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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水年度工作计划优选九篇

时间:2022-04-02 11:15:35

引言:易发表网凭借丰富的文秘实践,为您精心挑选了九篇防治水年度工作计划范例。如需获取更多原创内容,可随时联系我们的客服老师。

防治水年度工作计划

第1篇

一、政治思想工作

根据市委的总体要求,按照局党委的部署,政治思想工作要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促进疾病预防控制事业的全面进步和技术人员的全面发展,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为建设一流的疾病预防控制队伍提供强大思想保证。

(一)抓好理论教育,提高思想政治水平。

组织中心党员职工认真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及路线,把全体干部职工的思想统一到行动上,组织党员职工学习先进典范,提高党员干部的理论水平。做好党员“一带一”工作,把先进的、优秀的青年知识分子发展、吸收到党的组织中来,以增加党的新鲜血液。中心要始终把提高职工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摆在首要位置,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强化职责、严格管理”为要求,把全体干部职工的智慧和力量凝结到提高和改进全市人民公共卫生安全的目标上来,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和思想作风,以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思想观念和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开展工作,进一步推动我市经济建设和疾病控制事业的稳步前进。

(二)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提高敬业精神

进一步加强职工职业道德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以诚为本努力提高服务质量。教育干部职工树立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立足本职,爱岗敬业,热忱服务于民。巩固政风行风评议成果,树立良好形象,提倡文明用语、文明行为,抵制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服务态度恶劣等现象。

(三)通过学习,增强职工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增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识别和抵制各种错误思想的能力。

二、业务工作

(一)卫生应急 进一步健全应急工作机制,完善各类应急预案,规范应急物资储备与管理,建立各部门联动机制,加强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与控制。

(二)传染病管理 传染病发病率控制在近五年平均发病率水平以下,及时调查处理甲类传染病、按甲类管理的乙类传染病以及其它需进行个案调查的相关传染病,进一步降低传染病漏报率。

(三)计划免疫 计划免疫疫苗的单项接种率达95%以上,提高全市流动儿童的接种率。保证安全接种,不发生人为的安全接种事故。确保免疫接种信息管理系统正常运行,各项指标达到省厅要求。认真落实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工作,保障疫苗按照计划使用和发放。

(四)慢性病、地方病防治 巩固碘缺乏病防治成果,做好碘盐监测工作。开展地方病健康教育活动,开展全人群死因登记监测网络直报工作,做好漏报调查。完成20__口降氟炉灶工作。

(五)结核病防治 按《规划》要求完成各类资料报表的搜集、整理上报工作;对所有病人进行督导访视;对网络直报结核病人开展追踪工作,督促及时就诊。

(六)艾滋病防治 强化项目工作高危人群安全套使用率达到90%;凡符合治疗条件的艾滋病病人,治疗率达到100%;娱乐场所艾滋病防治宣传资料张贴或摆放率达到90%;艾滋病主动监测各项指标任务按省文件精神要求完成;开展全市孕妇艾滋病病毒抗体免费检测工作;开展全市艾滋病自愿咨询免费检测工作;帮助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落实各项救助政策;开展全市各级卫生工作者及管理人员艾滋病知识培训;开展全市各乡镇卫生院艾防工作指导,督促其完成年度工作目标责任状;开展全市农民工艾滋病预防健康教育工作。

(七)卫生工作

1、职业卫生工作 20__年完成健康监护资质申报工作,今年开展对全市有毒有害场所职业人员进行健康监护,争取覆盖率50%。

2、学校卫生工作 加强学校常见病的管理与督导,预防学校重大传染病的发生并控制其蔓延。进一步完善预警机制,落实学校与基层防保机构职责,健立畅通的沟通机制。

3、环境卫生工作 配合卫生监督部门进一步做好公共场所的卫生监测,配合水利局等部门进一步搞好城镇、农村安全饮用水的监测。

4、食品安全 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提升自身食品安全事件处置能力,调整体检项目。

(八)检验工作 重点完成实验室等级达标工作与食品安全从业人员体检检验项目的调整。

(九)质量管理 在完成健康监护资质申报的基础上,进一步完成职业技术服务与职业病诊断资质的申报。同时做好中心疾控工作疾效考核与评估,建立中心对科室的绩效考核体系。

(十)健康教育

建立健全市乡两级健康教育机构,提高专业人员素质,全面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中学健康教育开课率达100%,小学健康教育开课率达90%,100%乡镇卫生院提供健康教育服务,传播核心信息知晓率达85%,艾滋病、结核病健康知识知晓率达80%,控烟覆盖率达90%,创建卫生乡镇、卫生

社区、卫生单位,普及健康教育,市级医院健康教育各项工作指标达到示范医院标准。

(十一)其它工作

1、业务培训 采取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的措施,加大人才培训力度,各科室根据工作情况选派人员到省cdc进行为期1-3个月的短期进修。

2、人才引进 积极争取人事部门进人指标,召收应届大学毕业生,充实中心人才队伍,改善专业人员结构。

3、加强财务管理力度,严格财经纪律,规范药品、试剂、生物制品的管理。加强综合治理,确保无违法乱纪、被盗及火灾等事件发生。

4、加强档案管理 在创省a级基础上,再上新台阶。

三、措施

各科室按计划将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办公室对照计划采取抽查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定期与不定期对各科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评估,确保中心20__年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

1、各科室将任务分解到个人,科主任为责任人,要认真负责,各司其职。

2、在年中、终考核,未按期完成任务,科主任年终考核定为不合格。

第2篇

一、项目目标

继续降低孕产妇、婴儿、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提高孕产妇、新生儿医疗保健水平和抢救能力,改善妇女儿童健康状况,力争年底达到以下指标:

(一)主要健康指标

1.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8/10万以下(五年平均数),可避免孕产妇死亡降低50%以上,其中产科出血死亡比例控制在35%以下;

2.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13‰、16‰以下,其中因新生儿窒息死亡比例明显下降。

(二)主要工作指标

1.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到92%;

2.孕28周县级高危筛查率达到90%;

3.高危孕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9%;

4.3岁以下儿童保健系统管理率达到90%;

5.7岁以下儿童保健覆盖率达95%以上;

6.4个月婴儿母乳喂养率达到85%。

二、具体工作安排

1.制定项目年度工作计划;

2.根据要求结合我县实际调整完善项目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组成员,召开项目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组成员会议;

3.落实项目年度配套经费,加强经费管理,做到专款专用;

4.制定执行《县孕产妇高危妊娠防治与抢救实施方案》,

成立高危孕产妇管理领导小组,建立孕产妇新生儿抢救绿色通道;

5.加强孕产妇新生儿抢救中心和分中心建设,组织人员进修培训,配备标准设备,提高危重孕产妇新生儿抢救能力;

6.开展产科情况调查,提高产科质量;

7.组织县级医疗机构和中心卫生院专业人员参加省市级妇幼保健机构临床进修,安排乡镇卫生院人员到中心或分中心进修学习;

8.按项目要求组织各级医疗机构人员参加省市产儿科专业知识培训,县级组织乡镇卫生院人员培训4期/年;

9.开展群体健康教育,推广适宜技术;

10.规范高危孕产妇和体弱儿的筛查和管理;

11.进一步完善县、乡、村三级妇幼保健网络建设;

12.开展孕产妇、婴幼儿死亡原因分析,进行针对性干预;

13.年底召开项目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组会议,总结项目年度工作,分析经验与问题,报告项目进展情况。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机构建设

根据人动,相应调整县"母婴健康工程"项目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小组人员(调整后的人员名单附后)。领导小组负责审定项目计划,协调有关工作,监督评估项目成效。项目技术指导小组负责指导孕产妇新生儿抢救中心、分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产科、儿科业务建设,实施项目工作,开展项目成效监督评估。

(二)加强孕产妇新生儿抢救中心和分中心建设,提高危重孕产妇新生儿抢救能力

为建立一条快捷、有效的危重孕产妇、新生儿抢救绿色通道,降低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继续加强县人民医院孕产妇新生儿抢救中心和县妇幼保健院、县第二人民医院两个分中心建设,抢救中心、分中心根据省项目与《县孕产妇高危妊娠防治与抢救实施方案》要求,履行高危孕产妇危重新生儿的高危评定、及时处理、按章转诊及抢救与监护等职责,切实保障孕产妇及新生儿生命安全。抢救中心、分中心产、儿科人员轮流到省市医院进修学习孕产妇、新生儿急救技术,以提高预防救治新生儿窒息、产妇产后出血等并发症的能力。

(三)加强妇幼保健网络建设,加大基层妇幼工作指导力度

加强妇幼保健机构建设,县妇幼保健院配备专用车辆,按分中心要求逐步配备各种救护设备,发挥保健龙头作用;每个乡镇卫生院配备1名妇幼医生,作为公共卫生管理员,承担妇幼保健工作;每个行政村设一名公共卫生联络员,构建妇幼保健网络网底,承担早孕摸底,妇幼保健动员(早孕建卡、产前检查、产后访视、儿童体检等),收集出生、死亡信息等职责。为确保基层卫生院妇幼工作质量的提高,县"母婴健康工程"项目技术指导小组要每季一次以上深入对基层卫生院检查指导,并给予书面督查指导意见书。要完善妇幼医生上岗前培训、片季度例会与季度考核等制度。

(四)规范孕产妇、儿童系统保健管理,提高高危孕产妇管理水平

1.执行《县孕产妇高危妊娠防治与抢救实施方案》。完善孕产妇儿童系统管理,把孕产妇儿童系统管理与产科质量建设作为医疗卫生单位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发生孕产妇死亡的单位领导将取消先进评选资格,由此引发的事故赔偿费用分别由单位、院长与责任人按比例承担。

2.提高儿童保健系统管理质量和管理率。重点抓好3岁以下儿童系统保健和体弱儿管理,做好建档、监测、追踪、筛选、监护等工作。

3.确定县级高危孕产妇筛查日。抢救中心、分中心要建立高危筛查门诊,确定高危孕产妇筛查日,加强高危孕产妇的筛查、报告、转诊及追踪监护等工作,明确高危孕产妇转诊指征,实行分级管理,重症高危24小时报告、一般高危月报告及分级管理、转诊制度;重症高危孕妇由县妇幼保健院实行上门追踪随访,并推行随访孕妇或家属签名制度。

4.开展妇幼卫生监测工作,加强信息管理。利用计算机管理,加强与人口计生、民政部门及各医疗单位的沟通与联系,获取可靠信息,进行分析、评价、利用,为妇幼卫生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五)加大妇幼工作人员培养力度

为了提高妇幼保健队伍整体业务素质,要通过临床进修、理论培训等多种形式,提高妇幼、助产、儿科人员理论水平,增强保健服务和急救能力。原则上,抢救中心、分中心人员参加省市级医疗机构进修学习,乡镇卫生院妇幼人员免费到中心、分中心进修,同时鼓励妇幼保健人员通过继续教育、在岗自学等多种途径接受医学教育;县妇幼保健院每年组织2期以上母婴技术培训班,由高年资医师授课,邀请专家讲学,开展学术活动;新参加工作的妇幼保健人员必须经妇幼保健院上岗前培训教育,增强事业心、责任心与职业道德,了解岗位职责、职能与工作方法。

(六)加强健康科普教育

卫生部门要运用电视、电台、报纸、墙报等多种形式向孕产妇、婚前人员、婴幼儿家长群体进行卫生保健科普知识宣传;各产科单位要通过孕产妇学校、保健知识讲座、育儿课堂、健康处方、观看录像、分发资料等形式进行宣传教育,提高群众自我保健意识与能力。

(七)加强项目经费管理

省财政每年安排"母婴健康工程"项目经费10万元,县财政每年按1:1配套10万元。卫生、财政部门要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建立项目资金使用台帐,保证用于项目管理、人才培养、设备购置、健康教育及贫困孕产妇援助支出,实行专款专用,提高项目资金效益。

四、工作要求

第3篇

Abstract: The safety is the lifeblood of an enterprise, if there is no safty, everything else will be impossible. And the effect quality of safety culture construction directly reflects the enterprise's safety management level. Combined with the present situation of the safety culture construction of Pingmei Shenma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Group Co., Ltd., the author discusses the methods and measures for the safety culture construction of construction enterprises.

关键词: 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措施

Key words: enterprises;safety culture;construction;measures

中图分类号:F4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3)32-0121-02

作者简介:王杰彬(1981-),男,河南原阳人,助理政工师,研究方向为企业管理。

0 引言

安全文化建设是一个企业安全管理的最终落脚点,一个完整的、系统的安全文化会有力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不断探索和思考安全文化建设的新路子,对实现企业安全生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笔者所在单位——平煤神马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工集团)是最早开发建设平顶山百里矿区和城市建设的老牌建筑企业,是集矿山建井、设备安装和建筑施工于一体的大型建设集团,安全文化建设成果显著,重组成立5年来,连年实现安全生产,连年荣获全国和河南省安全生产先进企业等荣誉称号。因此,笔者结合所在单位实例就如何进一步强化安全文化建设,促进企业平安发展,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措施。

1 发挥领导干部带头作用,以先进典型激励人

由于建工集团面临着施工战线长,地点分散,地质条件复杂等困难,安全管理难度较大。因此,企业的安全状况如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工作作风和管理水平。我们明确各单位必须依法履行安全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负安全第一责任,带头落实上级安全决策部署及规定要求,加强安全基础工作,提高安全自主管理能力,不折不扣地履行安全职责,在切实抓好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管理的基础上,积极倡导并努力建设企业安全文化,在全公司形成“人人讲安全,人人懂安全,人人保安全”的良好氛围。领导干部必须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值班、下井(下现场)带班,区队(车间)管理人员跟班盯岗和安全包保制度,突出强化领导带班公示、现场交接班、带班档案管理“三项制度”落实,坚持与工人同上同下,搞好现场指挥、协调和监督,解决安全生产的实际问题,确保现场问题及时发现、果断处置。为企业安全生产保驾护航,用实际行动感召职工,引领职工,在全体职工中形成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转变。

2 营造安全文化氛围,以安全文化塑造人

一个成熟的安全文化体系,可以创造良好的安全文化氛围,可以潜移默化地左右职工的思想,让安全之花在职工心中绽放。建工集团每年都会开展季度安全大检查、机电运输会战、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并以此为切入点,大力营造安全生产氛围,督促全体干部职工时刻把安全放在首位。在每个施工工地在开工之初,就会把安全理念、质量理念等标语口号印制在最醒目的地方,设立安全板报、安全嘱语、安全漫画等简单易行、职工喜闻乐见的形式,着力提高员工对安全工作的认识,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奠定基础。在日常工作中,利用班前会、班后会和安全活动日组织职工学习安全法规和安全技能,并经常组织重温事故案例,现身说法等活动,用发生在职工身边的事来教育职工,从而形成一种自我防范、自我保护的安全意识。同时,认真落实安全齐抓共管责任制。充分发挥组织、行政等“八条线”作用,围绕公司的安全工作目标和整体工作部署,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建立工作考评机制,定期检查考核。以切实促进干部作风转变为切入点,营造浓厚的安全文化氛围,形成安全全员管理、全员负责、全过程控制的强大合力,为安全生产提供有力保障。

3 提高职工安全文化素质,以安全培训提高人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各项规章制度要依靠职工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各种措施要依靠职工去实现,而职工安全素质的高低,就会直接反映到这些制度和措施的完成效果上。建工集团始终践行“木桶理论”,从短板抓起,从细节做起。紧密结合安全生产发展的实际需要,抓好职工培训,科学制订培训计划,做到真培训、真学习、真考核,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岗位安全操作技能。加强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殊工种和新工人岗前(转岗)安全技术培训,尤其是外来务工人员的安全培训。安检及培训部门严格培训质量评估考核,实行教考分离,以考促学。充分发挥各单位培训学校、职教中心作用,有针对性地开展职工安全培训,按照“缺什么,学什么”目标制定详细的培训计划,确保所有岗位职工全部持证上岗,保证培训人员知标准、懂技术,按章操作。同时,大力开展“岗位描述”和“手指口述”活动,量化、细化岗位工作标准,明确责任,强化管理,认真考核。最近建工集团又根据企业特点,编制出版了《建筑施工单位岗位描述、手指口述汇编》,进一步规范了职工行为。

4 构建安全管理屏障,以安全制度规范人

文化治魂,制度治形。制度的效果关键在落实,光有制度不去执行,制度就是一纸空谈。建工集团每年年初都会下发安全生产一号文,对全年的安全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按照“分级管理、逐级负责”和“一岗双责、责任到人”的层级职责管理原则,坚持实施安全层次化管理。针对当年安全重点,把安全责任具体化并分解到各单位,明确安全责任及安全工作目标,做到分级负责,层层落实。健全完善安全监督管理网络体系,坚持季度安全大检查、月检查、专项检查、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针对行业特点和安全重点,确保监督检查的全面性和实效性。不断完善班组、区队和工程处的三级隐患排查体系,加大隐患治理力度,实现隐患整改闭合管理。建井单位每月要对矿井“一通三防”和防突、防治水、机电运输等各大系统及综合安全管理组织一次系统化安全评价,地面单位每月开展一次安全生产风险分析,及时消除系统存在的隐患,保证系统安全可靠。同时,强化安全考核,从严追究责任。推行全员安全风险抵押和年度安全嘉奖等安全约束激励政策,加大安全风险、责任与分配挂钩力度,坚持安全目标与单位奖罚、干部政绩和个人经济利益挂钩制度。实行安全“一票否决”制。严格安全绩效考核,增强刚性考核,改进方式方法,以考核促转变、促落实,切实增强考核实效。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对事故、隐患等安全突出问题一律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从严追究问责。对安全、质量管理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个人,将给予一定奖励。通过行之有效的制度和管理,进一步提升了安全文化建设水平。

总之,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要以先进典型激励人、安全文化塑造人,以安全理念引导人,以安全培训提高人,以安全制度规范人,做到安全文化建设与企业各项工作有机结合,形成“安全就是生命线,安全就是生产力”和“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共识,探索出一条适合建筑施工企业实际的安全生产之路,助推企业平安发展。

参考文献:

[1]赵希江,肖延光,商建国.安全文化是企业发展保障[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上旬刊),2010/03.

第4篇

涵养生态环境

五城市都把修复生态、涵养环境作为一项全面性工作来推开,湖州市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在2004年启动实施《生态市建设规划》的基础上,2010年又在全省率先编制完成了《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纲要》,目前,所辖德清、安吉、长兴三县均已创建成为省级的生态县,国家级生态乡镇目前已达到31个,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50.9%。启动了森林城市创建工作,力争今年成为浙江省森林城市,到2012年成为国家森林城市。苏州近年来着力实施生态修复和生态清淤。为进一步改善饮用水源地水质,2010年,苏州提出通过5到10年时间,逐步把苏州建成全国最大的“城市湿地群”。已建成常熟市尚湖等3个国家城市湿地的农园,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湖滨湿地公园等2个国家级湿地农园,苏州太湖湿地农园等5个省级湿地公园。无锡市全面启动环太湖重点区域生态湿地修复工程,完成贡湖湾湿地一期、长广溪一期、尚贤可湿地一期等项目。2010年成功创建为国际花园城市和国家生态市,2011年3月成功入选全国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城市。常州市开展了湖泊清淤,建设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建设生态防护林体系。嘉兴市启动了石臼漾和贯泾港水源生态湿地建设项目,为饮用水安全提供了可靠保障。

控制污水排放

认真实施环境污染影响评价制度,严格控制水污染排放,努力培育绿色企业,这是环太湖城市在源头上治理太湖的重要举措。湖州市2010年共对2800个建设项目实施环境影响评价,无重大污染项目。严格执行新增主要污染物项目总量替代削减制度,制定和实施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加快淘汰落后工艺、设备、产品和产能,努力腾出更多能耗空间和环境容量用于发展先进生产力。苏州市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十一五”期间,全市共关停污染重,工艺(设备)落后企业1653家,关闭化工类企业1007家,同时培育了一批绿色企业。苏州大力发展战略型新兴产业,实现高新技术产值9007.9亿元,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提高到40.6%。在推进水污染物总量减排和规范企业排污行为方面,苏州的成效也较为显著。无锡市累计建成覆盖所有城镇的68座污水处理厂,全部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日处理能力超过200万吨。常州市通过网络加强污染控制,全市135家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设备实现联网,监控装置的联网率、运行率达到100%,完好率达90%以上,下辖的二市五区全部建成了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平台。嘉兴实现分类审批,对高耗能、高排放及产能过剩行业的项目从严把关。2010年,除三产外,全市批准建设项目2468个,否决不符合环境准入条件的建设项目227个,中策橡胶等一批重大项目因环境问题被否决和劝退。对建设项目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全面实现污染替代和排污权交易,并将投资排污强度纳入环境评估体系。

水环境全面治理

第5篇

一、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一)深入开展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宣教活动。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强烈的政治担当、历史担当、责任担当,有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加强系统学习培训,将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各单位党支部学习和干部培训内容,增强忧患意识,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守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把安全发展贯穿国家发展各领域和全过程。

(二)扎实推动重要决策部署落地落实。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认真落实2021年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1年全市卫生健康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的要求,持续加强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强化制度性成果,不断提高全区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二、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

(三)落实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以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为抓手,健全完善卫生健康行业行政管理部门同各级医疗卫生单位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将安全生产行业监管责任落实到最小单元,具体落实到班子成员、股室负责人和岗位责任人员身上,不留监管死角和盲区。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要求,严格落实《市区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清单》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四)落实机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卫生健康机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的意识。深入贯彻落实国、省、市、区安委会,省、市、区卫生健康行业主管部门关于安全生产的工作要求,加强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整治,实现可防可控,2021年年底前各单位要建立完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坚持标本兼治,着力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定期进行安全隐患自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明确责任人、明确整改时限和措施,及时推动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问题隐患,要列出时间表、紧盯不放,确保整改到位。

(五)完善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制度。将推行“清单制管理”工作和推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的责任落实作为年度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工作目标绩效管理考核的重点,继续推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将安全生产专项经费纳入预算,将安全生产工作考核作为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有效举措。

三、全力做好清单制管理和三年行动集中攻坚重点工作

(六)全面推行落实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把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以清单形式固化下来,按照“突出重点,抓住关键,简明扼要,操作性强,科学管用”的原则制定完善清单,将责任和工作要求落实到岗位和个人,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医疗机构、非医疗机构要不断完善安全生产责任清单,细化落实人员、科室责任,实现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提档升级,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到实处。

(七)着力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要深刻吸取各地安全事故教训,按照区安委会和区卫生健康局的统一部署,精准聚焦全区卫生健康系统2个专题和7个方面,扎实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年各项重点任务,深入细致排查风险,动态更新“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综合使用“人防+物防+技防”的措施,提升治理能力。严肃认真开展自查整改,彻底根治重大问题隐患,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各单位要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为一项重大行动、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纳入安全生产年度考核,作为领导干部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重要依据。

四、狠抓重点领域安全风险防控

(八)大力推进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各单位要健全消防安全管理机制,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管理日常消防安全事务,定期组织开展检查、维护、整改工作。持续推进冬春、夏季火灾防控和电气火灾等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持续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加强微型消防站及消防设施建设。各医疗卫生机构要聚焦门诊部、住院部、库房、食堂等重点岗位和部门,加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重点防范消防设施损坏、违规用火用电、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风险隐患,重点整治疏散通道不畅通、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等突出风险。

(九)科学管控医疗危险化学品。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组织对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的实施情况深入开展“回头看”,推动工作落地落实。加强医疗危化品的安全风险排查和隐患治理,严格医疗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各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购买、储存、使用、运输、操作、废弃处置等环节的管理、监督;要建立医疗危化品账册,及时准确的做好入库、领取、使用、处理等各个环节记录,做到账物、账账相符,落实专人专管,使用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格安全防护措施。做好日常安全巡查工作,强化危化品安全培训和应急处置演练,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危化品应急处置培训演练。

(十)扎实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整治。大力推进特种设备安全清单制管理和“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特种设备安全责任落实机制。加强危化品、锅炉等相关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持续推进公共区域、人员密集场所电梯、锅炉范围内压力管道等专项整治,聚焦医疗机构重点场所,以电梯、压力容器、锅炉、放射诊疗设备、高压氧仓等为重点,集中整治超期未检、维护保养不到位、安全附件及保护装置失效等突出问题。全面提升特种设备安全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推进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按规定配备安全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落实岗位安全责任清单。

(十一)深化加强职业病综合防治工作。推动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和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开展矿山、冶金等行业领域的尘毒危害专项治理工作,将粉尘危害防控作为《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的宣传重点,加大宣传力度。对矿山行业领域开展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按照尘肺病攻坚行动和矿山、冶金行业领域尘毒危害治理工作要求,推动用人单位对粉尘危害严重的环节和岗位从生产工艺、防护设施和个体防护等方面开展专项治理。在尘肺病攻坚行动的基础上,采取分级分类管理的方法,加大对重点行业领域治理不达标,以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超标用人单位的指导帮扶和监督管理的力度,推动其继续开展粉尘危害治理工作。进一步巩固粉尘危害治理成果,积极推动矿山、冶金、建材等重点行业用人单位开展“健康企业”创建工作,全面提升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水平。

五、突出安全风险研判和隐患排查治理

(十二)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研判当前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风险。区卫健局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各医疗机构至少1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分析研判本单位存在的重大安全风险,督促辖区内各科室、各卫生站主动报告安全生产风险,对重大风险落实管控措施并明确责任科室和责任人。

(十三)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日巡查、月检查制度,全面排查治理各个环节、重点部位、设施设备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对排查出的隐患按照措施、时间、责任进行整改并加强闭环管理。

(十四)加强检查推动落实。区卫健局将按照全年安全生产年度督导任务,每月组织1次专项督查,检查情况进行通报以及每月按时上报,对典型非法违法违规单位公开曝光。强化班子成员安全生产督导制度,每月对所联系单位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不少于1次。充分运用好安全生产检查、考核、约谈、提醒、警示、曝光、通报等手段和方式,推动全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

(十五)加强调度跟踪问效。建立调度会议制度,加强督查督办和跟踪问效。区卫生健康局将每季度开展1次安全调度会议,把重大风险管控、重大隐患排查整治、重点领域专项整治等情况纳入安全生产调度内容,适时调度各单位工作落实情况,用调度推进工作落实。

六、着力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十六)切实提升安全队伍管理能力。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专家人才队伍,充实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大力开展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新入职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管理能力。各单位要将安全生产培训演练纳入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当中,适时联合消防等部门,开展覆盖全体干部职工的培训演练,不断增强应急处置能力。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定期开展包含安全生产政策法规、消防安全实务学习,提升业务能力和专业水平。

第6篇

一、总体目标

(一)安全水平明显提高。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有效落实,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全面实行标准化生产,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绿色生产技术有效推广,禁用农兽药使用和非法添加等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杜绝,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抽检合格率达98%以上。完善应急机制、舆情监测及信息报送制度,杜绝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

(二)监管制度逐步完善。属地管理责任全面落实,投入品监管、产地准出、市场准入、检验检测、质量追溯、预警应急、社会监督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健全,生产记录管理、绿色防控等生产过程管控机制完善,全面实现可控可管可追溯。

(三)监管能力显著加强。依法监管、综合执法、检验检测能力进一步提高,镇级监管机构和村级协管员队伍健全,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有力、执法到位、服务有效。

(四)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公共服务水平明显增强,公众参与和社会共治水平不断提升,社会共治格局基本形成,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投诉数量明显下降,群众满意度达70%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管理

1.加强农产品生产经营监管。100%落实农产品生产销售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畜禽屠宰企业、收购储运企业、经纪人和农产品批发、零售市场等生产经营主体监管名录制度。建立生产经营主体“黑名单”制度,依法公开生产经营主体违法信息。对纳入监管名录的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及种养殖大户的责任告知率、培训率达到100%。

2.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制定监测计划,监测范围覆盖农产品生产销售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生产基地、种养殖大户和收购储运企业及批发、零售市场。市级全年定性抽检农产品样品数量不少于6000个,全年定量抽检农产品样品数量不少于600个。镇级监管站开展日常监管和速测工作,全年定性检测农产品样品数量不少于4800个。定期或不定期公开本地监督抽查、投入品监管、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等信息。

3.规范农产品生产经营管理。引导和支持农产品生产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实施质量承诺和开展从业人员培训。督促规模生产主体落实生产记录制度,严格执行禁限用农兽药管理、农兽药休药期(安全间隔期)等规定。督促屠宰企业落实流向登记制度。

4.加强农产品自律检测。鼓励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对即将上市的农产品开展自检或委托检验。督促屠宰企业落实进场查验、肉品品质检验、“瘦肉精”检测等制度。督促农产品收购储运企业和农产品批发市场建立进货查验、抽查检测制度。

5.建立病死畜禽及不合格农产品无害化处理机制。健全病死畜禽及不合格农产品无害化处理机制,确保病死畜禽全部无害化处理。

(二)强化农业投入品监管

6.建立健全投入品监管制度。建设农业投入品监管信息平台,实行农业投入品市场准入管理和生产经营主体监管名录制度。严格执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实名制购买制度,将养殖环节自配料纳入日常监管,确保实现农业投入品全部纳入平台管理。

7.规范投入品经营。督促农业投入品经营单位落实购买索证索票、经营台账制度。构建放心农业投入品经营和配送网络,确保实施连锁、统购、配送等营销模式的农业投入品比例达到70%以上。兽药生产和经营单位全部实行兽药生产和经营规范。探索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集中处理,取得经验后逐步推广。

8.强化投入品监测。建立农业投入品质量常态化监测制度,定期对区域内主要生产基地、交易市场的投入品开展监督抽查。加强农业投入品使用技术指导,严格执行禁限用农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有关规定。

(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9.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加强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生产经营、收购储运、屠宰及批发、零售市场等重点环节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生产销售使用禁用农兽药、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收购销售屠宰病死动物、注水、私屠滥宰、虚假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伪造冒用“两品一标”产品标志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曝光有关案件,营造打假维权的良好社会氛围。

10.开展常态化监督抽查。抽检范围覆盖生产基地、销售企业、批发、零售市场及主要农产品。强化“检打联动”,依法严厉查处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单位。

11.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加强农业行政执法、食品安全监督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健全线索发现和通报、案件协查、联合办案、大要案奖励等机制,严惩违法犯罪行为。对涉嫌违法犯罪行为,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12.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处置制度,妥善处置突发应急事件,降低负面影响。

(四)推进标准化生产

13.加强环境监测。以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相关调查监测数据为基础,建立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分类清单;

加强畜禽养殖粪便污染防治,科学合理调整农业结构和区域布局规划。

14.加强标准化建设。制定扬中市主导农产品生产操作规程汇编,转化成“模式图”“明白纸”等发放给农户。继续推行统防统治、绿色防控、配方施肥、健康养殖和高效低毒农兽药使用等技术。积极开展蔬菜水果标准园、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水产标准化健康养殖示范场建设。

15.完善质量安全认证。完善认证监管和奖补制度,建立绿色优质安全的农产品生产体系,推进江苏省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鼓励发展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绿色优质农产品占比达到47%。

(五)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16.提升监管能力。进一步明确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综合执法、检验检测工作部门和机构。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综合执法,执法工作落实到位。配备市镇两级必要的检验检测、执法取证、样品采集、质量追溯等设施设备及交通工具。实施市、镇、村三级监(协)管人员全员培训制度,每名监管人员每年接受农产品(食品)质量安全方面的集中专业培训不少于40小时。

17.加强基层队伍。加强镇级农产品质量监管站规范化建设,达到“有职能、有条件、有经费”的要求,建立岗位责任、巡查检查、信息上报、学习培训、考核奖惩等监管制度。建立职责任务明确、考核体系完备的村级质量安全协管员队伍,逐步建立村级服务站点。

18.加强农产品质量检测能力。建成覆盖种植业产品、畜禽产品、水产品质量安全的检测体系,有能力承担常规监测任务。

(六)完善创新制度机制

19.健全农产品生产环节监管制度。健全和修订产地环境管理、农业投入品监管、生产过程管控、收购储运过程监管、包装标识管理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体系。

20.健全农产品生产与加工、流通对接制度。建立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实现与加工、流通领域追溯体系的对接。建立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收购储运企业和农产品批发、零售市场、加工企业实施以农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为基础的农产品产地准出、市场准入、诚信管理等监管制度。

21.创新工作机制。推行社会共治,完善举报奖励制度,积极探索建立面向分散农户的责任落实机制和管理模式。探索农产品质量安全专家委员会、社会监督员、信息采集员等工作制度。

三、实施步骤

(一)2019年7月~8月(动员准备阶段)。开展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动员,确定总体目标任务,明确职责,部署创建工作。各镇(街、区)和相关单位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本部门创建工作方案,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2019年9月~2020年2月(全面推进阶段)。各责任单位根据创建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围绕基本原则和标准,注重方式方法创新,建立完善长效机制,探索形成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风险防控的新模式。要明确专人负责台账资料,依据《评价标准》做好台账资料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抓住薄弱环节,进行重点突破,对社会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调查研究,开展集中整治,达到“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体制机制健全完善、监管能力显著加强、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的目标。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跟踪督导,组织相关人员按照创建标准开展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做好创建迎检各项工作。

(三)2020年3月~2020年4月(完善提高阶段)。梳理评估前期创建工作,重点推进进展缓慢和成效不明显工作,完善提高取得一定成果工作,基本完成创建工作中的难点问题。

(四)2020年5月~6月(总结验收阶段)。对创建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巩固创建成果,报请省农业农村厅验收。

四、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创建的综合协调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创建工作方案,组织、指导、督促、协调各部门做好创建工作。

(二)市委宣传部、市融媒体中心负责创建相关宣传工作;

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农产品安全信息工作;

协同相关突发安全生产事件的舆情应急处置工作。

(三)市财政局负责统筹安排创建工作专项资金,为创建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四)市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种养环节及生猪屠宰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强化农业投入品监管,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严厉打击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

(五)市市场监管局负责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后的质量安全监管,严格食品安全检查、巡查和抽检,建立健全监管体系与制度机制;

协助开展农业投入品市场管理,打击制售假劣农资行为,依法查处无证照经营行为;

负责食品广告监管,查处食品广告违法行为。

(六)市城管局负责做好流动农产品摊贩的监督管理,加大对农产品流动摊点的规范管理和整治力度。

(七)市粮食收储中心负责对国有粮食企业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开展粮食质量安全监测。

(八)市经济发展局负责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纳入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主体功能区规划。

(九)市供销总社负责本系统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经纪人及农资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管理,构建放心农资经营与配送网络。

(十)市公安局负责配合行业监管部门开展食品安全联合执法;

组织查处涉嫌犯罪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负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现场的保护、秩序维护;

负责保障参与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人员、物资等车辆的优先通过和安全畅通。

(十一)市卫健委负责对突发农产品安全事件实施紧急医疗救援,并及时向市食安办报告情况;

协助有关部门对事故现场进行卫生处理,对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因素开展流行病学调查;

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工作。

(十二)扬中生态环境局负责加强畜禽养殖粪便污染防治的监督指导,协助建立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分类清单。

(十三)市商业(集团)总公司负责所属屠宰企业管理,加强屠宰场肉类品质检验工作。

(十四)各镇(街、区)按照考核评价标准要求和工作职责,负责本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各项工作。

(十五)其他相关部门对照各自职责做好创建各项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的领导,成立以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市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经济发展、财政、供销、粮食收储、公安、卫健、城管等部门为成员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各镇(街、区)参照成立相应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创建工作,明确专门工作机构,指定专人负责落实,确保创建工作如期完成。

(二)强化绩效考核。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纳入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主体功能区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年度工作计划。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考核,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纳入对各镇(街、区)和相关部门的年度考核。

第7篇

一、总体目标

通过全面实施河长制和生态河湖行动,到2020年全市水资源利用科学有序,劣V类水体和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生态河湖管理保护体系基本建立,“互联互通、功能良好、水质达标、生态多样”的现代河网水系基本建成,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明显提升。全市万元GDP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5年下降26%、23%,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65;重要河湖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85%,国考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水比例达到75%;流域防洪达到50-100年一遇标准,区域治理达到20年一遇标准,城市防洪及排水基本达到国家标准,农村治涝达到5-10年一遇标准;规划发展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日供水万吨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主要河湖生态评价优良率达到70%。

二、重点任务

(一)保护水资源

1.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严格实行计划用水管理,全面分解、落实各辖市(区)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到2020年用水总量控制在30亿立方米以内。建立健全规划水资源论证制度,2017年之后编制或修编的城市总体规划、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行业发展规划等重大规划应进行规划水资源论证,提出有关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的对策措施以及优化调整建议。严格执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综合评价水资源支撑条件。加强水资源相关规划编制,2017年底前完成水资源承载能力评价,2018年底前完成《水资源综合规划》的修编和报批工作。完善农业取水许可管理,逐步完成灌区取水许可证发放工作,推进用水计量设施建设。到2020年,全市农业取水许可基本实现全覆盖,初步建立农业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制度,农业用水实现有效管控。(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发改委、经信委、环保局、住建局、农委,各辖市区。以下均需各辖市区落实,不再列出)

2.严格用水效率控制。把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和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分解到各辖市(区),明确区域用水强度控制要求,2017年底前制定年度控制目标。2020年,全市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较2015年下降26%,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15年下降23%,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65。(责任单位:市水利局、经信委、农委)

3.加强水功能区管理。科学划分河湖水功能区,全面实行水功能区公告制度,建立以水功能区纳污能力为控制目标的倒逼机制。根据水功能区纳污总量提出分阶段入河湖污染物排放控制计划,实施污染物入河总量与浓度双控制度,对纳污量已超过限排总量的水功能区不新增工业项目(含经济开发区)入河排污口。水功能区管理实施限期达标制度,按照“一区一策”的要求,2017年底前完成全市水功能区达标整治方案编制工作,2018年全面启动水功能区达标建设,2020年前完成重点河湖水功能区达标整治。(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发改委、经信委、住建局、环保局)

4.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开展合同节水试点和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推动企业、单位开展水效对标达标活动。推进节水型载体建设,强化高耗水工业节水减排技术改造,推广管道及喷滴灌等高效节水农业技术,创建节水型机关(单位)、学校、社区、企业和灌区。开展省级节水型社会示范区创建,丹阳市2017年完成创建;扬中市、丹徒区、京口区、润州区、新区2018年完成创建;高新区2019年完成创建。做好国家级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丹阳市2017年完成创建,句容市2018年完成创建,扬中市、丹徒区、京口区、新区2019年完成创建,高新区2020年完成创建。(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发改委)

(二)防治水污染

5.强化入河排污口监测和整治。完善水资源、水环境监测体系,2018年底前实现国控断面水质自动监测全覆盖。开展全市入河排污口清理,优化入河湖排污口布局,2017年底前完成全市主要骨干河道入河排污口“一口一档”建设。建立入河排污口水质监测通报制度,加大违规违法排污行为的查处和整治力度。(责任单位:市水利局、住建局、环保局、发改委)

6.大幅削减农业面源污染。加快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配套设施建设,2017、2020年治理率分别达60%、90%。加强水产养殖污染管控,严格执行养殖水排放标准,推动水产养殖尾水集中处理、循环利用,实现达标排放或零排放。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工程,到2020年化肥施用量较2015年削减5%,农药施用量确保实现零增长。利用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契机,建立连片生态农业园区,加快建设以节水灌溉和生态环境保护为重点的生态灌区,构建种植业尾水及农田地表径流的生态拦截屏障。(责任单位:市农委、水利局、环保局)

7.严控工业废水排放。实施工业废水深度处理,进一步削减污染物排放量,实现工业废水稳定达标排放。全面推行工业集聚区企业废水和水污染物纳管总量双控制度;重点行业工业废水实行“分类收集、分质处理”;接管企业严格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不得影响城镇污水处理厂达标排放;推进工业企业串联用水和园区(开发区)污废水循环利用,促进污废水“零排放”。健全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加强污水排放口管理,一个园区(企业)原则上只能设置一个排污口。提升清洁生产水平,建立清洁生产企业清单和清洁化工工艺改造项目清单,全部完成企业清洁化改造;引导省级以上开发区开展园区循环化改造,建设生态产业园。(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发改委、经信委、水利局)

8.提升生活污染治理水平。一是要提高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率,推进雨污分流、老旧管网改造及排水达标区建设,加强城镇排水与污水收集管网的日常养护,有效降低管网漏损,提高污水收集率。到2020年,城市(含县城)污水处理率达到95%,建制镇实现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二是要提高乡村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和运行率,2017年底前编制完成以县(市、区)为单位的村庄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全市规划发展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2017年达50%以上,2020年覆盖率达100%、运行率达80%以上。有条件的地区要因地制宜推进自然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是要提高排放标准,有条件的污水处理厂利用湿地等方式进行生态处理,进一步削减氮、磷等污染物。(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发改委、环保局、城管局)

9.强化港口船舶污染物处置。制定出台内河港口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建设方案,推进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处置设施建设,率先在丹阳市和丹徒区开展船舶污染物流动收集、上岸处理试点工作,并逐步在全市推广。依法强制报废超过使用年限的船舶,2017年完成太湖流域现有总吨位400以上的内河船舶生活污水防污设施改造,并在航运对水质达标和生态恢复影响严重的部分主要入湖河道试行禁航管理。推进内河危险化学品运输船舶的船型标准化,强化危化品运输船舶的身份识别和动态管控,对港区存储进行全过程动态监控。2018年起实施船舶污染物流动接收、转运、处置监管制度。2020年底前,太湖流域内河港口、码头具备船舶生活污水、船舶垃圾和含油污水接收能力,将船舶生活污水、垃圾等污染物纳入城市生活污染治理体系。(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发改委、环保局、水利局)

(三)治理水环境

10.加快黑臭水体治理。按照“控源截流、内源治理、疏浚活水、生态修复、长效管理”的技术路线,全面系统治理城市黑臭水体。按照《市城市水环境整治实施方案》,加快推进“一湖九河”治理工作,到2019年市区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加快编制辖市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规划方案,2017年底前编制完成。到2020年全市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国考断面水质优于Ⅲ类水比例达到75%。(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发改委、环保局、水利局)

11.加强水环境综合整治。强化属地政府管护责任,进一步加强河道整治与管理,全面整治河道管理范围内的乱占乱建、乱垦乱种、乱倒乱排行为,恢复河道行蓄水空间,加快打造“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生态河网。健全农村河道轮流疏浚和长效管护机制,定期开展河道清淤疏浚,到2020年全市城乡黑臭河道全部清淤疏浚一遍。研究妥善处置河道淤泥的技术和办法,严防二次污染,提升淤泥资源化利用水平。(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发改委、环保局、住建局、财政局)

12.严格环境风险控制。定期评估沿江河湖库重点环境风险企业、省级以上工业园区环境风险,督促责任主体落实防控措施。市各相关部门按照自身职责制定和完善水污染事故处置应急预案,落实责任主体,明确预警预报与响应程序、应急处置及保障措施等内容,依法及时公布预警信息,稳妥处置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责任单位:市环保局、水利局、交通运输局、住建局、海事局)

(四)修复水生态

13.实施水系连通工程。按照引得进、流得动、排得出的要求,完善多源互补、蓄泄兼筹的江河湖库连通体系,实现跨区域互连互通。打通水系连通最后“一公里”,消除断头河、死湖,逐步恢复坑塘、河湖、湿地等各类水体的自然连通。各辖市(区)摸排梳理一批影响水生态修复的断头河,加快水系连通工程实施,逐步改善区域内水生态环境。完善引流活水工程,充分利用长江水资源引调水,实现水体有序流动。(责任单位:市水利局、住建局)

14.加快水生态修复。严格城市规划蓝线管理和水域岸线用途管制,明确河、湖、库、渠和湿地等城市地表水体的保护和控制界限,土地开发利用应留足河道、湖泊和湿地地带的管理和保护范围,非法挤占的应限期退出,确保城市规划区保留一定比例水域面积。稳步实施退田还湖还湿、退渔还湖,恢复河湖水系的自然连通。开展全市境内河湖水生态健康调查与评估,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保护珍稀濒危水生生物和重要水产种质资源,提高水生生物多样性。开展长江增殖放流活动,加强长江江豚等濒危物种抢救性保护,建设江豚救护繁育基地。(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国土局、水利局、农委、环保局)

15.强化湿地保护。建立全市湿地名录,划定湿地保护范围。严格保护湿地生态红线区域,遏制湿地面积减少和湿地生态功能退化,开展损坏湿地修复。严禁以各种名义侵占河道、围垦湖泊、非法采砂,对岸线乱占滥用、多占少用、占而不用等突出问题开展清理整治,恢复河库水域岸线生态功能,到2020年全市自然湿地保护率保持在50%以上。大力推进沿江地区生态防护林建设,到2020年沿江地区林木覆盖率达到25%。(责任单位:市农委、水利局、交通运输局、国土局)

(五)确保水安全

16.完善防洪减灾体系。持续推进流域治理,继续实施长江堤防防洪能力提升工程,开展镇扬河段三期、长江崩岸应急治理工程建设,鼓励有条件的辖市(区)将防洪标准提高到百年一遇。强力推进区域治理,加快构建格局合理、功能完备、标准较高的区域骨干河网,启动湖西区域通胜地区防洪标准、丹阳市西南低洼片区排涝标准、秦淮河区域赤山湖片区防洪除涝标准提升工程,到2020年太湖湖西区域和秦淮河区域治理标准达到20年一遇。着力加强城市防洪,构建完善“防洪系统、河湖蓄泄系统、排水管渠系统、源头减排系统、超标应急系统”的城市防洪治涝工程体系,推进古运河等城市内部河网治理,继续实施国家海绵城市试点建设,实现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不断完善全市防汛、防旱指挥决策支持系统。(责任单位:市水利局、住建局)

17.保障饮用水安全。加快构建“水源达标、备用水源、深度处理、严密检测、预警应急”的供水安全保障体系,确保居民饮用水安全。全面开展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达标建设,2017年底前完成长江江心洲水源地达标建设。同步推进城乡区域供水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开展镇、村自建饮用水水源地排查整治。2018年底前完成句容市二圣水库水源地达标建设,2020年底前完成世业洲镇级饮用水水源地达标建设,所有镇级区域供水饮用水水源地全部完成达标建设任务。优化水源地布局,建设应急备用水源地,完善应急预案。(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发改委、住建局、环保局)

(六)抓好水管护

18.加强河湖水域岸线资源管理。依法划定河湖管理范围,加强河湖水域岸线资源管理。公布重要水域名录,实行水域占用补偿、等效替代,保持河湖空间和功能完好。落实河湖生态空间用途管制,科学划定岸线保护区、保留区、限制开发区、开发利用区,对岸线乱占滥用、多占少用、占而不用等突出问题开展清理整治,2020年前基本完成长江、京杭运河等不合理开发利用岸线的清理整顿。开展河湖确权划界,2018年底前完成全市骨干河道、名录内湖泊、在册水库、重要闸站的管理范围确权划界任务,通过市级验收和抽检。(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发改委、国土局、交通运输局)

19.建立水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由水利、住建、环保等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联动,确保水务工作的一致性和协调性。(责任单位:市水利局、住建局、环保局)

20.完善河湖长效管护体制机制。实行网格化管理,量化河湖空间管理和事务管理,明确管护主体,落实管护责任,完善管护设施,健全管护机制,保障河湖安全,到2020年前全市省级重点湖泊全面实行网格化管理。全面落实河湖管护经费、明确管护责任,激发市场活力,加快培育河湖治理、监测、维修养护、河道保洁等市场主体,推进河湖管护的专业化、集约化、社会化、市场化。落实农村河道长效管护机制,建立完善包括农村河道管护、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等在内的“五位一体”农村环境长效管护机制,到2020年实现农村河道“五位一体”长效管护全覆盖。2018年底前初步建立市、辖市(区)重要河湖的日常管护机制,2020年前辖市(区)基本实现农村河道轮流疏浚和日常管护制度的全覆盖。(责任单位:市水利局、财政局)

(七)强化水执法

21.加强监管与执法。建立河湖日常监管巡查制度,实现河湖动态监管,着力开展河湖保护管理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涉河湖违法行为,坚决清理整治非法排污、设障、捕捞、垂钓、养殖、采矿、围垦、侵占水域岸线等活动。推进综合执法,建立健全定期会商、联合执法机制。建立案件通报制度,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对重大水事违法案件试行挂牌督办,严厉打击涉河涉湖违法犯罪行为。(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公安局、环保局、交通运输局、农委、海事局、长航公安分局)

22.提升执法能力。强化专职水政监察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水行政执法效能,从源头上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执法缺位等问题,切实保障水法规的贯彻落实。加快执法基地建设,2017年底征润州、江心洲水行政执法基地全面建成投入使用;2020年底前水政执法句容基地、丹阳基地、五峰山基地、扬中八桥基地基本建成,每个基地至少配置一艘执法船、一艘执法艇;丹徒区扩建世业洲九龙大沟水政执法基地,增配执法船一艘。加快水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完善长江段视频监控系统。(责任单位:市水利局、法制办)

23.严格采砂管理。严厉打击长江河道非法采砂行为,清除航道内非法采砂作业,坚持采砂管理地方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和“陆治水打”方针,不断强化联合执法机制,确保我市境内长江河道防洪和通航的安全。各辖市(区)设立采砂船指定停泊点。到2020年,基本建成市长江河道采砂管理现代化体系,现代化水平评价得分达到90分以上。(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长航公安分局、海事局)

(八)弘扬水文化

24.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出台并实施《市水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方案》,加快打造人水和谐的“一屏、两带、四片区”的水生态文明建设格局。从2017年开始,每年实施1个美丽库区建设项目、建成10-15个水美乡村;到2020年,全市70%以上的辖市(区)建成水生态文明城市,建成一批寓教于乐的水情教育基地,营造多样化的滨水空间和水景观。进一步完善市生态文明建设管理云平台中的水生态文明功能。(责任单位:市水利局)

25.挖掘传承水文化。保护挖掘河湖文化和景观资源,大力传承历史水文化,持续创新现代水文化,充分彰显特色水文化,不断丰富河湖文化内涵,形成“爱水、惜水、护水”的良好社会风尚。推进大运河文化带段建设,加强大运河历史文化内涵的挖掘整理,全面保护、展示运河沿线核心遗产及相关遗迹,加快实施古运河(下段)综合整治工程,全面提升古运河沿线生态与文化景观建设标准,彰显大运河段文化特色,积极争取大运河段遗产点段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进行大型水利工程建设及古河湖拓宽、疏浚前,应开展考古调查勘探,并对发现的重要文化遗产进行保护。加快水文化展示馆建设,为水文化遗产保护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撑,力争2018年建成。(责任单位:市水利局、文广新局、城建集团、文旅集团、金港产业园,京口区)

三、保障措施

各地各相关部门要把生态河湖行动作为全面推进河长制的重要举措,依托河长制组织体系,建立全市统筹、河长主导、部门联动、分级负责的工作机制。

一是细化工作任务。各辖市(区)和市各牵头单位要根据本方案研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报送市河长办,作为河长制考核的重要内容。要进一步明确重点河流的各级河长、基本概况、工作职责、目标任务等,2017年9月底前出台市、辖市(区)重点河湖《河长工作手册》。要科学编制“一河一策”方案,根据每一条河流的人文、地理特征确定个性化的重点任务,2017年底前完成市、辖市(区)两级重点河湖“一河一策”方案的编制和审批工作;2018年上半年基本实现农村河道“一片一策”。要加快设置安装“河长公示牌”,主动接受社会监督,2017年9月底前省、市两级重点河湖“河长公示牌”安装到位;10月底前辖市(区)重点河湖“河长公示牌”安装到位。启动河长制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2018年底基本建成。

二是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工作例会制度,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全市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全市河长大会、市级河长会议、河长办会议、联络员会议等,研究推进河长制重大事项。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各地各相关部门应及时、准确、全面的报送与河长制相关的各类信息,市河长办负责做好信息的上传下达,及时总结推广各地的先进经验。建立工作督查制度,领导小组负责对河长制面上的工作进行督查;市级河长负责对河流沿线的辖市(区)及辖市(区)河长进行督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对条口专项工作进行督查;市河长办负责综合协调和工作督查,确保河长制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建立考核评价制度,采用日常监督、第三方评估、公众满意度测评、年度考核等多种方式开展考核评估,建立多元化的考核评价体系,实行差异化绩效评价考核。建立问责和责任终身追究制,对行动推进不力、未完成年度重点任务、河湖生态明显恶化等情形开展督办查办;对因失职、渎职导致河湖生态环境损害的,进一步加大执纪力度,严格实施“一案双查”,倒查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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