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9 19:3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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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幼儿园的基本情况:
我园是一所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共有幼儿196人,教职员工25人,全部幼儿在园一日三餐(早餐、午餐、午点),中午在幼儿园午睡,下午4点半后全部幼儿离园回家。
二、检查人员:杨永德、黄联伟、黄远帮、钟飞兰。
三、工作落实情况: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认识做好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与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性。我园在接到关于卫生防疫与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文件后,及时召开了班子会议,要求广大教职员工从维护广大师生的根本利益和稳定学校大局出发,要从讲政治、讲稳定、讲大局、讲科学的高度,充分认识和重视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安全工作,做到“警钟长鸣”;另一方面根据实际情况,及时组建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小组,对学校活动室、功能室、食堂、食品及校园周边的环境卫生进行了现场检查,对相关的应急预案、安全防疫工作资料、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和查漏补缺,完善相关的各种制度。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做好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与传染病防治工作,明确园长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负责人,健康教育教师和后勤工作人员要认真配合,积极做好具体工作。校长、分管领导与食堂工作人员签订了食堂安全、卫生责任书,将学校的卫生安全责任逐级分解,落实到具体岗位和具体人员。
(三)采取措施,加强预防,努力防止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和传染病的流行,针对学校的实际,采取具体的预防措施,切实保障师生的身心健康。
1、按班级卫生工作要求及个人卫生的基本要求,班级坚持做好每天晨检工作,学校领导坚持每天安全排查,找出存在问题。
2、加强师生良好卫生习惯的养成与检查督促。要求保持教室、教师办公室、食堂的通风,增加教师、学生的户外活动,要求师生注意卫生,勤洗手。
3、加强消毒措施。食堂的炊具、餐具每天消毒;放学后,大力开展学校大环境的整治,做到卫生无死角。加强学校的卫生工作力度,将此项工作列为近期的重点工作来抓,抓措施、抓检查、抓成效,做到常抓不懈,警钟长鸣,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4、每天上午8点半组织全体幼儿做幼儿体操,每天保证幼儿有2个小时的户外活动时间,增加幼儿的运动量,增强幼儿的抵抗力,增强幼儿体质。
(四)、搞好幼儿的在园一日三餐(早餐、午餐、午点)的质量,保证幼儿每天有充足的营养补充,幼儿园园长和食品安全管理员每日同幼儿一同进餐,经常巡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
(五)、把好四个关,杜绝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1)把好采购、加工关:采购做好验收工作,加工做到烧熟煮透,做好食品留样工作。
(2)把好“消毒”关。所有用的餐具、用具都高温蒸汽消毒。
(3)把好“个人卫生”关。做到身体不适的职工不能进入食堂工作,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及经过食品卫生培训合格才能上岗,工作人员进入食堂必须做到“三白”。
(4)杜绝非工作人员进入厨房关,保证放毒现象发生。
(六)、落实索证索票制度:凡食堂采购的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等相关产品都必须索要产品合格证等证照,并做好采购记录。
四、整改措施
为有效的控制幼儿园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做好各类事故隐患监控,切实保障幼儿师生员工健康安全。我们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解决:
(1)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增强从业人员的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幼儿园卫生室、食堂要通过课堂教育、板报。知识讲座等多种形式加大教育力度,使食品卫生安全方面的知识深入人心,自觉抵制假冒、伪劣产品,维护自身健康。同时,也使食堂的工作人员自觉按照《食品卫生法》进行操作营业。
(2)加大购物的审验力度,杜绝不合格的食品流入幼儿园,加强食堂生产加工卫生监管,严格操作规程,加大从业人员工作质量的奖惩力度。
(3)全面停止使用一次行碗、筷和塑料袋,杜绝白色污染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4)落实各个清洗消毒环节,加强清洗消毒环节质量的验收检查;确保清洗消毒符合要求。
(5)厨房大门口加装了防蝇门帘和防鼠坎,正确重新安装了灭蝇灯,重新购置更换了仓库的储物架,降低了灰尘,苍蝇对食品的污染。
五、存在问题
一、明确责任,责任到人
各班级各部门充分认识手足口病引发的危害,明确职责和分工,层层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一旦发现疫情立即启动紧急预案,尽快、尽早、及时、有效地处置疫情,防止疫情蔓延和扩散。
二、向家长普及防控知识,并发放手足口病温馨提示卡和消毒防疫知识
三、开展卫生整治工作
1、大力开展全园卫生安全工作,认真治理环境卫生,不留死角。
2、做好卫生消毒工作,餐具采用高压蒸汽消毒,玩具、桌面、地面、门把手采用84消毒液擦拭,室内空气采取开窗通风与紫外线消毒相结合的方法,床上用品一律采用阳光暴晒。
3、做好幼儿入园的晨午检工作,同一模、二看、三问、四查的方式仔细观察每一个孩子的情绪与身体状况,并及时做好登记。
4、做好缺勤幼儿跟踪记录。
5、教育幼儿注意个人卫生。
6、控制集体活动,减少感染机会。
幼儿园手足口病防控工作方案模板生命是健康根本。为保障我园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科学、规范、有序地开展手足口病的监测、报告、调查、处置等工作,我园按照上级防控手足口病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园实际,制定此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落实以切断传播途径为主的综合性防控措施,控制手足口病疫情的发生或蔓延,确保全园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组织机构
(略)
三、工作措施
1、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易感人群。加大管理力度,制定手足口病防控预案,严格落实晨检、午检登记制度,发现手足口病疑似症状及时就诊,发现病人及早隔离、治疗,及时向卫生和教育部门报告,并启动应急处理机制。教室等公共场所要保持良好通风;对公共场所、玩具等坚持定期消毒,以确保健康人群的身体健康。
2、强化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对广大师生开展手足口病防治知识的培训,提高防控水平,确保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开展健康教育,提高师生防病知识水平。我园利用多种形式正面宣传手足口病防控知识,告诫家长流行季节不要带孩子到人群聚集的公共场所,避免与患者接触;教育幼儿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洗净手、喝开水、吃熟食、勤通风、晒衣被等。
4、疫情期间暂停一切集体活动,家长接送幼儿在门口,减少交叉感染的机会。
5、加大卫生监督检查。我园采取切实可行的有效措施,加强对生活饮用水的监督检查,严格用具的清洗消毒。
四、疫情处置
1、手足口病疫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应急处置,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内容、程序、方式和时限逐级上报相关信息。
2、无论是发生个案还是暴发流行手足口病疫情,我园必须做到手足口病零报告,直到疫情结束。
开展全县幼儿园综合治理,规范办园行为和学前教育秩序,保障幼儿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我县学前教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实施步骤
幼儿园的综合治理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调查摸底
1.制定方案。县教育局负责制定城区幼儿园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各镇(处)和校区负责制定本辖区幼儿园综合治理工作方案。5月14日前,将实施方案报县政府办。
2.排查摸底。教育局和各镇(处)、校区组织对责任区内幼儿园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逐一摸清幼儿园的情况,找准安全、卫生、师资、设施设备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完善台帐资料。5月30日前,要完成排查摸底工作。
(二)整改和治理
3.限期整改。对辖区内幼儿园下达告知书,明确整改标准和时限,并督促落实。此项工作于6月30日前完成。
4.分类指导。整改期满后,各责任单位逐一核查整改情况,对达到办园标准且符合幼儿园布点规划的,准予颁发办学许可证;对符合举办幼儿园部分要求,且无安全隐患的无证幼儿园,适当延长整改时限,并实施重点监控,确保暂存期间幼儿的安全和健康。
5.加强执法。对缺乏基本办学条件,且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无证幼儿园,开展联合执法,依法予以取缔。对非法幼教机构或筹建中的无证幼儿园,第一时间介入并及时停办。
(三)纳入长效管理
6.规范管理。分流安置确有困难的,县直和校区应结合实际制定最低标准,在确保安全稳定的基础上,延长整改时限,待分流安置条件成熟后,逐一取缔。
7、加强监管。今后凡新增设幼儿园必须达到办园标准,取得办园许可证。举办方要在建设前向有关部门出具规划方案,方案达到标准要求的方可建设。
三、工作职责
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民办幼儿园工作,包括民办幼儿园的设立审批、日常管理、业务指导和评估考核。
公安、消防、安全监管部门抓好无证园周边安全治安管理,做好安全检查、建筑消防安全审批、法制宣传等工作。
规划、建设、房管部门落实住宅小区教育配套设施按规划要求的建设和移交工作。并科学合理的做好城区幼儿园的规划设计。
民政部门负责对取得办园许可的民办幼儿园依法进行登记工作
物价部门做好幼儿园收费项目和标准审核备案等工作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幼儿园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卫生部门负责监督和指导幼儿园的卫生保健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县幼儿园综合治理工作由县政府办牵头负责,各相关部门协助配合,各镇(处)和教育部门组织实施。根据各部门职责,齐抓共管,并制定配套政策措施,明确工作完成时限,责任落实到人。
(二)确保和谐稳定。对筹办过程中的民办幼儿园定期跟踪检查,主动提供服务,确保办园条件达到基本要求。对纳入取缔的无证幼儿园,逐一制定预案,做好幼儿及从业人员的分流安置,对可能出现的异常情况要制定应急处置预案,避免出现影响社会稳定和谐的问题。
西陂街道共有持证民办幼儿园26所,在园幼儿数6699人。为进一步做好幼儿园疫情防控与复学复课工作,全力确保广大师生安全健康和幼儿园有序复学复课,做到防控不留空白、不留死角,夯实防控责任,坚决打赢防疫攻坚战,西陂街道教育办统筹谋划、主动作为,推动辖区内民办幼儿园疫情防控工作有序有力开展。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复学评估工作
5月27日-6月29日期间,西陂街道办事处协同区教育局和区卫健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西陂26所持证幼儿园进行复学复课评估和督查工作。各部门实地查看了健康观察室、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室、厨房等重要场所;深入了解各园防控物资储备、复学后师幼返园流程、应急处置、消毒消杀等工作的安排落实情况;对幼儿园的“两案八制”、疫情培训、师生员工健康档案台账、消毒台账、教育教学工作安排等资料进行了仔细查阅。根据评估情况,在西陂街道办事处的官网上对通过复课评估的幼儿园进行了公示,截止目前为止,已公布了四批共25所幼儿园符合开课要求,1所幼儿园因为装修暂缓复学评估。另有3所幼儿园因为硬件条件有限,不符合复学评估的要求,幼儿园已主动停办。二、防控工作进展
聚焦疫情防控这一“重中之重”,统筹谋划各项准备工作,各园春季开学平稳有序。
1.健全机制,强化制度保障。各园制定春季开学前后幼儿园安全工作方案、特定场所预防指南,进一步指导幼儿园疫情防控工作开展。制定完善开学准备工作方案、幼儿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制度和预案,确保幼儿园疫情防控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严把关口,做好人员保障。要求各园对校园实行封闭式管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校园,对确需进入校园的人员均要进行核实登记并体温检测,实行“逢进必测”。精准摸排学校四类人员(后勤人员、教师、幼儿、家长等其他人员)健康信息,并建立“一人一档“,强化教职工日健康监控机制、幼儿晨午晚检制度,每日动态掌握人员健康状态。同时开展全员培训,普及疫情防控知识,提高防护能力。
3.积极筹备,落实物资保障。在当前防疫物资紧缺的情况下,街道、幼儿园充分利用各方资源,积极采购筹备防疫物资,保障平稳开学。要求幼儿园确保物资消耗补给到位,配备足量的温度计、消毒液、口罩等防护用品。设置充足的洗手水龙头,配备足够的洗手液、肥皂供师生使用。
4.立足空间,抓实环境保障。根据幼儿园师生教育教学活动空间,合理划分幼儿园空间区块,结合疫情防控要求,梳理制定特定场所疫情防控指南,如活动室的防护指南,进餐防护指南,寝室防护指南,户外活动场所防护指南等。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1.持续摸排师生动态。做好省外、市外返回师生的登记及汇总,及时向街道、卫生等部门汇报高风险地区返回人员情况。
根据《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市学校及周边治安专项整治方案》的要求,加强我区消防监督检查,加大消防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中、小学生消防安全素质和消防安全意识,我区*年月至*年月联合小组对全区中、小学及幼儿园综合进行综合治理整治,在此基础上,根据支队《在全市学校及周边开展消防安全检查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于月开始再次对存在火灾隐患学校进行整治,现将我区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区政府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动员部署。
*年月日下午,区政府召集有关部门召开了*学校周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部署会,会议由区政府副区长主持,区安监局、教科局、文体局、公安分局、城监局、消防大队、卫生局等有关职能部门参加。会议听取了《中、小学和幼儿园安全管理专项整治方案》,结合当前我区学校教学楼、宿舍及周边环境存在的问题,决定分成两个检查组,分别由教科局、文体局主要负责人带队,对府城镇、国兴街道办事处所有中、小学及幼儿园和下面其他乡镇部分中、小学及幼儿园进行全面整治,要求各检查小组认真组织、全面细致、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深入开展整治工作。*年月中旬,根据支队《在全市学校及周边开展消防安全检查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区前次专项治理的成果,大队主动联系教科局,联合对存在问题的学校、幼儿园再次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复查,重点检查“学生寄宿所”,特别是对校外寄宿学生住宿所的检查,确保专项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认真检查,加强整治。
根据要求,联合小组对我区府城镇、国兴街道办事处家中、小学、幼儿园进行了检查、清理整顿和登记。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大多数学校存在不同程度的火灾隐患,“学生寄宿所”普遍存在没有三证(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消防安全意见书),没有配置灭火器材、消防设施及疏散设施,从业人员基本没有持证培训上岗,用火用电随意,各种防范措施不到位等安全隐患。部分学校甚至存在教学楼只设置一个疏散楼梯,幼儿园设在层及层以上情况。小学周围米米范围内设有一个加油站。针对存在安全隐患,检查人员现场办公,对不符合安全、卫生、消防条件的场所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我大队也依法对存在火灾隐患的场所下发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份。卫生部门还针对两个严重不符合卫生条件的寄宿场所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取缔,停止营业。对三门坡小学附近的加油站,联合小组当场提出整改意见,要求限期搬迁。通过这次检查整治,检查小组对各个学校有关人员进行了一次广泛深入的安全教育,大大提高了他们的安全防范意识。
三、加强复查,力求长效。
为了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卓有成效,按照限期整改时限,我大队主动联系教科局联合复查。从复查情况看,各学校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基本上已经整改完毕,三门坡加油站也已经按要求搬迁。但个别单位仍存在一个疏散楼梯、未设置室内消火栓等火灾隐患未能按时整改。月中旬,对“学生寄宿所”检查的同时,我们再次联合教科局对未能按时整改的单位检查,根据目前学生上课等实际情况,经与教科局、整改单位联合研究决定,由教科局和我大队共同把关,要求各整改单位利用暑假期间整改完毕,由消防大队负责复查,复查结果作为该单位办理年审的一个重要条件。
四、主要好的经验做法。
⒈积极配合,齐抓共管。这次对中、小学及幼儿园的联合检查,由区政府组织,文体局、教科局带队,各职能部门联合现场办公,充分发挥了各职能部门联动机制。
⒉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在检查过程中,发现隐患决不放过。对存在火灾隐患单位,我大队及时将检查、复查情况抄送教科局。在整改期间,教科局有关人员主动上门督促单位落实整改。整改单位遇到比较难以整改实际问题,我大队主动与教科局、整改单位共同研究解决。
⒊联合监督,共同把关。针对目前我区私立学校、幼儿园数量多、管理比较混乱等问题,经与教科局研究,决定今年私立学校、幼儿园办理年审必须出具《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否则不予办理年审手续,坚决取缔。
五、存在不足。
⒈管理混乱。目前我区个别学校、幼儿园的主管单位是市教科局,未通过我区教科局审核及未经过消防安全检查已经开办,容易造成失控漏管的局面。
⒉一些学校、幼儿园的领导对消防安全不引起足够重视,消防安全责任不完全落实。
⒊一些学校宿舍消防管理防范意识较差。由于男女宿舍共楼层,为了方便管理,都设置了铁门。万一发生火灾,如不能及时打开铁门,后果不堪设想。
为了加强我辅导区学校和幼儿园春季重点传染病的防控工作,确保学校、幼儿园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裕安区政府4月1日召开的学校、幼儿园春季重点传染病防治工作会议精神,和区教育局《转发市教育局〈关于切实做好中小学托幼机构手足口病防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裕教[2010]16号)文件规定,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落实“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市区有关文件精神,以科学的观点,人本的意识,和谐的主题为中心,构建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管理和应急机制,切实做到对传染病的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保证学校教育教学的正常开展。
二、实施措施
(一)成立传染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周宗豪
常务副组长:程华权
副
组
长:张
敏、胡世俊、许友林
成
员:李云梅、关传权、张
琼、翁绍明
汪宗友(每日检查情况报告人)
高绪圣(每日检查情况统计人)
(二)严格执行“两检”报告制度
1、严格“晨检午检”制度。学生上午上学、下午上学时,由班主任对每一个学生进行一次体温检查。检查可采用询问、观察、量体温等方式进行,并做记录。学校每天由值日领导带领值班人员对各班进行随机抽查。
2、检查和抽查的结果每天下午三点前汇总、填写。5所幼儿园每天下午3点前由园长直接电话汇报,汪宗友负责记录汇总。
3、汇总表由汪宗友老师负责收集归档,并已传真方式分别上报鼓励街道卫生所、区教育局和区疾病防控中心。
(三)大力宣传,全面开展校园爱国卫生运动
1、以标语、专栏、传单、卫生科普课为宣传载体,营造浓厚的校园传染病防控氛围。重点向学生进行春季传染病预防知识教育,提高学生的自我预防意识和能力。同时,向家长发放预防传染病知识宣传材料,宣传传染病防治知识。
2、加强教师防控培训,特别是对班主任防控工作责任心要求。以“学校传染病的防控”为主要内容,使全体教师了解传染病防控相关知识,为“晨检”、“午检”提供科学依据,共同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
3、广泛开展校园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垃圾、厕所、和污水的管理,做好校园环境清洁消毒;清除校园和学生中的疾病传染源隐患和卫生死角,加强教室和学生集中场所通风换气,最大限度地阻断传染病源的传播。
4、完善春季重点传染病的防控防治工作的资料,确保防控工作的连续性和科学性,以备上级部门了解督查。
(三)实行传染病快速报告制度
1、班级一旦发现手足口病症状的学生、幼儿,应立即向领导组的应急小组报告,由应急小组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2、对于发病学生,班主任每天做到电话随访,了解学生病情,并做好随访记录。
3、对出现不明原因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的学生,劝其停课,并及时报告、记录,要求家长送指定医院救治。
三、工作要求
(一)学校、各幼儿园要定期向辅导区防控领导小组汇报防治工作。各部门各负其责,落实各项功能,配合卫生部门做好防控工作,保持学生情绪稳定,维护学校正常秩序。
一、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为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特成立地区学校、幼儿园及周边公共卫生单位专项整治工作小组。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由工作小组统一领导,各县区卫生局、开发区新区社发局(或卫生办)具体组织实施。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及属地管理原则进行。
集中整治期间,对学校、幼儿园周边小旅店、美容美发店等公共场所经营户进行整治,督促整改,规范经营行为,对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对无证诊所坚决取缔,涉嫌非法行医刑事犯罪的案件依法移交公安部门进行查处;对学校内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卫生、医疗机构传染病疫情监测及报告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检查。
二、工作步骤
此次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一)摸清情况,宣传教育,限期整改
从即日起至5月10日前完成。在此阶段,首先对学校、幼儿园及周边小旅店、小美容美发店等公共场所经营户及小诊所进行逐户调查,摸清底数和情况,同时开展以下工作。
1、对经营户宣传告知整治的目的、意义、发放卫生标准和宣传资料,依理、依法、依情做好经营户的思想工作,劝其守法经营。
2、对小旅店、小美容美发店等公共场所经营户按照《公共场所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进行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单位下达监督意见书,限期整改。
3、对校园周边无证诊所情况摸底排查,依法查处。
4、市、县区卫生监督机构要采取多种形式对在校学生开展健康教育活动,重点就公共卫生安全知识、如何识别非法诊所及到非法诊所就诊的危害性等方面进行宣传,增强广大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共同维护校园及周边秩序。
(二)集中整治,打击震摄,取缔无证
5月10日至5月20日完成。在上一阶段整治基础上,指导帮助经营户整改,督促整改到位,对符合卫生条件的经营单位依法依规许可,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无证公共卫生单位依法查处,同时列出详细的明细表,报当地综治委及校园周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学校、幼儿园生活饮用水卫生、医疗机构传染病疫情监测及报告情况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通报给各县(区)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及相关教育主管部门,并依法进行查处。各县(区)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和综治委的统一部署下,对重点问题、难点问题集中整治、现场办公,市、县(区)联动、部门联动、校地联动的方式,进行彻底解决。
(三)抓巩固,防反弹,建章立制
5月21日至5月31日。在专项整治基础上加强日常性监督管理,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长效管理措施,做到责任到人包干到片。对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对存在问题及时整改,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常抓不懈,防止反弹。
(四)接受检查验收
接受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对整治成效的检查验收。各县区、开发区新区要通过前三个阶段的整治,确保检查验收达标。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省、市领导高度重视,反映了群众的呼声,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和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整治活动,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履行职责,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把整治工作抓紧抓好。工作人员要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严格执法,遵守工作纪律,听从指挥、密切配合、统一步骤、不走过场,确保整治工作的成效。整治期间,工作小组对整治情况将进行明查暗访,对不按要求开展整治工作的将进行通报。
(二)依法整治,文明执法。
各县区(新区、开发区)和有关单位一定要严格依照法律、政策办事,讲究工作方法。要加强法制宣传工作,工作中坚持说服教育和耐心疏导为主,切忌简单蛮干,在师生和群众中产生对立情绪,要坚决防止因工作失策、处置不当发生影响稳定的事端。
(三)信息畅通,及时报告。
一、工作目标
通过排查整治,规范校园安全管理工作,整治非法接送学生车辆,取缔非法办学的幼儿园,改善学校周边环境,增强广大师生和家长的安全意识,杜绝校园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校园及周边安全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任组长,任副组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中心学校,由马兆雄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开展校园及周边安全整治工作。
三、工作重点
1.重点整治校(园)车营运情况,非法营运车辆搭载学生等交通违法行为,部分幼儿园违规自备或租用社会车辆接送学生的情况。
2.完善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出入口道路交通标识、警示标志和减速装置的配置。
3.依法取缔办学条件不达标、未办理合法手续的幼儿园。
4.对各学校、幼儿园的食品安全、消防安全、校舍安全及校内外治安安全进行整治。
四、工作步骤
整治行动分为三个阶段进行,具体安排为:
1.宣传部署、摸底排查阶段(2013年5月20日前)
召开动员会、制订工作方案,对此项工作进行部署和安排。由镇政府牵头,联合相关站办所深入到辖区内各中小学、幼儿园,按照“三个掌握”的原则(即掌握车辆、车主及驾驶人基本情况;掌握车辆运行路线、运行时间及接送学生人数情况;掌握是否签订安全管理和安全行车责任书的情况),对所有接送学生车辆进行调查并逐一登记;对辖区内学校周边治安情况和所有非法办学的幼儿园进行排查并逐一登记。同时,对校内食品安全、校舍安全、消防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
2.集中整治阶段(2013年5月21日—6月30日)
中心学校、城区交警中队、派出所和各中小学校要通过上安全教育课、设置安全宣传展板、播放安全警示资料片、发放宣传教育卡片、发放告学生及家长安全书、签订承诺书、对校园驾驶人进行面对面教育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教育工作,促使学生及学生家长自觉提高安全防范意识,维护自身安全。
运管所、交警中队、派出所、交管站要对固定接送学生车辆(含公交车)营运情况进行严格督查,责令不符合条件的车辆及驾驶员立即整改,合格后方可上路;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车辆搭乘学生行为。
农机站要依法打击农用车搭乘学生行为。
派出所要大力整治校园周边排查出来的治安问题。
中心学校、卫生院、工商所要对学校商店、食堂食品安全进行全面督查,严防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流入校园;要对从业人员健康情况、饮用水消毒、食堂卫生、疾病防疫等工作按要求进行整改。
中心学校、安监站要对学校校舍、压力容器、体育器材等进行安全检查,封闭、拆除D级危房,停止过期压力容器的使用,对靠近山体的校舍进行风险评估。
中心学校、消防部门要对学校消防安全进行督查,全面检查学校电力线路和消防器材的配备、使用情况,督促每所学校每学期要组织师生开展至少一次消防器材的使用培训和消防疏散演练。
同时,校园及周边安全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全镇幼儿园的办学条件和办学资格进行清查,将非法办学的幼儿园的情况报请县政府予以取缔。
3.督查汇总阶段(7月1日-7月31日)
各单位要及时掌握工作动态,明确专人负责数据统计、资料收集、台帐整理和信息上报工作。镇纪委对校园及周边安全整治工作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同时,在2013年7月底前,镇政府将建立健全校园周边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通过每月一次摸底,每季度一次督查,每半年一次联合集中整治行动,确保校园及周边安全。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校园及周边安全事关广大中小学生和幼儿的生命安全,事关镇域社会大局稳定,各成员单位要从服务民生、维护稳定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到加强校园及周边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将本次集中整治行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重点,落实各项措施,确保取得工作实效。
一、指导思想
本着“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工作方针,以建立公平良性竞争机制,促进我区幼儿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有序发展为目标。
二、工作依据
以《教育法》、《教师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幼儿园工作条例》和《幼儿园工作规程》及相关部门的有关法律法规等为依据,按照《市区民办幼儿园办学评估标准(试行)》要求进行清理、整顿和规范。
三、清理整顿对象
辖区内的所有民办幼儿园。重点是民办幼儿园办园条件、消防、卫生和幼儿园周边环境;整治用于接送幼儿的交通运输工具。
四、工作步骤
(一)成立机构,宣传发动(10月23日-11月31日)
成立市区清理整顿民办幼儿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育局,具体名单如下:
通过舆论、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整顿规范工作的目的和意义,营造宣传舆论声势,提高全社会对清理整顿民办幼儿园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
(二)依法检查,规范整改(11月1日-11月30日)
清理整顿采取分层次推进的办法,对全区所有民办幼儿园进行“拉网式”检查。
1、对未经审批、非法举办民办幼儿园的整顿
结合全区安全大检查有利契机进行全面依法取缔,所有未经审批、非法举办的民办幼儿园,要停止一切办学活动。被取缔幼儿园的幼儿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到附近的合格幼儿园就学。
2、对已审批的幼儿园存在问题已整改到位的允许其继续办学;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
3、对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民办幼儿园,由清理整顿领导小组组织执法人员采取相应执法措施,具体如下:
(1)对无牌无证、不符合安全标准、超员载客、超速行驶、酒后、疲劳驾驶等违规接送幼儿的车辆由公安交警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予以从严从重严厉打击。
(2)对食品、食堂卫生不合格、卫生防疫、保健工作落实不到位的民办幼儿园,由卫生部门根据工作的职能,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罚款,已发卫生许可证的直至吊销许可证。
(3)消防大队对消防条件不符合安全规定的民办幼儿园根据部门的职责,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惩治,直至责令停办。
(4)建设、安监对园舍建设和设施设备不符合标准的安全规定的,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封闭,停止使用。
(5)各乡镇、区直有关部门要协同配合,及时沟通,确保清理整顿工作的顺利进行并取得明显成效。
4、对被依法取缔后,按规定程序申报的民办幼儿园,根据区办园评估标准进行审批评估,具备条件的依法给予审批。
五、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