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5-11 09:1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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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街道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和上级关于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文件和会议精神,认真开展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街道成立了食品安全委员会,由杨映玫副书记任街道食安委主任,执法队、__市监所、__派出所领导兼任副主任,街道各部门、社区、股份公司负责人为成员,统筹街道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等落实。辖属9个社区工作站、3个股份公司也相应设置了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协调开展食品安全工作。
上半年,街道按照市、区政府食品安全工作部署,结合实际,制定了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计划和一系列的监管措施,真正做到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组织领导落实、排查整治落实,形成了齐抓共管的长效监督机制,为本辖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得以顺利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4月份以来,街道认真贯彻落实市、区政府关于开展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工作的文件精神,在辖区内加快推进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 改造工作。
经过不懈努力,目前本街道已全面完成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改造工作任务【据统计:①家禽经营档从业人员转岗共6个档;②家禽档口改造共29个档;③家禽档口转营共29个档;④目前正在经营光禽档有2档口(新一佳超市、吉之岛)】。主要工作举措:一是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督导统筹组织整个工作的开展。二是结合辖区的实际,落实切实可行的监管措施;三是召开专项工作动员会及有关职能部门工作协调会,明确各个职能部门的职责和分工,及时总结分析前期专项工作的成效和经验教训,对下一阶段专项工作作出相应举措。四是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到各家禽零售市场设置及经营档位指导升级改造工作的开展。
街道重点加强在社区肉菜市场、购物超市、住宅小区的宣传科普力度,深入宣传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的目的意义,做好对经营户、消费者的宣传解释工作,营造更好的食品消费环境和社会氛围。
街道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先后16次深入到辖区各社区家禽光禽经营市场、“城中村”市场、自发市场、小超市等督导检查,对于工作中部分家禽经营者提出的实际问题,一一作出说明解释,打消了市场方及经营者的疑虑。
街道联合多部门加强对社区家禽光禽经营市场、城中村市场、自发市场、小超市等的专项工作管理。组织街道行政执法队、__市场监督所联合执法,加大市场超市巡查力度,依法查处违法经营活禽的行为。截止目前,街道未发现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现象,为专项工作开展提供有序的保障。
上半年,街道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打击各种食品安全的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主要有:
1、春节前夕,街道组织开展对喜荟城购物广场食品安全检查活动。__市监所介绍了__辖区餐饮单位评级的基本情况,同时就创建食品安全示范街工作遇到的问题做出了汇报。喜荟城相关负责人表示大力配合创建工作。检查中发现的一些问题,现场提出了整改意见。
2、春运期间,街道组织辖属安监、市监、公安、消防、东乐社区工作站等部门对__汽车客运站春运期间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了实地督导检查。对__客运站提出春运期间食品安全工作一些问题,已协调相关部门予以解决。
3、3月,街道组织市监、安监、综合执法等部门在布心中学校园周边联合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整治行动。检查组对布心中学校园周边所有餐厅、小吃店及售卖袋装零食门店、报刊亭的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等进行了检查。对发现的一些可能的食品安全隐患,街道要
求职能监管部门加强跟踪,确保安全。另要求加强与学校的沟通,加强学生的教育培训,引导学生不到无证照食品经营单位及流动摊贩处购买食品(据统计:这次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24人、检查门店15家)。4、4月,街道组织街道安监科、__市监所联合行动,对位于梧桐山社区横排岭村水厂后面一无证照豆腐加工“黑作坊”进行取缔查处。执法人员当场依法对该“黑作坊”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对加工工具依法扣押,并对加工场所进行了取缔查封(据统计:这次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2人)。
5、上半年,联合__市监所开展食品安全清查摸底,建立健全信息化台帐。对本辖区各类重点食品销售网点、集贸市场、批发市场和散装食品批发经营者,进行检查。共出动人数130次,检查商户200多家,立案查处无照食品经营13宗。
上半年,街道认真组织各社区工作站、股份公司传达贯彻市、区政府食品安全工作文件和会议精神,围绕食品安全工作要求,在本辖区的各公共场所加强食品安全等法律法规的宣传。6月17日,街道食安委借以开展201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认真组织辖属安监、市监、布心股份公司、布心社区工作站等单位在布心社区文化广场举办“食品安全宣传周”咨询活动。
宣传活动中,街道运用悬挂张贴各类宣传专栏、标语、宣传挂画、图片展览、播放VCD形式,展示今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宣传内容,发放解读《食品安全法》等宣传资料,进一步宣传生产经营场所的食品安全知识,热情地接受了广大市民的有关咨询。据统计:这次宣传咨询活动共出动宣传人数30人,悬挂食品安全宣传条幅1条,发放各类食品安全宣传资料3000份,发放印有食品安全知识纸巾盒500盒和环保购物袋3000多个。
上半年,根据区食安办要求,街道围绕“尚德守法 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的活动主题,组织开展一系列丰富多彩的主题宣传活动(包括:组织开展科普大讲座、食品安全研究讨论、食品电视节目、市民体验活动、知识竟答、印发宣传材料、出刊宣传专栏、悬挂宣传标语、食品安全知识进社区、进工厂、进学校、进超市、进餐馆等宣传活动)据统计:上半年,街道组织了3次现场宣传咨询,出动13车次宣传流动车,出黑板报9期。
一是部分食品经营者食品质量和卫生安全意识淡薄,仍有销售过期、变质、失效的商品坑害消费者的现象发生。
二是有的经营户对购进的食品仍不按要求建立进销货台帐和企业(经销商)的资信档案。
三是部分经营者被动或拒绝向消费者提供合法的购物凭证、商品发票或信誉卡,对明显有问题的商品不能做到无条件的退货。
四是部分消费者对食品质量和安全不够注重,对于相关的法律法规认识肤浅,这就给假冒伪劣食品留下了市场,给不法分子留下可乘之机,食品安全监管难度较大。
1、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建立食品安全长效管理机制。
2、加大执法力度,开展辖区无照无证餐饮店和食品加工窝点的取缔工作以及各类食品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治(重点抓好“城中村”、“插花地”等区域食品安全管理)。
3、加大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辖区市民食品安全意识。
4、巩固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改造工作成果。
一、2019年主要做法及工作成效
(一)扎实推进传统产业优化升级
1、工业经济运行情况
市下达我区2019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为6%。今年1-11月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完成44.48亿元,同比下降70.6%;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完成10.81亿元,同比下降5%。其中,规上石材完成产值26.05亿元,同比下降79.4%。
2、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情况
1-11月,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305家(石材企业占271家),其中,共有70家企业11月当月产值报零(其中8家企业去年退库,今年跟一年同期数)。市下达我区2019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成长工程新培育企业数预期目标为20家。截止目前,已有10家企业成功申请入库,其中思劳占4家,安塘占3家,高峰占1家,河口占2。
3、节能指标完成情况
市下达我区2019年单位GDP能耗下降目标是-3.6%。据统计部门提供,2019年第三季度全区GDP完成81.35亿元(可比价),同比增长1.8%,全社会能源消费总量为30.89万吨标准煤(等价值),同比下降22.85%,单位GDP能耗为0.3797吨标准煤/万元,同比下降24.21%。
4、清洁生产工作情况
市下达我区“十三五”期间清洁生产计划审核任务为43家,2019年XX区清洁生产计划审核任务为18家。“十三五”期间,辖区内的1家企业(西雅图石英石有限公司)成功纳入第十二批云浮市清洁生产企业。2019年至今,我区已推荐上报4家企业(东冠石材、洵记石业、永坚石材、创业石材)的清洁生产申报材料,待上级组织验收。我局正加强对镇(街)、企业的清洁生产工作指导,并继续跟踪待验收企业及已签约企业的进展情况,努力完成年度清洁生产工作目标任务。
5、新一轮技改总体情况
今年1-11月工业投资18.70亿元,同比去年(14.46亿元)同期增长29.3%,工业技改投资3.19亿元,同比去年(2.39亿元)同期增长33.4%,其中,1-11月份,在我局备案包括结转、在建的工业技改项目共20个,计划总投资10.58亿元,目前止,已累计完成投资5.24亿元,本年已累计完成投资2.38亿元。
(二)扎实推进信息化工作
1、深化“互联网+政务”建设,提升政府服务效率和水平。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行动计划工作。印发《XX区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方案》,深入推进我区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大力提升政务服务网上供给能力,共享共用大数据、协同联动大系统。从全局上和根本上解决长期以来困扰我区政务信息化建设的诸多问题。二是推进广东省政务服务网的建设和应用,完善政务网的各项申办事项梳理。我区政务服务系统集约化改造提升工作按省的统一标准和要求,对区网上办事大厅、一门式一网式、基层公共服务平台等政务服务平台进行升级改造。并接入省集约化政务服务平台,实现了在省集约化政务服务平台提供区政务服务公共入口、公共通道和公共支撑,提升XX区政务服务能力,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助力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建设。三是升级XX区电子政务云平台。随着信息技术不断发展和用户需求不断提高,我局于4月份将电子政务办公业务系统升级为电子政务云平台,大大提高了我区电子政务的服务质量、服务能力和应用安全,为全区干部职工提供更优质、更高效、更便捷、更稳定、更安全的服务。
2、政府网站信息化工作。一是扎实做好网站升级改造成工作。随着电子政务深入推进,为进一步提升全区政府网站信息安全的工作水平,我局对区政府门户网站群集约化进行升级改造。升级后将进一步促进我区政务网站信息资源的整合,并以全新的框架、全新的形式、更高的安全性、更完善的功能呈现,促进全区政务网站信息资源的整合和共享,深化电子政务应用,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二是积极做好网站维护、网站考评工作。通过开展政府网站考评工作,提升全区政府网站建设管理水平,将政府网站打造成更加全面的信息公开平台、更加权威的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平台、更加及时的回应关切和便民服务平台。
3、信息化业务培训工作。一是电子政务云平台业务培训工作。共举办了6期,培训平台操作员300多人,有效保证了新旧系统间设换的无缝对接。二是XX区政务服务事项培训班。于8月9日、29日、30日先后举办服务事项实施清单梳理培训班,参加人数共230多人次。三是网站集约化业务培训班。于10月25日举办1期培训班,参加人数100多人次。
4、积极开展网络安全及机房管理工作。一是电视电话会议工作。2019年,负责国家、省、市、区等各类电视电话会议及视频会议技术支撑工作100多场次。二是加强机房各类服务器的管理工作。我局对机房内一批性能老化的服务器及核心交换机进行更换,对数据进行迁移,有效保证我区各业务系统更高效、更安全的运作。三是加强网络安全管理维护。发挥防火墙硬件设备防御网络病毒、网络恶意攻击的功能,对机房网络进行梳理整合,安排专人负责值班,防止突发事件影响网络正常运行。四是“核高基”试点工作。为实现办公设备国产化,我局作为XX区的第一批“核高基”试点,更换36套“核高基”电脑、打印机等设备,实现我局办公设备100%国产化。五是机房电路改造工作。主要对机房内的机房供配电系统、照明系统、综合布线系统等进行升级改造,升级改造后,机房在功能上将更加趋于完备、在使用上将更加安全稳定、在管理上将更加方便智能。
5、企业情况综合数据采集工作情况。2019年数据采集工作圆满完成。根据省市经信工作安排,我区于8月9日完成了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的各190家企业情况综合数据的采集工作;于11月23日前完成了第三季度的190家采集任务,全年三个季度的采集工作全部省审通过。第四季度的工作将于2020年1月继续跟进。
(三)扎实推进招商引资工作
2019年市下达到我区招商引资目标任务47亿元(含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园),累计至12月我区已引进项目18个,计划总投资51.57亿元(其中,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园引进1个项目,计划投资0.8亿元),完成市下达任务的109.72%。18个项目中,超10亿元项目2个(云浮市金濠花苑综合体建设项目、云浮荔园新天地花园商业综合体),超1亿元项目6个。此外,还有一批项目已签约或正在洽谈中,例如广东珠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综合投资项目、中南高科产业集团综合投资项目、云浮市“新城·吾悦广场”项目、三一云浮绿色建筑产业园、云浮市新芸定制家居有限公司总部基地、云浮市中农批农产品物流园项目等。
2019年市下达到我区承接珠三角梯度转移项目目标任务8个,累计至12月我区承接珠三角梯度转移项目8个。
(四)扎实推进外经贸工作
1、进出口概况:
我区2019年1-11月份外贸进出口总额(海关数)为223630万元人民币,完成市预期任务(396700万元人民币)的56.4%,其中:进口为163270万元人民币,出口为60360万元人民币。完成进度全市排第5名。
2、利用外资概况:
合同外资方面:(反馈数)统计,2019年1-11月,全区新批设立外商直接投资项目52个,增资项目8个,合同外资额为5785.5万美元。
实际吸收外资方面:(反馈数)统计,2019年1-11月,实际利用外资完成779.2万美元,完成市预期任务(770万美元)的101.2%,完成进度全市排第3名。
(五)扎实推进商贸流通工作
1.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情况:2019年1-11月,全区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79亿元,同比增长7.7%。
2.限上企业培育情况:市下达我区2019年净增限上商贸企业任务17家(区下达任务21家)。到目前为止,XX区商贸企业已培育9家。
3、做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工作。到目前为止,限制区内市场外生鲜家禽产品经营者申请“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档口升级改造及补贴的经营户共17家,全部已升级改造完成。
4、做好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有关工作,维护正常经济金融秩序。为做好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回头看”有关工作,遏制非法集资和各类不法投融资中介犯罪的高发态势,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一系列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有关行动。结合职责实际,重点对辖区内经上级核准拍卖3家、典当4家等领域开展排查宣传监督管理工作。
5、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助力我区乡村振兴。根据市商务局关于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电商服务示范站点创建工作的部署,我局结合实际,选取思劳冲坑村电商服务站点进行建设,现已建成,今后逐步推广,以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建设助力我区乡村振兴,推动云浮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走在广东前列作出贡献。
6、加强行业管理。依法依规对辖区内的拍卖、典当、二手车交易、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等特种行业和洗染、美容美发、酒店等行业进行日常巡查和监督管理,开展整治商业特许经营、美容美发服务中欺诈行为。对典当、拍卖、车流通等行业进行风险点危险源排查管控工作,强化安全生产责任。2019年,共出动检查人员148人次,为加强行业管理、整顿市场秩序打下了基础。
二、存在问题
(一)传统产业优化升级有待加快。一是目前我区工业经济结构相对单一,主要以石材、服装制造等劳动密集型产业为主,传统产业优化升级有待加快;二是我区石材经营模式单一,基本为“前店后厂”式,产销合一的市场运作;三是石材产业投入产出率偏低。石材企业的数量、投资规模、产值都逐年增加,但石材行业占用土地、劳动力资源较多,创税能力不强,投入产出率还处于较低水平。
(二)规模以上企业退库较多,新增培育规模以上企业同比减少。一是由于市场竞争加大,经营不善等原因,导致部分企业规模缩少或停产倒闭。二是由于近几年因环保整治,石材产业受到环境等行业规范的压力出现停产、搬迁等现象,造成部分规上工业企业退库。
(三)外贸进出口形势不容乐观。一是缺乏新的外贸增长点。二是产业结构单一,对外界风险的抵御能力薄弱。我区出口企业以加工出口为主,部分企业出口订单量小,持续性不强,对传统出口市场仍较为依赖,后劲不足,导致进出口业务发展不平衡。
三、2020年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加强发展工业经济
1、重点培育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加强现有规上工业企业管理和跟踪服务。进一步摸排全区企业情况,积极与各镇(街)及统计、供电、税务等部门紧密联系互动,对用电、用地等较大的企业进行实地走访,按照规上申报条件,对相关企业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对符合规上条件的企业进行宣传,引导企业积极申报规上工业企业,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2、继续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云浮市“十三五”绿色清洁生产工作推行方案》有关文件精神,努力完成市下达我区“十三五期间”43家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计划任务,改善节能降耗操作环境,提高石材企业的整体素质和经济效益。
3、加大贯彻落实扶持企业发展等政策措施的力度,积极为我区中小微企业发展争取更多专项资金扶持,促进企业发展壮大。
(二)进一步加强电子政务的工作。
1、进一步完善广东省政务服务网申办事项数据,对事项各类问题进行逐一修正。
2、做好政府公众网集约化升级后续工作,使网站安全性更高、功能更完善,确保集约化的单位政务公开有窗口、互动交流有渠道、便民服务有载体。
3、继续做好网络及机房安全管理工作,确保系统整体运行状况良好及数据的安全。
(三)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
1、加强招商推介。通过参加各类招商推介活动,加大对我区投资环境的宣传推介力度,打造集信息、办事指南、项目推介、对外宣传为一体的网络招商平台,不断开拓招商引资新渠道,营造“人人参与招商、人人维护招商环境”的良好氛围。认真组织筹办或参加云浮国际石材科技展览会、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投资贸易洽谈会、粤桂黔高铁经济带合作试验区联席会议、厦门国际贸易投资洽谈会、粤港经济技术贸易交流会等经贸活动,谋划在开展2-3场招商推介会,及时捕捉商机,推介、洽谈项目。
2、加强项目跟踪服务,促进项目尽快落地。通过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加强引进项目涉及的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尽力解决企业在各个环节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项目引进单位和项目落户地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安排专人做好项目从签约到动工投产“一条龙”跟踪服务,切实提高签约项目的履约率、动工率和投产率。加强招商项目台账的督导检查,按季度核查各地上报的招商项目,及时通报招商动态。
3、坚持特色主导、产业集聚的发展战略,注重“招大引强”。
以云浮石材产业集群升级示范区为基础,引进高端、高附加值大型石材企业,引入石材上下游相关配套产业,优化升级石材生产技术结构,促进传统石材产业的转型升级和产业集聚发展。大力推动现有企业增资扩产,出台政策进一步推动XX区石材产业优化升级,引导我区支柱产业做大做强。通过扩大产能、智能改造、设备更新、品牌打造、管理创新、合并重组等手段促进现有企业增资扩产,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调整和优化石材产业结构,切实提高石材产业发展质量和效益,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4、继续加强与佛山对口帮扶云浮指挥部的沟通。积极与各区对口帮扶指挥部进行沟通交流、经验借鉴;建立指挥部与高明、XX两地职能部门的常态化沟通联系。强化产业共建机制。坚持错位发展、一体发展,无缝对接佛山高明对口帮扶单位,突出产业共建,推动珠三角更多优质产业项目向XX转移。抓好
“一区一龙头”产业招商,引进一批优质投资项目,推动产业集聚发展。
5、加快产业园区建设。完善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继续强力推进园区二期的征地进程,为园区持续发展提供土地载体,加大项目跟踪落实力度,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各种问题,积极新增和盘活园区工业用地,创新方式新建标准厂房,改善园区投资环境,推动园区健康稳步发展。“依托省级产业转移园XX区产业集聚地”和“省循环化工业园试点园区”两个牌子带来的政策扶持和资金支持的优势,重点培育发展轻工型高附加值企业集群,努力打造广东省一流的生物医药产业基地。
(四)进一步加强外贸进出口工作
1、加大挖潜力度。特别是突出重点企业的服务,在企业服务对接、政策落实、通关环境优化、产业结构改革等方面下功夫,更进一步挖掘这些企业的潜力,催生新的增长点。
2、继续加强与现有外贸企业的沟通。引导这些有外贸经营权的企业使用自身编码报关,从而促进外贸数据回归。
3、加强跟踪落实。坚持早谋划、早部署、早实施、早落实,根据市的目标任务及各镇(街)的实际,及时根据时间进度跟踪各项指标,采取措施督促各项工作的落实。
4、全力培育新的外经贸增长点。争取近期引进外向型企业落户,对未落实的项目加强跟踪协调,加大服务力度,主动为企业解决用地、建设等方面问题,力争项目早日落地。
(五)进一步加强商贸流通行业的发展
1、加强培植和扶持商贸企业。做好限额以上商贸企业申报。加强协调配合,实行属地管理负责制;有针对性的继续抓好限额企业的培育工作。
2、加强市场监测,引导企业发展。进一步扩大市场监测范围,不断提高市场监测水平,及时市场监测预警信息,引导企业科学生产、居民理性消费。深入调查研究,全面掌握商贸企业发展动态,重点强化对限额以上企业的跟踪服务,努力协调帮助企业解决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不断完善应急商品重点企业联系制度,保障重要商品的市场供应。
总经理年终总结大会发言稿(一)各位领导、各位同仁:
大家下午好!
非常高兴今天能够在这里与大家分享xx的20xx年。在付出辛勤和洒满汗水的道路上,我们脚踏实地的送走了20xx,在充满希望和满怀激情的道路上,我们又信心百倍的迎来了20xx。
回顾过去的一年,是努力拼搏不断进取的一年,是全体同仁勇迎挑战、克服困难、加大步伐迈向市场进军的一年。在这一年里,我们审时度势,抢抓机遇,趁势而上。本着不断促进企业发展的精神,健全公司架构,提升员工素质,提高服务质量,优化品牌形象,同时涌现出了一批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好员工。他们在自己的岗位上兢兢业业,一丝不苟,为企业的发展奉献着自己的点点滴滴。值此新年到来之际,我谨代表公司,向在一年来辛苦工作在各个岗位上的全体员工致以诚挚的问候和衷心的感谢!
20xx年,在整体经济低迷、零售业多数出现滞增长的大环境下,我们也在面对着多个困难:朝阳店主街道修路封闭、学府店大范围改造、同时竞争店的开业也给一站之遥的兴华店带来了巨大的压力,但我们每一位同仁,群策群力,特别是我们一线的员工们,正是他们的兢兢业业,无私无畏的付出,才有了今年的各项经营指标可喜的同比增长。
为更好地提高单店盈利能力,我们根据商圈的变化重点对学府店进行了改造,扩大了外租面积,其中二层外租区在引进三友电器进驻的同时,还成功的将品牌餐饮“风味大王”纳入其中、并丰富了动漫游戏厅及儿童乐园等娱乐项目,与此同时,我们还在争取德克士、周六福等知名品牌入驻一层外租区,使学府店形成以超市为主,电器、餐饮、娱乐,互动为一体的商业模式,使学府店成为该地区新兴商圈的主体。
为了实现20xx年团购业绩增长60%的目标以及未来团购方面的长远发展,今年在下半年公司设立了总部团购部,先后制定并完善了团购相关制度,为未来公司团购方面的发展奠定了基础,同时也为公司的整体发展创造动力;在对人才梯队建设项目的完善过程中,突出了人才梯队建设的现代化,使每一个员工都能在梯队中有自己清晰的职场定位。同时我们从进货、库存、陈列、销售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的管理、营运、采购的标准。我们在大力度开发新供应商的同时,也开始专注于商品结构的优化调整,重视并加强品类管理工作,以单店为试点,细作陈列标准,不断研究、不断复制;营运方面,我们加强日常督导机制,狠抓现场监督管理,从商品质量到环境卫生,从库存管理到服务机制,从制度的完善到执行力的优化,每一步都要求做到精细管理;同时,我们制定并完善了一系列考核机制,更包括我们在制定SOP作业考核方面都在逐步健全我们企业内部组织架构,让我们在体系梳理过程中,使自身的管理能力得到更大的提升,实现了内部管理上的大发展,也为今后的跨越提供了强有力的内部支持。
在“绿色”、“有机”的消费观念深入人心的时代,xx建立农业蔬果园基地,以农超对接的形式向顾客提供物美价廉的放心蔬果,以绿色为特色凸显于消费者的视线。20xx年7月我们在晋中市寿阳县建立山西xx超市有限公司寿阳农业蔬果园基地,两年多的时间,蔬果基地的发展已经逐渐步入正轨,所种植的蔬菜、果品也得到顾客的广泛认可与亲睐,同时也带动了整个生鲜的销售在今年创造了百分之十增长的骄人成绩。
明年将是我们继续经受考验的一年,我们会秉承董事长所提出的“向精细管理要利润”的主导思想,研究向管理要增长的策略,具体从开源、节流两方面展开工作。开源方面,我们固守定位,坚持做实社区,同时继续加强品类管理及商品结构的优化调整,使商品符合各区域的消费特点,从更大程度上满足顾客需求,此外,通过更有力的营销活动,主打亲情营销聚集人气,深入优化供应链管理,降低采购成本。通过各店个性化调整、改造,在确保在架商品动销率、有效益的情况下,强调一店一议、一店一样。节流方面,我们会重点考虑通过大力度消化不良库存、节约能效、加大防损力度等方式全面降低运营成本。
我们深知,人才是企业的第一资本,是发展的力量之源。“强化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合理引进人才,注重员工的心态培养”是我们一直秉承的原则。明年,我们将在培训方面制定一整套完整的培训体系,加强企业内部训练,从入职上岗到转岗升职,每个阶段均设定针对性较强的培训课程。员工培训机制的建成,要求人力资源储备能为我们门店源源不断的输入高素质、强有力的管理人才。
“优化制度不如先优化我们的执行力”,只有关注执行力的企业才能从平凡走向成功,我们要在明年的不断学习过程中,细致研究,建立一种注重执行的企业文化,使战略、人员与运营的的每一个环节都能通过“执行”的精神来指导、落实。
即将走远的20xx年是成功的一年、奋斗的一年,也是收获和考验并存的一年。在这一年里,市场有压力、有阻碍,但我们通过全员的共同努力,依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雄关漫漫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在充满机遇与挑战的20xx年我们将面临更加繁重而艰巨的任务,我们一定要善于抓住机遇,一如既往的发扬敢于拼搏,锐劲进去的精神,为xx的腾飞做出不懈的努力,以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开创xx发展的新局面!
谢谢大家!
总经理年终总结大会发言稿(二)不知不觉,20xx年就这样过去了,在新的一年即将来临之际,我们将继续发扬艰苦奋斗、勇敢拼搏、自强不息的精神。现在,就去过的事项做下总结:
一、完善组织机构设置
组织改革迫在眉睫,势在必行。根据机构设置的战略领先性原则,我们的机构改革必须以公司现状为出发点,以未来发展为着眼点,以科学有效为关键点,建立以基于目前公司经营管理需要,放眼公司战略规划及未来发展的发展型组织机构。目前,机构设置已经初具雏形,但仍然需要进一步作充分的研究、讨论、验证,必要时也要各部门负责人参与进来,充分听取你们的意见、建议,以便各职能部门能明确公司的战略规划和发展目标,同时进行战略目标分解,促进各部门更好的规划、执行本部工作任务,从而更好的理解、支持、适应并推动公司整体管理的提升。
二、加强业务流程建设
公司的业务流程建设,应由业务主管部门为主导,由行政部门来组织,业务关联部门来协助,通过共同研究讨论、共同配合来完成流程建立。最终把各个关键业务流程综合起来,编制公司业务流程手册,今后一切工作按照流程、程序来推动。
三、深化制度建立与职能职责划分
对于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主要以行政部为主导,其它关联部门积极配合来完成。即由行政部提出方案,关联部门给议案,共同研讨以定案。而对于业务模块应建立的制度,原则上由各部门提供方案,由行政部审核,经董事长、总经理审批后执行。行政部应与各部门沟通,明确需要建立的制度方案,并列明清单,作出制度建立计划,有步骤的制订与推行。
当然,在原有的项目施工过程中,因为综合方面的原因,我们还有许多具体的、紧急的工作需要去解决落实:如207、208、209项目的征地和拆迁等问题,需要我们拓宽思路,改变方法,转变形式,以得出更具有可操作性的解决方案。
四、建立有效沟通渠道
有效沟通渠道一般包括公司例会、部门例会、专题讨论会、公司信箱等。今后,原则上要求公司例会至少每月召开2次,由总经理主持;部门例会至少每周1次,由部门负责人主持;专题讨论会应根据管理需要,由业务主导部门人员负责组织关联部门人员召开,以及时解决处理问题。而项目部还应该形成每日早会、晚会的习惯,早会利用简短的时间简要的布置当天工作、明确标准要求和提出注意事项,晚会则简要总结当天的任务完成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得出解决方案。所有的会议一定要形成会议纪要并下发各责任人,对会议决议事项一定要有专人跟进过程及结果。
我们还将公布总经理的电子邮箱与行政总监的手机号码,进一步拓宽沟通渠道,丰富沟通方式。员工有意见申诉的,有合理化建议提案提报的,都可以通过以上途径办理。
五、切实提高执行力
执行力是检验组织工作的唯一标准,执行结果是检验执行力的唯一标准。现如今,我们已经具备了较好的工作条件和环境,公司可以提供充分的财力、人力、物力支持,今后流程、制度等都会进一步完善。但是,仅有这些远远不够,目前我们许多工作,并不是没有要求和规定,但就是因为执行不到位,才没有达成预期的目标。所以没有执行力,一切等于零,注定得不到好结果!有执行就必须有监督。今后,我们将推行部门负责制。各项工作的执行,要形成以部门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以项目执行人为第一责任人,以总经办、行政部为主要监察责任人,进行综合管理,对工作计划与实际进度进行实时监督,确保执行到位,目标达成。如果未能按时按量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目标的,必须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提高执行力,一是需要组织和管理体制支撑,二是靠监督机制的督促检查,但更需要各部门和员工个人的自动自发,以高标准、严要求来规范和自我约束,达成自我提升!
六、提升员工福利水平,加强企业文化建设
公司得到了发展壮大,一定会让我们的员工分享胜利成果!创建互利共赢平台,提升福利待遇水平,建立职业发展通道,以公司与员工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共同推动公司的进一步发展。
今后,我们将有针对性的开展业务技术培训、管理技能开发等培训项目,以内部培训和外部培训相结合的形式开展,以提升员工的专业能力水平,辅以科学的职业生涯规划,实现个人自我实现的需要。 同时,通过外来优秀人才的引进与培养,带来新的理念,借鉴新的方法,注入新的活力。
坚持统筹协调、形成合力、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突出重点、科学治理的原则,确保食品生产、流通和消费环节中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确保食品添加剂的生产、销售、使用、管理等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确保辖区内不发生因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而导致的重大食品平安事故,确保广大群众饮食平安和身体健康。
二、严打范围及重点
对所有涉及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和一切可能存在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企业、单位、个人和场所进行全面完全的清查。要突出农产品种植养殖、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销售、餐饮消费、生鲜乳收购、畜禽、水产品贩运、屠宰、食品进出口和小作坊、食品摊贩、小型餐馆、集贸市场、农村食杂店、学校和工地食堂、学生小餐桌等为主的重点环节,<<对所有涉及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和一切可能存在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企业、单位、个人和场所进行全面完全的清查。要突出农产品种植养殖、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销售、餐饮消费、生鲜乳收购、畜禽、水产品贩运、屠宰、食品进出口和小作坊、食品摊贩、小型餐馆、集贸市场、农村食杂店、学校和工地食堂、学生小餐桌等为主的重点环节。农村、城乡结合部、县域结合部以及企业外租的厂房、车间、仓库、城镇临时建筑、出租民房等为主的重点部位,米、面、淀粉类、食用油、奶及奶制品、肉及肉制品、豆制品、禽蛋类、儿童食品、膨化食品、酒、饮料、冷冻饮品、调味品、进出口食品、保健食品、食用菌、蜜饯以及地方特色食品等为主的重点品种,加大监管力度,依法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同时,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对本辖区、本系统食品领域进行全面细致的拉网式排查,不放过任何一个可疑之处和食品平安隐患。
三、职责分工
质监部门负责对生产加工环节(包括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情况的监督检查。要严格落实食品添加剂登记演讲制度,要严格落实食品添加剂登记演讲制度。严防生产加工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要强化对生产食品添加剂企业的监管,特别是对生产复配食品添加剂企业的监管,严格落实生产企业质量平安主体责任,严格生产许可条件,规范食品添加剂标签和说明书,出厂的产品必需符合国家有关规范规定,严厉打击无证生产食品添加剂行为。
农牧部门负责对种植养殖和畜禽运输环节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对农产品生产基地、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排查,依法收缴违禁农业投入品。加强对水产养殖环节监管,严厉打击非法使用沙丁胺醇、盐酸克伦特罗和孔雀石绿等违禁药物行为。强化对奶站的日常监管,严厉查处违反《乳品质量平安监督条例》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乳品质量平安监督管理条例>实施意见》违法行为。
工商部门负责对市场流通环节(商场、超市和其他有形市场内的现场制售食品行为以及商场、超市和其他有形市场以外的糕点店、面包房、炒货店、烤肉店等现场制售食品行为)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情况的监督检查。要组织开展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执法检查,要组织开展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执法检查。根据有关部门通报的情况,依法查处已被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已被滥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依法登记注册食品添加剂经营主体,严肃查处和取缔无照经营食品添加剂行为。
商务部门负责对食品和食品添加剂流通环节的行业指导和宏观管理、畜禽定点屠宰和酒类监管。要重点组织开展好对定点屠宰单位和酒类经营单位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整治。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职能未划转的由卫生部门负责)负责对餐饮消费环节(包括商场、超市和其他有形市场以外的冷热饮品店、快餐外卖服务、简易小吃部等现场制售食品行为)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情况的监督检查。要重点加强对餐饮业及学校食堂、工地食堂等集体餐饮单位推销和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监督,要重点加强对餐饮业及学校食堂、工地食堂等集体餐饮单位推销和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监督。严厉查处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不按规定要求索证索票等行为。
城管部门依照市、县区执法范围的界定,负责食品摊贩(含早市、夜市食品摊贩)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情况的监督检查。
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负责对进出口环节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进出口食品中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治理。
宣传部门负责组织打击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宣传报道工作。
监察部门负责监督各职能部门履职尽责及其行政效能情况;参与重大食品平安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追究相关责任部门和工作人员的渎职、失职责任。
财政部门要加大对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监管工作的支持力度,及时落实专项资金,并列入财政预算。
公安部门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案件;维护行政执法秩序,依法严厉打击暴力抗法、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违法行为。
工信部门负责加强工业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监管,引导企业树立平安发展、诚信经营理念。
科技部门负责组织有关方面加强科技攻关,积极支持有关部门开展食品中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监测与筛查方法研究和食品添加剂平安性评价方面的研究。
食品平安综合协调部门负责食品平安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督导检查,依法组织查处因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而引发的重大食品平安事故。
食品平安委员会其他成员单位依据各自职责和国家、省、市要求,做好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各项工作。
各监管部门要按照国家、省、市的总体部署和食品平安监管职责及本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分别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抓好组织落实,实施方案于5月20日前报市食安办备案。
四、工作措施
(一)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
1.严禁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在食品生产中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外的任何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禁止在农产品种植、养殖、加工、收购、运输中使用违禁药物或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
2.加强非法添加行为源头治理。对国家公布的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以及禁止在饲料和饮用水中使用的物质,工信、农牧、质监、工商和食品药品监管(职能未划转的由卫生部门负责)等部门要依法加强监管,要求生产企业必需在产品标签上加印“严禁用于食品和饲料加工”等警示标识,并建立销售台账,实行实名购销制度,严禁向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销售。加强对化工厂、兽药和药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监督企业依法合规生产经营。要严密监测,坚决打击通过互联网等方式销售食品非法添加物行为。对农村、城乡结合部、县域结合部等重点区域,企业外租的厂房、车间、仓库以及城镇临时建筑、出租民房等重点部位,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相关部门要组织经常性排查,及时发现、完全清剿违法制造存储非法添加物的黑窝点”,坚决捣毁地下销售渠道。
3.加强非法添加行为监督查验。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相关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实行网格化监管,明确责任,分片包干,消除监管死角。督促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严格依法落实查验、记录制度,并作为日常监管检查的重点。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检验制度,加密自检频次。完善监督抽检制度,强化不定期抽检和随机性抽检,特别要针对生鲜乳收购、活畜贩运、屠宰等重点环节和小作坊、食品摊贩、小型餐馆等薄弱部位,加大巡查和抽检力度,提高抽检频次,扩大抽检范围。推广应用快检筛查技术,提高抽检效率。
4.依法从重惩罚非法添加行为。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相关部门要始终坚持高压态势,对不按规定落实记录、查验制度,记录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或未索证索票、票证保管不完备的责令限期整改。对提供虚假票证或整改不合格的一律停止其相关产品的生产销售;对因未严格履行进货查验而销售、使用含非法添加物食品的责令停产、停业;对故意非法添加的一律吊销相关证照,依法没收其非法所得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相关物品,要求其对造成的危害进行赔偿;对上述行为,同时依法追究其他相关责任。对生产贩卖非法添加物的地下工厂主和主要非法销售人员,以及集中使用非法添加物生产食品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一律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在法定幅度内从重从快惩办。各监管部门要尽快制定依法严惩食品非法添加行为的具体方法,于5月20日前报市食安办备案。
5.完善非法添加行为案件查办机制。要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各监管部门发现非法添加线索要立即向当地公安等部门通报,严禁以罚代刑、有案不移。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部门,公安部门要及早介入,快速立案侦查,并及时向食安办报送案件查处进展情况。对影响重大或者跨市域、跨县区的案件要及时演讲市食安办,市食安办要会同公安部门挂牌督办;对于跨市域以上的案件,市食安办要及时演讲市政府,并按有关规定演讲上级食安办及公安部门。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公安部门调查取证,提供相关证据资料和检验鉴定证明,确保案件查处及时、有力。
(二)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使用行为
1.严格监管食品添加剂生产销售。质监部门要严格执行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制度,从严惩罚未经许可擅自生产的企业;加强原料推销和生产配料等重点环节的日常监管,督促生产企业严格执行有关规范和质量平安控制要求。规范复配食品添加剂生产,严禁使用非食用物质生产复配食品添加剂。工商部门要监督食品添加剂销售者建立并严格执行进货查验、销售台账制度,严厉查处无照经营和违法销售假冒伪劣食品添加剂的行为。质监、工商、食品药品监管(职能未划转的由卫生部门负责)等部门要严厉查处制售使用标签标识不规范的食品添加剂行为,督促企业将标签标识作为食品添加剂出厂和进货查验的重要内容,不得出厂、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产品。
2.加强食品添加剂使用监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餐饮服务单位要严格执行食品添加剂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不得购入标识不规范、来源不明的食品添加剂,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的范围和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各级监管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严肃查处超范围、超限量等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职能未划转的由卫生部门负责)要尽快制订餐饮服务环节食品添加剂使用的相关规定,明确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指导餐饮服务单位规范食品添加剂使用,严禁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同时,要重点加强对提供火锅、自制饮料、自制调味料等服务的餐饮单位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监管。
3.严格执行食品添加剂规范。各监管部门要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严格执行国家已经制订的各项食品添加剂规范,既无国家规范和行业标准、卫生部门也没有指定规范之前,任何企业一律不得擅自无标生产,严厉打击违反规范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三)严格落实各方责任
1.企业要切实承担食品平安主体责任。食品生产经营者要依法履行食品平安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查证验货、购销台账、过程控制、产品召回等各项质量平安控制制度,杜绝使用非法添加物,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及时排查、整改食品平安隐患。要建立食品平安控制关键岗位责任制,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为防止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原材料推销和生产配料的人员为直接责任人,并分别签订责任书;对第一责任人所在单位发生违法添加行为、直接责任人发现单位购入或使用非法添加物未及时向监管部门演讲的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必需承担法律责任。大型食品企业要建立食品平安管理机构,确保各项食品平安措施落实到位,所属公司产品出现问题的要暂停本企业所有同类产品的销售并向社会公告,经批批检验合格后方可继续销售。
2.强化地方政府责任。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统一负责、领导本行政区域打击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工作,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直接负责,并将其作为食品平安工作的重点,纳入年度目标考核指标体系。要制定年度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加大人力、物力和经费投入,保证监管工作需要。
3.严格落实部门责任。各有关部门要依照食品平安监管职责分工,认真履行食品平安监督管理和行业管理职责,及时查处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实施岗位责任制,细化、明确各级各类监管岗位的监管职责,并抄送同级监察机关;切实加强本系统监督执法队伍建设,提高素质,增强监管责任意识,提升依法行政和科学监管能力,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4.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监察部门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失职、渎职行为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对行政区域内较长时间或较大范围出现非法添加行为且未及时有效查处的或者行政区域内大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出现违法添加行为的要严肃追究当地政府及部门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对监督检查中走过场、不按规定履职的公职人员,要从严追究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依纪开除公职;涉嫌、渎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承德市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食安办。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相关部门也要结合自身实际,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加强对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强化集中整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在月日至月日、月日至月日期间,分两次集中开展拉网式排查活动,全面梳理本辖区、本系统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及相关食品类别,全面清除非法食品添加物加工销售黑窝点,切断非法食品添加物的供应渠道,依法严厉查处在食品中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企业、单位和个人,并分别于6月20日、9月20日将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阶段性总结上报市食安办汇总后报市政府。同时,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相关部门要认真总结经验,积极研究探索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监管工作的有效措施和办法,建立长效机制,实现监管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
(三)强化监测预警。加强食品污染物监测和食源性疾病监测网络建设,强化非法添加物和食品添加剂监测,及时开展平安评估,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预警,切实防范系统性风险。各级各部门在监管中发现新的可疑非法添加物或易滥用的添加剂,要立即演讲市食安办,市食安办要及时向市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演讲。
(四)强化诚信自律。工信、商务等部门要加强食品生产经营行业管理,推动诚信体系建设,食品行业开展“讲诚信、保质量、树新风”活动,引导企业树立平安发展、诚信经营的理念。各监管部门要监督所有食品企业于2011年5月15日前,企业显著位置全部悬挂样式规范、内容统一的食品质量平安许诺标志牌,向社会公开许诺,公布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群众监督。2011年底前,各监管部门按系统对所有食品生产经营者建立食品平安信用档案。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等行业组织要切实负起行业自律责任,积极组织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和内部监督,加强行业监督和培训,及时发现行业中存在问题并演讲监管部门,未能及时发现并报告的要通报批评。
(五)强化社会监督。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相关部门要建立健全食品平安有奖举报制度,设立专项奖励资金,完善工作机制,指定专门部门负责,切实落实对举报人的奖励,维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鼓励生产经营单位内部人员举报。要结合外地实际制定食品平安监管员、协管员、信息员“三员”管理方法,加强食品平安“三员”队伍建设。新闻媒体要积极主动配合当地政府和食品平安监管部门做好相关宣传报道工作。要支持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认真追查媒体披露的问题,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公开查处食品平安案件。同时,要打击虚假新闻,对造成社会恐慌的虚假新闻制造者,要严肃追究责任。
(六)强化科普宣教。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相关部门要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知识、各类违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及其危害以及严厉惩办的措施,要宣传至所有农户、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食品生产企业、食品经营单位和餐饮服务单位以及所有从业人员,做到家喻户晓、应知尽知。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相关部门要特别针对小作坊、食品摊贩、小型餐馆进行集中宣教培训,开展案例警示教育,使其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自觉规范生产经营行为。
一、总体要求
坚持统筹协调、形成合力、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突出重点、科学治理的原则,确保食品生产、流通和消费环节中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确保食品添加剂的生产、销售、使用、管理等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确保辖区内不发生因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而导致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确保广大群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严打范围及重点
对所有涉及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和一切可能存在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企业、单位、个人和场所进行全面彻底的清查。要突出农产品种植养殖、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销售、餐饮消费、生鲜乳收购、畜禽、水产品贩运、屠宰、食品进出口和小作坊、食品摊贩、小型餐馆、集贸市场、农村食杂店、学校和工地食堂、学生小餐桌等为主的重点环节,农村、城乡结合部、县域结合部以及企业外租的厂房、车间、仓库、城镇临时建筑、出租民房等为主的重点部位,米、面、淀粉类、食用油、奶及奶制品、肉及肉制品、豆制品、禽蛋类、儿童食品、膨化食品、酒、饮料、冷冻饮品、调味品、进出口食品、保健食品、食用菌、蜜饯以及地方特色食品等为主的重点品种,加大监管力度,依法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同时,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对本辖区、本系统食品领域进行全面细致的拉网式排查,不放过任何一个可疑之处和食品安全隐患。
三、职责分工
质监部门负责对生产加工环节(包括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情况的监督检查。要严格落实食品添加剂登记报告制度,严防生产加工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要强化对生产食品添加剂企业的监管,特别是对生产复配食品添加剂企业的监管,严格落实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格生产许可条件,规范食品添加剂标签和说明书,出厂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严厉打击无证生产食品添加剂行为。
农牧部门负责对种植养殖和畜禽运输环节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对农产品生产基地、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排查,依法收缴违禁农业投入品。加强对水产养殖环节监管,严厉打击非法使用沙丁胺醇、盐酸克伦特罗和孔雀石绿等违禁药物行为。强化对奶站的日常监管,严厉查处违反《乳品质量安全监督条例》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实施意见》的违法行为。
工商部门负责对市场流通环节(商场、超市和其他有形市场内的现场制售食品行为以及商场、超市和其他有形市场以外的糕点店、面包房、炒货店、烤肉店等现场制售食品行为)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情况的监督检查。要组织开展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执法检查,根据有关部门通报的情况,依法查处已被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已被滥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依法登记注册食品添加剂经营主体,严肃查处和取缔无照经营食品添加剂行为。
商务部门负责对食品和食品添加剂流通环节的行业指导和宏观管理、畜禽定点屠宰和酒类监管。要重点组织开展好对定点屠宰单位和酒类经营单位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整治。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职能未划转的由卫生部门负责)负责对餐饮消费环节(包括商场、超市和其他有形市场以外的冷热饮品店、快餐外卖服务、简易小吃部等现场制售食品行为)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情况的监督检查。要重点加强对餐饮业及学校食堂、工地食堂等集体餐饮单位采购和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监督,严厉查处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不按规定要求索证索票等行为。
城管部门按照市、县区执法范围的界定,负责食品摊贩(含早市、夜市食品摊贩)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情况的监督检查。
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负责对进出口环节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进出口食品中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治理。
宣传部门负责组织打击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宣传报道工作。
监察部门负责监督各职能部门履职尽责及其行政效能情况;参与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追究相关责任部门和工作人员的渎职、失职责任。
财政部门要加大对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监管工作的支持力度,及时落实专项资金,并列入财政预算。
公安部门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案件;维护行政执法秩序,依法严厉打击暴力抗法、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违法行为。
工信部门负责加强工业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监管,引导企业树立安全发展、诚信经营理念。
科技部门负责组织有关方面加强科技攻关,积极支持有关部门开展食品中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监测与筛查方法研究和食品添加剂安全性评价方面的研究。
食品安全综合协调部门负责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督导检查,依法组织查处因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而引发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食品安全委员会其他成员单位依据各自职责和国家、省、市要求,做好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各项工作。
各监管部门要按照国家、省、市的总体部署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及本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分别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抓好组织落实,实施方案于月日前报市食安办备案。
四、工作措施
(一)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
1.严禁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在食品生产中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外的任何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禁止在农产品种植、养殖、加工、收购、运输中使用违禁药物或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
2.加强非法添加行为源头治理。对国家公布的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以及禁止在饲料和饮用水中使用的物质,工信、农牧、质监、工商和食品药品监管(职能未划转的由卫生部门负责)等部门要依法加强监管,要求生产企业必须在产品标签上加印“严禁用于食品和饲料加工”等警示标识,并建立销售台账,实行实名购销制度,严禁向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销售。加强对化工厂、兽药和药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监督企业依法合规生产经营。要严密监测,坚决打击通过互联网等方式销售食品非法添加物行为。对农村、城乡结合部、县域结合部等重点区域,企业外租的厂房、车间、仓库以及城镇临时建筑、出租民房等重点部位,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相关部门要组织经常性排查,及时发现、彻底清剿违法制造存储非法添加物的“黑窝点”,坚决捣毁地下销售渠道。
3.加强非法添加行为监督查验。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相关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实行网格化监管,明确责任,分片包干,消除监管死角。督促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严格依法落实查验、记录制度,并作为日常监管检查的重点。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检验制度,加密自检频次。完善监督抽检制度,强化不定期抽检和随机性抽检,特别要针对生鲜乳收购、活畜贩运、屠宰等重点环节和小作坊、食品摊贩、小型餐馆等薄弱部位,加大巡查和抽检力度,提高抽检频次,扩大抽检范围。推广应用快检筛查技术,提高抽检效率。
4.依法从重惩处非法添加行为。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相关部门要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非法添加行为。对不按规定落实记录、查验制度,记录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或未索证索票、票证保留不完备的,责令限期整改。对提供虚假票证或整改不合格的,一律停止其相关产品的生产销售;对因未严格履行进货查验而销售、使用含非法添加物食品的,责令停产、停业;对故意非法添加的,一律吊销相关证照,依法没收其非法所得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相关物品,要求其对造成的危害进行赔偿;对上述行为,同时依法追究其他相关责任。对生产贩卖非法添加物的地下工厂主和主要非法销售人员,以及集中使用非法添加物生产食品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一律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在法定幅度内从重从快惩处。各监管部门要尽快制定依法严惩食品非法添加行为的具体办法,于月日前报市食安办备案。
5.完善非法添加行为案件查办机制。要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各监管部门发现非法添加线索要立即向当地公安等部门通报,严禁以罚代刑、有案不移。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部门,公安部门要及早介入,快速立案侦查,并及时向食安办报送案件查处进展情况。对影响重大或者跨市域、跨县区的案件要及时报告市食安办,市食安办要会同公安部门挂牌督办;对于跨市域以上的案件,市食安办要及时报告市政府,并按有关规定报告上级食安办及公安部门。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公安部门调查取证,提供相关证据资料和检验鉴定证明,确保案件查处及时、有力。
(二)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使用行为
1.严格监管食品添加剂生产销售。质监部门要严格执行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制度,从严惩处未经许可擅自生产的企业;加强原料采购和生产配料等重点环节的日常监管,督促生产企业严格执行有关标准和质量安全控制要求。规范复配食品添加剂生产,严禁使用非食用物质生产复配食品添加剂。工商部门要监督食品添加剂销售者建立并严格执行进货查验、销售台账制度,严厉查处无照经营和违法销售假冒伪劣食品添加剂的行为。质监、工商、食品药品监管(职能未划转的由卫生部门负责)等部门要严厉查处制售使用标签标识不规范的食品添加剂行为,督促企业将标签标识作为食品添加剂出厂和进货查验的重要内容,不得出厂、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产品。
2.加强食品添加剂使用监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餐饮服务单位要严格执行食品添加剂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不得购入标识不规范、来源不明的食品添加剂,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的范围和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各级监管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严肃查处超范围、超限量等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职能未划转的由卫生部门负责)要尽快制订餐饮服务环节食品添加剂使用的相关规定,明确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指导餐饮服务单位规范食品添加剂使用,严禁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同时,要重点加强对提供火锅、自制饮料、自制调味料等服务的餐饮单位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监管。
3.严格执行食品添加剂标准。各监管部门要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严格执行国家已经制订的各项食品添加剂标准,在既无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卫生部门也没有指定标准之前,任何企业一律不得擅自无标生产,严厉打击违反标准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三)严格落实各方责任
1.企业要切实承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食品生产经营者要依法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查证验货、购销台账、过程控制、产品召回等各项质量安全控制制度,杜绝使用非法添加物,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及时排查、整改食品安全隐患。要建立食品安全控制关键岗位责任制,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为防止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原材料采购和生产配料的人员为直接责任人,并分别签订责任书;对第一责任人所在单位发生违法添加行为、直接责任人发现单位购入或使用非法添加物未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的,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必须承担法律责任。大型食品企业要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确保各项食品安全措施落实到位,所属公司产品出现问题的,要暂停本企业所有同类产品的销售并向社会公告,经批批检验合格后方可继续销售。
2.强化地方政府责任。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统一负责、领导本行政区域打击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工作,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直接负责,并将其作为食品安全工作的重点,纳入年度目标考核指标体系。要制定年度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加大人力、物力和经费投入,保障监管工作需要。
3.严格落实部门责任。各有关部门要按照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分工,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和行业管理职责,及时查处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实施岗位责任制,细化、明确各级各类监管岗位的监管职责,并抄送同级监察机关;切实加强本系统监督执法队伍建设,提高素质,增强监管责任意识,提升依法行政和科学监管能力,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4.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监察部门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失职、渎职行为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对行政区域内较长时间或较大范围出现非法添加行为且未及时有效查处的,或者行政区域内大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出现违法添加行为的,要严肃追究当地政府及部门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对监督检查中走过场、不按规定履职的公职人员,要从严追究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依纪开除公职;涉嫌、渎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承德市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食安办。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相关部门也要结合自身实际,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加强对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强化集中整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在月日至月日、月日至月日期间,分两次集中开展拉网式排查活动,全面梳理本辖区、本系统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及相关食品类别,全面清除非法食品添加物加工销售黑窝点,切断非法食品添加物的供应渠道,依法严厉查处在食品中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企业、单位和个人,并分别于月日、月日将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阶段性总结上报市食安办汇总后报市政府。同时,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相关部门要认真总结经验,积极研究探索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监管工作的有效措施和办法,建立长效机制,实现监管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
(三)强化监测预警。加强食品污染物监测和食源性疾病监测网络建设,强化非法添加物和食品添加剂监测,及时开展安全评估,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预警,切实防范系统性风险。各级各部门在监管中发现新的可疑非法添加物或易滥用的添加剂,要立即报告市食安办,市食安办要及时向市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四)强化诚信自律。工信、商务等部门要加强食品生产经营行业管理,推动诚信体系建设,在食品行业开展“讲诚信、保质量、树新风”活动,引导企业树立安全发展、诚信经营的理念。各监管部门要监督所有食品企业于年月日前,在企业显著位置全部悬挂样式规范、内容统一的食品质量安全承诺标志牌,向社会公开承诺,公布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年底前,各监管部门按系统对所有食品生产经营者建立食品安全信用档案。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等行业组织要切实负起行业自律责任,积极组织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和内部监督,加强行业监督和培训,及时发现行业中存在的问题并报告监管部门,未能及时发现并报告的要通报批评。
(五)强化社会监督。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相关部门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设立专项奖励资金,完善工作机制,指定专门部门负责,切实落实对举报人的奖励,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鼓励生产经营单位内部人员举报。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食品安全监管员、协管员、信息员“三员”管理办法,加强食品安全“三员”队伍建设。新闻媒体要积极主动配合当地政府和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做好相关宣传报道工作。要支持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认真追查媒体披露的问题,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公开查处食品安全案件。同时,要打击虚假新闻,对造成社会恐慌的虚假新闻制造者,要严肃追究责任。
(六)强化科普宣教。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相关部门要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知识、各类违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及其危害以及严厉惩处的措施,要宣传至所有农户、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食品生产企业、食品经营单位和餐饮服务单位以及所有从业人员,做到家喻户晓、应知尽知。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相关部门要特别针对小作坊、食品摊贩、小型餐馆进行集中宣教培训,开展案例警示教育,使其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自觉规范生产经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