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公证书优选九篇

时间:2022-08-28 09:30:25

引言:易发表网凭借丰富的文秘实践,为您精心挑选了九篇房产证公证书范例。如需获取更多原创内容,可随时联系我们的客服老师。

第1篇

房屋过户委托书公证

委托人: 性别: 出生日期:

身份证编号: 暂住证号:

住址:

被委托人: 性别: 出生日期:

身份证编号: 暂住证号:

住址:

委托原因及事项:

本人_________准备购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房产证号为:_____________),现因本人工作繁忙,不能亲自办理相关手续,特委托____________作为我的合法人全权代表我办理如下事项:

1:代为办理该房产立契过户,税务登记及与之相关的一切手续

2:代为领取房产证

3:代为签署与交易有关的合同文件等

4:代为办理银行放款手续及贷款资金的划转,解冻等与之相关的一切手续

对委托人在办理上述事项过程中所签署的有关文件,我均予以认可,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委托期限:自签字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办完为止

委托人有转委托权

委托人:

年 月 日

温馨提示:房屋过户委托书,尤其是房屋产权人为自然人的房屋授权委托书,一般都需要经过公证房产管理局才予以承认。因此,在办理房屋过户授权委托书之前最好到当地公证机关领取规范的授权委托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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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委托替代房产过户,有风险?

去年11月10日,买家宋某通过某中介公司看中位于越秀区的某物业,由于宋某为非广州市户口,社保缴纳年限还差4个月才满3年,暂无购房资格。于是,宋某与业主汤某协商:汤某在收齐房款120万元后,以办理委托公证的方式,将物业交付宋某使用,待宋某具备购房资格再办理过户。买卖双方对约定内容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次日,宋某向汤某支付全额房款,双方依约办理委托公证。

然而,今年初,汤某因投资失败,欠债连连,法院对其财产进行查封,由于上述物业仍登记在汤某名下,于是被一并查封。汤某无法继续履行《房屋买卖合同》,被宋某诉至法院。

近年来,以全权委托公证替代房产过户引发纠纷的例子很多。但是,还是有很多市民愿意这样做,为什么呢?据宏力君了解,其最主要的原因有三,第一是因为买家没有购房资格(最常见),第二就是买家为了降低税费,等待房产证满两年或五年,第三是卖家尚有房贷未还,不能及时办理过户手续。

虽然,根据现有政策,业主将房屋处分的权利全部委托给买家,买家拿着全权委托公证书到房产交易登记中心即可以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但是,根据《物权法》第9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房屋产权的变更及转让,须在房管部门办理产权登记后,方可发生法律效力;未办理登记而仅办理了委托公证手续的,并不发生房屋产权变更及转让的效力。

第2篇

继承人:×××,男,××××年×月×日出生,住××省××市××街××号。

被继承人:×××,男,××××年×月×日出生,生前住××省××市××街××号。

查×××于××××年×月×日在××(地名)死亡,死亡后在××(地名)留有遗产房屋×间,死者生前立有遗嘱。根据死者遗嘱,死者×××的遗产应由×××继承。

北京市××公证处

第3篇

委托人: _____ _____,男, _____ _____年 _____月 _____出生,现住江西省 _____市,户籍地: _____ _____ _____,身份证号: _____ _____。

受托人: _____,女, _____ _____年 _____月 _____ _____日出生,现住 _____ _____ _____,身份证号: _____ _____。

委托事项:委托人 _____ _____因身体不适,不能亲自前往 _____ _____市办理位于 _____ _____市 _____幢 _____单元 _____室的相关购房手续事宜。特委托 _____ _____办理上述房产的一切相关购宜。

受托人有权以我的名义办理上述房产的签订购房合同、按揭、办证、领证等相关事宜的一切文书。受托人在上述权限范围内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合同、协议)我均予承认,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权利和义务。 受托人无转委托权。

第4篇

我是XX部门的XXX,于X年X月X日成为贵公司的试用员工,到今天已经有X个月,试用期已满。在这段时间里,我自认能够完全胜任工作,根据公司的规章制度,现申请转为正式员工。

[:请记住我站域名/]在这段时间里,我主要的工作是XX,通过锻炼,我熟悉了XX的整个操作流程。在工作中,我一直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及时做好领导布置的每一项任务,同时主动为领导分忧;XX方面不懂的问题虚心向同事学习请教,不断提高充实自己,希望能尽早独当一面,为XX做出更大的贡献。

当然,初入XX,难免出现一些小差小错需要领导指正;但前事之鉴,后事之师,这些经历也让我不断成熟,在处理各种问题时考虑得更全面,杜绝类似失误的发生。在此,我要特地感谢XX的领导和同事对我的入职指引和帮助,感谢大家对我工作中出现的失误给与提醒和指正。

公司宽松融洽的工作氛围,团结向上的企业文化,使我在较短的时间内适应了这里的工作环境,同时让我很快与同事们成为了很好的工作伙伴。经过这X个月,我现在已经能够独立处理本职工作,当然我还有很多不足的地方,处理问题的经验方面有待提高,团队协作能力也需要进一步增强,需要不断继续学习以提高自己XX的能力。

XX集团成立于1988年,是全国罕有的跨区域商业地产投资商,在近30个城市,拥有40个大型城市综合体项目,持有租凭物业面积约420万平方米。万达20年足迹跨越中国北京,上海,天京,大连,哈尔滨,沈阳,重庆,成都,宁波,武汉,济南等近30座主要城市。2008年,万达集团更荣获中国房地产百强企业__综合实力TOP10;2008年,中国500强第298名,继续领跑中国商业地产。

我很喜欢这份工作,这半年来我学到了很多,感悟了很多;看到XX的迅速发展,我深深地感到骄傲和自豪,也更加迫切的希望以一名正式员工的身份在这里工作,实现自己的奋斗目标,体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和XX一起成长。

在此我提出转正申请,恳请各位领导给我继续锻炼自己、实现理想的机会。我会用谦虚的态度和饱满的热情做好我的本职工作,为XX创造价值,同XX一起展望美好的未来!

申请人:

第5篇

但如果是婚前按揭购房,婚后取得房产证,当房产证登记了双方名字的,则属于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17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第6篇

【摘要】剖宫产术后促排气 三种方法 探讨对于腹部手术后病人,术后腹胀是常见的并发症之一,排气是直接关系到术后各方面恢复的关键一步。本文就中药排气汤、开塞露、杜密克用于剖宫产术(子宫下段剖宫产术)后促进排气调查病例各30例,并进行临床对照分析。以了解术后肠蠕动恢复的情况,关键是促进早日排气,利于机体的早日恢复。对于产妇来说产后机体的早日复原,不仅有利于整个产褥期的恢复,而且更有益于支持母乳喂养的成功。

【关键词】:剖宫产术  促排气  方法探讨

一、 临床资料和方法

1、 临床资料

本文90例病例随机分成3组,每组病例各30例,均为足月妊娠,分娩妊娠在37-41周,年龄在24-38岁,各组孕妇的年龄和孕周经统计学检验无统计学意义(p>0.05)。手术方法均为腹膜内子宫下段剖宫产术,麻醉方法均为连硬膜外麻醉。三种排气方法均在术后6小时使用,同时由专人测量产后6小时(h)、24h、72h的宫底高度,单位以厘米(cm),以及观察产妇排气、排尿、排便和首次下床的时间(距手术胎儿娩出时间计算),并进行比较。

2、 方法

①中药排气汤

是产科术后最为常用的熟中药制剂,含厚朴,积青,青陈皮,黄芩,砂仁,熟大黄,茯苓,莱服子;经浓煎后分成头煎和二煎分别在术后6小时服用。

②开塞露

是一种纯天然制剂,含甘油,为肠道引起肠蠕动,使位于近口的气体易于排出,于术后6小时20ml纳肛。

③杜密克

杜密克口服溶液15ml含乳果糖10g,乳果糖口服后几乎不被吸收,可以原型到达结肠,继而被肠道菌群分解代谢。同时通过渗透作用增加结肠内容量,刺激肠蠕动,保持大便通畅,缓解便秘,恢复结肠的生理节律。于术后6小时15ml服用。

二、 三种方法在效果、使用和病人耐受上的分析

在促术后早期排气开塞露组和杜密克组优于排气汤组,在促术后拔除导管后早期排尿开塞露组优于杜密克组和排气汤组,在促术后早期排便开塞露组优于杜密克组和排气汤组,杜密克组则优于排气汤组。总体上开塞露组对促产后机体恢复的情况上优于杜密克组和排气汤组,杜密克组稍优于排气汤组。可能由于开塞露内含50%甘油,高渗刺激肠壁而引起排便反射和肠壁的作用,故数分钟内即产生排便。根据排便促使排尿的反射原理,传导、扩散,导致一系列排尿的神经反射,促使逼尿肌收缩,内括约肌松弛而导致排尿的作用。但由于开塞露制剂约20ml,也有不能将整个肠内空气全部排尽,故有它的不利之处,使效果受到影响,不过是使用较方便,但若产妇耐受较差的话易污染床单,故有些产妇不愿接受。其次效果较好的是杜密克,由于它口味较好,易于产妇接受,亦可缓解便秘,并使结肠生理节律得以恢复。虽然糖尿病可以服用本品,但需谨慎使用,以免引起不良反应。同时由于乳果糖在结肠中被消化道菌丛转成低分子量有机酸,导致肠道内pH值下降,故可能引起致结肠pH值依赖性药物的失活(如5-ASA),注意配伍禁忌。在治疗的最初阶段会出现肠胃气胀,但继续治疗后通常会消失。中药排气汤在排气、排尿和排便的效果上稍低于其他两组,但在促产后子宫恢复上稍高于其他两组,然而排气汤由于口服较为苦涩,有部分产妇术后难咽下喉,同时又由于未进食造成饥饿,反而引起恶心呕吐,造成未将此中药制剂全部服下而影响结果。

三、 护理

1、 术前知识介绍

在手术前与病人做好各方面关于手术的知识介绍,消除对手术产生的恐惧心理,并告之病人术后可能发生的问题,例如排气、排便的障碍;尿管留置可以引起尿感及术后解尿不畅;术后腹胀等等各方面问题。告之病人术中,行剖宫产术系连硬外麻醉,除下半身麻醉外病人意识完全处于清醒状态,故应避免讲话过多,造成体内积气增多,引起术后的排气困难。同时告知病人,我们会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协助她早日恢复。

2、 术后做好认真详尽的宣教工作

去枕平卧6h,禁忌服用各种食物及水,防止麻醉反应引起的恶心、呕吐,防止窒息的发生及意外。告之病人和家属,于产后6h腹部切口上的砂袋取下后可在床上适当翻身,抬高床头促进肠蠕动,同时还应注意少说话,这是关键,同时注意在少量饮水时避免吸管空吸造成咽下空气过多加重腹胀,另外还应告知病人尽量少,闭嘴用鼻子呼吸,以防止空气吸入。必要时在术后24小时内根据病人疼痛情况和医嘱适当使用止痛针,如杜冷丁、非那更或联合使用,但尽可能不超过2次。在病人身体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让病人做适量的床上活动,对排气亦是有利的。

四、 加强术后观察和基础护理

1、 保持输液点滴的通畅,根据病人情况调节滴速并每小时观察记录;保持留置尿管的引流通畅,防止由膀胱充盈而影响子宫收缩,造成产后出血,同时观察尿液的色和量,并记录;qh测BP、P、R共4次,qh按压宫底、观察恶露色和量。

2、 各类药物用法注意

由于低钾所造成的腹胀可以从食物中(橙汁,香蕉)摄入,亦可经补液+氯化钾来调整。

3、 产后饮食

产后忌大补,宜清淡饮食,汤汁要浓煎。术后早期忌服产气食物:卷心菜,豆制品类,奶制品类及含糖高的食物等,多食粗纤维食物(绿色蔬菜类),以促进肠蠕动。

五、 小结

产后腹胀是产后及各类手术后是一个关口,如何正确指导病人早期排气显得很重要,以上所述三类药品中都有其独特的一面。护士在这方面应做到及时、正确的指导以帮助病人顺利度过难关,包括术前告诉她们将会发生的不适反应症状,术后耐心协助,悉心照料,总之护士应应用所学知识充分发挥积极主动性,降低术后腹胀的发生,促使病人早期恢复。据有关资料表明:术后产妇提前排气或排便,不仅能恢复肠功能,而且能促进产妇食欲,有利于泌乳,保证婴儿有足够的母乳,有利于婴儿生长发育。

参考文献

[1] 郑修霞主编.妇产科护理学.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0.1(2)201

第7篇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作为原告提起行政诉讼的“与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上利害关系人”的条件,应当符合《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即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对其权利义务产生影响。原告张某与陈某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债权效力所及范围只限于特定的债务人;债权从性质上讲属于对人权,债权人只能向特定的当事人行使请求权。张某对陈某享有债权,就是属于对人权。而被告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对不动产所有权转移的许可,是物权变更行为,物权属于对世权。张某对陈某以刘某名义出售的不动产,不享有所有权,也未设置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因此张某对该房产不享有追及力。所以,原告张某与被告房屋登记机构许可交易的不动产之间,没有法律上的直接联系。是否许可该不动产转移,对原告向第三人陈某实现债权,没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张某不符合作为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参加行政诉讼的条件,不具备原告的诉讼主体资格。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裁定驳回原告张某的。

一、该房属于陈某与刘某的共同财产

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九条规定,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本案中登记在刘某名下的房屋是属于陈某和刘某的共有财产。

二、登记机构不能为死者办理交易过户登记

我国《民法通则》第九条规定,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所谓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指自然人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自然人能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刘某去世后,其民事行为能力自动终止,继承开始。其财产应由继承人继承,在办理继承转移登记后由新的权利人与第三人蒋某进行房产交易才符合《继承法》和房产交易的有关规定。陈某以刘某名义出售房屋无法律依据,房屋登记机构给蒋某直接办理权属登记是错误的。按照《物权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因继承或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第三十条规定,依照第二十九条规定享有不动产物权的,处分该物权时,依照法律规定需要办理登记的,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

所有权人死亡后,未按照规定申请继承登记,直接以产权人名义申请交易过户的转移登记,造成登记错误,这类案件实践中比较常见,法院一般会判决撤销转移登记。

发生这种登记错误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继承后又要办理过户手续的情况下,当事人为图省事,少交继承登记发生的手续费、公证费等相关费用,直接以被继承人名义办理过户交易手续;二是继承人有多人的,其中某个继承人为了侵占其他继承人的份额,直接以被继承人名义办理交易手续,试图一人独占全部售房款;三是继承人有多人的,其他继承人默许一个继承人以被继承人名义办理交易手续,后来由于家庭内部或继承人内部纠纷和矛盾出现,其他继承人再明确表示反对;四是依据其他部门出具的文件或资料办理登记手续,后来发现该文件或资料错误而导致登记错误;五是债务人将房产证、身份证、土地证等资料交给债权人,后来债务人死亡,在债务人的被继承人没有办理继承登记的情况下,债权人持有关证件直接以被继承人名义办理过户手续。

三、蒋某的权利应受到保护

张某与陈某之间的借贷关系属于民事法律关系中的债权债务关系,且张某未对陈某与其妻共有的房屋设定抵押,因此对陈某处置的房屋无优先受偿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民法通则意见》第九十六条规定,“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义务。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但第三人善意、有偿取得该财产的,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对其他共有人的损失,由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人赔偿”。如果蒋某系该房屋的善意有偿取得人,则其合法权益应该受到保护。《物权法》中关于善意取得的条件也对蒋某的权利予以了认可。

第8篇

剖宫产是处理高危妊娠和解决难产、挽救孕产妇和围生儿生命的有效手段。近年来,我国剖宫产率逐年升高。剖宫产是把双刃剑,正确衡量它的价值,合理选择分娩方式,在我国有着充分的现实意义。

1 术中并发症

1.1 仰卧位低血压综合症

孕妇仰卧位时,增大的子宫压迫下腔静脉,使回心血流量减少,导致有效血容量不足,孕妇血压下降。尤其在剖宫产硬膜外麻醉时,交感神经被阻断,血管扩张,易发生仰卧位低血压综合症。可直接影响子宫胎盘血液供应,使子宫胎盘血流量明显下降,影响胎儿的血氧供给,造成急性胎儿窘迫。

术前对脱水、失血者应尽量补足血容量。先建立静脉通道,麻醉后取左侧15度-30度卧位,如术中取仰卧位出现血压下降后应立即改左侧卧位,同时吸氧。进入腹腔后操作应轻巧,避免牵拉刺激。当产妇血压低于100mmHg或下降20%时,可发生胎儿窘迫,应进行必要的升压处理。

1.2 出血

子宫切口延裂及血管破裂出血常见于子宫下段横切口剖宫产术,切口裂伤可沿宫颈向下甚至延长至阴道壁上段,或向两侧横行撕裂,裂伤可波及子宫血管,甚至伸向阔韧带。原因包括:子宫切口过小;子宫切口过低;胎头过大;胎头过低;产程延长,局部受压致组织水肿;娩头过急,用力不当或手法粗暴。子宫切口大小通常以10-12cm为宜;对于滞产、胎头嵌顿盆腔者应在术前做好外阴消毒,必要时从阴道上推胎头,减少术者娩头困难;娩头时将胎头转成枕前或枕后位以缩小胎头娩出径线,也可使用产钳帮助娩头,避免暴力造成损伤。处理时迅速钳夹撕裂的尖端及出血血管,及时缝扎止血;当裂伤延及阔韧带时,为避免缝扎输尿管,应先打开阔韧带,暴露输尿管及出血点,再行缝扎。其他出血如子宫收缩不良,可给予按摩和宫缩剂,B-lynch缝合术也是有效方法之一;宫腔局部出血可用“8”字形缝扎止血;弥漫性渗血可用纱条填塞宫腔止血。上述方法效果不佳,可以结扎子宫动脉或髂内动脉止血。

1.3 脏器损伤

包括膀胱、输尿管损伤和肠管损伤。多发生在有开腹手术史盆腹腔粘连、有解剖变异或急诊手术时,首先要明确损伤的部位及范围后作不同的处理,对难以辨认的损伤,以亚甲蓝生理盐水200ml,将膀胱充盈后仔细检查。膀胱挫伤,表现为血尿,可保留导尿管长期开放至尿液清亮48小时拔管。膀胱肌层不全损伤,间断缝合肌层,再间断或连续缝合浆肌层,包埋肌层伤口。损伤在膀胱三角区附近或输尿管附近,应将膀胱前壁切开,或插入输尿管导管,防止误缝输尿管或误扎输尿管。膀胱损伤波及输尿管,应做输尿管膀胱吻合术或输尿管膀胱再植术。发现肠管损伤,应立即进行修补或肠造瘘术。

1.4 羊水栓塞

剖宫产术中羊水栓塞的原因有宫腔内压力过高,子宫血管异常开放,如子宫破裂、前置胎盘、胎盘早剥等,羊水沿裂伤的宫颈内静脉或胎盘边缘血窦进入母体血循环。处理:抗过敏;正压给氧;解除肺动脉高压;抗休克;防治DIC;预防肾功能及心力衰竭;应用广谱抗生素预防感染;术中若出现难以控制的出血,经保守措施治疗无效,可行子宫切除术。

2 术后并发症

2.1 产褥期感染增加

此是剖宫产最常见的并发症。术后发病率与剖宫产术式、手术次数、产程长短、破膜时间长短及有无宫内感染和抗生素应用有关。术后感染多以盆腔急性炎症出现,如未能控制,感染可扩散发生腹膜炎和盆腔血栓性静脉炎,严重者可发生败血症及中毒性休克。提高机体抗病能力,做好围手术期准备,及时纠正贫血及低蛋白血症,围手术期合理应用抗生素,术中加强无菌操作,有助于减少产褥期感染的发生。

2.2 子宫切口愈合不良

影响子宫切口愈合的因素有:①全身因素:如组织再生能力、存在引起子宫切口感染的因素、合并影响切口愈合的慢性全身性疾病等。②切口部位:子宫下段横切口优于子宫体部各类切口,但如在子宫下段与体部交界处切开也妨碍切口愈合。③操作:应轻柔、迅速、准确,缝合的松紧及疏密应适度。防治:加强孕妇围手术期管理,纠正贫血及低蛋白血症;缝合不宜过紧过密;注意手术时机的把握。

2.3 剖宫产术后晚期出血

多发生在产后1周至数周,原因有:①胎盘附着部位复旧不全,多因感染而影响胎盘附着部位复旧,局部蜕膜脱落出血;②子宫切口愈合不良或感染裂开;③胎盘、胎膜残留出血;④子宫内膜炎。处理时在全身支持治疗同时可使用宫缩剂,应用抗生素预防感染。对疑有胎盘、胎膜残留时可在治疗3-5天后行清宫术。上述治疗无效时,可行血管栓塞术或切除子宫。

2.4 肠梗阻

多见于术后麻痹性肠梗阻和机械性肠梗阻,前者由于手术麻醉及术后镇痛,影响肠蠕动恢复或进食过少发生低钾血症所致;后者则为增大的子宫影响肠管正常排列位置或术后粘连所致。治疗应静脉补液、纠正电解质紊乱和酸碱失衡,控制炎症和胃肠减压。保守治疗无效或病情加重,应尽早剖腹探查,解除机械性肠梗阻的原因。

2.5 盆腔、下肢静脉血栓栓塞

妊娠期血液多呈高凝状态;增大子宫的压迫使盆腔及下腔静脉血流缓慢;剖宫产麻醉时,下肢静脉扩张,血流缓慢,手术操作损伤血管壁;术后产妇卧床时间相对较长、肢体活动少、止血药物应用等,均可导致下肢静脉血栓形成。术后早期下床活动,增加下肢、盆腔血液循环,对于高危人群合理使用肝素类药物抗凝,均有利于防止血栓形成。

第9篇

【关键词】人工流产术;并发症

文章编号:1009-5519(2007)13-1958-01中图分类号:R169文献标识码:A

现将我院2005年1月~2006年12月期间人工流产术(人流术)所发生的并发症报道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2005年1月~2006年12月我院共行人流负压吸引术2 984例,其中静脉麻醉下无痛人流1 483例,占49.6%。年龄为16~48岁,其中,小于20岁299例,大于40岁132例。孕1次379例,4次以上691例;妊娠小于60天的2 299例,妊娠60~75天的685例;有高危因素(包括哺乳期子宫、疤痕子宫、子宫畸形、妊娠合并子宫肌瘤,其他不利因素)432例。

1.2研究方法:对人工流产中出现术中、术后并发症的病例进行回顾性分析,了解人工流产并发症的发生率,并发症与孕周及孕次的关系,无痛人流与非无痛人流并发症发生率的差异。

1.3统计学处理采用χ2检验。

2结果

2.1各种并发症的发生情况:2 984例行人流术的患者中,并发症的发生率为1.88%,其中发生人流不全36例,占1.21%,给予清宫处理;漏吸4例,占0.13%;宫腔粘连16例,占0.54%。在所有的并发症中,人流不全的发生率明显高于其他并发症(P

2.2并发症与孕周的关系:妊娠小于60天的2 299病例中并发症的发生率为1.57%,大于60天的685例病例中并发症的发生率为2.92%。

2.3并发症与孕次的关系:初孕妇379例中并发症发生率0.5%,孕次大于2次2 605例中并发症发生率2%,两组比较P

2.4无痛人流术1 483中吸宫不全14例,占0.94%,漏吸1例,占0.06%,宫腔粘连11例占0.74%,无痛人流术宫腔粘连(11/1 483)发生率高于一般人流术宫腔粘连的发生率0.33%(5/1 501),无痛人流漏吸发生率低于普通人流漏吸的发生率0.2%(3/1 501)。

3讨论

人流负压吸引术指妊娠6~10周因疾病、防止先天畸形儿出生、遗传病和非法妊娠等原因而采取人工负压吸引终止妊娠的手术,是避孕失败的补救方法[1]。近几年,由于无痛人流的开展,减轻了受术者的痛苦,越来越多的女性(尤其是一些年轻未婚、未生育的女性)把人工流产作为一种避孕方法,导致人工流产数量逐年增加。椐卫生部1986年统计,每年大约1 300万人次的人工流产术[2]。2001年上海市报道在人工流产妇女中重复流产率44.1%。人工流产术一般在保证手术质量、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时并发症发生率很低,约为0.94%,但少数仍有可能发生并发症。本篇报道表明疤痕子宫、哺乳期子宫、畸形子宫、妊娠合并子宫肌瘤等高危因素的影响,孕次、孕龄的增加,导致人流并发症的发生率升高。

人流会导致各种近期和远期并发症,因此应该加强人工流产健康教育,正确认识无痛人流,规范医疗结构流产后服务[3],指导育龄妇女选择正确避孕方法,降低人工流产数量,从源头上降低人工流产并发症的发生。卫生行政部门加强执业机构的认定和监管力度,严防盈利为目的的非法行医和超诊疗范围服务,加强医务人员工作责任心,规范手术操作,提高服务质量,从行业和技术上降低人工流产并发症的发生。加强医患沟通,科学的处理出现问题,降低危害程度,理智对待人工流产并发症的发生。杜绝隐瞒和拖延,从认识上降低人工流产并发症的发生。

参考文献:

[1]乐杰.妇产科学[M].第六版.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5.398.

[2]罗洪君.人工流产的并发症及防治[J].黑龙江医学,2003, 27(2):118.

[3]程怡民.中国重复流产状况和规范化流产后服务的必要性[J].中国 实用妇科和产科杂志,2004,20(9):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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