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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论坛论文优选九篇

时间:2022-04-30 20:14:53

引言:易发表网凭借丰富的文秘实践,为您精心挑选了九篇金融论坛论文范例。如需获取更多原创内容,可随时联系我们的客服老师。

金融论坛论文

第1篇

关键词:国际金融多媒体教学实践教学教学软件

国际金融学是经济、管理类专业的重要课程,主要研究国际货币金融活动的基本理论与实务。由于该课程的理论性和实践性都较强,和其它经济类课程相比,要求学生有一定的理性思维能力。但由于高职高专的学生知识基础相对薄弱,学生往往觉得该课程抽象难懂,最后导致学习积极性不高。针对学生的实际能力和高职高专培养应用型人才的教学目标,如何探索一套适合高职教育的教学方法,以提高该课程的教学效果和学生对知识的实际应用能力,是值得思考的一个问题。

1学好国际金融学的必要性

20世纪以来,尤其是80年代以来,金融市场迅速发展并且日趋全球一体化,金融制度和金融工具不断创新,金融机构的服务日趋多元化,金融交易迅速膨胀。金融业的迅猛发展一方面有利于优化资本在全球范围内的配置,大大推动了实体经济的发展;另一方面,其内在的不稳定性和脆弱性,也增加了市场风险,金融危机频发[1]。同时,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开放和金融管制的放松,我国的经济发展甚至百姓日常生活都日益受到国际金融市场的影响。因此,掌握一定的国际金融相关知识,不止是从事金融行业所必须,也是日常理财的必要条件。

国际金融学是经济类学科的一门重要专业课,其研究对象为国际间金融活动及其本质与规律性,介绍国际范围内货币金融活动的基本理论与实务,是从货币金融的角度研究开放经济下实现经济内部均衡和外部均衡的一门学科。通过这门课程的学习,学生能够较系统地了解国际货币制度、国际金融市场、国际融资工具的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掌握外汇与汇率、外汇交易和国际结算的原理和操作;理解国际收支和国际储备的内涵以及和其他经济变量之间的关系;并学会分析和判断国内外的金融问题;把握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提高自身的理财能力。

2国际金融课程的特点

2.1时代性强,内容更新快国际金融是世界经济中发展最快最活跃、也是最不稳定的经济领域。日新月异的国际金融实践也推动着国际金融理论不断深化和发展。近十年来,国际金融理论发展非常迅猛,尤其是在汇率决定理论、汇率制度选择理论、国际经济政策协调理论、国际金融监管理论和国际金融市场理论等方面的研究取得了丰硕成果[2]。

近年来重大的国际金融事件层出不穷,从拉美债务危机到东亚金融危机和美国IT泡沫破裂,再到美国次贷危机的爆发和蔓延以及欧洲债务危机的恶化等,这些都对我国经济带来了重大的影响;而人民币汇率问题更是成为近年来全球关注的焦点。重大金融事件的发生也促进了金融理论的发展,如次贷危机引发加强金融监管的讨论。金融领域的瞬息万变、新观点新问题的日新月异要求本课程教授的内容必须与时俱进、不断更新。

2.2具有较强的理论性和实践性和其他经济类课程相比,国际金融学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特点非常典型。一方面,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学生应掌握必要的国际金融基础理论知识,如有关外汇、汇率、汇率制度、国际货币制度、国际收支、国际储备、国际金融市场、国际资本流动与金融危机等方面的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另一方面,还要培养学生应用相关理论观察和分析国际金融现实问题的能力。

比如外汇交易作为本课程的一个重要内容,就具有非常强的实践性。进出口企业必须利用外汇交易规避外汇风险,普通百姓也可以利用外汇交易获得投资收益;而一国的国际收支、国际储备等数据的变化直接影响外汇市场的走势和当局的政策意向,这些都和各经济体包括百姓的日常理财息息相关;国内外金融事件、各国金融政策等成为媒体关注的热点,因此学生在课堂外对此类信息接触得比较多,对本课程的兴趣也普遍较高。

2.3宏观微观并重国际金融学研究的内容既有宏观理论,如国际收支理论、汇率决定理论、资本流动理论等;又有微观实务,如外汇交易实务、外汇风险防范实务等。因此,在教学过程中应宏微观并重,通过多元化的教学手段,帮助学生在掌握宏观理论的同时提高对微观实务的实践能力。不仅从微观层面透彻的认识与我们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诸多金融现象,而且能从宏观层面理解一国的经济金融政策和金融体制改革,观察和分析国际金融领域出现的新问题和新动向等。

2.4交叉学科多国际金融学涉及了经济贸易类课程的方方面面,和许多课程的内容存在交叉,如国际投资学、金融市场学、国际信贷学、国际贸易、国际结算以及财务会计等学科。这就要求在设置课程时应注意到课程的衔接和延续,各课程之间应加强联系和配合,以防止教学内容的重复或断层。

3对高职高专国际金融教学改革的建议

针对国际金融学的课程特点和高职高专的教学目标,应探索出一种适合高职高专学生的教学方法,改变单纯的教师讲课学生听课的传统教学模式。

3.1教学内容的改革

3.1.1优化教学内容,注重实用性与时效性优化课程教学内容,首先应做好教材的选择。目前,市场上国际金融的教材有非常多的版本,仅高职高专类就有几十种。在选择教材时应充分考虑高职高专的教学要求和学生特点,比较适合的教材应该是理论与实务结合较好,行文深入浅出通俗易懂,同时又突出实践性、注重职业能力培养,并有配套的案例和作业[3]。

由于国际金融的理论和实践都发展迅速,国内外重要金融事件不断发生,教师在平时应关注国际金融领域的发展动向,及时追踪理论前沿信息,充实知识储备。由于教材可能不能及时跟上变化,因此在教学过程中,应注意补充最新的金融信息,可通过教辅资料建设更新和完善教学内容,力求教学内容与时俱进。

3.1.2教学过程增加图示法的使用图示教学法,即通过简要的符号、浓缩的文字、线条(箭头)、框图等构成特有的图文式样,形成板书、电脑课件等有效施教的教学方法。实践证明这种图示教学方法把教学内容展示化、可视化,比一堆文字更能让人一目了然,并印象深刻,能很好的提高教学效果。

比如在讲解汇率变化对国内物价的影响时,如果教师用枯燥的文字满堂灌输给学生,学生会感觉晦涩难懂,从而失去学习的兴趣。而图示法能很好地解释汇率和物价之间的关系。教师通过流程图将其作用过程一步一步地展示出来,就让学生轻而易举地理解该知识点,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3.2教学手段的改革

3.2.1充分利用多媒体和网络资源

传统教学模式下,一块黑板一支粉笔就构成了教师的教学工具。随着科技的发展,教学工具的多样化成为可能。尤其是国际金融学的时代性特点要求其教学内容必须紧跟时代变化,多媒体课件则可以将大量内容以各种形式在短时间内呈现在屏幕上,大大增加了课堂的信息量,非常适宜向学生讲授国际金融的新理论、新动态;而网络则为我们提供了丰富的教学资源。比如在讲解金融危机的时候,可以将课件连接互联网,这样课题内容延伸到更广阔的空间,能够让学生接触到更多的信息,了解美国次贷危机、欧洲债务危机的情况。理论知识和实际问题紧密结合,有利于提高学生对实际问题的理解分析能力,也提高了教学效果。

3.2提高学生的学习自主性国际金融实践性强的特点,有利于充分发动学生的学习自主性。比如在讲到汇率和其他经济变量之间的相互影响时,正好可以利用大家关注的人民币汇率问题。可让学生在课后收集相关资料,通过课堂讨论掌握我国的汇率政策,并理解其和当前国际贸易摩擦之间的关系,提高学生对知识的应用能力。也可以考虑让学生组成研究小组,对某一有争议的问题进行辩论,以此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

另外,学生普遍对网络比较熟悉,可以充分利用这个特点,通过电子邮件、聊天工具、论坛、博客等多种互联网工具辅助教学,对学生进行在线答疑;也可考虑将作业、案例资料等制作成网页,供学生登录学习。同时,鼓励学生登录一些财经网站、查阅财经信息,将教学活动延伸到课堂外。

3.3重视实践教学高职高专培养的是实用型人才,在理论研究和实际操作方面相对更侧重于实践能力的培养。因此,更应重视学生能否对所学知识加以使用。目前,科技的发展为此提供了极好的条件。如教学模拟软件的使用能极大地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实践能力。一个好的模拟软件能提供外汇市场、期货市场、证券市场等重要金融市场的实时行情以及相关资讯。学生可利用所学知识,通过自己对市场行情的判断,对模拟资金进行运用。尽管是模拟交易,但它反映的交易状况和真实交易无异,系统还可以对学生的投资状况进行比较排序,减少了教师的工作量。教学模拟软件的使用丰富了教学内容和手段,克服了传统教学纸上谈兵的缺点,也充分发挥了国际金融课程实践性强的特点。

同时,建立校外实训基地进行实践教学。学校应与企业加强合作,通过组织学生到银行、外贸企业、证券公司等机构参观、实习,使学生能亲身体验相关行业和工作,为以后从事实际工作打下基础[4]。

3.4优化考核手段传统教学往往在期终使用书面考试的形式来考核学生对课程的掌握程度。这种形式简便易操作,但其合理性有待商榷。尤其是国际金融这种理论和实践并重的课程,单纯的书面考试不能全面反映教学效果。课程的最终成绩应充分考虑平时表现,而考核的方式也应多样化,如课程论文的完成情况、相关网站的访问情况、师生之间同学之间的互动情况、模拟软件的使用情况以及在研究小组中的作用等等,都应进入考察范围。这样的成绩才能更全面地反映学生对该课程的掌握情况,这种考核方式也反过来促进学生重视平时的学习和实践能力的培养。

高职高专的教学目标在于为社会培养实用型人才,因此在教学过程中应更加重视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学校应努力为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提供条件;同时,教师也应不断更新专业知识、优化教学手段。

参考文献:

[1]孙连铮.国际金融[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12)

[2]孔立平.高职《国际金融》课程教学改革的思考[J].商业经济.2009.(1).

第2篇

(一)选择完全以强制性制度变迁路径为主的时期

(1995年-2005年)1995年到2005年间,在全球低碳转型的大背景下,我国政府推行了若干制度,自上而下地开启了我国碳金融市场制度变迁之路。1995年,由人民银行的《关于运用信贷政策促进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及《关于贯彻信贷政策与加强环境保护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起到了最初的引导作用,引导信贷资源流向低碳环保领域。2005年12月,国务院颁布的《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又进一步制定了企业的环保标准和要求,明确规定了对于不符合规定的企业不予贷款。在这一阶段,我国政府一方面受到国际上低碳经济革命和发展低碳金融大趋势的影响,另一方面出于解决国内各种环境问题的需要,发起了自上而下的强制性制度变迁。但由于经验不足、国内金融体系不完善、低碳意识不强等原因,导致这一强制性制度变迁过程较为缓慢,碳金融市场制度尚未完全建立起来。

(二)选择以强制性制度变迁路径为主

诱致性制度变迁路径为辅的时期(2006年至今)2005年以后,我国政府继续加大力度推出了一系列绿色信贷宏观政策以及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等政策。2008年,国内三家碳排放权交易所———北京环境交易所、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和天津排放权交易所相继成立。在第二阶段,强制性制度变迁仍然是主导,但与第一阶段有所不同的是,各金融机构也开始加入到该轮“绿色革命”的浪潮之中,并陆续推出了“绿色信贷”、“低碳基金”等业务。有履约义务的企业开始寻求降低成本的路径,比如通过碳交易、碳抵消、CDM项目等方式来降低履约成本。2014年7月,北京首个碳排放交易抵消项目———顺义区碳汇造林一期项目在北京环交所正式挂牌,这意味着重点排放单位有了更多碳交易履约的方式。因此,在这一发展阶段,我国碳金融市场制度变迁的路径选择是以强制性变迁为主,诱致性变迁为辅的。

二、我国碳金融市场制度变迁路径选择的特点及其导致的不足

(一)以强制性变迁方式为主

我国碳金融市场制度变迁的路径选择在两个阶段都表现出以强制性制度变迁为主导的特征。首先,这会导致碳金融市场对政策有很强的依赖性,政策变化很容易引起市场波动,尤其是碳价的波动。而且,各政策之间若缺乏协调,反而会导致减排成本相对提高。其次,其他各方,包括履约企业、金融机构、环保机构和个人等民间团体处于被动地位,被动地接受既定的政策,他们的需求在制度上没有完全体现出来。最后,政策具有移植性。我国在建立国内碳排放交易试点时借鉴了EUETS的运行机制,但由于当时金融基础设施不够完善,金融生态也跟西方存在很大差异,因此难免出现水土不服的现象。我国碳金融市场制度的路径选择以强制性变迁为主的原因在于:在开始阶段,政府较民间团体更早认识到制度变迁的收益大于成本。面临着减排承诺以及气候变化的压力,政府不得不强制进行二氧化碳控制。制定低碳政策、建立碳金融市场能够使减排成本最小化。政府的最大收益在于通过制度变迁使宏观资源配置的效率得到增进。此外,也能够提升我国的国际形象。

(二)民间团体缺乏制度变迁积极性强制性变迁路径

在碳金融市场建立初期是比较高效的,但过于强调政府的主导作用,会导致民间团体的主体地位缺失。政府从自身利益角度出发,把碳金融市场作为其履行国家职能及减排承诺的工具和手段,很容易导致碳金融市场运行机制的僵化,缺乏应有的活力。履约企业则更多是出于规避行政处罚,被动地参与到碳排放权交易。金融中介机构普遍存在对碳金融工具的价值、碳金融产品项目开发、操作模式和交易规则等不熟悉的问题,市场上无论是产品数量、功能还是多样性方面都难以满足市场的需求。这一现象的根本原因在于,民间团体制度变迁收益无法弥补成本,导致诱致性变迁缺乏发动力。对于民间团体而言,其获取的收益是指在新的制度安排下获得的碳排放权,或通过碳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实现利润。但在获得这些收益的同时,企业也面临着生产成本(包括购买排放权的成本)的增加。金融机构方面,用于开发碳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前期投入成本也比较大。因此,民间团体缺乏制度变迁动力。

(三)缺乏环境文化

环境文化(EnvironmentalCulture)是人们在社会实践过程中,对自然的认识、对人与自然环境关系的认知状况和水平的群体性反映样态。在一个环境文化水平较高的社会里,人们对人与自然的关系有着科学的理解,他们认为不应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来发展经济,这种意识会渐渐融入到人们的生产生活中去,表现为在衡量生产生活优劣的标准中,有环境标准这一项。如果人们更愿意购买环保产品,投资环保型企业,则会提升环境资产在企业评价体系中的重要程度,那些低碳环保型企业在碳金融市场上更具有价值。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是以环境污染为代价的,“边污染、边治理”的方法已经难以为继。另一方面,发展带来的环境问题已经影响到人们的日常生产生活。然而,环保在更多时候只是喊喊口号,流于形式,大部分人仍未意识到环保的重要性与紧迫性,如果仅在制度层面规定了碳排放权的价值,而这一价值却未被大部分人接受,那么这一制度将失去有力的支撑。

三、我国碳金融市场制度变迁路径选择的政策建议

自1995年提出“低碳政策”以来,我国碳金融市场就逐步走向完善。一个好的制度能让我国碳金融市场早日完善,并起到降低减排成本及促进金融市场多元化的双重作用。反之,将导致已经建立起来的碳金融体系陷入无序与停滞状态。因此,探索出一条适合我国碳金融市场当下发展的路径已经成为一项重要课题。

(一)注重诱致性变迁与强制性变迁的适时转换

在我国碳金融制度变迁路径选择的过程中,政府长期以来占据主导地位,民间团体则处于被动地位,进入了以强制性制度变迁为主诱致制度性变迁为辅的路径依赖。然而,任何一项制度的产生和发展是强制性变迁与诱致性变迁共同作用的结果,这就要求我们要适时促进这两者之间的转换。2005年之后,由于之前政府对政策制定存在预期偏差,导致对国内碳金融市场产生“后发性”成本预期不足,致使新的制度安排偏离预期方向。在碳交易试点建立起来的很长一段时间内,碳价不稳定,交易量也寥寥可数。原因在于政策没有充分考虑到诱致性变迁主体的需求,使得诱致性变迁进度缓慢,二者之间没有实现很好的衔接。另一方面,当履约企业、商业银行等诱致性变迁主体发起诱致性制度变迁时,由于部分法律法规不完善、碳产品不明晰、监管落实不到位等原因,使得诱致性变迁成本加大,进而延缓了诱致性变迁的进度。因此,政府要保证规则透明、信息公开,使市场参与各方对市场运行有清晰认识;还应在政策颁布之后给予市场参与者一段时间让其消化政策带来的变化。在新时期,我国应注重诱致性变迁与强制性变迁的适时转换,通过发挥二者的优势,达到良性互补之效。

(二)培育诱致性变迁主体金融中介机构以及履约

企业等诱致性变迁主体的需求才是碳金融市场持续发展的不竭动力。政府要逐渐退出市场主导地位,让位于机构和企业。具体措施是:政府各级相关部门要加大对金融机构的激励力度,通过税收政策优惠、财政担保、风险补偿、专业人员培训等措施鼓励金融机构参与碳金融领域的投资,引导资金流向节能减排项目和环保型企业。鼓励国内金融中介机构同国外机构进行合作,研究制定出符合中国国情的碳金融中介服务体系。加大监管力度,对碳金融市场的风险进行分析,建立起专门的监管体系,从而保障诱致性变迁主体发起制度变迁的顺利进行。

(三)构建低碳理念

第3篇

1.1促进国家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一是有利于实现产业的优化升级,十以来我国将深化经济结构调整作为国家经济发展的基本政策,目前我国经济社会环境污染问题越来越严重,已经成为阻碍我国经济发展的主要瓶颈,而实施绿色金融则有助于在金融服务上为经济结构转型提供资金支持,有效地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与升级;二是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生态环境是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基础,通过实施绿色金融可以在根本上遏制环境污染经济行为,使企业重视环境保护的经济效益。

1.2促进生态环保与能源节约

一方面粗放型经济发展给环境带来了巨大的污染,环境治理成为当前经济发展的重中之重,而资金短期又是影响环境治理的主要问题,而绿色金融则是将环境治理作为工作的发展方向,通过绿色金融为环境治理提供大量的资金,引导社会资金投入环境治理企业,这样可以强化企业的节约意识,规范他们的环保行为;另一方面金融机构通过绿色管理可以降低能源的消耗,比如银行机构进行的账单无纸化方式,节约了纸张的使用,有效地节约了能源。

1.3促进金融机构的可持续发展

首先绿色金融为银行机构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发展良机。环境的日益恶化,使得社会对环境的问题越来越重视,环境投资已经成为社会投资的热点行业,而绿色金融业务则是将绿色概念与金融产品融合为一体,丰富了银行金融服务的内容,拓展了银行的业务;其次降低银行的金融风险。绿色环保是加快经济结构转型的新切入点,也是未来我国经济发展的新方向,因此绿色金融产品的推出势必会降低银行机构的经营风险;最后有利于提高金融机构的可持续发展力。实施绿色金融虽然会增加金融机构的评估成本,不利于金融机构的短期盈利。但是长远看,绿色金融符合国家的根本政策,优化了信贷结构,实现了金融机构新的增长点,有利于实现金融机构的可持续发展。

2低碳经济路径下绿色金融创新所面临的问题

2.1政府部门对发展绿色金融缺乏动力

虽然“低碳”“、碳金融”成为当前最热门的名词,人们也意识到发展碳经济的重要性,但是我国在追求经济全面发展的同时,我国政府部门对于发展绿色金融的内在动力表现得明显不足,而更多的是依赖外界的压力而不得不进行绿色金融创新,比如中司没有发挥自己的优势从事碳交易,却以碳交易市场规模小、制度不完善等由,拒绝参加碳交易,没有为我国额碳交易市场建立提供应有的力量。

2.2绿色金融实施的主体较为单一

目前我国实施绿色金融的主体比较单一,主要集中在银行机构开设的绿色信贷业务,而其它一些金融机构对于绿色金融的探索则非常有限,比如证券业虽然对上市企业融资设立了环保要求,但是其主要针对的是“两高”行业,同时对低碳、环保企业的激励制度也不完善,导致上市企业实施绿色金融存在较高的难度。保险业虽然也在绿色金融实施方面进行着局部试点实验,但是其仅限于环境污染责任险,使得绿色金融在保险业很难获得全面推行。

2.3绿色金融信息沟通渠道不顺畅

作为绿色金融运行过程中的两大职权部门:环保部门和银行部门之间存在着信息沟通不畅的现象,一方面环保部门的信息公布无法满足银行部门对环保信息的需求,影响绿色金融的执行效果;另一方面环保部门与银行机构之间的信息沟通模式不科学。它们之间的信息沟通渠道为单项运行,导致信息反馈机制的不健全,同时监管部门与司法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不畅也影响绿色金融的发展。

3低碳经济路径下的绿色金融创新模式

3.1加强国家金融体制的改革创新

一是要构建绿色金融发展的宏观调控机制,国家要制定有利于绿色金融发展的宏观调控政策,建立与绿色金融监管体系相适应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引导社会资金对绿色产业的支持,并且要严格限制高污染行业发展规模;二是积极发展绿色金融机构,国家要鼓励各大银行进行绿色金融改革,积极推广绿色金融服务,拓展绿色金融产品;三是要建立绿色信贷体系。实施绿色信贷体系既可以实现对绿色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也可以限制与淘汰高污染的企业,实现经济的发展。

3.2加强环保部门与绿色金融机构之间的信息沟通,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针对环保部门与绿色金融机构、司法部门与监督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不畅的问题,我国政府部门之间应该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提高它们之间的信息沟通:首先环保部门要加强对污染企业信息的检查力度,并且将污染企业的各项数据提供给银行机构,银行机构则根据环保部门的监测数据,对污染企业进行信用授权以及信贷审批。同时金融机构也要及时将企业的信贷情况信息反馈给环保部门;其次建立新更新和异议处理机制。环保部门要及时对要求整合的企业进行重新审核,并且将审核信息反馈给金融机构,如果企业对于重新审议的结果存在异议,环保部门则要对企业进行评估与重审,并且将重审信息提供给金融机构。

3.3开拓金融创新,丰富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

发展绿色金融要积极借鉴国外先进经验,丰富金融产品创新,拓展金融服务,提升金融机构的市场竞争力:一是银行机构要完善绿色信贷,在信贷行业、环境评估等方面制定统一的绿色信贷标准,并且创新信贷政策,比如在还款方式、还款周期上进行创新;二是保险业在现有的绿色金融产品的基础上,要积极探索金融产品创新,比如对于环保达标的企业可以通过降低保费等方式开展保险业务产品;三是证券业要完善上市公司环保门槛,同时建立可环保板块,为环保企业提供融资环境。

3.4加强绿色金融社会组织的建设

第4篇

法律原则指在一定法律体系中作为法律规则的指导思想、基础或本源的综合性、稳定性的法律原理和准则。法律原则的特点是,第一在内容上,往往直接反映了法律体系或某一部分法的基本价值目标,是法律体系或部门法的指导思想和观念基础。第二,在形式上,法律原则不具备法律规则必备的三个要素,它往往只指出立法者对于某一类行为的倾向性要求,而没有提供具体的行为模式,这种高度抽象和概括的性质使法律原则比规则更具有稳定性,适用的范围也更为广泛。由于法律基本原则的内容具有高度的概括和抽象,它并不一定就显现于具体的法律规范条文中,但都隐现于法律的规定和精神之中。

从一般意义上说,构成法的基本原则的条件和标准是:1.被确认的法律原则,必须真实、全面、集中地反映具有特殊规定性和同类性的某一类型的社会经济关系对法律的调整和规范的要求。这是构成法律原则的客观方面的要求。2.确认的法律原则,必须能够科学地抽象和概括出以某一类型的社会经济关系为存在条件的某一独立法律部门,或者某一类内容、性质和价值取向相近似的法律规范(通常构成一个独立法律部门的子部门)的基本精神和共同本质。这是构成法律原则的主观方面的要件。3.确认的法律原则,必须为某一独立的法律部门或子部门所明确肯定或者认可。这是构成法律原则的立法方面的要件。上述三要件缺一不可。要使金融法原则对金融关系的发生、变更和消灭起到应有的指导作用,也必须依上述要件和标准抽象、概括出金融法原则。

金融法的基本原则,指在一定金融法律体系中作为金融法律规则的指导思想、基础或本源的综合性、稳定性的重要的法律原理和准则是贯穿一国金融法律体系始终的主线和纲领。它通过对若干重大基本问题的定性和定位,对国家金融法制建设起基础性的导向作用。它体现了金融法律的本质和根本价值,是金融法律的灵魂和基本精神所在,对金融活动具有根本性的指导意义和统帅作用。就金融立法而言,只有立足科学的基本原则,才能提高金融立法的质量,确保金融法律制度内部协调统一,在我国加入WTO,金融法制不断变革完善的今天,金融法的基本原则对金融法制改革具有导向作用。就金融法的实施而言,金融法的基本原则构成了正确理解金融法律规则的指南,及补充金融法律规则漏洞的基础。我国处于金融体制转轨的重要历史时期,金融法制日趋健全,我认为金融法应包括下列基本原则:

一、在稳定币值的基础上促进经济发展的原则

在一国经济体系中,金融居于关键地位。金融促进经济的发展,也受到客观经济规律的制约。其中最重要的一条就是必须保持货币价值的稳定。经济的发展是指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协调的发展,而非单纯指经济的增长速度。一味追求经济的高增长而非经济地增发货币,固然可能在短期内刺激投资和生产,增加就业,但充其量不过是表面的虚假的、暂时的和病态的经济繁荣。在这一点上,无论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不乏深刻的教训。不少西方发达国家曾奉行凯恩斯主义以低通货膨胀刺激有效需求的经济政策,最终误入“滞胀”的泥淖和怪圈;很多拉美国家牺牲物价稳定,以图经济的超快攀升,却欲速不达,反使经济良性发展的机制遭到破坏。相反,一些新兴工业化国家重视货币稳定,倒更快地实现了高增长率。货币的稳定,无疑是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协调发展的必要条件。

货币的稳定,必须由制度来保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明确规定:“中国人民银行的货币政策目标是保持货币币值的稳定,并以此促进经济增长。”可以认为,把保持货币币值的稳定作为金融法的目标,是国际、国内宏观经济管理经验教训的总结。在亚洲金融危机中,在东南亚和部分东亚国家及地区的货币纷纷贬值的情况下,作为亚洲大国的政府,中国政府对此做出了对本国、对整个亚洲经济发展负责任的决策:人民币不贬值。从根本上来说,人民币不贬值对中国国民经济发展有着重大意义。我国现行金融立法特别是中央银行立法,以经济建设中曾经出现的失误为鉴,吸取外国成功的立法经验,全面、充分地贯彻了稳定货币的立法精神。诚然,我国的中国人民银行与国际通行的中央银行相对独立于政府的法律地位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中国人民银行独立地执行保持人民币币值稳定的货币政策。但近年来的发展可以看出,中央银行的独立性在不断提高,当然这也有待于立法的进一步完善。

二、维护金融业稳健的原则

金融业是从事货币资金的特种行业,是时刻面临多种类型风险威胁的高风险行业。这些风险包括信用风险、国家风险(转移风险)、市场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声誉风险等。风险的存在,严重影响着金融业的安全运营,并有可能影响到整个社会的经济生活和国家安定,必须加以防范和化解。因此,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促进金融机构的审慎经营,维护金融业的稳健,杜绝金融危机,是各国金融立法刻意追求的核心目标,也是当前国际金融监管合作的中心议题。对于金融稳健的超常重视,其根据有以下三种不同的理论:(1)金融脆弱性理论。金融业是高风险产业,比之普通工商企业,金融机构面临的风险要多得多也大得多,而它们的自有资本,相对于庞大的资产负债规模,却数量甚微,在风险缓冲和亏损吸收上,作用十分有限。由于竞争的加剧、投机的升温和市场的波动,金融业的脆弱性更显突出。(2)系统性风险理论。货币信用经济的高度发展,在强化金融体系内外部联系的同时,也使金融危机具有了超强的传染能力,加大了局部金融危机诱发大面积金融风潮的可能,此即所谓系统性风险。随着国际经济一体化程度的提高,爆发系统性风险的范围,已突破国界,扩大至全球。(3)社会成本理论。金融业作为货币资金运动的主渠道和重要组织者,与国民经济的方方面面有着既深且广的联系。单个金融机构的失败,所致损害不只限于自身,与之往来的客户和同业,会不同程度地因此承受直接的经济损失;同一类型、同一区域乃至全国的金融机构可能因此受到牵连,遭致无形的信誉伤害;经济生活的正常运行,亦会受到或大或小的冲击。而对于濒危金融机构的挽救,往往代价沉重,并且不一定奏效。所以,金融机构丧失稳健,不单会产生相应的个别成本,而且必然产生巨大的社会成本。

实现金融业的稳健,一要完善市场机制,强化市场约束;二要健全金融法制,严格金融监管。改革开放多年来,我国金融业在取得长足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问题,突出表现在资产质量大面积下降,违法违规经营屡禁不止,金融犯罪直线上升。为了整理金融秩序,防范金融风险,确保金融稳健,我国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加快了金融立法的进程,在改善金融监管上也采取了相应的措施。如强化了中国人民银行的金融监管职能,并成立证监会、保监会、银监会三会实施具体的金融监管职能;严格金融市场的准入控制;对各种破坏金融秩序犯罪和金融诈骗犯罪,依法加强了打击力度等措施。当然,在维护金融业稳健上,我国现行金融立法和金融监管还存在许多不足,比如监管力量薄弱和监管任务繁重之间的矛盾就十分突出,因此有必要增强行业自律组织的管理作用,并考虑引入外部审计制度。

三、保护投资者和消费者利益的原则

本文所称的投资者,指在金融交易中购入金融工具融出资金的所有个人和机构,包括存款人。加大对投资者利益的保护,具有十分深远的意义。其一,投资者乃一切金融交易的资金来源,如其利益不能得到公平、有效的保护,则资金融通势必成为无源之水、无根之木。其二,投资者中大部分为小额个人投资者,他们高度分散,力量单薄,多半欠缺信息渠道及准确判断市场变化和化解金融风险的能力。突出对投资者利益的保护,更能体现法律的公平理念。这部分投资者也是消费者,理应得到消费者保护法的保护。其三,多数金融工具所具有的流通性,决定了投资者的不特定性和广泛性。因此,投资者利益得到保护的程度,不仅事关金融秩序的稳定,而且会影响到社会的安定。其四,投资者是金融市场不可忽视的社会监督力量,用以保护投资者的各项法律措施,有利于提高金融市场透明度及其规范运作的程度。我国经济发展的资金有70%依靠银行信贷,而银行信贷资金来源中,居民存款占居第一位。从某种意义上讲,是居民储蓄的存款支撑了我国国民经济的高速发展。只有保护投资者和存款人的合法利益,才能使他们信任金融业并对其有信心。而投资者和存款人的信任和信心,是金融业生存和发展的前提。一旦他们的权益不能得到保障,他们的信任和信心就会被破坏,这极易导致发生银行业的挤兑并造成金融恐慌,从而危及国民经济。

法律对投资者利益的保护,大体有普通法保护与特别法保护两个层面。前者指投资者作为普通权利主体(金融资产的所有权人和金融交易中的债权人)依民法、刑法等所享有的保护,后者则是以前者为基础,由金融立法及其他相关立法针对投资者所提供的专门保护。各国金融立法,围绕投资者利益保护,大多已形成一定的规范体系和制度框架,而最常见、最核心亦最能体现保护投资者利益精神的,主要有:(1)信息披露制度。其核心是赋予金融市场筹资主体(主要是股票和债券发行人)及金融机构以依法公开指定信息的义务,用以保证投资者公平地获取信息,并在全面、准确的信息基础上进行投资决策。(2)银行保密制度。金融机构必须信守客户秘密。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向任何人披露所掌握的客户财务资料和其他信息,否则须赔偿客户由此遭受的损失。(3)存款保险制度。即由专门的政策性存款保险机构在投保金融机构倒闭时对其存户提供补偿。

在我国金融立法中,进一步加强保护投资者特别是既是投资者也是金融服务的消费者的利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电子银行时代,我国理应加强有关电子银行的消费者保护立法,以促进电子银行业的发展,也更全面地贯彻保护投资者和消费者利益的原则。

四、与国际惯例接轨的原则

在当今各国经济相互依赖程度不断加深,世界经济加速一体化,我国加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历史条件下,必须重视并厉行国内金融立法与国际惯例的接轨。首先,国际惯例通常是成熟的金融交易和金融监管经验的结晶,与国际惯例接轨,可以有效地避免立法失误,提高我国金融立法的水平和金融监管的质量。其次,与国际惯例接轨,有助于改善我国的金融法制环境,减少和降低涉外金融交往中与外方不必要的冲突与摩擦,促进金融的进一步对外开放,为积极引进和利用外资创造条件。最后,放眼世界,谋求各国金融制度某种程度的统一,确立最低的国际金融监管标准,并以此降低因各国制度差异所形成的竞争扭曲的程度,已然成为一股不可逆转的国际潮流,而国际惯例无疑是各国金融制度趋同化的方向。中国金融法与国际惯例接轨,不仅能够推动我国金融市场的国际化,也将使中国在营造新的国际金融秩序方面,有所作为与贡献。市场经济是开放型经济,封闭型立法不可能适应经济对外开放的需要,中国金融立法应当而且必须与国际惯例接轨。当然,与国际惯例接轨,绝不是要片面、机械、简单地将国际惯例移植于中国,因为中国有自己的国情,处于自身特定的发展阶段。我国新时期金融立法所取得的丰硕成果以及立法质量的不断改进,应该说在一定程度上是得益于与国际惯例的接轨。

金融发展在当代经济发展过程中居于核心和先导地位。金融法的基本原则更是体现了这一部门法的本质基础,因此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上述金融法的几项基本原则均体现在现行金融法律中.当然,法律不会是一成不变的,尤其是经济法,金融法的基本原则也会随着经济的发展要求,不断完善有着更深远的意义。

【参考文献】

1.张文显《法理学》法律出版社,1997。

2.汪鑫,刘颖《金融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

3.朱大旗《金融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

4.潘静成、刘文华主编《中国经济法教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5。

第5篇

调整分配格局,增加城乡居民收入,是培育和扩大国内需求、改善人民生活的重要手段。尽可能地增加就业和提高居民的收入水平,特别是提高低收入群体及农民的收入,最终扩大消费需求,通过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增加居民收入,提高居民购买力由居民收入增长来拉动市场销售额增长,进而拉动投资增长及整个经济增长,才能形成经济增长的良性循环。

(一)加大分配改革力度,增强全社会的消费能力

收入分配政策的调整和改革的着力点应当是放在增加中低收入阶层特别是低收入阶层的收入上面。在城市,一方面要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扩大就业总量,有针对地搞好下岗及失业职工的再教育和职业培训工作,提高这部分人的工资性收入,以增强他们的消费购买能力:另一方面要严格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并根据经济发展情况适当提高最低工资水平。

在农村,一方面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新型农村,另一方面要大力增加农民收入,消除制约农民消费的障碍。

(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增加居民即期消费

刺激消费的关键在于使人们对社会经济发展有良好的预期。目前,传统的福利制度提供的条件逐渐转为市场来提供,而有关的社会保障机制还没有健全和完善,人们出于对自身和家庭未来经济安全的担心,不得不约束消费,乃至不计机会成本地扩张储蓄。因此,消费萎缩、边际消费倾向低的状况还将在一段时间内影响乘数效应的发挥。应当继续加大中央财政对落后地区低收入者群体的转移支付力度,通过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和提高人们的收入预期来增加入们的消费倾向。

大力发展第三产业,提高居民收入发展第三产业是扩大就业,提高居民收入的一条重要途径。我国的第三产业发展速度一直滞后于第二产业,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以来,这种滞后更为明显。

目前我国第三产业产出占GDP的比重不仅低于发达国家,还低于同等发展水平的发展中国家,发展潜力非常巨大。第三产业中各种服务行业的发展潜力更是如此。在分配使用国债投资资金时,应该考虑加大支持第三产业发展所需的资金数量,重点解决就业问题。目前积极有效地发展第三产业相当重要的意义就在于这样做有利于增加就业。

二、调整经济结构,优化社会供给

经济结构调整是经济发展的关键所在。从我国宏观经济的现实运行来看,过剩经济的实质是在产品结构未能适时提升、新的经济增长点没有出现情况下产生的供给结构不适应需求结构的错位问题。从长期来看,作用于总量的需求扩张政策并不能解决结构性的矛盾。而产品结构取决于产业结构,产业结构又取决于投资结构。因此,在扩大需求的同时,也要利用金融危机的时机改善供给,提高国内产品竞争力,使得政策调控不仅能够解决短期需求总量不足问题,还要着眼于中长期供给结构的改善。

(一)通过完善产业组织优化供给

这可以从两方面着手:

1.按照规模经济的要求关闭那些规模不经济的落后小企业。对于那些技术条件及管理水平都比较低下的小企业,在生产普遍过剩的情况下往往只能提供无效和低效供给。目前经济处于低谷时期,正是淘汰落后技术和过剩产品的最佳时机,如果单纯扩张总需求则可能使落后技术与产品幸存下来并在经济繁荣时期到来时再度膨胀。因此对于衰退行业和落后产能,应加大淘汰力度。落后产能和衰退行业的自行退出会面临一些障碍,应在财政支持下安排产业调整援助基金,完善失业保障和再就业基金等。

阶层特别是低收入阶层的收入上面。在城市,一方面要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扩大就业总量,有针对地搞好下岗及失业职工的再教育和职业培训工作,提高这部分人的工资性收入,以增强他们的消费购买能力:另一方面要严格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并根据经济发展情况适当提高最低工资水平。

在农村,一方面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新型农村,另一方面要大力增加农民收入,消除制约农民消费的障碍。

(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增加居民即期消费

刺激消费的关键在于使人们对社会经济发展有良好的预期。目前,传统的福利制度提供的条件逐渐转为市场来提供,而有关的社会保障机制还没有健全和完善,人们出于对自身和家庭未来经济安全的担心,不得不约束消费,乃至不计机会成本地扩张储蓄。因此,消费萎缩、边际消费倾向低的状况还将在一段时间内影响乘数效应的发挥。应当继续加大中央财政对落后地区低收入者群体的转移支付力度,通过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和提高人们的收入预期来增加入们的消费倾向。

大力发展第三产业,提高居民收入发展第三产业是扩大就业,提高居民收入的一条重要途径。我国的第三产业发展速度一直滞后于第二产业,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以来,这种滞后更为明显。

目前我国第三产业产出占GDP的比重不仅低于发达国家,还低于同等发展水平的发展中国家,发展潜力非常巨大。第三产业中各种服务行业的发展潜力更是如此。在分配使用国债投资资金时,应该考虑加大支持第三产业发展所需的资金数量,重点解决就业问题。目前积极有效地发展第三产业相当重要的意义就在于这样做有利于增加就业。

二、调整经济结构,优化社会供给

经济结构调整是经济发展的关键所在。从我国宏观经济的现实运行来看,过剩经济的实质是在产品结构未能适时提升、新的经济增长点没有出现情况下产生的供给结构不适应需求结构的错位问题。从长期来看,作用于总量的需求扩张政策并不能解决结构性的矛盾。而产品结构取决于产业结构,产业结构又取决于投资结构。因此,在扩大需求的同时,也要利用金融危机的时机改善供给,提高国内产品竞争力,使得政策调控不仅能够解决短期需求总量不足问题,还要着眼于中长期供给结构的改善。

(一)通过完善产业组织优化供给

这可以从两方面着手:

1.按照规模经济的要求关闭那些规模不经济的落后小企业。对于那些技术条件及管理水平都比较低下的小企业,在生产普遍过剩的情况下往往只能提供无效和低效供给。目前经济处于低谷时期,正是淘汰落后技术和过剩产品的最佳时机,如果单纯扩张总需求则可能使落后技术与产品幸存下来并在经济繁荣时期到来时再度膨胀。因此对于衰退行业和落后产能,应加大淘汰力度。落后产能和衰退行业的自行退出会面临一些障碍,应在财政支持下安排产业调整援助基金,完善失业保障和再就业基金等。

2.消除各种垄断,尤其是行政性的垄断。垄断往往会引发无效供给与低效供给,形成需求不足性的供求关系失调。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活动范围应以市场是否失效为准则。凡是可以由市场解决的,应当由市场来解决,政府不应插手其中。赢利性项目可以通过市场机制达到资源的高效配置,政府主导往往会因体制性问题导致效率低下,创新能力有限,使得经济增长缺乏微观基础。而民间投资则更重视效益,更善于发现和捕捉市场机会,不断开发新产品来创造需求引导需求,因此增加民间投资更有利于扩大有效供给。为此必须界定政府投资范围,减少政府在赢利性项目中的投资比例。

(二)通过技术创新优化供给技术创新可以从三个方面促进需求的增加:

1.技术创新本身就是新的需求,因为技术创新可以带来比原来更好的产品,并因此而刺激需求。

2.技术创新可以提高产品质量,从而扩大需求。

3.技术创新可以降低产品成本,从而扩大需求。

在发达且完善的市场经济条件下,赢利性领域的结构调整是市场自发进行的。但在我国市场残缺以及赢利性国有企业大量存在且制度不完善的情况下,结构调整就需要政府及其财政的参与。政府要在参与基础部门投资的同时积极支持主导产业与新兴产业的发展,并淘汰落后产业部门的生产能力,以此来促进市场导向下的技术进步、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在政策运作上要废弃计划体制下完全无偿、全面介入的方式,改为选择重点主导产业,着眼技术进步,采用财政投融资或贴息担保等方式参与。

三、着力改善消费环境,加大市场监督和监管力度

加强社会信用和个人信用体系建设,培育消费信用法制环境,切实保护诚实守信,进而发展消费信贷,提高流通领域的信用度。消费者协会、产品质量监督与市场监管机构,要发挥各自的作用,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净化消费环境,保护消费者权益,依法惩处各种制假售假、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非法行为,消除消费者惧怕假冒伪劣的心理障碍,使人们敢于消费,放心消费,从而间接达到促进居民消费的目的。

参考文献:

[1]罗晓红.扩大内需:实现“一保一控”经济目标的战略选择[J].改革与发展,2008,6:70-72

[2]刘辉.美国金融危机对世界经济的影响及中国的政策走向[J].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08,6:51-56

[3]查尔斯.I.琼斯.经济增长导论[M].舒元.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

第6篇

20世纪60年代以来,美国等大部分发达国家制造业的就业人数在总就业人数中的比例迅速下降,这一现象被称为“去工业化”。美国的制造业就业人数占总就业人数的比例在1965年达到28%的高峰值后,便处于不断下降的趋势之中。对于“去工业化”的原因,瑙索恩和纳玛斯旺(RowthornandRamaswamy,1997,1999)指出主要是国内因素引起的,比如需求模式从制造品转向了服务,制造业的生产效率相对服务业大幅度提高,以及与之相关的制造品价格大幅度下降。发展中国家制造业的竞争这一外部因素对去工业化的贡献不足五分之一。在完成了去工业化的过程之后,美国国内的生产行业基本上转移到了亚洲国家和拉丁美洲国家。于此同时,美国也从一个以工业为基础的经济体转变成为以服务业为基础的经济体。在后工业时代的美国,很多人认为服务经济可以很好的取代商品经济,就如同19世纪它从一个以农业为基础的经济体转变为以工业为基础的经济体是一样的。

因为两者同样能赚钱,产生巨大的GDP。但是这混淆了钱与财富的区别。

在美国渐渐丧失生产能力的同时,另一个不好的消息是美国100年来形成的超强消费能力和借贷消费方式。美国消费量已经很长一段时间保持在70%以上了,而从1856年,I.M.Singer公司的市场营销总监EdwardClark想出一招为他们公司的缝纫机进行分期付款开始,美国的借贷消费模式已经开始在美国这片肥沃的土地生根发芽。时至今日,美国人的信贷项目已经从当年的缝纫机发展到住房抵押贷款、汽车贷款、教育贷款,以及最近世界瞩目的次级贷款。耶鲁大学陈志武教授就一针见血的指出,即使在金融危机下的情况下,美国的消费方式仍然不会改变。

这样一来问题就出现了。经过去工业化后,美国基本成为了一个只消费不生产的国家了。显而易见,一个只是消费的,却几乎不生产的经济体必然会出现消费需求和产品供给只见的缺口,这会激励这个经济体内的生产者增加生产。当然,这只局限在一个封闭的经济体内。如果存在这国际贸易,那么该经济体就能通过贸易用其他国家生产的产品满足自己的消费需求。然而当一个国家能进口数量巨大的产品进行消费却不能保持相应的出口量时,巨额的贸易赤字就不可避免了。看看这些惊人的数据吧,仅2007年一年美国就产生了7003亿的贸易赤字,而2008年的贸易赤字也又6771亿美元之巨,要知道澳大利亚2008年的GDP才7460亿美元。

而除却贸易赤字所带来的巨额债务,美国的预算赤字也形成了天文数字的债务。熟读经济史的人肯定知道关于美国的货币发行权之争在美国持续了近一个世纪。在美国著名的1787宪法中规定美国政府是唯一具有发行货币的机构,但是事实上在1913年美国国会通过《美联储法案》并建立美联储之后,美国的货币发行权就落入了作为美联储成员的几个私有银行手中。此时开始,美元也就成为了名副其实的债务美元,美元实际上成为也一种债务。也就是说,债务的“货币化”创造了美元,而美元的票面价值必须由外力来强制。由于美国政府没有发币权,而只有发债权,然后用国债到私有的中央银行美联储那里做抵押,才能通过美联储及商业银行系统发行货币,所以美元的源头在国债上。美国国会又批准国债发行的权力,而财政部则将国债设计成不同种类的债券,其中一年期以内的国债我们通常把它叫做TBills(TreasuryBills),2-10年期的叫TNotes,30年期的TBonds。这些债券出现在在公开市场上进行拍卖。而当普通购买者购买完之后,财政部最后将拍卖交易中没有卖出来的一种许诺。美联储购入这些国债自然是需要付给政府美元的,而政府则在获得货币后需要在以后每年都付给美联储高额的利息。最近几年美国联邦政府的利息支出已在政府开支中高居第三位,仅次于医疗健康和国防,每年高达近4000亿美元,占其财政总收入的17%。在这一过程中美联储付给政府的美元和以后政府需要支付的利去的国债全部送到美联储,美联储则照单全收,这时这些国债就成为了美联储账本上的资产。注意,这些所谓的资产其实本质是债务,而高额的利息是新创造出来的美元。这也为美国陷入流动性过剩陷进埋下伏笔。可以这么说,美元的创造就伴随着债务的出现,在美国美元与债务是相互挂钩的关系,而且正是与货币发行锁死,这种债务是难以还清,因为一旦美国还清了债务,那么流通的美元也就消失了。并且由于美国日益加大的政府开支和国债不菲的利息,这些债务将越来越多。总之在债务货币之下,美国将永远无法偿还国债、公司和私人债务,因为还清债务之日,也正是美元消失之时。美国的总债务非但不会减少,随着债务利息利滚利的雪球效应和经济自然增长的货币需求,美国的债务总量将会持续上升,而且速度越来越快。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时,美国的国债已从建国初期的8300万美元增加到260亿美元。到1965年,美国的债务规模达到2600亿美元。到20世纪80年代里根执政期间,美国的国债竟然上涨到2.7万亿美元。克林顿的8年任期中,美国国债又翻了3番,达到6.7万亿美元。

今天的美国已经是债务缠身,入不敷出了。但是,一直到危机之前的十年间,与巨额债务并存的现象是美国的经济运行状况似乎一切正常,平稳的经济增长率,温和的通货膨胀率,可以接受的失业率,而且绝大多数美国人认为美国良好的经济形势会一直持续下去。问题出来了,一个负债如此之高国家为什么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各方面数据表现良好,美国政府究竟试用了什么魔法来做到这一切的?对了,就是神奇的美元。

为了弥补巨大的贸易赤字和预算赤字,美国必须创造出巨额的“新的美元”,通过美元其国际货币的特殊地位来弥补美国的巨额债务,而每年创造出来的巨额美元流向其他各国之后,又通过金融渠道最终流入到了美国的金融市场和房地产市场。这使得美国的房市和金融股市近十年出现了不正常的疯狂增长。而这样的泡沫式增长必然会出现破灭的时候。在大家的预期和信心出现动摇的时候,整个增长链就如同崩塌的大厦一样一下子全部瘫痪。而这时侯也就出现了这次的金融危机了。

参考文献

[1].新布雷顿森林体系框架下美国金融危机根源探究[J].南方金融,2009,(01).

[2]克鲁格曼.国际经济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

[3]郑兴碧.从“华盛顿共识”看新自由主义的危害[J].当代经济研究,2008,(3).

第7篇

论文摘要:国际金融交易和涉外金融交易是极其复杂的金融交易,其交易结果、状况直接涉及一国的国际收支状况,影响一国内外均衡。在传统经济向现代经济转型中,各国均经历过或正在经历着金融市场由管制到开放的过程。许多国家实践表明资本市场过早开放使得国内经济潜在和积家的矛质在宏观经济出现问题时彻底地爆发出来,酿成经济危机。在实施渐进式改革和开放的指导思想下,我国在金融市场开放中,实际上形成了符合中国实际的开放路径:设立涉外金融交易—逐步加大涉外金融交易的领城、规模—逐步增强涉外金融交易的市场性—逐步实现涉外金融交易向国际金融市场交易转变。

一、涉外金融交易的界定

构成金融交易的基础要素有三个:筹资人、投资人、交易货币。一般意义上,一国金融市场(完全)对外开放与一国建立(与国际接轨)国际金融市场在概念上具有等价意义。当一国金融市场未完全开放时,客观地存在“涉外金融交易”概念,涉外金融交易既与国内金融交易不同,也与国际金融交易不同。

关于什么是国际金融交易,理论界有不同的看法,一种观点可被称为“市场论”,其划分标准是资金是否跨境流动;另一种观点可被称为“要素论”,划分标准是金融交易活动中是否存在“涉外因素”。而“市场论”认为国际金融交易是在国际金融市场上进行。可以下图表示。

在上图中,①属于国内金融交易,②③④属于国际金融交易。“涉外因素论”认为,将构成金融交易的基础要素:筹资人、投资人、货币进行组合,可产生以下几个不同的结果:

1.投资人以其本国货币贷款给其本国居民;

2.投资人以外国货币贷款给其本国居民;

3.投资人以其本国货币贷款给非本国居民;

4.投资人以外国货币(第三国货币)贷款给非本国居民;

5.投资人以外国货币(筹资人国货币)贷款给非本国居民;

第1种情况是100%的国内金融交易,但若担保人为境外机构,或资金被用于国际贸易,这种交易可能被认为是国际金融交易。

第3、4、5种情况,无论按“市场论”或“要素论”的标准,都是国际金融交易。

第2种情况,按“市场论”应为国内金融交易,按“要素论”应为国际金融交易。在我国现行规章制度管理下,这类交易被称为“涉外金融交易”中的“外汇贷款,’(外汇贷款属于“涉外贷款”,涉外贷款包括:外汇贷款、对外商投资企业贷款、外贸贷款)。

此外,还有人从国际收支统计口径出发,以交易结果是否引起国际收支变动乃至是否影响一国外债而判断是属国内金融交易或属国际金融交易。笔者认为,应该将涉外金融交易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类。

在上述五种组合中,除第1种以外,其余四类都应界定为广义的涉外金融交易(广义的金融交易包含国际金融交易);界定狭义的涉外金融交易标准应是金融交易是否存在国家金融管制。在2、3、4、5种组合列中凡以市场机制为主要调节机制的金融交易应定义为国际金融交易;凡以国家金融管制为主要调节机制的金融交易应定义为涉外金融交易。

金融交易中的国际金融交易和涉外金融交易是极其复杂的金融交易,其交易结果、状况直接涉及一国的国际收支状况,深层次地影响一国内外均衡。因此,在传统经济向现代经济转型中,各国均经历过或正在经历着金融市场由管制到开放的过程。

二、中国金融市场对外开放的路径

如果将金融市场“对外完全开放”和“对外完全不开放”作为一数轴的两端,在“完全不开放”端点附近,居民与非居民之间的金融交易大部分属于涉外金融交易,相应的金融交易处于国家较严格的金融管制之中;当向另一端移动时,意味着出现了国际金融交易与涉外金融交易的替代,国家金融管制趋于放松。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资本市场开放都是必需面对的重大间题。对于发展中国家和地区来说,过快开放资本市场导致的金融经济体系的波动成为一个共同面临的问题。墨西哥于1993年实行资本项目自由兑换,1994年彻底开放资本市场,允许51家外国银行、证券、保险和其他金融机构进人。

资本市场的过早开放使得国内经济中潜在和积累的矛盾在宏观经济出现问题时彻底地爆发出来,酿成1994年12月的经济危机。韩国的情形与此类似,1996年为了加人oECD,被迫接受金融自由化要求,接受允许企业自由借款的条款。一年之后的1997年,韩国也在东南亚金融危机的冲击下卷人严重的经济危机。日本作为延迟推进资本市场开放的另一类范例,同样值得关注。日本1964年承担IMF第8条款开放经常账户义务,1984年对《外汇及其外贸管理法》进行修改,放松了对资本项目的管制,这一过程用了20年时间。并且至今依然保留着许多限制外资进人,以及对国内金融机构进行保护的措施。对于金融市场的过度保护,使得金融体系始终缺乏足够的竞争力,这可能是导致日本经济近年来停滞不前的根本原因之一。

综观各国金融市场开放的过程,都存在着如何防范金融风险的问题。因为防范金融风险是金融监管的基本目标。这样在一国金融开放的过程中存在着双重目标统筹协调问题:实现金融开放和防范金融风险。为此,存在两种不同的做法:一是强化管制,通过限制金融机构的经营业务范围、控制金融产品的价格来保证金融市场的稳定,这是许多发展中国家通常采取的做法。这种做法会导致金融业竞争力低下,实质上是以牺牲金融市场的发展为代价。并且由于强化金融管制产生了金融风险的积累,当金融市场开放后,往往长期聚集起来的金融风险在出现导火索时骤然爆发了。另一种做法是:放松管制,通过强化金融市场竞争,促进金融市场的发育与金融业的发展。这种方式大体可分为两种:休克式和渐进式。前一种方式往往导致一国出现若干年国民经济的衰退,社会和政治领域经历较长的动荡和混乱,社会发展在历史的轨道上转向。后一方式现在得到较广泛的认可,认为在这种方式下,在金融管制逐步放松的过程中,由于金融风险会不断暴露和释放出来,在应对风险的过程中,金融机构的风险防范能力和监管机构的风险监管能力均得以逐步提高,从而有利于金融安全。当然,这种方式由于金融市场开放历时较长,可能使金融领域的不确定性增加。如果在这一过程中对国内机构保护过多,会使金融体系缺乏竞争力,日本就是例证。因此,在金融市场开放过程中,必须把握住放松金融管制的顺序、路径和节奏。

以往,我国金融监管较多地倾向于不断强化管制,金融市场没有得到应有的发育,金融机构的竞争力相对较弱。但是在实施渐进式改革和开放的指导思想下,我国在金融市场开放中,实际上形成了符合中国实际的开放路径:设立涉外金融交易—逐步加大涉外金融交易的领域、规模—逐步增强涉外金融交易的市场性。这实际上是使涉外金融交易成为金融市场逐步开放的一个操作平台(尽管在改革的历史进程中,这一路径是在为了解决当时宏观经济所面临的问题而形成的)。根据中国的承诺,加人WTO后,我国金融市场将大幅度对外开放。在开放的过程中,外资金融机构将利用其雄厚的资金实力、灵活的经营手段和先进的管理水平,与国内金融机构展开竞争。外部的金融市场动荡将如何影响我国金融运行的安全和稳定,取决于国内金融机构能否抵御激烈的外部竞争和外来冲击。又由于任何金融开放都是一种制度变迁,而制度变迁存在着路径依赖,因此,总结分析以往的金融开放路径,探讨如何为今后的金融开放构建更加合理、有效的操作平台,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三、外汇体制改革:从涉外金融交易向国际金融交易转变的制度演进案例分析

中国自1978年一2002年,进出口贸易增长了1748.73%。外汇体制改革是过去这20年推动中国出口成长的一个重要因素。改革开放以来,对外贸易严格按照中央计划部门制定的进出口计划经营。国家计划委员会制订计划时,首先开列一份必须进口的物品清单,然后根据所需款额,找出国内能够出口以换取这笔外汇的物资。由于当时汇率对外贸水平和进出口货种的影响甚微,当局遂参照旅游业、华侨汇款等少数非贸易性活动可能受到的影响以制订汇率。主要根据中国一篮子消费品与世界各大城市的相对价格而做出。由于中国不少消费品定价偏低,因而大大高估了人民币。

998年,中国决定开放经济、拓展外贸。随着外贸权下放到地方政府和企业,汇率由原来制订外贸计划时的会计手段,变成推动进出口决策的重要信号。最初出台的措施,主要是为了抵消汇率偏高而对出口的抑制。其后,为进一步推动对外贸易发展,国家对汇率制度进行了多项改革:

第一,逐步下调官方汇率,以抵消出口成本上涨的影响。

第二,实施外汇留成制度,允许出口企业和地方政府保留部分外汇收人,以满足自身进口需要。

第三,开放外汇调剂中心,让出口企业可把外汇留成以较为有利的汇率折换成人民币。在随后的十多年中,国家以贬值为基本措施,来刺激对外贸易的发展。第一次贬值是1981年1月,以2.8元人民币对1美元为内部结算价(创汇成本)。制订内部结算价时,管理当局以赚取1美元外汇的平均成本为基数,在此水平上追加10%的“利润”率。这次贬值是中国外汇政策的一个转折点:主要根据创汇成本,而非国内消费品相对于海外的价格而制订汇率水平。1983年到1993年期间,由于创汇成本在这期间内不断上涨,当局不断下调汇率,使出口较为有利可图。这期间,人民币先后六次贬值,幅度由9.6%到44.9%不等,官定人民币对美元汇率由2.8:1调到5.32:1。19叫年1月1日汇率并轨,官方汇率更一举下调到8.7:l水平。当年,出口、旅游和外来直接投资增幅分别高达31.9%、56.4%和22.7%。外汇储备在1994年和1995年分别增长114.5%和42.6%,1998年5月达到1409亿美元。由于外汇供应增加,官方汇率逐步轻微上调。1998年4月后,官方汇率大约处于8.28元人民币对1美元的水平。贬值基本上是在市场“倒逼”下实施的,因此,贬值在一定角度上可看成是对管制的放松。

出口企业自1978年起获准留成外汇。其后,留成的比例显著提高。1979年规定,地方政府的出口如果超越前一年的水平,获准留成超出部分的40%。1985年,获准的外汇留成已不少于出口总额的25%。1991年,留成更可高达出口总额的30%,但中央政府保留权利,必要时得以调剂价收购企业30%的外汇收人(1994年统一汇价后,留成制度便被撤销)。留成制度实施后不久,出口企业和地方政府获准将外汇配额转售给需要外汇作进口用的单位。这一来,企业与企业也就能够在市场上兑换外汇。持有配额的单位由于能更好地利用其外汇留成,拓展出口的积极性更高。除了用来进口产品设备,出口单位还可以以高于官方的汇率换取留成的利润。留成制度扩大了涉外金融交易规模,引人了市场机制。如同留成制度,外汇调剂市场事实上也逐步加大了涉外金融交易规模;逐步加人和加大市场的机制。

1950年,中国银行广东分行率先开办外汇调剂服务。有关业务迅即扩至内地12个大城市。早期的交易价是3.08元人民币对l美元。1985年,深圳设立第一家官方的外汇调剂中心。翌年,上海和北京跟进。再一年后,同类中心扩大至天津。在1985年到1987年,外汇调剂中心只对中外合资企业提供服务,国内企业不得参与。1987年,国内的轻工业公司、工艺品公司和服装业也获准在调节市场上出售留成。1988年4月,所有国内企业都获准在调剂中心上出售留成。外汇管制放宽后,外汇中心的数目和交易量都有所增加。1992年12月底,全国有100多家调剂中心,交易额达到250亿美元。在1994年的改革中,全国性的银行同业外汇市场取代了调剂中心,并实施外汇结售制度。出口企业所有外汇收人按规定一律须出售给指定的银行。对进口企业而言,企业只要向当局授权的银行出示进口合同和境外金融机构签发的付款通知,即可换取外汇。

以上措施,从一个角度看,实际上起到了逐步放松对涉外金融交易的严厉管制。1994年以来,最根本的变革也许是撤销调剂市场,在国内设立统一的全国性银行同业外汇市场。

在新制度下,国家通过中国人民银行的货币政策和外经贸部实施的行政控制来维持汇率的稳定性和经常账差额,而非借着对经常账的来往实施外汇管制。在新的制度下,汇率不仅影响进出口,还通过各种市场和机制间的联系,对经济造成广泛的影响。因此,制订汇率不再只是贸易和经常账的问题,必须同时考虑到宏观经济的稳定性、各种不同利益团体的平衡、货币及财政政策等广泛的问题。由于中国对内和对外经济部门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关系,制订汇率时,也就不能只是为了促进出口。事实上,经过1994年的改革,中国基本上不再以创汇成本来制订人民币汇率。从1994年到1997年,中国的一般物价水平涨幅约50%,创汇成本也显著上升,但由于外汇供应增长,人民币汇率反而轻微上扬。人民币升值,加上出口成本上升,降低了出口的盈利性。随着市场机制作用的加大,中国经济对内和对外部门之间的联系加强,汇率的影响扩散到外贸以外的部门。中国利用汇率政策以促进出口的自由度因而有所下降。1996年以后,出口增长幅度一波三折,19%年出口只增长了1.5%,1997年出口上升20.9%,1998年,出口升幅较1997年大幅回落,1999年抬升,2000年大幅上升,2001年又大幅回落。虽然出口部门力促人民币贬值,中国人民银行为了实现国民经济内外均衡,仍然保持汇率稳定。2002年初,国家进一步改革、完善有管理的人民币汇率制度和人民币外汇市场交易制度,提高外汇指定银行周转金额度,降低进口企业设立外汇账户门槛;在一定程度上加大出口企业售汇自主意愿。前不久,金融管理当局又批准四大国有银行开展外汇衍生金融工具交易。至此,在经常账户项下,人民币与外汇间的兑换(交易),在市场机制对管制的替代过程中,不断向市场化方向演变,现在离进出口企业完全意愿结售汇越来越近。

笔者认为经常项下外汇市场的开放,客观地看,对宏观经济的影响是比较成功的。资本市场的开放应遵循着这一基本思路:在逐步加大涉外金融交易规模和逐步放松对涉外金融交易的管制中,逐步开放资本市场。

参考资料

第8篇

关键词行为金融;证券投资基金;羊群效应;熟悉偏好;过度自信

一、行为金融理论

标准的现代金融理论的模型与范式基本上局限于“理性”的分析框架中,对金融市场的行为进行了理想化的假设,20世纪80年代以来,研究学者日益重视金融市场上的各种异象,而这些异象的理性解释不能令人满意。行为金融理论正是金融学家在研究金融市场异象的过程中形成并不断完善起来的理论体系。行为金融借鉴了行为科学、心理学以及社会科学等研究成果后,将人类心理与行为纳入金融学的研究,从微观个体行为以及产生这种行为的心理、社会动因来研究资本市场的现象和问题。

行为金融理论认为投资者不是理性人,并不具有完全理性,而是行为人,只具有有限理性,不能客观、公正、无偏的加工信息。在信息环境不确定的情况下,投资者的心理容易受到其他投资者的影响,模仿他人决策,而不仔细考虑自身的信息,也就是行为金融理论中的“从众行为”,而如果涉及到多个投资主体,就会进一步引发团体从众跟风的“羊群效应”。除此之外,投资者很多时候的非理还由于本身的“过度自信”,即将成功归于能力,而将失败归于运气和机会的作用,过于相信自己的判断而产生行为偏差。另外,投资者在进行投资时,会选择其感觉非常精于评估的风险事件,避免不熟悉或无法估计概率分布的风险事件,即“熟悉偏好”。总之,人的心理因素对于投资者行为的影响是行为金融研究的主体,伴随着行为金融的发展,相关经济研究对于人的心理分析的依赖也越来越多。

证券投资基金通过发行基金单位,集中投资者的资金,而后由基金托管人托管,基金管理人管理和运用,从事股票、债券等金融投资,作为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证券投资方式是现代金融体系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证券投资基金作为机构投资者,其投资行为也会受到基金托管人及基金管理人不理的影响,所以此时就必须考虑现实中人的心理因素,利用行为金融理论对其投资行为进行阐释。

二、基于行为金融理论的中国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行为分析

行为金融理论中的投资者有限理性意味着投资者并不完全理性而且不总是理性的,而证券投资基金主要进行股票和债券的投资,充当市场中机构投资者的角色,所以其投资行为势必符合行为金融理论对于投资者的假设,即证券投资基金是有限理性的。行为金融理论为研究中国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行为提供了延伸性的启示。

1.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行为的“羊群效应”

很多时候证券投资基金作为机构投资者会非常注意其他机构的动向,并在这些机构投资者采取行动时,立刻采取相似的行动,这可能是源于其对本身投资决策缺乏把握,也可能是看到其他机构已经获利而相信自己也能获利,或者更可能是由于害怕与众不同,必须采取行动。所以在这种时候证券投资基金不可能理性的考虑该决策究竟会为基金本身带来多少收益,而仅仅是一种盲目的“从众行为”。同时,由于多数作为机构投资者的证券投资基金具有高度的同质性,它们通常关注同样的市场信息,采用相似的经济模型、信息处理技术、组合及对冲策略。在这种情况下,非理性的众多证券投资基金很可能同时采取行动,形成群体性的跟风购买行为,并最终导致“羊群效应”。这时,许多证券投资基金将在同一时间买卖相同股票,买卖压力最终将超过市场所能提供的流动性,从而导致股价的不连续性和大幅变动,破坏市场的稳定运行。

于是,为了避免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行为的“羊群效应”,政府应该扩大市场容量,提高上市公司股票质量,使众多证券投资基金在挑选其投资股票品种时就有更多的选择余地,理性的进行决策,从而有效地减轻“羊群效应”造成的市场风险和脆弱性。

2.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行为的“熟悉偏好”

经典投资组合理论认为理性的投资者通常会通过分散投资来规避风险锁定获利。证券投资基金作为投资者通常也会通过投资组合规避风险,但是这种组合的分散程度一般低于经典投资组合理论的建议。

很多基金在投资时更愿意选择股票市场,即那些相对熟悉的领域,投资也集中在其比较熟悉的本国市场、本地市场,从而导致投资组合构成上所表现出的分散不足。这主要是由于证券投资基金在评估某些投资时无法估计不确定事物的概率分布,而更熟悉的环境使其感到处于优势,即行为金融中所谓的“熟悉偏好”,但也因此在某种程度上反而提升了投资风险。

这就要求政府促进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渠道的开放,大力发展债券市场和货币市场,同时发展金融衍生品市场以加强市场价格发现,适时推出做空机制,改变现在的单边市场状况,并鼓励基金适当地“走出去”,使证券投资基金采用足够分散化的投资策略,采取理性的投资决策,从而规避风险锁定获利。

3.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的不理性投资行为

行为金融认为每个人都会或多或少受到认识与行为偏差的影响。而证券投资基金在进行投资时主要倚重基金管理人,可是基金管理人并不总是理性的,会或多或少受到认识与行为偏差的影响,有时甚至会做出非利益最大化的决策。典型地,当基金管理人处于过度自信时,可能高估自身的能力,为了获取较高的投资回报而从事风险性较大的投资,给本基金利益带来损失。并且由于自我归因的存在,基金管理人在损失出现后,常常先入为主的否定损失是由本身的不恰当行为带来的,而仅仅把这一切后果归于市场的不确定性,不能很好的纠正其不理。

所以在基金管理人的选择上,不但要求基金管理人具有雄厚的专业学术基础和丰富的金融专业理论与实践知识、良好的信息收集与信息处理能力,还应要求其了解市场中的投资者和自身会产生怎样的心理和行为偏差,以避免由于自身的心理因素造成重大失误。此外,还应关注基金管理人的心理变化和行为倾向,避免选定的投资组合风险收益发生意外。

参考文献

[1]何小峰、黄嵩.投资银行学[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3).

[2]蔡秀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产生羊群行为的成因和对策建议[J].福建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08(1).

[3]史金艳、李凯、李亚宁.行为经济学对经济人假设的重新审视[J].商业研究,2006(5).

第9篇

论文摘要:从本质上说,美国金融危机的爆发是金融结构的脆弱性和金融系统内部紊乱的结果。作为一种信用危机、道德危机,美国金融危机表现出其“传染”的整体性和快速性以及政府处理危机的主导性和一致性特征,并使次贷危机最终演变为一场系统性、全球性金融危机。这场危机给各国经济造成巨大冲击,教训深刻,值得吸取。应充分认清此次金融危机的本质特征,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保持国内金融市场和房地产市场的稳定。

由始于2007年初的美国次贷危机所引发的世界金融风暴正在全球迅速蔓延并持续恶化。金融创新的过度、信用监管的缺失以及道德风险的蔓延进一步加剧了美国金融体系的脆弱性及不稳定性,是导致此次金融危机的三大主因。

一、金融脆弱性理论回顾

金融脆弱性是指金融制度、结构出现非均衡导致风险积聚,金融体系丧失部分或全部功能的金融状态(伍志文,2002)。金融脆弱性理论认为金融体系本身是不稳定的,具有内在脆弱性,因此金融风险是普遍存在的,金融危机是不可避免的。

早期比较有影响的金融危机理论有费雪(1933)的债务一通货紧缩理论和明斯基(1982)的金融体系不稳定性假说。费雪认为金融体系的脆弱性是与债务的清偿紧密相关的,实体经济部门的过度负债和经济下滑引起债务的清偿。而债务的清偿会导致货币的收缩和周转率的下降。这些变化又会引起价格的下降、产出的减少、市场信心的减弱、银行破产数和失业率的上升。因此,费雪认为金融体系的脆弱性是源自经济基本因素的恶化。明斯基对于金融体系不稳定性的分析基于资本主义繁荣与萧条的长波理论基础之上。他指出,正是经济的繁荣埋下了金融动荡的种子。他的基本观点是,实体经济中存在着三种筹资,即抵补性筹资(投资项目收益率大于贷款利率,项目现金流人大于偿债的现金流出)、投机性筹资(投资项目收益率大于贷款利率,项目现金流入小于偿债的现金流出)和“庞齐”筹资(投资项目收益率小于贷款利率,项目现金流入也小于偿债的现金流出)。这三种筹资在经济周期的不同时期所占比重不同:经济繁荣时期,后两种筹资比例大幅度上升,金融风险增大。伴随着借款需求扩大,市场利率上升,企业利润下降,市场情绪由乐观向忧虑转变并进一步向恐慌蔓延,企业倒闭,银行借款急剧收缩,从而导致资产价格的快速下跌和全面金融危机的爆发。因而金融体系具有内在的不稳定性,经济发展周期和经济危机不是由外来冲击或是失败性宏观经济政策导致的,而是经济自身发展必经之路。

20世纪70年代以后的金融危机爆发得越来越频繁,而且常常以独立于实际经济危机的形式而产生。在此基础上,金融危机理论也逐渐趋于成熟化(魏波,2006),并形成了三代较成熟的货币危机理论。第一论由保罗·克鲁格曼(P.Krugman,1979)首次提出,并由罗伯特·福拉德等人(R.Flood和P.Garber,1985)加以完善和发展,认为宏观经济政策和汇率制度之间的不协调以及一国国内信贷的无限制扩张是导致金融危机的根本原因。第二论以茅里斯·奥波斯特菲尔得(M.Obsffeld,1994)为代表,主要引入预期因素,对政府与私人之间进行动态博弈分析,认为政府对于私人部门预期所做出的反应成为危机爆发的关键因素。第三论形成于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以后。许多学者跳出传统的宏观经济分析范围,开始从金融中介、不对称信息方面分析金融危机。代表性人物是麦金农和克鲁格曼等人。其中克鲁格曼(1998)提出的道德风险模型,强调金融中介的道德风险在导致过度风险投资既而形成资产泡沫化中所起的核心作用,即道德风险起初导致过度冒险,最后导致金融体系的崩溃。

二、对美国金融危机演变特征与金融体系脆弱性的分析

上述金融危机理论从不同侧面揭示了各类金融危机形成的机理,也为我们认识和分析此次全球金融危机的脆弱性特征提供了理论依据。但由于金融危机的复杂性,引发金融危机的新因素不断出现,也使这次金融危机呈现出新的特点。

这场席卷全球的金融风暴首先由次贷危机引起。次贷危机即指由于美国次级抵押贷款借款人违约增加,进而影响与次贷有关的金融资产价格大幅下跌导致的全球金融市场的动荡和流动性危机。从产生根源上看,实际上它是由金融系统的内在不稳定性特别是金融创新工具的滥用、信用和监管缺失等所导致的一场货币危机、信用危机和道德危机,而通过危机的扩散,目前已演变为一场系统性金融危机(即由于金融市场已经不能再有效发挥其功能,因而趋于瓦解并对实体经济可能产生很大的不利影响的状态)和全球金融危机。

(一)次贷危机本质上是信用危机和道德危机

根据上述金融危机理论,美国金融危机的爆发是金融结构的脆弱性和金融系统内部紊乱的结果。Minsky(1982)认为,金融危机是资本主义制度的固有特征,它与这一制度下资本主义经济周期有关。由于金融体系的内在不稳定性,从而导致金融危机周而复始地出现。周期性出现的新的获利机会总会导致人们的乐观预期,并促使信贷过度扩张。另一方面,由于竞争压力,为了保住客户和市场,银行常常会做出不谨慎的贷款决策。Krugman(1998)认为,由于政府对银行和金融机构的隐性担保以及监管不力,使得银行和金融机构存在严重的道德风险问题。根据马克思的分析,虚拟资本市场的过度膨胀和银行信贷的过度增长,即金融系统超常发展,就是独立的货币金融危机发生的基础和条件。上述理论正是美国金融危机的最好映照,对本次金融危机的产生原因具有较强的解释力和适用性。

从本质上看,美国次贷危机是投资者担心资产价格泡沫风险所产生出来的信用危机,它源于次贷风险,并借助金融衍生产品的渠道进行扩散。美国次贷危机正是源于对金融衍生工具的过度使用从而导致房贷市场的过度膨胀和银行信贷的过度增长而产生。作为主要面向信用记录欠佳、收人证明缺失、负债较重的客户提供的高风险、高收益的贷款,次贷市场近年来迅速扩张,市场规模在短期内迅速膨胀。但是,随着美联储不断提高基准利率,房地产价格出现下跌趋向,次级按揭贷款人心理预期与偿付能力下降出现大量违约,而其违约风险通过次贷衍生产品迅速放大,动摇了市场信心,银行纷纷收紧融资条件,借贷机构、基金公司等资金链开始断裂,导致脆弱的金融市场失控,危机最终爆发。

而更让人意想不到的是,一向以制度健全、市场完善、运作规范和信用优良而著称的美国金融市场,恰恰在监管和信用方面出了大问题,整个住房市场和房贷市场各个环节充满了欺诈和贪婪,银行和金融机构丧失了基本的客观性和公正。

性(理查德·比特纳,2008)。从贷款经纪商到贷款公司,从投资银行到信用评级机构,从建筑商到房地产中介伪造签名、隐瞒信息、操纵和修改贷款文件、篡改信用、放大收入、评估掺水等无序运作,乱象丛生;降低贷款审批标准、贪婪地运用金融创新能力和过剩的流动性,疯狂的市场扩张,事后相互推卸责任、转嫁风险等,这一切更加剧了金融系统内部的紊乱,从而使整个华尔街陷入了一场前所未有的信用危机和道德风险之中。

(二)金融危机的传染具有快速性、整体性和全球性

关于危机中“传染”的特征也是金融危机理论关注的问题,有人甚至认为,危机就是“传染”引起的,没有其他原因尽管这一观点没有得到多数学者的认同,但人们对于“传染”在加剧危机形成中的作用却大多没有怀疑。综合来看危机形成中,“传染”主要通过以下渠道发挥其作用:贸易渠道、金融联系渠道和非理性的羊群效应。

以金融联系渠道为例。由于参与美国房贷市场的机构和投资者为数众多,结构复杂,利益勾联,相互衔接,从而形成了一条长长的住房抵押贷款“食物链条”和庞大的交易网。在缺乏应有的风险控制的条件下,一旦某个环节出了问题,便会牵一发而动全身,引起多米诺骨牌效应。我们看到在这一危机中,高度市场化的金融系统相互衔接形成了一条特殊的风险传导路径:即低利率环境下的快速信贷扩张一宽松的住房贷款审批标准一房价下跌、持续加息一出现偿付危机;按揭贷款的证券化和衍生工具的快速发展,尤其是对冲基金高比例的杠杆效应,加大了与次贷有关的金融资产价格下跌风险的传染性与冲击力,放大了次级住房抵押贷款风险。而金融市场国际一体化程度的不断深化又加快了金融动荡从一国向另一国传递的速度。这种远离实体经济的金融衍生品的泛滥及虚假繁荣,终于导致次贷危机的爆发并最终演变成了一场席卷全球的金融风暴:从次贷领域到优贷领域,从房贷市场到整个金融市场,从虚拟经济到实体经济,从美国金融到全球金融等,无一不在经受着这次金融海啸的洗礼与考验。而半年来,曾经不可一世的华尔街金融巨头们一个接着一个倒下,其速度之快,损失之惨,更是令人震惊。

与传统金融危机不同的是,这次金融危机的传染还表现出显著的“蝴蝶效应”(即地理位置遥远的国家皆能受到金融动荡的影响)和“板块联动效应”(即在具有相同文化背景的国家问的传递)。除了美国、欧洲、日本等,拉美、亚洲等区域新兴市场经济国家的经济也受到不同程度的冲击,甚至有的国家面临国家破产的危险。这反映出全球金融危机的整体性特征越来越显著,也使这场次贷危机逐渐演变成为一场波及全球的系统性金融危机。

(三)金融危机的处理具有政府主导性和协调一致性

此次危机中,全球范围内各国强化金融领域的管制和干预具有一定的必然性,它是抵御自由市场制度不完善的必由之路。由于此次危机具有波及范围广、影响程度深、持续时间长等特点,为了维护世界金融市场和全球经济的稳定,美国政府及世界各国政府不得已采取了一系列大规模救助计划和措施:接管“两房”、向AIG提供巨额贷款、改组投行、回购证券、直接注资、政府担保、联合降息、甚至国有化等,其力度之大、出手之重、方式之直接和多样,前所未有。而且全球联手,共同行动,也是史无前例。

全球金融动荡下各国强化政府干预的情况,充分显示了政府在拯救危机中的主导作用和协调一致性;另一方面,也恰恰反映了国际金融体系脆弱性的缺陷和不足,正是这些国家为降低国际金融体系不完善带来的冲击所做的必然选择。

三、稳定我国金融市场体系,防范金融危机的现实思考

无疑,美国这次金融危机带有向全球转嫁的性质,给各国经济带来巨大冲击和挑战。由于我国仍然实行较为严格的资本管制,次贷危机通过金融渠道对中国经济的直接冲击和短期影响比较有限。但在经济和金融全球化的今天,我国与美国和世界经济之问的联系日益密切,因此,从长期来看,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造成的冲击不可低估,从目前情况看来,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和金融的影响正逐渐显现。

但正如一位经济学家所言,金融危机并不全是坏事,它只是对行将崩溃的金融体系及其债权债务关系进行一次必要的清理,将多余的金融泡沫挤压掉,并促使宏观经济与金融重新走向稳定。这意味着,金融危机只不过是一种较为激烈的调整方式,它是在所有的政策和体制均难以解决现实问题的情况下,用近乎破坏性的方法对金融体系中不合理现象进行一定程度的纠偏,尽管这种纠偏是被动的。可以说,如果没有金融危机,现有金融体系的脆弱性和缺陷还不至于这样明显和充分地暴露出来。

金融危机为我们提供了很好的学习机会,是对发展中国家一次生动的金融风险和金融“游戏规则”教育,具有深刻的警示作用。金融危机的爆发让我们深刻认识到,即使像欧美这样发达的金融市场,同样可能发生严重的市场失灵,同样可能发生严重的信用危机、货币危机。虽然我国尚未发生金融危机,但是我国经济体系内部存在着许多诱发金融危机的因素却是不争的事实。金融危机,不得不使我们对现有的金融结构的完善、金融工具的创新、资本市场的发展以及贸易战略的调整等方面进行认真反思。

马克思的金融危机理论表明,金融危机虽然直接涉及金融货币问题,但并不仅限于此,而是经济系统内部与外部多方位、深层次矛盾的集中反映。因此,防范金融危机需要系统化的措施和政策。这里仅就我国最重要的金融市场和房地产市场的建设提几点思考。

(一)加强创新与完善监管相匹配,提高金融市场的稳定性和抗风险能力

美国次贷危机的发生,一方面是对金融创新工具的滥用,另一方面是风险控制的缺失。虽然金融创新一方面通过广泛的证券化分散了美国房地产融资市场上的风险,另一方面也加剧了金融风险的传染性和冲击力,造成了难以计量的损失。因此,我国在进行金融创新的同时,必须建立和完善对金融创新的监管,使创新和风险控制相匹配。从预防金融危机出发,中国在推行金融改革与创新的进程中必须对风险保持高度警惕,对金融机构乃至整个社会诚信体系的构建予以高度的重视,需要构建健全的金融体系和有效的监管体系,这是增强自身抵御金融危机能力的关键。

第一,政府监管部门要搞好相关政策法规的配套,加强对金融创新产品尤其是金融衍生产品的监管,从金融市场和金融体系制度建设的角度注意控制金融衍生工具的风险,加强并完善对场外交易的监控,强化对金融机构的风险提示,建立完善信息披露机制,减少信息不对称对借款人权益的损害等,不断提升监管水平。

第二,作为经营风险的金融机构,永远要将险控制放在第一位,强化资本充足性管理和风险管理,防止某些金融机构因资本充足率过低,抗风险能力薄弱,在意外事件影响下倒闭破产,冲击金融体系。

第三,正确认识金融衍生品市场的发展。尽管相对于美国及全球金融市场而言,次级债规模并不大,但金融衍生品放大了这一风险。因此,对于金融创新,不仅应看到其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还应看到其潜在的风险。衍生品市场的发展是一把双刃剑,其产品虽然可以对冲和分散风险,但不能消除风险甚至会加大风险。

第四,建立金融危机监测和预警系统。金融危机往往是金融风险积累的结果,因而事先监测和控制金融风险,将金融危机化解于未然就极为重要。对于金融体系中的风险因素,尤其是导致金融危机产生的潜在因素,如通货膨胀、汇率、外资流动、银行体系风险、债务风险都应当纳入金融危机的预警系统。

第五,加强对资本市场的有效监管。存融危机中,股市的大幅波动甚至崩溃对宏观经济和社会稳定的影响是巨大的。股市风险的影响与表现力往往要比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体系性风险更为显著,这可从本次金融危机中全球股市的连续重挫看出一斑。我国也不例外,政府应高度重视近期我国股市的剧烈波动和持续低迷状况,通过积极的利率政策、税收政策和完善的制度建设以及有效的监管等措施,来重振投资者信心,以促进我国证券市场的长期稳定与健康发展。

(二)严格房地产金融市场管理,促进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健康发展

导致美国金融危机的爆发,除了贪婪逐利的美国金融机构风险管理失控和政府的政策运用不慎之外,还有就是美国的透支消费文化使许多不具偿还能力的人加入买房队伍。而今天中国的房地产市场与上述情况有不少相似之处:其一,我国有高达90%的购房者是通过银行贷款购房的,房地产贷款余额已高达2.25万亿元人民币(苏锐,2008),总额接近美国,而且这些贷款人基本都是中低收人者。其二,金融机构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同样逐利贪婪而不惜冒风险。银行不断放大房贷在贷款总盘子中的比例,同时又降低放贷门槛。这种行为实际上是将资金风险转嫁给银行,也将本不具备买房能力的消费者拉入买房行列,给买家和银行都带来风险。为避免危机的出现,必须吸取美国次贷危机的教训,严防同类事件在我国发生。超级秘书网

第一,商业银行需要改变住房按揭贷款是低风险优质资产的观念,加强按揭贷款的审批管理和风险控制。由于我国没有对抵押贷款进行次优分级,所以房贷的风险可能比想象的要大很多。银行要严格房贷审查程序,特别注意那些有超出实际购买能力、有不良信用记录的贷款人,应该更加严密考核按揭人的收入状况、资信状况,尽量减少风险累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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