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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法制论文优选九篇

时间:2022-02-03 04:5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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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法制论文

第1篇

论文的参考文献撰写是有科学继承性的,论文的撰写都是建立在前人的研究基础之上的,那么卫生法论文带参考文献写作标准格式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学术参考网的小编整理的关于卫生法论文带参考文献来和大家一起分享。

卫生法论文带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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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

关键词:人民币升值对外贸易银行风险债务危机货币危机

由于预期人民币升值,自2002年底以来外资尤其是美元持续流入我国。当前更是由于美国汇率贬值以及人民币利率提高,诱使大量国外投机资本通过各种途径流入我国。这部分资金有相当一部分是赌人民币升值。人们对人民币的高估,将受到格雷欣法则的惩罚:如果市场上有两种货币——良币和劣币,只要二者所起的流通作用等同,因劣币成本低,人们在使用中往往会选择劣币,储存良币,久而久之良币会退出市场,这就是所谓的“劣币驱逐良币”原理。

对于我国现在面对的升值压力我们必须分析我国的人民币是否真正的被低估;我国的经济实力是否能够支持人民币的升值,也就是说人民币是不是真正的“良币”。如果我国放开汇率浮动空间,人民币肯定会升值,这就给大量的国际投机游资提供了可乘之机,冲击我国货币,我国人民币在被高估情况下将很快就会面对贬值风险,引发大量资本外流。当时东南亚金融危机发生之前很多国家经济状况也很良好,就是因为对本币价值的认识不足,高估本国货币,放开资本帐户,顶住美元。结果在巨大投机资金的冲击下发生货币危机。

我国经济基本面分析:

一)经济增长

我国GDP的增长这几年保持在8%左右,但是从表一可以看到经济增长很大一部分是由于投资拉动。数据显示我国近3年来投资占GDP的比重平均为37.91%,而发达国家这个比例平均为15%。投资大小容易受国家政策和世界经济形势的影响,波动性很大,投资占GDP的比例大说明我国的经济增长的持续性和稳定性方面具有很大的波动,这种经济增长结构很难支持我国经济的持续增长。而消费具有粘性,能够使一个国家的经济增长保持稳定。产出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增加居民消费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如果不注意提高消费水平对经济的拉动作用,必定很快会陷入产品供过于求,经济产生萎缩,工人失业,工厂倒闭,通过金融系统又会引起银行坏账增加。

二)我国外债

短期外债与全部外债之比主要用于说明一国外债期限结构是否合理。国际公认的警戒线25%以下。超过这一指标,说明当前还债压力较大。该指标迅速上升,往往被认为是债务危机的先兆。从表三中亚洲金融危机中的三国看,泰国和韩国远远超过这一警戒线。表二显示从2001年开始,中国短期外债余额占比超过了国际公认的警戒线,近两年这一指标更加恶化。

短期外债与外汇储备之比可以更准确地反映一国现实的对外支付能力。该指标国际警戒区间为70%-100%,一旦超这警戒线,表明该国存在极大的偿债风险。从表三中可以看出,1996年,印尼和泰国分别达到了176.6%和99.69%,而韩国更是高达195.6%,尽管韩国前三个指标都在安全线之内,但由于外汇储备相对较少,不足以应付国际炒家的冲击。从表二中看我国2003年这一指标为19.1%,说明我国外汇储备对付短期外债有一定的清偿能力,但是我们不能调以轻心,如果我国发生资本大量流出,这一指标会迅速恶化。

三)金融机构情况

我国现在的金融机构状况和东南亚金融危机爆发前的那些国家的状况非常相似。我国的银行主要以国有银行为主,民营银行极少。因为是国有银行,有政府在背后提供隐含担保,那么道德风险在我国银行领域蔓延,我国的国有银行风险控制能力薄弱,有些企业更是通过黑箱操作套取银行大量贷款。我国的银行坏账一直局高不下,中国国有银行的坏账与GDP比差不多在26%-27%。

援引罗纳德·麦金农的说法,中国既缺乏真正意义上的商业银行,也缺乏能较为准确地反映真实供求的外汇市场,此之谓中国金融的“原罪”,这种原罪一日不能有效解脱,那么采取更有弹性的人民币汇率安排就会缺乏基石,目前的稳定汇率可以理解为国内金融改革换取宝贵时空。美联储主席格林斯潘在今年3月初也曾指出,中国如果允许人民币自由浮动,可能会削弱中国的银行系统,对世界经济造成威胁。

四)对外贸易

从表四数据来看我们的贸易顺差大部分来自美国,一直在37%的高位徘徊,而对其他国家我国很多是逆差。这说明我国的出口对美国的依赖性非常大,贸易状况和美国相关性显著,如果贸然升值那么我国将会发生进口增加出口减少,顺差状况很快消失,有跌入持续贸易逆差的危险。

我国的出口以加工贸易为主,如表五加工贸易占出口额平均为55%,加工是附加值很低的产业,受诸如劳动力成本,汇率影响很大。很多跨国企业来我国投资建厂就是考虑到我国的劳动了成本低,如果汇率升值将会影响这些外资企业的成本。如果升值幅度过大,这些外资企业可能发生亏损,就会发生资金撤走的后果。我国国内企业产品的出口也主要是加工品,附加值很低,价格弹性很大,低价是我国产品在国外的竞争优势。汇率升值将会直接降低我国出口产品的竞争力减少我国产品的出口。这样会引起外向型企业投资减少,由于扩散效应也会引起其他企业投资减少。

通过上面对我国人民币支撑因素的分析可以得出我国的经济状况不足以支持人民币的升值,如果升值将引起大量投机资金套利成功,迅速流出。更由于贸易条件的恶化和将引起的投资的减少,使原本的一些生产性资本也发生流出,人民币在升值之后将很快面对急剧贬值压力。

货币危机发生因素分析:

一)房地产泡沫引发经济泡沫

由于我国的资本市场发展不充分,很多投机资金是投资于房地产等高风险项目,除了外资对房地产进行炒作外,很多国内资金由于投资渠道狭窄也投资于房地产进行炒作。如有名的温州炒房团,他们炒作房地产一般是通过银行购房信贷,这样就将几倍于炒作资金的银行资金拖入这个炒作黑洞,由于炒作使房价升高,产生错误的价格信号,这时房地产投资就会增加,这些投资又会拉入大量银行贷款于是产生了房地产泡沫。虽然我国政府采取了一些限制措施,但是我国的房地产泡沫已经形成。而且银行的贷款很多都是短期贷款,确被用来长期投资,蕴含了很大的偿债风险。

而房地产业对经济有“放大反馈”的作用,当经济增长时,房地产价格和对房地产的投资增长速度都超出了实际经济增长率,并通过财富效应使人们产生了经济高速增长的幻觉,于是和房地产行业相关的产业产品价格上涨,引起其他行业投资增加,这种投资热潮就会迅速蔓延,即产生了“泡沫经济”。我国今年年初的通货膨胀的一个主要引发因素就是因为我国房地产投资增加。我国现在的情况和当时的东南亚国家金融危机爆发前的状况具有很大的相似性。

上次危机爆发的东南亚国家在20世纪90年代初也出现了房地产投资热潮,将大量的银行资本拖入房地产泡沫。

二)银行道德风险

亚洲金融危机爆发后,理论界提出道德风险论。道德风险论认为危机发展首先由金融机构引起,金融机构由于存在政府的隐含担保,进行大量的高风险和扭曲的投资决策,引起“金融泡沫”,融资成本提高,然后投资者从国际市场进行融资,将风险扩散到国际市场。如果国家还维持者固定利率制,局高不下的利率会使外资大量的向国内流入。高风险的投资项目出现漏洞,泡沫开始破裂,金融机构经营陷入危机,外资大量撤出,金融恐慌产生,银行挤兑,金融体系崩溃。

我国的金融状况和这些东南亚金融危机爆发前的状况非常相似,我国的银行主要以国有银行为主,民营银行极少。因为是国有银行,有政府在背后提供隐含担保,那么道德风险在我国银行领域蔓延,我国的国有银行风险控制能力薄弱,有些企业更是[

通过黑箱操作套取银行大量贷款。由于前面提到的房地产投资和投资的“放大反馈”效应。从2003年底到2004年上半年我国投资出现过热使银行投资于大量增加,国家采取了相应的政策才使投资得以降低,由于很多工程临时停下,致使很多坏账立即产生。而一旦经济泡沫破裂,将会有更多的坏账产生,银行就会面临危机。

因为数据的问题,我们很难看到银行坏账的数据,我们可以用一个方法推论。现在,中国非国有企业创造全国将近70%的GDP,却只能获得大概不到30%的贷款。而国有企业目前创造全国30%的产值,却获得70%的金融资源。两者之间存在的差额是什么?粗略地说正是那40%的坏账。这种不合理的资源分配体制,导致金融资源分配出现扭曲和无效率。

第3篇

[关键词]权责发生制行政事业单位政府会计

一、行政事业单位的内涵

现阶段,行政事业单位是指受国家行政机关领导,国家拨付经费,不实行经济核算、提供非物质生产和劳务服务的社会组织。行政事业单位是不具有社会生产职能和国家管理职能,不以盈利为主要目的,主要以精神产品和各种劳务的形式,以实现社会效益为宗旨,向社会提供生产性或生活性以及其他各种服务的单位。

二、权责发生制在行政事业单位中的运用存在的问题

1.权责发生制易导致部门进行非规范性扩张

在权责发生制预算下,上下级财政以及各部门之间的往来款项,作为相应的债权债务加以记录,也容易诱发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核算中自由裁量权的非规范性扩张。如在现行收付实现制下,预算安排的支出在年终需要如期拨付给用款单位(特殊情况除外),以应其支出之需,否则就构成了年度财政收支审计的症结所在。有些部门和单位希望通过权责发生制计量基础的改革,来规避审计部门对此类事项的审查监督。因为在权责发生制下,只要确认了对相关单位的“预算授权”,就确认了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至于在未来哪一个具体时点上发生资金拨付的实际行为,仅仅是往来账目的调整,审计部门也就难以对于这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加以及时的监督。

2.我国行政事业单位的复杂性与多元性,约束了权责发生制的全面施行

我国的行政事业单位无论是在内涵还是外延上,与市场经济国家通常意义上的非政府组织或民间非营利组织,都存在着较大的区别。对于某些自收自支、实行企业化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由于在具体性质上与企业已无太大区别,在财务核算上实行权责发生制原则,自然是顺理成章的事情。但对于更多的全额和差额行政事业单位,其业务性质千差万别、资金来源渠道迥异,总体改革方向也在逐渐的摸索之中。

3.权责发生制预算会计缺乏必要的人力资源支撑体系

在权衡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预算会计计量基础的时候,操作简化构成了收付实现制的重要优点。在收付实现制下,其核算成本通常要低于其他会计计量基础,对于财务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与操作技能要求也不很高。通常公共部门财务决算报告的编制人员不需要经过复杂的系统培训,就可以较为熟练的掌握核算与编制方法。而权责发生制计量基础,则在一定程度上引入了企业理财与管理会计的理念,突出了预算管理中的政府受托责任与透明度,相应地对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的会计素质与业务技能,提出了较高要求。因此作为政府会计改革的配套措施与保障,需要建立对从业人员的长期培训机制,开展后续教育,提高政府会计人员的业务水平与素质。

三、权责发生制在行政事业单位中的运用策略

1.资产类中固定资产的权责发生制核算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的权责发生制改革应从固定资产的权责发生制核算开始进行。固定资产不同于其它现金类资产,它具有价值耗费的特性,因此对于固定资产权益的确认和计量十分重要,应对行政事业单位及其部门运转过程中所耗费的固定资产成本通过分期计提折旧的方法予以确认和计量。当然对于一些比较难以确认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如军事资产等可以暂时不纳入核算范围。具体做法可增设“累计折旧”、“固定资产净值”科目,每年按应计提折旧额贷记“累计折旧”核算,“固定资产狰值”反映固定资产原值在扣除累计折旧后的余值。对固定资产修理费等费用支出可采用持摊或预提的办法进行处理。

2.负债类中隐性负债的权责发生制核算

行政事业单位预算会计中常见的隐性负债通常表现在到期应付而尚未支付的职工工资,应付未付的社会保障费用缴款,购入物资暂欠货款的应付账款等等。从目前的财政总预算会计所反映的财政负债信息看,中国防范负债风险的关键并不在于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报告能够反映的显性负债规模的大小,而在于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如何对隐性负债或有负债的确认、计量和报告做出科学合理的规定,使隐性负债和或有负债信息在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报告中得以真实、充分、完整地反映。可见当前应该强调提供行政财务风险的信息,用权责发生制来解释和披露隐性负债和或有负债就是一个重要的方面。为了如实反映已形成的现时义务和实际支出,防范财政风险,本文建议行政事业单位预算会计中应付未付的款项和相应的支出(即隐形负债),应按权责发生制基础纳入预算会计的核算范围。这样可以使隐性债务显性化,增加财务核算透明度,有利于加强预算政策的前瞻性,合理地安排预算支出。

3.先支出后收入

权责发生制基础既用以确认与计量收入,也同时用于确认和计量支出。然而,从国外政府会计改革的经验来看,相对于支出方面而言,采用权责发生制基础计量和确认收入的难度更大,适应性则稍差(部分原因在于收入的不确定性高于支出的不确定性)。因此,权责发生制基础应先应用于确认和计量支出,随后才应用于确认和计量收入。另外,采用权责发生制基础确认不同的收入类别时,也应遵循“先易后难”的原则,首先在那些纳税义务的不确定性最低的税收和非税收入项目,然后再扩展到其他项目。另外,可能某些特定类别的收入项目不适应用于采用权责发生制基础确认和计量。

4.预算可以仍保留收付实现制

预算和财务报告的信息各有侧重,预算是事先编制的财务计划,而财务报告中的会计信息是已经发生的实际交易或事件为基础的,反映的是事实结果。权责发生制基础的财务报告,特别是资产负债表可以提供关于以往决策的现时财务结果,和当前决策的未来财务结果的有价值信息。将预算和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财务报告联系起来可以相互补充,全面反映单位的运行状况和绩效,验证预算的合理性,为规定下年度预算决策提供参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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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

论文摘要:目前,微生物挥发性物质的研究已成为一个研究的热点。对微生物挥发性物质的研究进展进行了阐述,以期为新型农药的使用和开发提供思路。

近年来,国内外学者对挥发性物质的研究大多集中在植物方面[1,2]。由于大多数这类物质具有抗菌和杀虫生物活性,其可直接应用于病虫害的生物防治,而这些物质被称为植物源农药[3]。由此推断,本身具有生防作用的微生物其所分泌的挥发性物质可能也具有植物挥发性物质的这些特性。

1植物挥发性物质的研究现状

昆虫取食、机械损伤、化学因子、病原菌侵染均能造成植物某些挥发性组分的大量释放[4,5],它们可能是一种直接阻止病原扩展和昆虫取食的化学防御因子,也可能作为报警信号(warningsigna1)参与植物通讯,或作为捕食者的引导信号(guidingcue),还可以作为植食性昆虫或病原菌的拒食素(deterrent)。植物挥发性物质(volatileorganiccompo-unds,VOCs)包括:碳氢化合物(如烃、萜烯)及其含氧化合物(如醇、醛、酮、酸、酯、内酯、醚、酚等)。大致分为脂肪酸衍生物、芳香族化合物、单萜和倍半萜类,也包含一些含氮(吲哚)及含硫(大蒜素)的化合物。

2微生物挥发性物质的研究现状

2.1国内研究进展

随着收集方法、检测手段、生物活性检测体系的完善和分析手段的提高,对微生物挥发性物质的深入研究成为可能。目前,有关这方面的研究国内外尚不多。国内也只是最近2~3年内有个别浅显的报道,只是简单研究了挥发性物质对某一种病原菌的抑制作用及其成分的简单分析,但都未对其生物活性和成分作进一步的深入研究。陈华等[6](2008)对枯草芽孢杆菌JA研究中发现,该菌产生的挥发性物质对灰霉病菌孢子和菌丝生长有抑制作用,吴艳等[7](2007)报道了1株组合Bacillussp.CL-8产生的挥发性物质对立枯丝核菌的抑制作用,揭示了菌代谢过程中所产生的挥发性抑菌物质与抑菌粗蛋白协同抗病的机制,同时说明了挥发性抑菌物质也是参与其在田间发挥抗病作用的重要成分。但他们都未对其有效成分和结构做进一步研究。郭华等[8](2005)采用蒸馏-萃取装置提取环棱褐孔菌的挥发性物质,并采用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技术(GC/MS)对其成分进行了分离鉴定。刘高强等[9](2007)利用顶空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法对灵芝发酵物中的挥发性物质的组分进行了研究。

2.2国外研究进展

国外对微生物挥发性物质的研究比较早,Schlleretal.[10](2002)采用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技术,分析了26种放线菌产生的挥发性物质,53种化合物归为萜类化合物,其中18种被鉴定。其中包括烷烃、烯烃、乙醇、酯类、丙酮、丁醇、乙酸、六化物和土味素等。先前,在温室和大田条件下,植物促生菌可诱发植物抗细菌、真菌和病毒病原菌的系统抗性的报道,但对微生物挥发性物质调节植物生长发育和诱导植物对植物病害的系统抗性的报道相对很少[11]。Ryuetal.[12](2003)报道了细菌产生的挥发性物质2,3-丁二醇和乙酰甲基原醇能促进拟南芥的生长,表明挥发性物质可作为参与调节植物与微生物互作的信号分子。Ryuetal.[13](2005)首次报道了枯草芽孢杆菌和解淀粉芽孢杆菌产生的挥发性物质诱导拟南芥产生对番茄软腐病的抗性,试验中用2,3-丁二醇缺陷突变菌株证明了挥发性物质的诱导抗病性作用,并且明确了挥发性物质所诱发的抗性的传导途径是依赖于乙烯的,而非依赖于水杨酸和茉莉酸途径。Faragetal.[14](2006)采用顶空固相微萃取并结合交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技术,研究了芽孢杆菌株GB03和IN937a的挥发性物质2,3-丁二醇和乙酰甲基原醇对拟南芥的促生长作用,揭示了支链乙醇可以作为2,3-丁二醇的替代物,成为一种新型的有前景的诱导植物的系统抗性的诱导剂或激发子。

Bhaskaretal.(2005)报道了1株枯草芽孢杆菌(Bacillussubtilis)的挥发性物质,在平板对峙培养中对6种病原真菌的拮抗作用,能引起菌丝和孢子结构方面的畸形,而且挥发性物质的拮抗作用比扩散性物质的作用要大。Fernandoetal.[15](2005)首次对细菌的挥发性物质的鉴定和生防作用进行了报道,从芥花和大豆中分离到1株细菌,体外和土壤试验发现,其产生的挥发性物质能抑制菌核和囊孢子的萌发及核盘菌菌丝的生长,其中对囊孢子的抑制率达到54%~90%。随后对挥发性物质进行了分离鉴定,结果表明挥发性物质包括醛类、醇类、酮类和硫化物。在分离的23种物质中有6种抑制菌丝生长和菌核的生成,这6类物质为苯丙噻唑、环己醇、癸醛、二甲基三硫化物、2-乙基-1-己醇和壬醛。Kaietal.[16](2007)采用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技术(GC/MS)对不同细菌的挥发性物质进行了研究,结果表明不同细菌能产生1~30种挥发性化合物,而且大多数化合物是特有的。

3结语

综合上述国内外学者对微生物挥发性物质的研究,研究的对象包括细菌、放线菌和真菌。其中对细菌的报道占大多数,包括芽孢杆菌、解淀粉芽孢杆菌、假单胞杆菌等,这些细菌分离自土壤、植物体表以及灌木丛,而分离自植物体内的内生菌,目前国内外还没有相关的报道。内生菌由于与其宿主植物长期共同生活,获得了某些相关基因的直接传递,因而具备了相同次级代谢产物的生物合成途径,能够产生宿主植物所产生的某些杀虫、抗菌以及促进植物生长活性成分,而这些有效成分可来自于内生菌所产生的挥发性物质。这样,植物源农药的有效成分就可望利用它们的某些内生菌来工业化生产,从而有效解决植物源农药生产原料问题、规模化生产问题及制剂现代化等问题,为我国植物源农药的广泛使用和农业生产的无公害化做出实质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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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篇

随着市场经济和医疗改革的深入发展,医疗卫生事业面临的社会矛盾越来越复杂,一部分医疗工作者面对经济利益的诱惑和日益增大的工作压力,出现了医疗失误、索取红包、变相收费、过度医疗等异化行为,成为了与医疗卫生行业“救死扶伤”的根本宗旨不协调的群体。因此,医疗卫生事业一定要走向法制化道路,做到卫生事业管理法制化、医务人员执业规范法制化、医患关系处理法制化。对于医学院校来说,只有不断开展医学生法制教育,培养懂法、守法、用法的综合型医学人才,才能符合卫生事业健康发展的内在需求。香港大学法学系陈弘毅教授说过:“法治概念的最高层次是一种信念,相信一切法律的基础,应该是对于人的价值的尊重。”从医学伦理学的层面来看,“依法治医观”是医生职业道德观的重要内容之一,要求医疗工作者要正确处理工作中遇到的各种关系,对自己负责、对患者负责、也要对社会负责,使工作关系契约化和合法化,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正常发展。要做到这一点,不仅要使医疗人员对依法治医有正确的认识,同时也要对医生职业抱有正确的价值观和生命观,尊重患者的权利。使自己对职业规范的要求从法律制度的“他律”走向道德内省的“自律”。

当前医学生法制教育存在的困境

医学教育专业性强,专业课程课时多、难度大,专业知识和技术是否过硬直接影响患者身心健康和性命安危。因此,医学院校在开展医学生教育教学的过程中,难免会出现重视医学专业教育、轻视人文社会科学知识教育的现象。一是法制教育还是以大学一年级第二学期36课时的《法律基础》为主,课时少,针对性不强。二是《卫生法学》和《医疗纠纷的概述与处理》等卫生法学都是选修课,不参与奖学金的评定,对就业没有太大影响。三是医学生专业学习课程多、内容多、压力大,客观上造成学生无暇顾及选修学科,对卫生法律等人文课程只能简单应付,无法深入理解。四是法律课程的教学还是以理论灌输为主,缺乏与实践紧密结合的案例分析,教材也缺乏针对性和实用性,不能提起学生的学习兴趣。医学院校的法律师资薄弱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方面是法律课程的授课老师教学水平有待提高,由于医学院校的大部分法律课程不是必修课,在学校整体教育系统中不是主要地位,所以学校在引进法律教学人才方面明显力度不够,法律课程的教师在医学领域的实践知识不足,不能在课堂中联系实际,使法律课程失去了对培养医学生专业精神和职业道德教育的良好作用。

一方面是临床带教老师自身法律意识淡薄,许多临床带教老师侧重于对学生进行医学知识和临床技能方面的教学,对执业医师在工作中会遇到的医患矛盾和法律问题认识不足,在临床带教时不能有效地指导实习生。另一方面是法制教育的硬件建设短缺,没有与新时期医学生法制教育相适应的教材素材和实践基地,使医学生法制教育始终停留在课堂上和校园内,学生们不能直观地认识和学习卫生法律知识。法律基础和卫生法学的重要性,法制知识与医学专业的联系,如何加强自己的人文法制素养,如何运用法律知识在医疗工作中帮助和保护自己,这些问题都是医学生应该充分认识和不断探索的。但是,近年来对医学生的调查研究中显示,超过半数的医学生不能充分认识上述问题,造成了他们学习态度不端正、学习成效不理想的现象。例如,许多学生不能认识到现代医患关系是一种契约关系,医生与患者是服务者和被服务者的关系,在医疗工作中应该把尊重和维护患者享有的权益放在首位,还保持着“以医务人员为中心”和“自己是权威”的传统观念。还有些学生不懂得规范执业和依法行医的重要性,没有意识到医生是一项具有高度责任性和风险性的职业,应该用严肃认真的态度对待工作中的每一个细节,否则他们在实习和行医时就会因为工作疏忽或非规范化操作导致医患关系紧张,在医疗纠纷中处于被动局面。

加强医学生法制教育的对策

加强医学生法制教育,就是为了让医学生在未来的医疗实践中自觉运用法律知识,规范行医、依法行医,尽可能地避免医疗纠纷,维护医患关系和谐健康发展。在教学内容上体现一个“通”字一是法学课程与医学伦理学、医学心理学、思想政治教育等人文课程的内容融会贯通,全面审视法律与道德、心理、社会等多个学科的关联,提高医学生的人文综合素养。二是法学课程与医学专业知识、医学实践内容交叉,根据卫生行业的实践经验来决定医学生法制教育的内容,重点开展举证责任倒置、医疗纠纷处理、医疗文书的书写与管理、医疗事故的处理等案例的分析,增强法学教学的现实性和全面性,使教学内容更加符合医学生的专业特点。例如把法学、医学伦理学和医学结合在一起,提高学生对安乐死、克隆人、试管婴儿等问题的价值判断能力,充分理解从法律层面制约这些行为的重要意义,把医生这一职业与社会责任、职业道德等紧密联系在一起,达到“德法兼修”的良好效果。在教学方法上体现一个“活”字改变以往说教式和灌输式的教学方法,采用案例分析、PBL(以问题为基础的学习模式)和情景教学法等,通过案例的再现和重组,激发医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增强医学生对法律知识的理解。例如把“佛山弃婴”作为PBL教学案例,以“弃婴”案涉及哪些违反医疗卫生法律、法规的行为作为引发学生思考的问题。在教学理念上要体现一个“新”字一是要善于吸取国外医学人文法律素质教育的先进经验,科学设置国内医学生人文法律教育体系。二是要善于关注伦理学界和医疗界的理论发展和社会焦点,把新鲜内容及时加入教学内容。三是要善于培养“双轨”卫生法律教师,在医学院校开设医学法学专业,培养跨医学法学学科专业人才,弥补我国这方面人才的空缺,选拔既精通法律又有医学教育背景的优秀人才担任医学院校的法学课程教师,增强教师对医学生法律教育的驾驭能力。

第6篇

【关键词】中职教育 卫生职业教育 实践教学

【中图分类号】G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6)10-0005-02

在国家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背景下,中等卫生职业教育却开始面临越来越多的发展问题,生源质量下降、教学内容单一、人才培养质量不高、学生就业困难等问题,已经严重职业中等卫生职业教育的长远发展。对于中等卫生职业教育而言,需要对传统的教学课程体系进行健全和完善,进一步加强理论教学与岗位实习之间的衔接,不断提升教师的专业素质和职业技能,以提高在校学生的人才培养质量。

一、中职卫生专业的实践教学状况

1.教学理念相对滞后

目前,有很多中职院校的卫生职业教育仍旧沿用传统教学形式,人才培养形式要么停留在以前,要么照搬照抄一些高职院校的人才培养方案,所以教学内容常常停留在“上好课,提高学生的理论知识”的层面上,还没有实现与市场需求的充分适应。同时,中等卫生职业教育的教学仍旧是以理论课程为主,实践性课程所占比重比较小,加上卫生职业教育的基础教育设施相对滞后,教学手段与教学形式不够先进等,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中等卫生职业教育的教学质量。

2.实习指导教师配置不到位

中等卫生职业教育的目标,主要体现在为社会培养一批实践能力较强的应用型卫生护理人才,但是受制于现有教师人才队伍结构的限制,中等卫生职业院校的教师主要是理论型为主,实践教学经验相对不足。而在学生的实习环节,迫切需要一大批具有专业素质的实践指导教师。但是,学校在组建教师队伍时,其精力都集中在了专职教师的引进与培养上,比较看重学历、资质和理论知识水平,然而这些教师常常缺乏卫生岗位的一线工作经验,所以在实践教学指导方面的能力相对有限。同时,很多院校对专职教师、“双师型”教师的引进与培养工作是相对滞后的,而且兼职教师的待遇比较低,致使中等卫生职业教育的实践指导教师配置不到位,严重影响了后期实践教学工作的有效开展。

3.教学组织与管理水平相对较低

在当前中等卫生职业教育的开展实践中,很多院校主要是依赖传统工作经验,没有针对市场对卫生护理类人才的需求加强教学组织管理与规划,很难满足学生的个性化学习需求和市场对人才培养的最新需求。同时,在一些选修课程和基础课程的教学上,由于学校和学生的重视程度不够,加上缺乏科学组织与规划,所以在教学上存在很大的随意性,很多课程教学常常是流于形式或疏于管理,无法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系统教育和培养。

二、当前我国中等卫生职业教育的有效发展对策

1.转变传统教育观念

为了更好的培养适应社会需求的高素质卫生职业人才,中等卫生职业教育必须首先实现教学观念和人才培养思路上的转变,树立“理论与实践并重”的原则,逐渐由重视理论的学习性向倡导实践的综合性转变。卫生职业教育是一项对实践能力要求较高的专业,它不仅需要学生具备一定的理论基础知识,还需要学生具备很强的实践操作技能以及利用所学知识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这就要求中等卫生职业教育必须增加实践教学的比重,在授课时间、授课地点等环节有所侧重,保持一定的弹性空间,促进学生个性化素质的有效培养。

2.科学配置实习指导教师

由于中职学生的自我实践能力和自我管理能力相对较弱,所以中等卫生职业教育活动的开展,需要结合实践教学的需要配置专门化的实习指导教师,更好的实现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之间的有机结合,加强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互动,在实习指导教师的引领下,让校内实验、校外实习、毕业实习和各种社会实践活动的教学更加规范,增强学生对专业理论知识的认知能力和应用能力,促进学生综合职业素质的协调发展。

3.加强教学组织与管理

中等卫生职业教育的良性发展、可持续发展,必须相应的提高教学组织与管理水平。一方面,中职院校的教学组织和管理,要尽快实现从知识型人才培养向技能型人才培养的转变,提高卫生职业教育和人才培养的针对性与有效性。另一方面,中职院校必须加快教学方法与教学形式的创新,积极利用现代化的教学手段,用图片、模型、多媒体技术等,让专业知识教学变得更加形象、生动和有效。

4.创新教学评价机制

很多院校在开展卫生职业教育时,仍旧沿用过去的教学评价机制,采取期末考核这一终结性评价的教学形式,并且以理论知识的考核为主,而对于学生的学习过程则是相对忽视,也还没有及时建立相应的实践教学评价机制。为了有效减少学生在平时缺课、逃课的现象,促进学生卫生职业素质的系统培养,中职院校需要创新传统教学评价机制,尽快建立起终结性评价与过程性评价相结合的教学评价机制,尤其是在实践教学的评价上,需要进一步细化教学评价制度,增加实践教学考核与评价的比重,这样才能促使学生端正学习态度,明确学习方向,不断完善职业素质。

三、结语

总之,针对当前中等卫生职业教育发展中存在的各种问题,中职卫生学校需要转变传统教育观念,坚持与时俱进,结合卫生类人才的市场需求,制定更加科学的教学方案和人才培养方案。尤其是要增加实践教学的比重,积极构建基于学生专业技能素质培养的课程新体系,做好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重视教学组织管理与评价工作,最终实现卫生类人才培养质量的不断提升。

参考文献:

[1] 陈玉德.中等卫生职业学校发展前景与发展机遇浅谈[J]. 卫生职业教育,2011(24):54.

[2] 曲永松,于全勇,代令军.中等卫生职业学校药学专业校企合作的探讨[J]. 卫生职业教育,2014(10):95-97.

第7篇

医学与哲学人文社会医学版 优化乙肝治疗方案真实评价治疗效果刘士敬,朱倩

最佳疗效的保证杨晓帆,宫剑滨,江时森,陈锐华

应用Markov模型进行临床决策分析的思考孙晓花,刘爱忠

2型糖尿病医疗后果评价指标体系的系统论杨土保,孙振球

妇科内分泌疾病诊疗的从优选择王林,辛晓燕,郭照江

关于肿瘤专科诊疗最优化与过度医疗李刚,梁红娟,郭照江,闵婕,张,苏勤

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研究伦理”培训班现在开始报名

食管癌内镜技术最优化原则的思考李健,易会兴,王立东

“向癌症宣战”计划的经验教训李吉学,李燕杰,王立东

结核病的再燃和控制新策略王爽,郭晓明,邱淑文,刘凤芝

现代医学人文回归的学术性与现实性赵美娟

论护理学是医学中人文精神的主要承载者马翠云

医院门诊计算机就医流程中的人文思考谷颖成

现代医学科学和人文精神的统一与临床医生综合素质的培养李宏宇,梁斌,李荣祝

心、脑科学与医学人道主义价值观兰礼吉

循证医学对医学不确定性的影响曹晓曼,刘秦

循证医学发展对临床医学科研人员的启示谢峻,陈大军,王琳

关于一稿两投问题的声明

正确理解和应用循证医学的思维方法段登志,段呈玉,滕毅山,张琼

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与医学适宜技术的推广罗海彦,胡长林

“零缺陷”与医疗纠纷的防范朱少铭,周娟

纳米细菌与冠心病医学与哲学人文社会医学版 尹倪,陈胜喜

β受体阻滞剂治疗充血性心力衰竭的思考王新华,刘恒,龚晓会

慢性心力衰竭与β受体阻滞剂任延平,吕卓人

视网膜手术的发展与思考杨咏梅,吴欣怡

近视眼治疗史的回顾与思考王华,刘双珍

胰肾联合移植的伦理透视陈新华,郑树森,施卫星

生殖细胞基因增强技术的伦理争议与对策姜力骏

肤纹学研究的伦理问题张海国

异基因造血干细胞移植中的哲学思考肖毅,张东华,刘文励

现代移植医学与再生医学的差异和互补高昱,高铭仁

法制环境下的现代医学——一个必须面对的新问题王琼书,李灵杰,宋华

新的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对医疗行业的影响及医疗行业的对策温宇英,丁乾

社会实践在卫生法教学中的应用翁开源

中医要有自己的金标准彭坚,吴兴旺

中医药研究的“复杂性”辨析——兼谈证候研究的思路程伟

中医学的传统优势与现展的思考丁建中,张六通

试析弗兰克尔的意义治疗理论贾林祥

从对人性的关注看心理疗法的整合趋势杨文辉,姚树桥,贺达仁

新形势下的危机干预:2001年“9.11”事件后的新泽西MaureenM.Underwood,JohnKalafat,辛晶

也谈手术速度刘泉开

模棱两可的“准生命”——一把并不好使的剃刀樊嘉禄,刘燕

数字化医院下的科研管理刘树雷;

提高医药伦理审查质量、促进生物医药科技发展许嘉齐;

实质正义与程序正义——伦理委员会SOP解读沈铭贤;胡庆澧;丘祥兴;

临床研究中的受试者权益保障面临的挑战茅益民;

临床试验的科学性和伦理问题金丕焕;

北京地区机构伦理审查委员会现状的调查分析吴晓瑞;李义庭;赵学志;罗艳侠;

伦理委员会继续培训项目和质量管理伍蓉;刘海涛;邹和建;

农村地区PLWHA心理支持项目研究江启成;方桂霞;李佳;李珅;

农村艾滋病人心理支持典型案例分析方桂霞;江启成;杨善发;

HIV母婴传播防治中的现存问题和对策高艳纳;王红红;

河南省农村地区艾滋病卫生服务系统反应性分析魏俊涛;朱伟;吴昊;赵晓媛;张传排;

医学人文精神缺失的认识根源李振良;李肖峰;

论医疗行为中的职业冷漠与人文关怀许小凤;惠礽华;

论新戒毒模式的人文内涵罗涛;郝伟;邓奇坚;

我国公立医院治理机制改革模式及效果研究赵明;马进;

我国公立医院产权改革探析王小丽;

我国医院公益性淡化的表现及其成因分析孔祥金;李贞玉;

各国医疗鉴定制度及对我国的启示邱实;邓世雄;

论对患者自主决策权的限制蔡昱;

略论禅与心理治疗相关的几个主题朱浩;朱蕾;

禅宗牧牛图对现代心理治疗技术的启示程志立;张其成;

基于正念禅修的心理疗法述评余青云;张海钟;

中药药性理论的哲学诠析王磊;彭劲松;杨云松;

关于耳穴的认识过程边慧;周文琪;

浅淡《周易》与《黄帝内经》中的象数思维高立珍;孟彪;

《黄帝内经》养生思想探析何颖;

创新、奉献精神与医学本科生导师制的实践黄正接;罗琪;张亚强;胡咏晖;

现代医学发展对中西医结合教学的影响王炜;张艳萍;朱虹;

临床医学科研人才培养的实践范式研究王彬;郭启勇;周文颖;

助产士与中国近代的分娩卫生赵婧;

论日本汉方医学古方派的崛起杨晶鑫;

人是目的——《医学与哲学》杂志与四川大学华西医院的医学人文的合作与实践兰礼吉;李琰;

《医学与哲学》引领我们开展教学和研究工作王洪奇;

追寻心理问题的社会根源——评《社会角色与心理健康》胡志海;

伦理委员会的建设与运作——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问题国际研讨会综述刘闵;

第九次亚洲生命伦理学大会论文摘要选译(Ⅲ)王延光;冯超;

医学整合:增进国民健康的必由之路——在首届医学发展高峰论坛开幕式上的致辞尹力;

以人为本全面推进医学整合——在医学发展高峰论坛上的讲话吴启迪;

医学与哲学人文社会医学版 医学发展高峰论坛北京共识

“医学发展高峰论坛”新闻稿

中国人口健康转型与医学整合饶克勤;

中国医改进程中的慢性病预防控制杨功焕;

医学整合:我国医改目标实现的关键李立明;

医学整合的境界、胸怀和志气陆广莘;

论医疗实践中的人文关怀凌锋;

论医学的人本体及其文化内核耿拔群;范群;

语义结构理论与临床推理邓云龙;袁道瑞;杨帆;潘辰;田勇泉;

抗原概念的内涵与外延胡涛;刘希伟;付强;张海霞;

论医患沟通中医生的语言沟通技能谢保群;

基于语料库的医生第一人称复数指示语研究杨石乔;

社会学视角下的“医学迈向社会”周业勤;

和谐医患关系中医生的言语礼貌策略分析宋振芹;

一项创新性微创手术的伦理争议黄瑾;

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中的伦理学思考周晓军;李雪梅;

肺结核患者的知情同意权杨健;刘颖;宋文质;

性病诊治中医疗告知的伦理学因素探讨蒋明华;

抑郁症:一种进化心理学的视角刘歌;赵山明;

抑郁自我图式研究范式进展陈聪;

进食障碍亚临床状态的概念及诊断陆晓花;张宁;

辩证行为疗法的回顾与前瞻舒姝;刘将;

临床医师成才规律的调查与分析袁蕙芸;李享;周莹;程华丰;范关荣;

判例教学法对我国卫生法教学改革的重塑与推进峗怡;贺加;

人体形态学教学中的哲学思维——以组织胚胎学为例胡军;宫琳琳;王效军;宋阳;杨佩满;

通向斯德哥尔摩的“七彩拼图”——诺贝尔医学奖得主的成功法则田文泽;

RNA酶的发现与启示翁屹;刘锐;

卫生法学论文状况研究报告——《医学与哲学》对卫生法学学科发展的独特贡献姜柏生;任元鹏;

《医学与哲学》载我学海泛舟三十年高也陶;

挚友师长同行事业命运与共——情寄《医学与哲学》30年庆徐维廉;

第九次亚洲生命伦理学大会论文摘要选译(Ⅰ)冯超;

众多媒体关注首届医学发展高峰论坛高度评价会议丰硕成果杨阳;

抓住机遇,锐意进取,期盼更多的学术大师在纪念《医学与哲学》杂志创刊30周年暨广州医学辩证法讲习会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冯长根;

聚焦医学理念关注现实为繁荣医学与人文贡献力量在纪念《医学与哲学》杂志创刊30周年暨广州医学辩证法讲习会30周年大会上的报告杜治政;

在东西方交流与合作中促进医学创新在纪念《医学与哲学》杂志创刊30周年暨广州医学辩证法讲习会30周年纪念大会上的讲话彭瑞聪;

为病人提供适度和可及的技术服务在纪念《医学与哲学》杂志创刊30周年暨广州医学辩证法讲习会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胡大一;

一定给予《医学与哲学》更多的支持在纪念《医学与哲学》杂志创刊30周年暨广州医学辩证法讲习会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唐建武;

中国医学哲学30年刘虹;

医学与哲学人文社会医学版 医学整合与伦理重构——祝贺《医学与哲学》创刊三十周年范瑞平;

三十而立,走向成熟——一本杂志倡导着与医学有关的另一种生活程伟;

写在《医学与哲学》办刊30周年之际李中琳;

干细胞研究与应用中伦理问题的再调查:结果与建议丘祥兴;胡庆澧;沈铭贤;田一飞;王一飞;

2010年建构中国生命伦理学研讨会及中美生命伦理学暑期研讨班通知

中国临床遗传学检测的伦理问题陈瑛;钱吉;李红;

论家系遗传学研究中的伦理问题王利红;陈晓阳;杨同卫;

“柔性支架”——社会工作方法介入医患危机曲玉波;

“关系就医”现象的调查与分析屈英和;田毅鹏;周同梅;

医疗团队视角下新型医护关系的构建于红典;夏保京;谢鹏;

第8篇

关键词:医学院校 法律社团 对策

当前,医学教育模式的转变促使医学生的综合素质亟待加强。法律素养是综合素质中的重要一环,越来越多的医学生意识到法律对其学习、生活、成长的重要性,他们开始基于对法律的兴趣而自发地尝试组建法律社团。高职高专医学院校的法律社团正是在这种背景下应运而生,有效地弥补了医学院校重医学专业技能,轻人文精神陶冶与法律修为的不足。然而,高职高专医学院校的校园特点及“法律社团”的宗旨属性却造成法律社团在建设发展中呈现出一系列的困境。据此,有针对性地改变困境,摸索出适合法律社团实效发展的途径,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一、高职高专医学院校的特点、法律社团的基本属性

高职高专医学院校相对综合院校专业设置较为单一,有着较强的医学专业氛围与环境。医学生课业压力大,知识学习强度高,课堂之外活动参与兴趣不高。法律社团属于专业知识性社团,法律社团的成员不仅需要对法律感兴趣,也应具备一定的法律专业知识。

二、高职高专医学院校法律社团的特点及现状分析

1.法律社团功能发挥上,状态不理想

高职高专的医学生具有一定的法律意识,但这种法律意识是基础的甚至是浅薄的。在实际社团工作的开展过程中,遇到需要运用的法律专业知识,其成员往往是被动地等待指导老师的告知,不能有效自主地完成。例如,法律社团成员对开展模拟法庭活动表露出极大的兴趣,活动策划书做得很是完善,但具体到模拟法庭的案例选取上,参与角色的任务承担上,及整个模拟法庭的前期准备、庭审程序等则无所适从,完全依赖于指导老师对模拟法庭活动每一个步骤中的法律知识的分析讲解,完成的是一种机械单一的复制过程。

2.机构设置流于形式,空效低能运转

高职高专法律社团在成立时,通常因为借鉴的是其他学生社团的机构设置模式,缺乏基于自身运行特点的机构设置,开展活动时,内部机构在组织协调时常产生冲突,效率低下的情况时有发生。再者,社团成员多为大一新生,参与活动有热情没实力,组织开展社团活动的能力不足。

3.法律社团成员流动性大,组织不稳定

高职高专的医学院校学制一般为三年。法律社团吸收招纳新成员时,几乎全部是大一新生,而就是这批构成社团成员主体的大一学生却又在加入社团后,不久纷纷离开。这是由于医学院校专业学习压力大,其它年级的同学忙于见习、实习,学习生活圈子不在校园。大一新生则在认识到医学是实践性很强的学科,课程设置满而全,考试多,实训多等负担重的实际情况下,虽有一腔热情但奈何无力分身,加之法律社团不比一些文艺体育类,可以调节学习压力,丰富业余生活,迎合医学生课堂之外求轻松的心理。在这样的情况下,社团组织松散,缺乏稳定性,培养社团骨干成员更是难上加难。

4.社团活动单一,层次较低,运行缺乏内在活力

由于学生社团是学生自发组织的团体,符合一定的标准在校团委备案即可组建。高职高专医学院校法律社团在成立时,有很大的随意性,有时可能是发起人为了锻炼自身的组织协调能力而“标新立异”的结果。一旦社团成立,面临种种问题,发起人普遍采取逃避态度。在社团建设的过程中,定位比较模糊,目标低,组织规模小,开展活动少,是真实的现状。缺乏对法律的了解,欠缺对法律知识的运用,法律社团徒有虚名。

三、对策

高职高专医学院校该不该有法律社团。答案毋庸置疑。随着社会的发展,医学模式的转变使得医学与法律知识密切相关。法律社团应该是医学生锻炼提高素质的一个平台,是一个传播法律知识,培养能力,发挥潜能,塑造自我的“第二课堂”。高职高专医学院校的法律社团应结合医学教育特点和自身工作现状,使社团逐步规范化,同时注重汲取其他社团建设经验,锤炼自身,办出水平,做出特色,构筑校园里一道亮丽风景线。

1.明确自身定位,理清发展方向

从实践中来看,高职高专医学院校的法律社团具有复合型社团特点:兴趣爱好,理论学习,倡导社会公益在整个社团建设中交叉存在。同时,成员没有接触过系统的法律学习,无法把法律社团打造成一个运用专业法律知识服务校园的组织。但是“法律”二字是社团建设的核心与优势,社团要通过“法律”的魅力,不仅吸收对法律感兴趣的成员,而且要逐步培养成员的法律素养,建立以自我学法为基础,宣传普及法律为途径,动态反馈校园师生所需法律信息的运行模式。从这个角度说,法律社团自身定位应明确为校园师生进行法制服务的基础性社团,是构筑法制校园的一个重要活动载体。

2.创新社团内部工作模式,提升工作效率

法律社团在成立之初过多地参照、复制了一般社团的内部工作模式及流程,与自身情况严重不符。据此,在法律社团建设中,应围绕法律社团的工作性质,工作途径,工作目的对内部机构及工作方式进行创新,从而提升法律社团工作的高效。

3.立足医学教育,创建特色社团

在医学校园里蕴育诞生的法律社团,社团成员又都是清一色的医学生,他们对医学事业感情深厚。活动是社团的生命线,法律社团的活动开展中,要打造符合自身特点的品牌活动,例如组织开展卫生法规知识讲座,开展以“医疗事件”为内容的模拟法庭等。社团在开展各项活动时,完全可以把医学知识和法律知识糅合在一起,在开展活动时,突显卫生法律相关知识,发挥自身特色及优势的同时赢得校园师生欢迎,社团自身永葆活力。

四、小结

总之,法律社团的建设是高职高专医学院校在构建法制校园进程中的一个重要课题。认清法律社团发展的意义,明确其发展方向,合理定位、创新思路、科学引导,加强学生法律意识培养,深化思想政治理论教学与法律案例的衔接,从学生自身的经历中选取典型案例,提高社团成员乃至全体学生的法律学习热情,营造一种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切实将高职高专医学院校的法律社团建设成为校园法制文化建设的重要阵地。

参考文献:

第9篇

他说:多年来,我省坚持用工业化思维谋划农业,逐步走出一条“依托优势资源办工业、办好工业促农业,强农兴工、良性互动、协调发展”之路,玉米产业经济取得长足发展,为吉林乃至全国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历史性贡献。在玉米产业开发建设方面,吉林省初步形成了“三大优势”:成熟配套的玉米新品种新技术研发推广优势;实力雄厚的玉米加工转化的产业化经营优势;国家粮食安全的综合生产能力保障优势。吉林省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已达到2500万吨阶段水平,正常年景玉米年产量稳定在2000万吨以上。多年来,我省为国家提供了大量优质粮食,每年提供了占全国1/10的商品粮,1/5的专储粮,1/2的玉米出口量。吉林省玉米丰欠直接影响全国粮食供求和市场变化。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吉林省将根据市场需求变化,按照玉米经济属性,把玉米作为可再生生物资源,在种植、营销和加工转化全面创新的基础上,用工业化思维谋划玉米产业,加快发展玉米经济,推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今后吉林省仍然要加快发展玉米,但主要不是让人们去直接食用玉米,而是按照相关产业的要求,为加工企业和畜牧业提供充足的原料来源;仍然要继续发挥玉米优势,但关键是按照玉米经济功能和属性,通过加工转化提高产品附加值的方式来消费玉米;仍然要以玉米为主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但主要不是储存玉米原粮,而是在食品加工和饲料消费的动态中保持玉米的生产能力。

多年实践使我们充分认识到,发展玉米经济,是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乃至全省宏观经济结构调整的长远、系统战略,是从根本上解决吉林粮食问题的关键举措。在今后一个时期内,玉米经济发展得越快,振兴吉林经济的后劲就越足,农民受益就越多。可以说,吉林发展玉米经济意义十分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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