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02 09: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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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高度重视,找准问题,查清原因
在收悉区治理办的通知后,我镇对通报中所涉及的3个问题高度重视,镇党委书记沈波同志立即组织相关领导、镇城管执法中队和督查考核办,对上诉问题进行认真核查,对存在原因进行认真分析。经查,存在上述现象的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
(一)主观原因。存在思想麻痹大意、畏难恼火情绪,无论是城管办、清洁承包公司,还是工商执法部门,均存在责任意识差、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导致场镇卫生和秩序监管存在漏洞和死角。
(二)客观原因。现有市场承载能力有限,难以承载越来越多的经商者。镇户籍人口只有3.7万人,但随着城镇化和工业化的快速推进,实际常驻人口已超过7万人。目前,场镇市场容量远远不能满足群众生产生活需要,造成市场内人满为患,市场外占道经营的现象;现有执法力量薄弱,主体执法资格不具备。镇场镇管理机构为城管执法中队,属于临时常设机构,工作人员都是从镇上各站、所、室抽调组成,至今没有得到执法的委托授权,致使监管手段失之于软,加上工作量大、面广、任务重,监管效果不理想,场镇人多,垃圾也多,个别地方来不及清运,出现乱堆乱码现象;管理职权交叉,难以形成监管合力。镇菜市场采用BUT模式进行修建,目前菜市产权归个人所有,只有工商部门有权管理,造成管理缺位;镇中、省、市、区驻镇单位及企业达120余个,驻镇单位大多属于上级垂管,个别驻镇单位环保意识不强,镇政府难以有效监管。
二、认真分析,从严追责,举一反三
我镇这次被市、区治理办督查通报,痛定思痛,决定进一步加强对场镇环境综合治理的监管力度,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努力实现环境综合治理无缝覆盖。
(一)认真反思,从严追责。我镇现已责成分管领导于6月28日在党委(扩大)会上做出了深刻反思,城管办主任于6月29日在全镇职工会上做出了深刻检讨,吸取教训。
(二)加强宣传,注重沟通。高密度、多角度、全方位加大环境治理的宣传教育,促进市民卫生、秩序的习惯养成。加强与业主、驻镇单位的协调沟通,争取他们的支持与理解,形成“是我家,清洁靠大家”的浓厚氛围。
(三)持久治理,巩固成果。我镇决心以此为戒,坚持不懈开展全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进一步健全长效机制,落实工作责任,采取刚性投入、柔性引导、严管重罚的举措,全力开展“五乱”治理,坚决防止反弹,巩固省环境优美示范镇的创建成果,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不断跃上新台阶。
三、周密部署,迅速行动,整改到位
针对“农贸市场内脏、乱、差,跨门占道经营,牛皮癣广告多”的问题。我镇在对市场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立即组织所涉部门及分管领导召开了专题办公会,详细研究了整治办法和方案。由镇党委副书记张宜刚同志协调工商所,加强对市场的监督、管理。清除市场和场镇各种“牛皮癣”广告上万张,制作广告定点张贴栏5处,规范广告张贴秩序;将临时水果市场迁移至滨河东路市场对面人行道上,统一划定经营地点、使用统一帐篷,与摊主签订清洁卫生承诺书;完善《场镇环境综合治理管理办法》,约束驻镇单位及各村居的环境卫生行为,加强管理,严禁乱倒、乱丢垃圾,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巩固城乡环境治理成果。
针对“滨河东路垃圾池爆满、河道内垃圾未清理、河面漂浮物较多”的问题。我镇已对滨河东路的旧垃圾房进行拆除,购买便携式垃圾箱进行更换,并在各居民小区和场镇街道增设33个塑料垃圾桶、更换70个预制构件的果皮箱,由清洁人员进行统一收集清运,解决垃圾池爆满的问题;新购置一辆垃圾清运三轮车、组装维修一辆垃圾运输车,增大垃圾清运能力,确保垃圾日产日清;安排两个清洁工专门负责打捞河道漂浮物,保持河道清洁。
针对“公厕管理不到位、又脏又臭”的问题。我镇在对公厕中所有已损坏的设施进行维修后,移交公厕管理人负责日常管理;撤换公厕不负责任的管理人员,对公厕新的管理人员严格要求,保证公厕卫生经常打扫、清洗;同时考虑到停水时冲洗厕所困难的问题,要求公厕管理人员可就近在芦溪河取水冲洗,并做好“设备损坏,暂停使用”的告示牌,以备不时之需。
四、工作建议
一、高度重视
局党组高度重视、态度鲜明,把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对照区直机关工委《关于开展2021年上半年基层党建工作督导调研的通知》要求,再次系统梳理总结。
二、问题整改情况
(一)缺少通报会议记录
整改情况:通报会议记录由于整理档案不规范,导致未将会议记录放入档案,现已将会议记录入档,下一步严格档案整理工作,确保应归档尽归档。
完成时限:已完成。
(二)缺少主题党日年度计划。
整改情况:已结合水务局实际,制定《2021年度主题党日活动计划》,并根据计划开展了7次主题党日活动。
完成时限:已完成。
一、高度重视,迅速部署整改
(一)立即传达学习,统一思想认识。立即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反馈整改意见,研究整改措施。要求全局上下统一思想和行动,以抓铁有痕的决心和治本断根的韧劲把整改任务抓紧抓实,为全面深入整改奠定了坚实基础。(二)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及时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杨勇担任,对整改工作任务负总责、抓组织动员、抓统筹协调。
二、整改情况
(一)查摆出的问题:确定重点项目不科学,多数重点项目建设不是落空就是延迟,有的项目年年不落实;有的重点项目确定过于随意,还在发展设想之中,也被列为当年的重点项目。(二)整改时间:按照查摆出的问题,预计2018年年底整改结束,已经完成。(三)整改措施:对历年签约项目尤其是近几届兰洽会签约的重点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对具备落地条件但前期工作进展缓慢的项目逐项分析原因,制定强有力措施,全力加以推进;对因政策原因、开发商对项目论证不足、资金链断裂等原因已不具备落地条件的项目予以上报终止。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我县招商环境有待提升。一方面要加快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为项目落地创造良好的硬环境;另一方面加大招商引资优惠力度,努力营造亲商、爱商的社会氛围,进一步提升招商软环境。
二是城区内项目征地拆迁难,进度慢,影响项目落地开工和建设进度。
三是项目审批环节较多、周期较长,部分部门存在配合脱节、互相推诿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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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渭南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
12月18日,接到市支队转来陕西生态环境舆情日报负面舆情反映我县热力公司问题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相关执法人员对该问题进行了核实,目前该公司已完成了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该公司位于大荔县城西洛滨大道与108国交叉西北角,该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523MA6Y3MBH45,法人为雷万宁。主要经营范围:供热设施,换热站,热力管网投资建设等。该公司集中供热项目2018年1月16日通过大荔县环保局审批(荔环发【2020】10号),建有两台56MW燃气锅炉;新建一台29MW生物质锅炉于2019年10月21日经大荔县环保局进行了审批,生物质热水炉建设工程固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于2020年8月25日经渭南生态环境局大荔分局验收(荔环发【2020】191号)。该公司已于2019年1月29日核发排污许可证。目前使用生物质锅炉供热,两台56MW燃气锅炉停用。
二、处罚情况
我局2020年3月22日对该公司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两台58MW的天然气锅炉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大气污染物自动检测设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条第三项规定,综合现场情况并结合《陕西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及基准》,对该公司以上环境违法行为责令改正并立案查处,作出罚款贰万元的行政处罚。
三、整改情况
该公司于2019年3月31日氮氧化物在线监测设施已安装到位,在线设备已接通,联网卡已办理,在线设备已投运并与省厅联网,2020年4月20日已将罚款足额缴纳至指定账户,并将整改情况在网站上进行了公示。针对以上环境违法行为,该公司已对其分管此项工作的主要负责人予以通报批评,并形成书面报告在全公司内进行公示,以此为戒,杜绝再次发现此类违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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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南阳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根据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桐柏县专题暗访调研发现问题交办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县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工作安排情况
对市脱贫攻坚专题暗访调研反馈的问题,我县照单全收,诚恳接受,坚决整改,并切实把抓好问题整改作为政治任务,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一是迅速安排部署。组织各乡镇(集聚区)、县直相关单位深入研究问题原因,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时限,对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二是全面查摆问题。对照问题清单,严格要求各乡镇(集聚区)、县直相关单位对本地本部门问题进行认真排查,深入分析,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满意认可类(1条)
1、算账收入不认可。回龙乡杨集村脱贫户杨某某对收入算账不认可,认为对其2019年收入算账过高。
整改情况:回龙乡杨集村脱贫攻坚责任组通过对2019年度该户的逐笔收入核对后细心、细致讲解,目前杨某某及其家属已对2019年度算账收入认可。该问题已整改。
(二)行业政策类(5条)
1、慢性病病种鉴定不全。平氏镇小河塘村脱贫户杨某某,患冠心病、高血压二十余年,仅鉴定了冠心病慢性病,未鉴定高血压。平氏镇小河塘村脱贫户张某某,患类风湿性关节炎、高血压,仅鉴定了高血压慢性病,未进行类风湿性关节炎慢性病鉴定。
整改情况:平氏镇小河塘村脱贫攻坚责任组组织对杨某某、张某某进行补充病种鉴定。经鉴定,杨某某符合高血压慢性病条件,慢性病卡已增加高血压病种,张某某不符合风湿性慢性病条件,已发放告知书。该问题已整改。
2、残疾鉴定不全。程湾镇和湾村脱贫户姚某某,其子一级听力残疾,还疑似先天智障,未进行智力残疾鉴定。
整改情况:程湾镇河湾村脱贫攻坚责任组组织人员陪同姚某某儿子去县人民医院进行智力残疾鉴定,经鉴定不符合智力残疾标准,已告知鉴定结果。该问题已整改。
3、残疾人无障碍改造政策落实不到位。月河镇彭坎村脱贫户唐某某,二级肢体残疾,身体自腰部以下失去知觉,无行走能力,未实施残疾人无障碍改造。
整改情况:月河镇彭坎村脱贫攻坚责任组已对唐某某实施“四集中”入住月河镇敬老院并免费配发了轮椅。该问题已整改。
4、危房改造建新未拆旧。月河镇彭坎村脱贫户唐某某,2017年实施D级危房改造,其土坯旧房未拆除,至今仍作为堆放杂物和生产器具的房间使用。
整改情况:月河镇彭坎村脱贫攻坚责任组已对唐某某旧房进行了拆除,该问题已整改。
(三)产业就业类(1条)
1、公益岗工资未发放。回龙乡杨集村脱贫户刘某某反映,其丈夫周某某在村内从事护路员公益岗,2020年公益岗工资至今未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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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埇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我乡自收到2020年三季度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问题明细清单起,乡领导高度重视,针对存在的33个方面的问题,由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牵头,根据职责承担,进行任务分解,对存在的问题立即开展排查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问题
(一)重大决策预公开方面
未公开采纳情况;意见征集与意见采纳未一一对应。
(二)政府会议方面
本年度未公开政府会议信息。
(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未公开年度计划重要事项解读。
(四)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执行及落实情况方面
政府工作报告分解未公开监督方式。
(五)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方面
未公开上年度统计数据及统计数据分析;月度统计数据不全,未公开6-9月份统计数据;未公开月度或季度统计分析;未公开月度或季度统计数据分析。
(六)建议提案办理方面
未公开上年度办理情况年度报告。
(七)财政资金方面
未公开本年度财政预算草案报告;未公开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安排;上年度本地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债务率、偿债率、经济财政状况、债券发行、存续期管理等信息的情况说明;未定期按村具体债权债务状况等信息;未公开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名称及金额;未公开分配结果信息。
(八)应急管理方面
未公开事故灾害类、社会安全事件类的 预警信息、应急处置措施与应对结果。
(九)权责清单方面
廉政风险点链接失效。
(十)公共服务清单
未公开公共服务目录清单中的内容、办理主体、行使依据、期限、监督渠道。
(十一)权力运行结果
本乡镇行使的行政权力事项办理信息及结果按月公开不全。
(十二)人口与计生
未公开本年度的奖励与帮扶。
(十三)网上政务服务
本年度为民服务办事结果信息公开不全。
(十四)教育信息
未公开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工作进展和实施成效等信息;未公开义务教育控辍保学的工作进展和实施成效等信息。
(十五)社会保障
按月城乡低保花名册不全;按月农村五保花名册不全;按月孤儿供养人数统计表不全;未公开残疾人福利补贴发放。
(十六)促进就业
未公开技能培训的工作推进及成效信息。
(十七)监督检查
未公开安全生产的监管执法抽查结果、查处情况、年度抽查工作计划、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信息;未公开食品药品的年度抽查工作计划;未公开产品质量的年度抽查工作计划。
(十八)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运营
此栏目情况说明。
(十九)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面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情况说明。
(二十)宅基地使用情况审核方面
宅基地使用情况审核统计表情况说明。
(二十一)土地征收方面
未公开征收批复;征收公告以及补偿安置信息。
(二十二)房屋征收
未公开征收批复; 未公开征收公告; 未公开补偿安置信息。
(二十三)筹资筹劳方面
未公开筹资筹劳清册、报表信息。
(二十四)社会救助方面
未按月度或季度医疗救助花名册、困难群众临时救助、贫困精神病患者免费服药调查以及送温暖对象花名册,未公开灾情统计核定、救灾工作情况以及救灾资金物资调拨使用。
(二十五)生态环境方面
未公开河(湖)长制、林长制、畜禽养殖、改水改厕以及垃圾治理保护领域政策落实、工作推进监督检查信息。
(二十六)美丽乡村方面
未美丽乡村建设规划、省市县美丽乡村建设示范点以及本辖区的美丽乡村建设进展情况。
(二十七)土地利用方面
未本辖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情况以及土地整治实施情况。
(二十八)农村危房改造方面
未公开文件通知、申请改造条件、申请程序、危房鉴定标准以及本年度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安排和数量,未公开上年度完成情况信息。
(二十九)公共资源交易方面
未公开交易预算; 未公开交易公告。未公开中标成交公告。
(三十)政策解读方面
本级政策未深入解读决策背景和依据、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研判和起草过程、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创新举措、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未公开高质量发展的政策解读。
(三十一)回应关切方面
未公开针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社会稳定和突发公共事件的重点事项等信息。
(三十二)监督保障方面
未公开政务公开的工作交流信息;未公开2019年年度报告;未公开2018年年度报告。
(三十三)隐私排查方面
存在泄漏居民个人隐私情况。
二、整改措施
(一)在重大决策于公开栏目中积极意见公开采纳情况;并且确保意见征集与意见采纳一一对应。
(二)在政府会议栏目中公开本年度政府会议信息。
(三)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栏目中公开年度计划重要事项的解读。
(四)在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执行及落实情况中公开政府工作报告分解监督方式。
(五)在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中及时公开上年度统计信息及年度统计数据分析、月度统计数据、6-9月份统计数据、月度或季度数据统计分析。
(六)在建议提案办理栏目中公开上年度办理情况年度报告。
(七)在财政资金栏目中公开公开本年度财政预算草案报告;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安排;上年度本地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债务率、偿债率、经济财政状况、债券发行、存续期管理等信息的情况说明;未定期按村具体债权债务状况等信息;开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名称及金额;公开分配结果信息。
(八)在应急管理栏目中公开事故灾害类、社会安全事件类的 预警信息、应急处置措施与应对结果。
(九)在权责清单栏目中已及时修改廉政风险点链接。
(十)在公共服务清单栏目中公开公共服务目录清单中的内容、办理主体、行使依据、期限、监督渠道。
(十一)在权力运行结果栏目中按月公开本乡镇行使的行政权力事项办理信息及结果。
(十二)在人口与计生栏目中已公开本年度的各种奖励与帮扶。
(十三)在网上政务服务栏目中完善本年度为民服务办事结果信息。
(十四)在教育信息栏目中公开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工作进展和实施成效等信息;公开义务教育控辍保学的工作进展和实施成效等信息。
(十五)在社会保障栏目中按月城乡低保、五保、孤儿供养花名册、公开残疾人福利补贴发放。
(十六)在促进就业栏目中公开技能培训的工作推进及成效信息。
(十七)在监督检查栏目中公开安全生产的监管执法抽查结果、查处情况、年度抽查工作计划、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信息;公开食品药品的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公开产品质量的年度抽查工作计划。
(十八)在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运营栏目中按时情况说明。
(十九)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栏目中按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情况说明。
(二十)在宅基地使用情况审核栏目中按时宅基地使用情况审核统计表等情况说明。
(二十一)在土地征收栏目中公开征收批复、征收公告 、补偿安置信息等。
(二十二)在房屋征收栏目中公开征收批复、征收公告 、补偿安置信息等。
(二十三)在筹资筹劳栏目中公开筹资筹劳清册、报表信息。
(二十四)在社会救助栏目中按月度或季度医疗救助花名册、困难群众临时救助、贫困精神病患者免费服药调查以及送温暖对象花名册;公开灾情统计核定、救灾工作情况以及救灾资金物资调拨使用情况。
(二十五)在生态环境栏目中公开河(湖)长制、林长制、畜禽养殖、改水改厕以及垃圾治理保护领域政策落实、工作推进监督检查信息。
(二十六)在美丽乡村栏目中公开美丽乡村建设规划、省市县美丽乡村建设示范点以及本辖区的美丽乡村建设进展情况。
(二十七)在土地利用栏目中本辖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情况以及土地整治实施情况。
(二十八)在农村危房改造栏目中公开文件通知、申请改造条件、申请程序、危房鉴定标准以及本年度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安排和数量,上年度完成情况信息。
(二十九)在公共资源交易栏目中公开交易预算、交易公告、中标成交公告。
(三十)在政策解读栏目中深入解读本级政策决策背景和依据、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研判和起草过程、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创新举措、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公开高质量发展的政策解读。
(三十一)在回应关切栏目中公开针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社会稳定和突发公共事件的重点事项等信息。
(三十二)在监督保障栏目中公开政务公开的工作交流信息;2018年、2019年年度报告。
(三十三)在隐私排查方面进行全面排查,对于涉及泄露居民隐私的情况已立即整改。
县民政局:
针对市级脱贫验收过程中,民政兜底保障工作反馈出的问题,东泉乡组织专题会议研究,确定责任人,限期进行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汇总如下:
一、反馈出的共性问题共计7条,分别为:
1.低保对象入户核查审核审批表内容填写不完整,不准确、不规范,有缺项、漏项、错项。收入核算不够准确,填写比较随意。审核审批表中有的没审批类别标准,有的没有审核审批时间。
2.低保对象家庭人均纯收入与低保标准,保障类别以及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单人户保障的残疾等级,收入等条件不能相互印证保障类别。
整改措施:针对上述第1、2项问题,在县局组织档案资料整理过程中,对档案内容不全,缺项漏项,附件资料缺失等问题进行了认真梳理,并要求相关村社在近期内进行补充完善。
3.个别农村三四类低保户,因学,因病,因残等原因,刚性支出较大,严重入不敷出,可因主要劳动力健康,落实公益性岗位、当护林员、事实残疾人没有残疾证等原因,未纳入农村一二类保障对象范围,残疾人两项补贴范围,存在低保应兜未兜风险,事实残疾应补未补现象。
整改措施:针对上述第3项问题,组织各村再次进行核实摸底,除公益性岗位及护林员外,计划对符合一、二类低保对象的农户,在动态调整过程中进行类别调整。对事实残疾未办理残疾证的联系协调县残联再次进行鉴定,并办理残疾证,及时纳入残疾人两项补贴。
4.个别特困供养人员监护人常年外出务工,监护责任落实未落实;个别监护人为村干部,但与特困供养对象没在一个社,距离较远;还有个别居住环境卫生脏乱差,存在视觉贫困现象。
整改措施:针对第4项问题,在落实监护人责任上,再次核实监护人与特困供养户关系,对与特困供养户有亲属关系,尽量以有亲属关系的为监护人,对确无近亲属关系的,坚持就近原则,选择最近的村社干部担任特困供养户监护人。针对个别特困供养户居住环境卫生脏乱差的问题,用好用活冬季取暖资金,再次对居住环境进行整理完善。
5.单人户施保的审核审批表中,人均纯收入低于低保标准,按农村低保条件,应整户纳入农村低保,可实施了单人户保障。
整改措施:针对第5项问题,再次核实单人户施保,对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农户,由单人户调整为整户施保。在动态调整时,予以调整。
6.个别乡缜驻村干部怕麻烦,怕担责,存在“宁漏勿错”的现象,对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三四类对象“一刀切”,没有纳入三四类低保范围,存在应保未保的问题。
整改措施:针对第6项问题,组织乡村两级人员,再次对辖区符合三、四类低保对象进行摸底,对符合条件的三四类应保未保对象,在动态调整时予以新纳入。确保应保尽保。
7.救助对象县区民政局审批后,部分村级没有长期公示,部分乡镇户上没有公示单,部分群众不知道本村民小组救助对象。
整改措施:针对第7项问题,统一制作村级公示栏,进行长期公示,并确定对新纳入低保对象和临时救助对象及时在村级进行公示,并在档案资料中附公示影像资料,以备查考。
二、反馈东泉乡问题共计2条,分别为:
1.村级无长期公示栏。
2.能岸村马小兰,精神障碍患者,未办残疾证,未纳入兜底保障。能岸村档案资料缺失,附件缺失,驻村干部、村干部不了解户上情况,特困供养对象监护协议和统计表监护人不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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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湘东区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全区乡村旅游农家乐发展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书面)
——2021年1月19日在区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上
区文广新旅局局长 王 晋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区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上关于全区乡村旅游农家乐发展情况的审议意见和满意度测评结果,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就全区乡村旅游农家乐发展的相关问题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区乡村旅游及农家乐发展的基本现状
目前,全区有国家旅游重点村1个、国家4A级景区1个、3A级景区1个;省级乡村旅游重点村1家;有江西省5A级乡村旅游点1家,4A级3家;3A级4家。乡村旅游餐饮服务点356家,“农家乐”28家(新骐农庄被评为4星级农家乐、双月湾休闲农庄和仙居山庄被评为5星级农家乐)。2019年,全区共接待游客约200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约21.41亿元。其中,乡村旅游农家乐接待游客约40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约2000万元。
二、针对“缺乏科学规划,基础设施简陋”的问题整改情况
精规划、强落实。针对农家乐缺乏总体规划,在布局上存在随意性,基础设施简陋等问题,我区在《湘东区一三产融合概念性规划》的基础上,升级出台了《湘东区全域旅游发展总体规划》,采取示范引领,逐步升级,分批淘汰的方式,对我区的乡村农家乐加以引导,逐步向更高端的民宿进行发展改造,以避开低质、粗放的竞争模式。
三、针对“农式单一,特色不明显”的问题整改情况
找亮点、抓特色。全力破解“农”式单一,特色不明显问题,根据每个乡村旅游点不同的特色,深挖当地的乡土文化亮点、独特产品,从文化内核,周边环境,人员服务,产品质量,产品特色上花心思,逐步引导当地农家乐在特色亮点上做文章。
一是做好餐饮文章。如:大丰村桐花谷豆腐馆,是依托大丰村桐花景区的特色资源;桐花谷情人竹栈道、桐花豆花人家、豆腐加工厂、豆腐民俗体验馆、豆腐文化展示馆等项目,打造集旅游休闲、农活体验、原生态健康美食于一体的高端农家乐。
二是做好功能文章。如:排上镇上珠村仙居山庄,是集农耕文化科普、农趣体验、乡村度假、会务培训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型田园休闲度假区,又融合油茶文化、酒文化、健康餐饮文化等主题元素,给游客营造一种“醉花荫、享清宴、乐碧水、归山林”的精致山林体验,目前,已成为萍乡市精致型休闲农业园区的典范。
三是做好内涵文章。如:东桥边山翡翠谷的格竺草堂,是集书法创作、茶艺表演、学术交流、户外休闲、餐饮娱乐于一体的新式高端农家乐,是萍乡市慢游生态田园的典范。通过整合水务、交通、农业、新农村建设等相关部门的项目和资金,对边山翡翠谷景区村落、山体等进行综合治理与景观提升,夯实基础设施,提升翡翠谷景区建设水平,发展山、水、田、村并举的乡村农家乐旅游,将边山翡翠谷建设成为集学术交流、艺术创作、花海观光、田园骑行、登高揽胜、民俗体验于体的山水田园旅游景区。
四、针对“功能要素配套不足,经营管理粗放”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重基础、促提升。在基层服务人员管理上下工夫,强力提升基层从业服务人员整体素质,根据《江西省星级农家乐评定办法》,每年对申报农家乐的经营户进行一次“星级达标”评定,凡验收达标的“农家乐”经营户实行挂牌管理,给予奖励和补助,开展农家乐从业人员烹饪、礼仪、食品卫生、消防、保安等项目的培训,提升了我区农家乐乡村游的整体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截止目前,全区共开展乡村旅游从业人员相关培训4期,培养学员158名;经过评定,湘东区双月湾休闲农庄和排上仙居山庄荣获江西省五星级农家乐,区新骐农庄荣获江西省四星级农家乐。
二是成立湘东区农家乐行业协会。对旅游重点村或乡村旅游点加强统一服务和行业自律,通过整合农家乐经营户的实力,对外树立品牌形象,统一参与市场竞争,将农家乐旅游产业向规范化转型,走精品化、品牌化之路。排上仙居休闲度假田园综合体项目,入选2020江西省田园综合体和精品园区(农庄)项目名单。
三是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倾力扶持,推动农家乐产业做大做强。一方面从区旅游发展基金中拿出资金,奖励和鼓励星级农家乐对自身设施进行提升改造;同时充分利用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引导和鼓励各金融机构积极为农家乐旅游发展提供贷款,并在利率上给予适当优惠,解决发展过程中所需的资金问题;并将发展农家乐产业与全域旅游开发、特色小镇、保护生态环境相结合,加大对道路、通讯、水电、停车场、美化绿化亮化等基础设施的资金投入,助推农家乐旅游规模化发展。通过以上措施的推进,我区各大景区通往农家乐的道路、通讯、水电、停车场、美化绿化亮化等基础设施得到了质的提升。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宣传,做活推介,不断扩大农家乐的知名度。坚持走出去推介与点上活动推介相结合,积极参与上级组织的各类赴外旅游推介,把湘东乡村旅游农家乐融入到湘东旅游整体向外推介,提高湘东乡村旅游农家乐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同时举办湘东乡村旅游美食节、网红美食直播等节庆活动,集聚乡村旅游人气,做热湘东旅游。充分发挥离城区近的区位优势,瞄准重要节日、纪念日等精准营销,为乡村旅游农家乐的发展吸引更多的游客。
(二)依托优势,丰富文化内涵,挖掘生态文化,突出旅游新特色。依托生态资源,将乡村旅游和古傩文化、隐逸文化、宗教文化、知青文化相结合,使山野农趣与陶艺体验、国学经典诵读、傩雕等民俗活动融入农家乐休闲旅游活动中,给游客奉献一道道美味可口的“文化大餐”,大大提升家乐休闲旅游的品味。按照“一片一特、一乡一业、一村一品”的特色的要求,加快打造区域特色明显、功能布局合理、文化内涵丰富的农家乐休闲观光旅游区。
遂昌县审计局:
《遂审调报》﹝2019﹞4号文件已收悉,我单位高度重视,立即对照《遂审调报》所列问题进行整改,现就整改情况回复如下:
一、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
(一)财政奖补资金未及时兑现。
1.“丽水山居”奖补资金50万元未及时兑现。《关于命名2017年度“丽水山居”农家乐综合体和精品民宿示范项目的通知》(丽农办〔2018〕9号)文件已经于2018年7月下发,截至2019年10月底,该文件相关的大洞源农家乐综合体、湖山乡诗里民宿客栈等2家获得的2017年度“丽水山居”奖励资金共50万元,虽已经下达乡镇(街道)但仍未兑现。?
2.农家乐民宿补助资金27.91万元未及时兑现。原市农办分别于2017年3月份和2017年12月份下发《关于下达2017年度第一批农家乐民宿补助资金的通知》(丽农办〔2017〕6号)和《关于下达2017年度第二批农家乐民宿补助资金的通知》(丽农办〔2017〕21号)。截至2019年10月底,上述资金虽已下达至乡镇,但仍有补助资金27.91万元未兑现。其中:大田农家乐综合体以项目报账的形式获得补助资金17.89万元剩余12.11万元未兑现;九龙新韵(三仁-焦滩)美丽经济农家乐民宿产业集聚带项目已补助资金10.2万元,剩余9.8万元未兑现;王村口镇大坑村和三仁乡亲农谷休闲山庄2项补助6万元未兑现。
(二)旅游产品营销方面的问题
1.“丽水山耕”商标使用不规范。现场查看商户销售的10个遂昌生产商供应的18款商品,其中10款商品未贴追溯二维码标签,8款已贴追溯二维码标签但其中2款扫描不出信息。
2.农特产品销售与景点结合不紧密。遂昌县金矿国家矿山公园、南尖岩、千佛山、神龙谷等AAAA级景区均未将销售点设置在出入口的必经之路上,不利于产品的销售。?
二、我单位对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的答复
(一)财政奖补资金未及时兑现的答复
1.“丽水山居”奖补资金50万元争取12月底前全部兑现。目前湖山乡诗里民宿客栈10万元奖励已经全部兑现。黄沙腰镇大洞源村大洞源农家乐综合体资金奖励40万元,该项目是以基础设施提升建设形式进行资金补助。同时,该项目与县级农家乐专项资金配套的40万元资金一起用于大洞源村农家乐综合体提升建设。目前该项目已全面完成,计划于2020年12月底前完成资金拨付。
2. 农家乐民宿补助资金27.91万元已经全部兑现。其中,大田农家乐综合体奖励结余资金12.11万元用于大田农家乐综合体接待中心装修工程,该项目已于2018年11月已完成兑现。九龙新韵(三仁-焦摊)美丽经济农家乐民宿产业集聚带项目细分至4个乡镇,分别为:三仁乡好川村农家乐周边小型景观建设3万元,已经于2019年11月完成兑现;大柘镇车前村特色村标及小型景观建设镇域范围内各个点位旅游标志制作6万元,已经于2018年2月完成兑现;石练镇沿线8家农家乐制作特色小型景观建设及标示标牌、包含体现班春劝农和昆曲十番两项非遗文化的展示0.8万元,已经于2020年1月完成兑现;焦滩乡大路沿村制作标示标牌、建筑轮廓廊灯和村内小型景观营造6万元,已经于2018年7月完成兑现。
(二)旅游产品营销方面问题的答复
1.“丽水山耕”?商标使用不规范。目前我县各“丽水山耕”品牌合作主体均已按要求完成溯源平台信息录入工作,但在每批次完善溯源信息和张贴“丽水山耕”二维码方面,由于我县大部分主体规模较小,从业人员文化水平低等原因,溯源信息相对不能做到十分完善,尤其是一些单品独立小包装产品,张贴二维码工作量很大,未完全按要求逐个张贴二维码。为此,我们一方面加强宣传引导,提高主体品牌意识,另一方面不定期对流入市场的我县“丽水山耕”品牌共建产品进行抽查,督促主体规范使用“丽水山耕”商标。
2.农特产品销售与景点结合不紧密。因我县各景点受场地和规划的限制,大多未设置专门的农特产品购物点。为促进我县农特产品与景点相结合,我们在通往千佛山、南尖岩景区的必经之路石练镇淤溪村魅溪民宿内设有遂昌土特产超市,在石练镇大茂坑设有甜蜜园土蜂蜜体验馆,同时在竹炭博物馆内设有遂昌农特产品卖场等等,以提升旅游购物消费的便利化和美誉度。
3.“丽水山居”与“丽水山耕”未能实现较好融合。原“丽水山居”民宿大部分以经营自主创意的文创产品和当地特色农家土特产为主,近两年县农业农村局积极主动宣传引导,搭建“丽水山居”经营主体与“丽水山耕”经营主体相互交流的平台,促进“丽水山居”与“丽水山耕”合作共赢。比如遂昌长粽、薯条、土蜂蜜、菊米、茶叶等“丽水山耕”农产品已在我县水岸忆荼、旗山侠隐、云闲斋、溪云里、魅溪民宿等“丽水山居”精品民宿中展示展销;组织“丽水山居”经营主体与“丽水山耕”经营主体参加丽水市“丽水味道”创意大赛,联合展示展销“丽水山耕”农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