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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消防工作计划优选九篇

时间:2022-08-15 14:35:10

引言:易发表网凭借丰富的文秘实践,为您精心挑选了九篇家庭消防工作计划范例。如需获取更多原创内容,可随时联系我们的客服老师。

家庭消防工作计划

第1篇

20xx企业年度消防工作计划1一、按照 谁主管、谁负责 和属地管理原则,部门经理对本部门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负责签定和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单位、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班组、部门、班组、重点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明确各自职责。

1、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工程审核、验收等动火行许可制度及备案,从源头上预防火灾隐患产

生。

2、督促所属部门依法建立落实防火检查巡查制度,落实逐级和岗位防火检查责任(每日要进行防火巡查、单位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其他部门及仓储客户至少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

3、督促各部门立即整改消除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不能及时消除的,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落实整改情况,限时消除。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部门及不能自身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要逐级报告。

4、加强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建设,着力提高单位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做到 火情发现早、报告早,小火灭得了 。

5、公司由保安队员建立 保消合一 的消防队,各咳嗽弊槌梢逦消防队。

6、严格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演练(重点部位的部门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其他部位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火情,员工能按照职责分工及时到位、有效处置。灭火救援预案应适时修改,确保有效、适用。

7、督促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依法取得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熟悉消防设备,并熟练掌握火警处置及启动消防设施设备的程序和方法。

8、加强疏散逃生演练,着力提高公司组织人员疏散逃生的能力,做到 能火场逃生自救、会引导人员疏散 。

9、督促各部门加强对员工火场逃生自救基本技能培训和实战演练,使员工普遍掌握火场逃生自救基本技能,熟悉逃生线路和引导人员疏散程序。

10、督促各部门及仓储客户明确疏散引导人员,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够及时组织在场人员安全疏散。

二、开展全员消防大教育大培训,着力提高公司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做到 消防设施标识化、消防常识普及化 。

1、督促各部门及仓储客户规范消防设施器材标识,落实消防安全 三提示 要求,重点部位、重点场所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设置 提示 和 禁止 类消防标语。

2、加强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法律法规知识的教育,提高员工对消防安全工作的思想认识,使员工掌握消防基本常识和普遍达到 懂基本消防常识、懂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懂逃生自救技能,会查改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 的要求;要加强对特殊工种员工、新入单位员工;关键防火环节和重点防火区域的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教育。

3、组织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参加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三、编制、落实消防工作计划。

1、制定各部门及仓储客户落实义务消防队员(占员工总数的50%)名单;

2、制定消防安全工作计划;

3、制定义务消防队员培训计划;

4、制定员工消防救护安全知识培训计划;

5、制定各岗位消防救护应急演练计划;

6、制定防火领导小组名单。

四、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的消防管理

1、各部门及仓储客户要加强对本单位的消防管理,包括消防设施器材检查、员工安全规范操作检查,特别是用火、动火、厂区车辆、用电防护等产生火花的严格监控检查。电工要加强对公司内用电设施、设备、各种用电器、线路的安全检查,防止私自乱拉电线,防止用电设备、用电器损坏、电线短路引发火险。

2、完善规范单位、部门、仓储客户的消防档案。认真、无误的填写单位、部门消防档案内容;对每日巡查、每月检查做好记录;对整改后的情况(包括:购置、更换灭火器、疏散指示、应急照明等消防器材)做好记录。

五、消防安全教育、宣传的任务和要求

1、3月份开展春季消防紧急疏散演练;

2、5月份聘请消防人员为员工进行专题讲座;

3、8月份新入厂的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4、11月份开展 消防月 活动、冬季灭火演练;

六、消防安全的专项检查

1、1月份开展春节消防安全专项检查;

2、 五、一 节前消防安全专项检查;

3、6月份开展夏季用电前安全专项检查;

4、 十、一 节前的消防安全专项检查;

5、12月份冬季消防安全专项检查;

20xx企业年度消防工作计划2为确保生产的安全、持续、稳定,维护员工身体健康、家庭幸福和公司财产安全,努力提高分厂所辖区域内变配电、供电设施、机泵、安全设施、仪表、测量和监测设备、消防器材及防护用具、视屏监视、有毒可燃气体检测报警系统等装置运行、维护、检修服务质量,确保生产装置的安全、持续、稳定运行,有效遏制火灾尤其是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拟定20XX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维护员工身体健康、家庭幸福和公司财产安全,督促分厂所属各单位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云南省消防条例》,明确各级人员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统一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夯实火灾防控基础,不断提升分厂员工队伍消防安全的“四个能力”(预防和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逃生疏散能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

二、工作目标:

1、火灾事故为零。

2、全年消防安全检查计划完成率100%。

3、进行消防安全基本概况、重点部位防火措施、消防安全培训计划、火险危险性分析及防火措施、消防器材平面布置图、消防救护器材一览表、消防救护器材汇总表评价,消除火灾隐患,杜绝事故发生,确保110KV变电站等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火险隐患整改率达100%。

4、建立群防群治的义务消防队伍安全管理网络,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员工身体健康、家庭幸福和公司财产的安全,实施、保持和持续改进群防群治的义务消防队伍安全管理网络。

5、员工年度消防安全教育考试率≥100%;入厂二、三级教育、转岗、复工、火灾事故发生后教育率100%。

6、全年消防器材及安全防护用具完好率达100%、员工会使用率100%。

7、可燃气体自动器、火灾报警器、视屏监视设备完好率≥100%。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电仪分厂20XX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

8、变配电、供电设施、机泵、仪表关键装置每年举行1~2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演练。

9、消防安全台帐、档案建档率100%。

三、主要措施: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不断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1、逐级签定20XX年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责任状。

2、优化电仪分厂义务消防员队伍力量。

3、实施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二)严格执行消防安全检查制度,杜绝消防安全隐患,做到“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

1、月查:由厂长带领分厂安全员、技术组长、工段长进行全面检查,检查情况由分厂安全环保员汇总并作出当月安全环保工作总结和下月安全环保工作计划报云维股份公司安全环保部。

2、周查:由副厂长带领分厂安全员、技术组长和工段长进行重点检查。

3、日查:由工段长班前和班后对各班组所辖区域内变配电、供电设施及机泵、仪表、安全设施、监视和测量设备装置、消防、防护器材进行检查,班组长进行班前检查,组员按规定时间、路线、频次进行班中检查。

4、巡回检查:由各岗位员工按规定时间、路线、地点、项目进行检查。

5、做好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狠抓消防安全隐患整改。加强“三违”、“习惯性违章”等知识的宣传教育,加大现场反违章力度,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做好日常的、季节性的、专业性、“五一”、“十一”、“春节”等重大节日前的安全检查工作,加强领导值班、确保节日安全,根据季节性变化开展各项专项安全生产的检查工作,如夏季做好防汛、防雷、防暑工作,冬季施工做好防冻、防滑、防火、防小动物,发现安全隐患后定专人、定措施、定期限按时完成隐患整改任务,并做好复查、考核和记录,对各类安全隐患整改项目进行监督管理,做到有计划、有落实、有检查、有反馈、有考核。

6、分厂级的消防安全隐患由安全环保员在分厂安全业务工作会上通报,各工段对于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需持续改进的项目务必及时进行整改,因技术、备品配件等原因限制暂时不能整改的采取防范措施及时反馈上报分厂协调解决。

(三)抓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加强消防安全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努力提高义务消防员队伍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做到“火情发现早、报告早,小火灭得了”。

1、根据云维集团防火办公室和云维股份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委会办公室防火工作重点要求,明确重点防火部位和区域,进一步加强动火作业的管理。

2、定期进行消防器材及安全防护用具、视屏监视、有毒可燃气体检测、联锁报警、火灾报警系统装置检查,做好检查、维护、校验和检定工作。

3、健全和完善电仪分厂义务消防员队伍组织,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应急演练活动,提高员工队伍防火应急自救能力。

4、定期组织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演练(重点部位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火情,员工能按照职责分工及时到位、有效处置,突发事件救援应急预案适时得到评审修订,确保有效、适用。

(四)树立教育为本,开展全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努力提高义务消防队伍宣传教育培训能力,做到“消防设施标识化、消防常识普及化”。

1、督促检查各部门、工段、班组规范消防设施器材标识,落实消防安全“三提示”要求,重点部位、重点作业场所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设置“提示”和“禁止”类消防标语。

2、督促检查各部门、工段、班组完善消防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员工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消防安全法律法规知识的教育,提高员工对消防安全工作的思想认识,使员工掌握消防基本常识和普遍达到“懂基本消防常识、懂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懂逃生自救技能,会查改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的要求;要加强对特殊工种员工 、新入电仪分厂员工和转岗、复工员工,关键防火环节和重点防火区域人员参加公司举办的消防安全培训教育。

3、组织各部门、工段、班组的消防安全责任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电气、仪表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参加公司举办的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四、实施计划:

一月份:

1、组织开展春节前安全大检查工作,确保春节期间生产安全。

2、召开20XX年四季度安全业务工作会议,总结20XX年度消防安全工作,兑现20XX年度消防安全管理目标责任状考核,布置20XX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讨论研究电仪分厂20XX年度消防安全目标、指标、工作计划、岗位绩效薪酬管理制度实施细则考核办法、消防安全管理目标责任状,与各部门、工段签订“安全环保工作责任状”和“消防安全工作责任状”。

3、按照云维股份公司有关部门的要求,组织有关人员编制完成电仪分厂20XX年度消防安全基本概况、重点部位防火措施、消防安全培训计划、火险危险性分析及防火措施、消防器材平面布置图、消防救护器材一览表、消防救护器材汇总表;根据员工队伍敢为变化调整情况,调整20XX年防火领导小组及义务消防队员,并上报云维集团公司防火组、消防二中队、安全环保部20XX年消防安全资料。

4、完成其它临时性消防安全工作。

二月份:

1、组织完成电仪分厂“三标一体”管理工作环境因素、危害因素的识别评价,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电仪分厂并对评价出的重要环境因素采取有正对性的监控措施,落实责任人

2、组织开展春季安全大检查和完成防雷、防静电接地系统的检测、检验工作并上报有关部门备案。

20xx企业年度消防工作计划3为加强单位消防安全基础管理工作,落实单位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高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筑实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预防和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单位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单位组织人员逃生疏散能力、单位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有效遏制火灾尤其是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保护员工人身、单位财产安全,维护单位稳定的总要求,督促单位所属各单位深入贯彻《消防法》、《云南省消防条例》、公安部令第61号等法规文件,进一步规范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和消防安全管理体系,明确消防安全管理重点,统一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夯实火灾防控基础,不断提升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

二、消防安全目标

1、消防安全做到“一明确、三建立、五规范”的总要求。“一明确”即明确消防安全职责;“三建立”即建立健全消防组织,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完善消防档案;“五规范”即规范防火检查和隐患整改,规范消防控制室管理,规范消防设施维护管理,规范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规范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

2、人人关注消防、人人参与消防、人人学会消防,一般员工达到“懂灭火设备使用,会扑救初起火灾;懂自救逃生技能,会组织人员疏散”的“两懂”要求。消防控制值班人员达到“懂消防设施设备,会操作使用;懂火灾应急处置程序,会组织扑救火灾;懂消防安全常识,会检查隐患”的“三懂三会”。消防安全管理人达到“懂消防法律法规,会部署消防工作;懂消防设施设备,会查改火灾隐患;懂消防知识,会组织员工培训;懂火灾应急处置,会组织灭火演练”的“四懂四会”要求。

三、消防安全管理原则

1、消防安全 “遵守国家法律、标准”的原则。

2、“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

3、“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

4、“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5、实行消防安全“属地管理”原则。

6、实行“动态隐患排查”,“持续改进”的原则。

7、实行消防安全工作“各级行政首长负责”的原则。

8、实行“风险控制”的原则。

9、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义务的原则。

四、消防安全指标

1、火灾事故为0。

2、新建项目消防设施预评价审查率、消防设施设计审核率、法定设施检测率、竣工验收率100%。

3、全年消防安全检查计划完成率100%。

4、进行火灾危险评价,消除火灾隐患,杜绝事故发生,确保煤气生产装置、危险化学品贮存区、充装站、油品库等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火险隐患整改率达100%。

5、建立消防安全管理体系,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员工、社区群众人身、财产和公共的安全;实施、保持和持续改进消防安全管理体系。

6、员工年度消防安全教育考试率≥98%;入厂三级教育、转岗、外协施工、民工、火灾事故发生后教育率100%。

7、消防设施及器材完好率达100%、员工会使用率100%、全年消防设施法检率100%。。

8、可燃气体自动检测仪、火灾报警器完好率100%。

9、消防设施操作规程编制率100%,员工掌握率100%。

10、重大危险源及关键装置每年1~2次火灾事故灭火和疏散演练。

11、消防安全台帐、档案建档率100%。

五、消防安全教育、宣传的任务和要求

1、3月份开展春季消防紧急疏散演练;

2、5月份聘请消防人员为员工进行专题讲座;

3、8月份新入厂的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4、11月份开展“消防月”活动、冬季灭火演练;

六、消防安全的专项检查

1、3月份开展春季及春节消防安全专项检查;

2、“五、一”节前消防安全专项检查;

第2篇

一、全面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省消防条例》,制定出台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落实加强和改进全局消防工作的相关措施,进一步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把消防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并逐级签定消防安全责任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定期考评,严格奖惩,把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落到实处。

二、加强专(兼)职消防队伍和消防设施建设

县局建立兼职、义务消防队伍(各科室、稽查局主要负责人、内勤岗位人员为义务消防队员),增强提高自防自救力量和能力。组织专人对全局消防设备、设施进行全面摸底,当检修的进行检修,该配齐的设施全部配齐。

三、加大工作力度,推进消防安全整治工作

(一)加强火灾隐患排查力度。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改、保安全”活动,以改善单位消防安全“硬件”条件、提高单位抵御火灾能力为重点,加大对办税服务厅、各办公楼及职工食堂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二)加大对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力度。按照“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问题,在法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什么方法对整改火灾隐患和稳定火灾形势有效,就采用什么方法”的要求,充分发挥制度约束、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的作用,排除干扰,推动火灾隐患的整改。

四、切实抓好宣传教育,增强干部职工消防安全意识

(一)抓好消防宣传“两进”工作(即进单位、进家庭)。定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增强消防安全意识。

第3篇

一、认清消防工作形势,增强做好社区和城镇消防工作的责任感

近年来,我市消防工作成绩显著,但火灾隐患在各单位仍普遍存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组织开展消防工作的力度不大,大部分小城镇没有编制消防规划,城镇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消防基础建设滞后,与我市城市经济与建设的发展对消防工作的要求不相适应。因此,加强社区和城镇消防工作刻不容缓。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提高城市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为目标,认真贯彻城镇消防规划“政府负责、落实规划、不欠新帐、健全设施、加强管理”的指导思想和社区消防工作“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提高”的原则,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大力加强社区和城镇消防工作。

二、明确消防工作任务,形成齐抓共管的消防管理模式

城镇和社区消防工作涉及建设、民政、公安、规划、消防等多个政府部门,各部门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联系和配合,形成推进社区和城镇消防工作的合力。各级政府要把社区和城镇消防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采取有力措施,抓出成效。规划部门要把消防规划作为城镇总体规划的组成部分,组织好城镇消防规划的编制工作。建设部门要协调有关部门确保社区和城镇消防设施建设与社区和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同步进行。公安机关及其消防部门要对城镇和社区消防工作加强具体指导;公安派出所要充分发挥消防监督工作职能,把社区消防工作作为警务区的重要工作,狠抓落实。民政部门要把社区消防工作纳入社区管理和社区综合服务体系,协调解决社区消防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社区居委、驻社区单位要发挥在社区消防工作中的主体作用,动员各方力量广泛参与社区消防建设,积极推动社区消防工作顺利开展。

三、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社区和城镇消防工作组织

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在原安委办的基础上成立防火安全办公室,安委办加挂防火安全办公室的牌子,安排2名以上消防管理人员。各社区成立社区消防安全委员会,由社区居委会主任担任安全委员会主任,成员由居委会、警务室、物业管理单位、驻区单位和居民代表等组成,负责社区消防安全巡查、居民家庭的防火检查等工作。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要为防火安全办公室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办公场地、办公用具和办公经费。

四、认真履行消防工作职责,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街道办事处主任、镇长、社区居委会主任对本地区消防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街道办事处、镇政府防火安全办公室负责辖区内消防工作的具体实施,制定消防工作计划,定期召开消防安全会议,研究部署消防工作任务,按规定建立健全专职和义务消防队伍,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指导社区开展消防工作,协调解决公共消防设施问题,开展灭火演练,组织初起火灾扑救等工作。社区消防安全委员会负责对辖区公共消防设施、建筑消防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对辖区各单位和居民住户进行消防安全巡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等工作。公安派出所负责对街道、社区的消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要把消防工作纳入警务区工作同步开展。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分别与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和辖区内的单位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社区居委会、村委会要制定《居民防火公约》。通过层层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等形式,推动社区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健全以街道办事处、镇政府为主导,以居委会为依托,由社区单位、广大群众共同参与的社区消防工作运行机制,形成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管理网络。

五、加强消防工作制度建设

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和社区居委会要建立健全消防工作会议、防火巡查、消防安全检查、重大火灾隐患情况报告、防火宣传、消防培训、火灾扑救组织、工作奖惩等工作制度。要每季度开展一次有一定规模的防火宣传活动,每年对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特殊工种人员进行一次学习轮训。防火安全办公室对辖区单位的消防安全巡查要确保每季度不少于一次,社区居委会对住宅楼及辖区内各单位的消防安全巡查每月要不少于一次,从而逐步现实消防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保证消防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六、编制城镇消防规划,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

各镇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十五”期间消防工作发展的指导意见》的要求,贯彻“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科学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努力保障城镇消防规划建设与总体规划建设同步进行。一是抓紧编制城镇消防规划。要结合调整城镇总体规划的时机,加强调查研究,掌握城镇消防安全布局和公共消防基础设施方面的情况,根据城镇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科学合理地确定城镇消防规划建设目标和主要内容,遵循安全实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原则,综合考虑城镇的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装备、消防供水、消防车通道、消防通信等内容,兼顾城区与农村、生产与生活、局部与整体、近期与长远的关系,同时要处理好消防安全布局与城镇功能分区、消防车通道与城镇道路、消防供水与生活用水等方面的关系,确保城镇消防规划的科学性和完整性。二是提高规划编制水平。城镇消防规划要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进行编制,编制完成后,要经专家委员会评审论证,并报市级公安消防、建设、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最后由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审批。三是加快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要按《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的要求建设公安消防站,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设置或增补市政消火栓,按国家有关消防通信的要求搞好火灾报警网络建设,加强消防车道建设,规范住宅小区消防车道管理,拆除消防通道上的违章建筑,加强消防装备建设,按标准配置消防器材装备。

七、加强消防队伍建设

各镇、街要按照《关于加强消防安全工作决定》(穗府[]6号)和《印发关于加强镇村专职消防队伍建设规定的通知》(穗府办[]4号)的要求建立专职消防队。大型企业和专业市场要组建专职消防队,要加强营房营具、装备器材、生活设施等方面的建设。社区居委会要建立义务消防队,配备灭火器、消防水枪、水带、消防斧等基本消防器材,并定期组织消防训练,提高扑救初起火情的能力。

第4篇

一、指导思想

以“*”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按照“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大力宣传普及消防安全知识,不断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切实预防和减少火灾的危害,为建设“平安*”、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二、宣传内容

(一)认真抓好消防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为重点,强化消防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加强对各乡镇、各部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消防法律法规和政策等知识的培训,增强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意识和全民消防法制观念。各企事业单位、乡镇和村(居)委员会要在办公(生产、生活)区、社区、乡村等场所设立消防宣传教育专栏和消防安全标识。

(二)认真抓好消防安全知识的普及。要以安全疏散、逃生自救、常见初起火灾的扑救方法、安全用火、安全用电、安全用气等为重点内容,通过有线电视、广播和板报等媒体宣传消防知识和消防工作信息,并通过集中或流动的培训等形式进行宣传教育。县宣传部门要配合消防安全宣传月、“全民除火患,建设新农村”、“11·9”主题宣传等活动,积极、主动地做好消防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县教育部门要将消防知识纳入教学内容;县科技、司法、劳动保障等部门要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列入科普、普法、就业培训等内容;县公安消防部门要主动到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对公务员和职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三)认真抓好重点对象的消防宣传。要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特定岗位人员、企业员工、外来务工人员、老人和儿童、社区居民和学生等为重点,开展消防常识的宣传教育培训。县公安、城建、消防、安监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消防管理人员和消防设计、施工、检查维护、操作人员,以及电工、电气焊等特种作业人员,易燃易爆岗位作业人员,人员密集的营业场所工作人员和导游、保安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严格执行消防安全培训持证上岗制度。同时,县有关部门要责成用人单位对务工人员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对务工人员居住区(出租房)要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宣传。

(四)认真抓好重点时期的消防安全。确定3月、6月、11月为重点时期,在重大火灾隐患挂牌整治、“三合一”整治、冬季防火、消防工作“五进”工程等主要活动期间,开展针对性的消防宣传。在主要道路两侧、繁华地段、车站、公交站点、工地、重点整治区域等地方和各类交通运输工具上设立消防公益广告和宣传条幅,大力推进重点时期消防工作的开展。

(五)认真抓好重点区域的消防宣传。以社区、学校、企业和农村为重点区域,提高广大群众的自防自救能力。

1、进社区。公安派出所、居民委员会建立并落实社区消防宣传制度,普及社区、家庭消防知识,根据需要布置消防宣传标语和社区消防设施示范图,指导社区建立义务消防宣传组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社区消防宣传活动。

2、进学校。县教育部门要积极推广使用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和公安部消防局联合审定的《中小学消防安全知识必读》,落实教材和师资,组织对老师进行培训,促进消防安全知识进课堂。公安消防部门要推动、指导学校经常性地组织学生参观消防站、开展疏散逃生演练,使在校生受消防教育率达到100%,做到“两知两会”(知道火灾危害性,知道预防火灾基本方法,会报火警,会逃生自救)。

3、进企业。各有关部门要指导和督促所管辖的机关、团体、企业和事业单位依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的要求,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开展全员消防宣传教育。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消防演练,定期通过墙报、黑板报、宣传栏、广播等途径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单位员工接受消防安全知识教育率达到100%,普遍掌握“三知三会”(知道单位火灾的危险性、知道初期火灾扑救方法、知道疏散逃生路线,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逃生自救)知识。同时,深入大型商场、超市、宾馆饭店、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进行消防宣传。要对员工专门进行消防教育培训,并在员工餐厅、员工休息间或工作等待区等设有电视的地方播放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片,提高员工及顾客的消防自防自救能力。

4、进农村。认真宣传贯彻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农村消防工作的精神,各乡镇要把提高广大农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各村委会及其他村民自治组织要利用民风习俗、村规民约、墙报、标语、广播等形式,宣传普及消防常识。

5、进家庭。在消防宣传进家庭工作中,消防大队要协助居委会建立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制定《居民防火公约》,并组织消防监督人员对消防宣传进家庭工作进行实地指导,联系当地电视台播放消防安全公益广告和消防安全警示字幕。

(六)认真抓好消防工作的舆论监督工作。县宣传部门要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独特作用,与乡镇及消防部门密切配合,对消防安全漏洞、各类火灾隐患、管理薄弱环节等进行舆论监督。要对排查出来的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和久拖未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进行曝光,跟踪报道,推进火灾隐患整改工作。县电视台要依法免费刊播消防部门的有关公告、通报。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要将消防宣传工作纳入当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建平安地区、应急科普宣教计划等内容,做好督促指导。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将消防宣传教育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提上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消防宣传教育任务的圆满完成。

第5篇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精神为指导,进一步落实社区、各村及有关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职责,健全社会化消防安全管理体系,全面落实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督、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安全工作格局,为经济发展、人民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标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辖区科学合理划分为若干网格状单元,制定完善消防安全部门联动、联户联防和考评奖惩等工作机制,在全镇建立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长效机制,努力实现消防监管“全覆盖、无盲区”,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

(三)工作目标。通过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推动街道、镇和社区、行政村达到消防组织机构健全、消防专兼职人员明确、消防工作人员业务熟练、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完善、消防档案资料齐全、消防巡查检查制度落实、消防宣传教育氛围浓厚的工作目标。

(四)组织机构。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__镇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人员略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安办,曹先佑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镇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的整体协调、组织、指导工作。

实施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基本模式是:坚持“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建立三级网格管理机制。

以镇为单元划分“大网格”。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综治办、__河派出所、等部门负责人和村(社区)、辖区重点单位等负责人组成的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建立“划片、分包、定人”的责任制以及火灾隐患排查、整改、督办和消防工作逐级汇报机制,建立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形势研判和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以村(社区)为单元划分“中网格”。以村委会和居委会为消防安全自制管理主体,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主任是网格中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网格消防安全管理全面负责;村(社区)“两委”委员应确定1至2名消防专兼职管理人员:

人员略

消防专兼职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本级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日常工作,开展经常性消防安全检查、消防宣传教育和灭火疏散逃生演练,负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同时要建立完善各类单位、场所、居住小区、农村院落等消防安全基础台账,并定期向镇政府报告辖区消防安全情况。

以街道、村组为单元划分“小网格”。要确定由街道主任、委员、村组长等组成的消防安全联格员,居民楼院、村组要建立由村组负责人牵头的群众性消防安全志愿组织,组织制定防火公约,在居民群众中确定消防管理员和消防宣传员,实行“多户联防、区域联防”,开展消防安全自我检查、自我宣传、自我管理等群防群治工作。

(一)落实政府及有关部门责任。镇消防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职能,建立完善消防工作部门联合监管机制。__河派出所、工商所、民政、镇安办要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建立完善联席会议、信息互通、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__河派出所要依法落实消防监督工作职责,科学制定发展规划,加强对基层消防工作网格化建设的督促指导;社区要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社区建设规划和考核评价体系;工商所要依法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行为,要将消防安全作为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登记的重要审查内容,对《消防法》等法律法规规定需经公安消防部门出具消防安全意见的,必须凭消防部门出具的同意意见,方可办理登记;镇安办要将消防工作

纳入安全生产工作范畴,作为安全创建考核评定的重要因素。(二)落实基层有关监管部门责任。派出所要切实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社区、农村警务工作,依法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民政办要将居(村)民委员会建设、社区建设和减灾、救灾等工作与消防工作有机结合,督促基层政权组织做好消防管理工作;工商所要结合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协助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和公安派出所,加强对本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消防安全状况的监督检查;镇安办要结合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发现火灾隐患,能当场整改的要督促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及时通报__河派出所。

(三)落实社会单位、场所责任。网格中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全面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和消防宣传教育能力)建设达标创建活动;沿街门店、家庭式作坊等小场所、小单位要结合实际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消防教育培训工作,确保员工到“一懂三会”(懂本单位火灾危险性,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火场逃生自救)的要求。

(一)开展常态化消防安全检查、巡查。镇政府每季度组织镇安办、派出所、民政办、工商所等部门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检查,火灾多发季节、重大节假日期间和农业收获季节要加强防火检查;各村(社区)社每月要组织居委会、村委会成员,对居民小区(楼院)、辖区单位、沿街门店、家庭式作坊等开展一次全面排查;巡防队员物业管理人员、保安、社会单位管理人员要结合岗位职责,开展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及时督促整改,难以整改的要做好登记并及时移交公安派出所或公安消防部门依法处理。

(二)开展灭火应急演练。推行巡防消防一体化和“保消合一”模式,各级网格要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街道、镇要依托镇干部、民兵等,建立一定规模的灭火应急救援队伍;社区和行政村要以居委会、村委会干部为主,组建志愿灭火应急救援队伍;街区、居民小区、村组、社会单位要充分整合社会单位保安人员、消防志愿者,组建志愿消防队伍;各级网格要制定完善火灾应急处置预案,定期开展灭火应急演练,确保一旦出现险情,能快速有效处置。

(三)开展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要深入贯彻落实《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继续深化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活动,每个网格要制作一批固定消防图版、张贴一批防火标语通告、悬挂一批消防宣传条幅、发放一批消防宣传资料。特别是在边远地区、高山住户,更要加强群众消防宣传教育。

(四)开展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实行“户籍化”管理。派出所要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对网格内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加强监管,建立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档案,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落实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自我评估报告备案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实施动态管理。

(五)完善消防工作档案资料。各级网格要建立完善消防工作档案资料,具体包括辖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区域图》,与责任片区或辖区社会单位签订的消防安全责任书,辖区各类单位、场所、居住小区、农村院落等消防安全基础台账,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包括日常消防检查记录、巡防巡查记录,隐患处置记录,隐患移交记录,火灾扑救记录等),消防宣传培训资料,应急处置预案等。

(一)加强人员培训。公安消防机构要组织专业技术骨干力量,定期对社区村社消防专兼职管理人员、派出所及民警,社区(村)“两委”成员等“三级网格”相关责任人、管理人、联格员分批分类开展培训,全面提升网格管理人员的消防业务水平,指导开展隐患排查整治,确保相关人员熟练掌握消防网格化管理的内容和消防业务基本知识。

(二)实施督导考评。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考核评价机制,制订基层消防网格化管理工作督导考评方案,明确督导考评的形式、内容和奖惩,督促基层防控力量履行工作职责,落实工作措施,充分调动和激励基层管理人员的工作热情,确保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取得实效,推动基层消防工作整体水平不断提升。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各部门一定要站在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切实把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工作计划,放在重要位置,强化领导,细化措施,全面推进,协调发展。

(二)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各地要成立实施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领导小组,按照方案确定的工作计划、任务和目标,各相关部门、社会单位、行政村、社区要逐级签订责任书,将目标任务分解到具体人员,做到定任务、定时限、定标准,逐条逐项落实工作责任。

第6篇

一、组织领导。各村(居)要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成立组织,落实责任,主要领导是本辖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消防工作负总责。将消防工作纳入全年工作计划,加大投入,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会议,及时研究部署消防安全工作。

二、责任制建立。各村(居)要根据本辖区的实际制定《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与辖区内单位以及所属企业签订责任书,将责任和任务分解落实到人,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管理模式。各村(居)制定的《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一式三份,签订单位各留存一份,交镇安办一份。

三、消防基础建设。各村(居)要积极加强消防志愿队建设,担负起本辖区一般火灾的扑救任务,同时编制消防规划专篇。

四、宣传教育。在元旦、春节、秋收、庙会等重要节假日和活动期间,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活动,并有图片、文字记录。各村(居) 每季度进行消防安全培训不少于2次。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栏等方式定期进行防火安全宣传,普及消防知识。深入开展“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的消防宣传“五进”活动和“防火墙”工程建设工作。

五、消防专项治理。在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重要节假日期间,各村(居)要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做到有部署、有落实、有反馈、有记录,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消防违法行为。对易燃易爆危化品生产、储存、运输、经营、使用,公共娱乐场所、人员密集场所、重点防火单位、“五小场所”等消防安全容易出现问题的薄弱环节,进行经常性检查,督促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及时整改火灾隐患,杜绝出现重特大火灾和亡人火灾事故。

六、奖惩。镇政府每年对落实《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情况进行考评验收。对落实情况较好的将给予表彰奖励;对责任书中明确规定完成时限的工作任务,完成任务目标较好的给予表彰,对未完成任务的给予通报批评。有重大火灾隐患未及时整改的、发生死亡1人以上及重特大火灾事故、一次火灾直接损失超过10万元的,施行一票否决,镇政府将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部门责任。

此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存档备查,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石塘镇人民政府(盖章) 村(居 )(盖章)

第7篇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市开展城乡消防安全基础建设推进年活动的意见》要求,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年在全区开展以“夯基础、保平安、惠民生”为主题的城乡消防安全基础建设推进年活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基本原则。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防范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为目标,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坚持统筹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统筹消防工作城乡协调发展、统筹消防工作区域协调发展,组织和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积极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社会化消防工作格局。

(二)总体目标。通过一年的努力,确保实现“五个明显提高”:城乡消防管理体系建设水平明显提高,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达标率明显提高,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普及率明显提高,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率明显提高,全民消防宣传教育覆盖率明显提高,为加快建设富强文明和谐幸福的新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建设任务及标准

(一)全面落实政府消防工作责任制。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将消防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不断健全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消防安全领导组织工作机制,落实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消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逐级签订《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切实落实部署、检查、考核、奖惩制度。要积极推进“网格化”消防管理,形成“机构健全、责任明确、力量整合、条块结合、管理到位”的基层消防工作格局。

(二)进一步完善城乡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区发改、财政、建设、规划等部门要将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经费纳入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和财政预算,按照“快补旧帐,不欠新帐”的要求,加快城市消防站、市政消火栓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步伐,确保达到国家标准。年内,完成第二消防站建设,按国家标准配齐消防车辆、装备;建设市政消火栓40个,其中必须完成门路、南路的消火栓建设任务。各镇驻地市政消火栓建设应达到规划要求;村(社区)消防车通道、消防通讯保持畅通;供水管网水压符合相关要求的村(社区)应当安装消火栓;充分利用天然水源设立消防车取水平台。

(三)进一步健全专业化和社会化相结合的灭火救援体系。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建省应急救援队伍的通知》要求,切实加强全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工作,确保各类应急救援队伍的防护、侦检、破拆、通信、照明、排烟、救护等常规性、关键性装备配备到位。年内,各镇、经济开发区要建成政府专职、志愿消防队,或依托公安派出所保安队伍组建专职、志愿消防队,或采取政企联办的形式组建专职、志愿消防队;已经建成政府专职消防队的,要足额拨付消防队运作经费,确保正常值勤。工作中,要坚持专业化和社会化相结合的原则,充分依托现有资源,逐步加强和完善镇(街道)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大力发展合同制消防员、消防文职雇员队伍,新建城市消防站要按标准配齐合同制消防员,基本形成以公安消防队伍为主体、其他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和地方多种形式消防队伍有效联动的综合性应急救援力量体系。

(四)进一步提高社会单位及农村、社区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大力推行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必须全部达到“组织制度规范化、标准悬挂统一化、设施器材标识化、重点部位警示化、检查巡查常态化、培训演练经常化”的要求;“九小场所”要达到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消防器材配置到位,员工具备火灾自救逃生及引导人员疏散能力的基本要求。90%以上村达到“六个一”要求,即每个村至少有一支义务(志愿)消防队伍、一名专(兼)职消防安全员、一处消防水源、一套灭火设备器材、一块消防宣传阵地、一份《村民防火公约》。90%以上的城市社区达到“五个一”标准,即每个社区至少有一支义务(志愿)消防队伍、一名专(兼)职消防安全员、一套灭火设备器材、一处消防宣传阵地、一份《居民防火公约》。

(五)大力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全面实施消防“大宣传、大教育、大培训”工程,建立公安消防、教育、劳动保障、工会、妇联等部门及新闻媒体密切配合的消防宣传教育社会协作机制,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户外传媒等宣传媒介作用,进一步扩大消防宣传教育覆盖面。大力强化消防教育培训,将消防知识纳入素质教育、学历教育和就业培训内容。积极推进消防职业技能鉴定,强化对重点领域、重点岗位人员的消防技能培训,严格落实持证上岗制度。深入推进消防宣传“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家庭”活动,使消防知识家喻户晓。

(六)进一步完善消防安全监管机制。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履行消防职责,对涉及消防安全的行政许可事项要严格审核把关,切实建立健全政府部门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大对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高层和地下建筑等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力度,督促其彻底消除火灾隐患。要严格落实公安机关消防监督分级管理制度,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监督检查,派出所负责“九小场所”及农村、社区的消防监督检查。积极推行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分类管理,年内全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50%的“九小场所”完成分类评价工作。探索建立消防安全等级公告、星级挂牌及消防安全等级与企业信誉等级认证、保险费率挂钩联动机制等管理机制,逐步形成“重点突出、监管有序”的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消防监管模式。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成立全区城乡消防安全基础建设推进年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的组织领导和督导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和日常协调。各级各部门要把“城乡消防安全基础建设推进年”活动作为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平安”的重要内容,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在对消防安全现状进行综合分析研判的基础上,对照要求,因地制宜,合理制定实施方案,并层层签订《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目标任务,精心安排部署,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组织实施。

第8篇

今天,县政府召开全县消防联席会议,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全市消防联席会议精神,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全县消防工作重点,确保圆满完成2007年度全县消防工作目标任务。刚才,县公安局史局长宣读了“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专项整治方案,消防大队蔡大队长就2007年度消防目标考评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县政府还与各乡镇签订了“三合一”整治工作责任书。希望大家回去以后,迅速抓好落实,确保取得实效。下面,就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消防工作重点我再讲三点意见:

一、高度重视“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危害,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整治工作

近期,省内外连续发生了两起影响较大的“三合一”场所火灾事故。10月21日,福建省莆田市一家鞋面加工作坊发生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造成37人死亡、19人受伤。据查,着火建筑物为六层,其中一层为材料间,二、三层为车间,四层以上为员工宿舍和食堂,一至六楼共用安全出口,并用铁栅栏封死窗户。10月23日,苏州吴江一羊毛衫整烫店因电气线路短路引发火灾事故,造成8人死亡,直接财产损失约80万元,同样是生产、住宿场所共用安全出口。上述两起火灾事故均发生在“三合一”场所,反映出了这类场所经营者忽视消防安全、消防管理不到位、易燃可燃材料多、安全出口不畅等问题仍很严重。对此,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务必引起高度重视,以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负责的态度,切实把“三合一”及类似场所的消防安全纳入监管重点,迅速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拿出具体工作办法和措施,尽快动员部署到位。要广泛发动街道、村(居)、社区等多方力量,深入组织本地区、本行业“三合一”及类似场所的排查摸底,切实摸清底数。对检查中发现的“三合一”火灾隐患,要依法严格督促整改,将住宿人员全部搬出;不能保证整个场所内不住人的,必须按照有关消防安全技术标准进行整改,落实相关技术防范措施,确保住宿人员与生产、储存、经营场所彻底分离。对逾期不改或经整治仍达不到基本消防安全要求、危及人员生命安全的,必须坚决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对无照经营、超员生产的,工商等部门必须坚决依法予以取缔;对违法违章搭建的,国土、建设、城管等有关部门必须坚决依法查处和拆除,绝不能遗患成灾。公安、工商、国土、建设、城管、安监等相关部门要组成“三合一”综合整治工作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分片包干,分类开展整治、指导,督促、帮助落实整改措施,推动整治工作顺利进行。同时,要督促“三合一”场所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加强消防安全自我管理,保证消防设施完好有效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落实防火措施,严防火灾发生。整治结束前,县政府将组织对整治工作进行考核、验收,做到整治合格一个、验收通过一个、投入使用一个,杜绝敷衍走过场和等现象发生。对整治工作达不到要求的,一律责令“补课”。同时,在整治的基础上,要研究和落实“三合一”长效管理措施,将有关“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的技术要求贯彻到建筑设计、规划、工商管理和消防审核等环节,有效预防新的“三合一”场所产生。

二、加强检查考核,严格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

县委、县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消防工作,侍书记、赵县长多次就消防工作作出重要批示。近年来,各乡镇场、各有关部门都能采取有效措施,狠抓消防安全工作,特别是持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和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推动了全社会防控火灾能力的不断提高,全县火灾形势保持了总体平稳。但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县消防工作形势依然严峻,个别乡镇、部门消防工作责任制仍然落实不到位,领导消防安全意识不强,重招商轻安全、重效益轻安全等现象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导致一些重大火灾隐患不断滋生、不能及时整改消除。今年1-10月份全县发生火灾28起、直接经济损失17余万元。火灾事故的发生,既给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也产生了不良的社会影响。对此,各乡镇、各部门必须引起高度重视,采取坚决措施,认真加以解决。年初,在全县消防工作会议上,县政府与各乡镇场已经签订了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并下发了《泗阳县2007年度消防工作目标考评办法》,将消防责任制落实、消防业务经费投入、公共消防设施建设、重大火隐患整改等重点工作纳入考核内容,建立了消防工作考核奖惩制度。为检查各地消防工作目标落实情况,县政府将于12月下旬组织目标考核。此次考评将对量化的指标采取查阅统计报表、检查台帐资料、调阅案卷、随机抽查单位现场等方法进行,对不能量化的考评内容以实地检查、查阅有关工作资料等方法进行考评。在严格考核基础上,县政府将评选出今年消防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并进行表彰和奖励。各乡镇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考核工作,以与县政府签订的年度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为主要依据,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三、强化措施落实,认真做好冬季防火工作

第9篇

第二条本区行政区域内农村消防安全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农村消防安全工作由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村民委员会组织实施。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

第四条村民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和责任,成年村民有参加扑救初起火灾的义务。

第五条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要成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建立健全消防工作会议制度,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和发动广大群众,开展防火工作,其职责包括:

(一)贯彻上级有关消防工作的指示,研究本地区的消防工作和火灾情况,制定每个时期的工作计划,督促火险隐患的整改;

(二)在冬、春和农业收获季节,要组织力量,发动群众,进行防火安全大检查;

(三)定期听取消防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消防工作的重大问题,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四)组织各种形式的防火宣传教育,普及消防知识,培训消防骨干,总结、交流消防工作经验;

(五)适应当地经济发展的需要,编制消防专项规划,组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

第六条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应有一名副乡(镇)长、副主任分管消防工作,并确定一名干部专(兼)职防火员,负责制定消防安全村规民约,进行消防安全巡查,普及安全消防知识。分管领导及专(兼)职防火员名单报区消防大队备案。出现人动的,要及时报区消防大队进行变更登记。

第七条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应建立消防工作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消防工作。

第八条村民委员会的消防安全工作实行主任负责制,其职责包括:

(一)将消防安全工作列入日常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按照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的统一部署,做好本村的消防安全工作,维护消防安全环境;

(二)对村民住宅及村民住户的用火用电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进行消防安全提示,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

(三)制定村民防火公约,对村民履行公约的情况进行检查;

(四)加强对村民消防安全意识教育,定期组织向村民家庭发放消防宣传资料,为老、弱、病、残和孤寡老人提供消防安全服务;

(五)发生火灾时,及时组织人员扑救初期火灾。

第九条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应建立消防安全工作检查、考核制度,明确职责。

第十条各警务局要按照《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的要求,认真做好辖区内的消防安全工作,对辖区内村民委员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进行消防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要与辖区内各村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适时组织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第十二条加大消防知识宣传教育力度。各乡镇(办)、人口较多的村委要在主要路口设置醒目的消防知识宣传栏,每个自然村要做到有一面宣传锣、明确一名鸣锣警示人员,给每户农户送发一份消防知识宣传材料,因地制宜建设一批简便实用的消防设施。

第十三条村民委员会应建立防火档案,在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制定灭火扑救预案。

第十四条各警务局应对各村、各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应当定期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应当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和个人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五条储存和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务院《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设置相对独立的安全地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设置在合理的位置,并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第十六条乡(镇)、村举办大型集会、焰火晚会、灯会、庆祝会、联欢会、文艺晚会等群众性活动,具有火灾危险的,主办单位应当制定灭火和疏散应急预案,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并向当地警务局申报,经现场检查合格后,方可举办。

第十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或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圈占消防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第十八条因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以及停电、停水、截断通信线路时,有可能影响灭火求援的,必须事先在公安消防机构的指导下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和消防通道。

第十九条各乡镇(办)要将城镇消防基础设施纳入小城镇规划建设,完成消防专项规划的编制和报批。农村村民住宅的安全布局、消防通道、消防水源建设应纳入村镇建设规划之中。

第二十条农村中小学校应对学生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

第二十一条任何人在发现火灾时,都应立即向公安消防机构报警,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无偿为报警提供方便。

第二十二条各乡镇(办)应建立志愿消防队伍或义务消防队伍,有条件的行政村可以建立义务消防队。各乡镇(办)应加强志愿消防队伍或义务消防队伍的组织,明确工作职责,制定培训、训练计划,确定联络指挥方式。发生火灾时,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村委必须立即组织义务消防队伍迅速赶赴现场,救助遇险人员,排除险情、扑灭火灾。良山、罗坊今年要建立合同制或志愿消防队。各乡镇(办)志愿消防队伍或义务消防队伍人员名单报区消防大队备案。出现人员变动的,及时报区消防大队进行变更登记。

第二十三条火灾扑灭后,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村委应协助公安消防机构根据需要封闭火灾现场,查明火灾事故原因、责任,核实火灾损失。村民应如实提供火灾事实的情况,接受事故调查。

第二十四条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应对参加扑救火灾有功者给予表彰或奖励。因参加扑救火灾受伤、致残或死亡的人员,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医疗、抚恤。

第二十五条各警务局经区消防大队委托,有权对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下达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单位和个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或《省消防条例》的规定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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