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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购置税调研报告优选九篇

时间:2022-08-10 23:04:11

引言:易发表网凭借丰富的文秘实践,为您精心挑选了九篇车辆购置税调研报告范例。如需获取更多原创内容,可随时联系我们的客服老师。

车辆购置税调研报告

第1篇

车辆购置税最低计税价格是国家税务总局依据车辆生产企业提供的车辆价格信息,并参照市场平均交易价格核定的车辆购置税计税依据。现行税法规定,在车辆购置税征收中,如果销售发票的价格低于征管系统中的最低计税价格,则按最低计税价格缴税,如果高于最低计税价格,则按发票上的实际价格缴税。所以实行最低计税价格避免经销商低开发票、在监督纳税行为、保护税基、公平税负等方面起着重要作用,是加强车购税征管工作的重要环节。但由于受多种条件的影响,最低计税价格在实行过程中也存在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不足,影响到车购税征管质量的提升。

一、最低计税价格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最低计税价格信息采集不实

按照车辆购置税管理的相关规定,车辆购置税最低计税价格信息采集工作每2个月进行一次。采集的主要内容包括:生产(改装)企业名称、主管税务机关组织代码、车辆类别、商标名称和产品型号、吨位、排气量、主要配置、出厂价、参考零售价等主要内容,对同一企业生产的同型号而配置不同的车辆,按照产生价格差异的主要配置分别采集价格信息。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信息采集工作量大、涉及面广等原因,信息采集工作在一些地方没有得到深入细致的开展,一些单位为应付信息采集上报工作,往往组织采集一次数据之后,以后多次使用上报,这样所上报的价格数据有可能已经是几个月前甚至是以往年度的信息数据,不能准确反映当时市场价格的变化情况,严重影响到最低计税价格制定的科学性。

2、最低计税价格核定发与市场价格变动不同步

国家税务总局对各地采集的数据汇总后,核定下发最低计税价格。但受市场价格变动快、经销商促销手段多样等因素的影响,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最低计税价格与市场销售价之间往往存在一定的差距,影响车购税以票控税的效果和依法治税工作的正常开展。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最低计税价格高于市场实际价。如现在的返利销售中,汽车经销商如果能完成生产企业规定的销售计划,就可以按比例得到一次性返利润作为回报。这样经销商为完成全年的销售计划,就采取多种促销手段,甚至采取低于进价的价格销售,最后只是为赚取年中的返利,这样就出现实际销售价大大低于市场价,甚至低于最低计税价。按照车购税征收管理有关规定,低于最低计税价格的按最低计税价格征税,所以纳税人在纳税中就对我们的税收政策产生质疑,甚至出现情绪不满等现象,容易引起征纳矛盾虽然虽然我们税务人员也进行了详细的政策解释,但由于设涉及纳税人的切身利益,往往收效甚微,对国税部门形象和行风政风评议工作也容易产生影响。

二是最低计税价格低于市场销售价格。由于受价格信息采集途径、范围、时限等因素影响,征管系统内的最低计税价格低于市场销售价,使税款不能足额征收。如实际征收工作中发现,一些摩托车,市场销售价基本在3500——4000元,而我们的最低计税价格却只有1500——20xx元,市场价与销售价差距较大,如果销售商掌握最低计税价之后,开据发票时就按贴近或低于最低价的价格开票,而在纳税时税务机关只能按照政策规定按最低计税价格征收,从而出现管理漏洞。

3、最低计税价选择依据不明。在征收工作中,对同一车型由于配置不同而出现不同的最低计税标准,按照合格证上的详细备注选择使用。但由于车购税征管系统价格信息中所显示配置与合格证标明的车辆配置不符,需要征收人员详细的查验才能辨明。如北京现代bh7140由于配置不同在征管系统中分为豪华型、尊贵型、舒适型,而合格证标明的配置完全不同,最低计税价格分别为75000、79000、68000,最高配置与最低配置相差11000元。如果没有验车经验的征管人员稍有疏忽就会混淆车辆配置,从而错误确定车辆的计税价格,最终造成国家税款流失。

4、车购税最低计税价格成为纳税人偷逃税的“调节器”

现行车购税征收管理办法规定,如果机动车不含增值税的销售价高于最低计税价格,则按销售价征收税款;反之,则按最低计税价格计算征收。所以一些纳税人就钻政策的空子,“用足用活”最低计税价格的政策来偷逃税款。具体表现在开具发票价格介于生产企业出厂价格(经销企业购进价格)、最低计税价格与其实际销售价格之间。采取以略高于最低计税价格和购进价格的价格开具发票,按实际销售价格向购买方收取全部价款。按发票开票价入帐申报,差额部分入“小金库”而不如实入帐。这样通过故意少开发票、低开发票等手段,既能为购车人少缴车购税提供空间,又能避免被列入价格信息异常户而被评估或稽查;同时在增值税、所得税缴纳中也人为调节税负,以保证每月均有应纳税款实现,避免被列入低税负、零负税负申报纳税人清单,降低被检查风险,致使据以征收的增值税、消费税、所得税等税基也受到侵蚀。

二、加强车购税最低计税价格管理的建议

一是完 善信息采集公告制度。一方面要加强对价格信息采集的检查指导,切实增强信息采集人员的工作责任心,提高价格信息采集的准确性和全面性,为全面加强车购税管理提供科学依据。另一方面,建立车购税最低计税价格定期保密责任制度。对最低计税价格定期调整时,对具体车型和具体最低计税金额可暂不公布,在一定期限内对纳税人保密。同时加强人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培训和教育,增强税务人员工作责任心,严格把关,依法保密,强化对最低计税价格的内部控制和使用管理。

二是加大对车购税最低计税价格临界点纳税人的核查力度。在最低计税价格的基础上确定警戒幅度范围,对超过警戒幅度的纳税人,进行清分比对,确定为异常纳税人,车购办及时将异常信息传输给税源管理部门,由税源管理部门逐条进行核查,重点检查纳税人现金日记帐、银行存款日记帐及银行对帐单、各类银行卡等帐册及结算资料,尽可能减少开票与收款不一致而偷逃税现象的发生,通过车购税的管理达到涉及车辆各税种一体化管理的目的,实现综合治税。

第2篇

税金计算、上报、筹划等涉税业务的处理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其中税收法律法规是核心(简称“税法”)。税法必须以保障税收活动为其存在的理由和基础,而税收在财政收入中的主导地位,使得涉税业务处理必然要用到财政学中所学的基本知识。财政学需要运用经济学的基本原理、基本分析方法和基本结论,使得涉税业务处理以微观经济学和宏观经济学为基础。税金核算业务要遵循会计核算制度,涉税业务处理必须具备一定的会计学知识。可见,涉税业务处理已打破了各课程体系之间的分界,需融合多学科知识。融合多学科理念的涉税课程内容上必将是零碎分散的,必须挖掘各学科之间的内在联系及其规律性,加以归纳总结,将知识系统化。

社会经济发展的地区不均衡性和整体变化性,决定着国家为实现特定时期的调控目标,会不断调整税收法律法规,这必然影响涉税业务实践操作。时效性要求教学紧随税收政策法规的调整步伐,不断更新、充实、完善,也要求教学过程应着重培养学生终生学习的能力和品质。基于本科阶段涉税课程特征,涉税课程教学应坚持学科融合、强化实践、注重思维能力与思维品质的培养。

二、教学团队建设

(一)师资素质要求

(1)融合多学科知识背景。涉税课程多学科融合与交叉的特性要求授课教师须具备相关学科知识背景,用以诠释“企业涉税”课程的教学内容。(2)归纳总结能力。融合多学科理念的各项税收法律规定内容零碎分散,教师须具备挖掘各学科之间的内在联系及其规律性,加以归纳总结,将理论知识系统化的能力。(3)实践能力。以提升学生实践操作技能为企业涉税课程教学的重心,要求教师熟悉企业涉税处理工作流程,并能准确处理涉税事务,从而有的放矢地组织实践教学,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4)与时俱进完善知识结构。涉税课程教学内容的时效性,要求教师具备随着税收政策法规的调整不断更新、充实、完善知识结构的能力。

(二)团队建设措施

在课程建设主持人统筹下,吸引自愿参与且具有相关学科背景的教师参与课程模块建设。特别是要将具有丰富实践经历的校外相关资质人员引入到课程建设过程中,从而保证课程团队年龄、职称、学历结构合理,实现校内外教师的相互交流,协同发展,保证课程建设内容从实践出发,解决实际问题。形成稳定的教学团队后,建立定期交流机制,如相互听课、集体备课,交流研讨会,外出实践等,以体现课程特性,保证教学质量。

三、教学大纲建设

课程教学大纲作为纲领性文件,对教学质量有至关重要的作用,是课程建设的首要内容。

(一)以生为本

教学质量在于在教师指引下学生在一定学习期限所达到的思想觉悟、品德修养、知识储备、智能开发和身体素质的程度,从这个角度讲,学生是课程学习的主体。因此,课程教学大纲编制应让学生参与,关注学生需求,在师生交流的基础上,以学生为核心设置教学大纲课程目标、内容、重难点等,并增加学生能够使用和学习的内容。

(二)课程目标

教学大纲编写时应注重引导学生进入“纳税人角色”,以强化其辨析、计算、申报、筹划主要税种的实践操作能力为课程目标。

(三)学时安排

围绕课程目标,合理安排理论与实践教学学时,见表1。

(四)课程内容

中国现行20几个税种中,实际工作和日常生活中涉及率较高的主要是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课程内容应以此为重点、难点。税法模块教学内容以理论讲授增值税法、消费税法、企业所得税法和个人所得税法等关键税种法律法规为重点,对于房产税法、车辆购置税法等财产、行为税法以学生自学为主,教师引导讲授为辅,以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单项实训模块课程内容以每一税种税法模块为基础,各税种税法理论授课初期提供企业具体经济活动资料,要求学生待各税种税法模块课程结束后完成专项课程实践任务,并提交实训成果,检验单一税种理论知识的消化和理解,以培养学生单税种实践操作能力。综合实训模块内容由两部分构成:安排学生对周边企业调研,对比分析企业应交的主要税种与实际交纳税种,撰写企业税种调研报告并相互交流;学生根据企业综合经济业务资料,分析判断企业应缴税种类,计算各税种税额,规范填写各税种纳税申报资料,以培养学生综合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五)考核

针对课程模块构成的综合性,实行理论基本知识考核、单项实训日常考核、综合实训日常考核3种考核方法相结合的考核方式,以综合考核学生对所学内容的理解和实际应用能力。3部分考核均采用百分制,各占总评定成绩比重:理论基本知识考核占60%,单项实训日常考核占20%,综合实训日常考核占20%。理论基本知识考核以税法期末卷面考试为主,以单选、多选、改错、计算分析等方式开展。单项实训日常考核以单项实训基本技能考核为主,结合出勤、课堂提问、资料查阅、实训成果等成绩评定方式,评分比重:实践实施过程占60%(包括分析能力、合作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实训成果占40%。综合实训日常考核以综合实训基本技能考核为主,结合出勤、调研报告、实训成果等成绩评定方式,评分比重,实践实施过程占60%(包括分析能力、合作能力、解决能力),实训成果占40%。

四、教学资源建设

(一)教材与教学参考资料

教材是体现教学内容和教学方式的载体,是把教育思想、观念、宗旨等转变为具体教育现实的工具,对于稳定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应遵循高等教育教学规律,结合课程特色,编写具有自身特色的教材和教学参考资料。结合涉税课程特色,教材及教学参考资料编写应注意以下2个显著特点。(1)与时俱进性。鉴于当前税收法律法规一直处于调整状态,税法模块教材不易编写的过于详细,应重在阐述各税种法律法规的基本原理及其构成要素,通过不断更新教学参考资料内容反映立法和征收实践中法律法规的变化情况。(2)实践性。坚持内容与实践统一。单项实训模块与综合实训模块内容来源于企业,反映实际经济业务涉税处理本质,注重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使用方便,学生在阅读时容易理解。

(二)网络教学资源

涉税课程内容的时效性特色,决定了涉税课程学习不是阶段性学习过程,而是终生学习过程。网络上的学习资源可使终身学习成为可能,因此,网络教学资源也是课程各模块建设的重要内容。涉税课程网络教学资源主要涉及课件、讲稿、测试题库、案例、问题解答、各类网络媒体素材等。网络资源建设过程中应遵循以下原则。(1)合作性。网络教学资源的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建设过程中课程建设主持人要对工作合理分配,以发挥教学团队的合作优势。(2)实用性。保证网络教学资源的素材来源于实践。(3)共享性。网络教学资源的素材既可为课程团队教师提供借鉴,也应是教师与教师间、教师与学生间、校外与校内间相关交流的平台。(4)动态性。注重网络教学资源内容的及时修正,以反映税收法律法规实践中立法、执法的动态变化。

五、教学方法探索

根据教学大纲,结合课程特色,运用适宜的教学方法开展会计学专业涉税课程教学是必要的。

(一)实物信息式教学

各税种税款从计算到缴纳涉及大量信息及数据,教学中应将经济业务的各涉税环节全面演示,对所涉及的表单证进行详细说明,将要领讲解、实际操作等教学环节有机融合。对于难以用口头、板书展示的,可充分利用多媒体技术以Flash、音频、视频、Word文档等形式制成课件直接使用。这样可使理论与实际结合,增强学生感性认识,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

(二)启发式教学

涉税课程内容的时效性特色,决定了教学过程中应考虑到会计学专业学生未来职业发展的需求,培养学生主动学习精神。教学中避免过分注入式教学,注重发挥教师指导作用,适时运用启发式、讨论式教学,让学生发展自我调控能力,掌握学习方法,从“要我学”转变为“我要学”。

(三)技能式案例教学

第3篇

关键词:自主品牌汽车;金融服务;拓展研究

中图分类号:F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432(2011)-06-0308-2

1 我国汽车金融服务发展的概述

当今世界,金融服务己经取代制造成为整个汽车产业中最有价值的环节。根据国外的资料统计显示,美国有80%的新车是通过贷款购买的,德国是70%,印度也有60-70%,,而在我国,这一行业还处于起步阶段,消费信贷仅占整个汽车销量的15-20%,这一数据与70%的世界平均水平相比大相径庭。

1.1 政府导向

1998年10月中国人民银行《汽车消费信贷管理办法》,2003年10月3日中国银行监督委员会出台了《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之后,中国银监会于2003年11月12日颁布了《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04年8月10日上汽通用汽车金融有限责任公司获得中国银监会颁发的金融机构许可证,标志着我国新一类汽车金融服务主体的诞生。

1.2 跨国(合资)公司引领

2004年8月18日,我国第一家汽车金融公司――上汽通用汽车金融有限责任公司在上海宣布营运。这标志着我国汽车市场正加速逐渐迈向正轨,实现了“零”的突破,尽管银监会规定的汽车金融公司与银行车贷利率浮动空间相同,即“在人民银行公布的法定利率基础上,最高下浮10%,上浮30%”。

2007年一汽大众创建了“金融引擎”汽车金融服务平台,其目标在于从终端客户的汽车贷款、汽车租赁、汽车保险以及经销商的融资需求在各方面为用户提供精细的,切身的,值得信赖的一站式金融服务。

汽车金融在中国依然是一个新事物,尽管其在中国的发展只有很短的时间,但发展十分迅猛,且成为局部经济开发中至关重要的因素,汽车金融服务是国家知识密集型的汽车工业现代化和金融服务现代化演变过程中的必由之路,是市场经济发展趋向完整和与世界接轨的基础条件,亦为刺激增加国民消费能力与水平的必然意义。因此,从理论和实践两个角度对汽车金融的发展状况进行讨论分析,具有很强的学术和现实意义。

2 我国汽车金融服务的融资结构

在我国汽车金融服务,笔者按融资结构大致阐述为:传统性融资结构和特殊型融资结构,其基本上是依据融资结构的构成成分来划分的。

2.1 汽车金融服务的传统结构

汽车金融服务的传统结构如图1所示,其中:1.融资;2.支付利息;3.使用权;4.全额支付;5.交付车辆;6.信用保证;7.结算。

汽车金融服务主要包括汽车信贷、汽车保险、汽车租赁等几大业务环节。而合资汽车金融公司营业范围不只是局限于某一个单独的汽车金融业务环节,而是将汽车金融服务附加到汽车产业价值链多个环节中。汽车金融公司为了使其在金融方面的服务得到增值,必须不断改进相关的金融服务;从金融产品规划、风险预测到服务的营运和催收系统,都要将其专业化,系统化,从而使汽车消费者能够真正享受到高效和低成本的“一站式”金融服务。

从该结构的融资角度来看,合资企业的金融服务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关系相对独立,一方面给商业银行较大资金得不到良好的运作且增加了由于信用体系不健全带来的融资风险,一方面提高了自主汽车品牌企业建立金融服务公司的门槛,制约了我国汽车消费贷款市场的发展,另一方面商业银行的汽车贷款的坏账率高于汽车金融服务公司,而汽车金融服务公司的业务优势又无法集中体现和普及,所以传统的结构并不完全符合我国汽车消费市场的发展和服务机构的建立。新型结构的建立和政策的出台迫在眉睫。

2.2 我国自主品牌汽车金融服务特殊融资结构

2009年4月21日奇瑞汽车公司在上海宣布,奇瑞与徽商银行共同投资组建的奇瑞徽银汽车金融有限公司正式开始营业,这意味着奇瑞成为了我国首家拥有汽车金融服务公司的自主品牌汽车企业,也是国家允许中资银行和自主汽车品牌企业合资建立金融公司后的重大突破。于此同时,吉利,比亚迪,华晨等,都有汽车金融方面的计划出台,华晨更参股建立了两家汽车金融公司。同年出台的《汽车产业振兴规划》更是一把利剑,为自主品牌金融服务的发展推波助澜。如图2所示,其中:1.支付租金;2.使用权;3.全额支付;4.交付车辆。

展示了我国汽车金融发展特有的合作模式,银行和汽车制造企业的合作提高了工作效率,极大程度上整合双方的资源,在这里要特别提到保险公司,其作为汽车销售链上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作为金融服务公司的合作方将更能壮大金融服务公司的运营实力以及业务的涵盖范围。

如图2,其中1.支付租金;2.使用权;3.全额支付;4.交付车辆。

图2 自主品牌汽车金融服务特殊融资结构图

3 发展自主品牌汽车金融服务的风险管理和意义

首先从融资角度出发,汽车金融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实现了扩散金融风险,获得充裕的资金。专业汽车金融服务公司能够针对汽车消费的特点所开发出专门的风险评估模型,抵押登记系统,催收系统,不良债权处理系统等,能够更好的跟踪客户并建立对称信息关系,大幅度减少坏账率的发生。商业银行资金充足,网点众多且了解国内市场,其与汽车制造企业合作能相辅相成,在个人信用系统不完善的情况下很好的规避风险,并获得了相当丰硕的投资回报。

其次从战略角度看,以奇瑞为例, 奇瑞徽银汽车金融公司的战略意义,是从金融发展方面所作出的一个战略投资。投资于此,主要注重在零售业务方面的表现。伴随奇瑞汽车每年数十万辆的产销能力,与之相对应的徽商银行就拥有了几十万的客户,这些客户实际上也是徽商银行的潜在客户。虽然在长三角重镇――南京开设第一家分行刚刚成立,但是奇瑞的销售网络是驻足国内面向全球的,回顾奇瑞出口历程:2001年10月27日,首批10辆奇瑞轿车出口叙利亚,拉开奇瑞汽车出口的序幕;2007年3月22日,与阿根廷SOCMA集团公司签订合资建厂协议;2008年9月2日,公司海外第8家工厂在马来西亚正式运营;2008年7月2日,奇瑞成为首个登陆阿根廷市场的中国汽车品牌;2008年11月14日,与泰国奇瑞荣创有限公司(THAI CHERY YARNYON)签订SKD合作协议,正式登陆泰国市场。于此同时奇瑞汽车在汽车发动机上的研发成果获得巨大的成功并得到了汽车老牌国家美国的认可,并于2006年3月2日,首批奇瑞发动机出口美国,开创中国自主品牌发动机向发达国家大批量出口的先河。同年6月2日,与乌克兰汽车总公司(UAC)签订SKD合作协议;10月31日,奇瑞和意大利菲亚特签订菲亚特向奇瑞采购10万台ACTECO发动机合作备忘录。由此可见,奇瑞的销售网已经在全球各地区的拓展逐步发展开来,也标志着我国汽车的发展之路跟随着历史的车轮越走越远。在2011年的今天奇瑞更是站在中国自主品牌领域中汽车对外出口的第一位。

徽商银行和奇瑞的合作并不单一。奇瑞在未来所要面对的是全球市场,而徽银和奇瑞共同发展。无论奇瑞的市场开拓到哪里,徽商银行的金融服务就必然发展到哪里,而这才是两家企业合作战略中一个最重要的一部。战略的整体可以分为两个组成部分,一是双方企业的发展可以相互辉映,二是麾下的机构可以设到更多的区域。徽商银行和其他大银行的不同之处在于大多数商业银行的海外战略是全方位的,而徽商银行发展面向的更专业化,建立相关汽车供应链的一整套金融业务,由此显现出我国汽车金融服务的区域性特点。

4 我国汽车金融服务发展的受阻原因及应对策略

尽管我国汽车金融服务在结构上得到了创新发展,但是商业银行亦然是我国现有传统结构下融资的主力军,因此完善汽车金融服务的任务的前提亦是对主要金融机构的管理和政策的制定。

4.1 缺乏有效进行风险管理的法律和制度

汽车金融机构能够稳健的经营其重要保障是完善法律制度,风险管理和控制力的薄弱是我国汽车金融服务的一大缺憾。健全法律制度势在必行,呼吁有关部门制定和颁布《信用消费法》及相关信用消费金融的法律、法规和实施方法,并调整现行涉及金融消费的法规、章程,各类对金融产品消费的管理规定。

我国的贷款抵押担保制度还不健全,许多与保障金融债权相关连的担保方式在我国还未得到法律认可。应在原法律基础上,增加相对应的消费信贷制度。而且还应拓宽以债权作为抵押标的物(如应收账款抵押)的多种抵押方式及备选方案。

4.2 汽车金融服务市场不规范

汽车金融服务的相关市场管理体制和政策不完善,汽车金融服务市场的价格机制并没有为此起到调节作用,利率浮动相对滞后,四大商业银行由于其综合性,资产增值方式单一,难以保证对某个特定行业提供稳定的金融服务链,缺乏对汽车销售所带来直接利益的稳定增长。

4.3 汽车金融服务的软环境

第一,我国大力发展汽车的相关产业,但是道路交通成为一项重要问题。在我国,人与车,路与车的矛盾在各大城市比比皆是,因此交通规划,以及交通设施的使用及相关管理成为了综合社会经济矛盾的因素。解决这些问题的根本是发展经济,增强消费能力,全面启动汽车金融服务。

第二,汽车消费税相对过高,首先汽车税费成了一些部门创收的工具。除了正常的消耗外,消费者还承担车辆购置附加费,车险费,保证保险费,公证费,低价登记费,入户费等,严重影响了汽车消费市场的发展。其次消费政策不对称。地方保护主义仍然严重。对于当地企业的保护,一般倾向于产品免税,而对其他地区歧视性待遇,这也为汽车金融的推广带来了阻碍。所以突破区域障碍,整合国内资源引进科学的管理方法才是合理选择。

第三,申请贷款手续繁琐,贷款门槛过高。中间的环节包括车管,公证,保障,司法执行部门等而贷款则要经过银行,保险,车管所,交管局(负责征收汽车购置税等)而且需要出具大量证明。这些条件加高了汽车消费信贷的大门。

由于金融衍生工具的缺乏,非市场定价的金融产品繁多,已无法依据市场对金融资源进行有效配置,因此金融产品的进化对利率市场将是最大的挑战,金融产品是建立在对消费者深入探究之上。

5 结论

2001年中国加入WTO后汽车金融业己逐步对外开放,但由于目前中国依然对幼稚产业进行保护,中国汽车产业中汽车金融服务的力量并未凸显。合资汽车金融服务公司的建立尽管改变了从无到有的局面。但是在短期内自主品牌汽车金融公司亦无法与目前的汽车信贷提供者――国内商业银行进行平等,有效的竞争,与国内机构同样面对信征系统的缺失,抵押制度不健全和融资渠道过窄等问题。在中国汽车金融发展的最初阶段中自主汽车品牌的汽车金融公司与银行、保险等专业机构基于各自的比较优势积极合作(合资),同时也给国内的汽车金融机构提供了良好的借鉴。而在此过程中,由于汽车金融公司自身的特殊性,随着政策环境约束的减弱和组织结构的不断进步,将会发挥日益重要的作用。中国汽车金融的开放,专业的汽车金融服务公司必将成为中国未来汽车市场的新起点。

本文的研究站在汽车金融服务行业或领域的角度,参照合资汽车金融服务的发展结构,来分析我国自有品牌的汽车金融服务发展现状。同时试图探讨我国汽车金融服务发展中出现的积极变化和问题以及改进建议,自有品牌的汽车金融服务在我国未来的发展究竟如何,还需要一定的时间和实践来考验,希望此篇文章能具有实效性,且在此基础上的前瞻也能更具有实践性。

参考文献

[1] 殷兴山.金融服务业发展研究.南京农业大学,2008.6.1.

[2] 王琼芳.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监管研究.西南财经大学,2008.

12.1.

[3] 陈阳.中国社会保障金融体系构建及可持续发展研究,辽宁大学,2010.4.1.

[4] 何璋.国际金融,中国金融出版社,2006.5.

[5] 牛大勇.自主品牌汽车集团构建汽车金融服务专业机构的研究.2008.1.

[6] 姜春迪.我国汽车金融盈利模式探究.复旦大学.2010.4.

9.

[7] 薛峰.我国商业银行产业组织结构与产业竞争力研究.西南财经大学.2010.4.1.

[8] 孙国辉,李煜伟. 金融企业营销管理.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8.5.

[9] 廖理.中国消费金融调研报告.经济科学出版社.2010.6.

第4篇

通过下基层、进班组、广泛深入到一线与企业领导和职工交谈、座谈、查阅有关原始档案资料、发放调查问卷等多种形式,形成了市工会劳动保护工作调研报告。

一、全市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现状

近年来,市工会劳动保护工作在省总工会的有力指导下,在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重视支持下,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以人为本”,以维护职工的生命安全、健康权益为落脚点,充分发挥工会在安全生产中群防群治、群众监督的组织优势,扎实做好新时期的工会劳动保护工作,在安全生产这个党政最关切、职工最关心、社会最关注的工作中发挥着独特的作用,为保证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快速发展和加快现代化滨湖大城市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先后被全国总工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授予全国“安康杯”竞赛活动优秀组织奖、全国“安康杯”竞赛活动优秀组织单位等荣誉称号。

1、工会劳动保护机构健全,为职工健康、企业安全生产提供了组织保证

经过对收回的200份调查问卷、183份问卷回答及有关档案资料的分析,说明我市工会劳动保护组织是健全的,不仅县区工会劳动保护组织健全,就是在企业厂级、车间、班组工会劳动保护三级监督检查网络也比较健全。各县区、企业都高度重视职工健康、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把安全工作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充分体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能够做到充分发挥、调动一线员工参与安全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强化民主监督管理,查隐患堵漏洞已经成为各科室、各班组每天的必修课,对保障企业安全生产、将各种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起到重要作用。

2、开展形式多样的劳动保护活动,为职工健康、企业安全生产打下了坚实基础

各县区、企业高度重视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纷纷开展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劳动保护活动,为职工健康、企业安全生产打下了坚实基础。海尔电子强抓安全“十个一”工作,通过网络、宣传板报、培训卡片、在岗教育、会议沟通、会议讲评、月度表彰、案例警示、专项培训、责任承诺等手段,不断推进海尔电子的工会劳动保护工作。在各班组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不仅实现了全员管理,有效提高了职工的安全意识,还带动和促进了各部门安全生产的基础创建工作,已连续多年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保证了公司正常、持续的生产经营。海毅公司工会深入开展“十个一”活动,即学习一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提一条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查一次事故隐患或纠正一次违章行为,写一点安全生产体会,做一件预防事故的实事,看一次安全生产录像,接受一次安全生产培训,记一次事故教训,当一天安全检查员,搞一次安全签名。每年的6月份,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相关人员突击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做好超前预控,将安全工作落实到位,班组安全管理效果显著。同时,在海毅公司二期厂房建设施工期间,公司工会积极参与监督相关安全设施的设计、安装情况,并参与二期厂房的验收工作,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佳通公司以六月“安全生产月”为契机,悬挂横幅标语进行安全宣传,组织车间开辟安全板报专栏,由工会、厂办、安全环保处对安全板报进行评比,对优秀的安全板报给予奖励;积极参加“安康杯”竞赛、“滨湖杯”竞赛、全国职业安全健康知识竞赛、“十个一”等活动,公司工会积极参与了安全项目的“三同时验收”。

3、定期发放劳保用品,为安全生产提供了物质保障

大多数企业都能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定期发放、按生产规程使用劳保用品,保障了职工的生命健康。佳通公司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对在粉尘、噪声、有毒有害环境中作业的员工发放防尘口罩、耳麦等,夏季对高温岗位员工发放绿豆汤、冰红茶、矿泉水、十滴水、人丹、清凉油、风油精等,在作业现场放置冰块降温。制定了《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由安全环保处拟定,总务部实施发放,根据岗位不同发放的劳保用品和数量也有所区别,如对电气作业人员发放绝缘鞋,对模具更换人员发放防砸的铁头劳保鞋,对露天作业人员发放雨衣、为防止缠绞事故,对所有一线女工发放女工安全帽等。为改善作业环境,投资数百万元在全钢四辊机台、半硫化罐上方安装抽排烟气装置;在斜交硫化、半钢硫化、全钢硫化车间的南北方向加装气楼,以改善通风状况。海尔电子、海毅公司工会能够有效监督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充分发挥工会在生产管理、安全管理等方面的监督作用。海尔电子的防热手套,根据工作要求,随时更换破损的防热手套,确保职工安全。

二、存在问题

1、超时加班现象不同程度的存在。在重点调研的4家

企业中,或多或少的存在加班现象。其中尤以佳通公司、海毅公司较为严重。从2009年1月20日至12月31日,国家对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征车辆购置税,造成轮胎需求量增加;加之2009年6月30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建议从9月份开始对从中国进口的低成本轮胎征收最高55%的惩罚性关税,促使美国经销商在此法案实施前抢购中国轮胎,从而使佳通公司外销订单突然增加,佳通公司从今年4月份开始到6月底,部分工序实行连续的三班三运转,没有休息天,在换班的当天,工作时间长达16个小时,只有8个小时的休息时间,实际睡眠时间只有4个小时左右,大大超出了职工的身体极限,职工意见较大。虽然从7月份开始,公司为确保员工正常休息、维护员工身心健康,采取了一些措施,如对上夜班的员工换班可以休息24小时;离公司较远的员工由员工自愿申请,公司为员工安排公司宿舍,以保障其有充足的休息时间;对于不愿意上三班三运转或身体状况不适应上三班的员工,可由本人提出,公司尽量安排其上四班三运转;员工如有合理的理由要求请假部门主管应准许请假,如有不准假的现象员工可直接拨打高管手机,高管负责协调处理等。但以上措施在实际工作中很难实行,员工对此意见仍然很大:因为这种规定实际上只有在夜班换班时可以休息一天,也就是17天才能休息一天;对不愿上三班三运转的员工,公司为其调整岗位,实际上难以做到;如要请假一天,从工资中扣60元,扣款太多,等于有一天的工作是白干。最主要的是员工的身体无法承受如此连续高强度的工作任务,因此员工强烈要求实行四班三运转。海毅公司长年坚持两班制,即每天工作12小时,一周休息一天。企业却以实行的是计件工资制为理由,员工多劳多得,工作时间长。金工轴承实行的也是计件工资制,基本上可以做到八小时工作制、每周休息2天,但有时也有加班现象,加班没有加班费。

2、多种劳动用工并存。劳动用工制度的改革,使单一的劳动用工制度向多元化方向发展,一些原来由企业正式职工承担的工作,或采取区域承包的外协作业模式,或采取岗位插入的协力作业模式交由外来务工人员承担。虽然外来务工人员与正式职工同在一个单位甚至同在一个岗位工作,但由于身份的不同,加上外来务工人员文化程度、安全意识、劳动保护条件和技能与正式职工相比存在较大差距,给企业安全生产带来很大的隐患。如海尔电子有四分之三的员工是与企业直接签订合同,有四分之一的员工就是劳务公司派来的员工。

3、部分企业劳保用品发放不规范,存在较严重的安全隐患。金工轴承作为一家金属加工企业,职工每天与钢筋打交道,但企业的劳保用品发放存在较多问题。如劳保鞋,有的员工反映,从2005年发过一双后到现在一直没发过,穿坏后只好穿布鞋;手套一季度发12双,员工普遍反映不够用,只好将破损的手套一而再、再而三的缝补后接着用。据企业领导反映,劳保用品是交给各二级单位发放,规定是2年一双劳保鞋,手套一季度12双。从这可以看出,企业并不是按照职工工作需要来发放劳保用品,而是按照企业的生产成本来规定劳保用品的数量。

4、企业工会劳动保护人员的自身业务素质有待提高。企业工会劳动保护人员的自身业务素质与当前企业劳动保护工作的发展水平还不相适应。工会干部普遍“身兼数职”,投入劳动保护工作的精力受到影响。有文化、高素质工会劳动保护干部较少,影响企业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的长远发展和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的有效发挥。

三、工会开展劳动保护工作存在的困惑

1、缺乏有效的监督检查手段。工会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为基本职责,在国家安全生产管理体制中担负着“群众监督”的责任。但是,工会要切实履行职责,掌握现场基础资料,缺乏有效的必要手段,影响工会劳动保护职责的履行和作用的发挥。

2、非公有制的企业工会作用难以发挥。我市非公有制企业的工会工作者基本上都是兼职,并且大多数是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是老板的雇员。他们端着老板的“饭碗”,在工作中不能不顾忌老板的态度,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职工合法劳动权益的有效保护。

3、安全设施“三同时”实现难度较大。《工会法》、《安全生产法》规定:“工会有权对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进行监督,提出意见。”但是,除国有企业在改建或扩建项目时能做到这一条以外,其他企业在改建或扩建项目时做到这一点很难。项目竣工验收不需要工会参加,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可能在职工劳动保护方面存在隐患。

四、对策及建议

1、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保障职工身体健康。针对加班现象较为严重的问题,作为企业,要根据企业的规模、员工多少、生产能力等接受订单,不能一味地追求经济效益,要求员工加班加点,损害职工的身体健康。作为企业工会,要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要求企业行政按法律办事,执行8小时工作制,确需加班也要遵守每天不超过2小时,每月不能超过34小时的规定,确保员工的身心健康,维护职工的生命健康权。作为员工,对企业的超时加班现象,要注意收集加班的证据,为政府部门查处提供真实的依据,并及时向政府部门举报或反映。作为政府的有关部门,接到职工的举报或反映后,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或限令企业及时整改。

2、增强职工的归属感。针对外来务工人员缺乏对企业安全生产文化“认同感”、导致安全事故频发的问题,工会组织要将他们视为“自家人”,增强他们的归属感,让他们真切感受到家的温暖,自觉地接受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并遵守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从而减少违章违纪和事故的发生。

3、切实负起监督责任。针对劳保用品发放不规范的问题,企业工会要切实负起监督责任,监督企业不能以货币的形式代替劳保用品,对二级机构的劳保用品发放情况做到定期检查和随时检查相结合,确保劳保用品及时发放到位,员工穿戴、使用到位。要形成员工向企业行政、工会及时反映劳保用品的发放、使用情况,企业行政认真听取员工的意见,工会及时把员工的建议转达给企业行政的机制,让劳保用品真正发挥保护劳动者生命健康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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