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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做法
(一)认真研究,精心筹划。部门履行职责考核是一项新工作,没有相关的文件规定可供参考。东营市编办本着试点探索、注重导向、积极稳妥、务求实效的方针,选择市政府部门为试点,拟定下发了《关于开展市政府部门履行职责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明确了检查的主要任务、工作步骤和具体时间安排。专项检查坚持依法依规、科学公正的原则,以发挥机构编制资源最大效用为目标,通过对政府部门履行职责情况进行检查,进一步推进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落实,切实把机构编制管住、理顺、用好。
(二)围绕重点,明确内容。按照工作部署要求,专项检查以部门“三定”规定为依据,重点检查部门主要职责履行情况和涉及部门职责调整相关文件的落实情况,主要内容包括四大部分:一是检查职能精细化管理情况,查看部门职能细化分解的具体业务工作,是否准确全面地反映本部门所有工作职能职责;业务工作是否拟订工作程序,工作流程是否科学合理;工作制度是否健全有效,是否有助于解决问题、强化监管、提高效能。二是检查履行职责情况,查看履行部门职责涉及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取得成效;部门取消、转移或下放职责衔接落实情况;部门加强或新增职责履行情况;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情况。三是了解履职满意度情况,调查了解部门履行职能职责涉及相关服务对象和群众满意度情况。四是调研对转变职能、优化职能配置,更好地服务黄蓝经济区和生态文明典范城市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三)认真组织,扎实推进。专项检查采取部门自查与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在部门自查自评阶段,专门印发了有关自查工作的通知,制定了《部门履行职责情况检查表》,对自查的重点内容和检查表的填写提出详细明确的要求,对下一步实地检查阶段需要查看的相关资料列出了参考目录,进一步规范了自查自评工作,得到了部门的认可和支持。实地检查阶段,拟订了专门的工作方案,会同纪委(监察)、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选取市城市管理局、市林业局、市民政局、市粮食局等与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和社会民生密切相关的部门进行了实地检查。通过听汇报、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等方式,认真了解了部门自查情况;围绕部门职责精细化管理情况、履行职责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部门职责配置的意见和建议等方面,召集领导班子成员、业务科室及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进行了座谈交流;并查看了体现部门职能精细化管理、履行职责情况及取得成效方面涉及的相关图片、文件、表格、制度等档案资料。
(四)总结归纳,规范管理。专项检查结束后,市编办认真总结归纳部门自查和实地检查发现的问题,撰写了专项检查工作报告,向市编委领导进行了汇报。同时,将检查结果及发现的问题与研究调整机构编制事项相结合,对职能强化、工作量大、人员编制较少,特别是处于改革发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部门,在机构编制事项调整方面予以优先研究、重点加强;对在履职过程中出现越位、缺位、错位等问题,以及不严格履行职责并出现违规违纪现象的部门,按照相关规定通报批评、责令限期纠正;对职能转变落实不到位,存有职责交叉、权责脱节等问题的部门,通过理顺管理体制、科学配置职能、合理调整机构设置予以解决;对职能消失或弱化的部门,及时调整机构或缩减编制。
从部门自查和实地检查情况来看,市政府各部门能够认真履行部门职责,加强职能精细化管理,结合职责制定全年工作计划和重点工作任务;注重完善业务工作程序和相关规章制度,规范部门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机关工作效能;不断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强化工作督导,狠抓工作落实,各项工作计划和重点工作任务进展顺利,相关业务工作档案材料齐全。但通过检查,也发现存在部分问题,如受客观因素影响,部分部门涉及指导和监督某方面工作的职责业务未及时开展;部分行业监管缺乏规范的制度和相应的机制保障,履行监管职责缺乏保障;部分部门间协调机制不完善,影响工作高效开展;随着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社会管理职责划分也遇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等等。这些问题还需要我们在以后的工作中不断加以解决和完善。部门履行职责专项检查工作的开展,进一步加强了各部门职责和机构编制管理,推进了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有助于机构编制部门调查了解部门履行职责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为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解决影响和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提供了基础性资料。
二、困难和问题
(一)部门对履行职责考核认识不到位。多年来,人们思想认识上机构编制部门就是“定职责、设机构、核编制”,没有机构编制部门开展履行职责考核的观念。目前,市委、市政府于每年底对各部门统一开展年度目标管理综合考核,其中包括部门的绩效考核、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督查考核和机构编制管理考核等多项内容,虽然几项考核同时开展,但各项考核的内容、侧重点完全不同。部门履行职责情况考核一般也应在年底结合各部门全年业务工作完成情况来开展,因此,部分部门和领导认为履行职责考核与市委、市政府统一组织的年度目标管理综合考核类似,属重复考核,没必要,在思想认识上还不够到位。
(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不完善影响了部门履行职责考核。一方面,受多年来体制机制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各地政事不分、政企不分、政资不分现象不同程度地存在,影响到政府部门履行职责考核的顺利开展。另一方面,随着经济快速发展以及社会管理高度复杂化,不少行政事务需要多个部门齐抓共管,发挥合力,即使部门职责分工明确、边界清晰,也需要相互间有效的衔接才能保障整个政府系统的协调运转。目前,仍有部分事项部门间协调机制不完善、配合不顺畅,既影响了各部门工作的高效开展,也给科学合理地履行职责考核带来困难。
(三)科学的考核指标体系建立较难。各级各类党政群机关涉及党务管理、社会管理、政法工作、经济管理、城乡建设、文化体育、教育、卫生等多方面工作,每个行业部门的工作性质不同、服务对象不同、管理内容不同,众多的差异导致难以建立既统一标准又体现行业部门特色的考核指标体系。同时,部分部门的工作职责履行成效存在“显绩”与“潜绩”的问题,时间跨度短、能立即见到明显成效的工作容易考核,一些长期性的工作,其成效需要经过较长时间才能显现,考核难度较大。这些因素直接影响到考核指标体系的建立。
三、几点建议
(一)大力加强宣传工作。一是要向各级领导加强对履行职责考核重要性和必要性的宣传,积极争取各级领导的支持;二是面向各部门及其负责机构编制工作的人员,有针对性地做好履行职责考核内容和方式方法的宣传,推进考核工作的顺利开展;三是面向社会加强履行职责考核作用效果宣传,为履行职责考核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健全联动机制。部门职责履行涉及到职责界定、管理运行、人员编制配备、财政资金支出等多方面因素,因此对其进行履行职责考核不仅仅是机构编制部门的事情,还应包括纪检(监察)、组织、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相关部门,要建立多个部门配套联动机制,形成合力,共同做好考核工作。同时,可视部门情况,选择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机构编制监督员等参与实施。
(三)实行机构编制事项评估制度。要进一步完善机构编制监管机制,强化对机构编制事项的事前论证、事中听证和事后验证,探索实行机构编制事项评估制度,对新审批的机构编制事项,运行一段时间后,专项进行评估验证,以此作为履行职责考核的必要补充;对不适应工作需要的,要调整其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逐步收回,突破机构编制能放不能收这个“瓶颈”。
一、加大执法力度,全面落实市、县重点卫生监督工作任务
(一)、扩大宣传,营造良好执法环境。利用“爱国卫生月”、“四创”等活动,开展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职业病防治、医疗机构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宣传4次,开展传染病防控、健康教育和爱国卫生知识宣传6次,发放宣传资料1200份,受益人数15000多人次。
(二)、双管齐下,强化卫生监督工作。通过经常性监督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共对县内125家公共场所、22家生活饮用水单位、47家中小学校、327家医疗卫生单位进行了经常性卫生监督,监督覆盖率达100%。开展了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学校卫生、传染病防治、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等专项整治活动6次,监督检查各类经营户485家,下达监督意见书485份。同时根据县委、政府的重要活动安排,对今年县内重大活动均增加了监督频次,实施全程监督,确保了我县重大活动期间的住宿安全。
(三)、严格执法,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我所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严格执行《县卫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全面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依法行政,严格执法。
1、加强卫生监督员的业务知识学习,提高执法能力与水平。5月底我所邀请市所2位业务骨干开展专题授课,全体人员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学习了有关法律、法规和新版执法文书业务知识,全年组织集中培训4次;举办卫生监督员培训班1次;参加各类培训19人次;个人网络培训学习任务均圆满完成,都按规定取得了20学分。积极参加市卫生局举办的案卷评查活动,参评案卷5个,获得优良案卷4个、合格案卷1个,总分在全市排名第五。
2、做好《省行政程序规定》和《省政府服务规定》的贯彻实施工作。严格按要求向县法制办报送执法指导性案例案卷2个、评查案卷5个。
3、强化内部稽查,大力开展“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创建活动。今年加大了对执法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不作为的督查力度,共开展内部稽查4次,均收到了良好效果。
4、严厉打击各类违反卫生法律法规的行为,维护卫生法律法规的权威。全年查处无证行医1家;受理行政执法案187件,其中,公共卫生行政处罚100件(当场处罚72件、一般程序28件);医疗执业87件(当场处罚26件、一般程序61件)。
5、依法开展卫生行政许可工作。以“热情服务、依法许可”为宗旨,依托县政务中心窗口,切实为申请对象提供高效、优质服务;按照行政许可审批程序,做到卫生行政许可工作及时、准确、规范,审批时限在法定期限内提速了50%。一年来共受理公共卫生许可申请55件,办结55件。
(四)、突出重点,全力做好“四创”工作。一是多形式营造“四创”氛围。通过印制发放宣传单、制作宣传画板和制订公共场所、饮用水卫生、“五小行业”迎省卫复查专项检查表等方式,大力开展“四创”宣传。二是抓好本单位卫生管理与保洁工作。建立健全了爱卫组织,完善了单位内部卫生管理制度和考核方案,并将制度上墙,积极开展了各项爱国卫生运动,认真履行责任路段的清洁卫生、公益设施、文明规范、园林绿化、街道秩序等“门前三包”职责,确保实现单位责任区内无 “脏、乱、差”现象。加强了办公环境保洁工作,建立和完善了卫生清扫保洁制度,做到了垃圾日产日清,确保了单位内部办公室、楼道、卫生间等整洁干净有序;积极开展了禁烟工作,完善了单位内部禁烟标识和管理制度,切实提高了职工的健康保健意识。三是重点检查,集中整治。我所严格按照迎省卫复查和创国卫的标准,突出公共场所和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重点,分二组对所有经营户进行了多轮现场指导,使其更能自觉遵守公共卫生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不断提高自身卫生管理水平,切实保障公众健康,为消费者提供舒适、卫生、安全的服务。同时为使县城公共场所和生活饮用水水单位积极参与、主动跟进迎省卫复查工作,我所对县城区的109个公共场所经营单位、1个集中式供水单位、8个二次供水单位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监督覆盖率100%,下达监督意见书255份,并对违法经营户进行了依法查处,确保了迎省卫复查验收工作顺利通过。
二、转变干部作风,推进卫生监督事业科学发展
1、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是加强廉政教育。通过观看廉政教育片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的形式,多方式开展党风廉政教育与卫生监督职业道德教育,使全体职工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做到廉洁公正执法、文明规范办事。二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坚持严格按“三重一大”的要求和程序办事。对所里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建设、重要人事任免和大额资金使用事前召开所领导会,并邀请纪委领导参加,事中向纪委报告开展情况,事后向纪委报告结果,真正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办事、纪委监督的工作格局。三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加大对“五个一律”、“八项规定”和“五个严禁”的督查与惩处,杜绝腐败现象发生。
2、以活动为契机,大力提高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大力开展作风大整顿“发展环境整治年”活动,及时传达了市、县两级关于作风大整顿活动有关精神,开展专题学习5次;组织召开作风建设座谈会1次;日常监督检查中遵守“五个严禁”规定,严格执行涉企检查备案登记制度和企业宁静日制度;在3月份的“为民务实转作风,勤廉办事树形象”作风建设主题月活动中,联系竹山乡松岗村和龙海镇平山村,解决实际问题4个,走访慰问困难群众20户,提供资金扶助3万元;严格开展作风自查和内部稽查,同时对每次的监督检查,检查完毕后,都让服务对象当场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满意度达到了95%以上。同时大力开展以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实干型”机关为主要内容的“四型“机关创建活动,强化机关的基础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发展环境,大兴求真务实作风,活动中每月开展集中学习一次,评选学习之星、服务之星、创新之星、实干之星4名。
3、不断夯实党务工作基础。切实抓好了所领导班子和党员的思想政治建设,组织政治理论集中学习4次;按照党员发展工作计划,培养入党积极分子1名;做好了党费的及时收缴和上解工作;加大了宣传工作力度,举办宣传栏4期,同时通过国家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系统,及时上报各类卫生监督工作信息,全年在省、市、县各类媒体发表稿件27篇。
4、机构能力建设取得新突破。卫生监督硬件设施进一步完善,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全面完成,并于 9月份入住新办公楼;中央投资95万元的卫生监督执法工具、办公设备、执法用车、快速检测等设备设施已全部配置到位。加强了对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业务指导与培训,卫生监督协管员队伍在农村卫生监督工作中发挥了作用,真正做到了卫生监督“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格局。
5、全县中心工作稳步推进,卫监事业协调发展。综治和维稳工作大局稳定,今年按照“五个一”要求,投资3万元加强了单位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全年无违法违纪事件和安全事故发生;工作建立健全了工作机制,规范了工作流程,本单位人员无违反规定超级上访事件;计划生育工作继续坚持办理卫生许可证时查验流动人口生育证,严厉打击“两非”行为,单位育龄妇女按要求查环查孕,无违法生育事件;财税管理严格执行非税收入执收工作责任制规定,无乱作为或不作为现象,各项资金使用未发生重大违纪违规问题;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严格执行“三定”规定,按要求规范管理机构编制,无违规进人现象;统计、公共机构节能、政府门户网站建设以及教育捐资助学等工作均圆满完成任务。
三、存在问题和不足:
为贯彻省政府《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实施意见》(粤府〔*〕23号)精神,推进我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重要思想和党的*大会议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结合深化城市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着力推进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制、机制创新,不断完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努力为社区居民提供安全、有效、便捷、经济的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切实解决居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二)基本原则:坚持公益性质,注重服务公平、效率和可及性;坚持政府主导,鼓励社会参与,多渠道发展;坚持区域规划,全市统一布局,立足现有卫生资源,辅以其他卫生资源转型和新建,健全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为主体,以诊所、医务所(室)、护理院等其他基层医疗机构为补充的服务网络;坚持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并重,中西医并重,防治结合;坚持因地制宜,探索创新,积极推进,逐步规范;坚持与社区建设、与城镇化进程同步。
(三)工作目标:到2010年,全市街道基本建成机构设置合理,服务功能健全,人员素质较高,运行机制科学,监督管理规范,适应社会需要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居民可就近便捷享受费用比较低廉、质量比较优良的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实现“小病在社区、防病在社区、健康在社区”的目标。
二、大力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四)坚持政府主导,鼓励社会参与,健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城市卫生服务网公益性基层卫生组织,实行区(市)管理,开展医疗、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康复、计划生育等综合服务,是独立事业法人单位。必须坚持政府主导,鼓励社会参与,健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每街道设1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难以覆盖的辖区社区居委和辖区内人口密度较大的新建小区,根据需要设若干社区卫生服务站。
街道范围内已有区级综合医院及大型综合门诊、镇转街道前的乡镇卫生院,由区(市)卫生行政部门按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和标准认定一个机构,进行转型、改造,建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难以覆盖的辖区社区居委和辖区内人口密度较大的新建小区,已有区综合医院或镇转街道前的乡镇卫生院门诊和历史形成的城中村卫生站,进行转型、改造,建成社区卫生服务站。
街道范围无区级综合医院及大型综合门诊、镇转街道前的乡镇卫生院,无区级综合医院或镇卫生院门诊的,由区(市)按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和标准,从辖区内已有其他卫生资源中,在同等条件下首选公立卫生机构进行转型、改造或新建,建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
街道范围设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后,不再新设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功能、层次相同的综合性医院、综合性医疗门诊(诊所)和服务中心。*区、*区政府不再办区级医院。
(五)坚持公益性质,完善社区卫生服务功能。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以社区、家庭和居民为服务对象,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人、残疾人、贫困居民等为服务重点,以主动服务、上门服务为主要工作方式,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和与公共卫生、基本医疗服务内容相关的中医药服务,不以营利为目的。
(六)按法规和标准,规范社区卫生机构建设。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应符合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规划要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筑面积原则上不少于1500平方米,社区卫生服务站建筑面积原则上不少于200平方米。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内部布局合理,充分体现保护患者隐私、无障碍设计要求,并符合国家卫生学标准,科室、床位设置和设施配置符合国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规定要求。社区诊所、医务所(室)、护理院等其它基层医疗机构工作用房面积、设备、布局应达到提供专项服务规定要求。
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编制原则上按照低于3万人口的街道(含3万),按每万居民3名全科医师、1名公共卫生医师配备;大于3万人口的街道,按每万居民2名全科医师、1名公共卫生医师配备。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医师总编制内至少配备1名中医类执业医师。全科医师与护士按1:1比例配备,其他人员不超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编制总数5%。设病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5张病床增配1名执业医师和1名注册护士。设药房的应配备药剂士以上的相应人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站不再核定人员编制。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技术等要素按设置条件和标准依法实行准入制度。
(七)建立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工协作关系。调整市级预防保健机构职能,逐步将适于社区开展的公共卫生服务交由*区、*区辖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承担。*区、*区范围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接受市级预防保健机构业务指导与评价,其他区(市)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接受所在区(市)级预防保健机构业务指导与评价。
*区、*区范围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市区三级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其他区(市)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所在区(市)级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实行分级医疗和双向转诊制度,探索部分疾病社区首诊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承担医院一般门诊、康复和护理等服务,对限于设备或技术条件难以安全、有效诊治的患者应及时转诊到相应医院诊治。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对医院转诊病人,应按医院建议和病人要求,提供必要的随访、病例管理、康复等服务。公立医院要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转诊病人提供便利,要承担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临床业务指导、技术支持和人才培训。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命名和标志应符合规范要求,未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任何机构不得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命名,不得使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志。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原则上不得使用两个及以上名称。
(八)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制度建设。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规范,加强医务人员医德医风教育和业务培训,实施全面质量管理,预防服务差错和事故,确保服务安全。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须建立健全以下规章制度: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与行为准则,人员岗位责任制度,人员聘用、培训、管理、考核与奖惩制度,中、西医技术服务规范与工作制度,服务差错及事故防范制度,服务质量管理制度,财务、药品、医疗器械、固定资产、档案、信息管理制度,医疗废物管理制度,社区协作与民主监督制度,其他有关制度。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积极探索建立与家庭或个人“契约式”服务制度。
(九)深化改革,增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活力。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按服务需要和精干、效能要求,实行定编定岗、绩效考核,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卫生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分别实行聘任制、合同制;制定和完善社区卫生服务绩效考评体系,切实开展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服务绩效考核,对年度工作绩效考核优异的人员予以奖励,对考核不合格人员,进行离岗培训,对培训后仍达不到要求人员按有关规定解除聘用关系。
改革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收入分配管理制度,实行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为主要内容的收入分配办法,加强和改善工资总额管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从业人员的收入不得与服务直接挂钩。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行独立核算,与其下伸社区卫生服务站实行一体化管理。没有隶属关系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接受辖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指导。
三、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政策措施
(十)制订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市卫生行政、发展和改革部门负责制定全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有关区(市)人民政府制定本地社区卫生服务年度发展计划,将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及区域卫生规划,落实政策措施。
(十一)加强准入管理,完善工作制度。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准入由区(市)卫生行部门按市发展规划,征询街道办事处及社区居民委员会意见后,对符合要求的,依法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作为机构唯一名称进行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新开项目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论证基础上,由区(市)卫生行政部门提出意见,报市卫生局审核,对符合规定的,依法定权限和程序办理项目行政许可。
区(市)卫生行政部门要建立医疗机构信息平台,组织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开展社区卫生工作人员医德医风建设,加强机构服务质量管理;要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建立社区卫生服务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将接受服务的居民满意度作为考核的重要标准,进行年度考核;要协同有关卫生监督所加强机构日常监管,规范医疗行为;要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单位。
(十二)加强编制管理,确保新进人员素质。区(市)编制部门要会同同级卫生、财政部门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布局、卫生资源和卫生机构职能调整情况,以精干、高效为原则,落实人员编制,加强编制使用管理;要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职能和工作需要明确岗位名称、工作任务、工作标准、职责范围和任职条件,做好定编定岗工作;新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应在机构编制人数控制范围内,符合岗位要求,医生类应具备国民教育本科以上学历,医技类应具备国民教育大专以上学历,护理类应具备国民教育中专以上学历。要完善各类人员管理、奖惩和分配措施,吸引优秀卫生技术人员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
(十三)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区(市)发展和改革部门要根据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做好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工作,指导项目建设单位按要求报批项目建设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申请报告。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本建设实施项目法人责任制。建设项目设计、施工、监理、采购招标、投标工作实行公开。建设项目严格按批准规模、标准和内容建设。有关部门要按规定加强稽查、审计、竣工验收,确保工程质量。
(十四)落实财政投入经费,加强经费监管。区(市)财政部门要落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和公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本建设、房屋修缮、业务培训、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建立以前按国家规定离退休人员费用政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本医疗服务费用原则上通过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及个人付费等方式补偿。
要积极开展药品零差价销售工作,逐步降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销售药品加价率,弱化药品收益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补偿作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因政策原因造成基本医疗服务亏损,由同级财政根据基本医疗服务成本与收费标准之间差额,统筹考虑整体收支情况给予适当补助。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公共卫生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基本设备配置、人员培训经费由区(市)、市按省有关规定共同承担。
区(市)财政部门要会同同级卫生、发展和改革部门依法对政府补助资金的分配、核拨、使用实施全过程监督管理,加强追踪。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要在财政部门严格监督下,按卫生行政部门绩效考核情况予以核拨,对服务绩效好的给予适当奖励,对服务绩效差的相应扣减补助。
区(市)财政和卫生部门要制定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财务管理办法,明确收入和支出范围、项目和标准,积极探索收支两条线管理;要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财务管理,严格会计核算,提高财务收支透明度,规范收支行为。
(十五)规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价格。区(市)物价部门要落实社区卫生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和收付费措施,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疗服务价格管理,严格控制政府定价药品实际零售价格,强化社区卫生服务价格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要进行严肃查处。
(十六)落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疗保障措施。区(市)社会保障部门要根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按定点资格条件及规定程序确定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医保定点机构,并及时向社会进行公布。要明确纳入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社区医疗服务项目,适当拉开医疗保险基金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医院的支付比例档次。要不断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疗保险费用结算管理办法,提高工作效率,优化对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参保人员的服务。
(*)完善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其他机制。区(市)民政部门要将社区卫生服务纳入社区建设规划,建立社区卫生服务民主监督制度,加强监督;要探索建立以公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基础的医疗救助体系。
区(市)城市建设规划部门要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布局规划,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用房纳入城市新建小区或旧城区改造总体规划,在新建或改扩建居民小区时,按要求在公共服务设施中预留社区卫生服务用房,与市政公用设施同步建设。
区(市)人口计生部门要落实社区计划生育指导工作。
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药品质量、医疗器械质量监督管理。
四、加强社区卫生服务工作领导
(十八)做好宣传,加强领导。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是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职能的一项重要内容。市、区(市)政府要将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列入政府工作目标,统筹安排,加强领导。要把组织实施社区卫生服务工作,落实社区卫生服务发展措施,解决广大居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作为政府和有关部门主要领导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进行考核。要广泛开展社区卫生服务宣传工作,提高广大群众的认识,争取社会各方和广大群众支持。
为加强我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领导,市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市发展和改革、卫生、城乡规划、物价、劳动社保、人事、民政、人口计生、教育等部门和*区、*区、曲江区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协调有关部门研究落实社区卫生服务配套政策,实施社区卫生服务规划,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有关专家对社区卫生工作进行综合评估,解决实施社区卫生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推动社区卫生服务持续发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根据上级要求,提出社区卫生服务发展策略、年度工作计划,评价指标体系,对社区卫生工作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有关区(市)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在市领导下,统一步调,加强辖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积极开展创建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活动,确保社区卫生服务工作落实。
(十九)社区卫生工作实施步骤。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分三步实施:
1、准备阶段。*年上半年,成立社区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学习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有关文件,组织开展卫生机构现状调查,制定市实施意见和发展规划,落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财政补助、人员编制、功能定位、医疗保障等措施。
2009年由于我区内水毁工程较多,通过充分调查、论证后,认真开展了规划,进行勘测设计、编制实施方案,及时对水毁工程进行修复,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水库进行了应急处理;投资25万元,完成金安乡光乐沟1.8千米三面光改造,改善了光乐村委会1200多亩农田的灌溉用水困难问题。投资20万元,完成**三面光沟渠改造254m,将改善该村500多亩农田的灌溉用水问题。
协助实*大路*段沿线绿化带建设。根据区政府有关现场办公会议精神,配合搞好古城区丽大路*段沿线绿化带建设,通过对项目区进行实地勘测,根据涉及的排涝问题确定了工程实施方案。工程于2009年8月开工建设,现已完成排洪沟开挖3km,完成投资30万元,工程预计在年内完成。
二、围绕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大力推进农村人饮安全工程建设
近年来,国家加大了对农村人畜饮水工程建设的投入力度,我局把保障饮水安全作为水利工作的首要任务,积极向上级水利部门争取资金,加快实施了饮水安全工程,协同相关部门整合各方位资金,发动群众,重点解决了血吸虫疫区的饮水安全问题以及局部地区饮用水严重不足问题。今年计划通过实施20*年人饮项目,2009年扩大内需人饮项目和省级人畜饮水专项资金,拟投资280万元,解决6000人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用水难问题。
至2009年10月底已解决4444人的饮水安全,完成投资203.19万元。其中完成*13个村共2269人的人畜饮水工程,完成投资万元95.57万;完成七河乡勒马村、新面村、下木登3个村895人的人畜饮水工程,完成投资46.95万元;完成*乡则古村480人的人畜饮水工程,完成投资20.67万元;完成束河街道办事处开文荣华村800人的城市管网延伸工程,完成投资40万元。
三、围绕有效减轻洪旱灾害,加大抗旱防汛工作力度
由于20*年降雨少,影响了*、*等泉群的出水量,*泉群6月下旬干枯,给我区农业生产带来很多困难。我局认真做好各个水库调度运行及用水管理,并协调玉龙县从拉市海调水1520万m3,保证了农田灌溉用水及城市生活用水、景观用水。做好水资源的统一调度,千方百计增加水库复蓄水量,从*水库至*输水管道供水230万m3,确保了*古城的景观用水,保证了*旅游业正常开展。
今年降雨较为适中,且在各重要农历节气时都下了雨,属风调雨顺之年,并未出现以往年的大暴雨等恶劣天气。我局认真组织汛前清淤、汛中检查,各水库管理所严格防汛值班制度,各乡和街道办事处积极配合,反应迅速,高度重视防汛安全,城市防洪工作得到上级部门的肯定。
四、围绕保障粮食生产安全,抓好干渠防渗处理工程
*是*乡漾西村委会境内唯一的灌溉河道,全长8100多米,由于年年久远,*河坝全是土沙河坝,每到灌溉季节,渗漏严重,出现上游河水瀑满,下游河道干涸的现象。经我局不断努力,*被列入团山水库干支渠防渗处理工程。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水利厅关于下达2009年第一批省级水利专项贷款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农经〔2009〕320号),古城区团山水库漾西*干渠防渗处理工程总投资843万元,其中省级水利专项贷款资金140万元,其余资金由区级配套及群众投劳解决。2009年计划实施2.2km渠道防渗,计划投资140万元。项目6月25日完成招投标工作后,8月7日开工建设,现已完成*干渠防渗治理1.4km,完成投资80万元,工程预计在年内完成建设任务。通过项目实施,将改善项目区1.17万亩农田灌溉条件,粮食产量得到提高,渠道改造后将减少水毁修复工程投资,减少群众投工投劳,避免才力和物力浪费。*并被列入2009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待中央资金下达,将全面实施。
五、围绕改善生态环境,加强水土保持工作
如期完成20*年中央扩大内需新增项目。在区委、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七期“长治”工程*项目区(古城区)贵峰及良美小流域20*年第四季度新增水土保持项目于20*年12月底被批准实施。
20*年第四季度新增投资项目,计划治理面积6.79km2,投资150.56万元,计划实施土坎坡改梯350亩,经果林81亩,封禁治理9179亩,保土耕作589亩。坡面水系工程、小型水利水保工程;谷坊2座;拦砂坝1道;排灌沟渠500米;溪沟整治1800米。
截止3月10完成投资149.36万元,其中:中央投资100万元,省级匹配17万元,群众投劳折资32.36万元。治理水土流失面积6.88km2,其中:坡改梯467亩,经果林81亩,保土耕作589亩,封禁治理9180亩,谷坊2座,拦沙坝1座,溪沟整治1800米,沟渠0.53km,累计完成土石方12.03万方。
认真实施“长治”工程。依据小流域规划和省水利厅下达的治理任务,根据水土流失规律和特点,因地制宜,因害设防,以水为主线,并在其质量、规模、效益上狠下功夫,坚持集中连片,综合治理,注重效益。截止2009年5月15日完成了“长治”七期*项目区(古城区)贵峰和良美小流域的综合治理项目,完成投资224.56万元,其中:中央投资120万元,省级配套24万元,群众投劳折资80.56万元。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0.4km2,其中:其中坡改梯26.67hm2,保土耕作46.67hm2,经果林46.67hm2,水保林33.34hm2,封禁治理886.66hm2;拦沙坝3座,谷坊6座,排灌沟渠4km,溪沟整治1302.2m。累计投入5.29万个劳动工日,累计完成土石方8.52万方。
至此,在长江水利委员会、省水利厅、市水利局和区委、政府的关心支持下,通过治理区广大干部群众及社会各方面的五年多来的共同努力,“长治”七期*项目区(古城区)规划治理的8条小流域已全部实施完成,共治理面积72.09km²,占计划99.32%;其中:坡改梯520.00hm²,占计划90.8%;保土耕作268.68hm²,占计划100%;发展经济果林286.2hm²,占计划95.4%;落实封禁管护5816.66hm²,占计划101.75%;水土保持林318.02hm²,占计划79.37%;塘堰整治15座,占计划88.24%;作业便道19.56km,占计划85.04%;渠系配套40200米,占计划95.71%;溪沟整治4982.3米,占计划123.9%;拦沙坝19座,占计划82.61%;谷坊63座,占计划81.82%;蓄水池26口,占计划92.86%;沉沙池5口,占计划12.82%;沼气池137口,占计划105.4%;节柴灶50口,占计划100%;累计投入61.44万个劳动工日,累计完成土石方93.24万m³。
完成投资1990.24万元,其中:中央投资828.00万元,省级匹配118.00万元,群众投劳折资1044.24万元。治理水土流失面积72.09km2,其中:经果林83.19万元,水土保持林33.67万元,坡改梯186.68万元,封禁治理17.18万元,水利水保工程617.8万元,其它7.48万元。
做好水土保持规划。按照长江水利委员会对“长治”工程建设的新要求,根据《“长治”八期工程前期工作要求》的规定,古城区选定“银河”为治理项目区,包括银丰河、罗玄两条小流域。为了有效遏制水土流失,确保“长治”八期工程顺利实施,在《“长治”八期工程云南省*项目区(古城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基础上,编制了《银丰河小流域初步设计报告》和《罗玄小流域初步设计报告》。
银丰河小流域规划设计综合治理面积1037.26hm2。其中:坡耕地治理工程81.2hm2,土坎坡改梯20.40hm2,保土耕作60.8hm2,蓄水池8口,沟渠3km,沉沙池3口,作业便道4.5km,植物护埂7.75km;小型水利水保工程谷坊8座,拦砂坝5座,溪沟整治1km,塘堰整治1座;植物防护措施,水保林29.93hm2,经果林39.8hm2,辅助措施,沼气池100口,省柴灶50眼;封禁治理措施(生态自然修复)886.33hm2。
罗玄小流域规划设计综合治理面积1191.86hm2。其中:坡耕地治理工程67.06hm2,土坎坡改梯33.53hm2,保土耕作33.53hm2,蓄水池10口,沟渠5km,沉沙池4口,作业便道5km,植物护埂11.67km;小型水利水保工程谷坊4座,拦砂坝3座;植物防护措施,水保林33.67hm2,经果林62.80hm2,封禁治理措施(生态自然修复)1028.33hm2。
同时,结合“十二五规划”和“三江流域生态保护与水土流失治理规划”的精神,对我区水土保持工作做出了初步的规划。
六、围绕农民增收致富,大力发展水产养殖
全面实施完成了2009年的长江禁渔工作。出动宣传车队25次,发放宣传单600份,并在古城电视台做了宣传报导,重点治理电、炸、毒鱼行为。经过三个月的努力,基本做到“江中无渔船、岸边无网具、岸上无江鱼”,禁渔工作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开展稻田养鱼的推广工作。今年在没有省级专项资金的支持下,古城区水务局筹集资金支持稻田养鱼的推广工作。年内完成稻田养鱼面积1358亩,推广稻鱼工程100亩,稻田养鱼总产量达到65吨,产值达到130万元,农民在项目实施中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今年古城区水产品产量预计达到680吨,其中养殖产量可达95﹪。
积极利用古城区的水资源优势,鼓励发展冷水鱼类养殖,进行科学规划,形成可行性研究报告,作为渔业发展的项目储备,为渔业发展做好准备工作。
七、围绕提高水利化程度,注重项目前期工作
按照《十一五总体规划》及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为积极争取中央和省里的立项支持,加大了各类项目的前期工作编制,完成了《*市古城区束河2009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九鼎河、青龙河灌区续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古城区抗旱规划》、《*市古城区*青龙河灌区渠系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市古城区金安乡增明灌区渠系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古城区2010-2020年中低产田改造项目规划》、《*坝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项目的前期工作。目前正在编制《漾弓江生态规划》。通过对以上项目的规划,为我区以后水利工程的实施储备了一批项目,为稳步推进水利工程的建设、提高水利化程度奠定了基础。
根据《云南省水利厅、云南省卫生厅转发水利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0-2013年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人口调查复核工作文件的通知》(云水农〔2009〕114号)文件要求,我局汇同卫生局和5乡4个办事处对人饮工程项目的基础数据全面的调查、统计,复核确定2010-2013年农村饮水安全规划人口,现已完成“古城区2010-2013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人口调查及复核报告”。
八、围绕水利工程良性运行,稳步推进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要求,为确保改革顺利推进,如期完成改革任务,我区于9月10日成立了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并于10月13日召开了动员大会,认真传达了省水利厅9月1日试点工作会议精神,全面部署了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现正有条不紊地进行摸底调查、产权鉴定、资产评估等工作,预计该项改革工作在年内完成。
九、围绕保护水资源,全面加强水政执法工作
水政监察队伍建设见成效。目前水政监察大队共有成员8人,其中本科1人、大专文化4人,中专文化2人,高级工1人,是一支相对完善,有朝气活力,不断发展提高的一支队伍。今年有2人参加水行政执法培训。在人员培训的基础上,根据水行政执法能力建设的要求,逐步建立和完善了各项水行政执法工作制度。根据《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全省水政监察队伍开展“四项建设”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水政监〔20*〕8号)精神、《*市水政监察队伍开展“四项建设”活动实施方案》(丽水发〔2009〕11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水政监察队伍规范化建设,在全区水政监察队伍中认真开展执法能力、执法制度、执法保障、执法形象建设(简称四项建设)的活动。建立健全以水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为核心的水行政执法制度,包括:执法责任分解制(岗位责任制)、评议考核制、工作奖惩制、巡查制度、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统计制度、办案制度、执法公示制度、执法监督检查制度、培训制度、档案管理等制度建设。初步实现执法制度种类齐全、内容合法,重要制度上墙,办事程序成图,执法人员身份公开,充分发挥制度的约束规范作用,逐步实现执法行为规范化和程序化,有效地促进了执法队伍的能力建设和内部管理,进一步树立了水利行业良好的执法窗口形象。多层次、多形式的培训学习,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和执法水平得到了不断提高,推进了水政监察工作的顺利开展。
水政监察工作初见成效。我区水行政执法队伍在水行政执法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积极探索出了坚持日常巡查执法活动和开展集中性的专项执法行动相结合路子。在2006-2007年地下水资源专项治理行动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水资源管理、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为维护正常水事秩序,2009年水政执法人员进一步加大了水行政执法力度。一是对全区06年至07年地下水专项治理情况进行复查、检查285口已封水井,未发现重新开挖取用水情况;查处水事违法案件4件,责令拆除违法占用河道建筑2起,封闭违法打井取水2起。对水事违法案件坚持“三必查”即上级交办的案件必查,群众举报的案件必查,涉及影响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人身安全的案件必查。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日,积极开展水政法制宣传工作,共发放4500份水法律法规宣传单,加强了群众对水法律法规的认识。
积极探索依法治水新途径,坚持“预防为主,预防和监督相结合”的工作方针,是古城区水政工作的重点,水行政执法工作逐步由事后执法处理向预防和宣传相结合转变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新的理念。
依法加强对水资源费、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行政事业性规费的征收力度。2009年,依法加强对水资源费、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行政事业性规费的征收力度,目前共征收水资源费22.973694万元;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0.845万元。水事违法案件结案率100%,取水许可证核发前现场验收率达到100%,入河排污设置论证,水资源论证更加完善,灌溉水利用率达到48%,农业节水灌溉率超过30%,用水定额标准更加科学化和制度化。
十、财务工作
按时认真地完成了20*年财务决算,并及时的向局领导提供了财务状况说明,确保领导在第一时间了解到单位的资金状况。按照财务制度和财务纪律,认真负责地完成好日常的财务工作。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以及审计部门对我局财务工作的检查。做好职工医疗保险及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工作。做好水利建设各项目资金的申报、落实工作。认真对待项目资金,确保资金使用安全。严格遵守财务制度和财务纪律,并经常派人到实地观察工程进度及实施情况,以保证资金及时拨付,避免出现因延付工程款而影响工程实施的情况。做好非税收入的管理缴纳工作,保证财政非税收入及时、如实到位。
十一、局办公室工作
完成局内文秘、档案、信息、宣传、报道等工作,积极编发水利信息,做好上传下达工作,有情况及时向领导汇报请示;完成机关内部管理的建章立制,认真处理来信来访,完成全局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的管理工作,包括考核、考评、调动、档案等,认真做好水利系统职工工资、劳保管理工作,完成专业技术职称管理工作;做好水利系统统计工作;认真搞好老干部管理工作,与局工会一起看望、慰问职工和老干部;协助党总支搞好党务工作,收缴上半年、下半年的党费;认真办理人大议案、政协提案工作,得到代表、委员们的“办事认真、代表满意”的评定,受到区人大、区政协的表彰;认真贯彻实施四项制度,与水利重点工作同步安排,同步推进,同步落实,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认真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活动和作风建设教育活动,深入实施“云岭先锋”工程,加强了基层组织建设。
十二、积极争取项目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