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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贸易论文优选九篇

时间:2022-05-28 07:0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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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贸易论文

第1篇

技术能力是一种存量,它是历史积累的结果。技术能力包含两方面的内容:一是有形的技术能力,表现为创新主体技术存量水平的增加。二是隐含的技术能力,表现为创新主体的成员所拥有的知识、技术技能以及组织经验等。就国家而言,常常表现为一国人力资本存量的多寡;就企业而言,具体表现为企业员工所拥有的技术技能以及组织经验。发展中国家通过国际技术贸易直接引进技术,能够提高本国两方面的技术能力,并最终影响到本国的技术创新能力。首先,通过国际技术贸易引进技术,无论引进的是成套生产设备等硬件,还是专利技术等软件,都直接提高了本国的技术存量水平,从而也提高了该国有形的技术能力。其次,通过国际技术贸易引进技术也能提高发展中国家隐含的技术能力,因为技术的引进常常伴随着发展中国家的企业员工对新技术的学习、掌握的过程。

二、国际技术贸易与发展中国家的创新诱导反应机制

国际技术贸易并非是一个单纯的技术或经济活动,在某种意义上说,它是一种融经济、技术、科学文化、甚至政治为一体的复杂过程。譬如说,国际零售业连锁经营企业通过特许经营的方式(属于技术贸易的范畴)进入中国市场,它首先要从国家有关部门获得市场准入的许可,这可能要涉及到政治问题;它要寻找合作伙伴,考虑投资的成本收益问题,这是经济方面的问题;国际零售业连锁经营企业内在固有具有的企业文化、经营文化会影响到众多的消费者的消费习惯,这是文化方面的问题;国际零售业连锁经营企业新颖有效的特许经营方式被众多的国内厂商所模仿,形成了遍及全国的连锁经营热潮,这是很重要的一种制度性创新。因此,国际技术贸易的影响是很复杂的,不仅仅是简单的技术引进而已,换句话说,国际技术贸易具有很强的“外部效应”。从发展中国家技术创新的角度而言,国际技术贸易的外部效应主要表现在它改变创新主体的内在意识,并改善创新主体内外部的制度环境,从而使得发展国家创新诱导的反应机制更加灵敏,最终改善发展中国家的创新机制和创新能力。

首先,国际技术贸易能够改变发展中国家创新意识缺乏的状况。很多发展中国家表现出一种维持传统和稳定为主调的社会意识结构,普遍缺乏创新意识。借用结构主义的观点,发展中国家的技术创新常常会陷入“累积因果关系”的恶性循环之中,也就是说技术创新在低水平上的停滞发展。而这种恶性循环是内在力量所无法克服的,这时候需要一种外在的推动力量,使其能够跳出这种恶性循环,而国际技术贸易可以看作是这样一种外在的力量,这种力量首先改变的是创新意识方面的问题。正像上述国际零售业连锁经营企业的例子一样,技术的引进带来了消费者消费习惯的新变化,先进的经营模式所具有的明显优势促使大量的模仿,最终导致整个行业经营模式的创新。显然,在这一过程当中,企业和个人都经历了一次思维方式的转变,从认识、接受到模仿,甚至在此基础上结合本地情况进行二次创新,这种普遍性的思维方式的转变意味着一个国家创新意识的兴起。这对发展中国家的创新机制形成和创新能力的提高都具有根本性的意义,因为只有具备创新意识的国家,政府才会对技术创新给予充分的重视,并为技术创新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条件和环境。

其次,国际技术贸易能够改善创新主体内外部的制度环境,促使发展中国家创新诱导反应机制的灵敏化。从引进技术的企业来说,为了充分利用引进的技术常常需要在企业的组织管理方面做出较大转变和创新,也就要改变企业内部的制度环境,比如说企业为了利用维护一套价值昂贵的生产线,需要新建立专门的技术部门,负责对其进行维修和改进,同时加强企业对员工的技术培训制度,这些制度性的转变和创新都有利于企业进一步的技术进步和技术创新。在国家层次,政府为了保证技术引进的顺利实施,需要建立专门的技术金融制度以确保技术引进的配套资金。而且在国际通行的知识产权保护观念下,发展中国家参与国际技术贸易需要建立起一整套专利制度和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否则,就难以从国际市场上引进技术,即使能够引进也需要付出更高的成本,因为缺乏知识产权的保护将损害技术出让方的利益。也就是说,国际技术贸易客观上提出了对发展国家改善技术创新制度环境的要求,而这种要求有利于发展中国家的创新主体更好地对创新的市场需求做出正确的反应,最终有助于改善发展中国家技术创新的机制,并提高其水平。

三、小结

国际贸易理论的发展已经越来越充分地肯定了技术创新对“比较优势”的积极意义,无论是静态的、还是动态的。就国际贸易的双方而言,国际贸易对各自的技术创新都或多或少地存在着影响,可能是积极的,也可能是消极的。辨证地看,如果能就国际贸易与技术创新的关系作一长期分析的话,两者之间显然不仅具有一种互动效应,同时具有一种长期增长效应。因为新增长理论、新贸易理论,加上对当今世界经济的整体增长而言,不仅需要各国独立的技术创新,同时为了节约稀缺的世界经济资源,需要各国尽可能地分享这种具有“公共产品”性质的技术创新,而国际贸易正好能实现这种意图。对广大的发展中国家而言,在处理国际贸易与技术创新的关系问

题上,不仅需要做客观的长期和短期经济分析,同时也要充分地考虑到制度的、文化的、政治上的成本和收益。

参考文献:

[1]刘仁平.技术创新对国际贸易的影响研究[J].商业经济与管理.2006年6

第2篇

目前,发达国家仍然在不断升级质量检验标准,检测项目也越来越多。例如,美国是世界上食品标签要求最严格的国家之一,食品标签多达22种,且逐年修订补充。美国要求所有包装食品应有食品标签,膨化食品还要有营养标签,必须标明至少14种营养成分的含量。再如日本,从前设定的进口农产品残留物限量标准是63种2470项,而今年实施的“肯定列表”则新增了51392个限量,涉及264类食品中的734种化学品残留,同时禁止使用15种农药、兽药,这使得农产品检测项目成倍增加。日本是我国食品、农产品出口的大市场,占我国食品、农产品出口总量的32%,“肯定列表”制度的实施大幅抬高出口技术门槛,直接影响我国近80亿美元的农产品出口额,涉及到6000多家出口企业。

发达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环境保护法规,对进口农产品形成了通常所说的“绿色壁垒”。绿色壁垒主要包括国际和区域性的环保公约、国别环保法规和标准、检验和检疫要求、“绿色包装”和标签要求、IS014000环境管理体系和环境标志等自愿性措施、生产和加工方法及环境成本内在化要求等。动物福利问题则尤其为欧盟所重视,例如,鸡场饲养密度一般为12只/m2,欧盟却提出每平方米只能养10只,理由是密度太大,鸡会感到不“舒适”。由此养殖成本增加,形成贸易壁垒。

最典型的就是转基因食品的安全问题,这一直是国际争论的焦点。美国由于占据转基因技术的制高点,对转基因食品的推广持积极态度,而欧盟和日本等国家则坚决反对,由此也引发了有关转基因农产品进口管理措施的讨论。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发达国家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呈日益升级的趋势。例如,日本自2003年起在全国推行“大米身份认证制度”,即凡进入日本国内市场的大米必须标明品种、产地、生产者姓名和认证号码等,否则不允许销售。“大米身份认证制度”推行之后,日本各地又对新制度“层层加码”,把认证范围推广到蔬菜,要求市场上销售的本地蔬菜都必须有认证标志。对中国蔬菜等农产品来讲,今后进入日本市场将更趋困难。

近年来,技术性贸易壁垒已直接使中国农产品出口遭受巨大损失,其扩散效应造成的间接损失更是难以估计。据商务部统计,我国有90%的农业及食品出口企业受国外技术贸易壁垒影响,造成每年损失约90亿美元,出口受阻的产品从蔬菜、水果、茶叶到蜂蜜,进而扩展到畜产品和水产品。国外实施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已成为制约我国农产品出口的最大障碍。

二、我国农产品出口遭受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原因探析

1.国内自身原因:(1)农产品自身存在质量问题。我国人口众多,人们环保意识比较薄弱,农产品的生产及其加工品存在诸多安全隐患。(2)政出多门,监管不力。我国农产品安全管理涉及经贸、工商、卫生、质检等多个部门,由于存在多头监管,职责不清,监管不力,造成权威不足,收效不明显。(3)农产品和食品质量管理,标准化与认证体系建设滞后,食品安全的国内标准与国际标准不接轨,检验技术和检验手段也有待改进。(4)农产品和食品生产以小规模个体农户为主体,加工企业规模不大,技术含量不高,竞争实力不强,战略经营的理念和市场营销能力比较薄弱,对国际市场的质量标准、食品安全标准的动向知之甚少,不能适应快速多变的国际市场需求。

2.国际方面的原因:(1)发达国家实施贸易保护的需要。我国劳动力资源丰富,成本低廉,生产劳动密集型农产品有一定的成本比较优势,能够以较低的价格进入国际市场。此外,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各国在关税和市场准入方面也逐步放松,我国农产品出口的传统关税门槛因此随之降低,这就为我国扩大农产品出口创造了更宽松的环境和条件。(2)消费理念的转变。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越来越注重改善生活质量,越来越关注保护环境。相应地,人们的消费理念也就由“生存型”向“发展型、健康型”转变,对营养、健康、卫生、无污染的安全食品的需求量越来越大,绿色消费正成为世界性的消费潮流。(3)国际标准在SPS协议和TBT协议中起到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自世贸组织成立以来,各成员国都在积极援引WTO协议和国际标准进行贸易交涉。但是,迄今为止,在国际标准制定过程中,发达国占据主导地位。

3.突破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对策

(1)大力发展绿色产品,不断提高农产品质量

突破技术性贸易壁垒,当务之急是要从源头抓起,大力发展绿色食品,加强全过程监管控制,从而最大限度地降低风险和保证食品安全。绿色食品生产有严格的操作规程和技术标准,通过对农产品生态环境和生产过程中投入物的控制来对农产品进行品质管理,能有效地提升农产品品质,成为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的有效措施。

(2)建立负责技术性贸易措施的组织实施和协调管理的专门机构

要突破技术性贸易壁垒,扩大农产品出口,有必要设立负责技术性贸易措施的组织实施和协调管理的相应机构。机构的主要职责是组织研究实施重大的技术性贸易措施,协调我国技术性贸易领域多边、双边合作与交流中的重大问题的方针政策和原则立场;承担建立全国技术性贸易措施预警与快速反应机制的工作等。这有利于加强部门间的协调与合作,有利于企业形成合力,联合作战;有利于部门间、行业间、企业间加强沟通,在应对技术贸易型壁垒上收到良好效果,更好地维护国家利益和企业利益。

(3)建立和完善农产品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确保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

建立和完善以风险分析为基础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是应对农产品出口技术性贸易障碍的技术保障。目前,我国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相当大的差距,需要组织专家加强对技术性贸易壁垒的研究,修改、完善我国的农产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在此基础上,积极采用国际标准,提高标准水平,推动我国食品工业加快发展速度,全面提升我国农产品出口的竞争力。

(4)加大WTO/TBT、SPS人才培养力度技术性贸易措施涉及方方面面,影响到生产、加工、仓储、运输、国内外贸易等各个环节的众多企业及中介组织、政府管理部门、消费者自身。所以,要应对农产品出口的技术性贸易壁垒措施,客观上需要有一支熟悉WTO规则,尤其是WTO/TBT、SPS协定、WTO争端解决机制,以及国际标准、指南、争端的人才梯队。因此,必须依据新的形势,尽快培养相应地专门人才,立足长远,为实施农产品走出去战略打下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1]夏英祝,祖书君.绿色壁垒和绿色壁垒效应[J].农业经济问题,2004,(1).

[2]石广生.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知识读本[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

[3]童霞.基于绿色壁垒导向的中国出口贸易发展的路径选择[J].国际贸易问题,2006,(2).

第3篇

技术性贸易壁垒是指一国以维护国家安全或保护人类健康和安全,保护动植物的生命和健康,保护生态环境,或防止欺诈行为,保证产品质量为由,采取一些强制性或非强制性的技术性措施,这些措施成为其他国家商品自由进入该国的障碍。它主要有以下三个特征:

(一)广泛性

从产品到生产过程,技术壁垒无处不在。从初级产品到制成品,从劳动密集型到资本密集性,进口国有严格的限制。这种限制正在逐步的扩大,从生产过程看,它涵概了原料采购,生产加工,包装,运输,销售,消费全过程。随着技术的进步,技术壁垒即将扩展到国际贸易的各个领域。

(二)形式上的合法性

贸易壁垒大多以国内国际公开立法的形式存在。由于国际上目前还没有关于技术壁垒的统一立法,对进口商品的技术要求大多由国内立法规定。这些法规是要求进口商强制遵守,这样外国厂商被合法的排除在外。

(三)保护方式的隐蔽性

发达国家的设置标准高于世界平均水平,并以高科技手段进行检验,使科技发展水平相对落后的发展中国家难以适应。这种方式表面上是对所有国家一视同仁,不直接体现歧视性,但发展中国家厂商为了获得市场准入资格,不得不改进生产技术,调整原材料,增加了生产成本,降低了产品的竞争力。

二、我国成为技术保护壁垒受害国的主要原因

(一)发达国家贸易保护主义的加强

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实力迅速提高,对外贸易飞速发展,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越来越大。外汇储备逐年增加,随着科技的发展,外贸产品中的科技含量也越来越高。我国已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和世界出口大国,引起了世界各国的关注。为了维护竞争中的支配地位,发达国家不断加大对我国实施TBT的力度和密度,以达到限制我国出口,保护国内市场和产业的目的。

(二)认识和管理不够

我国出口企业大多没有认识到TBT的重要性,对产品质量没用清醒地认识,不注重增加产品的附加值,一味的强调廉价劳动力和低成本的优势。这必然不利于企业的长期发展。对国际通用的国际标准和技术管理措施知之甚少,对主要贸易对象国的技术手段缺乏了解,不能对我国出口企业在宏观上予以指导,这不利于我国在国际竞争中获得优势。

(三)我国出口产品与产业的相对弱质性

由于我国总体的科技发展水平相对落后,许多出口产品的技术含量低、质量不高。相对于国外同类产品的生产技术、产品质量与标准的不断提高,出口产品的弱质性就会明显地表现出来。一些发达国家制定的技术标准即非复杂、苛刻,也足以将我们的许多出口产品拒之门外。

(四)对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宏观管理存在严重不足

我国对国际通用的标准和技术性管理措施知之不多,对主要对象国的技术性手段缺乏了解,不能对我国出口企业在宏观上加以指导。此外,我国许多企业质量管理意识、卫生检疫意识、环境意识淡薄也是一个重要原因。

三、技术性贸易壁垒对我国的影响

(一)市场准入性差

我国出口产品中以劳动密集型产品为主,受环保因素的影响比较大,出口市场又集中在欧、美、日等发达国家和地区,而这些国家往往在产品的安全、环保和卫生等方面均制定了比较高的标准,使我国的许多产品无法进入国际市场,尤为严重的是,一些产品由于不符合卫生检疫要求而被扣留、查封或销毁,出口利润损失严重。不仅如此,在较高的技术和安全卫生检疫标准面前,有些已进入国际市场的产品也被迫退出。

(二)使国内企业竞争力减弱,面临危机

某些技术壁垒虽然不对产品市场准入直接设限,但为满足要求而进行设备人力的投入以及昂贵的检测费已增加了企业的成本,从而削弱了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另外,由于国内商检部门缺乏测试评价的方法技术和标准样品,不得不进口大量的检测检验设备,致使出口产品成本大幅度上升,竞争力下降。在我国产品进口方面,除关税壁垒外基本没有采取系统有效的技术性措施。在本世纪进入关税大幅度降低和非关税壁垒强化的情况下,若不建立有效的强有力的技术防范体系,国内企业将受到进口产品的冲击,面临严重的挑战。

(三)贸易争端大量出现

由于发达国家的措施具有隐蔽性、歧视性、广泛性等特点且相互混杂,致使我国同贸易对象国之间难以协调,争端不断,严重影响了我国同对象国的贸易关系,争端大量出现。

四、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所应采取的对策

(一)出口企业应制定可持续发展战略

在提高生产力的同时,注意提高环境保护意识和水平,建立绿色营销。绿色壁垒的出现和国际环保消费的兴起使得企业必须将环保作为重要的竞争因素加以考虑。企业要想跨越绿色壁垒,必须制定可持续发展战略,加快树立绿色产品观念,统筹考虑企业利润、消费者需求、环境保护三方面关系,从提高环保意识和水平入手,开发绿色产品,加强绿色管理,建立绿色营销,确立我国出口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环境保护竞争优势。

(二)建立技术性贸易壁垒预警监测机制

预警监测机制是一个大概念,需要国家各个部门、行业组织积极参与,相互配合,分工协作。我们要建立专门的技术贸易壁垒信息收集和咨询机构,主要承担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的通报以及向企业传递有关信息,定期收集、整理、国外技术贸易壁垒的最新动态,研究主要贸易对象技术贸易壁垒对我国出口贸易的影响,并及时地将信息反馈给有关部门和企业,让他们做好防范工作,采取积极措施突破壁垒,扩大出口。

(三)制定与国际标准一致的国家标准

一方面要广泛宣传推广国际质量认证标准和发达国家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促使我国国内企业加强对技术贸易壁垒的认识,让生产企业在掌握国际标准的基础上去安排生产,改进产品以适应各种先进标准,尽快通过国际标准与质量认证,主动攻破国际贸易中的“技术壁垒”,扩大出口贸易;另一方面借鉴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建立健全技术法规与标准体系,并适时构筑我国国内技术贸易壁垒体系,使外国因害怕报复而尽量减少歧视性的技术规定。

(四)提高创新能力

技术性贸易壁垒是利用科技手段形成的,传统产业在注重新兴技术改造的同时,要以市场为导向,与科技部门、质量监督部门携手,注重科技创新,开发自己的核心技术,不断开发新产品,提高企业的战略管理以及经营管理水平,适应科技时展的需要,应对挑战。企业可以将ISO9000、ISO14000等管理标准与企业的实际情况结合起来,从制度上保证产品的质量品质和环保品质,开发绿色产品,加强绿色营销与绿色管理,使企业赢得环境优势。

(五)利用对外直接投资(FDI)跨越技术壁垒

一般而言,企业实施对外直接投资,开展国际化经营是一个国家加入WTO后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从事跨国经营将是中国企业在全球化的世界经济中生存和发展的必然选择。对于一国和一个国际化的企业来说,对外直接投资的一个重要功能之一,在于其可以避开或绕过国际贸易中的关税或非关税壁垒。所以,我国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也应该发挥对外直接投资的作用,鼓励国内企业开展对外直接投资,实现跨国经营。

第4篇

[论文摘要]随着经济发展,各国政府对环保、安全、卫生要求日趋严格,促进了TBT的发展。而TBT的影响和作用已经超出传统的非关税壁垒成为影响我国出口贸易的主要因素。本文通过分析技术性贸易壁垒的特点及现状等,提出了政府与企业各自的应对措施。

1技术性贸易壁垒含义及特点

技术性贸易壁垒(TBT),是指一国或地区在对进口商品进行管理时,强制性或非强制性地规定某些技术上的标准以及效应的认证和检验制度,从而起到限制进口作用的一种非关税壁垒措施。TBT是政府主导的调控和规范市场的手段,可以用于解决由于市场外部效应带来的诸如保护环境与资源、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国家安全、防止欺诈之类的问题,对本国市场实施保护,维护生存空间和发展机会。

技术性贸易壁垒相对于其他非关税壁垒来说。更隐藏,更灵活,且种类繁多,不易对付。其主要特点可归纳为如下:

(1)貌似合理性。它以公开的立法加以规定和实施,具有名义上的合法性。

(2)灵活多样性。制定技术性贸易壁垒,手续比较简便,伸缩性较大,可以针对进口商品随时灵活改变标准水平,或增加标准或技术种类。

(3)伪装隐蔽性。技术性贸易壁垒在看似公平的标准和法规中,渗入了国与国之间发展水平的差异性和一些人为因素,这些隐蔽性差异正成为一些国家限制外国商品流入国内市场的借口。

(4)针对性。某些技术性规章和标准经过精心设计和研究,可以专门用来对某些国家的产品设置障碍。

(5)坚固有效性。科技水平相对不高的发展中国家的商品通常达不到发达国家的标准和技术法规的要求而无法向重则向国家出口,故TBT被突破。

(6)广泛性。TBT的表现形式涉及公约、法律、标准、要求、制度等各个方面,极具广泛性,其影响也是多方面的。

(7)复杂性。TBT因涉及的技术和适用范围的广泛性,因而远比配额、许可证、出口限制和外汇管制复杂。

(8)利弊双重性。TBT对进口国和出口国都有利有弊。

2国外对我国实施技术性贸易壁垒的特点及现状

多:欧盟的技术标准有10万多个。德国仅工业标准就有15万种,日本1994年的调查结果显示有8148个工业标准和397个农产品标准。

繁:技术法规、技术标准、质量认证、绿色壁垒……以认证为例,仅美国就有55种认证体系。产品安全认证体系UL、军用MIL,电磁兼容、FCC等诸多认证机构为外来产品设置了层层障碍。

细:西方国家对质量指标的要求往往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出口企业哪怕是在检测设备上差一点,就会因细小的差别而遭受重创。

严:FDA每月会因各种技术原因扣留3500批各国进口产品,2002年美国又出台规定,所有供应商必须进行IS09000认证,否则拒绝进入美国市场。

3我国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的策略

3.1政府的战略

3.1.1重视技术引进,提高我国科技水平

不同国家之间的技术差距是发展中国家面临发达国家技术壁垒的主要原因,发展中国家只有提高本国的技术水平,缩小与发达国家的技术差距,才能真正的跨越所面临的技术壁垒,而提高一国科技水平的途径有两种:一是增强本国在科技方面的自主创新能力。二是通过技术引进,消化、吸收以提高科技水平,即通过与发达国家的贸易来获得技术的溢出效应。为此,政府需要从以下几点着手:①增大教育经费、科研经费的投入,培养大批基础科研和专业技术人员,提高我国的科研实力和创新能力。

②通过减免所得税,工业产品税,免除科研设备和技术进口关税等手段鼓励企业加大对技术研究开发的投资。

③加快企业结构调整,实现贸易结构升级。

3.1.2通过协调与国际互认跨越技术贸易壁垒

所谓协调是指以统一的形式标准化技术标准或法规,分为谈判协调与权威两种形式。谈判协调是指各国通过谈判形成一套共同的纪律来实现协调。权威协调是各国采用了一个权威的技术规范。

3.1.3建立跨越技术性贸易壁垒的信息服务体系

我国大部分企业受到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限制是因为信息不畅造成的。我国应建立专门的TBT咨询中心,定期搜集、整理、国外TBT的最新动态,密切关注国际标准化组织的活动,对于贸易对象国的一些技术性限制措施的动态加以密切跟踪,向我国进出口企业提供详尽的技术壁垒咨询服务。

3.1.4积极适用WTO的有关规定

对于一些国家对我国出口产品实行双重技术标准或明显歧视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可依据WTO的规定运用法律手段寻求公正合理的解决;另外,可依据WTO的有关规定尽快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技术法规体系和贸易救济体系。

3.2企业的战略:

3.2.1加快企业技术创新步伐,努力提高技术水平

要突破技术性贸易壁垒的障碍,其根本是要在技术水平上达到一定要求。因此我国外经贸企业要提高自身技术水平,优化贸易商品结构。

3.2.2健全和完善企业标准化管理体系

就国际市场竞争而言,标准化的作用就是能够“赢得市场竞争”。企业标准化工作应做到:制定能确切反映市场需求,令客户满意的产品标准;建立起以产品标准为核心的有效的标准体系;运用多种标准化形式支持产品开发。

3.2.3实施绿色管理,应对环境壁垒

绿色管理是指将环境保护的思想观念融入企业的经营管理。这一思想可概括为“5R”原则,即研究Research、削减Reduce、再开发Reuse、循环Recycle、保护Rescue。

第5篇

1.1买卖双方拥有的运输实力是选择贸易术语的先决条件对于买方来说,若在卖方国家设有办事处,办事处可以妥善处理运输事宜,并可以找到价格合理、有信誉、有保障的运输公司负责运输,则可以选择EXW术语进行物资采购;反之,则不要选择EXW方式采购物资;对于卖方来说,若对于买方国家运输条件、运输渠道比较熟悉和了解,或在买方国家设有办事处,可以选用DDP方式交货,并且这种交货方式对于买方更具吸引力和投标竞争力,也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运输实力,选择其他运输方式,如FOB、CIF、CIP等贸易术语。在实际操作中,FOB和CIF是对买卖双方都比较适合经济、可操作的术语,运用也最多。

1.2货物需求时间是选择贸易术语的又一决定因素货物的需求时间即交货时间是物资价格构成的主要因素之一,在选择贸易术语时,应全面考虑。货物的需求时间紧急,则运输价格变动风险较小,选择贸易术语时,根据买方具备的其他条件,进行选择;货物的需求时间较长,运输价格变动风险较大,当处于运输价格上涨时,可以选择由对方承担运输费用的贸易术语成交。如采用CIF、CIP等C组贸易术语采购进口物资;采用FOB等F组贸易术语采购出口物资。若采用买方负责运输的贸易术语采购某种物资时,则一定要将运输费用及运费可能上涨的因素考虑到物资成交价格中去。

1.3有利于规避风险是选择贸易术语的根本原则除了考虑成本因素外,还需考虑风险。如果承担海运,出现风险之后虽然有保险赔付,但对贸易双方都会产生影响。这样的损失虽然会有保险补偿,但采购方因为不能按时收到货物受到的影响可能会比得到的保险补偿还大,所以在选择贸易术语时注意规避风险显得格外重要。在国际贸易中,供方交货一般都要经过长途运输,而且运输方式复杂,遇到各种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的可能性也较大,特别是出口国遇到战争或人为障碍或破坏的地区,则运输途中风险更大。因此买卖双方在选择交易术语时,必须根据不用时期、地区及运输线路和方式所能预测的风险情况,对贸易术语进行合理选择。

1.4实现采购目标,是选择贸易术语的最终原则在不违背招投标有关法律和规章的前提下,节约采购资金,采购性价比最优的产品,并保质、保量、及时供货,是采购人的采购目标,也是物资采购部门永恒的话题。在实际业务中,选用贸易术语时对各因素的选择应遵从如下准则:第一,在保障货物、货款安全的前提下选择贸易术语;第二,在不违背国家法律、政策,以及最大限度实现采购目标的前提下选择贸易术语;第三,采购人不能只看眼前,还要把眼光放开,注重长远发展和社会效益,如力求在本国办理运输、保险业务,以促进本国的运输业、保险业的发展;第四,以动态的、发展的眼光看待现实,并对现实状况作出分析、预测,科学合理地找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和途径。

2贸易术语选择的案例分析

某出口公司,向美国纽约州布法罗某进口商出口600吨山核桃仁,合同规定采购价格为5000美元/吨,为CIF纽约州布法罗,货物装船时间不得晚于当年的10月15日,货物不得分批和转运,需一次性直达到货,并规定货物应于11月30日前到达目的地,否则进口商有权拒收。出口商于10月7日装船完毕,但船到美国纽约州西部伊利湖口岸时已是11月26日,此时港口已开始结冰。承运人担心船舶驶往伊利湖东岸后出不来,便指示船长将货物全部卸在西海岸港口,然后从该港改装火车运往纽约州布法罗。待这批核桃仁运到布法罗时已是12月2日。于是进口商以货物晚到为由拒绝提货,提出除非降价15%以弥补其损失。几经交涉,最终以出口方降价10%结案,该公司共损失30万美元。

2.1案例分析本案例中合同签订的是CIF合同,但合同条款却不是CIF条款,如规定卖方须承担货物不能按期到达目的港的风险。CIF合同是装运合同,卖方只负责按合同规定将货物在装运港装上船舶,越过船舷之后的一切风险、责任和费用均由买方承担。本案在合同中规定了货物到达目的港的时限条款,改变了合同的性质,使装运合同变成了到达合同,即由签订的“CIF”——C组贸易术语变成了D组贸易术语。

2.2教训及借鉴(1)进口方和出口方对于贸易术语没有进行合理的选择,双方对于贸易术语的选择也没有真正达成一致和共识。(2)我国出口商对贸易术语CIF合同的相关规定还不了解,否则,就不会在合同中添加到货期等限制性条款改变合同性质,以至于白白地将货物送达目的地,还承受被对方降价10%的损失。(3)像核桃仁等季节性很强的商品,进口方往往要求限定到货时间,卖方应采取措施减少风险,并将各种风险因素考虑到订货价格中去。(4)对有些运输情况和细节(如货轮在途时间等)估算不足,对当地的自然气候(如冰冻期等)信息掌握不够。从以上案例可以看出,国际贸易的物资采购,对于贸易术语的熟练掌握和合理选择相当重要,它关系到物资采购效益和采购结果的成败。

3结语

第6篇

关键词WTO技术壁垒云南烟草

WTO各成员国制定《贸易技术壁垒协议》的目的是:推动国际标准和合格评定制度的发展,提高生产效率,促进国际贸易,确保技术法规和技术标准不会给国际贸易造成障碍。

一、什么是贸易技术壁垒

(一)贸易技术壁垒简介

技术壁垒是非关税壁垒的主要方面,主要由技术法规和技术标准组成。技术壁垒产生的原因是世界各国为了限制进口,保护本国利益,借助本国文化背景、生活习俗、价值观念的不同和科技发展水平的差异,从维护人体的健康、安全及环境保护等方面出发,制定各种切合本国利益的技术法规和技术标准作为检验进口商品的标准;贸易技术壁垒构筑的目的是保护本国市场,限制外国产品的输入;技术壁垒的作用对象是进口产品;技术壁垒的根本作用机制是控制进口产品的价格和数量,即当产品超越技术壁垒时,因改造产品导致成本上升,此时,进口产品的价格比较优势削弱,技术壁垒表现为价格控制机制,当进口国用本国的技术法规或技术标准检验进口产品时,限制不符合标准产品的进入,数量控制发生作用。

贸易技术壁垒设置的手段灵活多变,形式隐蔽,虽然都有其共性,但在WTO法律框架体系中,难以用统一的法律规则来约束。根据WTO《贸易技术壁垒协议》对成员国技术规定的要求,贸易技术壁垒的设置必须遵循三个条件:一、在最惠国待遇基础上适用于所有来源的进口货物;二、进口产品享受的待遇不低于国产产品享受的待遇,即国民待遇原则;三、制定和实施的形式不应对贸易造成不必要的障碍。

(二)贸易技术壁垒的设置

国际贸易技术壁垒涉及的内容广泛,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1、技术法规

根据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在1983年颁布的一项指导性文件中指出,技术法规是指包含或引用有关标准或技术规范的法规,它主要涉及劳动安全、环境保护、卫生与健康等。技术法规具有强制性,在实行市场经济的国家,标准,特别是产品质量标准,一般为推荐性标准,不具有强制约束力,但标准一旦为法规所引用,便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成为贸易保护的工具。技术法规对标准的引用非常灵活,即可全部、又可部份,并可随国家经贸政策和市场形式的改变随时修改法规,而不必顾及标准的技术属性,所有这些措施,都为贸易保护带来了种种方便和好处。技术法规不像技术标准那样可以互相协调,一经颁布,强制执行,在国际贸易中构成了比技术标准更难逾越的技术壁垒。

2、苛刻复杂的技术标准

标准作为加速产品贸易的一种语言和工具,已被公众广泛承认,技术标准不仅可以在条文上限制外国产品的进入,而且可以在实施过程中对外国产品的销售设置重重障碍。因此,一些国家广泛地应用卫生标准、环境保护标准、人身安全防护标准等为借口限制进口。

我国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两种,并且规定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在一定程序上甚至具有取代技术法规的作用,这种状况明显与《贸易技术壁垒协议》中不应给贸易造成不必要的障碍的要求有不适应之处。

3、质量认证、认可制度

质量认证是由政府机关或经国家法律承认的专门机构颁发的生产许可证或质量标志,认可和证明生产单位能够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产品的一种制度。国际贸易对产品的认证尤为重视,《贸易技术壁垒协议》中第七、八、九条规定的认证制度,其目的是坚持认证制度的开放,消除认证制度对贸易造成的障碍。但在现实的贸易往来中,认证制度的差异,往往是构成技术壁垒的一种手段;(1)由于认证内容的不同使一些国家规定,对影响人身安全和健康的产品实行强制性认证,使用特定的认证标志,否则不许进入市场销售;(2)质量认证的基础是标准,许多国家为维护本国利益,通常制定严格的技术标准有目的性地针对某国产品,从而形成保护本国的技术壁垒;(3)由于认证机构和检验机构的水平差异,认证机构的信誉度和权威性也就成了影响国际贸易的一个因素,在国际上,经UL(保险商试验室)、LRQAC(英国劳氏船级社)的认证通常得到国际贸易的认可。

4、检验程序和检验手续

当借用技术标准的实施达不到设置贸易技术壁垒的目的时,一些国家就在产品的试验、检验程序和手续上设置障碍。

5、对产品的特殊要求

因地理位置、生活习俗、文化观念的不同而对产品提出特殊的技术要求也是设置技术壁垒的一种形式。

除以上几种主要形式外,计量单位制、商品的品种、规格、花色、款式等外观要求及标签、物品的编码标志系统等,都成为设置技术壁垒的手段。

二、烟草贸易技术壁垒的设置

贸易技术壁垒的制定主要是限制进口产品的进入,并用法定的标准来衡量产品是否合符本国的技术要求,执行的组织机构是国家法定的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放行的依据是检测结果。

(一)我国进口烟草及其制品的检测现状

1、卷烟

按国际通行规则,进口到我国的卷烟经入境口岸的法定检测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测合格后即可放行。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对进口卷烟主要根据我国现行的卷烟国家检测标准履行物理指标、化学指标和主流烟气指标的常规检测。物理检测着重于外观。化学指标检测除按国家标准执行外,对卷烟其它成份的检测均按照合同签订的要求履行,国家未对进口卷烟内在品质成份的检测作出具体的要求和规定,也未设置任何障碍,尚未纳入入关检测范围,这与许多国家严格考核卷烟内在品质,加强卷烟内在成份检测的要求形成了一定的差距。主流烟气主要检测焦油和烟碱含量,CO因无统一的国际标准,加拿大、欧盟已在着手制定CO量的限制指标,目前未列入强制检测范围,只是按合同中签订的款项执行。

2、烤烟

进口烤烟的检测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执行完成。进口烤烟主要履行等级、水份、包装、外观品质、卫生、病虫害、砂尘粒、数量与重量等常规检测,着重进行病虫害,特别是霜霉病的检测。因为烤烟的国际交易方式是制样成交,各国制定的烤烟等级、采用的标准都不相同,进口烤烟除按国标履行以上项目的检测外,对其它检测项目,根据合同的具体要求而执行,关于国际烟草界较为关注的烟草转基因、化学农残、放射性物质、重金属含量等项目,我国均未列入入关检测范围。

(二)烟草贸易技术壁垒的设置方向

随着“吸烟与健康”运动的升级,消费者迫切要求提高卷烟的内在品质,安全型卷烟、低危害性卷烟、低焦油卷烟成为世界卷烟产品的发展主流。烟草贸易技术壁垒的制定必须顺应世界烟草科技的发展

方向,充分利用世贸组织《贸易技术壁垒协议》允许的合理限制及协议赋与发展中国家在一定限度内灵活采用标准的权力,用符合国际惯例的做法,结合本国国情,从烟草对人体的危害、健康、安全、卫生等领域,着重从卷烟的安全性、从降低卷烟含有的重要致癌物质和有害生物活性及一些在国际上引起广泛争议但相关国际组织又无明确规定的方面考虑,才能使技术壁垒的构筑既能满足协议的要求,又不偏离国民待遇原则、最惠国待遇原则和透明度原则。

(三)烟草检测技术壁垒的构筑

检测项目、检测标准是实施贸易技术壁垒的基础,从检测角度考虑,贸易技术壁垒的设置主要在以下几个领域:

1、设置进口烟草转基因检测项目。

目前,转基因在烟草上的应用各国说法不一,以欧盟、日本为代表的一些国家普遍认为,生物基因工程技术虽然是划时代的高新技术,但它的出现对人类来说是祸是福尚无定论,在没有被公众认可之前,消费者不能接受转基因产品。为此,欧盟的15个成员国于1990年制订了对转基因产品的管理规定,各国在此基础上又出台了相关的法律措施,世界几个主要的跨国烟草公司也以公众不能接受转基因产品为借口,拒绝购买转基因烟叶,在日本至今没有针对烟草转基因的安全性评价方法,立法的重点主要在转基因的农业生产、国际贸易和转基因食品的市场销售两个方面。

我国的烟草出口曾因转基因问题遭遇非难,造成我国烟叶出口的困难。现实是我国对转基因仅只处于研究阶段,农业上拒绝栽种转基因烟草品种,工业上拒绝使用转基因烟叶,市场上拒绝出现转基因烟草产品。据现状,我国对进口的烟草及其制品进行转基因项目检测,从贸易技术壁垒协议对成员国的要求和世贸组织赋与成员国的权力及要求成员国履行的义务来说都是可行的。

2、加强常规检测,增加对卷烟中重要致癌物质、有害生物活性及重金属元素、放射性元素的检测项目,明确检测项目的剂量标准,并对标准的采用作出相应的规定。

关于烟草的物理检测指标与化学检测指标,至今国际上尚无统一的标准,我国现执行的标准是国家技术监督局1996年颁布,1997年1月1日起实施的,目前,已滞后于发达国家采用的标准。随着我国烟草科技的发展,国家烟草专卖局已经明确规定,在2001年以前,卷烟的焦油含量每支降到15mg以下,到2005年,每支降到12mg以下。我国加入WTO是个动态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对焦油、烟碱、CO等常规检测项目标准的制定既要切合我国烟草科技的发展现状,又要用发展的眼光制定并不断修订标准,才能发挥技术指标的有效性,同时,要核查进口卷烟的检测值与标注值是否相符,规定剂量标准公差只能取下限不能取上限,以确保检测结果能控制在我国的技术要求范围内。

加强对卷烟安全性的检测。我省在卷烟有害生物活性研究方面取得的突破性进展已经引起烟草界和卫生界的关注与重视,云南烟草科学研究院正对卷烟的安全性评价体系作深入研究,且部份重要有害成份的定性定量分析方法正在建立,国家烟草专卖局希望在此工作的基础上制订相关的技术标准,并要求标准包括以下技术要求:(1)检测重要致癌物质,如3,4苯-并芘、烟草特有的亚硝胺等;(2)检测重要有害生物活性,如焦油的致突变性和烟气的急性毒性;(3)增加烟草及其制品中含有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重金属元素、放射性素的检测,如砷、铅、镍等。对以上项目,必须明确剂量标准,把剂量标准控制在科学合理的范围内。

3、增加烟草及其制品化学农药残留物检测项目。

随着农业科技的发展,生物农药已经普遍应用于世界各国的烟叶生产中。关于化学农药的残留对人体健康的潜在危害问题,已引起广泛的国际争议和关注,一些国家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禁止使用的化学农药品种,严禁带有化学农残物的产品进入本国市场,如美国、菲律宾已经把进口烟叶的化学农药残留物检测引入了本国的技术法规,以法律的形式设置隐蔽的技术壁垒,阻碍烟叶的正常贸易。我国的中国烟叶购销公司和全国烟草病虫害预测预报及综合防治部门已经明确规定了禁止在烟草上使用的农药达44种,在烟草上禁用的药剂有13种。迄今为止,云南出口到美国的烟叶经美国农业部检测,尚未出现农药残留物超标问题,但是进口到我国的烟草及其制品在一定程度上可能存在化学农残问题,只是我国尚未把该项目列入商检范畴。在此建议,制定适合于我国的烟草化学农药残留物检测标准,为保证进口烟草产品的质量提供科学的依据。

4、推行实施安全质量许可证制度,实施进口烟草制品目录安全管理措施,限制进口卷烟添加剂的使用,对进口卷烟要求呈报添加剂的名称和剂量。

随着卷烟工艺技术的发展,烟草制品,特别是雪茄烟、卷烟等,为了改善其吸味,增加香郁浓度,添加剂在世界范围内被广泛使用。目前,相关的世界烟草组织对添加剂的使用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和规定,各国根据本国的技术情况对添加剂的使用要求不同,美国法律规定,允许加入烟草制品中的添加剂为499种,欧洲多达600多种,新西兰的法律要求在卷烟配方中列出添加剂的名称,加拿大要求公布进口卷烟添加剂的名称,英国卫生部门要求政府对批准使用的600余种添加剂采取严格的管理措施。由此可见,各国对添加剂态度的不同和技术要求的不一致,成为了设置技术壁垒的一个借口。在我国,对添加剂的使用应该从卫生与安全的角度考虑,特别需要考虑添加剂经燃烧后产生有害物质的问题。目前,我国对添加剂的使用尚无规定,而有关国际烟草组织已经允许进口国要求出口国对烟草制品呈报使用的添加剂名称和剂量。从世界范围看,对烟草添加剂的使用要求已经逐渐成为设置技术壁垒的一种手段。

此外,卷烟工业属于食品工业的一个分支,按我国卫生法的要求,对于直接接触到人体口腔的烟用辅料水松纸、胶等也应该按卫生法的要求进行检测。卷烟外包装材料BOPP膜因其长时间不能降解而影响生态环境的问题,引起国际社会的高度重视与关注,我国的卷烟工业普遍使用BOPP膜作为卷烟外包装的防水、防潮材料,从现阶段看,还不可能以绿色营销为由,阻止BOPP膜的进入,但可以对BOPP引起的争议进行追踪研究,努力寻找BOPP膜的替代物,逐步阻击BOPP膜及用BOPP膜作包装的外烟进入。

需要指出的是,尽管国外烟草贸易技术壁垒的设置因国而论,但大多都是从卷烟的安全性、低危害性及对人体的健康、卫生和环境保护等方面产生的影响考虑,同时,也都在打球,利用在国际上引起广泛争议,但相关国际烟草组织又无具体规定和具体要求的领域设置贸易技术壁垒。以上所述领域也是各国设置贸易技术壁垒时主要考虑的方面,我国出口到国外的烟草及其制品一样需要冲破国外烟草贸易技术壁垒的封锁,接受国外烟草贸易技术壁垒的检验。

(四)烟草工业技术壁垒的构筑

从烟草工业角度看,虽然我省对安全型卷烟、对降低有害生物活性的研究走在了前列,但在世界范围内,菲莫公司与雷诺士公司均宣布在今年下半年推出安全性、低危害性卷烟,两大巨头公司以强大的科技、经济基础作支撑,我国安全性卷烟技术壁垒的构筑只能在过渡期内打一个有限的时间差。从总体上分析,国际烟草公司已经具有一套较为完整的研究开发体系,较强的产品研究开发能力成为世界烟草科技发展的主导因素,要想突破跨国烟草公司较为成熟的工艺技术设置技术壁垒,从目前我国烟草工业发展的实际水平来说,还不大可行,加之烟草的产品质量尚无统一的国际标准,我国现执行的标准,特别是主要的技术指标与国际性烟草公司相比存在一定的差距,还无法对进口卷烟和原辅材料形成壁垒。

总之,世界各国因发展的差异,文化背景、生活习俗、科技水平的不尽相同,对产品的技术要求也不一样,技术壁垒的设置需要针对不同的国家制定不同的政策。

三、贸易技术壁垒的积极作用

WTO各成员国在制订《贸易技术壁垒协议》时共同约定:技术法规、技术标准对贸易的限制作用不得超越某个合法目的所能达到的程度,也就是说,技术法规、技术标准的应用必须遵守国民待遇原则,不得用本国达不到的标准去要求外国产品。同时,协议要求WTO各成员国制定的技术要求必须在公开、公正、科学的基础上要求进口产品的加工方法和加工程序符合本国的技术规范,质量达到本国的技术要求,鼓励各成员国使用国际通用的技术标准作为本国的技术法规。由此可知,技术手段与检测标准水平的高低是有效实施贸易技术壁垒的前提。对待技术壁垒我们不能仅只看作消极的防预手段,更多的是要认识到其对科技发展、标准采用、产品质量提高等方面的积极推动作用。技术壁垒的积极效应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体现:(一)可以推动国际标准和合格评定制度的发展,促使各国的标准与国际标准接轨,促进技术的规范化、生产的标准化,提高生产效率;(二)国际标准化的公开和统一为实现公平竞争和反市场垄断提供了一个通用的规则;(三)技术壁垒中的技术标准是推动企业技术创新、技术更新,提高产品竞争力,促进企业发展的动力之一;(四)技术标准的高要求可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促进社会资源的有效利用与优化配置。

四、贸易技术壁垒对云南烟草的促动作用

加入WT0,意味着中国将参与到全球化的经济发展之中,成为世界经济主流的一部分。随着国内市场国际化进程的推进,国内外烟草市场的现有格局必定要被打破,云南烟草在面临严峻挑战的同时,发展空间也随之扩大,而发展空间的扩大是以企业整体素质的提高和产品核心竞争力的提高为前提。在使用贸易技术壁垒充当保护主义手段时,贸易技术壁垒表现为对外实行竞争,对内实行贸易保护,而保护的目的是依靠自己的力量寻求发展,培养自由竞争的能力,技术壁垒的最终目的是在一定限度保护产业的条件下,努力提高产品的核心竞争力,使企业积极参与到国际市场的竞争之中。鉴于贸易技术壁垒的实施主要通过技术标准、技术手段、合格评定程序来体现,根据技术壁垒的构筑必需遵循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和透明度原则,基于其既要限制进口,又要满足出口,还不能超越行业技术发展水平的现实,技术壁垒的构筑必然要对行业的发展产生促动作用。

(一)促进行业标准的国际化

技术壁垒的基础是标准,随着世界科技和经济的发展,标准的意义和所处的地位发生了根本变化,美国、德国、加拿大等发达国家对标准化工作高度重视,国际标准大多也是在欧美等发达国家标准的基础上协调产生的,基本上代表了当今世界现代工业的技术水平。

1、标准对企业发展的促动作用

国际标准作为各国标准化机构反复协商协调的产物,具有世界范围内的统一性和通用性,采用国际标准成为企业标准化的最高追求。对于一个企业来说,规范化和法律化的技术生产是企业生产标准化的前提和基础,企业在生产、管理、经营中执行的标准向国际标准靠拢,是企业缩短标准采用的差距,提高生产效率,提高产品质量,使产品打入国际市场,获得理想经济效益必须努力的方向,也是企业与国际市场接轨的的必经之路。标准对企业发展的促动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从企业管理角度看,标准化是企业的一种整体行为,贯穿于企业的生产、管理、经营之中,标准化的实施,特别是标准制度的实施,要求企业按照国家或国际的标准用规范化的生产运作休系确保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严格成本管理、财务管理、质量管理,建立起国际承认的质量保证体系;(2)从贸易角度看,标准化国际贸易自由化市场的统一开放,公平竞争提供了一个公开的、共同的标准,为企业提供了一种固定标准的贸易条件,为消除贸易壁垒,特别是贸易技术壁垒提供了一个准则;(3)从信息化建设的角度看,节约了企业市场调研的成本和信息开发的费用;(4)从企业发展的角度看,企业因科技水平的差距,对标准的采用要求不一致,技术标准作为衡量产品科技含量的标志之一,企业为提高产品质量,达到国内外同类产品先进水平,必然要进行技术创新,修订技术标准,采用最新技术,严格控制产品质量,努力跟上世界先进水平,向更高的层次迈进;(5)从社会资源的配置来看,激烈的竞争必然要优胜劣汰,行业内科技含量低,生产水平能力低下的企业必然要遭到淘汰,科技创新能力强,技术标准发达的企业必定会发展壮大,行业的结构调整必定会因技术标准的有效采用而趋于合理。

2、云南烟草标准化工作现状

云南烟草的标准化工作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按照国家技术监督局和国家烟草专卖局的要求,建立了由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工作标准组成的标准化体系,并在实际生产中严格执行基础标准、产品标准、检测方法标准,云南烟草现执行的各类标准均为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截止1998年底,我国烟草行业共有国家标准23项,行业标准221项,在244项标准中基础标准48项、产品标准142项、检测标准53项,其中,强制性标准11项,推荐性标准233项,18项标准达到国际标准水平。这244项标准中的绝大多数都是国家技术监督局1996年颁布,1997年1月1日起执行的。从标准的制定水平与执行水平看,我国现今执行的标准普遍滞后于发达国家采用的标准,特别是主要涉及到烟草、烟草制品、烟机设备的产品标准,因无统一的国际标准,各国对产品标准的制定主要根据本国的生产情况和技术情况自定,各国对标准的采用往往因科技发展的差异而制定标准的起点不同,技术指标的侧重点不同,内容也不尽相同。

3、标准化对云南烟草的促动作用

标准化是促进国际贸易商品交换的重要手段,也是克服国际贸易技术壁垒的重要措施,标准的采用是随科技的发展而发展的,当标准的滞后严重地阻碍了产品质量的提高和企业的发展时,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也必定会受到削弱。加入WTO后,云南烟草面对市场空间的扩大和更加激烈的市场竞争,要想占有一席之地,必然迫切要求提高企业的生产技术水平和产品质量,冲破国内市场的地区封锁,跨越国外的烟草贸易技术壁垒,开拓国际市场。云南作为中国的烟草大省,企业必将积极参与到国标的修订和国内外不断更新的标准化活动之中,提高标准水平、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将成为企业标准化工作的重中之重。企业对标准的态度、认识必然要从消极的被动等待执行,转向积极跟踪国际标准的发展和参与标准的研究制定之中,为缩短标准的制定周期,加快标准的调整和改进过程,及时跟上技术和市场发展的需要作努力,从而推动标准的发展和国标标准的采用,从根本上推动我国现行标准的结构体系不能适应科技发展和生产需要的矛盾的解决,使制定出的标准能面各消费者,面向市场,面向竞争,实现由生产型标准向市场型标准的转变,更翻天覆地的是在我国加入WTO后,我们制定出的标准化体系能适应国际贸易的需要,使标准一方面能合理合法地保护本国市场,另一方面能依据协定,对贸易行为作出正确的判断,并提出合理要求,打破对方的技术壁垒,促进云南省及我国的烟草及其制品进入国际市场。

面对WTO的挑战,云南省烟草质量监督检测站结合我国现执行的卷烟国标注重外观分值考核,对卷烟内在品质指标考核不严,与先进标准有较大出入,且不能适应卷烟生产发展的现状,结合市场的需求变化,根据国外先进标准的制定和发展趋势,在对国标进行深入分析研究的基础上,经实验取证,对卷烟国标的修改提出以下建议:

(1)降低“GB5606.3——1996卷烟卷制技术要求”中外观单项得分的比例

(2)完善和改进“GB5606.5——1996卷烟主流烟气与烟丝化学技术指标”中的焦油量测定的试验方法,使能适应各质检机构现用仪器设备,使焦油量测定有较完善和规范的标准依据。

(3)增加卷烟主流烟气中一氧化碳量指标的考核

(4)对不能满足卷烟国标引用标准“GB/T16447——1996烟草和烟草制品调节和测试的大气环境”中大气压力限制范围(96±10)的质检站实验室的大气压力应给出一个明确的规定。

(5)调整“GB5606.5——1996卷烟质量综合判定”中卷烟质量总得分各项得分的比例,降低感官质量和包装与卷制质量得分比例,提高焦油量和烟气烟碱量得分比例,同时增加烟气一气化碳得分进入总分计算。

(6)增加一些对人体健康有害的烟气重要化学成分的检测,如烟草有的亚硝胺和焦油中重金属元素等项目的检测,进行限量考核。其目的是为适应烟草发展的需要和为我国入世后卷烟产品在国际和国内市场上的竞争作好准备。

(二)促进企业产品质量认证等合格评定制度的开展

产品质量认证实质上是认证机构通过测试、试验、检验等各种必要的程序,证明产品符合规定的标准或技术要求,并用合格证或合格标志的形式予以正式认可。认证的对象是产品或服务,认证的依据是标准,认证的主体是第三方认证机构。经国际标准化组织认证委员会制定的ISO9000系列质量认证条例标准得到了世界各国的普遍认可,为各国的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提供了一个统一的准则,为全球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走向规范化、程序化提供了一个基本的模式,为贸易技术壁垒的清除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一些发达国家在积极并努力促进ISO9000条例应用同时,规定了只有经过ISO9000条例认证的产品才能进入该国市场。在西欧,几乎所有的卷烟工业企业都已通过了ISO9000系列的认证,由此,欧共体提出了自1993年后凡进入欧共体统一市场的产品必须得通过认证,且可享受相应的优惠待遇。

在云南烟草10家卷烟工业企业中,现有6家企业通过了ISO9000系列质量认证。质量体系的认证促使企业规范了内部生产管理体系,提高了管理效率和生产效率,改进并稳定提高了企业的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规范了市场行为,赢得了市场信誉,为云南烟草加快国际化进程奠定了质量信誉基础。加入WTO后,质量认证作为云南烟草走向国际市场的一个必要条件,企业必然要加快质量认证的步伐,为提高产品竞争力,消除贸易技术壁垒,向更高的层次迈进。

(三)全面提高企业管理水平

企业管理的核心是质量管理,质量管理的基础是标准,体现过程是质量管理体系总体要求的具体实施。在我国加入WTO这个动态的过程中,标准水平的提升和认证制度的引入开展,必定要引导云南烟草企业传统管理方法的更改。

目前,云南烟草企业的管理水平大多不太高,现有的管理水平还不能完全适应市场竞争的需要,虽然云南各烟草企业都在积极推进并努力实现ISO9000系列质量认证,但认证体系仅只是规范管理的一模本,具体的实施操作还需要企业认真按照认证体系的具体要求制定具体的管理目标,这个目标的制定过程和实现过程就是企业提高管理水平的过程。加入WTO后,面对国内外烟草市场格局改变的机遇和更加严峻的竞争挑战,云南烟草要想在优胜劣汰中茁壮成长,企业管理必定要以提高企业竞争力,特别是核心竞争力为主要目标,而产品的核心竞争力又主要体现在产品档次的提高、质量的提高和消费者对产品档次的提高、质量的提高和消费者对产品的满意程度上。由此,现代质量管理的市场观念、法制观念、以消费者需求为中心的产品服务观念将随竞争的需要确立。同时,面对激烈的竞争和形势的变化,企业将屏抛传统的管理思想、管理方法、管理手段、管理组织形式,应用科学的现代化管理思想树立起以人为本,以市场和消费者为中心,以创新为基础,以成本管理、资金管理、质量管理为重点的全新的企业管理意识,使企业能在经济合理的水平上考虑并充分满足顾客的条件下进行市场研究、设计、生产和服务,从根本上保证产品核心竞争力的提高。

面对WTO的挑战,我们应该正确而积极的认识贸易技术壁垒的作用,任何的保护只能维持一时的生存,不可能有持久的发展,云南烟草要想在竞争中真正取胜,必须用一种全新的开放的观念来处理好机遇与挑战的关系,任何等待,任何依赖都不可能带来发展,提高企业综合素质的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才是战胜挑战的根本。

五、建议

(一)成立中国烟草进出口烟叶检测站(南方中心),负责南方片区的转基因检测和研究工作

云南是中国的烤烟生产和出口大省,目前我省烤烟的种植与生产目前尚未接触到转基因,烤烟的出口也没有受到进口国关于转基因问题的刁难。但据转基因易于污染、传播的特性,云南烟叶一旦出现转基因问题,不但会影响国家和地方、以及烟农的财政收入,其波及效应将会影响到全中国的烟叶生产。目前我国能进行转基因项目检测的机构只有一家,中国东北牡丹江的中国烟草进出口烟叶检测站。我省的出口烟叶要接受它的检测鉴定,因地域的差距,检测周期长、送检费用高,一但出现问题,不能及时挽救,很不利于保护云南的烟叶出口。为此,云南省烟草公司可建议国家烟草专卖局根据实际情况,在已有的云南省烟草质量监督检测站内,考虑筹建中国烟草进出口烟叶检测站南方中心,开展对我国南方片区烟叶转基因的检测、研究工作,加大对云南烟叶以至南方片区烟叶的保护力度,为我国烟叶的顺利出口做好检测保障工作。

(二)全面推广实验室认证制度,积极开展烟草企业出口实验室认证工作,为云南烟草走向国际市场奠定基础

实验室认证是目前国际上通行的由权威机构证明实验室的管理水平和技术能力满足规定要求的一种方式,也是随着全球国际贸易自由化程度的提高,消除贸易壁垒,特别是技术壁垒,形成统一开放的大市场所必须提供的一种公平、公正、科学、权威的社会服务。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CNACL)是目前国内唯一一家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授权统一负责校准和检测实验室资格认可,及获准和检测实验室资格认可,及获准认可和进行日常监督的国家认证机构,具有国际信誉,上海烟草质检站是全国烟草系统首家通过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CNACL)认可的质检站。

加入WTO后,开展实验室认证是云南烟草今后企业管理标准化必须进行的一项工作。云南省烟草质量监督检测站于1999年底通过了国家烟草专卖局的行业认证,目前正在为接受由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CNACL)授权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进行的认证工作作准备。随着云南烟草实验室认证活动的广泛深入开展,实验室的管理水平将随之提高,并逐渐向国际标准靠近,为最终消除国际贸易中由于检测和校准数据不信任而造成的贸易技术壁垒奠定良好的基础。

云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是中国进出口商品质量认证中心(CKUC)云南评审中心,具有ISO9000系列出口企业商检认证资格,享有国际信誉。保山香料烟责任有限公司向云南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提出申请后,现已通过了出口企业的认证工作,为云南香料烟的出口奠定了质量与信誉基础。为了在加入WTO后,云南烟草的出口能享受相关的优惠待遇,建议云南省烟草质量监督检测站与云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相互支持合作,积极开展云南烟草企业出口实验室的认证工作,为促进云南烟草的出口,提高云南烟草的国际信誉做好保障工作。

(三)与云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形成固定的合作模式,为充分发挥烟草贸易技术壁垒的作用和为云南烟草出口做好基础工作

按我国法律的规定,进口的烟草制品通过进口口岸海关的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检验合格后,即可放行,不须经过行业专门的质量检测机构,这种因职能分工的不同而造成行业专业检测机构与执法机构分离的体制导致了在实际工作中检测设备的精确度、检测方法设计的科学性、检测工作程序等因素的不一致而造成的检测结果的不同。为了在国际贸易中公平、公正、科学的对待客户,体现国民待遇和最惠国待遇,避免标准执行的差异,合理配置资源并充分发挥行业先进检测设备的作用和雄厚的技术力量,建议云南省烟草质量监督检测站与云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加大技术合作力度,在对标准的认识上形成共识,消除检测结果差异,形成合力,一致对外。合作方式可以以技术交流、信息共享、合做课题等形式进行,对于检验检疫局受条件限制不能进行的检测项目,可以委托烟草权威机构进行检测,并形成固定的合作模式。

第7篇

1.1贸易竞争指数分析(TC指数)

贸易竞争指数,即TC指数,是国际贸易竞争力分析的常用指标,指的是一国进出口贸易的差额占进出口贸易总额的比重,其计算公式为:其中,为i国家第j种商品的出口,为i国家第j种商品的进口。通常TC指数的取值范围为(-1,1)。当取值大于0,说明比较优势大,且越接近1,行业竞争力越强;反之,则说明比较优势小,行业竞争力也越小。从TC指数来看,我国的TC指数一直为负值且越来越小,我国是运输服务贸易的净进口国,在运输服务贸易上比较优势较小。当然TC指数为负,这与我国的运输服务贸易逆差有很大关系。

1.2显性比较优势指数分析(RCA指数)

显性比较优势指数(RCA)可用来衡量一国某类产品占其出口总值的份额与该类商品占世界出口份额的比重。如果RCA(2.5,),则表明该国出口产品具有极强的竞争力;如果RCA(1.25,2.5),则表明该国出口产品具有很强的竞争力;如果RCA(0.8,1.25),则表明该国出口产品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如果RCA(0,0.8),则表明该国出口产品竞争力较弱。从RCA指数来看,我国运输服务贸易的RCA指数从2006年到2012年之间一直在1附近波动,自2009年后开始减少到1以下,但一直大于0.8。虽然从数据上说我国的运输服务贸易具有一定的竞争力,但与世界运输服务贸易的主要国家相比,我国的运输服务贸易的竞争力是比较低的,丹麦的运输服务贸易在世界上的竞争力还是比较强的,它的RCA指数达到了3以上。

1.3净出口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

净出口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NRCA)是用一国某一产业的出口额占总出口额的比例与该国该产业进口额占总进口额的比例之差来表示的。指数值大于0表示存在竞争优势,指数值小于0表示存在竞争劣势。在净出口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的计算中剔除了产业内贸易或分工的影响,综合反映了进口和出口两个方面,因此可以说用该指数来评价产业国际竞争力能更好地反映真实情况。从NRCA指数来看,近几年我国的NRCA指数一直处在波动中,但波动幅度不大,一直稳定在-0.1附近,我国从2006年到2012年之间,NRCA指数一直为负,说明我国的运输服务贸易存在竞争劣势。综合以上的指数,虽然各个指数分析的结果不完全一样,但总趋势是一样的。总的来说,我国的运输服务贸易的发展与运输服务贸易发达国家相比差距还是比较大的,在世界上存在竞争劣势。而且近几年,我国服务贸易竞争力一直没什么变化,竞争力增强的趋势不明显。我国虽然是运输服务贸易的大国,但并不是强国。

2我国运输服务贸易竞争力不高的原因

本文是采用波特于1990年提出的钻石模型来分析我国运输服务贸易竞争力不高的原因。

2.1生产要素

波特把生产要素分成初级生产要素和高级生产要素两类。初级生产要素是指天然资源、气候、地理环境等既定的先天条件,而高级生产要素通常包括现代通讯基础设施、复杂和熟练的劳动力、科研设施等。从初级生产要素看,虽然我国有很多的港口,其中香港、深圳、上海等也是世界级的集装箱航运枢纽,但是我国港口的泊位结构、基础设施和服务水平方面仍存在问题,需进一步提高。从高级生产要素来看,现阶段的国际运输服务贸易竞争力中,信息技术和网络营销占据很重要的地位,我国在这两个方面落后于西方先进国家,并且我国运输服务领域技术人才和先进运输工具缺乏,直接导致运力不够。

2.2需求条件

国内市场的需求是产业发展的动力,波特十分强调国内需求在刺激和提高国家竞争优势中的作用。我国货物贸易一直是逆差的状态,但运输服务贸易却一直是顺差。随着我国货物贸易进出口的增长,国内对运输服务业的需求刺激是存在的,但由于我国外贸运输服务主要是由境外公司承运的,所以说我国国内市场对外国运输公司的需求更高于对我国国内运输公司的需求,换一种说法就是实质上我国运输企业的国内需求并不高。所以,我国国内不断增加的对运输服务的需求没有起到应有的对国内运输服务贸易竞争优势的刺激和提高作用。据调查,境外船公司承运了我国外贸海运货物量的3/4,而我国船公司只承运了剩下的1/4。

2.3相关和支持产业

波特认为一个优势产业不是单独存在的,它一定是同国内相关强势产业一同崛起的,即“产业集群”现象。某一产业的相关产业的竞争力情况关系到该产业能否降低成本,形成竞争优势。运输服务的相关产业有报关、货物装卸、仓储、港口服务以及通信技术等,在我国这些相关产业的支撑力太弱,与世界先进国家相比还存在很大的差距,限制了我国运输服务贸易竞争力的提高。

2.4企业战略、结构、竞争企业的表现

这主要是指一国内支配企业创建、组织和管理的条件,以及国内竞争的本质。我国国内的运输企业大多规模较小而且恶性竞争情况严重,核心竞争力较弱。而我国龙头的运输企业,中远、中海等都是国有企业,多数存在政企不分,在市场上缺乏竞争意识且竞争力弱的问题。目前世界上许多国家都是采用兼并、收购、控股等多种产权交易的方式来对服务业进行大规模重组,以此来优化企业结构,增强企业竞争力。而且,我国在多年计划经济的沿袭下,把物流业的管理权分别划归为铁道部、交通部、航空总局、海运局等各自管理,各个部门又仅专注于自己的管辖领域,使得铁路、公路、航空、海运相互衔接的高效率运输模式在我国几乎不存在,没有形成物流网络,阻碍了交通运输一体化的进程。

2.5机遇和政府

加入WTO后,国际货物运输量大大增加,给我国运输业的发展带来难得的机遇。但是机遇也是把双刃剑,随着外资运输企业大举进入我国市场,我国的运输企业面临了更大的竞争压力。从政府方面来看,一方面,目前我国对运输行业的相关立法还不完善,而且监管和控制仍不完善;另一方面,政府对本国企业的政策支持力度不够,在世界各国普遍采用各种措施扶持本国商队发展的情况下,我国对航运业基本没有保护政策。政府补贴在海运业是非常普遍的现象,即使是海运业高度发达的美国,也在实行着海运补贴政策,但是我国企业却不再向国内船公司提供任何财政补贴,这使我国企业在与国外运输业巨头的竞争中处于更加不利的位置。

3提高我国运输服务贸易竞争力的对策

3.1培养运输人才,加速基础设施建设

运输服务贸易发展需要人才的支撑,做大、做强国际运输企业,急需大量的各类各级专门人才。各高校要做好学科建设,加强实训教学,为国际运输服务企业输送优秀人才,我国的相关协会要加强运输人力资源的能力建设,国际运输服务企业要积极引进人才,实行有效的人才激励约束机制,为服务业的发展提供智力资源。另一方面,交通基础设施对运输服务的发展起决定作用,在我国以海运为主的情况下,加强港口的建设就尤为重要。整合港口现有条件,同时加大对大型港口的建设,完善港口集疏运设施,提高设备利用率,把港口的发展定位在国际化的枢纽港,重点建设集装箱码头,发展港口物流联盟,在竞争中实现共赢。

3.2以科技为支撑,加大运输相关产业的发展

目前,在航运发达的国家中,网络已经在海运业的竞争力中占据了重要的地位。我国海运业必须顺应国际海运业的发展方向,以科技为核心,加快通信技术产业的发展,来支撑运输产业的发展;通过推广应用EDI管理技术,加强报关、仓储、港口服务等产业的发展;积极发展多式联运、一票到底的全程运输模式,与世界接轨,提升自身的竞争力。

3.3改造企业结构,建立运输物流网络

我国运输业应当以现有大中型骨干运输企业为基础,通过联合、兼并等途径,进行资产重组,实现结构优化,培养出一批大型国际化运输集团,逐步实现规模化、集团化的发展模式。在优化产业结构,建立有效的产业组织的基础上,推进海运与铁路、公路的合作发展及联合建设,同时大力发展集装箱运输多式联运、集中运输等业务,扩大运输服务贸易的范围,从传统运输服务向综合物流服务发展,建立我国运输企业的物流网络。

3.4合理发挥政府的协调监管作用,加强对服务运输业的支持

第8篇

论文关键词:技术性贸易壁垒;技术性法规和标准;国际贸易;影响;

对策 技术性贸易壁垒(TechnicalBarriersToTrade,简称TBT),主要是指货物进口国家所制定的强制性的和非强制性的技术法规、标准以及检验商品的合格性评定程序所形成的贸易障碍。即通过颁布法律、法令、条例、规定,建立技术标准、认证制度、检验检疫制度等方式对外国进口商品制定苛刻繁琐的技术、卫生检疫、商品包装和标签等标准,从而提高进口产品要求,以增加进口难度,最终达到限制进口的目的。技术性贸易壁垒主要由技术法规与标准、质量认证制度、标签和包装要求,商品检疫和检验规定、环境壁垒和信息技术壁垒等六个体系构成。

一、技术性贸易壁垒对国际贸易的影响 并不是一开始就以贸易障碍的形式出现的TBT,和多数的非关税壁垒措施一样,是打着促进贸易的旗号而实际起着阻碍贸易的作用。TBT大都是为了保护本国消费者的利益而被各国提出并采用的,并曾对国际贸易的发展做过一定的贡献。在国际贸易中规定产品应达到一定的标准,这有助于提高产品质量,保护产品的使用和消费过程的安全,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等。正是由于技术壁垒的出现,使得技术法规和标准在国际贸易中得到广泛的应用,对国际贸易商品质量也有了健全的评估体系,这极大的推动了国际贸易的发展。但是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机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TBT还是以贸易障碍的面目出现,使原本有利于国际贸易发展的技术,变成了阻碍国际贸易正常进行的手段。

(一)技术性贸易壁垒对发达与发展中国家的影响 由于知识产权的强力推行及先进标准的采用,使世界资源配置及要素流动更集中的向少数掌握先进开发技术与制造技术的国家和大公司转移。而其他国家在缺乏技术开发能力的条件下,只能跟在其后亦步亦趋。TBT已成为影响21世纪国际贸易发展的重要因素,也会成为世界贸易组织未来深入谈判的重要内容。

实际上,TBT的最大受益者仍然是发达国家。因为他们在经济技术方面的优势,他们的技术专利、技术产品、版权等得以优先保护,取得了垄断利润;作为国际技术标准的制定方,也因挡住了其他国家同类产品对市场的进入而获得垄断利润。TBT的受害者则是发展中国家。技术壁垒损害了发展中国家的利益。

这不仅是由于发展中国家的对外贸易不发达、运输、通讯工具比较落后,更是由于发展中国家的科技水平落后。发达国家的技术标准繁多,技术要求也普遍高于发展中国家,而且他们就是针对发展中国家的出口商品制定了名目繁多的技术标准和技术法规,从而限制发展中国家的商品进入本国市场。TBT不仅影响发展中国家商品的出口,更重要的是影响了发展中国家从发达国家引进尖端技术和设备,以缩短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之间的技术差距,最终使得TBT减少。但是这种新贸易保护主义手段的受害者不仅是发展中国家,也给发达国家自身造成了某些负面影响。实行TBT并不能使发达国家完全达到保护本国衰落工业和促进经济增长的目标,同时,由于实行TBT导致发展中国家对外贸易条件的不断恶化又反过来影响发达国家对这些发展中国家出口的增长,也不利于发达国家对这些发展中国家进行资本输出和技术转让,而且也会导致本国被保护商品的市场价格上涨,从而影响了国内消费者的利益。

(二)技术性贸易壁垒对进口贸易的影响 国际贸易中的TBT形式多样,涉及面广,影响着各国经济政策的决定,因而也就直接或间接的制约着国际贸易的发展速度,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国际贸易的商品结构、地理方向,引起不同国家间、集团间的贸易摩擦和冲突。 TBT对进口贸易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一是它对进口国有关产业能起到一定的保护作用。发达国家对许多制成品规定了极为严格繁琐的技术标准,进口货物必须符合这些标准才能进口,其中有些规定往往是针对某些国家的,根据保护本国工业的意愿,这些技术标准不仅在条文本身上限制了外国产品的进口,而且在实施过程 中也为外国产品的销售设置了重重障碍。

二是会拉大进口国与出口国的之间的价格差距。三是TBT利用技术、经济、PPM标准及行政和司法部门这四类限制对进口商品产生影响。通过技术条文本身的限制规定直接限制进口的技术限制是贸易技术壁垒的主要形式。

二、应如何应对贸易壁垒的屏障 第一,通过多边贸易谈判统一标准。统一技术标准是解决各国TBT制定随意性的很好方法,国际贸易组织可以建立自己的一套完整的技术标准并根据经济的发展不断的完善这一标准,并且要求成员国要基本按照这一标准来要求和制定自己的标准,不得随意制定一些苛刻的贸易标准来影响国际贸易的正常开展。建议在下一轮的多边贸易谈判中,将TBT列入讨论重点议题之一,努力达成一致,进一步完善《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的内容,建立国际统一的权威标准并通报各成员国,让他们都按照这一标准进行生产活动和国际贸易。同时在新的协议中也要充分考虑到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利益,因为TBT措施对发展中国家的影响远远大于发达国家,所以对发展中国家可以适当降低标准,以保持公平与平衡。

第二,对各国的TBT措施进行审议,通过审议的才承认其合法合理性。在制定了统一的技术标准以后,各个成员国要严格遵守,并根据这一标准来制定自己的TBT,不得随意制定一些苛刻的技术标准来阻止进口,成员国要制定自己的额外技术标准,必须要向WTO的相关组织提出申请,由这一组织根据具体国家的情况进行审议,通过审议的才承认其合法性和合理性,并允许运用于国际贸易之中。同时要制定相关的惩罚措施,如果一国没有通过审议而胡乱制定标准,将让他们受到其他成员国的贸易限制甚至禁止国际贸易,以此来约束各成员国遵守。

第三,鼓励各国实施标准化战略,提高产品质量。标准有了,各国就要对照标准,切实提高产品质量,这才是摆脱TBT的最根本最有效的途径。尤其是技术较落后的广大发展中国家,更是值得重视,因为TBT的影响肯定对发展中国家更大,发达国家凭借其技术和雄厚的经济实力,在TBT斗争中必定会具有优势而游刃有余。这就需要各国的企业及时了解国际标准,适时调整,严格遵守,这样才能保证出口的持续和扩大。如我国上海市的传统出口产品长毛绒玩具,在1980年国际玩具委员会制定了玩具安全标准,随后美国等一些国家和地区相继制定了技术法规,明令规定禁止生产、进口销售不符合该标准的玩具的情况下,上海市生产企业却不了解该标准,在阻燃、填料卫生、眼珠拉力强度等三项指标没有达到该标准的要求,出口量逐年下降。1980年出口599万美元,1981年降为458.2万美元,1982年又降为414.5万美元。与此同时,南朝鲜出口增加到一亿美元,台湾增加到8,000万美元。从1982年起,有关企业采取措施,解决了上述三项指标中存在的问题,1983年产品质量指标全部达到国际玩具委员会的标准,出口量才大幅度地回升。

1983年创汇700万美元,1984年达到1,000万美元。 第四,加强国际间的交流和合作,通过协调方式打破TBT。这主要是指加强区域集团内部以及贸易伙伴国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减少TBT的影响,以促进贸易的发展。首先,加强区域合作与协调,打破TBT。从一定意义上讲,区域一体化是指经济联合、调节的机构和行为。区域集团为了统一内部经济政策,减少贸易壁垒,或者采取直接制定贸易法规,或者在法规中引用标准,达到区域内标准的协调一致,克服彼此之间的贸易技术壁垒。如欧洲共同体理事会在1985年5月的一项决议中决定,在有关的行政法规中参照适用欧洲标准的原则,从而铺平了欧洲标准化的道路。

其次,国与国之间的协调也是克服TBT的一个重要途径。通过加大双边合作力度,争取彼此承认各自有关机构的检验和认证,这也有利于简化手续、便利出口。如美国与许多欧盟国家同为1979年罗马《国际植物保护公约》的成员国,美国向欧盟多数国家出口农产品时,可以美国农业部动植物检验局按照公约的统一规定制定的《联邦植物卫生证书》为准,到岸后不必要再接受欧盟国家的检疫制度,从而很便利美国农产品进入欧洲市场。 第五,各国建立自己的TBT信息系统,服务于生产商。各国应该建立自己的一套TBT信息系统,及时搜集世界各国的TBT制定情况,并且将其分门别类加以整理,及时通过公报、网络等反馈给生产商,以减少因出口商不了解情况而造成的不必要的损失,同时也便利生产商根据这些TBT的规定来调整生产技术,生产符合要求的产品,以扩大产品的出口。

[1]赵春明.非关税壁垒的应对及运用-“入世”后中国企业的策略选择[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

[2]陈同仇,薛荣久.国际贸易[M].北京:中国商务出版社,2005.

[3]冯宗宪,杨健全,张文科.国际贸易理论、政策与实务[M].西安:西安交通大学出版社,2004.

[4]石士钧,钟昌标.微观国际贸易学[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

第9篇

论文关键词:国际贸易新理论;不完全竞争;规模经济

一、传统国际贸易理论回顾

国际贸易理论作为现代经济理论的分支始于亚当·斯密。1776年斯密提出了绝对成本说。绝对成本说并不难理解,但是,它在国际贸易学说史上,乃至人类认识史上,从劳动分工原理出发,第一次论证了贸易互利性原理。

1941年后,大卫·李嘉图提出了比较成本说,克服了斯密绝对成本说的明显局限性。李嘉图比较成本说的问世,标志着国际贸易学说总体系的建立。保罗·A·萨缪尔森称它为“国际贸易不可动摇地基础”。

继而。里昂惕夫之谜引起了对上述理论的挑战。围绕里昂惕夫之谜所作出的种种理论分析,补充丰富了要素禀赋理论,增强了这一理论对国际贸易实践的解释力度。在雷布津斯基以及萨缪尔森等经济学家的完善补充后,形成了我们今天所熟知的流行国际贸易理论的内容。传统国际贸易理论逻辑严密,形势完美。但是这也正是其缺点所在,毕竟现实世界并不如其想象的完美。

二、国际贸易新理论的内涵、产生、发展及特点

(一)国际贸易新理论的内涵

新贸易理论有广义和狭义之分。从广义上讲,它涵盖了Paul·Krugman等人创立的新贸易理论、战略性贸易政策理论、国家竞争优势理论、贸易投资一体化理论、制度经济学对国际贸易的变量关系、环境问题与公共物品对国际贸易的影响等。狭义上看,仅指以Paul·Krugman为代表的国际贸易新理论。克鲁格曼曾形象地概括说,如果要举一个什么是新贸易理论的具体事例的话,就可能是传统贸易理论将世界贸易看成是完全发生在像小麦这样的商品上,而新贸易理论则将世界贸易看成完全发生在像飞机这样的商品上。

(二)新理论的产生及发展

二战后,尤其是20世纪70年代后期,国际贸易在迅速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一系列新的变化,主要表现在:

1.工业发达国际之间的贸易量大大增加。

2.产业内贸易的迅速发展。

3.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增长迅速。

4.一些新兴工业化国家或地区迅速取得国际竞争优势。

当国际贸易实践中出现如上所列等新现象后,人们首先往往希望能够用传统的国际贸易理论加以解释和说明。当贸易理论家们将这些新情况与传统的以比较优势为基础的赫克歇尔一俄林模型加以对照时,发现这些理论不能或者不完全能解释国际贸易中的新变化,因此,也必然会引起贸易理论家们对传统贸易理论的局限性进行重新思考并进行现实修正。其代表人物主要有保罗·克鲁格曼、迪克西特、诺曼、兰开斯特、赫尔普曼、埃西尔、布兰德(Brander)、斯潘塞、伊顿和格罗斯曼等等。

1777年,迪克西特和斯蒂格利茨发表了《垄断竞争和最优产品多样化》一文。该文建立了一个规模经济和多样化消费者之间的两难冲突模型(D—S模型)。D—S模型的假设前提是,生产中存在无止境的规模经济,而消费者则具有多样化的消费偏好。这二者实际上存在着生产和消费两方面的两难冲突。而从这一角度考察的结论就是,即便不存在大卫·李嘉图的比较优势,对规模经济和差别产品的需求也可以导致国际贸易的发生。D—S模型为国际贸易理论的深入研究提供了一个明确的方向。

70年代末期,Paul·Krugaan首先将D—S模型应用于国际贸易的分析中并大有所获。克鲁格曼借用了D—S模型的分析方法并做了少许修改。首先较为系统地将产业组织理论和市场结构理论嫁接人国际贸易中针对传统国际贸易理论中的完全竞争、规模报酬不变等假设条件,运用规模报酬递增、垄断竞争、差别产品等范畴来构筑新的贸易理论模型。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1984年,克鲁格曼在“以进口保护促进口”一文中证明,在寡头垄断和规模经济条件下,一国政府可以采取较高的进口关税这种战略性政策来保护本国具有战略意义的幼稚产业,当本国市场容量足够大,将会使其获得静态规模经济效益,降低边际生产成本,在此基础上提高其出口竞争能力,从而促进出口。这就是影响广泛的“战略性贸易政策”的主要理论依据。

几乎与此同时,另外一大批经济学家也发表了一系列相关论著,这些论著都大大丰富了新贸易理论,使其实用性进一步增强,在贸易理论界引起了广泛深远的关注和影响。

(三)新贸易理论的若干创新特征

1.理论假设前提:逼近现实。首先,市场结构的假设由完全竞争转为不完全竞争,同时放弃规模收益不变的假定,承认规模报酬递增的存在。按克鲁格曼的话说,“这种不完全是经济学家认识的不完全,而不是真实世界的不完全。”其次,将分工模式由高度抽象的2x2X2模式,回归到现实中,大胆地探索了J×N×M模式下的贸易结构和贸易利益格局。

2.全新的结论。国际贸易纯理论所要回答的基本问题有三个方面,即国际贸易的原因、国际贸易的构成和国际贸易的结果。在以上理论假设前提下,我们来看新贸易理论给出的结论:

首先,贸易原因。新理论从供给和需求的互动关系角度进行了解释。强调需求因素对贸易的产生和结构的影响是的一个重要方面,这也填补了贸易动因研究视角上的空白。林德尔的“重叠需求理论”运用“人均收入水平”这一概念,论述了需求偏好相似对于国际贸易的地理结构和产品结构的影响。

其次,贸易构成和贸易量。封闭经济与开放经济相比较,由于市场的规模变得更为庞大,产品变体种类增加,消费者可选择空间更大,为达社会福利最大(至少更大),两国必然互相进行对方的变体商品,于是,产业内贸易产生。而传统贸易理论则只考察了产业间贸易,忽视了产业内贸易,与现实相距甚远。就贸易量而言,根据林德的“相似偏好”或“重叠需求”假设,具有相似偏好和收入水平的国家之间的贸易量是最大的。

最后,关于贸易结果,也就是贸易利益的产生与分配。传统贸易理论不考察动态利益,是一种静态贸易利益,这种贸易利益来自专业化生产的生产效率的提高。而新贸易理论强调贸易的潜在动态利益:(1)基于规模经济的生产效率效益。贸易使报酬递增产业由于市场的扩大而扩大,规模经济增加提高了效率;(2)生产集中。贸易使报酬递增的产业,集中于世界上生产效率最高的国家或地区生产;(3)生产的合理化。加剧不完全竞争行业的竞争,优化资源配置;(4)产品多样化。整个世界市场比之某一国内市场而言,其规模优势明显,全球各企业竞争的结果是相异产品种类增加,增进了世界福利。

三、新贸易理论的创新之处

新贸易理论是在国际贸易领域发生一系列新变化新现象时,传统贸易理论不能完全做出解释,需要理论创新的时候,一些经济学家对传统贸易理论继承修正并建立新的模型从而提出的。我认为,国际贸易新理论的创新可以从以下两点来考察:理论创新:新贸易理论与传统贸易理论的一个重要区别,就在于它们不仅从国家的角度,更重要的是从产业和企业本身竞争的角度来考察国际贸易问题。新贸易理论的核心部分是垄断竞争与产品种类内生化的模型,这种研究方法的创始人是迪克西特,把它应用到国际贸易理论分析中的是克鲁格曼。政策创新:在贸易改策方面,新贸易理论提出了所谓的对策贸易政策理论或者战略性贸易政策,即以著名的“波音一空中客车”的例子为模型所引出的贸易政策。战略性贸易政策的提出令人耳目一新,可以说是新贸易理论中重要的政策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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