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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部门优选九篇

时间:2022-10-13 03:35:01

引言:易发表网凭借丰富的文秘实践,为您精心挑选了九篇房地产开发部门范例。如需获取更多原创内容,可随时联系我们的客服老师。

房地产开发部门

第1篇

统计分析方法是指使用统计方法对要分析的对象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从而得出想要的数据。统计分析方法具有目的性、数据性以及时效性等特点,即统计分析必然会有一定的目的并且涉及到大量的数据信息,这些信息具有一定的时间限制,而统计分析就是要对这些数据信息进行整理和综合。常用的统计分析方法有两种,一是逻辑分析方法,二是数量关系分析方法。逻辑分析方法有一定层次,比如从简单到复杂、从表面到内部等,所以在对研究对象进行分析时使分析结果更加客观和可靠。数量关系分析法是指应用统计学的方法根据经济情况对研究对象进行分析,常用的方法包括对比分析法、综合评价分析法、平衡分析法、因素分析法和相关分析法等。

二、构建房地产开发水平的不同指标

构建房地产开发水平的不同指标包括房地产开发的总体评价体系和评价指标的选择原则两方面。(一)房地产开发的总体评价体系。房地产开发的总体评价体系有很多典型的指标,其中包括规模性指标、潜在性指标和盈利性指标等。规模性指标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数量、从业人数、开发企业的总资产、开发企业的投资总额、企业的年营业收入和销售总面积等六个方面。潜在性指标包括未竣工的房屋总面积、开发企业的土地储备面积、住宅的出售价值、年均销售增长率和年经营收入增长率等五个方面。盈利性指标包括房地产开发的净利润、总利润、总资产回报率和净利润率等四个方面。这些指标都是对房地产开发水平的总体评价的重要依据,对于统计分析的进行也有着重要意义。(二)评价指标的选择原则。评价指标的选择应该满足以下原则,评价体系的科学性、系统性、可比性、及时性、灵敏性以及可操作性。每个原则的具体内容都不一样,但是都非常重要,评价指标的选择应该严格按照这些原则进行选择,这样构建起来的评价体系才会更加完善。1.评价体系的科学性。由于房地产产业综合评价指标数量太多,有些指标反映同一方面,房地产开发部门要想构建科学的评价体系,就要对各种各样的指标进行筛选,保证留下的指标的完整和全面。每个指标所代表的意义都不相同,房地产开发部门应该明确每个指标的意义,使用适当的方法测定方法来获取相应的数据信息,保证数据信息的正确性。做到真实地反映我国各个地区的房地产开发水平。科学的评价体系不仅能很好地对房地产开发水平进行综合评价还能对房地产产业以后的开发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2.评价体系的系统性。房地产开发部门要想构建比较系统的评价体系,就要使各个部门之间要有层次感,比如从小的产业慢慢发展壮大,层层递进,使部门有序的运行。争取做到使每个指标既能独立地反映一定的情况又能相互之间产生联系进而反应整体的情况,使之共同作用从而成为一个系统的整体。由于各个指标的量纲单位不同,所以无法进行直接的评价,需要先消除量纲单位对评价的影响,将原始数据标准化。3.评价体系的可比性。房地产开发部门构建房地产开发水平评价体系就是为了比较我国不同地区房地产开发水平的差异,从而分析出各个地区房地产开发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房地产开发部门根据所遇到的问题结合房地产开发的实际情况提出一系列的解决办法,并且为产业未来的发展制定一系列的政策,加快产业的发展进步。因此,房地产开发水平评价体系应该具有可比性。4.评价体系的及时性、灵敏性。房地产开发部门要想构建及时灵敏的房地产开发水平评价体系,就要人员及时的反映指标数据的改变并且不断进行数据的更新,否则陈旧的数据不但不能反映出房地产开发水平还会对房地产产业未来的发展方向产生不好的影响。及时的评价体系对未来信息有一定的预测、估计作用,而且对各指标对综合评价的反映都比较灵敏。如果不能及时的更新数据,那么房地产产业对未来一段时间的预测、估计作用都会产生偏差,更不用说各个指标对综合评价的灵敏度也会大幅度降低。5.评价体系的可操作性。房地产开发部门要想构建可操作的房地产开发水平评价体系,就要使有关的操作尽可能的简单明了,并且与房地产开发的相关数据都要尽可能的准确、获取途径也要尽可能的容易。房地产开发的有关产业也要学会利用已有的数据使操作尽可能的简单一些。房地产产业的可操作性相比其他几个原则来说要容易很多,因此,实施起来也会更加的便捷、快速。

三、房地产开发的水平的综合评价指数

房地产开发的水平的综合评价指数包括综合评价数据的选择和计算综合评价指数两方面。(一)综合评价数据的选择。不同的地区房地产开发水平不同,通过统计学的方法来计算得出综合评价指数,综合评价指数能清晰地反映出房地产综发水合开平的不同。想要计算综合评价指数就要先学会选择综合评价数据,而房地产产业所需要的数据必须能够清晰明了的显示出房地产产业所要的信息,数据齐全了才能进一步计算综合评价指数。所以综合评价数据的选择对于房地产产业的发展进步也是非常重要的。而且综合评价指数能够从不同的角度、不同的方面对房地产开发的水平进行总的评价。因此,能用综合评价指数来判断房地产开发水平的高低。(二)计算综合评价指数。综合评价指数的计算方法有很多种,其中最简洁明了的就是加权线性合法,一般是使用加权线性合法结合统计学软件系统对数据信息进行计算整合后得出相应的结果。在综合评价时当指标之间相关系数都很大时加权就不起什么作用了,各种不同的加权实际上没什么区别,但是当有些指标之间的相关系数不是很大时就需要进行加权求和。因此,就可以看出加权线性合法不适用所有的综合评价指数的计算,在计算综合评价指数之前要选对方法对于计算综合评价指数是非常必要的。

四、结束语

改革开放以后,我国房地产产业迅速发展能最大限度地满足人们需求的同时,也要求我们更加重视房地产产业的开发,及时发现房地产产业开发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有利于房地产产业的发展进步,给房地产产业指出一个更好的路途,更大限度地满足人们的需求。因此重视房地产产业的开发就成为了每一个地区经济发展的重中之重。

作者:邹永敏 单位:衡阳市人民政府城市建设综合开发管理办公室

参考文献:

[1]何有世,徐文芹.因子分析法在工业企业经济效益综合评价中的应用,数理统计与管理,2003,22(01).

[2]靳豪.聚类分析在房地产市场定位中的应用[J].物流工程与管理,2014,35(7):259-260+173.

第2篇

【关键词】城市规划;房地产开发;可持续发展

1 城市规划与房地产开发内在联系

城市规划是通过规划方案对城市土地利用进行控制,对城市空间布局、空间发展的合理组织,创造良好的城市生活和生产环境,满足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技术手段。而房地产开发是把多种原材料组合在一起,为人们提供各种用途建筑物的活动,是一个把土地开发,或转变成房屋的过程。从某种程度上说,这两者是城市建设的不同阶段,其共同目的是为城市服务、创造良好的生活和生产环境,以满足人们需要。城市规划是一个城市房地产开发的“龙头”,它指导和制约着城市房地产开发,而城市规划所绘制的城市发展蓝图要依靠房地产开发来实现,并针对开发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而作出调整和补充,两者关系密不可分。

2 城市规划与房地产开发的特点

城市规划是一种政府干预行为,规划方案多由政府部门组织编制,具有很强的计划性和政策性,考虑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而房地产开发多是企业或个人的经济行为,以谋求最大利润为目的,受市场经济规律的制约。这决定了城市规划与房地产开发的不同特点。

2.1 城市规划的整体最优和房地产开发的个体最优

城市规划考虑整个城市甚至更大区域范围内用地的合理组织,以求达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统一,具有全局性的特点。它寻求城市发展的整体最优模式,对某一特定地段,某一特定行业的发展往往不是最优,甚至可能是极为不利。房地产开发是个体经济行为.开发商从自身利益出发,总是选择区位条件最好的地段,采用收益最大的开发方式,要求更高的容积率。如果缺乏规划管理,其开发活动很可能造成交通拥塞、环境污染、缺少公共设施等问题。

2.2 城市规划的长远利益和房地产开发的短期行为

我国城市总体规划的年限一般为20年,即城市规划最终形式表达为20年以后的城市物质形态,城市长期发展利益为其重要依据。而对城市土地投资者和开发商最为重要的是如何使投入资金在最短时间内.获得最大利润,短期行为目标成为衡量项目可行性的重要依据。城市开发建设要协调长远利益与短期利益的关系,使城市规划的宏伟蓝图通过一个又一个的房地产开发的短期活动来实现,城市得到稳步、协调的发展。如果过份强调长远利益,会失去经济发展的机会;过分强调短期效益,则可能加重未来城市的负担和损害城市公众利益。

2.3 城市规划的相对稳定性和房地产开发的突发性

我国城市规划编制工作需较长时间,完成后具有法律效应,实施若干年后,才加以修订,它的内容和表达形式具有相对稳定性。在具备竞争机制的市场体制下,房地产开发要抓住时机和注重开发后的收益,往往会出现出乎规划管理人员预想的突发行为。城市房地产开发的突发性对现有城市规划冲击很大。

3 市规划与房地产开发的关系

3.1 城市规划对房地产开发起到必要的管制作用

我国《城市规划法》规定“城市规划区内的土地使用和各项建设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服从规划管理。”具体来说,就是城市建设用地的性质、位置、面积、建设工程的外观、高度、建筑密度、容积率等都必须接受规划管理。

3.2 城市规划指导和促进房地产开发

建立在详细调查和科学论证基础上的城市规划,为开发商提供了大量信息和开发依据,房地产开发的地段选择,开发方案选取,价格评估等都能从城市规划中获得指导。合理的城市规划也能增强投资者的信心,促进房地产开发的发展和形成一批开发“热点”。

3.3 城市规划设计也是房地产成片开发的必经阶段和必要手段

房地产成片开发必须经过总体的规划设计才能进行工程建设,合理的规划设计能够节省投资、降低成本,在较 高层 次规划许可的范围内,获得数量更多、用途更广的物业,从而使开发者达到最高的经济效益,也有利于多快好省地满足人们生活生产的需要。

总之,地产开发必须接受城市规划的统一管理,同时也能从城市规划中得到指导和促进。且规划设计也是房地产开发谋求合理经济效益的必要手段。

4 我国房地产开发与城市规划不协调发展的表现

目前,我国一些城市仍存在着房地产开发背离城市规划的现象。

4.1 过度开发

在追求收益的经营目标驱动下,往往会造成一些地段内的进度的开发见的是居住片区的开发或改建过程中,开发部门为提高出房率,对住宅间距 一压再压,尽可能增大建筑密度,简单的行列式密集排列,往往导致居住区面貌单调,日照不足,居住环境质量下降等。

4.2 开发的随意性

在城市开发活动中,不同用途的土地进行开发时其收益水平也不同,导致开发部门的开发行为在一定程度上的随意性。

4.3 对公共开发的冷落

公共设施是城市发展的基础和必不可少的前提,为社会的利益服务。但以市政设施、绿化、道路等公用设施为主体的公共开发,由于没有直接的经济效益,因而没有开发部门主动进行投资.

我国房地产开发与城市协调发展采取的措施城市规划对房地产业发展调控的作用最直接,最具体,也最有影响,是房地产业发展的基本依据。

4.3.1 城市规划应加强对房地产开发的管理

首先,必须增强规划的超前意识。城市规超前不仅能使房地产开发部门有一定的时间和思想、物质准备按照规划进行开发建设,而且能影响房地产开发的投资方向、策略,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其次,必须增强全民法制意识。各城市应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以市场经济为前提,以《城市规划法》为依据,制定《城市规划法》实施细则、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范等地方法规,使城市规划的法律效力对房地产开发的全过程起到重要的宏观制约作用。

第三,必须增强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能意识。许多城市的实践证明,新形势下规划管理权必须高度集中,不宜下放。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还应加强对开发区的规划管理。

4.3.2 规划要充分考虑开发者的利益,增强规划的弹性和应变能力

在市场经济中,城市规划在城市发展过程中始终不具有开发的决定权,而只具有否决权,因此城市规划要加强对房地产经济的研究,做到以规划为“龙头”,带动房地产开发和城市建设的发展,以使规划设想付诸实施。今后应增强城市规划的弹性和应变能力,针对城市建设和房地产开发中出现的新的情况和问题,要对规划不断作出调整和补充,逐步实现“滚动规划”。

4.3.3 与房地产开发管理相适应的新的规划方法

控制性详细规划是我国近年来在西方国家区划管理经验的基础上,适应城市土地有偿使用和房地产开发管理而发展起来的一个新的规划层次,在上海、温州、广州等城市已有成功经验。它一般规定8-9项控制指标(用地界线、建筑性质、容积率、建筑高度、出入口等)来控制划定地块的用地性质、开发强度和建筑形态。

第3篇

关键词:城市规划;房地产开发;分析

一、城市规划与房地产开发内在联系

从某种程度上说,这两者是城市建设的不同阶段,其共同目的是为城市服务、创造良好的生活和生产环境,以满足人们需要。城市规划是一个城市房地产开发的“龙头”,它指导和制约着城市房地产开发,而城市规划所绘制的城市发展蓝图要依靠房地产开发来实现,并针对开发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而作出调整和补充,两者关系密不可分。

房地产业是一种城市形态的产业。房地产业的兴起、发展都离不开城市地域,它是在人群聚居的城市地区中,随着工业化、城市代的发展而发展,并形成的独立产业。而房地产业在社会经济实践活动中的重要作用也主要是在城市形态中体现也来的。可见,房地产业的发展与城市的发展有着密切联系。

二、城市规划与房地产开发的特点

城市规划是一种政府干预行为,规划方案多由政府部门组织编制,具有很强的计划性和政策性,考虑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而房地产开发多是企业或个人的经济行为,以谋求最大利润为目的,受市场经济规律的制约。这决定了城市规划与房地产开发的不同特点。

城市规划的整体最优和房地产开发的个体最优城市规划考虑整个城市甚至更大区域范围内用地的合理组织,以求达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统一,具有全局性的特点。它寻求城市发展的整体最优模式,对某一特定地段,某一特定行业的发展往往不是最优,甚至可能是极为不利。房地产开发是个体经济行为.开发商从自身利益出发,总是选择区位条件最好的地段,采用收益最大的开发方式,要求更高的容积率。如果缺乏规划管理,其开发活动很可能造成交通拥塞、环境污染、缺少公共设施等问题。

城市规划的长远利益和房地产开发的短期行为我国城市总体规划的年限一般为20年,即城市规划最终形式表达为20年以后的城市物质形态,城市长期发展利益为其重要依据。而对城市土地投资者和开发商最为重要的是如何使投入资金在最短时间内.获得最大利润,短期行为目标成为衡量项目可行性的重要依据。城市开发建设要协调长远利益与短期利益的关系,使城市规划的宏伟蓝图通过一个又一个的房地产开发的短期活动来实现,城市得到稳步、协调的发展。如果过份强调长远利益,会失去经济发展的机会;过分强调短期效益,则可能加重未来城市的负担和损害城市公众利益。

城市规划的相对稳定性和房地产开发的突发性我国城市规划编制工作需较长时间,完成后具有法律效应,实施若干年后,才加以修订,它的内容和表达形式具有相对稳定性。在具备竞争机制的市场体制下.房地产开发要抓住时机和注重开发后的收益,往往会出现出乎规划管理人员预想的突发行为。城市房地产开发的突发性对现有城市规划冲击很大。对城市发展具有重大影响的开发项目甚至导致政府决策与规划目标相悖,使整个规划构思被打破,城市发展格局完全打乱,原有规划失去意义。

三、市规划与房地产开发的关系

首先城市规划对房地产开发起到必要的管制作用。我国《城市规划法》规定“城市规划区内的土地使用和各项建设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服从规划管理。”其次,城市规划指导和促进房地产开发。建立在详细调查和科学论证基础上的城市规划,为开发商提供了大量信息和开发依据,房地产开发的地段选择,开发方案选取,价格评估等都能从城市规划中获得指导。合理的城市规划也能增强投资者的信心,促进房地产开发的发展和形成一批开发“热点”。再次,城市规划设计也是房地产成片开发的必经阶段和必要手段。房地产成片开发必须经过总体的规划设计才能进行工程建设,合理的规划设计能够节省投资、降低成本,在较 高层 次规划许可的范围内,获得数量更多、用途更广的物业,从而使开发者达到最高的经济效益,也有利于多快好省地满足人们生活生产的需要。

总之,地产开发必须接受城市规划的统一管理,同时也能从城市规划中得到指导和促进。且规划设计也是房地产开发谋求合理经济效益的必要手段。这些都要求房地产开发经营者增强城市规划意识,了解物业开发所在城市的规划情况,掌握一定的规划知识和技术,做到在城市规划的指导下更有效地从事开发工作。

四、我国房地产开发与城市规划不协调发展的表现

目前,我国一些城市仍存在着房地产开发背离城市规划的现象。

(一)过度开发

在追求收益的经营目标驱动下,往往会造成一些地段内的进度的开发见的是居住片区的开发或改建过程中,开发部门为提高出房率,对住宅间距一压再压,尽可能增大建筑密度,简单的行列式密集排列,往往导致居住区面貌单调,日照不足,居住环境质量下降等。

(二)开发的随意性

在城市开发活动中,不同用途的土地进行开发时其收益水平也不同,导致开发部门的开发行为在一定程度上的随意性。

(三)对公共开发的冷落

(四)确实主动投资的积极性

公共设施是城市发展的基础和必不可少的前提,为社会的利益服务。但以市政设施、绿化、道路等公用设施为主体的公共开发,由于没有直接的经济效益,因而没有开发部门主动进行投资。

五、我国房地产开发与城市协调发展应采取的措施

城市规划对房地产业发展调控的作用最直接,最具体,也最有影响,是房地产业发展的基本依据。而房地产开发又是城市规划的落脚点和得以实施的执行者。因此,只有制定符合市场经济规划的城市规划才能有效控制房地产发展。同时,由于房地产开发具有短期行为和突发性等特点,也给现有城市规划体制带来很大冲击,要求城市规划在新形势下作必要的调整。

(一)市规划应加强对房地产开发的管理

首先,必须增强规划的超前意识。各城市应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以市场经济为前提,以《城市规划法》为依据,制定《城市规划法》实施细则、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范等地方法规,使城市规划的法律效力对房地产开发的全过程起到重要的宏观制约作用。

(二)规划要充分考虑开发者的利益,增强规划的弹性和应变能力

在市场经济中,城市规划在城市发展过程中始终不具有开发的决定权,而只具有否决权,因此城市规划要加强对房地产经济的研究,做到以规划为“龙头”,带动房地产开发和城市建设的发展,以使规划设想付诸实施。

(三)与房地产开发管理相适应的新的规划方法

控制性详细规划是我国近年来在西方国家区划管理经验的基础上,它一般规定8-9项控制指标(用地界线、建筑性质、容积率、建筑高度、出入口等)来控制划定地块的用地性质、开发强度和建筑形态。为了吸引投资,让投资者在选址方面有更大的自由度,同时又符合规划要求,控制性详规的各项控制指标应有一定的弹性和灵活性,甚至可以使用奖励容积率等手段。

六、结论

城市规划与房地产开发可以理解为城市建设的不同阶段,房地产开发要服从城市规划,同时将开发过程中遇到的新问题、新情况及时反馈给城市规划部门;城市规划要加强对房地产开发的管理,适应房地产开发的发展,使规划易于实施。总之,城市规划与房地产开发要相互了解,协调互动,以实现城市开发建设的良性循环。

参考文献:

[1]周一星,曹广忠;改革开放20年来的中国城市化进程[J];城市规划;1999年12期

[2]胡序威;有关城市化与城镇体系规划的若干思考[J];城市规划;2000年01期

第4篇

【关键词】城市规划;房地产;关系

中图分类号:TU984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一、前言

文章对城市规划与房地产开发的矛盾和房地产开发与城市协调发展进行了分析说明,同时结合自身实践经验和相关理论知识,对城市规划与房地开发中需要注意的问题强调。

二、城市规划与房地产开发的矛盾

城市规划的整体最优和房地产开发的个体最优城市规划考虑整个城市甚至更大区域范围内用地的合理组织,以求达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统一,具有全局性的特点。房地产开发是个体经济行为。开发商从自身利益出发,总是选择区位条件最好的地段,采用收益最大的开发方式,要求更高的容积率。两者的出发点不同导致城市规划与房地产之间产生的必然的矛盾:城市规划在寻求城市发展的整体最优模式,立足于长远考虑。而房地产开发的投资者和开发商最为重要的是如何使投入资金在最短时间内。获得最大利润,市场经济成为衡量项目可行性的重要依据。房地产开发更加着重于经济开发,有利于城市的经济发展。以上的根本矛盾导致了现代城市建设中经常发生的一些问题。

1.工业城市规划必须有超前意识。城市规划超前不仅能使房地产开发部门有一定的时间和思想、物质准备按照规划进行开发建设,而且能影响房地产开发的投资方向、策略,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2.开发方则应在委托规划设计时,在审查资质的基础上,设计输出除符合法律、法规外,一定要符合城市规划和开发企业的设计意图。无论是单体建筑,还是联片开发,都应和周围的建筑及环境相协调,并体现出设计规划总体意图的建筑艺术。加强自己身服务城市的意识,给市民提供一个舒适、幽雅的生活空间。不能只顾自身经济效益,而不顾社会效益。

3.在市场经济中,城市规划在城市发展过程中始终不具有开发的决定权,而只具有否决权,这导致了规划部门对城市建设的一些被动。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职能的更应该强调主观能动性,在控制性指标范围内适当的来控制划定地块的用地性质、开发强度和建筑形态。控制性详规的各项控制指标应有一定的弹性和灵活性,也赋予开发方更大的设计方面的自由度,同时又符合规划要求,更好的吸引投资。

4.房地产开发要服从城市规划,同时将开发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情况及时反馈给城市规划部门,双方共同协调解决问题。

三、房地产开发与城市协调发展

采取的措施城市规划对房地产业发展调控的作用最直接,最具体,也最有影响,是房地产业发展的基本依据。而房地产开发又是城市规划的落脚点和得以实施的执行者。因此,只有制定符合市场经济规划的城市规划才能有效控制房地产发展。同时,由于房地产开发具有短期行为和突发性等特点,也给现有城市规划体制带来很大冲击,要求城市规划在新形势下作必要的调整。

1.市规划应加强对房地产开发的管理。首先,必须增强规划的超前意识。城市规超前不仅能使房地产开发部门有一定的时间和思想、物质准备按照规划进行开发建设,而且能影响房地产开发的投资方向、策略,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其次,必须增强全民法制意识。各城市应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以市场经济为前提,以《城市规划法》为依据,制定《城市规划法》实施细则、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范等地方法规,使城市规划的法律效力对房地产开发的全过程起到重要的宏观制约作用。第三,必须增强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能意识。许多城市的实践证明,新形势下规划管理权必须高度集中,不宜下放。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还应加强对开发区的规划管理。

2.规划要充分考虑开发者的利益,增强规划的弹性和应变能力。

在市场经济中,城市规划在城市发展过程中始终不具有开发的决定权,而只具有否决权,因此城市规划要加强对房地产经济的研究,做到以规划为“龙头”,带动房地产开发和城市建设的发展,以使规划设想付诸实施。另外,我国现有的城市规划体制仍以终极式理想规划方式占主导地位,难以面对现实中的冲突。今后应增强城市规划的弹性和应变能力,针对城市建设和房地产开发中出现的新的情况和问题,要对规划不断作出调整和补充,逐步实现“滚动规划”。与房地产开发管理相适应的新的规划方法控制性详细规划是我国近年来在西方国家区划管理经验的基础上,适应城市土地有偿使用和房地产开发管理而发展起来的一个新的规划层次,在上海、温州、广州等城市已有成功经验。它一般规定8-9项控制指标(用地界线、建筑性质、容积率、建筑高度、出入口等)来控制划定地块的用地性质、开发强度和建筑形态。为了吸引投资,让投资者在选址方面有更大的自由度,同时又符合规划要求,控制性详规的各项控制指标应有一定的弹性和灵活性,甚至可以使用奖励容积率等手段。

四、城市规划与房地开发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1.对旧城的改造问题

中国是一个古老的国度,中国的城市也大都是具有多年悠久历史的古城。因此,中国城市绝不可能像华盛顿的建设一样,现有图纸后有城市。所以,中国城市规划的重点应放在对旧城的改造上。旧城改造的最大优点莫过于它能够在不扩大土地占用面积的基础上解决人们日益增长的房屋需要。城市开发房地产实在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既要充分利用仅有的空间又不能破坏城市本身的景致,同时还要尽量照顾房地产的开发能与城市的整体风貌相一致,所以对旧城的改造上被作为首选。

2.对耕地占有面积的控制

我国正在面临着一场土地危机,而这种危机还可能因为房地产开发的失控而加剧。客观地说,既要加快房地产业的发展,又要不占用耕地,是办不到的,现在问题是要怎样采取措施把因房地产开发而占用的耕地控制在最小的限度之内。这个限度的确定必须考虑现有耕地面积、可供开垦为耕地的土地面积、人口增长预测以及其他建设可能占用耕地等多种因素。我们不能走许多资本主义国家至今引以为教训的用扩占新地特别是耕地办法去发展城市的路子,那样只能使城市无限膨胀,这不符合中国的国情,我国今后寻求的不应当是过分膨胀现有大城市,而应当发展乡镇小城市,走真正符合中国国情的房地产开发的道路。

3.对生态环境的保护

城市的房地产开发,与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改善,本来应当是而且可能是互相统一的,但是现在城市土地的利用,往往由于乱迁乱建、工厂住宅犬牙交错、高层建筑林立、绿地面积减少、占用公园、填占水面、人口巨增以及市政设施不配套等多种原因,而加剧了城市生态环境的恶化,现在许多城市一眼望去只见高楼、烟雾和杂乱,不见绿茵、清新和秩序,甚至使人感到窒息,这种状况,如不加以改变,必然殃及子孙后代。因此,凡是与城市生态环境有关的因素,诸如建筑物的高度、密度、绿地定额、“三废”的排放处理、水质标准、噪声限制、现有绿地面积的保护等,只有全国性的比较原则的立法是不能完全解决问题的,我们应当从全民族的长远利益出发,大力树立我国公民和法人的环境权利意识,提高执法机关环境执法自觉性,以便形成一个任何严重影响环境的工程项目不能建设即使已经建设的也要强令撤除的法律机制。

五、结束语

城市规划与房地开发中的矛盾是长期存在的。我们已经多去找两者存在矛盾的平衡点,这样对矛盾的缓解和解决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马晓,袁奇峰.基于城市发展理念的城市规划与房地产开发关系探讨[J].规划师;2009年05期

[2]杨景胜.东莞市城市规划与房地产关系的建筑经济学思考[J].科技资讯.2013年28期

第5篇

城市规划即为:研究城市的未来发展、城市的合理布局和综合安排城市各项工程建设的综合部署,是一定时期内城市发展的蓝图,是城市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市建设和管理的依据,也是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城市运行三个阶段管理的龙头。城市规划的任务是根据国家城市发展和建设方针、经济技术政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长远计划、区域规划,以及城市所在地区的自然条件、历史情况、现状特点和建设条件,布置城市体系;确定城市性质、规模和布局;统一规划、合理利用城市土地;综合部署城市经济、文化、基础设施等各项建设,保证城市有秩序地、协调地发展,使城市的发展建设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房地产开发一般则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赢利为目的投资开发房地产项目,从立项、规划、土地出让或转让、拆迁、建设、到销售等一系列经营行为。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条对房地产开发下的定义是指在依据本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进行基础建设,房屋建设的行为。

2城市规划与房地产开发的行为特点

城市规划是一种政府干预行为,规划方案多由政府部门组织编制,具有很强的计划性和政策性,考虑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要建设好城市,必须有一个统一的、科学的城市规划,并严格按照规划来进行建设。城市规划是一项政策性、科学性、区域性和综合性很强的工作。它要预见并合理地确定城市的发展方向、规模和布局,作好环境预测和评价,协调各方面在发展中的关系,统筹安排各项建设,使整个城市的建设和发展,达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骨、肉”协调、坏境优美的综合效果,为城市人民的居住、劳动、学习、交通、休息以及各种社会活动创造良好条件。

而房地产开发是指在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对地上、地下基础设施和房屋进行的综合开发与配套建设,是一种商品生产和管理的行为。房地产开发多是企业或个人的经济行为,以谋求最大利润为目的,受市场经济规律的制约。这决定了城市规划与房地产开发的不同特点。

3城市规划与房地产开发的矛盾

城市规划的整体最优和房地产开发的个体最优城市规划考虑整个城市甚至更大区域范围内用地的合理组织,以求达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统一,具有全局性的特点。房地产开发是个体经济行为。开发商从自身利益出发,总是选择区位条件最好的地段,采用收益最大的开发方式,要求更高的容积率。

两者的出发点不同导致城市规划与房地产之间产生的必然的矛盾:城市规划在寻求城市发展的整体最优模式,立足于长远考虑。而房地产开发的投资者和开发商最为重要的是如何使投入资金在最短时间内。获得最大利润,市场经济成为衡量项目可行性的重要依据。房地产开发更加着重于经济开发,有利于城市的经济发展。

以上的根本矛盾导致了现代城市建设中经常发生的一些问题。比如,对公共开发的冷落,公共设施是城市发展的基础和必不可少的前提,为社会的利益服务。但以市政设施、绿化、道路等公用设施为主体的公共开发。由于缺少直接的经济利益,很少有人参与建设。而商品房楼盘则存在过度开发现象,开发方为提高出房率,尽可能增大建筑密度,简单的行列式密集排列,往往导致居住区面貌单调,日照不足,居住环境质量下降等。

如果过份强调长远利益,会失去经济发展的机会;过分强调短期效益,则可能加重未来城市的负担和损害城市公众利益。那么如何协调发展两者之间的矛盾,协调长远利益与短期利益的关系,使城市规划的宏伟蓝图通过房地产开发的短期活动来实现,城市得到稳步、协调的发展是我们重点思考的问题。

3.1城市规划必须有超前意识。城市规划超前不仅能使房地产开发部门有一定的时间和思想、物质准备按照规划进行开发建设,而且能影响房地产开发的投资方向、策略,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3.2开发方则应在委托规划设计时,在审查资质的基础上,设计输出除符合法律、法规外,一定要符合城市规划和开发企业的设计意图。无论是单体建筑,还是联片开发,都应和周围的建筑及环境相协调,并体现出设计规划总体意图的建筑艺术。加强自己身服务城市的意识,给市民提供一个舒适、幽雅的生活空间。不能只顾自身经济效益,而不顾社会效益。

3.3在市场经济中,城市规划在城市发展过程中始终不具有开发的决定权,而只具有否决权,这导致了规划部门对城市建设的一些被动。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职能的更应该强调主观能动性,在控制性指标范围内适当的来控制划定地块的用地性质、开发强度和建筑形态。控制性详规的各项控制指标应有一定的弹性和灵活性,也赋予开发方更大的设计方面的自由度,同时又符合规划要求,更好的吸引投资。

3.4房地产开发要服从城市规划,同时将开发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情况及时反馈给城市规划部门,双方共同协调解决问题。

4城市规划与房地产开发的统一目标

第6篇

1 房地产开发成本的组成

所谓成本控制,就是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对所消耗的各种资源和开支,进行控制和调整,及时纠正发生的偏差,使各项费用控制在计划范围内,以保证成本目标的实现。

房地产开发的成本主要有以下方面组成:

1.1 土地费用

土地费用包括城镇土地出让金,土地征用费或拆迁安置补偿费。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土地方式有三种:协议出让,招标出让,拍卖出让。目前基本以后两种方式为主。随着国家对土地宏观管理政策趋紧,通过拍卖方式获得开发用地成为大多数开发商获取开发用地的有效方式。目前在我国城镇商品房住宅价格构成中,土地费用约占20%,并有进一步上升的趋势。

1.2 前期工程费

前期工程费主要指房屋开发的前期规划,设计费,可行性研究费,地质勘查费以及“三通一平”等土地开发费用。他在整个成本构成中所占比例相对较低,一般不会超过6%。

1.3 建筑安装工程费

建筑安装工程费指房屋建造过程中所发生的建筑工程,设备及安装工程费用等,又被称为房屋建筑安装造价。它在整个成本构成中所占比例相对较大。从我国目前情况看,约占整个成本的40%左右。

1.4 市政公共设施费用

市政公共设施费用包含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设施建设费两部分。基础设施建设费主要指道路,自来水,污水,电力,电信,绿化等的建设费用。公共配套设施建设费用指在建设用地内建设的为居民提供配套服务的各种非营利性的公用设施(如学校,幼儿园,医院,派出所等)和各种营利性的配套设施(如粮店,菜市场等商业网点)等所发生的费用。他同时还包括一些诸如煤气调压站,变电室,自行车棚等室外工程。在房地产开发成本构成中,该项所占比例较大,我国一般在20%~30%左右。

1.5 管理费用

管理费用主要是房地产开发企业为组织和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所发生的各种费用,它包括管理人员工资,差旅费,办公费,保险费,职工教育费,养老保险费等。在整个成本构成所占比例很小,一般不会超过2%

1.6 贷款利息

房地产因开发周期长,需要投资数额大,因此必须借助银行的信贷资金,在开发经营过程中通过借贷筹集资金而应支付给金融机构的利息也成为开发成本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但它的大小与所开发项目的大小,融资额度的多少有密切关系,所以占成本构成比例相对不稳定。

1.7 税费

税费包含两部分:一部分是税收,与房地产开发建设有关的税收包括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有税,土地增值税,两税一费(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契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等;另一部分是行政性费用,主要由地方政府和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取的费用,项目繁多且不规范。包括诸如征地管理费,商品房交易管理费,大市政配套费,人防费,煤气水电增容费,开发管理费等。在我国目前房地产开发成本构成中所占比例较大,一般在15%~25%左右。

1.8 其他费用

其他费用主要指不能列入前七项的所有费用。它主要包括销售广告费,各种不可预见费等,在成本构成中一般不会超过10%。

2 房地产开发的程序

房地产开发的程序:项目可行性研究――获取土地使用费――工程施工规划设计与方案报批――项目融资――工程施工――市场营销与物业管理

3 成本控制体系模式

所谓的成本控制体系就是在成本控制中,有相关的工作程序、工作依据和确立实施成本控制的部门和人员的责任,没有这个控制体系,成本控制会处于混乱无序状况,就程序和各部门的责任来说:a)工程技术部是整个工程项目施工技术和进度的负责部门,应在保证质量、按期完成任务的前提下尽可能采取先进技术,以降低工程成本;b)经营部主管合同实施和合同管理工作,负责工程进度款的申报和催款工作,处理施工赔偿问题,经济部应注重加强合同预算管理,增创工程预算收入;c)财务部主管工程项目的财务工作,应随时分析项目的财务收支情况,合理调度资金。

对于规模较小的公司一般采用常规单一项目模式,基于这样的模式建立成本控制体系。

常规单一项目模式

常规情况下单一项目操作的房地产企业的架构图,属于职能式的组织机构形式,有的公司将前期开发部的职能并入工程部,不另设前期开发部。在这种类型的项目操作模式中,工程部的职能是显而易见的,必须兼备材料供应(含甲供材料,甲控乙供等材料供应模式)施工招投标、现场技术及事务协调、图纸会审和方案优化、预决算、施工签证等多项职能,甚至要包揽前期手续和施工过程中一些配套手续的办理。公司人员一般为10至15人,部门基本设置是以一名经理和一至二名职员组成的,这种运作模式的优点是人员精炼、办事效率高,指挥及时,但缺点是随意性大,过分依赖个人素质而非制度,因而难以规范化和专业化,在降低管理费的同时无法保工程质量和成本的有效控制证,往往得不偿失,同时对企业管理者的知识面和能力往往要求过高,需要由其处理大量的各种事务,因而容易形成管理漏洞。职能值得其他缺陷可能会由于人数和企业规模较小,手续简单等原因规避。

4 建立成本控制体系

4.1 构建成本控制体系的思路

建立成本管理体系就是要以定额成本管理为基础,运用过程方法和系统的管理方法,对定额成本管理的全过程进行识别,并把各个过程作为系统进行管理,以实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控制。

由于国内的地产业现在还不成熟,有很多标准都还没统一的规范。为了和其他单位协调的方便,一般都以定额为标准进行统一核算。但是定额更新的速度比较慢,许多定额也比较老化,但是建筑材料市场价格变化的比较快,这样核算出的造价偏差会比较大。由于工艺的改进合适用了机械设备等,而实际的工程量比一般定额上给出的工程量要小的多,这样实际核算出的造价就和实际造价相差不多,只要最后计算出材料偏差,找出材料差价,根据合同规定,对施工方弥补其差额部分或是退回多余部分。

4.2 构建成本控制体系的方法

主要采用定额成本管理,就是通过测定单位承担的各项职能需要消耗的资源数量标准,并用货币单位表示,再按特定的形式下达实施,然后进行考核并落实奖惩的经营管理方法。具体讲就是将材料费、办公费和其它费用捆在一起,实行总成本考核控制。总成本一分为二,一部分为日常费用,另一部分为机动费用(包括不可预测的费用和大型材料费用)。定额成本项目指工资、原材料、配件、修理费、水电费、管理费等。

5 成本控制的途径

房地产项目是开发是智力密集型活动,项目成本的控制既离不开参与开发过程的每一位员工,又有赖于公司机制的改进和完善。如何结合房地产公司的职能部门设置,建立相关的运作机制和激励机制,将成为成本控制实施的核心工作。

5.1 提高员工的成本意识

成本控制是一项有组织的活动,成本控制的每一环节都是由人来实施和控制的。参与控制的员工素质是极其重要的,员工素质高低都将直接影响成本控制的好坏,在某种程度上,成本控制效果的好坏是企业文化层次高低的折射与反馈。因此增加企业凝聚力,弘扬企业文化,提高公司员工的参与管理意识和专业素质将是实施好成本控制的有效方式。

5.2 设置合理的项目管理架构

第7篇

关键词:城市规划,房地产开发,科学发展观, 可持续发展

Abstract: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the industrialization, the city generation and development, and formed an independent industry. And real estate in the society and economy of the important role of practice activities, mainly in the city this environment embodies also come to. Based on analysis of urban planning and real estate development of relations and mutual influence, and based on the science development view, discusses the harmonious development between the way, points out that the urban planning forward-looking, on real estate development and urban planning guide.

Keywords: the city planning, real estate development, the scientific concept of development,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中图分类号:TU984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引言:随着中国城市化快速来临和科学发展观的确立, 追求城市综合效益的最大化是成为现代化城市发展的最终目标, 城市规划与房地产开发经营协调发展则是实现这一目标的现实选择。因此,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寻求促进城市规划与房地产开发经营协调发展的有效途径,已经成为当前城市建设工作的重点之一。深入分析、正确把握城市规划与房地产开发协调发展的内在机制,对于探求协调发展的有效路径具有重要理论和现实意义。

1.城市规划对房地产用地开发强度的影响

1.1 城市建设用地的开发强度

受到其使用性质和对周围环境的要求以及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对其制约关系等的影响。城市规划可对确定建设用地的开发强度起到指导作用。通过制定开发地段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并根据城市空间景观要求和环境要求以及群体之间的关系,确定该地段的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和容积率等技术经济控制指标,明确各类用地的最大开发强度,以限制开发过密的倾向,保证良好的生活居住环境质量。这对于实现城市土地利用、城市产业发展和居民生活质量提高相一致的城市规划目标,是非常重要的。

1.2房地产开发对城市规划作用的内在机制

近年来,城市建设逐步引入了房地产开发机制,房地产开发企业逐渐成为城市建设的重要力量,扮演着城市发展者的重要角色。随着城市化快速发展期的来临,城市建设和城市发展的速度将大大加快。为了有效地带动城市建设,促进城市布局结构的完善,加快城市旧区的更新和新区开发,以保证城市规划的有效实施,必须重视和研究房地产开发对城市规划的作用机制。

1.3.房地产开发对城市经济发展的影响

一般而言,在城市经济发展过程中,房地产开发可以带动或影响许多产业的发展,从而加强或改变城市的性质,由此带来城市规划的改变。房地产开发对城市经济发展的作用,主要表现以下两方面:一方面,产业关联作用。房地产开发通过后向、侧向和前向关联效应带动国民经济其他产业的发展。后向关联是指带动为房地产建筑提供各种原材料的产业。侧向关联是指带动与房地产开发相关的建筑业和城镇公用公共事业的发展。这两类产业与房地产的开发具有直接关联效应。房地产开发的前向关联是指为国民经济各部门特别是工业与城市第三产业中的许多服务性行业提供场地、空间和建筑物。

从城市规划的不同分类对房地产开发的指导来看。房地产开发中的商品房建设是城市建设的主要组成部分之一。房地产开发和商品房建设,也要接受城市规划的指导,纳入到城市统一规划之中。但是,城市规划是有层次的,各层次的规划对房地产开发的指导作用是不同力度的。

1.4 城市总体规划对房地产开发的指导

主要体现在三方面:指明房地产开发用地的方向和地段;确定房地产业的开发规模、时序和步骤;安排房地产项目用地周围的环境和配套设施。分区规划的指导作用更加具体,尤其是在如下两方面:要更加明确:确定居住区、片区、组团的划分,大致框定各居住区、片区、组团的用地范围和人口规模;指明各居住区、片区、组团的建筑及用地容量控制指标。详细规划对房地产开发的指导性、控制性更强,规定各地块建筑密度、容积率等控制指标,规定建筑后退红线距离,建筑间距;提出各地块建筑体量、色彩等要求。因此,以为有了总体规划就可以对房地产开发进行完全的指导,或者要求总体规划就做到像详细规划那样来指导房地产开发都是不切实际和无法做到的。

2. 城市规划和房地产开发的关系

1)城市规划对房地产开发起着规范和管制作用。城市规划区内的土地使用和各项建设必须符合城市规划, 服从规划管理。因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 房地产开发商由于受到自身利益的驱使, 往往只考虑到自己的经济效益, 而忽视全局和社会利益。体现在具体的开发过程中就是房地产开发商任意提高容积率或建筑密度或占用公共绿地。因此, 有必要通过城市规划对房地产开发行为进行规范和管制。

2)城市规划影响房地产开发的效益。

影响房地产开发效益的因素很多, 城市规划就是其中的主要因素。城市规划通过影响地价从而影响房地产开发的效益。城市的性质、职能、规模, 城市土地配置的合理程度、用地功能布局,以及城市建设总体容量控制标准从总体层面上决定了城市地价的高低。而这些因素主要都是由城市规划决定的。

3)城市规划指导和促进房地产开发。

由于城市规划是一个城市在比较长的一段时间内的发展蓝图。因此, 城市规划都是建立在详细调查和科学论证的基础上的, 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和指导性。

4)从城市规划的不同分类

对房地产开发的指导来看房地产开发中的商品房建设是城市建设的主要组成部分之一。房地产开发和商品房建设, 也要接受城市规划的指导, 纳入到城市统一规划之中。但是, 城市规划是有层次的, 有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 后二者又统称为详细规划。各层次的规划对房地产开发的指导作用是不同力度的。有了总体规划就可以对房地产开发进行完全的指导,或者要求总体规划就做到像详细规划那样来指导房地产开发都是不切实际和无法做到的。

2 城市规划和房地产开发的协调发展

2. 1 城市规划应加强对房地产开发的管理

必须增强规划的超前意识。城市规划超前不仅能使房地产开发部门有一定的时间和思想, 物质准备按照规划进行开发建设,而且能影响房地产开发的投资方向、策略, 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各城市应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以市场经济为前提,以《城市规划法》为依据, 制定《城市规划法》实施细则、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范等地方法规, 使城市规划的法律效力对房地产开发的全过程起到重要的宏观制约作用。必须增强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能意识。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还应加强对开发区的规划管理。

2. 2 房地产开发要符合城市规划

房地产开发要符合城市规划, 就要配合政府宏观调控和规划,不能违规操作。其次, 在政府的领导下, 小区规划、建筑风格定位、产品定位、产品配套等方面, 也要结合市场以及城市规划、城市发展定位、城市的人文文化和风土人情。

2. 3 重视市场需求, 促进城市运作

现代城市规划除了注重其系统功能, 形象功能,商业功能, 居住功能,交通及其基础设施等常规功能外,还应重视其经营和市场需求功能, 在布局合理的前提下, 提高城市的运作效率和经营效益。由于城市规划及建设目标的实现与房地产开发密切相关,对一些重要的城市中心区建设工程项目, 应注意规划部门与房地产商的协同与配合。

2. 4 符合城市需求, 达到可持续发展

将项目开发与城市运营结合起来, 自觉围绕城市的总体发展目标,获得可持续发展,而且房地产开发要与城市的规划、发展相一致。这个城市发展需要什么, 就做相应的开发。一个项目的定位一定要符合这个城市、片区的发展需求,也要符合片区消费的需求。

2. 5 城市规划应具有弹性

现代城市规划应具有一定的弹性。由于市场及环境是在不断变化中的, 为适应这种变化,提高经营效益在总体规划布局不发生重大改变的前提下, 局部应具有一定的可调性, 这样可促进城市与环境也应注重创新, 特别应考虑具有地方的资源优势和支柱产业特点民族风特色结合, 增强城市的吸引及辐射功能。另外,在规划指导下的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也必须构建不断创新的经营理念, 以独特的环境文化,经营文化, 经营技巧的运作手段提升自身的核心优势, 增强自身竞争能力。

结语:城市规划与房地产开发协调发展的内在机理应该是:城市规划从总体上对城市开发和建设进行有序的安排,对房地产业开发活动起着最直接、最具体、最有影响的调控作用;房地产开发作为城市规划的落脚点和得以实施的执行者,则是在追求自身利润最大化的同时,实现着城市规划,进而提高城市综合效益。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城市规划和房地产开发的共同目标符合科学规划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得以完满实施取得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时,政府获得最佳政绩,开发商获得最佳业绩。房地产开发按城市规划的指导而进行才能使得城市建设有条不紊的建设,实现科学发展的观念。

参考文献:

第8篇

【关键词】城市规划;房地产开发项目;风险

中图分类号:TU984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前言

文章对城市规划与房地产开发的概念进行了介绍,并对城市规划和房地产开发之间的关系进行了阐述,通过分析城市规划建设中房地产开发项目的风险,对城市规划建设中房地产开发项目的风险控制措施进行了探讨。

二、城市规划与房地产开发的概念

1.城市规划的概念

通过城市空间布局、空间发展的合理组织,创造良好的城市生活和生产环境,满足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技术手段。在现有城市管理体制条件下,城市规划的编制、实施和管理,一般由规划设计院和规划管理局来完成。而它们是政府的职能部门,归根结蒂规划的权力集中在市政府。所以就其性质而言,城市规划是一种政府行为。这一行为结果要求反映城市全体公众的意志,维护公共利益,保障公民的合法权利,创造优美的城市环境。

2.房地产开发

是指按照城市规划和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对土地和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城市基础设施等进行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的一项综合性社会经济活动。其内容包括:从立项、规划设计、征地拆迁、土地开发、房屋建造、工程峻工验收、经营销售、交付使用直至物业管理的全过程。房地产开发的形式有多种:按开发的对象(客体)而言,可分为土地开发、房屋开发和房地产综合开发;按开发的主体而言,有独资、合资、个人三种开发形式;按开发的区域划分,有新区开发和旧区(旧城区更新改造)开发;按开发的规模划分,有单项开发和成片集中开发。无论哪种开发形式,房地产开发都是具有高投入、高风险、高回报的行业。

三、城市规划和房地产开发之间的关系城市规划通过制定出相应方案来对城市用地进行合理有序的规划控制,而房地产开发是用多种原料来把土地变成一个个房屋、建筑的过程,这两者是城市建设的不同阶段,都是为城市服务、满足人们需要。但是城市规划是“领头人”,它指导控制着房地产的开发,城市规划所设计的方案都是为房地产开发准备的,是要房地产开发来实现的,所以二者之间密不可分,并且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着。房地产行业算是一种城市形态的行业,它的兴起、发展都离不开城市地域,它在人口密集的城市中,是随着工业、城市化的迅速发展而发展的,所以城市的发展程度决定了房地产行业的发展。但我国的房地产行业起步比较晚,基础性也较差,与城市的发展不太协调。体现在长期的滞后、短期的过热,即使经过了一些措施的调整,但还是存在着一些不协调的问题,如何才能让城市规划和房地产开发协调发展,就成了人们最关注、最急切解决的问题。

从实现方法来看,城市规划确定城市发展的目标和方向,是一种目的行为;而房地产开发则是实现城市规划的手段之一,也是最经济最快速的一种手段。因此可以说二者之间的关系是宏观与微观、整体与局部、长期与短期、目的与手段、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这是正常的,客观存在同一事物——城市建设内部矛盾相反相成的两个方面。一般来说宏观、全局、长远的利益应摆在首要位置,但局部、微观、短期的利益也要兼顾。没有局部也就没有整体,没有短期行为无以达到长期目标;没有微观的分析、集合、也就不可能有正确的宏观的判断发展。只有前者兼顾后者,后者服从前者,实现共同目标——符合科学规划的建设项目得以完满实施取得全社会的三大效益时,政府则获得最佳政绩,开发商获得最佳业绩。如果矛盾的两方面只有斗争性,缺乏同一性,就会给城市建设与发展带来麻烦,最终吃亏的是全体社会,当然也包括政府一部分人与开发商。

城市规划建设中房地产开发项目的风险与矛盾

1.城市规划建设中房地产开发项目的风险

(一)开发规模过大,空置房过多。目前各大城市都在忙于新区开发、设大学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等,使得各区的商品房数量急剧上升,同时由于基础设施很难跟上以及房价的过高与消费水平的不足,而造成各大城市商品房空置率达15%,已达国际公认的警戒线水平。

(二)房地产片面追求高额利润和容积率。房产开发商以底容积率获取土地使用权后,通过各种渠道,再把容积率提高,加大开发强度,从中获取高额利润。近年来,部分房地产项目能够从环境入手,营造高水平的居住环境,取得了较好的综合效益,但存在的问题是过分注重整体风貌上的高、大、洋和欧陆风格,没有地域环境入手,营造适合本城市自然环境和文化环境。

2.城市规划建设中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矛盾 在市场经济的作用下,城市规划部门同房地产开发商之间存在着很大的价值差异,考虑的侧重点是不同的,有时候双方甚至会形成完全的对立。房地产开发存在着很大的风险,而且利润非常的丰厚,所以,房地产开发商所追求的就是收益的最大化,如果说房地产开发的项目没有利润或者说只有很少的利润,开发商是不会考虑去投资的,而相反的,如果说房地产开发商认为项目投资非常有利可图,为了追求利益,就算是社会和环境效益非常差,甚至有损城市的整体利益,开发商也在所不惜,城市规划所要强调的是社会、经济以及环境之间的协调和发展,如果说它们之间发生矛盾,城市规划部门通常会首先考虑到社会和环境的效益,而将经济效益放到最后一项考虑。这是由于双方之间的价值观不同,所以导致,城市规划部门和房地产开发商之间经常发生矛盾和冲突,而最后的结果就是,政府为了不失去投资项目,不损害开发商的利益,最终被迫修改城市规划方案,来满足房地产开发商的要求。这样的做法不但严重影响了政府对泛地产合理开发的引导作用,而且也迫使政府成为了开发商的利用工具。

五、城市规划建设中房地产开发项目的风险控制措施

如果过分强调长远利益、会失去经济发展的机会,过分强调短期效益,则可能加重未来城市的负担和损害城市公众利益,那么如何协调发展两者之间的矛盾,协调长远利益与短期利益的关系、使城市规划与房地产开发的短期活动来实现,城市得以稳步、协调的发展应了在以下几方面加强和改进:

1.城市规划必须有前瞻意识。一个城市成功的规划设计,应在十年、二十年甚至五十年满足城市的使用功能、满足城市发展的需要,成功的规划设计还能使房地产开发部门有一定的时间和思想、物质准备按照规划进行开发建设,而且能影响房地产开发的投资.方向、策略,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2.房地产开发一定要符合城市规划设计意图。无论是单体建筑,还是联片开发,都应和周围的建筑及环境相协调,并体现出设计规划总体意图的建筑艺术。加强自身服务城市的意识,给市民提供一个舒适、幽雅的生活空间。不能只顾自身经济效益 ,而不顾社会效益。

3.最大限度地发挥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主观能动性,在市场经济中,由被动变主动。城市规划在城市发展过程中不具有开发的决定权,而只具有否决权,这导致了规划部门对城市建设的一些被动。在控制性指标范围内适当地来控制划定地块的用地性质、开发强度和建筑形态。控制性详规的各项控制指标有一定的弹性和灵活性,也赋予开发方更人的设计方面的自由度,同时又符合现划要求,更好地吸引投资。

六、结束语

城市规划建设中房地产开发项目应该具有前瞻性,不能过分的考虑短期利益,同时保持与城市规划设计相同的步调,这样才能有效的对城市规划建设中房地产开发项目的风险进行控制控制。

参考文献:

[1] 代亚辉、韩斌等.浅谈城市规划与房地产开发的协调发展.山西建筑.2012第6期

第9篇

紧盯目标管好计划做好激励和考核

作为休息的员工很荣幸有机会参加运营部的培训,从而加深对于房地产运营的理解。粗浅翻阅了《房地产项目运营最佳实践》看到房地产项目运营管理定义:聚焦房地产项目开发的全生命周期,从项目进度、质量、成本和现金流4条主线实现对整个项目的全面管理、覆盖项目发展、规划设计、项目建设和销售及服务等项目运营管理重要阶段,从而实现对整个项目规范化、流程化和精细化的全方位运营管理。

项目开发前期,首先公司各部门制定了各项节点计划,而前期重要节点都在开发部居多,我深深感觉到为了项目顺利推进运营部每天跟进计划实施情况,负责好计划目标的跟踪、预警、纠偏与协调。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在我们这种快周转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必须建立标准化流程体系,健全公司的管理制度,让各部门在运营部的监管下一环扣一环通力协作完成每个节点工作,拿下公司制定的激励奖金,齐心协力充分发挥团队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在集团运营严格管控的体制下,往往制定考核目标在项目上实际操作难度及大,所以项目上的运营部同事需要全方位了解城市公司各项目的经营情况,除了认真配合当个集团运营指标的搬运工还需要有极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向集团运营领导汇报各项目的实际情况,合理协调集团下达的各种指标。对于城市公司协助城市总严格把控指标完成情况,全力发挥出项目上各部门的潜能,让城市公司在可控范围内正常运转再积极拓展新的优质项目,为促进集团进军全国房产百强澎湃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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