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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在全国率先开展法治江苏建设,这是省委、省政府从江苏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出发,在深入推进平安江苏建设的基础上提出的一项战略性任务。法治江苏建设是平安江苏建设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选择,是对平安江苏建设的升华,有利于巩固平安江苏建设成果,使平安江苏建设的基础更加牢固。几年来,全省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的部署要求。健全组织机构、突出工作重点、夯实基层基础、深化法制教育、落实法治惠民,摸索出一套适应江苏经济社会发展和具有自身特点的区域法治建设模式,积累了一些成功经验,取得了明显成效,得到了省委充分肯定和人民群众的广泛认可。当前,受国际金融危机和世界经济衰退的影响,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企业生产经营受到很大的冲击,各级党委、政府都将经济发展问题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头等大事。经济方面一旦出现了大的滑坡就必将带来一系列社会问题,各种不安定、不确定因素将进一步增多,甚至会影响到社会稳定。面对如此复杂的经济社会发展形势,法治江苏建设工作必须服从、服务于党委、政府工作大局,顺势而为,紧紧围绕当前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中心任务。不断调整拓宽工作思路,确保法治江苏建设的力度不减,在全国领先地位的目标不降,努力为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
一是坚持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武装广大领导干部的头脑。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领导干部带头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加强法治建设的重要环节。只有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武装广大干部的头脑,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才能使他们在决策时了解法律,遇到困难时严格依法办事。领导干部对待法律的态度直接影响着广大人民群众对待法律的态度。领导干部不依法办事,不仅会给社会造成不良影响,而且也会阻碍法治江苏建设工作的推进。要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党校(行政学院)培训制度,积极推行并实施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任职资格考核制度。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不断增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自觉性、针对性和有效性,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依法执政意识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认真总结如皋市将干部述法考评纳入党政领导干部述职考核内容的经验,大力促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影响和带动全社会学法、守法、执法水平的提高。
二是让法治真正走进群众生活,让群众亲身感受到法治江苏建设带来的实惠。法治江苏建设一定要从当前经济形势出发,总体上突出抓好干部和群众两大群体,主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法治建设的具体措施、活动安排要围绕服务大局来谋划、思考,求真务实,力戒形式主义。要继续坚持法治惠民办实事工程,让群众享受法治:积极创建各类法治中心,让群众看到法治:大力推进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让群众体验法治;广泛开展执法评议活动,让群众参与法治:不断加强和完善司法救助措施,让群众受惠于法治。要通过一系列的举措和活动,让法治真正走进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充分体现执法为民的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
三是切实加强法治江苏三项重点工作。突出抓好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和法制宣传,是省委、省政府确定的法治江苏建设的三项重点工作。不管遇到多大的困难、多大的阻力,我们都必须持之以恒、一以贯之地抓紧抓好这三项工作。司法公正是司法工作的生命和灵魂,是检验法治是否实现的关键环节,也是评价社会是否公平正义的重要标准。加强司法工作,首先必须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前提。要按照十七大的要求,全面加强各项司法工作,努力提高规范执法水平,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化解社会矛盾,保障公平正义,加强社会管理,维护群众利益。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规范司法行为,完善诉讼制度,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落实司法保障,保证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检察权。贯彻司法为民理念,推广法律援助活动,加大对弱势群体的司法救助力度。设立司法救助基金,让全体人民群众平等便捷地享受到司法资源。当前,要着力在破解执行难、规范自由裁量权、解决执法不公等问题上下功夫、见成效。
四是进一步加强法治江苏建设的调查研究。调查研究是“谋事之基、成事之道”。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更新观念,针对法治江苏建设中带有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问题,通过深入的调查研究,寻求解决实际问题的对策和办法。要把调查研究的过程作为深入了解民情、密切联系群众、虚心向群众学习、深入做群众工作的过程。不但向各级领导了解情况,更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面对面地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做到全面、系统、深入、具体地反映客观实际;不仅到工作做得好的地方去总结和推广成功的经验,还要到困难比较大、经济比较落后、群众意见比较多的地方,帮助他们出主意、想办法。要多总结基层经验,对带有普遍性的典型经验及时加以推广。善于把基层经验上升为理论,通过理性概括和系统归纳,形成法治江苏建设的经验体系。要虚心学习兄弟省市的法治建设工作经验,取长补短,为我所用。法治城市创建、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涉及市、县工作的全局,没有成功的套路和固定的模式,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调查研究,在实践中探索规律,在实践中总结经验,在实践中推进发展。要深刻领会中央的文件精神,认真研究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间的内在关系,了解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明确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的具体目标任务和主要着力点,进而真正做到有的放矢地开展工作,确保这项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体现了党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时代要求
法治思维是以合法性为起点,以公平正义为中心的一个逻辑推理过程。法治思维强调思想转变,突出党对法治的理念和态度。而法治方式作为方法论,是一种行为准则,是法治思维在实践中的具体体现。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从思想和行动两个方面为全面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指明了具体路径,体现了加强领导干部执政能力建设的时代性和必要性。
从党的执政历程看,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更加体现了党的治国理念。我们党在长期执政过程中,始终并愈加重视法治建设。从“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到党的十报告,不仅要求“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更强调“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法治日益受到重视的进程,体现着我们党在不断总结历史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对执政规律的深刻把握,对执政使命的勇于担当,对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自觉。
从推进发展的要求看,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更加凝聚着深化改革的法治共识。十报告强调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为改革设计了法治的最优路径,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则是凝聚法治共识的根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使得有法可依成为当今时代的鲜明特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伟大成就,使我国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各项建设都基本纳入法治化轨道。从这一层面讲,改革的成效将更加体现在如何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的能力上,以切实保障改革沿着法治化的道路加快前进。
从维护稳定的大局看,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更加顺应社会管理的需要。实现公平正义是社会稳定的根本。要真正做到人民利益至上、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将利益诉求、纠纷解决纳入法治轨道,为改革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法治具有无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是领导干部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必须具备的首要能力,更是实现十提出的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的基础保障,强化这方面的能力建设,显得更加紧迫和必要。
法制宣传教育在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中的积极作用
“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这一全新论述的提出,将对领导干部的执政理念、执政方式和行为准则等诸多方面产生深远影响,并使其发生深刻变化。而法治宣传教育作为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基础性、先导性工程,将在这一历史进程中发挥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
(一)法制宣传教育是推动领导干部进一步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重要平台。理念是思维形成的基础,并对思维方式起着直接的、决定性作用。“法律形式可以在短期内进行移植,而法律思想却很难移植,它是在反复的反思中发展变化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形成是一个长期“反思”、长期实践的过程。法制宣传教育是传播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重要平台,通过宣传教育,真正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植根于领导干部心中,并在长期积淀中形成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价值认同。
(二)法制宣传教育是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法律素养的必由之路。认知因素,即一定的知识积累,是形成法治思维、提升运用法治方式能力的必要条件。领导干部在认知基础上形成的法律信仰、自愿守法和自觉用法,是法律实现其自身价值最广泛的途径。目前,我国80%的法律、所有行政法规和90%的地方行政法规都是由政府机关执行的,这必然要求领导干部了解和掌握大量的法律法规。同时,作为法律知识的传播,还包括传授法的机制、法理知识和法律史观等内容;不仅告知着法律的既定规制,还阐述着“为何如此而非彼”的法理精神,从而在知识普及中增强领导干部对法的认知,形成法的意识,提升法律修养。
(三)法制宣传教育是进一步促进领导干部形成法治信仰的有效手段。“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将形同虚设。”从过去的学法守法用法到党的报告中第一次提出“尊法”,这是从党和国家发展战略的高度,强调了法律信仰的重要性。法律信仰是从内心深处对法律的认同,使法律成为人们思想和行为的第一准则。法制宣传教育担负着法律规制的传播职责,能为领导干部的行为提供标准,促进领导干部形成法治思维、自觉运用法治方式,培养领导干部依法办事的信念。特别是法制宣传教育中法治文化的传播,以文化特有的引领和约束功能,影响着领导干部的世界观、价值观,传播着法治观念和对法治的价值判断,培植着领导干部的法治信仰,从而促使我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全面落实。
深入推进法制宣传教育,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
自1986年以来,通过27年持之以恒的普法工作,各级领导干部法律素养不断增强,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升。同时,和时展的要求相比,法制宣传教育的作用还未得到充分发挥,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因此,法制宣传教育必须进一步拓展其内涵和外延,扩展其广度和深度。
(一)更新工作理念。一是创新性理念。创新是法制宣传教育体现时代价值的根本所在。通过创新途径、创新机制等手段,提高法治教育工作的科学性、系统性,推动领导干部在全民中带头做到学法尊法守法用法。二是制度化的理念。要形成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工作制度体系,实现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长期性和常态化。三是求实效的理念。切实把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纳入法治建设先导区等目标的考核体系中,作为检验普法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
(二)创新工作方法。当前应着力构建三种类型的法治教育模式。一是导向型的法治教育模式。通过大力宣传用法治推进科学发展、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问题的典型事迹,切实在领导干部中形成良好氛围,促进领导干部对法治价值的认同。二是参与型的法治教育模式。多组织参与行政复议、旁听案件审理等实践教学,提高法治教育活动的思辩性、互动性。三是渗透型的法治教育模式。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建立机关内的法治文化阵地,使领导干部切实体会到法治就在身边,从而形成推进法治的自觉和自信。
(三)培育工作品牌。品牌具有积极的示范和引领作用。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工作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涵盖内容多,可以探索以试点运行、项目化运作的方式推进。通过项目化设计和整体化的推进,逐步在不同领域、不同层面形成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工作品牌,以点带面地推动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工作的创新发展。
(四)优化工作体系。一是提升法治教育内容的时代性。要以宣传宪法为核心,切实增强领导干部的宪法意识。同时,注重推介当前法学前沿领域发展的新趋势和新成果,启迪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二是注重法治教育领域的广泛性。不断拓展法治教育工作领域。三是强化工作机制的协作性。运用纪律和组织等手段督促领导干部“真学、善用、坚守”。
2021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总的要求是: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实施“八五”普法谋划为抓手,着力健全精准有效的法治宣传,着力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有效落实,着力加强法治社会、法治乡村建设,进一步加大全民普法力度,积极推广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为“一谷一城”建设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法治思想
1、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法治思想作为全民普法工作的头等大事,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2、把法治思想宣传同普法工作结合起来,发挥好基层普法阵地的作用,推动法治思想进企业、进农村,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3、认真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各项决策部署和年度工作安排。强化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建设,进一步健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机制,加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
二、启动实施“八五”普法规划
1、按照省、市委的安排部署,总结“七五”普法工作,制定“八五”普法规划,认真组织实施。
2、加强领导干部法治教育,进一步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探索建立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突出学习法治思想和宪法,分层分类明确领导干部履职应知应会法律目录。
3、深化“法律进企业”,围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市场主体合法经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利用各种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各具特色的法治宣传活动,引导企业树立法律意识,切实增强企业管理者和职工的法治观念。
三、组织开展好主题法治宣传活动
1、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推动民法典融入日常生活,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2、结合建党100周年,以、准则、条例为重点,组织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等活动,持续法规的学习宣传,推动党内法规宣传常态、制度化。
一、活动目标
紧紧围绕党的十提出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认真落实“六五”普法规划,深入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提高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能力水平,示范引领全社会增强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带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二、活动内容
以“培育法治理念,提高法治水平”为核心,以普及领导干部、公务员基本法律法规为重点内容,采取集中培训、自学、组织考试等形式,推动“领导干部法治思维提升年”活动取得实效。
(一)健全学法用法制度。坚持局党组中心线集体学法、公务员学法等主要学法制度,党组中心组集中学法不少于2次,每季度至少举办一次综合性学法报告活动。实行领导干部述法考评制度。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健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确保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二)开展学习宣讲活动。以《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的养成》、《法治思维与法治政府建设》、《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增强领导干部廉政法治意识》等由司法部、全国普法办统一制作的《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系列讲座》光盘作为学习宣讲活动的必学内容,通过播放专题学习光盘、邀请专家现场讲座、举办法律讲坛等形式,传播法治理念。
(三)进行全员专题培训。坚持集中教育与自学相结合,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把“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作为业务培训、全员讲学的重要内容和课题。采取专题讲座、业务培训班、集中辅导、菜单式选学、网络学习、大讲堂等多种形式开展专题培训。
(四)组织法律知识测试。结合学习宣讲活动的内容,围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宪法、土地管理法及民事、行政、经济、诉讼等法律制度相关内容,组织全县领导干部、公职人员进行法律知识考试,检验学习培训成果,以考督学、以考促学,不断增强领导干部学法能力和用法水平。
(五)规范依法办事职责。根据本单位实际和工作职责,制定和健全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行为规范,进一步明确各项工作责任主体、工作流程、日常监督和违规违法行为责任追究等机制,保证全体公务员依法履职、依法办事。
三、方法步骤
“领导干部法治思维提升年”活动从2014年6月开始,年底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4年6月上旬)
各分局、国土资源所、局机关各科室,结合本方案与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进行宣传动员。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4年6月中旬—11月)
各单位围绕活动内容,从本单位实际出发,组织开展特色鲜明、形式多样、务实管用的主题教育系列活动。
(三)总结提高阶段(2014年12月)
各单位要将宣讲活动全面总结,形成报告于12月5日前报县局法规监察科。
四、工作要求
㈠加强组织领导。“领导干部法治思维提升年活动”是今年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和普法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局党组中心组要安排集中学习讨论,各分局、国土资源所、局机关各科室要将学习宣讲活动纳入集体学习内容。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宣讲活动,带头交流学习体会,确保宣讲活动取得实效。
一、突出重点内容,深化普法教育
1.强化行政基本法律及全省重点普及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加强对《行政强制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等与矿产资源行政管理密切相关的行政法律制度的学习宣传,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意识,把依法行政贯穿于矿产资源各项管理工作中。加强对宪法、立法法、行政诉讼法、环境保护法、预算法、著作权法、保守国家秘密法等和2015年新颁布或修订的有关重要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切实提高机关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法规股牵头,各相关股室配合)
2.及时宣传贯彻新颁布或修订的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深入学习贯彻《XX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等新颁布的矿产资源法律法规,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全社会依法保护、合力利用矿产资源的意识。(法规股牵头,各相关股室配合)
3.认真组织开展矿产资源相关法律法规培训。认真配合省厅市局开展矿政管理专业知识培训(办公室牵头),矿产资源法律法规培训(法规股牵头)。
4.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贯彻落实《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强化矿产资源主管部门履行普及本部门专业法的主体责任,提高执法人员依法办事的能力水平(法规股牵头,执法大队、各相关股室配合)。组织矿产资源执法监察有关法律法规、执法监察业务,卫片执法监督检查业务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探索建立以案释法工作长效机制(执法大队牵头,法规股配合)。
二、突出重点对象,提升法治意识
5.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坚持领导班子党组集体学法(党支部牵头)、矿产资源管理岗位任职前法律法规考试和定期培训等学法制度,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其他领导一岗双责的法治建设领导体制,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表率示范作用,将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纳入年终考核指标体系(办公室牵头,法规股配合)。
6.严格落实干部职工学法制度。严格落实干部职工学法制度,贯彻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指导性意见。健全干部职工学习制度,积极组织开展干部职工法律知识学习和培训,深入组织学习《法治XX建设读本》、《培育领导干部法治思维“以案释法”系列读本》,强化考核奖惩,不断提高机关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法规股牵头,办公室配合)
7.加强公民国土资源法律宣传教育。围绕矿产资源管理,不断丰富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法律六进”活动的形式和内容,充分运用各类媒体,结合“4.22世界地球日”、“5.12全国防灾减灾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分别由地环股、办公室、法规股牵头,相关股室配合),加大矿产资源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力度,将矿产资源普法教育工作向社会各领域、各行业延伸。
三、做好“六五”总结,谋划“七五”规划
8.认真做好“六五”普法总结。局普法机构要以开展“六五”普法总结验收为契机,切实抓好普法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对“六五”普法以来的普法文件、学习记录、宣传培训等情况及早梳理汇总,精心提炼“六五”普法的好经验、好做法、挖掘先进,发现问题,查漏补缺。(局普法机构牵头)
9.认真做好“六五”普法表彰推荐工作。在7月20日前将“六五”普法总结报告报市局法规科,并根据要求做好“六五”普法工作突出、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的推荐、报送工作。(法规股牵头,办公室、监察室配合)
10.认真谋划“七五”普法规划。局普法机构要利用“六五”普法总结的机会,认真谋划“七五”普法规划,紧紧围绕建设“法治XX”这一主线,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提出“七五”普法规划任务要求。(法规股牵头,相关股室配合)
四、加强基础建设,完善长效机制
一、认真做好“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启动
1、切实制定好“六五”普法规划和决议。我局将根据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六五”普法规划、决议,结合实际,联合制定我局“六五”普法规划,对今后五年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作出总体部署和安排。
2、全面部署“六五”普法工作任务。召开我局“五五”普法依法治理总结表彰暨“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启动大会,总结交流“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成绩和经验,表彰先进,全面动员部署“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同时,认真做好全市“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先进的推荐呈报和宣传推介。
3、精心组织“六五”普法骨干培训。认真组织普法依法治理骨干参加市里组织的集中培训,以适应“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启动的需要。同时,按照普法教材人手一册的要求,切实做好《“六五”普法年读本》的发行征订工作,并采取适当的措施和方式,组织学法对象进行学习。
4、大力营造“六五”普法社会氛围。在全局大力宣传“五五”普法取得的成就和经验,大力宣传“六五”普法规划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六五”普法规划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工作原则、主要任务、工作安排和要求,为“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推动“六五”规划的顺利实施。
二、突出抓好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
要针对领导干部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等重点学法对象的不同需求,进一步强化学法措施,增强学法实效。
1、强化领导干部考法制度。进一步健全和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和法制讲座制度。健全完善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任职资格制度,将法律知识水平作为领导干部任职的基本资格。继续改革完善干部年度学法考试制度,采取开卷和闭卷相结合,公共法、基础法和专业法相结合,统一部署和分类实施相结合的新方法,提高学法成效。将年度学法考试工作纳入对个人绩效考核内容。11月份举行全局领导干部年度学法考试。
2、激发经管人员学法热情。通过法律知识培训、主题活动等形式,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加强花炮企业经管人员法制教育,激发企业经管人员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和自觉性,提高经管人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水平。
三、深入开展重点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
要突出抓好宪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等重点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以省依法治省办统编教材《“六五”普法年读本》等为今年重点学法宣传内容。
1、深入开展宪法和法治理念宣传。要以弘扬法治精神为导向,突出加强宪法宣传,进一步增强全体公民的宪法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制观念,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要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和公民牢固树立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理念。
2、深入开展部门法律法规宣传。结合实际,开展各类学习培训活动,大力宣传与职能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增强学法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增强我局领导干部依法管理、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水平。
六、切实强化组织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要从贯彻“十二五”规划,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把“六五”普法纳入我局工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对科室和个人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要将普法依法治理经费按一定标准和要求列入财政预算、专款专用,并做到逐年有所增加。
一、加强组织领导,壮大普法队伍,切实做好民政普法工作
为加强全市民政系统普法依法治理的领导,今年,市民政局主要领导调整后,我局及时调整了市民政局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并将近年来调入、招聘人员纳入普法志愿者队伍,壮大了市民政局法制宣传队伍。年初,我局根据市法治办部署,制定了《市民政局2014年法治建设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有条不紊地开展了普法各项工作。在普法经费、订阅普法报刊等方面,我局做到经费预算有安排、支出有保障,确保了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顺利进行。各局属单位也落实了相关普法工作责任。
二、认真学习领会法治精神,落实普法责任,力求宣传教育落到实处
2014年,围绕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传活动要求,我局认真学习贯彻了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以及省委书记张宝顺在全省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不断加大工作力度,结合民政实际,认真落实市法治办研究制定的《认真学习贯彻十精神,进一步加强法治建设的意见》、《市依法治市暨法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法治建设纲要>任务分解方案》等文件、基本工作制度,努力推进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为民。加大创建力度,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等重点法治创建项目为抓手,推动法治建设向纵深发展。主动适应社会发展要求,丰富美好乡村建设内涵,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积极推进落实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考评标准及动态管理办法。
三、创新普法形式,抓好以领导干部、农民、社区干部等为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工作
根据工作职责,我局认真抓好领导干部、公务员、农民等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一是贯彻落实《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加强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意见》。推进和完善党组理论学习和领导干部集中学法制度,落实学法情况考核考试制度。倡导和推行“机关法律集中学习月”活动。二是落实《关于加强农民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意见》,指导各县区民政局组织好村两委、社区干部学法用法,尤其在村两委、社区换届前集中组织学习培训相关法律法规。
四、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好“法律进社区”活动
根据《市“法律进社区”示范点建设标准》及牵头单位职责,我局认真总结实施“法律八进”工作以来的新经验、新做法继续深化“法律八进”工作、制定了《市民政局2014年度“法律进社区”活动实施方案》,建立健全主题活动的推进措施,确保主题活动顺利开展。结合部门、行业和单位特点,设计有特色、有针对性的载体。进一步规范了“法律八进”内容、途径和方式,推进工作常态化,形成长效机制。
五、迎接“六五”普法规划中期检查工作,做好普法常规性工作
20__年来,我局法治创建工作以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实施依法治县基本方略,以弘扬法治精神、维护公平正义、促进民主和谐为核心,以服务科学发展、惠及人民群众为宗旨,以依法行政、法制宣传为重点,推动法治理念在全局深入践行,为创建全国“法治县”,为建设幸福美丽的茶乡做出应有的贡献。根据县委依法治县领导小组《20__年普法依法治县工作要点》,坚持深入普法,模范守法相结合,在全社会广泛开展《科学技术进步法》、《专利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为促进全县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又好又快发展创造公正高效权威的法治环境。现将20__年我局开展法治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机制。
年初我局制定了《20__年法治创建工作实施意见》,全局上下紧紧围绕法治建设工作目标和任务,从自身做起,不断提高认识,加强制度建设,完善领导机制,严密工作制度。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局股室负责人何志良、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协调、督促“法治”建设的各项工作。做到工作职责明确,确保领导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并将法治建设列入局务重要议事日程,在抓好组织保障、基础性创建工作的同时,逐渐把工作重点转向强化措施,落实制度和求实效上来,对照创建“法治创建”标准,推动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在本局得到落实。
二、依法行政,深入推行政务公开
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对科技局年度工作任务、目标、机关职能、工作职责、年度科技计划项目及申报程序等进行了全面公开,采取了在科技局科技信息网站和县政府网百件实事网上办/:请记住我站域名/上等形式向全社会公开。
三、深入普法,提高领导干部和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
1、通过科技信息网站、举办专题讲座、知识培训班、组织法律知识竞赛、广场宣传咨询活动、引发宣传资料、悬挂横幅等内容丰富的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大普法工作力度,扎实有效地推进普法依法治理、依法行政工作,促进我县科技事业的不断向前发展。
2、开展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广泛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道德教育,大力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精神”基本道德规范,发扬光大“自信、包容、求实、创造”精神,丰富单位的文化生活,建设学习型单位,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提升城市文明程度。
三、加强领导干部普法的保障措施
推动领导干部学法守法用法,要丰富普法方式,多组织诸如参与行政复议、旁听案件审理之类的实践教学,多采取典型案例、视频课件等生动教学方式;必须切实解决监督不力的问题,既在立法层面不断完善法律法规,又要建立刚性的考核机制,运用纪律和组织等手段督促领导干部“真学、善用、坚守”。
(一)立法上保障。在立法层面上有关部门不妨出台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监督奖惩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从源头上保障对领导干部普法的规范化、程序化,打好领导干部率先尊法维权的牢固基石,树立起全社会崇尚法治、维护法治的良好风尚。同时,健全完善领导干部普法教育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工作机制,着重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分级考试考核制度的落实,积极推行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注重对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能力的考查,把学法用法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和任免、奖励、晋升的重要依据,充分发挥领导学法用法的示范引领作用。
(二)形式上保障。在学法形式上各部门可根据各自工作实际,结合新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聘请专家学者为广大公务员和领导干部开设法制专题讲座。还可以依托各级党校开展集中培训,围绕改革发展大局,充分利用党校的有利资
源,举办法律知识培训班,增强广大公务员和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能力。同时安排领导干部通过网络平台查看典型案例、视频课件、法律法规等内容,参与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进行职务犯罪案件开庭旁听、参观监狱感受服刑人员生活等具体实践活动,促发领导干部遵法学法守法的自觉性,争做知法懂法依法办事的表率。通过普及法学理论和参与具体法治实践相结合的方式,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