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2-21 08:4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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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拆迁安置工作成绩显着
近年来,尤其是今年以来,全区各级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围绕项目抓拆迁,关注民生抓安置,在任务重、压力大的情况下,表现出在困难面前不回避、在压力面前不退缩的精神状态,以前所未有的强度、速度、力度推进拆迁工作,同时也较好地确保了社会和谐稳定。至10月底,全区累计完成拆迁量444万平方米,安置房建设项目开工45个,总面积达421.6万平方米,为全区转型提升、赶超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1.目标明确,认识统一。大拆迁、大发展,不拆迁、难发展。拆迁与安置相辅相成,解决好安置可以促进和推动拆迁。各板块思想高度统一,认识高度一致,都把拆迁安置摆上了突出位置,作为当前促进转型升级、加快赶超发展的首选环节。特别是今年以来,全区统一确立了以项目定拆迁的基本思路,明确了安置房腾地、重点工程、经营性地块、产业园区项目、社会事业项目等五大类拆迁项目。以建促拆、安置先行的理念得到进一步强化,安置工作被放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
2.程序规范,举措有力。拆迁工作措施有力,各板块突出依法操作,按照依法拆迁、规范拆迁的要求,加大征地拆迁前期各项手续的办理力度,做到依法依规拆迁。动迁工作思路严密,发扬了钉劲、韧劲、磨劲,不厌其烦、不遗余力做动员拆迁工作。同时,严格执行拆迁政策,通过建立工作制度,规范各项操作程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如安镇街道明确要求对住宅拆迁建筑面积、合法面积、安置面积等信息进行统一上墙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东亭、东北塘街道对非住宅拆迁建立严格的会审制度,通过层层把关,确保非住宅拆迁补偿的公平、公正。安置工作措施有力,顺应时展的潮流,各板块按照商品房的要求建设安置房,部分板块规划设计建设了一批品质上乘、环境优美、设施齐全的小高层和高层精品安置房小区。
3、千方百计,帮助安置。为妥善处理和解决被拆迁群众的过渡安置问题,各板块动足了脑筋,想尽了办法,通过挖掘整合各方面资源,尽最大努力帮助他们解决过渡安置的问题。如东亭街道大力创新安置工作方式,出台安置房承租办法,努力缓解安置工作的压力,并根据实际情况,落实一批临时安置房,酌情提高了过渡费标准。锡北镇、安镇街道等对在外过渡拆迁户办理婚丧事,给予特别的经济补贴,开展暑期走访慰问,向在外过渡的每户家庭发放一定数额的高温慰问金。鹅湖、羊尖、东港、东北塘、云林、厚桥等地分别通过建设临时过渡房、租赁轻纺城、印刷包装城等部分闲置用房和改建老医院、老中学、厂房等办法帮助解决老弱病残等困难家庭的临时过渡安置。政府的这一系列为民举措,也得到了群众的广泛认可和拥护。
二、拆迁安置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尊敬的各位领导:
下面,将我乡上周(4月7—4月23日)征地拆迁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
(一)永久用地。高速公路里程15.3公里,已丈量并公示15.3公里,实际需征收面积1199亩,目前完成外业测绘、公示1199亩,已经出协议1199亩,已经签订协议1170.06亩,其中上期完成签订51.81亩,协议签订完成率97.59%。已经请款1165.04亩,资金到位3172.56万元已全部兑现。其中上周拨付给群众181.9392亩779.511324万元。目前,还有28.94亩没有签订协议。
(二)临时用地。设计临时用地面积实际需租用面积328.31亩,完成临时用地外业测绘、公示328.31亩,出具协议书328.31亩,已签订328.31亩,其中上周签订3.31亩,协议签订率100%。已经请款320.21亩,资金到位74.29万元,已经全部兑付给群众。
(三)坟墓搬迁情况。我乡需要搬迁坟墓73座,其中,目前已经全部签订迁坟协议并完成搬迁安置。
(四)房屋拆迁情况。我乡已测量评估21户,涉及房屋(建筑物)拆迁17座,要求集中安置到国道线旁,但可行性论证不通过,需设计单位加大力度优化设计。
(五)完成与国有林场纠纷调处工作。上周,我们加大丰厚屯、八洞移民点与国有纠纷调处力度,其中乡召集调处会5次,县乡联合调处会3次,目前涉及丰厚屯、八洞移民点与国有林场纠纷已顺利调处成功。
二、主要问题
(一)房屋拆迁群众安置地的问题。我乡前期对几个地块进行安置地选址,群众有抵触情绪,17户群众要求集中安置到国道沿线。
三、下周工作打算
(一)根据任务倒排,目前潞城境内永久用地协议1199亩已经全部出具,还有28.4亩未签订协议。本周计划完成永久用地协议签订28.4亩,资金到位后立即兑现拨款到农户。临时用地继续等待项目业主征拆资金到位。
拆迁违法建筑、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中载明在建设需要时无条件拆除的临时建筑,批建新房时明确应拆除而未拆除的老(旧)房原则上均不予补偿。但如果在镇拆迁办规定期限内能自行拆除的,则可以按楼房180元/平方米、平房90元/平方米、简易房40元/平方米的标准补贴材料、人工费。逾期未自行拆房的,不予补贴,并按有关规定,依法实施。
二、安置奖励
1、被拆迁当事人因拆迁搬家的,在安置之前,由镇拆迁办给予1500元/户的搬迁补助费。
2、在房屋动迁到安置房的过渡时期内,临时过渡过住房由拆迁当事人自行解决。镇拆迁办根据实际所需过渡时间,按在册常住人口每人150元/月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进行补偿。安置房交付后,再付三个月的安置补助费。
3、拆迁安置房价格的结算(结算表附后)。
4、对拆迁户有粮田种植的,按每亩500元/年的远耕费进行补偿。亩数按所在地村民委员会的在册底数(包括自留田、口粮田、责任田)。
5、在规定的拆迁期限内,被拆迁人每提前拆迁期限一天签订协议并搬迁完毕交出旧房钥匙的,以交出的旧房钥匙可以实施房屋拆除之日为计算基准日,给予发放每户每天300元的拆迁期限奖,拆迁期限奖奖金的计算日最高不超过40天。
6、在规定的拆迁期限内,被拆迁人提前完成搬迁并交出旧房钥匙的,交出旧房钥匙可以实施房屋拆迁之日为计算基准日,给予发放提前搬迁奖,具体标准为:以被拆迁房屋的合法建筑面积为基数,自公告公布之日起1-5天内及之前完成搬迁的奖励楼房60元/平方米、平房25元/平方米,6-10天内完成搬迁的奖励楼房40元/平方米、平房15元/平方米,11-15天内完成搬迁的奖励楼房20元/平方米、平房8元/平方米。(具体需待应拆房屋全部拆除并经拆迁办验收确认后方可兑现)。
三、有关问题的界定
1、被拆迁人有二处房屋的,其中一处是在集镇上购买的所谓的商品房,也可给予房屋产权置换。
所谓的商品房,是指到集镇或镇郊结合部所在村自行购买宅基地后自建和向所在村购买村开发的住宅房。
2、分户情况
被拆迁人家庭成员符合居民分户建造住宅条件的:是指家庭成员多子女中有年满18周岁的子女,因规划控制,而建造住房的,公示15日内无异议的。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发展的的快速推进,我区进入了快拆大建的高速期,使我区城乡面貌发生了显著变化。经过几年来的持续建设发展,一批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的道桥逐步建成,各类建设大厦拔地而起,重点片区改造和地块开发加快推进,蠡湖新城和太湖新城建设初具规模······。城市建设的推进,也带来了巨大的拆迁量,20xx年至20xx年,全区共拆除各类建筑1098万㎡,其中集土住宅3.1万户,拆除总面积585万㎡。有拆迁就有建设和安置,下面围绕如何按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既好又快地做好安置房建设和安置工作作一些探讨。
一、全区安置房建设及安置总体情况
据初步统计,至20xx年底,我区拆迁安置房累计开工1058万㎡,累计竣工678万㎡,累计安置拆迁户21518户,30515套,327万㎡。其中05年开工102万㎡,竣工91万㎡,安置2365户,35万㎡,全过渡户2710户﹔06年开工181万㎡,竣工99万㎡,安置3645户,52万㎡,全过渡户5588户﹔07年开工309万㎡,竣工153万㎡,安置4076户,66万㎡,全过渡户9495户﹔08年开工307万㎡,竣工211万㎡,安置6045户,94万㎡,全过渡户16224户(以上全过渡户不包括国土拆迁)。由以上数据看出近几年来,安置房开、竣工数逐年快速上升,过渡户也不断快速增长。至08年底通过市级安置审批5697户,9651套,104万㎡,办理房产证1279户,土地证729户。总的安置审批通过率不高(08年安置审批达50万㎡,占历年一半),办证率就更低了,只有四个街道办好了很少一批产权证。
二、全区安置房建设及安置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安置房建设及安置各个环节存有诸多问题和制约因素,归纳起来主要有:
1、拆迁安置不能平衡,过渡户数不断增加
⑴ 拆建速度不相匹配是根本原因。近年来拆迁总量和速度明显快于建设总量和速度,一方面对开拆项目准备和认识不足,缺少超前谋划和提前建设的意识,突然间落实下来的拆迁项目又是限时要求完成拆迁,常常是先拆后建,甚至是先拆迁后腾地再建设,导致安置房建设大大落后于拆迁,常常是一年落后,三年被动。另一方面,一个项目从开拆到拆平一般只需二个月,而用来安置的安置房建设从办理前期手续到建成安置少则一年有余多则二年半,如不超前建设,必定产生过渡。
⑵ 建设前期准备不足是重要障碍。安置房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开工前必须办理建设计划审批、立项、定点、设计、审图、招投标等一系列手续,期间还须办理规划、环保、国土、消防专项审批,大都还要进行腾地拆迁,由于不能统筹规划建设时须,时常导致卡在某个节点,迟迟开不了工,例如建设计划没办理、设计方案没审批、腾地不及时等,其实有些工作大可提前落实,以备随时开工。
⑶ 建设资金十分紧张是主要瓶颈。安置房建设需要大量资金,由于对上资金落实不能及时到位,按市拆迁补偿费用结算协议所定标准(多层1400元/㎡,小高层1650元/㎡,高层1980元/㎡)与实际拆迁建设成本差距很大,一般要逆差500-800元/㎡,有的开发区还要自筹资金用于拆迁安置,通常拆一户(按200㎡算)拆安资金为45~55万,几年积累下来使基层政府资金严重不足,进而影响安置房建设进度。
⑷ 施工队伍良莠不齐是制约因素。由于城市建设的急剧扩张,到处是一个个大工地,建设需求量十分巨大,一些实力差、水平低的施工单位也千方百计抢得了一些安置房建设任务,但由于垫资压力大,管理水平低,使其不堪重负,时常是做做停停,既影响进度又影响质量。
2、建设成本日益增大,资金平衡难度增加。
⑴ 专业管理水平不够。安置房建设工程管理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不少建设单位管理人员普遍专业水平不高,专注程度不强,思考谋划不深,成本控制不专,造成建设成本相应增加。
⑵ 建设要求不断提高。由于国家建设规范要求越来越高,建设标准也不断提高,使安置房建设成本水涨船高。例如混凝土板厚最小从10厘米提高到12厘米,外墙采用保温墙面,外窗采用保温窗,墙体禁止使用粘土砖,12层以下采用太阳能等,以及安置区景观要求、造型要求、智能化要求等也相应提高,都使建设成本增加不少。
⑶ 建材价格快速上涨。由于钢材、砼等建材近些年总体上涨速度较快,室外工程的水、电、气相应规费和建设费也不断提高,导致安置房建设成本刚性增加较大。
⑷ 其它相关影响因素。由于现在安置小区一般都要求建相应量的人防、车库、学校等配套项目,这些项目收益很小,投入很大,导致建设成本相应增加。目前安置房建设大都采用建筑商垫资代建,无形中增加了建设方的财务成本。由于工地太多民 工紧缺,同时物价指数上涨,使人工费也在不断上涨。
3、审核办证相对滞后,潜在矛盾日益凸现。
被拆迁户所拆房屋大都有证,而安置房办证率低,日积月累造成群众意见较大。究其原因,安置审核中基础资料不齐是造成安置审核滞后的主要原因,在住宅拆迁中,未能统筹考虑后期安置工作并及时收齐安置审批所需原始资料,导致安置审核无法正常进行;部分街道把关不严,拆迁中实际安置面积超过政策允许,安置面积过多,造成审核通不过;另外各种产权变更、分割中未按要求签字或办理公证导致无法审核。
房产证办证中主要问题是基本建设法定手续不全,造成项目无法竣工备案;大修理基金及电梯维护费没有计入结算成本中,拆迁户和基层政府都不愿缴纳,影响办证;产权人变更需交费公证,群众不愿接受;被拆迁户产证和建房手续不齐等。
三、应对目前问题的相关对策和思考。
1、规划建设适度超前,全力压降过渡户数
安置房规划建设中要有超前意识,一方面要从造型、户型、景观、配套等多个方面超前规划,提升建设档次。拆是为了建,但建不是为了拆,把安置房当作自己的房子来建设。另一方面面对拆建时间差的现象,要从早建多建快建出发,提前做好建设前期准备工作,围绕拆安匹配的原则先建后拆,至少也要边建边拆,再也不能先拆后建,逐步减少过渡户。
2、多方筹集建设资金,尽力控制建设成本
⑴ 多方建立融资平台,确保建设资金到位,也可采取bt制等代建方式,减轻眼前支付压力,使安置房得以顺利建设,减少过渡费的支付。
⑵ 从强化管理入手,做到优化设计、集约利用土地、合理建设配套面积,切实执行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跟踪审计等程序,规范合同签订、工程签证,用规范有序的管理制度来降低不必要的支出。
⑶ 积极争取调整协议结算标准,要争取考虑人工费、材料费上涨后建设成本上涨因素,逐年按实提高与市级结算标准,增加大修理基金和电梯维修基金结算内容。
⑷ 严格公平执行拆迁政策,严控超面积购买,提高超买价格,严控拆迁认定面积,严控评估补偿标准,以此减少不合理支出。
3、主动衔接审核办证,协调解决历史难题
在审核办证过程中,各基层单位要搭建专业工作机构,梳理资料,排查难点,找出问题症结,研究解决问题的方案。经办人员要积极对下沟通,对上衔接,分析整合解决问题的办法,区主管部门要全力协调,积极对上争取政策,在实事求是的原则下,尊重事实、兼顾历史、简化程序、按实解决目前审核办证中的难题。
的确,在大规模城市建设的背景下,建设拆迁问题已成为一个日渐突出的社会矛盾。一方面,建设拆迁难度越来越大,成本越来越高,还不时会碰到恶意拖延、拒不合作的“钉子户”,随便搭个小厨房便漫天要价,建设开发屡屡受阻;另一方面,野蛮拆迁、肆意侵权,为开发商的暴利而滥用强制手段的现象也时有发生。既要保护财产所有者的财产权利,又要使正常的建设开发顺利进行,这里似乎有一个拆迁的两难:我们当然谴责野蛮拆迁,但有时候确实是个别私利膨胀的“钉子户”恶意妨碍正常的开发建设,二者如何区分?我们反对漫天要价、恶意妨碍拆迁的行为,但谁知道其中是不是有惟利是图的开发商肆意侵权、野蛮拆迁的行为在前?
在处理和解决拆迁两难的时候,一个重要问题是区分管理交易与市场交易、公共权利与私人权利,并在不同的交易中采取不同的原则。
在经济学看来,个人、组织与国家在财产权利上是平等的,任何主体都不能随意侵害其他主体的权利。我们的社会中长期缺乏私有财产观念,更缺乏私有财产权利与公共权利平等的观念,似乎任何组织都可以以任何名义凌驾于私人利益之上。现在,市场经济和财产观念深入人心,私人财产权利受到法律保护,任何组织甚至国家都不能以某种名义随意侵害个人财产。因此,在占用个人的土地、房屋和其他财产时,必须征得所有者的同意并得到公正的(符合市场标准的)补偿。但是,经济活动中的交易并不都是市场交易,还有管理的交易和限额的交易。国家(政府)是社会利益的代表,既然我们委托它管理公共事务、提供公共产品,它就具有为公共利益而行事的权力,甚至行使强制力的权力,而不需要任何一项具体行动都征得所有社会成员的同意。这时,政府与个人的交易就是管理交易而非平等谈判的市场交易。当然,这样做必须是为了有效率地提供公共产品,而不能假公济私,塞进政府官员个人的私货。由此看来,政府为了修桥铺路,建设机场码头,兴建体育馆、大剧院、图书馆等文体设施,保护文物和文化遗产等而进行的活动,当其涉及个人财产权利的时候,政府应当具有最后的强制力。
由上可见,现实中遇到的拆迁问题,实际上可分为两种情况。当拆迁主体是国家(政府及其授权机构),所从事的是提供公共产品一类的活动时,在按公平原则和市场准则提供补偿的前提下,政府享有某种形式的权威和强制力。只有这样,才能使公共利益得以维护。以牺牲个人的小利益来谋求公众的大福利,这是符合经济原则的。然而,这种情况在现实中是比较少的。在大多数情况下,拆迁主体是经济单位(开发商),拆迁是为了牟利,此时通行的应该是市场原则,即平等协商、公平交易原则。可以设想,只要开发商提供的补偿足够高,超过了拆迁物的市场价值,被拆迁者不可能不接受更大的价值(当然,还要考虑到机会成本。有些被拆迁者不愿意接受看似较高的补偿,实际上是想获得机会成本的补偿)。如果被拆迁者要价太高,开发商则可以修改设计,甚至放弃开发。只要让市场机制发挥作用,总可以找到双赢的方案。假如平等谈判最终不能达成交易,则表明在此时此地的开发项目不具备经济上的合理性。进而言之,即使因采用市场交易原则而损失了某些市场机会和经济利益,也是值得的。因为,这时收获的是对财产权利和市场原则的尊重,这当然大大高于短期的市场利益。
一、基本情况
**区总面积**平方公里,其中农村面积**平方公里,农业人口约占总人口的*%,是城乡并存区。近年来,我区牢牢抓住市治西迁、**建设全面启动等机遇,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一年一个样,三年大变样”的奋斗目标,确立了“举全区之力抓城市建设,合万众之心建经济强区”的发展战略,在全区抛起了新一轮大规模城市建设热潮。从2001年至今,全区共有省、市、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个,共投入资金**亿元。全区**个街道、乡、镇均有城建开发任务,共开发征用土地**多亩,累计拆除房屋约**万平方米,拆迁群众**户,其中农民**户**人,农村拆迁安置量大任务重。我区拆迁安置工作在各级各部门的高度重视下,在广大拆迁户的理解支持下,总的来说进展顺利,并创造了、“**模式”和“**模式”这样的好典型。
二、我区开展拆迁安置工作中主要经验
拆迁安置工作情况复杂、矛盾突出、任务繁重。在工作中,我区克服种种困难,冲破重重阻挠,取得了一些成绩,积累了一些经验。
1、领导重视是搞好拆迁安置工作的保证。拆迁安置工作牵涉面广,情况错综复杂,没有强有力的领导组织作保障,工作很难开展,为加强领导力量,强化保障措施,一是建立了领导联系项目制。按照“一个项目、一位领导、一套班子、一种模式”的工作思路,由一位区级领导联系一个具体项目、一在严格执行政策的前提下,对该项目的拆迁安置全权负责,形成了对拆迁安置工作齐抓共管的领导格局。二是建立了领导联系街道制。由于街道的拆迁安置任务较重,压力较大,矛盾较多,为减轻街道的压力,区委向每个街道派出了2至3名区级领导协调指导拆迁安置工作,及时化解矛盾,解决问题,收到了很好的效果。三是成立了处理拆迁安置遗留问题领导小组。区委、区政府成立了拆迁安置遗留问题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区拆迁安置遗留问题进行全面处理,并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人,提出了处理意见,确定了交办时间。我区大部分拆迁安置遗留问题的处理都有了较大的进展,为以后的开发建设和拆迁安置工作扫清了障碍,夯实了基础。
3、宣传到位是搞好拆迁安置工作的基础。拆迁安置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加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力度,引导群众正确认识和掌握拆迁安置工作有关政策,正确对待拆迁安置中的矛盾和问题十分必要。在工作中,我区注重多途径、多形式、多方位做好有关政策法律和宣传工作和拆迁户的思想工作。
4、依法办事是搞好拆迁安置工作的关键。拆迁安置工作事关每一位拆迁群众的切身利益,稍有不慎,就会引起矛盾,造成不稳定因素,只有严格依法律办事,才能将矛盾消除在萌萌芽状态。一是严格按政策补偿,二是严格坚持“三公开”原则三是严格坚持“三带三包”政策,即带感情、带政策、带拆迁方案,包协议签订、包过渡、包稳定。
5、妥善安置是搞好拆迁安置工作的重点。我区积极主动与相关部门衔接,全力促进农民安置用地的落实和农民安置房的落实。全区共核定“两安”用地总指标**亩,已办理红线的安置用地**亩,另有**亩正在办理之中,目前,已搬进拆迁户的农民安置小区达*个,正在建设的农民安置小区的**个。在几年的拆迁安置工作中,我区创造了地“**”和“**”等成功的安置模式,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在我区实际拆迁过程中存在几个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少数干部群众对拆迁安置的政策了解不够、理解不透,或者误解了拆迁安置政策。由于缺乏拆迁主体和被拆迁人之间的对话交流的渠道,作为拆迁主体一方的干部对群众的疑问不能正确解答,甚至有的干部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敷衍塞责,上推下压,引起群众的不满。
2、在拆迁调查工作中,对补偿标准的尺度掌握出现偏差。尽管政府部门按照拆迁政策,制定了统一补偿标准,但由于对同类房屋的结构、装修、价格等问题的认同上存在差异;对居民建在集体土地上与国有土地上的房屋估价混同;甚至存在个别讲人情、论亲疏,对拆迁地面积的丈量、拆迁标的物的估价不统一,出现个别超面积丈量、超值估价等现象,致使被拆迁人之间相互攀比,引发矛盾。
3、由于现行的有关拆迁安置法律规定的原则性强,实际可操作性较差,有些村组制定的村规民约,有部分违反现行法律政策的规定,且在发放拆迁安置补偿过程中缺乏透明度,侵犯了被拆迁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拆迁安置工作较为滞后,超期过渡现象严重。
1、拆迁安置工作体制理顺不畅。街道、乡(镇)对拆迁安置工作重视不够,思想不够统一;相当多的干部对政策理解不透彻,执行政策存在较大的偏差;部分项目管理人员责任心欠佳,导致很多项目前期工作难以落实;部分拆迁单位及拆迁户对拆迁工作不配合,漫天要价,导致有些项目的拆迁工作难以推进。
2、农民安置工作落实欠佳,超期过渡现象严重。由于近年来大开发、大建设,特别是一些省、市重点工程建设的需要,农民拆迁大多是先拆迁后安置或边拆迁边安置的情况下开展的,加之部分安置用地、安置资金难以到位,导致大批拆迁农民住户安置难以到位,长期处于过渡状态。目前全区尚有*户*人在外过渡,占总拆迁人数的*%,且大部分是超期过渡。
(三)失地农民的生活出路问题难以解决。被拆迁后,农民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土地,且绝大部分农民除农活外无别的一技之长,较难找到工作,安置补偿费又十分有限,缺乏足够的资本开展经营活动,社会保障、子女入学等一系列问题得不到妥善解决,必然给社会带来不稳定因素。
三、对策和建议
1、加大拆迁安置法律政策宣传的力度
在多年来的拆迁安置工作中,我们积累了一些成功的经验,其中重要的一点就是对拆迁安置法律政策的宣传。在每项重点工程建设的拆迁征用地之前,首先召开动员大会,向被拆迁村组和拆迁户发放大量的宣传资料,是一项有益的必不可少的工作。但是,从调查了解的情况看,主要存在的问题是对相关法律政策宣传的广度和深度不够。为此,在进行重点工程拆迁工作的时候,我们除了开好动员会外,要加强相关法律政策宣传工作。对参与拆迁安置工作的干部要进行相关法律政策的学习和培训,尤其对被拆迁范围内的村组党员和干部进行更深层次安置补偿法律政策的学习和宣传,利用他们的幅射作用,教育和提高全体被拆迁安置群众的政策法律素质。对可能出现和已经出现的问题,特别是对基层党员干部发现和提出的政策问题,有针对性地加以认真负责地解释和说明。如某街道拆迁户两年两次搬迁,安置无着落,其反映强烈。据了解,该安置地已在规划建设中,政府巳按时足额发放了过渡费,这是政府拆迁安置工作中的一项政策规定,通过政策宣传,这些拆迁户很快消除了怨愤。实践证明,只要我们及时做好拆迁安置相关法律政策的宣传工作,就能够得到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许多矛盾都可得到预防和解决。
2、坚持拆迁调查、安置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由于当前重点工程的拆迁工作任务繁重,特别是拆迁安置工作时间紧,且工作量大,为了追求工作效率,政府在拆迁调查工作中实行大兵团作战,这往往是要以牺牲公正为代价的,也成为产生安置拆迁纠纷的原因之一。为此建议主管部门,要切实把握好公正与效率的关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平保稳定。在拆迁安置补偿过程中,主管部门对土地征用要公开进行,把征用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和征用土地用途、范围、面积、补偿依据以及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地点、期限等,在被征用拆迁地予以公告;对拆迁补偿要公开进行,把征用地拆迁数量、补偿依据、补偿费数额、被安置农业人员数量、农业人员安置方式、房屋安置方式、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及其具体实施的步骤等,在被征用拆迁地予以公布,接受被拆迁地群众的监督,防止被拆迁人的合法利益受到侵犯。特别是安置对象和房屋拆迁等补偿安置到人到户的,更要十分注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时成立核查组,掌握统一补偿标准,对群众提出的异议进行复核调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纠正,确保重点工程拆迁安置工作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因拆迁安置不公而引发矛盾。
3、完善拆迁安置工作中可操作性的法律规范
目前,我区安置拆迁补偿依据主要是《**征地补偿安置条例》,但该条例原则性强,在实际操作中仍有许多困难,由此引发的各类矛盾纠纷较多。在我国法制不断健全的今天,人民群众的法律素质不断提高,依法维权意识不断增强。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区安置拆迁补偿工作,使安置拆迁补偿工作做到有法可依,制定相应的操作性较强的《安置拆迁补偿办法》已经迫在眉睫。根据宪法精神和民法通则、婚姻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计划生育法以及《**征地补偿安置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现提出以下具体意见:
(一)农业人口数的统计应严守政府通告之日的底线,对前不溯及,对后不顺延。
(二)服义务兵役(含超期服役的)的现役军人应参与安置分配;未随军迁出、其户口在拆迁地的军人家属(包括其配偶和子女),应同等参与安置补偿分配。
(三)拆迁地的在校大、中专学生,其户口虽已迁出,但未分配安排正式工作的,凭在读学校证明和学生证,应同等参与安置补偿分配。
(四)具有拆迁地户口,正在劳改劳教的人员,应同等参与安置补偿分配。
(五)享受五保优待的人员,应同等参与安置补偿分配,其补偿费由村组代管。
(六)拆迁地已出嫁妇女,离婚后因生活无着落而回迁的人员(含已回村落户、法定抚养的小孩,)和婚嫁到拆迁地妇女而离婚后其户口仍在拆迁地的人员(含再婚随迁、法定抚养的小孩),应当同等参与安置补偿分配;婚嫁农村的出嫁女,其户口未迁出的人员,只能一次性享受一方安置补偿,已在男方参与安置补偿的人员,不参与本地安置补偿分配;未参与男方所在地安置的人员,应当参加户口所在地的安置补偿分配。如户口回迁或者未迁出的上述人员与村组另有书面协议的,可按协议执行。男到女方落户的可参照执行。
(七)婚嫁城镇、未随迁的拆迁地半边户及其子女,应同等参与安置分配;但一方已享有国家福利分房的,可不考虑宅基地和住房的政策性优待。
(八)原籍在拆迁地,因生活所迫或历史上的政治原因被迫外迁,后其户口又回迁原籍,并分有责任田土的人员,应同等参与安置补偿分配,外地回迁户与村组另有协议的,可按协议执行。
(九)返乡居住的离退休人员,不参与安置补偿分配。其配偶系再婚的农村户口,经村组集体研究和村民会议通过,准许其迁入的,应当给予安置补偿,但与村组有协议的,可按协议执行。
(十)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未处罚到位的计划外生育子女,不参与安置补偿分配。农村独生子女可享受安置补偿有关政策性优待,按相关政策执行。
(十一)无正当理由迁入的农业人口(含空挂户),不参与安置补偿分配。
(十二)欠有国家税费、集体公益事业折价款以及其他集体欠款的人员,其安置补偿可以折扣欠款后按实发放。
4、转变工作作风,树立政府良好形象
重点工程建设利国富民,对加速经济发展和加快城市化进程意义重大。同时,拆迁安置补偿费的发放到位,涉及到被拆迁群众的直接利益,也是被拆迁群众最关心、最实际、最容易引发各种矛盾焦点问题,这些都对政府工作提出了很高的要求。重点工程建设中的拆迁安置工作,从一个侧面体现了政府部门工作作风的好坏和工作水平的高低。在拆迁安置补偿过程中,政府转变工作作风在一定程度上促使工作水平的提高。我们保持优良的工作作风,就会得到广大被拆迁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使重点工程的建设有序推进;反之就会遭到部分拆迁群众的抵触,使重点工程建设受到阻滞。为此我们要牢记五心,转变作风,打造诚信政府形象。即在拆迁安置工作中,接待群众咨询要热心;调查补偿情况要细心;听取群众意见要耐心;核实安置补偿标准要公心;善后安置要关心。此外,要保持拆迁安置工作的延续性,切实落实对被拆迁群众的承诺,勤政为民,真正做好被拆迁群众的公仆,从而树立起人民政府的良好形象,获得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
5、统筹项目建设与拆迁安置,促进安置小区建设社区化。一是要坚持先安置后拆迁的原则。坚持对所有工程严格实行“先安置后拆迁”的原则,采用“项目+安置”的办法,将农民安置地与建设项目一并办理手续,一同报建。二是要实行集中留地,统一安置,积极推行“咸嘉模式”的成功经验。即:一是集中统一重建安置。坚持统一规划设计、统一报建、统一建设、统一质监、统一物业管理,利用有限的土地资源、科学、合理地安置好农民,做到高标准规划、高质量建设、高水平管理,使农民安置小区联体成片功能完善、设施齐备、适宜居住。二是因地制宜,发展产业。充分利用农民生产安置用地,采用土地入股、自主开发等方式,大力发展后勤服务业和商贸业,使农民变股民,从经营中分红获利,建立稳定的收入来源。三是多途径安排农民就业。安排拆迁农民从事物业管理和后勤服务;积极与征地建设单位协调,在用工上优先考虑当地农民,鼓励失地农民从事个体经营和兴办企业,并提供一定的优惠。
6、加强农民安置小区的统一规划,尽快制定好全区农民安置整体规划。一是规划要统一。与市、区总体规划统一协调,农民安置小区建成后直接成为现代化城区的组成部分。二是规划要先行。制定科学合理的全区土地利用规划和年度供地计划,统筹安排城乡建设用地,强化规划约束力,明确失地农民的生活安置一律按居民小区规划建设。三是规划要科学。按照有利于土地综合利用、有利于社区管理和物业管理的“三个有利于”标准,科学规划农民安置小区。四是规划要实用。按照农民生产安置一律作二、三产业规划建设的要求,高起点规划好、预留好生产用地。把规划、预留生产用地与项目开发、市场建设结合起来,使生产用地成为失地农民获得长久收益的主要来源。
7、创新劳动就业服务,促进失地农民就业市场化。一是要加强对失地农民的培训工作。培训重点主要是引导性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两个方面。引导性培训主要是对失地农民开展基地权益保护、法律知识、城市生活常识、寻找就业岗位等方面的培训。职业技能培训主要是在充分尊重失地农民意愿的基础上,开展家政服务、餐饮、保健、制造、建筑等行业和知识的技能培训。二是结合项目解决失地农民的就业问题。加强项目建设的协调与合作,在建设进从建筑工程中找岗位,建设后中牧业管理和卫生保洁中找岗位。三是完善劳动力市场。加强街道劳动保障管理服务站的建设,进一步完善市场化的就业机制。将失地农民就业与下岗工作再就业统筹考虑,打破城乡“藩篱”,变“变籍门槛”为“素质门槛”。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政府工作报告》中年主要工作任务、责任落实各项工作,切实加大目标任务的推进力度,按照“五定”要求,进一步细化分解任务责任,加强调度,抓好落实,确保全年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
二、具体目标及工作安排
1、推动城市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做好征地拆迁工作。加快德化东路建设,争取年5月份建成使用。长虹西大道拆迁工作已于3月18日启动,力争4月份完成七一三宿舍拆迁,10月份完成道路建设。争取6月份启动九莲南路建设。积极协调,争取9月底启动建设和山路建设。
2、启动实施旧城改造项目。河、河整治工作3月底启动,积极与市政府协调拿出拆迁方案。争取10月份启动花园畈水淹地的改造。推进肖家河旧城改造项目,开发建设联盛广场,争取11月底完成拆迁。
3、积极争取市政府支持,争取年12月份启动公园、广场及地下人防工程。
4、培植税源,做好三大产业,增强街道经济综合实力,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力争全年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40%,年内财政收入完成10684万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增长8%。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7.69‰。
5、推动物流市场的发展。全力支持以华东装饰材料为龙头的综合市场的做大做强,加快慧龙商城财富大道的发展。
6、推进失地农民物流中心项目建设。目前土地已完成平整,设计方案已上报市规划,现积极与市规划进行协调,年6月份开工建设。
7、积极配合区政府,争取年9月份在德化路启动区二中建设。
8、积极配合开展文明城市、卫生城市的创建活动。加强市容卫生整治,推进垃圾减量化、无害化处理。
9、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确保全年无重大森林火灾发生。加快推进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完成区政府下达的任务,推进村庄绿化、庭院绿化、村旁绿化工作。
三、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街道成立推进“五定两保”工作领导小组,由街道党工委书记彭青松任组长,街道办主任张家金任副组长,各责任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将全面负责各项目的组织协调及推进。
2、明确责任。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各项目由专人负责协调落实。(项目责任安排表附后)
下面,根据会议安排,我就拆迁工作、违法建设整治工作讲两个方面的意见。
一、关于拆迁工作
(一)深刻认识实施拆迁工作的意义。
今年是我市推进旧城改造和以城南新区为重点的新城建设的关键之年。实施城市拆迁改造,是市委、市政府为完善城市功能、提高城市品位,加快建设现代化山水园林城市作出的又一项重大战略决策。全市上下必须统一思想,深刻认识实施城市拆迁改造的重大意义。
1.实施城市拆迁是改善城市环境,提高城市品位的迫切需要。
城市环境是城市品位的外在表现形式,城市环境的好坏,直接体现着城市品位的高低。近年来,我市按照走新型城市化道路的总体要求,坚持工业化、城市化互动发展,集中人力、物力,实施“东扩南进、西延北连”战略,初步构建了30.2平方公里中等城市的基本框架。同时,按照“完善功能、彰显特色、提升品位”的要求,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景观建设,城市功能和形象得到新提升,相继成功创建了“省级文明城市”、“省级园林城市”。但要继续推进城市整体品位的提高,我们必须坚持旧城改造与城南新区建设并重,通过旧城改造,促进城市核心区块功能更加完善,通过城南新区建设,加快拓展新的城市发展空间,使城市风貌更具特色,使新区发展更具亮点,促进城市建设由量的扩张向质的提升转变,实现内涵发展和集约发展。
2.实施城市拆迁是提升城市综合实力,促进节约集约发展的必由之路。
城市化的进程与经济结构的演变密切相关,产业集聚是城市化的基础,而城市化又促进了产业的发展。近年来,市委、市政府每年都实施一批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项目,城市综合承载能力不断增强,为全市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发展起到了关键性的支撑作用。按照市委“工业强市、和谐惠民”的工作主线,今后几年,我市将为基本建成全面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要实现这一目标,必须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进一步优化投资和发展环境,多渠道挖掘经济增长的潜力。实施城市拆迁改造是今后我市经济发展的推动力所在,也是我市经济新的增长点所在。因此,我们必须把实施城市拆迁改造作为我市改善投资环境、提升三产发展水平、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的主要载体,盘活有限的城市土地资源,实现节约集约发展。
3.实施城市拆迁是改善人居环境,体现执政为民的重大举措。
随着我市城市化进程的稳步推进,居民人居环境不断优化,大多数市民享受到了城市化带来的实惠。但是,旧城区的相当部分居民,住房狭小,基础设施配套不全,不少老房子破旧不堪,存在安全隐患,影响了居民的生活质量。在城南,不实施拆迁工作,一些重大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难以实施,制约了整个新区乃至全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加快实施城市拆迁改造已成为广大居民群众的强烈愿望和殷切期盼。因此,我们必须通过实施城市改造,完善设施,改善环境,提升功能,提高市民的幸福指数,让城市化的阳光惠及广大市民,更好的体现执政为民。同时,通过城市拆迁,我们还可以基本解决大部分生活在旧城区的弱势群体和住房困难户的实际问题,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
综上所述,推进旧城改造是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城市环境,提高城市品位,造福人民群众的迫切需要,是大势所趋、民心所向。
(二)明确城市拆迁工作的具体任务。
拆迁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明确要求,周密部署,有条不紊地稳步推进。
1.指导思想。
以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浙江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等法规为依据,按照“总体规划、统一部署、分步实施,以点带面、先易后难、整体推进”的要求,坚持依法拆迁与和谐拆迁相结合的原则,积极、稳妥、有序地开展拆迁工作。
2.工作任务和实施范围。
根据市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和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要求,结合我市旧城改造和新区拓展工作的实际,完成旧城改造和城南西区重点基础设施项目的拆迁任务。拆迁实施范围为列入年度拆迁工作总计划安排表的项目。
3.实施步骤。
前阶段,市建设局会同有关部门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广泛听取对拆迁安置工作的意见建议,赴周边县市调研考察,制订完善了《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实施细则》、《市年度城市拆迁工作考核办法》等相关政策。盛市长亲自主持召开了两次座谈会征求有关部门及乡镇街道对《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实施细则》等政策的意见,这些过程充分体现了市政府在制订政策时以人为本、以民为本和逐步与市场接轨的原则。接下去,要按以下三个阶段有序推进拆迁工作:
一是宣传发动阶段。这项工作要求在5月31日前完成。市级新闻媒体要加大力度,开展全面、广泛的宣传;各相关责任单位分级成立城市拆迁工作领导小组,抽调工作人员组成拆迁小组,并层层召开动员大会;有关社区要挨家挨户发放宣传资料和工作手册;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集体房产要带头做好搬迁、腾空等有关工作。
二是全面实施阶段。这项工作要求在6月1日至9月30日实施。主要工作有两大块:一是做好调查评估。各拆迁工作组开始现场办公,发放拆迁通知书,进户调查、踏勘、评估;二是完成签约搬迁。集中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组织拆迁房屋腾空、验收、交付,组织房屋拆除施工企业招投标,落实相关管线迁移等工作,制订空房拆除方案,对已腾空房屋实施拆除。
三是扫尾阶段。这项工作要求在12月31日前完成。做好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及有关依法程序,全面完成拆迁任务。
(三)做好拆迁工作的总体要求。
今年拆迁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全市上下必须在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视,既要坚定信心,突出重点,又要把握原则,科学引导,讲究方法,通力合作,采取有力措施强势推进。
一是要加强领导。市委、市政府对城市拆迁工作极为重视,专门成立了由盛市长担任组长的城市拆迁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各相关责任单位和乡镇街道会后要迅速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并落实拆迁工作具体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做到工作有人管、有人抓。涉及到拆迁的企业、社区要引导企业员工、社区居民,自觉服从拆迁工作大局,及时签订协议、腾空房屋。
二是要明确任务。各有关单位要明确各个阶段的工作任务,科学合理确定拆迁时序,按照“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要求,深化细化各项任务,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科学合理地排定拆迁进度,逐级落实工作责任,逐项明确时间节点,不折不扣地完成自己应该担负的任务。这里再强调一下,今年拆迁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列入相关单位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市政府将加强工作督查,对一些思想不重视、精力不集中、工作不得力而造成不能按时完成任务或发生重大事件的个人和单位要进行通报批评。
三是要密切配合。做好拆迁工作,需要动员全社会方方面面的力量,需要各部门、单位的大力支持、密切配合。各相关责任单位认真履行职责,千方百计加快城市拆迁工作进度。各有关部门要自觉服从城市拆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调配,按照工作职责,积极做好配合工作,及时解决拆迁过程中出现的一些具体问题。水务、电力、广电、电信、市政、燃气等基础设施建设部门,要全力保障基础设施的安全运行。财政、金融部门要想方设法做好资金保障。公安、等部门要密切关注各类信息,及时消除各类不稳定因素。
四是要严肃纪律。在拆迁工作过程中,要严肃各项纪律特别是党员干部的组织纪律,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要理直气壮,敢抓敢管,善于运用组织纪律及法律武器开展工作,对一些阻碍拆迁工作的违法行为,要加大打击力度,决不手软,确保拆迁工作顺利推进。各有关单位和乡镇街道要有专人负责拆迁工作,及时了解拆迁户思想动态,掌握相关信息,制订相应对策。要全力维护拆迁工作秩序,快速处置突发性事件,做到有效防范、有的放矢。在实施强制拆迁时要严格按有关程序,做到依法依规,文明规范,公平公正,确保社会稳定。
二、关于违法建设整治工作
(一)当前我市违法建设现状。
1.肯定成绩。市政府近年来十分重视违法建设的管理,先后多次召开会议,出台相关文件,并三次开展了违法建设集中整治行动,有效地遏制了违法建筑蔓延的势头。
2.正视问题。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由于违法建设监管不够到位,部分村民受经济利益驱动,建房审批难等原因,同时今年又恰逢行政村撤并和村级班子换届选举,一些违法建设者借机进行违法建设,并且与前几年相比,数量日渐增多,严重影响了城市建设的正常秩序。今年1?4月份,12345市长专线共收到违章建筑来电受理件898件,其中粮田违章444件,占49.44%,规划违章454件,占50.56%。
(二)对做好下一步违法建设整治工作的要求。
针对上述现状,各相关职能部门及乡镇街道要以严格依法行政,加大执法力度,维护正常的建设秩序为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的原则,坚持部门协调配合,做到治标与治本相结合、集中整治与日常管理相结合、堵与疏相结合,从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入手,采取有力措施,既抓重点又抓难点,使全市违法建设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重点区域的违法建筑得到彻底整治。在此,我就做好下一步违法建设整治工作提四点要求:
1.明确职责。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查处非法使用土地进行建设的违法建设。市城管执法局负责查处违反建设规划的违法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及嵊政办文件之规定,乡镇、街道、开发委负责查处本辖区内的违法建设,一旦发现辖区内的违法建设行为,要及时组织人员前往阻止,并及时报告给相关部门。对继续实施的违法建设,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要及时组织城管、国土执法人员以及有关乡镇、村(社区)干部进行拆除。对未能拆除的重点、难点违法建筑,应根据违法建设的性质,书面调请市城管执法局或市国土局依法进行。
2.通力协作。城管、国土、建设等部门和乡镇(街道)要加强协调配合,共同做好违法建设整治工作。
公安、法院等相关职能部门要对违法建设整治工作予以全力配合,对申请的建筑,法院要积极支持,及时执行,对执行处罚过程中的暴力抗法事件,公安部门要及时介入,严肃查处,对较大规模拆违行动,需要公安部门维护秩序时,要及时安排警力。对被确认为违法建设的,工商、供电、供水等部门不得颁发营业执照,不得供电、供水,真正形成整治违法建设的合力。新闻单位要加强政策宣传,及时报导典型案例,形成浓厚的舆论宣传氛围。
3.完善规划。要加快镇域、村庄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的编制,特别是根据行政村撤并工作的实际,建设局要加快村庄规划的编制和审批工作,在编制过程中土地、建设规划要相互配套,提高规划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市国土局要千方百计安排好用地计划,确保农民建房的正常需要,并加快农民建房用地的审批服务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农民建房要尽快落实,从源头上减少违法建设的发生。
昨天晚上“七城会”结束,今天上午区委、区政府在第一时间召开利字街片区改造房屋征收再动员大会,有三个主要目的。一是从现在开始,我们要坚决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把全区干部的工作精力全部转到抓经济建设上来;二是大建设、大发展的关键问题,就是要破解征迁难题,做好征迁文章;三是利字街片区改造房屋征收,是全区乃至全市的重大民生工程、重要政治任务,区必须责无旁贷,全面完成。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面对紧迫艰巨的拆迁任务,我们一定要坚定信心
今年9月闭幕的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的《市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我市五年内要基本完成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对而言,要完成302万平方米,占全市55%的棚户区改造以及13万平方米的“城中村”改造,挑战之大,前所未有。
作为省、市2010年棚户区改造的第一仗,利字街片区拆迁改造工作从2010年7月启动至今,通过全区上下的共同努力,已经取得了良好的成果。截止目前,整个工程已搬迁1076户(共涉及1157户),拆除面积127400㎡(占地215亩,需拆除房屋建筑面积14.84万平方米,涉及13个市属单位,15个区属单位)。但是,由于种种原因,至今,还有一些问题没有得到解决,还有81户没有顺利搬迁,对这项工作,我们还远不能松劲。
现在的形势是:
1、我们坐不住。“开弓没有回头箭”。作为省市2010年棚户区改造的第一仗,利字街改造既是一个艰巨的任务,更是一个光荣的责任,省、市人民的眼睛都在看着我们,这项任务,压力再大,一旦打响,就必须打好;困难再多,我们也只能前进,不能后退。
2、我们等不及。目前,利字街片区部分未搬迁的房屋位置属安置房建设用地,将直接影响安置房的开工建设,影响居民的顺利回迁。
3、我们拖不起。在经济上,如果拆迁不到位,安置房不能如期完工,势必造成拆迁户延期回迁,逾期过渡费必将大大增加;在政治上,拆迁户不能如期回迁,必将对所在范围内的拆迁户工作、生活、子女就学问题造成直接影响,使老百姓对政府产生不信任态度,极易造成群体上访等极不稳定因素。
如果说去年是背水一战,首战必胜,现在应是不辱使命,誓夺全胜。当前,已临近年终岁末,拆迁工作作为利字街片区改造开发的第一前提,时间紧、任务重、压力大、困难多。但对于人来说:任务越重,越要显示我们勇争第一的目标追求;压力越大,越要体现我们众志成城的精神风貌;困难越多,越要突出我们创新细致的工作作风;时间越紧,越要发挥我们率先垂范的先锋作用,力争在年前全面完成剩余81户的房屋征收任务。
二、面对跨越发展的迫切需要,我们一定要快速突破
拼拆迁,先要比干劲。必须“一鼓作气”,不能“再而衰,三而竭”。全体人员要在明确任务的基础上,迅速开展工作,尽快打开局面。
第一,要坚持既定政策,实行阳光拆迁。1、在操作上要坚持依法依规操作。凡是已经有了的政策,要一点不落地告之群众;凡是涉及群众的利益,要原原本本交给群众,不允许“扣、缓”等现象的发生。2、在操作上要落实“五个公开”,即公开拆迁安置政策,公开被拆迁房屋详细情况,公开补偿评估价格,公开补偿安置方式,公开拆迁安置操作程序,确保拆迁过程公平、公正。
第二,要善于群众工作,做到以情感人。房屋征收,今年开始,有两个重大政策调整。一是取消行政裁决;二是取消行政强拆。所以,工作方法非常重要。拆迁工作,说到底,是做群众的工作。实践证明,即使是好的政策,如果我们宣传不到位、算账不到位,群众仍然可能不理解、不支持,只有群众理解和支持,我们才能快速突破、早见成效。1、要通过宣传车、公告、印发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教育群众识大体、顾大局,发动群众自觉地支持拆迁、带头拆迁、带动拆迁。2、各工作组要深入每家每户,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解答群众疑问,解除群众顾虑,不厌其烦、耐心细致地做好宣传教育、政策解释工作,通过苦口婆心、算账对比,争取群众的支持。
第三,要又好又快又稳,确保完成任务。好,就是群众满意,大部分百姓满意;稳,就是不发生、不发生个体极端事件;快,就是12月15日前完成。好了,稳了,肯定就快了。为此,1、所有人员一定要注意工作方法,要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2、要耐心细致地做好拆迁群众的思想工作,充分考虑和保障其合法权益;3、在掌握政策的前提下,要对症下药,根据拆迁户的实际情况,千方百计找到切合点,有什么样的锁,就要去找什么样的钥匙。
三、面对党和群众的殷切期待,我们一定要强化合力
当前,拆迁已经是全区的一项中心工作、重要任务。区委、区政府对同志们寄予厚望,周边群众也热切期盼着我们早拆迁、快拆迁。我们要以此为动力,集中精兵强将,全力实施攻坚,坚决夺取胜利。
第一,要强化责任落实。1、利字街改造指挥部要统筹安排,统一指挥,有序组织,每天一调度,及时解决拆迁中的重大问题。2、区房管局、拆迁办、有关街办(镇)要切实担起拆迁攻坚的责任,任务到人,责任到人。主要负责人要天天问,责任领导要紧紧抓,一线工作人员要时时盯,积极攻坚找到突破口。3、区政府主要领导每周现场调度一次,各责任部门主要领导每天要现场推进,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第二,要强化工作创新。要进一步疏理每个拆迁户的情况,遵循先易后难、分批攻克的原则,创新工作思路举措,有针对性的做好工作。1、对未搬迁户房屋面积、确权查档以及家庭成员情况,区房管部门、街道、公安要进行全面排查。2、对未搬迁的非住宅住户,工商、税务、卫生、公安、消防要组成联合工作组,进行专项整治。3、对未搬迁户的房屋及家庭成员情况,街道社区要进行详细摸底,形成一户一表,并在后续动迁工作中完善每户的资料,从中找出工作突破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