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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国家形象;综合实力;软实力
随着国际政治研究的日趋成熟和信息化时代的不断发展,国内学术界关于国际关系问题的研究逐渐发生了转变:国际关系研究的对象从以往对国家、政府间组织的研究扩展到非政府组织间的研究,以非政府组织或非营利组织为研究对象的研究不断增多;国际关系研究的领域发生了重大的转变,学者从以往对传统政治、军事的关注逐渐扩展为对环境、文化、“软实力”等方面的研究;学界对外交领域的研究也进一步扩展,由以往只关注政府间外交即官方外交,逐渐扩大到关注民间外交、公共外交等领域。
基于这些国际政治研究方面的变化,对“国家形象”一词的研究开始不断受到学界的关注。国家形象是一个国家对自己的认知以及国际体系中其他行为体对它的认知的结合,被认为是国家“软实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体现了一个国家的综合实力和影响力。①因此,国家形象的研究对我国“软实力”乃至综合国力的提高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一、国外研究成果综述
一般而言,国外学术界对于国家形象的研究可分为三个时段:第一次工业革命之前,关于国家形象的研究被看成是萌芽时期。这一时期,国家以及军队形象是西方国家研究的一个角度,但分析较为简单,主要体现为政治军事著作中的零星思想和只言片语。工业革命后,国家形象的研究开始凸显,但其目的主要为国家政治和军事的合法,其研究重点是如何通过国家形象的塑造为战争做宣传,但尚未形成体系。信息技术革命悄然兴起后,国家形象作为开始被学者广泛关注,并且随着国际竞争加剧,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从国际政治学角度研究国家形象。②在国际政治方面对国家形象的研究基本上秉承了4种研究路径③:
其一,现实主义“软实力”研究路径。西方大量政治哲学家认为,威望、声誉(reputation)即指“国家形象”,声望因素往往是产生冲突的动机之一。二战后,声望问题的研究主要集中于安全领域,麦尔瑟在《声望与国际政治》一书中试图解决威慑论的核心问题――即在危机关头,坚定的声誉是否真正奏效。20世纪80年代以来,对声誉的关注逐渐向更广泛的领域扩展。学者们试图运用声誉这一工具,分析国际合作、国际组织、地区一体化等问题。
其二,建构主义研究路径。肯尼斯・布尔丁(K.E.Boulding)在此方面首开先河。他认为,人们是在带有意识形态倾向的价值观念下塑造国家形象,即使同一个国家,在持不同价值观念的媒体的“刻刀”下会形成截然不同的国家形象,他强调了价值体系在国家形象形成中的重要性,拓宽了国家形象问题的研究视角。
其三,国际政治心理学研究路径。西方国际关系学者,从心理学角度对国家形象形成的根源和不同国家形象对决策产生的影响进行了探讨。罗伯特・杰维斯(RobertJervis)认为,在两国关系中,目标的一致性、相对实力(能力)和相对的文化地位是形象形成的三个结构性因素。根据三者的不同组合,两国关系中存在着敌人形象、盟友形象、依赖形象、屠夫形象和帝国形象等五种相互认知。不同的形象认知影响一国对另一国的政策取向。
其四,公共关系的研究路径。在国际公共关系框架内研究国家形象,其中涉及国际公关活动、国际媒体探讨等方面。这方面的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迈克尔・昆兹克(MichaelKuncz-ik)1997年编著出版的《国家形象与国际公共关系》是该领域的第一本权威著作。
二、国内研究成果综述
20世纪90年代之前,我国关于国家形象的研究基本处于无意识的自发阶段,除了个别研究和著作中提到国家形象的观点外,基本查找不到相关理论研究。90年代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和国际交流日益频繁,使中国日益成为世界舞台的中心,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由于西方大量“中国”、“中国崩溃论”等理论的引进以及为了回应西方对中国的“妖魔化”,中国学术界开始对“国家形象”进行比较系统的研究和探索。
在中国知网中,关于国家形象研究论文共920篇,实际有用论文809篇。通过统计,对国家形象的研究包括6个领域:即,从文化的角度、哲学视角、传播学的视角、国际政治视角、国内政治视角、经济角度以及从符号学、解释学等其他角度研究国家形象。
从数量对比上不难看出,国内关于国家形象的研究主要集中于传播学视角、政治视角和文化视角,其他方面的研究视角略有涉及,但并非学者研究主流。
由于本论文主要涉及传媒和国际政治领域研究,故对这两个领域中以往学者关于国家形象的研究进行综述,主要包括国际关系理论、公共外交和媒体传播策略三个角度。
(一)国际关系理论角度。在对国家形象的界定上,学术界基本具有一致意见,认为国家形象是一国综合实力的表现。具体而言,管文虎等一批学者认为,“国家形象是一个综合体,它是国家的外部公众和内部公众对国家本身、国家行为、国家的各项活动及其成果所给予的总的评价和认定。国家形象具有极大的影响力、凝聚力,是一个国家整体实力的体现。”④孙有中认为,“国家形象是一国内部公众和外部公众对该国政治(包括政府信誉、外交能力与军事准备等)、经济(包括金融实力、财政实力、产品特色与质量、国民收入等)、社会(包括社会凝聚力、安全与稳定、国民士气、民族性格等)、文化(包括科技实力、教育水平、文化遗产、风俗习惯、价值观念等)与地理(包括地理环境、自然资源、人口数量等)等方面状况的认识与评价。⑤
从国家形象定位及构建角度,管文虎(1999)是国内最早比较详细论述国家形象理论的学者之一。他指出,中国的国家形象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尤其是改革开放,发生了巨大的变化。⑥刘明对当代中国国家形象定位的核心要素做出了一般性概括,探讨了如何准确定位、构建精致化的国家形象。陈生洛(2007)指出中国大学生心中韩国正面的国家形象,反映了其内心深处对自己的传统文化的热爱和留恋,以及这种优秀的文化传统在自己的国土上不断流失的无奈和伤感。
从国际关系理论角度,王红英运用“博弈理论”,提出了中国国家形象建设和外交政策的相关机制――外部的社会回报和社会惩罚。邓超从建构主义理论视角出发,提出良好的国家形象是国际传播、外交政策以及国家内部情况诸多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⑦从现实主义“软实力”的角度,张锰(2008)提出国家形象可以从本源、表象、途径三个方面来理解,本源性是国家形象的基础,表象性是国家形象的推动力,传媒是国家形象的表现途径。⑧陈正良(2008)在分析国家形象内涵及国家形象塑造的意义、中国国家形象的现状的基础上对塑造提升中国国家形象、增强中国魅力提出了相应的对策思考。
(二)公共外交角度。从这一角度对国家形象研究的学者相对较少,多从公共外交政策制定的角度,为政府决策提供意见参考,政治化倾向较为明显。王义桅、唐小松等致力于美国公共外交对国家形象影响的研究,从提升国家形象的策略角度上,对中国国家形象的构建提出了对策和方式。赵玉霞(2007),冷战后中国对外宣传积极向公共外交转变,并初步建立起公共外交体系,中国公共外交已在多领域展开并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诸多的问题,只有不断完善公共外交对国家形象的塑造,才能树立真实全面的中国形象,营造良好国际舆论环境,服务中国崛起。⑨
(三)媒体传播策略角度。国内学者从传媒角度对国家形象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国家形象传播现状、传媒理论和报纸研究三个方面。徐小鸽认为,“国家形象是一个国家在国际新闻流动中所形成的形象,或者说是一国在他国新闻媒介的新闻言论报道中所呈现的形象。”⑩刘继南、何辉等把国家形象界定为:“在物质本源基础之上,人们经由各种媒介,对一国家产生的兼具客观性和主观性的总体感知。”从传媒理论角度,程曼丽(2008)从议程设置角度提出中国的国家形象(即外部公众对中国的印象)是由西方发达国家的媒介所设置的,其中充满了“固定的成见”,中国要想突破西方国家既有的认知、评价藩篱,就必须参与到国际舆论的议程设置中去。⑾从以具体媒体对国家形象塑造角度,张玉(2007)以《朝日新闻》和《读卖新闻》为例,运用内容分析和定量研究的方法,指出日本媒体关于中国在政治、经济、军事、教育等方面的形象。
综上所述,通过对国家形象相关论文的梳理,我们可以看到,学者对国家形象的关注涉及多个角度,程度正在不断加深,研究更加深入和广泛。但值得注意的是,在国家形象的研究上仍然存在问题:国内外研究涉及的角度并不全面,例如对电影、电视、网络等媒体中的国家形象塑造研究非常有限,且主要运用的研究方法为定性研究,这就造成研究方法单一,多是零散的、缺乏理论的简单归纳,无法向读者呈现一个完整、系统的国家形象图谱。
[注释]
①BouldingK.E:NationalImagesandInternationalSystems[J],JournalofConflictResolution,1959(3):P119-131.
②袁赛男:《国内外学术界关于国家形象的研究现状》,《天津行政学院学报》2010年11月第12卷第6期.
③杜雁芸:《国家形象的内涵及中国国家形象塑造》,《南京政治学院学报》2008年第71期.
④管文虎:《国家形象论》,四川:电子科技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P23.
⑤孙有中:《国家形象的内涵及其功能》,《国际论坛》2002年第16期.
⑥管文虎:《国家形象论》,四川:电子科技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P23.
⑦邓超:《建构主义理论视角下的国家形象塑造》,《中国传媒大学》2006年第1期.
⑧张锰:《软实力理论与提升中国国家形象》,《大视野》2008年第7期.
⑨赵玉霞:《论中国公共外交对中国国家形象的塑造》,《暨南大学》2007年第1期.
⑩徐小鸽:《国际新闻传播中的国家形象问题》,《新闻与传播研究》1996年第2版.
⑩程曼丽:《论“议程设置”在国家形象塑造中的舆论导向作用》,《北京大学学报》2008年第3期,P45.
[参考文献]
[1]段鹏:《国家形象建构中的传播策略》,北京: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2]刘继南、何辉:《中国形象――中国国家形象的国际传播现状与对策》,北京: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06版.
论文关键词 国际政治理论 现实主义 发展脉络
一、现实主义的思想底色和理论渊源
现实主义的国际政治理论,深受西方国家历史和传统的影响,有着自己独特的思想渊源和文化土壤。从古希腊时代的修昔底德,到中世纪的马基雅维利,再到近代的霍布斯,他们都对战争、权力、利益、冲突、和平等现实主义论题进行过独到而精彩的论述,后来的现实主义者们继承和吸收了古代先贤们的智慧结晶,并提出分析国际政治现象的假设。
(一)修昔底德的权力政治论
修昔底德是古希腊城邦时期的历史学家,被誉为现实主义之父,更有甚者将修昔底德称之为“国际政治学科之父”。在其史巨作《伯罗奔尼撒战争史》中,他描述了古希腊城邦时期两个强盛的城邦斯巴达和雅典的战争冲突,为我们揭示了势均力敌的城邦争权夺利的斗争本质。在分析战争起因时,他说:“雅典势力的日益增长,引起斯巴达人的恐惧,从而使战争成为不可避免了。”我们从中可以窥见,在修昔底德所描述的国家间关系的表述中应该包括这两个意思:第一,人性(恐惧),这也是国家本性,一方恐惧另一方实力的增长,导致了战争;第二,国家追求权力,新生大国、后起之秀渴望权力,守成大国、老牌霸主要保持权力,继而引发冲突。
据《伯罗奔尼撒战争史》记载,雅典作为当时西方城邦世界的霸主,曾与当时的弱小国家的米洛斯人有过一场精彩的辩论,这场辩论突出了“胜利即正义,强权即公理”的理念。“整个辩论中,雅典人因为拥有强大的权势,根本不将资源有限的米洛斯人放在眼里。他们极其冷静地只考虑一种逻辑,这就是实力和强权。” 整部《伯罗奔尼撒战争史》记录了从古至今一以贯之的国际政治的逻辑,即追逐权力和利益,这为后来的国际政治思想家们特别是现实主义中权力政治理论和国家利益论的提出提供了宝贵的思想财富。
(二)马基雅维利的道德观
欧洲中世纪晚期最重要、影响最大的政治思想家,当属马基雅维利。马基雅维利所处的时代正值人文意识萌发、神权光芒大打折扣的时代,这一时期政治合法性的基础“君权神授”已经失去它的光泽,如何加强和巩固君王实力,成为了马基雅维利所要回答的问题,现实主义学派吸取了其道德观念和自我利益说。
在其最为人熟知的《君主论》里,马基雅维利提出了一套增强君力和加强国家集权的政治学说,宣称君主的道德即是捍卫国家,为了国家可以不惜一切。马基雅维利认为政治道德是君主是狮子和狐狸的结合体。君王必须像狮子一样具有强大的威慑力和统治力,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同时为了不被蒙蔽,君主又应当像狐狸一样灵活变通。马基雅维利并不区分君主与国家的利益,在他的论述中,君主必须代表国家,二者是一体的。“只要君主认为是国家的福祉所在,他可以毫无顾虑地背信弃义。同样,如果他的承诺与国家利益发生矛盾,君主就没有必须遵守的义务……君主的行为之遵从国家利益的要求,无须遵守普通人的道德标准。在政治尤其是国际政治生活中,君主的道德标准是完全不同的,它只服从国家或君主的利益和安全的需要”。
(三)霍布斯的自然状态说
霍布斯是英国资产阶级革命时期的著名政治哲学家,西方政治学奠基人之一。他对国际政治的主要贡献是他的自然状态说。霍布斯认为,“人在本质上是自私利己的,每个人对权力永不满足,有着至死方休的追求。由于每个人都要追求权力,那么互相竞争、互相猜疑、彼此为敌就不可避免,从而造成‘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自然状态,即战争状态。” 为了避免人在这种战争状态中,相互毁灭、走向灭亡,霍布斯提出人们让渡自己一部分的权利,订立契约,建立利维坦式的公共权力机构,以此来保障人的安全。在国际层面,霍布斯认为:“现实主义所描述的世界类似于自然状态,但他又对建立世界帝国的可能性表示怀疑。对于现实主义者所描述的无政府状态,他的解决办法是建立一种等级秩序,在这个等级秩序中,最高权力属于君主。”
二、现实主义理论的建构及其嬗变
(一)卡尔:对理想主义的批判中奠定现实主义基础
一战结束后,美国总统威尔逊从人性善的价值判断上出发,认为人是乐观向上的,强调普世的道德原则。他在对一战的反思中提出了实现人类和平的十四点计划,“重视国际组织、国际法和国际舆论的作用,主张自由贸易、民主体制和民族自决,由此主张建立国际联盟。” 威尔逊认为,正是权力政治和秘密外交原则,成为一战爆发的根本原因。为了避免出现一战惨剧,必须“以新代旧”,倡导在普遍道德指导下、以集体安全原则来处理国家间的安全问题。
1939年,爱德华·卡尔针对当时西欧战争乌云弥漫的氛围,在他的代表作《二十年危机》的序言中指出:“《二十年危机》旨在反击1919-1939年英语国家国际政治思想中明显且危险的错误,即几乎完全无视权力在国际关系中的重大作用。”除此之外,卡尔还认为在无政府状态下普遍的道德原则很难界定,国际舆论也没有统一标准,国家间利益冲突更是国际政治无法回避的问题,无法通过道德途径来解决。他清醒地认识到,威尔逊学派的理想主义思潮“掩盖了国际关系的实质,将‘应然’误认为‘实然’,将理想的世界当作现实的世界”。 卡尔的国际政治思想是符合当时国际关系学界的需要的,是在批判理想主义的过程中形成的,但这些思想只是卡尔在实践基础上的经验总结,没有提出理论体系,因而只是说他奠定了国际政治学科现实主义的基础。
(二)摩根索:构筑现实主义的理论大厦
现实主义的集大成者是汉斯·摩根索。其《国家间政治》一书所提出的理论框架和基本概念被认为西方国际关系理论的精髓。他提出,国际政治就是权力之争,国家利益只有通过获取权力才能得以实现。尤为重要的是,在《国家间政治》一书中,摩根索提出了经典的现实主义六原则,分别从人性、权力与利益的关系、权力的特性、国家的道德法则及其特殊性和论述现实主义的学派建立的角度,构建了现实主义的理论大厦。这六项原则成为了现实主义看待国际社会和行为体关系的基本原则。
摩根索从人性本恶的哲学判断出发,指出人性是利己的,人总是希望通过权力控制另一个人,来满足他的私欲;国家遵循同样的逻辑,对外具有扩张性。在他看来,国际关系的无政府特性,是现实主义学说的前提。一般来说,国家在各自领土范围内都是至高无上的强制力机构,但在国际社会,却不存在一个公认的赋权的中央权力机构,这种权力真空类似于霍布斯的自然状态说,身处其中所遵循的是弱肉强食的自然法则。它造成了国际关系的无政府性,在这一无政府状态中每个国家都寻求自身的安全和利益,是一种依靠自我保护的自助体系。国家的利益体现为追求权力、保持权力和扩大权力。一国要追求与其实力相符合的利益,否则将为危及国家安全。摩根索的现实主义理论因此被称为“权力政治理论”。此外,摩根索总结了现实主义与理想主义的第一次论战,对西方国际关系理论产生了巨大影响。
(三)沃尔兹:对现实主义的丰富和发展
新现实主义是在对传统现实主义进行“科学的修正和补救”的基础上产生的,在20世纪70年代成为国际政治学界的新宠,其代表作为肯尼思·沃尔兹的《国际政治理论》。
沃尔兹吸收和继承了权力政治说的相关论点,其理论的核心仍然围绕权力展开。只不过在理论假设上,沃尔兹做了一些修改。第一,他认为,人性是无法来进行衡量和推测的,因而他摒弃了古典现实主义中有关人性恶的哲学分析,转而以国际无政府状态作为研究国际政治的前提。这就淡化了国际政治中捉摸不定的哲学意向,开始从体系层面中的现实来看待国际政治中的权力斗争。第二,权力并非是国家的目的,而是国家为了达到安全的目的而使用的手段。在摩根索的古典现实主义的论断中,权力既是手段,又是目的。古典现实主义国际利益围绕权力展开,追求权力、保持权力、扩大权力是国家的利益所在,而现实主义指出国家在无政府状态下为了寻求安全,注意和应付可能的威胁,因而有可能运用权力。这是新现实主义对古典现实主义的重要修正。第三,提出体系结构的新概念。在沃尔兹看来,国家是国际体系的单位层次,实力强劲的大国构成国际体系的结构层次,国际体系是国际结构层次与单位层次的互动。国际体系是否稳定、国家是否采取外交行动,与国际体系结构有关。在国际政治互动当中,体系层面的结构是自变量,国家行为是因变量。也就是说,结构层面的大国实力大小影响着每个国家的对外行为。
沃尔兹对摩根索的现实主义理论的修改和补充,尤其是结构-单位层次分析方法,使现实主义理论成为了一种科学化程度较高、高度简约的理论,因此也被称为“结构现实主义”。他的结构-单位层次分析法运用了政治经济学的理论视角,对后来的科学行为主义在国际政治理论中的运用产生了很大影响,激起了传统主义和科学行为主义在研究方法上的一场大论战。
(四)现实主义的新气象
现实主义发展到20世纪90年代,出现了新的分支。其中比较引人注目的是进攻性现实主义、防御性现实主义。以米尔斯海默为首的国际政治学者结合古典现实主义的权力斗争和新现实主义的无政府体系的观点,提出了“进攻性现实主义”的理论。他认为,在无政府状态下,生存是一国最重要的目标,国家为了谋求生存力图最大限度地增强实力以确保安全,实力越强,其自身感到越安全。与进攻性现实主义相对的是防御性现实主义,他们认为,国家并不是寻求权力收益的最大化,而是在与对手的竞争力中力求使权力损失最小化,即国家采取对外战略来防止他国权力的增长,以减少对己威胁,保障自身安全。
论文摘要:地缘经济学是冷战后出现的一种颇有研究价值的国际关系理论。国内学术界对它的研究尚不深入,并且还存在较多模糊认识。文章对地缘经济学进行了视角和概念界定,简要地介绍了它的内涵,着重地分析了其理论特征,并联系中国实际谈了几点看法。
一、地缘经济学界定
地缘经济学(geo-economics)是在冷战结束后出现的颇有新意的国际关系理论。当然,有看法认为,地缘经济学是研究一国经济发展与地缘变量之间相互关系的科学,“是关于国家利益、经济现象和地缘关系的科学”。还有看法认为,地缘经济学是基于地理因素考虑争取国家利益的战略或政策。爱德华·卢特沃克(EdwardN。Luttwak)强调“地缘经济学是一种战略,对军事对抗起缓冲作用”实际上,从目前地缘经济学的发展情况看,它既不是一门独立的学科,也还不足以构成一门科学。它还远不是主流国际关系理论所探讨的主要话题,它需要“一个明确、规范的定义,特定的研究内容,可供证伪的假设,而这一切有待于进一步的思考”。地缘经济学又称“后地缘政治经济学”,具有显著的政策色彩,它强调地在有限空间内争夺相对受益的竞争性政策,可能引起人们关于贸易保护主义上升的担心,使其发展陷人窘境;同时,从纯粹学术角度看,将地缘经济学拘囿于战略或政策层面是不科学的。因此,将地缘经济学称之为一种国际关系理论是恰当的。确切地讲,它应是国际政治经济学所探讨的理论范畴。
1990年,美国国防部高级顾问、华盛顿战略与国际关系研究中心的战略专家爱德华·卢特沃克在海湾战争前的一次国会听证会上第一次提出了地缘经济学理论。按照他的看法,冷战的结束使世界进人了地缘经济时代。在1993年出版的《面临危险的美国梦——如何阻止美国成为一个第三世界国家并在工业霸权争夺战中胜出》一书中,他进一步指出,随着冷战的结束,国家间的竞争已经从过去的政治和军事舞台转移到了经济舞台。国家间的竞争模式已经变为通过国家调控、参与来占领世界经济版图,提高目标市场的占有率。这种竞争新模式就是地缘经济学。美国兰德公司政治研究部主任所罗门指出,贸易、金融和技术的流动变化将决定地缘经济时代的力量现实与政治,抢先启动的区域性贸易集团将在21世纪的经济和贸易竞争中占据优势。L5乔治·华盛顿大学政治学和国际关系教授亨利·诺(HenryR.Nau)在《美国衰退的神话》一书中提出“权力经济学”(Powernomics)概念,认为地缘经济时代的国家目标依然是权力,经济活动应该围绕权力开展。只不过,这个权力更多是以经济来定义的,例如市场占有率、金融、物价和就业机会等。我国学者普遍认为,这种以经济利益和经济关系取代军事对抗和政治关系作为国际关系主轴的理论为地缘经济学。即便将地缘经济学定位于学科上的学者在对其定义时也跑不出三个因素:地缘关系、经济手段、国家利益结合上文,笔者认为,地缘经济学较科学的定义应是:以民族国家行为体为主导,以地缘因素为地理基点和政策辐射点,运用国家干预色彩浓厚的战略经济手段获取国家利益和权力,夺取地缘经济时代领导地位的国际政治经济学理论。
二、地缘经济学的理论内涵
在经济全球化和新科技革命浪潮的推动下,世界相互依存趋势日益加强,各国面临的共同利益和共同问题普遍增多。而冷战的结束也为各国政治精英谋划治国方略提供了一个全新的环境。在政治、军事等“高级政治”的作用相对淡化的同时,经济、生态等“低级政治”的影响却愈加突出。决定一国国际地位的不再是武力,而是以经济实力为基础、以科技力量为先导的综合国力。过去的那种以对抗、冲突为主的竞争模式将让位于以协调、合作为主的非零和思维。但是,作为理性的自私的民族国家行为体追逐相对受益的本性不会因此改变。那么,民族国家如何在变换的时代特征下寻求自身的权力和利益呢,这便是地缘经济学所要探讨的问题。
(一)冷战结束预示着地缘经济时代的到来,经济竞争成为国际关系的主要内容
冷战的结束意味着传统意义上的战争和冲突已经在很大程度上可以避免,全球面临的最大威胁已经从核战争危险转向经济危机和生态破坏,“高级政治”让位于“低级政治”。在特定的空间范围内由于资源的稀缺,所有国家的本性还在于争夺相对利益。但是在地缘经济时代,国家间竞争的方式却是经济竞争取代军事竞争,“所有官僚机构发现的地缘经济作用的结果和由利益集团控制的地缘经济的结果,在不同的国家和不同的案例中虽然各式各样,但是,从根本上讲,国家将按地缘经济的方式行事”。
(二)国际关系行为体增加,国家的主要任务是争夺经济优势
企业、组织乃至个人都可以参与到地缘经济中来,而且在地缘经济时代,它们将和国家更密切地结合起来,它们将以“地缘经济”的名义寻求来自政府的支持,如果它们是“朝阳产业”或“民族工业”,将更有可能获得支持。此外,国际层次的区域性国家组织、贸易集团、跨国公司和非政府组织也将在地缘经济时挥重要作用。地缘经济学的目标并不在于将国民的生活水准提高到最高程度,而在于本国在世界经济中优势地位的获得及维持,其中,“竞争力”是最主要的工具。衡量权力的尺度是通过高技术的研究与开发获得的。凭借决定性技术优势占领未来市场的能力以及获得进入新兴市场的机会比控制实际领土更为重要。国家参与地缘经济争夺的方式是多样的,如产业政策、贸易政策、财政金融政策、经济外交等。“由国家提供或引导的产业投资资本等同于传统战争的要素——‘军火’,国家支持的产品开发等同于‘武器’的变革,国家支持的市场干预取代了在国外军事基地的‘外交影响”’。
(三)美日欧之间的竞争是地缘经济时代国家间竞争的主要内容
地缘经济学是在全球化和经济一体化不断深化的国际背景下产生的,它的一个核心观点就是认为世界正在逐步发展成为三个相互竞争的经济集团:(1)日本率领的环太平洋地区;(2)美国领导的西半球经济区;(3)以德国为中心的欧洲经济区。“在未来的竞赛中,三个经济霸权中的每一个都倾向于超过其他两个。无论哪一个实现了这种超越,都会位居领先,都会像英国主导19世纪,美国主导20世纪那样,主导21世纪。”为了维护美国经济和政治利益而重新制定贸易政策成了克林顿政府经济战略的主要组成部分。主要体现在减少日本贸易顺差,要求日本“自动出口限制”、“志愿出口配额”,甚至要求日本进行经济改革和体制改革。
(四)不是所有国家都拥有实施地缘经济政策的能力,也不是所有国家都愿意这样做
只有属于“世界事务的核心舞台”上的国家才有实施地缘经济战略的能力。因为只有这些国家之间才能真正摆脱传统战争的威胁,也只有它们才拥有实施地缘战略所必须的有效的官僚体制和行动能力。另一方面,处于“世界政治的死水区”的第三世界,它们担心更多的依旧是地区冲突、战争威胁等传统的地缘政治问题,它们或者不愿意,或者没有能力追求地缘经济战略,地缘经济不是这些国家政府考虑的问题。地缘经济学就其本质来说是发达国家的国际关系理论,是研究发达国家的经济关系,而不是发展中国家之间或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之间的经济关系。
三、地缘经济学的理论特征
(一)地缘经济学是经济/生态政治学的发展
经济/生态政治学(eco-politics)是根据冷战后国际形势的变化,依托国际政治经济学而产生的。代表性著作是美国麻省理工学院海沃德·奥尔克教授所著的《全球经济/生态政治学》,其主要观点是:(1)国际关系从地缘政治学转向经济/生态政治学,目前迫切的任务是改革国际经济体制,调整国际经济关系,适应冷战后经济和生态政治因素增长的需要。(2)冷战后,军事威胁减弱了,东西方意识形态对抗也相对削弱;战争不可取,实力不可无,经济与生态将成为实力的主要构成部分。(3)影响国际安全的因素,不仅有政治的和军事的,更包括经济的和生态的因素。以维护全球生态安全、保护生态环境为核心的安全体制是20世纪末到21世纪国际新秩序的主要内容。
地缘经济学的创始人爱德华·卢特沃克认为,冷战结束后,世界进入了地缘经济时代,国际关系从地缘政治学向地缘经济学发展。其理论主张是:(1)意识形态的差异已不如以前那样重要;(2)按地缘政治标准划定的对手或敌手,在地缘经济时代可能同时是贸易伙伴;(3)对全球的最大威胁已从核战争危险转向经济危机和生态破坏,国际关系中“低级政治”(经济、社会、生态等问题)的紧迫性和重要性第一次明显地超过“高级政治”(军事对抗和核威慑)。这一转向“开拓了超越国界的、竞争与合作并存的新时代”。可以看出,经济/生态政治学为地缘经济学的出现准备了条件,地缘经济学采纳了经济/生态政治学诸多观点,它只不过在经济层面上的着墨浓厚了一些罢了。
(二)地缘经济学是新现实主义理论
新现实主义是在对传统现实主义批判、继承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它仍旧认可传统现实主义所坚持的国际社会无政府状态;国际社会的冲突和竞争模式;国家对权力、利益和安全追逐的理性自私属性等基本原则。它纠正、完善了传统现实主义若干不合时展的缺陷,成为当今国际关系理论界占据主导地位的主义派别。它在强调国家行为体是主要国际行为体的同时,还点明了非国家行为体的作用;它在强调相对收益的同时,还说明了合作、协调获取绝对收益的可能性;它在强调军事安全攸关国家生存的同时,还阐明了经济安全对国家的至关重要性;最为重要的是,它发展了传统现实主义的权力——安全观,认为权力不再是最终目的,权力是获取利益、保障安全的手段,这使其不再像权力政治那样极富进攻性而具有了某种自由主义式的协调性、融合性,为自身理论的发展开拓了视野。
地缘经济学认为国家所有的经济较量都是国家利益驱动的。只不过,地缘经济学强调的是国家经济利益,它的实现表现在就业人口扩大、市场扩张和产品出新上。地缘经济学强调国家的经济权力和国家的经济安全。为了本国的利益,国家要追求财富、权力、市场和工作机会,任何对本国国际经济地位进行挑战的国家对本国的经济安全都会构成威胁。地缘经济学认为国家之间的关系在冷战后主要是竞争和对立的关系,特别是经济上的竞争与对抗。地缘经济学尽管赞同非国家行为体已成为国际关系中的重要一员,但仍旧把主权国家作为研究冷战后国际关系的主要对象。可见,地缘经济学是以新现实主义为指导的,它是新现实主义在经济层面上的变种。说的严格一些,地缘经济学是国际政治经济学中新现实主义学派的一员。
(三)地缘经济学是经济民族主义理论
经济民族主义是民族主义的一种重要形态,又称新重商主义、经济现实主义和国家主义。学术界在经济民族主义的定义问题上存在多视角问题。罗伯特·吉尔平从政治经济学角度认为“经济民族主义(或如最初所称的重商主义)是由近代政治家的社会实践发展而来,主张政治是重于经济的第一位因素,经济民族主义是国家建设最基本信条,它主张市场要服从国家利益,政治因素确定(或至少应该)决定经济因素”。肖夏娜·B·坦赛从政治主张角度认为“经济民族主义是指一个国家的这样一种愿望:在世界经济体制范围内掌握本国的经济命运,以及本国领土范围内行使主权,决定谁可以开发自然资源,谁可以参与各经济部门的活动”。即还有一种观点从区域角度出发,认为经济民族主义即为东亚国家或地区发展经济的指导思想和政治路线。陈峰君对东亚经济民族主义的定义是:把发展经济、实现现代化并赶超先进发达国家作为全国全民的核心任务;充分发挥国家和政府在经济建设中的杠杆作用,力图使之与市场经济有机融合为一体;在思想领域中利用东方儒家文化中有利于经济发展的积极因素,激发人民的爱国热情和民族精神;简言之,倡导“经济兴国”。
上述定义存在明显失误。它们并没有阐明经济民族主义(尤其是当代经济民族主义)的重大特征和实质,而且具有概念界定的理论局限和地区偏见。经济民族主义的定义离不开民族主义的本质属性:民族感情和民族意识。“现代意义上的民族主义,尽管有各种各样不同的定义,但往往都被界定为一种以民族感情、民族意识为基础的纲领、理想、学说或运动。”经济民族主义所追求的全部便是权力和财富,这还是经济民族主义所认同的民族利益。笔者并不赞同经济民族主义对政治权力的追求第一于经济利益的追求这种说法,反之亦然。经济民族主义通过国家权力来增进民族经济利益,又运用经济实力来获取国际社会权力。经济民族主义将两者放任等值的位置,没有必要分出高下。当代经济民族主义具有自由主义和重商主义的双重特征。经济民族主义是一个不断发展演变的历史范畴,当代经济民族主义已不再像重商主义、李斯特历史生产力理论、凯恩斯贸易超保护理论等早期经济民族主义那样极富侵略性了。
在强调相对收益的同时,它并不排斥绝对收益,竞争、冲突是其主要思维,但协调、合作也被采纳。在经济全球化和相互依存趋势的作用和推动下,经济民族主义走出民族国家领域樊篱,将触角伸至国家周边并不断扩大外延,形成了扩大的经济民族主义——地区主义。经济民族主义是一个中性概念,这不仅是对民族国家本身存在理性的经济民族主义政策和非理性的经济民族主义政策而言,而且也是对第三世界经济民族主义和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经济民族主义分别对旧有国际秩序的破坏和维护而言的,这分别是积极的经济民族主义和非积极的经济民族主义。因此,经济民族主义是否可以这样定义:出于忠诚的民族意识和民族感情,在全球范围内追逐增进民族利益的权力和财富。要求国家权力制定并实施符合这一考虑的经济战略和经济政策,保护、壮大民族经济并为民族经济的对外扩张赢取市场和资源。竞争、冲突是常态,合作、协调不可无,参与符合民族利益的区域一体化,争取有利于自身发展的世界经济机制和秩序。经济民族主义是民族国家内部利益集团相互博弈而产生的理论、主张、方针和运动。
地缘经济学要求国家运用公共权力推行战略经济政策,保护国家经济安全,培养国家经济竞争力,争夺世界经济优势。在强调国家干预这一点上与经济民族主义毫无二致。地缘经济学强调国际经济关系的地缘性。国家或地区间由于地域上的邻接性而产生地缘经济关系,当它们的经济实力和市场规模发展到一定程度时,这些经济体就会汇合成新的更大的经济体并产生经济超常规发展现象。地缘经济学将世界经济划分为三个彼此竞争的区域经济集团,它们之间的联系和运动将对世界经济的结构和性质产生深刻影响。地缘经济学的地缘性观点可以为扩大的经济民族主义提供理论支持。地缘经济学强调更多的是国际经济关系中的竞争和冲突,关心更多的是相对经济收益,但它本身并不排斥合作,在经济发展过程中,两个地区之间由于经济产业结构、资源结构上的差异性,而通过互通有无、取长补短来共同促进发展,形成互补关系。地缘经济学的合作观点可以很好地解释当代经济民族主义对绝对收益的认可。
四、地缘经济学的启示
(一)冷战后国际经济斗争的目标是抢夺在世界经济中的主导地位,成功的希望则是在高科技领域
如果一个国家首先控制在生物工程、电子计算机、电子通讯和新材料等领域中的专利权,它将不会受限于传统工业产品的关税壁垒,在国际贸易中赢取较大优势;高科技经济所带来的规模经济效应、外溢效应不仅存在边际成本递减、边际报酬递增特点。还可以优化、升级国内产业结构,以乘数效应拉动国民经济健康增长。如果我国在高科技产出领域中,哪怕只在一个或几个方面占有主导权,带来的成果,则可以用滚动发展的办法推动中国经济走向繁荣。这里最关键的因素是发明高科技专利的科学家是否属于中国,而现今中国羁绊人力资源创新的最大障碍恐怕便是体制的臃肿,因此,民族富强和国家昌盛需要的关键步骤便是富有生机的制度及机制催生出的高科技人才。
(二)冷战后国际经济斗争直接表现为跨国公司、企业和个人在国际经济上的斗争,而实质是国家间、政府间、政策水平间的较量
地缘经济环境下,国际关系交又发展的现实使企业在经济竞争中的发展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困难。当一个国家在选择某一生产领域作为国家发展的主导领域时,其他国家相关领域的企业在没有本国政府的支持下就将面临生死存亡的挑战。国际市场中的中国企业仅凭自身力量是难以有所作为的。中国政府的参与是必需的,而问题的关键在于政府介入的范围与程度。也就是说,政府必须清楚哪些部门与活动可以调控战略与规划应该掌控,用什么手段来干预,通过什么途径来传递,怎样把握介入时机,如何做到恰到好处。实际上,这里讲的是干练而富有成效的经济决策机制,纯粹的行政官僚机构是做不到这一点的。因此,必须创建学习型政府并培养一支高素质的专家治国队伍。
[论文内容提要]本文力求对文化软权力化作出一种传播学的分析。作者认为,文化要转化为软权力,就必须借助大众媒介传播到国际社会中。在文化传播力的积极推动下,一国的文化可能提升为国际社会普遍认同的世界文化(或国际文化)。基于此,国家在制定文化软权力化的大众传播策略时,首要的是要明确对外传播战略目标。
自20世纪90年代初美国国际政治学者约瑟夫·奈(Joseph.S.Nye,Jr)提出“软权力”(SoftPower,又译“软实力”)概念以来,文化软权力化问题引发了国际传播学者越来越多的关注,也日益引起许多国家政府的重视。当前,中国已经把提高国家文化软权力纳入到国家发展战略中。
一、文化软权力化是文化传播力的实现
从社会学的意义上说,权力是一个关系范畴,它表示的不是某种实体,而是一种关系,一种非对等、不均衡的压迫性关系。而文化,按文化学者的一般性理解,是一个相对封闭的价值系统,带有某种实体色彩,属于实体范畴。由此可见,文化与权力分属于不同的范畴,二者绝不能等同。基于权力只存在于人(国家)与人(国家)之间的关系中,那么,文化只有进入到个人(一国)与他者(他国)关系中,才可能附带有权力的属性。
实际上,约瑟夫,奈是从权力资源即“无形的力量资源”的角度来界定文化(包括观念、意识形态和国家制度,主要指价值观念和思维方式)的,它是一种软权力资源(Softpowerresource),以区别于软权力(softpower)本身。他指出:“一个国家文化的全球普及性和它为主宰国际行为规范而建立有利于自身的准则与制度的能力,都是它的重要的力量来源。”显然,文化本身并不等于软权力一诱导、吸引、劝服和同化他国的“吸纳力”,它并不能自动地“让他人(他国)想做你想要对方去做的事情”。对一个国家来说,要实现在国际舞台上控制他国、影响国际事件的外交目标,首要的是让他国民众和国际社会认可、追随并分享到该国的文化价值观,即被对方民众所认同,并把对方同化,进而对对象国的对外决策施加影响,使对方按照该国的目标、意愿、意图或意志采取该国所预期的行动。对美国而言,就是“把他人转化为按美国人的思维方式进行思维的人”。可见,控制权(包括对思想、态度和行为的影响和控制)是在这种文化“认同”和“同化”中得以实现的。一国的对外控制力一旦增强了,作为一种权力资源的该国文化也就转化为真正的权力。由此可见,对一国来说,只有当自己的文化观念与价值取向在国际社会广为传布并为目标国民众所普遍接受和认同,其文化才变为真正的软权力,从而被软权力化。
文化之所以能转化为软权力,或者说,能够软权力化,首先是由文化这种软权力资源本身的特性决定的。不同于硬权力资源的垄断性和排他性,扩散性和共享性是文化软权力资源的基本特性。硬权力资源如军事实力或更准确地说军备只要存在,即便不使用或充其量只需炫耀,也能给目标国施加一定的压力,因为军力优势的自然显露就可以给对方造成不定向的心理压力,从而产生政治影响力即所谓的“国际威望”。而文化软权力资源是非垄断的,自然地倾向于对外扩散;而且,越是对外扩散和推广,其辐射力越强,其被认同、分享的可能性就越大,其潜在的软权力也就越强。借用培根对知识的论述,文化如同知识,“其力量不仅取决于其自身的价值大小,更取决于是否被传播,以及被传播的深度和广度。”相反,“如果封闭或垄断一种文化,那么就不能使它构成‘软权力’的基本支柱。”不难看出,文化软权力资源的扩散性和共享性更能反映出国际关系本来就直接表现为交流、传播关系。正如美国国际关系学者艾克拉,爱里亚(AkiraIriye)从文化关系的角度解读国际关系时所言,国际关系就是“意识的共享与传递……记忆、思想、感情、生活方式、学术与艺术以及其他形式符号的交流。”正因如此,国际范围内的文化传播关系在国际关系中日益凸显出来。
不过,文化的扩散性和共享性只是为文化软权力化提供了可能,而文化要真正转化为软权力,所必需的是文化传播力的推动。所谓文化传播力,就是推动一国文化向外传播,使其由民族文化“泛化”(普遍适用或普适化)为世界文化的力量。在很大程度上,文化软权力化就是文化对外传播力的实现。
在信息日益全球化的时代,作为信息传播载体的大众媒介自然地成为文化传播力的象征。通常,对外文化传播通过两种途径来展开,一是人际传播(表现为各种跨国人际交往和对外文化交流活动);一是大众传播(是指运用大众传媒对外传播文化信息)。相比而言,在文化的对外传播中,无论就传播的深度还是广度,大众传播都要优于人际传播,因为大众传媒大容量、高速度、高密度的信息传输能使各种文化信息资源最大限度地得到展示和共享。实践也证明,大众传播媒介是文化传播最重要的媒介和载体,是推动对外文化传播最强大的动力。
基于大众传播媒介在文化软权力化中不可或缺的作用,约瑟夫·奈把大众媒介视为文化软权力资源的有机组成部分。他指出,“特别是文化、教育、大众媒介等方面,软权力的性质是无法用传统的地缘政治学来解释和评估。”在此,他把大众媒介当成了像文化一样的软权力资源来看待。从这个意义上说,一国文化软权力化的过程最终归结为该国大众媒介对外文化传播的过程。
二、文化软权力化是国家对外传播的战略目标
全国政协外事委员会副主任、原国务院新闻办主任赵启正在2006年3月的一次会议上发言中指出了中国文化的严重“人超”状况。他认为,这其中的关键在于中国的文化对外传播力不强。而文化只有传播,才有影响力,国家的强大才有持续的力量。确实,我们无法回避的一个问题是:尽管我国拥有悠久灿烂的传统文化,具备丰厚的文化软权力资源,但是文化的对外传播力和影响力却不大,文化的软权力化程度还很低。之所以出现这种困局,除了在客观上信息传播技术手段还相对落后以外,更为重要的是,在主观层面上我们尚缺乏必要的文化软权力化的战略规划,以及相应的制度(包括法律制度)设计和政策安排。
要想尽快改变这种文化软权力化程度低的局面,不仅仅在于实现对外传播物质技术手段上的飞跃,也不限于构建政府宣传控制与媒介专业约束之间良性互动、行之有效的对外传播机制,更为根本的是要确立起一种最能符合国家利益而一以贯之的对外传播战略目标。
文化的软权力化是在国家主导和控制下实现的,它具体落实到政府直接或间接从事的对外文化传播活动上,尤其体现在政府指导大众媒介向国际社会或目标国传播本国文化的行为中。在此,政府对大众媒介的指导根本性地集中在对外传播战略目标的确立上。
依国际关系学中建构主义(constructivism)理论的理解,一国在国际社会中的国际“权威”或威望并不取决于——起码不完全取决于——它的军事、经济实力等客观物质性因素,而是取决于国际间的社会性观念,即它同对象国或者说目标国之间所达成和构成的共有观念或所谓的“共识”(共有知识),它是由主观的文化观念(结构或模式)社会地建构起来的。具体来说,如果它同对方共享一种积极的合作性观念,那它们彼此就会把对方当朋友看待;而如果它同对方共享一种中性的竞争性观念乃至消极的敌对性(冲突性或对抗性)观念,那它们彼此就把对方当竞争对手乃至敌人看待。由此可见,在国际社会中,每一个国家的身份都归属于集体中的身份,是集体认同(无论是积极的还是消极的)的产物。
进一步说,建构主义认为,“国家利益(包括最高意义上的安全利益)源于国家身份”依赖于自我身份认同。一国是在确立了自我身份之后,才相应地界定和选择自身利益,确定其利益的范围、程度和数量。可见,就像国家身份,国家“利益也不是‘自在地’存在那里等待被发现,而是通过社会互动而建构起来的”,或者说,是从与他国共同缔结的国际社会中学习的结果。最终,国家行为又是由国家利益决定的,国家依照自身的身份和利益相应地采取与之相符的行动。总而言之,无论是国家身份、国家利益还是国家行为都是由文化观念所建构的,都是在“集体预期(或期望)”中完成的。作为国际社会中的成员,每一个国家都是从共有的文化观念中首先获知自己是谁,进而知道最需要什么,最后懂得应该采取什么样的行动。
从上可以看出,对一个国家来说,对外文化传播的战略目标应当是:制造和供给“共有观念(文化)”,从而引导和规范相关国家确立其国家身份,定义其国家利益(包括国家安全),支配其国家行为,最终达到在文化观念上影响和控制目标国的目的。
从上述意义上说,文化软权力化的大众传播策略首要关注的是,运用大众媒介向国际社会提供“共有观念(文化)”。为此,一国的大众媒介要积极地通过对外传播力促本民族文化为国际社会所广泛接受和认同,从而提升和转化为相关国家共享的、作为共有观念的国际文化乃至世界文化。
比方说,就国家安全而言,一个国家可以利用传播出去的文化的同化作用,将自己的安全认知灌输给其他国家,使得与对方共享同一套国际安全知识(观念),从而塑造和改变他国对自身安全利益的认知。如,美国文化在中国的大众传播无疑可以起到软权力的作用,即通过宣传美国观念影响中国对自身安全的看法,促使中国认同美国的战略思维进而融合到美国所期望的战略格局中去。
一、主流理论的无政府状态假设
对于从事国际政治的人员来说,无政府状态一词无疑是国际政治理论的关键词,被置于国际政治学的中心地位。新现实主义的代表人物华尔兹在《国际政治理论》一书中,通过国内与国际的比较,把无政府状态作为国际体系结构的组成部分来分析国际政治的本质,认为国际政治的其他现象都是从这一特征中派生出来的。新自由主义的领军人物基欧汉在《霸权之后》一书中,对合作的分析也是从无政府状态的假设开始的,他要论证的是即使在一个没有中央权威的自助体系中,各自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行为体也可在霸权国并不存在的情况下,通过国际制度的安排,仍能够建立起有效的合作。在阿特和杰维斯主编的《国际政治》这本论文集中,第一部分就从无政府状态的意义、无政府状态的摆脱和无政府状态的缓解三个方面论述了无政府状态的环境,他们认为,“无政府状态代表了国际政治环境的持久概念和现象..是国际关系的基本事实,要处理无政府状态的后果,或者改变它,就必须首先理解它。”2肯尼斯·奥耶(KennethOye)在其主编的《无政府状态的合作》中,开门见山地指出:“由于没有中央权威对利益的追求进行限制,国家处于永久的无政府状态中,并且明确地把无政府状态作为国际政治的中心条件,书中的作者都是以无政府状态作为国际政治的中心背景条件来展开对合作的探讨”3秦亚青教授对无政府状态在理性主义学派中的意义作了简明归纳:“首先是其本体论意义,即无政府性是国际政治的基本事实。既然是事实,就是客观存在的东西,也就具有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特性。只要国家体系存在,无政府性就是这个体系最显著的特征。其次是论意义,即无政府性成为国际政治的第一重要假定。既然是假定,就是无需质疑即可以认为属真的东西;既然是第一,就是最重要的假定。因此,几乎所有国际关系的理论研究都以这个假定开始。如新现实主义从无政府性开始考虑生存的竞争,新自由主义则从无政府性开始讨论为的合作。第三是学科意义。国际政治和国内政治这两个政治学的基本次领域也是以这个基本假定分解的。这样,无政府性就具有对国际政治定义的功能。”4
由此我们可以看到无政府状态的假设在国际政治理论中的重要地位。它被查尔斯·利普森称为国际关系的罗塞塔石碑。5无论是新自由主义还是新现实主义都是从这里开始他们的理论演绎。没有人否认国际体系在某种程度上处于无政府状态。这也是“新新综合”的一个方面。但应该注意的是,国际关系理论对无政府状态并没有统一的定义。米尔纳给我们提供了国际关系理论关于无政府状态的两种定义。6第一种定义是指缺少秩序,意味着混乱和无序。即霍布斯所描述的人反对人的状态。这样一种定义遭到了国际关系学者的广泛质疑。英国学派的代表人物之一布尔则从国际的角度来理解国际体系的秩序,认为无政府状态并不意味着没有秩序。在国际社会中,广泛地存在着各种规则和安排,如对使用武力的一定限制;对契约神圣性的尊重和对财产权保护的某些共同安排。“现代国际体系也是一种国际社会,至少在一定意义上说,国际社会一直是国际体系中起作用的因素之一。”7因而我们不能说无政府状态就是霍布斯描绘的自然状态,在《无政府状态下的合作》一书中,作者们认识到:“国际社会虽然处在一种碎化状态。但是,无政府状态的世界政治并不意味着它完全缺少组织。在一些事务领域,存在对各个行为者之间的关系较为细致的安排,即使其它一些领域仍是松散的。”8在新现实主义理论中,虽然认为国际体系处在无政府状态中,但同样存在着秩序。这种秩序是和均势联系在一起的。均势以两种方式为体系提供秩序。一是通过力量的平衡来防止战争的发生,二是国家之间反复组织起来的均势表明,在国际政治动荡的背后存在着秩序。就像在一个完全自由竞争的市场中,无形之手支配市场一样,国家的行为总是受国际体系结构的制约。无政府状态的第二种定义是指缺少政府。这是大多数学者的看法。但由于国际关系学者对政府的理解不同,因而对无政府状态的认识也存在一定的差异。华尔兹借用韦伯的观点,把政府定义为拥有合法使用武力的垄断权:“国内政治和国际政治的区别,不在于武力的使用,而在于两者处理暴力的组织方式不同。一个有效力的政府,垄断了对武力的合法使用。”9英国学派的学者则把政府与确保秩序的制度和而不是与武力联系起来。马丁·怀特指出:“无政府状态具有将国际政治和一般政治相区别的特性。国际政治研究的前提假设是缺少政府体系,正如国内政治研究的前提是存在这样的体系一样。但大致的事实是,国内政治中追求权力的斗争是在法律和制度的框架限制和支配下进行的;而在国际政治中,法律和制度是受追求权力的斗争限制和支配的。”10奥耶认为国际体系缺少特定的政府功能,没有一个凌驾于国家之上的中央权威去强制国家实施承诺或协定。这三种关于政府的观点反映了不同派别的学者对无政府状态的理解。尽管目前国际关系学界对这三种观点存在着质疑和争论,但基本上都同意无政府状态是指国际关系中缺乏明显的政府特征。11
新现实主义的华尔兹在《国际政治理论》中从国内和国际二分法的类比角度说明了国内政治体系和国际政治体系的区别,从中推导出无政府状态的逻辑。主要区别表现在三个方面:121、国内政治体系的组成部分之间是上下级关系,某些部分有权指挥,其它部分要服从。国内体系是集中的和等级制的。国际政治体系的组成部分之间是同等关系。在形式上,每一个国家与其它所有国家都是平等的。国际政治体系是分散的和无政府状态的。2、在国内,一个政府的武力是在权利和正义的名义下使用的。在国际上,国家则是为了保护自身和自己的利益使用武力。在国内,与权威的各种关系建立起来了。在国际上,产生的只是实力关系。3、国内政治是权威、行政和法律的王国。国际政治是权力、斗争与和解的领域。国际领域显然是政治领域。人们描绘出国家领域各种各样的特征:等级的、纵向的、集中的、异质的、受领导的、由人设计出来的;人们把国际领域描绘为无政府的、横向的、分散的、同质的、不受领导的和相互适应的。这种区别使国际政治体系成为一个独立的领域。华尔兹从国际体系结构角度建立起属于这一领域的理论,即新现实主义或结构现实主义的国际政治理论。按照华尔兹自己的说法,他虽然保留了现实政治的主要内容,但对现实主义有两项重要修正:1、现实主义把国家的行为视为对权力的至死方休的追求,理性的政治家就是不断地积累越来越多的权力。而新现实主义认为,权力是一种可能有用的手段,而不是目的。在重要关头,国家最终所关心的并不是权力,而是安全。2、现实主义把因果关系看成是单向的,即主要从处于相互作用的个人和国家的单位(unit)层次上寻找原因,而新现实主义认为国家行为的后果是双向产生的,既有单位层次的原因,也有结构层次的原因。而且结构层次的因素是单位层次因素发生作用的背景。国际体系的基本结构特征是无政府状态,即不存在合法的集中控制力量。这种特征决定了国家必须时刻关心自己的生存与安全。而由于在国家之上没有一个权威机构来保障自己的安全,所以在一个现实威胁随处可见的世界中,国家不得不靠自身的力量来维护自己的安全。无政府状态决定了国际体系是一个自助体系。在这种体系中,国家之间不可避免地出现安全困境,一方聊以的源泉成为另一方为之忧虑的根源。国家不得不在对外政策中推行权力政治,以确保自己的安全。因此华尔兹从国际体系的无政府状态推导出来的唯一逻辑就是自助,以及由此衍生出来的权力政治。二、建构主义对无政府状态的再认识
自从华尔兹以简约的方式建立起国际大厦后,在大约10年的时间里,这一理论虽然受到了不同的批评,但其核心假设和基本命题并没有撼动,依然处于霸主地位。13但随着冷战的结束和国际政治理论的新思维的产生,主流理论的根基开始动摇。以温特为代表的建构主义对无政府状态的逻辑命题提出了大胆的质疑,要超越无政府的难题。14他认为无政府状态并不一定只有一种特性:自助,而是存在自助和他助两种特性。体系的性质到底是他助还是自助取决于体系中的行动者的身份。身份不同,体系的特性也不一样。如果体系的成员之间是敌人,那么,行为体的存在和安全就会成为最重要的。彼此之间只能依靠自己的力量才能拯救自己。在这种情形下,体系的无政府状态才表现为自助的性质。但是如果体系的成员之间是朋友,行为体就不会担心对方对自己的安全造成威胁,反而会形成一种安全共同体。在这种情形下,体系的无政府状态则表现为助他性。因此,在温特看来,根本就不存在所谓的无政府逻辑。15国家的身份并不像华尔兹所假定的那样,在互动之前,在形成国家体系之前就是考虑自我的,是追求自我利益的行为体。恰恰相反,国家的利己性并不是它的天生特征,而是在一种相互关系中产生的,由相对于他者的特殊身份建构而成的特征。尽管国家易于接受利己的身份,但是国家并非天生具有这种身份。国家的身份是在国家互动的过程中确立的。在互动的实践过程中,行为体通过文化选择的方式建立起主体间性的意义。不同的主体间性的意义造就了不同的体系特性。自助并不是无政府状态的逻辑特性,而是一种制度,只是无政府状态下国家认同结构中的一种而已。所以,国家体系的特性与无政府状态没有关系,换言之,从无政府状态中并不能推导国际体系的特性就是自助。“无政府状态是一个空的容器,没有内在的意义。使无政府状态产生意义的是居于其中的人以及他们之间的关系结构。”16如果我们接受了国际体系的特性既可以是自助也可是他助,无政府状态并不一定导致自助的观点,那么,国家和国家的关系就不一定陷入到安全的困境中。这样,国家的行为并不一定就是不断地追求权力政治。也就是说,华尔兹的权力政治是由无政府状态决定的论点是有问题的。权力政治并不是赋予的,无法改变的行为。如果国际体系是自助的体系,那么,国家的对外行为就是追求权力政治,以确保自己的生存。如果国际体系是他助的体系,那么,国家的对外行为并不是权力政治的行为,不仅不会陷入安全两难中,反而,还可以建立安全共同体。因此,权力政治是建构的产物,而不是国家行为的构成特征。温特以第一次相遇的假定展示了权力政治的社会建构。假定自我和他者是两个行为体,以前不存在互动的经历,如果第一次相遇,是否像新现实主义所认为的那样,对方是对自己的威胁,会发起对自己的攻击。温特认为并非如此。我们可能会保持高度警觉,但我们是发动攻击还是保持警觉取决于对对方意图的理解。如果他者发出的信号是威胁性的,自我经过接收,解读和赋予意义后,也被理解为威胁,那么,威胁感就会产生;如果自我采取一种针对他者的威胁行为,那么,行为体通过不断地再现他者和自我的威胁感,就会形成一个相对稳定的形式。这样,安全困境就会孕育而生,并不断地加以强化和依赖,权力政治就成为国家对外政策的出发点。如果他者发出的信号是友好的,自我经过认知的加工过程后,也把他者发出的信号理解为友好,那么,他者和自我对情景的定义就是友好的,而不是威胁。因此,第一次相遇并一定造就出一个安全的困境。他者和自我通过发出信号,解释和反馈的过程完成了一次社会行为,并开始创立主体间性意义的过程。主体间性的意义赋予了行动者身份和利益。通过这种实践活动,行动者在无政府状态中,既可成为朋友,亦可成为敌人。因此权力政治是在行动者的实践活动中建构起来的。
这样,温特就通过对华尔兹的无政府状态的解构,破除了新现实主义所谓的无政府状态的逻辑:自助和权力政治。“无政府状态并不像现实主义所描述的那样,它本身根本没有什么逻辑可言;一切都要取决于国家之间共有的观念结构。无政府状态是国家造就的。”17没有国家的实践活动,就没有国际结构,也就没有无政府状态的逻辑。自助和权力政治虽然在国际体系中不断地表现出来,但它不是无政府状态的必然结果,不是其内在的构成特性,而是行动者在互动的过程中建构起来的。因此,从无政府状态中不能推导出自助和权力政治的体系特性。无政府状态不过是一种形式,国家的鲜活互动创造了丰富的。从无政府状态演绎出来的并非只有一种逻辑,而是存在多种逻辑。自助和权力政治只是其中的一种。温特为我们刻画了三种理想类型的无政府状态,或者说三种无政府文化,即霍布斯文化、洛克文化和康德文化。不同的文化具有不同的逻辑。所谓文化就是社会共有知识。社会共有知识是个体之间共同的和相互关联的知识。共有是指社会意义上的共有。共有可以是合作性质的,也可以是冲突性质的。互为敌人和互为朋友同样是文化事实。18文化形式的一个关键方面是角色结构,即共有观念是指这些观念的行为体所具有的主置格局。无政府状态的核心不过是一种主置。主置是由自我和他者的再现建构的,这种再现是对自我和他者作为以某些方式联系在一起的特别类型施动者的再现,它又建构了独特文化体系的逻辑和再造条件。角色结构不同,无政府状态的文化也不一样。在温特看来,国际体系中存在三种角色结构:敌人、对手和朋友。敌人角色结构建构了霍布斯文化,对手角色结构建构了洛克文化,朋友角色结构建构了康德文化。无政府体系的结构和趋势取决于三种角色中哪一种在体系中占主导地位。不同的无政府文化有不同的逻辑。
无政府状态的霍布斯文化是敌人角色结构。它的核心内容是敌意。国家的相互角色定位是敌人。19敌人是由对他者的再现建构的,这种再现把他者表现为具有如下特征的行为体:1、不承认自我作为独立的行为体存在的权利;2、不会自愿限制对自我使用暴力的程度。敌人的角色结构使国家的对外政策姿态和行为表现出以下的含义:1、国家往往会采取强烈的改变现状的方式来对待敌人,即试图摧毁或制服敌人。这并意味着国家的利益在于改变现状。一个国家的利益可能是维持现状,但是敌人的威胁可能迫使国家根据“不是杀人就是被杀”的原则,采取看起来好象是强烈的改变现状的行为。2、决策往往在很大程度上不考虑未来前景,向最坏处做准备。3、相对军事实力至关重要,实力是生存的关键因素。因为敌人一旦有着取胜的实力,就会发动进攻。要想和平,就需要准备战争。4、如果真正爆发战争,国家就会以敌人的方式来进行战争,就会无限制的使用暴力。如果战争没有爆发,但是迫在眉睫,国家必须准备先发制人,尤其是当进攻性技术处于领先地位的情况下,这样,可以避免敌人通过第一次打击取得决定性的优势。霍布斯无政府状态的逻辑是“所有人反对所有人的战争”。在这种战争中,行为体的行为原则是不顾一切地保全生命。国际体系是真正的自助体系。在这种体系中,行为体不能求助于其它行为体,甚至不能采取最小的自我克制。生存完全依赖自己的力量。国家间的安全是一种高度竞争的零和游戏。在霍布斯的无政府文化中,产生了四种宏观层次模式或趋势。1、常年不断的无限战争。这不是说国家总是处于战争状态,而是说只要国家之间的相互集体再现是霍布斯式的,战争就会“在任何时候都可能发生”。2、消灭不适应的行为体。3、国家一旦强大到不至于被消灭的地步,就会制衡相互的权力。4、趋于把所有体系的成员全部拖入战争状态,使中立和不结盟十分困难。霍布斯无政府状态逻辑作为一种理想类型刻画了一段国际关系的特征。第二种理想类型的文化是洛克文化。20洛克文化的角色结构是竞争,不是敌对。竞争对手像敌人一样是通过对自我和他者涉及暴力行为的再现而建构的。但是,这样的再现却不像敌人角色的再现那样具有威胁意义。竞争对手不像敌人,他们有相互行为的基础,即对的承认,而不是消灭对方。但这种基础并不排除使用暴力解决争端。如果体系的角色结构是竞争对手,国家的对外政策行为至少有四种意义:1、无论国家之间有什么冲突,但作为一种国家共同享有的制度得到了普遍的遵守和维持。即国家不会试图夺取相互的生命和自由。2、的存在使得安全变得不那么紧迫,绝对收益成为国家考虑的一个重要因素。当然这并不是说国家就不担心安全问题,但这种担心已经大为减弱。3、军事实力的作用下降。虽然武力在解决争端中仍发挥重要作用,但这种力量对对手和对敌人的意义是不同的。军事实力不再主宰一切政策。4、如果争端真正导致战争,竞争对手会限制自己的暴力行为,不以消灭对方为目的。战争被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在威斯特伐利亚体系中,这样的限制表现为在正义战争理论和文明标准之中。这一体系界定了国家相互使用暴力的条件和程度。洛克文化的逻辑是生存和允许生存。在温特看来,华尔兹所描述的无政府状态实际上是一种洛克体系,而不是霍布斯体系。因为他对市场的借鉴,对均势的强调,对国家低死亡率的认识,对国家寻求安全而不是寻求权力的假定等都是与一种相对自我约束性质的洛克文化联系在一起。
康德文化则由朋友的角色结构决定,核心内容是友谊。21在这种角色结构中,国家期望相互遵守两条基本规则:1、不使用战争和战争威胁方式解决争端(非暴力规则);2、如果任何一方的安全受到第三方威胁,双方将共同作战(互助规则)。友谊的两条规则产生康德文化的逻辑:大家为我,我为大家。多元安全共同体和集体安全就反映了这种逻辑。在多元安全共同体中(一种诸国家组成的体系),国家所持有的相互和平的共有知识使得战争不再被认为是解决争端的合法手段,而是用其他的方式来解决争端。虽然不能保证在共同体中不发生冲突,但是一旦发生冲突,成员会以谈判、仲裁或诉诸等方式解决,即使战争的代价不大的时候也是如此。武力不是实现目的的合法手段。因此,军事力量在安全共同体中所具有的意义与在竞争状态下不同。对于竞争对手之间的争端,军事力量是决定结果的重要因素,对于朋友之间的冲突,其他种类的权力(如话语、制度、)则可以成为更加重要的因素。在集体安全体系中,互助原则是其安全的基础。当一个体系成员的安全由于侵略而受到威胁,其他体系的成员应该帮助这个成员,即使是他们自己的安全没有受到威胁也要这样做。集体安全和结盟不一样,在表面上看来,它们都是以军事力量来维护成员的安全,而实际上,两者具有质的不同。在结盟关系中,国家从事集体行动是因为结盟中的国家自身都感受到了同样的威胁,他们之间的合作是出于利己目的,一旦威胁不复存在,结盟就随之解体。因此,结盟的动力来自外部的威胁之剑。集体安全不是与具体的威胁或具体的时间联系在一起。成员之间的互助是因为他们认同自己属于同一个安全单位,是一个团队,与外在的压力(如威胁)没有多大关系。这样,军事力量对集体安全的成员与对结盟的成员是不一样的。在结盟关系中,成员知道,一旦结盟瓦解,盟友的军事力量反过来就会成为打击自己的力量。在集体安全体系中,一国的军事实力不仅不是对自己的潜在威胁,还是自己的安全财富。在这里个体与集体融为一体,自助也是他助。
三、对结构变化的再解读
当建构主义把无政府状态理解为文化,是国家建构的时候,它所理解的结构变化就与新现实主义的结构变化大不相同。在新现实主义的结构中,主要由三个方面的因素组成:单元(国家)的排列原则、单元特征和权力分配。排列原则指结构中的因素是处于平等地位还是处于等级地位。在当今的国际体系中,国家具有平等的地位,因而其排列原则是无政府状态;单元特性是指体系中的成员所具有的功能。在国家体系中,国家在功能上是相同的,即维护国内秩序和对外防御,国家的差异只是力量的不同,而不是功能的区别。权力分配是指物质力量在体系内的集中程度,即极的多寡。在这三个因素中,只要其中一个发生变化,体系的结构就发生变化。不过,新现实主义认为,无政府状态是一个常量,这是国际的基本特征。单元的功能是相同的,可以不考虑。因此,只有权力分配这个变量了国际体系结构的变化。虽然权力分配是单元层次特征的集合,但它是结构体系的特性,其作用不可能还原为单位层次。至于与物质实力无关的其他国家特征如国家之间的关系是敌对还是友好都被排除在结构之外。因此,华尔兹的结构是权力分配,结构的变化是权力分配的变化,从一种权力分配形式转变为另一种权力分配形式,即极的变化。国际体系往往是由一个在物质上属于霸权国的大国所主导,大国的兴衰决定了国际体系的演变。温特认为,华尔兹的结构是一种结构物质主义理论。他定义的国际结构实际上恰恰不是国际结构。国际结构不是物质现象,而是观念现象。国际体系的结构不是物质力量的分配而是知识的分配,是一种文化。因而,建构主义的国际体系结构的变化是指文化的变化或无政府状态的变化,即行动者通过实践活动创造出新的文化,从霍布斯的文化向洛克文化的转变,从洛克文化向康德文化的转变。值得注意的是,尽管建构主义的结构变化是可能的,但并不意味着其变化是容易的,因为文化是一种自我实现的预言,具有自加强的作用。一旦一种文化形成,行动者的身份就会被不断的再现,从而使国际体系的结构被再生产出来。“国家越是像现实主义那样思维,利己主义及其在体系层面的连带结果——自助——就越会成为一个自我实现的预言。”22
因此,虽然建构主义和新现实主义都涉及到结构变化,但其内涵是不同的。新现实主义展示的结构变化是单元物质力量的分配变化,而国际的无政府状态和国家的性质不会发生变化,国际政治的自质也就保持不变。冲突和战争是国际社会的固有现象和组成部分。建构主义呈现的结构变化是观念分配的变化。虽然国际体系的无政府状态在继续,但每一次变化都使国际社会发生质的变化,使其更容易采取集体行动。国家不断地使无政府状态具有新的。无政府状态和国家的性质在实践活动中可以发生改变。物质力量变化的意义取决于国家处在何种文化状态之中。这种对结构变化认识的差异使得建构主义认为的结构变化如封建体系到国家体系的转化,冷战的结束和欧洲联盟的产生等在新现实主义看来都不是体系结构的变化,因为它们要么没有改变权力分配状况,要么没有超越无政府状态。建构主义和新现实主义之所以会出现这种差异,源于对国际体系的本体论的理解。本体论指身份和利益是被看做需要社会因素支承的进程,还是被看做在某种意义上置身于社会时空范畴之外的固定客体。23新现实主义认为,行动者的身份和认同是不变的,与国家互动进程无关,由于新现实主义把行动者的互动层次看成单位层次,而不属于国际体系的结构,因而国家的身份和利益被排除在结构之外,即外生于体系的结构。因此,结构对行动者的作用只是约束它的行为,而不是改变它的身份。结构一旦从行动者中脱离出来,就成为凌驾于行动者之上的力量,行动者不过是结构的木偶。所以,不管力量分配如何变化,行动者的自利性质不会变化。新现实主义的这种结构-行动观类似于涂尔干的功能主义的观点。24华尔兹的结构与行动者之间是一种因果关系,即从结构推导出行动者的行为。建构主义认为行动不断地造就和再造自我和他者的概念,行动者的身份和利益不是外生于体系的过程之外,而是由体系的过程所支承。行动者的互动过程也是体系结构层次的内容(微观结构),而不是属于单元层次。当行动者的身份和利益在互动进程中发生变化的时候,宏观上的结构(文化)就会产生变化,因为,结构变化是附着于身份变化。结构和行动者之间的关系就不只是结构对行动者的约束,而且还有使动的一面,即行动者和结构是相互建构的。这种结构-行动者观点的社会学来源是吉登斯的结构化理论。
如果进一步追溯为什么新现实主义和建构主义对待身份和进程有不同理解,这种追问就变成了对国际政治的本体论思考:国际体系是什么构成的,结构是什么?新现实主义认为国际体系的结构是物质主义,权力和利益是由物质力量决定的,是一种物质事实,独立于人的实践活动。建构主义认为国际体系的结构是由共有观念而不是物质力量决定的。有目的的行为体的身份和利益是由这些共有观念建构而成的,而不是天然固有的。国家和国际体系是一种社会类别。它不仅仅是事物,而且还是进程。权力和利益之所以具有意义和作用,是观念使然。单纯的物质力量和利益不可能解释国家之间的关系。
关键词:国际社会;国际体系;国际秩序;国际格局
中图分类号:D03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5)09-0026-02
一、关于国际格局理论的提出及发展
1.西方学界对国际格局理论的基奠
国际格局理论的提出可以追溯到20世纪50年代,西方现实主义学派对当时美苏对抗格局的分析中提出两极结构、两极体系、两极格局。在现实主义关于“权力政治”的基础上,围绕“体系”、“结构”和“力量对比”来对当时的国际格局进行分析。“国际系统”、“国际结构”、“极”等国际格局的理论要素已基本具备[1]。
2004年英国学者巴里・布赞出版了学术著作《美国和诸大国:21世纪的世界政治》。在该书中巴里・布赞从国家对敌人与朋友的区分来确定自己的“政治身份”为切入点,通过对“极”的内涵及标准界定,将国际体系中的主要行为体区分为“超级大国”、“大国”和“地区大国”,并进一步发展了自己的“复合格局”理论――超级大国+大国的国际格局模式:我们现在的处境:一超数强的“1+4”结构;未来选择可能的“2+X”或“0+X”格局。巴里・布赞还在他的“复合格局”中分析了不同模式中“极”和“身份”的互动关系[2]。
2.中国学者对国际格局理论的发展
“国际格局”的概念是中国学者提出的,但在使用中却比较混杂,包括“国际政治格局”“国际关系格局”“世界格局”“国际战略格局”等,学者对国际格局的表述也并不完全一致。梁守德、洪银娴认为“国际政治格局指活跃于世界舞台的主要角色之间相互作用和组合形成的一种结构。表现为主要角色在追求财富与权力,维护和平与发展等活动中形成的各种各样的关系,以及相互之间展开的多层次多方位的对抗与合作式样。”[3]戴德铮认为“所谓世界政治格局,是指活跃于世界舞台并充当主角的国家和国际组织或者突出力量,在一定时期内相互联系、作用形成的一种框架、结构、态势。”[4]
武汉大学戴德铮教授结合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理论,对国际格局的内涵进行了深化,提出“世界格局,包括世界经济格局、世界政治格局、世界军事格局。它们是紧密联系、相互交织的。世界经济格局是世界政治格局的基础,并制约着世界政治格局,决定世界格局的大体面貌;世界军事格局是世界格局的保障力量,并随着世界政治格局的变化而变化。”[4]
中国学者关于国际格局的研究不但有大量的学术论文,还有许多相关著作出版:梁守德、洪银娴在1994年出版的著作《国际政治学理论》中将格局论作为独立的一章,围绕主角、主角间的关系、国际格局的式样,对国际格局进行了初步的理论构建;李义虎在吸收国内研究成果,并借鉴西方新现实主义和新自由主义理论的基础上,对国际格局进行了系统而深入的研究,2004年出版了学术著作《国际格局论》。他的创新之处在于开始研究国际格局的作用规律和转换规律,并以此为基础对不同的国际格局进行分析。此外的相关著作还有:2001年中国社会科学院出版的《国际关系格局――理论与现实》,作者方柏华;杜攻主编,1992年由世界知识出版社出版的《转换中的世界格局》,方柏华主编的《国际关系格局理论与实践》,尚伟主编的《国际格局与多极化》等。
3.对中外学者关于国际格局理论的评述
西方学者在进行研究时,多从“极”、“极化”的角度来分析主要行为体之间的力量对比,以及由力量对比为基础形成的彼此之间的结构(等级)关系,以“单极”、“两极”、“多极”、“复合结构”对这种关系进行表述。
中国学者提出了国际格局的概念,也围绕这一概念构建了“主角”、“国际格局的式样”等相关理论要素,并对“主角关系”、“国际格局的作用规律”进行了理论探索。但是在实践应用中这些理论往往会被抛开,回到西方研究的方法当中――以主要行为体的力量对比关系来分析国际关系,导致“国际格局”成为一个空泛的学术观点,只是对西方学者关于“单极”“两极”“多极”“复合结构”表述的一种概括。
总体看来,目前中外学者关于国际格局理论研究的基本理论与研究方式并未超脱现实主义和新现实主义学派的范式,以实力来确定权力,以权力来确定等级秩序,以等级秩序确立国际体系,以这种国际体系中呈现的大国关系为框架来分析国际格局。
二、中外学者关于冷战之后国际格局的认识
苏联解体之后两极格局随之终结,对于将会产生一个什么样的新格局,中外学者在不同角度,给出了不同的判断。
1.单极格局
以布热津斯基为代表的单极格局。在他1997年出版的《大棋局》中写道“美国对手的使美国处于一种独一无二的地位。它成为第一个也是唯一的一个真正的全球性超级大国”,美国学者威廉・沃尔佛斯提出国际体系是单极的。这种观点的依据是美国的军事、经济、技术等方面要绝对优于其他国家,这些物质力量为美国提供了雄厚的权力资源,支撑了美国对国际秩序的主导权[5]。这种观点到目前为止一直是西方的主流观点,被西方大部分学者和政界人士所认同和支持。
2.过渡期的“一超多强”“一超多极”和“一超数强”
中国政府和中国大部分学者支持的“一超多强”的观点。顾关福是较早对这一观点进行阐述的中国学者之一,他认为两极格局瓦解之后,世界呈“一超多强”结构。这是一个从两极到多级之间的过渡性的国际格局[6]。
英国学者巴里・布赞提出了一超数强的“1+4”结构,他认为“当今全球权力结构是由一个超级大国加上四个大国力量(中国、欧盟、日本、俄罗斯)所混合构成。在这个结构里,美国保持着唯一超级大国的地位,大国的数目或者保持不变,或者稍有增加(也许印度使自己进入大国的行列,也许俄罗斯会退出)。”“鉴于作为唯一超级大国的美国和这些超级大国集团之间在实力、角色和地位上的差异,该体系显然不能被描述为是多极的。同样明显的是,美国根本没有足够的力量去消除大国抗衡的可能性,更不用说有能力把国际体系从无政府状态转变为等级状态”[2]。
这种观点的共同之处在于都认为这只是一种过渡阶段的格局结构,这种格局结构的特点是超级大国和大国共同主导国际秩序,超级大国对大国有绝对的实力优势,但却无法独自主导国际秩序,需要大国的配合。
3.复合格局
中国学者杜攻和美国学者约瑟・夫、奈提出了“复合格局”,这里提到的“复合格局”是学界对约瑟・夫“立体棋局”观点的称呼[7],中国学者杜攻和奈的分析方式和观点一致,故归为一类[7]。文中此前曾将巴里・布赞的观点亦称为“复合格局”,笔者认为约瑟・夫和杜攻是对国际格局中的主要行为体――国家、集团,在不同的领域、不同层次的比较分析,更近乎“多层格局”;而巴里・布赞的分析关注于“极”的多元――超级大国和大国并存,发展出不同的格局模式,并深入研究了不同模式对国际关系的不同影响,所以更符合“复合格局”的语义。
4.其他的观点
武汉大学戴德铮教授认为当今的国际格局是单极格局,“一超多强”是这种国际格局的特点;亦有学者认为以美国、俄罗斯、欧盟、中国、日本等几大力量为主的多极格局已经初步形成;还有学者认为当今是国际格局是单极与两极并存,以美国为主导的单极格局和美日同盟针对中国的两极格局并存[4]。
以上观点并没有对错之分,是中外学者在不同时期根据不同的国际环境提出的不同观点。即使同一时期的不同观点,也是立论的角度和侧重点不同。中外学者对于国际社会的现实认识上并不存在分歧,即对于国际体系当中主要力量――国家、国家集团的对比,以及有这种对比关系而确立的国际秩序的认识是统一的。只是对国际秩序不显出来的特征――国际格局解读稍有不同罢了,这好比大家都看到同一个完整的苹果,但有的人可能会觉得绿一点,有的人可能会觉得红一点。
三、全球化背景下对未来国际格局的展望
随着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特别是信息通信技术与交通运输行业的发展,国家间的贸易往来更加密切,经贸关系将各国的利益紧密联系在一起,使和平与发展的主题更加巩固和深化。在全球化的背景下,各国学者都对未来的国际格局做出了自己的分析判断。当今是一个以美国为主导的单极格局,一超多强的并存是当今国际格局显著的特点,多极化是将来发展的一个必然趋势,这是中外学界的共识。深入研究国际格局演变的规律及其对于国际秩序、国际体系的影响,通过国际格局这个路径认识和把握国际体系的发展变化,帮助人们构建更有利于国际和平、稳定、发展的新型国际关系,是中外学者的共同责任和义务。
参考文献:
[1]肯尼斯・华尔兹.国际政治理论[M].上海: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8.
[2]巴里・布赞.美国和诸大国:21世纪的世界政治[M].上海:上海世纪出版社,2007.
[3]梁守德,洪银娴.国际政治学理论[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
[4]戴德铮.国际政治学要论:国际政治态势与战略应对[M].北京:时事出版社,2010.
[5]兹比格纽・布热津斯基.大棋局:美国的首要地位及其地缘战略[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
关键词 理论 实践 现实 逻辑
中图分类号:D80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005-4812(2009)04-0073-79
构建符合中国人思维特征和文化特征的国际关系理论,是中国众多国际关系学者的企盼和一直奋力向前的目标。学者们对于这一目标的具体内涵和如何达致这一目标,提出许多具有开创性的建议。但要形成某种能够获得国际认同的理论,也确非易事。更为重要的是,我们对什么是理论以及它们有什么作用仍然存在分歧。我们的学科传统和我们从西方国际关系理论中所获得的答案存在着不小的差距。自行为主义出现以后,美国国际关系理论的主流研究中就被注入了实证的传统,这也反映在被我们所认同的三大理论范式中。
本文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是想回答受到实证传统影响的国际关系理论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尽管理论在肯尼思・沃尔兹那里被披上了一层“神秘的外纱”,但是我们可以从被我们所认同的三大国际关系理论中找到其共同拥有的“理论成分”,它们实际上只不过是一个事实和一个适当逻辑的产物。这种对理论的理解与中国人传统上所理解的理论之间的分裂是深刻的,这种中西之间的分裂逐渐演变成国内学者之间在理论理解上的分歧。由这种不同的理论认同所带来的后果也是截然不同的。
就我们所知的范围内,“新现实主义、新自由主义和建构主义构成了解释国际事务和跨国界互动行为的三种最具有理论生命力的基本‘范式’(paradigm)”。这种结论在我国学术界具有较大范围的认同。因此,本文将肯尼思・华尔兹的新现实主义、罗伯特・基欧汉和约瑟夫・奈的新自由主义以及亚历山大・温特的建构主义作为选定的分析对象。
一、肯尼思・沃尔兹与国际关系理论的“神秘化”
肯尼思・沃尔兹在其《国际政治理论》中用整整一章的篇幅来告诉我们什么是理论,并在接下来的三章中进一步用实例告诉我们什么是、什么不是系统层次上的国际政治理论。在这种对理论的描述中我们已经看不到“哲学、历史和法律”的痕迹,
“科学”的内涵受到了极大的推崇。这种理论模式不仅超出了此前西方的国际关系理论模式,也与中国人对理论的理解大不相同,甚至是完全不同的指涉对象。对许多中国人而言,肯尼思-沃尔兹所要求的理论内涵完全是陌生的东西,不仅晦涩,而且有点故弄玄虚。
在过去中国人的理解中,理论看似不是一件非常高深的事情,但却是难以达致的目标。中国最为权威的《现代汉语词典》把理论定义为“人们由实践概括出来的关于自然界和社会知识的有系统的结论”。从这个定义中,我们可以看到中国人对理论的一般看法。一方面,理论是与实践紧密联系的,没有实践也就没有理论。理论经常被当作是实践的附属品,理论的存在价值在于它对实践有指导作用。否则的话,理论不可能存在,或者没有存在的意义。离开了实践的理论或许还有另一种表现形式,即谬论,也就是对实践的扭曲。从这种意义上讲,理论不具有独立性,就如同列宁所说的“理论是灰色的,而实践之树常青”。另一方面,人们将理论看作是一种系统的结论。只要这种结论被大多数人所认同,就会被我们当作理论。
翻开中国大多数的社会科学教材,它们锁定的探索领域包括两个方面:(1)该研究领域所指涉对象的表现形式,我们称之为“现象”;(2)该研究领域所指涉对象的内在规律,即对象间的“内在的、必然的、有机的联系”。发现规律被看作是中国社会科学的最高目标,它与“真理”属于同一等级,甚至可以互换。而理论则由于“谬论”的存在,丧失了它的纯洁性,它在中国社会科学中甚至不是一个重要的要实现的目标。另外,由于理论牵涉到正确与错误的问题,中国的理论暗含着更重要的事情是对理论的把握和鉴别。
相对于中国人的这种理论定义和思维,肯尼思・沃尔兹对理论的描述可谓是颠覆性的。这种颠覆性表现在:首先,他指出理论的功能不是对实践的指导作用,而是“一种工具,它试图有助于对某一加以限定的行为领域加以解释。”因此对理论的评判标准不是对实践指导作用的大小,而是其所具有的解释力和预测力的强弱。与中国的理论规定性相比,肯尼思,沃尔兹的理论几乎与实践没有什么关系,不以实践为目的,也不承担其所产生的后果,它与实践几乎不具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它既然是工具,就无所谓对错,更不会有“谬论”存在的可能性。
其次,理论高于规律。在中国,发现规律是社会科学甚至是自然科学的终极目标,因为只有它是纯而又纯,支配和决定人类命运的东西。然而,规律在肯尼思・沃尔兹那儿是有欠缺的,因为它无法解释自身,“理论并非只是规律的集合,而是对规律的解释。二者之间有着本质的区别。规律指出恒定不变的或可能存在的因果关系,而理论则解释这种联系为何存在。”H由于规律无法说明某种联系能否存在,也就无法告诉我们能否进行控制以及如何进行控制,而这些任务只有理论才能完成。理论高于规律的另一个原因在于人们可以发现规律,而理论只能被创造。
第三、理论与真实性无关。肯尼思・沃尔兹认为,“理论尽管与需要加以解释的世界密切相关,但却独立于真实的世界。”理论只揭示部分现实,它的正确性并不由现实的正确性来决定。而我们认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标准在中国人眼中几乎相当于―条普世性标准,中国人无法想象―个在现实中不正确的理论在理论上却是正确的。但肯尼思・沃尔兹对他的信念确信无疑,并引用康德和爱因斯坦的原话来增加其权威性。除此之外,他还进一步指出,理论的解释力是通过“远离现实”而非贴近现实而获得的,意思是离现实越远,我们就越能获致有效的理论。
第四,理论不是由实践中总结出来的。从实践中来即从归纳法中得来是中国人长期信奉的理论的终极来源。但沃尔兹告诉我们紧紧依靠归纳法无法创造理论。“相信通过越来越多数据的累积以及对越来越多案例的研究分析,我们就能发现真理,这一信念被结构主义人类学家列维撕特劳斯称为‘归纳法学者的幻想’。”
肯尼思・沃尔兹用一系列否定颠覆着中国人对理论的理解,他给出了他对理论的定义,他认为理论是“人的头脑里关于某一领域的组织性及其内容的各部分之间的联系的一幅思想性图画。”那么,某一领域是真实的吗?其组织性和各部分之间的联系与现实有何区分?思想性图画的真正含义是什么?如果我们将前面他给出的否定性特征加入到这一定义之中,我们难以理解这一定义还能剩下什么。尽管肯尼思・沃尔兹列举了检验某一理论的7个程序,但就其实质来说,它更像是一套逻辑验证程序,而非理论的实质性标准。
肯尼思・沃尔兹本人在国际关系学界崇高的学术地位和《国际政治理论》一书的巨大成功,使得肯尼思・沃尔兹的这一理论定义得到了广泛传播和国际关系学界的默认。在新自由主义的经典著作中,我们没有看到对理论本身的专门表述,只是肯尼思・沃尔兹毫不客气的表述:“自由制度主义理论并不是一个独立的理论。基欧汉和奈强调制度主义以结构理论为其理论核心,他们只不过将这一核心加以拓展而已。”对新自由主义的这一态度也可以从亚历山大・温特那里得到证实,“新自由主义预先就对新现实主义做出了太多的让步,因而把自己降低到仅仅解释一个主要理论体系没有解释的剩余问题这样一个次要地位。”亚历山大・温特尽管也没有对理论的定义作过多论述,但是他的标准比肯尼思・沃尔兹要低很多。在他的理论分类图谱中,他把许多国际关系学派纳入到他的理论范畴之内,在他看来,“一种理论是否有价值,最终取决于它是否能够对国际政治的具体问题做出有意义的解释。”在一定意义上,这一定义的内容也包含于肯尼思・沃尔兹的定义之中。但是,肯尼思・沃尔兹根据自己的标准,认为建构主义根本就不是理论,“很难指明建构主义到底对什么做出了解释。它只是提供了一个似乎很有希望的观察世界的新的视域而已。”
肯尼思・沃尔兹在国际关系三大理论范式中确立了自己对理论标准的制高点。他以他本身所具有的学术地位对什么是理论作了专门论述和系统思考,并以此为根据对其他理论进行评判。我们可以看到许多学者对肯尼思・沃尔兹的新现实主义理论提出质疑,但很少看到有人对肯尼思・沃尔兹的理论定义也提出同样多的异议。
二、一个国际关系事实+一个适当的逻辑=国际关系理论
不管怎样,肯尼思・沃尔兹的理论定义还是能够理解的。至少我们可以通过他所创造的理论模式来理解。同样的,新自由主义和建构主义如果被认为是国际关系中的三大理论范式之一,我们也可以根据他们的理论构建来理解其理论的基本构成是什么。撇开肯尼思・沃尔兹对自己的理论和其他理论不同的评价,我们可以发现这些理论的核心架构由两个基本元素构成,即一个国际关系事实和一个适当的逻辑。
1、肯尼思・沃尔兹的新现实主义理论
一个事实:国际体系是无政府的。无政府意即国家之上缺乏一个唯一的中央政府。这是一个非常明显的国际关系的现实,在国际关系进入到现代以后更为明显。因为国家在国际关系契约中被相互承认拥有。是一种最高权力,不承认在它之上的支配力量。这一观点在肯尼思・沃尔兹之前就得到了广泛接受。肯尼思・沃尔兹在《国际政治理论》中对此也进行了描述:“国际政治无政府状态这一经久不衰的特性导致了千百年来国际政治生活具有显著的相似性。这是一个广为接受的观点。”
一个逻辑:肯尼思・沃尔兹新现实主义蕴含的逻辑非常简洁,甚至可以用一个三段论来概括:(1)在一个系统中,结构“限制和塑造了行为体和机构,而且尽管行为体和机构的目的和努力存在着差异,但结构却使其运作趋向产生同质的结果”;(2)无政府状态是国际体系的结构;(3)因此,国家被塑造成具有同质功能的单元,其首要目标是确保自身的生存,均势政治是一个国家确保自身生存的自然选择。
很明显,肯尼思・沃尔兹使用了一个具有演绎特性的方法得出了自己的结论,他将结构理论植入对无政府状态的理解之中。无政府状态在国际政治中行使着结构律令,它使国家必须要为自己的安全负责,自助是唯一的选择。只有在生存得到保障的情况下,国家才能去安全地追求诸如安宁、福利和权力这些目标。
2、罗伯特・基欧汉和约瑟夫・奈的新自由主义理论
一个事实:复合相互依赖,即受国际机制控制的相互依赖。罗伯特・基欧汉和约瑟夫・奈在其《权力与相互依赖》一书中的第一句话就是“我们生活在―个相互依赖的时代。”这非常明白地告诉我们,相互依赖只是我们时代的一个现实。如果按照他们对相互依赖的定义,人类相互依赖的历史应该更长,尤其是在安全领域中的相互依赖。他们提出的复合相互依赖更符合当今时代的现实。罗伯特・基欧汉和约瑟夫・奈赋予对相互依赖关系产生影响的一系列控制性安排即国际机制以核心地位。所谓国际机制,“就是在国际关系的议题领域中所形成的‘一系列隐含的或明确的原则、规范、规则以及决策程序。’”如果我们认同这一定义,国际机制至少一直伴随着现代国际关系,因为作为现代国际关系基本行为者的国家存在的首要前提,需要遵从一个基本的原则,就是互认对方为国家,即国家相互承认对方在地球表面某一区域内拥有最高权力和对外享有自。肯尼思・沃尔兹所发出的“国家的消亡率之低令人惊叹”的感慨是杏与这一因素有关呢,我想对新自由主义者来说是毋庸置疑的。
一个逻辑:寻找新自由主义的逻辑看起来比较复杂。主要是因为新自由主义与新现实主义有许多纠缠,新自由主义几乎认同新现实主义的结构前提,尽管如此,其内在的基本逻辑还是非常的清晰。我们照样可以求助于一个三段论:(1)在一个系统中,结构对行为体和机构具有限制和塑造作用;(2)在国际社会的无政府状态下,为了管理国家间所产生的相互依赖关系和避免无政府状态的消极影响,人们创设了国际机制。国际机制作为结构层面的干预变量将减轻无政府结构的消极影响;(3)尽管国家的行为在不同的领域行为取向不同,但由于国际机制的存在,它们更倾向于合作。
罗伯特・基欧汉和约瑟夫・奈正是在无政府结构中发现肯尼思・沃尔兹对人类创制作用的忽视,并因而确立了新自由主义的基本逻辑。
3、亚历山大・温特的建构主义理论
一个事实:国际体系的无政府状态是由国家造成的。国际无政府状态的实质内容由国家之间的关系来决定的,因而,国家之间可以建构成各种各样的无政府状态,甚至包括肯尼思,沃尔兹所描述的无政府状态。国际之间的互动所形成的“共有知识”,决定着无政府状态的基本内容。它们之间可以相互建构成朋友、竞争对手甚至是敌人。由于共有知识建构相互之间的这种身份,从而影响相互之间的利益和行为。对亚历山大・温特来说,无政府状态是一个事实,但从来就不是一个具有单一规定性的事实,而是一个多样性的事实,它们在国家的互动中被建构而成。
一个逻辑:与新自由主义一样,建构主义始于新现实主义解释中的缺陷。新自由主义只是质疑新现实主义理论中的“小前提”,而建构主义不仅质疑新现实主义的“小前提”,而且质疑其“大前提”。对亚历山大・温特而言,肯尼思・沃尔兹的结构是一个物质结构,而只有社会结构才构成对国家行为的决定性影响。
“物质力量和利益的意义和效用取决于体系的社会结构。”建构主义的逻辑可归纳如下:(1)人类关系的结构是一种社会结构,主要是由“共有观念”而不是物质力量决定的,这些共有观念建构行为体的身份和利益,从而决定了行为体的行为;(2)无政府状态作为国际关系结构是一种人类社会的结构,它是由国家互动所形成的“共有观念”所决定。(3)无政府文化(共有观念)建构国家的身份和利益,对国家的行为产生决定性的影响。
这里关键的问题是亚历山大・温特的无政府状态是一个开放式定义,尽管他把无政府状
态锁定为无政府文化,但是他的无政府文化也是多元的。对他来说,有多少种不同的无政府文化,就有多少种无政府状态的逻辑。而不同的文化建构不同的身份和利益,产生不同的国家行为。这使得建构主义难以确定自己解释的边界。正是在这一意义上,肯尼思・沃尔兹认为建构主义只是一个新的“视域”而已。
三大理论“范式”一个非常明显的共同点在于它们都使用了演绎推理模式,在大的框架上可归纳成一个亚里士多德式的三段论。三种理论具有逻辑上的延续性,新现实主义理论为新自由主义和建构主义开辟了道路,后两种理论都是在新现实主义理论的小前提或大前提中寻找出“破绽”后,确立了自己的理论地位。
三、问题:理论的认同与后果
上述的简要分析告诉我们,国际关系理论并不像肯尼思・沃尔兹所定义的那样神秘,它的基本构成只不过是一个事实加上一个适当的逻辑而已。尽管如此,它与中国人传统上所理解的理论之间的分裂是深刻的。随着受到行为主义方法影响的国际关系理论在中国的广泛传播和理解的加深,这种中西之间的分裂逐渐演变成国内学者之间在对理论理解问题上的分裂。
这种分裂首先体现在对中国有没有国际关系理论的回答上面。如果按照中国传统的理论标准,中国存在着一定意义上的国际关系理论,如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三个世界的战略划分、和平与发展两大主题、国际政治新秩序等。但如果按照西方的标准,中国则不存在国际关系理论,如王义桅博士和苏长和博士先后直接以“为什么没有中国的国际关系理论?”作为各自论文的题目,并以此作为定论。
无论是“建设中国特色的国际关系理论”或者是“建设国际关系理论的中国学派”这样一个艰巨的任务,首先要面对的或者说必须要回答的是理论标准问题,亦即理论本身的“普世性问题”。本文不对这一问题进行直接回答,接下来探讨一下认同不同的理论标准所带来的实际后果。
认同中国传统上的理论定义可带来如下后果:(1)理论与实践无法在时间点上进行衔接。理论代表过去,是对过去经验的总结,而实践是当下的事情,它面对当前的问题并为未来开辟道路。过去为真的经验在当前的实践中未必为真,因为理论在还没有接触到实践之前就已经过时了;(2)实践并不完全与理论具有一一对应的关系,这种关系所暗含的一个逻辑是当前的实践与人类过去的经验是一致的,因而从人类过去经验总结出来了的理论就必然的可以应用到当前的实践去。但是,理论静态的、单纯的和简约的特性,总是与实践动态的、复杂的和具体的特性不一致,理论永远不能包含实践的所有方面,总会为实践的丰富多彩所证伪。(3)中国的理论模式存在着正确与错误、真理与谬误的区别,这种区别不仅仅具有知识意义,而且理论创造者本人还须承担一定的风险。这意味着你若不创造出真理来,你就会制造“谬论”。由于实践先于理论的特性,你得出谬论的可能性非常大。(4)如前面所说,假定中国存在一定意义上的国际关系理论,但它的着眼点是解决实践中存在的实际问题,是为解决实际问题而推行的行动指南。它与中国的理论定义仍然有一定差距,它离实践太近,而历史太短,实际上它本身就是实践。与其说它对实践有指导作用,不如说它是一个行动目标和历史建构,是“一个自我实现的预言”。
论文关键词:网络外交;中国网络外交战略;中国网络外交政策
一、网络外交战略与网络外交政策的制定与调整
(一)网络外交决策与内外环境
互联网的兴起和普及改变了信息传递的基本方式,改变了人与人之间的沟通渠道,也引发了外交领域的重要变革。自互联网产生以来,伴随传播技术的进步与现代国际体系的形成,民族国家除借助武力谋求自身利益之外,也在利用网络的国际化传播来谋求国家利益,于是网络外交和国际关系结合在一起,成为国家行为的一部分。政策是党和国家的生命,体现人文价值观,关乎国家生存与发展,是社会稳定的基础。网络外交战略与网络外交政策是国家外交战略和政策系统的重要部分,他们的制定与调整必须结合国内外环境状况,包括政治、经济、科技、文化、教育等方面的客观实际情况,只有如此,才能保证国家网络外交战略和网络外交政策制定的科学化与合理化。
(二)网络外交战略与网络外交政策的概念
国家的外交战略结构,或称国际战略或对外战略,是一个国家对一个相对较长时期关于对外关系的全局谋划,它涉及国家对外目标的制定、实施对外目标的手段、国家对国际形势、国际格局的认识与判断,对本国利益与国际地位的追求,对大国关系、国际人文环境的认识。由此,可以对网络外交战略作出以下理解,网络外交战略,是一个国家对国际、国内网络发展与运行环境认识和判断的基础上,结合国家自身的总体外交目标,对本国长期的网络对外关系的全局谋划。外交政策是外交战略的组成部分,由国家的外交战略所决定。它指一国处理国际问题和对外关系问题、进行外交活动所遵循的基本原则和行动方针。由此,可以对网络外交政策作如下定义,网络外交政策是指一个国家在明确对网络外交目标的基础上,结合国家自身的网络发展与运行状况,所指定的一系列处理国家网络对外关系问题的基本原则和行动方针。
(三)网络外交战略与网络外交政策的制定和调整
网络外交决策首先具有现实性,同国际形势密切相关;其次具有针对性,既有目的的针对国际问题和国家内外环境;第三具有明确性,即充分利用互联网这一平台,对外本国明确的立场与态度;第四,具有相对稳定性,不能朝令夕改,破坏本国在国际舞台上的诚信信誉形象;最后,是追求有效性,适应国际形势,能够实现国家制定的目标,使目标和效果达到最好的结合。
由中国学者归纳,中国的外交决策有三种类型:神经末梢触动型,就是自下而上的决策过程;神经中枢刺激型是自中而上的决策过程;最高决策发动型是最高决策层为主发动的决策过程。从总体上来看,中国的网络外交决策大权在最高机构,外交部及其下属机构在网络外交决策中也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然而由于互联网络传播具有廉价、实时、共享和高度扩张的特点,因此能够及时全面的掌握信息,并对信息的选择更灵活,方便了参与外交的行为体及时沟通和交流,并在网络平台上形成舆论倾向,从而对网络外交政策的制定形成了深刻的影响。
(四)网络外交决策的程序
网络外交政策制定的程序主要包括:调查研究、制定方案、比较研究,最后上报,由中央决断的工作程序。其中,信息的采集和传播、议题的设置、制造公众情绪和公众压力最终形成公众舆论在外交决策程序中尤为重要。
1、信息的采集和传播
网络是外交信息的重要传递者,同时也是外交信息的最灵通者。所以,通过互联网等各种途径大量的收集情报,在进行调查研究网络外交政策制定中尤为重要。
2、网络外交政策中的议题设置
网络能按照自己的选择来突出和强调或隐瞒或者暴露某些事实,从而影响公众对国际事务或外交政策的看法,形成强大的舆论导向,给外交决策带来正面或反面的推动力。
3、制造公众情绪和公众压力,形成公众舆论
公众的情绪是一种客观存在,随现实环境的变化和受刺激的不同而变化。善于遵从、引导、影响和控制公众情绪已成为国家发展网络外交的重要领域,对国家发展对外关系有重要的积极意义。
二、网络外交与中国和平发展的大战略
(一)中国和平发展的国际舆情分析
“国际舆论环境就是国际社会对一个国家的评论,大多数媒体的报道和评论形成对该国的舆论并产生影响。”冷静客观地看,由于意识形态的差异,国际上很多人仍然不了解甚至敌视中国。经过几代人的不懈努力,我国的对外宣传工作取得了巨大成就,并得到了国际社会的普遍认可。但从国际舆论环境的总体态势看,加强和改进对外宣传依然是长期而又艰巨的工作。历史的发展和现实的思考要求中国必须把网络外交战略提升到国家发展战略与外交战略的重要位置,通过政府推动下的思想与信息的交流,以丰富多彩的形式向世界说明中国,把客观、真实的负责任大国形象传递给世界。
(二)中国网络外交战略与网络外交政策制定与实施的必要性
信息革命正在迅疾地改变着世界“正如弗朗西斯·培根(FrancesBacon)在400年前写道的,信息就是权力。”。传统官僚机构的垄断地位在信息的跨国大流通中被削弱,“对于自身社会有关的信息,政府已经失去了某些控制”,全球化的发展使世界各国公众越发深切地感受到个人与世界的联系日益紧密。全球意识的增强和利益相关性的切身感受,使世界各国公众对国际关系、世界事务给予更高的关注。表达见解、参与国际事务的要求更加强烈,这对各国政府的对外政策产生日益重大的影响。“维持一致的、由精英把持的外交政策等级秩序越来越困难。”在这样的世界性潮流中,世界舆论日益成为世界政治中的一个关键要素,软权力则越来越成为世界各国致力于表达和运用的力量。网络外交这一具有软权力性质的非传统性外交形式也越来越为各国政府所关注和倚重,网络外交战略和网络外交政策的制定与实事也就尤为重要了。
三、中国网络外交战略与网络外交政策的现实构建
崭新的外交理念呼唤全新的外交实践。中国网络外交战略的构建与网络外交政策的制定与实施是一项系统工程,把网络外交融入中国总体外交框架更需要经受外交实践的考验。
(一)中国网络外交战略与网络外交政策的思维与理念
网络外交战略与网络外交政策作为中国国家外交战略与政策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制定与实施,必须遵守国家外交战略与外交政策中的一系列最基本的原则与惯例。具体来说,要构建中国的网络外交战略、制定和实施中国的网络外交政策,要遵循以下几点理念:
1、要勇于承担责任,在参与中提升自己。作为一个有着世界性影响的大国,我们要继续奉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积极参与国际事务,勇于承担国际责任,为人类和平与发展的事业做出贡献。
2、要重视政策说明与辩护。外交事务虽然涉及到国家安全等复杂的战略性问题,但是,“政策制定者必须记住这样一句话:一项没有解释清楚的政策是不会得到大家支持的。”
3、要重视政治文化与外交理念的传输。
4、信息提供要具有连续性与客观性。在互联网的时代,人们真切地感受到自己正在被网络上的信息淹没。保证信息的连续提供,并对信息的客观性负责,唯此才能真正发挥网络外交的作用。最后,要坚持战略和政策的原则性,国家性质和国家利益决定一国的外交政策。
(二)中国网络外交战略和网络外交政策的外维建构
网络外交战略和网络外交政策的外维建构是中国网络外交战略的有机组成部分,它要解决的核心问题是在互联网络平台之上,中国对自己的认识与世界对中国的认识之间的差距以及由此产生的一系列问题。从运作的层次上看,中国的网络外交战略应该分为全球层次、区域层次和国别层次,依次推进,在序列优化中寻求高效能。
1、全球层次。全球层次是中国网络外交战略运行的最广义层面,它从一个最宏观的层面向世界说明中国,在全球互联网舆论中给中国国际形象和国际信誉一个清晰的、有力的定位,在不涉及国际权力和利益的具体博弈中通过互联网给世界各国公众一个良好的感性印象。
2、区域层次。区域层次的网络外交对象是世界范围内广泛存在的,尤其是具有鲜明地域特色的互联网使用区域,如西欧、东北亚、东南亚和阿拉伯世界等地区的国家。作为一个区域性大国,中国网络外交的核心首推东北亚和东南亚地区国家,其次为世界其他地区。
3、国别层次。国别层次也是网络外交最基本最具体的层次,其主要对象是世界大国和中国外交政策所涉及的核心地区国家的互联网使用主体。
(三)中国网络外交战略和网络外交政策的内维建构
从内向性维度审视,中国网络外交战略和政策应本着把社会舆论的关注点作为网络外交的出发点这一精神,及时回应国内互联网平台上的民众,对我国外交事务的各类问题,特别是对于国际热点问题,要加大分析和解释的力度,而不只是对我国具体外交行为作原则性的解释。
1、要适当加大中国网络外交的透明度,拓宽公众对中国外交问题了解的渠道,增加公众与职业外交官在互联网络上对话的机会。
2、加强网络技术研究和信息资源的收集整理工作。力争在影响到未来网络发展走向的网络技术上取得一些关键点的突破,以便在未来新的全球网络规则中取得一定的发言权,避免完全被动的局面。
3、要加强与国外网络媒体的对话、改变国内网络管理思路与体制,争取网络外交信誉。政府要尽可能地加快发展民间网络外交力量,努力建构和谐网络社会。根据网络外交本身的特点,量身打造符合其自身发展规律的管理模式,少行政命令,多柔性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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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同上。
[5]《国际条约集(1945-1947)》,世界知识出版社,1959年版,第458-459页。
[6]刘清涛:《二战后菲美安全关系的透视》,暨南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
[7]王铁崖等编: 《联合国基本文件集》,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35页。
[8]《中华法学大辞典》(国际法学卷),中国检察出版社1996年版,第294页。
[9]George K. Walker, Anticipatory Collective Self-Defense in the Charter Era: What the Treaties Have Said, in 31 Cornell International Law Journal (1998), p. 352.
[10]:《论禁止使用武力原则――联合国第二条第四项法理分析》,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第282页。
[11]U.S. Senate, Report of the Committee on Foreign Relations on the North Atlantic Treaty, in Executive Report No.8, p.13.
[12]Yoram Dinstein, War, Aggression and Self-Defense, p.174.
[13]具体的表述为:1960年《日美安全保障条约》第5条:“各缔约国宣誓在日本国施政的领域下,如果任何一方受到武力攻击,依照本国宪法的规定和手续,采取行动对付共同的危险。”《美韩共同防御条约》第3条:“各缔约国承认,在太平洋地区各自管辖的领土,或日后被一方缔约国所认可的合法管辖区的领土内受到武力攻击,危及其和平与安全,可宣布依照自国宪法程序,采取行动应对共同的危险。《美菲共同防御条约》第4条:“各缔约国认为,在太平洋地区对缔约国任何一方的武力进攻将危及自国的和平与安全,可宣布按照宪法手续采取行动应对共同的危险。”《美台共同防御条约》第5条:“各缔约方认为,在西太平洋地区对任何一方领域的武力攻击可危及其和平及安全,可宣布依照宪法手续,对付共同的危险而行动。”
[14]余民才:《国际法上自卫权实施机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第104页。
[15]【日】高坂正饶:《详解:日美关系年表》,日本PHP研究所1985年版,第75页。
[16]朱锋:《“周边事态” :矛盾与问题――对日美防卫合作指针和相关法案的思考》,载《现代国际关系》1999年第8期。
[17]《朝日新闻》, 1999 年1月27日。
[18]Judith Gardam, Necessity, Proportionality and the Use of Force by Stat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04), p. 163.
[19]Bautista, Lowell B. (February 2012). "The Implications of Recent Decisions on the Territorial and Maritime Boundary Disputes in East and Southeast Asia". Maritime Energy Resources in Asia Legal Regimes and Cooperation?: NBR Special Report 37.
[20]浮动领土,又称拟制领土,一般指一国的船舶、航空器等,是法律上为了解决管辖权问题而产生的一种假设。以我国王铁崖为代表的一些专家并不承认浮动领土在国际法上的地位。可参见王铁崖:《国际法》,法律出版社2010年版,第167页。
[21]1960年《日美安全保障条约》第5条,《美韩共同防御条约》第3条,《美菲共同防御条约》第4条,《美台共同防御条约》第5条。
[22]王屏:《集体自卫权――“日美军事同盟”的本质性特征》,载《亚非纵横》2014年第4期。
[23]Goodrich and Hambro.Charter of the United Nations Commentary and Documents1949,pp. 303-304.
[24]余民才:《国际法上自卫权实施机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第133页。
[25]Dissenting Opinion of Judge Schwebel, pp. 373-377, paras. 221-230.
[26]Yoram Dinstein, War, Aggression and Self-Defense, p.217.
[27]杨泽伟:《联合国改革的国际法问题研究》,武汉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368页。
[28]Julius Stone, Legal Control of International Conflict. London, 1959, p.264.
[29]Tarcisio Gazzini, The Changing Rules on the Use of Force in International Law. Juris Publishing, 2005, p.168.
[30]Niels Blokker, Towards a Second Enlargement of the Security Council? A Comparative Perspective. // Niels Blokker, Nico Schrijver et al. The Security Council and the Use of Force. Marinus Nijhoff Publishers, 2005, p. 254.
[31]王倩:《论联合国集体安全机制的缺陷及完善》,西南政法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
[32]Erika De Wet, The Chapter VII Powers of the United Nations Security Council, Oxford and Portland Oregon, 2004, p.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