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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股权市场制度变迁渐进式转轨多层次股票交易市场
一个国家的股票市场发展在很大程度上能提升它的经济增长,但是为什么仍然有如此之多的国家存在不发达的股票市场呢?一个简单并被一些经济学家认同的答案是“缺少需求”。根据这个观点,投资机会的出现将产生相应的融资要求,经济将内生产出相应的市场和制度为这些需求融资。另一个解释是结构性问题阻碍了股票市场的发展,因而阻碍供给满足需求。这些结构性问题可能是一个国家没有必要的社会资本水平来创造与本国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金融部门,或者可能是所传承法律,文化或政治制度不适合金融发展。
金融发展的结构性理论可以解释在横截面上为什么各国的金融发展水平不同,但是结构性理论并不能解释时间序列上的股票市场发展的差异。例如,一些国家1913年的金融发展水平要比1980年好,只在2000年以后,才超过了1913年的水平,这不可能为结构性理论所解释。国家的法律或文化可以解释跨国家金融发展的差异,但不解释时间因素。对此,Rajan和Zingales(2000)提出股票市场发展的“利益集团”理论,他们认为一个国家出现阻碍金融发展的情况是因为金融发展培育了竞争,而某些具有垄断特征的利益集团出于扼制竞争的考虑,阻止了金融的发展,他们比较美法两国金融发展史,揭示随对外开放程度与贸易地位的变化,各类利益集团如何向国家施压,阻止或推进股票市场的发展的事实。
我国渐近式转轨中的制度变迁
Rajan和Zingales(2000)提出的“利益集团”理论在新制度经济学家看来并不新鲜。新制度经济学认为,制度变迁的终极动力在于制度主体追求个人收益的最大化。在这种情况之下,当一项新制度安排的预期净收益超过预期成本时,就有可能导致制度创新行为的出现。然而,制度变迁过程所涉及的政治过程可能阻碍制度向着有效率的方向发展,因为所有社会成员都在某种程度上成为制度的参与者,制度是制度参与者个体博弈的均衡。
我国的经济转轨是以政府为制度主体的强制性制度变迁模式,同时又是一种渐进式制度变迁模式。政府作为制度选择和制度变革主体的首要目标变量是社会与政权稳定性,因此政府必然最大限度地控制整个经济转轨的速度和规模,采用渐进的增量改革方式来推进制度变迁。这就必然导致政府最大限度地维持“体制内产出”的稳定性,避免整个经济转轨过程中由于“体制内产出”的巨大波动而引起的社会动荡和组织崩溃。而“体制内产出”的主要承担者是国有企业,所以要保证渐进式制度变迁的顺利推进,支撑“体制内产出”的稳定性,政府就必然对国有企业实行制度与战略上的倾斜,为国有企业改革提供各种显性或隐性的补贴,以弥补国有企业改革所花费的巨额成本,同时避免非公有制经济挤占争夺资金资源。
当政府(特别是地方政府)看出国有企业由于制度性原因难以为继,又因其长期承担为国有企业扶危解困的任务而不堪其烦时,原先滞后于市场化改革的国有企业改革与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也就被地方政府提上了转轨日程。中央政府在看到国有企业不转制的弊端,特别是在社会保障体系的资金压力下,不得不同意推进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允许地方国有资本大规模退出竞争性领域,并主动减持部分上市公司的国有股以补充社保基金。因而,政府从股票市场计划经济管制体制的建立者和维护者转变为股票市场市场化改革的推动者。但是大量股票上市破坏了中国股市原有的庄散博弈定价机制,导致庄散博弈泡沫开始破灭和股市的持续缓慢下跌。为了保持泡沫膨胀,减少自身损失,场内投资者自动结成一个利益集团向政府的市场化改革施压。
渐近式转轨决定了政府为了实现自身目标而不得不制度化地进行“托市”和“救市”以保持社会稳定。随市场的连续阴跌,政府更加严格地加强了发行管制并继续禁止创业板的推出、国有资本拆细出售和建立竞争性国资退出市场等可能导致泡沫加速破灭的行为。但是由于政府同样会因为社保基金严重不足而承担巨大财政压力和因为国有资产在改制中流失而承担社会道义上的责任,因而从推动股票市场制度向市场化变迁角度来看,政府实际会在迁就场内投资者和筹集社保基金及避免大规模国有资产流失之间寻求平衡。
成熟市场经济国家的多层次股票市场模式
2004年2月出台的《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九条意见中,旗帜鲜明地提出要“建立多层次股票市场体系”。其实,当中国股票发行采取注册制监管或发行与公开上市分离的核准制监管。资本供给者和需求者的多样性必然导致股票市场通过细分市场来最大限度的实现供求均衡。这样,股票交易自然就会形成一个多层次的市场体系。下面我们先讨论成熟市场经济国家的多层次股票市场体系的两种模式,然后讨论如何建立中国的多层次股票市场体系来解决经济转轨中产生的股票市场中的积弊、国有经济战略性改组与调整和中小企业融资问题。
基于证券交易所的多层次股票市场体系
证券交易所市场的功能。证券交易所存在的价值是为股票买卖双方提供一种集中撮合的成交,其交易机制是:买卖双方分别发出买卖指令,竞价成交,具体能否成交取决于这些交易指令是否匹配。因而,交易所成交机制被称为“指令驱动”。与场外市场的“报价驱动”相比,指令驱动机制的最大优点就体现于透明度极高、交易非常迅速,因此,对于那些知名企业的股票交易,这种交易机制可以确保交易的及时性和公开性。
多层次证券交易所市场。从历史上看,早期的多层次股票市场主要是以交易所的类型展开的,而层次的划分则体现于不同交易所的上市标准有所不同。然而,随着交通和通讯技术的发展,地方易所难以阻止当地的优秀企业进入全国易所;同时,在本地中小企业上市方面,地方易所又无法与柜台市场竞争。因而,尤其是二战后,地方易所逐渐衰败。
不过,20世纪八九十年代后,多层次交易所市场又在欧洲大陆国家以及日本、韩国等东亚国家兴盛。其中背景是中小企业的经济地位日显重要,按上市标准差异设立的多层次交易所市场能为不同规模企业融资提供服务。
柜台市场和基于柜台市场的多层次股票市场
柜台市场的功能。柜台市场的核心是“做市商”。不过柜台市场的成交机制却与交易所存在极大的差异。在交易所中,买卖双方成交与否取决于双方的交易指令,投资者之间互为交易对手;在柜台市场中,做市商同时报出买卖价格,赚取价差,投资者按做市商报价与其交易,因此,这样市场机制又被称为“报价驱动”。其中,做市商既是买主、也是卖主的交易对手,投资者之间并无直接的交易关系。
基于柜台市场的多层次股票市场体系。利用柜台市场来构造多层次股票市场体系是美国的独创,其多层次的涵义不仅指企业上市标准的多层次性,而且交易机制的多层次性,这两点又决定了投资者群体的多层次性。
两种多层次模式的比较
在对两种模式进行比较前,应确认一个事实:美国式以柜台市场为基础发展起来的多层次体系远比多层次交易所市场要成功得多。
柜台市场之所以成功,在于以做市商为核心的交易机制更适合中小企业的特征。首先,从“基本面”来看,中小企业的基本特征就是数量多,行业特征、成长前景、治理结构等等差异大,外部投资者因此面临信息收集与分析成本高而且从收益成本分析角度看,中小企业信息收集与分析的投资单位成本高。为赚取买卖价差,在柜台市场中做市商承担了企业信息的收集与分析工作,并且做市商具有承担这一工作的比较优势,因为做市商一般兼营投资银行业务,或者与投行有着密切的关系,善于辨识企业的各种问题。其三做市商面临着严格的监管要求和激烈的竞争压力,如果他不能很好收集与分析企业信息,潜在的进入者将取而代之。
相比之下,交易所则既缺乏挖掘信息的动力和能力,也很少遇到外在的竞争压力。因而,从中小企业股票的交易看,信息成本过大以及信息不透明往往抑制其多层次交易所的交易的活跃程度。
对我国建立多层次股票交易市场的建议
建立多层次股票市场体系必须站在促进国民经济战略发展和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的全局的高度。从中小企业发展来看,一方面,中国已经涌现出大批成长性的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他们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并为多层次股票市场的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另一方面,融资问题始终是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瓶颈,如果打通中小企业融资渠道,促进中小企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将能够使中小企业成为我国经济持续发展的支柱力量之一。从推进国有企业改制与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来看,本文认为不考虑原国有企业人员再安置问题时,国资退出面临的难题主要有两个:一是国资退出缺少足够的买家或者说缺少足够数量能够置换国有资本的非公有制资本;二是国资转让价格是否公平,是否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缺少客观的评判标准。对此,本文建议:大力发展资本市场,逐步放松对股权市场的管制,允许中小投资者成为国有资产转让的受让主体,以建立充分竞争的国资退出市场。
建立多层次股票市场的关键点在于政府放松对公开发行股票的管制。市场经济的原则要求市场发行什么、发行多少、怎么发行以及发行与交易的价格都由投资者的选择决定。因而,本文的政策建议是尊重市场规律,放松对资本市场的管制:将一级市场监管方式由实质性审查的核准制转变为面向信息披露的注册制,监管部门只对公司披露信息做形式审查,而使公司能否发行股票由承销商和投资者的选择决定;允许设立由交易所市场、柜台市场组成的多层次股票市场体系,使各类公司的股票或股权都有合法便利的二级交易市场;在规范国有企业公司制改制和满足信息披露要求的前提下,允许国有股权持有机构以SIP方式拆细出售国有股权,使之成为能够进行交易的股票或股权凭证,以便中小投资者购买或受让国有股权,从而增强国有资本的流动性。
上述政策目标的实现不仅有利于中小企业融资,形成竞争性的国有资产转让市场,而且改变了广大投资者被歧视性地排除在国资退出市场之外的状况,使之能够分享中小企业高速成长带来的投资机会和国退民进中的投资机会。投资者的自由选择和充分竞争将形成对所有市场参与者都公平的国有资产转让(或受让)价格,从而解决置换国有资本的非公有制资本不足和国有资产转让价格缺少客观标准两大难题。
放松管制的理论基础是在自由选择的条件下,投资者有权利而且有能力根据自己的偏好选择投资品种,追求自身效用最大化。放松管制后,政府作为社会公共事务管理者的职责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建立严格、完整的信息披露制度和监管机制,打击欺诈和操纵行为,以给全体居民平等的投资机会。当然,政府在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推行国有资本的市场化退出时应该考虑市场的成熟程度和承受能力,将国有资产退出数量和退出时间安排在一个比较合理的范围内,并将这一安排事先向市场公布。
参考文献:
[论文关键词]期货交易 上市品种 监管
[论文摘要]文章指出了我国期货市场上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了存在问题的原因,在此基础上提出了适合我国期货市场发展的策略。
当前,我国期货市场在发展的过程中仍面临着一些问题与障碍,随着商品经济在我国的发展,当前期货市场面临着难得的机遇。站在继往开来的十字路口,我们有必要重新审视我国的期货市场,分析我国期货市场上存在的主要问题,为我国期货市场的发展提供建议。
一、我国期货市场存在的问题
(一)交易主体单一
我国期货市场的交易主体仅限于私营企业和自然人。国有企业只能限于作套期保值交易,金融机构和事业单位不得参与期货交易,并严禁信贷资金和财政资金进行期货交易。在新的《期货管理条例》推行之前,期货公司作为市场主体只能不能自营[1]。
(二)交易品种少,成本高
(三)监管模式不适应期货市场发展趋势
监管方式以行政手段为主;证监会在代表政府实施监管的过程中,一方面缺少对行业发展的宏观决策权,另一方面又对行业内部管理又过于宽泛,过于微观;监管法规以限制性规定为主,严重阻碍期货市场的良性发展。相应的法律法规主要考虑的是如何管住市场,而没有考虑如何鼓励交易、发展市场,发挥期货市场的经济功能,使期货市场发展空间受到极大限制,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
(四)期货市场与现货市场结合不密切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交易主体方面
我国期货市场与国外期货市场相比,发展层次单薄,期货市场持续发展动力不足。究其原因在于:我国期货市场不是由现货商根据自身发展需要自发组织起来的,现货市场的不发达导致期货市场在合约质量标准和交割环节存在一定的成本,生产者直接进入期货市场特别是农产品期货市场进行套期保值交易不够广泛。
(二)上市品种方面
我国期货市场品种结构单一的现状,主要是由于落后的品种推出机制。我国期货品种推出审批权在证监会之手,这是一种行政性行为。同时,证监会并未建立品种推出长效机制。品种推出审批过程过于繁琐,推出时滞相当长,有些品种甚至在这种冗长的审批程序中被“高高挂起”[3]。金融期货交易在我国期货市场上未能取得成功,原因是在当时的中国金融市场上,主要的金融价格还不是完全的市场决定的价格,基本上不具备发展金融衍生产品的基本条件,汇率虽然已经实现并轨,但是国家对外汇实施严格管制;国家对存贷款利率和国债发行利率存在着正式或潜在的管制,真正的市场化利率也尚未形成。
(三)交易成本方面
我国期货市场上交易成本过高,主要由于期货交易所交易成本过高。交易所交易成本与交易所体制有关。各交易所热衷于交易所的豪华,其房产投资成为期货交易成本的主要组成部分;期货交易所追求利润和税收,交易所会员的意见对交易所并无约束力[4]。
(四)监管体系方面
法制不健全,在期货交易的各个环节,法律手段运用表现为可操作性差、执法力度弱,不能形成完整的期货法规体系;在建立期货市场初期,各地为了各自区域的发展,把本地区办成一个金融贸易中心,争办交易所,一哄而上。中央政府开始行政管理时,已有几十家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对交易所的高层干部实行直接管理。对于期货市场对国民经济的重要贡献认识不足,难以重视它的正面作用[5]。在这种情况下,政策取代了法律,行政干预的过多、过乱,使得期货市场监管机制错位,无法形成严密的监管体系。期货交易所的自律也因政府的干预使效果大打折扣。
(五)我国期货市场与现货市场关系方面
中国的现货市场极不发达,流通渠道很不畅通,中间环节繁杂,合约履约率低,广大生产、经营企业在现货市场中除要承担价格风险外,还在很大程度上面临合同单方违约、资金拖欠、质量纠纷及货物运输不到位等非价格因素的风险。
三、完善我国期货市场的建议
期货市场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市场经济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针对当前中国期货市场存在的问题,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解决上述问题。 提高期货市场监管水平;完善期货市场法律体系,借鉴国际期货市场的三级监管体制,形成市场自律为主的监管体系;完善市场结构,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品种上市机制,不断增加新的交易品种以满足市场经济主体套期保值的需求,加快品种上市的制度改革,为有效控制期货市场的风险;完善处罚制度;明确期货公司定位,加强公司结构治理,完善内控制度,不断增强公司的实力,提高抗风险的能力。
参考文献
[2]上海期货交易所.2006 Annual[EB/OL].shef.com.cn,2007-04-27
[3]吴建平,当前中国期货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探讨[EB/OL],cqvip.com
[4]汪五一,刘明星,目前我国期货市场发展中的问题及解决建议[J],行业资料金融,2006(6):67-68
【关键词】房地产;市场体系;问题
我国房地产是一个复杂型开放性的市场。从经济运行上看,房地产市场由两部分构成,一是房地产市场内部子系统,主要包括土地市场、房地产开发市场、中介服务市场、存量房市场、物业服务市场等;二是房地产市场外部环境子系统,主要包括金融环境、政策环境、社会环境、法律环境、经济环境、国际环境等。一个前景广阔的房地产市场必须是房地产市场内部系统运行有序、结构合理,市场系统环境发育成熟、整合协调;同时,房地产市场内部与外部之间具有畅通的双向信息、资金和物质流,构成一个相互反馈的有机组合系统;此外,房地产市场内部子系统之间、外部要素之间分别健康有序的运行。当前,我国房地产市场体系主要存在如下问题:
一、房地产市场体系概念模糊,认识偏差
对于房地产市场体系,并没有形成统一的概念。房地产市场体系是全方位的、一系列的房地产市场要素,互相联系、互相制约而构成的流通系统[1]。它包括一级土地开发市场、二级一手房销售市场、三级存量房销售与房屋租赁市场等[2]。这仅从构成上去认识它,还应包括运行这一形态。此外,大部分人认为“房地产市场是一个区域性市场”。实际上,房地产市场是一个复合型开放性的市场。其中,复合型表现在房地产市场体系的构成之间的关系,主要为内部市场子系统之间、外部环境子系统之间以及内外部系统之间的复合关系;开放性表现在市场本身具有开放性的特征、社会文化及经济的开放性、城市发展中对内的功能及对外的职能发挥时体现出的开放性。其次,运用逆推法,房地产若为一个区域性市场,则某一房地产市场形态只能在其发展区域内发挥作用,而在其他区域则无法形成市场,这显然与现实不符,因此,房地产市场仅仅只是具有区域性的特征。实质上是房地产的位置固定性、不动产性使其具有地域差异性特征。
二、房地产市场体系内外部系统中存在的问题
(一)内部系统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国土地市场中,无论是出让、转让、租赁还是抵押等都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土地出让规模失控;土地供求结构失衡;熟地出让模式发育不成熟;市场操作不规范等,存在较明显的地方与中央政府博弈现象,为了实现甚至超越目标GDP,大搞形象工程、支撑暗箱操作等以背离中央政策的执行要求。
房地产开发市场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为开发模式没有恰当地与当地社会、经济、生态发展相协调;企业的经营理念还不够成熟、管理模式不够科学、企业文化不够完善、健全及其市场行为还不够规范;市场准入机制不健全、退出机制缺位;开发项目的监督及管理机制较缺乏。此外,房地产存量房市场、增量房市场与廉租房市场之间的联动效应不明显,需相应配套机制的支撑。
房地产中介服务市场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为起步较晚,自身发育还不健全,仍处在比较落后的阶段;信息推广工作有待改进,推广的广度和深度都还不够,辐射范围较小;服务专业化不足。
(二)外部系统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金融上,其风险高度集中于银行。大多数房地产企业融资渠道单一,对银行资金的依赖程度过高,隐藏巨大资金风险。[3]加上资金供求失衡使房地产开发融资成本偏高,使得高度依赖银行资金的房地产开发将金融风险高度集中于银行。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这一风险可能逐步转移到纳税人。
法律上,主要存在立法层级较低,权威性不足,使得各种政策的执行效率不够高,甚至存在比较严重的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对弈的现象;缺乏协调性、系统性和完备性;缺乏高效有序的执法和监督检查机制等问题。
政策上,主要的焦点为对房价的调控。而人们对房价的认识并不足,认为房价为增量住宅(新房)的价格。无论是在老百姓饭后闲聊中,还是在房地产业界内,人们的普遍理解都是人们所居住的房屋(多指普通商品住房)的价格。但是,实际上并非如此,在谈论、研究房价时,须明确一个前提——哪里哪种类型房屋的价格。按正常情况来说,房价主要包括增量住宅价格、增量非住宅价格、存量即二手房的价格、租赁市场的租赁价格。
三、房地产市场体系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房地产市场供给主体主要为国家及各级政府、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当前持有者。其中,政府在房地产市场中具有多重身份,既是经营者,监管者,又是政策制定者,因此,房地产市场应以市场规律为基础,政府发挥指导作用。在房地产市场运行中,房地产的经营管理存在着主体行为对市场的作用与市场对主体行为的反作用的哲学关系,则房地产市场运行过程中就不只是市场在起作用,国家及各级地方政府则作为市场主体的一部分在房地产运行中发挥着一定的调控作用;其次,房地产本身既有消费属性又有投资属性,即具有商品性和公共产品行,除了需要市场机制的调节之外,还应重视社会公平正义,强调对特殊人群的社会保障功能,而这些都难以通过市场原理的单一作用来实现,因此,还需其他配套机制来推动房地产市场的运行。也即房地产市场体系运行需双轨制,包括市场机制和调控机制。因而,从这两方面来分析房地产市场体系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一)从市场机制运行看,我国房地产市场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为房地产市场供求失衡。这一点相对于其他问题而言显得更加地持久而尖锐。因为在房地产市场体系中,增量供给在短期内缺乏弹性,但同时需求是不断变化的,且富有弹性;其次,房地产具有不动产性,不同的地域会有不同的供求关系;最后,房地产市场不能独立于环境而存在,而且环境本身也存在着地域性,这使得协调不同地区的房地产市场内外部系统运行的难度加大。房地产市场供求失衡这一问题主要表现为总量、产品结构(土地利用类型结构及其区位结构和时间分布结构)、品种结构(同类产品的不同分类)、不同需求目的(自住性、投资性、投机性)的供求关系之间的矛盾。
(二)从调控机制运行看,我国房地产市场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为规划的立法不完善、实施没有与市场运行相结合;缺乏房地产信息系统及预警预报系统;房地产税收体系中部分房地产税种设计不合理,房地产租、费、税混淆不清,“重流通、轻保有”;地方政府贯彻国家调控政策的执行力不够;住房保障体系中,保障范围缺乏明确的界定、政策设计不利于实践操作及管理、中央和地方政府在保障房建设和供应上的职能界定不明晰、保障房产权归属问题以及尚未明确建立保障性住房分配标准及退出机制等等。
参考文献:
[1]齐克来.对健全房地产市场体系的思考[J].中国房地产,1994年,2(178):60.
[2]卢等文.培养与完善房地产市场体系刍议[J].中国房地信息,1995年,11(113):45-46.
[3]陶满德,叶明和,彭兴庭.“十一五”期间江西房地产市场发展趋势研究[J].江西社会科学,2006年,6(05):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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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外汇管理;信息系统;信用体系
外汇市场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经济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重要。因此,建立规范、高效、诚实、信用的外汇市场信用体系,对于提升我国信用等级,提高我国国际地位和形象以及促进我国对外开放向纵深发展都有重大意义。建立外汇市场信用体系的基础和核心,是建立高效的外汇管理信息监测系统。改革开放以来,为了适应外向型经济发展要求,外汇局对应国际收支、经常项目、资本项目等相应开发了国际收支统计监测、汇兑业务统计申报系统、银行结售汇管理系统等十几个应用系统。这些系统的运用,增强了监管的时效性,方便了涉汇主体的外汇收支活动,为外汇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奠定了基础。但随着国际经济交往的日益扩大,以及外汇管理由直接管理向间接管理的转变,这些信息系统在数据共享、预警机制等方面存在明显不足,远不能适应外汇管理的需要。
一、当前我国外汇信息系统存在的问题
1.外汇信息系统之间缺乏有机联系,数据共享性差
我国现行的外汇管理信息系统是在适应外汇管理体制改革过程中逐步建立起来的,基本是每增加一项新的外汇业务就要增加一个系统或报表。外汇管理的外汇业务信息应用系统已有十几个,基本覆盖了外汇局所有业务领域,但由于每项外汇业务需求的提出时间先后不同,指标设计口径不一,各个应用系统之间缺乏有机联系,无法充分发挥子系统有机整合后的整体优势,对于有效利用外汇数据资源、提高工作效率有着一定的制约作用,而且随着我国对外交往的日益扩大,资本账户的放开以及证券、保险和服务业的进入,为了保证有效监管,每项业务都要增设新的系统,那么,外汇管理的信息系统要以成百上千计算。
2.外汇信息系统数据采集方式原始
建立高效的外汇管理信息监测系统,对外汇信息系统数据的准确性和时效性、数据的采集方式和统计监测系统的综合分析功能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由于现行的统计监测系统游离于银行自身业务系统之外,以国际收支申报系统为例,客户国际收支交易的涉外收付信息虽已存在于银行自身业务系统中,但在进行申报信息的报送时,银行仍须将这部分信息录入国际收支统计监测系统中,既加大了银行工作量,又存在二次录入错误的可能。目前,外汇局与银行、企业的信息传导载体还主要是纸质报表,大部分数据采集来源于手工台账登记,然后手工汇总后通过专门的统计程序上报。这种数据采集方式不仅会发生因填报人在统计内容理解上的偏差而导致人为统计错误,还会由于手工采集速度的限制而导致在信息掌握上的滞后性。加入wl‘o以来,我国涉外经济增长迅猛,跨境资金流动日益频繁,新的交易种类不断涌现,跨境收入金额迅猛上升近10000亿美元,如此大规模、高频率的跨境资金流动,如果都要用手工台账方式统计汇总,是根本不可能做到的。
3.外汇信息监测系统缺乏有效的预警、预测机制
高效的外汇流动预警、预测机制是实现宏观经济管理的重要手段。信息指标的设置必须体现管理者的意图,从目前国际收支申报系统和其它系统看,还停留于信息的采集、汇总阶段。仅局限于对各类具体业务的事后统计,缺乏必要的信息加工、利用、分析和反馈机制特别是缺乏对异常信息的的监测、筛选以及对外汇流向的事前预测,加上外汇信息的流动渠道不畅,信息反应迟缓,所以对违规、违法的外汇流动的监管就缺少快速、敏捷的反应机制,对决策的支持作用十分有限。
4.外汇信息监测系统不能反映涉汇主体的交易全貌
账户是统计的基础。外汇账户管理信息系统虽然已在全国推广实施,但该系统不能反映全部企业或企业全部的外汇收支活动。一些对公单位的结售汇,如出口结汇、捐赠结汇、进口购汇及其相应的收支等,可以不通过外汇账户进行收付,致使外汇账户收支不能完整地反映涉汇单位的涉外经济活动。特别是作为对银行外汇业务监管的主线的结售汇未能在该系统得到体现。另外,该系统还未含银行自营外汇业务,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外汇账户,企业开证付汇保证金账户等,因而导致外汇管理部门在对企业外汇收支活动监测中,没有目标、没有重点,使企业的一些外汇违规行为因账户系统的局限性没有及时暴露和制止。
二、构建我国外汇市场信用体系的思路
外汇市场信用体系主要包括:完善的外汇管理法规体系,规范的行政执法和内控制度,畅通的政策宣传和反馈渠道,高效的外汇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互通互联的信用信息共享系统,科学的信用评价和奖惩制度,以及严格的失信惩戒机制等。其核心内容是高效的外汇市场信息管理系统。虽然外汇管理已经建立了十几个信息系统,但是由于这些系统是在我国经济转型、外向型经济的深入发展,以及外汇管理体制改革的过程中逐步建立起来的,有着明显的计划经济和行政直接管理的烙印。这些信息系统已难以适应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新形势的需要,因此,建设外汇市场信用体系,首要任务就是对相关外汇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整合,逐步建立高效的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1.更新外汇管理信息系统的设计理念
2006年国家外汇管理总局提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国际收支平衡”,外汇管理工作应按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加快管理方式的转变,实行平衡管理。随着对外开放的深入和经济市场化程度的日益提高,外汇管理经历着从事前审批向事后监管、现场检查向非现场核查、行为监管向主体监管的转变。在新的形势下,如果再延用过去那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行政管理思维方式,显然是难以解决复杂和深层的问题,外汇管理的有效性越来越弱,而且管理的成本和代价越来越高,并且我国现在外汇资源已由稀缺转为相对过剩,因此,必须转变管理理念。外汇管理信息系统的设计思路也必须随之转变,并且应有一定的超前性。在统计指标和统计内容的设计上,应紧紧抓住影响我国经济发展和国计民生的主要指标和重要内容。彻底摒弃面面俱到的管理理念。国际经济的交往相比国内经济有着其特殊性和复杂性,如何在这纷繁复杂的国际经济的交往中,抓住主要矛盾,把一个复杂的问题,尽量简单化。这也是对我们的管理能力的一个考验。
2.建立以外汇账户系统为主轴的信息监测系统
账户是统计的基础,是资金流动的“中转站”和资金存量的“蓄水池”,也是监管分析资金流量和存量的重要窗口,因此,建立一个高效外汇管理信息监测系统,必须以改革现行的外汇账户系统为着力点。指导思想:只要有外汇收支行为的单位都必须开立外汇账户,凡未开立外汇账户的单位的外汇收支行为,银行都不能受理,所有的外汇收支都必须在外汇账户中反映(其中:包括银行结售汇业务)。具体思路:以时间划分:账户可分为长期账户和临时帐。以业务性质可分为经常项目账户,资本项目账户和特殊账户。经常项目账户为长期账户,一个企业只能开立一个经常账户,账户的发生额原则上只能是贸易项下的,外汇局通过经常账户的发生额与海关出口或进口报关额核对,数据相差太大,外汇局可追查其原因,并可取代出口收汇核销系统。外商直接投资项下资本账户的一般为临时账户,可根据外商的进资计划确定账户有效时问,并根据外商的投资额确定账户的最高限额,上述只要有一项指标达到,账户自动关闭。同时,以账户系统为主轴、根据不同的外汇业务性质开设不同性质账户,并根据账户性质设立不同的子系统。
3.直接从银行自身的业务系统中采集各项外汇收支信息
外汇指定银行应建立起完整的、科学的并且与我国外向经济发展以及银行外汇业务发展相适应的会计核算体系。会计科目的设置应能够清晰明确地、真实地反映发生的主要外汇业务。并与外汇管理部门的外汇收支统计口径统一,同时制订外汇局外汇收支统计体系与银行会计业务数据的规范接口,银行在完成会计核算的同时自动生成外汇收支报表。不仅避免了重复劳动,让统计人员从繁重的手工录入中解脱出来,减少银行数据加工、汇总工作量,而且可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关键词:建筑市场信用档案档案信息
前言
虽然,信用档案信息系统作为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平台也已引起全国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重视,全国很多省、市、县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都相继在其网站上开通了信用档案管理信息系统,但目前还存在很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信息处于各自为政状态,缺乏统一的信息管理与平台。目前,开展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建设的单位有很多,如省、市、县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下属单位。各部门及单位都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建设信用信息平台,彼此之间互不联系,相互割裂。这种情况的后果是既造成系统的重复建设,也不利于对企业信用情况进行整体的评价。正是由于信用管理系统处于分散型的管理状态,对于公布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大多缺乏统一的监管措施和手段,致使一些无效信息长期放在网上,不利于整个信用体系的建设。二是信用信息征集力度不足,内容过于简单陈IEI,查询方式不够灵活。从各地网站的信用档案专栏上公布出的信息来看普遍存在信用信息内容过于简单陈旧、查询不够灵活的问题。一些网站只是将处罚文件加以简单罗列,根本不具有分类查询功能,有查询功能的也只是企业简单信息、往年业绩等,而且数据很长时间没有更新,整体缺乏对处罚记录、履约记录等征信过程中更广泛的信息及时录入和更新。三是缺乏有效的应用已经成为制约信用档案系统建设的瓶颈。目前,很多地区不能将信用档案系统与资质监管、评优评奖等联系起来,致使很多信用档案系统不能发挥作用,很多系统流于形式,成为“鸡肋”,更不能起到奖优罚劣,警醒企业的作用。四是没有通用的数据接口,数据共享性差。现有的一些信用信息系统特别是省、市级的系统虽然具有数据采集功能,但是数据录入完成后就与录入单位没“关系”了,缺少有效的下行机制,直接影响了信息录入单位的积极性,也成为信息更新不及时的一个重要原因。
对于目前信用档案信息系统建设和发展中暴露出的一些问题,我认为应在完善机制的基础上,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解决。
一、要建立统一信息管理平台和完善、灵活
信息数据库由于信用管理系统处于分散型的管理状态,各单位对建筑企业处罚项目各不相同,适用的法律法规也不一样,为了能使各单位的信息得到共享,这就需要整合各部门现有的信用档案系统,建设一套完整、统一的信息平台,并建立完善而又灵活的信息数据库。数据库建设是整个信用档案信息系统建设的基础,数据库建设应注意以下几方面:
1、建立统一、完善的企业编码和信息数据库。为了能使建筑企业在信用档案信息系统中具有唯一性,就必须建立独立完备的企业编码和信息数据库,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对企业信用情况的整体综合评价。它的建设也是实现整个系统“四个统一”的基础。
2、按类别建立不同的数据库。系统应按不同类别建立相应的数据库,如按处罚或奖励文件建立信用档案文件数据库,按处罚或奖励的企业建立企业信用数据库,按处罚或奖励的建筑市场的执业资格人员(注册建造师等各类注册人员)建立个人信用数据库等。只有按类别建立详尽的数据库才能使信用档案信息系统提供完备的各类信用信息。
3、各个基础数据库的建设应尽量的格式化、规范化。基础数据库应按一定的格式和规范加以建设,应具有一定的通用性,也是将来数据共享的基础。目前,可参照建设部((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基本标准分别建立建设单位以及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招标等企业不良行为数据库,并以此为蓝本建立企业获奖情况数据库和个人信用情况数据库。
二、要配合建设部对监管主体与职责的要求建立多用户、多部门、分级别的权限管理模式
由于信用记录的录入分属不同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为了使公布出去的信用信息做到及时、完整、真实,必须建立完善的用户及权限管理系统。系统应根据不同部门建立相应的用户并赋予一定的权限。如对下属单位只具有信息的输入、上传、修改和删除本部门信息的权限,而上级主管部门有对记录真实性进行核查并最终决定是否的权限。通过建立多用户、多部门、分级别的权限管理模式可以减少或杜绝一些不实信息的,也可避免本部门信用信息被其它人员篡改,进而有效建立起信用的责任机制。
三、要建立灵活有效的浏览和查询系统
信用档案信息系统能否被有效利用的关键就是看其是否具有一套灵活有效的浏览和查询系统。浏览和查询系统应分别满足建设系统内部查询和对社会公众浏览查询功能。内部查询主要是对信用档案的利用情况加以查询,如信用评价情况等。对社会公众浏览查询应满足以下几个功能:
1、诚信行为记录公布。根据建市[2005)138号文的要求,诚信行为记录实行公布制度,这就要求系统按照文件要求建设一套完善的记录公布模块。:
2、信用信息分类查询。系统应具有按不同类别,如大的方面按企业、个人、文件等查询,细部按企业名称、企业类别、所属地区、文件编号、处罚(奖励)单位、处罚(奖励)时间、有效性等的查询功能。
四、要扩大信用档案信息系统应用范围,使其日常化、制度化
信息平台的建设要充分发挥现有建筑市场和工程现场业务监管体系的联动作用,并依托有形建筑市场建立完善的录入制度,不断扩充自身功能,扩展应用范围,要与招标投标、资质监管、市场稽查、评优评奖等相结合,逐步实现信用评价、自动评分等功能。
早在2005年1月,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的若干意见》就已提出了“大力加强实践教学,切实提高大学生的实践能力”。近年来,教育部大力推进“质量工程”,高校的实验、实训全面展开,并取得了丰富的成果。市场营销专业实践教学也取得了长足的进步。2010年4月、2011年7月,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北京中心先后在杭州和西安举行了“全国高校市场营销专业本科教学培养方案”研讨会、“全国高校市场营销专业本科教学培养方案与师资队伍建设”研讨会等,与会专家与教师在研讨中提到了实践教学存在的诸多问题,也交流了许多完善实践教学体系的经验。西南大学荣昌校区一直致力于探索市场营销专业实践教学的新思路和新方法,并在人才培养方案制定、课程建设、实验课内容及教学方法方面做了许多改革尝试,对《统计学》实验课、《会计学原理》、《市场营销学》、《市场营销策划》等课程教学实习、教学生产实习等方面进行了立项研究和教学改革,但尚未形成较为完善的实践教学体系,有些实践教学环节难以得到有效实施,许多硬件设施难以支撑实践教学的有效运行,例如,实验室的电脑因老化、配置低问题使一些专业实习软件不能顺利运行;校外实践基地建设滞后;还有其他很多问题,例如因受经费少、指导老师少、场地有限等诸多因素影响,实践教学大多浮于表面,实践教学深度不够;部分实习指导教师受自身实践能力、社会经验、学历等条件的限制,还不能正确指导学生完成实验实训任务;由于缺乏科学、规范的标准,对于实践教学的质量监控不完备。实践教学一直是一个相对薄弱的环节。如何强化实践教学,培养和提升学生的实际工作能力,包括创新能力、沟通能力、表达能力、市场调查与分析能力、营销策划力和市场拓展能力等,已成为亟待解决的关键问题。
二、市场营销专业实践教学的改进建议
实践教学是为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包括动手操作能力、日常生活实践能力、职业活动实践能力、人际交往能力等四个部分。为此,应构建完整的市场营销实践教学体系,包括实践教学目标、实践教学内容、实践教学保障、实践教学管理、实践教学评价五个方面。
1.市场营销专业实践教学目标。
美国著名教育学家、心理学家B.S.Bloom指出,完整的教育目标体系应包括认知、动作技能和情感等三大领域。就市场营销专业而言,通过市场营销专业实践教学,应使学生开阔眼界,加深对市场营销理论的理解掌握,具备从事营销策划、管理等的职业素质与能力,培养学生营销职业道德、团队精神、创新意识、创业能力,培养良好的公德及责任意识等。
2.市场营销专业实践教学内容。
实践教学内容包括生产劳动、技能训练、实验、实习、课程设计(论文)、毕业设计(设文)、参观、调查、分散实践、第二课堂活动和其他社会实践等,涉及第一课堂、第二课堂和第三课堂。市场营销专业第一课堂即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实习实训,包括专业课程中的实验、课程论文、课程设计,课程教学实习、毕业实习及毕业论文(设计),第二课堂包括学生社团、体育俱乐部、各类培训、考证考级、自主实践、学科竞赛与科技创新活动如大学生课外科技活动、营销策划大赛等。第三课堂包括暑期社会实践活动、顶岗实习、产学合作教育等。应将专业实践从第一课堂延伸到第二课堂、第三课堂,如相关资格证考试获取证书、等可以替代第一课堂相关实践环节学分,也纳入学分管理,以实现“三个课堂”联动的实践教学体系。
3.市场营销专业实践教学保障。
要实现市场营销专业实践教学的目标,需要有相应的条件,即保障系统,包括硬件与软件两个方面,软件包括实践教学的要求、内容和方式、方法及实践教学管理等,是开展实践教学的依据,是学生实践能力培养的具体方案,而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则是实践教学的硬件,是实践教学得以进行的基础条件。重视实践教学师资队伍建设,增强实践教学师资的教育理念和创新精神,提高其专业能力和实践教学能力,培养“双师型”师资队伍,同时与实习、实训单位共享资源,聘请其专家、营销骨干兼任实践教学导师。加强校内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通过学校、校区、系(部)的投入和校企、校地共建等方式,不断改善校内实习、实训条件,建设好实验室硬件并配套好电子商务、I6等实习软件。重视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积极拓展教学生产实习、毕业实习的实训基地,共创产学研合作教育基地,建立一批相对稳定的校外实习基地。
4.市场营销专业实践教学管理。
由于主观上的轻视与客观条件的限制,使实践教学有时流于形式。实践教学管理不同于理论教学的管理,比较复杂。为此,应加强实践教学的管理。市场营销专业实践教学管理体系包括制度管理、组织管理和运行管理。制度管理指制订一系列关于实习实训的教学管理文件,包括课堂上的综合性设计性实验、课程教学实习、专业教学生产实习、毕业实习、毕业设文、社会实践、营销策划大赛等涉及第一课堂、第二课堂、第三课堂实践教学管理的文件制度,以此作为检查落实的标准。作为具体培养单位的教学学院或系(部),应强化相关文件的制定与落实。组织管理由学校对实践教学进行宏观管理,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和措施。系(部)作为办学实体,具体负责实践教学的组织与实施工作。运行管理指根据市场营销专业的实践教学计划编制实践教学大纲,规范实践教学的考核办法,落实指导教师、经费和场所,妥善准备、科学安排、中期检查、及时评定总结,应加强过程控制,严格落实责任,切实达到实践效果。
5.市场营销专业实践教学评价子系统。
市场营销远视症是相对于市场营销近视症而言的。早在1960年,美国哈佛大学教授西奥多•莱维特就提出了“市场营销近视症”这一概念。他用人们生理上的视力缺陷作比喻,提出有些企业陷入困境的原因是由于他们在市场营销管理工作中目光短浅,患有市场营销近视症。从此,国内外许多专家学者对市场营销近视症进行了研究论述,使人们对市场营销近视症的成因、症状、危害、预防措施及矫治对策等有了比较全面的认识。当然,这并不意味着企业不会再患市场营销近视症了。因此,我们还不能对市场营销近视症放松警惕。
但是,笔者认为:我们更要警惕市场营销远视症!原因有三:一是市场营销近视症得到一定程度矫治的同时,市场营销远视症却已经蔓延开来,爱多、巨人、亚细亚等一批曾经无比辉煌的企业的失败,与患有市场营销远视症有非常密切的关系;二是市场营销近视症往往与鼠目寸光、闭目塞听、固步自封等贬义词相联系,以致人人避之唯恐不及;而市场营销远视症往往与高瞻远瞩、敢闯敢试、不断创新等褒义词相联系,以致人们不能意识到这是一种病,甚至欣赏这种病本论文由整理提供态的美;三是与市场营销近视症已得到普遍关注不同的是,市场营销远视症至今还没有引起人们的足够重视,以致于对市场营销远视症的研究还是一片空白。正因如此,笔者提出市场营销远视症这一概念,并作些粗浅分析,希望能抛砖引玉。
一、市场营销远视症的症状
市场营销远视症的主要症状是企业经营目标的好高鹜远和包罗万象,按哈佛商学院教授迈克尔•波特的话说,就是盲目扩大产业链。这样的企业,在制定经营目标的过程中及确定经营目标以后,企业经营者满脑子想的都是目标实现以后企业将如何如何,而且越想越美,眼前浮现的全是美丽的画面,而本该在近处应看得清清楚楚的,如企业存在的弱点、发展的障碍、面临的危机等,却变得越来越模糊,甚至视而不见了。很明显,企业患此症后,就像一个既不顾自己的体能,又看不清楚脚下路况的人,却要拼命奔向很远或很多的目标,其结果即使不被活活累死,也要被摔得遍体鳞伤。具体来说,患市场营销远视症的企业有两个明显的特征:
一是贪心得很,缺乏按科学规律办事的精神。这类企业往往信奉“世界上没有办不到的事,只有想不到的事”,轻率地制定出一个个激动人心的目标。而对于为了实现这些目标,企业应具备哪些条件、企业能否具备这些条件以及企业如何才能具备这些条件等等问题不屑一顾,反正是有条件上,没有条件创造条件要上,不能创造条件也上了再说,其结果就像猴子捞月亮一样徒劳无功。二是花心得很,盲目搞多角化经营,不懂得培育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性。这类企业在某一行业也许已经取得令人羡慕的业绩,但房地产一热,禁不住诱惑,急忙去注册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不久发现IT业也很可爱,注册一家网络公司就顺理成章了;很快发现生物工程更有魅力,于是马上斥巨资进军生物工程;现在可能正在和纳米科技拥抱呢!这类企业就像狗熊掰棒子,见一个爱一个,但由于精力分散,致使主业荒废、竞争力趋弱、市场占有率下降,往往被市场所淘汰。
二、市场营销远视症的案例
近几年来,我国有许多企业异军突起,发展迅速,但其辉煌往往呈昙花一现,令人扼腕叹息。对其中一些企业进行诊断,会发现市场营销远视症发作是导致其失败的一个重要原因。下面举两个案例以飨读者。案例之一:爱多的“阳光行动B计划”1997年10月,随着爱多的超常规发展,胡志标和他的青年精英们制定了一个庞大而激动人心的“阳光行动B计划”。该计划的核心内容是增值服务,其中承诺:爱多公司将建立“爱多阳光服务网络”,自1998年开始,陆续向广大爱多VCD产品用户推出三大系列服务工程:1•“金碟工程”:爱多电器有限公司将分春、夏、秋、冬四季送出最新的影视碟片,让爱多VCD的用户时刻把握世界影音的动态,获得超值享受。2•“宝典工程”:“爱多阳光服务网”的用户每两个月将得到一份爱多公司赠送的精美影视资料。3•“千店工程”:1998年爱多公司将在全国组织上千家影音制品商店,为“爱多阳光服务网”用户提供优惠打折服务,节省爱多用户在购买软件时的支出。尽管这是一份充斥着新名词和新理念的完善计划,也是当时中国策划人给出的最具雄心的市场策划案之一。可是,它却根本不可能进行市场的实际运作。因为,要完成这一工程的投资起码在2亿元以上,其中又涉及音像制作、连锁经营等多个陌生领域,而爱多又没有寻求合作伙伴、分散经营风险的配套性方案。难怪《羊城晚报》记者孙玉红写道:“‘阳光行动B计划’是一个充满魅力的梦想,但由于缺乏操作性和财力支持,最终沦为空想。从‘B计划’开始,爱多开始走下坡路。”
案例之二:亚细亚的五年发展计划1993年底,王遂舟亲率研究人员制定出规模空前的《郑州亚细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994~1999年发展规划》:总体目标:2000年前,要达到年销售额500亿元,在全国商界排名第一;综合实力进入全国最大企业前十名,成为对中国经济有重大影响的国际托拉斯。具体目标:1•店堂总数:营业面积20000h以上的大型零售商场超过25家;5000h以上的中型商场超过100家;2000~5000h的超市达到500家。2•房地产业:(1)要建造至少高120层的“亚细亚摩天大厦”。(2)建造亚细亚集团自己开发、设计、销售、物业管理的项目6~10个,如小区、别墅群、写字楼、商住楼、酒店等。3•实业开发:(1)开办亚细亚服装厂、印刷厂、工艺品厂、包装加工厂、快餐公司。(2)采用投资、控股、参股等形式,建立20家亚细亚的关联企业。(3)吞并、改造15个工业企业。4•股权投资:运用股市投资技巧,参股、控股8~12家有希望上市的、效益良好的企业。5•海外发展:要在莫斯科、悉尼、香港建立货源中转站;在巴拿马插上亚细亚的红旗;在世界头号强国—美利坚合众国扎上一颗暗钉!6•其他:(1)建立“亚细亚海运公司”。(2)合作建立“亚细亚航运公司”。这无疑是一人几近疯狂的“规划”。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当时公司上下还没有人清楚什么是连锁商业?为什么要搞连锁商业?与传统的百货模式及超市模式、连锁专业店相比,连锁百货有什么质的区别和优势?但就这样,亚细亚走上了连锁经营的不归路。亚细亚所有的连锁分店,开业之日即亏损之时,竟无一例外。到2000年7月,不仅王遂舟的“中国零售连锁帝国”覆灭,“大本营”郑州亚细亚商场的销售额也掉落到郑州各大商场倒数第二,不得不宣布面向全国重新招商。可见市场营销远视症危害之严重。
三、市场营销远视症的防治
尽管导致许多中国企业成为“流星企业”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不难发现其中一些企业是由于患了市场营销远视症而“猝死”的。所以,我们必须对市场营销远视症进行预防和矫治。
1•企业经营者千万不能浮躁和过于自负。近几年来,国内外许多成功企业神话般的故事,使部分企业经营者变得越来越浮躁,看到别的企业都发得不成样子了,与别人的惊天动地相比,自觉太平淡无奇,越想越急躁,于是整天想着要轰轰烈烈干一把,不知不觉患了市场营销远视症。另外,有的企业经营者因为几年来企业经营一帆风顺;有的企业经营者虽有过几次“山穷水尽疑无路”的遭遇,但最终都能“柳暗花明又一村”;也有的企业经营者从一个领域进入另一个新领域,取得骄人的经营业绩。于是,这些企业经营者容易由自信变为自负,仿佛自己找到了放之四海而皆准的营本论文由整理提供销宝典。这也是企业患上市场营销远视症的一个重要原因,应引起高度重视。超级秘书网
2•树立优势营销观念,精心培育主业,倾心提高核心竞争力。消费者的需求随着社会的进步而日新月异,不断发展,但每一个企业的资源总是有限的,因而提供满足消费者需求的商品和服务,应该是本企业资源的某个或某几个方面具有相对优势的那一部分;反之,如果企业只看到消费者的需求变化,不审度自己的条件盲目发展,必然导致失败。前述两个案例即是明证。
3•大胆假设,小心求证。企业在制定营销战略时,既要充分评估市场机会和企业优势,更要充分认识市场威胁和企业劣势。也就是说,一方面,要求企业的目标包含着企业成员的热切期望,具有挑战性的水准,需要经过相当的努力才能达到;另一方面,要求企业的目标能立足现实,经过相当的努力一定能够达到。一定要避免战略规划流于凭经验、想当然。4•重视企业的细节管理。患有市场营销远视症的企业往往热衷于大动作、大创新、大增长,而忽视企业的细节管理。但做企业就是做细节。谁细节做得好,谁就多了一份占领市场的把握。海尔所以是全国电器行业龙头企业之一,就是把售后服务的一整套细节都研究透了,如上门为用户检查冰箱时,必须带手套、脚套等。
由此可见,应该要求患有市场营销远视症的企业戴上“老花镜”,以便能看清还有哪些营销细节没处理好。
总之,企业既不能患市场营销近视症,也不能患市场营销远视症。也就是说,企业既要看清外部环境的变化,又要明了内部条件的状况;既要高瞻远瞩把握大方向,又能明察秋毫不放过细微处;既有激动人心的战略规划,又有切实可行的策略措施。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企业绝不能被虚幻的目标所诱惑,然后潇洒走一回,过把瘾就死!愿类似爱多、巨人、南德、亚细亚等企业的悲剧不再重演!
参考文献:
〔1〕汪涛,徐岚.新营销理论的发展与整合〔J〕.商业经济与管理,2002,(2).
〔2〕徐大佑.中国市场营销近视症及其矫治〔J〕.商业研究,1999,(12).
关键词:再保险;发展;探析
一、再保险含义及其发展历史
1.再保险和再保险市场的含义。再保险又称分保,它是保险人将自己承保的风险责任的一部分或全部向其它保险人再进行投保的保险业务。再保险在本国范围进行,成为“国内再保险”,若在国际保险市场上进行分保的业务称为“国际再保险”。而再保险市场则是保险公司与再保险公司及其他保险公司之间的风险分散处理的二级市场。
2.再保险的业务类型。再保险业务又可以分为法定分保和商业分保。我国目前的《保险法》规定了除人寿保险业务外,保险公司应当将其承保的每笔业务的20%向中国再保险公司法定分保。同时还规定各保险公司的商业分保应优先向国内的保险公司办理。在这样的背景下,中国再保险公司在我国再保险市场上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业务发展也相当迅速。1998年公司分保费收入118.02亿元,货币资产由公司成立之初的9.49亿元增加到74.88亿元,长期责任资本金由1996年的48.7亿元提高到60亿元。按净保费计算,中国再保险公司已进入世界再保险公司20强之内,初步确立了中国再保险在国际保险业的地位。
3.中国再保险发展历史。我国再保险业发展的历史不长。建国后我国保险业一直是独家经营,再保险业务由原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人保)专营。随着其他保险主体的出现,1988年根据《保险企业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国内开始办理30%法定分保业务,由人保再保部代行国家再保险公司的职能。1996年人保组建集团公司,成立了中保再保险有限公司(中保再)。至此,国内才有了一家经营再保险业务的专业公司。1999年3月,中国再保险公司(中国再)在中保再的基础上组建成立,从此中国民族再保险业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
二、再保险市场发展现状
1.我国再保险市场的发展现状。据中国再保险公司的统计,该公司1999年再保险保费收入为122.14亿元,其中,法定分保保费收入为118.3亿元,同比增长4%。但我们从中也可看出,其业务的97%来自《保险法》规定的法定分保,只有3%来自国内外商业性再保险业务。其中,来自国内的商业性分保业务,年均仅占国内市场的3%,其余的96%均因各种原因分流到了国外。
最近公布的最新统计数字显示,到2002年底,中国再保险公司资产总额207.6亿元,合25亿美元左右,净资产27.8亿元。而慕尼黑再保险公司和瑞士再保险公司的权益性资产分别达到114亿美元和94.7亿美元。。
2.我国再保险市场存在问题。(1)缺乏良好的外部环境。一方面再保险市场的监管机制落后。目前,特别是再保险业务技术含量相对较高,管理机关也就疏于监管,或监管力度不够,暴露出法规不健全、基础工作太薄弱。另一方面再保险组织机构不健全。目前,我国只有唯一的专业再保险公司——中保再保险有限公司行使国家再保险公司的职能,具体经办法定再保险业务。各保险公司必须将其承保业务的20%向中保再保险有限公司办理法定再保险,而非法定再保险仍没得到很好的解决,并且中保再保险公司只接受各家保险公司的人民币分入业务,而不能将人民币业务向国际市场分出。各保险公司不得自行向国外办理分保。这种再保险格局是一种完全垄断的模式,无法满足国内各保险企业对再保险需求。(2)再保险市场尚未形成任何一个市场的形成必须有成熟的市场主体,有买卖双方的交换关系。虽然目前我国从事商业分保的再保险市场主体很多,但再保险市场还远未形成。从1999年商业分保情况看,国内商业分保占总商业分保的6%,国外商业分保占94%,这说明我国再保险市场功能还很弱,再保险市场尚未形成,所以我国的再保险综合承保能力就难以形成,再保险整体优势就很难发挥。(3)再保险国际化步伐较慢。再保险起源于海上保险。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海上运输引发的危险的发生往往跨越国界。因此,再保险从本质上看是最国际化的业务。但目前我国再保险市场走向国际化的步履很艰难。第一,从保险国际化方式上很乏力。如投资外国保险市场的能力很低,没办法向外国保险市场渗透;投资国外资本市场受到我国《保险法》关于保险公司资金运用规定的限制;开放本国保险市场的程序较低等。第二,由于人民币还没有实现资本项目下可自由兑换,人民币保费业务不能与国际再保险市场接轨。(4)人民币业务分保机制尚未形成。从我国保险业务的特点看,目前人民币业务仍是我国各保险公司的主要业务,在业务总规模中占有绝对比重。但从目前实际情况看,人民币业务分保工作的形势不容乐观。按照我国《保险法》规定,经营财产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当年的自流保费不得超过其实有资本金加公积金总和的4倍;保险公司承保的每一危险单位,不得超过其实有资本金加公积金总和的10%。但是,由于分保购汇渠道不畅以及风险意识淡薄,不少公司不顾自身的承保能力,将承保的人民币业务在扣除法定分保后全部自留,这种做法对部分公司的偿付能力形成了一定的风险。(5)超承保能力承担风险责任现象较为严重。按照我国《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承担风险的责任范围应与承保能力相适应,不得无限制地接受保险业务,以保证保险公司有足够的偿付能力。而目前我国的保险公司普遍存在保费收入与其经营能力、总准备金与其承担风险责任严重失衡的状况,这将严重影响再保险业务的开展与保险业的稳健经营。3.即将面临的问题。(1)在短期内可能会导致再保险市场占有率的下降。我国再保险市场面临开放的压力,同时由于再保险业的特殊性和我国再保险公司技术水平的落后,我国再保险公司不适应市场竞争,可能会面临市场占有率的下降。在短期内,法定分保原则在确保中国再保险公司稳步成长的前提下,将促进中国再保险公司与外资再保险公司在非比例再保险这一领域进行激烈竞争。但受国民待遇原则的约束,法定分保比例将随着时间的推移而逐步下降,直至失效。在这种情况下,外资再保险公司将与我国再保险公司在各个领域展开全面的竞争。外资再保险公司不仅规模大、技术好,而且具有良好的声誉,与国际上许多保险公司都保持着合作关系。并且由于再保险公司的客户是原保险公司,是一个非人格化的主体,文化因素对再保险公司的进入限制比对原保险公司的进入限制小得多,因而中资再保险公司所面临的市场竞争激烈程度将远大于中资原保险公司。(2)再保险市场将由垄断市场转变为垄断竞争市场。经过数年的发展,中国再保险业已初步形成了以我国为主导的、各直保公司参与的初级的再保险市场。但是,由于市场的恶性竞争和商业分保需求不旺,导致直保公司之间难以在相互信任、风险共担的基础上建立起有效的商业分保机制和渠道,难以成长为名符其实的再保险主体。在这种特殊的市场情况下,经营法定分保业务的中国再就在初级的再保险市场中处于绝对的垄断地位。新的外资再保险公司的进入和以同等条件参与市场竞争,将会改变目前再保险市场的垄断状况,整个再保险市场结构将由中国再主导下的初级的垄断市场转变为垄断竞争市场,竞争模式也将逐渐从以非技术创新、非服务创新为主的竞争模式向以技术创新、服务创新为主的竞争模式转变,中国再保险市场的国际化程度和竞争强度将大大增强。
三、再保险市场的发展分析
1.积极推行以全面提升民族再保险主体的核心竞争力和国际竞争力为主要内容的产业发展政策。(1)培育中国再保险市场的旗舰企业。在日益开放的市场经济条件下,一个再保险主体能不能真正成为超大型的旗舰企业,首先应当是市场选择的结果。但是,中国再保险市场作为初级市场、再保险业作为幼稚产业的现实,就要求政府在过渡期内采取特殊政策以促使其早日成为能够主导再保险市场,抗衡外资保险公司的大型金融服务集团。为此,就应当加速推进国有独资保险企业股份制改造的进程;逐步放松投资管制,允许保险公司成立控股的子公司式的资产管理公司或基金管理公司,以机构投资者身份全面进入资本市场;在分业经营的监管框架内,允许业绩良好、管理水平较高的国有公司首先进行兼业经营的尝试,待条件成熟后再全面推行。(2)推动中国再保险市场的发育。再保险市场开放后,外资再保险公司的进入,将改变目前再保险市场的垄断状态,再保险市场将逐步演变为典型的垄断竞争市场。再保险市场越成熟、竞争越充分,其所传递的再保险价格就越准确,就越有助于推动各再保险主体的制度创新、技术创新和产品创新。因此,建立一个成熟、发达的再保险市场,是中国保险业健康、快速发展的内在需要。
2.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的再保资源。从地域的概念看,保险市场可分为国内保险市场和国际保险市场两个市场。再保险业务具有开放性和国际性的特点,这就决定了它是联结两个市场的纽带。从事再保险业务经营和管理,一定要具有全球化的市场观念,要了解和跟踪国际市场,掌握国际再保险市场的动态,充分利用国际再保险市场的资金、技术、管理经验和管理方式,以及国际再保险人才。通过与国际市场的交流与合作,不断提高我国再保险业务的经营水平与经济效益,提高我国再保险业的国际竞争力。
3.建立国家巨灾保险保障机制。目前,国内保险公司在自然巨灾方面已存在巨额的责任累积。巨灾的特点决定了巨灾保险所具有的公共产品性质。因此,要真正实现保险产业的保险保障功能,政府就有必要通过合理的“市场干预”,建立国家巨灾保险保障基金。根据发达国家巨灾保险保障基金的组织、管理经验,我们认为,该基金应当由国家再保险公司担任基金管理公司,具体负责巨灾风险保险条款、费率的制定,责任累积的研究等,基金则主要来源于各保险公司的巨灾保险保费,单独立帐、单独核算。政府对巨灾保障基金应予免税,放宽其资金运用渠道。最后,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政府要作为该基金的“最后的再保险人”,在巨灾基金不足以应付赔款支出或达到某一收支临界点时,政府应当提供强有力的财政支持。
参考文献:
关键词:再保险;发展;探析
一、再保险含义及其发展历史
1.再保险和再保险市场的含义。再保险又称分保,它是保险人将自己承保的风险责任的一部分或全部向其它保险人再进行投保的保险业务。再保险在本国范围进行,成为“国内再保险”,若在国际保险市场上进行分保的业务称为“国际再保险”。而再保险市场则是保险公司与再保险公司及其他保险公司之间的风险分散处理的二级市场。
2.再保险的业务类型。再保险业务又可以分为法定分保和商业分保。我国目前的《保险法》规定了除人寿保险业务外,保险公司应当将其承保的每笔业务的20%向中国再保险公司法定分保。同时还规定各保险公司的商业分保应优先向国内的保险公司办理。在这样的背景下,中国再保险公司在我国再保险市场上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业务发展也相当迅速。1998年公司分保费收入118.02亿元,货币资产由公司成立之初的9.49亿元增加到74.88亿元,长期责任资本金由1996年的48.7亿元提高到60亿元。按净保费计算,中国再保险公司已进入世界再保险公司20强之内,初步确立了中国再保险在国际保险业的地位。
3.中国再保险发展历史。我国再保险业发展的历史不长。建国后我国保险业一直是独家经营,再保险业务由原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人保)专营。随着其他保险主体的出现,1988年根据《保险企业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国内开始办理30%法定分保业务,由人保再保部代行国家再保险公司的职能。1996年人保组建集团公司,成立了中保再保险有限公司(中保再)。至此,国内才有了一家经营再保险业务的专业公司。1999年3月,中国再保险公司(中国再)在中保再的基础上组建成立,从此中国民族再保险业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
二、再保险市场发展现状
1.我国再保险市场的发展现状。据中国再保险公司的统计,该公司1999年再保险保费收入为122.14亿元,其中,法定分保保费收入为118.3亿元,同比增长4%。但我们从中也可看出,其业务的97%来自《保险法》规定的法定分保,只有3%来自国内外商业性再保险业务。其中,来自国内的商业性分保业务,年均仅占国内市场的3%,其余的96%均因各种原因分流到了国外。
最近公布的最新统计数字显示,到2002年底,中国再保险公司资产总额207.6亿元,合25亿美元左右,净资产27.8亿元。而慕尼黑再保险公司和瑞士再保险公司的权益性资产分别达到114亿美元和94.7亿美元。。
2.我国再保险市场存在问题。
(1)缺乏良好的外部环境。一方面再保险市场的监管机制落后。目前,特别是再保险业务技术含量相对较高,管理机关也就疏于监管,或监管力度不够,暴露出法规不健全、基础工作太薄弱。另一方面再保险组织机构不健全。目前,我国只有唯一的专业再保险公司——中保再保险有限公司行使国家再保险公司的职能,具体经办法定再保险业务。各保险公司必须将其承保业务的20%向中保再保险有限公司办理法定再保险,而非法定再保险仍没得到很好的解决,并且中保再保险公司只接受各家保险公司的人民币分入业务,而不能将人民币业务向国际市场分出。各保险公司不得自行向国外办理分保。这种再保险格局是一种完全垄断的模式,无法满足国内各保险企业对再保险需求。
(2)再保险市场尚未形成任何一个市场的形成必须有成熟的市场主体,有买卖双方的交换关系。虽然目前我国从事商业分保的再保险市场主体很多,但再保险市场还远未形成。从1999年商业分保情况看,国内商业分保占总商业分保的6%,国外商业分保占94%,这说明我国再保险市场功能还很弱,再保险市场尚未形成,所以我国的再保险综合承保能力就难以形成,再保险整体优势就很难发挥。
(3)再保险国际化步伐较慢。再保险起源于海上保险。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海上运输引发的危险的发生往往跨越国界。因此,再保险从本质上看是最国际化的业务。但目前我国再保险市场走向国际化的步履很艰难。第一,从保险国际化方式上很乏力。如投资外国保险市场的能力很低,没办法向外国保险市场渗透;投资国外资本市场受到我国《保险法》关于保险公司资金运用规定的限制;开放本国保险市场的程序较低等。第二,由于人民币还没有实现资本项目下可自由兑换,人民币保费业务不能与国际再保险市场接轨。
(4)人民币业务分保机制尚未形成。从我国保险业务的特点看,目前人民币业务仍是我国各保险公司的主要业务,在业务总规模中占有绝对比重。但从目前实际情况看,人民币业务分保工作的形势不容乐观。按照我国《保险法》规定,经营财产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当年的自流保费不得超过其实有资本金加公积金总和的4倍;保险公司承保的每一危险单位,不得超过其实有资本金加公积金总和的10%。但是,由于分保购汇渠道不畅以及风险意识淡薄,不少公司不顾自身的承保能力,将承保的人民币业务在扣除法定分保后全部自留,这种做法对部分公司的偿付能力形成了一定的风险。
(5)超承保能力承担风险责任现象较为严重。按照我国《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承担风险的责任范围应与承保能力相适应,不得无限制地接受保险业务,以保证保险公司有足够的偿付能力。而目前我国的保险公司普遍存在保费收入与其经营能力、总准备金与其承担风险责任严重失衡的状况,这将严重影响再保险业务的开展与保险业的稳健经营。
3.即将面临的问题。
(1)在短期内可能会导致再保险市场占有率的下降。我国再保险市场面临开放的压力,同时由于再保险业的特殊性和我国再保险公司技术水平的落后,我国再保险公司不适应市场竞争,可能会面临市场占有率的下降。在短期内,法定分保原则在确保中国再保险公司稳步成长的前提下,将促进中国再保险公司与外资再保险公司在非比例再保险这一领域进行激烈竞争。但受国民待遇原则的约束,法定分保比例将随着时间的推移而逐步下降,直至失效。在这种情况下,外资再保险公司将与我国再保险公司在各个领域展开全面的竞争。外资再保险公司不仅规模大、技术好,而且具有良好的声誉,与国际上许多保险公司都保持着合作关系。并且由于再保险公司的客户是原保险公司,是一个非人格化的主体,文化因素对再保险公司的进入限制比对原保险公司的进入限制小得多,因而中资再保险公司所面临的市场竞争激烈程度将远大于中资原保险公司。
(2)再保险市场将由垄断市场转变为垄断竞争市场。经过数年的发展,中国再保险业已初步形成了以我国为主导的、各直保公司参与的初级的再保险市场。但是,由于市场的恶性竞争和商业分保需求不旺,导致直保公司之间难以在相互信任、风险共担的基础上建立起有效的商业分保机制和渠道,难以成长为名符其实的再保险主体。在这种特殊的市场情况下,经营法定分保业务的中国再就在初级的再保险市场中处于绝对的垄断地位。新的外资再保险公司的进入和以同等条件参与市场竞争,将会改变目前再保险市场的垄断状况,整个再保险市场结构将由中国再主导下的初级的垄断市场转变为垄断竞争市场,竞争模式也将逐渐从以非技术创新、非服务创新为主的竞争模式向以技术创新、服务创新为主的竞争模式转变,中国再保险市场的国际化程度和竞争强度将大大增强。
三、再保险市场的发展分析
1.积极推行以全面提升民族再保险主体的核心竞争力和国际竞争力为主要内容的产业发展政策。
(1)培育中国再保险市场的旗舰企业。在日益开放的市场经济条件下,一个再保险主体能不能真正成为超大型的旗舰企业,首先应当是市场选择的结果。但是,中国再保险市场作为初级市场、再保险业作为幼稚产业的现实,就要求政府在过渡期内采取特殊政策以促使其早日成为能够主导再保险市场,抗衡外资保险公司的大型金融服务集团。为此,就应当加速推进国有独资保险企业股份制改造的进程;逐步放松投资管制,允许保险公司成立控股的子公司式的资产管理公司或基金管理公司,以机构投资者身份全面进入资本市场;在分业经营的监管框架内,允许业绩良好、管理水平较高的国有公司首先进行兼业经营的尝试,待条件成熟后再全面推行。
(2)推动中国再保险市场的发育。再保险市场开放后,外资再保险公司的进入,将改变目前再保险市场的垄断状态,再保险市场将逐步演变为典型的垄断竞争市场。再保险市场越成熟、竞争越充分,其所传递的再保险价格就越准确,就越有助于推动各再保险主体的制度创新、技术创新和产品创新。因此,建立一个成熟、发达的再保险市场,是中国保险业健康、快速发展的内在需要。
2.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的再保资源。从地域的概念看,保险市场可分为国内保险市场和国际保险市场两个市场。再保险业务具有开放性和国际性的特点,这就决定了它是联结两个市场的纽带。从事再保险业务经营和管理,一定要具有全球化的市场观念,要了解和跟踪国际市场,掌握国际再保险市场的动态,充分利用国际再保险市场的资金、技术、管理经验和管理方式,以及国际再保险人才。通过与国际市场的交流与合作,不断提高我国再保险业务的经营水平与经济效益,提高我国再保险业的国际竞争力。
3.建立国家巨灾保险保障机制。目前,国内保险公司在自然巨灾方面已存在巨额的责任累积。巨灾的特点决定了巨灾保险所具有的公共产品性质。因此,要真正实现保险产业的保险保障功能,政府就有必要通过合理的“市场干预”,建立国家巨灾保险保障基金。根据发达国家巨灾保险保障基金的组织、管理经验,我们认为,该基金应当由国家再保险公司担任基金管理公司,具体负责巨灾风险保险条款、费率的制定,责任累积的研究等,基金则主要来源于各保险公司的巨灾保险保费,单独立帐、单独核算。政府对巨灾保障基金应予免税,放宽其资金运用渠道。最后,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政府要作为该基金的“最后的再保险人”,在巨灾基金不足以应付赔款支出或达到某一收支临界点时,政府应当提供强有力的财政支持。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