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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是企业的生存之道。如果诚信缺失,在外部,企业品牌形象会严重受损,企业终将会被消费者抛弃;在内部,企业与员工之间、员工与员工之间、部门与部门之间互不信任、互相猜忌,那么企业的凝聚力将受到极大削弱,竞争力更无从谈起。因此,在企业内建立积极优秀的诚信文化,大力倡导诚信的核心价值观,培养广大干部职工诚实守信,这是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确保企业永续经营的重要举措。本文试图结合白云山潘高寿药业公司实际,谈一谈企业诚信建设的重要性及主要措施。
企业诚信缺失的危害
当下,人们对诚信重要性的认识,首先是从诚信缺失带来的威胁和危害中体察和感悟到的。企业文化中的诚信缺失带来的种种严重后果,也从反面论证了诚信的核心价值观在企业文化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企业诚信缺失所造成的严重后果,有直接的经济损失,也有间接的声誉损失,甚至危害了社会和谐。
(一)企业诚信缺失危害经济效益
诚信缺失所表现出来的种种失信行为不仅危害到了企业自身经济效益,使企业因为失信而付出惨重的代价,也损害了其它市场主体的经济利益,给国家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企业作为市场经济的重要主体,它们改革的成败以及它们的经营管理行为,对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市场经济的健康运行都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企业诚信缺失会扰乱市场秩序,使企业难以正常成长和发展,而且会严重影响市场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给国家经济快速发展造成阻滞。如石家庄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毒奶粉”事件破产,该事件亦殃及三鹿牌原产地河北省一带奶农,生意明显大不如前。
(二)企业诚信缺失危害组织声誉
企业处于舆论监督风头浪尖,诚信缺失不仅会在国内产生大范围的负面舆论,对自身企业及上下组织机构声誉都会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更会在改革开放、全球贸易自由化的背景下,破坏国家形象,对招商引资和更好地利用外国资金和技术来促进我国经济的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三)企业诚信缺失危害社会和谐
企业诚信缺失同时也危害社会和谐。许多人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迷失了自己,急功近利,言而无信,导致了人与人之间相互不信任,相互欺骗,扭曲了人与人之间的真诚关系,使人们陷入了怀疑一切的境地;同时也使他人陷入困境,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做出过激的行为,导致社会的治安不稳定。无私的帮助被怀疑为陷阱,诚挚的忠告被怀疑为挑拨离间,甚至连有意无意的一瞥,都会被疑心为谋害的暗号。诚信缺失现象像瘟疫一样侵蚀着人与人之间的信任以及人们对社会的信心,人与人之间相互防范、相互猜忌,甚至做出伤害他人的行为,最终危害了社会的和谐。
企业诚信建设的价值和意义
诚信是企业文化不可或缺的核心价值观,也是其自身经济效益及社会经济发展之本。诚信是企业文化中一种精神的凝结,传达的是企业的经营理念,企业的价值观和道德观,体现的是企业家、管理者和所有员工的共同价值取向,因而能产生出一种强烈的凝聚力。
(一)诚信是企业最好的宣传,是企业的无形品牌资产
在现代传媒高度发达的今天,也许通过广告可以使消费者一夜之间认识一个产品,但要真正使消费者认可一个产品还必须靠产品的质量、服务水平及企业信誉。广告应是企业向消费者发出的公开承诺,如果所承诺的内容不能兑现,那就会适得其反。可见诚信生产、诚信服务是客户选择产品的重要前提,也是开发潜在客户的重要宣传推广手段。诚信的企业才能拥有更广泛的客户,从而拥有更广阔的市场,经济效益从而得到提高。作为企业的无形资产,品牌代表着信用、知名度。企业具有“重信誉、守信用”的美誉,是一种核心竞争力的体现,在此意义上,诚信就是财富。
新加坡300万人口,每年到新加坡旅游的外国人口达600万。外国人在新加坡的消费70%用于购物。新加坡的物价比香港一般贵5%~10%,为什么人们爱在新加坡购买东西?重要的原因在于那里不准卖假货,没有伪劣商品。每一件金首饰都出具品质保证书。重要的大件商品,有的商店甚至保证,如发现属于伪劣,在世界上任何地方来退货,商场都可以负担来回机票。人们在新加坡买东西放心,即使物价贵一点也能卖的比别处多。新加坡的事例说明,在市场经济中,诚信是真正值钱的。
(二)诚信有利于提高员工素质,树立企业良好的内外部形象
诚信可以概括为:一是产品诚信,严格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工艺,提高产品质量。产品诚信是首要的,客户最看重的就是产品质量,在完善的市场经济条件下,产品质量高的企业自然能在竞争中脱颖而出。二是服务诚信,就是以提高客户满意度为目标的诚信理念。通过开展服务满意活动,提升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提高客户的忠诚度。如果各级管理者注重对自身的素质要求,做诚实守信的表率,必定会带动整个企业的员工道德水平的提升,从而提高员工综合素质,同时,企业整体的诚信水平提高必然有利于企业树立良好的内外部形象,也为提升企业的竞争力创造了有利条件。对内而言,企业可以凭借自己高尚的价值观把全体员工思想引导到更高境界,产生更多激情和工作干劲;积极向上并为企业全体员工共同接受的核心价值观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不竭动力,是企业的精神财富,激励着员工最大化地创造物质财富。对外而言,企业的发展无不依赖于客户的信任与支持,诚信待客是企业永恒的经营理念。
(三)诚信可增强企业的凝聚力
诚信作为企业文化的核心价值观,能够把企业在长期奋斗中形成的优良品质、顽强作风挖掘和提炼出来,成为大家认同和遵从的价值规范,有助于把各级员工对企业的朴素情感升华为强烈的责任心和自豪感,把爱岗敬业的自发意识转化为员工的自觉行动,使每位个体的积极性凝聚为一个整体,从而增强企业的凝聚力。
把诚信建设纳入企业文化建设和日常
教育管理之中
诚信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基石,是增强企业凝聚力的源泉。把诚信作为企业文化的核心推行实施,才能增强各级员工对企业的责任心和归属感,才能增强企业的凝聚力。企业开展诚信建设,应有培育、奖惩、防范、宣传机制。
(一)诚信培育机制
企业诚信文化的实质是企业对内部员工、对外部客户、对整个社会履行契约的道德感和责任心。充分应用文化软性力量能够有效培育出企业员工主人翁精神、企业社会责任感,改变一味追求经济利益的思想模式,从而树立企业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的经营理念,同时也可以使员工在诚信文化的感召和引领下不断履行诚信诺言,让诚信从每一位员工做起,在每一件小事中体现,为企业诚信能力的提高提供强大的内部驱动力。也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提高员工对企业的认同感,增强企业凝聚力。
比如白云山潘高寿药业公司在企业文化建设过程中,将公司的经营理念确定为“治咳百年,真材实料”,强调的就是诚实守信,以产品质量、疗效为保证,以服务人类、回馈社会为己任,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推动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这一经营理念,培育了员工的主人翁精神和社会责任感,促进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企业和员工有着共同的愿景追求,企业的凝聚力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
(二)诚信奖惩机制
现代企业管理中,激励机制显得尤为重要,员工从获得肯定、晋升、得到各种奖励及福利待遇中,寻求自我价值与肯定,从而将企业的兴衰与自身发展紧密相连,激发自身潜能,更好地为企业服务。诚信激励机制亦是如此,用人性化的各种激励手段来启发员工诚信意识,鼓励员工将诚信为本的观念融入到产品设计、生产、包装及销售中。通过加强诚信激励机制的建设,促进企业诚信文化的形成,保证企业诚信制度的顺利建立和实施。有了硬性的正式制度为准则,软性的非正式制度为补充,奖惩并重的实施机制为保证,企业的诚信能力就会逐步建立起来。
几年前,白云山潘高寿药业就建立了《质量管理奖惩制度》,对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发现产品质量问题及时上报解决的,视质量问题的程度给予相应的奖励;对造成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的员工,视质量问题的程度给予相应的处罚。企业对产品质量的重视,体现了对社会、对消费者最大的诚信。而诚信的企业,也正是值得员工信赖和依靠的。在诚信的氛围中,员工自然乐意为企业服务,企业的凝聚力从而也会得到增强。
(三)危机防范机制
大数据时代,在人人皆媒体的全民舆论监督下,企业危机舆情瞬即爆发。除一般人所熟悉的财务管理能力、生产能力、营销能力、人力资源管理能力、战略管理能力以外,在加强诚信能力建设方面,企业最应着重加强危机公关能力和信用管理能力这两种与企业诚信行为紧密相关的能力。危机公关能力在应对企业出现意外情况导致失信、违约等与社会诚信准则相矛盾的状况时,能够迅速扭转不利局面,有效地化解当前困境,重塑公众对企业的信心,挽回企业声誉,将企业的诚信损失、经济损失降至最低,以免企业因此遭受重创。基于如此,企业必须搭建系统的危机管理机制,设立专管部门,培养专业人才,将危机管理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四)强化宣传机制
关键词:诚信缺失社会诚信建设政府作用
进入新的世纪,我国的诚信建设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关注和推崇,各企事业单位纷纷将诚信建设列为提升自身竞争力的重要途径,个人也越来越注重自己的诚信记录,把“诚实守信”奉为追求的“价值目标”。但诚信建设是一个长期的、互动的、全而的系统工程,在整个社会诚信体系的构建中,个人是基础,企业是重点,政府才是关键,政府应在诚信建设的过程中发挥旗帜、导向作用。目前,我国各级政府为推动诚信建设做出了重大贡献,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从系统和发展的角度来看,还存在一些问题,我们必须积极正视这些问题,科学界定政府作为的方式、范围和程度。
一、我国政府在社会诚信建设中的作用
在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中,政府的作用也是关乎全局,不可或缺的。但在社会诚信建设中,必须明确规定政府职贡义务,以防缺位,严格限制政府发生作用的范围,以防越位。根据诚信建设的自身规律,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我国政府在诚信建设中应发挥好以下几方而的作用:
(一)示范引导作用。在日常经济社会管理事务中,政府讲诚信,则会给企业和个人树立榜样,产生良好的示范效应,使社会公众“见贤思齐焉”。反之,政府失信,社会主体也极有可能加以效仿,对整个社会的诚信建设产生恶劣的“传递效应”,误导社会的“价值取向”。
(二)规划协调作用。社会诚信体系的构建内容杂,任务重,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从所及部门来看,包括银行、工商、税务等;从所涵盖的内容来看,包括个人、企业和政府的诚信建设。因此,要使诚信建设高起点、高标准、高效用地有条不紊开展,就离不开政府对诚信建设的统一规划,对方方面面的利益协调,对不同行业特点的兼顾,否则,各社会主体就极有可能出于自身的利益考虑而各自为政、重复建设,造成巨大的资源浪费和地区、行业的割据、垄断。当前各地区、各行业盲目地自成一体、大建数据库就是缺乏规划、协调的恶果。
(三)监管保障作用。社会诚信制度的建立,社会诚信体系的完善并非一个自然而然的嬗变过程,其中会产生各种各样的矛盾,会出现或强或弱的利益冲突。要把这些矛盾、冲突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仅靠社会公众的思想觉悟和道德教化是远远不够的。政府作为公共权力的垄断组织应在其中发挥监管保障作用,大力强化诚信行为,坚决惩处诚信缺失,使得诚信建设沿预定的规划、设计顺利、高效开展。
二、我国政府在推动社会诚信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由于计划经济思维惯性的影响和诚信建设在我国刚刚起步的缘故,政府对自己在诚信建设中的角色定位和作为方式等都存在认识上的偏差和行动上的不力并造成各种各样的问题,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政府自身诚信缺失现象大量存在。受传统权力思想的影响,很多政府工作人员常常误认为讲诚信只是个人、企业的事情,政府的权力是为社会公众谋福利的,只需着眼于大局和长远,对于局部和个人利益宜倡导“舍小家、顾大家”的奉献精神,不必“谨小慎微”,可以不讲诚信。
(二)政府行为和市场行为的互动关系不明确。“自主经营、自负赢亏”的市场化运作是企业“重合同、守信用”的根本动力和最大约束。然而现实情况是,“政企不分、产权模糊”仍是我国很多企业的重大弊端,市场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也并不健全或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
(三)在政府对诚信建设的调控中,各种“缺位”、“越位”现象时有发生。在构建社会诚信体系的过程中,政府应确实分清“作为”与“不作为”的界限,分清“主体”与“支持”的区别。但我国许多地方政府在调控诚信建设时,就没有把握好上述的界限,没有分清上述的区别,作了许多“不该做也做不好的事”,同时“该做的事”却没有做好。
(四)在信用信息系统的建设中,各级政府和政府职能部门“条块分割、各自为政”的危害极大。这一方面造成了信用信息的割据和垄断,增加了一些政府机关索贿的砝码,另一方面也使得大量的信息不能按价值规律自由流动而闲置浪费。
(五)政府对诚信服务机构的监管存在着重“事前审批”,轻“动态管理”的倾向。当前一些地方政府和职能部门片面地认为,加强对诚信服务机构的监管就是强化对服务机构的“资质认证”和“行政审批”,于是便想方设法增设“准入条件”,千方百计抬高“准入门槛”。与此同时,又对己获准入的机构缺乏必要的检查、考核和淘汰机制的设定。
(六)与社会诚信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制度框架不完善。如我国的产权制度仍不清晰,企业缺乏追求长远利益的稳定预期,很难始终做到恪守诚信,“奉信誉高于一切”。对于信用信息的管理也缺乏可操作性强、效力适中的法律规章。
(七)我国社会诚信建设的运作机制不完善。突出表现在以下几方面。(1)缺乏统一的层次高、专业化水平高的政府诚信服务管理部门,管理多头、分散,政策不一;(2)诚信服务行业标准尚未确立,造成对行业的管理弹性大,可操作性差,行业整体竞争秩序混乱。(3)诚信服务机构人才匮乏,设施落后,很难为社会提供高水平的信用服务,影响了市场主体的信用服务诉求;(4)诚信服务的供给与需求脱节。很多的服务机构缺乏市场意识,缺乏对诚信服务市场的调研,不能敏锐把握市场对诚信产品的需求,导致诚信产品的市场转化率低,影响了其持续发展的能力。
三、如何更好地发挥我国政府在社会诚信建设中的作用
(一)以制度创新打造诚信政府。首先,创建和完善社会参与决策的机制。其次,力促信息公开,透明行政。再次,要制约政府权力,规范权力运作机制,促进依法行政。最后,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合法、合理、效能、责任、监督”的原则大力消减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环节,规范审批程序,以杜绝各种借审批机会乱收费、乱设卡的现象。
(二)加强诚实守信的道德教育。没有道德约束的诚信体系是不牢固的,没有道德内涵的诚信制度也是没有生命力的。诚信道德教育应是诚信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应把诚信教育作为一项长远的战略任务来抓,同时又要注意把诚信建设工作落实到日常工作中。
(三)促进行政方式由“政府主体模式”向“政府支持模式”的转变。我国政府在行政管理的过程中已习惯了以自身为主体的行为模式,在计划经济的竞技场上既做“运动员”又做“裁判员”。在推动社会诚信建设的过程中,政府应着力改变自己以往所扮演的角色,从具体的微观事务中解脱出来,重点做好对诚信服务市场的“规划引导、建章立制”,为社会诚信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四)建立健全相应的法制体系。政府应组织专门的人员研究影响我国诚信建设的体制,进一步建立、完善应有的政策、法规体系,特别应该借鉴外国经验,尽快出台以下制度:(1)明晰产权制度。(2)在产权清晰的基础上强化失信惩戒制度。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诚信问题越来越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长期以来,对诚信问题的研究多集中于商业领域,而忽略了作为建立社会信用体系的倡导者和维护者的政府诚信。政府诚信是建立社会诚信体系的基石。有关政府诚信问题的研究不仅仅是学术问题,也是当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所面临的迫切需要解决的社会问题。本文坚持历史与逻辑相统一的原则,运用理论探索与实证研究相结合、静态分析与动态分析相对应的方法,将政府诚信问题置于社会转型的特定历史背景下,从政府诚信的内涵、政府诚信建设对社会、民众的重要性、政府诚信的问题所在及其原因进行分析、以及如何构建当前政府诚信体系等方面进行了探讨。
关键字:诚信;政府;体系构建
一、政府诚信建设概述
(一)涵义、内容
1.诚信的内涵
诚实信用的道德内涵旨在以道德力量提升全社会的诚实信用意识,是诚实守信成为道德主体所具备的思想品德和观念素质,变为行为主体自觉自愿的行为。是社会成员在社会互动过程中,说话真实、信守诺言,相互履行对对方承诺的状态。它既是一种个人的内在品质,又是一种主客体互动关系中的行为规范;既是一个重要的社会道德范畴,又是社会秩序维持和稳定的机制。特别是在世界各国经济高度发展、技术高度发达、人民高度自由、政治高度民主的时代,维护社会秩序稳定、人民生活水平提高都离不开人际交往的诚信.
在我国。在哲学、伦理道德意义上诚信包括“诚”和“信”两个方面。“诚”指道德主体内在的一种品质、信念,即所谓的“内诚于心。”“诚”表现为真诚、诚实、诚恳等。“信”则是指道德主体在社会生活中与他人或社会整体交涉时所表现出来的具体行为及其价值取向,即“外信于人”。
2.政府诚信的内涵与内容
(1)政府诚信的内涵
政府诚信是政府主体所具有的道德品质。这里的“诚”主要强调的是政府为民众服务的诚意、信念与心态。这里的“信”则主要指政府履行其对民众承诺(包括政府的法定职责、政府制定政策的责任等等)的信用状况。政府诚信存在于政府对民众赋予的期待与信任的责任感及其回应。就民众而言,它则是民众对政府行为所产生的信誉和形象的一种主观评价和心理反映。是政府机关基于相应的行政承诺而展开行政活动,通过实现行政效益从而兑现政府承诺的行政作为,它是一种行政主体共同规范的外在体现。在法律意义上,政府诚信是行政主体在从事行政活动时诚实守信,以善意的方式履行其义务,不滥用权力及规避法律或合同规定的义务。同时维护当事人(组织或个人等行政相对人)之间的利益以及当事人利益与社会利益之间的平衡。从伦理学的角度分析,政府诚信是借助行政道德意识的外化,对外部行政行为产生影响的过程,属于行政伦理的范畴。从经济学分析,诚信是一种社会成本,诚信度的高低影响经济组织的规模。政府诚信就是在正常的经济运行规律下,行政承诺的预期效用与其终极效用相匹配的经济运行过程。
(2)政府诚信的内容
政府诚信是诚信作用于政府领域,对政府组织及政府组成人员提出的诚信要求。政府诚信最核心的一点就是政府必须履约践诺,肩负起维护和实现人民利益要求的责任和使命。政府诚信是政治稳定的必然要求。从深层意义上讲,政府诚信表现为四个层次:一是政府诚信是一种组织行政道德。二是政府诚信是一种主观行政责任。三是政府诚信是一种行政文化。四是政府诚信是一种政治文明。政府诚信有其显著特点:第一,政府诚信是一种者诚信,是一种非经济利润刺激诚信,所以存在诚信动力不足;第二,政府诚信是一种建立在诚信方和信任方非对等基础上的特殊诚信,当诚信方即政府一旦发生失信行为,信任方即公众由于其权力支配上的明显劣势而显得孤立无助。政府诚信失范于民,本质上是对公共责任的破坏和对公共利益的损害,其结果是导致政府威望的丧失与政治危机、社会动乱的出现。
(二)政府诚信建设的重要性
1.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保障
政府诚信是民主政治必备的品质。因为在专制政体中,政治人物之间的权力斗争,以及政治活动的全部细节基本处于秘密状态,具有极大的不确定性。在此情况下就很难要求政府有所谓诚信的品质。而民主政府则不一样,它旨在获取国家权力的政治活动需要以公开和透明为标志,它针对公众的政府行为需要有稳定性和可预测性,它的全部体制需要在良性健康的轨道上运行,这些目标的实现,必须以诚信为保障。我国是人民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当家作主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特征和根本要求。人民群众参与管理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及社会事务,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特征。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与完善,人民群众更加关注切身利益,关注国家各项事务的管理,关注政府各职能部门人员的行为方式。因此,只有建设诚信政府,使群众对于行政管理活动具有知情权与参与权,才能使广大人民群众以当家作主的责任感履行自己的职责和义务,实现群众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最大限度地调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最大限度地集中群众的智慧和力量,真正实现人民当家作主。
2.政府诚信对构建和谐社会产生的经济价值
事实表明,诚信的政府有利于促进经济的发展。这是因为:政府诚信能够吸引更多外商投资。我国正处在大力吸引外资参与经济建设的时期,因此意义十分重大;诚信的政府能够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鼓励人民群众积极促进经济繁荣,从而促进国家综合实力的增强。政府诚信的经济价值还表现在能够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它减少了政府对于供养大量行政人员所要求的财政投入,提高政府人员在法定的合理时间内完成工作的数量。对于节省下的资金,国家可以将其投入到其他更需要的地方,从而提高社会发展的速度。减轻了人民群众供养政府人员的经济负担。人民群众可以将节省下的财富进行投资,再次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
3.政府诚信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
政府诚信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需要,是整个社会诚信的导向。精神文明建设包括思想道德建设和科学文化建设,其中思想道德建设是整个精神文明建设的灵魂,而诚实信用又是思想道德水准的基本内容和重要衡量指标。政府诚信建设可以对整个社会诚信文化建设起到引领作用,有着特别重要的意义。政府诚信对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发展的作用主要体现在:首先,政府诚信能够大力推动精神文明的发展。因为诚信内容的丰富和诚信关系的发展是现代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诚信是社会进步和文明的推进器,作为社会诚信重要组成部分—政府诚信,也是衡量精神文明的重要标志。孔子认为,民以吏为师,官员的道德水准对百姓的道德水准和社会风尚起决定性的作用。为政者讲诚信、重信誉,就能够为人民群众树立守诚信,爱信誉的榜样,促使人民努力提高自己的诚信道德水平,从而带动整个社会的诚信文化建设、道德建设和社会风气改善。
三、当前我国政府诚信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
(一)政府信息不够明澈
政府的信息公开化是政府诚信建设的基础,没有政府的信息公开,就谈不上对政府诚信的评价。正因如此,西方发达国家相继出台了“阳光政府法”、“信息公开法”。而我国目前有些地方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往往只强调法人、甚至自然人的信息披露、公开,敦促他们建立诚信体系,但对政府自身的信息公开要求的力度则很小。一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反映政府的财政预决算的报告根本看不懂,审议往往流于形式。政府公共信息真实、准确地展现给公众,人们可以根据掌握的政府信息适时安排调整自己的生活并可以将政府的工作行为置于自己的监督之下,这对于树立政府诚信形象和增强百姓对政府的信任感将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在一些地方,政府信息公开的落实情况却不尽人意。就其应主动公开的信息而言,有些行政部门将其掌握的信息当成营私舞弊、谋取私利的工具,为熟人开后门,却将普通百姓置于千里之外,如不少地方查询高考和职称考试成绩、车辆违章情况等必须交费,严重影响了群众对政府的信任,这些部门缺乏为公众提供政府信息的服务意识,没有为百姓铺设良好的信息渠道,降低了政府行为的公信力,从而损害了政府的形象。目前大部分政府部门对诚信信息严格保密,诚信服务机构或企业难以获得涉及企业的诚信数据和资料,更难以得到消费者个人的诚信信息,也就难以征集诚信信息进行公正独立的商业化、市场化运作,提供高质量的诚信调查、评级、报告等诚信产品,导致诚信信息资源割裂和浪费,难以开发利用。
(二)制定政策的主观性和随意性较大,缺乏科学性与可行性
施政目标脱离实际,政策的制定主观性和随意性较大,缺乏科学性与可行性。在实际工作中,有些政府的施政目标并没有秉承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积极有为、慎重科学的原则,而是脱离实际、好大喜功,仅凭自己的雄心壮志,不做科学论证,盲目浮躁、跟风式地提出脱离社情民意的政府工程、形象工程等,最后以事倍功半、不了了之而告终。如此的形象工程,不但给国家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而且,给政府的信用带来严重的损害,人民群众对政府的信用评价大打折扣,导致民众的对政府的积怨越来越深。现实中,这样的政府官员得不到及时的责任追究,更是让这样的工程建设时似乎有如雨后春笋,怎么也禁止不了的现象。
(三)政府行政诚信规范制度不健全
我国先后颁布了一系列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初步形成了必要的法律法规诚信体系。如接待制度、.融资制度、证券制度、合同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这些诚信机制具有强制力和道德约束力,维护了正常市场交易秩序,减少了在交易中的诚信风险,并增进了预期可获的利益。但是从总体上看,这些法律法规主要是侧重于以企业为代表的经营性市场主体,用来规范政府及其行政人诚信的法律法规基本上还处于空白状态。虽然政府在建设诚信体系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从整体上而言,大多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之举,不具体,不周详,离完善的可操作的制度甚远。这些空白状态,弱化了政府对诚信价值的珍惜,也给政府的失信行为创造了机会。
四、建立政府诚信建设的有效途径
(一)加强信息透明度,建立行政执行监督机制
政府诚信失范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信息不对称造成的。信息不对称是由于委托过程中信息相对于对应的双方之间不作对称分布,委托人对人的行为难以观察到,更不易控制,从而难以有准确的信息收集和反馈,形成信息不对称。信息不对称导致政治委托人的信息缺失,给政治人道德风险的产生以存在的基础和条件,从而出现了风险。政府利用信息优势损害公众的利益,为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提供了可能性,又为政府蒙蔽公众,逃避行政监督提供了可能性。信息不对称使政府官员易于暗箱操作,权力有了寻租的空间。政府常常拥有一些公民所不知道的信息,一些政府官员凭借其拥有的专业知识、专业技术、特殊地位,拒绝政务公开,不愿接受公众监督,有意使公众陷入“无知”状态,以便更好的谋求私利。
政府信息公开体现的是政府行为过程的公开,这种公开是公民参政的重要途径。政府机关及其国家公务员诚信缺失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政府行政过程中存在着信息不对称的现象。政府的很多决策、法规、程序等行政信息没有及时得到公布,从而加剧了政府信用的下降。因此,要积极推进政府行政管理的信息化建设,并把它作为构建政府“诚信行政”的重要途径。做到与社会公众的平等对话。要以富有效率的方式提供融合的“电子化服务”。充分利用信息网络技术,保证政府网站信息资源工作的正常运转,保障政府信息及网络设施的安全,以制度保证政府快速有效地处理信息反馈和提供办事服务,促进政府和社会公众在网上的双向互动,确保政务信息化的有效性,防止政府资源的滥用和浪费。
在抓好诚信教育的同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大力搞好政府诚信宣传。广泛宣传政府诚信的重大意义。使各级政府及广大公务员进一步澄清模糊认识,消除错误心理,真正把思想认识统一到政府诚信建设上来。全面宣传诚信措施。要向全社会宣传政府加强诚信建设的目的、方法、措施,帮助各部门及公务员认清自己的职责,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政府诚信建设,增强政府诚信建设的效果。
政府信息公开可以说民众参政的一种的很重要的方式。因为民众通过政府的信息了解政府的行为和关系民众生存环境的事情。笔者认为这是属于政治的范畴的。民众政治参与和政治稳定有着直接的关系,而政治稳定是政府实施治理国家的基础,对当前的中国国情来说,就是和谐社会构建的政治基础。因此政府信息的公开程度和政治稳定是有着密切关系的,与构建和谐社会紧密不可分割。政府信息的公开化是政府与公众关系的有效沟通途径,从政府与公众关系的角度完善政府诚信体系,政府信息的公开化十分必要。
(二)重塑政府角色,克服市场经济中的“城府诚信失灵”
在建设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政府应该发挥弥补、矫正市场失灵的功能,但是不能把政府的作用神化。在许多情况下,市场机制解决不了的问题,政府也不一定能解决。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都不存在一种政府代替市场以解决市场失灵的简单规则。如果过分强调政府对市场的作用,必然导致政府职能的扩大,导致政府机构的膨胀,从而强化政府及其公务人员的个人利益。政府的迫切任务就是要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通过立法和行政手段以及各种经济政策积极培育市场,引导市场。要把市场机制和政府宏观调控手段结合起来,以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为主,明确政府自身的“向导”角色,切实做到政府为市场服务,与市场相互配合,并根据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客观经济环境的变化,不断地调整二者的关系,实现政府与市场的有效组合。
(三)加快行政诚信立法,完善行政诚信制度
鉴于行政诚信在社会信用体系中的核心地位,国家在制定规范经济主体信用方面法律法规的同时,应着重制定如何规范政府信用方面的法律法规。建设诚信法律责任制度。要使政府诚信于民,重要的是将政府的权力运行纳入法制轨道,将道德诚信变为制度诚信。政府行使权力失去规矩和约束导致的直接后果,就是政府权力不断膨胀,公众权利不断萎缩。用法律的形式,将政府的权限范围,政府权力运行的各个具体环节,特别是将行政责任固定下来,保障政府诚信于民。进一步完善我国的行政法律体系,确立行政诚信的基本原则。同时还要完善制约政府行为的其他立法,比如信息公开法、政务公开法、财产申报法、人民监督法等应抓紧时间出台,可以将当前政府出台的各种促进行政诚信建设的各种规定加以完善,使之上升为法律,提高其权威性。在当前的政府活动中,需要尽快制定一部完备的行政程序法典,实现行政程序的公开化、法制化;另外,普及和完善行政机关引咎辞职制度和行政赔偿制度,加快司法体制的改革,完善行政诉讼程序,降低司法官员在诉讼活动中利用法律漏洞枉法裁判的几率。
公务员是政府行为实施的主体,加强行政诚信建设,必须规范公务员行政行为,提高公务员依法行政管理的水平。要建立公务员守信规则,维护政府诚信。同时要完善公务员监督机制。建立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强化效能监察;实行公务员效能建设领导负责制,促进公务员监督机制建设。推行承诺制度和公示制度,建立公开、透明、规范、高效、快捷的公务员服务机制。
结语
[论文摘要]社会诚信体系的构建,对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落实科学发展观具有重要的意义。然而,社会诚信体系的建设是一个非常复杂、非常艰巨的工程,在构建社会诚信体系的过程中,我们应该明确认识到:政府诚信是社会诚信体系的基石,个人诚信是社会诚信体系的根本,企业诚信是社会诚信体系的主体。只有切实抓好这三个方面的建设,才能为整个社会诚信体系的建设搭建好稳固的框架。
“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是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中央提出“五个统筹”(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其着眼点就是“协调”。其中,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推进社会诚信体系的建设,因此,研究社会诚信体系的构建,对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落实科学发展观具有重要的意义。
社会诚信体系是一个复杂的系统,从形式上讲,包括诚信道德和交易信用;从层次上讲,包括基础保障层、他律控制层及自律屏障层;从内容上讲,包括个人诚信和组织诚信。笔者试图从其内容的角度探讨社会诚信体系的构建。
一政府诚信是社会诚信体系的基石
政府的诚信就是政府的公信力,政府诚信具有基础性和导向性的作用,直接决定着市场环境的信用状况。在政府与社会的互动关系中,政府德性的好坏,政府是否诚信,对企业、个人乃至整个社会信用的影响巨大。政府是否诚信事关公众的福社,而只有公众幸福,才有良好的社会诚信氛围。人们当然不可想像,一个连诚信都做不到的政府能够具有勇敢、节制、正义和明智的美德。一个政府内部和谐团结、精简效率、精诚合作,对社会和公众言而有信,诚实无欺,那么这个政府必是一个充满荣誉、自信和责任的政府,在它管理下的公众也必是安详、无需戒备、能享受到无限幸福的公众。在这样的情形下,即使一个社会的经济并不发达,公众并不十分富裕,但在一个心灵安详幸福的国度里,诚信原则也必将为人民和社会自觉地广为推崇和奉行。没有政府的诚信就没有社会的诚信,一个政府要在全社会建立起良好的信用氛围,它首先必须自己是一个信用的政府。
政府诚信是建立完善社会诚信体系的必要前提。社会信用体系按其内容可以划分为政府信用、企业信用、银行信用、个人信用或公民信用、学校信用、医院信用等许多方面,其中政府信用是整个信用体系的重心,建立公众对政府的信任是建立真正的企业、银行和个人及其它诚信的前提条件。政府诚信的建立对个人的信用产生了约束效应,公众出于对政府惩罚的回避,必然会在经济活动中保持良好的诚信。作为“经济人”的企业在经济活动中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目标,若没有政府的保障,往往会出现以损害社会和公众利益而自己获利的现象。实际上,企业的正常活动得以开展,企业诚信在经济活动中降低交易成本作用的发挥,就是基于企业对于国家制度的信任,也即对于良好的政府信用的依赖。同样,银行的活动和银行信用的建立更是要依赖于国家信用。作为货币政策实施者的中央银行的信用实际上就是政府信用的一个方面,而以盈利为目的的商业银行的放贷、存款等业务都需要依赖于政府信用。在这个过程中,政府信用一方面保障了银行对于个人或公众信用的信任,另一方面也保障了公众对于银行的信任。
加强诚信建设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推进三大文明协调发展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迫切需要。十六大报告和同志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理论研讨会上的讲话都曾经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新局面,就是要在党的领导下,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不断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推进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正是推进三大文明协调发展的重要结合点之一。从政治文明方面讲,自古以来,讲诚信就是“为政之道”、“为政之要”,是治理国家的基本准则。历史和现实都表明,一个政权也好,一个政党也好,其前途和命运最终取决于人心向背。在新的历史时期,随着人民民主意识的增强,取信于民切切实实地成为执政之基。如果虚假浮夸、失位不公、朝令夕改甚至等充斥着党风、政风,我们就不能取信于民,就有失去群众、失去执政地位的危险。一个诚信缺失的社会或国家无论如何是不能够建立起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的。因此,在我国当前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大力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势在必然,而政府诚信的建立是整个社会信用体系建立的基石。社会诚信体系的建设,必须首先从社会公权层面开始,全力创建信用政府,并把这作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中之重。规范政府的行为,严格履行其对社会的承诺。政府机关、司法、行政执法机关要接受群众和舆论的监督,带头严格遵诺守信,体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要增强法制观念,开展依法行政,公正执法,廉洁公正,提高办事效率,改善服务态度等方面的职业教育。完善政务公开,规范办事程序,提高公信力,取信于社会,做诚信的表率。
二个人诚信是社会诚信体系的根本
在社会经济生活中,个人是最基础的行为“单位”,政府、企业等可以看成是建立在某种契约基础上的由个人结成的组织,其各种行为活动都是通过个人的行为来实现的。无论是在个人的日常生活中,或是在社会主体的经济活动中,诚信作为一个基本的道德观念和行为准则都是毋庸置疑的。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诚信这个中华民族最基本的道德观念在社会生活中被人们忽视、淡忘,特别是由于受市场经济的一些负面影响,使一些人在面对各种利益的诱惑时,背弃诚信,惟利是图,见利忘义,使传统的道德教化在市场经济大潮中受到严峻的挑战,导致社会诚信出现危机,并且影响到社会的各个阶层。企业的失信行为虽然是组织行为,但是归根到底是因企业家的失信行为而起,是个人诚信缺失的表现。一些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之便为正常的经济行为层层设卡,为违法的经济行为大开绿灯,从而中饱私囊,他们欺骗国家,欺骗人民。大学生一直以来被人们称为“天之轿子”、素质比较高的人,但是,现在也有一些大学生诚信缺失,表现为诸如从抄袭作业到考试作弊,从贷款不还到偷盗财物,从班级干部、奖学金评选的弄虚作假到毕业中的假证件,随意毁约等行为。面对层出不穷的失信现象,许多人提出了诚信离我们有多远的疑问,人们已经不再轻易相信别人,而是保持着警惕的态度,用怀疑的眼光来看待周围的人和事,这严重影响了人们之间的交往和经济的发展。更为可怕的是,很多人开始“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这使失信行为成为一个普遍的社会现象。如果作为社会基本细胞的个人普遍缺乏诚信,那么社会诚信大厦就会成为空中楼阁,无从构建。
近年来,个人诚信制度的建设已经引起广泛重视,并有了一定的进展,但仍存在不少问题,一是个人诚信资料不全面,二是个人信用评估缺乏科学统一的标准,三是对个人失信行为缺乏有效的约束和惩罚机制。我们应该在个人诚信制度初步实践的基础上,借鉴国外经验并结合我国具体国情,从多方面人手,进一步打造我国的个人诚信制度,具体而言,主要是要建立健全以下几方面的制度:
第一,个人诚信档案制度。建立健全个人诚信档案制度,不仅要保证个人诚信资料的准确、完整,而且要能够实现资料的及时收集和方便汇总与查询。为此,可以从以下几方面人手:(1)明确规定个人诚信档案应包括的内容;人文资料、就业资料、纳税资料、司法记录、福利保险记录、信贷记录及资产状况。(2)建立个人诚信资料的收集制度。鉴于我国的公安、司法、检察、税务、用人单位、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医院等个人诚信资料的提供者大部分受到政府的直接和间接的管理和控制,一些单位甚至就是政府部门,因此只要政府有决心,就可以充分发挥我们的优势,建立起我国独创的定期信息汇总制度。(3)建立个人诚信资料的统一编码制度:将个人诚信资料锁定在一个固定的编码上,且每个编码与每个经济活动人具有一一对应关系,个人所有的必要资料都储存在该码上,只要出示个人信用码,就可以查询所需资料。
第二,个人信用评估制度。对诚信档案中的信息资料进行加工处理,对个人信用进行综合分析评价,对有关信息完成分类、比较、计算、分析、判断等加工处理过程,才能最终获得对有关个人的总体信用评价。要建立由专业性的个人信用评估机构统一进行个人信用评估的制度。为此,征信机构要培养一批思想业务素质过硬、既精通评估理论又通晓评估实务的复合型专业信用评估人员,以保证信用评估的客观、公正,要制定科学、统一的评估标准。
第三,个人失信惩罚制度。惩罚是保证一个制度能够具有刚性约束的重要手段,因此,对失信违约的个人,要根据不同的违约情节相应采取不同程度的惩罚措施,包括经济制裁、法律制裁和舆论制裁,使其违约的成本大大超过收益,一处失信,处处受制,从而既可以实现对违约者的惩罚,又可以促进人们信用观念的提高。为充分落实对违约失信者的惩罚,还有必要建立个人信用破产制度。也就是说,当某人没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时,其债权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经法院审理宣告其破产。一旦破产,破产债务人将面临被冻结个人财产用以还债,而且在一定时期内不能再利用自己的个人信用从事经济活动。
个人诚信制度建立起来后,接下来的工作就是制度的落实,必须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第一,加快制定适合我国国情的法律,运用刚性机制来规范诚信。古往今来,诚信自始被列人道德范畴,人们大都认为应当从思想意识出发,自觉认同诚信品德的价值,去对自身的行为产生影响和约束。但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为防止个体利益对他人利益、社会利益的侵害,人们开始要求将诚信由道德准则上升为法律原则,赋予诚信以法律上的强制力。在实践中,各国都已普遍地将诚信这一柔性道德准则制定为一系列基本法律规范,要求人们在民事商业行为中必须忠实真诚、守信不欺地履行法律义务;如果违背,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应当充分运用法律这一刚性机制来保护守法者,惩治违法者,运用诚信法律所具有的强制力,确保诚信机制充分发挥作用。国外的经验已经证明,法律法规的确立和健全,是社会诚信制度及管理体系建立和实施的保障。
第二,建立专门的诚信管理机构,集中统一管理和协调信用网络信息。国家诚信管理体系是监督管理全国范围内市场诚信行为、诚信活动的最高管理系统,在具体操作中应防止“政出多门、多头管理”。政府应组建一个专门的国家信用局或诚信管理委员会,这个机构的工作一是负责社会诚信制度和体系的整体建设,二是协调各有关部门的关系,使信用状况信息相互沟通。特别是在诚信体系建立之初,在公共数据比较分散的情况下,可以由该专门机构利用其宏观管理优势来负责协调、调配、联网,在较短的时间内以较低的成本使征信数据库能得到资源共享、物尽其用。第三,充分发挥各政府部门的行政职能,加强诚信监督。政府应充分利用人民银行、商业银行、税务、工商、民政、质量技术监督、公安、外汇管理、海关等部门现有的监督系统,整合必要的监督管理资源,建立起全国统一的风险预警制度,信用信息,公布信用“黑名单”和“红名单”。一方面,政府各部门可制定优惠政策向“红名单”上守信的个人倾斜,使受信方充分利用诚信带来的利益。另一方面,将个人的失信记录准确列人“黑名单”,向社会公示,将失信方对受信方的个别矛盾激化为失信方对全社会的矛盾,使失信方声誉扫地。
第四,注重诚信教育,提升社会整体道德水平。通过各项措施加强教育,提高人们的道德水准,对于引导和激励人们自动地诚实守信,以贯彻落实各项诚信制度是有显著作用的。在伦理道德的规范下,各类主体就会自觉地选择与其利己主义、享乐主义等自利本性相反的利他主义行为,从而使诚实守信成为社会成员的向往和自觉追求。因此,我们必须致力于社会诚信道德建设,为此,首先应该大力宣传诚信的经济价值,使全社会都充分认识到诚信是一种资本与财富,应积极发挥信誉的品牌效益;而不讲诚信是一种短期行为,最终将一文不名。其次应该运用各种舆论工具,引导人们从善如流,在全社会中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道德氛围。再次应该大力发展教育事业,提高社会整体的受教育程度和文化修养水平,这样,诚信制度的落实就有了坚实的道德基础。
三企业诚信是社会诚信体系的主体
企业是市场的主体,也应当是维护社会信用的主体,但是,目前一些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不守信的现象经常出现,就个体私营企业而言,最为严重的信用问题表现在规模化制假售假,包括出售假冒伪劣商品,制作虚假广告,以欺骗手段诱导消费者购买等行为。像有些厂家为了扩大销售量,言过其实,片面夸大商品优点的广告,对消费者形成误导,使消费者做出错误的购买决策而蒙受经济上的损失。又如滥用国家质量认证标准,虚假的促销方式,也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和社会整体利益。更为严重的是,假冒优质名牌产品,以次充好,以劣抵优,已成为市场经济行为中的一大顽症。信用环境恶化对社会经济生活产生很大危害,如一些地方由于信用缺失导致投资环境恶化;假冒伪劣泛滥抑制了人们的消费欲望和消费需求,使消费受阻;拖欠账款,企业财务失真,逃废债务,严重扰乱了税收和金融秩序。
市场经济作为资源配置的一种经济形式,它要充分发挥资源配置的作用,必须依赖于公平、公正和平等的等价交换。而这种交换又必须以双方诚实守信为基础,否则,就不会真正实现。追求利润是企业的目的,处在转型社会的环境里,也许透支诚信可以在利益回报上一时膨胀,但不诚信的企业最终会受到社会道德批判,被逐出舞台。而失去信用制度约束的市场,将在利益驱使下陷人混乱,企业与企业、消费者与企业之间的关系恶化为极度的不信任,最终形成经济发展的瓶颈。可以说,诚信是企业的生命,必须把企业的诚信建设当成企业发展中的一件大事来抓。企业的诚信建设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工程,可以从企业的内部制度建设和企业的外部管理两个方面着手。
第一,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的诚信制度。一是要加快企业改革,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使企业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建立信用制度的微观基础。要通过政企分开、产权明晰的改革,确立企业法人财产权,使企业真正把信誉当成企业的生命,合法经营,讲究信誉。二是要建立健全失信惩戒的法律法规和制度。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符合市场经济规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法律体系也已初步建成,但是某些领域内的法律还不完善,约束功能还不强,为此,进一步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体系,从全方位调整、规范和约束企业的竞争行为,十分必要和紧迫。三是要强化信用管理。国内外成功的实践经验证明,信用管理是现代企业管理的核心内容之一,企业没有健全的信用管理,就没有竞争力。所以,推动企业建立信用管理体系,增强风险防御能力,是当前我国企业走出信用困境的根本出路。四是要建立信用激励机制。在一些发达国家中,信用良好、信用等级较高的企业在股票和企业债券发行中能够优先安排,还可以获得较高的信用额度和更为优惠的利率价格,企业如果数次不能如期偿还债务,就会被吊销营业执照。为此,政府有关部门在制定各项政策时,应当注意奖励守信行为,惩罚背信行为,鼓励企业和个人不断提高自身的信用水平。五是要切实抓好重点行业、重点人群、关键部位和薄弱环节,以经营单位和行政执法部门为重点,深人开展公平竞争和公正执法、热情服务为主要内容的道德教育。逐步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健全企业诚信的评价、查询和服务系统,引导企业树立“品牌”意识,打造企业的“诚信名片”和“身份证”,鼓励企业对社会负责,对消费者负责,树立良好的诚信形象。
[论文摘要]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社会转型时期,我国经济社会中出现的失信行为和信用危机,已经严重地危害了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因此必须加快国家信用管理体系建设,奠定社会诚信制度的基础;加快法制建设步伐,为社会诚信制度建设提供法律支持;大力弘扬诚信精神,扎实推进社会诚信制度建设。
诚实信用是社会主义公民道德的核心内容之一。进入新世纪,党和国家把“明礼诚信”写入了《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中。我国民商法也把诚实信用确定为基本原则之一。但在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社会转型过程中,一些公民和经济组织的“利”和“义”的天平却慢慢发生了失衡,各经济主体受到了利益价值的挑战,信用危机已经在社会上时时出现。失信行为已经危害到国家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因此,诚信问题已经成为一个需要全社会认真对待的重大社会问题了。
一、当前我国社会诚信缺失的危害及成因
当前,我国的社会诚信状况不容乐观,有社会学家、经济学家甚至认为,我们的经济社会生活中正在发生着诚信危机。信用环境恶化已经对经济社会生活产生诸多严重危害。经济学家茅于轼在分析我国总需求不足、市场疲软的原因时指出,总需求的不足祸在信用短缺。我国一些经济组织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拖欠贷款、税款,违约和制售假冒伪劣产品,以及披露虚假信息、质量欺诈等不诚信行为,增大了国民经济运行的摩擦力!直接增加了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成本,揭制了国民经济的健康持续快速发展。信用是企业最宝贵的无形资产和产品附加值。我国当前经济发展总需求不足,企业国际竞争力不强,其根本祸根就在信用短缺。概括地讲,信用环境恶化对社会经济生活的危害表现在五个方面:一是市场缺乏信用将严重影响社会的投资和消费。二是破坏企业的正常经营,加大企业运管成本,削弱企业竞争力。三是影响政府对宏观经济的调控,使宏观调控政策难以发挥作用。四是信用恶化还直接破坏社会法制基础,经济主体以种种不正当的手段竞争,各类经济主体难以形成以契约为基础的法律框架。五是信用危机造成社会风气败坏,道德水平下降,制约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当前社会转型期诚信缺失产生的原因:一是传统诚信观念没有及时更新,不能适应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的要求。我国儒家传统的诚信不是作为人们的权利、义务来确定的,而是为人们修身养性所追求的目标。它的诚信行为规范是特殊主义的,不是普遍主义的。它认为道德的诚信应该是出自内心的、自愿的、不计利害的,是一种很高的道德境界,只有经过自身长期修养才能达到的圣人境界。而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诚信是面对全体公民、组织的基本道德要求,是一切经济主体必须遵循的起码的道德义务。二是同我国政治、经济体制转型有关。在以往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下,整个社会被组织成一个全国大一统的企业,社会各部门、各单位、各利益主体不是以经济利益、以诚信为纽带联系起来的,而是以一系列行政命令、指令性计划联系起来的。在当前政治、经济体制转型期,传统的思维方式、行为方式仍然发挥着影响,抗拒着市场经济的冲击。特别是在追求各自经济利益时,开始显得张慌失措,无所适从,导致欺诈、赖账等失信行为发生。三是没有健全的法律制度、诚信制度体系对诚信缺失者予以严惩,使失信者无所畏惧,结果造成信义贬值,诚信受到嘲弄,这是当前诚信缺失极为重要的原因。失信者支付极小的成本,却能够获得极大的收益,加之法律制度不健全,就给心存诡异者留下可乘之机,他们钻法律的空子,大肆利用信息不对称所带来的交易优势,聚敛不义之财。四是司法制度不完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更使不法之徒有恃无恐,变本加利破坏诚信。诚信体系缺乏司法保护,失信者不能及时得到严厉制裁,守信者不能得到有效保护,导致“劣币驱逐良币”现象产生。五是社会转型期,市场经济冲击及宣传和思想教育工作滞后,造成人们思想混乱。加之经济结构调整,出现大量下岗职工及弱势群体,社会分配差距不断拉大,贫富悬殊等社会现象发生,都引发拜金主义滋生,道德观、价值观混淆,使社会信用环境整体恶化。
二、加强社会诚信制度体系建设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选择
(一)建立完善的社会诚信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和良性运作的一块基石
市场经济既是法制经济,又是诚信经济,完善的市场经济必然有发达的诚信制度体系相伴随。因此,发达完善的诚信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不可或缺的基础制度之一。市场经济是建立在诚信基础之上发达的商品交换经济,诚信是构成现代市场经济的一个基本要素,一切经济活动的开展都离不开诚信。不仅要有完备的信用形式、发达的信用工具,而且需要构建健全的社会诚信制度。市场经济对诚信的需求源于信息的不对称,信息不对称是市场经济固有的特征,往往会导致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可以说,一个规范有序的市场,诚信是市场主体的准入证和通行证。因此,诚信是市场经济必不可少的构成要素,诚信制度体系是社会主义市场健康发展和运行的基石。
(二)建立完善的社会诚信制度是经济主体追求长远利益的迫切要求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经济主体都会自觉遵从经济学的理性法则,追求利益最大化。而利益最大化不会在一次交易中完成,只能在长期不断的交易中逐步积累和实现。如果经济主体通过不诚信的方式谋取不正当的利益,那它必定是短命的,不可能维持长期的欺诈和投机取巧行为,因此它也不可能不断发展壮大,取得最大的经济利益。这就是当今许多跨国大公司、知名企业格外重视信誉的原因。一句话,企业要健康发展,并不断取得越来越大的经济利益,就必须树立诚信形象,维护其信誉。当然维护信誉要付出一定的成本,不过这种成本付出是值得的。因为诚信形象不但是无形资产,也是有形资产,它能给企业带来实实在在的经济效益。如名牌产品销量大、价格高等。也就是说,企业维护信誉也是一种投资,同样可以从中取得净收益,这种净收益是企业维护信誉付出的成本与所获收益之差。其成本是企业为维护信誉而放弃的机会成本,诸如信守承诺而蒙受的经济损失,为保持良好的财务比率而放弃的投资机会等。
(三)建立完善的社会诚信制度体系是提高经济效益,节约社会成本的必然选择
从经济学的角度分析,经济道德、市场理论要求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必须有完善的诚信制度体系,要求人们具备契约意识和严格遵守契约的约束。诚信、契约精神是社会经济运行的剂,它能保证各项经济活动顺畅进行,节约社会成本,提高经济运行效率,从而提高全社会的经济效益。无视契约精神,信用短缺,缺乏诚信使我们浪费了大量的时间和金钱,造成许多无谓的损失,使整个社会的交易成本无端增加,导致经济运行不畅,加大经济运行的内耗和磨擦力,甚至导致社会经济秩序混乱。我们进行经济体制改革,根本目标是加快经济发展,提高经济效益。但我们在市场化的改革中,如果不解决诚信缺失问题,就会抵消体制创新所产生的效率和效益。
(四)加入WTO要求我国尽快建立和完善社会诚信制度体系
当前我国的各类经济主体,公民、企业、银行、中介组织、政府等,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诚信缺失。如公民的纳税意识、知识产权意识相当薄弱;企业不信守合同,拖欠债款和赖账;银行呆帐率过高;政府官员以权代法,地方保护;就连本应最具信用形象的社会中介组织,同样也存在信用危机问题。我国加入WTO后,首要的任务之一就是建立和完善社会诚信制度体系,维护好国内市场秩序。这不但有利于国内企业的健康发展,阔步迈向国际市场,而且有利于营造良好的国内投资环境,扩大对外开放,招商引资,吸引跨国公司投资。诚信是世界各国人民普遍认可的道德规范,历来是做人和发展事业的根本,是社会得以形成凝聚力,社会竞争力得以提高的根基,没有高度完善的社会诚信制度体系,我国将难以参与国际竞争。同时,诚实守信也是文明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石,中国现代化进程需要重建社会诚信制度体系,降低效用风险的危害。因此,在WTO环境下,建立和完善社会诚信制度体系,已刻不容缓,已成为事关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与稳定,走向世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大事。
三、建立和完善我国社会诚信制度的思考
诚信是社会道德的基本要求,是现代社会成员必须恪守的基本准则之一。它不仅体现了社会成员互相交往中的自我约束,同时也是保证市场经济下契约和文明规则实现的前提。构建与世贸组织规则相适应的社会主义的诚信制度体系,是摆在我国面前的重要任务。
(一)加快国家信用管理体系建设,奠定社会诚信制度的基础
目前我国尚处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市场发育状况和社会信用环境还很不理想。因此,还不能单纯依靠市场的力量来推动社会诚信制度体系建立,需要政府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予以推进。加快国家信用管理体系建设是推动全社会建立诚信制度体系的基础。加快国家信用管理体系建设应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尽快完善国家信用管理体系建设的相关法律法规。二是进一步加大国家信用政策法规贯彻执行力度和执法力度。三是积极建立公民、组织信用征集、评价、管理体系以及相应的数据库,为实现信用科学管理奠定基础。四是推动社会信用服务中介机构发展。五是积极推动经济组织进一步加强信用管理。
(二)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求,把公民道德建设与法制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为加强社会诚信制度体系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支持
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社会诚信,不但包含伦理道德因素、经济因素,更离不开社会法律制度,它们相辅相成,不可分割。加强公民诚信道德建设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既要靠教育,更要靠法治。
因此,要建立和完善社会诚信制度体系,一要把社会法制建设与公民道德建设结合起来。在公民中树立遵纪守法的观念,树立把个人合法权益与承担社会责任相结合、相统一的观念。二要努力为公民道德建设提供法律支持。在抓好法制宣传教育的同时,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种违信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经济秩序、公共秩序、生活秩序。三要重视培养公民的契约精神。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以契约精神为核心的契约文明是构建现代法治与现代德治的思想基础之一,契约精神是文明公民应该具备的一种素质,它是平等观念、自主意识、合作精神、诚信能力的有机结合。四要恪守司法职业道德,为公民道德建设作出表率。国家的司法队伍、公务员队伍以及其它公职人员队伍,代表着国家形象、社会形象,必须在廉洁从政、执政为民、公正司法、加强自身修养、严格自律、忠于职守等方面作出榜样,树立良好的社会道德形象,促进全体公民的道德建设和社会诚信制度建设。
(三)在全社会大力弘扬诚信,扎实推进社会诚信制度体系建设
中华民族有深厚的道德底蕴和文化、文明底蕴,我们要充分挖掘和发挥坚持操守、讲究诚信的优秀的传统道德资源,结合现代法治精神,积极构建现代诚信制度体系。具体应在以下几方面下功夫:一是务虚与务实相结合。建设社会诚信制度体系,宣传教育固然重要,但不能仅仅停留在舆论防恶上,还必须出实招,必须坚持用法治的、行政的、经济的等多种手段,激励和表彰讲诚信的人和事,谴责和严惩不讲道德和不守诚信的人和事。二是把外在制裁和内在制裁结合起来,积极构建道德制裁力和约束力。外在制裁发挥社会规范和限制作用,内在制裁发挥自我约束作用。三是不断提高政府的社会诚信度。政府的诚信主要表现为政策的相对稳定性,依法行政,打破地方保护,维护统一的市场秩序,维护公平、公开、公正的交易秩序和原则。
通信建设工程监理目标控制主要是指施工质量监理控制、施工进度监理控制和投资监理控制[1],这是通信建设工程监理最主要的三个目标。这三个监理控制目标之间相互联系又相互独立,相互影响又相互制约,施工进度会影响通信建设工程的投资成本和施工质量,投资成本又直接影响工程的施工质量,因此通信建设工程监理目标控制与应用,必须正确处理这三者之间的关系。通信建设工程监理主要由项目监理单位或者相关监理部门根据通信建设工程的特点,编制工程监理计划,同时结合通信建设工程工程的施工方案、设计方案等内容,确定科学合理的监理目标和监理方案。在选择通信建设工程监理工程师时,要尽量选择经验丰富、资质较高的监理工程师。另外,将通信建设工程监理目标落实在通信建设工程的规划设计、招投标、采购、施工建设和竣工验收的各个阶段,根据通信建设工程施工的实际情况,细化监理目标控制方法,合理规划通信建设工程的监理方案,加强通信建设工程管理和监督。
二、通信建设工程监理目标控制和应用策略
2.1质量控制
通信建设工程质量控制要严格落实到施工建设的各个阶段,在设计阶段,施工单位要组织监理工程师和相关技术人员科学论证施工设计方案,根据通信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严格审核施工图纸。在工程的施工建设阶段,进一步优化和完善施工工艺和施工工序,按照通信建设工程的施工要求,采购高质量的、高精度的施工设备,同时合理配置施工材料配比,加强通信建设工程全过程中的施工质量管理,保障通信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另外,通信建设工程施工单位要构建完善的质量验收目标和质量管理措施,规范通信建设工程的施工流程,严格把关建筑通信工程质量。
2.2进度控制
通信建设工程的进度控制要结合通信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施工进度计划,并且将施工进度计划严格落实在通信建设工程的各个施工环节。如果在施工过程中通信建设工程需要变更施工设计,必须按照严格的工程设计变更流程和手续,科学评估和高度重视所有可能影响通信建设工程施工进度的所有因素,严禁随便变更通信建设工程的施工设计[2]。对于需要变更的施工设计,必须组织监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对施工变更设计进行经济上和技术上的论证,分析通信建设工程施工变更的原因,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在保障通信建设工程施工质量的基础上,灵活调整施工进度计划,严格控制通信建设工程施工进度,实现通信建设工程监理目标。
2.3投资控制
当前,很多通信建设工程施工单位一味追求质量控制和进度控制,导致整个通信建设工程成本造价严重超标,因此必须严格控制通信建设工程的投资监理目标,将工程投资控制在工程预算范围内,预算和决算正常浮动。为了更好地实现通信建设工程监理投资控制目标,要深入分析影响通信建设工程造价的所有因素,严格控制外包费、人工费和材料费[3],对于一些大型的通信建设工程,要按照工程投招标制度,尽量降低工程的施工造价预算,同时健全通信建设工程的贷款审查机制和工程投资变更机制,全面监控各个阶段的工程费用支出。
三、结束语
1、在三信工程在创建中与政府的关系
信用社在在三信工程在创建中与政府的关系是非常紧密的。面对难以预料、历史罕见的重大挑战和考验,面对异常严峻的宏观经济形势和熊市行情,信用社审时度势、处变不惊,信用社在国家政府的政策支持与带领下,沉着应对、科学决策,团结带领全体干部员工振奋精神、攻坚克难,坚定不移地推行三信工程在创建,得到政府的支持。在不寻常、不平凡的年份交出了一份令人满意的答卷。信用社一方面要充分尊重政府,利用政府在改革中的作用,发挥行政资源的优势,为农村信用社的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如取消对信用社的歧视性政策,鼓励行政、企事业单位,自主选择到信用社开户办理业务;严厉打击逃废信用社债务;增强信用社对县域经济的投资信心,建立农户和县域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基金,帮助农民和县域中小企业解决贷款担保难问题等。另一方面要保持相对独立性,在大是大非面前坚持原则,维护农村信用社的自主利益和经营自。
2、三信工程与农户的关系
三信工程开展使得农村信用社切实规避了信贷风险,三信工程与农户的关系是基石的关系。信用社推行三信工程目的就是,立足“农”字做文章,在方便农民贷款、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小额贷款上扩面、扩量、扩额度,着力促进“三农”信贷投入,致力把“三信工程”打造成农民受益,农村信用社发展的“战略工程”。先后开展了文明守法信用工程建设,开办了农户联保贷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助学贷款等活动,从根本上解决了农民“款难贷、门难找、事难办”的问题。
通过开展“三信”工程,信用社支农、惠农的力度不断加大,成为支农的主力军。与此同时,广大群众存款的积极性进一步高涨。
3、三信工程与信用社的关
,三信工程与信用社的关系就像是水与鱼儿的关系一般,只有把鱼儿放入水中,鱼儿才能游得欢快,成长的更快。同样道理,信用社只有实施了三信工程,才能前进的更稳健。联社领导班子紧密结合县级政府政策方针,立足信用社更好更快发展,着眼新农村建设,加强教育引导,广泛统一思想,达成充分共识。
4、三信工程中信用社与信用社的关系
各个信用社统一思想,与时俱进,形成充分认识。全面加强“三信”工程系统建设,致力谋求农信“三农”共生双赢。这是各个农村信用合作社“三信工程”建设的工作缩影和真实写照。三信工程中信用社与信用社的关系变得更加团结,各个社认真贯彻落实银监局、人民银行、省联社“信用工程建设”指导意见,立足“三农”市场定位,大力开展信用村、信用户评定,全面改善和提高小额信贷服务水平,致力打破信用社“难贷款”和农民“贷款难”的“两难”制约瓶颈,成效显著。
5、三信工程与宣传报道的关系
三信工程与宣传报道的关系是相互促进的。信用社推行三信工程,有助于宣传报道信用社的正面形象。信用社以加快实施和完成客户关系管理系统为契机,进一步再造和优化业务流程、服务流程、营销流程,建立健全业务一线农村贷款拓展市场、创造价值。信用社以为农户专业化理财、特色化服务、精细化管理为目标,紧紧围绕“以客户为核心”的营销服务模式,成立综合业务管理中心,切实推行三信工程,加大对信用社正面报道的宣传。切实提高服务管理效能和市场拓展能力,促进农村金融贷款业务的全面转型。
6、三信工程评定与客户经理的关系
在教育引导的基础上,农村信用社积极创新管理模式,完善考核制度,强化制约环节。将三信工程评定与客户经理业务挂钩。采取的措施如下:一是推行分级考核,打破传统的“大一统”考核模式,以业绩论英雄,凭贡献兑工资,实行末位淘汰。三信工程评定与客户经理考核挂钩,信用社实施贷款交接。对新投放“三信工程”贷款实施审计交接,对原存量贷款进行审计外核,查处违规贷款责任人即可开除查办。增强了员工只有“三信工程”贷款的认识。
7、三信工程开展中农户与农户的关系
三信工程开展协调了农户与农户的关系。特别是近年来,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牢固坚持“发展是硬道理”的指导思想,聚精会神抓管理,群策群力谋发展,通过恪守“三农”市场定位、走活加强农村信用工程建设“一步棋”,实现了业务经营发展“全盘赢”。同时,在全国分社全面加强“三信”工程系统建设,致力谋求农信“三农”共生双赢。全联社认真贯彻落实银监局、人民银行、省联社“信用工程建设”指导意见,立足“三农”市场定位,大力开展信用村、信用户评定,全面改善和提高小额信贷服务水平,致力打破信用社“难贷款”和农民“贷款难”的“两难”制约瓶颈,加强了农户与农户的联系,成效显著。
8、三信工程建设中集中评定和非集中平定的关系
三信工程建设中信用社明确提出了以信用村、信用户评定为突破口,尽快把信用社建设成为立足“三农”、以小额贷款为“主打产品”的社区零售银行发展目标。农村信用社把“三信工程”建设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不懈地实施了评定信用村、信用户和贷款证贷款上柜台工作“大会战”。把“三信工程”打造成农村信用社受益百年的“战略工程”,促进了农村信用社的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二、农村信用社如何处理好这若干关系随着农村信用社改革的不断深化,农村信用社为“三农”服务的宗旨更为坚定,当前实施的“信用镇、信用村、信用户”评定是一项促进政府、农民、信用社三方共赢的创新工程,为了加强对实施“三信工程”的指导,社专门成立了“实施三信工程领导小组”,发动全社业务员、代办员进村入户发放宣传材料10000余份,同时积极面向农户、中小企业、工商业户三个“市场”进行评定、授信。农村信用社如何处理好这若干关系关键是,各有关部门协调配合,通力合作,为创建“农村信用工程”活动营造一个宽松的环境。市各级党政部门着眼长远,以提高社会综合效益为目标。拔地而起的农村新用户像一个巨型的惊叹号,向世人宣告:三信工程使得农村信用社焕发出了勃勃生机!由于三信工程,信用社赢得广大农村贷款市场,诚信打造共赢。
北宋宰相王安石曾经写过一首诗:“自古驱民在信诚,一言为重百金轻。今人未可非商鞅,商鞅能令政必行。”说的就是“南门徙木”的典故。秦国的商鞅为了推行变法,取信于民,特意在京都南门外立了一根三丈多高的木柱,并贴出告示说,谁要是能把它从南门搬到北门,就给十金的赏钱,人们根本不相信有这么便宜的事情,也没有人站出来。看到这种情况,商鞅又宣布,能搬者,赏五十金。终于有一人大着胆子将木柱搬到了北门,商鞅当即赏予其五十金(秦时以二十两为一金),人们由此相信了商鞅是个说到做到的人,他的变法也得以顺利实行。
三顾茅庐得高士,三会黄石收《素书》,七擒孟获安疆域,立雪程门添新知。它们都说明了一个道理:诚实是立身之本,守信是立业之基。诚实守信,矢志不渝,一如既往,就会产生极大的影响力和感召力,就能办成很难办成的事,就能把握住千载难逢的良机,就可以给自己的人生、事业插上飞翔的翅膀,就有希望攀登上别人难以逾越的高峰。当代中国最著名的企业海尔的成功之道,就是高扬“真诚到永远”、“服务至上”的大旗,并以上乘的产品质量和不断创新抓住了用户的心,牢牢坐稳了中国家电行业的第一把交椅,并把市场拓展到了世界多个国家,使企业成为世界知名企业,品牌成为世界知名品牌。
人无信不立,家无信不和,企无信不旺,国无信不稳。在现实社会生活中,在个人人际交往和单位经济往来中,应当以史为镜,以人为鉴,以正反两个方面的例子为参照物约束自己的言行,坚守诚实信用的道德规范和法律原则,努力为端正社会风气、净化社会环境、建立良好的社会政治经济秩序,为促进社会健康和谐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人类社会发展到今天,曾经一度被奉为至宝的“商战三十六计”早已成为“昨日黄花”,风光不在。由于经济的大发展和民众对生活质量的要求不断提高,世界不少发达国家企业、跨国公司都把为客户创造价值作为自己的使命,而不是把企业看作是利润机器。企业追求利润和讲究信誉是相互依赖而生存的,从长远观点来看,讲究伦理道德才是获取利润的根本途径,国际国内成功企业的经验都证明了这一点。
对员工讲诚信。企业各级领导要说了算、定了办、许诺了就兑现,不开空头支票,不推脱耽延;各车间各部门各工序之间,任务计划要求啥时完、保证啥时完,服从指令,遵守时间;各岗位员工把高标准做好本职工作看作是推进企业诚信文化建设、促进企业又好又快发展、实现敬业报国的根本体现,不管任务多重、困难多大,同心协力,团结奉献。
对客户讲诚信。要“一切为了客户,一切服从客户,真诚服务客户,急客户之所急,帮客户之所需”的经营理念和服务理念深入人心。从总经理到每一名员工,一切人力、设备、产品、车辆等资源均必须服从“用户服务优先”的原则,保证用户一个电话打来,服务人员24小时之内到达,汽车赶不上就乘飞机,宁可亏了本钱,不可失信客户。企业员工要用诚信、用热心、用心血、用汗水赢得用户的信赖和称赞,赢得回头客和大批定单。
对合作伙伴讲诚信。无论是对企业的原辅材料物资供方还是产品、技术协作方,企业都要做到诚实守约,讲究信用,通力合作,互惠互利,在长期的合作中建立一批有资质、有较强技术力量和较好信誉的固定合作伙伴,对企业保证生产进度和市场需要、促进企业发展和做强做大起至关重要的作用。
对社会讲诚信。一个企业,要不断加强管理,提高经济运行质量,重合同守信用,依法经营,照章纳税,加强领导班子廉正建设,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按规定为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各种社会保险,不断改善员工作业条件,加强生产环境治理,建设花园式工厂,加强安全生产、消防工作和治安综合治理等,承担各种社会责任,践行对社会对国家的各种承诺和义务,争做诚信企业、重合同守信用单位、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劳动关系和谐单位。
(1)加大科技投入。天津市、青岛市科技投入呈加速度增长,两市R&D经费支出占GDP的比重逐年增长。(2)以企业为自主创新主体。深圳市的自主创新活动几乎全部集中在企业内部进行。无锡市高新区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创新体系。(3)重视科技成果转化。武汉培育了一批高科技转化企业,天津市建设了一批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广州市通过积极推动孵化机构建设,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必要的空间。(4)注重凝聚创新型人才。深圳市自2006年开始设立“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使每万人中专业技术人员数达到3000人。(5)优化自主创新环境。广州市、无锡市制定政策,优化创新环境。综上所述,各地创新型城市建设的战略推行时间并不长,都是根据自身条件采取了不同的发展战略,许多都在探索阶段。
2理论与现实分析
2.1理论分析
国内外对创新型城市的理论研究对我们的课题研究有很大的启示,同时结合兰州市实际情况,我们对兰州市创新型试点城市建设作一些理论分析。从兰州创新型试点城市建设的客观情况看,应按照“TheInnovativeCity”模式,驱动经济增长和经济发展为核心,并不断融合社会发展的理念和思路展开。我们提出实施科技计划、基础能力、应用能力、创新支撑、新兴产业、传统产业改造、产业服务、城市空间、创新文化、开放合作十大工程;围绕发展方式创新、体制机制创新、科技进步创新、产业发展创新、社会文化创新的有效措施。力争到“十二五”末,把兰州市建设成为一个创新体系完善、创新要素集聚、创新效率高、经济效益优化、社会环境良好、辐射带动作用强的创新型西部区域性中心城市。
2.2现实分析
兰州市创新型试点城市建设首要问题,也是本课题系统分析的重点。2.2.1推进兰州市创新型试点城市建设的优势兰州作为西部区域性中心城市,聚集了全省80%以上的科技人才,人才密度列全国大中城市第四位,综合科技实力列全国第九位,具有雄厚的科技人才实力和研发优势。着力推进十大工程建设,努力完成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建设的任务。(1)出台了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建设各项规划计划。市政府相关部门围绕《兰州市建设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出台《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分别制订了《指导意见》和《实施办法》等。(2)创新资源基础较强。全市拥有各类研发机构255个。有1个国家实验室、8个国家重点实验室,23个部省级重点实验室,73个独立研究与开发机构,50个(其中省部级38个)工程技术中心和中试基地,96个高校科研机构,36个企业科研机构,3个国家级大学科技园,16个科技企业孵化器;搭建科技研发平台,组建了“兰州科技文献资源共享平台”、“兰州大型科研仪器资源共享平台”、“兰州工业设计创新服务联盟”等公共研发平台;深化与省内外科研院所的全方位合作,。全市共有原创性研究人员11428人,占全省原创性研究人员的77%。R&D人员中具有博士学历的有2190人,占全部R&D人员的12.18%;具有硕士学历的有4069人,占全部R&D人员的22.63%;具有本科学历的有6987人,占全部R&D人员的38.85%。(3)新兴产业具有优势。通过培育引导,生物医药产业领域形成了生物制品、现代中(藏)药、生物医学工程、兽医生物制品等10多个特色鲜明、创新能力强的专业化生物产业园区;新材料产业领域重点支持了兰州金川科力远公司二次电池及电池材料,金川科技园公司高纯金属材料等项目开发;信息技术产业领域扶持了甘肃紫光智能交通控制技术有限公司、甘肃万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甘肃动漫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航空航天产业领域重点研究开发清洁高真空获得设备、安全智能防护与监控设备和风电变桨电动机等项目;节能环保产业领域加大了环保热电主要技术及装备、节能变频器等输变电设备的技术提升改造,加大了冶金工业废水处理回用、垃圾渗滤处理及资源利用、生物膜反应污水处理及回用成套化设备的研究开发力度。(4)创新氛围良好。2012年以来,兰州市获批成为国家发改委的国家生物产业基地、国家新型工业化军民结合基地、国家第二批“三网融合”试点城市;兰州高新区成为国家科技与文化融合科技示范基地;市商务局组织争取并成功获批了国家科技兴贸新材料创新基地;城关区被确定为全省首个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县区。安宁区已建成交大科技园、新城孵化大厦、兰州职业技术学院专利孵化园等6个科技企业孵化器。2.2.2改进兰州市创新型试点城市建设的劣势近几年来,兰州市科技创新能力大幅度提升,但是,与创新型试点城市的要求存在着较大差距。(1)建设创新型试点城市需要全面、有效贯彻已出台的各项科技计划。但是,注意力更多的是集中在技术领域中的创新,对技术研发部门和产品生产企业的创新,特别是技术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重视不够。(2)兰州市研发机构数量较多,但是,市属研发机构数量无较大变化,客观上研发机构对兰州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力度有限,特别是对创新型试点城市建设发挥的作用不够。(3)不均衡特性明显,呈“三多三少”特征,即传统产业多,新型产业少;资源型产业多,加工型产业少;高耗能产业多,环保节能产业少;具有竞争优势的产业偏少,支柱性产业特征不明显,普遍缺乏牵动性、带动作用大的高科技项目。(4)支撑创新资源有限。一是园区土地资源约束加剧。二是园区内活力尚显不足。三是园区管理体制亟待更新。四是园区缺少特色优势的培育。五是发展定位不明确。六是服务功能不完善。七是创新管理人才短缺。(5)兰州市缺乏整合市内科技资源的有效机制。市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之间不但实质性合作较少,而且交流也不多,对外科技合作和交流各自在其力所能及的范围内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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