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20 02:58:50
引言:易发表网凭借丰富的文秘实践,为您精心挑选了九篇国家奖学金申报材料范例。如需获取更多原创内容,可随时联系我们的客服老师。
Abstract: China's college students financial aid policies provides a fair opportunity for poor students' pursuing of their education. As one of the aid policies, the national tuition assistance system aims to promote China's education cause's fair and healthy development. Since the commencement of national tuition assistance policy, it is very important in easing the economic pressure of poor students and maintaining the normal order of school. But with the increasing of the national tuition amount, some problems appeares. Through the analysis of the problems and other conflicts encountered in the national tuition assistance operation process, the paper proposes the suggestion for imporving China's national tuition assistance system.
关键词:国家助学金制度;贫困生;矛盾
Key words: national tuition assistance system; poor students; conflicts
中图分类号:G46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0)36-0108-01
1高校国家助学金制度的基本情况
1.1 我国高校国家助学金制度现状国家助学金在政府政策的支持下不断发展,资助学生的金额和广度都在不断扩大。随着高校教育的扩招和社会经济的发展,通过国家对高校资助政策的改革,国家助学金在整个资助体系中所占的比重有所降低,已不再具有人民助学金阶段的全垄断特点。但随着国家资助保障水平的提高,国家助学金的资助金额与以往相比则有所提升。
1.2 国家助学金制度与其他助学制度的区别虽然奖学金和助学金都是一种无偿的资助,但奖学金是向优秀学生颁发的奖金,用以表彰和鼓励先进,为优秀学生完成学业提供经济保障。
助学贷款是为学生克服经济困难,由金融机构、学校等组织向学生提供的借贷基金,助学贷款政策已经成为当今世界许多国家通行的一项基本资助政策。
勤工助学是指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社会实践活动。
2当前国家助学金制度实施中存在的矛盾
2.1 现实和预期的矛盾问题一,发放延时。国家在发放国家助学金时,都希望各个地方政府和高校能配合国家按时发放,但总会出现国家助学金延时发放的现象。问题二,发放对象不准确。国家助学金在发放后,虽然让许多学生都从中获得了资助,但发放对象的不准确也成为了一个受人关注的问题。许多不贫困的学生利用不恰当的手段也获得了国家助学金,这对于国家助学金的施行造成了不良的反响。问题三,使用流向不当。由于钱发到学生手上后如何使用由学生个人支配,所以国家助学金的使用流向问题也出现了与预期不相一致的情形。
2.2 判定国家助学金申报材料真与假的矛盾一是材料本身真与假的矛盾。在我国的国家助学金中,申报材料中存在不少的赝品。为了判断大学生家庭是否真正困难,教育部指导建立了认定程序,其中最重要的就是贫困证明。然而,开假证明对家里有能耐的同学来说,根本不成问题。二是申报材料与现实反映的情况真假难辨。现行的执行办法要求贫困学生在规定的时间里向学校递交申请,并同时递交相关的贫困证明材料。不可否认的是,这些学生做递交的申报材料中,有一部分存在伪造的现象。由于大学生生源地较为分散,高校难以对每一个申请贫困资助学生的家庭情况进行实地调查认证。
2.3 贫困认定单位如何掌握贫困标准的矛盾首先,贫困认定单位对于国家助学金的具体条款知之甚少。在目前,一般学生所填写的贫困生认定表中,有资格认定的单位一般都是学生居住地所在的居委或者街道办事处。其次,大部分的贫困认定人员认为具体的贫困标准很难把握和量化。通过对居委会工作人员的调查,发现大部分基层人员对于国家助学金了解甚少,这也许就是助学金评定发放制度存在一定问题的原因所在。再次,问题还存在于鉴定过程中居委会工作人员所遵循的原则。在调查过程中我们了解到大部分工作人员都知道要公平地查看每一位候选人的情况,但真正做到这一点却不容易。
2.4 高校学生面对国家助学金时的矛盾由于国家助学金资助金额的不断增大和资助学生的不断增多,高校学生在面对国家助学金时会产生不同的矛盾。有些贫困的学生因为自尊心的原因,不愿意表现自己贫困生的身份,而不去申请国家助学金;而有些家庭情况良好的学生却在面对国家助学金资助金额不断增大的情况下抵制不住诱惑,成为了“伪贫困生”。问题一:失去了原先的救济性质,让巨额金钱带给学生巨大的诱惑。同样都是高校学生,都是无收入的消费者,有人因贫困生的特殊身份得到了形式各样的补助,并且其总量远远超过同学们通过努力与良好素质得来的奖学金。问题二:制度初期不规范令人有空可钻。有的学生曾感叹到是不是填表的时候家庭收入填得少,或者是跟老师好一点的,就会有助学金。问题三:未能体现国家原本的教育功能,对学生道德水平造成了冲击。随着助学金错给次数的增加,无疑在学生当中形成了不良风气,使许多家庭不贫困且没有资格申请贫困资助的大学生,在面对每个学期上千元助学金的诱惑时变得摇摆不定,一些抗拒不了诱惑的学生就会出现伪造贫困证明,以获得国家助学金的行为。
3完善高校助学金制度的建议
在发现我国高校助学金制度的问题所在后,可以分别是在学生中广泛开展诚信教育、改无偿机制为有偿机制、加强对国家助学金的宣传力度、加强对各个流程的监管、建立国家政策统筹与个人回报相协调的资助方式、发挥社会作用,减轻国家办学负担和建立具有情感关怀的贫困生心理资助体系。这几项措施可以提升国家助学金制度在贫困生认定上的准确性,并将国家助学金以资助为本的性质得以体现,降低了它的资助金额,与其它的助学政策相配合,使得国家助学政策在整体的功能上更加合理,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提高了国家助学金制度的育人和助人功能。只要通过不断的调整和完善制度,提高人们对国家助学金的认识度,国家助学金制度会在整个国家资助体系中继续发挥作用,为贫困的大学生提供帮助。
参考文献:
[1]柯文进.对大学生资助政策的分析[J].江苏高教,2001(6).
[2]倪彬,倪玲.对我国高校学生资助制度的思考[J].高等建筑教育,2005.
关键词: 国家助学金 考核发放 高职院校
自国家助学金制度实施以来,各高职院校为了把这一体现党和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关怀的政策用好,对国家助学金政策的实施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和实践,但这些研究主要集中在“受助资格认定”和“发展性资助体系”的宏观层面,对国家助学金的发放过程,缺乏深入研究和机制性操作规程。笔者经多年实践感受到,对国家助学金发放过程的管理值得关注,且相关工作对立德树人之教育主旨大有裨益。
一、国家助学金的发放现状
1.国家助学金的发放政策。
对于人均总额3000元的国家助学金,《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92号)第十五条规定“高校应按月将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各省市在配套的实施细则中也有相关表述,例如《江苏省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第十五条规定“高校收到国家助学金经费后,应及时补发本学年以前月份的国家助学金,以后月份的国家助学金按月发放”。
2.国家助学金发放的通行做法。
经了解,目前绝大多数高职院校均能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的相关政策执行,在确定了国家助学金受助对象后,即行逐月按时发放。譬如江苏地区,国家助学金经费被分成3批次,分别于新学年初、秋季学期中和春季学期初拨付到学校,杜绝高校图方便省事,一次性发放了结的情况。按月发放的举措,既充分体现了国家助学金属于补助生活费用开支的性质,又避免了助学金被一次性大额开支的不当消费情况。
二、发放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重发放前的资格认定,轻认定后的跟踪管理。
为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各校普遍较重视国家助学金受助资格的认定工作,一般均制定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实施办法,需要学生递交经由地方民政系统签章的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贫困生认定申请表等材料。其认定过程,大多按照“学生个人申请评审小组评议院系审核公示学校最终认定”的模式实施。而且部分院校已经在如何界定贫困标准、甄别申报材料可信度、改进认定方法和完善认定程序方面进行了深入研究,提供了不少方法和对策。对于国家助学金的资格认定,目前一些高校已有较成熟的做法。
然而,在受助名单经确认并上传到资助管理系统后,绝大多数高校的国家助学金工作即告一段落,剩下的只是财务部门依据受助名单按月进行发放,一般情况下不会再有后续跟进的助学金受助对象跟踪认定及管理考核等工作。由于欠缺后续跟踪管理,使用助学金进行不当消费,甚至沉溺网游、生活攀比等情况时有发生,造成不良影响,辜负国家和社会的期望。
2.重经济资助制度建设,轻育人管理引导机制。
国家助学金制度是以直接的经济资助为手段的助学机制,旨在为贫困学生提供受教育机会,实现“不让一个大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的政府承诺。为此,不管是国家层面的“大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绩效评价”,还是高职院校本身,都把经济资助建设作为资助工作的重点,国家助学金、学校助学金、企业助学金、入学绿色通道、国家助学贷款、学费减免、伙食补助、公益助学基金、勤工俭学等,无不是着眼于经济资助,其相关制度建设已较完备。
但是,资助行为本身,其实具备着超越经济层面的育人功能。而现状是,众多高职院校还没有能将资助与育人结合起来。即使有部分院校已意识到这一问题,但尚未形成基于资助体系的育人管理引导机制,导致资助工作易偏离“帮助贫困生成长成才”这一主题。资助是手段,育人是目的。没有育人管理引导机制的国家助学金,只能满足贫困生一时的经济之需,无法解决他们因贫困而产生的信念、学习、交往、心理等方面问题。另外,育人机制的缺失,很容易使部分贫困生滋生“等、靠、要”的思想,甚至发生“比拼贫困程度”的不当行为,违背国家资助体系建立的初衷。
3.重物质帮扶单纯给予,轻人文关怀尊严维护。
根据国家助学金评定的相关规定,在评定过程中有个人申请、班级评议和校内公示等必要环节。这些环节在促进国家助学金公正透明操作的同时,往往因为会触及贫困生的家庭及个人隐私性内容,这对于内心敏感的贫困生来说,无疑会造成一定的心理伤害。部分贫困生甚至会因此心生顾忌,拒绝申请助学金。
另外,由于助学金是一种单纯性的资助给予,这对于自尊心很强的学生来说,会感到有“不劳而获”之嫌,从而产生“有失尊严”的心理。所以,这部分原本应该有资格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往往更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争取奖学金(励志奖学金),或者通过勤工助学获取劳动报酬。究其原因,是目前的国家助学金制度,忽视心理视角下的对受助对象的人文关怀和尊严维护。
三、对发放过程加以改进的几点思考
1.摆脱制度束缚,建立受助对象变更机制。
现行的国家助学金制度,要求受助对象一旦确定后,即通过“资助业务管理系统”上报受助学生名单,且系统不支持对名单进行变更调整操作。这是各校在资格认定工作完成后,在后续发放过程中就疏于管理的一个重要诱因。笔者认为,这一制度性制约因素亟待改革。应该允许校方根据后续的实际情况,对受助对象进行调整,实现动态管理。
当然,受助对象变更工作同样需要严格的规程。首先,校方应明确哪些情况要列为“受助警示”,哪些情况将导致“受助终止”,哪些情况甚至要被“追回受助金”;其次,对原受助学生进行变更处理前,应与学生本人核实相关情况,告知变更缘由,并予公示;最后,对于拟接续的受助对象,仍要参照期初申请程序,完整地履行认定申报流程。
2.进行后期督查,弥补资格认定阶段不足。
由于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往往时间紧迫,尤其是对于高职院校的新生来说,入学伊始,老师对学生甚至同学之间尚未十分了解,就需要在较短的时间(通常是2周)内,完成认定工作,因判断不清而影响评定公平性的情况就难免会发生。
因此,可以充分利用国家助学金按月发放的特点,通过后期督查,给资格认定阶段的工作提供“查漏补缺”的机会――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不仅停止发放并追回全部助学金,情节严重的,甚至可以给予纪律处分。通常来说,虚假及不当申报行为,只能蒙混一时,很难禁得起后期较长时间段的跟踪督查。同时,这可以成为学生诚信教育的重要环节。只有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保证国家助学金发放的公正合理,并对不当申报起到教育警示作用。
3.建立约束机制,助学金逐月考核后发放。
为发挥资助和育人的双重功能,培养贫困学生自强自立、积极向上的人生态度,强化勤俭节约的意识,应该对受助学生建立一个考核约束机制。该考核约束机制与每个月的助学金发放直接挂钩,即本月经考核合格,才能获得该月的国家助学金。
当然,所谓的考核,其标准不宜过高,能“守住底线”即可。笔者建议该考核可以关注以下三个方面:其一,为节俭意识。受助学生应该量入为出,崇尚节约,如发现有吸烟酗酒、铺张浪费等不良消费行为,经警示无效的,可以停止发放助学金。其二,为遵章守纪。受助学生应该洁身自好,遵纪守法,若违反校级校规,经警示后无效的,可以停发助学金;若受到行政纪律处分的,还应追回已发放的助学金。其三,为认真学习。要激励受助学生锐意进取,刻苦学习,把主要精力放在专业学习和技能训练上,努力提高职业知识和技能。原则上一学期所获学分不足应修学分2/3的,应停止发放助学金,并取消申请下一学年助学金的资格。
4.配设义工岗位,引导学生积极回报社会。
为了改变受助学生单纯作为“接受者”的角色定位,维护他们的人格尊严,同时落实感恩教育,要鼓励受助对象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公益活动和义务劳动,通过义工等形式,以“给予者”的身份回报社会关爱,实现内心需求的平衡。
这种鼓励“给予”,需要校方有意识地提供相关平台。一方面,可以有计划地组织受助学生开展一些送温暖、送服务等性质的公益活动。另一方面,可以面向国家助学金受助对象,设置一些义工岗位,譬如卫生保洁、报刊取送、绿化修剪、资料打印、图书整理、秩序维护等。有条件的高职院校,甚至可以给出一个“义工时长”的下限,作为发放考核的一项指标。需要强调的是,这个“义工时长”不宜与受助金额挂钩,且要求不宜过高,以免国家助学金被变相操作成勤工助学的劳动报酬。
5.政策告知家长,学校家庭共同教育督促。
家长作为子女最主要的经济来源,有理由知晓子女获得经济资助的情况。所以,有必要将资助的具体情况,尤其是资助政策、考核发放的相关规定等,告知家长。江阴职业技术学院的做法是,通过寄发《国家助学金受助情况告家长书》的形式,告知家长:“为引导受助同学自强自立,并督促其遵章守纪、勤奋学习、回报社会的关爱,学校将从生活节俭情况、遵章守纪情况、勤奋学习情况和回报社会情况这四个方面进行发放过程考核。”并详细说明具体要求。
比告知更重要的是,《告家长书》明确提出了“请贵家长知晓此事,并教育和督促您的孩子使用好国家助学金,把助学金用于必要的学习和生活开支,真正体现助学金的助学意义”。通过将家长因素引入监督机制,达到学校家庭共同教育督促的目的。
四、结语
针对目前高职院校在国家助学金发放过程中忽视认定后的跟踪管理、欠缺育人管理引导机制、忽视人文关怀尊严维护的问题,再加上部分高职学生自我管理能力尚有欠缺,确需加强督促的实际情况,我们利用国家助学金按月发放的特点,提出要摆脱制度上的束缚,建立受助对象变更机制;要开展后期督查,以弥补资格认定阶段可能存在的不足;要建立约束机制,使逐月发放的国家助学金实现逐月考核后发放;要配设义工岗位,引导受助学生积极回报社会;并建议将家长因素引入发放过程的监督机制。通过加强对国家助学金发放过程的关注,充分发掘国家资助政策中隐含的激励功能、约束功能、导向功能,更好地实现资助育人的目标。
参考文献:
[1]马彦周,高艳丽.大学生发展型资助体系构建研究[J].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2013(6):41-43.
[2]周文华.贫困生发展性资助模式的建构[J].重庆工商大学学报,2011(12):151-155.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切实保障农村贫困居民基本生活权益,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区政府实施民生工程要求,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下简称农村低保),是指对持有农业户口的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1020元)的贫困居民给予差额补助的救助制度。
第三条实施农村低保制度,必须遵循下列原则:
(一)保障最基本生活需求的原则;
(二)政府救助与家庭赡养、抚(扶)养、社会帮扶、劳动自救相结合的原则;
(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四)突出重点、照顾一般的原则;
(五)属地管理、动态管理和分类施保的原则。
第二章保障范围和标准
第四条持有我区农业户口的农村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年人均纯收入低于户籍所在地农村低保标准的,均有权享受农村低保待遇。
第五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是指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的人员,主要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岳父母或公婆)、配偶、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其他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或抚养义务关系的人员(含已迁往学校的大中专在校学生和服现役义务兵)。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享受农村低保待遇:
(一)家庭成员有摩托车(或非经营性机动车辆)、计算机等非基本生活必需品的;
(二)两年内购买商品房或高标准装修现有住房的;
(三)经常出入餐饮、娱乐等高消费场所的,因赌博、吸毒、等违法行为而造成家庭生活困难且尚未改正的;
(四)安排子女择校就读或子女在义务教育期间入收费学校就读的;
(五)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在校学生除外),但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生产劳动的;
(六)不按规定如实申报家庭收入,或不按规定参加低保待遇年度审核的;
(七)其他按当地政府规定不予批准享受低保待遇的。
第七条农村低保标准的确定,按照维持农村居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衣、食、住费用,适当考虑用电、燃料等所需费用确定,并随当地生活必需品价格变化、经济发展和农村居民生活水平提高适时调整。具体标准由区民政部门会同财政、物价、统计等部门制定,报区人民政府批准执行。
第八条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家庭,其补助水平以评议为主,以测算为辅,根据保障对象不同类别实行分类施保:
(一)丧失和严重缺乏劳动能力的,无生活来源,其法定赡养人和抚(扶)养人没有赡养、抚(扶)养能力的,按当地农村低保标准全额救助;
(二)大病重残、单亲困难家庭,按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救助;
(三)遭遇天灾人祸或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按当地农村低保标准差额救助。
(四)对下列特殊困难对象给予重点照顾。
(1)属于有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人家庭的;
(2)属于有重病人家庭的;
(3)属于有子女在高等院校上学的困难家庭的;
(4)属于重点优抚对象家庭的;
(5)属于单亲家庭、计划生育家庭的。
第三章家庭收入测算
第九条农村居民家庭收入是指以年为单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折合货币收入)的总和。具体包括:
(一)从事农业、林业、养殖业及副业生产,扣除必要成本后的收入;
(二)外出务工、自谋职业等获得的劳务、经营、管理等收入;
(三)工资性收入(包括奖金、补贴、福利等);
(四)出租或变卖家庭财产获得的收入;
(五)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有能力给付的赡养费、扶养费或抚养费(一般按照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人年人均收入高于低保标准的30%计算);
(六)依法继承的遗产或接受的赠与;
(七)当地政府规定应计入的其他收入。
第十条下列项目不计入家庭收入:
(一)优抚对象享受的抚恤金、优待金;
(二)对国家、社会和人民做出特殊贡献,由政府给予的奖金及市级以上劳动模范享受的荣誉津贴;
(三)奖学金、助学金、勤工俭学收入及由政府和社会给予困难学生的救助金;
(四)因工(公)负伤和意外伤害的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及死亡人员的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等;
(五)独生子女费、农村计划生育政策奖励扶助金;
(六)政府下拨的救灾、扶贫、移民扶持款物;
(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的医疗费;
(八)农村贫困家庭成员因病享受的大病医疗救助费;
(九)政府、社会或个人给予的临时性生活抚慰金;
(十)区政府规定的不应计入的其他收入。
区民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制定统一的农村居民家庭收入核算评估办法,并根据市场价格的变化适时进行调整。
第四章申请、审核、审批程序
第十一条个人申请。农村居民申请农村低保待遇,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填写《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审批表》,提供居民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家庭收入状况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通过村民委员会向户口所在地的乡镇政府提出申请。
第十二条村民委员会初审。
(一)村民委员会组成调查组(由村委会和联村乡干组成)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和实际生活情况的核实,并由调查人填写《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人员家庭情况调查表》;
(二)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或村两委扩大会议(村民代表不得少于3名),对申请人的家庭生活状况和核查情况进行民主评议;
(三)将申请人家庭情况和评议情况在村务公开栏公示7天以上。对无异议的,在《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审批表》上签署意见,连同居民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家庭收入状况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报乡镇政府审核。对经评议或公示后复审不符合条件的,要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告知原因。
第十三条乡镇政府审核。乡镇政府在收到申报材料后,应对村委会上报的家庭收入调查表进行逐一调查核实,由联系村的区直单位复核,复核率要达到20%,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并将结果在公开栏公示5天以上,对无异议的,由乡镇负责人和低保专管员在《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人员家庭情况调查表》、《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审批表》上签署意见。乡镇政府审核后,应将有关证件和证明材料一并报区民政部门审批。对审核不符合条件的,要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告知原因。
第十四条区民政部门审批。区民政部门接到申报材料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报对象材料的审核、重点调查(抽查率10%)和审批工作,并委托乡镇、村委会在公开栏公示5天。对无异议的,在《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并发给《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从批准之月起领取低保金。对不符合条件的,要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告知原因。
第五章保障对象管理
第十五条农村低保对象实行动态管理。所有对象(含原农村特困救助对象)都要重新申请、审核、审批,健全档案;按程序对农村低保对象实行年度复核、季度适时调整。农村低保救助资金实行按季社会化发放。
第十六条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农村低保对象实行区、乡、村三级档案管理,做到一乡一柜、一村一盒、一户一档;区建立农村低保对象基础信息数据库,区级负责基础信息数据库的日常管理。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由省统一印制、统一编号、统一发放。
第六章资金的筹集、管理与发放
第十七条实施农村低保所需资金由省与区财政共同负担,按照省与区7:3比例分担。
第十八条区财政部门在金融机构开设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财政专户,对农村低保资金实行专户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区财政预算安排的资金及其他多渠道筹集的资金,及时拨入财政专户,用于经审核、审批后的农村低保资金支出。
第十九条农村低保资金由区财政统一管理。年初由区财政部门会同民政部门,按核定的享受人数和标准确定乡镇分配方案,并按方案将补助指标统一下达到乡镇。乡镇在接到区补助指标后,及时通过涉农资金明白卡,告知享受对象。使用时,由民政部门按季根据核定的享受人数和补助标准提出用款计划,报财政部门审核后,将资金拨付至区“财政补贴农民资金”专户。
第二十条乡镇财政部门在接到当期补助资金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将补助资金打入享受对象个人存折(卡)。
第七章行政法律责任
第二十一条农村低保工作实行区、乡(镇)政府负责制。区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村低保管理和实施工作。民政、财政部门负责农村低保政策制定、运行规程的指导检查及资金的测算、分配和管理;农业、卫生、教育、物价、统计、审计、监察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配合做好农村低保的有关工作。
区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低保的审批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内农村低保的审核工作。
村民委员会受区民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的委托,承担农村低保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二十二条从事农村低保的工作人员应依法办事,接受社会监督。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无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拒不审批或拖延签署初审、审核、审批意见的;
(二)违反规定为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办理享受低保待遇手续的;
(三)贪污、挪用、扣押、拖欠低保金的;
(四)其他、、行为的。
第二十三条对采取虚报、隐瞒家庭收入、伪造证明材料等不正当手段骗取农村低保待遇的居民,情节较轻的由区民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追回冒领的低保金;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八章附则
第二条持有本县农业户口的农村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年人均纯收入低于本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可以按照本实施办法的规定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第三条县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管理工作。
县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具体管理和审核、审批工作。
村民委员会受管理机关的委托,负责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申请受理、调查核实、民主评议、汇总上报等日常管理、服务工作。
第四条县人民政府加强农村低保工作力量。乡镇人民政府明确专人负责农村低保工作,村民委员会配备专职低保工作人员。
第五条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所需资金由县人民政府列入财政预算,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
第六条本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国家绝对贫困线标准执行。
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家庭,其补助水平以评议为主,以测算为辅,根据保障对象不同类别,实行分类施保。
第七条本办法所称的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是指具有法定的赡养、抚(扶)养关系且共同居住生活的人员。包括:
(一)夫妻及共同生活的双方父母;
(二)父母与未成年的子女(含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
(三)祖父母、外祖父母与父母双亡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
(四)兄、姐与父母双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
(五)父母与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但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子女。
第八条本办法所称的家庭收入是指具有法定的赡养、抚(扶)养关系且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全部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包括:
(一)从事农业、林业、养殖业及副业生产,扣除必要成本后的收入;
(二)外出务工、自谋职业等获得的劳务收入;
(三)工资性收入(包括奖金、补贴、福利等);
(四)出租或变卖家庭财产获得的收入;
(五)投资和经营性收入;
(六)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及职工遗属生活补助费;
(七)依法继承的遗产和接受的赠与;
(八)因农村房屋拆迁领取的一次性住房拆迁补偿费,扣除经查实确需购买安置住房部分的收入;
(九)因建设征地所领取的一次性安置补助费,除已用于缴纳社会保险费以外的收入。
(十)其他收入。
第九条下列所得不计入家庭收入:
(一)优抚对象的抚恤金、补助金、护理费、保健金;
(二)对国家、社会和人民做出特殊贡献,由政府给予的奖金及县级以上劳动模范享受的荣誉津贴;
(三)奖学金、助学金、勤工俭学收入及由政府和社会给予困难学生的救助金;
(四)因工(公)负伤和意外伤害的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及死亡人员的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等;
(五)独生子女费、农村计划生育政策奖励扶助金;
(六)政府下拨的救灾、扶贫、移民扶持款物;
(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的医疗费;
(八)农村贫困家庭成员因病享受的大病医疗救助费;
(九)政府、社会或个人给予的临时性生活抚慰金。
第十条家庭年收入,按照申请人申请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时,上年度家庭收入的年人均数额计算、核定。
第十一条家庭成员中非农业人口的收入,按以下方式计算、核定:
(一)在职职工按工资收入计算;因所在单位长期亏损、停产、半停产,连续6个月以上领不到或未足额领到工资(基本生活费),经同级劳动保障部门认定并出具证明后,按实际收入计算;
(二)离退休(职)人员、失业人员的收入,按原单位或社保机构支付的实际数额计算;
(三)职工遗属的收入,按省政府规定的当年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
(四)在就业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从事非固定职业的,按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5%计算;从事相对固定职业者,按实际收入计算,其收入难以确定的,比照辖区内行业平均收入计算或按当年本县最低工资标准计算收入;
(五)在就业年龄内,因病或非因工(公)致残,全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经县劳动保障部门出具鉴定证明,按实际收入计算;
(六)外出务工人员的收入,按用工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计算,无法证明的按务工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七)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所获一次性经济补偿金,已用于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部分,不计入家庭收入;其余下部分按农村低保标准和家庭人口计算可分摊的年数,计入家庭收入;
第十二条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计算方法:
(一)有协议、裁决或判决的,按照协议、裁决或判决的数额计算;
(二)无赡养费协议、裁决或判决的,按照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人年人均收入高于农村低保标准的30%计算。
第十三条申请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以户为单位,由户主通过户籍地的村民委员会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审批表》。农村低保待遇申请的受理,原则上安排在每年12月份。遇特殊情况,可随时申报,县民政局审核审批。申请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需提供以下证明:
(一)户主的身份证、家庭户口簿;
(二)家庭成员收入的有关证明材料;
(三)在职职工提供上年度工资收入的单位证明;
(四)离退休(职)人员、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提供原单位或劳动社保机构核发的有关证件和保障性、救济性收入领取证明;
(五)外出务工人员提供用工单位的工资收入证明;
(六)提供近3个月家庭电费和电话费缴费单;
(七)其它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四条申请者人户分离的,按下列规定申报:
申请者确因无房而借居、寄居或租住他处形成人户分离的,向户籍地申报,由户籍地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委托现住地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对申请人的家庭成员共同生活情况、收入情况、居住地住房情况等进行调查、核实并出具相关证明;
第十五条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按下列程序规定审核、审批:
(一)村民委员会受理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的家庭情况调查取证,公示5日后,召集村民代表民主评议、集体研究,提出初步审查意见,连同申报材料、调查记录、会议记录一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二)乡镇人民政府10日内,对报送材料进行审查核实,汇总并签署意见,报县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三)县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查后,认为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认为符合条件的,做出核准其按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额享受或差额享受的决定。审批手续应在10日内办结,并在村民委员会公共场所张榜公布3日。
(四)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县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给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凭证;有异议的,县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在20日内调查核实,并做出是否发给保障金领取证的决定。
第十六条农村低保资金通过财政涉农资金“一卡制”发放到户,实行按季度发放。申请人凭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持卡在规定时期内向授权机构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无特殊原因逾期不领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并且当年不再受理其申请。
第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或予以取消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一)隐瞒、虚报家庭收入,提供虚假收入证明或不提供收入证明以及不配合调查的;
(二)家庭有空调、机动车、移动电话、电脑、贵重首饰、高级组合音响、古玩字画等非生活必需的高档消费品的;
(三)近2年内购(含贷款)房(不含拆迁还原购房)、建房和装修住房的,家庭有1处以上住房的;
(四)家庭饲养名贵宠物的;
(五)进行高消费餐饮、娱乐活动的;
(六)家庭电费月支出超过20元、电话费月支出超过20元的;
(七)因吸毒、赌博、等违法犯罪行为而造成家庭生活困难,且尚未改正的;
(八)出资安排子女择校就读或子女在义务教育期间入收费学校就读的;
(九)家庭日常生活消费明显高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经村民委员会代表评议表决不应纳入的;
(十)有劳动能力,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生产劳动的;
(十一)人户分离家庭成员情况难以查清的;
(十二)已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因上述原因或者不履行有关规定,被停止保障救助未满6个月的;
(十三)不按规定如实申报家庭收入,无特殊原因,连续两次不按时领取低保金的,或不按规定参加低保待遇年度审核的。
第十八条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居民,应遵守公民道德行为规范。
在就业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尚未就业的农村居民,应参加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或村民委员会组织的公益劳动。无正当理由1年内2次以上拒绝参加的,停发1个季度保障金,确因身体状况不能参加的,可予免除劳动。
第十九条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实行信息化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
低保管理机关应建立保障对象档案管理制度,实行村、乡、县三级管理,做到一乡一柜,一村一盒,一户一袋。农村低保对象实行动态管理,每年的1月份必须重新核查一次。
第二十条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遇家庭收入等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在1个月内主动告知村民委员会。
村民委员会和协管低保员对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家庭进行跟踪调查和入户巡访,掌握其家庭收入等情况变化,并及时提出停发、减发或增发保障金的意见,报管理机关审批。对停发的,应收回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凭证。
第二十一条从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工作的人员,对符合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家庭,拒不审核、审批、签署意见的,无故拖延的;对不符合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家庭,签署同意享受意见的;、、贪污、挪用、扣压、拖欠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农村居民,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在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期间,家庭收入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不按规定告知管理机关,继续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第二十三条有关单位为申请低保对象提供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对出具虚假证明、帮助骗保的有关单位及责任人,一经查实,给予公开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二十四条从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工作人员的人格尊严和人身安全受法律保护。故意侵害其人格尊严和人身安全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关键词]大学生;科技创新;管理;学术伦理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 ― 2234(2016)05 ― 0142 ― 02
最近几年来,我国大学本科生从事科研创新活动的人数大幅增加,取得的成果无论是从数量还是质量上,相较于以往都有了显著提升。这一方面得益于国家高等教育管理部门以及各高校教师逐渐认识到大学本科生科技创新活动的重要性,从资金保证方面和管理配套方面都加大了对本科生科研的支持力度,并缔造了诸如“挑战杯”等赛事作为“指挥棒”;另一方面随着大学本科生逐渐认识到本科期间的科研训练对自身成长的重要性,越来越多的学生主动表达加入教师科研团队的意愿,利用寒、暑假等业余时间,进行科研实践。不过在看到成绩的同时,快速发展的本科生科技创新活动不断暴露出的一些问题也无法回避。直面问题,解决问题,是本科生科技创新活动长期可持续发展必不可少的环节。作为长期从事本科生科研实践的指导老师,本文将重点阐述本科生科技创新活动中暴露出的一些管理问题和学术伦理问题。
一、本科生科技创新活动存在的管理问题
我国大学本科生科技创新活动相对于欧美等发达国家而言起步较晚,直到“十二五”期间,教育部才开始实施 “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国创”),而浙江省也相应出台“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以下简称“新苗”)〔1〕,各个学校也推出相关院系的项目计划。与之对应的校级、省级和国家级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吸引了大量学生积极投身科研实践〔2〕。学生项目立项、结题、发表文章及挑战杯获奖在奖学金评选、研究生保送名额上都有相应加分。这些措施无疑在激励大学生从事科技创新活动方面起到了非常积极的作用,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值得大家思考。
(一)各类科技创新项目多、散、小
除“国创”与“新苗”等国家级和省级项目外,各个学校还推出了校级项目,甚至学校的二级学院还推出了院级项目〔3〕。这些校、院级项目经费多为国家级和省级项目的十分之一、甚至二十分之一,在科研实践中无法起到真正的作用,但却会耗费了管理人员和学生的大量精力。而部分学生为了多拿项目,往往存在多头申报等问题,由于精力有限导致部分项目只立项而不结题。科研指导教师由于无法有效统计本科生具体拿到的项目数,从而无法精确计算经费使用方案。
(二)科技创新活动过程中存在项目权责不明
大学本科生科研项目一般都是从指导教师的科研项目中孵育而来,一个以本科生前期实验得来的实验数据为基础申报而得到的学生项目,必然是前期花费了指导教师的科研经费,其费用往往超过学生项目的经费。理论上,学生的科研项目的支出应该由指导教师来决定,但实际上大部分学生科研项目的支出从流程上不需经过指导教师签字即可完成,导致部分学生科研项目的经费支出处于事实上无人监管的状态,客观上也不利于发挥导师指导学生申报项目的积极性。
(三)科技创新项目支出及结题条件苛刻
目前浙江省“新苗”资助金额为1万元,相比于“国创”,其项目数较多,相比于校、院级项目,其金额较大。但相对而言,其支出及结题条件过于苛刻。相关规定5千元可自由支出各类实验开销,剩下的5千元必须在本科生以第一作者发表相应等级的期刊论文后方可支出,这同样是结题的必要条件。但这实际上给指导教师出了一个大难题,如果要满足该项目的支出及结题条件,无疑将牺牲一部分数据,因为本科生的科研实践结果往往只是许多优秀的指导教师所带领的团队实验结果的一部分;如果放弃剩下的5千元,将面临所指导的学生无法结题,导致所带的本科生团队积极性下降,人员流失。另外,学生项目支出报销流程尚有不如人意的地方,以本文作者所在的医学院为例,必须学院主管领导签字,方能报销,而学院主管领导往往身兼医院职位,工作十分繁忙,报销周期无形被拉长,从而导致学生报销意愿降低。
综上所述,如果上述现象长期存在,学生和导师申报项目的积极性必然降低,以作者所在的实验室为例,目前除特殊情况外,已不再申报各类本科生科研项目,而以往,以本实验室为依托平台所获 “国创”和“新苗”项目累计达十余项。其他实力较强的兄弟实验室也有类似情况,这种现状显然是与政策设计者的初衷相违背。因为导师不同意申报各类科技创新项目对本科生的积极性会有一定程度的打击,从而不利于导师吸引优秀的本科生;并且上述实验室往往实力较强,科研经费充裕,因为项目的原因放弃实力强的实验室和优秀的导师对本科生而言也是一种损失,而加州伯克利大学对本科生科研评价指标采用学分绩点制为主,而并非单纯采用为唯一考核指标,可作借鉴〔4〕。
二、科技创新过程中存在的学术伦理问题
学术伦理是从事学术研究人员的行为规范,是学术自治范围内必须遵守的规范,其基本原则为诚实、负责、公正。只有在此基础上,学术研究才能合宜有效进行,并获得社会的信赖与支持。学术伦理关乎大学生今后的科研道德,必须予以重视,如果大学生出现杜撰、抄袭、剽窃及学术不当等行为管理者和导师仅仅因为本科生年龄尚小、不懂事为由,对此事不放在心上,或者放在次要的位置上,导致学生在本科生阶段形成不重视学术伦理的风气,认为自己用小聪明得到了大便宜,严重者甚至蓄意造假,将来必将酿成大错,管理者和导师难辞其咎。本文作者在实际指导本科生科研的过程中观察到有几个重要的学术伦理问题需要引起各方面高度关注。
(一)科研数据的可重复性问题
大学本科生由于不像研究生那样有较长的时间从事科研实践,边角余料的时间往往不足以完成一项完整的科研项目,部分本科生存在急功近利的思想,因此做实验时往往不够重视实验数据的可重复性,得到一组较好的数据便认为已经顺利获取最终的实验结果,但这却恰恰犯了科学研究的大忌。科学研究强调数据的可靠和真实,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实验的可重复性是极其重要的,一组数据必须经得起反复测试,以不同方法可得到验证是必不可少的。作为导师,必须反复强调数据的可靠性问题。
(二)研究成果权属问题
本科生的科技创新实践一般都是在导师所在实验室由导师指导下完成,所有研究成果及试验方法等机密应当归属于导师所有,但也存在个别学生成果权属意识不强,认为实验由自己完成,自己对实验技术方法和研究结果等机密有处置权,为了换取利益,将实验室研究技术和研究方案等随意交给其他实验室,导致导师所在的团队损失惨重,这种现象虽属个例,但一经发生,影响极坏。这就要求管理者和导师平时就必须格外强调成果权属问题,同时导师也有必要对实验室核心配方有一定的自我保护意识。
(三)报奖材料夸大及造假问题
近年来各种针对本科生的学术比赛越来越多,其中影响力最大的是国家“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无疑,各种比赛对锻炼学生的表达能力和自我包装能力均有较大的促进作用,但过度的刺激往往会产生意想不到的反作用。许多学生为了让自己团队的申报材料看上去更强大、炫目,往往采取联合报奖的方法,方法本身没有对错,但部分学生没有意识到相关人员的知情权。更有甚者,伪造应用证明、成果转化证明等材料,令人触目惊心。这一方面说明指挥棒出了问题,另一方面,相关管理人员和导师的默许甚至鼓励危害就更大了。这些问题,如果是由于无知造成的,一定要对其进行教育和引导,如果是蓄意而为的,一定要严肃处理,否则,听之任之,等本科生用不正当的手段拿到荣誉,成为标兵,精英教育演变成恶徒教育就悔之晚矣。
三、结语
本文的目的并非否定各种本科生科研项目或奖项的重要性,毫无疑问,这些刺激本科生从事科研训练的措施为我国建设创新型国家培养和储备了一批优秀的人才,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需要结合现实,更接地气。而本文写作的目的旨在指出问题,解决问题,为这些措施得到更好的落实建言献策。
〔参 考 文 献〕
〔1〕方惠英,楼程富,陆国栋.浙江大学本科生科研创新活动的探索与实践〔J〕.中国大学教学, 2007,(08): 41-42.
〔2〕王林桂, 尹绍武, 林琛.本科生科研训练模式的实践探索〔J〕.实验技术与管理, 2008,(06): 130-132.
关键词:高素质人才;夏令营;选拔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6)20-0159-02
一、举办夏令营的目的
研究生是高等教育培养的高层次创新人才,在实施的科教兴国战略中肩负着重要的历史使命。如何培养出大批具有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高素质人才是高校主要的任务之一。招生环节是研究生培养和教育的第一步,是从源头上开始选拔人才,其重要性不言而喻。近年来,随着苏州大学的学术知名度不断攀升,学科建设持续发展,根据ISI基本科学指标数据库(Essential Science Indicator,ESI)的结果显示,苏州大学的化学学科和材料学科已跻身全球前1%。当然,飞速发展的科研水平离不开我们相关专业教师的辛勤工作,以及奋战在一线的优秀研究生强有力的支撑。由于苏州大学是省属“211”高校,和教育部直属的“985”高校相比,优质生源相对较少,此外,还有各方面政策上的制约,然而还是有部分优秀的学生希望报考苏州大学的研究生,而他们对苏州大学以及材化部的发展现状知之甚少,因此,扩大宣传力度,增强苏州大学及材化部的社会影响力显得尤为重要。
对于公开招考的研究生,初试分数线由国家统一划定,而复试则由于时间及场地等种种因素的制约,较难在短时间内判定考生的综合素质及科研潜力,通常情况下仍然只能凭分数“说话。材化部曾招收过一些初试及复试成绩都很不错的研究生,但进入科研实验阶段后,发现他们的动手能力较差。据悉,这些研究生在各自高校的本科阶段几乎没踏进过实验室。此类高校鼓励考生为了考研而考研,从大一开始准备,大二复习,大三巩固,大四冲刺,考研这条主线贯穿了他们的整个本科阶段,而完全忽略了创新思维及实验能力的培养。他们通过获得考研高分进入学校后,在研究生的实验阶段出现了明显的“高分低能”的现象,这些都是理工类研究生培养的大忌。因此,优秀研究生的选拔迫切需要改变这种状况,不能只看考试成绩,更需要全面考量学生的综合素质以及科研潜力。
二、夏令营的结构模式
经过认真的审议及筹划,材化部成立了专门的学术夏令营组委会,全程负责夏令营的各种筹备、召开及后续工作。通过在各个实验室和课题组招募研究生志愿者,为营员提供详细的咨询、引导、接待等服务工作,让来自全国各地的优秀研究生感受到材化部的学术魅力。
(一)资格遴选
为了使夏令营活动取得良好的效果,争取尽可能多的优秀大学生参与报名,同时,也控制一定的学生质量。因此,对于四年级本科生(下一年度的应届毕业生)提出的学习成绩的要求是:申请者就读于普通高校的材料、化学及化工或相关学科,综合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前20%;有目标地针对非“211”高校中一些有较强优势的学科专业,只要申报者对学术研究具有浓厚兴趣,参加过一些科研实践活动,获得阶段性的研究成果及本科教师的推荐即可报名。
组委会对所有的申报材料进行认真的资格审查和评比筛选,再综合考虑学科方向的需要,最后决定参加的人选,发出入营通知。
(二)举办过程
1.专家讲座。围绕举办夏令营的初衷,精心准备了系列讲座,不仅邀请学部领导介绍学校、学部的历史沿革和发展变迁,而且邀请海龟院士畅谈自己的科研经历和人生感悟。既有资深教授介绍相关学科的最新前沿动态,又有相关管理岗位的教师解读学校的奖助贷政策,以及研究生未来的职业远景规划,等等,涉及到学习、生活、工作的方方面面,营造出热烈、轻松、活泼、开放的氛围,不再拘泥于单一的学术讲座。
2.参观交流。材化部组织部分教师带队参观具有代表性的实验室,向营员们介绍该实验室从事的主要科研内容以及一些大型仪器设备的情况,引起营员的好奇心和求知欲。学部还在会议室专门布置了展板,集中介绍材化部140多位硕博导师的情况,重点介绍他们的科研方向和科研成果,并公布他们的联系方式。营员们可以根据自己感兴趣的学科方向,联系自己心仪的教师,利用半天的自由活动时间,在征得导师的许可后,到实验室和导师面对面进行深入交流。
3.逐一考核。进入考核环节后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除了按二级学科专业测试一些专业基础知识外,还有自命题英文写作,内容广泛,不局限于本学科的专业,注重考查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及英文写作能力。在学术活动日益国际化的背景下,作为理工类研究生需要阅读大量的英文文献,撰写英文科研论文,发表英文讲演,因此这是考核研究生综合素质的重要指标之一。面试按二级学科分为若干小组,考查方式由各个面试小组自行决定,报告组委会备案通过即可。方式多种多样,有教师现场搭建一组较简单的实验装置,然后拆开让考生复原;有提供实验素材,让考生操作并报告结果;有主题英文演讲;等等。这个阶段更加注重考察学生的观察能力和动手能力。
4.签约。对于各方面表现突出的营员,材化部授予其“优秀营员”的称号。在参加全国统一的招生考试后,只要达到材化部的复试分数线(高出国家规定的初试分数线)就给予优先录取。材化部还为优秀营员提供一整套的奖励措施,包括:所有入学的优秀营员除按规定享受国家奖学金、学校各类奖学金之外,还将获得一笔丰厚的入学奖学金;优先推荐参加材化部与国外知名高校的交流项目。对于有意愿硕博连读的学生,在申请时优先录取并择优推荐参加材化部与北美和欧洲等地著名高校和研究机构的合作项目,资助其获取国外博士文凭。
三、效果调查与分析
如何选拔高素质人才,一般通过三个方面的考查,即知识、能力、态度,这三个方面相辅相成,缺一不可。通过举办学术夏令营,客观上已具备了充足的时间、空间对这三方面加以考量,从而最大程度地减少“高分低能”的学生被录取的情况发生。从材化部连续几年举办的学术夏令营来看,积极的结果还是相当明显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录取分数线的攀升。
2.学部影响力的推动。经过连续三年的宣传活动以及老生对学弟、学妹们的影响和传播,现在每到相应的时间节点,不断会有在校的大学生来电或网上咨询有关学术夏令营的事宜,报名人数年年递增,大部分没有获得参加学术夏令营资格的学生也会通过公开招考报考苏州大学,使得报考人数的增幅和增速在全校都名列前茅,极大地扩充了备选生源。
3.后续培养过程前置。对于导师和签约的优秀营员来说,他们是互相双选的结果,彼此对双方都有一定程度地了解,有了较高的期望值,导师会利用大四的一整年时间来指导学生和自己的科研课题对接,指导他们阅读相关的文献资料,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利用课余时间到实验室做一些起步工作,尽快融入到研究生阶段的学习中。这部分学生相比普通考生而言,往往具有浓厚的科研兴趣,在实验室上手非常快,也容易出成果。这样将后续的培养过程前置,可为获取优秀科研成果赢得先机。
20__年我分行辖区共举办各级各类干部培训班758个,培训4888时,参训人员15498人次。其中,__*共举办了2期党校主体班、3期县支行副职培训班、1期金融研究业务培训班、1期人力资源管理及信息调研写作培训班、1期英语强化培训班等8项大型业务培训班。
(一)、认真开展理论业务培训,提高领导干部履职能力。
1、大力开展党校培训轮训工作。
为了充分发挥党校轮训培训党员领导干部的主渠道和主阵地作用,不断提高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修养,我们按照总行党校全年工作部署,制定了《__*党校20__年度培训计划》,并按计划分别于五月和九月举办了第四、五期__*党校主体班,共对88名文章版权归文秘站网作者所有!辖内副处级领导干部进行了40天的脱产理论培训。学员经过理论辅导、经济金融热点问题讲座、实地考察等不同阶段的学习,回到单位后,将结合本地工作实际情况,就如何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好金融服务、人民银行自身的工作创新问题、人民银行县支行的职能定位及业务工作运行中的突出问题及解决对策等专题撰写调研论文。分行党校对第四、五期党校主体班调研课题及学员论文进行评估,学员们完成了重点专题调研报告3篇,毕业论文88篇。通过接受党校教育,领导干部的党性修养、政治理论素质和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2、组织各级领导干部参加业务培训。
20__年,我们进一步加强了对各级领导干部的理论业务培训:一是推荐10名分行及省会中支行级领导参加总行党校第十期、第十一期局处级领导干部培训班;二是推荐分行及省会中支9名行领导参加总行4月份举办的厅局级领导干部培训班;三是推荐22名地市中心支行行长、副行长,分2期参加总行5-6月举办的中心支行行长业务培训班;四是推荐48名县支行行长参加总行2-4月举办的第七、八期县支行行长培训班;五是于4-6月在保定金专分三期举办了县支行副职培训班,组织辖内240名县支行副行长、纪检组长针对中央银行新业务、宏观经济与货币政策、金融稳定与金融服务、金融会计管理与财务分析、金融法规、金融改革热点问题、领导科学、岗位任职资格培训等内容进行脱产学习。培训结束后,组织学员结合各地实际工作撰写结业论文,并对论文进行打分评优。
(二)、以开展辖内岗位任职资格培训为基础,狠抓各类专项业务培训。
1、认真做好岗位任职资格培训考核的各项相关工作。
一是转发总行岗位任职资格培训及考试实施细则,并对辖区岗位任职资格培训及考试工作进行指导;二是转发总行《关于组织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学历教育与中国人民银行岗位任职资格考试接轨金融学专业(本科)报名的通知》,布置辖内套读报考工作;三是召开辖区岗位任职资格考试工作座谈会,对辖区岗位任职资格培训和考试工作进行指导,对报名及培训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解答;四是在分行机关召开岗位任职资格考试动员会议,安排分行机关考前培训及报考工作,同时组织公文处理与写作、法律基础概论、金融基础概论的考前辅导讲座;五是转发总行《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人民银行岗位任职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做好对辖区考试工作的指导以及分行机关305名干部的报考、免考、学籍管理及考务工作。
2、利用省会中心支行培训资源,开展全辖业务培训。
为了整合辖区培训资源,在开展培训的同时,我们进一步加强了业务工作交流。通过总结过去两年利用省会中心支行培训资源开展全辖业务培训的成功经验,今年8月下旬,我们委托呼和浩特中心支行牵头,在兴安盟举办了金融研究和调研分析业务培训班,期间邀请总行业务司局和分行有关处室领导,通过讲座和研讨的方式,针对新业务以及工作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对42名辖内各中心支行业务骨干进行了培训,收到了较好的培训效果。
3、抓好辖区业务骨干的前沿性金融理论培训。
根据履行中央银行职能的需要,结合总、分行人才培训规划,我们进一步加强对辖内干部的业务培训:一是推荐48名辖内干部参加总行全年举办的各类专项业务培训班、研讨会;二是突出领导干部和业务骨干的培训,根据分行第二期硕士学位进修班培养计划,于2月和10月在天津财经大学组织第二期硕士学位进修班50名学员进行脱产面授。
4、加强对组织
人事干部的培训工作为了进一步提高辖区组织人事干部的综合素质,我们于4月中下旬在南开大学举办了一期人力资源管理及信息调研写作培训班,共有100名来自全辖各中心支行、县支行的组织人事干部参加了学习培训。在为期8天的培训当中,南开大学的12位知名的教授、副教授及博士为学员们讲授了人力资源管理、公务员法、绩效管理与激励、组织人事信息调研写作等14门课程。
5、举办大型理论业务讲座。
今年,我们继续采取中心组理论学习扩大的方式,邀请国务院、高校、总行各司局有关专家、学者为全行副处以上干部举办了15次理论业务讲座;同时根据岗位任职资格培训以及日常理论学习的需要,举办公文处理与写作、法律基础概论、金融基础概论等全员讲座。通过开展讲座,进一步更新了业务知识、开拓了工作思路。
(三)、积极开展高层次培训,抓紧培养复合型、研究型人才。
1、积极推荐干部参加国际交流项目培训。
为全面提高辖区各级领导干部和业务骨干素质,开拓视野,培养复合型人才,我们积极推荐辖内干部参加各类国际交流项目的培训。一是推荐4名辖内地市中心支行行长参加总行在香港举办的金融稳定高级研讨班;二是推荐辖内5名干部分别参加总行在美国举办的金融市场业务培训班及征信业务培训班;三是推荐辖内2名人事干部参加总行在日本、韩国举办的人力资源培训班;四是推荐3人参加新加坡奖学金项目面试、2人参加日本奖学金项目免试、8人参加总行国际司的德国发展基金会项目面试,并推荐1名通过面试的干部参加总行20__年德国发展基金会项目培训。
2、加大英语培训力度。
分行党委始终重视培养高层次外语人才,20__年,在培养英语人才方面,一是推荐8名干部分2期参加总行在西南财经大学举办的BFT英语培训班;二是组织20__年__*英语强化培训班的学员参加全国BFT考试,共有41人参加,有40人通过了考试,其中取得高级证书37人,中级证书3人;三是继续在南开大学举20__年__*英语强化培训班,共有41名干部参加培训。学员经过100天左右的脱产学习后,将于20__年1月初参加全国BFT考试。
3、加强对辖内中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
推荐分行及辖内各中心支行26名高级经济师、32名高级会计师参加总行举办的高级经济师、高级会计师培训班,通过系统学习以及与国内外有关专家的讨论、交流,系统地提高了高素质干部的调研分析能力。
(四)、做好金融专业英语证书考试天津考区的各项工作。
根据20__年全国金融专业英语证书考试工作会议精神,我们总结去年利用高校资源推动考试社会化的成功经验,在天津财经大学开设了天津考区的第二个考点。于5月27、28日在两个考点顺利地组织了考试,20__年共有882人报名参加考试,报考人数是天津考区历史上人数最多的一次。
(五)、推广新的培训平台,加强各项基础工作调研。
总行远程培训系统试运行后,我们积极在辖区和分行机关宣传推广,并作为试点单位参加人民银行远程培训系统集中压力测试,并就测试有关情况向总行书面报告。同时,在鼓励辖内干部积极参与各类培训的同时,我们还就如何有效整合培训资源、创新培训手段、开展任职资格培训、提高全员素质等专题开展调研工作,并将优秀的调研文章通过信息稿件上报总行或在《组织人事信息》上刊登。
二、职称工作
1、根据总行安排,做好辖区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推荐工作。
一是及时向辖区下发《关于做好20__年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推荐工作的通知》,布置20__年度职称申报工作;二是对126份申报材料进行初审、预审,并组织召开经济、会计、政工3个系列职称评审会;三是组织专家对经评审会通过,向总行上报的60份职称推荐材料撰写专家推荐意见,并将材料统一装订上报总行。
2、做好各项基础管理工作。
在管理辖区专业技术资格初级评委会方面,20__年共对辖内4个中心支行组建、调整政工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委会进行审查、批复。
在日常基础工作方面,为辖内20__年以来取得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办理资格证书,同时整理归档职称评审表。
3、加强对高级专业技术人才的培训。
推荐分行及辖内各中心支行26名高级经济师、32名高级会计师参加总行举办的高级经济师、高级会计师培训班,通过系统学习以及与国内外有关专家的讨论、交流,系统地提高了高素质干部的调研分析能力。
财经学院围绕学校工作要点和本年度的工作规划,以学校建设高水平高职院校为重点,注重加强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全体教师通力合作,顺利完成了本年度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财经学院2019年工作完成情况总结如下:
一、财经学院2019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增强财经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自第二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以来,财经党支部立足专业特色与优势,紧扣“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将主题教育落实到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力求主题教育取得实效。不断增强财经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名师引领,建设高水平的双师型教学团队
为了更好的完成高水平高职院校建设任务,加强优质教学资源建设与共享,以学校第三批课改为契机,我院组建了6个教学团队,教师参加“积极探索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高职院校教师教学能力提升路径”等专题研讨会及各类培训30余次。市场营销教研室主任XX被评为哈尔滨市第37届劳动模范,同年被评为黑龙江省第十届教学名师;金融会计教研室主任XX艺被评为哈尔滨市教育系统新时代“四有”好老师。2019年有15人次获得学生技能大赛教师指导奖。
(三)利用超星平台,全面开展课程建设
利用学校超星课程平台,建设校级重点建设课程《证券投资分析》和6门一般建设课程《经济学》、《经济法》《市场营销实务》、《电子商务物流管理》、《VBSE财务综合实训》、《网页设计与制作》。其中《证券投资分析》、《市场营销实务》两门课程申报省级在线开放课程。《证券投资分析》课程,由教师XX、XXX、XXX和江海证券红旗大街证券营业部的资深投资顾问陈光卓组成的教学团队在省教育厅举办的2019黑龙江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暨国赛选拔赛中,荣获二等奖。
(四)以科研促教学,教学质量不断提高
完成了2项课题的结题工作,还有3项课题在研中,新申请1项课题,参编教材一部,发表8篇论文,其中XX主持的黑龙江省教育厅规划课题《高职院校技能人才有效培养研究》获得优秀课题。
(五)突出以赛促教特色,人才培养质量有所提高。
财经学院坚持以赛促学、以赛促教、以赛促建,提高学生职业能力。2019年财经学院参加国家、省市职业技能大赛获奖共计12个项目,16个参赛队,79人参赛,获得国家级二等奖1个,三等奖1个,省级二等奖9个,三等奖3个,优秀奖2个。其中两支参赛队进入国赛,常青老师带队参加的第六届中国零售新星大赛,取得国赛二等奖;徐婷婷老师带队参加的2019全国沙盘模拟经营赛,取得国赛三等奖。
(六)首次入选教育部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校企合作取得实质进展
2019年10月12日,在中国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网公布的教育部第二批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名单中,哈尔滨科学技术职业学院荣获“网店运营推广”和“智能财税”项目全国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试点院校。这是我校首次入选教育部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
金融管理专业与江海证券哈尔滨红旗大街营业部和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阿城牌路大街营业部签订了校企合作协议,双方将在协议合作框架内,在人才培养模式、学生实习实训、技能大赛、校内外实训基地建设、企业员工培训、教学改革、实践课程开发、双元师资建设等项目上开展深度合作。在江海证券指导下,金融管理专业年初建成“金融综合实训中心”,设备先进,全面仿真,兼具教学、学生实训、大赛承办等功能。在申报哈尔滨市职业院校“双元培育”重点专业时,金融管理专业与江海证券红旗大街证券营业部深度合作,共同申报“双元培育”重点专业建设,期待在未来开展更加深层次合作。
与哈尔滨狂龙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进行深度校企合作,率先在电子商务专业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校企共同建成校内电子商务综合实训基地,2019年并被评为省级校企共建生产性实训基地。
(七)积极参加学校职业教育周活动,社会服务能力不断增强。
积极参加学校职教周活动,财经学院在VBSE财经综合仿真实训中心举办“走进校园体验日”活动,开展VBSE财务综合实训体验课、教学成果展示、专业技能展示等活动,宣传校园文化,展现专业建设成果。在职业教育周期间,财经学院各个专业开展了一系列“走进企业活动”。参加学校组织的以“服务发展,喜迎百年华诞;促进就业,锻造工匠人才”为主题的学校首届学生“职院工匠”评选活动,共有6项作品参赛,5个作品获奖。
(八)财经学院学生专升本再创佳绩。
我院20学生共有145名学生报名参加专升本考试,其中有68人成功考入理想院校。这既是学生自身努力的结果,也是财经学院致力于人才培养质量的必然结果。
(九)就业指导成效突出。
财经学院多渠道为学生创造实习就业机会,为学生就业开拓市场,拓宽就业渠道,通过“走出去,请进来”,多次召开双选会、招聘会,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5%。
(十)教育管理规范运作,运行效率不断提高。
财经学院大力推进制度建设和管理创新,落实学生三级管理责任制,实现了各项工作运行的规范化、制度化、高效化。素质教育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特色增强,本年圆满完成了“啦啦操”“篮球赛”“接力赛”“大合唱”,收到良好效果。
二、财经学院2018年主要工作举措
(一)加强党建工作,发挥基层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
自第二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以来,财经党支部立足专业特色与优势,紧扣“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将主题教育落实到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力求主题教育取得实效。不断增强财经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通过“学业帮扶、经济帮扶、心理帮扶”等形式解决学生的实际困难和需求。针对当前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薄弱的现状,财经学院实行“专兼职辅导员制”,党员教师协助辅导员老师做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开展了 “衣物送温暖,让爱永传递”志愿爱心捐赠活动,教师们纷纷从家中带来羽绒服等衣服,为学生的冬天送去了一份温暖。
财经学院党支部坚守教育工作者立德树人的初心和使命。以育人为本,通过形式多样的活动,增强主题教育的实际效果,扩大主题教育影响力。用实际行动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落实“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总要求,正努力实现理论学习有收获、思想政治受洗礼、干事创业敢担当、为民服务解难题、清正廉洁做表率的目标。
(二)加强双师型教学团队建设
财经学院重视对教师的培养,为教师搭建成长的平台,加大国培和省陪的力度,突出教师的专业化培养。教师参加“积极探索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高职院校教师教学能力提升路径”等专题研讨会及各类培训30余次。严格执行课堂教学管理,加强听课、督导的工作力度。聘请符合兼职教师标准的企业管理精英或技术骨干在岗对参加顶岗实习的学生进行指导,提升学生的实习效果。市场营销教研室主任XX被评为黑龙江省第十届教学名师。金融会计教研室主任XX被评为哈尔滨市教育系统新时代“四有”好老师。2019年有15人次获得学生技能大赛教师指导奖。
利用学校超星课程平台,建设校级重点建设课程《证券投资分析》和6门一般建设课程《经济学》、《经济法》《市场营销实务》、《电子商务物流管理》、《VBSE财务综合实训》、《网页设计与制作》。其中《证券投资分析》、《市场营销实务》两门课程申报省级在线开放课程。对接行业、企业标准,突出各专业应用和实训,所有课程都在建设之中。曲艺老师负责的《证券投资分析》作为重点建设课程之一,在省教育厅举办的2019黑龙江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暨国赛选拔赛中,由教师XX和江海证券红旗大街证券营业部的资深投资顾问陈光卓组成的教学团队荣获二等奖,体现了教师团队的教学能力水平和职业素养,也体现了校企合作的优秀成果。
(三)加强校企合作
2019年10月12日,在中国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网公布的教育部第二批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名单中,哈尔滨科学技术职业学院荣获“网店运营推广”和“智能财税”项目全国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试点院校。这是我校首次入选教育部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为做好相关申报工作,财经学院按照学校安排,以会计和电子商务专业为依托,积极认真准备两个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试点的申报材料,同时完善教学实训条件,达到试点条件要求,取得申报成功。我院将以此次入选为契机,深化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培训模式改革,与企业深度融合,努力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金融管理专业与江海证券哈尔滨红旗大街营业部和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阿城牌路大街营业部签订了校企合作协议,双方将在协议合作框架内,在人才培养模式、学生实习实训、技能大赛、校内外实训基地建设、企业员工培训、教学改革、实践课程开发、双元师资建设等项目上开展深度合作。在江海证券指导下,金融管理专业年初建成“金融综合实训中心”,设备先进,全面仿真,兼具教学、学生实训、大赛承办等功能。在申报哈尔滨市职业院校“双元培育”重点专业时,金融管理专业与江海证券红旗大街证券营业部深度合作,共同申报“双元培育”重点专业建设,期待在未来开展更加深层次合作。
与哈尔滨狂龙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进行深度校企合作,率先在电子商务专业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校企共同建成校内电子商务综合实训基地,2019年并被评为省级校企共建生产性实训基地。
(四)加强社会服务能力。
积极参加学校职教周活动,在职教周期间,财经学院开展了“走进校园体验日”活动,邀请远航会计公司等行业企业走进校园、走进实训室,共同参加了VBSE财务综合实训体验课,参加教学成果展示、专业技能展示等活动,向社会宣传校园文化,展示专业建设成果。同时,财经学院各个专业开展了“走进企业活动”:市场营销教研室主任XX带领学生去家得乐、比优特超市卖场观摩交流,对照卖场相应的班组、岗位观摩师傅们的操作,详细观察和比对两家企业在各方面的差异;会计金融教研室主任XX老师带领金融管理专业学生走进江海证券哈尔滨红旗大街证券营业部进行参观交流;XX老师带领18级电子商务专业学生走进阿城韵达快递和国通快递进行参观交流。让学生们与企业零距离对接,收获颇丰。
参加学校组织的以“服务发展,喜迎百年华诞;促进就业,锻造工匠人才”为主题的学校首届学生“职院工匠”评选活动,共有6项作品参赛,曲艺、张建蕊《金融管理专业技能展示微视频——匠心筑梦·技能金融》、李鲲、徐婷婷《ERP沙盘创业精英赛》、常青《门店数据分析技能展示》、王文娟 赵伟《物流配送》、谭雪梅 闫雨《会计人职场必备技能—会计手工记账示范》5个作品获奖。
(五)加强教育管理规范运作
财经学院在常规管理工作中,扎扎实实做好教学管理工作。开学时安排教师各就各位,日常监督检查教师授课情况,有问题及时解决,在期末做好下学期分课、订教材、排课、组织外聘教师批阅试卷等工作。在这一年的不定期检查中,财经学院老师均严格执行授课计划进行教学,教学进度与教学计划相符合。学期中,教师调(停)课、代课都严格按照学院的规定执行,没有私自调课现象。教研室主任对本教研室教师考勤,无迟到、早退、提前下课的情况。同时,教研室主任不定期对授课教师听课、评课检查,每位教师都对上课的内容做了许多增加,更加丰富和完善了该课程的教学,使学生获得了许多书本上没有的具有实际操作性的知识。
财经学院规范各类教学文件的收集整理,促进教学档案走向规范化,为教学评估奠定了良好基础;构建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强化教学过程管理,保证了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在教学任务繁重的境况下,本教研室教师仍都能按照教学的具体要求进行布置和批改作业。每位教师都圆满的完成了本学期的教学任务。
(六)加强学生管理工作。
2019年,财经学院学生工作始终本着“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教育育人”的原则,本着“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一切”的指导思想,按照院党委、学生处和学院的要求,以本年度学生管理工作计划为出发点积极开展各项工作,使财经的学生管理工作得以顺利地开展。
1.加强学生管理队伍建设,提升学生德育工作水平
财经学院为加强学生思想教育以及日常管理,壮大辅导员队伍,财经学院辅导员队伍由李淑玲书记作总指挥,XX主任为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带领四位辅导员加强学生管理工作。九月新生入学,致新生家长的一封信,拉近了学校与家长的距离。财经学院没有辜负院领导的厚望,学生在校期间未发生重大事故和问题,学生素质高,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秉着“工作严谨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在学生工作上从不放松。
2.加强学生日常工作管理,保证学生工作有序进行
严格遵照《哈尔滨科学技术职业学院学生管理规定》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要求,确保学生日常管理顺利进行。
1)加强学院行为规范的学习。
古人云:“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要成为一名合格的大学生,最基本的就是遵守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以此来修身,增强内在素质。因此,本学期学生入学后财经学院首先组织学生学习各项管理规定和行为守则。通过学习,加强了学生对各项规章制度的了解与自身行为的约束,增强了学生遵守校规校纪的意识,保证了学生日常学习和生活的有序进行。
2)加强学生日常管理工作
为了确保学生日常管理制度有效实施,财经学院加大常规管理工作力度,做到学生管理严、细、实、恒。日常管理体系的建立,有助于学管工作的开展。学生日常管理工作主要是寝室卫生检查,早晚自习检查,上课出席情况检查,参加活动情况检查,以及日常表现情况检查等。对于这几项情况的检查。
进行良好的就业指导教育。提前对2017级实习生毕业生进行思想教育,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同时鼓励学生参加专升本考试,提高财经学院的就业率。
保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财经学院一直秉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奖助学金的评比工作。助学金的评比使家庭真正困难的学生得到帮助,奖学金的评比目的使成绩优异,品格良好的同学继续努力。评比工作严格按照学生的日常表现进行综合审查,做到奖助评比透明化。
学费收缴工作,经过学院组织动员,辅导员耐心工作,财经学院学费收缴完成99%以上。
做好学生专升本动员工作,财经学院20毕业生专升本65人,位居学校第一名,四、六级英语考试,省二、国家级计算机考试报名数通过率也是全学校最多。
3)积极开展各项活动,丰富大学生课外生活。
校园文化的丰富多彩,校园活动的内容丰富,都吸引着广大学生积极参加。为了丰富财经学院学生的课余文化生活,展现学生精神风貌。财经学院先后组织学生参加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精彩的篮球赛、啦啦操比赛、运动会、百年校庆大型表演均取得优异成绩;组织沙盘社团,民族舞社团,瑜伽社团,金手指社团丰富学生的业余文化生活。
为了丰富财经学院学生的课余文化生活,展现学生精神风貌。财经学院先后组织学生参加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职教周活动展现财经学子的专业技能;啦啦操、篮球赛……展现财经学子的多才多艺。在师生的共同努力下,都取得了良好成绩,丰富了学生的课外生活。两周召开一次主题班会,对学生进行感恩教育,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并且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素质的引导和奉献精神的教育,以及教育学生要具有诚信意识。
三、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1.教师队伍的数量、素质与结构还不能完全满足高技能人才培养的要求,一流领军型人才偏少; 专业带头人、“双师”素质教师队伍的培养和评聘制度急需要建立;兼职教师聘任政策支持力度不够。
贩卖学术的哲学博士
今年49岁的郑家栋出生于山东省日照市。家境贫寒的他,自小就发誓一定要混出个人样来。郑家栋于1982年7月毕业于黑龙江大学哲学系,并于1989年8月考入南开大学哲学系攻读博士学位,师从著名哲学大师、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院长方克立先生。
不久,郑家栋经人介绍,开始与在北京一家附属医院工作的女博士黄亚莉谈起了恋爱,他每周都要往返于北京天津。方克立见学生有了自己的私事,出于爱护的心理,尽量不给郑家栋增加额外的课题。有一次,他没有让郑家栋参与他的一个重大课题研究。没想到,郑家栋却误解了方克立的意思,以为方克立不再器重他了,于是,他和黄亚莉商量,写下了“绝交信”。然后,郑家栋来到方克立面前,拿出“绝交信”信誓旦旦地说:“学术是我的生命,儿女私情不要也罢,但希望先生不要遗弃我!”
在方克立的极力推荐下,郑家栋在读博士期间,获得了南开大学首届光华奖学金一等奖,从此他在南开大学声名鹊起。方克立又为他争取到一个国家青年社科基金项目,在现代新儒学课题经费使用上也给了他不少特殊优惠,并让他有比别的学生更多的机会出席各种学术会议,鉴于郑家栋在读博期间的刻苦表现,方克立又批准了郑家栋提前一年毕业,并把他留在了南开大学哲学系工作。
因为有了方克立的扶植,郑家栋在南开大学开始变得目中无人。而方克立认为,只要郑家栋能把学术做好,其他方面提醒提醒就行了。但所有的人都没有想到,他们的纵容却滋长了郑家栋的恃才自傲直至学术上的腐败。
郑家栋是1991年7月留在南开大学工作的,由方克立推荐,郑家栋被破格评上副教授职称。按说,刚开始参加工作就能获得学校如此关照,郑家栋应该知足了。但是,到1992年评职称时,郑家栋又瞄上正教授的职称。
由于哲学系晋升教授的名额有限,而且许多资深副教授还未能晋升教授,学校没有同意郑家栋的申请。郑家栋只好去找方克立帮忙推荐,方克立没有同意。没想到,郑家栋却突然失态,大喊大叫:“我是你的大弟子,你为什么不帮我?”后来,尽管郑家栋连声道歉,但却在方克立心中埋下了阴影。
1992年,南开大学新一轮的分房方案出台了。第一批分房名单发榜后,新婚的郑家栋分得了一套二室一厅的住房。由于分房涉及到其他层次老师的利益,第一批分房方案遭到了大家的争论。这时,哲学系一位已晋升副教授四年却仍住单间的老师向学校反映了郑家栋在分房申报材料中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学校房管科经过核实后,在第二榜分房方案上把郑家栋的名字去掉了。
郑家栋为此大怒,在发榜的当天下午,他跑到哲学系办公室,当着许多领导的面大叫大骂,并声称要和举报他的老师拼刀子。为了示威,郑家栋从手提包里拿出一把砍刀,一面叫骂一面在办公桌上戳了几个大窟窿。
学校党委对郑家栋“亮刀子事件”极为重视,指示哲学系要严肃教育处理。系领导给予郑家栋党内纪律处分。
不久,郑家栋由南开大学调入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
心生邪念的博士生导师
进入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工作后,郑家栋曾潜心研究了几年学术,并于1997年晋升为研究员,1998年应美国哈佛大学邀请,做了一年的访问学者,随后,郑家栋获得了更多的机会到国外进行学术交流活动。他的头衔越来越多,先后担任过中国哲学研究室主任,国际儒学联合会理事,亚欧比较哲学会主席;同时,他还获得了美国绿卡。
应该说,此时在事业上已颇有建树的郑家栋应该感到满足了,但他恰恰相反,一路顺畅的郑家栋并没有感到开心,反而更觉得不满。他在日记中写道:“我痛苦不堪。与高校的一片繁荣相比,社科院长期处境尴尬,我最多的时候一年经费只有5000元。”郑家栋虽然是研究员和研究室主任,但每月的工资和岗位津贴加起来只有3000元左右。郑家栋曾想过到待遇好的大学里找份工作,但由于他有在南开大学的“劣迹”,没有一所大学愿意接纳他。
而郑家栋的妻子也对他的收入十分不满,内外夹击之下,郑家栋开始寻找捞钱的机会。因为经常接到国际上一些知名大学的邀请,出国访问成了郑家栋的家常便饭。这个时候,郑家栋看到了关于蛇头的报道,自己辛苦十年还不如卖一条“人蛇”来钱。于是,他开玩笑对妻子黄亚莉说:“脆下海当蛇头,给你和在波士顿读中学的儿子弄点钱花花。”
郑家栋本是无心插柳,但他的话却在黄亚莉心底发了芽,她认为郑家栋拥有美国绿卡,每次国外大学向他发出邀请时,都要他带妻子共同出席,黄亚莉曾和郑家栋出过国,手续并不复杂。媳建议郑家栋:“现在很多人想到美国打工挣钱,但因为签证很难不能如愿,你何不利用手头的权力和身份,通过假结婚的形式像带我出国一样,带她们出国呢?这样,你就可以收取一笔可观的费用了。”
黄亚莉的话,激发了郑家栋内心的贪婪。他决定从亲戚中找个希望出国的人做试验,经过打听,郑家栋获悉妹妹郑良此时下岗在家,正希望能去美国打工。
于是,郑家栋将自己和妹妹的照片,放在电脑里合成了一副“结婚照”。然后又到街头找人花了1000多元,做了一份假“结婚证”和一系列假证明。
2002年1月,郑家栋应邀去美国一所著名大学讲学,他借此机会,忐忑不安地把需要办理签证的手续呈送到美国驻华大使馆,一切却出乎意料的顺利。这次冒险,让郑家栋验证了带“老婆”出国赚钱途径的可行性。
3月中旬,郑家栋和郑良装出一副恩爱夫妻的样子,坐上了飞往纽约的飞机。郑良到达美国后,在餐馆找了一份工作,活不累,每月有1500美金的工资。
郑良成功融入美国,极大地刺激了郑家栋的妻子黄亚莉。当看到中专毕业的郑良都能在美国站稳脚,她也萌生了出国的念头。于是,在2002年7月,她也以陪夫讲学的身份去了美国。
异国他乡旖旎的风景,留住了黄亚莉的脚步。她不愿意再回到国内,但由于美国并不承认她在国内的从业资质,就业依然困难,加上这个时候,他们在波士顿读中学的儿子心脏病犯了,需要治疗。波士顿是美国有名的费用高昂的地区之一,黄亚莉和儿子两人一年最低的开销要三万美元。提供经济支撑的重任就落在了郑家栋一个人身上。
随着美国的账单像雪片一样飞来,郑家栋被压得喘不过气来,他本来就没有什么朋友,此时更不知道找何人求援。就在这时,黄亚莉提醒郑家栋:“实践已经证明带人出国是很安全的,我们现在急需钱用,你何不利用自己的身份和美国绿
卡,找那些急于出国的女人,带一个出来收取10――20万元!”
郑家栋一时也想不到更好的点子,只好同意了。
贩卖人口的儒学大师
于是,在郑家栋的授意下,在美国的黄亚莉在网络上发出了可以携带人出国的匿名帖子,一时间,跟贴的女人络绎不绝。
第一个和郑家栋洽谈偷渡的女孩名叫李华倩,24岁。看到妩媚动人的李华倩,独居国内的郑家栋有些飘飘然了。在两人谈好收取15万元的费用后,郑家栋告诉李华倩,要想通过签证,两个人就必须装出有多年亲密爱人的感觉,需要在平时培养一下感情。于是两人天天流连在什刹海的旖旎里面,如醉如痴。
在郑家栋渐渐陷入情网时,李华倩突然提出能不能少交给他一点钱,只用5万元偷渡,她可以用陪他10个夜晚的代价谢谢他。郑家栋感觉自己被戏弄了,他把李华倩推开说:“我是一个治学严谨的学者,带你出国我是用名誉担保的,你居然还和我砍价!”
因为有求于郑家栋,李华倩也不敢在他面前造次,只好乖乖交给郑家栋15万元,让郑家栋将她带到了纽约。有了李华倩的教训,郑家栋尽量避免和年轻的女人接触,生怕自己经不住诱惑而在金钱方面吃亏,他接下来带到美国的第二第三个女人都是40岁左右的中年妇女。
然而,一个人在国内呆的时间长了,独守空房的郑家栋免不了寂寞,他不由怀恋起李华倩的娇媚来,有些后悔当初拒绝了李华倩的要求。于是,郑家栋想在有求于她的女人中间找一个情人。第六个“妻子”,郑家栋选择了30岁的离异林嫒。
林嫒家境优越,因为婚姻失败想到国外晃荡几年,却屡屡被拒签,于是想出偷渡下策。面对婀娜多姿的林媛,郑家栋真的很想与她发生点什么,可是林媛却对郑家栋不甚感冒。一次,郑家栋攻心几次暗示林嫒只要从了他,就可以减免她的偷渡费用。但林嫒并不领他的情,声言如果郑家栋继续骚扰她,那么她就不出国了,并要到公安局举报他。郑家栋吓得脸色苍白,再也不敢动林媛的念头了。
2005年6月,就在郑家栋筹划带第七个女人出国的时候,生活开始惩罚他。6月8日这天,郑家栋把申请签证的资料呈送到美国大使馆。谁知第三天,工作人员告诉他,材料有问题,让他去一趟美国驻华大使馆。然而,当郑家栋在下午拿着被退回来的材料走出大使馆一段距离后,被公安局的干警逮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