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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本准则所称审计方案,是指审计机关为了能够顺利完成审计任务,达到预期审计目的,在实施审计前对审计工作所作的计划和安排。
第三条审计机关在实施审计前,应当制定审计方案。
第四条审计方案包括审计工作方案和审计实施方案。
审计工作方案是审计机关为了统一组织多个审计组对部门、行业或者专项资金等审计项目实施审计而制定的总体工作计划。
审计实施方案是审计组为了完成审计项目任务,从发送审计通知书到处理审计报告全部过程的工作安排。当一个审计项目涉及单位多,财政收支、财务收支量大时,审计组为了完成审计实施方案所规定的审计目标,可以对不同的审计事项制定若干具体实施步骤和方法。
第五条审计机关应当根据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安排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编制审计工作方案,对审计的组织方式、分工、协作、汇总、处理等事项作出规定,提出要求。
第六条审计工作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审计工作目标;
(二)审计范围;
(三)审计对象;
(四)审计内容与重点;
(五)审计组织与分工;
(六)工作要求。
第七条审计工作方案由负责审计项目组织工作的审计机关编制,并下达到具体承担审计任务的审计机关执行。
第八条审计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编制的依据;
(二)被审计单位的名称和基本情况;
(三)审计的目标;
(四)审计的范围、内容和重点;
(五)重要性的确定及审计风险的评估;
(六)预定的审计工作起讫日期;
(七)审计组组长、审计组成员及其分工;
(八)编制的日期;
(九)其他有关内容。
第九条审计实施方案由审计组编制,经审计组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报审计机关主管领导批准后,由审计组负责实施。
第十条审计组编制审计实施方案前,应当调查了解被审计单位的下列情况,并要求被审计单位提供下列资料:
(一)财政财务隶属关系、机构设置、人员编制情况;
(二)职责范围或者业务经营范围;
(三)银行帐户、会计报表及其他有关的纸质和电子会计资料;
(四)内部审计机构和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
(五)财务会计机构及其工作情况;
(六)相关的内部控制及其执行情况;
(七)相关的重要会议记录和有关的文件;
(八)与审计工作有关的电子数据、数据结构文档;
(九)其他需要了解的情况。
第十一条审计组编制审计实施方案时,应当收集、了解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其他文件资料。
第十二条审计组对曾经审计过的单位,应当注意查阅了解过去审计的情况,利用原有的审计档案资料。
第十三条审计组编制审计实施方案时,应当运用重要性和谨慎性原则,在评估审计风险的基础上,围绕审计目标确定审计的范围、内容、步骤和方法。
第十四条审计机关和审计组在实施审计时,如果由于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或者其他原因,认为需要对审计工作方案进行调整的,需报经原制定机关批准。
第十五条审计组在实施审计时,应当对被审计单位相关内部控制进行测试、分析和评价,进一步确定审计重点、步骤和方法,必要时可以调整审计实施方案。
第十六条审计组在实施审计过程中,如果发现审计实施方案中有不适应实际需要的内容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按照规定进行修改和补充。
第十七条审计组调整审计实施方案时,应当向审计组所在部门负责人说明调整理由,提出调整建议,一般事项报经审计组所在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实施,重要事项报经审计机关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第十八条审计组在特殊情况下不能按照前条规定办理调整审计实施方案审批手续的,可以口头请示审计组所在部门负责人或者审计机关主管领导同意后,调整并实施审计实施方案。审计结束时,审计组应当及时补办审批手续。
第十九条审计机关应当将审计工作方案归入制定机关的文书档案,将审计实施方案及其编制、调整过程中形成的资料归入审计档案。
第二十条审计方案的编制和执行情况应当作为检查、考核审计质量的重要内容。
然而每次检查审计档案或者翻阅审计档案,不难看出审计实施方案的编制和标准大相径庭。究其原因有以下几点:
1.部分基层审计人员缺乏专业理论的修养,对审计目标、审计重要性水平、审计风险评估认识不足,无从下手。
2.审计人员审前调查不足,缺乏对审计对象的深入调查,无法完成审计实施方案的编制。
3.审计人员因循守旧,按部就班,逐渐形成经验主义、拿来主义,养成惰性。自以为经验丰富,拿以前方案照抄,甚至根本就不编制审计实施方案。
全面的审前调查是编制审计实施方案的基础工作,是审计实施方案具备针对性和指导性的前提条件,是确定审计工作重点的重要保证。提高审计实施方案质量必须对方案中涉及的相关审计理论和概念进行必须理解和强化,如此才能提高审计实施方案的规范性。以下是以某区财务收支审计为例进行举例说明。
编制依据:是指对审计对象进行审计的缘由。一般规范表述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局年度审计计划安排或者区政府交办审计事项要求,结合审前调查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可按照审前的调查情况填写。一般填写被审计单位的部门设置、领导职数、人员编制、财政拨款情况、支出项目。
审计目标:审计的定义是“审计人员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提供合理保证”因此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目标可表述为“摸清家底,查清被审计单位各项资金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
重要性水平的确定以及审计风险评估:审计重要性是一个审计中非常重要的概念。重要性的判断应当根据具体环境作出,并受错报的支出金额或性质影响。有的单位支出较大,重要性水平也就较高;有的单位支出较小,重要性水平也就较低。审计人员应当确定一个合理的重要性水平,以发现在金额上重大错报。审计人员在确定计划的重要性水平时,需要考虑对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审计的目标、财务报表各项目的性质及其相互关系、财务报表项目的金额波动幅度。行政事业单位的重要性水平一般可确定为支出金额的5%,即在单笔支出金额中大于总支出的5%时需重点关注。现在审计风险多为风险导向型审计模式。审计风险=检查风险×重大错报风险,检查风险=审计风险/重大错报风险,重大错报风险=固有风险×控制风险。一般可确定固有风险设为50%,根据内部控制情况,确定控制风险。检查风险=审计风险÷(固有风险×控制风险),如果控制风险设为50%,则检查风险=5%÷(50%×50%)=20%,即要求的保证程度为80%。
审计方法:审计方法看似简单但要用专业的术语表达也未必简单。一般使用的审计方法可表述为“检查、观察、询问、函证、重新计算、重新执行、分析程序”。
至于审计实施方案中的其他填写项目如“审计范围、重要事项、审计步骤”则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在此不一一赘述。
为更好地配合村级换届选举工作,实事求是地反映村级干部任期内经济工作成效,明确经济责任,促进财务公开,根据文件精神,现就开展村级干部离任审计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审计工作目标
查明村级组织财务收支,经营成果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严肃财经纪律,纠正不合法行为。查清帐物、帐款、帐证、帐表是否相符,防止集体资产流失。摸清村级债权债务的现状,探索减债新途径。检验村级干部任期目标履行情况、廉政勤政情况,为做好村级换届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审计对象和范围
1.审计对象:本镇19个村民委员会。2.审计范围:2009年—2012年第一季度村级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必要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追溯和延伸。
审计内容
1.村级干部任期目标实现情况。包括村集体经济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是否实现预期目标,村集体资产有否增值,债务有否减少等。
2.村集体账务收支情况。收入是否及时入帐,支出是否有度,专款是否专用,收支单据是否经村理财小组审查,手续是否规范齐全。
3.集体财产的管理、使用制度是否健全。如帐物、帐款是否相符;非出纳人员有否插手管理货币资金;有否因管理松散造成集体财产损失浪费等。
4.生产经营和工程建设项目的发包、管理情况。承包合同是否健全,承包款有否按时足额收取、承包期是否科学合理;学校、村部、工业区、水电、道路、农田基本建设等项目的资金来源是否合法、有无非法集资、盲目举债现象等。
5.债权债务增减变化及拖欠占用情况;有否借款用于不合理的非生产性支出;有否将非法收入或销售收入挂在往来帐上等。对债务增加较多的村要重点审查,查明原因,必要的可请区经管站协助审查。
成立村级换届审计领导小组
工作步骤
1、准备阶段(3月15日—31日)
(1)成立审计工作领导机构,组建以经管、财政为主的审计工作小组。
(2)制定工作实施方案,确定工作分工。
(3)制定工作计划和安排审计时间。
(4)组织审计人员业务培训。
(5)开展整帐自查,对各村2009—2011年三年的财务收支,债权债务,内部往来等情况进行清理,整理好各种帐簿、票据,并公布财务收支情况。
(6)做好2012年第一季度财务结算。
2、实施阶段(4月1日—4月15日)
(1)审计准备。采用送达和就地审计方式,分两组审计,每个小组四人,实行审计组长负责制,确定审计事项,编制审计方案,下发审计通知书。
(2)审计实施。审计组人员实行组内分工,互相配合,交叉审计。通过审查村委会银行帐户、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查阅有关资料,检查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等方式进行审计,取得审计证据,并进行记录,编制好审计工作底稿。
(3)审计终结。审计组应在审计终了后15天内,提出审计报告,并送村委会征求意见,如有异议应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书面意见,交镇审计组进一步核实、研究后作出审计结论。
(4)审计执行:对村委会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期限和要求执行审计结论和审计意见的,应责令执行或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5)审计档案。审计结束后,按有关要求,整理好审计档案,加强管理。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及区委二届三次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财政资金真实性为基础,以资金流向为主线,突出对重点部门、重大投资项目、重要专项资金的审计,着力维护财经秩序,规范预算管理,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为我区打造“****浦东”、建设滨湖新区提供更为坚实有力的保障。
二、审计范围和对象
审计范围:对区本级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审计监督。审计中可根据具体情况延伸审计上下年度和有关行政、事业单位。
审计对象:
(一)对本级财政部门执行预算情况进行审计;
(二)对区财政局、科技局、教育局等单位财务收支进行审计;
(三)对基本建设支出、科技三项费、教育资金及粮食直补、水稻良种补贴进行专项审计;
(四)区委、区政府安排的其他审计项目。
三、审计重点和内容
审计重点:对财政部门主要检查预算执行中有无不真实、不合法和不规范等问题,促进细化预算和编制部门预算,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保证重点支出需要,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审计内容:
(一)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
1、区财政部门根据本级人大批准的本级预算向本级各部门批复预算情况,预算执行中调整和预算收支变化情况;
2、区财政局等预算收入征收部门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及时、足额征收预算收入情况;
3、区财政部门按照批准的年度预算和用款计划、预算级次和程序,拨付本级预算支出资金情况;
4、区财政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财政管理体制,拨付(补助)下级人民政府预算支出资金和办理结算情况;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区财政部门对政府性基金和实行专户管理的财政性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6、预备费使用和指标结转情况。
(二)有关部门(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的审计。
1、按照《预算法》编制部门、单位预算情况,集中管理财政性资金的部门是否按时批复预算和拨付资金;
2、执行年度支出预算和财务收支情况及其资金使用效益,以及相关的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情况;
3、有预算收入的部门和单位预算收入解缴情况。
(三)重大项目、重点专项资金的审计。
1、有关部门编制、批复、调整、拨付专项资金的情况;
2、有关部门、单位管理专项资金的情况;
3、有关部门、单位使用专项资金的效果。
(四)上一年度执行审计意见和审计决定的情况。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预算执行中的其他事项。
四、审计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审计程序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和有关规定的审计程序办理。
(二)时间安排
1、2007年月2月下旬做好各项准备工作;2007年3月上旬至5月下旬,审计机关实施审计并提出对各被审计单位的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
整体要求维修总费用合计,各项费用合计及占比,问题费用合计及与单项费用的占比。制度是否齐全、人员岗位设置是否合理、台账设置与建立是否符合集团或公司规定。
动力装备科:锅炉、泵、抽油机、配电柜、空调、电梯、变压器、流量计等
1、设备原值与维修费用对比
2、鉴定申报流程是否符合规定
3、维修队伍如何选择,内修还是外修。
4、维修费用结算标准
5、保修期内是否有重复维修
6、重点查看维修频率过高的设备,分析维修原因是维修质量问题还是设备操作或者其他非人为因素。查看结算费用是否合理。
7、设备维修台账与财务挂账凭证是否相符。
设备维修是否按照油田公司规定执行。延长油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印发《设备管理制度》的通知第三十一条设备维修工作应当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一)公司的设备维修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各单位的设备维修由本单位的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公司机关的设备维修工作由物资装备部负责;(二)各单位对设备的大修、项修等维修项目的维修周期应当做出明确规定,维修间隔周期原则上不得提前,维修级别应当根据设备技术状况确定;(三)设备总成、重点零部件的更换,应当由设备管理部门鉴定,并且实行换新交旧制度。设备维修完成后,由设备管理部门组织验收;(四)各单位应当强化配件的检测和验收,严把配件质量关,确保维修质量;(五)坚持以“内修为主,外修为辅”的原则,各单位应当充分挖掘内部维修潜力,加强对维修队伍的管理和维修人员的培训,制定和完善维修规程,提高维修质量,严格控制维修费用;(六)外修设备执行“定点维修制” ;(七)各单位应当对单台设备建立维修技术档案和台账,逐项登记内、外修配件及工时费用。
一、稽核目的
加强对农村信用社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监督管理,增强农村信用社社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意识,完善干部管理制度,保障农村信用社各项业务的稳健经营和健康发展。
二、稽核对象
xx农村信用合作社派会计xx
三、稽核范围
xx农村信用合作社
四、稽核期限
审计的时限原则上为被审计对象任职期间,重点审计三年以来至审计日,必要时可追溯以前年度。
五、稽核方式
采取现场检查方式。
六、离任稽核内容
(一)任职期贯彻执行国家金融方针政策、金融法规及依法合规经营的情况。
主要检查:
1、是否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和农村信用社的会计制度,财务管理办法等各项内部规章制度。
2、是否独立行使会计职责,有效发挥会计确认、会计监督、会计反映、会计记录等职能。
3、是否对信用社的业务、财务活动情况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正确组织核算。是否真实反映信用社经营活动及经营成果。是否参与信用社经营活动中的重大决策,监督信用社内控制度的贯彻执行,按月向联社报告以上情况,对联社负责。
4、是否参加受派信用社的经营管理活动,参与受派社业务、财务以及重大事项工作会议。是否对信用社重要经营事项的决策,从会计角度和经营风险角度提出意见和建议。
5、是否拒绝受派社违法违规及非正常事项的办事要求。并提醒和监督内部人员拒绝办理。
(二)内控建设和风险防范情况。
重点检查:
1、是否履行内勤坐班主任岗位职责,认真记载内勤坐班日志。
2、是否建立健全了内控组织机构,实行相互制约;任期内是否严格执行了各项内控制度,是否存在因执行不力造成损失或风险的问题。
3、是否认真按照会计、出纳、结算、信贷、储蓄等工作特点,协助社主任合理分工,明确岗位责任、防止混岗、串岗和乱岗。
4、是否根据统一规定的业务操作流程和受派社人员状况合理定岗定责,优化组合,明确工作任务和岗位职责。
5、是否落实授权制度,是否有越权的经营行为。
6、是否落实了保支付保稳定的各项措施。
7、案防工作是否落实,任期内是否发生了经济案件和责任性刑事案件。
(三)业务经营及会计核算情况。
重点检查:
1、是否落实和执行联社统一制订的规范化、标准化营业服务标准,做好优质服务,提高服务质量。
2、是否正确组织会计核算,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提供会计信息。
3、管理信用社日常会计、出纳、财务收支等业务活动,对重要会计事项进行审核、审批和管理。如各项费用凭证填制,应收利息冲销,大额现金审批,大额和可疑支付的判定上报,大额汇兑业务审批,内部资金调转,银行账户审批,错账冲正,挂失业务,利率政策执行,重要空白凭证管理、会计印章管理、有价单证及抵质押物管理、抵债资产管理,已置换不良贷款管理。
4、是否落实和监督落实上级各部门在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意见,并将整改结果及时反馈到检查部门。
5、是否做好信用社内部会计出纳岗位人员变动监交工作,对记账员、出纳员、农贷会计、储蓄营业人员和分社储蓄所人员的变动,临时请假涉及的重要空白凭证、印章、有价单证、贷款借据、抵质押品、重要物品等监督交接清楚,并进行登记备案。
6、是否按规定管理信用社的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抵债资产,并建立各种登记簿、管理卡。
7、是否按照信用社会计档案管理制度规定,组织做好会计档案的整理、入档、登记、保管、移交、调阅和销毁工作,保证会计档案完整无损。
8、是否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会计出纳人员进行岗位操作制度、规程、业务知识、业务技能的培训和辅导,并进行记录培训情况。按季对所辖分社、储蓄所进行账务检查、监督制度执行。
9、是否按年、季、月报送各种会计、统计报表,随时上报各种需审批的会计事项。如:费用支出、大额现金支取、大额汇款、调剂资金、单位银行账户开户、审批、大额和可疑支付等。
10、是否配合社主任按规定做好考核工作,是否按规定程序办理好会计年度决算。
11、是否组织实施会计信贷基础规范工作,努力使会计基础规范在两年内达到二极标准。
12、是否按照责权发生制原则,提取各项基金,根据费用核批限额据实列支,按季、月、年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缴纳各种应交税款事宜。
13、是否负责日常营业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配合信用社主任做好夜间值班工作。
14、是否参加信用社贷款审批小组,对信贷管理行使监督管理职责。
(四)会谈。通过会谈,向被检查人员所在单位了解被检查人的组织管理能力、道德品质、业绩以及不足。会谈方式可根据需要采取随机选取部分员工座谈方式,也可采取有针对性地约见有关人员的方式。
七、稽核时间及分组
(一)现场检查作业起止时间
从xx年x月x日至xx年x月x日。
(二)检查组组长及成员
检查组组长:xx
成员:xx
八、检查要求
(一)检查人员对现场检查中发现的事实负责,各检查小组组长对所形成的检查结论负责。
(二)检查组组长随时注意判断检查工作质量,掌握检查进度。
(三)检查人员在现场检查中要严格按照现场检查程序进行操作,认真填写《现场检查工作底稿》、《检查事实确认书》并统一编号,《检查事实确认书》应在退出现场以前处理完毕,对所查出的问题要做到事实清楚,数据准确。
(四)小组长负责小组内人员调配,并完成所负责部分的《检查事实与评价》和现场检查部分报告。
(五)各小组长在现场检查过程中对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按时参加组长主持的碰头会,研究问题,交流检查经验信息。
(六)全体检查组成员要严格遵守检查工作纪律,依法办事,做到廉洁自律,客观公正,主动接收被检查单位对检查工作的监督。
(七)认真办理与被检查单位的资料调阅手续,对所有检查资料严格保密,未经领导批准不得私自向外泄露。
九、稽核依据
一、大数据审计思路
(一)树立大数据审计的理念。将大数据审计的贯穿到每个审计项目中,不断研究新思路、新经验和新做法,以数据为核心,将数据分析与现场延伸调查相结合的方式,更精准的定位审计疑点,缩小核实范围,提高工作效率。
(二)充实大数据审计资源。定期采集包括财政、民生等使用较为频繁的数据资源;积极推动数据采集规范化建设;推动大数据审计方法库的构建,使计算机审计方法的应用更为便利、快捷。
(三)强化大数据审计队伍建设。运用计算机和大数据进行审计应动员全局力量,而不仅仅局限在计算机人员。加强复合型人才的培养,审计人员不仅要懂得数据库的知识,还要懂得审计实务;加强数据分析能力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提升综合素质。
二、提高大数据审计的措施
(一)前期数据调查
对全市各部门(单位)所运用的业务系统和业务数据进行调查了解,摸清各部门的业务数据内容及其存储情况,为采集业务数据和审计项目中可能涉及到跨部门数据关联做准备。接入用友财务统一核算软件审计端口,审计端口的接入更灵活、方便地为各审计组财务数据采集提供服务。
(二)积极配合项目组
在项目实施前积极与组长、主审进行沟通,如何开展计算机审计、项目组需要什么、项目所需要的数据、主审想得到的目的和结果。以确定审计方向和重点,并将相关的审计内容纳入到审计工作实施方案。在审计项目实施过程中,对审计方法、发现的疑点、采集到的数据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审计思路的变化,及时与主审反馈,以调整审计方法和思路,并配合项目组核实疑点。
(三)参与重点项目
年初审计计划项目制定后,确定重点审计项目,加入到项目组中。除数据分析外,通过参与其他审计内容,熟悉财务知识、财经法规以及其他业务方面知识,尽快地提升自身业务能力,积累经验。今后审计工作中,运用自己的思路和方法开展审计。
(四)编写计算机审计方法
在审计项目完成后,总结项目实施过程中所采用的计算机审计方法,并编写计算机审计方法或案例,为以后的审计项目开展打好基础。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及区委**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财政资金真实性为基础,以资金流向为主线,突出对重点部门、重大投资项目、重要专项资金的审计,着力维护财经秩序,规范预算管理,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为我区打造“*浦东”、建设滨湖新区提供更为坚实有力的保障。
二、审计范围和对象
审计范围:对区本级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审计监督。审计中可根据具体情况延伸审计上下年度和有关行政、事业单位。
审计对象:
(一)对本级财政部门执行预算情况进行审计;
(二)对区财政局、科技局、教育局等单位财务收支进行审计;
(三)对基本建设支出、科技三项费、教育资金及粮食直补、水稻良种补贴进行专项审计;
(四)区委、区政府安排的其他审计项目。
三、审计重点和内容
审计重点:对财政部门主要检查预算执行中有无不真实、不合法和不规范等问题,促进细化预算和编制部门预算,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保证重点支出需要,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审计内容:
(一)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
1、区财政部门根据本级人大批准的本级预算向本级各部门批复预算情况,预算执行中调整和预算收支变化情况;
2、区财政局等预算收入征收部门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及时、足额征收预算收入情况;
3、区财政部门按照批准的年度预算和用款计划、预算级次和程序,拨付本级预算支出资金情况;
4、区财政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财政管理体制,拨付(补助)下级人民政府预算支出资金和办理结算情况;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区财政部门对政府性基金和实行专户管理的财政性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6、预备费使用和指标结转情况。
(二)有关部门(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的审计。
1、按照《预算法》编制部门、单位预算情况,集中管理财政性资金的部门是否按时批复预算和拨付资金;
2、执行年度支出预算和财务收支情况及其资金使用效益,以及相关的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情况;
3、有预算收入的部门和单位预算收入解缴情况。
(三)重大项目、重点专项资金的审计。
1、有关部门编制、批复、调整、拨付专项资金的情况;
2、有关部门、单位管理专项资金的情况;
3、有关部门、单位使用专项资金的效果。
(四)上一年度执行审计意见和审计决定的情况。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预算执行中的其他事项。
四、审计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审计程序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和有关规定的审计程序办理。
(二)时间安排
1、20*年月*月下旬做好各项准备工作;20*年*月上旬至*月下旬,审计机关实施审计并提出对各被审计单位的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
一、审计目标
通过跟踪审计,及时发现、纠正建设环节中常见的苗头性问题,彻底摆脱事后审计的被动局面,促进实现规范建设程序,提高政府重点建设资金管理和使用效益的目的。
二、审计范围
县政府重点投资建设项目的立项、勘察、设计规划、招投标、征地、拆迁、评估、施工、监理、采购、供货、建设管理以及资金筹集、管理、使用、税费执行等情况。
三、审计内容及重点
(一)事前审计。重点审查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资金筹集、拨付与存储情况,拆迁,勘察,预算价编制原理与编制程序,经济合同(包括征地、拆迁、设计、评估、咨询、施工、材料与设备采购、监理等合同或协议)及相关单位的确定等是否合理、合法、正确。
(二)事中审计。重点审查建设项目的重大隐蔽工程及变
更工程的真实性、施工用材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或合同要求、施工工艺是否符合设计规范及经济合同履行情况等,审查工程施工有无转包、分包等情况及施工、监理履行职责情况。可抽查项目设计、招标、造价咨询、采购、供货等单位是否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及合同、协议履行了职责及建设单位内控制度建立、执行情况与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等。
(三)事后审计。审查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及计划执行情况,项目资金筹集和管理使用情况,项目建设和管理情况,项目建设投资情况,项目质量管理和执行情况,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执业情况。重点审查建设项目的竣工决(结)算的真实性及财务收支的合规性、合理性等。
四、审计程序
(一)建设单位资料提供及要求
1.事前审计。对于实行招标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即业主)应在预算造价编制完后、发售招标文件前7天把资料报送审计局,报送资料有:(招标)设计图纸、地形地貌图纸、预算书(含电子文档,包括工程量计算书、单价测算资料等,其中工程量计算书只须复印件)、招标文件及拟订经济合同书等;对于议标或指定施工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在预算造价编制完后、合同签定前7天把资料报送审计局,报送资料包括:设计图纸、地形地貌图纸、预算书、拟订经济合同书等。事前审计的项目必须报送项目批文资料(含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或扩初设计、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审批文件)、征地拆迁资料(含拆迁补偿依据与拆迁补偿支付情况等)、项目相关单位有关资料(含相关单位资质证明与取费证书等)、有关会议记录或纪要、总投资计划及年度投资计划原件与复印件等资料。
2.事中审计。建设单位对于工程实施后,如遇有需要隐蔽的项目或变更工程量时,应于其隐蔽前一天通知审计局人员到场查勘,并把隐蔽或变更的相关资料原件与复印件一同报送审计局。报送资料包括:经济合同书,设备规格、材质与型号,隐蔽工程记录单,工程原设计图纸,工程变更图纸等。
3.事后审计。建设单位应在项目初步验收结束后3个月内,把资料报送审计局进行竣工决(结)算审计,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应向审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报送资料包括:项目批文与投资计划资料、征地拆迁资料原件与复印件,图纸(设计图纸、施工图纸、竣工图纸、地形地貌图纸)原件,招标与投标资料(含招标及投标预算书、招标公告、中标通知书等)、经济合同、施工签证与变更资料(须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三方签字、盖章)、监理现场记录、工程验收资料(质量评估报告等)、相关会议记录或纪要、工程结算书(含电子文档,包括工程量计算书、单价测算资料、含钢筋放样单的工料分析单及汇总计算资料,其中工程量计算书只须复印件)原件及复印件等工程资料;财务收支帐目、凭证及其他会计资料等。
(二)审计机关审计职责
1.事前审计。审计机关应在接到送审资料后5天内完成审计,并出具初步审计意见。
2.事中审计。审计机关应按时到工地现场丈量、核实隐蔽工程记录的真实性,并把相关资料收集以备案。
3.事后审计。已具备竣工决算审计条件的建设项目,审计机关应在接到送审资料后的3个月内完成决(结)算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对于建设周期较长、投资额大的建设项目,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的可以适当延长审计期限,但应及时将延长理由告知被审计单位。
五、审计分工与工作要求
县审计局成立县政府重大投资建设项目审计领导小组,组长段少林,常务副组长何文银,副组长叶文柏,成员付秋兰、余颖、刘军,审计工作由组长统一调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