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2 19:2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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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代许慎《说文解字》解释:死、澌也,人所离也。死亡对人而言是无法避免的,茫茫宇宙大千世界。人在这里诞生成长,直到生命的终结。于人而言,生是偶然死却是必然的归宿。“丧,凶礼也,死亡之事也。”丧是古代凶礼(丧、荒、吊、W、恤)之一种主要形式,历来为人们所重视,且是中国四大礼仪(冠礼、婚礼、丧礼、祭礼)的一种重要形式。丧是指哀悼死者的礼仪,葬是指安置死者遗体的方式。丧葬礼仪中所容纳的文化内涵十分丰富,其中包括丧葬观念、丧葬习俗、丧葬形式、墓葬类别及与此有关的生死观、历史观、伦理观、等等。从这个意义上说,一个个生命结束时的丧葬礼仪历经数千年积淀就形成了一种文化。
宁武地处吕梁山脉的黄土高原,居干旱半干旱地区,这里的人祖祖辈辈都生活在这片贫瘠的土地上,辛勤劳作,顽强拼搏。生活的艰辛使他们加倍珍视生命,同时也更重视死亡。以下是当地几项重要的丧葬礼仪。
1. 入殓停灵仪式
老人过世当地人称“老了”“去世”“走了”,一般在其病危或弥留时刻,亲人要给其净身穿寿衣、鞋袜、戴好帽子。如果亡者去世时没好穿寿衣就是“光着身子走了”,亲属会感到十分遗憾和内疚。若子女不在身边,要星夜赶回,在断气前赶到谓之“跟气”。亡者穿好寿衣后要尽快放入棺材中。如棺柩没有备好需在尸体下面垫木板,当地人忌讳“背贴炕面”(背炕石板)。入殓也称“黄金入柜”或“归大屋”,举行仪式时,孝子跪地,本族人抬起死者从孝子头上接过放入棺材中,并杀一只公鸡称为“倒头鸡”、做“倒头涝饭”、摆十二个守灵供献,供亡人口食和福荫后人殷实发达。合上棺盖时留一小缝,并夹一束麻在缝中,希望死者能复生。死者面部要盖一张白麻纸、称为“撒面纸”。意味着这一张纸隔着阴阳两个世界。然后上香、焚纸、点灯、子女痛哭。
2. 报丧仪式
首先找阴阳先生选择出殡吉时,棺柩摆放位置,称为“批殃”。并出示避忌表白;“xx门xx氏xx,生于…卒于…,忌虎猴蛇猪(龙狗牛羊或鼠马兔鸡)。其次悬纸钱一挂于大门外作为报丧的信号,纸钱的数量按亡者的实际年龄再加天、地各一份。称“座前纸”告知亲戚朋友,尤其要告知亡者的直系亲属称为“请人主”。报丧不仅是一种形式上的礼仪,更是一种和亲属家人一起分担悲痛的做法。
3. 钉棺仪式
钉棺称为“银锭封棺”,钉棺前孝子女从头到脚瞻仰遗容,长子用棉球蘸酒清洗亡者的眼部,众孝子喝剩余的酒,称为“开光”。传说亡者若不开光,下辈子必是瞎子。亡者两袖内装与其实际年龄加天地各一份同数的“打狗饼”,身体上撒与实际年龄加天地各一份多的纸钱、撒五谷、放木炭、生牛皮、生铁等。合上棺盖时孝子女喊三声爹或娘,然后在棺盖的四角处把木锁(银锭)敲打进去,使棺盖与棺箱紧密结合。预示着亡者彻底死亡,从此亡者与阳世辞别进入冥界。
4. 丧服仪式
在丧礼中,晚辈给长辈穿孝主要是为了表示孝意和哀悼,这本来出自周礼,是儒家的礼制。后被人们引申成为亡人“免罪”。每个家族成员根据自己与死者的血缘关系和当时社会所公认的形式来穿孝戴孝,称为“遵礼成服”。戴孝也称“破孝”,孝子女、孙辈穿白色长孝,其余都戴短孝。穿长孝者须腰束麻辫,帽子上加“引舌”,谓之“披麻戴孝”。女婿、外甥一般戴草垛箍形帽子即可。
5. 纸扎、鼓乐
死亡是人生大事之一,家属不惜花费高价来办理葬事。纸扎、鼓乐这种门面形式要花血本,当地此项费用一般由女儿来承担。纸扎又称“扎作”,主要指祭祀及丧俗活动中所扎制的纸人、纸马、摇钱树、金银山、聚宝盆、牌坊、门楼、宅院、家禽等焚烧的纸制品。这种宋代之后出现用纸扎品祭灵活动,表明丧俗活动通过艺术的形式来表达人类的情感,也是人类文明的标志之一。当人类对自身价值的认识还处于模糊阶段时,对尸体的处理很简单,其情境为“古之葬者,原衣之以薪,葬之中野,不蜂不树,丧期无数”,近乎对待野兽。随着社会礼仪、伦理观念及感情因素的加强,以及出于希望故去的人去冥世也占有更多财富,生活得更好的心理。对鬼魂的崇拜更倾向于世俗化、功利化,更注重人情味。人们或因表达对死者的哀思,或利用悼念的形式减轻对死者的退避恐惧之情,或者出于相信死者的灵魂存在而彼此转生,家属们都要绞尽脑汁做丰厚的纸质祭品来服务亡者。金童玉女是必不可少,他们左右而立,手持魂幡。上写‘金童接引西方路,玉女随行极乐天’。此外纸别墅、纸小姐、纸手机、彩电、电脑……是近来流行的物件,总之阳世所能见到的东西都要尽力为亡者准备好。乐队鸣奏死者生前喜爱的曲目或亲属们自己喜欢的曲调来取悦鬼魂,实际上是在安慰亲属同时使祭祀更有浓厚的人情味,这充分表明了中国人的人生观和审美理想带有强烈的感彩,可见在丧俗及其艺术表现形式上既有社会习俗人类文化的特点,又带有人类最朴素、最真淳的感情特征。纸扎作为一种文化现象始终贯穿在丧俗活动中,从艺术的角度来看它是融塑、扎、绘为一体的民间创作样式,并体现了中国人的雕塑意识。
6. 吊唁仪式
吊唁是在出殡的前一天,也即“开吊”。亲属朋友都带着祭品前来祭典。祭品为用白面捏的一猪、一羊、一鸡、十二个马蹄共计一祭,或只带一猪、一羊、一鸡为‘三牲’。带一祭者要返还一头面猪,预示着猪拱钱财而归。现如今人们记一百元作为丧礼者居多。这些出自农村妇女之手的纯朴,大方的面塑祭礼是生存在本土文化之中的活化石,它不仅造型简洁,而且有朴素的审美意识,为我们研究面塑艺术提供了宝贵的研究资料。在吊唁这一天中,孝子披麻戴孝、手拿丧棒给前来吊唁的亲戚叩头致谢。儿媳跪在棺柩旁守灵,谓之‘爬灵’。死者为大是早以留下来的规矩,即使是同辈也叩头悼念亡者。
7. 下葬仪式
由于各地的生存环境不同,形成了很多不同的下葬风俗仪式,这种下葬的仪式反映了当地人们对灵魂的崇拜观念。宁武当地实行土葬,墓地是死者最终归宿,所以墓地的选择是埋葬死者的头等大事。要选择地势宽广,山清水秀的地方,找到生气凝结的吉穴,从而使死者安息地下庇佑子孙。而相墓术的出现完全受道教文化的影响,此外道教文化还系统地具体地建构了一个具有严密组织体系的地下世界,为丧葬礼仪提供了丰富的内容。出殡当日临晨四、五点有孝子和外姓帮工用绳子把棺柩拖到院门宽敞的地方,称为‘拉灵’。孝女、孝媳右肩披彩色厚布,头包黑 巾痛哭,吹鼓手吹起《大起棺》哀调。棺柩前面依次排列着开路鬼、引路菩萨、车、马、仙鹤、鹿、香幡、孝幡等,点火焚烧。长子跪地头顶焚烧纸钱的砂锅哭喊着亲人安抚其上路,并把砂锅(缶)砸向路边,随着一声脆响队伍起程。这时候孝女、孝媳解下肩部的彩色厚布裹在自己丈夫的肩部,称为‘收头’。此时,鼓乐翻天,哭声动地,亡者高登云路,在太阳升起前棺柩入土,坟堆上插好引魂幡、哭丧棒。下葬归来的路上,孝子把孝衫里面朝外翻穿,表示与亡者绝别,从此亡者进入冥界生活。
下葬第三天亲属们结伴到新坟为亡者安置家业,烧纸宅、钱财、米、面、油等生活用品,称为‘复三’。并绕墓左转三圈右转三圈,返程时不要在墓道留下脚印。民间的习俗认为人死后的灵魂随时可能从坟墓里出来,跟着活人回家,所以必须绕墓左转三圈右转三圈来迷惑对方。回家的路上严禁回头探视,否则看见亡者的灵魂在阴间的踪迹会对双方都不利的。实际上这也的一种节哀的措施,不然亡者的亲人不停的回头观望总也不舍得离开,是很难劝说的。按古代的丧俗,灵柩要停三天以上,据说希望死者还能复生,三天还不能复活,希望就彻底破灭了。近代灵柩一般都在‘终七’以后入葬,人们认为人死后七天才知道已经死了,每逢七天一祭,首七、三七、五七、七七(当地人过单数),在佛教的轮回转世的观念中,人死后在七七四十九日内,分七个阶段随业力受生,七七追荐便是为了替死者消罪免祸。这是佛教文化给中国传统丧葬礼仪程序带来的变化‘七七追荐’七七以后的百日,一周年、二周年、三周年都要去坟上祭典。此后丧葬礼仪才算结束。
丧葬文化的核心是人们的生死观,这种观念支配和贯穿于丧葬行为的始终,其中最根本的是人们的灵魂观念,有灵魂不死的观念。于是形成了阴界他界的观念,相信人死后有灵,先祖的亡灵有能力保佑儿孙赐福后代,以及具有宗教性质的祖先崇拜。当地有一种说法:亡者能保佑其家人三年大丰收。几千年来人们形成的丧葬礼仪是既要让死去的人满意也要让活着的人安宁,在整个过程中是生者与死者的对话,两者间存在着一个坚韧的结一一念祖怀亲,这个结表现在生者与死者之间的实体联系中,也表现在两者之间精神的联系中,而这就揭示了中国人生死观的深层内涵,围绕死者展开的各种丧葬活动直接或间接地反映现实社会的诸多方面与人们的、伦理观念、民族意识、生活方式乃至社会结构等都有广泛而密切的联系。这一古老的活动为我们研究社会学、伦理学、儒家思想、宗教观念等提供了重要的参考文献价值。当然厚葬之风是不提倡的。
参考文献:
[1]候文正主编,《管涔山志》,山西人民出版社,2003,11.
[2]郭振华著,《中国古代人生礼俗文化》,陕西人民教育出版社,1998,9.
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欲委托甲方提供丧葬礼仪服务以及向甲方采购附带之商品,双方遂签订本契约以资遵守:
第一条 契约之标的
一、本契约之标的以乙方在附件一所指定的项目为范围。
二、乙方就其所指定之项目,必要时亦可增减,甲方不得拒绝。甲方对于乙方所指定丧葬服务之请求,应积极配合并按其专业为乙方完成丧葬礼仪服务。
三、如因法院命令或法令规定,无法依乙方选择之火葬或土葬方式处理时,乙方得更改之。
第二条 契约之对价
双方同意本契约之服务或商品之价格,如有增减应按附件所列价目表所定之价格计算之。如另行议价,甲方不得任意哄抬,亦不得巧立名目索取任何额外费用。
第三条 服务质量之担保
甲方应担保履行本契约劳务之人应具有专业之技能、伦理与敬业精神。必不得提供妨害善良风气之商品。
第四条 契约之终止或解除
一、乙方得随时终止或解除本契约全部或部分,但应给付甲方已完成服务之报酬,或已发生之必要、合理之交通费用。
二、终止时甲方未提供之劳务,甲方不得索取报酬。但因该项劳务所需之鲜花、时果或其它易腐败之商品,如已购买且放置于灵堂或乙方处所者,乙方应依附件一之价目表支付价款。
三、前二项之费用,均不得逾越本契约约定之总价额。
第五条 乙方协助事项
乙方于甲方履行遗体接运服务时,应协助甲方完成,如因非可归责于甲方之事由,致使甲方无法履行遗体接运的服务时,乙方应自行完成。如因非可归责于乙方时,乙方得终止或解除本契约,但应给付甲方因遗体接运所发生之交通与人事费用,该交通与人事费用,不得超过约定价格。
第六条 日程或程序
双方得于签订合约后,共同订定仪式之具体日程或程序等,以利甲方履行本契约。订定后乙方不得无故变更,如须变更而其变更增加额外费用时,乙方应自行负担外,甲方不得要求任何其它费用。
第七条 疑义之处理
本契约各条款如有疑义时,应依消费者保护法第十一条第二项规定,为有利于乙方之解释。
第八条 仲裁或合意管辖法院
一、关于本契约或因本契约发生之一切纠纷,如双方合意于争讼前以仲裁方式解决者,得由__________仲裁。由双方各选一仲裁人,再由两选出之仲裁人,共推另一仲裁人,如不能共推时,双方得申请法院为之选定。
二、双方未以前项方式解决纠纷者,因本契约发生之诉讼,合意以乙方所在地之地方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第九条 未尽事宜之处理
本契约如有未尽事宜,依相关法令、习惯及平等互惠与诚实信用原则公平解决之。
立契约书人
甲方: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
统一编号: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身分证号: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
论文摘要 :从丧葬礼仪中体现孝道思想的观念 自古有之。现今在广大农村地区,这种观念依然表现得非常突出。文章通过对霍山县农村丧葬礼仪的分析,说明其在 当今农村思想文化建设 中的作用。
丧葬礼 仪与孝道 观念 是 中国传 统 思 想文 化 的重要 组成部 分 。自先秦开 始 ,二者 便 有机 地结 合 起来 。古 人 把送 死作为尽孝的极其重要的标志 ,《中庸》记载 :事死如生 ,事亡如存 ,仁 智备矣 。儒 家是 孝道 思 想 的主要 倡 导者 ,十 分 重视“孝 ”在丧 葬 中的作 用 。孔 子 有言 日 :“生 ,事之 以礼 ;死 ,葬之以礼;祭之以礼”(《论语·为政》)。孔子主张从精神上悼念亡者。他的孝道观 ,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作为孔子继承人的孟子和苟子,都是儒 家孝道丧葬观的典型代表。孟子认为孝道是丧葬观的主体精神,主张厚葬就是为了讲礼尽孝否则即为不孝。苟子也十分注重孝在丧葬礼仪中的地位 ,他认为“厚其生而薄其死 ,是敬其有知而漫其无知也 ,是奸人之道”。在儒家几位代表人物的积极倡导下 ,两汉以后的历朝历代都奉行“慎终追远”。“事亡如事存”的儒家孝道丧葬观 ,认为孝莫重于丧。这种观念代代传承,如今 已深深地植根于人们的思想之中。现今很多地方尤其是在广大农村地区,诸多丧葬礼仪仍然能凸现出较为浓厚 的孝道观念。
霍山县位于安徽省西部 ,大别山北麓 ,地势南高北低地貌特征为“七山~水一分田,一分道路和庄园”,可见是一个典型的山区,交通相对落后,尤其是那些地 处深山的农村地区,受自然条件的限制 ,在社会发展过程中受新事物、新理念的影响较小,旧风俗很容易被保留,体现孝道思想的诸多丧葬礼仪就是其 中的一个重要方面。兹挑选当地农村丧葬礼仪中与孝道思想相关的内容分述如下。
(一)守灵
当地葬礼的整个过程一般为 3天时间,即死者要在家中正厅停放 3天。3天里要举行诸多与死者相关的仪 式,“守灵”就是其中的~项。“守灵”即在停放尸体 的正厅里要昼夜有人守着。守灵的人基本上是死者的子孙或其直系亲属,儿子往往 因为白天的事务 比较繁忙,所以白天的守灵对他们是不作硬性要求的,但是在夜晚 ,儿子是一定要参与守灵的。守 灵 的 同时 ,还要 在 正厅 大 门内侧 事先放 置的一 个谓之 “老盆 ”的容 器 里 祭 烧 “表 纸 ”,且 边烧 边 念 叨着 “×××来 领钱”之类的句子 ,以此祈求死者在阴间能有足够的花销。如果子女不在死者身边守着,死者则会显得很孤单 ,这便意味着 子 女 “不孝 ”。
(二)哭丧
当地某人去世后 ,其亲人都会痛哭流泪。姑且不论所有痛哭之人是否真的悲伤 ,但痛哭的程度足以显示他们是否懂礼或孝顺与否。尤其对于女眷,她们须不时地在死者面前高声嚎哭,同时述说着死者生前的好处,或者喊出死者命苦之类的言辞。一些会哭的女性在很多时候还会采用一种近似唱腔的音调来倾诉 自己的情感。哭的越“悲伤”,在外人眼里就越能表现出她们对死者逝去的伤痛。哭丧之人如若是死者的同辈,别人会认为她们非常的懂礼;若是死者的晚辈 ,则 说 明她们 既懂礼 ,又孝 顺 。如果整 个 葬礼 中听不 见哭声 ,则与死者相关的女眷们会被他人视为不懂礼或不孝,同时 也会让操 办 丧事 的主人 家在颜 面上 大打 折扣 。
(三)二次葬
所谓二次葬 ,即人死后将装有尸体的棺木停放在地表某一特定的位置,随后通过 自然腐蚀的方式处理尸体 ,等到尸体的骨 肉完全分离后再收骨埋葬的过程。第一次葬,在地表停放棺木的地方叫厝基 ,棺木在此处停放的时间为 3年或更长时间 ,3年后开棺整理骨骸,然后再埋入地下。地表停放的时间越长就越 能显示死者后辈的孝顺。一般情况下.小孩夭折,非正常死亡或死者生前孤身一人,则省去第一道程序而将其直接埋入地下。“这种先停尸后下葬的做法反映了中国文化中“孝”的内容,表达活人不忍亲人离去的依依之情”[1]。另据《墨子·节葬下》:“楚之南 ,有炎人国者,其亲戚死,朽其肉而弃之,然后埋其骨,乃成为孝子。”由此推断,春秋战国之际,在我国南部地区就 已出现了先让肌体腐烂,然后在拾骨埋葬的二次葬俗,而且在当时,人们 已经把这种习俗与孝道观念联系起来了。
(四)满五七
下葬后 的第一个七 天 叫“头七 ”。接着 是 “二七 ”、“三七直 至“五七 ”。“五七 ”是指 下葬 后 的第 五 个七 天 .当地 人把 这一天称作“满五七”。“五七”是“头七”至“五七”中最为隆重的一 次祭 奠。 “五七 ”这一 天要 举行 的 主要 的祭 奠仪 式被 称作 “烧 库 ”。按 传统 观 念 。人 们 大都 相 信人 死 后会 有 灵 魂 存在,现世中的人在逝世后可以到另一个世界继续生活。因此 。人们在 以现 实生 活为 原型 的基 础 上 ,为 死者 即将 在 另一个世界 的生活 做好 准备 ,“烧库 ”就是 一 个典 型 的 例子 。其实,这里所说的“库”。就是请专门的工 匠一般用红麻的桔梗捆扎起来的房屋状的结构.在 内部陈设一些 必备的“生活用品”和“家具”,这些物品都是 以现实生活为模型的,如衣物橱具、柜子、电视机 、手表等。“库房”扎好之后。四周再用不同颜色 的纸裱糊 起 来 。“烧库 ”的地点 通 常较 平 坦 、空 旷。烧的过程中,附带将死者生前的衣物一起烧掉。孝子们要跪在“库”的 四周 ,直 至其 烧尽 为止 。如 果 死者 有 已出嫁的女儿“五七”当天的开销一般 由女儿家(其实 即女婿家)支付。俗称“五七不吃家中饭”.女儿的这种做法体现了她们尽孝的义务,算是她们对父母养育之恩的最后一次回报。当然 ,经济条件不好的家庭也有将“烧库”的程序省略掉的情况。
(五)新七月半
“新七月半”是指死者下葬后 的第一个农历七月十五这一天参加祭奠的都是死者的直系亲属。是一次小范围的祭奠。参加祭奠的人会携 带一些礼物至丧主家中.数量较多的“纸币”是礼物中的重要一项。一般午餐过后的下午,大家会带 上准 备好 的酒 、菜 、纸钱 和 鞭 炮 之类 的物 品 来 到 坟地然后鸣放鞭炮 ,祭烧纸钱 ,并将酒菜泼洒在坟头。当然,一些女眷通常会象征性的嚎哭几声。当地习俗有将农历七月十五 定为 “鬼节 ”的说 法 ,既然是 阴 间 的节 日。那 么 身在 现 世的子孙下辈为他们 已过世长辈的第一个节 日做适当的准 备自然是义不容辞的。如果不按期操办。则可能会被 民众斥为不孝之子。
(六)守孝
古人有“三年之丧”一说。孔子弟子子宰认为三年之丧太久 ,孔子批评道 :“予之不仁也。子生三年 ,然 后免于 父母之怀。夫三年之丧 。天下之通丧也。予也有三年之爱于父母乎”(《论语邛日货》)。小孩子出世后 ,三年不离开 父母 的怀抱 ,故父母亡故后子女要还报三年。按传统规定 。在这三年之内要穿白鞋。不可以结婚。三年内过年时门上 的春联不可以是红色的。一般第一年不贴春联,第二年为绿色,第三年为紫色。但随着时间的推移 。这些要求开始慢慢变得不严格起来.不过春联的贴法在当地倒是比较完整地保留着 。三年之内的这些做法仍然是出于对逝者的尽孝。三年后则基本上宣告“守孝”的结束。
(七)坟她 的选址与坟墓的维修
当地对坟地的选址是非常考究的,因为人们相信祖上坟地风水的好坏 。将影响子孙未来的前途和命运 。子孙如若升官发财 ,升学就业 ,家道 中兴等 ,人们往往会迷信地认为其祖坟找到了一块风水宝地 .用当地的话叫做 “老坟葬得好”,“祖坟冒了青烟”。反之 。也会归咎于祖坟的选址出了问题。坟地是风水先生当时选址的.但对坟墓的维修则是一个长期 的过程 。有些 家 庭 因受经 济 条件 的限制 .在 死者 下葬 的当时不能将坟墓整理的非常讲究。但往后会慢慢弥补。如坟地 的绿化 ,立碑,用砖 、石块和水泥将坟墓加固等。如果出现坟墓长期失修或坍塌不修的情况。则死者的后辈将被冠以不孝之骂名,甚至连死者本身也会被咒骂一通 .说其“没有下辈 了”之 类 的话 农村丧葬礼仪根植于 中国传统的孝道文化观.其精华与糟粕并存,在社会发展和历史沿革下 ,既有其积极意义同时也存在许多不合理 的因素。
(一)体现 在丧葬礼仪中的孝道现的正面作用
目前在广大农村 ,人们过于追求个人物质利益 。人际关系表现 为 紧张 与不 和谐 ,尊 老 养老 敬老 的思 想观 念和传 统的家庭伦理道德观 日趋淡化,青年一代缺乏基本的养老礼仪,不尽赡养义务和虐待老人 的现 象时常发生。因此.与诸多丧葬礼 仪相 关 的孝道 观 的倡 导就 显 得十 分必要 。
首先 ,它有助于建立和谐的农村人际关系和良好的家庭伦理关系。在农村地区 。一个大家族可以由很多个同姓支系构成,每个分支又是由众多个体家庭组合起来的。在 日常生活中,各家顾各家的情形在事实上已非常明显。一般说来,“是否与现实生活中的实际利益有关常常决定了人们是否会继承或者珍视传统”。[2]flI]是说 ,当牵涉到个体家庭的实际利益时 ,人们往往不会顾及家族传统的.因此出现为某事互相争执不休以致于大打出手的情况并不少见。但当家族内部有丧事时 ,人们 暂时会放弃对个人利益的追求.最大限度地将人力、物力、财力投 入到葬礼之中。本来可能是兄弟反目、长幼无序 的家庭此时往往会变得步调一致.更多地服从于葬礼 的安排 。因为此时谁也不会因平时的利益冲突而遭受公众舆论的压力。背上不懂礼或不孝的骂名。由此加强了农村大家族内部成员之间的情感联 系.有助于增强农村社会凝聚力和传统的家庭伦理关系。从这个意义上说.与孝道观相联 系的丧葬活动此时已成 为一种消除社会矛盾的平台。
其次 ,它有助于在现实生活中倡导一种尊老敬老的社会风尚。从目前中国人 口发展的总态势看。中国社会老龄化的速度惊人。据有关报道 ,现在 已有 1.43亿人超过 60岁占 13亿总人口的 11%。超过 85%的农村老年人没有社会保险,只能依靠家庭。就安徽的情况而言。“目前农村老年人口已占全省老龄人口的 76%。今后几十年内。老年人 口的数量将以年均 3%以上 的速度递增,至 2050年 。全省 65岁以上老年人 口比重将迅速增长到 25.69%”。我国农村经济基础还相对薄弱,生活质量不高,同时缺乏良好 的社会保障体系。因此,农村老年群体必将给家庭 、社会带来沉重负担,如不能很好解决 。将会带来一系列社会经济与文化难题.如城乡经济发展的严重失衡,社会伦理道德观的 日渐沦丧等。进而影响整个社会稳定。孝道思想的倡导就是要时刻提醒人们尊敬老人 、爱护老人 ,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在衣、食、住、行等方面给老年人 以全面 的照顾 。让他们健康长寿 .使其老 有所 养 。老 有所终 。
(二)与丧葬 相关的孝道观的负面影响
其实,一味地强调与丧葬礼仪相关的孝道观念.长期将必然导致该观念在农村丧葬活动中的地位日渐上升 ,以致于 仪式的操办者在整个丧葬仪式举行的过程中,会处处受制于仪式的种种安排是否能真正体现出他们尽孝的意图。因此 ,他们在很大程度上因为顾及到个人或家族的面子问题 ,在举办丧礼时时常带有十分牵强的意味。往往做出一些自己很不情愿去做而又不得不做的事。以此来证明他们是真的“尽孝”了。在外人看来 。他们也的确是名副其实的“孝子”。又如,许多参加丧礼 的女眷。她们 是哭丧 的主要 力量 ,“哭丧 ”对 她们 的要 求就是要大声地哭。即使她们并不能真正地伤心流泪。但是,她们那种似哭非哭的唱腔往往成为他人评头论是的标准 ,她们放声大哭了。就能说明她们是非常“懂礼”或“孝顺”了,对她们自己也是件非常体面的事。这 即是典型的“愚孝”。
在人们的传统生死观中。人死后是有灵魂存在的,祖先灵魂的庇佑与否是其自身及其子孙后辈能否顺利 以致黄腾达的标尺之一。人死后所到的另一个世界与现实世界是相似的。有自上而下的掌权者 ,也有贫富差距等等。对灵魂的信仰使得生者大办丧事以取悦死者 ,祈 求平安 。“即使那些曾在死者生前极为不孝的子女。这时也希望把丧葬仪式搞得隆重一些 。显示他们还是很孝顺的,以求得死者的谅解 .不至于遭受惩罚”。[4]这也是一种典型的“愚孝”观念。要改变这些思想观念 ,必须要解放思想。用教育的手段普及科学文化知识 。逐步提高农民的思想觉悟和整体素质。
民俗是中华民族传统的文化心理和行为习惯 的直接体现。丧葬礼仪作为中国传统 民俗的一部分,农民和农村地区是其依存的主体和主要地区,因此,它对农村思想文化建设有重要影响。民俗有体现真善美和健康伦理道德的良风美俗。也有凸现假丑恶并束缚人们 思想观念的卑劣陋俗。在当今农村文化建设过程中,要继承和发扬优良民俗,抵制和反对各种陈规陋习 。
中国农村人口众 多。农民知识水平低下,小生产者意识相对浓厚 .相 当一部分农民的文化生活就是在接受传统民俗文化。参与现实民俗活动 的过程中逐步实现的。体现孝道观念的部分丧葬风俗 。在很大程度上蕴含着风水迷信,鬼神观念等唯心主义的成份。因此,农民在参与丧礼 的过程中,必然会受到其中一些不良思想的影响。另~方面,在中国传统文化传承的过程中,后辈文化往往是前辈文化的复制 ,前辈的价值观念。行为礼仪等均可能为后世所仿效,进而导致后辈 自我意识、创新意识 的缺失。故上一代在葬俗 中所遵循的种种规范与禁忌很容易影nr~ ,J他们的下一代 。继而这些规范又有被继续传承的可能。传承的内容,有优良的成份,但也有很 多糟粕,如人死后的灵魂不灵观 。坟地选择过程中浓厚的风水观等。这种传承性在文化建设水平相对落后的农村地区表现的尤为突出。败坏农村社会风气的同时 。对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也产生了诸多不良影响。
“事死如事生”的思想 自古至今一直左右着人们的丧事行为 。其主旨就是要求人们在对待死者的态度上要与生者等量齐观。对待长者的丧事要慎重,要严格按照丧葬礼仪的程序行事 ,这样才是行孝的最佳体现 。如果子孙后辈为前辈举行的丧葬仪式过于简单。就 会被民间社会舆论斥为 “不孝”。其 次,丧葬仪式的隆重与否 ,排场的大小,“吊丧 ”人数的多少及参与“吊丧”者的身份是死者及丧主社会地位及经济实力的重要体现 。是衡量后辈对长 辈是否“孝顺”,炫耀家族 门风的标志。因此,不少地方在举行葬礼的过程中,讲究排场 ,相互攀比的现象时有发生,造成了一些不必要的浪费。这些观念的长期存在 。必将不利于农村社会经济的正常发展,阻碍 农 民思想 观念 的现代 化进 程 。所以对这些不正确的思想要逐步加以改造。用简单文明的丧葬新风尚代替旧有的繁纹缛节。最后。诸如丧葬仪式中的二次葬俗 。占用了农村大量的山林和土地 。不利于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同时,将装有尸体的棺材停放地表 ,肌肉腐烂会产生大量的细菌,很容易传播疾病,不利于农民的身体健康 ,对农村聚落的空气 质 量也造成了严重污染 。
社会转型时期 ,新风尚与旧习俗交替发展。因此要时刻教育人们树立科学发展观,根据时展的要求 ,积极引导民风 ,倡导农 民 风 易俗 ,摒弃传统礼仪 中的不 良成 分,树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求和社会进步相一致的新葬俗。以进一步推进农村家庭伦理道德与思想文化建设。
参考文献 :
[1]方百寿.安徽方庄的丧葬礼仪[J].民俗研究,1996,(2).
[2]马种炜,何以“当大事”——双凤村丧葬个案的人类学分析[J].广西民族研究,2005,(4).
关键词:密洛陀古歌;丧葬;祭祀;精神文化
中华民族素以“礼仪之邦”而闻名,中华民族的传统礼仪凝聚着代代炎黄子孙的 生存智慧。季节的更替以及人类的生死让生命变得更加厚重,人类带着虔诚之心来对待人生的每一个重要阶段。人从一出生到死亡的整个过程中所必须要经历几个重要阶段,出生、成人、婚嫁、死亡,在某阶段要举行一些具有仪式化的行为过程,将个体生命加以社会化的程序规范和阶段性标志,这是一个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无论是何种礼仪方式,都会与“社会组织、信仰、生产与生活经验等多方面的民俗文化交织,集中体现了在不同社会和民俗文化类型中的生命周期和生命价值观。”所以说人生礼仪是确定人的社会存在和发展变化的阶段性标志,人类与我们生存的社会产生联系最直接的仪式方式就是通过这些礼仪确立的。
生、老、病、死是一个人必须要经历的人生体验,生是一个人进入社会的开始,那么死也就意味着人结束了一生,脱离社会。但是中华民族是受灵魂不灭观念影响很深的,绝大部分中华儿女都会存在灵魂在人死时是离开肉体继续活着的观念,所以死亡并不是人生的结束,而是另一种人生的开始。在这个阶段,丧葬、祭祀这些礼仪是不可或缺的,布努瑶的丧葬、祭祀礼仪在传承中虽然受到外来文化的冲击,但是依然具有独特的民族特色,蕴含着布努瑶的历史底蕴以及文化内涵等。
布努瑶是一个迁徙频繁的民族,每个民族的迁徙都是迫不得已的举动,即使扎根在新地域几百甚至上千年,依然会对祖先最早的居住地留有深刻的感情,生时无法回去,死时要求魂归故里。这种落叶归根的思想在上千年前的布努瑶人头脑中就已扎根。在古歌中记载,在密洛陀死后,九大武神要将她的亡灵送回她的出生地。布努瑶人在丧葬仪式中会反复念诵密洛陀的神迹和遗训,千百年来,瑶族人故去,人们要点燃火把将尸体送往阴间,要让布努瑶的道公巫公将亡灵从阴间请回阳间,瑶族人一路唱着送行的丧葬歌曲,将死者的灵魂沿着祖先迁徙的道路,一步步地一直送到布努瑶的发源地,跟祖神在一起生活。在布努瑶人的眼中,人死以后肉体离开,但是人的灵魂还在,他们非常重视丧葬习俗,马昌仪曾提到过“人死有三魂,一个归祖,一个附祖灵牌,一个留守焚场坟地。”布努瑶族的习俗也是在人死后将其归祖。从这个方面来说,其实布努瑶把丧葬礼仪看作是人一生的再次转形,对于他们而言,认为人的死亡并非结束,而是对生命起点的一种归返。对祖先的感情归宿不仅仅只有布努瑶民族才有,包括汉族在内的整个中华民族都会有,这也是我们中华民族能屹立于世界之林的重大原因。丧葬本身其实就是一种告别,生者通过这样一种仪式表达对已故之人的情感,也体现了一种对亡灵的指引,也体现了布努瑶人对死亡困顿的超越和升华。从瑶族人极为重视丧葬仪式的整个过程中可以看到他们对密洛陀的追忆,对祖先的追思,同样唤起瑶族子孙对宗族历史的记忆,可见瑶族是一个慎终追远、不忘根本的民族。
祭祀礼仪是当今社会人类最为普遍的一种祭典形式,只是因为不同民族的特有文化形成了不同特色的礼仪性活动。一个民族是否成熟、是否具有民族凝聚力,其实从他们的祭祀礼仪中就可以反映出来。布努瑶和其他民族一样,是非常重视祭祀礼仪的,这个有着强烈的自然崇拜和多神信仰观念的民族,祭祀活动尤为频繁。在《密洛陀古歌》的记载中多次出现祭祀的场景,布努瑶人民会祭祀祖先,报祖先开创天地、养育族人。怀孕的时候也要祭拜鬼神,表达敬畏之际祈求腹中孩子的平安。在密洛陀重病缠身时,众人祭拜鬼神,让鬼神修补密洛陀的“生命桥”,“娘才完油,娘才完肉,备祭品来补粮,备祭品来补米,生娘才多,备祭品修桥生娘。”在生命将要结束之际,密洛陀仍然要告诉族人要祭拜她,以祈求族人平安。
在祭祀仪式中,以“祭密洛陀”最为隆重。密洛陀在瑶族眼中是创造了天地、日月以及万物的祖先,把它当作自己民族的始祖母而歌颂,在布努瑶人眼中她是神圣和不可替代的。在古歌中最后一章“祭密洛陀”中记载,“密本洛西生于五月天廿五日,密阳洛陀完命于五月天廿五夜,日今是娘变成鬼在床,夜今是娘变成鬼在铺.....五月天廿九日,送娘到宫祖先,五月天廿九夜,送娘到宫祖先”,因而每年的农历五月二十五至五月二十九日,是瑶族纪念创世始祖密洛陀的节日,“密洛陀之祭”便成了世世代代布努瑶子孙最大的祭祀活动。布努瑶人民重视生命,并漫长的历史进程中,用这些富有原始宗教色彩的仪式来演示出来。祭祀礼仪的表现,一般是布努瑶民歌、舞蹈以及民族乐器的结合。在密洛陀的遗嘱中记载“备香火,背大鼓,背小鼓......几日几到山去宴娘,几日几到山去宴娘......做舞宴娘,娘就让人去成人”,一直到现在,布努瑶的男男女女要聚集在一道山上,通过烧香、供食、敲打铜鼓、跳舞、唱歌等形式举行祭祀活动,接待神灵。
密洛陀是布努瑶供奉的创天地、造人类的始祖母,瑶族人民在世世代代的斗争中,从密洛陀的品质、精神中获得教育、鼓舞和力量。在远古时期,人类包括布努瑶这个支系,他们认为自然界是有主宰者,有“神界”的存在。因此,他们通过祭祀密洛陀这种独特的外在表现形式,用最古朴、自然的方式,进行与自然地交流,寄托他们的希望。瑶族人们从祭密洛陀中体会到了密洛陀的创世精神、祖先们的历史知识、生活习俗、伦理道德等的教育。
从科学的角度来看,生老病死等人的一切经历都是人类的生理现象,与神灵鬼魂无关,但原始氏族包括布努瑶支系把这些都看作是神灵主导的结果,为得到保佑,在人成长的许多重要阶段,他们要不断地举行各种仪式活动。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的精神文化,他们从古老的部族一步步发展到现在的规模,支撑他们的精神信仰就是“洛陀给我们有创造的精神,洛西给我们有进取的信念。她在万难中创大业,她从困苦里起家园。她闯过无数坎坷,她遇见无尽祸患。她没有叫我们回头走,她没有喊后代原地站。”这种精神文化都蕴藏在布努瑶的人生礼仪中,从布努瑶的丧葬、祭祀礼仪中能看出整个民族对生命的尊重与热爱,整个民族对祖先密洛陀的崇拜,中华民族的落叶归根、灵魂不灭等这些精神文化都是布努瑶千百年来一直信奉的。布努瑶的丧葬、祭祀礼仪是这个民族独特的文化现象,也许它会随着社会的变迁以及时代的变化而变异,也许会在某些方面会受到外来文化的冲击,但是仪式中固有精神文化以及价值体系是不会改变的,包括布努瑶民族的图腾崇拜、祖先崇拜、宗教仪式等。《密洛陀古歌》作为布努瑶民族文化存在的意义不仅能使后来人对追溯这个民族起源、发展有迹可循,更为重要的是让后人在其中领悟到瑶族的文化历史传统以及所蕴含的瑶族人独有的精神文明。
注释:
钟敬文.民俗W概论[M].上海:上海文艺出版化,1998.156.
马昌仪.中国灵魂信仰[M].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1998.195.
张声震.密洛陀古歌[M].南宁:广西民族出版社,2002.2969.
张声震.密洛陀古歌[M].南宁:广西民族出版社,2002.3120.
张声震.密洛陀古歌[M].南宁:广西民族出版社,2002.3136.
蓝怀昌,蓝书京,蒙通顺搜集翻译整理:《密洛陀》[M],北京:中国民间文艺出版社,1988.311.
参考文献:
[1]钟敬文.民俗学概论[M].上海:上海文艺出版化,1998.
[2]马昌仪.中国灵魂信仰[M].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1998.
关键词: 黎平北部山区; 侗族; 丧葬仪式; 唢呐
中图分类号: C953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8631(2011)08-0094-01
黎平县位于贵州省东南部,与湖南、广西接壤,属于云贵高原向江南丘陵过渡地带,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区。在黎平县北部山区,散落着该县十余个乡镇,人口约二十余万人;由于这一带属于南、北侗族的结合部地带,居住的民族主要为侗族,约占70%以上,其中夹杂着少量的汉族和苗族。该区域历史上曾因水系交通便捷而物产丰富、商贾云集,虽然后来由于各种历史的原因而逐渐衰败,但却因此而形成了当地侗、苗、汉多民族杂居的格局;当地民俗民风、文化特征均表现出侗、苗、汉等多民族文化融合的特点。其丧葬仪式就深刻体现了当地独特的文化特征,在整个仪式过程中,至始至终伴随着唢呐吹奏,唢呐吹奏俨然被当地村民所看重,在历史的演进中,逐步形成这一区域独特的风格和特点。笔者拟从伴随仪式过程的唢呐及唢呐吹奏作为切入点,试图从一个侧面窥探这一社区独具特色的民风民俗。
一、仪式中的唢呐乐班
在黎平北部山区侗族的丧葬仪式过程中,离不开唢呐的伴随,整个丧葬仪式至始至终都有唢呐吹奏。当人离世后,主家要请一队乐班到家坐镇吹奏,当地称为“坐班”,乐班由两名男性组成,多数为同村村民,年龄大小不等,大的可至七十多岁,小的可二十多岁,他们多为师父带徒弟的组合,每个乐班所持唢呐一模一样,吹奏的乐曲是一致的,每间隔一定时间吹奏一首曲子,他们的吹奏将至亡者下葬为止,届时主家付给一定报酬。另外每个直系女婿以及关系较近的亲戚每家另请一班,到“进客”的那一天随客人一起入寨,当地称这些乐班为“走班”,他们将至第二天出殡为止,他们的吹奏主要是入寨以及第二天出殡时,其他时间都是坐班吹奏,当地将以亡者家请来多少乐班来看待亡者家的人缘关系,所以,黎平北部山区侗族的丧葬仪式过程中“请乐班”被视为一件非常慎重且重要的事情,唢呐吹奏者在当地得到很高的尊重。
出殡时,队伍浩浩荡荡,唢呐乐班要全体出动,一路奏乐,夹杂着鞭炮声、哭声、唢呐声以及人的嘈杂声等热闹异常,送葬队伍庞大,唢呐声声、鼓炮齐鸣,涌现,这时所有乐班都要吹奏出殡调,出殡调每班吹奏曲目都不一样,一直护送着出到村外,乐班的多少体现出死者家一家的在世为人。
二、唢呐的制作
黎平北部山区侗族丧葬仪式中的唢呐,均由乐手自备,两只为一对,大小、长短、颜色、形状、音色等均要求一致。由于当地没有专业的唢呐制作企业及制作师,唢呐均由乐手自制,整个唢呐的长度约为30-50厘米,音色低沉浑厚,与丧葬悲凉的氛围极为吻合;唢呐由上、中、下三部分组成,上部包括哨嘴、铜制直管和挡嘴;中部为木制按音管,取至当地生长的一种空心木,经乐手精心加工而成,木筒一侧挫七个按音孔,由有经验的乐手挫制,两孔间的距离是经过精心计算的;下部为一铜制喇叭口,直径约为10-15厘米,作用主要是扩音。据调查了解,当地能制作唢呐的乐师已寥寥无几,这无疑对当地的丧葬文化将产生较大影响。
三、唢呐吹奏
唢呐,直吹管乐器,又名喇叭。唢呐在我国历史悠久、流行广泛、技巧丰富,既有声音高亢洪亮和表现力极强的特点,又有表达粗犷奔放、细腻委婉于一身的优势,成为广大人民喜闻乐见的一种典型的民族民间吹管乐器,在我国民间多用于红白喜事的伴乐。但在黎平北部山区侗族丧葬仪式中的唢呐,仅用于丧葬仪式,按照当地的风俗,除白事外,其他时间、场合均不可随便吹奏唢呐,每一首曲子中间不能断开,要求一气呵成,吹奏技巧要求较高。因此,乐手在学习吹奏时,必须首先学会“循环换气”, 其吹奏的方法是:利用口腔呼气的同时,鼻腔急速吸气,以此来补充口腔气息之不足。此时的腮肌要尽量控制不要向外鼓起,颈前部肌肉放松,咽部向后扩张,舌向后收缩。使口腔空间向后、向下扩大,让口腔储备足够的气息。利用口腔气息的挤压力量,保持哨片的振动幅度。与此同时,横隔膜收缩,增大腹腔容积使肺组织扩张,以协助鼻腔吸气。鼻腔吸气不宜过猛,要和口腔储存的气息在力度上保持平衡。据当地乐手说,练习循环换气难度较大,师傅在教徒弟学习时,第一步要求徒弟必须先学会循环换气的吹奏技巧,他们的方法是对着煤油灯的焰火吹气,既不能吹熄,也不能让其垂直,始终保持一定的倾斜度,若在一定时间内保持较为平稳即为合格,接下来师傅开始教授指法和曲目,曲目是通过师傅手把手一句一句的教会,徒弟要经过两到三年的学习、操练,才可以跟随师傅外出伴乐。
四、唢呐吹奏曲目
黎平北部山区侗族丧葬仪式中唢呐演奏的曲目内容涉及面较广,“坐班”必须具备相当广泛的曲目量,否则不能担当“坐班”的重任。因为根据当地的习俗,死者必须看日子下葬,在家停留日数不等,有的可能在家停留十天以上,且每天内间隔半小时或一小时要吹一首(一般不能重复),因此,“坐班”必须是训练有素的乐班。
从演奏的曲目来看,虽然内容涉及面较广,但风格较为统一,没有明确的曲目名称,乐手是依据现场场景来选择吹奏哪首曲子,并且乐手根据曲调的用途把它称为迎客调、送客调、出殡调、上山调、下葬调以及一般场合吹奏的普通调等,乐手内部明白什么场合吹奏的是什么曲调,切不可以随便吹奏,否则要被明白人谴责的。
从曲调方面来看,唢呐曲音色浑厚、声音低沉,具有悲伤感,音域不宽,大体在九度以内,旋律优美,多为级进,偶有五八度的跳进,哀怨委婉,每首曲子均较长,约6---8分钟,并且一气呵成,采用循环换气法中间不间断;从调式调性来看,属于宫徵交替调式,色彩明亮,中等速度,节奏舒缓,四二拍子,音符多为二分音符、四分音符和八分音符,绝对不用十六分以上速度较快的音符,与现场悲伤的氛围十分吻合,完好的表达了当地侗民悲泣的心情。
五、结语
总之,黎平北部山区侗族丧葬仪式中离不开唢呐吹奏,并且,唢呐也仅用于丧葬仪式过程中,这是一种独特的表演事项,其乐班的组成、表演技巧、乐曲的演奏风格等都具有明显的地域特点,它是多民族文化交融的结晶,深刻体现当地村民的美学观念与审美选择,是镶嵌在贵州民族民间艺术百花园中的一株奇葩。
参考文献:
[1] 齐柏平.土家族丧葬仪式音乐的模式研究[J].黄钟(中国.武汉音乐学院学报),2006(03).
关键词:墓园设计;嬗变;要素
在中国五千年文明发展史上,墓园是一座最真实记录其进程的地下博物馆,是古代政治、经济、文化、科技的缩影。墓园中的帝陵常常是其集中体现。如果我们按时间顺序把中国各朝各代的墓园排列在一起,就能展现中国历史的全貌。前后相沿的夏、商、周、战国、秦、汉、六朝、隋、唐、宋、元、明、清等朝代的诸多王陵或帝陵,或地面有如皇宫般的建筑,或地下有数不清的文物,例如秦始皇陵中的兵马俑被誉为“世界第奇迹”,它们是劳动者智慧的结晶。同时,墓园的发展史,也就是一部中国工艺美术发展史,最全面、直观地表征出各个不同朝代的工艺美术发展水平。可以说,古代墓园设计既不限于建筑设计,又不囿于工艺品设计。它表面是关于死的问题,实则是关于生的问题。研究我国古代墓园设计嬗变的轨迹和要素,能够从一个侧面显示源远流长中华文化的流转传承,学术和认识意义不言自明。影响或制约墓园设计的因素很多,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殡葬礼仪习俗,社会政治思想观念和经济状况,科技和材料水平。
1 殡葬礼仪习俗的影响
1.1 殡葬礼仪习俗的来源
殡葬的历史源远流长。从考古学资料看,最早的殡葬出现在欧洲旧石器时代,距今大约10~14万年前的尼安德特人已有了殡葬死者的习俗;我国最早出现在大约18000年前的北京山顶洞人时期。[1]殡葬产生的根源是人类“灵魂不死”观念的诞生。古人对“灵魂”的意识是源于死亡和梦。我国大约从旧石器时代晚期开始出现灵魂的原始宗教观念,如西安半坡遗址出土的瓮棺上留有供亡灵出入的小孔,便是灵魂不死意识的具体体现。[2]原始人相信存在一个所谓的“阴间冥界”,他们不但以当时的生活条件和要求来虚构鬼魂世界及他们的生活方式,而且把自己的心理诉求都附加给鬼魂,希望通过葬礼,用满足鬼魂种种要求的形式来达到自我安慰并祈求他们庇护、保佑。由此产生了形形的葬礼和葬俗,即殡葬礼仪习俗。[3]由“魂”的汉字的构成就可知它是一个会意字。由“鬼”到会意字“魂”,表明古人已经知道“鬼”和“魂”的关系,“魂”是源于“鬼”。导致灵魂意识的另一个重要因素是梦。原始人在睡眠时的做梦现象:梦中可以打仗、从事狩猎、劳动等等在白天可能从事的所有事情以及见到活着的人和死去的亲朋好友等“怪异”现象,似乎这是独立于身体而存在的一个另外“自我”。这个“自我”,原始人将它称之为灵魂。[4]人们由此认为:人是由两部分组成的,一部分是身体,一部分是灵魂;人的死亡只是身体的死亡,但灵魂还在人世间。因此,对于灵魂仍在的肉体自然要善待。这种原始人的生死观和灵魂意识导致了丧葬礼仪的形成。
1.2 殡葬礼仪习俗的变化历程
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殡葬礼仪习俗经历不断发展、变化的过程。从《易・系辞下》中记载原始社会的“古之葬者,厚衣之以薪,葬之中野,不封不树”,到儒家思想中礼制的建立。西周时把丧礼列为五礼之一,对每一个人的殡葬都以“礼”的形式来规定、限制。到唐代,殡葬礼仪以制度和法律的形式被规定并沿袭下来。在礼仪的发展过程中,形成了原始社会的氏族墓地,西周时期的五服制,汉朝的墓祭之风,唐代的三教合一形式,宋代的简葬薄葬形式,等等。民间丧仪是以儒家礼制和历代丧制为依据,根据各地的风俗习惯和当时的社会风尚进行了增删、演绎转变而成。[5]中国传统的丧葬礼俗大体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
战国时期,中国古代的丧葬礼俗已基本具备,以“礼”的形式规范下来。秦汉时期的丧葬礼仪大体上继承春秋战国时的丧葬礼仪制度,而且趋于隆重化。以西汉中期为界,分为前后两个阶段,中期以前的贵族大墓多位土坑直穴木椁墓;中期以后用陶质明器取代实用的贵重器物随葬,是中国古代丧葬礼俗的一次重大变革。[6]
魏晋时期,由于国家战乱频繁,礼仪大体与汉同,只是采用薄葬,丧事从简,也符合当时的社会状况。《三国志》魏书・文帝纪中记载,魏武帝曹操于建安二十三年为其预选寿陵时下令:“因高为基,不封不树”。魏文帝曹丕更是废除了陵寝制,取消上陵礼仪。他以“古不墓祭,皆设子庙”为由下令废去其父“高陵上殿屋”,使“车马还厩,衣服藏府”。北朝时,丧葬礼俗汉晋兼并,最有特色就是渴葬,古礼称死者未及葬期而提前埋葬,《公羊传隐公三年》:“葬者曷为或日或不日,不及时而日,渴葬也。”南朝同魏晋丧葬礼仪差不多,但在皇陵建筑上还是比较规范。
隋朝在位时间短,虽然恢复了秦汉礼仪制度,但是在营建规模上还远远比不上秦汉陵寝那样高大宏伟。唐代时,政治、经济、文化都处于最为繁荣、鼎盛时期,丧葬礼仪发展的最为完善,可以说是中国传统礼仪习俗的集大成者。根据《唐开元礼》丧葬礼仪的记载,唐代三品以上、四品以下至庶人丧葬程序一共有七十六道。宋代继承了前代,但政治色彩更浓。元时由于是少数民族的统治,对汉族有防范心理,要求丧葬礼仪必须建立在“忠、孝”观念之上,对汉族的丧葬礼仪进行必要的改革。明代的丧礼,君臣上下各有等差,帝后的丧礼最为隆重,也借鉴唐代的很多做法。清代沿袭明代,变化不大。
论文摘要:中国传统的丧葬仪式是中国礼仪文化中最为独特的一种,因为它既是对死者的羊重与悼念,也是对于生者的一种慰藉.而我们除了要对中国传统的丧葬仪式了解的背后,还要更为深入地探究其背后的法律文化,因为这种法律文化才是一个民族的根。而这种寻根溯源无论是时历史还是未来,都是一种应有的交代。立足于中国传统丧葬仪式的过程和具体的礼仪要求,在回顾古代丧葬仪式的前提下,对于丧葬礼仪背后的法律文化进行剖析。从中得出的法律文化才是我们真正所要探寻的价值目标。
1引言
中国人自古以来就有一套自己的生死观,他们把养生与送死等量齐观,甚至重视送死的程度超过了养生。论文百事通因为有时只要是活着就好,无关质量,于是就有了“好死不如赖活着”。相应的人们对于彻底离开这个世界的最后一次仪式—丧葬仪式就有了较为繁琐的规定。当然,这些丧葬仪式的背后,也深深隐藏着中国传统的法律文化。
2中国传统丧葬仪式的主要过程
本人长期生活在北方,所以我对中国传统的丧葬仪式的了解主要是针对于北方。通过本人亲身的经验以及查阅一些资料,中国传统丧葬仪式的主要过程有:
小硷:为尸体净身整容,穿上寿衣。这个步骤要尽早,甚至有时在断气之前就进行。因为过几个小时,由于肌肉细胞死亡,会出现称为尸僵的四肢僵硬现象,影响穿寿衣。寿衣不能用皮质,因传统认为这样死者会转世成动物。
报丧:正式通知远近各处的亲友死亡时间、情况和葬礼安排.经常有严格的形势和顺序规定.
奔丧:亲友携带礼品、礼金、挽联、花圈等从外地来参加葬丰。
停灵:即将尸体在灵堂停放若干天,等待前来奔丧的亲友;同时有助于确定死亡而不是昏迷假死。灵堂可为家中房间、临时搭制的灵棚、或殡仪馆的专用房间。灵堂内设悼念条幅、死者遗像、供奉死者的食品(供品)、香、蜡烛、纸钱等。另外,在暂时不能正式安葬死者的情况下,将棺材寄放在寺庙等地,等待未来下葬,也可称作停灵。
守灵:停灵期间,已在场的亲友,特别是死者的晚辈在灵堂轮流守护死者,接受奔丧者的吊唁。在整个葬礼期间,死者亲近的晚辈(称为孝子/孝女)穿不缝边的白色粗麻布衣服或褂子,腰系草绳或麻绳,脚穿草鞋,称为孝服。
大硷:当着家属的面,将死者移人铺有褥子的棺材,盖上被子,钉上钉子封棺.富裕的人家可能用内棺和放置随葬品的外棺两层。
出殡和下葬:把棺材送到墓地埋葬。出殡开始的标志是孝子将一个瓦盆摔碎,称为“摔盆儿”.由孝子执“引魂播”带队,有乐队吹打,沿途散发纸钱到墓地。下葬仪式有风水师协助。
烧七:下葬后,亲友每七天去墓地看望并烧纸钱,一共去七次共四十九天。还有类似的叫魂、烧纸钱等活动,称为“做七”。第四十九天的仪式称为“断七”,为正式葬礼部分的结束。
守孝:按儒教的传统,孝子应该守护在父母墓的周围三年,期间避免娱乐、饮酒食肉、夫妻同房等.
牌位:家人用香烛祭品供奉写有死者名字的牌位。
扫墓:亲友于清明节期间修理、打扫墓地.
以上这些是具体的程序,但是从这些程序中的一些细节中可以看出一些传统的法律文化。
3丧葬仪式背后的法律文化
3.1懊孟追远的儒家孝道观
孝道观念是中国法律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数千年以来,中国人无论贵贱贫富,都深深地受到这种礼教的熏陶和影响。儒家孝道观十分重视死,把送死看成是尽孝的主要标志之一。《中庸》说:事死如生、事亡如存,仁智备矣。《孝经》里面说;“孝子之事亲也,居则致其敬,养则致其乐,病则致其优,丧则致其哀,祭则致其严。五者备矣,然后能事亲。《论语》曰:慎终追远,民德归厚矣。儒家的孝道观在宗教观上表现为尊祖,在伦理观上表现为孝祖,在丧葬观上表现为厚葬。孔子在回答弟子樊迟时说:生,事之以札;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伦语为政》)。当弟子宰我认为三年之丧太久时,孔子批评日:予之不仁也!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夫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丧也,予也有三年之爱于其父母乎!(《论语阳贸》)。在丧葬上,孔子虽然不主张厚葬,主张崇尚精神性的悼念,但他倡导的孝道观,客观上对后世的厚葬之风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故《淮南子祀论训》曰:厚葬久丧以送死,孔子之立也。死者断气之前,要由其近亲属亲自为其净身整容,穿上寿衣;在葬礼上,死者的晚辈要在灵堂轮流守护死者,无论白天或是黑夜,尤其是晚上不能断了人;下葬后,亲友每七天去墓地看望并烧纸钱,一共去七次共四十九天;以及以后的守孝和扫墓等活动。
“孝”是一种血缘伦理观念。先秦儒家认为,悲哀之情是人的孝梯道德本性在丧礼中的外显形式,是真情的流露,正如《礼记正义》孔颖达疏说的:“本谓心也……孝子亲丧,痛由心发,故啼号哭泣,不待外告而哀自至,是反本还其孝性之本心也。”儒家把孝道从此岸世界运用到了彼岸世界,丧葬仪式作为孝道在彼岸世界运用的载体,维系着以血缘为纽带的家族关系。
3.2礼制下的宗法等级观念
传统等级观念脱胎于奴隶社会,完善于封建社会,反映等级制度,并为思想家所论证、为法律所强化,因而成为一种传统法律文化。中国古代历来重视以“礼”为基础的宗法等级观念。儒家学说不仅强调外在仪礼的种种规则,而且更为重视其表现的思想和观念,并且把他们上升到了社会秩序的层次,强调等级观念。这一点也深深地表现在了丧葬仪式中。其中在丧服上就很有讲究。按照《仪礼?丧服》的规定,丧服分为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绍麻五种,从表面上看,守丧是一个纯血缘亲情问题,其实五个不同的等级都表现出君臣、父子、夫妇之间的差异,是等级观念的体现。比如,丧葬礼仪中反映出男女社会地位的等级差异,据《仪礼?丧服》中记载,儿子给父亲服斩衰,为母亲只服齐衰,若父亲已去世,服齐衰三年,未去世只服一年。妻子为丈夫服斩衰三年,丈夫则只为妻子服齐衰一年。其次,墓葬制度反映出社会等级的差别。陵墓的大小、高低、形制反映出死者生前的地位、权力和财富。比如西汉时代对各种不同身份地位人的坟丘的高低大小有较明确的礼制规定,坟丘礼制趋于完备。新晨
孔子所谓的“礼”的主要作用是为了区分贵贱等级,维护社会秩序,是适应统治者的需要而提出的。由于中国古代的国家是在战争中氏族族长权力的不断扩大而建立起来的,是一只家国一体的国家制度。相应的国家的各个机构和权力分配基本上是由氏族的血缘关系决定的,所以封建统治者正式通过“孝”来维系宗法血缘的纽带,从而达到“以孝治天下”的政治目的,为巩固“家天下”的统治而服务。
3.3以“和”为墓础的法律文化观念
《论语》上也说:“礼之用,和为贵”。在丧葬礼仪中也体现出“和”的文化价值观念主要表现在通过丧葬礼仪活动达到家室和宗族的和谐。丧事的处理在中国传统社会中不仅仅是一个家庭的行为,它往往是一个家族或宗族的行为。在中国传统的乡土社会中,葬礼是一件大事,也是.民间各种仪式中最为隆重,也最为铺张讲究的仪式,丧事不是由几个人单独完成了,而是需要家族成员的参与,甚至是旁人的帮忙。葬礼是公开性的活动,也是一次社会聚合的机会,通过葬事的处理达到家庭的和谐,家族内的相互了解和和睦,达到了邻里之间的互助,尤其重要的是,通过丧葬礼仪活动,达到了对子孙后代的教育。
关键词 近代 丧葬习俗 武汉市郊
中图分类号:C913 文献标识码:A
The Evolution of Modern China's Funeral Custom
——Taking the Suburb of Wuhan in 1980s and 1990s as an example
DONG Furong
(The History Department of Nanjing University, Nanjing, Jiangsu 210093)
Abstract The burial form, funeral consumption and sacrificial rituals have taken great changes in the suburb of Wuhan in 1980s and 1990s, which are due to the development of economy, the progress of technology and the adjustment of the government's policy and so on. However, how to make the evaluation coordinates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economy is what we should consider.
Key words modern; funeral custom; the suburb of Wuhan
1 20世纪80、90年代武汉市郊丧葬习俗的演变
1.1 入葬方式
武汉市郊传统的入葬方式以土葬为主,也就是把逝者装在棺材里下葬,但自上世纪80年代 尤其是90 年代中期以后,这种入葬方式发生了很大变化,土葬改成了盒葬或套葬。这两种方式都属于火葬,这是80、90年代武汉市郊丧葬习俗的第一个显著变化,即由土葬变成火葬。
如武汉市“新洲区一自然村在2000-2006 上半年间共死亡77 人,从2000-2003 年,历年土葬的的人数分别为8 人、6 人、3 人和2 人,2004 年后土葬消失,从2000-2005 年实行套葬的人数分别为3人、3 人、2 人、1 人、1 人、1 人, 实行盒葬地人数分别为2 人、4 人、6 人、8 人、11人、12 人,2006 年上半年死亡4 人,全部实行盒葬。”①这些数据充分说明了近代武汉市郊入葬方式由土葬到火葬的巨大变化。
1.2 丧葬消费
除了在入葬方式上的变化外,80、90年代的武汉市郊在丧葬消费上也有了很大的变化。首先是在礼仪消费方面,以前,亲友主要是赠送礼品,如大批纸钱、花圈、灵幄等,而到了80、90年代,更多的人们直接送钱;主人的丧仪料理消费也大幅增加,大部分是用于殡仪馆各项服务。然后在情感消费方面,以前的唢呐在一些地方被淘汰,改为雇用新式的小乐队。最后是在信息消费方面,报丧不再是使用人力,主要是电话通知。
1.3 殡葬、祭祀礼仪
第三是在殡葬礼仪上,传统的土葬需要8 或16 人抬棺入葬,而火化盒葬不需要抬棺,很多传统程式随之省去。其次,传统的吊丧礼节也变了:在传统土葬的情况下,亲戚一般以在入殓甚至出殡之前来吊丧为合礼,实行火葬后,亲戚一般以遗体火化之前来吊丧为合礼。
最后,在祭祀上,人们不再严格地遵守传统的祭祀礼仪,传统的有七七的各期祭、百日祭、头周年等,到了80、90年代,祭祀的次数大幅减少,祭品除了鲜花、水果这些传统祭品,纸扎的电器如电视、电扇、冰箱等现代生活用品都已经出现。
2 演变的原因
2.1 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
物质决定意识,丧葬习俗的演变与社会经济的发展与进步是分不开的。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相应的丧葬消费较之过去也就增加了许多。同时科技的进步特别是信息技术的进步,也有很大影响,如前面提到的报丧方式由人力改为电话。纸扎的电视、冰箱等家用电器成为祭品,也从某个角度反映了这一影响。
2.2 国家政策的调整
国家对丧葬制度也进行了一些政策上的调整,1985年国务院了《国务院关于殡葬管理的暂行规定》,这是我国殡葬工作的第一个行政法规,第二条规定:“在火葬区,要提倡骨灰深埋、撒放等一次性处理,也可经批准有计划地建立骨灰公墓。在土葬改革区,应有计划地建立遗体公墓或骨灰公墓。”②这时国家还是允许进行土葬的,只是要规范相应的措施。
到1997年国家颁布了《殡葬管理条例》,代替之前的《暂行规定》,其中《条例》的第四条规定:“人口稠密、耕地较少、交通方便的地区,应当实行火葬;暂不具备条件实行火葬的地区,允许土葬。”③武汉市郊则被划为应当实行火葬的地区。这一政策在当地的确立,以及当地干部的坚定执行,对促使村民实行火葬有很大的作用。
2.3 人们思想观念的转变
除了以上两个因素外,人们思想观念的转变也对丧葬制度的演变有一定影响。在农村,由于受传统观念影响较深,很多村民还固守人死要留全尸,入土为安的思想。但随着社会风气的转变,特别是信息的传播,许多新式的思想开始被人们接受,人们的眼界和思维更加开阔,法律意识有所增强,火葬以及葬礼的简化等被人们所接受。这都促使了丧葬习俗的演变。
2.4 传统丧葬礼仪传承的断层
最后,传统丧葬礼仪传承的断层也是一个因素。在传统农耕社会里,农村年轻人都在村里从事农业活动,愿意从上辈中继承传统的丧葬礼仪。而到了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代,越来越多的农村青年选择到城市打工,在村中生活的时间大大减少,在城市中也接触到了更多的开放思想,造成了他们对传统丧葬礼仪所知甚少,在思想上也不那么重视。随着熟知这些礼仪的老人的去世,传统丧葬礼仪的传承自然就发生了断层,促使了武汉市郊丧葬礼仪的简化与演变。
3 一些思考
20世纪八、九十年代武汉市郊丧葬习俗的演变虽然只是个案,但它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我国近代社会丧葬习俗的演变。这种社会习俗的演变是否与当今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这是值得深思的一个问题。
传统丧葬习俗会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发生相应的变化,但同时也会与经济发展产生重大冲突。一个很典型的事件是去年发生在河南省周口市的平坟事件。2012年3月,周口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声称为了更好地节约和利用土地,推进殡葬改革的进程,必须要进行平坟。他们采取各种手段,甚至是强制性地进行,平了200多万座坟。这一粗暴的行为遭到很多村民的抵抗,一夜之间很多平了的坟头又被圆起。
这一事件充分地显示了传统丧葬习俗与经济发展之间的矛盾,虽然经济的发展对社会的进步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传统社会习俗是人们经过长久的历史发展积淀下来的,它已经成为了人们的一种信仰,坟头并不只是一个隆起的土丘而已,它寄托的更多的是人们尊祖尽孝的道德操守,是人们对逝去亲人思念的寄托。周口市政府利用行政职权强制性地铲平坟头,是对人们传统信仰的粗暴践踏,是不利于社会的稳定与发展。
当然怎么样循序渐进地改革我们的传统丧葬习俗,使之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这还有待我们的进一步思考与探索。
注释
① 方秋梅.变易中的武汉市郊乡村丧葬习俗.学习月刊,2009(8):35.
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国务院关于殡葬管理的暂行规定.1985年2月8日,第二条.
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1997年7月21日,第四条.
参考文献
关键词: 孔子 厚葬 薄葬 影响
我们得承认,中国人确实是世界上最为死人操心的民族。隆丧厚葬是中国殡葬传统中最大也是最怪的特点,这一传统至少可以追溯到三千五百年前的殷商时期。据考古发现证实,自新石器时代起,厚葬之风便绵延不断,早在孔子之前就已存在至少达千年之久,前后经历了商周、秦汉、唐宋和明清四大。也就是说,厚葬观长期统治着中国人的丧葬行为,隆丧厚葬一直是中国人丧葬的主流。隆丧厚葬主要包括四方面内容:墓地要精心选择风水宝地,墓室和棺椁要极尽奢华之能事,随葬品要尽量丰厚体面,丧葬礼仪要隆重而不厌其烦。我国厚葬之风的兴起与盛行,原本是起源于古人的灵魂不灭的观念和对祖先的崇拜,汉代及其后历朝历代统治者出于自己的目的对儒家孝道观念病态推崇,使得隆丧厚葬得以畸形发展。
一、中国人厚葬与孔子的关系
从严格意义上说,中国人的厚葬与孔子无关。中国人的厚葬制度早在孔子之前就已经形成并相当完备,厚葬之风在商周时期已经达到第一个,用人殉葬、用人祭祀的习俗曾经登峰造极。丧葬礼节的系统化和完整化,在周代已经基本完成。到了孔子生活的春秋末期,中国历史上的第一个厚葬已近尾声。
中国丧葬习俗的演变有一个漫长的过程。中国原始社会时期,人死后像鸟兽一样不葬。在氏族公社时期,没有贫富,人人平等。丧葬极为简单:活人不忍见死者遗体腐败,盖上柴草,埋于野外,无坟无礼。这就是原始的土葬。自产生了灵魂不死的观念以后,才有了埋葬亲人的习俗,并添加了殉葬品;后来又将柴草换成了棺木,殉葬品越来越丰富。在半坡遗址墓穴中,埋葬的死人多是头朝西,表示灵魂寄托西方的意思。这种,以及对祖先的崇拜观念,在我国母系氏族时期就产生了。到了奴隶社会时期,厚葬之风和迷信活动更加盛行,奴隶主阶级为利用宗教迷信维持其统治,大力提倡厚葬,甚至把奴隶也作为殉葬品埋掉,作为祭品杀掉。商周时期制定了“贵贱有仪,上下有等”(《庄子・天下》)的葬制,天子、诸侯、大夫、士及一般奴隶主死了,在殓、殡、祭上,从时间、仪式、棺椁到殉葬品都有等级区分,而奴隶则只“举而委之”,或被当殉葬品活活埋掉,或像牲口一样被杀掉充当祭品。如古侯家庄发现的大墓,棺室雕饰花纹,摆满了珍贵服饰器物;椁的外面排放着商王时期的兵器和手执仪仗器物的奴隶、男女侍从奴隶,还有儿童、宠物狗猴等。像这样的大墓殉葬、祭祀一般要杀三四百个奴隶。这种奢华、浪费、残酷的杀葬陪葬令人发指。春秋以后,人殉人祭不再是普遍现象,但一直并未彻底废除。后来,因为出现辨认先人墓地的需求,墓地起土堆(坟)才开始兴起。秦汉以后就几乎是无墓不起坟了。孔子葬母时,封土(坟)的造型已有若干种,孔子选取了斧形。由于中国宗法制度的发展,人们有了家族的观念,祖坟成了本家族的源头、最高偶像物之一,乃至成为后人赖以兴旺发达的精神寄托所在。
在孔子生活的时代,很多人相信人死后灵魂不但存在,还变成了鬼。比如墨子就说:“鬼神之有,岂可疑哉!”(《墨子・明鬼》)起先人们不知道这鬼有什么本领,后来渐渐觉得这鬼似乎是万能的,既害怕它作祟于生者,又希望它保佑生者,因而万万得罪不起。墨子认为:“鬼神之能赏贤而罚暴。”道家老前辈列子居然也相信鬼的存在:“精神者,天之分;骨骸者,地之分。属天清则散,属地浊而聚。精神离形,各归其真,故谓之鬼。鬼,归也,归其真宅。”(《列子・天瑞》)活人的精神,死后离开肉体就是鬼,鬼有它自己的去处。所以,人们要不惜花费重金去讨好死者,祭鬼祭祖。这样,生者无愧,死者欣慰。正由于这种观念的存在,隆丧厚葬之习经久不衰。孔子本人一般是不谈鬼神的,他只用心研究“为人”之“礼”,并不分心于鬼神的思考。他要求学生对鬼神敬而远之,“不知生,焉知死?”“祭(祖)如(祖)在,祭神如神在。”一次,孔子病重,子路请求为他祈祷,孔子说我已经祈祷很久了(似乎并没用),拒绝了子路的请求。(《论语》)孔子似乎在委婉地告诉学生:我不知道鬼神在不在,我权当它们是在的吧,恭恭敬敬地对待它们,不要寄希望于它们,尤其千万不要得罪,万一它们在呢?尽管我也不太相信。就是用教训的口吻一再教导孔子的老聃先生也不能改变孔子对统治阶级及其礼制和对生死鬼神的小心谨慎的态度。
如果一定要说厚葬与孔子无关,似乎又有点说不过去。儒家思想统治了中国两千多年,怎么能说厚葬之风盛行与儒家的这个老祖宗没一点关系呢?
孔子传承并发展了古今之礼仪,把孝道与对父母的丧葬、守孝之礼紧密结合并传承了下来。此后,中国传统的儒家丧葬礼仪在后世统治者的引领倡导下更加完善。这种儒家丧葬礼仪形式隆重繁琐,等级森严,其基本程序据统计有三十二项之多。秦汉时期,坟丘墓得以保存,“陵”逐渐兴起,棺椁制度进一步发展,墓上建筑和陵园规划制度进一步完善,更加丰富了丧葬礼仪的内涵。自此,中国丧葬礼仪制度随着社会的发展而逐渐确立下来,中国后代王朝对此都很重视。随着儒学地位的确立,儒家提倡并执行的三年之丧制度也得到推广、沿袭。因此,两千多年来中国的殡葬活动中始终大量使用着儒家丧葬礼仪形式,贯穿着儒家所倡导的“孝道”精神。
儒家孝道文化强调对父母“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事死如事生”,并将它提高到“慎终追远,民德归厚”的社会治理高度(《论语》)。由于从春秋战国时代开始,历代统治者大力提倡,对哀子顺孙的行为积极表彰,“孝”在人们的思想观念中已经成为一种值得夸耀的荣誉感,而在行“孝”的过程中却出现了严重的偏差:人们把表现孝道的方式与崇尚奢侈浪费的风气结合到了一起,错误地或者说片面地认为“孝”就是要在丧葬祭祀中用丰富的物质形式和隆重而繁缛的丧葬礼仪来体现。这样,儒家的孝道观就为中国社会崇尚丧葬,乃至逐渐演变为隆丧厚葬提供了一种堂而皇之的理论根据,也正因为如此,《淮南子・汜论训》也说:“厚葬久丧以送死,孔子之所立也。”
事实上,秦汉以后每一朝代的隆丧厚葬之风都与皇室的推波助澜分不开。秦始皇陵、汉武帝及其后的诸汉陵,唐宋及后代帝王陵绝大多数都是隆丧厚葬的典型。朝廷还依照规定向某些死者赠送物品。如果某个大臣有意行薄葬的话,朝廷也一定不予支持。东汉顺帝时,大将军梁商遗命薄葬,他的儿子们很想遵从,可是皇帝女婿不同意,以朝廷的名义赐给梁商漂亮的棺材、银缕玉衣等二十八种物品,钱、帛若干;女儿皇后也赏赐无数。(《后汉书・梁商传》)上行下效,互相攀比,死者的子孙岂能小气?又岂能“不孝”?统治者自己隆丧厚葬,视死如生、孝亲是其厚葬的理由,对待他人的丧葬自然不能走另一条路子,许多有条件的人都会竞相效仿统治者。唐代丧葬一度出现过度排场的状况,终致出现类似于齐桓公时的限葬令、限祭令,凡超出规定的丧葬、祭祀都要对相关人员予以严厉惩处。
统治者不仅是隆丧厚葬的带头人,而且是火葬的阻挠者。佛教进入我国后,很多信佛之人采取了火葬。火葬本是一种节俭的丧葬方式,但是它和统治者倡导的孝道文化相抵触。唐律专设《残害死尸》条文,规定若焚烧、肢解尸体,照斗杀罪减一等,而斗杀罪轻则流刑重则死刑;若毁坏尊长尸体,则照斗杀罪处刑,那就会有杀身之祸。(《唐律疏义》卷十八)宋太祖建隆三年下令禁止火葬:“近代以来,率多火葬,甚愆典礼,自今宜禁之。”(《续通典・礼典》)可是百姓中依然有人我行我素,比如山西人,他们还将骨灰撒于水中。南宋时民间火葬有愈演愈烈之势,屡禁不止。(顾炎武,《日知录・火葬》)明太祖也曾严令禁止火葬,给违反者治以重罪。清朝同治时法律规定不许毁坏亲尸,违者处死。为了解决穷人的丧葬用地问题,北宋起就有了漏泽园,就是在国有土地上设置乱葬场,无处下葬的尸体均可葬于此处。虽然统治者采取各种措施,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火葬的盛行,然而大量的佛教丧葬礼仪却还是与儒家丧葬礼仪逐步混合普遍使用起来。
儒家的殡葬伦理思想显然只是后人隆丧厚葬的理由或借口而已,因此把儒家的殡葬伦理思想简单地认定为隆丧厚葬的罪魁祸首显然是不科学的。
二、厚葬薄葬斗争无止境
人生不带来,死不带去。在厚葬之风盛行的同时,薄葬的斗争一直就没停止过。
厚葬作为弊风陋俗,早为有识之士所认识,并致力于对它的抵制。先秦的思想家墨子就严厉抨击厚葬久丧“非圣王之道”,赞同古代圣王葬埋之法:“棺三寸,足以朽体;衣衾三领,足以覆恶。以及其葬也,下毋及泉,上毋通臭,垄若参耕之亩,则止矣。”(《墨子・节葬》)杨朱也说:“古语有之:‘生相怜,死相捐。’此语至矣。”“相捐之道,非不相哀也,不含珠玉,不服文锦,不陈牺牲,不设名器也。”列子还编排了一个“晏平仲问养生于管夷吾”的故事来说明养生送死之理。列子借晏婴之口表达自己对待丧葬的态度:“既死,岂在我哉?焚之亦可,沉之亦可,瘗之亦可,露之亦可,衣薪而弃诸沟壑亦可,衮衣绣裳而纳诸石椁亦可,唯所遇焉。”(《列子・杨朱》)法家代表人物韩非提倡死者:“冬日冬服,夏日夏服,桐棺三寸,执丧二日。”(《韩非子・显学》)
帝王之中也不乏简葬薄葬的实践者。汉文帝虽然修建了陵墓,墓中仅有一些如陶器、粮食之类不值钱的陪葬品。他对死后的礼仪安排更是简单之极:只准戴孝三天。这三天中人们结婚、饮酒、吃肉、娱乐照旧。亲人不许赤脚跳地地哭;孝麻长三寸即可;不许百姓哭丧;家人只准早晚哭叫几声;戴孝三十六天算满孝。除了夫人,所有宫女一概送回家。一切照临丧节哀、办丧从简的原则。汉景帝也是如此。汉文帝的陵墓也因而无人盗掘。遗憾的是,文、景二帝的后代子孙没能把这样的节俭方式继承下来。
汉武帝在位时大修陵墓,预备了大量的陪葬品,当时就有人与他唱对台戏。那时有个叫杨王孙的,家有千金,他叮嘱儿子在他死后裸葬,即把尸体装在布袋里,入土时抽出布袋,使的尸体直接埋入土壤中。他说:丧礼应该有,但是现在的人厚葬做得太过分了,所以“吾以裸葬,将以矫世也”。他裸葬是为了改变恶风劣俗,惊醒世俗庸人。他还谈到厚葬有两大害处,一是生者让财富随死者下葬,很多不久腐烂了,这对生者死者都没好处,不过是俗人比阔气罢了;二是厚葬引起盗墓之事,致使先人遗体遭到毁坏、暴露,这才是真正的不孝,若薄葬就不会有此事。裸葬让身体与土地直接接触,可以“反真”。杨王孙死后,儿子就为他实施了裸葬。(《汉书・杨王孙传》)
魏晋时期,战争频繁,经济萧条,薄葬盛行。掘了许多古墓的曹操和曹丕成为薄葬之风的先行者。曹操担任济南相时就明令“不准厚葬”。曹前,遗令:“天下尚未安定,未得遵古也,葬毕皆除服,其将兵屯戍者,皆不得离屯部。有司各率乃职,敛以时服,无藏金玉珍宝。”曹操下葬时穿的就是死时穿在身上的有补丁的旧衣服,陪葬品也少而简单。曹丕死后,也按照曹操的遗令进行薄葬。晋代沿袭曹魏之风,皇室的葬礼基本实行薄葬。在帝王的带动下,士大夫间遗命薄葬蔚然成风。魏晋时期,道教和佛教思想流行,许多名人雅士对待丧葬都表现出与常人不同的风范。
宋代也以薄葬为主。宋朝士大大,如宰相王旦、范仲淹、欧阳修、司马光等,都极力反对厚葬。南宋制定的“丧葬令”规定:棺椁内不得安放金宝珠玉,不准用石板作为棺椁和建造墓室。可也有人言行不一。他们把死者简单装殓,放在家中,或者寄存在寺庙等场所,等上几年甚至一二十年才掩埋;如果客死他乡还要送回老家祖坟所在地下葬。这就是停丧不葬。这个怪胎居然也成了一种习俗,唐代就已出现,宋代形成规模。杜甫便是一例。两宋盛行停丧不葬,究其原因,一是迷信风水,图求吉利;二是想厚葬而缺钱,等日后发达了再葬。此风清代到达极盛。
薄葬早于厚葬产生,相对于厚葬存在,有它存在的绝对价值,但它却没有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由于统治阶级的强力干预,薄葬尤其是火葬始终只是作为厚葬的对立面而延续着,抗争着。
随着西方文明传入,中国的丧葬礼仪受到严重的冲击,民国时期的丧葬习俗呈现出新旧杂糅、中西合用的特点,一些新式的丧葬礼仪逐渐被中国人接受。随着科技和医学的发展,人们的思想观念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中国的丧葬礼仪呈现出由繁到简的趋势。影响中国数千年的丧葬制度消亡,有千年历史的火葬和公墓成为现代丧葬的主要形式和场地。与古代相比,现代世人的知识结构和思想观念已发生了深刻变化,无神论思想使许多人开始注重生前的价值,而对身后之事不再过多费心。如果说古代丧葬礼仪是活人对死者所尽的一种孝道的话,那么现代人更注重把这种孝道表现在生前,而非死后。
可是近三十年,中国的厚葬之风与迷信思想有所抬头,丧葬业成了最赚钱的行业之一,同时丧葬的花费越来越高,我们发现现在有点“死不起”了,解放后逐渐被人们抛弃了的弊风陋俗和迷信思想又死灰复燃了。坟地、骨灰盒昂贵,坟墓修建费用高,宾客、吹鼓手、和尚众多,冥钱及相关用品层出不穷,丧葬礼节和祭祀活动也隆重热闹而又纷繁复杂起来。又有一批人开始讲究丧葬了。更有甚者,为活人买下大片墓地修建阴宅,直接用棺木土葬的也时有出现。很多人出于活人的目的、动机、虚荣而隆丧厚葬,效仿古人,互相攀比,这一切已经直接妨害到活人和子孙的生存与发展了。相反,文明美好的树葬、花葬、草葬、海葬等却很少有人问津,有些政府特别修建的墓园居然多年没人愿意让死去的亲属入住。“以死伤生”的现象有越来越严重的趋势。超越死亡,打造高度文明的殡葬文化氛围,任重而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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