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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习贯彻《条例》,增强督导工作的实效性
(一)学习贯彻《条例》,提高督学素质。深入学习贯彻国家、省、州《教育督导条例》,把学习贯彻《教育督导条例》及落实国家、省、州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结合起来,强化教育督导工作的功能,提高督学的政治理论素质、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组织好相关的培训和研讨活动。
(二)完善督学责任区制度。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的通知》和省教育督导团办公室《关于认真落实<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完善督学责任区制度和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建立健全监督、指导的有效机制,组织责任区督学经常与责任区学校沟通与联系,及时对学校教育发展中的重点、热点及难点问题进行交流和沟通,研究其对策,达到“督”和“导”的目的。
(三)认真开展督导调研工作。要发扬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经常深入基层学校,深入开展教育督导科学研究,扎实开展调查研究工作,提高督学的理论水平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适时提出有价值的建议和意见,撰写有价值的调研报告,为教育行政部门提供决策依据。
(四)完善教育督导网建设。不断完善教育督导网页建设,不断创新形式,丰富网页内容,发挥其督学学习研究的园地、交流的平台、展示的窗口等作用。并及时有关文件、方案、指标体系、经验总结、研究论文、调研报告、督导动态、督导信息和督导通报,同时做好教育督导信息报送工作。
二、强化目标管理责任制,确保教育重点工作落实
(五)研制教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根据州“双线”教育重点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实施要点和市教育局重点工作,认真研究和制定2014年度教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实施要点和评估指标体系,与各乡镇政府、学校签订教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确保教育重点工作的落实。
(六)组织实施教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强对乡镇政府、学校教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实施情况的监督与指导,更好地推动全市教育重点工作的落实和教育工作目标的实现。通过春秋开学初的随机督导,对教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督促落实,促进整改,完善工作。年终,对教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评估验收。
三、做好迎接国家、省督导评估验收工作,促进教育均衡发展
(七)做好迎接国家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评估验收。根据《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试行)》,对义务教育段学校进行达标验收,在此基础上申报国家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督导评估验收,并做好迎检的相关准备工作。
(八)做好迎接省对我市教育工作评估验收。根据《2011-2015年省对县(市)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规划》和《省对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指标体系》,认真开展自查自评工作,形成自评报告和汇报材料,备齐相关佐证资料,及时向州督导室和省教育督导团办公室报送相关材料,认真做好接受省督导评估验收的相关准备工作。
四、加强学校督导评估,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九)加大“控辍”工作力度。为了有效控制学生辍学,防止辍学率反弹现象,4月份,对全市初中“控辍”工作进行专项督导检查。
今年,省、市人民政府对我县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是推进我县教育事业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一次良好机遇,是对县、乡各级政府近年来发展教育事业的一次大检阅。根据省政府的统一安排,我县教育工作将于6月10日左右接受省政府教育督导团的评估检查。这次督导评估检查要求之高、检查之严,不亚于去年省政府“两基”“普实”复查验收工作。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能不能顺利过关,就看各乡镇、各部门在座的各位领导思想上重视够不够,工作措施落实不落实,工作成效明显不明显。为认真做好迎检工作,确保顺利通过省政府教育督导团的评估验收,下面,我主要讲三点意见。
一、市级教育督导复评情况通报
5月11日至13日,市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复评组对我县教育工作进行了督导复评。复评组对照《云南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标准》、《云南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办法》和《〈云南省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标准〉评估要点及评分要求》等文件内容,采取“听、看、察、访、议”等方式,坚持实事求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督政与督学相结合,坚持鉴定性评估与发展性评估相结合,力求客观、如实地评估元江县教育工作。复评组首先听取了元江县关于全县教育工作情况汇报,分别召开了人大、政协、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乡镇和学校负责人座谈会,并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质询,深入到澧江、东峨、青龙、因远4个乡镇政府及当地的中小学共14所学校实地检查,认真细致查阅了相关档案资料,抽查清点在校学生情况,进一步验证、核实县政府的自评报告。通过两天多的调查核实,复评组认为:元江县委、县政府重视教育督导评估工作,作为宣传、动员全社会尊师重教的大事来抓,县、乡(镇)政府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工作措施到位、责任履行到位,全县上下形成了迎接督导检查的浓厚氛围,自评工作严肃认真,扎实细致,有关档案资料较为规范,掀起了继“普九”之后的又一轮关心、支持教育的热潮;自评报告内容基本符合全县教育工作的实际;检查组所到学校管理有序、师生精神状态好,教育质量逐年上升,校园环境做到了绿化、美化、人文化,校园文化建设有声有色,发挥了环境育人和管理育人的功能。评估组给我县教育工作督导复评分为91.5分,基本达到“教育工作先进县”的分值要求,但由于评估过程中发现有涉及“教育工作先进县”一票否决的要素(主要是d级危房严重超标),评估组经过认真合议后,同意将元江县作为“教育工作合格县”等级呈报给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评估认定。
市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复评组,在充分肯定我县教育工作取得成绩的同时,也中肯地提出了存在的问题。
一是危房偏高。全县中小学现有45584平方米危房,占校舍总面积的16.21%,远远超出评选“教育工作先进县”标准中关于d级危房比例不得高于3%的要求。
二是办学条件还需进一步改善。我县中小学宿舍较为拥挤,农村寄宿制学校食堂大多数是简易房,学校没有洗澡房,厕所十分简陋。实验仪器老化,自然破损、报废、消耗较大,原来配备的实验仪器与新课改教学需要不相适应,特别是农村中小学音体美、卫生、劳技器材配置严重不足,生均图书不达标,小学计算机配置生机比也不达标。
三是我县初中控辍保学形势不容乐观。近几年,县、乡政府加大了初中控辍保学的力度,取得一定成效。但由于各种原因,初中在校生辍学率仍然有突破省定标准底线的危险。辍学率20*年为2.59%,从数字上看虽然不超标,但是初中生辍学是动态的,稍有疏忽,辍学率就会反弹和超标。个别初中学校的辍学率已大大超过3%的指标要求。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基本解决了因贫辍学的问题,但对于因厌学而辍学还缺乏有效措施。
四是进一步加强校长和教师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整体素质。元江县教师队伍在区域分布、年龄结构、学科结构等方面尚不够合理,校长和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五是存在的几个具体问题:
1、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学校安全工作,切实加强学校管理,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发生。特别要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管理,完善寄宿制学校的配套建设,重点支持寄宿制农村初中改善学生宿舍、食堂、厕所和文体设施的条件,加强住宿生的安全管理、卫生管理,高度关注寄宿生的身心健康。
2、评估档案资料要力求规范。加强对乡镇职能部门的业务指导,更多地体现政府行为(个别乡镇的汇报材料是教育部门的工作总结)。县级与乡(镇)的统计数据要一致对应,同时要注意数据核实,如实反映情况(因远镇初中入学率92.37%,低于95%属于“不合格”指标,原因是因远二中未将户籍内在外借读学生算入)。关于档案资料和表册的一些细节问题,必须抓紧修改完善。
3、进一步加强教育督导工作,为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要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云南省教育督导规定》,加强县教育督导机构的建设,成立元江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落实编制、配备专职督导人员,开展教育督导工作。
4、根据*年国务院《教育费附加征收暂行规定》第八条“地方征收的教育费附加,按照专项资金管理,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提出分配方案,商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后,用于改善中小学教学设施和办学条件,不得用于职工福利和发放奖金”要求,将“教育费附加”全额及时划拨县教育局“义务教育资金专户”进行专项管理、统筹使用。
5、抓好勤工俭学工作,促进基础教育和谐发展。要坚持开展以校园“五小工程”为主要形式的勤工俭学活动,把办好一个食堂,种好一片菜地,养好几头肥猪,救助一批困难学生作为工作重点来抓。要从政策导向、资金支持等方面对学校的勤工俭学给予扶持。要把勤工俭学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份,培养学生劳动意识和动手实践能力,改善学生生活质量。
六是实地检查中发现的几个问题。一是汇报材料上的问题。几乎所有乡镇都把教育工作汇报材料写成了教育工作总结,有的乡镇简单地把20*年省政府“两基”、“普实”复查验收汇报材料修后就进行汇报。没有站在政府的角度叙述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的情况。从这一点可以看出,各乡镇对本次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认识上还存在偏差,错误地认为教育督导评估只是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的事情,恰恰相反,本次教育督导评估主要是督政,而不是督学,主要目的是为了检查当地党委政府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的情况,具体讲就是当地党委政府依法组织适龄儿童进行义务教育、学校周边环境整治、当地党委政府支持学校建设给予用地保障(勤工俭学实践基地)、力所能及为学校改善办学条件和表彰优秀教师等等情况。二是资料装档方面的问题。个别乡镇在资料装档上比较随意,笼统地把各种资料混装在一起,不但不便于查阅,而且显得混乱。根据市政府复评组的要求,乡镇党委政府的教育工作资料应分开装订,并帖上标签。具体包括四个方面:乡镇党委政府教育督导评估的各种文件,乡镇各种教育工作汇报材料、控辍保学先进材料,强化教育管理方面的材料,“两基”表册。
二、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迎接省政府教育督导评估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确保顺利通过省政府教育督导团对我县教育工作的检查验收,是我县今年教育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是必须完成的硬任务。对此,大家务必保持清醒头脑,端正思想,提高认识。
首先,我们要认识到这次教育督导评估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20*年5月,我县“两基”“普实”工作顺利通过省政府复查验收,去年主要是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检查验收,而这次督导评估是对“普九”复查的进一步拓展、深化和加强,涉及部门多、范围广、要求高,是对县乡两级政府履行教育工作职责全面的、综合性的检查验收。所以大家务必采取过硬措施,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对照标准,查漏补缺。
其次,我们要认识到这次教育督导评估工作形势的严峻性和任务的艰巨性。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关心支持下,我县教育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对照省政府教育督导评估各项要求和指标,仍然还有很大差距。从5月13日市政府教育工作督导复评组对我县教育工作督导复评反馈意见看,我县还存在许多问题。这些问题既影响了教育督导评估的检查验收,又制约着我县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必须尽快加以研究解决。冷静分析目前的现状,迎检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任务十分艰巨、时间十分紧迫。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和学校一定要高度重视,迅速将迎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坚持硬件从实、软件从严的原则,扎实做好各项迎检准备工作。
第三,我们要认识到做好迎接省教育督导评估工作是提高我县教育发展水平的良好契机。这次省检的很多内容包含了中小学校办学水平和办学条件(如d级危房排除等)的指标。这无疑是各校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良好契机,也是推动教育上水平的大好机遇。各乡镇、各部门、各中小学校要通过这次省检,认真对照标准,寻找差距,尽最大努力把欠账补上,把迟早要干的事提前干好,着力解决一批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推动提高全县中小学校办学水平。
三、明确职责,狠抓落实,扎实做好各项迎检准备工作
应该说,5月11日~13日市政府对元江县教育工作的督导复评只是省政府教育督导评估的一次预演,说直接一点,市政府对我县的教育督导评估并不算严格,所提出的问题也很宏观,但实际上我县在前次市政府教育督导复评中,还存在许多问题,尤其是一些部门的领导在专家质询环节上,对涉及本部门的情况了解不全、掌握不清,这种情况在省政府督导评估时要避免发生。下面,我针对市政府教育督导复评组提出的整改意见,具体讲五个方面的问题:
(一)县级职能部门工作
1、落实教育督导机构
一是县教育局要尽快提出《关于成立元江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的请示》报县机编委;二是县机构编制委员会要尽快研究,尽快批复。(此项工作由县教育局和县机编委负责落实)
2、落实教育费附加的拨付
按上级有关文件要求足额拨付教育费附加,并办理拨付相关手续。(此项工作由县财政局和县教育局负责落实)
3、材料档案:一是县政府教育工作汇报材料以《云南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基本情况登记表》为依据,进一步核实相关数据;增加社会力量办学、教师小区建设和捐资助学情况的内容;利用图片、统计图,把县政府汇报材料做成电子文稿。二是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申报材料经修改定稿后,按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的要求,做好材料申报工作;三是进一步完善表册档案,核对县、乡两级教育相关数据,做到表表相通,册册相符。(此项工作由县教育局负责落实)
4、各职能部门负责人,要出席汇报会、座谈会和反馈会,并能回答专家质询本部门的相关问题和涉及的数据,说得清本部门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的情况。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县政府办:做好部门之间协调工作;相关文件的印制和下发;认真做好迎检工作方案,包括省政府教育督导评估日程、会场、食宿、车辆的安排和标语的布置等等。
(2)县发改委:熟悉和掌握“十一五”元江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相关教育工作和教育设施建设项目立项及教育收费情况。
(3)教育局:一是指导全县各乡镇、中小学做好复查迎检准备工作,帮助全县各中小学建立健全备查的“两基”、“普实”表册和学校管理工作档案,充分展示我县在强化管理、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师队伍素质和办学质量等方面的成果。二是做好控辍保学工作,确保涉及“一票否决”的普及程度的各项指标达到省定标准。三是配合县政府办做好各种迎检工作,确保万无一失。
(4)广电局:一是制作教育工作的电视专题片;二是及时报道省政府教育督导团在我县的检查工作情况,做到当天活动当天报道,并全程跟宗报道。
(5)人事局:熟悉和掌握全县教职工配备情况、农村富余劳动人员转移培训和社会效益的情况、禁止使用童工专项整治情况。
(6)财政局:熟悉和掌握近三年义务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按规定足额征收城市教育费附加和拨付情况;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执行情况;“三免一补”经费拨付情况;及时拨附相关教育经费。负责向省督导评估团解释和说明教育经费的相关问题。
(7)农业局:熟悉和掌握近三年农村成人中等教育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农科教统筹取得的成果情况。
(8)公安局、工商局、文化局、卫生局、建设局:熟悉和掌握近三年本部门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的情况。同时要安排人员,在这段时间经常开展整治学校周边环境、食品安全、文化环境等活动,认真治理学校门口摆摊设点、无证占道经营的现象。在城区中小学上学、放学时段,公安要帮助学校维持校门通秩序。
(9)其他职能部门,也要按元政办发〔2009〕12号《元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元江县乡镇人民政府及县级有关部门教育工作职责的通知》的规定,负责向省政府教育督导团说明本部门所履行的教育工作职责情况;对一些未按要求达到的硬性指标要写出专题报告说明情况。
(10)其他要求。凡参加汇报会的部门领导,会后要认真通读全县的教育工作汇报材料,凡是涉及本部门的相关情况和数据,务必做到汇报会当场解释得清、道得明;同时,各部门在专家质询时要能密切配合,相互补充汇报、说明情况。
(二)乡镇工作
1、对尚未入学或流失的适龄少儿,要认真梳理,摸清底子,建立翔实可靠的流失生名册;落实“控辍保学”责任制,进一步明确乡、村、社和学校、教师的职责,依法采取“动员劝学”、“强制执行”等多种办法,使辍学生重返校园完成义务教育,保证义务教育阶段“普及程度”的各项指标达到省定标准。
2、乡镇长汇报材料:要从乡镇政府的高度,认真总结近三年本乡镇确立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促进教育协调发展、学校布局调整、“两基”巩固提高工作、教师队伍建设、改善办学条件、“控辍保学”工作、治理校园周边环境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和经验。材料应包括乡镇基本情况、主要措施与成效(重点部分)、存在的问题、今后工作的打算。要对现有的汇报材料进行认真修改,材料中涉及到的教育统计数据,要以20*年度学校统计年报和“两基年审情况登记表”为准。修改好后报县教育局进行审阅定稿。
3、档案:要在现有的基础上,要组织发动中小学、各站所,采取“缺什么、补什么”的办法,认真挖掘和整理相关教育工作的材料,进一步充实和完善教育工作档案。具体按会上发放的《乡镇档案资料》要求建立。乡镇档案要摆放在汇报会所在地,不能放在学校。
4、要做好2个彩色封面材料:一是乡镇长汇报材料;二是迎检方案等材料合订本(文件顺序为自评领导小组、迎检方案、*年履职自评报告、07年履职自评报告和06年履职自评报告)
(三)学校(幼儿园)工作
(1)要进一步整理完善近三年“两基”、“普实”表册和学校管理工作档案,特别要认真核实各种材料中使用的数据是否与教育统计数据相符。加强与公安等职能部门的联系,防止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加强学生养成教育,搞好学校卫生保洁工作,以斩新的校园面貌和良好的师生精神状态迎接省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
(2)要做好3个彩色封面材料:一是迎检方案等材料合订本(材料装订顺序为自评领导小组、自评实施方案、近三年学校工作情况汇报材料);二是学校(幼儿园)特色材料(3至5个材料);三是学校(幼儿园)简介(检查组进入校门时分发)。
(3)检查期间,学校所有教职工要佩戴工作牌。
(四)迎接工作
1、县、乡镇主要领导,一是相关人员(乡镇包括书记、镇长、人大主席,分管教育工作的领导、中小学校长,并由乡镇长汇报)要参与迎接;二是按通知要求参加汇报会和反馈会;三是全程陪同检查。
2、县、乡镇、学校、住宿宾馆均要在醒目的地方悬挂“热烈欢迎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莅临我县(乡镇、学校)指导教育工作”字样的标语。(此项工作由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负责落实,具体由县教育局负责通知乡镇和学校)。
3、乡镇召开汇报会时,涉及的乡镇站所长和学校校长要参加会议,并接受督导评估组的询问。
(五)相关工作要求
1、县、乡镇、学校所有表册、材料的修改完善及归档工作,要在5月31日前完成。
今年,省、市人民政府对我县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是推进我县教育事业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一次良好机遇,是对县、乡各级政府近年来发展教育事业的一次大检阅。根据省政府的统一安排,我县教育工作将于6月10日左右接受省政府教育督导团的评估检查。这次督导评估检查要求之高、检查之严,不亚于去年省政府“两基”“普实”复查验收工作。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能不能顺利过关,就看各乡镇、各部门在座的各位领导思想上重视够不够,工作措施落实不落实,工作成效明显不明显。为认真做好迎检工作,确保顺利通过省政府教育督导团的评估验收,下面,我主要讲三点意见。
一、市级教育督导复评情况通报
5月11日至13日,市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复评组对我县教育工作进行了督导复评。复评组对照《云南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标准》、《云南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办法》和《〈云南省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标准〉评估要点及评分要求》等文件内容,采取“听、看、察、访、议”等方式,坚持实事求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督政与督学相结合,坚持鉴定性评估与发展性评估相结合,力求客观、如实地评估元江县教育工作。复评组首先听取了元江县关于全县教育工作情况汇报,分别召开了人大、政协、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乡镇和学校负责人座谈会,并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质询,深入到澧江、东峨、青龙、因远4个乡镇政府及当地的中小学共14所学校实地检查,认真细致查阅了相关档案资料,抽查清点在校学生情况,进一步验证、核实县政府的自评报告。通过两天多的调查核实,复评组认为:元江县委、县政府重视教育督导评估工作,作为宣传、动员全社会尊师重教的大事来抓,县、乡(镇)政府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工作措施到位、责任履行到位,全县上下形成了迎接督导检查的浓厚氛围,自评工作严肃认真,扎实细致,有关档案资料较为规范,掀起了继“普九”之后的又一轮关心、支持教育的热潮;自评报告内容基本符合全县教育工作的实际;检查组所到学校管理有序、师生精神状态好,教育质量逐年上升,校园环境做到了绿化、美化、人文化,校园文化建设有声有色,发挥了环境育人和管理育人的功能。评估组给我县教育工作督导复评分为91.5分,基本达到“教育工作先进县”的分值要求,但由于评估过程中发现有涉及“教育工作先进县”一票否决的要素(主要是d级危房严重超标),评估组经过认真合议后,同意将元江县作为“教育工作合格县”等级呈报给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评估认定。
市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复评组,在充分肯定我县教育工作取得成绩的同时,也中肯地提出了存在的问题。
一是危房偏高。全县中小学现有45584平方米危房,占校舍总面积的16.21%,远远超出评选“教育工作先进县”标准中关于d级危房比例不得高于3%的要求。
二是办学条件还需进一步改善。我县中小学宿舍较为拥挤,农村寄宿制学校食堂大多数是简易房,学校没有洗澡房,厕所十分简陋。实验仪器老化,自然破损、报废、消耗较大,原来配备的实验仪器与新课改教学需要不相适应,特别是农村中小学音体美、卫生、劳技器材配置严重不足,生均图书不达标,小学计算机配置生机比也不达标。
三是我县初中控辍保学形势不容乐观。近几年,县、乡政府加大了初中控辍保学的力度,取得一定成效。但由于各种原因,初中在校生辍学率仍然有突破省定标准底线的危险。辍学率20*年为2.59%,从数字上看虽然不超标,但是初中生辍学是动态的,稍有疏忽,辍学率就会反弹和超标。个别初中学校的辍学率已大大超过3%的指标要求。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基本解决了因贫辍学的问题,但对于因厌学而辍学还缺乏有效措施。
四是进一步加强校长和教师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整体素质。元江县教师队伍在区域分布、年龄结构、学科结构等方面尚不够合理,校长和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五是存在的几个具体问题:
1、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学校安全工作,切实加强学校管理,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发生。特别要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管理,完善寄宿制学校的配套建设,重点支持寄宿制农村初中改善学生宿舍、食堂、厕所和文体设施的条件,加强住宿生的安全管理、卫生管理,高度关注寄宿生的身心健康。
2、评估档案资料要力求规范。加强对乡镇职能部门的业务指导,更多地体现政府行为(个别乡镇的汇报材料是教育部门的工作总结)。县级与乡(镇)的统计数据要一致对应,同时要注意数据核实,如实反映情况(因远镇初中入学率92.37%,低于95%属于“不合格”指标,原因是因远二中未将户籍内在外借读学生算入)。关于档案资料和表册的一些细节问题,必须抓紧修改完善。
3、进一步加强教育督导工作,为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要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云南省教育督导规定》,加强县教育督导机构的建设,成立元江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落实编制、配备专职督导人员,开展教育督导工作。
4、根据1986年国务院《教育费附加征收暂行规定》第八条“地方征收的教育费附加,按照专项资金管理,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提出分配方案,商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后,用于改善中小学教学设施和办学条件,不得用于职工福利和发放奖金”要求,将“教育费附加”全额及时划拨县教育局“义务教育资金专户”进行专项管理、统筹使用。
5、抓好勤工俭学工作,促进基础教育和谐发展。要坚持开展以校园“五小工程”为主要形式的勤工俭学活动,把办好一个食堂,种好一片菜地,养好几头肥猪,救助一批困难学生作为工作重点来抓。要从政策导向、资金支持等方面对学校的勤工俭学给予扶持。要把勤工俭学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份,培养学生劳动意识和动手实践能力,改善学生生活质量。
六是实地检查中发现的几个问题。一是汇报材料上的问题。几乎所有乡镇都把教育工作汇报材料写成了教育工作总结,有的乡镇简单地把20*年省政府“两基”、“普实”复查验收汇报材料修后就进行汇报。没有站在政府的角度叙述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的情况。从这一点可以看出,各乡镇对本次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认识上还存在偏差,错误地认为教育督导评估只是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的事情,恰恰相反,本次教育督导评估主要是督政,而不是督学,主要目的是为了检查当地党委政府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的情况,具体讲就是当地党委政府依法组织适龄儿童进行义务教育、学校周边环境整治、当地党委政府支持学校建设给予用地保障(勤工俭学实践基地)、力所能及为学校改善办学条件和表彰优秀教师等等情况。二是资料装档方面的问题。个别乡镇在资料装档上比较随意,笼统地把各种资料混装在一起,不但不便于查阅,而且显得混乱。根据市政府复评组的要求,乡镇党委政府的教育工作资料应分开装订,并帖上标签。具体包括四个方面:乡镇党委政府教育督导评估的各种文件,乡镇各种教育工作汇报材料、控辍保学先进材料,强化教育管理方面的材料,“两基”表册。
二、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迎接省政府教育督导评估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确保顺利通过省政府教育督导团对我县教育工作的检查验收,是我县今年教育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是必须完成的硬任务。对此,大家务必保持清醒头脑,端正思想,提高认识。
首先,我们要认识到这次教育督导评估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20*年5月,我县“两基”“普实”工作顺利通过省政府复查验收,去年主要是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检查验收,而这次督导评估是对“普九”复查的进一步拓展、深化和加强,涉及部门多、范围广、要求高,是对县乡两级政府履行教育工作职责全面的、综合性的检查验收。所以大家务必采取过硬措施,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对照标准,查漏补缺。
其次,我们要认识到这次教育督导评估工作形势的严峻性和任务的艰巨性。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关心支持下,我县教育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对照省政府教育督导评估各项要求和指标,仍然还有很大差距。从5月13日市政府教育工作督导复评组对我县教育工作督导复评反馈意见看,我县还存在许多问题。这些问题既影响了教育督导评估的检查验收,又制约着我县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必须尽快加以研究解决。冷静分析目前的现状,迎检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任务十分艰巨、时间十分紧迫。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和学校一定要高度重视,迅速将迎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坚持硬件从实、软件从严的原则,扎实做好各项迎检准备工作。
第三,我们要认识到做好迎接省教育督导评估工作是提高我县教育发展水平的良好契机。这次省检的很多内容包含了中小学校办学水平和办学条件(如d级危房排除等)的指标。这无疑是各校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良好契机,也是推动教育上水平的大好机遇。各乡镇、各部门、各中小学校要通过这次省检,认真对照标准,寻找差距,尽最大努力把欠账补上,把迟早要干的事提前干好,着力解决一批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推动提高全县中小学校办学水平。
三、明确职责,狠抓落实,扎实做好各项迎检准备工作
应该说,5月11日~13日市政府对元江县教育工作的督导复评只是省政府教育督导评估的一次预演,说直接一点,市政府对我县的教育督导评估并不算严格,所提出的问题也很宏观,但实际上我县在前次市政府教育督导复评中,还存在许多问题,尤其是一些部门的领导在专家质询环节上,对涉及本部门的情况了解不全、掌握不清,这种情况在省政府督导评估时要避免发生。下面,我针对市政府教育督导复评组提出的整改意见,具体讲五个方面的问题:
(一)县级职能部门工作
1、落实教育督导机构
一是县教育局要尽快提出《关于成立元江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的请示》报县机编委;二是县机构编制委员会要尽快研究,尽快批复。(此项工作由县教育局和县机编委负责落实)
2、落实教育费附加的拨付
按上级有关文件要求足额拨付教育费附加,并办理拨付相关手续。(此项工作由县财政局和县教育局负责落实)
3、材料档案:一是县政府教育工作汇报材料以《云南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基本情况登记表》为依据,进一步核实相关数据;增加社会力量办学、教师小区建设和捐资助学情况的内容;利用图片、统计图,把县政府汇报材料做成电子文稿。二是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申报材料经修改定稿后,按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的要求,做好材料申报工作;三是进一步完善表册档案,核对县、乡两级教育相关数据,做到表表相通,册册相符。(此项工作由县教育局负责落实)
4、各职能部门负责人,要出席汇报会、座谈会和反馈会,并能回答专家质询本部门的相关问题和涉及的数据,说得清本部门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的情况。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县政府办:做好部门之间协调工作;相关文件的印制和下发;认真做好迎检工作方案,包括省政府教育督导评估日程、会场、食宿、车辆的安排和标语的布置等等。
(2)县发改委:熟悉和掌握“十一五”元江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相关教育工作和教育设施建设项目立项及教育收费情况。
(3)教育局:一是指导全县各乡镇、中小学做好复查迎检准备工作,帮助全县各中小学建立健全备查的“两基”、“普实”表册和学校管理工作档案,充分展示我县在强化管理、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师队伍素质和办学质量等方面的成果。二是做好控辍保学工作,确保涉及“一票否决”的普及程度的各项指标达到省定标准。三是配合县政府办做好各种迎检工作,确保万无一失。
(4)广电局:一是制作教育工作的电视专题片;二是及时报道省政府教育督导团在我县的检查工作情况,做到当天活动当天报道,并全程跟宗报道。
(5)人事局:熟悉和掌握全县教职工配备情况、农村富余劳动人员转移培训和社会效益的情况、禁止使用童工专项整治情况。
(6)财政局:熟悉和掌握近三年义务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按规定足额征收城市教育费附加和拨付情况;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执行情况;“三免一补”经费拨付情况;及时拨附相关教育经费。负责向省督导评估团解释和说明教育经费的相关问题。
(7)农业局:熟悉和掌握近三年农村成人中等教育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农科教统筹取得的成果情况。
(8)公安局、工商局、文化局、卫生局、建设局:熟悉和掌握近三年本部门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的情况。同时要安排人员,在这段时间经常开展整治学校周边环境、食品安全、文化环境等活动,认真治理学校门口摆摊设点、无证占道经营的现象。在城区中小学上学、放学时段,公安要帮助学校维持校门通秩序。
(9)其他职能部门,也要按元政办发〔2009〕12号《元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元江县乡镇人民政府及县级有关部门教育工作职责的通知》的规定,负责向省政府教育督导团说明本部门所履行的教育工作职责情况;对一些未按要求达到的硬性指标要写出专题报告说明情况。
(10)其他要求。凡参加汇报会的部门领导,会后要认真通读全县的教育工作汇报材料,凡是涉及本部门的相关情况和数据,务必做到汇报会当场解释得清、道得明;同时,各部门在专家质询时要能密切配合,相互补充汇报、说明情况。
(二)乡镇工作
1、对尚未入学或流失的适龄少儿,要认真梳理,摸清底子,建立翔实可靠的流失生名册;落实“控辍保学”责任制,进一步明确乡、村、社和学校、教师的职责,依法采取“动员劝学”、“强制执行”等多种办法,使辍学生重返校园完成义务教育,保证义务教育阶段“普及程度”的各项指标达到省定标准。
2、乡镇长汇报材料:要从乡镇政府的高度,认真总结近三年本乡镇确立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促进教育协调发展、学校布局调整、“两基”巩固提高工作、教师队伍建设、改善办学条件、“控辍保学”工作、治理校园周边环境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和经验。材料应包括乡镇基本情况、主要措施与成效(重点部分)、存在的问题、今后工作的打算。要对现有的汇报材料进行认真修改,材料中涉及到的教育统计数据,要以20*年度学校统计年报和“两基年审情况登记表”为准。修改好后报县教育局进行审阅定稿。
3、档案:要在现有的基础上,要组织发动中小学、各站所,采取“缺什么、补什么”的办法,认真挖掘和整理相关教育工作的材料,进一步充实和完善教育工作档案。具体按会上发放的《乡镇档案资料》要求建立。乡镇档案要摆放在汇报会所在地,不能放在学校。
4、要做好2个彩色封面材料:一是乡镇长汇报材料;二是迎检方案等材料合订本(文件顺序为自评领导小组、迎检方案、*年履职自评报告、07年履职自评报告和06年履职自评报告)
(三)学校(幼儿园)工作
(1)要进一步整理完善近三年“两基”、“普实”表册和学校管理工作档案,特别要认真核实各种材料中使用的数据是否与教育统计数据相符。加强与公安等职能部门的联系,防止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加强学生养成教育,搞好学校卫生保洁工作,以斩新的校园面貌和良好的师生精神状态迎接省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
(2)要做好3个彩色封面材料:一是迎检方案等材料合订本(材料装订顺序为自评领导小组、自评实施方案、近三年学校工作情况汇报材料);二是学校(幼儿园)特色材料(3至5个材料);三是学校(幼儿园)简介(检查组进入校门时分发)。
(3)检查期间,学校所有教职工要佩戴工作牌。
(四)迎接工作
1、县、乡镇主要领导,一是相关人员(乡镇包括书记、镇长、人大主席,分管教育工作的领导、中小学校长,并由乡镇长汇报)要参与迎接;二是按通知要求参加汇报会和反馈会;三是全程陪同检查。
2、县、乡镇、学校、住宿宾馆均要在醒目的地方悬挂“热烈欢迎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莅临我县(乡镇、学校)指导教育工作”字样的标语。(此项工作由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负责落实,具体由县教育局负责通知乡镇和学校)。
3、乡镇召开汇报会时,涉及的乡镇站所长和学校校长要参加会议,并接受督导评估组的询问。
(五)相关工作要求
1、县、乡镇、学校所有表册、材料的修改完善及归档工作,要在5月31日前完成。
主要工作:
1.顺利通过了吉林省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检查工作
按照上级文件精神,我区今年代表长春市教育局迎接了吉林省教育督导工作检查,在省政府教育督导团正处长级督学许世彬同志带领下,一行5人,于2011年11月14日—19日,在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张峰主任和市政府教育督导团督学刘金山、市政府教育督导团督学王淑丽同志的陪同下,对我区教育工作进行了督导评估。
督导评估期间,分别听取和审阅了区政府及教育、发改、财政、人社、公安、农业、地税等相关职能部门关于教育工作情况的汇报;抽检了合心镇和所属的中学、中心小学、村小、中心幼儿园和化技术学校各一所。在城区共抽检了两所中学、两所所小学和一所幼儿园;考察了长春市第87中学、迎宾路小和幼儿园,省督导评估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档案资料、审核分析相关数据、实地查看办学条件、访谈师生、分析汇总等办法,对绿园区教育工作进行了较为全面的督导评估,并召开了反馈会。检查组对我区的教育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这次省政府对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有力地推动了我区教育事业的健康、协调、快速发展,加快了学校标准化建设进程,实现了各学校办学条件和办学水平新的飞跃,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完成了第三批省“三a学校”的评估验收工作
3. 全面完成了长春市2011年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检查工作
按照长春市教育督导工作的要求,将市教育重点工作细则分解到各科室,加大工作力度,与职能部门配合,强化对全区学校落实市重点工作和局工作要点的过程性的检查指导,重点抓好迎检学校的督促、检查指导。
4.开展了全区中小学发展性教育督导评估工作
5. 加强督导信息建设
6.落实了专项督导工作
为了更好的提高我区公办幼儿园办园水平,于12月10日、13日由督导室组织,幼教科、体育卫生科参与,对我区11所幼儿园整体工作进行了检查,通过家长问卷、实地踏查、查看账目等方式对幼儿园工作进行了细致的、全面的督导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幼儿园限期整改。
本次研讨会的议题是:以十精神为指导,学习贯彻《教育督导条例》,总结2012年教育督导工作,谋划部署2013年工作。
会上,全国31个省、市、区和6个单列市主管厅长(总督学)在大会上交流了2012年工作和2013年工作思路安排。分组讨论了《省级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考核评估暂行办法》、《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暂行办法》、《素质教育示范学校评估认定办法》、《建立全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监测制度工作方案》等4个文件征求意见稿。表彰了2012年教育督导信息宣传先进省市10个。甘肃列15。
全国教育督导工作经验做法概要:
(一)机构建设。
已设立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的有:天津市(委员会下设:综合处、督政处、督学一处、二处,编制18人)、内蒙、上海市、安徽省、江西省、贵州省、等。
(二)督导工作。
各省、市、区基本形成了督政、督学、监测评价体系。北京市实施素质教育综合督导评估;天津市对义务教育均衡先进县奖150万,学前教育先进县奖100万;河北省开展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评估认定;辽宁省实施“双高普九”督导评估,建立了教育评估人才库;天津、吉林、江苏、陕西省等各开展大学督导评估;上海市、浙江省开展教育现代化县综合督导评估;广东、福建实施“教育强县评估”;江西省开展高职院校督导评估;河南省开展教育先进县评估;按20%奖励,每县100万;湖北省对完成义务教育均衡的县奖100万,整市(州)完成奖500万,示范县奖500万;湖南省督学责任区健全完善;重庆市建立了教育督导评估院,全面开展教育质量监测评价。
教育部督导办何秀超主任、周坚副主任讲话要点
周坚副主任就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要求:
1.督导评估认定的政策要点:(1)指导思想:以评促建,督促政府落实职责,促进教育公平。(2)要解决的问题:整体提高义务教育基础水平,办好每一所学校。(3)评估认定的重点内容:一个前提(门槛)、两项内容、一个重要参考:一个前提:学校标准化建设达标评估(先达标,后整县评估认定);两项内容:一项是学校标准化建设评估认定,一项是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评估;一个重要参考:群众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满意度调查。
2.评估认定程序:县自评—市(州)复核—省级督评—国家评估认定。要求省级督评先向社会公示,再向国家申报(每年8月向国家上报)。要建立动态监测评估制度,实行全程跟进监测预评。
3.国家评估认定(三个环节)(1)材料审核。一是对省级达标学校评估文件、资料的审核,省级达标学校应由省上实施,也可委托市(州)评估,省上审核上报;二是校际差异系数审算,(由上海监测中心、中央教科院做),以事业法定年报数据为准;三是政府工作材料审核;四是群众满意度材料审核。(2)实地督导评估。1.听取汇报、质询;2.实地抽查学校(在全县学校中随机抽检);3.召开各类人员座谈会,随访等;4.召开反馈会议。(3)定期复查。对已通过评估认定的县跟进监测,三年监测不合格,要摘牌。
完善督导制度
规范督导行为
教育部颁布的《国家教育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中强调,要加强教育督导工作,健全教育督导制度。在督导实践中,应按照《条例》精神,不断完善督导的各项制度,用制度规范督导的行为,推进教育工作持续、健康发展。通过认真学习并结合工作实际,要深入贯彻实施《条例》,必须坚持和完善以下制度:
资格制度:建立教育督导资格制度是教育督导队伍建设的必然要求,要逐步建立、健全督导人员任职资格审查制度,确保督导工作的深入开展。《条例》规定,“督学应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熟悉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坚持原则,办事公道,品行端正,廉洁自律;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教育管理、教学或者教育研究工作10年以上,工作实绩突出;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表达能力;身体健康,能胜任教育督导工作”。对符合规定条件的人员经教育部门考核、省级督导机构培训合格,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任命为督学。
培训制度:集中培训。参加省级督导部门组织的全员综合培训:岗位培训。根据督导工作需要,定期组织不同类型督学,以各种形式参与政治理论、教育法律法规、教育督导评估理论、方法与技术等方面的培训,提升督导人员业务能力;专题讲座。培养督导人员能以督导的专业眼光审视教育工作,不定期地参加教育督导专家对督学所开展的前瞻性教育督导理论与实践活动,参加具有科技含量方面的专题培训,提升督导队伍的理论水平与实践能力。
联席制度:政府将教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研究解决教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部门应加强协调、积极配合、整合资源,建立联动的工作机制,形成以教育督导机构为主、多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根据工作需要,政府教育督导部门应不定期召开专兼职、学校、乡(镇)、涉教部门成员联席会议,通告本部门所负责的教育工作进展情况,做到沟通适时、征询建议、联系协调、交流经验、布置任务,帮助解决教育实际问题。
责任区制度:按照教育部印发的《关于加强督学责任区建设的意见》的要求,县级教育督导机构应根据本行政区域内学校布局设立教育督导责任区,不断完善督学责任区工作制度。明确责任区督学的职责任务。责任落实到人,实施督导工作重心下移,强化责任区督学为基层学校服务的责任意识。指派督学对责任区内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实施经常性督导,责任督学对责任区内学校督导每学期不得少于两次。经常性督导结束,督学应当向教育督导机构提交报告,发现违法违规办学行为或危及师生生命安全的隐患,应当及时督促学校和相关部门处理。
汇报制度:督导部门在督导结束后向县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汇报督导结果,为政府及相关部门科学决策提供依据:专职督学定期向政府教育督导室汇报责任区学校(园)、责任区乡(镇)督导情况;学校(园)教育督导员与教育督导责任区督学经常沟通、交流工作开展情况。
整改制度:强化限期整改环节。督导活动结束后,要求被督导单位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限期整改,并报告整改结果。问题突出的,对整改情况要进行复查,必要时可对被督导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确保每次督导都行之有效。
通报制度:教育督导机构依据督导评估、考核情况和整改结果形成督导通报,通过网络媒体、平面媒体等方式向社会公布,让全社会了解教育进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改进措施,并接受社会监督。对教育督导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教育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后果严重、影响恶劣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奖励制度:教育督导部门按履行教育职责情况定期考核,相关部门给予表彰、奖励。
问责制度:提高教育督导工作的力度与权威。根据《条例》规定,应建立行之有效的教育督导问责制度。将教育督导结果作为问责的重要依据。
评估制度:建立县级政府教育工作、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中小学教育质量和学前教育、职业教育等督导评估制度。坚持督政与督学相结合,加强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学校规范办学行为、实施素质教育的督导检查。
践行《条例》规定提升督导效能
为更好地履行督导职能,推动教育改革与发展,提高教育督导的整体效能势在必行。
独立性:《条例》提升了教育督导机构的独立性。教育督导是教育决策、教育执行、教育监督三大系统中的有机组成部分,在保证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等方面起到了重要的监督作用。督导实践表明,监督作用的发挥需要教育督导机构与教育、涉教部门既保持紧密联系,又要有相对独立性。国务院决定成立的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由10个部委组成,有效地凝聚、整合了各方力量,形成了合力,保证了督导结果的客观、公平、公正。
权威性:《条例》保障教育督导工作的权威性。教育督导作为重要的教育监督反馈系统,其督导结果的运用充分体现着教育督导的权威性。督导报告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能够得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采纳与及时整改,决定了督导工作的权威性。《条例》明确要求督导报告是考核奖惩被督导单位及主要负责人的重要依据,确立教育督导的权威性,为建立和完善教育督导报告、约谈和限期整改等奠定了坚实基础。
专业性:《条例》规定提高督学队伍的专业性。教育督导工作专业化是教育督导发展的目标与方向,而督导队伍的专业化程度是重要基础。督导工作由“督政”和“督学”两大方面组成:督政方面,需要督学在全面分析政府教育工作的基础上,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依据教育法律法规、国家教育政策提出合理的督导意见和建议:督学方面,要求督学熟悉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运行机制,深入分析学校教育教学中存在的相关问题,根据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发展的身心规律,提出有针对性的改进意见。这就要求督学熟悉教育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拥有深厚的教育理论基础,有从事教育管理、教学或者教育研究工作的丰富的实践经验。《条例》对督学队伍建设作出规定,明确了督学制度、任职期限、聘用条件和工作原则,有力地保证了督导队伍素质水平,提升了督导工作专业化水平。
全面性:《条例》规定教育督导的全面性。全面扩大教育督导范围,由《教育督导规定》中局限于中小学和幼儿教育扩大到各级各类教育,使教育督导对象做到教育领域全覆盖。
保障性:《条例》规定教育督导经费的保障性。《条例》规定要把督导经费列入政府财政预算。解决督导工作的经费独立问题,为督导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经费保障。
针对性:教育督导机构针对教育工作的热点、难点及人民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根据需要联合有关部门或聘请相关专业人员参加专项督导,并采取召开座谈会或其他形式,专门听取学生及其家长和教帅的意见,有针对性地解决教育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
__年教育督导工作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认真落实宜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的意见》,紧紧围绕__年当阳市教育局重点工作和省市督导工作要点,进一步解放思想,求真务实,切实发挥教育督导“监督、检查、评估、指导”的职能,创新督导工作机制,大力推进教育现代化。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提供保障,为促进教育公平、实现教育均衡与教育现代化履行职能,为建设教育强市作出贡献。
一、履行教育督导职责,落实督导评估任务
(一)开展市级示范幼儿园评估工作
根据宜昌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幼儿园等级评定和开展市级示范幼儿园评估的通知》(宜府督[__]2号),依据《湖北省幼儿园办园水平综合评估标准(试行)》,对申报的一、二、三级幼儿园开展评估认定;并推荐商业幼儿园、河溶星星幼儿园,创建宜昌市示范幼儿园。
(二)开展办学行为专项督导检查
围绕全市教育工作中心,对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落实课程计划及执行情况、学生作息时间、办班补课、收费补课、乱发资料等有损教育形象的行为开展专项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以规范办学行为,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我市教育的满意度。
(三)迎接宜昌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宜昌市教育局对当阳市教育局__、__年度工作督导评估。
(四)完善镇处教育责任目标考核方案,建立对镇处中心学校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考核机制。
制定镇处中心学校年度工作考核方案,组织实施对中心学校年度工作考核,建立激励机制,规范和提高各中心学校管理水平和责任意识。
(五)协助做好省示范高中、幼儿园复评以及其它督导评估工作。
二、开展教育创建活动,促进教育均衡发展
(一)做好迎检准备,巩固提高教育均衡发展成果
为了做好迎接国家教育督导委员会对我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县市的认定工作。一是落实过程督导,主要是按照《湖北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方案》,深入到各中小学校指导落实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各项具体工作,重点是指导整理和完善档案资料,学校校园文化建设的进一步完善与提升,学校基本情况介绍,做好评估认定现场准备,并面向师生和社会各界做好广泛宣传动员,强化学校内部管理,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提升办学水平。二是自下而上反复统计、核对《湖北省县域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表》中各项数据,计算校际间差异系数,建立__年均衡监测数据库并完成分析报告,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保证均衡发展。三是做好教育局内迎接评估验收认定的准备工作。主要是与办公室一起完成市政府自评报告、汇报材料,完善《当阳市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专题片》,与相关科室按28个c级指标分别整理出各c级指标的档案资料,编印出《当阳市义务教育学校基本情况介绍汇编》,完善《当阳市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文件汇编》等,全力做好国家教育督导委员会对我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县市的评估认定工作。
(二)创建义务教育现代学校
根据宜昌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到__年基本实现义务教育现代化的工作目标,和宜昌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宜昌市教育局的工作要求。为了确保完成__年至__年我市创建宜昌市义务教育现代化学校数超过60%的具体任务,决定下列单位为今年创建学校。
小学:新民小学、坝陵小学、泉州希望小学、王店镇中心小学、胡场小学、太子桥小学。
中学:实验中学、两河中学
九年一贯制学校:烟集中小学。
上述学校要依据《宜昌市义务教育现代化学校评估方案》,扎实抓好创建工作,确保一次性通过验收。
三、加强督导队伍建设,提升督导工作能力
认真组织广大督学和督导干部学习《教育督导条例》和素质
教育理论,更新观念,研究教育督导规律,创新工作机制,完善工作制度,充分发挥教育督导的督促和指导作用。要重视督导人员的学习和培训,督促督导工作者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学习督导理论,学习先进地区的教育督导工作的经验,不断提高教育督导工作者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理论水平,提升教育督导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五日
主要工作时间安排
(一)1至3月:
1、1月,组织实施对中心学校__年度教育工作考核,并下发考核结果通报。
2、落实并上报我市__年现代化学校创建单位。
3、为迎接宜昌市对当阳市教育局__至__年度教育工作考核做好档案资料、文字材料等准备工作。并做好迎检工作。
4、积极准备宜昌市召开义务教育现代化学校创建工作推进会的档案资料,上报相关文字材料;并组织部分校长准备好典型材料,参加现场会。
5、3月,召开__年教育督导工作会议;下发__年教育督导工作要点。
(二)4至6月:
1、4月,对__年现代化创建学校进行调研,提请局党组确定创建学校的相关建设项目。并配合宜昌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开展义务教育现代化学校创建前期考察。组织开展幼儿园等级评估。
2、5月,进一步完善、落实督学责任区制度。对部分中小学开展教辅资料专项督导。
3、6月,协助宜昌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开展市级示范幼儿园复评。
4、做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接受国家复核认定工作。
(三)7至8月:
1、对现代化创建学校的相关建设项目进行视导。
2、组织教育督导人员开展有关学习。
(四)9至12月:
1、9月,上报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监测数据及结果;对__年现代化创建学校进行专项督导。
2、10月,对创建现代化学校的小学评估、中学初评。并将结果上报宜昌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3、11月至12月,协助宜昌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开展义务教育现代化学校评估。
关键词:教育督学 指导 服务 学校工作
现代教育督导主要以教育目的、教育内容、教育教学方法、教育环境和教育工作者为对象,教育督导方针由行政命令性转变为服务指导性,教育督导人员只有指导、建议和帮助职能,而无指挥、命令、监督的权利。因此,从严格意义上说,现代教育督导制度实际上是只“导”不“督”,督导制度实为指导制度或视导制度,即视而不督,导而不令。长白山管委会教育督导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贯彻实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为契机,立足全区教育发展大局,认真履行教育督导的职能作用。下面就教育督学指导服务学校工作进行初步探索。
一、科学谋划年度重点工作
一是精心安排全年工作。为充分发挥教育督导监督、检查、指导和评估职能作用,扎实推进素质教育的实施,推动全区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根据上级督导部门和长白山管委会教育局的总体部署,年初制定了年度教育督导工作计划和中小学校督导评估实施方案,并结合辖区实际重新修订了《长白山保护开发区中小学校校长评价实施方案及指标体系》。
二是探索教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的管理。根据《吉林省度教育重点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及评估指标体系》的内容,在认真研究、多方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将目标管理责任制实施要点评估指标体系中所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教育局各部门。年中和年末督导室对各部门落实省重点工作实施情况进行了指导检查。
二、创新督导工作机制,促进教育内涵发展
一是探索专项督导和随机督导的方式方法。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安排,结合省督导办给予的工作建议,整合了专项督导和随机督导的内容,完成了对辖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教学工作及“控辍”工作的随机督导;在督导检查前制定好检查指标体系,完善技术手段,在督导检查过程中通过听取各中小学校工作的专题汇报,进行实地查看,了解学校的课堂教学情况,查阅学校相关档案资料等,获取相关的信息。通过与学校面对面的交流与反馈,对学校在工作中所取得的成绩给予肯定,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建议。
二是创新教育督导制度,完善学校评价机制。为减轻学校负担,提高工作效能,将学校综合督导评估与学校的各项工作检查评比结合起来,做到一套评价指标体系多方面结果共享,受到了基层学校的好评。在学校督导评估前,分时段完成了对被督导评估学校相关问卷调查、学生知识测试、课堂教学评价等方面的工作。在开展学校督导评估中,坚持“导于前,评于后”的工作方法和客观公正、促进发展的基本原则,重在促进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的提升。对此我们重点把握以下三个环节:
一是注重引导学校自评。通过抓督导评估方案的学习、抓参与度、抓查纠,促进学校在自查自评过程中自我学习、自我量化、自我加压、自我总结、自我完善。
二是评估时严格按照督导评估工作程序,认真履行"督导、检查、评估、指导"的职能。按照省制定的学校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对办学标准、学校管理、自主发展三方面进行多层面、全方位的评估,全面总结学校发展过程中的成功经验,客观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指导学校坚持科学发展观,从自身实际出发,对照评估指标体系,认真进行整改。
三是客观公正地进行学校督导评估。精心组织督导队伍,切实把握评估重点,从实搜集数据资料。评估过程中看、听、访、查、议、测相结合,在严、细、实上下功夫,采用口头反馈和书面反馈相结合的方法,作出切合实际的评估结论。最后以督导通报的形式下发至各校,使辖区各学校得以借鉴。
三是探索校长评价工作,促进校长能力的提高。为督促、指导辖区中小学校校长把领导教职工创造性地实施素质教育作为重要职责,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保障素质教育的顺利实施,更好的促进学校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依据修订的《长白山保护开发区中小学校校长评价实施方案(试行)》,完成了辖区所有学校校长的评价工作。在校长评价过程中,遵循“在评价中发现不足、在评价中注重指导,以评价促进反思,以评价促进发展”的原则,做到评价与校长实际工作相结合,与学校实际工作相结合。评价结果均以通报的形式下发至辖区各学校,为校长的自身发展和能力的提高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为进一步完善教育督导制度,加强教育监督,推进我县教育改革与发展,加快教育强县建设步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省教育督导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教育督导工作的重要性
(一)教育督导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的一项基本制度,是我国现代教育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教育督导,是促进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贯彻落实的重要手段,是保障教育目标实现的有效机制,是加强教育宏观管理的重要环节,是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保障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和实现教育强县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教育督导在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地位,充分发挥教育督导的监督、保障、导向和激励作用,更好地为教育改革和发展保驾护航,实现教育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
二、明确教育督导工作的基本任务和主要职责
(二)全县教育督导工作的基本任务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国家、省、市、县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为依据,以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为根本,以确保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和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为重点,积极开展教育工作综合督导、专项督导和经常性督导,不断提高教育督导工作的质量和水平,逐步建立与教育改革和发展相适应的现代教育督导制度,推动全县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三)全县教育督导机构的主要职责是:统筹规划并组织实施全县的教育督导工作;对县人民政府的有关职能部门实施教育法律法规和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下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对各级各类教育机构的办学水平进行综合评估;组织重大教育目标完成情况的检查评估;对教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本县人民政府或者上级教育督导机构提出意见和建议;培训督学;开展教育督导科学研究;履行县人民政府授予的其他职责。
教育督导机构在实施教育督导工作时,被督导单位应当积极配合,按要求提供与督导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财务账目及其他有关材料,对督导事项涉及的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
三、建立和完善各项教育督导评估制度
(四)建立和完善“两项督导评估考核”制度。根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规定,县政府教育督导机构组织乡镇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和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教育实绩督导评估考核,督促乡镇政府及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干部依法履行教育工作职责,推进教育事业发展。
(五)建立同级督政制度。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对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履行教育职责情况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并实行重点职能部门年度考核制度,充分调动各有关部门履行教育职责的积极性,为教育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六)建立和完善对基础教育的督导评估制度。制定和完善适应不同基础、不同层次发展水平的学校督导评估指标体系,深入开展对中小学、幼儿园办学水平的督导评估,从办学方向、办学条件、教师队伍、教学质量、学校管理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监督、检查、评估、指导,促进学校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
(七)建立对职业教育的督导评估制度。进一步加大对职业教育的督导力度。开展对职业学校办学水平的督导评估,促进职业学校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办学效益,推动全县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协调发展。
(八)建立对民办教育的督导评估制度。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以及省、市、县关于规范民办教育管理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有关文件精神,以教育教学管理、财务管理、办学条件为重点,对民办学校进行检查评估或专项督查,规范民办学校的办学行为,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
(九)建立教育质量监测制度。设立县教育质量监测中心,完善对各级各类学校教育质量的监测体系和学生课业负担监控制度,引导学校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切实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不断规范办学行为,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十)建立督导评估结果公示和反馈制度。政府教育督导机构组织的重大督导评估活动,要按规定程序反馈督导评估结果,及时下发督导通报,在一定区域、范围内予以公示和通报。被督导评估单位要严格按照督导评估意见和建议进行整改,并在规定期限内对整改情况进行回复报告。教育督导机构应及时组织回访或复查,切实促进整改工作的落实。
四、加强教育督导机构和队伍建设
(十一)建立健全教育督导机构。县人民政府设立教育督导室,代表县人民政府行使教育行政执法和监督职能。
(十二)切实加强督学队伍建设。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由主任督学、副主任督学和督学组成。主任督学和副主任督学为教育督导机构的领导成员,由县人民政府任命。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任命专职督学和聘任兼职督学。教育督导人员必须具备热爱教育事业,熟悉教育法律、法规和教育政策,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办事公道、廉洁自律,从事教育教学或者教育科研、教育行政工作管理工作10年以上,并经教育督导机构专业考核合格等条件。
(十三)加强培训,不断提高教育督导队伍素质。要建立教育督导人员培训制度。要根据教育督导工作需要,开展法律法规、教育政策、督导理论和业务实践等方面的培训。未经培训的督学要分期分批接受培训后方能上岗。各级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要为督学参加培训、学习考察提供必要的条件。
五、高度重视教育督导评估结果的运用
(十四)对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教育工作和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教育实绩进行督导评估与考核的结果,纳入县绩效考核,作为考核其政绩的重要内容和表彰奖励、职务升迁或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
(十五)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奖惩学校(幼儿园)、考核校(园)长、评优评先、任免干部、分配教育专项经费等要以督导评估结果为主要依据。
(十六)教育督导室的督导评估结果,一般应以通报的形式公开,也可以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机构的主办者,依据督导评估结果对在教育督导评估中获得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及时进行表彰奖励,对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六、切实加强对教育督导工作的领导
(十七)要加强对教育督导工作的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把教育督导工作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教育督导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教育督导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十八)进一步加强对教育检查评估的管理。为了整合资源,避免政出多门,各类教育督导、检查、考核、评估、验收等,归口教育督导部门统筹管理,各相关部门要积极支持、配合,保障政令畅通,防止检查评估和验收活动过多过滥,切实减轻基层和学校的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