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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国家安全工作计划优选九篇

时间:2022-04-02 23:20:21

引言:易发表网凭借丰富的文秘实践,为您精心挑选了九篇社区国家安全工作计划范例。如需获取更多原创内容,可随时联系我们的客服老师。

社区国家安全工作计划

第1篇

以党的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建设“幸福”发展战略的总体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资源整合,全员参与,持续改进,共建共享”的工作机制,把安全社区建设与全镇各项日常工作紧密联系起来,不断提高全镇群众安全防范意识,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各类伤害事故发生。

二、工作目标

按照世界卫生组织(WHO)安全社区标准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全社区建设基本要求》,广泛宣传安全社区理念,积极推进镇安全社区建设工作,建立伤害监测、安全反应等工作机制,营造全民关注安全、全员参与安全的良好氛围,逐步提高社区安全促进和伤害预防水平,使全镇群众安全意识明显增强,安全环境显著改善,各类事故不断减少,为镇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力争到年底,把镇建设成为全国安全社区和世界卫生组织认可的国际安全社区。

三、组织机构

成立镇安全社区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创建办公室和11个功能组。11个功能组分别是安全生产工作组、交通安全工作组、消防安全工作组、社会治安工作组、居家安全工作组、学校安全工作组、外来人口工作组、涉水安全工作组、农业安全工作组、监测评估工作组、宣传教育工作组。各社区、行政村也相应成立安全社区推进小组。

四、职责分工

安全社区建设领导小组:

镇安全社区建设领导小组的任务要求是:组织开展事故与伤害风险辨识及其评价,并依据评价结果确定工作重点及安全促进项目;制定安全社区建设规划与目标;制定安全社区管理规章制度;定期召开安全社区建设领导小组会议,持续推动安全社区计划的执行;协调、整合社区一切可以利用的资源和力量,协调各个部门和工作小组的工作。检查各项安全计划执行情况及绩效评估,监督、修订和评估正在进行的工作。为各工作小组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技术支持;检查、评估安全建设促进项目执行情况及绩效,并提出持续改进计划;积极参与本地区及国际安全社区网络的有关活动。

安全社区创建办公室:

镇安全社区创建办公室的任务要求是:负责“安全社区”创建的日常工作;配合有关政府职能部门组织开展事故与伤害风险辨识及其评价工作;组织制定安全目标和计划;负责协调“安全社区”创建各专业组;制定“安全社区”实施方案;协调各专业组的工作,全面实施创建计划;在工作过程中做好相关资料记录工作;组织评审社区安全绩效;为持续推动安全社区建设提供组织保障和必要的人、财、物、技术等资源保障。

五、创建标准

(1)有一个负责安全促进的跨部门合作的组织机构。

(2)有长期、持续、能覆盖不同的性别、年龄的人员和各种环境及状况的伤害预防计划。

(3)有针对高风险人员、高风险环境以及提高脆弱群体的安全水平的预防项目。

(4)有记录伤害发生的频率及其原因的制度。

(5)有评估安全促进项目、工作过程、变化效果的评价方法。

(6)持续不断地参与本地区及国家安全社区网络的有关活动。

六、创建步骤

(一)启动阶段:

1、镇政府决定启动安全社区建设;

2、邀请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全国安全社区促进中心专家举行安全社区建设业务知识培训;

3、向全国安全社区促进中心提出安全社区建设备案申请;

4、整体推进安全社区建设,举行镇创建“国际安全社区”整体推进仪式。市、镇、各行政村、社区领导及居民、志愿者积极参与,并通过新闻媒体宣传安全社区建设实施方案。

5、成立创建镇安全社区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和创建目标。

(二)实施阶段:

1、落实镇创建安全社区工作方案,各功能组根据方案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

2、开展基本情况调查,摸清全镇安全情况底数。通过入户走访、问卷调查、座谈会、意见箱、网上征集等多种形式,对全镇安全管理情况、安全现状以及不同人群对安全保障的实际需求进行全面调查和系统评价,分析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

3、建立镇伤害监测机制,开展危险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科学、全面地识别全镇设备、设施、场所的危险源,确定全镇的高危险人群、高风险环境脆弱群体,从而策划具体的安全促进项目,制定一套适合本辖区特点的切实可行的安全干预措施。

4、开展安全社区创建的实践活动。建立安全社区网络,编制各类安全培训资料、宣传手册,更新完善安全文化、消防安全一条街、司法知识广场等,聘请20名信息员和100名志愿者,采取宣传栏、图片展、横幅标语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安全社区建设相关知识,形成人人皆知、人人参与的良好创建氛围。

5、开展评审与持续改进活动。通过开展各类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进行纠正;开展伤害的统计与分析,对安全社区建设绩效进行评审。

6、积极参与国内外创建安全社区经验交流。定期邀请中国职业健康协会、全国安全社区促进中心专家进行指导、培训,到深圳等地学习先进经验,积极参与国际安全社区建设有关活动。

(三)全国安全社区申请阶段

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社区评定办法》,向全国安全社区促进中心提交申请材料,邀请专家到镇进行实地考察评定。

(四)国际安全社区申请阶段

根据“全国安全社区”评审的建议进行改进,策划和推进国际安全社区促进项目,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安全社区准则,向世卫组织提交国际安全社区申请材料,邀请专家到镇进行实地考察评定。

七、相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安全社区建设是一项惠民工程,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涉及面广,任务繁重,创建周期长。各相关部门要从实践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切实重视安全社区建设工作。要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大局意识,相互配合,团结协作,齐抓共管。要将安全社区建设工作职责进一步细化,制定本专项工作小组的安全社区建设工作规划,并将责任落实到人。

(二)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找准创建工作的重点,把安全社区建设工作和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化年”等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和平安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相互促进,共同提高。

第2篇

__年,我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十”会议精神,深入贯彻全国省市会议精神,巩固平安建设成果,着力加强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力度,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创造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加强综治基础建设,推进新一轮平安建设活动深入开展

(一)深入基层平安创建活动。以平安村(社区)创建为重点,广泛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基层平安创建活动,达到新一轮平安创建标准。

(二)切实加强综治机构建设。加强综治机构自身建设,充实力量,健全制度。调查研究,明察暗访,发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狠抓各项综治措施的落实。

(三)大力推进综治工作中心平台建设。在有条件的村要健全综治办或综治工作站,有效整合公安、、民政、国土、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等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工作资源和力量,充分发挥其在维护稳定、社会治安、社会管理中的作用。

(四)健全农村平安建设长效机制。统筹规划,加大投入,确保年内基本完成村(社区)为核心,警务室或调解室为支撑,治安巡逻队为基础的农村平安建设工作体系的目标要求。

二、着力健全和完善矛盾纠纷体系,维护社会持续稳定

(一)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组织领导和网络建设。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和社会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化解组织领导,实现矛盾纠纷和社会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化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畅通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渠道,建立健全社会协调机制和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预防和减少“民转刑”案件和,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

(二)健全预警机制。密切关注社会经济分配可能引发的不稳定因素,及时排查梳理涉及农民工返乡、农民工资、引发的矛盾纠纷,掌握社情民意,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早解决。加大信息汇总、形势研判能力,建立健全信息反馈和预警机制,积极做好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工作。

三、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着力健全社会治安整体联动防控体系

(一)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两抢一盗”等多发财犯罪。深入开展“打黑除恶”斗争,统一执法思想,加大打击力度。认真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提高打击能力,减少社会对抗,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二)切实维护国家安全。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敌对、宗教极端势力的渗透与分裂、破坏活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三)扎实开展专项整治,深入开展城乡治安整治专项活动。加强对旅游环线的整治,深入开展“打黄打非”、盗窃破坏“交通网线”设施专项整治,非法安装使用电视接收机设施、传销和“黑网吧”等专项整治,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四)进一步健全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整体联动防控体系。把社会管理整体联动防控体系建设纳入建设规划,构建以巡逻员为骨干,其它群防群治队伍为重要力量。切实加强治安防控体系和工作机制建设,保持社会治安平稳。

四、创新重点群体管控措施,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社会管理

(一)建立健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建立健全村(社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组织网络,全力做好返乡农民工的服务管理工作。认真落实流动人口流入地、流出地双向服务管理措施,形成服务管理合力。

(二)加强重点人群,重点领域排查管控。推进重点群体信息库建设,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落实违法犯罪人员及刑释解教人员、社区矫正人员等。加强对闲散青少年、农村留守儿童、等特殊青少年群体的教育、管理和服务、救助工作。

(三)加强安全监管工作。抓好企业安全的监管,保障企业的良性发展势头,做好学校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加强和改进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管理和交通运输,消除安全隐患。

五、加强和改进宣传教育工作

第3篇

(一)充分认识消防工作的重要性

各地区必须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执政为民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紧迫性、长期性和艰巨性,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进一步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推动消防工作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

(二)建立完善各级人民政府消防工作目标责任制

各级人民政府要层层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监察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建立“横到边、纵到底”的消防安全工作网络。要将消防工作纳入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对公安消防机构报请责令停产停业或协调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及时依法做出决定或协调解决。督促检查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履行消防工作职责。

(三)建立健全防火安全委员会组织机构和工作会议制度

各旗县区、乡镇人民政府应成立防火安全委员会,对当地消防工作进行组织指导和协调,并接受上一级防火安全委员会的业务指导。各旗县区人民政府每年应至少召开一次消防工作会议。旗县区防火安全委员会每半年、乡镇防火安全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成员单位联席会议,研究消防安全工作,并抓好落实。

二、强化行业系统及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内部消防安全管理

各级人民政府应将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责任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到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各行业,要明确各单位的主要领导、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对消防工作负全责。各单位要认真落实《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建立健全消防工作组织领导机构,明确一至两名消防安全管理人,并到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备案接受培训,持证上岗。要制定单位年度消防安全工作总体目标和年度计划,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实行全员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将各项消防安全工作指标分解落实到科室、车间、班组、岗位。建立单位消防工作例会制度,及时研究解决消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经常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及时整改。要建立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员工进行演练。建立健全各环节、各岗位消防安全质量工作标准,规范员工消防安全行为,消除火灾隐患。应保证经费投入,加强专兼职和义务消防队伍建设,积极改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

三、加大消防监督检查执法力度,严格查处火灾隐患和火灾事故

坚持依法治火的原则。建立消防安全工作督查制度。各级人民政府应每年组织两次消防工作督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和实施现场办公,督促火灾隐患的整改。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要实行挂牌公告制度。

各级公安消防部门应切实履行好《消防法》赋予的消防监督检查、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灭火救援和抢险救灾职责,充分发挥好政府的参谋助手作用。充实消防监督检查力量,扩大社会消防安全控制面。

四、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消防安全意识

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消防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消防法规、防火灭火常识,要形成制度、落实责任,长期开展下去。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将消防教育列入国民教育计划。司法、劳动和社会保障、科技行政部门要将消防法规和消防知识列入普法、培训和科普工作的内容。各新闻单位负有对消防工作的宣传和舆论监督责任。基层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村民委员会应加强对城乡居民的消防宣传教育。公安消防部门应利用开放防灾救灾教育基地和消防站进行社会消防宣传,并建立消防工作新闻制度。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后,要及时公开火灾的基本情况、损失、原因、教训和处理结果。

五、大力推进城市社区和农村牧区消防工作

各地区、各部门应把消防工作纳入社区建设的重要内容,逐步实现社区消防“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提高"。旗县区、乡镇应切实加强对农村牧区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将消防工作纳入政府的总体工作计划,逐级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建立旗县区、乡镇、嘎查村三级农村牧区消防组织义务消防队,明确职责,完善制度,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应在今年9月份前,各确定一个社区和农村牧区试点单位,并召开现场会推广先进经验。

旗县区政府每年应对落实市政府印发的《城市社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农村牧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执行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不断推动城镇社区和农村牧区消防工作深入开展。

六、加强城镇消防规划建设

小城镇消防规划编制工作要纳入小城镇总体规划之中,旗县区人民政府要责成建设、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认真落实公安部、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颁布的《城市消防规划建设管理规定》,按照“政府负责、落实规划、不欠新帐、快补旧帐、健全设施、加强管理”的原则,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完成小城镇消防规划编制任务,夯实城镇消防安全基础。中心镇应当在年9月底完成消防规划编制工作。

年10月份,各地要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市新编消防规划和新增公共消防基础设施、消防装备、地方消防队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城建、供水等部门应加强消防水源建设,做好市政消火栓的建设、维护、保养工作,确保扑救火灾的用水。到年底前,我市中心城区及旗县区政府所在地的城镇消火栓必须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市政、通信等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消防供水、消防通信等公共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确保设施完好,水量、水压充足,信息畅通。

七、加快消防队站建设

根据我市现役消防部队人员编制少、灭火救援严重不足的实际,各旗县区政府所在地应解决消防站责任区面积过大的问题,根据城镇发展需要逐步增设消防站。要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逐步形成以公安现役部队为主体,以专职消防队为补充,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并存的灭火救援力量。生产规模大、火灾危险性大或远离公安消防队的企业以及其他大型企业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组建专职消防队。

八、加快消防装备和消防通信指挥建设

各旗县区政府应抓住自治区消防总队为我市匹配资金100万元购置大吨位消防车这个有利机遇,划拨消防专项经费,加快消防车辆和消防员防护装备建设。到年底前,消防部队车辆和个人防护装备必须全部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公安机关应把消防通信建设纳入公安“金盾工程”,年底前建立全市消防通信调度指挥系统,提高防灭火救援、社会抢险指挥水平。

九、建立消防经费保障机制

各级人民政府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按照分级负担和严格开支范围的原则,建立消防经费保障机制。

十、建立社会联动灭火救援机制

各地区应建立由政府牵头,以消防部队为主体,由公安、武警、森警、交通、水电、化工、人防、医疗救护、市政、气象、地震、防化部队等相关部门和单位协同配合的抢险救援队伍,建立灭火救援社会组织指挥体系。要针对高层、地下建筑和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可能发生的对公共安全造成重大影响的火灾,组织制定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提高城市处置重、特大火灾事故的能力。

十一、严格实行消防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公安、教育、卫生、文化、旅游、工商、商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本系统、本行业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加强防火、灭火、逃生自救等消防安全常识教育培训,督促整改火灾隐患,保障消防安全。

第4篇

燃气公司客服工作计划篇【一】

20XX年公司认真贯彻落实年度工作目标的安排和部署,以安全生产为宗旨,以天然气安全输配为核心任务,上下团结,攻坚克难,基本完成了年度生产经营计划。

20XX年公司将根据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安排,以安全生产、稳定供气为中心任务,完成基本建设、新用户发展、CNG加气站建设和高压长输管线建设、城镇热力项目五项重点工作,努力开创公司发展新局面。为了全面完成公司生产经营目标,现将20XX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安排如下:

一、安全生产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安全

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坚持以人为本,以防范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为重点,强化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职责、操作规程和技术标准,规范安全生产管理行为,努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继续加大安全投入,提升装备水平,改进生产工艺,构建安全生产环境。强化事故隐患排查,完善隐患排查治理系统。筹备组建应急抢险队伍,进一步完善重大事故应急救援管理体系。继续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提升员工的安全管理素质。完善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使重大危险源处于可控状态。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安全建设和管理水平,确保生产运营平稳高效地进行。

二、强化基建施工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结合年度基建计划,做好施工前、中、后期的监督检查工作,杜绝施工安全事故发生。施工前严格履行项目建设法定程序,严格审查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设备材料制造商的资格,严把资质审查和安全准入关。施工中加强对施工作业人员的监管,提高施工单位和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操作水平,增强自我保护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强现场监督检查,对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加大监管力度,落实安全措施,严查严管,消除事故隐患。竣工验收时,各相关单位、部门要高度负责,严格验收,认真履行相关签字手续。

三、公司计划20XX下半年计划新安装**花园、*****社区、****社区、********四期、********社区、****相苑、********三期等小区及****·****美食街,计划铺设中压管网-**公里。

四、下半年要加大CNG加气站投资力度、加快施工进度,

并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加气站的水、电等各项辅助设施要提前完成,员工的招聘及培训也要提前进行以确保在各项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具备营运条件后随时可以正常营业;

五、****至****段**Km高压长输管线项目及城镇热力项目下半年也必须大力推进,这两个项目都与县政府签订的有目标管理责任书,必须加紧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办理各项前期审批手续以确保工程的顺利开工建设,达到公司的计划目标及****县委县政府的要求。

城镇燃气属于高危行业,公司各部门要充分认识燃气行业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把安全工作放在公司经营活动的首位,继续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安全管理工作,牢固树立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依法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同心协力,齐抓共管,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健康发展,逐步提升安全管理水平,为促进公司又好又快发展,维护社会安定,构建和谐社会而努力奋斗。

燃气公司客服工作计划篇【二】

20xx年公司认真贯彻落实董事会的安排和部署,以安全生产为宗旨,以天然气安全输配为核心任务,上下团结,攻坚克难,基本完成了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全年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以防范重大安全事故为重点,狠抓责任落实和制度落实,实现了全年无一例着火、爆炸、轻伤、重伤、死亡等责任事故的安全生产目标,为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20xx年是十二五的开局之年,公司将根据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安排,以安全生产、稳定供气为中心任务,完成基本建设、cng市场开发、新用户发展和天然气置换四项重点工作,努力开创公司发展新局面。为了全面完成公司生产经营目标,现将20xx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安排如下:

一、安全生产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坚持以人为本,以防范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为重点,强化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职责、操作规程和技术标准,规范安全生产管理行为,努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继续加大安全投入,提升装备水平,改进生产工艺,构建安全生产环境。强化事故隐患排查,完善隐患排查治理系统。筹备组建应急抢险队伍,进一步完善重大事故应急救援管理体系。继续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提升员工的安全管理素质。完善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使重大危险源处于可控状态。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安全建设和管理水平,确保生产运营平稳高效地进行。

二、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一)着火、爆炸等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为0。

(二)死亡和重伤事故为0,轻伤事故控制在3‰以下。

(三)控制各类燃气设备事故。

三、安全工作思路

20xx年安全生产管理总体思路是:坚持一个中心、抓好两个落实、突出三条生产线,强化四个方面的管理,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实施。坚持一个中心:坚持以预防事故、安全稳定供气为中心,所有工作都要做到防范在先,预防在先。抓好两个落实:落实责任,就是抓各级、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经济责任和安全行政责任。落实制度,就是抓技术制度和管理制度的落实。突出三条生产线:重点抓好门站生产线、cng加气生产线、基本建设生产线。强化四方面的管理:一是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为生产经营工作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条件。二是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职工安全生产综合素质,最大限度地减少人的不安全行为。三是强化系统管理,实行专业技术保障体系。四是强化基础管理工作,按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来保障安全生产工作,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实施,逐步健全完善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体系。

四、重点工作和要求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责任追究制度

公司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逐级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公司现有的安全管理制度、岗位职责、操作规程和工作标准等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行进一步调整、修订和完善。同时要加大监管力度,在有章可依的同时,要保证有章必依。实行公司领导和部门分片包点制度,公司总经理与各管理部门、门站、cng事业部及cng加气站主要负责人签订《20xx年度太原天然气有限公司安全责任书》。严格按责任书进行责任追究,做到谁主管谁负责,谁分管谁有责,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各级干部要深入基层一线,及时掌握生产动态,对安全生产的重点工作和关键环节,要靠前指挥,及时排查消除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各门站、cng加气站要明确各项生产安全责任人。通过规范各自生产作业流程,实现标准化、精细化管理,保证制度规程落实到每个岗位、每道环节,杜绝各类事故发生。坚持公司领导定期下基层检查制度和门站、cng加气站安全月例会和班组周例会制度。

(二)初步建立安全质量标准化体系

认真贯彻《国务院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落实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加强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突出重点,狠抓关键,求真务实,讲求实效,以点带面,稳步推进。20xx年公司将围绕建立健全安全质量标准化体系为工作主线,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从标准、目标、责任、控制、考核、信息等环节着手,逐步健全完善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体系,实现全过程达标。每个部门、班组、岗位要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和各项操作规程、实现全方位达标。20xx年将在门站及cng加气站试行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考评。严格按照《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体系考核细则》进行考核,每月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每季度组织评比,对评出的优秀的部门予以资金奖励。检查和抽查情况要做好记录,及时建档、存档。对整改情况要做好整改记录。力争实现安全质量标准化100%达标。通过试行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促使公司建立自我约束、不断完善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全面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三)继续加大门站、cng加气站安全投入,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今年将继续加大门站、cng加气站安全投入,根据《20xx年安全措施建议计划表》,投入资金用来改善生产作业环境,加强安全教育培训,职工体检,定期发放劳保用品,对设施设备、预警系统、报警系统、紧急切断系统进行升级改造更换以及各类安全辅助设备的购置和安全预案的演练等,确保生产设施设备运行工况完好。

(四)强化基建施工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结合年度基建计划,做好施工前、中、后期的监督检查工作,杜绝施工安全事故发生。施工前严格履行项目建设法定程序,严格审查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设备材料制造商的资格,严把资质审查和安全准入关。施工中加强对施工作业人员的监管,提高施工单位和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操作水平,增强自我保护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强现场监督检查,对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加大监管力度,落实安全措施,严查严管,消除事故隐患。竣工验收时,各相关单位、部门要高度负责,严格验收,认真履行相关签字手续。

(五)强化事故隐患排查与治理,完善隐患排查治理系统

在巩固隐患治理年和安全生产年已取得成果的基础上,今年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

1、突出重点,加强巡检

加强对门站、cng加气站、高中压调压站及高中压管线等重大危险源及管线穿越、跨越、斜坡、易塌陷地面等特殊地段的巡检力度,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加强对违章压占管线现象的监管,按照发现一处,处理一处的原则,力争把违章压线情况消灭在萌芽状态。对违章压线单位或个人下达《安全隐患通知书》。如遇到阻挠或拒不执行的,要及时上报市城乡管委等职能部门,确保燃气管网安全运行。

2、严密措施,狠抓整改

在隐患排查过程中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按照四定措施进行整改和考核。如在规定日期内没有完成整改的,加倍考核。把久拖不改的疑难问题作为重点攻坚对象,绝不容许下不为例现象的发生。健全隐患排查整改台帐,进一步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

3、明确职责,加强配合

在隐患排查过程中,明确各部门的职责,不断完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分兵把口、覆盖全公司的安全责任体系。要按照谁主抓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谁包片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责任。同时要加强协调配合,充分发挥和供水、供热、通信、消防等相关单位的联动作用,形成合力,力求工作效益最大化。

(六)继续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

进一步加强公司级、站所级和班组级三级安全生产岗前培训和上岗再培训。定期组织对高压电工、压力容器操作工、cng充装工等特殊工种的培训及复审。定期组织公司机关安全管理人员、门站及cng加气站安全员、第一责任人安全资格证取证培训和再培训。培训要突出普遍化、经常化和高效化,通过培训提高员工实际操作能力和识别判断安全事故、隐患、危险的能力。每月更新安全宣传栏内容,通过安全宣传栏的展示,使广大员工及时了解国家、省、市的法律法规、燃气知识以及公司的运行工况,全面提升安全意识。

(七)开展职业病预防,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开展职业病预防工作,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增强职业卫生监督意识。将日常监督与专项整治结合起来,认真抓好《职业病防治法》的贯彻落实,改善职工的作业环境。普及职业卫生知识,强化职工的法制观念和职业病防治意识,使劳动者了解相关的权利,提高自我防护能力,为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八)进一步完善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和保障机制

按照《天然气应急预案》,继续开展各类预案的演练活动,加强对门站工艺区发生故障、cng加气站发生故障及居民户使用不当着火故障的应急抢险培训与实地演练,切实提高应对风险和事故处理的能力。筹备组建一支高、中压应急抢险队伍,配备抢险车、指挥车、工具车及各种抢险工、器具,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管理体系。

(九)创新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大力营造安全氛围

充分发挥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在企业管理中的作用,坚持在实践中提升理念,用发展的眼光加强安全文化建设,适应企业安全文化建设要求。通过板报、宣传栏、宣传手册等各种途径宣传安全理念,普及安全常识,引导和教育全体员工树立安全为天的理念,使安全成为员工的自觉行动,融汇贯穿于员工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全面实现四个零目标,即:员工零违纪、操作零违章、施工零隐患、安全零事故。

(十)全面加强治安、消防、交通安全各项工作

第5篇

1.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事关社会稳定、和谐发展大局。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平安的重要内容。安全生产工作必须紧紧围绕并服务于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建设平安的战略部署,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2.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是应对安全生产严峻形势的迫切要求。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据统计,90%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都与“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有直接关系。城市社区经营单位集中,商贸服务活跃,人财物集聚度大、流动性强、成分复杂,事故灾害发生频率高、蔓延快、危害大。农村生产、生活和涉及农民工的安全事故时有发生,特别是建筑、矿山等行业中,农民工已经占从业人员的近90%、事故伤亡人员的90%以上。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迫切需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

3.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各级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市政府有关部门,必须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把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放在各项工作的重要位置,强化措施,落实到位,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

二、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的主要任务和要求

(一)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主要任务和要求

4.各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运输、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按照不低于从业人员1%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上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按照不低于从业人员5‰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也可以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或者具有安全生产管理能力的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管理。

5.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会议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重大危险源报告、登记、监控制度,事故隐患排查登记、报告、整改制度,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检修、维修制度,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劳动防护用品购买、配备、使用制度,作业现场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等各环节各方面的规章制度,实施安全责任目标管理,全方位预防事故。

6.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制度。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使其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岗前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应急处置等知识和技能。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新上岗的临时工、合同工、劳务工、轮换工、协议工等进行强制性安全培训,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自救互救以及应急处置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后,方能安排上岗作业。加工、制造业等生产单位的其他从业人员,在上岗前必须经过厂(矿)、车间(工段、区、队)、班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7.保证安全生产资金及时有效投入。生产经营单位要确保本单位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做到安全生产资金专储、专管、专用。矿山、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运输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国家及我省规定的标准足额存储、提取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和安全费用,并按规定管理和使用。同时,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企业还要认真贯彻落实《省高危行业雇主责任保险实施办法(试行)》,及时投保符合要求的雇主责任保险。另外,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足额缴纳保险费;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规定佩戴、使用。

8.加强生产安全现场管理,建立安全监督员队伍。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加强对生产作业现场的安全检查力度,指派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施工作业现场的安全监护、监督、检查。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中实行聘任安全监督员制度。各生产经营单位的每个班组、区队、工段、车间至少配备一名安全监督员,负责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一线的现场安全管理。要明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监督员的职责、权利和义务,给予安全监督员每月90—150元的岗位津贴,岗位津贴从企业安全费用中列支。

9.生产经营单位聘任的安全监督员必须熟悉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和标准,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熟悉班组和车间(区队、工段)的生产过程、工作环境及主要装备设施,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身体健康,能胜任安全监督工作。

10.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监督员的聘任由生产经营单位负责,由职工民主推荐产生。生产经营单位要为安全监督员提供学习培训的机会,为发挥监督职责创造必要的条件。

(二)城市社区和农村安全监管的主要任务和要求

11.加强安全生产基层领导机构建设。各乡镇、街道安全生产领导机构,要定期研究、分析、部署和检查本辖区安全工作,与本辖区内各生产经营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12.加强社区、行政村安全管理队伍建设。各社区、行政村要根据安全管理任务明确1名专职或者兼职人员,负责辖区内安全管理工作。要明确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权利和义务,给予社区、行政村安全管理人员每月200元的工作补贴,补贴费用由市财政补贴100元、乡镇、办事处补贴100元。

13.社区、行政村安全管理员应熟悉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和标准,具有3年以上基层工作经验,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50岁以下,熟悉本社区(行政村)的基本情况,工作认真负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身体健康,能胜任安全管理工作。对不胜任工作的社区、行政村安全管理员予以辞退。

14.社区和行政村要建立安全标准,出台社区和行政村安全规范性文件,制定安全管理责任制、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制度、事故隐患报告整改制度、社区(行政村)安全公约、公共安全规则、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范基层安全工作。

15.社区、行政村要全面掌握辖区生产经营单位状况,建立基础资料数据库,将辖区重点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危险源、重大安全隐患分布情况制作成精确的社区(行政村)安全管理网络图。

16.要组织开展全民安全宣传,普及安全常识。在搞好“安全生产月”、“119消防日”、“安康杯”竞赛等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的同时,做好安全进企业、安全进校园、安全进村庄、安全进社区、安全进楼院、安全进家庭的“六进”活动。社区、行政村要有固定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场地,有必要的宣传教育设施和宣传用品。

17.要组织基层安全管理人员参加业务培训,增强安全管理人员责任意识,提高安全管理人员发现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督促检查辖区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依法参加安全初训和复训,提高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率。

18.加强对农民工的安全监管,建立和完善对农民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把对农民工的安全管理纳入基层安全管理体系之中。

19.要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检查,根据安全状况的不同对辖区生产经营单位实行日常检查、重点检查和有效监控。贯彻落实《郑州市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实现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经常化。对自身解决不了的,要及时向上级政府或者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对于辖区发生的事故,要及时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报告。

三、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20.加强对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的组织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提高对做好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平安建设布局,列入政府或部门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体系,将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与其他工作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协调发展。

21.加大政府对城市社区和农村安全工作的支持力度。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市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大对城市社区和农村安全工作的支持力度,统筹安排城市社区和农村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市财政部门及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在年度财政预算中安排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用于社区和农村安全管理支出、重大公共安全隐患治理、公共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科学技术研究、宣传教育、安全奖励工作。

第6篇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党的xx大会议精神和“xxxx”重要思想,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和安全发展的观念,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紧紧围绕创建“安全文明校园”的目标,全面贯彻落实安全工作法律法规,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安全、学生假期安全、教育教学安全、消防安全等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强化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大力拓展安全知识宣传教育面,建立健全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为全体师生创设良好的校园安全环境,努力保障学校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坚决杜绝重特大伤亡事故,尽力控制一般事故,确保在校学生安全,力争实现“零死亡”、“零事故”、“零犯罪”目标,争创安全综合治理先进单位。

三、主要工作

(一)大力加强安全法制教育,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的安全防护意识。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和课任教师的作用,广泛开展安全法制教育,帮助学生牢固树立安全法制意识,把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化作学生的自觉行动。大队部要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认知能力和行为能力,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安全常识教育。帮助学生初步树立安全观念,了解安全基本常识,熟悉报警、求助电话的使用,具备对危险的初步判断能力,掌握躲避危险和自救的简易方法。

在搞好宣传教育的基础上,还要结合教学实际,充分利用各种机会和条件,如劳技课、社会实践活动等,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技能的学习和训练,训练中要突出紧急情况下撤离、疏散、逃生和防暴、抗暴等综合演练。演练每学期不少于一次。突出消防专业训练,强化专业技能,年内训练2次,时间6天。每个班级专门配备一本安全教育备课簿,各班开展的安全教育活动,应在备课簿上得到充分显示,并作为教师完成年度任务和接受上级安全工作检查考评的重要依据

为防止学生在暑期发生溺水死亡事故,学校在放假前集中开展安全常识教育外,开展家访活动,宣传预防溺水常识,提醒家长监管好自己的子女,防止他们私自下河玩水造成溺水死亡。

(二)大力加强安全工作组织制度建设,努力把校园安全及综治工作纳入正规化轨道。

1、加强工作责任制度。层层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进一步明确和强化安全工作职责。建立一支专职或兼职的学校安全及综治工作队伍,动员和组织师生积极参与,群防群治,共同做好学校安全和综治工作。

2、落实定期检查制度。要严格按照“及时排查、各负其责、工作在前、预防为主”的十六字方针,把检查作为做好安全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校每周和重大节假日前必查的基础上,点、重点查、查反复、反复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疏不漏,不留死角。

3、执行请示报告制度。要坚持每月一次安全工作例会和履职报告制度,重大问题及时上报。分管副校长每月5日前将《安全工作履职报告书》交校长签名确认后报局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备查。

4、健全资料档案制度。要将上级的安全工作指示、年度计划总结、日常管理检查、月报通报等工作台帐系统整理,及时归类建档,为领导决策、工作研究、检查指导、工作讲评、年度考评和保障校园合法权益提供第一手资料,使安全工作更具预见性、规范性和针对性。

5、完善安全考核制度。学校安全工作要列入年度工作考评计划,凡成绩显著或有特殊贡献的教职员工应予表彰奖励;凡因工作中出现安全责任事故的,坚决行使“一票否决”权,取消年度评优资格。

6、强化安全预案制度。以自然灾害、暴力犯罪、重大伤亡、食物中毒、重大疫情为设想条件,结合单位实际,认真制定各类事故应急预案,完善保障措施,健全处置机制,并在公安、消防等部门的指导下,组织师生进行实战背景下的综合性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突发性事件,各项应急工作能有条不紊地展开,把危害和损失控制到最低限度。

(三)大力加强校园内部安全管理,努力营造安宁详和的校园环境。

1、加强门卫安全管理。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严格落实门卫工作制度,把好校园入口关。一是加强门卫工作人员思想道德教育和业务能力的培训,配备必要的防范器材,使其不仅能防偷防盗,还具备一定的防暴抗暴能力。二是严格门卫询问登记制度,非本校学生和工作人员必须有完备的登记手续和正当的理由方可进入校园,对不能说明情况的人员应责令其离开学校,对形迹可疑的人员应通报公安部门及时处置。

2、加强交通安全管理。教师私家车和领导来车一律停靠在校门两侧。摩托车、电动车出入校园,应避开学生上下学和人多情况复杂时段,限道、慢速行驶,防止意外交通事故发生。学校不组织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不组织学生参加没有安全保障的社会活动,不组织学生参加抢险救灾等有危险的活动。

3、加强校园饮食卫生及防病安全管理。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规定,严把食品从业人员健康体检、食品采购、运输储藏、烹饪配餐、餐具消毒、保鲜留样、人员隔离等各个环节,确保不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和投毒案件。开学前,学校必须对炊事人员进行体检,对不宜从事炊事工作的要坚决调离岗位。学校要根据卫生部门的要求做好疾病防治工作,按国家统一规划方案和指导原则,组织学生群体性预防用药。突出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及冬春季传染病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食堂严禁购买无检疫证明的鲜、活、冻禽及其产品,要教育和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妥善处置。

4、加强校园防盗安全管理。按照“立足内部,内外联动,全面设防,确保安全”的要求,有计划地加快治安网络建设,逐步建立起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动静结合,点线面结合,各项防范措施相互配套衔接的校园治安防控网络,努力形成违法犯罪分子不敢进校作案,进了校园作不了案,作了案逃不出校园的治安保卫局面,切实做到校园“不发案、不出事”。要加强对重点部位的管理,做到制度齐全,措施到位。会计室不超标准存放现金,严防盗窃事件发生。易燃、易爆和剧毒药品严格手续,专项使用,专人管理。严格落实教职工值班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值班人员应按时到岗,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擅离职守。值班人员要熟知报警装置和报警方法,做好值班记录。学校领导在重大节假日期间要保持通信工具畅通,保证紧急情况下领导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

5、加强校园消防安全管理。加强校园内消防设施建设,加强维护管理,确保消防安全。学校应组织师生定期开展消防演练,保证紧急情况下能遏制和消除火情,有序组织师生撤离火灾现场。

6、加强校园用电安全管理。学校应严格遵守行业规定,加强校园用电设备和线路规范化建设,电气设备工作性能正常,动力与民用线路分路使用,无超负荷或缺相工作现象出现。

7、加强校舍安全管理。学校定期进行校舍勘验检查,发现险情应立即处理。学校对防止拥挤踩踏事故,从实际出发,在学生出操、集合、放学,不强调快速、整齐,适当错开时间,分年级、分班级逐次下楼,并安排教职工在楼梯间负责维护秩序,管理学生。要定期检查楼道、楼梯的各项设施和照明设备,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8、加强体育安全管理。切实加强体育课、课间活动的组织管理,认真做好技术要领、运动准备、整理活动等方面的指导与安全保护,防止发生意外事故。体育教学应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教学内容应符合教学大纲要求,符合学生年龄、性别特点。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对不适宜参加体育竞赛以及其他剧烈运动的学生,应予劝阻。运动前要进行详尽的技能教学和安全教育,统一上课,个别指导,以适应学生的个体差异。要认真检查服装、鞋袜是否合适,身上不佩带微章、钢笔、钥匙、小刀等杂物,戴眼镜的学生垫上运动必须摘下眼镜。要充分做好准备活动,使身体逐步适应激烈的体育运动。运动中要重视并切实搞好运动保护。运动后要做好整理活动,使身体由激烈的体育运动状态逐步恢复正常。学校要加强体育锻炼器械的维修保养,每学期2次,寒暑假期内必须进行一次彻底检查检修,有安全隐患的必须撤除。

(四)大力加强与安全职能部门的配合协作,认真整治校园周边环境。

要积极配合公安部门,把侦破盗窃、敲诈、抢劫、侵害师生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作为工作重点,严厉打击针对师生的杀人、伤害、xx、抢劫、盗窃等违法犯罪活动,坚决铲除校园及周边存在的流氓团伙和黑恶势力。要积极配合交巡警、交通部门,大力整顿学校周边的交通秩序,合理规划交通线路,科学设立交通信号灯、指示牌、斑马线和社会车辆停放点等安全设施,要做到信号灯、设施疏导、岗位值勤“三位一体”,确保校门及周边地区良好的交通秩序。要积极配合工商、文化、通信、新闻等部门,依法规范学校周边地区的文化娱乐场所,及时查处、取缔非法经营的网吧、电子游戏厅、录像厅、音像书刊等场所。要积极配合建设、工商、城管等部门,依法加强校园周边地区市政管理。

初中学期安全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和安全发展的观念。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围绕“平安和谐校园”创建目标,全面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深入贯彻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强化安全常规管理,建立安全长效管理机制,为广大师生创设良好的校园安全环境,努力保障我校教育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安全工作队伍,完善工作制度,提高管理水平;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安全责任制;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加强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保障水平;开展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校园稳定、确保师生安宁。

三、主要工作

(一)加强组织建设

1、召开学校安全工作会议。总结XX年学校安全工作,部署XX年安全工作任务。

2、完善安全管理机制。各学校按规定成立领导组织,健全管理机构,建立一支专兼结合的学校安全工作队伍,逐步形成学校、班级、家长和社区齐抓共管的网络,通过完善管理网络,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条块结合、全面覆盖的安全管理监督体系。

3、落实安全责任制。按照 “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分级管理”和“属地管理”的原则,中心学校、各中小学、班级层层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落实安全责任制。

4、及时召开学校安全工作专题会议,落实上级会议、文件精神,部署工作任务。

(二)加强安全工作制度建设

1、制定《学校安全工作制度》,对学校安全工作提出全面要求。制定并明确《学校各类人员的安全管理职责》,按照“一岗双责”,明确安全工作职责。

2、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各学校根据工作实际,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门卫制度,值班巡逻和领导带班制度,校内安全定期检查制度,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住宿生安全管理制度,校内外大型活动审批制度,低年级学生、幼儿上下学接送交接制度,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制度,托幼机构与小学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制度,日常安全工作记录制度,安全信息报告制度,安全工作考核奖惩制度、事故责任追究制等,以制度促管理,以制度促规范,建立起学校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

3、加强档案资料管理。对安全工作文件、计划总结、安全检查、隐患整改、月报通报及其他日常安全工作等及时归类建档,作为安全目标考核、责任追究等工作的依据。

4、完善安全报告制度。学校发生学生伤亡事故或群体性事件后,要在组织抢救和做好化解工作的同时,立即向中心学校报告,不得迟报、漏报、瞒报、不报。

5、建立安全通报制度。对不重视安全工作,玩忽职守,影响学生健康甚至酿成安全责任事故的,将严肃查处,并对查处情况及时通报。

(三)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

1、开足并上好安全教育课。认真落实《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明确任课教师,开足上好安全教育课。

2、抓好安全知识教育活动。开学初、放假前、集体活动前等,要有针对性地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学生自我约束和自我保护能力。

3、加强对教职工的培训。学校要制订教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使教职工熟悉安全规章制度,掌握安全防护知识,学会指导学生预防事故、自救、逃生、紧急避险的方法和手段。组织全体教职工深入学习《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

4、加强安全文化建设。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宣传党和国家安全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加强安全工作的重大举措,宣传本学校安全工作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努力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学校安全管理

1、各学校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对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学校实行“齐抓共管、划块负责”的管理模式,将学校安全工作和责任分解细化,建立起覆盖所有工作环节的安全责任体系。及时搞好活动总结。

2、加强学校安全常规管理。学期初组织对校园、班级落实安全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3、中心学校将协调办事处相关部门开展学校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活动。严厉打击针对学校和师生的违法犯罪活动,整顿接送学生车辆,整治网吧、流动摊点等经营服务场所,保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4、以“关爱生命、安全发展”为主题,组织开展“学校安全教育”活动。

5、继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按照隐患等级进行登记并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

6、组织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认真落实《中小学消防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建立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配备必需的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通道畅通。

7、组织饮食卫生安全专项治理。认真落实《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全面推行学校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学校食堂设施和卫生条件符合规定要求,并取得卫生许可证。建立食堂进货定点采购、索证和登记制度,杜绝“三无”食品流入。严格食堂安全保卫措施,定期组织对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培训,定期深入食堂检查指导,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五)加强应急体系建设

1、做好值班工作。学校要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准擅自离岗,并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2、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学校要把安全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保证学校安全设施建设、器材配备、隐患整改、应急保障等需要。

3、不断完善应急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和应急工作队伍,落实应急岗位责任,完善应急保障措施,进一步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修订完善治安、火灾、食物中毒、拥挤踩踏、公共卫生、自然灾害(地震、洪水、台风等)等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使应急预案更具体、更明确、更细致,可操作性更强。在有关部门指导下,学校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针对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火灾等其它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教育师生掌握紧急状态下撤离、疏散和自救、互救的方法。

(六)完善评估考核机制

1、组织开展安全检查活动。每学期组织一次综合性检查活动,每月组织一次专项检查活动。专项检查实行随机检查方式,内容包括安全课开设、门卫管理、宿舍管理、食堂管理、消防管理、值班巡逻、档案建设等。

2、中心学校将根据《平安和谐校园条件》和《安全工作责任书》要求,评选表彰“平安和谐校园”建设先进学校和个人;对没有履行好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校长、教师,依法追究经济责任并报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总之,安全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只有把安全工作做好了,才能谈其它的工作。各校必须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安全无小事”,安全工作必须常抓不懈,“警钟长鸣”;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加强教育,群防群治”的原则;经常检查,及时整改,措施有力,促进自护,做到小事不出班,大事不出校。

初中学期安全工作计划

本学期,学校安全工作将继续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对人民群众负责,对师生负责的态度,处理好学校安全工作与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关系。把安全工作纳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采取必要措施,保障学校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切实做好学校的安全工作。

一、工作要求

本学期的安全工作的目标要求是:继续认真贯彻上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加强安全工作的文件,努力杜绝一切因学校工作失误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消除安全隐患,使教师有一个安全祥和的工作环境,使学生有一个安全文明的学习环境。做好各项工作,迎接上级的检查。

二、工作要点

1、教育教学安全

(1)各任课老师要继续与学生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用科学的方法教育学生,积极研究学生的心理、生理变化,加强心理辅导,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

(2)由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要做好安全教育,要制订好详细具体的、切实可行的安全工作预案,各班都要周密考虑,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严格管理。各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来,不能有丝毫大意。

(3)继续加强对各班各室的用电管理。

(4)体育课及其他室外游戏,教师要全程监督。活动量大的要向学生讲清要求,问清学生能否参加,不应勉强,对体质特殊的学生给予照顾。

(5)各班要坚持排队放学制度,切实执行学校按时清校的规定,严禁教师放学留学生,有特殊情况必须与其家长取得联系。

2、交通安全

(1)班主任应把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作为必讲内容,要教育步行的学生右侧通行,不在路上跑和玩。

(2)做好乘车学生的上学、放学管理工作,做好时间安排和乘车安全教育。

(3)严禁未满12周岁的学生骑车上学。

3、饮食饮水卫生

(1)学生不要乱吃乱买食品。不要购买无厂家、过期发霉的食品。

(2)学生自带白开水。

4、学校设备设施安全

(1)定期组织校舍安全检查。特殊天气随时检查,发现险情及时汇报排除。

(2)教师要加强主人翁意识,保持高度警惕,关心校舍设施及其他教育教学设施安全,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3)加强保卫工作,防盗防火.。

(4)电器、教具使用前要进行安全检查,如有故障要及时排除。按规定接插线,接插线前要检查电线绝缘皮是否完好,不得乱拉电线。

(5)体育器械在使用前体育教师或活动辅导老师要认真检查一遍,确定完好后方可组织学生使用。使用时教师不得离开,要随时关注学生的活动,加强保护,防范事故的发生。

(6)加强对电脑室、实验室等特殊场所的管理,按规定操作。

5、加强安全检查

(1)学生不准带危险物品到校,课间要做有意义的活动,不要在危险区域逗留。

(2)加强校园安全工作管理,闲杂人员不得进入校园。

(3)加强对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育,严禁在走廊、操场内追逐、打闹。

(4)值周教师要进一步增强责任心,按时到岗到位,加强课间巡逻,认真做好值周工作。

(5)通过多种途径,做好安全知识的宣传、预防工作。

(6)加大检查力度,改善周边环境。

6、具体内容安排

第7篇

一、指导思想

社区矫正工作以中国特色社会理论体系和依法治国方略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推进中国特色的刑罚执行制度改革、增强刑罚效能、降低行刑成本,充分利用社会各方面力量,合理配置行刑资源,不断强化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职能,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为构建“和谐”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原则

(一)依法规范原则。社会矫正工作要在法定权限、法定

期限内,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开展。

(二)积极稳妥原则。社区矫正工作必须结合实际,整合

资源,挖掘潜力,重点突破,逐步规范,全面推进。

(三)密切配合原则。社区矫正工作一是项综合性很强的工作,必须在镇党委、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依法履职、密切配合。

(四)公开监督原则。社区矫正的过程必须坚持依法、透明、公开、公正原则,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三、适用范围

我国现行法律规定社区矫正工作适用于下列五种罪犯:

(一)被判处管制的;

(二)被宣告缓刑的;

(三)被裁定假释的;

(四)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

(五)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具体包括: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符合上述条件的五种罪犯,作为社区矫正适用对象。对于罪行较轻、主观恶性不大的未成年犯、老病残犯、女犯以及罪行较轻的初犯、过失犯等,作为重点对象。

“三无”(无固定住处、无亲友帮助、无就业条件)、“三假”(假身份、假户口、假地址)和未掌控(下落不明、见档不见人、有人无档)人员,不列入社区矫正范围。

四、主要任务

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使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一)监督管理。按照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规定,依法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监督管理,防止漏管、脱逃,确保刑罚的顺利实施。

(二)教育矫正。通过多种形式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思想教育、法制教育、社会公德教育等,矫正其不良心理和行为,使他们悔过自新,弃恶从善,成为守法公民。

(三)实施帮扶。帮助解决社区服刑人员在就业、生活、法律、心理等方面遇到的实际困难和现实问题,确保他们顺利回归社会、适应社会生活。

(四)考核奖惩。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日常考核和实施奖惩,完成上级社区矫正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1年5月中旬)。摸清镇辖区内符合社区矫正条件人员的底数,选定矫正对象;制定《县镇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方案》,成立镇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并召开领导小组会议,明确各成员单位和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二)启动运行(2011年9月底)。制定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召开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工作,着力推进全镇社区矫正工作;健全工作机构,落实工作计划和保障措施;组织社区矫正工作业务培训;接收社区矫正对象,安排社区矫正警察进驻村(居),协助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工作。

(三)规范工作(2011年10月—12月)。根据司法部、司法厅及县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最新规定和具体业务要求,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镇村(居)社区矫正工作网络,健全规范社区矫正工作档案和相关台账。

(四)总结提高(12月以后)。根据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梳理查找问题,总结经验,提升矫正质量。

六、组织体系

社区矫正工作在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县综治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具体由司法局牵头组织实施,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等相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我镇在党委、政府和综治办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工作,具体由司法所牵头组织实施,派出所和各村(场)、居委会及部门单位密切配合,共同参与。

(一)组织领导。成立县镇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镇分管负责人任组长,司法所长、派出所长任副组长。镇综治办、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办、财政所、工商所、计生办、民政办、镇团委、工会、妇联等负责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设办公室,由司法所长任办公室主任。各村(场)、居委会及部门单位等都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的社区矫正工作。

(二)工作职责。开展社区矫正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工作,有关部门要依法履行各自的职责,相互配合、相互支持,保证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

镇综治办要积极协调、指导社区矫正工作,并将社区矫正工作纳入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之中,实行目标责任管理。

司法所要依法履行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确保领导小组决策部署的落实;牵头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教育改造和帮助;会同公安机关搞好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考察;建立和完善社区矫正工作规章制度。

派出所要配合司法所依法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和管理,依法履行有关法律程序。对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的社区服刑人员,根据具体情况依法采取必要的措施;对重新犯罪的社区服刑人员,及时依法处理;对社区服刑人员脱管失控、去向不明的,组织追查;将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缓刑、假释或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消失需要收监(所)执行的罪犯送交监狱(所)执行;解决户口被注销、暂时无法落户的社区服刑人员的户籍问题,做好管理工作。

村(场)、居委会及部门单位要密切配合司法所、派出所开展矫正工作,对本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摸底、造册、建档,掌握去向、保持联糸、观察表现、定期进行回访,加强社会教育和心理矫正以及技能培训、临时救助等日常辅工作,并及时向镇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情况。

镇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一是要配合人民法院严格准确地适用刑事法律和刑事司法解释,依法充分适用非监禁刑刑罚措施和减刑、假释等鼓励罪犯改造自新的刑罚执行措施;在判处非监禁刑、减刑、假释工作中,征求社区矫正组织的意见,对于罪行轻微、主观恶性不大的未成年犯、老病残犯,以及罪行较轻的初犯、过失犯等,作为适用社区矫正的重点对象;在宣判、宣告后,及时将判决书、裁定书等有关法律文书送达县司法行政机关和公安机关。

二是要配合人民检察院加强法律监督,完善刑罚执行监督程序,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对社区矫正交付执行、执行变更、执行终止等各工作环节进行监督,依法维护社区服刑人员的合法权益,确保社区矫正工作依法、公正进行。

三是要配合民政办将社区矫正纳入社区建设和社区管理之中,指导村(居)民自治组织参与社区矫正,对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社区服刑人员给予低保救助,为家庭困难的社区服刑人员提供临时救助和生活帮扶。

四是要配合财政所将社区矫正工作经费、业务经费以及装备纳入年度财政预算。

五是要配合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指导和督促做好司法所工作人员的调配工作,按照核定编制有计划地考试录用司法所工作人员,解决人员不足问题。要依托公共职业介绍、就业培训机构等,为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社区服刑人员提供职业培训和就业指导,进行创业帮扶。

六是要配合工会、团委、妇联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助社区矫正组织为社区服刑人员提供生活、学习、工作所必需的帮助。

七是要配合工商行政管理局积极引导、鼓励、扶持社区矫正对象,从事各种正当的个体私营生产经营活动,加强教育管理。

(三)工作队伍。社区矫正工作队伍主要由专门的执法人员、社会工作者(包括村(场)、居委会及部门单位等基层组织负责矫正工作人员)和社会志愿者组成。

专门执法人员是指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基层公安民警和派驻的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具体负责社区服刑人员接收、宣告、考核奖惩、解除矫正等执法工作。

社会工作者是指村(场)、居委会及部门单位等基层组织负责矫正工作人员和经政府公开招聘、协助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回访和社会教育、心理矫正、技能培训、临时救助等日常辅工作的人员。

社区矫正志愿者是指有一定的法律政策水平和专业知识,热心社区矫正工作,并经司法行政机关和志愿者组织登记,自愿无偿协助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开展心理咨询、法律咨询、教育培训等教育帮助工作的人员。

七、保障机制

社区矫正是国家刑罚执行活动,必须建立健全稳定的人员和经费保障机制。

(一)人员保障。要逐步建立由社区矫正工作者、社区矫正专职聘员和社区矫正志愿者等组成的社区矫正工作队伍。社区矫正工作以镇司法所工作人员为主、公安派出所社区民警和其他相关部门人员配合。各村(场)、居委会及部门单位等结合实际,聘请具有法学、心理学、社会学、管理学或教育学知识背景的人员,经过专项业务培训后,从事社区矫正具体工作。社区矫正志愿者是指工作(居住)在社区内,热心于社区矫正工作的社会团体人员、社区服务人员、专家学者、离退休干部、教师、律师、医生、高校优秀学生、矫正对象的近亲属和原工作单位人员等。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由县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并颁发聘书。

(二)经费保障。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要将社区矫正工作经费列年度财政预算,以构建社区矫正工作经费保障机制和动态增长机制。社区矫正经费主要用于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培训教育、辅助人员聘请费用、业务装备经费、外出矫正对象的调查跟踪管理、困难救助、突发事件处置及台账档案等。

八、社区矫正组织管理制度

社区矫正组织内部管理工作制度主要包括领导小组例会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制度、请示报告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学习培训制度、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制度、统计分析制度等。

(一)领导小组工作例会制度。各级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每半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研究、贯彻上级机关有关社区矫正工作的方针、政策和上级相关部门的指示、决议,部署本辖区社区矫正工作,协调处理社区矫正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制度。各级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每季度召开一次成员单位会议,通报社区矫正工作情况;总结各部门、各单位在推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经验和做法;制定本级社区矫正工作计划或安排,协调各部门和单位落实必要的工作措施;拟定社区矫正突出问题解决方案,指导、检查社区矫正工作。

(三)请示报告制度。各级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社区矫正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工作事项、重大紧急情况要及时上报党委、政府和上级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档案管理制度。县社区矫正办公室要为矫正对象建立正式档案,一人一档;司法所应当为矫正对象建立相应的副档,副档内容一般为正档复印件。为便于工作,管理、教育、奖惩各类文书材料原件可先归入副档,专人管理,规范齐全。

(五)学习培训制度。各级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采取有力措施对社区矫正工作者和志愿者进行培训教育,不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培训以集中为主。

(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制度。坚持“统一领导、预防为主、协同应对、依法科学”的工作原则,制定社区矫正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建立全镇社区矫正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及时、有效地预防和减少社区矫正工作突发事件的发生,积极、稳妥、快速地处置我镇社区矫正工作突发事件,保护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区稳定。

(七)统计分析制度。强化对社区服刑人员情况的动态掌握,切实发挥动态分析工作对防范突发事件和重新犯罪的基础作用,增强教育管控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教育矫正质量。

九、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组织领导。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要认真研究制定全镇社区矫正工作意见、规划,协调处理社区矫正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加强督促检查。各村(场)、居委会及部门单位要把社区矫正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精心安排,周密部署,为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二)认真开展社区服刑对象的摸底排查。全面摸清辖区内依法被判处的“五种罪犯”对象的基本情况,并做好数据统计和登记建档工作。

(三)做好社区服刑对象的首次交接工作。配合县法院、检查院、公安局、司法局等相关部门举行社区服刑罪犯首次集中交接仪式,对全镇符合“人档齐全”条件的“五种罪犯”,司法所要接收为社区矫正对象,并依法办理好相关手续。

第8篇

一、把为全县重点项目建设协调服务作为镇村社区的第一件大事

全县实行“百亿投资计划”的重点建设项目共有126个,其中落户在城关镇的项目有29个,城关镇作为县城重点项目建设主战场,镇村社区积极主动地为县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协调服务,认真负责地处理了诸多矛盾纠纷,特别是为环城西路、龙山北路、污水处理厂、城区引水厂、垃圾处理厂、循环经济工业园110kv输变电工程、冰糖橙苗木繁育中心等重点项目建设的征地拆迁、青苗补偿、优化环境等做了大量的工作,为县重点项目建设的顺利推进作出了艰辛努力。共完成拆迁48户,搬迁电线杆369根,迁坟26冢,征地1010.26亩,青苗补偿739万元,协调处理大小矛盾纠纷500余起,为项目挽回直接经济损失逾1000万元。一是加强工作力量。对班子成员、干部职工进行分工时突出项目建设重点,部分经常性工作由少数领导集中分管,让多数领导把精力集中到项目建设上;实行党政领导、驻村(社区)干部和专门班子负责项目建设制度,明确任务,兑现奖惩。如永康路、城关市场扩建,都抽调精兵强将组成专门工作班子。二是推行激励机制。对项目建设有功的镇干部给予每月300-400元,一事一奖,推荐评先评优、提拔重用等奖励。三是提高村、社区服务项目建设的积极性。专门召开了优化项目建设环境座谈会,引导大家转变观念,坚决克服和消除“吃”项目、“挖”项目的利己思想,树立宁可舍弃当前的小利益,也要谋求长远大发展的思想,主动为项目建设搞好服务;对项目安排的工作经费实行镇村分成,对项目一些附属工程协调给当地村组承包。四是把服务项目建设当作政治任务来完成。为了完成全市主要建设项目调度会之前拉通永康路的任务,书记、镇长向县委、县政府立下军令状,如不能按期完成任务,自动辞职,并将这一决定在党政联席会上和康绪村驻村镇干部、村组干部会议上宣布,促使专门工作班子马不停蹄,加班加点,做艰苦细致的工作,在较短的时间内做好了8户村民住宅的拆迁工作以及几十户的青苗补偿工作。

二、把抓好自身重点项目建设作为加快我镇发展的第一举措

我镇把抓好自身重点项目建设作为增强实力、推动发展的重中之重来抓。永康路及两厢开发项目是永兴县委、县政府实施县城“南延西扩”战略和“百亿投资计划”的一项重点工程,道路全长1100米,规划车行道15米,人行道两边各7.5米,与建设中的环城西路相接,是环城西路直通永兴县城的主要道路。项目规划用地15.98公顷,其中道路用地2.22公顷,两厢土地开发用地13.76公顷,项目概算总投资2.59亿元。目前,一期工程已完成前期投入1800万元,完成土方工程30万余方、石方爆破5万余方,青苗补偿到户200万元,毛路已全面拉通整平,近期已接近办理好了部分土地的挂牌拍卖手续,在年底前将拍卖出让土地30余亩,为整个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城关农贸市场扩建项目现已完成了项目立项、审批等手续,并与投资开发商签好了投资协议开发书,拆迁安置协调工作全面开展,共需拆迁15户居民住宅,安置农机厂、建筑公司职工近200人,目前,已明确了安置方案,并与职工签订了拆迁安置协议,年底前将与拆迁户谈妥安置补偿方案,并办理好4800平方米土地的挂牌手续。镇政府机关院内绿化改造项目已临近尾声,篮球场、健身场、乒乓球台、休闲广场、卵石游道等已相继建成,绿化地带的土方工程已整平铺好,马上准备栽植花卉苗木,预计春节前可全面完工。

三、把抓好财政、计生、综治、安全生产、民政、劳动保障等工作作为镇村社区的第一责任

财税工作组织财政所、驻社区干部成立促收班子,协助国税、地税部门上门逐户征收,强化了个体工商户的纳税意识,取得了财税宣传和财税征收双重效果。计划生育工作不断强化优质服务,提升管理水平,扎实开展了计划生育集中服务活动。今年,全镇共出生人口382人,其中一孩347人,二孩35人;落实节育措施292例,其中上环243例、取环6例,引流产28例,结扎15例;圆满完成了县里下达的各项指标任务,同时加强流动人口管理,确保了省、市、县计划生育检查顺利过关。综治、维稳工作开展了镇、村(社区)干部和民警大走访活动,集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排查整治治安隐患。组织参与了春节、国庆期间的警民大巡逻活动,加强了节假日和特防期的值班工作,加大了涉访对象的监管力度。安全生产工作切实抓好煤矿、学校、市场、渡口码头、地质灾害点、烟花爆竹销售点等安全隐患排查摸底,并登记造册,准确掌握情况,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加大了对已关闭的石屏煤矿和资产整合矿富家垅煤矿的监管力度。防汛和山洪地质灾害防御工作进一步明确了山塘水库和地质灾害点的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监管责任人,制定了《防汛抗灾应急预案》和《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成立了防汛抗灾应急分队,添置了一批防汛抗洪、救灾抢险备用工具和应急物资,编制了防汛轮流值班表,遇有大到暴雨天气,便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制值班,进一步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做到了未雨绸缪。民生保障工作重点抓好返乡农民工就业工作、城镇低保和农村低保的审核工作。全镇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32人,实现城镇新增就业928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754人,就业困难对象实现就业162人。另外,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稳步推进,今年已参合人数4472人,参合率达到了98%。

四、把干事创业、争先创优作为检验干部职工能力水平的第一标准

城关镇始终把加强干部管理、转变干部作风作为推进各项工作的助推器。在完善机关效能建设十多项干部职工管理制度的基础上,规律性地开展了星期一下午全体镇干部职工大扫除和星期五下午集中学习的集体活动;创造性地推行了每周“不定时不定点考勤查岗”、每月评选干部职工“干事创业奖”等干部管理新机制,有效地改变了干部职工中存在的“懒、散、慢”的现象,实行节假日、双休日、防汛期、特防期值班制度,要求干部职工休息时间保持通信畅通,一旦发生突发、紧急情况,随叫随到,联系不上的,一律以旷工论处。在对干部职工严格要求的同时,加强了对干部职工的关心爱护,尽力为干部职工解决了一些工作、生活上的实际困难和问题;通过开展多种活动,例如建党88周年庆祝大会暨文艺联欢会,庆祝建国六十周年系列活动:户外拉练活动、镇村社区干部拔河比赛、爱国征文比赛、电脑打字比赛、书法比赛、干部职工家属座谈会等,“九九”重阳节组织召开老干部召开座谈会暨参观项目建设活动等等,团结凝聚干部职工,正确引导大家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团结协作,科学发展,和谐进取。我镇围绕年初确定的预期目标,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还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综合经济实力和竞争力仍不强,镇里的可用财力非常有限;二是城区社会治安压力大,经济发展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三是大部分村、社区集体经济薄弱,部分城乡居民生活比较困难;四是干部队伍缺乏战斗力,事业心、责任感还不够强。所有这些问题,我们都将高度重视,并在今后工作中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加以解决。

五、工作计划

(一)以项目建设为中心,加快推进科学发展

继续抓好县重点项目建设的协调服务工作,全力配合做好龙山北路、县城引水厂、垃圾处理厂、污水处理厂等重点项目建设,确保县重点项目建设顺利推进。坚决克服和消除吃项目、“挖”项目的利己思想,树立宁可舍弃当前的小利益,也要谋求长远大发展的思想;坚决克服和消除项目建设与己无关,高高挂起的不管思想,树立服务项目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参与的思想。坚持大局观念、协作理念、配合意识,把心思和精力多用在为项目建设服务上来,确保把县委、县政府抓项目建设这一大局落到实处。大力加快永康路及两厢土地开发和城关市场改扩建项目等自身项目建设,充分利用城关镇的区位优势,广辟渠道,争资引项,不求大上项目,力求上大项目。确保上了大项目不丢小项目,上了新项目不弃老项目,并通过筑巢引凤,服务好老项目、小项目来引进新项目、大项目。

(二)以改善民生为重点,加快构建和谐城关

一是全力做好安全生产和维稳工作,确保人们工作生活秩序安定和社会政治稳定,努力提高社会治安公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市里对公众满意度测评的乡镇排名。二是搞好优质服务,加强流动人口管理,确保计生工作迎接省、市抽查顺利过关,继续力保市计划生育模范乡镇称号。三是狠抓增收节支,努力实现经济实力和可用财力明显增强。开展招商引资,盘活闲置资产,快速推进老项目,深思谋划新项目,努力增加镇财政的可用财力,增强政府在公共事业上的投入能力。四是未雨绸缪,充分准备,全力做好抗大汛、防大灾的准备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加大森林防火力度,切实做好林权制度改革。五是继续开展关爱弱势群体活动,加大救助力度;抓好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医保工作,确保应保尽保;认真做好城镇低保和农村低保的审核工作;全面发展科教文卫体等社会事业,帮助学校和医院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和困难。

(三)以队伍建设为抓手,加快转变干部作风

一是加强镇干部队伍建设,促进干部职工的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到求真务实、狠抓落实上来。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狠抓制度的落实,加强对干部考勤、学习、工作落实等方面的管理,增强团队意识、纪律意识,提高工作效率;制定干部职工目标管理制度,对每一个干部职工实行定岗定责,让每一个干部职工都有事做、有活干,并严格奖罚兑现,增强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狠抓中心工作的落实和执行,实行按进度通报制度,及时兑现奖罚。二是加强村、社区干部队伍建设,促进村、社区干部作风进一步转变到谋事、想事、干事上来。制定村、社区目标管理考核方案,对村、社区的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实行全面考核。加大对村、社区干部的培训力度,认真做好社区的换届选举工作,提高村、社区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开展“优秀村、社区支书、村主任、计生专干、综治专干、会计、村民(居民)小组长”评选活动,树立先进典型,给予奖励。开展优质服务进社区活动,增强社区干部的服务意识。三是加强基层党员队伍建设,促进基层党员的作风转变到支持服务全镇各项工作上来。一方面,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实行党政领导联系村、社区党员发展工作,在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的基础上,每年要新培养2-3名新党员;另一方面,要加强对党员的培训、管理和监督,开展“十佳优秀党员”评选活动。对支持服务镇村、社区工作的党员要进行表彰奖励,在全镇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四是对干部职工既要生活上热情关心,又要工作上严格要求;既要严格查岗考勤,确保到岗到位,又要奖优罚劣,奖勤罚懒,促进干事创业,争先创优;既要调动一般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又要充分发挥班子成员的带头表率作用。通过强化对干部的教育管理,切实转变干部作风。在对干部职工严格要求的同时,加强对干部职工的关心爱护,尽力为干部我市矿山企业点多、面广、分布复杂,并且大多数分布在偏远的山区。全省共有9对煤与瓦斯突出井,我市就有3对;监管的矿山企业涉及到煤矿、井采矿、尾矿库等6大行业。而我局矿山科科室仅有3名工作人员,做为矿山科的科长,我深知自已担负着全市76个矿山企业的监管工作,任务非常繁重。为了更好地完成监管任务,我与科室成员在工作中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思想,并紧密结合我市矿山企业实际情况,通过实践调研,反复研究,制定了周密的工作计划,并开展了有关的工作措施,在的工作中取得了另人瞩目的工作成绩。现将我在的工作进行以下总结。

一、认真谋划,突出矿山企业监管重点

在企业监管时间安排上,我们把76个矿山按照安全生产环境和危险程度分为三类,有针对性地开展了监管检查。我们规定,对于煤矿、井峒开采非煤矿的山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对于露天开采的采石场、石煤矿、膨润土矿和尾矿库的检查每两月不少于一次;对于轮窑厂和砂场的检查每三月不少于一次。突出了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部位的检查督导,有效地缓解了人手不足监管困难的问题;在监管对象的安排上,我们突出了煤矿和井峒开采的矿山企业的监管检查,优先考虑、优先组织,确保及时、有效;在监管内容的安排上,我们突出了对煤矿企业的瓦斯治理、井采矿山的防冒顶、露采矿山的防边坡垮塌和使用火工品企业的爆破安全,确保把主要精力放在重点位置上。

二、夯实基础,提高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

我重点做了以下四项工作,一抓制度建设。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要求,年初我们督促企业修改完善了十四项安全管理制度,督促煤矿企业按照《小煤矿安全基础工作指导意见》按时按质的配备“七大员”,并制定落实相应的工作职责;二抓矿山安全技术基础管理,我市非煤矿山安全技术管理力量相对薄弱,安全技术资料缺乏,大部分矿山企业均没有安全技术管理人员,采矿无序现象较为严重,针对这一问题,我局于年初召开了非煤矿山行业工作会议,明确规定,非煤矿山企业无安全技术管理人员,不予复产,各矿对这一问题也高度重视,年初均聘请、配备了专职或兼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通过大半年来时间努力,矿山安全技术基础资料正逐一完善,井峒开采矿山采掘布局不合理的现象得到了根本扭转,采掘失调问题得到了有效遏制,生产矿山消除了无作业规程和施工技术措施施工作业现象;三抓矿山硬件及设备设施建设,严格按照各级规定的安全生产基本条件要求抓好日常督查,地下开采矿山重点抓安全出口、采矿、通风及机电安全管理,露天开采矿山重点抓台阶开采和边坡安全管理,煤矿重点抓好瓦斯抽放和治理,对不符合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矿山,坚决予以停产整顿,对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的不予延期换证;四抓安全现场管理,露天开采矿山均配备了2名以上安全管理人员,地下开采矿山配备了3名以上安全管理人员,各矿山企业今年以来安全管理人员配备足够,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得到了根本加强,做到了安全员班班跟班,落实了矿山主要领导安全现场检查制度,安全工作做到了靠前指挥、现场解决问题,在最大程度上扼杀了事故苗头,及时消除了事故隐患。

三、严格执法,深入查找治理矿山企业的安全隐患

矿山企业监管是个动态的、连续的管理过程,不能一蹴而就。除了要考虑人和物的因素之处,还要考虑地质条件、作业环境等因素。我们科严格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经常占用双休日的时间,完成了既定的工作目标。今年1-10月份,我们共对企业检查178次(下井检查64次),共查出安全隐患493条,督促企业及时进行了整改。对于发现隐患未及时整改的企业,立即责令其停产并依照相关法规予以处罚,决不姑息迁就。为更好地查找、消除安全隐患,在日常监管过程中,我们注重抓好三个环节,一抓企业自查,二抓现场督查,三抓隐患跟踪复查,对各矿山企业每月上报的安全隐患自查和安全隐患整改反馈报表及时按月汇总分析,及时掌握了解情况,发现和解决问题,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稳步推进,取得的成效显著。超级秘书网

四、热忱服务,积极为企业排忧解难

我们始终认为,让企业合法、规范地生产,是打造本质安全型企业的基础。在工作中,我们积极为企业提供便民服务。经常利用双休日到企业提供技术咨询;积极帮企业联系专家到矿进行技术指导;提供科学合理、规范的采矿方法。在,我们先后邀请了30余人次专家到我市矿山企业进行技术指导,为企业规范生产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解决了企业的疑难问题。

第9篇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省安全生产条例》、《省人民政府关于重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规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暂行规定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区有关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适用本规定。

法律、法规和规章对政府及有关部门职责另有规定的,服从其规定。

第三条生产经营单位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政府及有关部门是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主体,承担本行政区域、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责任。

第四条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属地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以属地管理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

第五条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坚持并落实“一岗双责”。区有关部门和街道办事处的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本行政区域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综合监管领导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分管业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二章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共同职责

第六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职责:

(一)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并指导、协调、检查和督促区有关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其他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七条部门承担以下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实施行政许可和监督管理,查处无证无照生产经营行为;对本行业、本领域涉及安全生产的社会中介机构实施监督管理;

(三)对本行业、本领域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和重大危险源监管制度,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四)定期分析本行业、本领域的安全生产形势,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安全生产事故预防措施,并定期向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报送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安全生产事故统计、工伤统计等相关信息;

(五)制定和完善本行业、本领域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预案的演练;

(六)参加安全生产事故调查,配合做好事故善后工作,落实事故处理的有关决定;

(七)法律、法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明确的其他职责。

第三章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第八条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一)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制定安全生产中长期规划;

(二)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安全生产重大政策及措施;

(三)组织、协调、督促本辖区各有关单位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和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四)加强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公共安全设施、应急救援装备、事故隐患治理的投入;

(五)组织对本辖区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认真查处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强化对生产、储存、经营场所与住宿合用场所(简称“三合一”场所)的治理;

(六)建立健全街道、社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组织体系;

(七)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立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领导和组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八)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市民的安全意识和自我安全防范能力;

(九)法律、法规和本级政府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第九条各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委员会在街道办事处领导下开展工作,定期分析本地区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本地区安全生产问题,协调、监督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并指导、协调、督促各基层社区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四章区有关部门安全监管职责分工

第十条区安监局职责:

(一)指导、协调和督促区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组织安全生产综合检查和专项检查,具体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管理和考核工作,综合监督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

(二)负责本行政区域安全生产形势综合分析和安全生产事故统计工作,定期通报本地区安全生产形势,安全生产信息;

(三)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检查,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四)经同级政府授权或委托,组织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

(五)依法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建立本行政区域重大危险源数据库信息系统,监督检大危险源监控和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

(六)协助省、市安监部门做好我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发放工作;

(七)指导全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指导并监督有关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培训考核工作;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相关培训工作;

(八)依照有关政策规定,做好注册安全工程师和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继续教育和执业资格的管理、监督、指导工作;

(九)承担区政府安委会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区政府法制办职责:

(一)依法审查修改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地方性政府规章草案;

(二)对有关部门报送政府审议的文件中涉及安全生产方面的内容进行合法性审核;

(三)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依法受理或支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安全生产行政复议案件。

第十二条区委宣传部职责:

(一)组织指导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新闻工作,及时安全生产的重大政策和安全生产方面的重大情况,正确引导舆论导向;

(二)将安全生产宣传纳入社会公益性宣传范畴,督促指导有关新闻单位配合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安全生产重大宣传活动。

第十三条区发改局职责:

(一)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将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和技术支撑体系建设纳入基本建设项目计划,把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纳入发展计划,并督促、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二)在研究制定产业规划时,提出有关政策措施,鼓励和支持采用先进工艺技术,有效实施产业安全的建设项目,限制和淘汰工艺技术落后、不符合产业安全条件的建设项目;

(三)把新建项目安全生产作为审批、核准、备案的前置条件之一,督促业主和建设单位将安全生产设施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四)督促有关部门加强重点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五)组织行业协会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与咨询,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第十四条区经济局职责

(一)负责区经济局系统所属企业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二)开展工业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三)协助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做好特种设备的质量安全工作。

第十五条区教育局职责:

(一)负责区教育系统所属学校、幼儿园(含民办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监督、指导各类学校、幼儿园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定和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查处学校、幼儿园在安全管理方面的失职行为或违法行为;

(三)将安全教育纳入义务教育的重要内容,组织师生员工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

(四)指导、督促所属学校、幼儿园、校办企业以及校舍等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五)督促、指导所属学校的物理、化学、电教、试验等教学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的安全监督管理,指导、检查学校、幼儿园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以任何形式或任何名义组织的学生从事接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劳动或其他危险性劳动行为,组织查处将学校场地出租作为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生产、储存、经营场所的行为;

(六)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监督管理。

第十六条区科技局职责:

(一)将安全生产科技进步纳入科学技术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协调指导安全生产重大技术的研究、开发;

(三)支持科研机构和有关单位开展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推动安全生产科技进步。

第十七条区民宗局职责:

(一)指导各类宗教活动场所的日常安全监督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督促、指导各类宗教活动场所制定和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二)督促落实大型宗教活动的安全措施。

第十八条区公安分局(区消防大队、区交巡警大队)职责:

(一)负责我区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发放剧毒的化学品购买凭证和准购证及相关事项的监督检查;

(二)承担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审查核发民用爆炸物品的购买、运输、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和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对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运输实施安全监督管理;

(四)负责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管理,对大型群众性活动实行安全许可制度;核发焰火燃放许可证,对举办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实施安全监督检查;

(五)依法查处涉及安全生产的刑事犯罪案件和治安管理案件;

(六)负责我区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制订消防安全目标责任制,并提请当地政府组织实施;参与编制辖区消防规划;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对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等消防组织进行业务指导;

(七)依法对有关建设工程进行消防审核、验收和抽查;对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体育场馆、会堂以及公众娱乐场所等公共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八)承担本辖区“三合一”场所治理工作的日常综合协调和业务指导工作;

(九)负责我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制定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规划和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十)督促、检查各有关单位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

(十一)配合市公安部门依法严格审核发放危险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设定禁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区域,完善危险化学品禁止通行标志,监督检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或罐体按规定和喷涂安全警示标志;

(十二)负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设施的监管,协助行业主管部门监督检查大型客、货运输车辆行驶记录仪或GPS定位系统安装使用;

(十三)组织道路交通安全检查工作,依法处罚道路交通安全各类违法行为;

(十四)组织事故多发路段的安全隐患排查,认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

(十五)加强对车辆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承担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办公室的相关职责。

第十九条区监察局职责:

依法对行政监察对象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情况实施监察,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安全生产领域违纪行为及有关人员进行查处;对安全生产工作重大部署落实情况实施效能监察;参与事故调查处理,负责安全生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落实,对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条区民政局职责:

(一)负责区民政系统所属福利工厂企业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二)指导、督促所属民政老人院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十一条区司法局职责:

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纳入公民普法的重要内容,会同有关部门宣传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监督、指导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服务。

第二十二条区财政局职责:

(一)编制区政府年度安全生产投入预算;统筹安排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必须的工作费用;

(二)会同相关部门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规范使用;

(三)根据现行事权、财权划分的原则,按照安全生产工作需要,每年安排一定资金用于政府公共安全体系建设。

第二十三条区人事局职责:

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纳入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学习计划的内容,并指导实施;将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履行情况作为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奖惩的一项重要内容。

第二十四条区劳动局职责:

(一)监督检查企业单位制定劳动保护制度情况和企业与职工签订涉及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等事项的劳动合同情况;

(二)负责工伤认定和工伤保险待遇的确定工作,监督发生伤亡事故的用工单位按有关规定做好事故伤亡人员赔偿;

(三)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农民工的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做好女工特殊劳动保护工作;

(四)指导、监督技工学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第二十五条区建设局职责:

(一)负责区建设系统所属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二)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负责建设系统安全宣传培训工作,依法查处建设系统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三)负责我区道路建设、养护、维修和路政管理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管理;负责燃气、供水、污水处理行业和各类户外广告设置的安全监督管理;

(四)负责建筑工地机械与起重设备的安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监督管理。

第二十六条区房管局职责:

(一)负责区房管系统所属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二)负责我区公房的房屋安全隐患整改和安全防范工作;

(三)指导、督促我区房屋拆迁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督促各住宅小区物业处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十七条区交通局职责:

(一)负责区交通系统所属企业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二)认真做好我区交通运输企业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加强对车辆驾驶人员的安全培训和安全教育;

(三)指导、协调、督促客运站、货运站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四)配合有关部门认真做好我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严格审查道路运输经营者的准入条件,审核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督促客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按照相关规定安装行驶记录仪或GPS卫星定位系统;配合市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核发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并实施监督检查;

(五)依据职责权限,组织开展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消除事故隐患;配合有关部门打击无牌、无证、报废车辆营运的违法行为。

第二十八条区外经局职责

(一)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外商投资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协调、督促做好大型外经贸活动、会展的安全管理。

第二十九条区文体局职责:

(一)负责区文化系统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二)组织开展对博物馆、文物保护单位、图书馆、影剧院、文化馆、网吧、游戏厅、歌舞厅以及音像市场等文化娱乐场所的安全监督检查,指导、督促相关单位排查和消除事故隐患;

(三)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文化市场、文化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四)负责区属公共体育设施的安全监督管理;

(五)做好区属公共体育场所及大型体育活动的安全监督管理。

第三十条区卫生局职责:

(一)负责区卫生系统所属单位安全管理工作;

(二)负责职业病的防治工作,依法对生产或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职业病防治工作中的违法行为;

(三)负责职业病发生情况,特别是职业中毒事故的综合统计、分析和报告工作,提出预防职业中毒事故和职业病发生的措施和对策;

(四)负责本辖区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的医疗卫生应急救援。

第三十一条区国资营运公司职责:

(一)督促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督促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对企业负责人的业绩考核之中,与企业负责人的绩效薪金挂钩;

(三)组织开展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安全生产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防范和隐患治理措施。

第三十二条区环保局职责:

(一)对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的安全和防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有关单位在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过程中的违法行为;

(二)对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负责突发环境事故现场的应急监测工作;

(三)监督实施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承担监管责任。

第三十三条区广电局职责:

(一)组织落实政府及安委会确定的安全生产宣传任务;

(二)负责本系统所属单位及广播电视线路、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

第三十四条区统计局职责:

将安全生产有关数据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指标体系,并定期公布,提供安全生产指标体系中所需要的国民经济统计指标,为考核提供依据。

第三十五条区工商局职责:

(一)对企业登记中涉及安全生产的有关审批前置要件依法进行审查,对未取得相关安全生产许可的,不予登记;

(二)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对有关部门撤消许可的企业,依法督促其办理变更经营范围或注销登记;

(三)加强对我区商品交易市场的安全检查和安全管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三十六条区旅游局职责:

(一)配合市旅游局督促、协调、指导旅游业企业(包括旅行社、星级饭店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指导、督促做好旅游安全管理工作和旅客聚集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十七条区人防办职责:

(一)协助有关部门指导、监督人防工程建设及人防工程防汛、防火等安全工作,监督检查所属单位贯彻落实有关安全法律、法规;

(二)负责我区人防出租场所的安全监管,督促场所使用单位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第三十八条区执法局职责:

(一)负责区城市管理执法系统所属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二)做好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的安全监督管理;

(三)负责城市垃圾清运、填埋及焚烧处理的安全监管。

第三十九条区贸发局职责:

(一)负责区贸发系统所属企业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二)督促、指导商场、卖场、批发交易市场等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和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对违反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

(三)对商贸投资项目依照有关法规落实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并作为办理项目核准和备案的前置条件。

第四十条区园林局职责:

(一)负责区园林系统所属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二)认真做好我区园林绿化、园林建筑施工的安全监督管理;

(三)对我区公园、风景区、重大节日游园活动的安全管理进行督促检查,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第四十一条江国土资源分局职责:

(一)负责指导、协调、督促做好本辖区的地质灾害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防范工作;

(二)配合市国土资源局依法颁发采矿许可证,提请政府取缔、关闭无证开采的违法行为。

第四十二条西科技园管委会职责:

(一)负责园区内企业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督促企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检查指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制定安全防范措施。

第五章责任落实保障措施

第四十三条区有关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应当向所属基层单位下达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并逐级分解,层层落实,建立安全生产考核制度和考核指标体系,确保实现年度安全生产控制目标。

第四十四条区有关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应当认真贯彻落实区政府及其安委会作出的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每季度进行安全生产情况综合分析,并向区政府安委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主要负责人每年度末应向区政府提交安全生产履职报告。

第四十五条区有关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应当完善本部门、本地区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建立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对存在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安全监督检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采取有效的防范和监控措施。

第四十六条区有关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应当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对所属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应当下达隐患整改指令,督促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期限、整改责任人,对拒不执行整改指令的,应当依法采取措施进行查处。

第四十七条区有关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应当建立事故隐患举报查处制度,建立举报电话、电子邮箱或其他举报平,对受理的举报事项,应当及时组织人员进行调查落实整改,并按规定程序存档备案。

第四十八条区有关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应完善本部门、本地区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根据事故情况及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开展事故救援工作。

第四十九条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区政府相关部门和街道办事处领导应按规定及时赶赴事故现场,指挥应急救援工作,并按规定时限逐级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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