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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卫生计生委部分
根据省政府《甘肃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编制方案的文件精神和素材编写提纲的相关要求,结合省卫生计生委的工作职责和实践体会,提出以下部门意见:
1、从水源到水龙头全过程监管饮用水安全
地方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必须按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落实水源地保护区,加强水源水质监测和水质在线监测,健全水质安全预警机制。各相关部门要持续加强从水源到居民用水的全过程监管,着重落实集中式供水单位开展日常性水质检验的责任,探索、引进第三方监测机制,合理整合各部门之间的监测资源来弥补监测能力的不足,科学设置水质监测点和监测频率,做到2016年起,地级及以上城市每季度向社会公示监测结果,做到2018年起,县级及以上城镇每季度向社会公示监测结果。
2、依法公开水质卫生信息
省卫计委根据定期开展的水质监测数据,对地区水质合格率考核排名后3位的市州每年予以公布,对水质存在重大卫生隐患的城市,责令限期整改落实,连续三年整改仍不达标或期间发生重大饮用水污染公共卫生事件的,暂缓受理其创建文明城市和卫生城市的申请,并向社会公告。
3、方案建议
(1)、鉴于水源水质的优劣,直接影响居民饮用水的卫生安全(兰州市连续两年水源水氨氮超标所引发的饮用水公共卫生事件就是典型),建议结合城市供水人口,分近期、中期和远期目标,设立工作指标:100万人口以上水源地水质(含地表水和地下水)必须达到全年Ⅱ类水水质;50万-100万人口地表水水源地水质必须达到半年以上Ⅱ类水水质、地下水水源地水质必须达到全年Ⅱ类水水质;10万-50万人口地表水水源地水质必须达到全年Ⅲ类水水质、地下水水源地水质必须达到半年以上Ⅱ类水水质;10万人口以下水源地水质(含地表水和地下水)基本达到全年Ⅲ类水水质。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治污水、调清水、保供水的思路,全面提升全镇水环境质量、水生态保护、水管理服务,确保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水环境安全得到保障,全面消灭范围内所有黑臭水体。
二、工作措施
(一)治污水
1、深化工业污染综合整治
一是全面推进工业企业污染综合整治。按照《市重点工业企业整治规范环境行业工作方案》(仙环委〔2014〕4号)、《市化工企业一厂一策整治方案》(仙环委〔2014〕3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产业安全环保工作的通知》(仙政办发〔2014〕26号)要求,以化工行业整治为重点,督促(金士达、美邦)2家日排水量100吨以上的企业安装在线监控系统。
二是深化工业园区污染综合整治。加快新里仁口工业园污水公共管架和公共雨水明渠建设步伐,建设园区环保实时在线监控系统。督促园区相关企业严格落实“污水明管高架、雨水明渠排放、在线集中监管”的污染治理和预防措施。督促园内企业增加水污染物在线监控因子,确保在线监控系统能真实反映企业排水情况。
三是严格环境准入。制定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明确提出禁止准入的新(扩)建产业、行业名录,从源头控制污染排放。严格控制耗水量大、排水量大、水污染物不容易降解处理的企业落户。
2、深化生活污染综合整治
一是加快镇级污水处理厂及污水收集管网建设。要加快建设集镇配套污水收集管网,提高污水收集处理能力,运行负荷要达到85%以上。
3、深化畜禽污染综合整治
制定全镇畜禽养殖业发展规划,合理确定全镇畜禽养殖业发展规模及发展布局。督促指导各地在2016年4月底前完成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划定。2016年8月底前,全面排查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并完成禁养区范围内畜禽养殖设施的关停、拆除工作。2016年12月底前,要全面完成限(适)养区内畜禽养殖的污染治理工作。建立全镇畜禽养殖粪污利用长效工作机制和畜禽养殖污染整治联动工作机制,确保巩固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成效。
(二)调清水
1、加大生态调水力度。合理确定各类水利工程施工时间、
施工区域,科学调度各类闸站。
2、深入推进“百河保护行动”。加强河流清淤、综合整治工作力度。加强向河流排水许可管理,严厉打击不经许可私自向河流排放污水等违法行为。
3、加快生态修复步伐。科学制定江、河、湖水系联通规划,并加快实施步伐。加强系统生态保护与修复。
(三)保供水
1、加强全镇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
2、加快提升城镇供水能力。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全镇水污染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经委,主要承担全镇水污染集中整治工作的督办检查、通报考核等工作。相关部门要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专门班子具体抓的工作格局,细化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和工作责任,做到任务落实到人、责任明确到人、目标考核到人。
(二)严格执法,综合施策。对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防治污染设施等恶意违法行为,综合运用停产限产、查封扣押、按日计罚、行政拘留等手段依法严厉查处;对拒不改正的,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对涉嫌犯罪的,一律迅速移送司法机关。建立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和环境信用等级评价制度,将环境违法企业列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开,将其环境违法行为纳入社会信用体系,让失信企业一次违法、处处受限。
(三)加大投入,保障资金。镇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水污染防治工作;整合相关部门资金用于相应的专项整治;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水污染防治工作,督促企业如大投入,落实治污主体责任。
一、工作完成情况
我县共有加油站(点)112家,需要改造加油站111座(中石化潼阳加油站于2012年关停),目前111座加油站(点)已于2019年12月底前全部完成双层罐改造任务,并通过相关部门验收。
二、工作举措
1、召开全县加油站(点)双层罐改造工作推进会,部署安排此项工作,采取每周一督查,每月一通报等形式督促加快改造进度;
2、部门联动。联合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等部门协调解决双层罐改造过程存在的一些问题,组织对完成改造的加油站(点)进行验收;
3、针对中石化、中石油加油站站点多、工程量大的问题,督促中石化、中石油安排合理改造计划,倒排工期,确保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改造任务;
4、强化工作举措,落实工作责任。针对双层罐改造工作,制定了具体的工作推进方案,明确具体责任人、时间要求、改造标准以及推进措施,把任务分解压实到每一个企业负责人。对未能按时按标准完成双层罐改造的加油站(点),下达书面督办单,督促其加快改造。若经多次督促仍未达到整改序时进度的加油站(点),一律停业整改。
会议认为,水污染防治是我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中之重,历届省人大常委会对此高度重视,先后制定东江水系水质、珠江三角洲水质、韩江流域水质、跨行政区河流交接断面水质、饮用水源水质、西江水系水质保护的地方性法规,实行省市县人大联动监督,连续重点督办淡水河、石马河、广佛跨界河流、茅洲河、练江、小东江污染整治,着力推动国家“水十条”落实、饮用水源及主要江河水质保护、重点跨市域河流污染整治、跨省域河流污染整治、河长制实施、城中村污水治理等工作,以此全面推动全省水环境保护及水污染防治,基本实现了人大监督对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全覆盖,形成了人大推动水污染防治的基本工作格局,为全省水污染防治工作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会议指出,城中村污水是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的重要来源,是改善人居环境、争创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制约性因素,推进城中村污水治理十分必要和紧迫,要总结广州等城市全面截污、因地制宜、一村一策、直接纳入城市现有污水处理系统、进行排水接驳改造、就地建设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等城中村污水治理经验,全面深入推进全省城中村污水治理工作。
会议提出,通过治理,到2020年要实现城中村污水全收集、全处理的目标,并按照国家、省有关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目标的要求,完成城中村黑臭水体整治工作任务。
会议要求,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城中村污水治理工作的领导,将其纳入河长制实施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治理工作责任制;要加强规划引领,省有关部门要制定全省城中村污水治理总体方案,各城市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要统筹推进治理工作,坚持全面统筹与“一村一策”相结合、集中处理与分散处理相结合、城中村污水治理与城中村旧村整体改造相结合;要保障治理资金投入,选择适用、可行、稳定的治理技术,按雨污分流的要求有序推进城中村污水收集管网、排水管网、分散式处理设施等治理设施建设,推进城中村黑臭水体治理和河涌整治,加强城中村环境执法监管,增强治理的科学性、精准性;要充分发挥城中村居民主人翁的作用,推动治理工作信息公开,形成全社会共同治理的良好氛围。
会议强调,推进城中村污水治理,是水污染防治工作的一次深化,今后应针对农村污水治理、跨省域河流污染整治等薄弱环节,不断深化水污染防治工作,努力实现我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目标,为补齐短板、确保我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贡献。
近日,国家四部委联合出台了《华北平原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揭示了华北地区地下水污染严峻的现状,就连首都北京也成了重灾区,让我们这些生活在华北地区的人感受到地下水污染正在逼近,我们每天喝的、用的水似乎都不再安全。
地下水污染就在我们身边
地下水就像地下形成的巨大水库,如今,这个水库出了点问题。根据日前国土资源部公布的《2012年中国国土资源公报》显示,在全国4929个地下水水质监测点中,近六成地下水为“差”,其中16.8%的监测点水质为极差级。
以我们生活的华北地区来说,4月26日,环境保护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水利部联合印发《华北平原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方案》指出,华北平原局部地区地下水存在重金属超标现象,主要污染指标为汞、铬、镉、铅等,主要分布在天津市和河北省石家庄、唐山以及山东省德州等城市周边及工矿企业 周围;局部地区地下水有机物污染较严重,主要污染指标为苯、四氯化碳、三氯乙烯等,主要分布在北京市南部郊区,河北省石家庄、邢台、邯郸城市周边,山东省济南地区、德州东部,河南省豫北平原等地区。
如果说《方案》中的解释还比较抽象, 那么近期在媒体上被热议的“红豆水”事件就更能体现华北地区地下水的状况。今年4月,河北沧县一处地下水呈现了红色,当地的环保局长对此解释说红豆煮水也会出现这种状况。我们在质疑“红豆水”这一说法的同时,也不妨看看具体检测数据:井水苯胺为每升7.33毫克,超出饮用水标准每升0.1毫克70多倍。这样令人惊悚的数字在华北地区地下水检测中并不罕见。
值得注意的是,这个《方案》是我国第一个针对区域地下水污染防治的工作方案。清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系教授王占生告诉记者,由于华北地区地表水资源不够丰富,相较其他地区更加依赖地下水。而本地区人口密度较大,更要密切关注与人们息息相关的地下水污染问题。
抓住地下水污染的源头
地下水深藏地底,它的污染从何而来呢?《方案》分析了华北平原地下水污染的成因。其中,海河流域受污染地表水渗入补给是地下水污染的重要原因。2010 年,该流域废水排放量高达49.73亿吨,未达标的断面比例为60.6%,污染严重的河流渠道、过量施用化肥和农药以及不达标的再生水灌溉区等对地下水环境 影响显著。
同时,重点污染源排放也是造成地下水污染的重要原因。华北平原石油化工行业(包括勘探开发、加工、储运和销售)、矿山开采及加工、生活垃圾填埋场、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和填埋场、高尔夫球场等重点污染源对地下水产生点状、线状污染,部分中小型企业产生的废水未加处理通过渗井、渗坑违法向地下排放直接污染地下水。
在这些污染源头中,中国地质科学院现代生态环境研究所林景星教授特别提到了污水灌溉的危害,“20多年前,有些人认为用地表污水灌溉可以节约水资源,污水中含有废料,更能带来大丰收。这种方法造成的结果就是污水渗入地下,使得地下水被污染。”
不过,地下水污染程度根据埋藏的深浅有很大不同。王占生表示,目前浅层地下水污染较严重,而深层水质量普遍尚可。《华北平原地下水污染调查评价》也显示,华北平原浅层地下水综合质量整体较差,且污染较为严重,直接可以饮用的地下水仅占22.2%,未受污染的地下水仅占采样点的55.87%。深层地下水综合质 量略好于浅层地下水,污染较轻。
“但是,深层水也并非真的安全。今年初山东潍坊一些企业涉嫌通过高压水井向地下排污的事情就会严重影响深层地下水,”王占生说,“而有时候深层水井没有完全封好,使得浅层水渗入深层,也会给深层地下水带来污染。”
地下水污染的危害不可不防
被污染了的地下水有什么危害呢?王占生介绍,不合格水对人体的危害,有看得见的,有看不见的。看得见的通常是微生物污染危害,可能致人突发急性疾病,好在国人习惯饮用开水,可以杀死微生物污染物,这个危害表现并不明显。而看不见的危害,容易被忽视但更值得关注。饮用有机化合物超标的水,容易导致慢性疾病。一天两天没问题,但有机化合物会在人体中富积,最终对身体造成危害,严重时可能致癌、致畸、致突变。而“砷”等重金属离子超标的水致癌危险则更大。
无法饮用,那么能不能用于灌溉呢?林景星表示,被污染地下水中的物质,尤其是汞、铬、镉等重金属离子会在土壤中积累,对农作物有害,还是会间接作用在人体。很多地方用重金属超标的地下水灌溉,使得当地大米重金属超标严重,甚至出现了很多当地人都不吃当地产的大米的情况,而大米重金属超标又不像蔬菜农残超标那样能快速检测出来,会对人体产生长期危害。
值得注意的是,很多人觉得只要“管住嘴”就能避免地下水污染带来的危害,以为家中只要装了饮水机便能放心了。而国外大量研究发现,水中有害物质只有三分之一是通过饮用进入人体,另外三分之二是通过皮肤吸收和呼吸进入人体――在洗浴、洗涤、刷牙、洗脸时,仍然逃不脱水质污染的影响。
地下水污染治理是件“挠头”的事
既然地下水污染有如此危害,如何才能使其重新变清呢?说起地下水污染治理,人们往往会想到地表水治理。其实两者有很大不同。林景星表示,由于污染物进入含水层,以及在含水层中运动都比较缓慢,污染往往是逐渐发生的,若不进行专门监测,很难及时发觉。发现地下水污染后,确定污染源也不像地表水那么容易。
“更重要的是,在排除污染源之后,地表水可以在较短时期内达到净化;而地下水,即便排除了污染源,已经进入含水层的污染物仍将长期产生不良影响。可以说,地下水污染治理是件‘挠头’的事,世界各国都为此困扰。因此,地下水污染应该重在防范,而不是治理。”林景星说。
同时,林景星介绍,在地下水污染尚未解决的情况下,尽量避免使用浅层地下水、选择深层地下水是个可行的方法,因为深层水污染情况要轻得多。不过,长期使用这一方法会使深层水抽取过多,造成地下水面下降等问题,因此只是治标而不治本。“地下水污染真正治本的方法还是要依赖于自然水循环,保证地表水干净,这些地表水渗透进地层,与地下水进行交换,使得地下水污染状况减轻直至水质达标。当然,这一过程非常缓慢,至少也需要几十年。”
在治标与治本之间,目前比较有效的方法是对被污染的水进行深度处理。王占生介绍,深度处理可以通过活性炭等物质吸附水中的有机污染物,达到水质达标的要求。不过,深度处理方法目前还只是用于地表水净化,尚未用到地下水,且费用高昂,不利于推广。此外,对重金属离子超标的地下水采用深度处理的方法也不管用,只能考虑离子交换、膜技术等,同样存在着公益与费用的问题。
北京饮用水尚可放心
地下水污染治理并非一朝一夕,那么每天都要依靠地下水的北京市民该如何放心用水呢?根据《方案》,北京地下水情况也不容乐观,南郊是有机物污染较严重的地区。不过,北京市区居民不必为了饮用水安全问题过分担忧。
清华大学饮用水安全教研所张晓健教授告诉记者,在北京市政自来水系统内,都会保护水源井的深层水。一旦发现水源井重金属或有机物超标,就会停止开采。如果发现某个水源井有微量无机物超标,也会采用调配方法,即把多个水源井的水混合,使得水质合乎标准。
张晓健介绍,上世纪50年代,北京人基本上都是喝地下水,随着城市发展,用水需求上升,开始引入地表水。目前北京市政自来水管中的地下水和地表水比例约为1:2。这些地下水有的来自城区,比如紫竹院、马连道等处的水井,但是所占份额较小,大部分地下水还是来自周边区县。
关键词 赣江 水体污染 治理措施
赣江以章、贡二水在章贡区汇合而得名。主源为贡水,发源于石城县横江镇洋地石寮岽,为江西省最大河流。赣州市境内赣江长度45千米,自南向北流向。河流落差ll米,平均坡降0.24%。流域面积3.64万平方千米,约占赣江总流域面积8.12万平方千米的44.8%。赣江一级支流包括章水和贡水,二级支流包括上犹江、朱坊河、湘水、濂水、小溪水、桃江、绵江、澄江、梅川、平江,全市年径流量329.9亿立方米。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赣江流域生态环境变得较为脆弱,存在水质恶化的可能。
《赣州市实施“河长制”管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正式出台,标志着我市实施“河长制”工作全面启动,这将进一步加强我市水环境治理,促进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有利于我市健全河湖保护管理体制机制和保障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
1水污染的根源
1.1工业排污及废弃物引起水污染
工业废水是水环境污染主要源头之一,近20年来,虽然我们对工业废水加强加大了处理,但污水的排放量还在不断的增加,工业废水排放量中,乡镇企业排放量是整个工业排放量的14.5%。由于乡镇企业的废水废气处理率、处理达标率和符标率等3项指标都很低,所以,导致农村的水环境也不断恶化,从而导致上游水源的缓慢污染。
同时,工业固体废物的排放是形成污染的关键,固体废弃物的堆放不但要占用大量的土地,还对空气、地下水、河流等造成了巨大的环境危害,而且使江湖面积缩小,影响水资源的利用。固体废物中的有害物质会渗入地下,造成农、渔类产品污染。
1.2农业方面引起的水污染
随着水污染情况不断恶化,农业面源的污染已经成为水环境污染、湖泊库富营养化的主要影响因素。由于在农业生产中产生的化肥和农药残留物,对土壤歌地下水,以及河流、湖泊都是不小的污染危害。现代农业生产中的化学肥料用量不断增加,导致土壤板结、耕作质量差、肥料利用率低、土壤中的养分容易流失,最后污染了地下水。农药对水体造成的污染也很严重。
1.3城市生活垃圾引起水污染
城市人口多,居民的生活垃圾量大,生活废水较多。由于生活垃圾的再利用率低,大部分垃圾只有堆在土地上,不仅占用了大面积的土地,还会产生各种病菌,这些病菌会污染空气和地下水,导致环境污染,威胁饮水和农产品安全;生活废水也直接排入赣江中,引起赣江水质的污染。
2 水污染防护与治理措施
2.1建立城市污水处理系统
为了控制水污染的发展,工业企业还必须积极治理水污染,尤其是有毒污染物的排放必须单独处理或预处理。随着工业布局、城市布局的调整和城市下水道管网的建设与完善,可逐步实现城市污水的集中处理,使城市污水处理与工业废水治理结合起来。
2.2产业结构调整
水体的自然净化能力是有限的,合理的工业布局可以充分利用自然环境的自然能力,变恶性循环为良性循环,起到发展经济,控制污染的作用。关、停、并、转那些耗水量大、污染重、治污代价高的企业。也要对耗水大的农业结构进行调整,特别是干旱、半干旱地区要减少水稻种植面积,走节水农业与可持续发展之路。
2.3控制农业面源污染
农业面源污染包括农村生活源、农业面源、畜禽养殖业、水产养殖的污染。要解决面源污染比工业污染和大中城市生活污水难度更大,需要通过综合防治和开展生态农业示范工程等措施进行控制。
2.4加强水资源的规划管理
水资源规划是区域规划、城市规划、工农业发展规划的主要组成部分,应与其他规划同时进行。合理开发还必须根据水的供需状况,实行定额用水,并将地表水、地下水和污水资源y一开发利用,防止地表水源枯竭、地下水位下降,切实做到合理开发、综合利用、积极保护、科学管理。利用市场机制和经济杠杆作用,促进水资源的节约化,促进污水管理及其资源化。为了有效地控制水污染,在管理上应从浓度管理逐步过渡到总量控制管理。
3结语
一、指导思想
依据《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以及《*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污染减排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根据“总量控制、抓大促小、分类指导、积极推进”的原则,加强印染企业的污染治理,提高印染废水回用率。大力支持企业进行技术改造,逐步降低现有企业的污染排放强度。
二、实施范围
全区范围内所有持有工商营业执照和排污许可证的印染企业。
目前全区共有三家印染企业,分别为:*江南丝绸集团有限公司、*万事利漂染有限公司、浙江亚星染纱有限公司。
三、总体目标
所有印染企业从2008年11月开始,用3年多时间,在2011年12月30日前完成废水污染整治工作并通过验收。废水回用率不低于50%。
其中:
1、*万事利漂染有限公司必须在2009年12月30日前编制完成废水回用实施方案,2010年12月30日前全面实施完成,印染废水回用率不得低于50%。
2、*江南丝绸集团有限公司必须在2010年12月30日前编制完成废水回用实施方案,2011年12月30日前全面实施完成,印染废水回用率不得低于50%。
3、*亚星染纱有限公司必须在2010年12月30日前编制完成废水回用实施方案,2011年12月30日前全面实施完成,印染废水回用率不得低于50%。
四、技术要求
1、有关部门应制定相应的整治计划,并及时下达企业的整治通知,明确完成期限和要求。相关企业必须在接到整治通知后的一个月内上报治理方案。
2、所有印染企业在治理工程完成后,要保证废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其废水回用率不得低于50%,排放废水标准按《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执行。
五、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完善措施。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将本计划方案与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结合起来,按照治理目标任务各施其职,相互合作,狠抓落实,督促印染企业履行治理职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尽快组织开展印染废水回用工程建设,保证方案的落实及治理目标的实现。
一、工作目标
坚持防治结合、堵疏并重、教育引导为主、行政强制为辅的原则,切实加强城区洗修车行业的规范管理,有效解决洗修车业占道经营、环境污染、影响市容等突出环境问题,实现洗修车业规范经营,规范管理,健康发展。
二、整治重点和措施
对城区所有洗修车场所,按部门职能职责,明确牵头领导,协同部门,分块专项推进。
(一)规划专项整治组。由县住建局牵头,公安、城管等部门配合,对城区所有洗修车场所按照是否取得规划许可,进行专项清理,取缔无规划许可洗修车点。
(二)占道经营整治组。由县交运局牵头,城管、工商和质监、公安等部门配合,对占道经营、污染街道(人行道),影响道路交通的洗修车点予以规范,或者予以取缔。
(三)环保设施整治组。由县环保局牵头,公安、水务、城管等部门配合,对洗修车点是否规范建设排水管道,污水是否进入截污干管,是否建设沉砂池、隔油池,是否设置废油收集处置设施等进行全面清理整治。
(四)排污管网整治组。由县水务局牵头,环保、住建、自来水公司等部门配合,对污水收集管网进行排查,修复损毁管网,延伸建设截污干管,有效收集洗修车废水进入污水处理厂。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9月20日前)。各专项整治组在全面、详细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召开专题动员部署会议,专项整治通告和责令整改书。
(二)自行整改阶段(9月21日至10月10日)。对调查中发现的问题,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由经营业主根据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进行自我整改。
(三)核查验收阶段(10月11日至10月31日)。各专项整治组对各业主自行整改情况进行验收。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视自行整改情况,或依法取缔,或依法处罚,确保整改落实。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成立城区洗修车业规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政府办、公安局、住建局、水务局、交运局、环保局、工商质检局、城管局、自来水公司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环保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抽调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的工作人员组成整治工作组抓落实,确保整治活动有效开展。
一、工作目标要求
通过专项排查,摸清全乡污水排放情况底数,进一步健全建立台账,全面掌握各排放口污水流量、水质来源、流向等基本情况。进一步加强水污染防治设施监管,规范污水收集处理、拉运、排放情况。全面解决当前水污染防治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我乡水环境质量得到持续改善。
二、重点排查范围
1.全乡涉水工业企业污水处理情况;2.农村社区生活污水排放情况;3.辖区内旅游景点、农家乐等人员集中区污水处理情况;4.辖区内养殖场(小区)污水处理情况。
三、排查整治时限
(一)自查阶段:
各村及相关职能站所自查。
(二)市、区抽查阶段:
根据乡政府上报情况,市、区相关部门开展随机抽查。
四、重点工作任务
(一)工业企业废水排查整治
排查整治内容:各村组织专项排查整治,开展涉水企业专项检查,重点对企业废水排放是否达标,排污口是否规范,排放去向、是否超排放总量排放,是否私设暗管或利用渗井、渗坑、罐车拉运排放、倾倒工业废水的企业进行检查,通过检查发现工业企业是否存在废水未经处理直排、偷排等违法行为。
整治措施:结合“双随机”抽查、违法案件查处、污染源在线监测、环境污染投诉举报等情况,对全乡工业企业水污染源达标排放情况进行深入分析,全面排查工业污染源水污染物超标排放、偷排偷放等问题,切实掌握超标排放企业清单及存在问题,对违法行为责令其限期整改,并依法立即对其进行立案查处。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各村、乡环保站
(二)农村生活污水排查整治
排查整治内容:乡集镇办对集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排放情况特别是直接排入河道或水体的排污口、污水排放量、水质、来源、流向等基本情况进行全面排查。
整治措施:各村生活污水应严格按照环评批复要求,对产生的生活污水进行收集处理,坚决杜绝污水排入河道或形成渗坑,对排查中发现的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排、偷排、渗坑排放等问题严惩不贷,责令其限期改正,并依法对其进行立案查处。对因职责履行不到位或整改措施不落实而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具体责任人的责任。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各村、乡集镇办
配合单位:乡环保站
(三)旅游景点、农家乐等人员集中区污水排查整治
排查整治内容:各村排查辖区范围内的旅游景点、农家乐等人员集中区是否存在经营场所生活垃圾无固定堆放点,生活污水无集中收集处理设施、是否存在利用渗井、渗坑或私设暗管直接排入河道和水体、是否存在河道两侧红线范围内居民厕所及生活污水排污口的问题。
整治措施:各村及乡环保站对存在的问题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对排查出的问题限期整改。规范建设生活垃圾、污水收集处理专用设施,签订污水处理协议,建立垃圾、污水清运处理台账记录;依法查处利用渗井、渗坑、私设暗管直接排入河道或水体的违法行为;坚决取缔河道两侧红线范围内居民厕所及生活污水排污口,居民厕所、封堵生活污水排污口。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各村、乡文化站
配合单位:乡环保站、乡食药所
(四)养殖场(小区)污水排查整治
排查整治内容:各村排查辖区范围内的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是否配套建设永久性化粪池、固定堆粪场和相关的雨污分流管网;是否采取防渗、防溢、封闭措施,实施粪污无害化处理;畜禽粪便是否存在露天随意堆放,采取渗井、渗坑随意存贮或外溢流入沟渠或排入河道的违法行为。
整治措施:各村要严格按照农牧部门规模化畜禽养殖规范化管理的要求认真进行排查。对无永久性化粪池随意倾倒,利用渗井、渗坑存贮或外排污水;对无固定防渗漏堆粪场的养殖场(小区)随意露天堆放,造成污染周边居民环境的违法行为,责令限期整改,并视其情节依法查处;要严格按照禁养区划定方案要求,实施关闭或搬迁措施;对需要整改的严格按照规范化标准要求,建成雨污分流污染防治设施,签订粪便处理、拉运协议,建立台账;对限期内拒不整改或排查整治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具体责任人和相关单位的责任。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各村、乡畜牧兽医站
配合单位:乡环保站
五、保障机制
(一)强化责任落实。乡上成立专项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落实责任人和整治时限,确保按时完成排查整治任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治,对需要主管部门整治的问题,要以书面函告,并报送区水污染防治办公室。
(二)强化督查调度。各责任单位要切实加大排查力度,立即开展排查整治工作,组织全覆盖、地毯式排查,切实查清我乡范围内排污源和污染物,确保无死角、无盲区、无遗漏,对不能按时完成整治任务的或已完成整治后出现反弹的,严格对照《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实施限期整治、停产整改、罚款等处罚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