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7-26 04:4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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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任务落实
为确保打击传销法律法规宣传工作落到实处, 我局严格按照“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将打击传销法律法规宣传作为“七五”普法的工作重点,纳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总体部署,精心制定宣传活动方案,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拓宽宣传渠道,强化宣传效果
一是抓载体。以“法律十进”活动为载体,将打击传销法规作为重要宣传内容渗透到日常普法工作中,把打击传销宣传贯穿于各类宣传月、宣传周、纪念日活动中;通过大型宣传活动,以案说法、法律咨询、发放知识问答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扩大宣传影响面,努力营造人人参与打击传销宣传,人人遵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二是抓住重点对象宣传。加强社区、乡村和学校等尤其是流动人口密集地方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围绕传销知识,传销的危害和如何识别传销等,通过发放青少年读本,组织观看法治宣传片,开展法治知识讲座等一系列活动,以案释法,对照案例宣讲了组织和参与传销的危害,告诫广大学生杜绝、远离一切传销行为。
三是创新形式。运用普法类微信、微博、公众号、今日头条号、普法网站等新媒体,广泛传播相关的文章、图片、动漫、微视频等法治文化作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开展活泼新颖、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广泛向群众宣传打击传销的法规。
__县安监局全心全意服务县域经济发展大局
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杜绝后两个月各类事故的发生,近日,__县安监局深入县各重点行业实施边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培训,边在各重点行业生产经营现场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是深入县各重点行业宣传教育内容为学习《安全生产法》、《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新修订的《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切实增强法制观念,履行安全生产义务,把法律法规的主要精神和基本内容宣传到各类企业和广大从业人员,使全社会关心、关注、支持安全生产工作,形成强大的法制氛围。
二是加强源头管理,落实好特殊气候条件下的安全防范措施。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突出重点,涉及到生产经营安全、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等安全检查。认真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组织开展拉网式排查,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为重点,坚决取缔非法生产经营窝点;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企业的监督检查,对重大危险源要实行24小时严密监控,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要责令其停产停业整顿或关闭;加大对非煤矿山检查力度,坚决关闭取缔非法开采和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非煤矿山企业;对县产业集聚区园区内企业,对未获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未经安全生产“三同时”审查,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要一律停产停业整顿;要结合实际,切实抓好各个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工作。
[关键词]法制宣传规律创新实效
2011年是国家“六五”普法工作第一年,如何切实提升普法工作实效,是广大企业法律工作者要面临的课题。笔者认为,法制宣传工作与其他事物一样,都有其自身规律可循,企业法制宣传工作也具有差异性、渐进性、实效性的规律特点。只有正确认识、把握和遵循这些规律,并依此开展各项法制宣传工作,才能实现企业法制宣传工作从“要我学”到“我要学”的转变,工作效果才能“事半功倍”。
1法律宣传工作具有差异性的特点
由于企业法制宣传工作的受众不同,其受教育程度、职责岗位、对企业事务的认知水平等方面存在诸多不同和差异,这决定了他们对企业法制宣传工作的认识也是千差万别的。依据该规律,法制宣传工作的重点是要了解企业各个受众对法制宣传工作的需求有哪些?应改变法制宣传工作“一锅煮”的现象,因人、因职施教,以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性。例如:将法制宣传工作内容列入企业领导中心组学习内容,重点讲解企业当前外部竞争和业务拓展、企业法人治理、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企业劳动关系等方面的法律内容,为企业领导的决策提供法律支撑服务;针对企业中层领导干部尤其是相关业务部门,重点是宣传《合同法》、《反不当竞争法》等相关内容;针对职能部门重点宣传《工会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安全生产法》等相关内容;针对企业一般员工重点宣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等内容;针对新入职员工主要结合企业情况等内容开展各项法律的宣传。只有依据法制宣传针对受众体现差异性,“想企业受众之所想”,才能牢牢把握企业法制宣传工作的主动性,实现普法面最大化、最佳化的效果。
2法律宣传工作具有渐进性的特点
普法工作是一项改变人思维及办事方式的系统工程,目的是适应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构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求,其本质是意识形态领域的一次思想变革。要实现这个目标不可能一蹴而就,也绝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在具体工作中,要克服急躁的工作作风,坚持普法工作和法律实践工作相结合,以渐进的方式取得成效。具体而言,就是要从三个方面将普法工作与法律实践工作相结合开展工作:
一是普法和法律服务工作相结合,围绕法律实践服务是做好普法工作的根本要求,只有在开展法律实践服务中找准企业普法工作方向,才能使普法和法律工作互为促进、相得益彰。如:某企业花费2年多时间在某本地网开展一项基于固网变革的技术研究工作,并取得了丰硕的技术成果。2005年,该企业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发明专利,被国家知识产权局驳回,企业随后提出了专利复审请求,2011年6月,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维持驳回决定,该技术就此丧失了获得专利权的资格。其申请失败的原因在于企业没有在研发合同中约定保密条款,员工保密意识不强,合作研发单位中的一名技术人员将相关研发成果的整套技术资料泄露给了不相关的第三方,直接导致该技术发明专利申报的失败。通过对该失败案例的宣传和讨论,对企业相关领导、职能部门人员和员工触动极大,这位失败的“老师”给企业全体员工上了一堂很好的知识产权普法课,大家印象深刻。
二是普法和处理企业法律纠纷等法律实践活动和工作相结合。企业在运作过程中,可能会碰到这样或那样的法律纠纷,通过开展各项企业法律纠纷的处理工作,使原本“干巴巴”的法律条款变成了“实实在在”的正面或反面教材。例如:专利人范某告某企业的“小秘书”侵犯了其发明专利,企业收到法院传票后,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相关专利无效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做出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宣告专利权无效,企业将无效宣告决定书提交某市中院,原告撤诉。通过处理该法律纠纷,使领导和相关部门深刻领会了相关法规和条文,也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
三是企业法制宣传工作应紧密贴近企业业务中心工作。在法律宣传工作中,应牢固树立服务企业经营中心工作的思路,为他们做好各项法律咨询和服务工作,如:企业每年都会开展相关的应收账款回款工作,企业法制宣传工作应适时地贴近该项工作,与相关业务部门“打成一片”,积极参与到工作中去,急他们所急,见缝插针地开展相关《国有资产法》、《合同法》、《物权法》知识宣传、普及工作,使相关法律条款真正深入人心。
3法律宣传工作具有实效性的特点
尽管公安机关开展了持续不断地打击,但是受各种因素的影响,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活动仍然快速发展蔓延,形势严峻,诈骗分子手段层出不穷。紧跟社会热点,精心设计骗局,针对不同人群量身定做步步为营。且每种骗术都在流行不久后就花样翻新,令人防不胜防。从目前公安机关所有了解及掌握的情况,已知诈骗手段高达270余种之多,根据2019年我区电信诈骗案件的发案规律,民警总结出7类当前多发的电信诈骗手法,婚恋、网络交友类诈骗(杀猪盘)、兼职刷单诈骗类(杀鸟盘)、网上投资、赌博类诈骗、冒充公检法诈骗、QQ、微信冒充熟人诈骗、网络购物及网络退款诈骗、游戏账号类诈骗等。
1、婚恋、网络交友类诈骗
婚恋、网络交友类电信网络诈骗的犯罪嫌疑人通过伪造身份,虚构个人信息,将社交账号的头像换成美女或者帅哥,在婚恋网站把自己伪装成公司老板、银行领导、飞行员、律师等优秀人士,包装自己为“高富帅”、“白富美”、“女网红”等身份,或在社交平台上把自己伪装成“身世曲折、生活艰难、颜值较高”的女性,利用被害人追求优秀配偶或同情网友曲折经历等方式实施诈骗。在实施诈骗过程中,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并不见面,只通过电话、社交聊天软件、网络等方式联系。当被害人要求视频聊天时,所看到的大都是模糊的图像或被各种理由拒绝,当被害人要求见面时,犯罪嫌疑人会以各种理由推脱。
防范提示:
交友时,可以查询其公司名称等信息,居住同城的还可以到其实际居住地居委去了解一下情况,认识境外的网恋对象最好能在国内见面以确认其身份。在与对方确认为“婚恋好友”后,如果对方提出借钱等要求,一定要慎重对待:“犯罪嫌疑人通常会以做生意急需资金周转、本人或其家人突发疾病住院急需金钱、本人获得职务提升急需“活动费'等为借口,向被害人索要钱财。”但凡遇到要求使用网络APP贷款、抵押房产进行投资的“好友”,切勿轻信;更不要相信“网恋好友”提出的高回报理财投资、利用赂赌博网站漏洞获利等违法犯罪行为,其实质仍为诈骗陷阱。
2、兼职刷单类诈骗
骗子随机向手机用户发送短信“你好,鉴于您的淘宝信誉好,聘请您来帮我店铺刷单(300元/每天现结)适合宝妈,学生,上班族,用手机就可以工作详情加QQ:XXXXXX或者在一些群内,微信群内类似消息。加对方为好友以后按照对方要求刷单,第一单会立即返现,套牢刷单者想赚钱的心理,继而要求对方刷连单,三到五单不等,金额相对较大,等到最后一单可以返佣金时骗子会以系统有问题,没办法立即返现,必须再刷三单才能返现,反复要求被害人刷单购物,最后将被害人拉黑。
防范提示:
收到陌生短信不要轻信,QQ和微信上的兼职信息均没有保障,特别是购买虚拟物品(点卡、电话卡)等的刷单均为骗子,务必不要贪图便宜,仔细甄别。所有的网络兼职、网络刷单一律不做,否则后悔莫及。即使真正的刷单也不要做,刷信誉本身就是违背诚信的事情。
3、网上投资、赌博类诈骗
如今大家生活好了,手里都或多或少有点儿闲钱了,就开始想着怎么能让钱生更多的钱。这也使得各种投资市场都火爆异常,也正因为如此最爱蹭热点的骗子们又暗暗盯上了投资市场。骗子利用自己制作的虚假的网络投资平台传播、购买“外汇、贵金属、期货、指数”等,用所谓的“理财专家” “炒股专家” “金牌讲师”、“高额回报”等字眼诱惑受害人。先让投资人在第三方平台进行投资后,开始会让投资人获得些许利润,取得受害人信任。然后利用所谓的“内部信息”、“大行情”等虚假消息诱导其继续加大投资额度。最后谎称“账户异常”、“爆仓”等情况致使投资人血本无归,不仅如此,有的微信群一旦得手后就立即解散,销声匿迹。
防范提示:
网络投资平台类诈骗往往具有严密的角色分工,你以为自己是微信群中的普通一员,殊不知这个群除了你可能都是骗子。群里面一般有以下分工:1、“导师”:写一些所谓的行业分析,使人产生崇拜感。2、“小白”:假装懂股市,为老师做“捧哏”。3、“老股民”:伪装跟着老师赚了很多,烘托群内气氛。这些分工明确的诈骗团伙,往往还有自己的一套话术培训。整体模式基本为:拉客户——建群——谈股票——转群炒金——开课——分战队比收益——幕后操控——造成客户巨大亏损后解散群骗子集体隐匿。民警提醒:网络投资需谨慎,不要轻信所谓的“理财专家”,特别是说是能带你赚“大钱的”!再就是骗子们宣称所谓的“国外接轨大盘”均是后台可以操作的假平台,真正的国外大盘未经我国证监会等部门的批准,也是不能在我国大陆地区经营的。
4、冒充公检法诈骗
冒充相关单位工作人员,声称受害人有法院传票或购买了违禁药品、涉嫌各种案件,核实受害人身份,让受害人信以为真。并称,接下来会有公检法部门工作人员联系受害人或者为你转接电话。骗子通过网络改号软件,伪装成公检法单位的电话号码联系受害人,冒充XX外地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工作人员,接着以涉嫌诈骗洗钱、法院伎票、邮包等方式恐吓受害人,并提供假的检察院网址或者传真假冒的逮捕令冻结令给受害人看,博取受害人信任。骗子要求受害人避开旁人,单独操作,对受害人银行账户进行核查,并要求受害人在电脑、手机、ATM机上进行转账操作,或者以保护受害人资产为由,要求受害人以最快的速度将资金全部打入公安内部的“安全账户”,等待进一步调查,也有部分骗子会直接套取受害人账号密码进行转账。
防范提示:
公检法机关、金融等部门的电话是不同的系统平合,不能直接相互直接转接。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调查办案,工作人员均会上门或请当事人到执法办案场所进行会见,绝不会通过电话或者网络进行执法办案。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绝不会要求受害人通过网络对其账户进行自己审查,更不会设立所谓的“安全账户”。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法院绝不会要求当事人汇款、转账。如遇以上情况,请及时拨打110进行核实。
5、QQ、微信冒充熟人诈骗
骗子通过网络技术手段先窃取QQ或者微信号,或者在企查查等APP内查询单位、法人、邮箱等信息后,在号码中物色对象,利用亲属、朋友、同事容易相信其身份这一点,取得受害人信任,再以各种理由(受伤,住院,买机票,报名辅导班等)向受害人提出借钱、汇款等要求,通过微信或支付宝转账完成诈骗。目前冒充子女,向家长索要钱财报名学校辅导班的案件数量剧增。
防范提示:
在使用QQ、微信等通讯软件时要注意保护个人隐私,不要填写过于详细的个人信息。如果遇到有人借钱,一定要打电话或见面核实是本人后再汇款。不要轻易相信对方提供的“即时视频”,这可能是骗子利用黑客技术预先录制下来的。对通讯软件中的可疑网络链接,不要轻易打开。凡是在QQ、微信、陌陌、支付宝等即时聊天工具上向你借钱的,而且先给你发“转账截图”的,全是骗子。
6、网络购物及网络退款诈骗
骗子利用网络技术搭建虚假的购物页面和钓鱼网站,当受害人与其交易时,骗子以“交易不成功需要退款、申诉”为由,诱使受害人按指示进入钓鱼网站,利用虛假网络将钱打入骗子账户。还有骗子冒充快递公司,以货物丢失为受害人赔付为借口,让受害人开通各种借贷软件确保购物信用度才能完成退款,并索要受害人的银行账户,反复以信誉或是系统问题为由让受害人提供尽量多的银行卡信息。
防范提示:
在网上购物时需要特别警惕某些特别低价优惠的信息,同时将常用的网银支付手段(支付宝官网、各大银行首页)记录下来,一旦对方提供的页面显示为支付宝,地址却与记录明显不符需要提高警惕。关于退货,你不主动申请,商家是不会给你退款的。
7、游戏账号类诈骗
(一)推进法律进机关
1.加强机关法律学习。重点学习《宪法》,关于依法治国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省、州、县各级领导关于依法治理重要讲话;领导干部履行职责相关法律法规;公务员履行职责相关法律法规;廉洁从政相关法律法规。局党组中心组坚持定期学法制度,每年集中学习法治1次,党组成员每年底结合年终述职专题汇报学法用法守法情况;完善机关干部定期学法制度。每年组织集中学法不少于4次,要做好学习笔记,强化学习效果。
2.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的讨论、审核,提供相关法律法规咨询。
3.加强机关普法阵地建设。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为抓手,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和统计服务水平为宗旨,以普法宣传和统计执法为手段,全力打造县级、乡镇、企业三位一体统计法治宣传阵地,以点带面,促进全县统计规范化建设。
(二)推进法律进学校
参与学校法律宣传培训。通过发放普法宣传手册,重点开展《宪法》、《刑法》、《民法》、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行为规范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引导学生了解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培养国家意识和公民意识;引导学生严格遵守与其日常行为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了解公民的基本权利和公民义务。
(三)推进法律进乡村
重点开展《宪法》、《刑法》、《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居民学法、懂法、用法意识,利用法律法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四)推进法律进社区
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3.8”妇女节、“9·20”中国统计开放日、“10·20”世界统计日、“12·4”国家宪法日和“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节点深入社区开展《宪法》、《刑法》、《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采取带法律、带案例、带普法资料,参与社区的普法活动。
(五)推进法律进企业
1.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以“9·20”中国统计开放日、“10·20”世界统计日、“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和法治宣传月等节点为抓手,深入开展统计普法主题宣教活动,进一步增强统计普法宣教的针对性,努力提高社会各界对依法统计的认知度。创新理念,改进法治宣教的方式方法,促进“七五”普法在基层末端、统计调查对象和社会上产生良好的效果。努力拓展法治宣传教育与群众文化生活相结合的深度和广度,鼓励、支持和引导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积极创新统计法治宣传教育与道德教育有机结合的新途径。
2.增强统计调查对象依法统计意识,充分利用普查、平台巡查、统计常规检查等契机,深入乡镇、社区、企业、单位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让社会公众和统计调查对象更加了解统计、支持统计、依法统计,避免统计数据的误解、误读和误用,提升依法统计意识,规范统计行为。
(六)推进法律进寺庙
联合相关部门,重点学习宣传关于依法治县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寺庙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宗教教职人员自觉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
(七)推进法律进单位
县统计局将根据有关要求,利用网络、微信、宣传窗、电子屏、展板等传播载体宣传统计法律法规。每季度举办一次普法讲座,制定学法计划、举行一次学法考试、开展一次学法知识竞赛活动。
(八)推进法律进景区
通过开展法律政策七进活动,全面贯彻落实“两联一进”群众全覆盖和依法治县目标,教育干部职工自觉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进一步提高法律素质;引导机关、乡村、社县、学校、企业、寺庙做到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进一步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推进依法治县进程,为深化改革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工作重点
(一)推进法律进机关
1.加强机关法律学习。重点学习《宪法》,关于依法治国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省、州、县各级领导关于依法治理重要讲话;领导干部履行职责相关法律法规;公务员履行职责相关法律法规;廉洁从政相关法律法规。局党组中心组坚持定期学法制度,每年集中学习法治1次,党组成员每年底结合年终述职专题汇报学法用法守法情况;完善机关干部定期学法制度。每年组织集中学法不少于4次。
责任股室:办公室;完成时限:2020年11月
2.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的讨论、审核,提供相关法律法规咨询。
责任股室:办公室;完成时限:2020年11月
3.加强机关普法阵地建设。办好单位法制宣传专栏,利用政务公开栏、短信、qq群、订阅普法读物等进行法制宣传,配合各类新闻媒体开展法制宣传活动。
责任股室:办公室;完成时限:2020年11月
(二)推进法律进乡村
1.重点开展《宪法》、《知识产权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居民学法、懂法、用法意识,利用法律法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责任股室:办公室、基财股、农财股;完成时限:2020年11月
(三)推进法律进寺庙
结合“两联一进”群众全覆盖活动,深入川主寺镇元坝寺,重点学习宣传关于依法治县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寺庙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宗教教职人员自觉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
责任股室:办公室;完成时限:2020年11月
(四)推进法律进单位
重点学习《宪法》;关于依法治国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省、市、县各级领导关于依法治理重要讲话;依法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财政资金安全、新《预算法》相关法律法规。
责任股室:办公室;完成时限:2020年11月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抓好落实。要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法律政策七进”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法律政策七进”活动有步骤、有秩序地实施。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守法,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创造条件。在做好自身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基础上,大力开展面向社会服务的法制宣传工作。
为深入开展法制宣传工作,根据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长法治办字[2012]5号文件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在文体系统广泛开展“与法同行、服务发展”主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题宣传活动的目的和内容:
本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目的:通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干部职工和人民群众了解文化、体育、新闻出版、文物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增强人们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和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意识,增强文化市场经营业主守法经营意识,增强文体系统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意识,全方位服务社会经济发展。
本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内容:《自治县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条例》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管理法律法规,《文物保护法》等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等体育事业法律法规,《图书馆条例》等图书事业法律法规,《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等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市场管理法律法规。
二、主题宣传活动的时间和形式:
文体系统与法同行主题宣传活动由相关职能单位负责,按照不同时间的纪念日做好相关法律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5月24日至28日“图书宣传周”:《图书馆条例》及共享工程相关知识。责任单位:县图书馆。
2、6月12日“文化遗产日”:《文物保护法》及相关法规宣传,《自治县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条例》及相关知识宣传。责任单位:县博物馆、县民保中心。
3、8月8日“全民健身活动日”:《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计划纲要》等相关法律法规。责任单位:县业余体校(全民健身中心)。
4、12月4日“法制宣传日”:《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等文化、新闻出版市场管理法律法规。责任单位:文化市场稽查队。
三、活动要求:
各责任单位要按照上述要求,认真搞好宣传日活动的策划和组织工作,要形式多样化,讲求宣传效果,如通过制作宣传展板、在广场设立咨询服务台、通过电视播发公益广告、编排演出小型文艺节目、播放相关宣传科教电影等多种方式进行。
一、以单位公职人员为重点,深入推进机关、单位法制宣传教育
1、在门户网站开设普法专栏,公布本单位法律咨询电话。由局信息中心在局互联网站开设普法专栏,公布单位法律咨询电话,此项工作在8月底前完成。
2、每年组织一次公职人员岗位法律知识考试或考核,以考促学。由局公务员管理办公室和事业人员管理股制定规划、列出时间表,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轮流一次考试或考核,此项工作在12月底前完成。
3、组织新招录公务员到法纪教育基地接受法纪警示教育,把法律知识纳入岗前培训内容。由局公务员管理办公室组织实施,此项工作在12月底前完成。
4、建立法律顾问机构或聘请法律顾问。由局办公室组织实施,此项工作在10月底前完成。
5、法制股长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业务培训。按照县法制办的培训通知要求,组织单位法制股长和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培训。
二、以管理服务对象和村民为重点,深入推进全民法制宣传教育
1、利用外出务工、经商人员春节返乡和劳务技能培训时机,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每年不少于2次。一是利用春节务工人员返乡之机,开展“春风行动”,宣传法律法规和劳务输出,由县就业局主办。二是利用劳务技能培训开展法律法规宣讲,由就业促进股、政策法规股负责。
关键词:烟草专卖法律法规;认知程度
中图分类号:D920.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11-0-01
烟草专卖制度自1984年实行并于1991年以法律形式确立以来,为我国烟草行业的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但是,进入21世纪以来,随着科技的日新月异,烟草专卖制度所面临的形势也是日益严峻,特别是对于县级烟草专卖局来说,不管是在日常监管工作中还是目标明确的市场整治活动中都面临着不少的困难和挑战,主要是很多零售户对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的认知程度不够,给专卖管理工作造成了许多困难,在此,笔者就铜川市烟草专卖局直属分局为例,陈述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以下就是因卷烟零售户对烟草专卖法律法规认知程度不够导致当前烟草专卖管理工作面临的问题。
一、市场现状及问题
1.无证经营现象成为烟草市场管理的一个难点
由于企业改制,失业人口不断增多,造成无证经营现象频繁出现;再就是随着城市发展建设、新农村建设进程加快、高速公路零售户地址变迁频繁,部分变迁户再未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就开始经营卷烟,给专卖工作带来了一定难度。
2.卷烟市场供需矛盾加剧,使专卖工作压力倍增
因目前烟草行业改革进程加快,烟草企业不断改制,省产卷烟供应比例与需求比例失调,由于烟草专卖批发企业低档次卷烟短缺、畅销卷烟品种断档,降低了低档卷烟的市场供应,卷烟市场出现供需矛盾的客观因素,给制假、售假和贩假者提供了可乘之机。
3.卷烟市场监管方式单一,消费者和卷烟零售户法律意识淡薄,造成专卖管理工作滞后
近年来县级烟草专卖管理部门不断探索市场管理机制建设,但没有形成系统的管理方法,监管方式单一。
二、采取的一些措施
1.以一户一档管理为基础,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强化偏远农村卷烟市场管理工作
针对偏远农村卷烟市场战线长,零售户分布范围较大,管理困难的特点,市场管理部分结合当前一户一档管理工作,在了解到零售户信息有所改变之后,因及时对一户一档管理资料进行维护,保证一户一档资料信息与零售户信息的时刻统一。
2.不断创新宣传方法,宣传工作要有针对性
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的宣传是我企业一项重要策略,需要全企业支持和关心,在我局偏远辖区更是一项长抓不懈的工作,需付出更多耐心细致的工作。宣传工作要切实取得实效,就要在宣传方法上不断创新,方法要有针对性。先与经营户交谈与烟有关的有趣的话题,待与经营户谈得进入状态后,再谈法律法规的内容或谈不知法律法规有可能会对其合法经营带来的危害性等。对偶尔有违法经营的经营户,就要通过一些典型的案例来宣传教育,说明若不懂法、不守法会对自己带来的危害性。这样对不同的宣传对象,采取不同的宣传方法,才会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同时要定期召开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培训,印发各种宣传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的材料,在调动广大零售户遵纪守法积极性的同时,对偏远零售户也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等宣传工具的作用,广泛开展法制教育。让偏远地区的零售户对烟草专卖法律法规有更深刻的认知程度。做法律法规宣传工作,烟草专卖行政执法人员一定要克服怕麻烦思想。对零售户做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我们要有相当的耐心,要有对普法工作打持久战的心理准备,不能认为已经宣传了几次就没有必要。耳熟能详,只要有耐性,宣传的次数多了,同时加上正确的宣传方法,宣传工作一定会取得很好的宣传效果。
3.培养一支政治信仰坚定、业务内容精通、不怕吃苦耐劳的专卖队伍,是目前专卖管理工作的基础和保障
近几年,企业十分重视专卖队伍的建设,在人员、经费与设施等各个方面较以前大为提高,专卖队伍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工作上取得巨大成绩,目前专卖执法队伍对市场了解程度依然不够。在偏远郊区市场还存在有薄弱环节,因此我们专卖工作人员必须要对市场有更深一步的了解,要完成此项工作,必须要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能力,发扬不怕吃苦的专卖精神。
4.加强对卷烟零售户的培训力度,全力营造平稳有序的执法环境
烟草企业的发展不仅需要依靠专卖管理的维护,更重要的是靠零售户和消费者的支持。首先,要切实做好《烟草专卖法》的宣传教育,提高零售户对《烟草专卖法》的认知程度,主动担当市场经营秩序的监管者和维护者。其次,要有一定的敬业精神。卷烟零售工作与其他零售工作一样,在经营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和矛盾,这就要求零售户必须具备一定的敬业精神,有一定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对卷烟零售户来说,他们最看重的不是空洞的理论,而是实实在在效果。为此,在给卷烟零售户培训时,切不可泛泛而谈,一定要注重以实践为主。这样,既使是再复杂的流程、再多的规范条款,再难的技巧方法都会变得通俗易懂。卷烟零售户培训工作是一项看似简单却又十分复杂而艰巨的工作,也是专卖管理员一项重要职能专卖管理员唯有不断加强自身学习与锻炼,打牢自身的工作基础,增强卷烟零售户遵规守法的意识,才能营造以个平稳有序的执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