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毁约合同优选九篇

时间:2022-03-22 03:0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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毁约合同

第1篇

关键词:徽州;禁约合同;禁约告示;禁约碑;约束力

中图分类号:DF092

文献标识码:A

中国古人习惯于用合同的方式来解决各种财产纠纷和社会矛盾。通过研究存留下来的合同文书,可以帮助我们较为深入认识古代中国社会。但合同适用的社会关系极其复杂,要透过合同研究古代社会,必须先认识合同文书的类型。只有较准确地把握了合同文书的类型,才能更加深入地研究合同关系及其所代表的社会关系。从已公布的古代各地合同文书来看,只有徽州合同文书覆盖的时代广泛、数量众多、类型较全,以这一地区的合同文书为典型研究对象,可以基本说明中国古代合同文书的概貌。

本文研究的禁约合同,是古代合同类型之一种,多是同族、同村人等为禁止盗窃、禁止砍伐树木、保护荫木来龙水口等事务,共同立约承诺并议定罚则的合同文书。其多规范家庭、房份或者宗族之间的公共事务。传统的禁约合同从文本形态看,有所禁事项、罚则等,大多数有条文规范,且立约人数众多。有学者认为,禁约合同约束范围不仅能约束立合同内部组织成员及其家庭成员,还能在一定范围内约束合同外违犯合同之人。据刘道胜研究:“禁约合同约定的范围相对较广,其约束力往往超出直接参与签订者范围,小到一房、大到一族,甚或影响到特定区域人群。”(参见:刘道胜.明清徽州合同契约与民间合约关系[J].安徽大学学报,2009,(1):121-128. )如此看来,禁约合同应该属于乡规民约的一部分,规范的多是公共事务,虽是立约人所立,但约束对象广至整个乡里。若就现代法理而言,合同仅约束合同当事人,一个没有参与立约之人,因为他人之间的约定而受到惩罚,是难以理解的。而很多禁约合同,又由于请求官府的支持,而转化成禁约告示、禁约碑,约束范围扩大、效力上升,已可视为乡规民约。可见,古人在合同观念上有着其独特的内在价值。本文通过对禁约合同概念的梳理与辨析,以及禁约合同类型研究,将析清禁约合同的内在价值,言明禁约合同约束力与约束力来源。

一、清代禁约合同、禁约告示、禁约碑的公布情况与研究概述

对清代禁约合同的研究,离不开对禁约告示与禁约碑内容和研究概况的分析。因此,笔者先将清代禁约合同、禁约告示、禁约碑的公布情况与研究进行梳理,以便后文全面分析禁约合同在古代基层社会的作用与约束力。

(一)禁约合同

从现在整理的契约文书来看,禁约合同的数量并不多。《徽州千年契约文书》中“奉官示禁”之“告示”居多,禁约合同仅4份[1]。《中国历代契约会编考释》中,也有几份禁约类型的文书[2]。《徽州文书类目》在“社会关系文书(乡规民约)”编中,共有10份文书,其中9份是禁约合同[3]。《徽州文书》全四辑(40册)中有禁约合同35份,多是宗族抑或私人之间协商禁养山林禁约合文[4]。《安徽师范大学馆藏徽州文书》411份,其中有1份禁约合同[5]。其他禁约合同,散见于一些研究论文之中。

笔者所在的徽州合同文书整理小组,共有约1160份散件合同文书(不含簿册类会书和归户档中的合同文书),其中分家合同含阄书和分单约在600件左右,占到全部合同散件文书的一半以上。其他各类合同散件文书560余件,所见禁约合同15份,其中还有一份是禁约合同样本。

仅从数量上而言,禁约合同可谓是合同类型中的“小户”,但笔者在整理禁约合同文书的过程中发现,禁约合同数量少有两个原因:一是,禁约合同的立约方多是以房、族等为单位,禁约合同尾部一般是“立合同五(八)纸”等,签名的很多,但是保存合同多是房长或者族支的管理人;二是,禁约合同多是公共事务为由立禁,较私人事务而言,在事务关系上有概括性。

(二)禁约告示

《徽州千年契约文书》中禁约告示,约20份。《田藏契约文书粹编》中有少量的禁约告示,如“清嘉庆十九年(1814年)婺源县批俞士清等所请禁止盗砍坟山林木告示”[6]。《徽州文书》中禁约告示有14份。其他有关榜文告示的出版物有禁约告示,数量不多,少量散见其中,并未统计。

禁约告示由于其是禁止或约束不特定人,同时是官府所立,张贴于繁华路口,广而告之是其必要,所以纸质文书流传至今的数量有限。

(三)禁约碑

立碑示禁,应该是公布乡规民约的普遍形式。对于“在某一特定乡村地域范围内,由一定组织、人群共同商议制定的某一共同地域组织或人群在一定时间内共同遵守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约束的共同规则。”[7]因为其禁止或约束的是不特定人,通常应该以成文公布的形式让一定区域内的人得以知晓。

各地的碑刻资料中,乡规民约较常见,而禁约确是这些乡规民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即使不是禁约的乡规民约,例如“公约”等,也多带有禁约的部分性质,以禁止性规范为主。

在碑刻资料中,比较有代表性的是山西碑刻,数量多,保存完整。《明清山西碑刻资料选》等书[8-10]中收录了大量的禁约碑,其中有些乡规民约虽没有用“禁”字表达,但内容中不乏有禁约的性质,以禁止性规范为主,同时附有惩罚规定。当然,其他地方的一些碑刻资料中也收录了一些禁约碑刻[11-12]。这也说明立碑示禁在传统中国较普遍。

值得一提的是《碑刻法律史料考》,其对历代碑刻法律史料进行了梳理,言名了碑刻法律史料的界定、形式特征及地域分布,并将碑刻法律史料予以分类。同时,通过对相关碑刻的规范内容和形式予以分析,认为这些规范是国家法的补充,其精神与国家法精神一致[13]。以上研究对于研究禁约较有价值,但由于其对碑刻的分类标准不同,在示禁碑、公约碑刻中,我们可看到禁约碑的身影,族规碑与乡规民约碑中也有一些禁约碑。

(四)研究概述

有关禁约合同的研究,学界并不多,如卞利对乡规民约类型的界定,从制定的主体、名称、内容、形式等方面进行了划分,虽提及禁约合同,但并未析清禁约合同的内在逻辑。刘道胜则认为,从性质上可将徽州合同划分为“议约合同”和“禁约合同”两种主要类型。“议约合同”主要是在相互合意、利益均等、平等参与、彼此制衡的特殊场境下,由事主各方共同签订。“禁约合同”多为具有身份、地位者(如族长等)针对一定范围的群体所的带有约束性的禁令,具有村规民约性质[14]。此是较有突破的认识,但这些只是对合同类型作了界定与区分,并没有从法规范的角度去分析每种合同的关系、形成、内涵以及作为民间规范效用与价值,更不会去分析传统民间规范与法律制度的冲突所在。

对于禁约碑有一些专门性研究,但多是介绍性的文章。王琳在其文中言及海南禁约历史以及对今天影响的延续,认为法律可以是国家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也可以是国家认可的习俗或乡约。同时,将禁约的主要内容概括为五个方面:一是保护村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二是保护农业生产和经营活动,三是保护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四是管束伤风败俗的行为,五是倡导民族团结、和平共处[15]。郭春梅也重点介绍了禁约,并认为,乡规民约是清代山西基层社会自治的重要民间法,其中,它的核心规则是“约”与“罚”。这种“约”与“罚”相结合的民间自治特性,对国家律例既是补充,也对民众心理和地方文化产生了至深影响[16]。

总之,对于禁约合同的专门研究颇少,甚至有关禁约碑、禁约告示的专文研究也不多见。关于禁约合同文书的形式、内容、立约方、约束力的来源等并未得到重视,如何去看待禁约合同在古代基层社会的功能与作用,尚须进一步研究。

二、禁约合同的辨析

何谓禁约合同?以往学界未有统一明确的界定,仅有少数学者在论文中提及,且这些界定都是从文本描述入手,将其加以概括。此种归纳式的定义法有其可取之处,但若收集的文本有限,未进行概念辨析,势必会混淆禁约合同与其他文书的关系,进而忽视禁约合同在清代合同类型有的内在价值。

(一)禁约合同的概念

禁约合同,是徽州合同文书中的大类,文书中多用“禁约”、“禁墨”、“禁约合墨”、“禁约议墨”、“禁约合同”表示。其所订立的目的,多是乡族人等为禁止盗窃、禁止砍伐树木、保护荫木来龙水口等事务,共同立约承诺并议定罚则的合同文书。如《咸丰六年(1856年)正月高敦叙堂禁约》《咸丰六年正月高敦叙堂禁约》,俞江教授藏。 :

立禁约人高敦叙堂,缘因始祖佛善公自绩迁歙,承旧岭地方居住,业已开支,以成土据,兴造气象,祠屋公置。有来龙水口并塘坝之基业,前人兴养年久,业内松杂木竹,俱以成林。养成荫庇,皆祖荫支丁之护福也。将来日后,恐有不肖之支丁贪利之背,朝夕侵害,瞒人魆砍业树木柴薪、攀桠、伐竹、扒柴侵害等情。是以公同合议兴养荫庇禁止,毋许窃害盗砍等情。如有违理不遵,不法之徒,倚强凌人,横凶侵害,有人撞知报公者,案例公罚。倘有愚蠢悖理之支丁,听唆不遵罚者,照例停族,无情卖法,恕不姑宽。故此,同心合议,鸣锣严禁,立据存公,粘贴通知。故立有凭,立此禁约。永远存公为据。

一议,斧头砍伐者,公罚大钱壹千五百文。报知者,赏钱五百文。凌耆不遵,停族拾五年;

一议,锄头挖根者,公罚大钱壹千贰百文。报知者,赏钱肆百文。凌耆不遵,停族拾贰年;

一议,柴刀砍伐者,公罚大钱壹千文。报知者,赏钱叁百文,凌耆不遵,停族拾年;

一议,攀桠者,公罚大钱柒百文。报知者,赏钱贰百卅文。凌耆不遵,停族柒年;

一议,扒柴者,公罚大钱叁百文。报知者,赏钱壹百文。凌耆不遵,停族叁年;

一议,放牛者过芒种放牛者,公罚大钱贰百文。报知者,赏钱陆拾六文。凌耆不遵,停族两年;

一议,唆讼不遵者,公议一弍同罚。闻知者,照数公赏。凌耆不遵, 照弍停族。

咸丰陆年正月日 立禁约人 高敦叙堂

族长 高冬有(押)

房长 高增林(花押)等9人此处人名省略。

头首 高福贵(押)等4人此处人名省略。

若通过内容或格式辨别禁约合同文书,大致可以遵循以下顺序:

首先,合同文书的题头。题头多以“立议禁墨人”、“立禁约合同”、“立禁约议墨”、“立禁约人”等开头。题头中多包含古人对文书的基本定性。合同、合墨、合约、禁约、议墨等性质,均表明有两人或两人以上参加,且缔约者的地位大致相同,至少在这一具体关系上,没有区分当事人之间社会地位或经济地位的必要。故题头格式是辨识合同的重要依据之一。在“合同”、“合墨”等名称前加一个“禁”字,或直接写成“禁约”、“禁墨”等来表示题为禁约合同。当然也有例外,部分禁约合同在题头并没有“禁约”的字样,直接写为“立合同人”、“立议墨人”,内容部分与禁约合同相同。

其次,内容。在内容方面,禁约合同先言明所禁事项之缘由。如,因无视族规而重立禁约之事,“承祖原有各项规约,向来世守无异。迩来子侄繁衍,多有违反,甚为吞坏”[17];有损害来龙水口,盗砍荫木而申禁之事,“近有邻村觊觎来龙过脉要害之地,陡来侵占,势在鲸吞”《光绪十六年祖德公、德润公两支下人等禁约》,俞江教授藏。 。再是言明所禁事项,立禁约合同之人,通过商议,将所禁事项逐条列出,规约明白。如,“一,违禁盗砍树木者,每根干罚壹仟文;一,违禁盗害茶叶者,每斤干罚钱伍佰文。”一般来说,所禁事项后面还会写明处罚罚则。亦有仅写明所禁事项,不含罚则的禁约条款,只在禁约合同尾部标明总体处罚办法,“不得遵依条规,公同究治,断不容情”《咸丰七年正月思义社内人等禁约合同》,俞江教授藏。 ,或“如有违者,即为不肖子孙,神人共殛”《光绪十六年祖德公、德润公两支下人等禁约》,俞江教授藏。 。

再次,合同的尾部套语。一般来说,合同(含合墨、合约等)的尾部套语,往往是“立此合同,一样两纸(帋),各执一纸(帋)”等语。一旦见到这一套语,即使没有半书或当事人署名,也可断定为合同文书。在禁约合同中,尾部套语一般是“立此合同禁约,一样五纸,各执一约为据”,“立此禁约,永远存公为据”。当然,也有只写明“立此合同,一样八纸”等语,这说明,禁约合同是合同的一种,是用合同形式来共同立约承诺并议定罚则的合同文书。

最后,署名。禁约合同一般是部分族众,或是族长、房长等具有身份、地位者邀集族众,针对一定范围的群体、针对需禁事项而订立,是基层社会组织的社会成员共同制定出来供大家共同遵守的一种禁止性社会行为规范。从署名上看,一般是某某房、某某堂、某某公支下人等,多则几十人,少则十来人,亦有四、五人。且由于古代签名画押者多是家庭代表、房份代表等,禁约合同所约束的人员远远超出合同上署名之人。

总结以上规律,我们可以归纳出四项辨别禁约合同的要件:一是外观要件,半书与双方或多方当事人署名;二是内容要件,即在合同中须写明所禁之事项;三是格式要件之一,即题头出现“禁约合同”、“禁约”、“禁约合墨”、“禁墨”等词语;四是格式要件之二,即尾部出现“一样(几)帋,各执一帋”等用语。以上要件并不是需要全部出现在同一份禁约合同之中,简言之,禁约合同之前提首先应是合同,加上所禁之事项与罚则后,便是禁约合同。

(二)类似概念的辨析

1.禁约告示

中国古代在信息传播技术不够发达的情况下,榜文、告示成为官府向民众公布政令、法令和上情下达的重要载体。历史上告示的称谓有多种,不同历史时期的称谓也有变化。明代中叶以后,大概是出于“上下有别”,并区分其适用地域的范围,君主和朝廷六部的布告称榜文,地方各级政府和长官的布告则称为告示。榜文、告示都是官府针对时弊或某种具体事项向百姓公开的文书,二者虽叫法相异,实际是同一性质的官方布告。

各级地方政府和长官用以公布法令、法规的榜文、告示,不是官员随意可以的,它的制定和公布有一定的审核、批准程序。其程序以制定权限的不同分为以下几种情况:一种是下级针对某种事项拟定榜文、告示文本,经呈报上级批准后,以下级长官名义。另一种是由上级针对某种事项制作榜文、告示文本发给下级,以上级长官名义,或授权以下级长官名义。还有一些属于劝农、观风、丧葬、育婴、禁赌、防盗、风俗等方面的榜文、告示,均因有规可循,各级地方政府可依照朝廷授权或上级的有关政令、法令的精神制定[18]。

具有法律效力的告示,以规范民间事务管理、地方行政事务管理等方面的法令、法规为主,其内容涉及到吏治、安民、钱粮、学政、约束兵丁、盐禁、救荒、庶务、关防、狱政、词讼、乡约、保甲、风俗等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告示所及事项,既有诸如防火、防盗、息讼、禁赌、禁杀牛、禁胥吏勒索等普遍性问题,也有因地域、人文环境、习俗各异和天灾、战乱出现的特殊性问题。

禁约告示,是告示的一种,即地方官府针对地方治理的特定情况而颁布政令。这些禁约告示,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官府因为治理需要而主动颁布;一种是因为民间有禁约合同之类的情形,由于其所禁事项比较重要,需官府权力作为支撑并广而告之,请求官府颁令禁止。如同治十年(1871年),祁门县倪、胡、汪三姓联合立约,禁止放火烧山,官府应其之请严禁烧山告示,三姓原定有防火、防盗的禁约合同,但由于约束能力有限,于是以监生胡惟成为首肯请县衙给示严禁。告示的内容与禁约合同区别不大,无非是在前加上“钦加同知衔特授祁门县正堂随带加一级世袭云骑尉周,为给示严禁事”,结尾写上“倘有不法棍徒擅敢砍伐,许业主同约保指名,据实赴县具禀,以凭严拿,大法重究,断不宽贷,各宜凛遵毋违。特示。” [19]如此,惩罚纵火烧山就具有了行政执法的效力。

2.禁约碑

禁约碑形式多样,但大致可以归为两类:一类是由官府颁布的具有约束性的法律文件,或者是针对个别地方、人或事的命令,碑题和碑文中多出现谕、示、禁令字样;一类是为了维护乡村治安、社会风尚的好坏,乡里的族众共同商议制定禁约等刻之于碑。如《乾隆二十七年(1762年)五月初十婺源合村山场禁示》[20]。从禁约碑可知,之前四户人等立有禁约,但并未能起到长养山林的作用,屡被无知小民入山侵害。四户人等不得不请求官府示禁,给予保护。同时,从碑文可以看出,民间请求官府所立的禁约碑,需要经历公议、公立并经禀官府批准、备案,最终以刻碑的形式宣示于众等过程。

3.公约

公约的性质与禁约相近,是指在家族、乡里、行业内部议定某些行为规范,类似行为准则,但是抽象性的约定,一般缺乏具体的条款和罚则。如《咸丰元年(1851年)十月方光圣公支下人等公约》《咸丰元年十月方光圣公支下人等公约》,俞江教授藏。 :

立合同聚谊墨据方光圣公支下人等,迩因习俗浇漓,人心不古,家人视同吴越,争吵不啻仇雠,以致强者凌弱,势者欺孤。累年以来,纷争不断,兄弟等五房人等,不忍容此妄人,是以和同聚谊,公立规墨据。后如有恃强欺弱,倚势凌孤,以及窃诈奸究等情,公同处究,断不姑宽。庶几风俗归淳,人心返朴,世承忠厚,不忝前人。兹恐口血寒盟,故立合同聚谊墨据,壹样五纸,各执壹纸,公同存照。

咸丰元年拾月日 立合同墨据 (署名与花押略)

上引文书既称“合同”,又称“聚谊墨据”。一般来说,在徽州契书称谓中,“墨据”与“合墨”是有区别的,“墨据”多为单契形式,“合墨”多为合同形式。但这份文书将两种称谓合并,本身说明了立约当事人对契约关系的性质没有一致认识,采用了模糊处理。从尾部套语来看,写明“壹样五纸,各执壹纸”,可断定是合同。总体而言,公约合同与禁约合同一样,是认识和研究徽州社会秩序的重要文书。

4.乡规民约

在中国古代,基层社会组织主要表现为乡里组织。因此,严格意义上的乡规民约的出现,应该是在乡里组织确立之后。根据学者的研究,乡里制度初步定型于春秋战国时期,正式确立于秦汉时期[21]。春秋战国时期,乡、里已成为基层社会组织的一级单位。秦代,乡里制度确立为乡、亭、里三级制,大率十里一亭,亭有亭长。十亭一乡,乡有三老、有秩、啬夫、游徼[22]。汉代大体上因袭秦制, 不过在里社之外,又普遍出现了“私社”,即按行业或门第结合起来的民间组织。由此推知,作为基层社会组织行为规范的乡规民约,其出现应在春秋战国与秦汉之间。

汉代《汉侍廷里父老僤买田约束石券》,可能是已知最早的一份乡规民约原件。券文讲述的是,东汉明帝永平十五年(72年)六月,侍廷里的25位居民自发组织了一个名为父老僤的团体,敛钱六万一千五百,买田八十二亩。并规定,这些田归僤中的25名成员集体所有(其后是25位成员的具体名单),其中如有成员按家产数量当轮充里父老的,即借与此田,以其收获供充任里父老的用度。如果将来家产不足以充任里父老,则将此田退还,转给僤中继充里父老的成员。如果僤中所有成员的家产数量都不足以充任里父老,即将此田假赁给僤中的成员经营[23]。僤中成员的这些权利,死后可由其后代继承。为使大家共同遵守,立此约束石券。从券文内容来看,这是一个名为“父老僤的‘私社’”组织所订立的一份协定。它符合乡规民约的基本特征,是一份典型的乡规民约[24]。

乡规民约是一种民间自治性规范。道光十七年(1837年)云南大理云龙县长新乡《乡规民约碑记》明确表示:“从来朝庭之立法,所以惩不善而警无良;乡之议规,正以从古风而敦习尚。”[25]国法在全国各地是统一的,而乡规民约却显示出各自为政的特点,即各地多根据不同的社会背景、针对不同的需要订立相应的乡规民约。其篇幅不等,多则上千字,少则十来字。

通过对禁约合同概念的梳理,以及禁约告示、禁约碑、公约、乡规民约等概念的辨析,可知这几组概念有联系,亦有其内在区别。

联系上,禁约合同多是同族、同村人等为禁止盗窃、禁止砍伐树木、保护荫木来龙水口等事务,共同立约承诺并议定罚则的合同文书。其核心在于强调民众之间自行订立、自行管理公共事务的合意;禁约告示是各级衙门针对时弊或某种具体事项,向不特定或特定的社会群体公开的文书。其中有一部分来自民间请示官府所颁布,因民间先有禁约合同之情形,由于所禁事项比较重要,需官府权力作为支撑并广而告之,请求官府颁令禁止;禁约碑亦有一部分是民间请示官府所立,在请示之前,也有乡里的族众共同商议制定禁约等,有禁约合意的存在。可以说,禁约合同是“奉官示禁”中禁约告示与禁约碑的前提。当然,禁约告示和禁约碑之间也有相关联系,有些禁约告示为了保存长久,即将禁约告示的内容,请示官府后,刻立于碑中。关于乡规民约,其是基层社会组织(同族、同村人等)制定出来供社会成员共同遵守的一种社会行为规范,它是禁约合同、禁约告示、禁约碑、公约的上位概念。

区别上,禁约合同多是同族、同村人等为管理公共事务的合意,有强制性的禁止规范,一般有禁止某些具体行为的条款,并有明确的罚则。这方面首先区别于公约,公约类似行为准则,是抽象性的约定,一般缺乏具体的条款和罚则。禁约告示与禁约碑则是具有官府权力性的禁令,虽其有部分是“奉官示禁”,但有官方权力作为支持后,禁约就上升为地方行政类的法律。乡规民约较好理解,它是基层社会组织制定出来供大家共同遵守的一种社会行为规范。在效力范围上,一般遍布一定范围(同族、同村等)的基层社会组织;在规范订立主体上,可以是基层社会组织的社会成员共同制定,也可是基层社会组织中有权力的尊、长者(族长、房长等)等订立,还可是基层社会组织拟定,请求官方颁布等;在规约的形式上,可以是公约、禁约,还有部分是族规等;在约束力上,违反乡规民约,会受到基层社会组织(宗族)等的相应处罚。可以说,乡规民约的概念范围较广,其概念的核心在于突出民间社会的自我规范。

三、清代禁约合同的类型

为了便于研究禁约合同的类型,笔者将《徽州文书》全四辑、《徽州千年契约文书》以及俞江教授收藏的禁约合同文书共54份,按照所禁事项、立约主体、对内约束力、对外约束力等条件逐一分析。从这54件禁约合同的“所禁事项”可知,禁约合同主要集中在“山场禁养”、“坟山、荫木、来龙、水口的保护”、“维护社会治安与风尚”等方面。其中“山场禁养”29份,保护“坟山、荫木、来龙、水口”15份,保护祀产和祠产各1份,其余包括“长养河鱼”、“谨防盗窃”、“禁赌博”、“偷水倒缺”等有关社会治安的公共事务。

(一)山场禁养

“山场禁养”是徽州禁约合同中的大类,许多禁约合同的开头便是“立禁养青山”、“立禁山头”等语,其作为一大类是有原因的。徽州地区山地众多,林业是家庭经济的主要来源之一,此可在大量的分家文书中得以证实。分家文书的财产类型主要是屋宇、田地、山场等,一般分家文书都会将这些财产按照“诸子均分”的基本原则一一列明。而在徽州的分家文书中,“山场”的分配都可得见,是家庭财产的大类。

缘何产生山场禁养的禁约合同,则是由所保护的财产特性和财产的权利主体决定的。就财产特性而言,徽州地区的山场多栽种松杉、苗竹、杂木、柴薪等,以树木为主,这些树木类的财产一般成材时间长,需要年限,只有用时“蓄养”,成材之日才能有收益;而在财产的权利主体方面,这些须禁养的山场,多归属于几姓、几房或者整个宗族,每户可能仅有里面的一些股份,要保证山场的长期禁养,则需要大家一起遵守约定。当然,此也是山地类型决定的,由于山地的大小不一,过大的山会被多个权利主体所享有,多个权利主体要想在一个财产上达成一致,则需要大家同心协力地遵守约定。

(二)保护坟山、荫木、来龙、水口

《中庸》云:“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孝之至也。”古人的观念中,死者不过是在另一个地方存在,享受子孙的祭祀。因此,作为死后安葬的坟山和作为祭资的坟产,对于子孙和祖先都很重要。坟山不保,荫木被伐,毁坏风水,祖宗不得安宁,在世的子孙也不会兴旺,死后也难以面对“列祖列宗”。由于祖宗支下“枝繁叶茂”,坟山多半是族人、房份或几家共有,也因共有关系的存在,势必会产生公共领域,欲共同保护产业被侵害,须共有人齐心协同。一要保证共有人之间能够遵守规约,二要一致抵御外来侵犯,这也就决定了禁约合同这种关系的产生。由于坟产是古人财产中的大类,所以保护坟山与荫木等坟产禁约合同最为普遍。如前引《咸丰六年正月高敦叙堂禁约合同》。

同时,在保护来龙、水口方面,也有部分禁约合同。徽州人笃信堪舆风水,尤重水口和龙山的保护。水口是一个村庄的水进、水出的重要场所,关系到村庄的兴衰和人丁的兴旺发达与否。因此,聚居的宗族大都重水口的营造,在周边广植林木,涵养水源。李坑水口的文昌阁,延川水口的关帝庙,都是经过堪舆风水专家精心选择与营造的村落水口典型代表。在俞氏宗族的聚居村“汪口”,江湾水与段莘水在村南汇合,形成了枕向山、面流水的格局[26]。于是,俞氏族人在向山上精心培植林木,“掌养树木,垂荫森森”《龙溪俞氏家谱》卷首《附旧跋》,乾隆二十七年修订本。 ,形成了青山叠翠、河流清澈的村庄水口环境。水口树木严禁乱砍滥伐,更“不许入该村水口林内搬枝摘叶”《清嘉庆二十五年三月婺源延村弭赌杜窃告示》,原碑现铺于江西省婺源县思口镇延村汪松林宅地面上。转引自:卞利.明清以来婺源的生态环境与社会变迁[J].鄱阳湖学刊,2009,(3):38-43. 。为保护村庄的周边环境,立禁约合同也很常见,如《嘉庆十九年(1814年)正月吴上鼎、吴上良等禁约合同》《嘉庆十九年正月吴上鼎、吴上良等禁约合同》,俞江教授藏。 ,此禁约合同是吴氏四大房为保护屋前水口所立,水口涉及“人丁兴旺,财源聚蓄,盖非一己之私”,四房人等应该共同保护居住地区周边环境,水口树木严禁乱砍滥伐,如此才能一村人丁兴旺,财源聚蓄。

将保护坟产、荫木、来龙、水口的禁约合同归为一类,是因为此些财产类型既有物质的财产收益性,如林木等,也有精神层面的期待价值,如家庭的兴旺、生活环境的保护等,它们不同于一般的财产,其主体范围不甚明确,价值载体也较多样。但这些财产却又是古代徽州人尽皆知的,深入民众内心。

(三)维护社会治安与风尚

从细处看,清代徽州的民间纠纷和诉讼,所涉及的内容和关系颇为复杂,这些都可从“徽州地方志”,以及一些民间讼师教人打官司的“投状珥语”中得以展现,如《两便刀》、《轰天雷》、《萧曹遗笔》等讼师秘本中,都有各种类型纠纷投状的书写格式。还有一些清代民间投状原件,也可反映当时的纠纷类型[27]。但加以概括,会发现主要集中在户婚、田土、钱债等方面,恰与清代律例中常提到的属于州县“自行审理”的案件范围相重合,也称“细故”或“细事”,《大清律例·刑律·诉讼》“越诉”律下的条例规定:“户婚、田土、钱债、斗殴、赌博等细事,即于事犯地方告理,不得于原告所在之州、县呈告。”[28]而按照清代条例的规定,这些案件在每年的四月初一至七月三十不得受理,正值农忙,“其一应户婚、田土等细事,一概不准受理”[28]479。也就是说,一年之中,有四个月官府不受理这类案件。若发生此类案件,惟有调处,向保甲、宗族等投鸣,是当事人解决纠纷的重要途径。且这些“细故”之事从明代以来,就有宗族、乡约、保甲等调处的习惯。明初《教民榜文》规定:“民间户婚、田土、斗殴相争,一切小事,须要经由本里老人里甲断决,若系奸盗、诈伪、人命重事,方许赴官陈告。是令出后,官吏敢有紊乱者,处以极刑;民人敢有紊乱者,家迁外化。”只有老人、里甲不能解决纠纷时,才能向官府呈递。这样,在明代,向里甲、老人投鸣作为法定诉讼程序,已在全国普及。清代虽没有类似规定,但解决民间纠纷的习惯仍然在延续。 州县官为了更好的控制宗族,在很大程度上也依赖于当地宗族势力,对于不涉及刑事的案件,以宗族内部调处为常态。

因而,为维护当地社会治安与风尚,弥补社会领域的规范缺失或不明晰地带,宗族等基层社会组织会制定家法族规,对国家法在当地的实施予以细化和补充,以达到社会秩序稳定。

就家法族规而言,以综合性规范为主。进入清代,随着宗族的扩大,宗族产业的增多,宗族活动的多样性,综合性规范难以对某些特定事务作详细规定。于是,很多宗族为适应变化,陆续订立调整族内某一方面关系的单一规范。如会稽孙氏订立的单一性规范就达十多种。《会稽孙氏族谱》卷首,光绪二十年本。 然而,由于家法族规的制定和刊行并非随时皆可,所以在规范一些特定事物时,仍有其滞后性。同时,由于不同宗族的内部控制力有别,控制力弱化的宗族订立规约之时,需要族人广泛参与,合议约定,签名画押,恐口无凭。于是,针对某些需要及时解决的特定事项,需要共同申禁。如《道光十二年(1832年)正月十八会、兴仁堂支丁等禁约合同》《道光十二年正月十八会、兴仁堂支丁等禁约合同》,俞江教授藏。 ,此份禁约合同,是十八会、兴仁堂等支丁为严禁山场、田地、杂粮、菜蔬“被匪遭害偷窃”等项,众支丁公议立合同,各房执事带管,并约定对抓到“偷盗者”惩罚,希望支丁能够共同遵守,齐心协力,才能“上供国课,下及民生”。

四、禁约合同的约束力及其来源

通过禁约合同概念的梳理与辨析,以及禁约合同类型研究,要析清禁约合同的内在价值,须对禁约合同约束力与约束力来源进行考察。前已提及,禁约合同从文本形态看,有所禁事项、罚则等,大多数有条文规范,且立约人数众多。其约束范围不仅能约束立禁约合同内部组织成员及其家庭成员,还能在一定范围内约束合同外违犯合同之人。这种“内部约束力”与“外部约束力”是如何形成,或者说有无“外部约束力”,需要回答。

(一)禁约合同的内部约束力

关于禁约合同的内部约束力,不言而喻,立有禁约合同之人,对于所禁事项有共同维护遵守的义务,如若违反,则会受到禁约规定的处罚。这种内部约束力的来源,存在于古人对于契约与合同关于契约与合同的“信用”价值,俞江认为:在中国古代,“契约”和“合同”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但其概念核心在于“承诺”和“信用”,其中“信用”是最根本的价值。(参见:俞江.“契约”与“合同”之辨——以清代契约文书为出发点[J].中国社会科学,2003,(6):134-148.)的“信用”价值和伦理中。

《周礼·地官司徒·司市》曰:“以质剂结信而止讼。”此表达了西周时期人们对契约的认识。这一契约的目的,应该是长期的契约活动经验上抽象出来的结果。事实上,“信”的价值评判功能并不限于在商业贸易,而是及于各种社会交往甚至政治关系的“约”。一旦形成“约”的关系,除非极端情况,“信”这一判断立时排除了其他价值介入的可能,成了一种独立的评判标准。所谓:“凡大约剂书于宗彝,小约剂书于丹图。若有讼者,则珥而辟藏,其不信者服于墨刑。若大乱,则六官辟藏,其不信者杀。”《周礼·秋官·司约》对“不信”者态度之严厉可见一斑。春秋时期,“信”的意义继续得到了原始儒家的阐释。随着儒家学说的阐释与宣传,“信”成为普通人解释社会中交际行为包括契约活动的共识,当此共识最终成为自觉,就是具体的契约关系中强调“信”的价值取向的开始。这个经验到抽象,再用以解释经验的过程,大致始于西周,经过春秋时期的提升,到汉代已初步完成。这一伦理准则一直延至明清,根植于中国古人的传统价值之中。

信用而非自由或平等,为中国传统契约的实践留下了广阔的空间。而与这一价值几乎同时建立起来的,是所谓的“官有政法,民从私契”的观念,即将契约的内容和效力视为与法律具有同等效力的观念。

就禁约合同而言,立约禁止的范围多是公共领域的事务,一户或者两三户是难以完成的。此即要求所有涉及事务之人能够齐心协力,共同遵守维护。公共领域的基本问题,是如何解释个体与共同体的关系,如何在制度上安排和解决个体与共同体的利益冲突问题。个体与共同体的关系基本上存在三种状态:无政府主义、强制和契约化。契约的目标是解决社会困境、解决无政府主义和不公平社会所导致的社会疾苦和分配正义。公共领域的契约目的在于解决社会合作中的个人之间的共存问题。同时,乡土社会因地缘关系而形成,邻里之间、同村之间每天都会“低头不见,抬头见”,背“信”即无“义”,会受到谴责,一来二去,在地缘关系的社会中自我的生存压力就会增加,迫于这种舆论,合同与契约中的承诺往往有较强的约束力。

因此,禁约合同虽区别于其他交换类型的合同,存在于公共领域,但其内部约束力并不因此而减弱,这种内部约束力是中国传统社会“信”的完全表达。

(二)禁约合同有无外部约束

外部约束力,即禁约合同不仅可以约束立合同人,还可以约束外部违犯禁约合同的人员。此种“外部约束力”是否为禁约合同所特有,或者说禁约合同有无“外部约束力”则须辨析言明。

判定禁约合同有无“外部约束力”,需从禁约合同文本和违犯禁约合同之人入手。

从禁约合同文本看,笔者就已公布出版的《徽州千年契约文书》、《徽州文书》四辑中所有禁约合同挑出进行统计,加上本收藏单位已有的15份禁约合同文书,共54件。其中,规定了内部约束力和外部约束力的共31份,占整个禁约合同的近60%,而仔细甄别对禁约合同的立约主体间的处罚和对外部人员的处罚,发现是有区别的。对内的处罚一般较严,以罚金、停胙、逐出宗族等为主,对外的处罚一般是“公同究治”、“公同议定”、“公同送官究治”,并未言明如何处罚,只有极少数合同中会涉及“如有外人侵犯,亦同上议” [29],即同内部处罚一致,但这种处罚也是以罚金为主。因此,从文本可以推出,禁约合同本身是没有外部约束力的,如若是外部人员犯禁,轻的是犯禁之人由于偷盗而理亏,自己甘愿受罚钱财,重的则是“送官究治”。这种处罚形式不是禁约赋予的,而是立禁约的主体因为财产权利而享有的“自力救济”。

另一方面,从违犯禁约合同之人看,有“内部人员违犯”和“外部人员违犯”之分,内部人员违犯也即立禁约合同之人违犯,他们按照禁约合同处罚规定处罚不言而喻。外部人员违犯,是否能够处罚?还可以用一些其他文书证明。《徽州文书》中有一份共出钱告理的文书——《清嘉庆九年(1804年)三月吴佛生公祠秩下经手学章等立合同文约》,因倪姓等人“阻种,控身合村例禁,呈控在官”,而“费用好大”,大家照“土名”出钱共同告理[30]。可见,外部人员若违犯了禁约,若事情闹大,还是需要到官府解决的,禁约合同对外部人员并没有约束力。

(三)禁约合同之外部保证

禁约合同虽没有“外部约束力”,但其有外部保证。此种外部保证是禁约合同得以订立和执行的根本依据。订立禁约合同之人会认为立约是为应当,违犯禁约合同之立约人受到处罚无敢不“伏法”,外部人员也会因此理亏,官府也常常给予支持,将所禁事项上升为行政法令。深入分析,这种外部保证的根源来自族规家法与国法。

1.族规家法

部分禁约合同的立约人是同一宗族内部的成员,或者是宗族的支众、房份等,由于族规家法的长期约束,诸如“孝悌”、“宗族和睦”、“息争讼”、“重农桑”、“厚风俗”、“务本业”、“禁非为”、“弭盗贼”等伦理价值费成康就中国的家法族规进行了研究,其认为,家法族规中有关家事的内容有:(1)孝悌;(2)职业;(3)修身;(4)门户;(5)上下;(6)婚姻;(7)立继;(8)丧葬等。有关族事的内容有:(1)机构;(2)宗祠;(3)族产;(4)族谱;(5)祖墓;(6)族学;(7)尊卑;(8)族谊;(9)其他,包含家庭与宗族,宗族与他族,宗族与地方官府以及国家的关系。具体而言:第一,和睦乡邻;第二,规避词讼;第三,不损他人;第四,防止冲突;第五,捍卫宗族;第六,严惩盗贼;第七,保护环境;第八,及时纳税;第九,禁入会党等。(参见:费成康.中国的家法族规[M].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3.) 和“祠产”、“祀产”、“坟产”等族产类财产的不断强化,共同维护和遵守是“必要义务”,违反则是“不肖”。族规家法等规范教谕式规范的长期约束,使生活在宗族社会的民众内心有着自己的生活法则,这种生活法则是在宗族社会自身与他人、自身与社会群体交往的基本准则,也是存在于宗族社会中的最高行为规范。但由于它的抽象性,不尽能对某些特有事项有明确规定,于是需要宗族内部人员就某些特有事项明确说明,以“令行禁止”。前来立约之人也会认为这是符合族规家法的。违反之人在被抓之后,也会理亏认罚。

2.国法

前文已述,《大清律例》对于“户婚、田土、钱债”的案件与纠纷,认为是“细故”或“杂事”,重点放在民间自我调处,而宗族、保甲等在调处的过程中,多依据族规家法。

但若纠纷升级,或者是经常侵犯,立禁约合同之人则会“报官”,此该是州县“自行审理”,立约之人也会请求将禁约合同升格成地方行政性的命令——告示,以告知众人,若再犯则触犯了“国法”。当然,也有抓到侵犯之人,“送官究治”的。

此种外部保证,因禁约合同的类型则有所区别。一是,对于禁养山场、保护坟产、荫木、来龙、水口等涉及财产类的禁约合同,因为其是财产权利的保证,禁约合同的外部人员侵犯之时,等同于私人之间对于财产的侵犯,财产权利人因为其对所禁止之财产有产权,所以能够采取“自力救济”,当然这种“自力救济”应该是在官府允许的处罚范围之内的,如若不是在范围之内,则需要“送官究治”。二是,触犯族规类的禁约合同,这种对外部侵犯人的处罚,依据的是乡里间认同的规范,也就是每个宗族都有可能规定这种禁止性规范,然而,这种对外部人的处罚并不常见。

余 论

禁约合同,是徽州合同文书中重要的一类。一般认为其重要性表现在:一,合同所规范的内容在由私人领域向公共领域发生变化,约定的内容多是公共事务;二,合同的约束力有时能够突破立约人范围。但本文通过对禁约合同的类型和约束力进行分析,可以得出,禁约合同仍然是一种私人间形成的自发秩序,这种自发秩序的形成是以“财产的共有或公有”与“地缘或血缘的关系”为前提的。

从山场禁养的禁约合同看,这些所要禁养的山场,多属于几户或几个房份,他们共有整个山场,为了能够得到若干年后的期待利益——树木成材,一是需要共同约束自身,不去提前获取利益;二是需要共同齐心抵御外来的侵犯。而就坟产、祠产、祀产、荫木、水口类的禁约合同而言,则是因为此类财产是整个家族或房份等公有,虽不具体到每户,但每户都享有此种“权利观念”,如若保护不好,人心将不安。当然这类财产难以用来分配到每户,可若坟产、祠产、祀产的山场被侵损,祭祀之时各家各户仍需拿出一定量的财物,间接上这些公有的财产是关系到每户的。因此,我们可以说,私人间由于财产的共有或公有会产生一种调和权利纠纷的自发秩序。

同时,这些自发的秩序也会因为地缘或血缘的关系而产生。有些关乎整个乡村的社会治安的禁约合同,他们因为生活在一个地方,或者是一个宗族,为了维护本地生活安宁,需要将一些破坏和谐秩序的陋习予以禁止,共同约束自身和抵御外来侵犯。

然而,从禁约合同、禁约告示、禁约碑等的整个体系来看,禁约产生和运行是需要外部保证的,这种外部保证就是国家法或官方的支持,如果禁约合同没有国家法作为外部保证,违犯禁约合同的人,无论是外部人员还是内部人员,则是不会遵守禁约的。只有国家法支持这种自我约束的效力,禁约合同才能发挥基层社会调和权利纠纷的作用。J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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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

为深入贯彻建管处下发“国家高速公路网荣成~乌海公路山西境灵丘~山阴段高速公路劳动竞赛方案”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建管处2009年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我标段全体参建人员在项目部制定的“抓进度、保质量,有序开展、重点突击,文明施工、安全作业”方针指导下卯足干劲掀起了一次大干,现将进场以来的工作情况和八月份的工作安排向各位领导做以下汇报,不正之处请批评指正。

一、 工程概况:

二、人员机械到场情况;

机械进场情况如下:

各种挖掘机8台,铲车10台,运输车辆15台,平地机1台,各种压路机3台,推土机1台,拌合设备4套,混凝土运输罐车6台,钻机 台,发电机 台,卷扬机架 台。

三、工程进度情况:

挖方量共137万m3,实际完成数量15万m3,完成工程量占挖方总工程的11%.

桥梁桩基已大面积开挖。

红岩隧道左右洞口已浇筑完成,左右洞洞口开挖土方9267m3,仰坡喷射混凝土和锚杆钢筋网已全部完成,左右洞口防护混凝土浇筑和左右洞口护拱混凝土浇筑已全部完成,管棚环向支护措施已完成80%。

四、工程质量保证措施:

其次在技术措施方面,尤其是桥梁基础施工要求施工技术人员严格按照以下几条进行:

1、施工时发现图纸中的问题应及时与有关部门取得联系 ,予以纠正后,方可进行施工;

2、严格落实测量“双检制”、复核签认制,钻孔前未经检查、复测不得进行施工;

3、严格执行施工前的技术交底制度,钻孔桩施工时,技术人员必须全过程旁站,做好技术指导工作,并认真填写施工记录和各种检查资料;

4、钻孔桩钢筋笼要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及施工规范加工,钢筋笼接长后经现场技术人员自检,自检合格后,再报检现场监理工程师检查,符合要求后方可下孔;

5、在混凝土浇注过程中现场要轮流值班,出现问题不能解决时要及时与有关人员联系。现场值班人员要随时测量浇注混凝土的面至孔口的高度,以便掌握导管的埋置深度。现场试验人员要经常检查混凝土的坍落度,以保证混凝土灌注的顺利进行

五、安全保证措施:

为了保证安全施工我项目部成立了以项目经理为首,以现场安全员、项目技术负责人及施工班组长为成员的项目安全领导小组,成立了安全生产专门机构,负责从开工到竣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工作。进场以来项目部建立了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建立了安全奖罚制度,同时在现场设立了警示标牌、安全标语的标示标志。

入场以来项目部对各施工队开展了进场教育,对新工人进行岗前安全教育,教育结合工程实际情况,杜绝“假、大、空”等条款式内容,做到实事求是。另外项目部要求安全员对施工人员进行班前教育。严格按照班前活动制度坚持班前教育。结合工程的实际进度,按照施工的不同阶段(基础施工、主体施工),结合当日施工内容、天气等情况进行。由当日安全值班人员根据轮流值班制度监督各班组长落实,并认真填写班组活动记录,保证天天讲安全,时时刻刻有安全。

再次,根据季节的变化项目部组织施工人员进行换季教育。主要针对雨天、暑期施工和冬季施工的特点进行,并将教育内容记录在教育登记卡上。此外,项目部根据目前情况制订了以下措施以保证安全施工的顺利进行:

1、要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规范和施工技术交底;

2、认真坚持执行定期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制度,设立安全监督岗,支持和发挥群、专安全人员的作用,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和危及工程、人身安全的事项,要立即处理,作出记录,限期改正,落实到人;

3、施工中临时结构必须向员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对大型临时结构进行安全设计和鉴定,合格后方能使用;

4、露天使用的电气设备要有可靠的防漏电措施,低压电气设备加装触电保安器,非专职电气值班人员,不得操作电气设备;

5、大风期间做好施工机具、施工用电、水等管线的加固工作,对未完工程的要及时进行覆盖保护,避免或降低机具及工程受损程度。

最后项目部要求专职安全员进行不定期巡查,建立检查台帐,发现隐患及时消除,始终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我们将一直严格按照建管处安全指导方针和总监办、驻地办要求加大对下阶段的安全隐患的排查力度,确保安全目标的实现。

六、标准化工地建设及文明施工情况:

1、标准化工地建设情况:

自进场以来,我项目部驻地建设严格按照业主标准化工地建设的相关规定进行,项目部占地面积3000余m2,住宿办公建筑面积达948 m2,各种管理制度、图表,岗位职责、宣传标语均已上墙;目前项目部日常生活环境整洁,干净,全体工作人员已投入了紧张的工作中。

2、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情况

(1)文明施工管理

①严格按照建管处、总监办要求和我公司有关文明施工的具体要求,制定项目部文明施工管理条例和计划,全体进场员工认真遵守、严格执行、做到文明施工。

②施工人员一律佩证上岗,戴安全帽,讲文明用语、不得讲脏话。

③构造物施工地点均设置标示牌,标示概况、质量要求、技术参数、施工工艺、施工地点桩号等有关内容。

④尊重民风民俗,加强与地方村民沟通,和村民和谐相处。

⑤原材料堆放整齐,场地必须硬化,夜间设警示灯,排水系统良好。

⑥洒水车定时洒水,施工现场避免扬尘。

(2)环境保护体系

①我项目部将配备环保人员,负责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工作,树立爱护环境的思想,制定环境保护计划,建立环保制度,组织不定期检查评比,奖优罚劣,做到资源消耗在定额标准内。

②施工区域合理进行布置,开挖临时排水设施,并随施工不同阶段进行场地布置和调整;区内道路畅通、平坦、整洁、硬化的场地要在完工恢复生态;建筑垃圾集中处理,不得乱堆乱放;区内材料堆放分类存放,设标志牌标明材料名称、产地等;钢筋等材料要采用彩条布进行覆盖。

七、党务廉政建设:

为了更高效地完成施工任务,保证工作顺利运转,项目部制定了廉政建设十项制度。

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同时,要认真做好记录。

二、实施工程建设重点环节请示报告制度。

工程建设招投标、征地拆迁、材料供应、设备采购、工程质量、资金使用和管理等重点环节的责任人,要定期向领导组请示汇报,并向领导组提供必要的书面资料。

三、实行党风廉政监督制度。

任命监督员,并制定监督员职责如下:

1、每月定期向公司汇报和反映廉政责任执行情况;

2、监督员要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作风正派,敢讲真话;

3、负责廉政责任考核材料的收集归档;

4、严格对廉政合同的执行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四、完善廉政合同签订、考核制度

按照省厅《廉政合同考核办法》的具体规定,严格履行双合同制。

五、严格执行工程质量责任廉政档案制度

对工程主要责任人建立廉政档案,制定廉政考核表。

每月由责任人填写并提交监督员归档,同时建立《廉政档案》将《廉政合同》签订、履行等情况归入档案,作为考核企业资信的主要内容。

六、建立完善党风廉政举报制度

在项目部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0352—8438022)。

七、建立健全对违规工区及现场施工负责人的通报制度并实行经济处罚。

八、加强对工程廉政建设和“阳光操作”情况的监督检查。

九、建立效能监察实施小组,使效能监察渗透到工程管理的各个环节。

十、强化“三重一大”廉洁自律、人事使用、财务资金四项监督,努力形成规范的权力运行机制。

严格落实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决定制度,推进民主科学决策,规范“三重一大”(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决策议事程序,形成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

八、财务管理制度及农民工工资管理情况:

我项目部目前已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弄明工工资保障措施。

1、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项目部章程有关规定,结合项目部实际情况,制定了本制度。

第二条 项目部会计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

第三条 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

(一)筹集资金和有效使用资金,监督资金正常运行,维护资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二)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强财务核算的管理,以提高会计资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监督项目部财产的购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综合管理部定期进行财产清查。

(五)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和财务说明书,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条 财务管理是项目部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项目部财务管理中心对财务管理工作负有组织、实施、检查的责任,财会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坚决按财务制度办事,并严守项目部秘密。

第二章 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

第五条 加强原始凭证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原始凭证是工程发生的每项经营活动不可缺少的书面证明,是会计记录的主要依据。

第六条 项目部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记帐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复核人员、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收款和付款记帐凭证还应当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

第七条 健全会计核算,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帐簿。会计核算应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和会计处理方法前后相一致。

第八条 做好会计审核工作,经办财会人员应认真审核每项业务的合法性、真实性、手续完整性和资料的准确性。编制会计凭证、报表时应经专人复核,重大事项应由财务负责人复核。

第九条 会计人员根据不同的帐务内容采用定期对会计帐簿记录的有关数位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单位或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帐证相符、帐实相符、帐表相符。

第十条 建立会计档案,包括对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都应建立档案,妥善保管。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保管和销毁。

第十一条 会计人员因工作变动或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交接人员及监交人员应分别在交接清单上签字後,移交人员方可调离或离职。

第十二条 资本金是项目部经营的核心资本,必须加强资本金管理。项目部筹集的资本金必须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资,根据验资报告向投资者开具出资证明,并据此入帐。

第十三条 经项目部全体领导批准,可以按章程规定增加资本。财务部门应及时调整实收资本。

第十四条 现金的管理:严格执行人民银行颁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根据本项目部实际需要,合理核实现金的库存限额,超出限额部分要及时送存银行。

第十五条 严禁白条抵库和任意挪用现金,出纳人员必须每日结出现金日记帐的帐面馀额,并与库存现金相核对,发现不符要及时查明原因。财务部负责人对现金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以保证现金的安全和完整。项目部的一切现金收付都必须有合法的原始凭证。

第十六条 银行存款的管理:加强对银行帐户及其他帐户的保密工作,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银行帐户印签实行分管、并用制,不得一人统一保管使用。严禁在任何空白合同上加盖银行帐户印签。

第十七条 出纳人员要随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不准签发空头支票,不准将银行帐户出借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办理结算或套取现金。在每月末要做好与银行的对帐工作,并编制银行存款馀额调节表,对未达帐项进行分析,查找原因,并报财务部门负责人。

第十八条 应收帐款的管理:对应收帐款,每季末做一次帐龄和清收情况的分析,并报有关领导,督促相关部门积极催收,避免形成坏帐。

第十九条 其他应收款的管理:应按户分页记帐,要严格个人借款审批程式,借款的审批程式是:借款人→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项目经理。借用现金,必须用于现金结算范围内的各种费用专案的支付。

2、农民工工资保障措施

第一条 为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本项目部实际,制定了本办法。

第二条 本项目部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劳动保障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

第四条 当地工会组织应当依法对用人单位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进行监督。

第五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的行为有权举报和投诉。

第六条 本项目部依法与农民工订立劳动合同,约定工资标准、发放时间等工资支付事项,并向劳动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七条 本项目部以工资打卡的形式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双方约定支付工资期限低于一个月的,从其约定。农民工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八条 本项目部对有关农民工工资支付的资料,应当保存三年以上。

第九条 农民工和本项目部因工资支付发生争议的,按照劳动争议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条 本办法自2009年6月1日起施行。

第十一条 农民工工资保障小组组织机构:

组 长:崔利斌

副组长:沈鲁光、王水宏

成 员:李月根、朱有茂、温全生

九、目前在主、客观上存在的影响工程进展的主要问题及拟解决措施:

1、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①大电(拉专线)问题目前为止尚未解决。

②三杆问题仍未解决。

③鸽子峪村:煤厂征地问题及石材厂的征地问题仍未落实。

④龙嘴村一座油作坊拆迁问题尚未落实。

⑤k67+750分离式立交至今没有施工图纸。

2、拟解决措施

①积极主动与总监办、地方协调部门进行沟通,配合解决。

②积极与村民进行沟通,在建管处地协部帮助下进行拆迁。

③希望建管处和设计单位能够落实k67+750分离式立交施工图纸。

十、下阶段工作目标:

1、结合建管处确定的阶段目标,我项目部制定以下工作计划:

①路基挖方阶段计划在2009年8月底完成45万m3,分2个作业队进行施工,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奖快罚慢。

②路基填筑阶段计划在2009年8月底完成25万m3,分2个作业队进行施工,同时考虑涵洞施工对填筑施工的影响,采取多开工作面,进行零填施工。

③桥梁桩基在2009年8月底完成480根,分3个作业队进行施工,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奖快罚慢。由于地质情况复杂,我项目部采取钻机钻孔和爆破法人工挖孔的方法同步进行,并根据施工情况调整钻机进场数量和挖空工人数量。组织3个作业队同时施工,每作业队日成孔10个。截止到8月底有效工作日为54天,不利因素为6天,按照48天计划施工。

④涵洞、通道阶段计划在2009年8月底完成基础换填10道、基础浇筑9道以及钢筋加工8道。

2、为保证阶段目标的实现,我项目部采取以下阶段措施:

①加强与建管处、总监办、地方政府、协调部门及村民的沟通,及时妥善处理地方环境引发的各种矛盾,避免外部环境干扰,保证工程正常施工。

②为确保阶段性计划任务完成,克服种种不利因素,采取多开工作面,进行爆破法挖孔、钻机成孔等措施进行施工,与各工区作业队签订阶段性目标责任书,奖快罚慢,充分调动施工人员的积极性。

③施工中出现的技术问题和疑问,及时和总监办技术负责人和设计代表沟通和解决,避免技术上发生纰漏。

④根据施工情况,合理配置资源,充分发挥机械设备的效能。

十一、施工现场及思想认识工作总结

我项目部前期各项准备工作已基本落实,鉴于前期工作进度已经落后,项目部正在采取各种方法进行补救。

目前各项工作进度在逐渐加快,挖方工作稳步推进,通道、涵洞施工也在紧张进行,桥梁桩基施工也将全面展开。

我们深刻认识到目前我标段面临的严峻形势,同时也在不断努力着迎头赶上。近期在建管处领导的督促和指导下,在项目部领导班子带头下,把进度、质量、安全、环保放在重要位置,同时协调好各方面利益关系,坚持以人为本,促进内部人员和谐相处,同心协力,团结互助。在下阶段工作中,我部全体施工人员将继续努力,艰苦奋斗,在提升项目部管理水平的同时,依靠广大施工技术人员把建设任务完成的更快、更好。

届时,请上级部门检查,指导。

第3篇

灿若星辰的波西米亚水晶吊灯

照得国王的纯金餐具闪闪发亮,

晶莹剔透的水晶杯和钻石珍珠熠熠生辉,

太阳王路易十四从冰桶里斟出

那时还被称为“魔鬼之酒”的起泡酒,

澄澈甜美的起泡酒伴随着冰爽,

举杯!祝酒!

一场盛大的皇室晚宴

拉开序幕……

起泡酒

推荐

虽然其中没有香槟的影子,但它们依然是不同类型经典起泡酒的杰出代表,比如西班牙皇室的宠儿、也有拥有数百年历史沉淀的经典……让我们一起为美妙动人的起泡酒干杯吧!

吕克-贝蕾尔桃红起泡酒

产区:法国普罗旺斯

酒款综述:这款桃红起泡酒是采用罐式香槟酿造法来生产的,酿酒葡萄是90%西拉、5%歌海娜和5%神索,它发酵后会置入不锈钢罐中熟成6个月。酒液呈较深的粉红色,其口感清新易饮,果香充沛。

2008年份菲斯奈特珍藏天然起泡酒

产区:西班牙加泰罗尼亚产区

酒款综述:这款珍藏天然起泡酒是菲斯奈特的顶级佳酿,根据传统的香槟酒酿造法来酿制的,酿酒葡萄品种是马家婆(Macabeo)和帕雷亚达(Parellada)。

2007年份茱维伊康家族珍藏卡瓦起泡酒

产区:西班牙加泰罗尼亚产区

酒款综述:茱维伊康家族珍藏卡瓦起泡酒是茱维伊康家族的旗舰酒,由40%沙雷洛、30%马家婆、20%帕雷亚达和10%霞多丽葡萄混合酿制而成,其口感鲜美多滋,带有丰富的水果风味,非常适合搭配传统的西班牙美食。

大联姻桃红起泡酒

产区:法国

酒款综述:这款桃红起泡酒是由霞多丽、白玉霓(Ugni Blanc)和佳美(Gamay)葡萄酿制而成;其色泽妩媚动人,口感柔顺平滑,带有精致的气泡;它可以搭配多种多样的食物,比如烤鸡、野味、披萨饼等。

菲茨-里特尔雷司令绝干型起泡酒

第4篇

一路上,和风拂面,就像慈祥的母亲伸出温柔的手抚摸着我们的脸。来到郊外的石桥上,眼前是一条清澈见底的小河,河水“哗哗”地唱着歌儿欢快地跑向远方。河两岸金黄的油菜花盛开了,在春风的吹拂下,涌起金色的波浪,散发着阵阵清香。一群群勤劳的蜜蜂,提着花篮,在花丛中飞来飞去,忙着采花蜜。田野里,农民伯伯正在辛勤地劳动,播撒着希望的种子。

不知不觉,我们来到了小区门口,映入眼帘的是一块大形态石,上面写着“金通·浅水湾”五个大字。一株郁郁葱葱的迎客松伫立在门口,它好像一位“礼仪生”热情欢迎我们的到来。

大门左侧是一片绿油油的草坪,草坪上的树木都已抽出嫩绿的新芽。一切都是那么的生机勃勃,绿意盎然。沿着小路往前走,一个美丽的大花坛呈现在我们面前,花坛里栽种着许多奇花异草,它们争奇斗艳,竞相开放。看,那雪白的梨花,一簇簇,一枝枝,一串串,洁白无瑕,使人见了有一种出尘脱凡的感觉。月季花也开了,满树花朵开得火红火红,红的耀眼,一朵朵,一团团,像孩子们的笑脸。最漂亮的要数那桃花了,姹紫嫣红,远远望去,好像从天上落下来的一片片朝霞,散发着清香,沁人心脾。我大口大口地吸着香气,好像总也闻不够。走近一看,有的桃花半开半合,只绽开两三瓣,像一位害羞的小姑娘;有的桃花全开了,露出黄色的花蕊,在枝头怒放着;有的含苞欲放,好像一个等待出世的婴儿。一阵春风吹来,朵朵桃花就像一只只花蝴蝶,拍打着翅膀,翩翩起舞,叫人意醉神迷。眼前面对着这一大片粉红的桃花,我不禁想起了“人间四月芳菲尽,山寺桃花始盛开。”的美丽景色,也让人想到了“人面桃花相映红”的绝妙姿容。

走过花园,呈现在我们面前的是一个椭圆形的喷泉池,每当喷泉开放时,一朵朵晶莹的小花就会开满整个地面,时而喷涌而上,时而回散旋转。再走几步,是一块视野开阔的空地,我们就在这儿席地而坐,各自拿出自己的零食,与大家一起分享,尽情地玩耍。

第5篇

劳动和社会保险统计与计算机应用试题

课程代码:03320

请考生按规定用笔将所有试题的答案涂、写在答题纸上。

选择题部分

注意事项:

1.答题前,考生务必将自己的考试课程名称、姓名、准考证号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填写在答题纸规定的位置上。

2.每小题选出答案后,用2B铅笔把答题纸上对应题目的答案标号涂黑。如需改动,用橡皮擦干净后,再选涂其他答案标号。不能答在试题卷上。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最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并在“答题纸”上将相应代码涂黑。错涂、多涂或未涂均无分。

1.在以下选项中,计量水平最低的一种数据是

A.定比数据 B.定距数据

C.定序数据 D.定类数据

2.定距数据和定比数据的差别是,定距数据的取值在计量意义上没有一个

A.相对零点 B.绝对零点

C.绝对意义 D.相对意义

3.有酬就业人员的本质特征是为他人工作,工作成果为

A.国家所有 B.集体所有

C.他人所有 D.共同所有

4.就业人员是指所有在一定时期内从事一定的社会劳动并取得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的人,其年龄是

A.14岁及以上 B.16岁及以上

C.18岁及以上 D.20岁及以上

5.劳动时间统计主要包括社会劳动时间核算和

A.企业劳动时间核算 B.员工加班时间核算

C.公益劳动时间核算 D.在职培训时间核算

6.在以下劳动时间核算方法中,企业在一定时期内所拥有的全部可能利用的工作时间的自然限度是

A.日历工作时间 B.制度工作时间

C.停工时间 D.非生产时间

7.在以下选项中,反映一定时期的社会最终产出,是宏观经济产出的最主要指标的是

A.社会总产出劳动生产率 B.全员劳动生产率

C.国内生产净值劳动生产率 D.国内生产总值劳动生产率

8.下列有关养老保险负担系数指标的说法,正确的是

A.可以反映当前养老保险体系的运行负担情况

B.是离退休人数与实际参保人数的比值

C.是离退休人数与应保人数的比值

D.可以反映养老保险对全体劳动者保障程度

9.人工成本总额的构成中,计划生育补贴属于

A.劳动报酬支出 B.员工住房费用支出

C.社会保险费用支出 D.福利费用支出

10.养老保险实际覆盖率这一指标体现了养老保险

A.就业人员参加比例 B.全社会劳动力参加比例

C.实际覆盖水平 D.就业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参加比例

11.职业性有害因素分类中,缺乏取暖和降温设施属于

A.与劳动状况有关的有害因素

B.与生产环境有关的有害因素

C.生产过程中的对人体健康有害的物理、化学等因素

D.劳动条件不合理因素

12.重大伤亡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

A.受伤人员中1人或2人死亡的事故 B.有2人或更多人死亡的事故

C.有3人或更多人员死亡的事故 D.至少有4人死亡的事故

13.在伤亡事故严重程度的分析中,用来反映劳动者的事故受伤概率的指标是

A.千人重伤率 B.千人死亡率

C.千人负伤率 D.伤害频率

14.职业技能培训统计中,结业人数按参训人员的职业状况可分为

A.就业前、转业、在职培训结业人数 B.就业前和在职培训结业人数

C.就业前结业人数 D.在职培训结业人数

15.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一般要求工会会员人数至少达到

A.20 B.25

C.30 D.35

16.主要运用于对数据处理要求很高的科研机构、大银行、大公司等单位和组织的计算机是

A.巨型机 B.大型机

C.小型机 D.微机

17.参保单位和个人能在网上对参保情况、个人账户情况、求职者和用人单位对职业供求信息、职业培训信息的查询,以及有关劳动保障政策、法规进行有效查询,这是劳动与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的功能之

A.业务经办 B.宏观决策

C.基金监管 D.公共服务

18.在Excel中,下列单元格引用地址为“混合地址”的是

A.E¥5 B.E$5

C.$E$5 D.¥E5

19.若用Excel绘制出一组数据X、Y两个量的散点图,图形点大致呈现出某种曲形态(指数曲线、抛物线等),表明X、Y两个变量呈

A.完全负相关 B.无相关

C.无线性相关,但存在非线性相关 D.线性相关

20.用Excel宏命令“直方图”绘制出的图形还不是直方图,需要做一图形修饰:

①鼠标右键单击任一条形;

②把“间距宽度”定义为0;

③选择选项标签卡;

④选择“数据系列格式”;

⑤单击“确定”按钮,其正确的操作顺序是

A.①②③④⑤ B.①③⑤②④

C.①②④③⑤ D.①④③②⑤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五个备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并在“答题纸”上将相应代码涂黑。错涂、多涂、少涂或未涂均无分。

21.一般来讲,统计一词可以概括为以下含义

A.统计资料 B.统计工作

C.统计学 D.统计培训

E.统计人员

22.企业工人劳动时间的核算指标包含

A.日历工作时间 B.制度公休时间

C.制度工作时间 D.非生产时间

E.加班加点时间

23.可以用来反映社会保险基金收缴程度的指标是社会保险基金

A.总收缴率 B.欠缴率

C.欠款追缴率 D.结余率

E.收支比

24.下列对实际工资的描述,正确的有

A.是名义货币工资的实际购买力 B.是名义货币工资与货币购买力的乘积

C.是名义货币工资与消费价格总指数乘积 D.是名义货币工资除以货币购买力

E.是名义货币工资除以消费价格总指数

25.职业资格证书的等级包括

A.普通 B.初级

C.中级 D.高级工和技师

E.高级技师

非选择题部分

注意事项:

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将答案写在答题纸上,不能答在试题卷上。

三、名词解释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3分,共l5分)

26.失业人员

27.实际社会劳动时间总量

28.社会保险基金

29.职业病发病率

30.信息系统

四、简答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5分,共10分)

31.简述判断就业不足人员的标准。

32.简述直方图的特点。

五、计算题(本大题共3小题,每小题10分,共30分)

33.北方某城市调查数据显示。该市2008年年末经济活动人口为290,000人,其中年内曾有失业经历的人为41,000人,他们在年内的平均失业时间是20周。请计算该城市2008年的年失业率。

34.某企业基期职工平均工资是760元,平均人数是300人,报告期职工平均工资是800元,平均人数是280人,要求计算职工工资变动影响工资总额增减额和影响工资总额增减率。

35.某企业2008年人工成本总额为1000万元,利润总额为2500万元,要求计算该企业人工成本投入产出比。

第6篇

1、新生核对姓名、身份证号码,如有错误请务必于4月11日-13日来自考办登记更改信息,否则影响成绩有效性。

2、请准确记录考试时间、课程、考点名称、考场号、座位号。

3、携带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合肥没有考试通知单)。

第7篇

注意:

1、新生核对姓名、身份证号码,如有错误请务必于1月4日——6日来自考办登记更改信息,否则影响成绩有效性。

2、请准确记录考试时间、课程、考点名称、考场号、座位号。

3、携带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合肥没有考试通知单)。

第8篇

2019年4月安徽铜陵自学考试网络报名时间为:12月1日-10日。现将有关报名等工作通知如下:

一、2019年4月铜陵市自考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址:zk.ahzsks.cn/(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报名网站不再提供教材征订,考生如有需要,可自行到zikao.shop.eol.cn/订购教材。

二、2019年4月铜陵市自考报名流程:

1、老考生请用原有准考证号登陆平台报名。省内其他地市的老考生,在铜陵市首次报考,须按新生在网上报名。

2、新考生登陆报名首页注册后,获取准考证号,再用准考证号登陆系统报名。

3、无二代身份证的军人、武警、港澳台或境外人员,使用军官证件或护照首次报考时,须携带证件到我院注册,用注册后获得的准考证号到网上报名。有二代居民身份证件的,请直接在网上自行注册报名。

三、2019年4月铜陵市自考报名支付方式:

所有考生全部通过网上电子银行支付。(平台支持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中国光大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等多数银行的网银和信用卡。)

四、2019年4月铜陵市自考报名时间:

12月1日09:00-10日18:00。报名系统限定每位考生在整个报名期间只能报考一次(最多能报四门课程,同一时间只能报一门课)。同一准考证号,可以报考任何层次和专业,考生如报考多个专业必须一次性完成。报名缴费成功后,考生无法再进行补报、改报。

五、2019年4月铜陵市自考报名新生照片上传:

新生可通过网上直接上传照片(已有照片的老考生无需上传,无照片的老考生需要上传),具体方法是:新生登陆报名首页注册后,获取准考证号,用准考证号登陆系统,完成支付报名成功后,点击左侧菜单栏的“照片上传”,按要求上传规定格式的照片。

考生上传的照片既是考生的准考证照片,也是毕业证的照片,为确保正常考试及毕业,请严格按以下标准上传照片,一经上传将不得更改。①照片为近期数码彩色像(背景为平整单色,头像无饰物、无围巾、无边框、上身着简装)②照片规格为:144像素(宽)×192像素(高),大小在20kb左右,格式为jpg;③照片为免冠正面,露双耳、露双眉的标准、证件像(头部占相面2/3)。禁止使用翻拍照片、剪贴照上传后,等待平台审核,报名结束之前请考生再次登陆查询“照片审核结果”,审核不通过可再次上传直至审核通过。无照片的考生将不能参加考试!

六、2019年4月铜陵市自考时间安排:

1、考试时间:19年4月13-14日。

2、考试准考证、座位信息查询、打印时间:4月9日开始,网址:zk.ahzsks.cn/(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考试时,考生必须持身份证、网上打印的准考证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

第9篇

1、濠河风景名胜区,国家5A级旅游景区,濠河环绕南通老城区,形如葫芦,宛如珠链,被誉为南通城的翡翠项链。濠河水清如镜,自然风光优美,拥有江鸥、野鸭、鱼鹰等自然生态群落。

2、南通博物苑,位于风光秀美的江苏省南通城东南濠河之滨,由中国早期现代化的先驱、晚清状元张謇于1905年创办,是中国最早的博物馆。

3、如皋市龙游水利风景区,位于江苏省如皋市境内,依托内、外两条城河和水利配套设施而建,属于城市河湖型水利风景区,景区围绕市区护城河风光带建设而成,沿河自然及人文景观资源密布,历史

(来源:文章屋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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