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1-31 11: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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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建设专委会在市委、市政府和市政协的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市政协的工作要求,团结带领全体委员,紧扣中心,服务大局,积极作为,务实履职,使专委委员所在单位的各项工作得到了有序、有效推进。现将一年来本专委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学习,更新观念,提高参政议政能力
,建设专委除了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外,还积极参与本单位的深入学习落实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在学习活动中,能结合自身的实际,围绕市委“一二三四五六”发展战略,深入调查研究,找出障碍我市建设事业发展的难题去进行破解,使我们专委各个委员的理论水平、政策水平、业务水平得到了明显的提高,行政管理、参政议政的能力得到了不断地充实,思想得到大解放,观念进一步更新,有力地推进了我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的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二、围绕市的中心工作,大力推动重点项目的建设和重点工作的开展
我市的工作重点52项,建设系统各有关部门参与的就有42项,其中负责牵头的10项。而我们专项所属各部门委员都能主动积极工作,同时,能出谋献策参与抓好,使各个项目取得显著的工作成效,一年来,主要完成了以下方面的工作:
1、总投资3.2亿元的罗定国际酒店,已完成总工程量85%以上,将在20__年春节前竣工事业。
2、投资600万元的泗纶镇生活污水处理厂3月份投入运行。
3、总投资4860万元的市第二生活污水处理厂已动工建设。
4、总投资2500万元的城区生活垃圾场改造工程项目已进入征地阶段。
5、投资100万元的城区垃()圾中转站改建项目已进行选址及设计等筹备工作。
6、总投资450多万元对小区未完善的24503㎡的道路和1602m下水道建设,将在20__年春节前完工。
7、房地产的开发建设到历史新高,项目13个,开发资金约2.2亿元,建筑面积15.5万㎡,同比增长42.5%。
8、建筑业和建筑市场稳定健康发展。今年完成建安产值4.39亿元,创税利3668万元。
9、生态文明村建设进展顺利。155条文明村建设任务已落实,投入资金804万元,确保年底可全部建成并可通过云浮检查验收。
10、投入323.1万元,完成城区主街道下水道建设改造修复、绿化带花基、次干道配套工程。
11、大力抓好整治占道摆卖、“牛皮癣”和陈旧及不规范设置的户外广告、车辆乱停放等“六乱”现象的整治,市容秩序明显改善。
12、加强环境卫生保洁和管理,有效改善城区卫生保洁质量。
13、投入35万元完成对城区主街道标线7047㎡的翻画。
14、拆除文明样板路牌坊和19座弧形灯、主街道路通铁护栏1800米,翻新路标指示牌杆柱19座。
15、配合林业部门改造主街道绿化带的栽种,并加强养护,确保成活及生长,绿化、美化作用得到逐步呈现。
16、加强街道路政管理,及时保质修复好通讯、供电、视频监控等各类挖掘的路面。
17、争取市政府解决了环卫临时工人的养老保险问题,较好地维护了环卫队伍和社会大局的稳定。
18、专委各部门在积极参与我市“9.16”救灾及灾后重建活动,尤其是城市管理局和建设局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充分肯定。各单位已完成“百局扶百户”的任务。
三、认真办理好政协委员提案
本专委所属单位今年的政协委员提案比较多,而且多为涉及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切实承办好各单位提案,专委委员能在所在单位出谋献策,并精心组织实施,从政治的高度,把提案的办理工作作为履行工作职责,听取群众的呼声和要求,接受政协委员依法监督的大事来抓,强化领导,明确责任,狠抓落实,所有提案都获委员代表基本满意以上的办复意见,有力地推动了本系统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解决了一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四、突出重点,认真开展视察活动
1、参政议政,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在今年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专委能组织委员进行实地调研,对城乡的规划建设管理,如何加快创建文明城市的步伐、环境保护、城市的管理、建筑业的发展、房地产业的发展、生态文明村的建设、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等提出了一些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得到市委、市政 府的采纳,更好地推进了我市的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2、下半年组织委员到西安、延安进行一次视察活动,进一步开阔了委员的视野,为提高今后委员参政议政的ÄÜÁ¦Æðµ½Ò»¶¨µÄ×÷Ó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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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救助对象名额、金额:
初步拟定2015年救助对象为30人。按照每人年救助4000元的标准实施救助。
二、救助大学生必须具备的条件:
主要救助家庭贫困(指家庭年生活水平在本地年平均生活水平以下的贫困家庭),政治思想好、道德素养好、学习成绩好的大学生。应优先考虑社会孤儿、农村低保户、农村纯女困难户和特困户。爱助贫困大学生家庭贫困情况和录取院校是否正规属于合格院校,需要提交县资助贫困大学生领导小组中心网络验证。
三、申报程序:
1、组织申报:
根据主席办公会议安排,2015年救助贫困大学生名额按照政协乡镇联络组和县直活动组组织申报,每一个联络处或活动组推荐申报1名贫困大学生。时间从现在起至8月10日。
2、填写表格:
3、核实对象:
4、协会初审:
根据联络处和活动组推荐申报的名额,由爱心协会组织会长办公会议进行审查核定,提出审核意见报请主席办公会议决定。
5、主席会议审定:
根据协会办公会议初审意见,主席办公会议决定救助贫困大学生终审名单。
四、组织发放:
五、跟踪管理:
对2015年度受救助的贫困大学生,爱心协会将加强跟踪管理并建立受助贫困大学生管理档案,让爱助贫困大学生健康成长。服务社会,回报家乡。
“我国农业的发展已从过去的数量矛盾转化为现在的结构矛盾。”陈锡文指出,过去12年,国内粮食产量持续增长,从2003年的8654亿斤增长到2015年的12429亿斤,年均增长300多亿斤。即便如此,和13.7亿人相比,还有不足。现在国内粮食大概还有500多亿斤的缺口,所以必须要进口。
缺口有500亿斤,但是去年的进口量接近2500亿斤,为什么呢?陈锡文认为有两个原因。一是国内供给结构不能满足市场的需求,其中最突出的品种就是大豆。中国是大豆的故乡,但是中国已经成为全球大豆进口量第一的国家。国内去年只生产了240亿斤的大豆,但是进口量超过了1600亿斤,大豆严重供不应求。
小麦、玉米和稻谷等品种国内基本能自给,但是也进口了1000亿斤左右。原因在于国内生产成本高,价格也高,在国际市场上没有竞争力。
这几年,我们在粮食生产上出现了“三量齐增”的复杂局面,即国内的产量、进口量、库存量均增加。这就是品种结构的矛盾和缺乏国际竞争力所导致的。陈锡文指出,所谓农业供给不足,不是短期内根据市场需求,在品种和数量上做一些生产方面的调整,根本问题在于提高农业的综合竞争力和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解决好这两个问题,重点在于调结构。因此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核心是加快体制创新。
四大原因导致我国农产品国际竞争力下降
当前国内粮食和其他一些主要农产品国际竞争力下降,有复杂的原因。
第一,价格管控不到位。随着经济发展,土地、资金、劳动力成本都在上涨,农产品价格水涨船高。尤其在粮食产业上,过去几年,小麦价格上涨了66.6%,水稻价格上涨了119%,国内粮价比国际市场价格高出40-50%。
第二,全球经济危机爆发以后,经济复苏缓慢,消费品、工业品的价格越降越低,引起国际粮价下跌。
第三,能源价格下降使得粮食贸易中的海运价格明显下降。
第四,人民币持续贬值。国际市场的粮食价格都是按美元结算,人民币持续贬值不利于国内农产品出口。
总体来看,当前国内农产品和粮食价格明显高于国际市场价格是由多种多样的因素造成的。在这种情况下,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改革势在必行。
陈锡文对当前一些坊间的认识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去年有人提出中国生产粮食经济上不划算,财政上要补贴,农民种粮入不敷出。国际市场上粮食价格低,不如从国际进口。从经济上分析似乎有道理,实际上并非如此。”陈锡文算了一笔账,到目前为止,全球每年生产的小麦、大米和玉米这三大谷物最高产量是7000亿斤左右,而国内的粮食总需求大概接近13000亿斤。从国外进口,不现实、不可靠、不安全,不能满足国内需求。
中国人的饭碗要牢牢端在自己手里。依靠国外的话,中国的农业不会安全,中国农民的就业和生计不会稳定。中国作为一个人口大国,要确保粮食安全,就要按照中央的要求,努力实现谷物基本自给。
多方发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陈锡文认为,改革是多方面的,但核心在于科技创新。下一步我们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推进改革,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才能真正见效、真正落地。
第一,要使市场在价格形成机制中发挥决定性作用。中央已经明确提出,对东北玉米实行市场定价、价补分离的改革机制。今年东北三省和内蒙古的玉米播种面积减少了2300万亩,比去年减少了4.5%。现在新玉米已经上市,辽宁的玉米收购价大概在0.75元,黑龙江最低价大概是0.6元,农民遭受很大损失。但还有价补分离,价格定下去了,政府会给农民补贴。当然,农民实际交售的价格加上政府补贴,也不可能超过过去的收购价格。但从长远来看,如果东北玉米临储制度改革成功,对其他粮食品种将会有很好的引导作用。很多地方鼓励农民调整结构,大力发展经济作物,成效明显。要通过有效的改革和有序的市场价格来引导农民生产。
第二,要加大风险管控。国内去年的风险率超过了56%,问题很严重。以大豆为例,大豆产量低,其根本原因在于对大豆的科技投入太少。所以必须要加快推进科技进步,才能提升农产品竞争力。
第三,加快推进农业经营体系创新。过去认为,发展现代农业最重要的前提就是土地的规模化经营。现在在粮食价格下降的背景下,规模经营的效果受到了很大损害。因为很多农民发现,用这么高的价格租来的地种出来的农产品,没有多少利润。但是规模经营毕竟是未来农业发展的方向。
很多地方的农民发现,用自己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去成立当地的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避开了土地租金问题。这样统一起来,更重要的是推出了土地托管和社会化服务。
为认真实施和落实《上海市公证行业创建文明行业规划》(沪司发公管[20*]13号),积极推进全行业创建文明行业活动健康有效地开展,争取用2-3年时间,将公证行业建成上海市文明行业,现提出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文明行业创建活动的意义
公证行业是法律服务的窗口行业,工作直接面向社会和群众,具有很强的服务性、社会性和群众性。本市公证行业历来重视创建工作,尤其是自1999年开展规范服务达标活动以来,取得了显著效果,窗口服务质量明显提高,事业发展基础进一步夯实,业务开拓有了长足发展,受到了社会的广泛好评。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市公证行业发展中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窗口服务中态度冷淡、推诿及不按规定收费的现象还有发生;涉及公证质量的投诉与申诉案件有一定数量;公证人员的结构不尽合理,人才储备不足,法律素养和办证能力需要提高;受市场经济和利益驱动的影响,行业内还存在一定范围内的不良竞争行为,等等。这些问题影响着本市公证行业的拓展与规范,也影响到公证行业的社会形象。我们对此必须高度重视,认真纠正克服。
开展文明行业创建活动,是公证行业自我加压,在规范服务达标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创建工作的具体表现,也是行业自身发展的需要。通过文明行业创建活动,一是要在全行业中强化“服务人民、奉献社会”的宗旨教育,使广大公证人员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培养爱岗敬业精神,提高增强自身业务素质的自觉性,积极提供优质、便利、高效的公证服务,形成良好风尚;二是要广泛宣传公证制度和公证行业,增强公众对公证工作的了解与关心,加强社会各界对公证工作的监督,切实解决行业内的不良风气,扩大公证的社会影响;三是要加强管理,搞好质量,不断提高公证书的公信力和公证行业的社会信誉度,促进公证业务的发展,不断扩大公证服务的覆盖面,更充分地发挥公证在维护社会稳定、规范市场秩序、促进经济发展、保障人民利益等方面的作用;四是
要促进司法行政部门、公证行业协会、公证机构加强公证工作管理,探索能发挥多方面积极性的管理体制,健全和完善公证管理制度,为公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制度上的保证。全体公证工作管理干部和公证人员要充分认识开展创建活动的重大意义。
二、开展文明行业创建活动的方法和步骤
公证行业开展文明行业创建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年8月):学习动员,统一思想。各单位要按照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公证行业中开展文明行业创建活动的要求,认真做好动员部署工作。要组织全体公证人员深入学习、领会市文明委关于深入开展创建活动的规定和精神,以及开展文明行业创建活动对加强公证队伍建设、树立公证工作良好形象的重要意义,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明确创建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和任务,增强全体公证工作管理干部和公证人员的责任感,扎扎实实地搞好文明行业创建活动,促进公证工作健康发展。市司法局还将适时召开誓师大会,向社会宣布公证行业开展创建文明行业活动,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阶段(20*年9月):自查自纠,制定计划。各区(县)司法局和各公证处发动全体公证管理人员和公证人员,针对公证行业规范服务达标以来本公证处在发展、管理、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认真进行查摆,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意见,并对照《上海市公证行业创建文明行业规划》和《创建文明行业公证机构考核标准》,制定本公证处的具体创建工作计划,并进行分解和细化,明确各项创建工作任务的相关措施、时间节点和责任人员。
第三阶段(20*年10月—20*年7月):开展创建,落实计划。全体公证管理干部和公证人员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和扎实的工作作风,对照创建文明行业活动的要求和创建措施,营造创建工作良好氛围,努力把各项创建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为实现跨入市文明行业的目标奠定坚实的基础。各公证处对照《创建文明行业公证机构考核标准》逐条落实,尤其要进一步落实和规范各种便民服务措施,如延长接待时间、缩短办证期限、杜绝推诿现象、严格收费标准、扩充咨询渠道等,切实采取措施,加强公证质量控制和规范公证服务市场秩序,形成长效机制。
第四阶段(20*年8月以后):检查整改,推进深化。市司法局、市公证员协会将会同区县司法局,分三批对各公证处文明行业创建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针对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其中,第一批为司法部文明公证处(全国文明公证处)和市文明单位;第二批为司法行政系统文明公证处;第三批为其它公证处。市司法局将成立创建检查组分别对各公证处的创建工作进行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各公证处根据检查提出的整改意见,抓紧整改,切实做好各方面工作,迎接市文明办组织的考评验收,直至公证行业跨入文明行业。
三、加强对文明行业创建活动的领导
(一)要高度重视,务求实效
要充分认识在公证行业中开展创建文明行业活动是贯彻依法管理、从严要求的方针,加强公证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是当前一项极为紧迫的任务,从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视,把创建文明行业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近期司法行政机关和公证员协会工作的一件大事,层层抓落实,求真务实,确保创建活动扎实进行,取得实效。
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和公证员协会要加强对创建活动各个阶段、各个环节的检查和监督,认真了解情况,及时发现典型,适时予以指导。要通过文明行业创建活动,使本市公证队伍和公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得到规范,使社会各界实实在在地感受到创建活动的成效。要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脚踏实地,不走过场,不做表面文章。
(二)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创建工作机制
市司法局将建立公证行业创建文明行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局党政领导担任,下设工作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和部署创建战略和总体方案,提出创建目标和要求,对创建工作进行指导、管理和监督。工作小组负责创建的日常组织工作,落实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各区(县)司法局要加强领导,统筹安排本局主管的公证处的创建工作。各公证处的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对本处的文明行业创建工作负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全力推进创建工作的开展。
完善的工作机制是创建工作顺利实施的有力保证。市司法局公证行业创建文明行业工作领导小组每个季度召开会议(扩大会议),统一思想,协调步伐,研究部署阶段性工作和重点工作。工作小组根据需要,不定期地检查考核,分片组织工作例会,通报创建工作情况,对区(县)司法行政管理部门和公证处的工作提出要求,充分发挥区(县)司法行政管理部门的管理作用。工作小组要详细记录对各公证处检查考核的情况,作为评选市司法行政系统文明公证处的重要依据。各公证处要定期向工作小组报告创建工作进展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市公证员协会根据情况,针对不同时期的重点工作,进行专题调研,并选择典型案例和经验,适时进行交流,以开拓工作思路,推广好的做法,促进全行业共同进步。
(三)大力加强公证制度和公证工作的宣传
一、电子商务系统审计的必然性和必要性
在商业活动实现网络化之前,采购是面对面或通过纸质文件进行的,有迹可查,即使是电子交易,其设备结构是专用的,一般只限于已知用户使用,任何外部用户必须是已知的、身份明确的、可追踪的;系统通常是主机结构方式,相对易于监督、控制和审计。与传统商业相比,万维网客户/服务器系统的特点是高度分散,资源共享、服务分散、顾客透明度高等,而电子商务的运作速度更快、业务循环周期更短、风险更大、更高程度地依赖于技术。电子商务系统的技术基础和市场的快速变化意味着传统的衡量方法已不再适用于企业的某些资产,财务报告不能充分提供企业的状况和价值方面的信息,特别是网络企业的无形资产,如商誉、客户忠诚度和满意程度等这些产生长期价值的关键资产。核实确认这类资产价值的困难在于缺乏足够的历史数据、合适的参照标准、先进的实践经验以及对网络的各种威胁和概率的准确估算。企业管理层以及公众都需要寻找能够用以表述网络企业的可信度、安全性及其他资产价值的方法,需要一些新的核查和审计方法,更有效地评价无形资产,如知识、品牌等。因此,电子商务系统审计就成为历史的必然。由于,电子商务的可靠性、适用性、安全性和性能等方面受到的威胁或存在的风险,都可能会影响其生存和发展。风险因素包括:商业信息的泄露、智能财产的不当使用、对版权的侵犯、对商标的侵犯、网络谣言和对信誉的损害等。因此,进行必要和客观的审计,才会使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高级管理层对电子商务系统的安全运作和效益满意和放心。
二、网络风险和风险管理
网络风险如同自然灾害一样不可预见。风险管理的关键在于风险评估,风险评估就是要分析和衡量风险事件发生的概率及后果,引起风险的因素及其关联因素,出现风险的关键点采取什么方法能够减缓风险,风险出现造成后果如何,以及评价管理层是否履行了应有的职业审慎进行防范和控制。同时在评估中还要为各项因素设计评价比率,计算各种风险的影响后果,根据影响和后果排序,对高风险因素作进一步的分析。
通过风险评估,可以认识到潜在风险(威胁)及其影响,以便对高风险领域作一些防范、检测、控制、减缓和恢复的工作计划和安排。这些计划和安排应涵盖对各项控制成本,主要是指接受、避免、转移、监测成本的分析以及各项工作的先后次序。
三、电子商务系统审计中网站的合法性证明
网络终端用户都会关注网站是否来自一个真实的、可靠的机构,提供的信息是否准确真实,机构背景是否正当合法,个人信息的隐私权是否得到保护等。所谓隐私权是指对个人的数据/信息的搜集必须合法、公平,必须用于某一特定、公开的目的,必须取得该个人的同意并受到保护,本人必须有权进入系统进行修改或删除,信息的越域流动和将来的使用、披露必须予以安全保证和限制等。
解决这些网站合法性问题的途径之一就是由一公证机构提供可靠的证明,以使网络终端用户能对网站提供的电子商务放心。如Verisign,TRUSTe,BBBOnline,WebTrust,SysTurst等都是具有良好的信誉并且提供证明-查证服务的专业组织机构。网络终端用户可以通过查询这些公证机构的记录,获得确认被访问网站的名称、有效状态、服务器标识等信息。
四、内部审计和电子商务系统审计
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对“核实查证”的定义是“提高决策者所需要信息的质量或内容的独立性专业服务。”其审计原则是保证系统的可用性、安全性、真实完整性和持续性,建议对系统安全性和真实完整性方面存在的控制点进行检查、评价和测试。并尽量在今后采用合适的审计标准对信息技术进行审计。不同于以年度为基础的传统外部审计,电子商务的实时性要求审计人员应对其进行连续不断的评估,按特定的审核标准对已发生的交易进行追踪,而系统内设置的自动登录记录可作为相应的审计轨迹,在系统内部实施对事件监督和控制。
尽管当前许多人认为核实查证通常与外部审计人员相关,内部审计人员则在公司内部出具审计报告。然而,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对电子商务系统审计的要求则是:审计控制目标主要是审计财务报告制度、经营的效益和效率、合规性和保护财产安全等方面。审计模式应该建立在系统的可用性、容量、功能、保护和可靠性的基础上。例如,内部审计对网络企业控制水平的独立评价,使得客户了解到企业提供的数据将不会被有意或无意地滥用。再如,企业目标是建立电子商务以降低成本、提高市场占有率,那么电子商务风险是随着网络交易的增加而增加,以至于不能确保交易的安全性或分辨用户的可靠性,因此,所需要的控制就是对用户的真实性进行确认以及对通讯信息进行加密。
电子商务系统审计的成功与否在于审计人员是否掌握相关的技术知识,了解商业风险及风险管理策略,是否有现成的策略随时应付出现的风险。因此,作为一个成功内部审计人员应了解企业的业务,以服务为宗旨并努力增值,积极提高专业技能,关注系统的效率和效益,建立对电脑领域发展的职业敏感性。
一、电子商务系统审计的必然性和必要性
在商业活动实现网络化之前,采购是面对面或通过纸质文件进行的,有迹可查,即使是电子交易,其设备结构是专用的,一般只限于已知用户使用,任何外部用户必须是已知的、身份明确的、可追踪的;系统通常是主机结构方式,相对易于监督、控制和审计。与传统商业相比,万维网客户/服务器系统的特点是高度分散,资源共享、服务分散、顾客透明度高等,而电子商务的运作速度更快、业务循环周期更短、风险更大、更高程度地依赖于技术。电子商务系统的技术基础和市场的快速变化意味着传统的衡量方法已不再适用于企业的某些资产,财务报告不能充分提供企业的状况和价值方面的信息,特别是网络企业的无形资产,如商誉、客户忠诚度和满意程度等这些产生长期价值的关键资产。核实确认这类资产价值的困难在于缺乏足够的历史数据、合适的参照标准、先进的实践经验以及对网络的各种威胁和概率的准确估算。企业管理层以及公众都需要寻找能够用以表述网络企业的可信度、安全性及其他资产价值的方法,需要一些新的核查和审计方法,更有效地评价无形资产,如知识、品牌等。因此,电子商务系统审计就成为历史的必然。由于,电子商务的可靠性、适用性、安全性和性能等方面受到的威胁或存在的风险,都可能会影响其生存和发展。风险因素包括:商业信息的泄露、智能财产的不当使用、对版权的侵犯、对商标的侵犯、网络谣言和对信誉的损害等。因此,进行必要和客观的审计,才会使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高级管理层对电子商务系统的安全运作和效益满意和放心。
二、网络风险和风险管理
网络风险如同自然灾害一样不可预见。风险管理的关键在于风险评估,风险评估就是要分析和衡量风险事件发生的概率及后果,引起风险的因素及其关联因素,出现风险的关键点采取什么方法能够减缓风险,风险出现造成后果如何,以及评价管理层是否履行了应有的职业审慎进行防范和控制。同时在评估中还要为各项因素设计评价比率,计算各种风险的影响后果,根据影响和后果排序,对高风险因素作进一步的分析。
通过风险评估,可以认识到潜在风险(威胁)及其影响,以便对高风险领域作一些防范、检测、控制、减缓和恢复的工作计划和安排。这些计划和安排应涵盖对各项控制成本,主要是指接受、避免、转移、监测成本的分析以及各项工作的先后次序。
三、电子商务系统审计中网站的合法性证明
网络终端用户都会关注网站是否来自一个真实的、可靠的机构,提供的信息是否准确真实,机构背景是否正当合法,个人信息的隐私权是否得到保护等。所谓隐私权是指对个人的数据/信息的搜集必须合法、公平,必须用于某一特定、公开的目的,必须取得该个人的同意并受到保护,本人必须有权进入系统进行修改或删除,信息的越域流动和将来的使用、披露必须予以安全保证和限制等。
解决这些网站合法性问题的途径之一就是由一公证机构提供可靠的证明,以使网络终端用户能对网站提供的电子商务放心。如Verisign,TRUSTe,BBBOnline,WebTrust,SysTurst等都是具有良好的信誉并且提供证明-查证服务的专业组织机构。网络终端用户可以通过查询这些公证机构的记录,获得确认被访问网站的名称、有效状态、服务器标识等信息。
四、内部审计和电子商务系统审计
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对“核实查证”的定义是“提高决策者所需要信息的质量或内容的独立性专业服务。”其审计原则是保证系统的可用性、安全性、真实完整性和持续性,建议对系统安全性和真实完整性方面存在的控制点进行检查、评价和测试。并尽量在今后采用合适的审计标准对信息技术进行审计。不同于以年度为基础的传统外部审计,电子商务的实时性要求审计人员应对其进行连续不断的评估,按特定的审核标准对已发生的交易进行追踪,而系统内设置的自动登录记录可作为相应的审计轨迹,在系统内部实施对事件监督和控制。
尽管当前许多人认为核实查证通常与外部审计人员相关,内部审计人员则在公司内部出具审计报告。然而,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对电子商务系统审计的要求则是:审计控制目标主要是审计财务报告制度、经营的效益和效率、合规性和保护财产安全等方面。审计模式应该建立在系统的可用性、容量、功能、保护和可靠性的基础上。例如,内部审计对网络企业控制水平的独立评价,使得客户了解到企业提供的数据将不会被有意或无意地滥用。再如,企业目标是建立电子商务以降低成本、提高市场占有率,那么电子商务风险是随着网络交易的增加而增加,以至于不能确保交易的安全性或分辨用户的可靠性,因此,所需要的控制就是对用户的真实性进行确认以及对通讯信息进行加密。
电子商务系统审计的成功与否在于审计人员是否掌握相关的技术知识,了解商业风险及风险管理策略,是否有现成的策略随时应付出现的风险。因此,作为一个成功内部审计人员应了解企业的业务,以服务为宗旨并努力增值,积极提高专业技能,关注系统的效率和效益,建立对电脑领域发展的职业敏感性。
“十三五”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如期实现第一个百年目标的决胜时期,是纤维产业经济全面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是建设中国特色纤检事业的重要时期,根据党的十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质量监督检验检疫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制定《纤检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一、“十二五”时期纤检事业发展的成效和经验
“十二五”时期,纤检系统积极应对复杂多变的纤维产业经济形势,秉承“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工作方针,完成了“十二五”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和任务。五年来,纤检系统坚定不移抓质量,棉花质量“身份证”制度基本建立,棉花公证检验数量由2009年度的255万吨增长到2014年度的514万吨,连续三年实现棉花公检全覆盖;已建立棉花加工企业质量诚信档案3111家,质量诚信体系初步建立。全力以赴保安全,战胜了游资大肆炒作对棉花质量的冲击,守住了棉花质量安全底线;严厉打击“黑心棉”絮用纤维制品,端掉制假售假窝点近200家,开展“阳光纤检进高校、进工地、进幼儿园”活动,宣传受众近百万人次,没有发生系统性、区域性质量安全事故。一心一意促发展,积极配合地方政府,推动纤维质量检验体制改革,重点支持新疆、内蒙古、广西三个地区纤维产业经济发展;实施了与国际接轨、先进的纤维仪器化检验质量标准,为企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助力纤维产业提质增效;全过程参与国家产业政策实施,为政策制定提供决策性依据,为政策落实发挥基础保障作用。改革创新强质检,建立了以监督检查、公证检验、监督抽验“三项制度”为支撑的监督管理体系;建成了检测规模、检验能力居世界首位的棉花仪器化公证检验体系,配备524台套大容量快速检验仪(HVI),年检测能力达到800万吨,是“十二五”初期的1.3倍;两项研究填补我国检验技术领域空白,获国家专利18项,科技奖励43项,获奖论文15篇。这些成绩为“十三五”发展积累了丰富经验,奠定了坚实基础。
“十二五”期间,纤检事业的发展得益于以下基本经验:一是坚持服务全局工作,始终坚持把纤检事业置于服务国家经济发展工作大局中统筹推进,紧密配合产业改革和产业政策的推进实施,找准自身服务发展大局的着力点和结合点,只有这样才能明确自身定位和发展任务,保证发展方向正确。二是坚持改革创新,始终坚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提高和完善纤检工作,不断推进理论创新、制度创新、技术创新,只有这样才能较好地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要求,保证纤检事业的可持续发展。三是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始终坚持把发现问题、剖析问题、解决问题作为事业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知不足而后进”“防患于未然”,不断适应新形势,实现纤检事业新发展。四是坚持提升工作有效性,始终坚持将纤检事业与服务纤维产业、宏观经济结合起来。始终强调以工作有效性作为衡量纤检工作得失的标准,只有这样才能使纤检工作真正有为、有威、有位,促进纤检事业不断向前迈进。
二、“十三五”时期发展环境
未来五年,纤检事业既面临重大机遇,也面临诸多挑战。从全球看,“十三五”时期国际经济在深度调整中曲折复苏,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蓄势待发,但国际金融危机深层次影响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依然存在。从全国看,经济发展进入新常B,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新的增长动力正在孕育形成,促进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迈向中高端水平,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发展没有变。
从纤维产业发展看,经过经济体制改革30多年的发展,我国纤维产业已经积累了一定实力,纤维生产格局基本形成,纤维加工能力、数量供给和需求正向平衡方向发展。“十三五”时期“一带一路”、区域经济新战略的实施,为加快传统纤维产业技术升级,促进走出国门加速成长提供了重要机遇,纤维产业将向区域化、机械化、产业化方向发展,纤维种植区域向西北、西南区域转移集中,纺织行业将向提质增效、丰富产品结构以及优化区域布局方向转变,开放和协同发展的纤维产业布局在深度调整中完善。从纤检事业发展看,国家将“以提高质量和效益为中心”纳入“十三五”规划的指导思想,实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供给质量成为理顺供需关系的关键要素,发展质量已成为重要国策。质量为先成为《中国制造2025》规划的重要原则之一,企业以质量谋长远发展,发展质量成为纤维产业共识。经过我们三十多年的努力,纤维产业质量安全责任基本清晰,质量监管体系基本形成。我国纤维产业已经具备高质量发展的良好环境,纤检事业正步入发展的良性轨道。
同时,纤检事业发展仍面临一些深层次问题,经过几十年的快速发展,纤维产业供给结构失衡问题严峻。纤维生产环节存在“量大质低”的短板,推动提升纤维质量任务艰巨;传统人口红利优势正在减弱,纤维产业转型发展处于阵痛期,发挥检验、标准质量引擎驱动作用、提质增效任务艰巨;“放”“管”“服”之间的平衡还没有准确把握,随着产业发展,可能出现新形式的市场和主体,监管方式需要随之转变,履行好质量监管职能任务艰巨;人民群众对产品质量需求不断提高,服务民生任务艰巨;纤检队伍能力建设与创新型政府要求还有差距,转变工作作风、提升能力任务艰巨。
三、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全面贯彻“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十二字工作方针,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目标要求,服务区域协同发展新格局,服务纤维生产加工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构建中国特色纤检事业发展新体制,全面提升纤维产业质量水平,保障纤维产业质量安全。
(二)基本原则。
坚持市场规律与监管效率相结合。纤维产业链条长,市场化程度高,处于产业链前端的农民和末端的普通消费者相对弱势,要遵循纤维产业的发展规律,突出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创建效率优先的质量监管体制机制,促进纤维产业经济发展。
坚持因地制宜与协调发展相结合。纤维原料都是农产品,其发展应与当地的气候、环境、土地资源等自然因素相适应,通过监管手段链接不同地域的产业信息,发挥优势资源的效率。挖掘区域内独特的纤维资源,鼓励和引导区域内特有的名优产品,发挥资源、市场、技术等方面的区位优势,形成区域特色的纤维主导产品和支柱产业,形成纤维产业特色化、精品化发展格局。
坚持技术引导与可持续发展相结合。发挥科技创新在推进纤维产业可持续发展中的引领和驱动作用,加大用新兴技术改造传统纤维产业力度,形成系统、配套的科技生产力,坚持以质量标准引导絮用纤维制品及再加工纤维等相关产业进行环保生产,推广新技术新工艺,着力推动发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纤维产业,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形成资源利用高效、产品质量安全的纤维产业发展模式。
坚持统筹规划与稳步推进相结合。结合产业产地需求,统筹规划实验室布局、纤检力量及工作方向,发挥纤检大数据对农业畜牧业和纺织行业的质量引导作用,强化业务融合、工作联动。做好经验总结、抓好扩大试点,找准监管着力点,稳步提高各项工作的有效性、整体性和协调性,推进纤维、纺织面料、学生服“全链条监管”格局。
(三)总体目标。
完善中国特色纤检理论、制度、技术、机制工作体系。纤维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基本建成,纤维产业服务体系基本形成,智能化纤维质量管理体系初步构建。新疆、内蒙古、广西等条件较好的纤维重点区域纤维质量明显提升,其他地区纤维质量稳步提升,纤维产品供给体系质量显著提高。中国纤维标准体系的国际地位明显提升,质量标准和检验技术向“一带一路”国家辐射。纤维公证检验服务区域经济能力显著提高。维护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纤维市场环境,为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保驾护航。
四、主要任务
(一)加强纤维质量监管。
着力推动质量诚信体系建设。以纤维加工企业质量诚信记录为基础,实行纤维加工企业质量诚信积分制管理,建立企业质量问题追溯体系,推动建立质量诚信与银行信贷管理协作机制,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加快推进纤维加工企业信用信息的社会共享进程,营造诚实守信、自律守法的企业经营氛围。
加快纤维质量监管方式转变。积极推动建立以企业为责任主体、专业纤检机构监管规范、协会团体辅助自律、公众参与相结合的监督管理体系。落实“放、管、服”,简政放权,研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措施,落实纤维质量监督的“双随机”抽查制度,实施纤维质量问题综合治理,发挥市场对企业的优胜劣汰作用。找准服务的切入点,增强企业法制观念,帮扶企业提高市场竞争能力,推动企业沿着健康的轨道快速发展。
强化民生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建立学生服、面料质量日常监管体系。深入排查学生服、絮用纤维制品质量安全问题,提高质量隐患发现能力。加强与相关部门之间的沟通和联系,研究提高学生服、絮用纤维制品质量安全的新举措。进一步强化学生服、面料生产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检查。强化人民群众质量维权意识,完善“阳光纤z进高校、进工地、进幼儿园”活动,加强絮用纤维制品及再加工纤维生产加工集中整治。提高舆情处理能力。
探索监督管理与行政执法的协作模式。理清与不同层级政府及质监部门的监管职责,推动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执法协作联动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互通互联,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实现纤检执法工作的横向联动。探索推进纤维质量监管权力清单制度建设,公开行政执法信息,提高执法的公信力和透明度。
(二)完善质量技术基础运行保障。
强化公证检验能力建设。建立适应纤维产业发展,满足未来纤维公证检验需求的检测体系。在“一带一路”规划范围内,加快毛绒质检体制改革和仪器化检验实验室建设。持续、稳定地增加非棉纤维公证检验量,提高公证检验覆盖范围。优化棉花公证检验实验室布局,解决检验能力与产业需求不匹配问题。加强纤维监督抽验制度建设,对公证检验实验室工作质量开展有效监督,对公证检验实验室技术能力开展综合评价,促进检验能力提升。加快实验室检验技术升级,提高公证检验的先进性、准确性和可靠性。支持国家纤维计量站建设与发展,持续提升计量技术能力,充分发挥计量在国家质量技术基础中的技术保障作用。
加强关键技术研究。建立仪器化非棉纤维质量标准和检验体系,逐步实现非棉感官检验向仪器化检验转变。启动纤维标准提升工程,研究纤维质量评价关键技术,合理设置技术指标,满足纺织需求,与产业发展同步,促进纤维标准化成果与纤维生产加工技术有效结合。
提升纤维标准影响力。建立更加协调配套、先进科学、适合中国国情的纤维标准化体系,强化检测技术国际交流合作,推进山羊绒、茧丝、麻类等纤维的标准国际化,向中亚、东亚、东盟相关国家输出我国棉花、羊绒、茧丝质量标准体系和检验技术。
(三)提高公共服务效能。
加大政策融入力度。进一步推动公检制度融入国家宏观、金融政策的力度,从提高纤维供给质量、准确掌握纤维产量等方面提供有力的决策参考意见,推动纤维公检制度和政策性贷款融合,推动纤维公检制度与市场保障金融合,推动纤维公检制度与物流体系融合,并与相关平台实现全面对接。
发挥对产业促进作用。进一步发挥公证检验对纤维产业全链条的服务作用,对接农业、加工、流通和纺织需求,发挥公证检验大数据的作用,推动中央供给侧战略的实施。开拓棉花公证检验新服务,加大研究公证检验在纺织配棉、农业品种改良中的应用。重点支持纤维主产销区产业发展,优先满足民族地区公检需求。
探索培育纤维品牌。与地方政府以名牌带动经济发展需求对接,推动实施纤维品牌发展战略。倾斜“一带一路”覆盖区域,推动优质纤维产区创建名牌产区,推动优质企业创建名牌企业,为产区、企业品牌建设提供技术支撑、宣传推荐、人才培养、检验服务。到“十三五”末,力争全国培育10家(区)以上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纤维品牌。
(四)夯实质量监督基础。
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完善纤检事业法律制度建设,以建设纤维质量监督、公证检验、监督抽验三大制度体系为抓手,建立健全合法性审查机制,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确保行政决策依法、合法,法治实施程序规范。完善系统内部的层级监督,建立健全大案要案报备、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严格落实行政执法机构、岗位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强化对履职行为的约束和监督。
大力加强科学技术支撑。推进系统技术能力建设,强化区域技术能力建设协调发展,实现技术能力指导工作规范、有效运行。加快纤检信息化建设,完善纤检机构信息化工作平台,加强业务流程实时监控,建立纤维质量分析、有效性评价指标体系,实现公证检验管理智能化。不断完善纤维计量监督、量值传递和计量检定、仪器设备维修和保障工作体系建设。
积极开展人才队伍建设。贯彻实施“人才强检”战略,强化教育培训,切实提高专业技术人员、执法人员、领导干部工作能力。优化纤检人才队伍结构,稳步提高纤检人才队伍质量。建立纤检事业发展专家智囊库,为谋划纤检事业发展,解决全局性、战略性问题提供良策。
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建立纤检系统行风建设的综合预防治理机制,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开展廉政风险分析排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监管体系建设,落实行风建设责任制,坚持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五、重点工程
(一)纤维质量监督强化工程。
1. 纤维质量监督体系建设。
搭建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公示平台,鼓励社会力量以投诉、举报等方式参与监督。建立纤维质量监督检查结果公示平台,区域重点纤维品种质量监测报告。
2. 企业质量诚信体系建设。
搭建纤维企业质量信用平台,与相关部门及单位对接,完善企业质量信息采集、管理、公示、评价机制。联合行业协会,启动纤维企业品牌推进工程。
3. 纤维制品放心工程建设。
抓好《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实施,启动《再加工纤维管理办法》立法。建立和完善纤维制品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推动将学生服监督专项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保障学生服监督检查覆盖率。在全国10个省建立质量安全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纤维制品质量舆情监控和舆情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建立学生服、学生床上用品集团购买监控制度。
(二)纤维质检体制改革深化工程。
1. 深化棉花质检体制改革。
完善与国际接轨的、先进的检测技术体系,调整棉花公证检验实验室布局规划。建立纤检系统棉花检验能力档案,定期分析公证检验实验室技术能力状况。完善监督抽验制度、工作质量考核评价机制。建立棉花公证检验信息技术示范实验室20家。稳步提高公证检验覆盖率,国家储备棉和棉花目标价格改革监管棉公证检验覆盖率达到100%,其他类棉花公证检验覆盖率达到80%以上。完善国棉颜色级分级体系,开展短纤维含量、棉结指标、质量指标分级等重大课题研究。
2. 推动毛绒质检体制改革。
实现毛绒质量管理信息化,建立二级毛绒仪器化公证检验质量管理信息平台。新建、改造毛绒、茧丝、麻类纤维公证检验实验室15家,检测能力满足非棉纤维公证检验发展需要。山羊绒公证检验覆盖率达到90%,桑蚕干茧公证检验覆盖率达到50%。制修订毛绒快速检测方法国家标准,研发毛绒仪器化检测设备,推进毛绒纤维检测仪器化。研制毛绒仪器化公证检验设备校准样品,建立非棉纤维标准样品生产基地。
(三)互联网+纤维质量工程。
1. 纤维质量大数据平台建设。
以质量为主线,提高数据分析的精准性和针对性,充分发挥棉花大数据导向作用,服务全产业链,实现纤维质量信息与产业的互联、互通、共享、共用,挖掘产业质量风险点,研究产业质量发展趋势,为纤维产业经济升级服务。
2. 检验服务平台建设。
建立服务公证检验工作的智能化、集约化支撑体系,运用云技术,实现检验资源、检验设备、突发性质量事件应急处理、新型纤维材料信息、检验人员交流与培训等信息共享。建设棉花公证检验网络监督管理平台,实现公证检验管理智能化、信息化。
六、保障措施
(一)完善科学决策机制。
紧密围绕把推动发展的立足点转到提高质量和效益上来这一中心,深入研究自身全面协调发展、可持续性发展及如何在纤维产业发展和地方经济建设中发挥有效作用等重大课题。加强调研工作,结合实际,认真开展战略性、前瞻性的调查研究,为促进纤检事业发展提供科学的理论指导,增强纤检工作决策的科学性。
(二)落实经费保障。
积极争取财政支持,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加强重点项目建设,落实纤检机构行政执法和打假工作、棉花及毛绒质检体制改革、纤维公证检验及监督抽验经费保障,夯实事业发展基础。争取学生服监管、仪器化非棉纤维标准体系、非棉纤维仪器化检验、信息化建设、标准科研经费支持,提高事业发展能力。
(三)抓好项目组织管理。
树立项目带动理念,依靠纤检能力建设项目实施促进纤检事业快速发展。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组织领导,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主责、牵头部门负直接责任的项目实施责任制。建立项目实施部门管理制度,进一步细化分解目标任务,制定工作计划,统筹推进,确保规划项目顺利实施。加强对项目实施管理,提高项目管理质量和水平。
一、领导分工
党总支书记、局长同志负责局全面工作。分工党风廉政建设、基层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建设、行政管理、执法打假、标准信息、特种设备安全、人事、财务管理、安全生产、依法行政、环境保护、旅游、社会综合治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便民行政许可服务及案审委工作,分管办公室、监察室、标准信息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法制科、稽查队、计量所、衡器所、特种设备协会。
党总支副书记、副局长同志分工食品安全、计量、质量、创卫、宣传教育,分管总工办、综合科、区域监管一区、区域监管二区、区域监管三区、区域监管四区、质检所、标准计量质量协会。
党总支委员同志协助同志分工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精神文明建设、标准信息、特种设备安全、执法打假、社会综合治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协助同志分管标准信息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计量所、衡器所。
副主任科员同志协助同志分工便民行政许可服务工作。
工会主席同志分管工会、老干部、人事、、青年、妇女工作。
二、各科所工作职责界定
(一)办公室
1.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管理工作,推进全局正规化、现代化建设;
2.负责机关公文处理、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和行政档案管理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机关工作制度;
3.负责机关公务接待、会议管理和综合协调工作;
4.负责本单位行政章、钢印等印鉴的管理、政务公开、信息化、机要保密工作;
5.负责机关办公用品和基础设施使用与管理工作;
6.负责机关后勤保障、车辆管理、环境、安全保卫和值班工作。
7.负责局工作计划调度、重要事项的督办和重点工作目标及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工作;负责办公会议按时间内容进行督查落实,并向局长汇报。
8.组织实施各项财务管理规章制度,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年度财务收支预算、决算、经费管理、政府采购、综合统计和国库集中支付等工作。
9.负责全局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款票据管理工作。
10.负责全局固定资产、基层建设项目经费、会计资料审查和档案管理工作。
对口单位:市局办公室、计财处,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
(二)监察室
协助局领导做好党建、精神文明建设和行风、政风等工作,负责监督检查考核工作。
1.负责局机关及各技术机构的党务和机关建设工作,负责全局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2.负责遵纪守法教育、党内监督和行政监察工作;
3.承办纪检监查工作,负责受理党员干部、工作人员的控告和申诉;
4.负责查处违纪违规案件,受理行政效能投诉举报,做好纪检监察案件的跟踪回访工作;
5.对三个文明建设和“一切为了质量”质监品牌抓监督落实;
6.负责全局日常行为、党风、政风、行风等方面考勤、考核的工作。
7.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对口单位:市局监察室,市纪委、监察局、市委宣传部、文明办。
(三)总工办
负责全局的宣传工作。
1.负责宣传通讯报道,并做好统计上报工作。
2.协调市局总工办,做好项目建设工作。
3.负责全局科技工作。
对口单位:市局办公室、科技处。
(四)综合业务科
负责全市的质量、计量、许可证、认证、名牌等综合管理工作,具体指导区域监管工作、食品安全工作,不合格产品的后处理、产品监督抽查、定检、报告数量和质量的考核,综合业务工作的统计报表。
1.组织贯彻实施质量、计量、认证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负责对全市质量管理工作进行宏观指导,拟定全市质量工作发展规划,组织推行先进的管理经验和方法,推进实施名牌战略,参与重大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
2.负责对通过质量体系认证、产品质量认证和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产品进行监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日常监督管理和食品安全认证企业的监督管理,全面落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3.编制产品质量监督检查计划,并由稽查队、各区域监管工作站实施,并及时公布检查情况。安排不合格产品的后处理工作。
4.组织开展省级以上名牌产品的申报工作。
5.负责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组织全市量值传递,企业计量标准器考核工作,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管理工作,计量器具制造、修理许可证的管理工作。
6.规范社会公证计量服务机构、指导企业开展计量工作,建立计量管理体系和计量确认工作。
7.负责推进金质区域监管信息系统和企业质量安全管理信息系统等质量电子监管网建设。
8.指导节能服务队,服务于全市重点用能企业,促进节能降耗。
9.负责骨干企业直通车服务的协调、考核等工作。
对口部门:市局质量管理处、食品监督处、监督与法制处、计量管理处、认证管理处,市委、市政府相关部门。
(五)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负责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指导区域监管机构对特种设备进行巡查工作。
1.负责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维修、改造的监督监察和有关环节的开工审批工作。
2.负责特种设备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由锅检所或特检所配合。
3.组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发证。
4.负责特种设备使用证发放和注册工作。
5.推进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管,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对口单位:市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和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六)法制科
1.承担局案审委的日常工作,负责立案案件的初审、行政复议应诉、案卷的审查归档、管理及法律文书的发放,作好听证、案审委会议记录。
2.负责全局行政执法人员的日常管理,统计报表工作。
3.负责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的宣贯和法律咨询,落实上级部署的执法工作任务。
4.负责全局“明确工作职责、打造工作流程”工作。
对口单位:市局监督与法制处、市政府法制办、依法治市办。
(七)稽查队
负责全局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
1.受理和查处管理科室转交的企业质量技术监督违法行为。
2.负责农资、“家电下乡”产品、建材、重点食品、棉絮品的执法及打假工作,积极开展节能减排执法检查,加大特种设备执法办案力度。
3.负责流通领域计量、生产许可证、代码条码、特种设备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
4.负责并牵头办理上级业务部门安排的各类专项打假和综合整治工作、外单位移交案件的查处。
5.受理12365举报投诉,转稽查队办理,并督查办理情况。
6.负责上级业务部门和市局监督与法制处、市稽查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对口部门:稽查局、监督与法制处。
(八)区域监管机构
1.区域划分
⑴区域监管一区工作站:
⑵区域监管二区工作站:
⑶区域监管三区工作站:
⑷区域监管四区工作站:
2.业务范围:区域内的质量监督管理、计量监督管理、标准化工作、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质量认证、QS认证、3C认证管理咨询等工作;负责生产企业的执法打假工作;负责本区域内质量技术监督牵头工作,业务上受局综合科、特监科、法制科、标准信息科指导。
3.工作职责:
⑴监管。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全面履行对监管区内质量、计量等方面的综合监管工作。
⑵执法。对监管区内质量技术监督违法行为进行巡查并依法查处
⑶宣传。负责为辖区监管对象宣传与质监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提供,业务宣传和咨询服务,协助培训企业相关业务及监管区内协管员培训工作。
⑷严格执行市质监局和市人民政府下达的产品质量定检计划,按规定抽取样品,送质检所检验或现场检验。
⑸档案管理。查清监管区监管对象的基本信息,建立档案和台帐,并结合巡查记录借助计算机对档案信息实行动态管理。
(九)标准信息科
1.鼓励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监督指导企业开展标准制修订及备案工作,帮助企业建立健全标准化管理体系。
2.组织指导全市开展农业标准化、工业标准化、服务标准化工作,并建立农业标准化示范区,负责新产品引进技术和重大项目标准化审查工作。
3.产品标准查询。由客户提品标准号或产品标准名称,予以确认并配发。
4.标准制修订技术咨询服务,除食品企业标准外的登记备案,标准的确认。
5.办理组织机构代码(IC)卡,代码年检,办理商品条码。
6.食品标签审查备案。
7.积极开展联盟标准工作。
对口部门:市局标准化处、信息所,市综合治税领导小组办公室。
(十)质检所
1.负责各区域监管机构抽取的样品及稽查队抽取的样品的检验,检验结果及时反馈。
2.负责全市机械、建材、化工等产品的现场质量定期检验,区域监管机构根据计划组织实施。
3.积极开展行政执法及管理机关的委托检验,提供各项检验技术咨询服务。
4.大力拓展完善质量检验能力,拓宽检验服务领域,实施全项检验,争取更多的质量检验项目取得省质监局计量认证和审查验收资质。
5.开展新产品的型式检验。
6.负责分析定期检验信息,及时汇总反馈至各区域工作站及综合科,确保检验检测产品在限期限时间内完成,保证检验报告科学、客观、公正。
7.探索实行市场化运作,独立开拓检验检测业务。
对口部门:市局食品处、纤检所、质量处、质检所。
(十一)计量所
1.负责全市范围的在用强检计量器具和依法管理计量器具检定、校准、修理工作。
2.负责全市除在用衡器的强检计量器具的登记备案年审工作。
3.负责计量器具台帐建立和档案管理。
4.负责定量包装商品、予包装商品的计量监督检验工作。
5.负责全市的加油机检定,加油站计量认可工作。
对口部门:市局计量处、计量所。
(十二)衡器所
1.负责全市地秤、电子秤、台案秤的检定、维修、安装工作。
2.负责称重计量的公证、仲裁和纠纷调解。
3.负责全市集贸市场、较大商店、超市在用衡器强检计量器具的登记备案年审工作。
自国务院在2003年底提出用3年时间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以来,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方面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市、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着力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同时,积极探索解决拖欠工程款问题的治本之策。经过两年来的努力,全县较好地完成了市政府下达的阶段性清欠工作目标。按照国务院和市政府清欠工作部署,**年在继续清理旧欠的同时,要实现清欠工作重心向预防新欠转移,通过强化日常监管和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建立并落实防止拖欠工程款的长效机制。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严格工程项目的立项审批,规范建设投资行为
(一)对政府投资的工程项目和其它需要的审批项目,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重庆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严格执行项目保证金制度。建立政府投资项目的决策机制,建立和完善科学的决策规则和程序,对重大工程项目实行“听证制度”,杜绝未经科学论证的“拍脑袋”工程。同时,进一步建立政府投资行政责任追究制,逐步加强对党政机关建设项目管理、投资概算的控制。
(二)县计经委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中央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补助资金财政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央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贴息资金财政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强化政府性资金投资项目的审批,明确项目建议书中对资金落实情况的审批内容和标准,明确审批部门和相关人员的责任,确保在建设项目立项时项目建设资金来源落实。防止因地方配套资金不落实,形成新的拖欠。
(三)认真贯彻建设部等部门《关于严禁政府投资项目使用带资承包方式进行建设的通知》,加强政府投资工程的监管,严禁以拖欠工程款的方式转嫁资金不足的风险,防范因带资承包施工导致的拖欠行为。特别是交通建设项目一律不得要求施工单位带资施工。
(四)继续深化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积极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加强政府投资项目中财政资金的支付审核管理。政府投资项目由财政部门按照合同约定,直接向承包商拨付工程款,确保工程款及时、足额支付。
(五)积极推行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方式改革,继续坚持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合同制、建设监理和政府采购制等制度,大力推行政府投资工程项目代建制度。
二、加强对工程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管
(一)凡已下达投资计划的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资金必须按工程进度及时到位。需要各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资金配套的项目,其承诺资金必须纳入当地财政预算或部门预算,按时到位。对建设资金不落实或到位不足的,县计经委、县建委不予办理项目立项、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并暂停当地其他项目的审批;属重点工程项目的,取消其重点项目资格。
金融机构要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业务管理的通知》和《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风险管理指引》等相关文件与监管规定的要求,进一步严格房地产信贷审批程序,加强房地产信贷管理。
(二)房地产开发项目在办理工程施工许可证时,应按规定提交业主支付担保,对未提交担保的,视作建设资金未落实,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施工许可证。
(三)建设工程承发包双方应依法签订合同,明确拨付工程进度款和竣工结算的程序、期限、方式以及发生纠纷的处理和违约责任等内容,并由县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审查合同条款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经审查后予以备案。且在合同发生重大变更时,业主应自合同变更后15个工作日内,将变更协议送原备案机关备案。合同发生纠纷时,以备案合同为准。
(四)各企业在开发、投资新项目时,要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各项法律、法规,确保建设资金的落实,严格按照合同支付工程款,杜绝拖欠行为。特别是县内(含外地入驻)建筑企业要提高自身的经营和管理水平,带头抵制签订阴阳合同、垫资施工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减少被拖欠现象的发生。
(五)房地产企业在办理房屋预售证书时,必须提供按合同约定拨付工程款的证明。对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或建设双方没有就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的工程款达成延期支付协议,且延期支付协议未办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时,房地产管理部门不予办理房屋预售许可证手续。
(六)县财政局和审计局要严格按照《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和《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管理办法》,及时办理工程竣工结算,依法及时对政府投资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审计。
若建设工程承包双方在工程承包合同中未明确约定期限的,项目竣工交付使用后,大、中型项目应在6个月完成结算,一般项目应在3个月内完成工程结算,国家另有规定除外。建设工程业主在收到承包方提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结算资料后,在合同或《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约定期限内未提出意见的,视为业主已认可。业主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经承包单位催告业主仍不支付的,除按合同向承包单位支付违约金外,还应按当期的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双倍逾期工程价款利息并赔偿其他损失。
(七)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时,必须提交有项目业主和承包商共同确认的工程款支付证明,对未按合同支付的工程款要签订还款计划,并办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同时,保证农民工工资金额发放。否则,县建委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八)严格执行《建设工程质量保障金管理暂行办法》。按照合同条款要求,建设单位应及时退还履约保证金和保留金。
三、综合运用经济法律手段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
(一)县法院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制定解决拖欠工程款案件的有效措施,克服诉讼费高,审理时间长,判决执行难的问题。要进一步简化司法程序,降低法律门槛,规定审理时限,加大执行力度。对当地法院执行难的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案件,依法由上级法院提级执行或指定异地执行。各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和其有关部门要加强与人民法院的密切配合,支持人民法院的工作。
(二)对因拖欠工程款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且不积极偿还债务、情节严重的项目业主,经被拖欠者申请,在县劳动保障局进行核实后,可由县人民法院强制冻结业主单位帐户,所有资金全部用于解决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不足部分通过拍卖资产予以偿还。
(三)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的职能作用,正确引导农民工通过合法渠道处理和解决拖欠民工工资问题。发挥仲裁、公证等处理合同纠纷高效、快捷、公正的优势。县劳动仲裁调解机构要配合建设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合同审查把关,凡受理建设领域的各种经济纠纷应及时予以解决。
四、推行工程担保制度及相应的配套措施,完善建筑市场信用奖惩机制
(一)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关于在房地产开发项目中推行工程建设合同担保的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积极推行工程担保制度,培育担保主体。大力推行业主支付担保,承包商履约担保和承包商付款担保,鼓励建设单位投保建筑工程险、安装工程险和建筑商履约责任险。同时,根据《关于推进工程质量保险工作的意见》,研究制定用商业保险代替质量保证金的具体办法,防范和转移工程质量风险。
(二)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行业自律和维护建筑企业合法权益的职能,引导企业抵制业主的不合理要求,及时帮助解决被拖欠的工程款。
(三)建立健全建筑行业信用监督和评价机制,加快建立建筑行业信用信息库,完善不良名单制度。对信用等级不同的建筑业企业予以不同的政策对待,给予不同经济活动空间。
对于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列为信用不良名单的施工或劳务企业,视其情节轻重分别采取通报批评、限期整改、限制在我县的投标资格、清除我县建筑市场等处罚措施。同时,对相关项目负责人的从业资格予以限制,直至取消从业资质。
对于列入不良名单或不按合同约定有拖欠问题而未解决的建设单位,县计经委、县建委、县国土房管局、县内各商业银行要相互协调密切配合,不予办理新建项目的立项、规划和施工许可、提供贷款,县国土房管局取消其参与土地竞标、竞买资格等,贷款银行不提供授信。建设单位是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还应对其资质予以降级,直至注销其资质证书。
(四)进一步加大规范建筑市场主体行为的力度。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不办理施工许可擅自施工、越级承揽工程、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各类违法或违规行为。
五、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积极配合县劳动保障局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一)根据《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农民进城务工就业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通知》、《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及《重庆市进城务工农民权益保障和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文件,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县劳动保障局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并制定相关工作计划和政策措施。县劳动保障局应进一步完善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制度和应急预案。县司法部门要依法查处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的企业,并配合县劳动保障局妥善处置集体性讨薪事件。
(二)根据《大足县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足劳社文〔2005〕3号)文件之规定,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分别就新开工项目按工程总承包合同价的2%缴纳工资保障金。县建委按照要求,在办理建设手续时严格把关,做好保障金的收取工作;对不按规定缴纳保障金的承建双方,将对其建设行为予以限制。
(三)县劳动保障局要履行劳动保障监察职责,施工现场应设立劳动保障权益告示牌,并对民工工资保障金支付情况、监察电话、地址等相关内容公示;加强农民工用工合同管理,改进工资支付办法,逐步建立“月支付,季结清”的方式;加强日常巡查力度,健全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及时纠正建筑企业不按规定支付工资的违法行为;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有损农民工合法权益的用人单位,无论是否与农民工签订合同,县劳动保障局均应及时处理。同时,县劳动保障局要将建筑企业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作为重要的信用指标,纳入企业劳动保障诚信制度。
六、加大宣传力度,增强企业和农民工法律意识,鼓励发展劳务企业
(一)县总工会、县劳动保障局要广泛宣传《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工资支付暂行规定》、《重庆市职工权益保障条例》、《重庆市集体合同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特别是广大农民工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促使用人单位依照法律法规,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减少和避免有损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