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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省市有关语言文字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进一步宣传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按照省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指南,努力营造浓烈的“说普通话,写规范字”的氛围,积极引导全体干部自查自纠,增强用语用字规范意识,为确保我市在这次评估中能顺利通过,进一步推动我市语言文字工作向纵深发展奠定一个坚实的基础。
二、工作目标和任务
1.在公务接待、会议、内部交流、深入企业等场合使用普通话达100%。
2.在撰写文件、出示公告、填写档案资料等方面使用规范字达100%。
3.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普通话培训工作,参训率和合格率达100%,普通话达到三级甲等以上水平。
三、步骤和方法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2017年5月29日-31日)。认真学习、掌握国家和我省关于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文件精神,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各自职责。
第二阶段:自查整改(2017年6月-2017年7月)明确职责,强化组织领导,对照《四川省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指南》,组织力量逐条检查,并制定改进措施,查找不足,切实提高管理水平和用语用字规范水平。
第三阶段:检查落实(2017年6月-2017年9月)在自查的基础上,对涉及本部门相关内容逐一检查。积极配合市语委办做好检查工作。
四、组织领导
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工作年度考核内容,成立市商务局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任成员,负责有关迎检的具体工作和与市语委办的联系工作。
五、部门职责和有关要求
1.局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迎检的具体工作,制定迎评工作方案,对各科室的迎评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局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局工作用语、会议用语的普通话推广普及和名称牌、指示牌、公文、印章的用字规范工作,负责有关语言文字档案资料的记录、整理规范工作。负责语言文字的宣传、工作人员的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
一、认真部署工作,积极落实责任
2019年9月2日上午,县政府召开了关于《汤原县迎接省人大常委会开展》〈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工作部署会议,会议结束后,我局立即召开了专题部署工作会议,局长张宏伟主持会议并传达了县级会议上杨县长、王书记、程部长的讲话精神,组织学习了《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具体内容。专题会明确了此项工作的总负责人,并要求各相关科室积极配合,对照工作方案明确分工,规定完成时限。
二、明确会议精神,承担具体工作
1、条例的组织实施情况。此项工作方案中1、2、4项内容,我局积极落实工作,建立协调机制,制订实施方案和政务服务制度。
2、优化政务环境方面。此项工作中我局主要涉及到方案中8、9、10三项内容,其中第8项为提高政务服务效能,我局建立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制度;第9、10项,我局集中办公场所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大厅。
一、工作任务
(一)清理整顿工作开展情况。重点检查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开展年度违法违规用地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违法违规用地清理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贯彻落实情况,违法违规用地清理整顿工作部署及开展情况,自查清理结果及整改措施。
(二)新增建设用地清理核查情况。对照各地上报以来新增建设用地统计报表,参照全县动态巡查台帐、土地变更调查遥感监测数据等,对各乡镇(街道、园区)新建在建项目进行“拉网式”核查,看是否存在瞒报漏报,清查不彻底现象。
(三)合法用地审批情况。逐宗审核农用地转用、征收、供应程序合法性。
(四)违法用地整改情况。逐宗核查各乡镇(街道、园区)对违法用地的立案查处情况、执行落实情况、移送移交情况、对责任人处理情况、拆除复耕情况、完善手续情况。
(五)上级交办重点案件整改情况。对国家土地督察济南局、省国土资源厅和市国土局交办重点土地违法案件整改情况进行核查,督促相关乡镇(园区)按照整改要求,于前完成整改任务。
二、组织领导
督导检查工作在县违法违规用地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下设4个督导组,具体分工如下:(略)。
三、方法步骤
(一)业务培训。,县违法违规用地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各督导组成员进行业务培训,统一制订督导检查的内容、标准和方法。
(二)督导检查。,各督导组分赴各乡镇(街道、园区)进行督导检查。督导检查采取听取汇报、查看资料和现场核查的方式进行。外业核查采取“拉网式”核查的方式进行,所有动态巡查台帐、遥感监测图斑涉及到的地块必须全部实地查看测量;内业核查要对合法用地审批材料和违法用地查处卷宗逐宗检查。各督导检查组对清查出来的违法违规用地问题,要督促各乡镇(街道、园区)逐宗落实整改措施,列出详细的整改意见并明确整改责任人及完成时限。
(三)情况汇总。,各督导组督导检查工作结束后,要向县违法违规用地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督导检查情况报告,将违法用地整改意见及措施统计表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四)检查验收。,县违法违规用地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各督导组对各地进行检查验收,督促各地全面做好迎接省、市政府检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四、有关要求
(一)认真准备。各乡镇(街道、园区)要高度重视这次督导检查工作,全面真实反映本地工作开展情况,认真准备清理整顿工作方案、会议纪要、领导讲话、领导批示、工作总结、简报、宣传材料等。
(二)落实责任。各督导检查组要认真负责,坚持标准,从严把关,按照“谁督导、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有关数据和报告真实性负责,确保督导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和生产许可条件组织生产,切实保障白酒质量安全。加强白酒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不断完善长效监管机制,严格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促进白酒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主要任务
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白酒企业大检查,各食品相关科、所、队要根据食品安全“三位一体”工作模式对辖区内白酒企业开展专项检查。
(一)督促企业严格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白酒生产企业应主要围绕原料、添加剂、出厂检验、白酒标签、质量控制等方面组织开展自查,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专项监督检查的重点是:白酒中塑化剂的污染控制工作;不得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白酒;严禁使用甲醇、工业酒精等非食用原料生产加工白酒;严禁超范围超限量使用添加剂;特别是不得违法违规使用甜蜜素、安赛蜜、糖精钠等食品添加剂;严格白酒出厂检验,确保甲醇、氰化物等安全指标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规范白酒标签,不准将液态法白酒、固液法白酒标注为固态法白酒;不准虚假标注产品执行标准和配料表等强制标注内容,不准生产无标识、标识不全或标识信息不真实的白酒,不准生产标注“特供”、“专供”、“专用”、“特制”、“特需”等字样的白酒。督促企业建立并实行食品质量安全授权人制度,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或授权企业质量管理人员全权负责白酒质量安全,并以书面形式授权其对白酒质量安全负责,承担白酒原辅材料使用、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和产品出厂签字放行责任,确保白酒质量安全。
(二)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严格审核白酒生产企业的资质,规范企业的许可和变更行为,进一步完善白酒生产许可退出机制。结合日常监管情况,建立和完善白酒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信用档案。专项检查中,应对企业的原辅料采储、生产环境条件、生产记录、出厂检验、销售记录等各环节进行全面检查,监督企业持续满足生产许可条件,确保产品符合标准要求。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日常巡查和监督检查力度,一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应按照相关法规进行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将专项检查与监督抽检相结合,发现白酒中重要安全指标不合格的,要立即责令企业停产整顿,召回产品,彻查原因,依法处理。同时,要充分运用监督抽检结果,有重点地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三)加大白酒小作坊的查处力度
在地方政府的领导下,有各乡镇协助对白酒小作坊进行排查摸底,在此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开展专项整治,配合各乡镇政府对无证白酒小作坊予以取缔。
三、工作步骤
1、制定方案,排查摸底(2014年1月)
要认真做好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动员部署工作,依据“三位一体”的综合监管模式,制定方案,明确责任,成立专门领导小组,确保各项专项检查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2、实施检查,严肃查处(2014年2月-4月)
严格开展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依法处置。
3、巩固成果,总结提高(2014年5月-6月)
认真总结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查找薄弱环节,把好的经验和做法上升为管理制度,形成长效机制。
迎接市省市局对专项开展情况的督查,对专项检查的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送市局食品处。
一、工作重点
(一)切实调整住房供应结构
1、开展住房调查和制定实施住房建设规划落实情况。本市住房调查情况;住房建设规划的编制和公布、备案情况;今明两年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建设目标、规模、项目布局、进度安排的落实及公布情况。
2、新建住房结构比例落实情况。贯彻落实〔20*〕37号文件及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落实新建住房结构比例要求的若干意见》(建住房〔20*〕165号)落实情况;20*年6月1日起,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所占比重落实情况;20*年6月1日后,已审批但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商品住房项目清理和套型结构调整情况。
(二)税收、信贷、土地政策落实情况
1、税收政策落实情况。《关于调整房地产营业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75号)落实情况;自20*年6月1日起,调整房地产营业税有关政策的落实情况;严格税收征管,防止漏征和随意减免的落实情况。
2、信贷政策落实情况。《关于调整住房信贷政策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发〔20*〕184号)以及《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银监发〔20*〕54号)落实情况;对项目资本金比例达不到35%等贷款条件的房地产企业,商业银行不得发放贷款的落实情况;对闲置土地和空置商品房较多的开发企业,商业银行从严控制展期贷款或滚动授信的落实情况;对空置3年以上商品房,商业银行不得接受其作为贷款抵押物的落实情况;自20*年6月1日起,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有关规定的落实情况。
3、土地政策落实情况。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3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推进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3号)文件精神情况;房地产用地出让计划、出让过程、出让结果、利用状况以及土地出让收入的全过程信息公开落实情况;上一年房地产用地供应计划的实施情况和当年度房地产用地供应计划的编制情况,廉租用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用地保障情况;房地产用地出让宗地规模,开竣工时间约定情况,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住房套型结构比例具体设置情况,严格控制低密度大套型住宅用地投放,中低价位、中小套型等紧凑型住房(含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用地供应量不低于城镇住宅用地供应总量的70%的落实情况;建立建设项目用地开发利用全过程的跟踪检查制度,实施以土地使用合同或划拔决定书履行情况为主要内容的项目用地复核验收制度情况;闲置土地清理和处理情况,对房地产项目用地达到法定闲置标准的,征缴增值地价,以及依法收取土地闲置费,收回土地使用权情况。各县(市)政府对土地供应情况是否能做到有序供给,满足当地居民的需求,维护房地产业稳定健康发展。
(三)合理控制城市房屋拆迁规模情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控制城镇房屋拆迁规模严格拆迁管理的通知》(〔20*〕46号)的贯彻落实情况;20*、20*年房屋拆迁规模控制情况;20*年拆迁计划制定情况;拆迁安置和拆迁补偿政策落实情况;拆迁矛盾、纠纷排查和处理情况。
(四)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情况
1、城镇廉租住房制度落实情况。合理确定和公布今明两年廉租住房建设规模的落实情况;城市人民政府将土地出让净收益或土地出让金总额按规定用于廉租住房建设的落实情况;财政加大对廉租住房建设支持力度的情况;以及其他专项用于廉租住房建设资金的落实情况;20*年廉租住房开工建设计划及实施情况;20*-2012年扩大城镇廉租住房制度覆盖面计划情况。
2、规范发展经济适用住房落实情况。严格执行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各项政策,解决建设和销售中存在问题,真正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需要的落实情况;对已审批的集资合作建房项目重新审查,已查出的违规建设行为处理情况;停止党政机关集资合作建房的情况;《关于制止部分单位违规集资合作建房的通知》(建住房〔20*〕196号)落实情况。
3、积极发展二级市场和租赁市场情况。引导居民通过找购、租赁等方式,合理改善居住条件,多渠道增加中低价位、中小套型住房供应的落实情况。
4、旧小区综合整治情况。对成片集中主体结构质量完好的旧住宅区,以改善城市低收入家庭居住条件和保护历史文化名城养护、完善配套设施、居民参与的原则,积极进行以房屋维修养护、完善配套设施、绿化美化环境、提高节能性能为内容的住宅区综合改造工作落实情况。
5、多渠道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用工单位切实承担起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的责任,向农民工提供符合基本卫生和安全条件的居住场所情况;农民工集中的开发区(工业园区),集中建设集体宿舍向农民工出租情况;“城中村”改造时,在符合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的前提下,引导当地集体经济组织,投资建设向农民工出租的集体宿舍情况等。
(五)完善房地产统计和信息披露制度方面
1、建立健全市场信息系统和信息制度落实情况。城市人民政府对住房状况调查工作的开展及成果应用情况;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和信息制度的开展及成果应用情况;完善市场监测分析工作机制,全面、及时、准确市场供求信息的情况。
2、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落实情况。对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宣传、报道情况;引导居民树立合理住房消费理念,理解消费的情况。
二、职责分工
加强对房地产调控政策执行情况检查,由市建设局牵头,各相关职能部门根据职能分工,各负其责,协调配合,认真做好本部门的各项工作。
市建设局:负责房地产调控政策执行情况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制定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组织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协调房地产调控政策执行情况检查工作的有关问题和工作安排;负责住房供应结构调整落实情况;负责房地产开发项目规划落实情况;负责住房保障政策落实以及拆迁管理等政策落实情况;负责检查的总结上报工作。
市发改局:按照职能分工,加强房地产项目管理;参与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城镇房屋拆迁计划执行情况的检查;加强房地产调控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
市监察局:按照职能分工,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贯彻落实房地产调控政策落实情况的检查;对各职能部门处理举报工作情况进行督查;依法查处房地产领域违纪违法案件。
市财政(地税)局:按照职能分工,负责对廉租住房资金是否按照政策到位情况的检查;负责对贯彻落实房地产税收政策和税收征管措施情况的检查。
市国土资源局:按照职能分工,负责对土地管理部门贯彻落实国家各项土地管理政策的检查。重点是:土地出让合同是否明确90平方米以下住房套型结构比例的情况;优先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土地供应的情况。
市工商局:按照职能分工,组织开展房地产市场主体准入方面情况的检查;强化房地产广告监督和房地产展销活动管理;会同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加强房地产经纪机构管理。
人行金华市支行:按照职能分工,负责对商业银行贯彻执行中央有关房地产信贷政策情况的检查,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管理。
三、计划安排
房地产调控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分制定方案、开展自查和迎接专项督查三个阶段。
(一)制定方案(20*年8月上旬)
由建设局按照金华市房地产调控政策执行情况检查工作方案制定我市的工作方案,并抄送各部门组织实施。
(二)自查阶段(20*年8月20日前)
8月20日前,各职能部门按照工作方案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和检查工作,并写出自查报告报金华市级各相关职能部门。
(三)迎接督查阶段(20*年10月底前)
10月15日至10月底,迎接金华市联合检查组对我市贯彻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情况进行的集中专项督查。
四、其他事项
(一)按照制定的工作方案,明确各相关主管部门的工作职责和任务,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互通、联动查处、齐抓共管的协调机制。
(二)各相关职能部门按照本方案要求,认真做好自查和检查工作,客观、准确地上报有关自查和检查情况,如实汇报和反映情况,不回避问题和矛盾,不走过场。
(三)为了做好房地产调控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市建设局成立由房地产业管理科、规划设计科、规划审批科、房管局有关科室等相关人员为房地产调控政策执行情况检查工作协调小组,负责房地产调控政策执行情况检查的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
一、检查范围
(一)2004-2008年下达投资计划尚未竣工验收的种子、植保工程建设项目。
(二)2009年下达投资计划的大中型沼气工程和服务网点项目。
(三)2008-2010年下达投资计划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项目。
(四)2010年下达投资计划的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二、检查内容
(一)计划执行情况。检查项目实施内容是否与批复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内容相符。
(二)资金落实与管理情况。包括资金到位、使用和管理、概算控制情况、会计制度执行情况等。
(三)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包括项目建设的进度、质量和竣工验收情况。
(四)项目管理情况。包括项目管理制度是否健全,以及项目管理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制等落实情况。
(五)以往项目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三、检查方法
专项检查工作严格按照农业部《农业建设项目监督检查规定》进行,采取上下结合,自查与抽查结合。各县(市、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项目单位进行全面自查;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重点检查(市能源办负责全市农村能源项目的检查、汇总等工作)。
市农委重点检查分组及分工:
四、时间安排
5、6月份各县市区农委组织项目单位逐个项目进行全面自查,全面了解项目建设情况,认真填好《2012年度专项检查项目抽查情况表》、《2012年度专项检查大中型沼气工程项目抽查情况表》和《2012年度专项检查沼气服务网点项目抽查情况表》,并形成总的项目检查报告(附项目单位逐个项目检查报告)一起报市农委,同时报电子版;7月份市农委组织重点检查;8月份做好迎接省农委重点抽查。
总的项目检查报告内容包括项目管理总体情况、主要做法与经验、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有关工作建议。逐个项目检查报告内容包括计划执行情况、资金落实与管理情况、建设任务完成情况、项目管理总体情况、主要做法与经验、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有关工作建议。
五、具体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项目专项检查工作的重要意义,抓紧制定工作方案,强化工作指导,在加强对项目建设日常监管的基础上,认真组织好专项检查,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农业项目管理工作新方法。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文件和会议精神,按照《××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工作部署,抓住节日消费旺季,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不法行为,净化节日市场,确保全区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安全、祥和、愉快的节日。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我区节日食品专项检查工作,区政府成立罗庄区节日市场专项检查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宣传、经贸、农业、卫生、畜牧、安监、公安、工商、质监、烟草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具体指导协调节日市场专项检查工作。同时设立5个专项检查督导组,分赴各街道具体督导并开展检查工作。各街道办事处要密切配合,并组织有关人员参加检查工作。
三、实施步骤和要求
本次节日市场专项检查为期一个月,即从现在开始到10月8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各有关单位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落实工作目标、整治重点和工作责任,对整治工作作出周密部署。新闻单位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搞好舆论宣传活动,广泛宣传有关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法律法规及其重要意义,提高人们对开展节日市场专项检查、净化节日市场的共识和参与意识。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要督促企业加强自身卫生管理,搞好企业自查,积极整改存在的问题,促进企业自律和提高诚信经营水平。
(二)全面整治阶段。各街道办事处和各督导检查组要根据整治重点和任务目标,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自查的基础上,组织人员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检查,做到横到边,纵到底,不漏查一个摊点,不遗留一个死角,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特别是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卷烟和经营注水肉、病害肉的不法行为,要依法从严、从快、从重处理,做到该曝光的曝光,该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的,坚决移交司法机关处理。9月底,区节日市场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将对五个督导检查组和各街道办事处、华盛江泉、北区节日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同时,各有关单位要做好迎接市整规办督导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总结提高阶段。节日市场专项检查活动结束后,各街道办事处、北区、华盛和各节日市场专项检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认真搞好检查总结,认真总结经验,分析问题,查找不足,要对今后食品市场管理制定出具体的意见和措施。总结材料要在10月9日前报区整规办,由区整规办汇总后上报区政府和市整规办。
四、检查的重点和内容
一、工作目标
(一)查清底数。通过全面检查,摸清各地现有尾矿库,包括未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尾矿库、废弃尾矿库和已闭库的尾矿库的基本情况,查清尾矿库下游重要工业设施、居住区域和人员聚集场所、饮用水源等情况,建立尾矿库数据库。
(二)查明尾矿库安全状况。通过专家评估和全面检查,查清尾矿库的安全状况。
(三)取缔非法。大检查工作过程中,对发现的非法生产的尾矿库要依法全部予以取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尾矿库要依法实施关闭。
(四)及时整治。对危库、险库、病库和存在重大隐患的尾矿库,要进行有效治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防范事故发生。
二、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10月上旬至10月中旬)。召开尾矿库全市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对大检查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各地、各部门要立即行动,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抓好落实。
(二)自查自改阶段(10月中旬至10月底)。各尾矿库企业要对照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11项内容(见附件2)和《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对每一个环节进行全面彻底地自查,落实治理措施和资金,形成书面自查报告,报市安委办。各级政府要对照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落实情况的8项内容(见附件2),认真自查总结,并形成书面报告,逐级上报。
(三)培训阶段(10月下旬)。组织对全市尾矿库的放矿、筑坝、排洪和排渗设施操作的特种人员进行安全资格培训,经考核合格的,颁发特种作业资格证。
(四)全面评估阶段(11月上旬)。市政府成立市尾矿库专家评估委员会,对全市五等尾矿库逐一进行安全评估,并逐库出具安全评估报告,明确每个尾矿库的安全度(病库、险库、危库和正常库),对病库、险库、危库提出具体的整改方案。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的尾矿库专家评估委员会,对辖区内五等尾矿库进行安全评估,并提出治理方案。
(五)集中整治阶段(11月上旬至11月底)。各级政府和尾矿库企业针对发现的重大隐患和重大问题,要进行专题研究,落实责任、资金、期限和应急防范措施,挂牌督办、整改销号。各县区政府对非法尾矿库依法予以取缔,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尾矿库依法实施关闭。
(六)督促检查阶段(11月初至12月上旬)。各县区、乡镇政府组织对本辖区内的运行、停运、废弃和闭库尾矿库开展检查,检查面要达到100%,并对排查出的尾矿库安全隐患和各级挂牌的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并填制尾矿库安全检查情况登记表(见附件3)报市安委办。市政府组织对县区、乡镇尾矿库安全检查情况进行督查,督查比例为100%,对病、险、危库的整治情况进行重点督查。各地、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我市迎接国务院安委会和省政府督查组检查的相关准备工作。
(七)总结完善阶段(12月中旬)。各县区政府要认真总结尾矿库安全大检查情况,于12月18日前,向市安委办报送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包括本地区尾矿库基本情况,危库、险库、病库的数量和采取的整治措施,尾矿库安全监管责任、重大隐患治理销号和应急处置等措施的落实情况等。市安委办负责对各县区和市尾矿库安全大检查情况进行总结,并于12月20日前报省安委办和市政府。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各尾矿库企业要充分认识开展尾矿库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检查工作方案,不折不扣的开展尾矿库安全生产大检查。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深入现场全面细致检查,确保检查不走过场、不遗漏、不留死角。市政府成立市尾矿库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见附件1),各地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明确责任,狠抓落实,确保安全大检查取得实效。
(二)强化督促检查。各地要根据专家评估结论,对确定为病库、险库、危库的(包括安全距离),要立即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停用整顿,严格按标准进行治理,治理结束后由各县区政府组织验收,市政府组织抽查验收,验收合格的经批准方可恢复运行。对尾矿坝下游有居民、学校、厂矿企业、集市区和重要建构筑物达或不到设计安全距离的,各县区政府要督促企业按专家评估意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对不能确保安全的,要立即停产整改,并按要求进行搬迁。新建尾矿库坝下游安全距离内有村庄等重要建筑物的,要立即停止建设,重新选址,或将下游村庄等重要建筑物搬迁后再建设。
今年下发到汪清县遥感监测图斑一共是90个。为抓好2018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工作,顺利完成2018年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我局制定了2018年度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成立了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地籍、耕保、利用、监察及国土所等相关业务必科室站所积极开展工作,对监测图斑逐一进行外业核查,确定每一个图斑的位置、地类及占地用途,并将外业核查情况制成了幻灯片。同时及时将卫片工作开展情况向汪清县政府进行了汇报,主管国土的副县长到国土部门观看了外业调查幻灯片,并组织业务科室对每一个图斑进行研判,确定每个图斑用地是否合法,是否违法,是否属于农业设施用地,是否应该补办临时用地手续。
一、卫片基本情况
(一)图斑下发及核实基本情况。
2018年度,部共下发我县土地卫片执法图斑个,涉及监测土地面积3256.5亩,其中耕地面积2494.21亩。截至目前,已经完成实地核实和图斑填报90个,涉及监测土地面积公顷3256.5亩,其中耕地面积2494.21亩,完成个数、面积、耕地面积的比例分别为的 100%、100 %、 100%。
(二)发现及查处整改土地违法行为情况。
截至目前,2018年度卫片执法共发现土地违法行为1件。已经立案查处1件,占违法总件数的100%。结案1件,占立案查处件数的100%。行政处罚(处理)已落实到位 1件,占立案查处件数的100 %。经整改后消除违法状态1件,涉及土地面积3.6亩,其中耕地面积3.05亩,占违法用地总件数、总面积和总耕地面积的100%、100%、100%。
二、会议精神落实情况
对遥感监测图斑的研判主要采取了三项措施:一是对通过研判确认为违法用地的做到及时立案及时调查,力争违法案件在3月底前全部结案。二是通过研判确认为农业设施用地的,严格按照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为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第127号)要求,办理好审核备案手续。三是通过研判确认为合法用地的图斑,及时整理合法用地手续,属于临时用地的及时准备临时用地手续,按照上级要求及时报备。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按照州局工作要求和部署抓好2018年度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每个环节,及时准备相关材料及时上报有关卫片数据。
二是在抓好卫片案件查处的同时,及时制作卫片地块档案,做好收尾工作,迎接州局、省厅的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