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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艺术的堕落归结为货币的腐蚀是非常不公平的,因为如果说货币带来了艺术堕落,那么艺术所赖以生长的社会体制也同样能带来艺术的堕落,因为它们都是不带任何主观意志的中立物。对于货币的偏见其实主要来自使用的行为方式以及使用者的价值立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唯一可以被统一认可的游戏规则就是用货币来衡量事物的价值,没有其他更为中立的方式。作为一种普遍性的交往方式,货币所带来的也必然是一种普遍性的价值与文化。当我们在评判、描述以及交换艺术作品的过程中,将货币这一客观事物作为关联媒介,从逻辑上来说也是非常有效的。
在当前的艺术品拍卖市场,艺术品的成交价格不断被刷新:奥地利的克利姆特作于1907年的《黄金画作》拍出了1.35亿美元的高价;齐白石的《松柏高立图?篆书四言联》以4.255亿元的高价成功拍卖,创造了华人画作拍卖的纪录;保罗?塞尚的作品《玩牌者》更是令人咂舌,成交价格为2.5亿美元。拍卖价格的高昂当然与拍卖的操作(或炒作)程序有关,但毋庸置疑的是,艺术品作为商品已是一个不争的事实,艺术已经成为消费社会里展示货币的场所,完全可以放在市场语境中加以解读。货币与艺术的进一步紧密勾连,并不是艺术的末日,因为如果我们回溯一下现代艺术概念确立的过程以及艺术寻求独立性(艺术自律)的进程,就会发现货币所扮演的角色和地位与今日的状况存在着很大的相似性。
一般认为,现代艺术系统是直到18世纪才开始确立起来的,克里斯特勒(PaulOskarKristeller)在其非常着名的文章《艺术的现代系统:一种美学史的研究》①中,详细考证了西方艺术概念的演变以及确立的过程。在克里斯特勒看来,有很多因素导致了现代艺术概念的确立,其中有两个非常重要而又互相联系的因素不可忽视:一是业余爱好者对艺术兴趣的不断增长,另一个与此相关的是新兴艺术市场体制的确立。这两个因素之所以如此重要,也很容易理解,因为专业的批评家很容易受到自己知识背景的局限,而业余爱好者只是为了对艺术作品进行欣赏,不需要太过专业的艺术知识,这样反而具有优势,使得这些爱好者能够在不同的艺术门类间进行比较、评析,从而寻找到不同艺术的共同特性。而业余批评家的崛起又是与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与市民社会紧密联系在一起的。②只有越来越多的普通大众投入到艺术品的交易中,艺术品的市场才会逐步由私人委托体制向匿名的潜在购买者体制转变。转变的结果就是艺术家不再是为某一特定的个体消费者或资助人创作,不用考虑特定消费者的特定要求,而是面向市场,按照自己的观念、审美趣味来进行创作。③因此,一种脱离实际目的考虑的、以艺术家个人的自由创造为核心的现代艺术观念应运而生,艺术在成为商品的同时,更大范围地面向市场及潜在消费者。对于这种现实境况,伊格尔顿有着非常精到的分析,他说:“当艺术成为一种商品的时候,它从教堂、法庭、国家等传统的社会功能中解放出来,从而进入市场并获得一种自主性的自由。现在艺术不再服务于特定的观众,而是服务于一切有欣赏趣味并且有钱买它的人。它的存在不以任何人和事为理由,可以说它是为自己而存在。它是‘独立的’,因为它已经被商品生产所淹没。”
本文作者:种煜晖贾媛媛作者单位:郑州大学法学院
在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确认的五种纠纷解决途径中,仲裁与诉讼因其裁决主体、裁决规则、裁决结果等方面的严格要求而有着最高的公信力和权威性。且相对于诉讼而言,仲裁方式解决消费者纠纷还有其省事、省钱的简易性优点。正因为如此,在对消费权益受损后选择何种途径救济的调查中,选择仲裁解决纠纷的消费者比选择诉讼的还要多(分别是0.3%与0.1%)。总结起来,仲裁解决消费争议的优越性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其一,从消费者的角度评析。对消费者来说,仲裁解决争议具有廉价、快捷、公正的特点。首先,在仲裁费用的收取方面。仲裁费用相对于诉讼费用来说比较低廉。根据消费者争议标的额一般较小的特点,消费争议仲裁案件的收费不宜太高,如浙江省通过人大立法的形式规定了小额消费争议仲裁可以免收或减收仲裁费用,广州市也在《消费争议的特别规定》中加以明确,消费争议仲裁案件收费标准,以50元为起点,并根据《仲裁收费办法》减半收取仲裁费用,如果当事人确有困难的,还可以申请延缓或免交仲裁费用。其次,在仲裁员的选任方面。仲裁员的选择可以体现双方的意思自治,且实行“专家断案”的方式,有利于保证仲裁程序和结果的公正性。发生争议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选择自己依赖的、精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德高望重的专家作为自己的仲裁员,双方还有权共同选定双方都依赖的第三名仲裁员作为首席仲裁员。如果双方选定的仲裁员与其中一方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裁决,或者双方选定的仲裁员与其中一方当事人有私下会见、接受请客送礼等现象的,当事人就可以请求该仲裁员回避,另外再换仲裁员。从选任仲裁员的要求上,更具有专业性,更有利于保障仲裁程序和结果的公正性。再次,在仲裁程序的效率性方面。仲裁程序实行一裁终局原则,没有严格的级别管辖与地域管辖,当事人可在全国范围内自主选择仲裁机构。而诉讼实行两审终审,还有抗诉、再审等制度和严格的地域管辖、级别管辖规定。尤其是小额的消费争议因其标的额较小、案情较简单,还可以比一般商业仲裁的最长期限(四个月)还要缩短,弹性较大。如吉林省人民政府〈吉林省消费争议仲裁办法〉中规定,7000元以内(含7000元)的争议在受理后,应在45日内进行调查并仲裁结案。因此仲裁的一般程序相对于诉讼来说普遍比较简便、灵活,结案迅速,便于迅速、经济地解决消费者纠纷。而根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仲裁程序中也可以由仲裁庭对纠纷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则要及时裁决。
其二,对经营者来说,仲裁的不公开性对其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的保护比较有利,能够减少舆论、行政指导等方面的不利影响,还可以防止商业秘密的泄露。消费者提请仲裁的目的只是为了解决纠纷,救济和恢复自己被侵害的消费权益,只要获得较为公正的解决方案和结果就可以了,并不期待公开的程序或者严格复杂的程序。在仲裁中,只要经营者对消费者的要求提出具体的答复和处理意见,消费者一般不会摆出对抗到底的姿态,经营者一般也不愿为争议失去主顾、破坏与消费者的友好关系,更不愿意通过公开的审判程序与消费者对立,可能还会引起舆论的关注,造成更严重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的损失。这种初衷使得双方都愿意采用不公开的仲裁程序来解决纠纷。目前,很多省市的仲裁委员会都设立了消费仲裁中心,以快速解决涉案金额较小的消费争议。如上海仲裁委员会小额消费争议仲裁中心,一两个月就可以对消费争议做出有效裁决,相对于消协更具权威,相对于法院更加高效,收费也更加低廉。以上海仲裁委员会小额消费争议仲裁中心为例,受理案件每件最高收费不超过800元,争议金额1000元以下的案件每件收费仅100元。
关键词:民族音乐;民间文学;民间文艺;非物质文化遗产;高校传承
在物质文化兴盛的当下,非物质文化却日益凋敝和流失;影视、网络等大众传媒为主体的消费文化成为时尚,以民族音乐、民间文学等民族传统文化则处于边缘地位而发展濒危。民族音乐、民间文学不仅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的主要内容。因此,高校的《民族音乐》《民间文学》课程应该承担非物质文化传承的时代使命。
一、“非遗”高校传承的必要性
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今天,为了弘扬民族精神,凝聚中国力量,强化民族认同感,《民族音乐》《民间文学》课程理应在高校课堂给当代大学生以传统文化精神的滋养。在全球化、信息化的21世纪,文艺在世界交流互动中有“趋同化”的发展趋势。我们认为,只有各民族保持文艺传统的特色,才能丰富人类文化的样态。首先,民间文艺是中华民族文化的根基。民间文艺作品数量繁多,样式众多,它忠实地记录着中华民族生息繁衍的历史,凝结着民族的精神,全面地展现了中华民族的社会生活和文明发展史。从远古时代的神话、传说到歌谣、民歌,都体现了人民群众的道德观念、生活愿景和中华民族精神,保留着形成民族品性的文化原生态。我国的民间文艺是数千年的农耕文化生态环境下的精神产物,集中体现了农耕文化的“和为贵”“天人合一”“协和万邦”“自强不息”“厚德载物”等思想。这些思想形成了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也集中地体现了人民群众的生活智慧、审美创造力。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民族传统文化是民族依存的前提,是维系民族认同感的精神脐带。民间文艺不仅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也是中国非物质文化宝库中最主要的宝藏。民间文艺是几千年来广大人民群众代代流传、不断创新的杰作,成为数千年来人民的精神家园,对塑造民族精神和审美创造起着重要的作用。其次,现代的文化生态环境对民间文艺生存空间的挤压。现代文化生态环境下,生存竞争加剧,急功近利的物质化功利化明显,都市文化的消费时尚和视听娱乐方式的多样化(如电视、电影、网游等)不断地挤压精神空间,导致精神家园不断地萎缩。民间文艺的生存和发展就日益维艰。“根据联合国文件的规定,‘非物质文化’的保护对象主要指濒危的民间文化。”而民间文学、民间表演艺术、民俗是民间文化最主要的内容。为此,对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民间文艺的保护、传承、发展是我们中华民族处在经济社会转型时期面临的重要而又迫切的问题。基于民间文艺所包含的深厚民族文化意蕴和现代生存困境的分析,高校的《民族音乐》《民间文学》课程应秉持传承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责任感来传承民间文艺的流脉,使其得以香火传承。因此,民间文艺的传承与发展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承继、民族精神家园守护的重要途径。
二、“非遗”高校传承的路径
如今的文艺作品都是大量复制和快速传播的,该如何承传具有地域性的民间文艺?地方高校如何利用《民族音乐》《民间文学》等课程来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呢?
(一)“非遗”相关课程资源的开发
《民族音乐》《民间文学》不仅作为高校相关专业的专业课程,也作为高校的人文通识课程,不能死守教材的理论知识的讲授,更主要的是要进行课程资源的开发和更新。如前所述,民间文艺全面地反映了民族发展史,是民族传统文化的“活化石”。所以,在做好课程理论储备的前提下,任课教师要善于挖掘和开发“非遗”相关课程资源,一是要广泛涉猎关乎整个中华民族的重大问题的民间文艺,比如,华夏民族的龙图腾的传说,“年”的故事等,“它们成为我们中华民族所有子民彼此认同的标志”,这种包含情感内涵的文化不是消费文化能比拟的。并对反映同一话题的各种民间文艺样式进行选择和组合,以便课堂上给予大学生不同的审美感受和传统文化侵染。二是进行田野采录和整理。因为民间文艺的地域性特点,所以,任课教师对地方高校所在地的民间文艺进行田野采录和整理,以充分挖掘地域文化传统。我们重庆师范大学涉外商贸学院地处重庆市合川区,可以利用地缘之便,对重庆的各种民间文艺进行搜集,尤其是已经进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民间文艺,例如,川江号子、巴南区的木洞山歌、巴南区和万盛区的吹打、秀山民歌、酉阳民歌、九龙坡区的“走马镇民间故事”、南岸区的“广阳镇民间故事”、巫溪的“炎帝神农传说”、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的“酉阳古歌”等等。三是要不断创新和拓宽“非遗”课程资源开发的方式。目前,我们将课程资源开发与课堂活动结合起来,采用了课堂“曲艺传唱”、“山歌、民歌大比拼”、“故事擂台上”、“传说人人说”等形式;在田野搜集与学习后举行“民族音乐”系列展示活动,如“吹打”专场音乐会;“非遗社团”第二课堂活动的开展等。这不仅传承了民间文艺,丰富了课程资源、活跃了课堂,开辟了第二课堂。此外,我们还以课题申报的方式,加强对“非遗”课程资源开发的经济和时间投入。
(二)创造良好的“非遗”传承氛围
首先,营造民主、轻松愉快的传承“非遗”的课堂。民间文艺具有活态流传性,如果不流传,它就会丧失生命活力。所以,让来自全国各地的和来自不同少数民族的大学生带着各自的民间传说、民间故事、民间曲艺、民歌“开口说”“开口唱”,形成中华民族的“民间文艺”交汇的活态课堂。民间文艺的传播方式是“现场”传播,课堂上就让学生通过“说”“唱”“演”,现场流传的过程是再创造的过程。我们采用比赛的方式激励大学生用进行说唱展演,同时以课程加分或课程考核的方式鼓励学生对其他学生说的民间故事和传说进行“复述”,对民歌、山歌、民间曲艺进行“翻唱”,然后叫“原版”学生进行评价。这个过程,虽然不能诞生“非遗”传承者,毕竟“诞生于农耕文化语境中的民间故事在其特定的场域里发挥着原生态服务民众的功能,有听众市场的讲述情境造就了故事家的诞生。”但是,我们发现,教育主体积极参与“说唱”“展演”,激发了其学习民间文艺的兴趣和体会到了创造的快乐和精神的愉悦,而且促使了其对各种“非遗”(民间文艺)样式进行自觉的横向传承。其次,邀请重庆“非遗”传承人来高校进行展演传唱,进行“现场传承”。民间文艺的“传承应该还是人和文化展演空间的传承。”我们认为,只要高校教育持续创造民间文艺传承的人文氛围,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创设以人为核心的技艺、经验、精神的活态流变空间,营造互动交流的故事讲述情境和唱演的氛围,“非遗”的保护、发展就会以活态流传的方式持续下去。
(三)加强对重庆民间文艺的研究
地方高校利用科学研究的优势,加强对高校所在地的民间文艺进行研究。一是因为田野调查方便,能收集到第一手资料;二是有利于地域文化的研究,以使地方高校的科学研究与繁荣地域经济文化进行有机结合。对地方民间文艺的研究,首先要从民间文艺的产生、发展、变迁和演化过程进行纵向研究,以对其进行宏观的、规律性的东西进行探究。其次,从民间文艺的文学本体进行研究,如审美特征、类型归属等层面入手进行研究。再次,从文化人类学角度来研究民间文艺,这样就可以关注与民间文艺密切相关的当地社会生活、文化生态的研究,以解释不同地域和不同族群民俗现象、文化现象的异同。当前比较重要的是对保护、传承民间文艺的策略进行研究。由于孕育民间文艺的文化语境已经和正在被现代化“风蚀”,民间文艺不能仅仅停留于“留声”的保护性策略,而要采取活态的“传声”策略和路径。可以将“非遗”与重庆富丽的自然景观结合起来,建构文化旅游景观。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不仅风景秀丽,而且拥有丰富的人文景观,其中秀山民歌就是一大亮点。再如,重庆三峡地区是世界著名的旅游区,这里“流传着有许多民间故事,几乎每一个景观都有神话传说,这些民间故事和景观传说,超越时空界线在历代人民群众中口耳相传,经久不衰……丰富和深化了自然景观的审美价值,构成了三峡旅游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对重庆民间文艺的研究及其研究成果,有利于丰富和开发“非遗”课程资源,也有利于地域文化和民族文化的传承,从而加强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高校传承。
三、“非遗”高校传承的重要性
民间文艺(“非遗”)既是中华民族历史发展的见证,又是珍贵的、具有重要价值的民族精神的源泉。当代大学生将是实现伟的中国梦的中坚力量,高校的“非遗”传承可以利用民间文艺对其进行民俗风情和历史教育,也可以对蕴含其中的中华民族精神正能量进行爱国主义教育,振奋团结、和平、勤劳、勇敢的民族精神,发扬仁义礼智信的传统美德。民间文艺有着广泛而深厚的群众基础,丰富多彩的思想内容和艺术形态,影响和烛照着中华民族一代代人民的精神生活。民间文艺发挥着娱乐和教化作用、宣传鼓动作用、组织协调作用的文化生态一去不复还。在现代化的当下,民间文艺属于“草根文化”,具有平民化特点,具有民主、平等的特征,具有强烈的生活意识和社会担当意识,坚持以人为本的文化内涵,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精神财富。因此,高校“非遗”的流传,有助于当代大学生人文素养的提高。通过对民间文艺的学习和传承,让大学生感受民间文艺学特有的审美习惯、审美特征和审美风采,不断提升其民间文艺的审美鉴赏能力。总之,地方高校对保护、传承和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有着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使命。因此,充分认识到了民间文艺这种活态文艺的文化价值、流传特征及其在高校传承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我们进行了“非遗”相关课程资源的开发,思考和探究了民间文艺高校传承的实现路径。希望藉此让世代相传的“古老”的民间文艺继续现代流传,让中华民族的文化流脉源远流长。基金项目:本文为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1年度教育部重点课题“非物质文化遗产校园传承研究”(DLA110302)子课题《重庆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民族音乐类)高校传承研究》,课题编号:FY3D008。
参考文献:
[1]段宝林.中国民间文学概要•序言[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
[2]黄涛.中国民间文学概要•序[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
[3]王志清.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中民间故事的传承发展策略探究———以“谭振山民间故事”为例[J].重庆文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03).
关键词:设计艺术 设计艺术教育 消费文化
中图分类号:G0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5312(2009)14-
追求和实现现代化是中华民族自近代以来的伟大理想和奋斗目标,当今消费文化反映着一个社会中人们的生活动态,积累着一定的历史和传统,并影响着人们的思想、价值和观念。在历史的长河中,艺术是文化的载体,传承着民族的文化精髓。设计艺术遍布着我们生活的每个角落,衣、食、住、行中的很多地方都充斥着产品的设计,并从最初的科学实用发展到对艺术的靠拢,在今天的“ 非物质社会”中,设计的发展在更多的关注着人类精神层面的需求,它将科学技术和消费文化紧密的结合。
一、消费文化与设计艺术教育
消费文化是指人类的所有消费行为和消费现象的系统整体,其基本结构包括消费观念、消费规范和消费资料等组成部分。消费文化直接关系到个人素质及智育发展,具有重要的社会功能。人的身心素质是人在同客体对象的双向互动过程中形成和发展的,人力资本作为人能够有效从事生产劳动的体力、知识、技能和文化素质条件,都是以主体对特定消费资料的消费为基本来源和必要条件的,消费文化的发展对社会发展的影响是巨大的,具有重要的社会效应。中国自古以来就非常关注消费行为对社会经济、政治、文化和风气的影响,“ 丧志”、 “成由勤俭败由奢”等成语古训就反映了这一传统思想。而那些不文明、奢侈等的消费行对社会风气的污染社会有目共睹,对人的身心健康发展有很大的影响。设计教育对消费文化的影响程度较大。
近些年我国的经济发展迅速,随着社会消费文化影响的加深,在工业、影视、园林、服装等各个领域,设计艺术的现实作用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地位。社会的发展带来了对设计人才的需求迅速增加,推动了设计教育的发展。两者相辅相成促进社会经济的进步。从设计的主体来看。设计师的文化特很强,设计师的文化修养在其设计作品中会得到相应的体现体现。从设计艺术作品本身来看,人类的文化艺术不只存在于经典文献之中,其发展中的传承方式是不尽相同的,它通过一代代人的言传身教,文学作品等方式加以发扬。进入21 世纪,人类提出了“ 非物质”的设计概念。西方后现代的设计理念已经带动了消费文化的发展,转而关注设计文化与多元化的密切联系。中国作为一个文明古国,有着几千年的文化历史,为社会提供一种文化似的生活模式。设计中所潜在的民族文化已经存于产品之中。我们在外国的产品设计以及广告艺术中,潜在的体验到他国的文化,从而通过各种艺术形式了解并接受世界各国不同的文化历史。中国的设计艺术同样需要在文化历史上加以提炼并在设计艺术中加以融合。设计艺术教育应担当起这个历史使命。中国有着悠久的历史,五千年的传统文化基奠为现代的艺术设计提供了深厚的土壤,传统文化赋予现代的艺术设计以更深的文化内涵。当人类的物质文明发展到一定程度后,人们对精神层面的追求会给以更多的关注,精神文明与物质文明的发展需齐头并进,当代的设计领域,在科学与艺术发展的基础上应该更多的关注人们的精神追求及文化内涵。这是当代设计艺术教育的重点。
二、消费文化与中国现代设计教育的关系
在五千年的发展使中国的发展越来越成熟,并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传统消费文化。中国消费文化对现代化的建设与发展的负面效应有目共睹。中国传统的崇尚节俭的行为所形成的消费文化在某方面阻止了中国现代化进程。随着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西方的设计元素传人国内,带动了国内消费文化及经济的发展。当世人给予设计更多的关注,对设计艺术教育的思考是深刻的。设计是一个概念,它代表的是人们的衣、食、住、行、用以及潜在其中的精神层面的价值系统。设计教育及设计师应该是社会经济的设计者与思想者,他们的作品传递着时代的文化价值观和社会价值观。我国的设计人才大多都是高等院校及工艺美术学校等教育系统在培养,学校在招生、课程设置及师资等方面的实施都是影响艺术教育在人文知识培养方面的因素。
近几年艺术高考热几乎是众所周知的事情了,改革开放带动了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为适应快速发展的社会经济对设计人才的大量需求,设计专业的增设成了各个高校的热门,招生规模、人数在不断扩大,给更多的考生提供了上大学的机会。但是对于设计领域来说,尤其是现代社会所拓展的新的设计行业,如工业设计、影视设计、新媒体设计等都需要工学、经济学及管理学等众多方面的知识。张道一先生曾经提出要从设计专业的课程设置方面来加强人文知识的培养。较高的科学文化素养、敏捷的审美能力、科学性的思维方法和高超的专业能力是一个设计师应该具备的综合素质,这些元素应该是普通高等院校培养设计人才的目标。某些新兴的设计艺术专业改变了传统的设计教育模式,这些专业成了交叉学科的专业,界限不确定,学习领域模糊,如工业设计、影视动画设计、信息设计、新媒体设计等。因此在设计艺术专业也应该与时俱进,在专业建设方面要逐步的拓展课程设置的学科领域,重视交叉学科的特点,改变传统的课程设置。艺术设计专业是一个综合性较强的应用性学科,它的存在与国民经济建设息息相关。社会经济的发展对设计工作者的要求是全面的,要求设计师们不仅具有艺术表现和艺术实践能力,还要具有全面的文化涵养。因此,在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设计艺术专业的课程设置中,人文社科等课程则是必不可少的。文化涵养的提升是设计人才必备的条件之一,培养设计者的人生观、世界观与价值观,这些观念及文化涵养通过他们的设计产品走向社会,走向世界。
三、当代中国消费文化的变化及设计艺术教育的发展
30年的改革开放为中国的经济建设取得了重大成就,但也存在着一定问题。在面对世界经济危机的大环境中,我们应该更新我们的消费观念。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迅速推进传统消费文化的改变,从经济危机的现状足以证明当代中国人的消费观念日趋全球化,在挣与花的同时带动了国民经济的发展,我们要养成勇于消费、追求生活质量的消费观念和文化。而目前我国的大多数院校设计专业人文课程的设置在整体的课程结构中大多以选修课的形式出现,这种课程的设置本身就影响了教师和学生的态度,降低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设计专业的很多学生均反映艺术理论及人文课程的课堂教学过于程式化,学生和教师在具体的教学实践中也存在着问题。这种状态严重影响了设计专业学生人文知识素质的养成,从而造成很多设计专业学生的设计作品缺乏文化理念、缺少人文思想。设计艺术作品需要的不仅仅是创意,它同样是文化思想、文化底蕴、社会文化等的集中体现。设计作为一个“ 边缘领域”,正在突破传统科学的框架。中国的设计艺术正在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需求逐步开拓,在受消费文化的影响下,中国的设计需要以全新的设计理念给整个行业注入新的活力。设计艺术教育更要走在前端,充分认识设计发展的趋势,使人们在关注经济的发展下更加重视设计艺术教育对未来的设计师进行文化知识素养的培养,培养时代前沿的设计师。
参考文献:
[1]李砚祖.中国艺术学研究.长沙:湖南美术出版社.2002年版.
印第安人有句箴言:“当我们走得太快的时候,停一停,让我们的灵魂跟上来。”初次读到它,觉得很奇特,也很古老。仔细品味,才体会它言之切切,意味深远,可谓金玉良言。我们自己,不也曾唯恐跟得不紧,或者急功近利,把“灵魂”拉下了吗?
“”那种风行“假、大、空”的时代,就不用说了。就在平时,我们是否也由于虚妄的欲念而丢失灵魂了呢?回想上世纪80年代,搞学问的人急于创立新学说、新理论,“新”观点此伏彼起,有如过眼云烟。据此,有人仿照古诗句“江山代有才人出,各领数百年”,戏谑为“各领三五天”。匆忙抢风头,内里空虚,“灵魂”丢失,怎能不短命呢?
就当今学界、政界来说,这可能也是一种流行病。某种时髦学说、新鲜作派,或者骤然邂逅,或者一知半解,就急忙炮制论文,指点江山抢占先机。进入2000年之后,这种风潮仍是此伏彼起。例如引进的解构主义,一时间风靡文坛,长篇论文充斥学术刊物,创作上也以“解构”经典为时尚。正当此时,学者王文生去美国,发回的文章中说,解构主义在美国(它的发祥地)早已过时了。接踵而至的大浪潮消费主义,即“消费文化”理论,势头更猛。许多论文都这样开头:“在消费文化的语境中”,或者“在消费文化时代”,气势吓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当然不应否认消费文化的存在,而且大概也不只当今才有。问题是不能“听风就是雨”,认为今天的文化只能服从和服务于消费,要由消费文化引领潮流。于是,消费生活与欲望就被说成是文艺作品的基本内容;恣意享乐、红灯绿酒,自然就成了“时代精神”的体现了。有教授在大文中论证,“性与金钱”是当今文学的两大主题,两位专事“下半身写作”而遭唾弃的“美女作家”又被抬了出来。教授在这里居然失之不雅,甚至鄙俗,可能也是急于趋时,“走得太快”,“灵魂”跟不上来,失了操守。
在这前后,还有什么“中国艺术进入抽象化时代”“中国进入泛时代”等等的呼喊,这不仅“振聋发聩”,而且令人恐惧。试想,而今电视剧和电影是受众最多的艺术形式,如果它们也都抽象化了,那里面既没有具体的人物与故事,甚至连场景也一片混沌,芸芸众生还有什么可看的呢?所谓“泛”,据解释是“突破了艺术的范畴而广泛扩展到日常生活中的行为”。其根据是有餐馆谋划出“女体盛”,街头出现裸奔,画家在人体上涂绘“作品”等等;还有西方有广场群裸展示而我们一定要去“接轨”。这就更使平常人惴惴不安。试想,如今“膀爷”上街都被视为不文明,到那种时候若真是满大街赤条条,这社会还有什么文明可言呢?学者们、执政者们如此抢占风头,争当“先知”,只能是添乱。作为学者,作为官员,指出并倡导一种社会倾向,第一要看是否符合事实,第二要看是否有利于社会进步,而后者更须重视。例如清末时期,鸦片在中国泛滥是事实,但有识之士指出这个事实,不是要推动它,而是要号召国人起来抵制它。
学者们、执政者们还是从容一点好;有时候也应当站一站,想一想,看一看。真的别丢了灵魂!
一、网络环境下音乐作品传播的
特点及带来的新机遇
网络环境下音乐作品的存在形式和传播渠道均不同于现实环境,从而对音乐作品的传播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也带来了音乐作品传播的不同的技术和经济效果。
在技术上,网络环境下音乐作品的存在形式是数字信号,传播渠道是互联网,音乐作品几乎不再需要载体。在存在形式方面,网络环境下音乐作品是以数字信号形式存在的。数字信号是计算机可以识别的二进制代码,即0和1。数字信号不同于模拟信号。模拟信号是连续变量,模拟信号的信息参数在给定的范围内表现为连续的信号。数字信号是离散变量,数字信号的信息参数在给定的范围内表现为离散的信号。信号的数字化过程包括三个步骤:抽样、量化和编码。其中:抽样指用每隔一定时间的信号样值序列来替代原来时间上连续的信号,即在时间上将模拟信号离散化。量化指把模拟信号的连续幅度变为有限数量的有一定间隔的离散值。编码则指按一定规律把量化后的值用二进制数字0和1表示,转换成数字信号流。③尽管在数字化的过程中信号可能会有损伤,信息量也会爆炸性增长,但是和模拟信号的传输相比,数字传输的抗干扰能力更强、传输质量更高、更易于处理和保密、通信功能更强。④和以模拟信号存在的音乐作品不同,以数字信号存在的音乐作品可以被无限次复制,且复制品质量不会降低。在传统环境下,由于音乐作品传播需要载体,而载体具有排他性,因此音乐作品的传播受到载体流转的限制,传播是线性的。也就是说,离开载体音乐作品就无法传播,音乐作品只能随着载体的传送而传播,只有拥有载体的主体才能够继续传播,原有的传播者因已经失去了载体而无法继续传播。网络传播则不同,由于网络传播已经不需要载体,网络环境下,音乐作品的传播不再受到载体的限制,其传播不仅是网状的,而且呈指数速度递增。即每一接收音乐作品传播的主体会和传播者一样成为新的传播者,而原有的传播者仍然可以继续传播。
在技术和经济效果上,网络环境下音乐作品的传播速度更快,传播成本更低。由于网络环境下音乐作品呈现为电磁信号,理论上音乐作品的传播速度是光速的,而压缩技术的发达和网络带宽的增加则使音乐作品的传播无限接近光速。因此,网络环境下,音乐作品的传播速度远远快于非网络传播。同时,由于网络音乐作品的传播不再需要载体,其传播几乎不需要成本。
网络环境下音乐作品传播的上述特点给音乐艺术家带来了利用其音乐作品的新的机遇。在非网络环境下,音乐艺术家个人无力传播其音乐作品,无论是乐谱的印制还是唱片的制作,都是音乐艺术家个人所无力单独进行的,必须借助于出版商。而出版商通常只会传播那些他们认为具有市场影响和潜力的音乐作品,他们也要从音乐作品传播中分一杯羹。这就使得其音乐作品的传播受到了极大的限制,音乐艺术家不仅要将其音乐作品传播的绝大部分收入分给出版商,而且他们也无法自由地传播其音乐作品,因为那些没有被出版商选中的音乐作品就无法被传播。而在网络环境下,音乐艺术家完全可以借助快速而低成本的网络传播其音乐作品。在录音录像设备价格大幅下降的今天,音乐艺术家不仅可以在网络上传播其乐谱,甚至也可以将音乐作品制作成MP3在网络上传播,从而大大增加了传播其音乐作品的自由,许多默默无闻的歌手成了名歌手,而许多默默无闻的歌曲则一飞冲天而成
为热门歌曲。
二、保留所有权利的版权策略: 苹果i-Tune网上音乐商店
网络的发展对音乐作品的传播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严重地冲击传统音乐作品经营的商业模式,在唱片销售日渐下降的情况下,美国五大唱片公司不得不和苹果公司合作,iTunes网上音乐商店应运而生。iTunes原是一款多媒体播放和管理软件,苹果公司买下了该软件的版权并在此基础上开发出iTunes音乐播放管理软件。2003年4月28日,苹果公司正式向美国消费者推出iTunes网上音乐商店服务。甫一推出,iTunes网上音乐商店就取得了巨大成功,在推出的最初18个小时就销售了275,000首歌,最初的5天内在销售了超过100万首歌。在iTunes网上音乐商店于2003年10月推出视窗版服务的前3天内iTunes软件就被下载了超过100万次并销售了超过100万首歌,而至2010年2月,iTunes网上音乐商店已经销售了超过100亿首歌曲。iTunes网上音乐商店充分利用了网络技术的特点,不仅界面友好,而且没有采取单一的整张专辑销售的传统模式,充分尊重了消费者自由选择的意愿。目前,iTunes网上音乐商店不仅已经推广到澳大利亚、比利时、丹麦、芬兰等全球各地,而且开始提供视频、电子书、游戏等多种服务。
iTunes网上音乐商店的成功主要得益于其独创的iTunes音乐管理软件以及其采用的FairPlay核心技术。在iTunes网上音乐商店购买音乐非常方便,消费者只需要先申请一个帐户,登陆帐户即可以进行歌曲的浏览与购买。在美国一首歌曲的售价是0.99美元,在欧盟国家中其价格各有不同;在英国,价格是99欧分或者79便士。⑤消费者在iTunes网上音乐商店选完自己所需要的歌曲后,可以用国际信用卡方便地在线支付。在购买音乐之后,消费者还需要在自己的电脑上安装iTunes音乐管理软件,以便于所购歌曲的管理和利用。消费者下载并且在电脑上安装了这个软件后,便可以在线购买歌曲并将所购歌曲导入iTunes软件的资料库系统,方便地进行音乐的管理和利用。iTunes网上音乐商店还通过FairPlay数字权利管理系统对用户利用音乐作品的行为进行控制,FairPlay系统可以追踪用户的歌曲使用行为,防止用户对歌曲的非法复制和传播,将消费者使用音乐作品的行为控制在版权人划定的范围之内。当消费者从iTunes主页下载管理软件时他们会要求接受苹果的销售服务条款,实际上是和苹果签订了一个私人合同,⑥从而把消费者使用作品的行为控制在版权人允许的范围内。苹果凭借着这些保护版权的条款也更有助于其通过唱片公司获得歌曲销售的许可。通过FairPlaw系统苹果可以监控消费者使用作品的情况,当消费者涉嫌非法使用时,苹果有权利删除消费者的会员资格。当然,FairPlay技术也给消费者提供了一定的自由,即它允许消费者将一首自iTunes网上音乐商店购买的歌曲复制到其他电脑硬盘上五次,而复制在苹果公司提供的硬件IPod播放器上则没有次数限制,并且苹果在歌曲上运用FairPlay技术限制了消费者对播放器的选择,只允许消费者使用其自行开发的IPod播放器播放。⑦
iTunes网上音乐商店开创了网络环境下正版销售音乐的新模式,既维护了版权人的合法权益,又满足了人们在网上以低廉价格获取作品的自由,这种利益兼顾的问题解决方式值得称道。学者认为,iTunes网上音乐商店通过使用合同、版权和技术措施监控作品的使用创造了一个网络之上国际版权实施的制度模式。它使用这三种方式加上其丰富的数字作品内容库,使得iTunes网上音乐商店成功地穿越国界,吸引了全球公众的注意。毫无疑问iTunes网上音乐商店是成功的,它创造了一种国际版权实施模式,整合了技术、传统的版权法和合同法,创造了一个既能保护版权人又能向公众提供数百万数字作品的合法音乐下载系统,它已经成功了。的确,这种版权保护模式为我们提供了适应传播技术发展的版权保护模式的新思维,具有重要的启发意义。
对于广大音乐艺术家来说,iTunes网上音乐商店的推出无疑能够使音乐作品更快地被推向市场,增加了音乐作品的市场销量,扩大了音乐作品的市场影响。同时由于iTunes网上音乐商店中销售的音乐作品是由唱片公司提供的,因此,音乐艺术家能够同时利用唱片公司推广音乐作品的传统优势,更有利于其音乐作品的推广。但是,音乐艺术家利用iTunes网上音乐商店也有缺陷,即他们获得的收益是有限的,因为他们从唱片公司所获得的音乐作品销售收入本来就极其有限,在网上音乐商店销售,音乐作品销售收入还要为提供网上音乐商店服务的苹果公司瓜分。同时,尽管传统唱片公司也会努力推出新人,但是它们往往只关注那些有潜力的人,只重视那些具有较好的市场影响的音乐艺术家。这意味着很大一部分音乐艺术家将不容易享受iTunes网上音乐商店的好处。
三、放弃部分权利的版权策略:音乐作品的开放存取
互联网的发展不仅加快了信息的传播速度,同时更开拓了新的信息传播渠道。因此,在继续完善建立传统版权制度基础之上的商业模式的同时,新的版权利益实现模式的探索也在如火如荼地进行着。开放存取运动就是一种放弃部分权利的新的版权利益实现模式。开放存取是国际科技界、学术界、出版界、信息传播界为推动科研成果利用网络自由传播而发起的运动,它是在基于订阅的传统出版模式以外的另一种选择。根据布达佩斯开放存取倡议中的定义,开放存取是指文献在互联网公共领域里可以被免费获取,允许任何用户阅读、下载、拷贝、传递、打印、检索、超级链接该文献,并为之建立索引,用作软件的输入数据或其它任何合法用途。用户在使用该文献时不受财力、法律或技术的限制,而只需存取时保持文献的完整性,对其复制和传递的唯一限制,或者说版权的唯一作用应是使作者有权控制其作品的完整性及作品被准确接受和引用。
尽管开放存取运动是建立于传统版权制度的基础之上的,但是和传统版权制度的利益实现机制不同的是,开放存取不是直接使作者获得作品利用的报酬而获得收益,而是通过提高作者的名声、声誉等间接使作者受益。由于版权人放弃了其版权财产权,这大大减少了著作财产权对作品传播的障碍,从而作者的人身利益得到了更有效的实现。统计调查表明,开放存取出版可以显著提高论文的被引频次。对119924篇公开发表的计算机科学方面的会议论文调查发现,开放存取论文的平均被引次数为7.03,非开放存取论文的平均被引次数为2.74。在电子工程学科中,发表于同一种期刊中开放存取论文的平均被引次数为2.35,非开放存取论文的平均被引次数为1.56。在数学类论文中,发表于同一种期刊中开放存取论文的平均被引次数为1.60,非开放存取论文的平均被引次数为0.84。⑧
尽管开放存取运动主要兴起于学术期刊的出版,但它却不仅仅限于在这个领域发挥作用。事实上,开放存取期刊的思想已经被音乐作品的传播所利用,网络歌手的成名之路就是开放存取思想在音乐作品传播领域的具体运用。如网络歌手誓言1993年就开始在哈尔滨闯江湖,一开始唱一场只有25元,可网络歌曲《求佛》的迅速走红则使他的身价暴长,誓言光靠《求佛》就挣了500万。当时誓言还口出狂言道:唱片歌手钱没我好挣。⑨再如网络歌手杨臣刚为生活所迫创作歌曲《老鼠爱大米》,出于偶然将《老鼠爱大米》放到网上,不料却在网络的推动下一炮走红,从而以500万元身价与飞乐唱片签下5年合约。而在出道之前,杨臣刚共创作了300多首歌曲,但因他当时只是默默无闻的歌手,所以教吉他成了他主要的生活来源。正是网络推动了杨臣刚的成功。⑩尽管网络歌手原初并无意于采取开放存取方式来传播其音乐作品,但其做法实质上却运用了开放存取方式的精神,即放弃大部分财产权利而使得其人身权利得到了最大程度的实现,最终这些歌手通过网络进入了传统唱片公司的视野并取得了成功。
四、结 语
在网络环境下,音乐艺术家运用音乐作品传播的传统版权策略固然仍然能够实现其音乐作品的价值,但网络技术以其高质量、高速度和低成本的传播给音乐艺术家提供了实现其音乐作品的价值的千载难逢的新机遇,也促使版权产业创造了实现音乐作品价值的新商业模式,为音乐艺术家实现其音乐作品的价值提供了更多选择,音乐艺术家既可以运用传统的版权策略实现其音乐作品的价值,也可以利用网络环境下版权产业创造的新商业模式,还可以利用网络自己亲自去实现其音乐作品的价值,只要能够采用适当的版权策略,无论是知名的音乐艺术家还是默默无闻的初出茅庐者均能够发现实现其音乐作品价值的最佳路径。
①本文“音乐作品”一词是在其广义的意义上使用,即既包括我国《著作权法》所规定的“音乐作品”,也包括音乐表演艺术家对音乐作品表演的结果――“音乐表演”。
②参见李娜《网络音缘――论网络的发展与音乐作品的传播》,《艺术研究:哈尔滨师范大学艺术学院学报》2005年第2期。
③参见樊昌信,张普翊、徐炳祥,吴成柯《通信原理》,国防工业出版社2001年版,第187页。
④参见樊昌信,张普翊、徐炳祥,吴成柯《通信原理》,国防工业出版社2001年版,第2页。
⑤Kelly Leong: iT-tunes:Have They Created A System For International Copyright Enforcement?芽 13 New Eng. J. Int'l & Comp. L. 365, 385.
⑥See Apple.com, Apple iTunes Music Store: Terms of Service, http://www.apple.com/legal/Ttunes/us/service.html. 2008年10月21日访问。
⑦百代唱片已经宣布完全开放其在iT-tunes上数字音乐的下载,放弃数字权利管理系统(DRM),这即是说,隶属百代唱片的在iT-tunes上销售的歌曲已经可以在除苹果I-Pod外其他的播放器上使用,据悉,其他唱片公司也在考虑放弃DRM数字管理技术。参见郑云:《百代“嫁”苹果,音乐“福音”还是版权“毒药”?》,《IT时代周刊》2007年5月20日。
⑧同⑤,第365、394、395页。
⑨《百度百科》“开放存取”条,http://baike.baidu.com/view/798036.htm.
⑩《十大网络歌手的成名之路》,http://www.moorburn.com/points/2732.
论文关键词:装饰性油画,生活,艺术
在中国油画的百年历程中,经过几代画家的开拓、积累和推进,装饰性油画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它不受制于传统油画的束缚,个性张扬、时尚,有生气艺术,使人产生愉悦的观赏兴趣,被广大群众所接受。在中国油画发展历史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油画由于使用油彩这种特殊材质作画,有着易保存,能清洁,不易损坏等特点,是家庭装饰画的最佳选择。它发展到现代,形式也是越来越多样,越来越受人们喜欢,并且它是装饰性绘画中最具个人情感气息的一种,属于纯手工绘制。装饰性油画可根据消费者的需要,用一种特殊的形式、色彩、材质等影响人们的情绪净化人们的心灵,陶冶人们的情操艺术,满足着人们对于家庭的装饰感、温馨味和其他传统价值观念的需要。
装饰性油画是作为客体而依存于主体的艺术,具有手段的多样性,可以通过不同的方式来获得完美的效果。装饰性油画同人们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密切相关同时也因时代、地域环境、经济条件、文化水平、民族习俗和观点的不同而表现出不同的风格,装饰性油画有纵向的传承性和更新性,且还有横向的适应性和制约性论文怎么写。通过视觉形象的表达完成传递情感和话语,强调个人的感觉状态与时代文化的衔接,具有时代性、精神性,有很强的感染力,并向观众展示自身的内涵。
然而随着人类对自身的生活环境的质量提出越来越高的要求。人们对居家生活品味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艺术和生活的关系也越来越重要,生活的艺术将被推到重要的位置上来加以对待和思考。室内环境的不断改善,室内装饰多了起来,装饰性油画作为能体现主人个性的一种室内装饰,以具体的色彩、线条、形体,诉诸于人的视觉,为温馨的家添了几分灵性与情趣。装饰性油画中的“情”是客观的景与主观思想情感的统一,是画家创造的一种特别的艺术境界。比如艺术,草地的嫩绿色,能唤起人们对春天生机勃勃的联想;麦田的金黄色会令人产生丰收的喜悦;朝霞的色彩使人兴奋,感到充满希望。而色彩的虚拟性,在装饰性油画中也常常运用其中,在这里色彩的视觉真实性的削弱与色彩虚拟性的认可是顺理成章的,因而在装饰艺术作品中,就出现了用红色画草木、用绿色、紫色画景物,用黄色及其它色彩画花卉等虚拟色彩,增强了艺术的趣味感,别致新鲜感,它是构成画面美不可分割的重要部分。因此在室内陈设装饰性油画作品时应把握色彩心理的研究,科学地运用室内装饰性油画色彩艺术,充分的发挥色彩的功能性价值,提高人们在环境中的舒适感和工作效率,保证人的身心健康。
装饰性油画在人们生活中占有越来越多的位置,他不仅是现代生活节奏的一种体现,而且是艺术随时代节奏发展的一个重要体现,体现出装饰性油画是时展和进步上的一种艺术语言形式的体现,相信在时展和进步中装饰性油画会与更明朗更广大的发展空间,对现代生活有着重要的推动作用。
在绘画作品中适当的注入装饰性因素,对于绘画意境是一个开拓,是有益的创新途径之一。站在信息与科技文明的舞台上拓宽艺术创作的艺术特征的装饰性油画。它是一种富有想象和意境风格化的美,带有程式化的美,是最有特色、最典型的艺术表现形式。但艺术不仅要满足美的要求艺术,而且要满足从艺术中认识社会生活。今天,它的追求首先不能削弱或冲淡绘画性论文怎么写。不同的时代需要不同的审美情趣、审美心理,不同的装饰风格与装饰美与时代精神相适应。我们应不断以新的视角发现和挖掘新的装饰语言,以自己的生活方式、思维模式、情感表白形成独特的装饰性的绘画。
由此可见,装饰性油画在人们的生活中占有越来越多的位置,它是现代生活物质文化水平提高的重要标志,同时也是人们精神生活审美需求的一种重要体现,可见装饰性油画是艺术发展到一定阶段的重要产物,相信在未来的油画发展史中装饰性油画会留下辉煌的一笔,并且在现代生活中会有更广大更明朗的发展空间对现代生活有着重要的推动作用。
注 释
「1装饰//美苑//中国油画//文艺研究等期刊及部分学报。
「2郎绍君著《论现代中国美术》、江苏美术出版社、1988年版。
「3张晓凌、孟裸新《抽象艺术—另一个世界》、吉林美术出版社、1999年5月。
「4王宏建主编.艺术概论.文化艺术出版社、2000.1。
「5陈坤宏著《消费文化理论》、台北扬智文化事业股份有限公司、1995年。
「6(英)赫伯特里德著、陈方名、王怡红译、艺术与社会、工人出版社、1989.3。
论文关键词:民族艺术 大众化 消费
论文摘要:随着消费社会的到来,在资本利益需求和娱乐文化消费需求的共同作用下,作为生活方式的、文化的和语境化的民族艺术至少在形式上进行了符合消费文化逻辑特征的现代置换。本文首先对民族艺术及其分类进行介绍,其次剖析了当前大众化消费文化的现状,在此基础之上对我国民族艺术的发展方向进行反思,提出符号化生产的概念,并结合实例进行了详细分析。
一、民族艺术及其分类
1.1民族艺术的涵延
民族艺术主要指与生活生产关系较密切的,直接源于生产实践的,以可见形式保留下来的,包括绘画、雕塑、工艺等。从广义上来说,民族艺术还包括了音乐、文学、曲艺、杂技等在民族发展中形成的共有的和独特的文化现象,广义的民族艺术几乎等同于民族文化的范围。
1.2 民族艺术的分类
民族艺术的分类往往由于对民族艺术的涵延有着不同的理解而不同。从艺术的角度来看,可以简单的分为:绘画、雕塑、建筑、工艺、书法;从应用产生的环境,即民俗的角度,又可以分为礼仪、节令、生产等几个方面。在对民族艺术研究的初期阶段,作为具体调研的依据,可以根据生活习俗,围绕生活生产活动进行简单的分类:
1.衣食住行:日常服饰、日用品、建筑、交通工具、公共设施;
2.生产活动:畜牧、农耕、贸易;
3.庆典仪式:婚姻、丧葬祭祀、歌舞娱乐、节日;
4.社会关系:家法、氏族、游宴、结社、娱乐;
二、大众化消费文化的现状分析
当今中国的“大众文化”是一种比较典型的都市消费文化。它集中产生于各大中心城市,通过大众传媒辐射到其他中小城市和广大农村。其突出鲜明的消费特性与欲望特性,给城市的低收入阶层和农村群众带来的冲击是前所未有的。上世纪90年代初,轰轰烈烈的“人文精神大讨论”在全国展开。精英们为理想高呼,为人文精神呐喊,面对那些琳琅满目的绚丽商品,面对人们逐渐显现的对欲望的追求,精英们深感忧虑,中国要往何处去?传统的价值坚守还有意义吗?”
2000年以后,随着国家经济建设的稳步发展和社会财富积累的快速增长,随着国家在精神文明建设上的广泛引导和投入的加大,人们的消费需求也从过去较为单一的、以物的占有和使用为目的的生活必需品消费,逐渐向更具社会性和象征性的、更注重消费过程的多元化消费发生转变。其中,文化消费在人们的日常消费中占据着越来越重要的地位,成为当代社会最突出的消费模式之一。文化消费的崛起带动了民族艺术产业的发展。
三、大众化消费背景下民族艺术的发展反思:符号化生产
作为兴起于大众化消费时代的一种文化现象,民族艺术展演的文化价值和意义是在社会结构变迁、文化观念改变和民族艺术审美范式转型的现实语境中得以彰显的。那些拥有丰富民族文化资源的地区,应广泛利用当地优美的自然景观和奇异的民族风情来打造独具特色的民族文化产品、发展地方民族文化产业。作为“地方性知识”的民族艺术因其较强的艺术性、表现力和审美价值,而被纳入当代社会的文化消费范畴,成为一种具有符号意义的文化商品。如果把尚未经过市场化开发的传统民族艺术视为一种民族文化“原生符号”的话,那么,作为文化商品的当代民族艺术的符号化生产,就是对“原生符号”能指层面的形式征用和所指层面的意义改造,并将新的能指与所指进行重新拼接、组合,以形成新的文化“再生符号”。
3.1“想象性审美”
由地方政府主导的符号化生产近年来,随着我国文化产业的快速崛起,各种可资利用的文化资源越来越受到各级地方政府的重视。在许多民族地区,古老的民族传统文化因其形态独特、内涵丰富、底蕴深厚而作为地方性资源优势,被纳入经济建设的轨道,“文化搭台,经济唱戏”成为地方政府发展当地经济的普遍做法。从扩大宣传、提升形象、振兴地方经济的实用功利目的出发,民族地区的地方政府对于当地民族文化资源的开发利用普遍表现出极大的热情,在开发民族工艺品、展示民间歌舞艺术、挖掘特色民俗风情、复兴民族传统节庆、打造民族旅游市场等方面,当地政府往往都会不遗余力地参与、引导,并在政策上、经济上给予强有力的扶持。 转贴于
3.2 “快餐式表演”
由经营企业运作的符号化生产在当代消费社会,旅游作为一种最具文化消费特征的社会现象正在全球范围内迅速展开。其中,以体验民族地区的自然风光、民族风情、传统习俗、民间艺术为主要内容的民族文化旅游更是呈现出蓬勃发展的势头。在一些民族传统文化保存较好的民族村寨,旅游经营企业不仅利用当地丰富独特的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将其开发建设成为“民族文化旅游村”,而且组织村民歌舞表演队,帮助开发民族旅游工艺品,发动村民开办特色家庭旅馆,以充满异域民族风情的旅游服务内容来吸引游客。旅游市场对民族传统文化的价值衡量和取舍决定往往来自于投资回报及实际收益,因此,原本就存活于乡土民间,且集观赏性、参与性、娱乐性于一身的民族艺术自然凭借其“投资小,见效快,低成本运作”的特点而成为经营企业开发打造的重点对象。例如,在以壮族歌舞展示和传统村寨风貌为特色的广西龙胜县金竹寨,每当有游客到来,村里的壮族青年歌舞队都会到寨门前敲锣打鼓迎接客人,唱迎客歌、敬酒歌,表演师公舞、扁担舞、板鞋舞、竹梆舞、竹竿舞等,其间还穿插有绣球传情一类的互动游戏活动。
3.3“原生态艺术”
由文化精英实践的符号化生产“原生态”是当下最为流行的词语之一。按照学术上的规范理解,源于自然科学的“原生态”指的是一切在自然状况下生存下来的东西。将“原生态”用于艺术上,即“原生态艺术”通常应当指“在特定的区域(通常是较为封闭的民族聚居地)内流传的、较少受外来文化艺术影响的、风格纯正且没有经过加工和提炼的艺术样式,它是人们在生活和劳动中自然形成并通过本民族世代相传的方式保留下来的”。然而,随着以西方近代工业文明和科学技术为载体的现代化浪潮席卷全球,民族文化赖以生存、延续的传统封闭格局已经被打破,外来的异质文化不断介入和渗透到各民族的物质生活领域及精神文化空间,生长于这种生态环境中的民族文化艺术也必然会不同程度受到现代性因素的影响。
因此,严格意义上的原汁原味的“原生态艺术”早已随着原初的生态环境的变迁而不复存在,现在所谓的“原生态”更多是指一种运用民族民间的原生艺术元素来集中再现本真性民族文化,进而使之得到保护、传承及发展的艺术观念和艺术态度。
总结
总之,当代民族艺术的符号化生产是一个关涉多种因素、多元力量的市场化、符号化编码过程。这其中无论采取何种编码方式,作为文化商品的民族艺术都被赋予了符号消费的时代意义,并且在一定程度上实践着由文化资本向经济资本的转化。我们只有真正了解了当代民族艺术的生产逻辑与符号价值,才能更好地根据自己的日常性需求和意识形态体验来对其进行消费,最终实现个体的精神满足。
参考文献:
[1]欧阳友权柏定国主编.2006年中国文化品牌报告[M].北京:中国市场出版社,2006年版
[关键词] 偶像剧;叙事研究;新十年
作为叙事模式化而备受部分专家诟病的偶像剧,从21世纪初算起,已经走过了10年的历程。2001年首部偶像剧《流星花园》播出后创下当年最高收视率并风靡东南亚,掀开偶像剧热潮的序幕。从此,偶像剧如雨后春笋般争相而出,2002起,每年均有20部左右的偶像剧登陆荧屏,产量之丰可见一斑。且每年均有一两部偶像剧伴随着高收视率而成为两岸青少年或粉丝群讨论的热点。在论述过程中,如没有特别说明(如日本、韩国偶像剧),所出现的“偶像剧”均指台湾偶像剧。偶像剧作为海峡两岸青少年和粉丝群最受欢迎的电视剧类型之一,诞生十年尚无系统的研究总结。丰厚的台湾偶像剧创作实践和不断形成的观赏热潮极大地推动了相关的理论研究。电视剧作为当代社会最有影响力的艺术传播形式,有着不断建构当下文化现实的突出作用。偶像剧叙事对形成当代青少年的情感价值与道德价值取向有着潜移默化的影响,因而对其进行深入研究是十分必要的。本文力图以叙事为切入点,遵循时间和地域的限制,对十年来台湾偶像剧做一全面探索。
与本论题相关的研究领域主要是电视剧叙事研究和偶像剧研究,以下就对这两个领域的研究现状进行分述。
电视剧叙事研究
叙事学在发展中发生了一些变化,研究对象不仅仅局限于虚构性的叙事作品,非虚构性的叙事作品进入叙事学的研究视域,如罗兰・巴特认为任何材料都适宜于叙事,除了文学作品以外,还包括绘画、电影、连环画、社会杂闻、会话,叙事承载物可以是口头或书面的有声语言、固定或活动的画面、手势以及所有这些材料的有机混合。①电视剧也属于这一范畴。
电视剧叙事研究主要分为叙事学研究、叙事类型研究两方面。电视剧叙事学研究取得了一定成果,专著论文均有一定系统性。研究专著有《电视虚构叙事导论》(文化艺术出版社,2000年)围绕电视剧叙事的核心元素进行了深入的学术探讨。《影视剧作的叙事艺术》(上海大学出版社,2001年),关注影视剧的叙事特质,从叙事视点、叙事时空、情节、冲突等方面,对影视剧创作进行了叙事学的理论总结。《电视剧叙事研究》(文化艺术出版社,2003年)在多学科比较中确立电视剧叙事的艺术特质,从而建构起电视剧叙事理论体系。《电视叙事学》(电子科技大学出版社,2003年)关注电视叙事学符号的构成,电视叙事学的声音、画面、声画关系,是对电视叙事的总括性研究。《电视剧叙事艺术》(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04年),分别从叙事模式、情节、样式、技巧、人物认同等方面,对电视剧创作及其模式的特点进行了叙事学的技术分析和理论总结。《电视剧叙事情节》(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06年)主要从情节角度入手,对电视剧进行研究。《电视剧叙事话语》(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06年)则从叙述空间、叙述中的“时空结”造型和人物塑型等层面形式美学角度上考察电视剧叙事话语的深层规律。
电视剧叙事类型研究在国外已有一定的成果,如劳拉・斯・蒙福德的《午后的爱情与意识形态――肥皂剧、女性及电视剧种》就具体地论述了肥皂剧的叙事特点及其性别意义。国内的研究还远没有开展起来,对于各种类型剧的批评琳琅满目,但是系统的科学的研究类型电视剧的叙事和构成的著作较少,如《新语境中的中国电视剧创作》(中国电影出版社,2007年)关注1990年以来我国各类电视剧创作的特征和发展趋向。《电视剧艺术类型论》(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08年)围绕电视剧类型的形成原因、各种类型电视剧的发展概况及特征进行了全面介绍和分析。关注于具体类型剧的研究专著仅有《家的影像:中国电视剧家庭伦理叙事研究》(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08年05月)。相对而言,类型电视剧的叙事研究尚处于一个拓荒期。一方面,类型电视剧的叙事研究是与整个电视剧研究状况相适应,即总体并不令人乐观。②在国外学界,实际上是把电视节目的类型化与电视媒介紧紧捆绑在一起的,关于这一方面的重要文献,包括贾森・米特尔的《电视类型理论的文化研究》、布莱恩・罗斯的《电视类型研究》以及莫里・福曼的《电视类型出现之前的电视流行音乐的个案》③等。米特尔反复强调的是要把类型分析放置到一个更为广泛的文化语境中。
当前电视剧叙事研究中存在的问题是:一方面,结合叙事研究具体电视剧的论文和专著大都拘泥于内部形式分析而略显单薄;另一方面,在宏观理论层面上探讨的专著和论文,又容易缺乏微观研究,且存在概念体系上以及各种理论之间的众声喧哗、各自为政。研究类型电视剧的叙事和构成的著作很少,主要限于家庭剧和历史剧等研究,其他类型的研究尤其是偶像剧的研究呈现空白状态。
偶像剧研究
(一)中国内地研究
中国内地研究人员对台湾偶像剧的研究,目前尚无专著,只有论文。如2002年《我看〈流星花园〉――兼议青春偶像剧的价值取向》,关注偶像剧的价值取向;2003年《浅析台湾新一代偶像剧的市场化走向》,认为台湾偶像剧成功的市场化运作,值得大陆的偶像剧制作者们去关注去研究;2007年《台湾偶像剧的本土化实践》,探讨台湾偶像剧扎根本土的策略与努力;2010年《2009海峡两岸暑期偶像剧比较研究》,比较海峡两岸暑期偶像剧的异同;《台湾偶像剧中的青春镜像对青少年身份认同的影响》,侧重偶像剧的影响研究。
中国内地研究者对各国和地区偶像剧的研究论文比较多,截至2010年底共计217篇(据中国知网统计数据),尤其对韩国、日本偶像剧的研究不少,已经出了一些硕、博论文。博士论文如《1980年后日韩影视剧在中国的传播》(暨南大学,2006);《大众叙事与精神家园――韩国电视剧叙事文化研究》(四川大学,2007)。偶像剧研究论文偏重于概述式探讨。
中国内地对电视剧的研究已较成熟,专著不少。其中,对日韩偶像剧的研究有一定基础,表现为论文多专著少。对台湾偶像剧的研究,无专著且论文较少,呈现出研究状态的空白化,其湾偶像剧叙事方面的研究最少,而市场分析与价值影响的研究偏多。价值影响的研究倾向于极性思维,在偶像剧影响的判断上,一些选项或观念过于二元和对立。这种选项在字面上明显造成一项是可取(积极、向上、健康),另一项则暗示(消极、腐蚀、有毒)。赞成后者的论文明显较多。④2009、2010两年,对台湾偶像剧研究的论文有增多之势。现象描述和规范性研究居多,但理论分析及其深度不够,所以解释力不足,对偶像剧创作实践指导作用不强。和偶像剧日益掀起的制作播出相比,研究明显滞后。
(二)台湾研究
台湾关于日、韩剧的研究相当多,范围也相当广,对于台湾偶像剧的研究也在渐渐发展当中。如以消费、认同的角度来检视日本偶像剧对于台湾年轻人的影响;以文化认同的方向来检视韩剧对于阅听人的影响,诸如爱情价值观和消费行为等的影响;以流行文化的角度来解读日本偶像剧的文本等。
而关于台湾本土偶像剧研究所涵盖的面向比较局限。台湾地区对台湾偶像剧的研究只有硕士论文,尚无博士论文和专著。台湾地区的研究论文多忽视电视文本的分析,有三种取向,一是针对制作与播出生态进行政治经济分析,如徐玉青(2006)《台湾电视连续剧评估准则之研究――从编剧及制作人角度分析》,台湾铭传大学传播管理研究所硕士毕业论文;再如张正芬(2008)《话题营销在偶像剧营销之应用――以偶像剧〈命中注定我爱你〉为例》,台湾国立政治大学硕士毕业论文。二是对收视观众的接收与影响进行收视影响分析,如连丽雅(2008)《国小高年级学童偶像剧收视经验之研究》世新大学公共关系与广告系硕士论文。这类研究论文均是透过接受者的书写与口语陈述,作为诠释实践的来源,研究重心在于阅听众本身,而不是偶像剧文本。⑤这一种分析取向走着类似于人类学研究的路径,细致地梳理和研究了各个年龄层的观众对偶像剧的收视及其相关影响,虽然研究重心不在偶像剧文本,但对偶像剧文本的再生产有一定指导意义。三是对偶像剧的形式或内容进行分析。第三类取向的论文非常少。著名的有赵庭辉教授的《电视偶像剧〈熏衣草〉:爱情神话的建构与再现》,(台湾中华传播协会2004年年会论文);《电视偶像剧〈吐司男之吻〉:写实主义的建构与再现》,(台湾《传播与管理研究》第五卷第一期);《偶像剧〈流星花园〉的文本分析:青少年次文化的建构与再现》,(台湾《艺术学报》,第78期)。台湾地区对电视剧研究的专著较少。对传统电视剧的研究,“绝大多数电视剧研究者的基本立场,事实上受到实证主义(positivism)与行为科学(behavioral science)的影响,相当强调电视剧在传播过程中的社会功能。”⑥如果去系统查看台湾的大学图书馆馆藏和台湾各网络书店,均无法看到有偶像剧研究的专业书籍(娱乐八卦书籍不少)。台湾地区关于偶像剧的研究大多倾向于经济学与收视影响分析,缺乏电视文本分析,故而台湾地区的研究状态呈半边倒趋势。台湾地区价值影响的研究倾向于理性思维,在偶像剧影响的判断上,一些选项或观念不再二元和对立。这与内地研究形成反比。
综上,海峡两岸的偶像剧叙事理论研究明显落后于偶像剧的创作实践。其中,台湾方面倾向于对各个年龄层观众进行非常细微的梳理(如精确到某地的大、中、小学的某年级),偏重于探讨观众对偶像剧文本的接受和影响等内容。内地研究偏向于偶像剧文本的市场分析与价值影响且对价值影响的判断上倾向于否定或对立。目前国内外对偶像剧的研究尚属于起步期或空白期,因此,加强相关研究有弥补理论空白的积极意义。
注释:
① [法]罗兰・巴特:《叙事作品结构分析导论》,《符号学美学》,张裕禾译,辽宁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108页。
② 曲春景、朱影编:《中美电视剧比较研究》,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年版(前言),第1页。
③ 上述三篇文献参见《世界电影》,2005年第2期。
④ 《电影艺术》2004年第3期刊登了一系列关于中国青春偶像剧研究的文章,大多集中于对偶像剧的表现形态及表现内容的分析及价值批判,批判其情节虚假及疏离现实的层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