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30 09:53:37
引言:易发表网凭借丰富的文秘实践,为您精心挑选了九篇环保保护论文范例。如需获取更多原创内容,可随时联系我们的客服老师。
环境保护论文2200字(一):在高中地理教学中进行环境保护教育的探讨论文
摘要:基于分析在高中地理教学中进行环境保护教育。首先分析出通过地理教师挖掘环保因素,渗透环保知识;组织课外活动,强化环保意识;抓住教育时机,合理设置问题三种教学策略,来实现环境保护教育的渗透。最后分析出高中地理教学中的环境保护教育,能够增强学生的环保意识,促使学生养成良好的环境保护行为习惯,树立正确的社会价值观,促进学生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地理教学;环境保护教育;环保意识
根据素质教育和实施和课改的要求,在高中地理教学中,不仅要让学生掌握相关的环境知识,还需要培养学生的环境保护意识。因此,地理教师要加强对学生的环境保护教育,让学生认识到人类生活与大自然的紧密联系,以及环境问题的重要性。同时,地理教师需要为学生渗透环保和节约资源方面的知识,促使学生树立正确的社会价值观,肩负起保护环境的重担,自觉养成良好的环保行为和习惯,塑造学生高尚的情操和道德品质。从而,实现学生的全面发展,为我国培养出高素质的优秀人才。
一、挖掘环保因素,渗透环保知识
对于高中的地理教材,其环境保护资料都是隐性存在其中。因此,需要地理教师全面了解每一部分的教学内容,为学生充分的挖掘环保因素,并结合实际教学的内容,为学生渗透环境保护教育[1]。同时,教师要不断创新教学的手段和形式,以学生的兴趣点入手,根据学生的环保意识和学习情况,拟定合理的教学计划,围绕环境保护为目标,为学生创造出良好的保护环境的氛围,让学生能够产生浓厚的兴趣去深入的学习,从而不断增强学生的环保意识,促使学生养成良好的环保习惯,确保学生在地理课堂学习效果的提升。
例如在湘教版《海洋与人类》教学中。地理教师要让学生认识海洋生物资源、海洋矿产资源,掌握人类现阶段对海洋空间的利用,了解人类活动对海洋的影响,协调好人类社会与海洋发展的关系。因此,地理教师就可以借助多媒体的教学设备,为学生呈现出相关的视频和图片,比如:8万吨塑料垃圾,在美国加利福利尼亚和夏威夷之间的太平洋水域堆积,形成大太平洋垃圾带,数以万计的塑料微粒,被浮游生物摄入,通过大鱼吃小鱼的食物链传到,最终在导致很多海洋动物的死亡,在其肚里发现大量的垃圾,甚至一些进入到人类的身体里。从而,让学生直观的看到垃圾的危害,以及不合理的海洋开发方式,导致海洋生态环境面临着威胁,促使学生自觉树立起环境保护的意识。
二、组织课外活动,强化环保意识
在高中地理教学中的环境保护教育,就让学生关注环境的问题,能够参与到解决之中,树立社会环境保护的责任感。因此,地理教师可以将相关的教育,转化为实际行动,组织课外活动,来强化学生的环保意识,让学生进一步认识到保护环境的重要性。首先,地理教师可以带领学生,参加一些有意义的环境保护活动,开展环境的保护宣传,让环境保护进入到每一个家庭之中,鼓舞全社会的人共同保护环境[2]。其次,地理教师可以组织学生,以小组为单位,去展开环境保护行动,比如学生可以捡垃圾,并将垃圾正确分类;或者检查学校内所有水龙头是否关闭;以及到超市进行宣传,尽量不使用塑料袋等等。
比如,地理教师为学生布置实践作业,让学生在小区中发放环境保护的宣传材料,呼吁更多的人保护环境。同时,当学生看到有人随手乱扔垃圾,可以给予其一个环节保护的宣传单,让人们意识自身的不良行为所导致的危害。另外,地理教师可以为学生布置一个变废为宝的作业,让学生将身边的一些废纸、废纸盒等材料,制作成一个实用的物品。从而,通过学生身心力行的活动,能够进一步发扬环境的保护美德。
三、抓住教育时机,合理设置问题
由于高中阶段的学生,已经具备良好的认知能力和生活经验。所以,地理教师在实际教学中进行环境保护教育,要寻找适当的时机,结合具体的地理知识,为学生设置合理的问题,并鼓励学生尝试解决,逐渐加强学生对环境的情感,让学生产生强烈的环境保护思想和动机,能够从自身做起,不断改正以往不良的行为和习惯,逐渐成正确的环保观念[3]。从而,学生开始以身作则,实施光盘行动;在超市中不购买塑料袋;对日常垃圾合理分类,将可回收垃圾进行收回再利用,在任何时间和任何地点都能完成对环境的保护任务。
例如在湘教版《人类面临的主要环境问题》教学中。地理教师要让学生理解环境问题的概念和类型,能够分析人类面临的主要环境问题,并对自己身边的环境提出解决措施,培养学生的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树立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的公民意识。因此,地理教师就可以让学生以小组为单位,去收集危害环境的现象、环境问题产生的原因等,比如:环境污染包括几种形式?环境问题主要包括那三个大问题等等,同时,鼓励学生尝试列出一些解决方法和措施。从而,通过学生对问题的探讨和解答,在很大程度上增强了学生的环境保护意识。
结束语:综上所述,高中地理教学中的环境保护教育,能够增强学生的环保意识,形成良好的环保行为,树立正确的社会价值观,促进学生的健康发展。通过地理教师精心设计的教学方案,将教学内容与环境保护充分的融合,让学生在掌握具体的地理知识同时,受到环境保护的思想教育,有助于学生自觉养成良好的保护环境习惯,从而肩负起保护环境的重任,投身到环境污染防治之中,在日常生活中完成对环境的保护任务,让未来的世界更加干净美好。
环境保护毕业论文范文模板(二):新形势下大气环境保护及防治对策论文
摘要:大气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的重要因素,大气环境质量的优劣很大程度上影响社会经济的发展。然而我国较多城市在发展经济的过程中,忽略了对大气环境的保护,严重破坏了生态环境,导致生态失衡问题日益严峻,这种问题的长期存在不利于我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为此,必须重视大气环境保护。本文在全面了解大气污染危害的前提下,主要分析了造成大气污染的原因,并对新形势下大气环境保护与防治措施进行了探究,以供参考。
关键词:大气污染;环境保护;防治对策
1大气污染的危害
大气污染是常见的一种环境污染问题,是指由于人类活动或自然过程引起某些物质进入大气,呈现出足够的浓度,待达到一定时间后,危害人体健康,或产生更为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
1)对人体健康的危害。当大气被污染后,因污染物质来源、性质、浓度等存有差别,或污染地区所处地理环境等不同,均会对人体产生不同程度的危害,甚至引发支气管疾病等。
2)对工农业生产的危害。于工农业而言,大气污染危害严重,甚至会影响经济发展,甚至造成大量人力、财力、物力损失。于工业危害来讲,大气污染物中的大气酸性污染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等。或腐蚀工业材料、设备等。
3)对大气和气候的影响。大气污染为产生大量颗粒物,导致大气能见度下降,减少太阳光到达地面的辐射量。
2造成大气环境污染的主要原因
城市的快速发展,带来了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其中大气污染最为严峻,甚至已对人们的生产生活造成了直接影响,并对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造成一定威胁。所以,必须重视大气环境污染问题,找出原因,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进行治理。
1)大气污染监管不足。大气污染治理涉及多个部门、多个领域,加之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人员数量少等因素,导致现实环境监管中,极易产生监管漏洞,以至于无法满足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需要。此外,由于监管不足,导致企业违法排污现象屡禁不止,仍很严重。
2)废气排放量大。现阶段我国经济还处于工业化发展阶段,各种工业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向大气中排放大量的生产废气,其排放量约占整个大气污染總量的五分之一左右,是最严重的污染源头。针对工矿区而言其排放点相对比较集中,有害气体成分浓度较高,是环境工程大气治理的重点。此外,近年来,日益增多的私家车、货运车等各种大中小型车辆穿梭在城市中,给人们的出行提供了便利,使人们的物质水平得到了提升,但车辆排出的汽车尾气对大气环境造成的污染却少有人关注,现在人们在出行时很少会选择步行,目前每年出现的雾霾天气很大原因都是由于机动车尾气污染造成的。
3)研究资金投入不够。近年来,国家加大了财政投入力度,支持大气污染治理,在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中已取得了明显成效。大气污染治理是一个高投入、见效慢的项目,若研究资金不到位,很难达到精准治污的目标。目前,总体来讲,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存在支出规模小、预算执行进度慢、资金使用不规范等问题,若不及时处理,必将产生更为严重的后果,不利于后期各项治理工作的开展。
3新形势下大气环境保护及防治对策
1)提高监测与控制大气污染力度。对于环境工程中的大气污染而言,开展的治理工作需要耗费较长的时间,所以在实际治理过程中我国环保单位应肩负好自身职责,应进一步提高对大气环境污染治理的认知,更新传统治理理念,在思想层面上重视环保工作。就现存的大气污染问题,我国有关部分应积极采取有关措施处理与治理,严格分析大气污染具体情况与有关数据,加强和其他单位之间的联合协作,提高治理举措的综合性。在开展工作时应严格控制与监测大气环境质量,及时排查其中的超标污染物,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污染治理方案。
2)合理规划城市工业,调整工业产业结构。对于主要污染大气环境的工业产业,优化其生产方式、控制气体排放已经成为急需解决的问题。各城区都需要加强工业管理,因地制宜的开展合理有效措施,找出污染源、制定解决污染方案,控制好污染物的持续排放,并引进先进科技设备,对产生的污染物进行处理,做到循环再利用,节约了资源,也消减了对大气的污染程度。相关部门还要及时派出人员对各个工业企业进行排查和检验,合理规划城市工业,做好大气数据的汇整工作,实施科学布局,对大气污染做好预防,制定好及时的解决措施,积极发挥相关部门功效。
除了合理规划城市工业,还需要调整工业产业结构,将工业运转中的不合理之处及时做到调整并取缔,将消耗大、污染严重的生产环节做到有效控制和管制,或是换取生产方式,将环保放到首位,增加环保力度,增强设备支出。当下,工业产业需要紧跟时展需求,调整发展路线,满足社会发展要求,将产业结构做到从低度化向高度化转变,促工业生产与大气环境保护方针的融合。此外,还需要加强工业企业间的宣传工作,将保护大气环境作为发展方向,提升相关企业领导的意识高度。
3)增加设备更新资金投入。在环境工程中要想更好地治理大气污染问题,一方面相关人员应进一步提高环保意识,对治理大气污染计划与方案加以完善,以此加大投入大气污染工作治理力度,并引进先进的机械设备减少工业生产与企业中,因为设备落伍而引发的大气污染问题,从技术方面提高大气环境保护能力。我国有关部门与单位应该将环境保护政策严格落实,针对违反该方面条例的单位与行为需要予以应有的惩罚,防止加剧污染环境程度。不仅大气污染会限制地区经济发展,更会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人们的生活质量,若大气环境长时间得不到有效治理,则会严重威胁人们的身体健康,由此可见,提高治理意识并加大资金投入,在提高环境工程质量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4)控制污染源,推广清洁能源。想要控制大气污染排放,做好大气污染工作,就需要从污染源头抓起,减少和杜绝污染源头继续向空中排放污染物,这是解决大气污染必须做到的工作。污染源头类型多样,可能是灰尘,也可能是汽车尾气,还可能是家庭油烟,还有不可忽略的工业气体,相关部门要抓好各行各业的发展细节,充分发挥职能,管理好各种气体的排放,切实加强市区、城区、农村的污染源管控,积极排查不达标的企业、产业,查封或处罚不按照相关规定办事的企业单位,从源头上杜绝污染物的产出。
除了做到严格管控污染源头外,还需要大范围的进行清洁能源宣传,鼓励支持各类产业引进清洁能源,改变传统能源的消费结构,加快清洁能源的推进速度。清洁能源覆盖面广,如风力、水力等,都是无污染的好能源,能较大程度上取代传统污染能源,对于企业发展、大气环境保护都是极好的。清洁能源的推进需要企业的努力,也同样需要政府的政策支持,引进先进能源设备,为企业创造良好发展空间,为企业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为环保事业做出更多的努力。
我国水资源总量多,人均占有量少,地区分布不均目前水资源总量居世界第四位。人均占有量仅为世界平均值的1/4,约为日本的1/2,美国1/4,俄罗斯的1/12。我国水资源总量为2.8万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2.7万亿立方米,地下水0.83万亿立方米,由于地表水与地下水相互转换、互为补给,扣除两者重复计算量0.73万亿立方米,与河川径流不重复的地下水资源量约为0.1万亿立方米。按照国际公认的标准,人均水资源低于3000立方米为轻度缺水;人均水资源低于2000立方米为中度缺水;人均水资源低于1000立方米为重度缺水;人均水资源低于500立方米为极度缺水。我国目前有16个省(区、市)人均水资源量(不包括过境水)低于严重缺水线,有6个省、区(宁夏、河北、山东、河南、山西、江苏)人均水资源量低于500立方米。北方许多大中城市因缺水造成工厂停产或限产,损失的年产值达1200亿元,南方一些城市也陆续出现水荒。
面对“滴水贵如油”的水资源,而人类对它的浪费和污染却是令人痛心的:据统计,全世界污水排放量已达到4000亿立方米,使5.5万亿立方米水体受到污染,占全世界径流总量的14%以上。我国的主要江、河、湖等水域,如长江、黄河、淮河、海河、辽河、松花江、沱江等已检测出数百种有机物或被报道已经受到严重的有机物污染,在被检测出的有机物中一些有毒污染物含量超过了地面水质标准,有些是致癌、致畸和致突变有机污染物。近年来,我国有关部门在水源保护方面作了许多工作,但是,由于各种条件的制约,全国水源污染仍呈发展趋势,有90%以上的城市水域污染严重,近50%的重点城镇水源水质不符合饮用水源的水质标准。在我国水的浪费现象还极其严重,我国农业灌溉大多采用漫灌的形式,农业用水仅有效利用30-40%。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不加处理任意排放,使许多水体受到污染,更加剧了水资源的短缺局面。因此,合理开发水资源,节约用水量和防治水污染,应当成为我国水环境保护工作长期的工作方针。
2造成我国水资源破坏和水污染的原因
造成水污染的原因有很多,如生活污水与工业废水的排放,固体垃圾的肆意排放等,但最终归结为两大类:一类是自然污染:因地质的溶解作用,降水对大气的淋洗、对地面的冲刷,挟带各种污染物流入水体而形成;另一类是人为污染是比较严重的,原因也是多方面的,按污染源分,可分为工业废水污染、城市污水污染、农业回流水污染、固体废物污染及其它污染等方面。
2.1工业废水污染水在工业上主要是用于洗涤产品、冷却设备、产生蒸气、输送废物和作为生产原料以有稀释等方面,几乎没有一种工业能够离开水。而且工业的用水量非常大,要占人类整个用水量的80%左右,据统计,生产一吨钢需水量30多吨:一吨石油化工产品、一吨纸或一千度电需水200至500多吨、而制造一吨人造纤维则需水1000吨以上。这么大量的工业用水,相应也有大量的废水产生,工业废水排放量约占总废水量的三分之二左右。2.2城市污水污染随着工业的发展又带来了城市化,大量人口和工业高度集中于一些很小的地区,人们日常生活所产生的生活污水,据统计每人每天约有数百升左右,污浊负荷量为几十克BOD。这些污水除含有碳水化合物、蛋白质和氨基酸、动植物脂肪、尿素和氨、肥皂及合成洗涤剂等物质外,还含有细菌、病毒等使人致病的微生物。这种污水会消耗接受水体的溶解氧,也会产生泡沫妨碍空气中的氧气溶于水中,使水发臭变质。
2.3农业回流水污染农业上最大用水是灌溉,其中60-90%蒸发损失,其余10-40%渗入地下或从地表流走。由于耕种、喷洒农药、施肥等工作,使这种灌溉回流水中含有较高尝试的矿物质、富养肥料的有毒农药,也会使水体污染。这些物质化学稳定性极高,在自然界需要十年以上的时间才能完全分解为无害物质,成为环境是长期存在的污染物质,又易溶解于脂肪,能在动物和人体脂肪组织中积累起来千万危害,同时它难溶于水,借助水的流动而迁移到其它地方,使得许多没有使用过农药的地区,也受到了农药的危害。
2.4固体废物污染及其它污染农业废物、工业废物和城市垃圾的数量和种类都非常多,如果转入水中,也会污染水质,这类污染情况相当复杂。有机物质经水中微生物分解会消耗水中的溶解氧,各种有毒物质使水体具有毒性,从工厂排出的废气,如二氧化硫,一旦随雨水转入水中,就变成亚硫酸,它又同水中的氧作用,从而产生具有更大危险性的物质。垃圾场的垃圾雨淋和雪化后可能溶于水,或发生化学作用产生有毒物质,最后漏出场外,流入地势低的城市,或渗入地下,污染地下水。
3针对原因采取的对策
针对上述原因造成的水污染严峻形势,我国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水环境保护、保障饮水安全。
3.1减少耗水量:当前我国的水资源的利用,一方面感到水资源紧张,另一方面浪费又很严重。同工业发达国家相比,我国许多单位产品耗水量要高得多。耗水量大,不仅造成了水资源的浪费,而且是造成水环境污染的重要原因。通过企业的技术改造,推行清洁生产,降低单位产品用水量,一水多用,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等,都是在实践中被证明了是行之有效的。
3.2建立城市污水处理系统:为了控制水污染的发展,工业企业还必须积极治理水污染,尤其是有毒污染物的拜谢必须单独处理或预处理。随着工业布局、城市布局的调整和城市下水道管网的建设与完善,可逐步实现城市污水的集中处理,使城市污水处理与工业永治理结合起来。
3.3产业结构调整:水体的自然净化能力是有限的,合理的工业布局可以充分利用自然环境的自然能力,变恶性循环为良性循环,起到发展经济,控制污染的作用。关、停、并、转那些耗水量大、污染重、治污代价高的企业。也要对耗水大的农业结构进行调整,特别是干旱、半干旱地区要走节水农业与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3.4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农业面源污染包括农村生活源、农业面源、畜禽养殖业、水产养殖的污染。要解决面源污染比工业污染和大中城市生活污水难度更大,需要通过综合防治和开展生态农业示范工程等措施进行控制。
3.5开发新水源:我国的工农业和生活用水的节约潜力不小,需要抓好节水工作,减少浪费,达到降低单位国民生产总值的用水量。南水北调工程的实施,对于缓解山东华北地区严重缺水有重要作用。修建水库、开采地下水、净化海水等可缓解日益紧张的用水压力,但修建水库、开采地下水时要充分考虑对生态环境和社会环境的影响。3.6加强水资源的规划管理:水资源规划是区域规划、城市规划、工农业发展规划的主要组成部分,应与其他规划同时进行。
合理开发还必须根据水的供需状况,将地表水、地下水和污水资源统一开发利用,切实做到合理开发、综合利用、积极保护、科学管理。
4结论
世界上的淡水供给是有限的,农业、工业和城市供水需求量的不断提高导致了有限的淡水资源的分配竞争。为了避免水危机,许多国家必须保护水资源,对供水和需水进行管理,减少污染和降低不断增长的人口对环境的影响。治理水污染环境的课题已经被列入世界环保组织的工作日程。在我国水源污染已经是普遍存在,有机物正在悄悄地污染着我们的周围环境以至对我们的生存环境构成了严重威胁,这方面现已成为一项急需解决的问题。
参考文献:
[1]中国环境保护法.
[2]水污染控制教程.
[3]中国环境报
重视环境保护,治理环境污染,实现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已成为大家的共识,环境问题已成为世界性热点,社会各界对环境保护的呼声日趋高涨。2006年4月17日第六次全国环保大会在漫天的浮尘中召开。开幕式上,从黄色沙尘中走来的国务院总理的开场白振聋发聩。温总理提醒代表们:发达国家上百年工业化过程中分阶段出现的环境问题在我国已集中出现。目前全世界每年因沙尘暴损失480亿美元,我国损失也达65亿美元。如果在中学化学教学中与时俱进,加强对中学生的环保教育,则能让学生养成保护环境的良好习惯,从而提高全民的环保意识,改善我国公民环境意识较差这一现状,是每一位化学教师义不容辞的责任。那么如何在教学中渗透环保知识呢?下面浅谈一下本人的看法。
一、课堂教学中有机地渗透环保教育
中学化学教材中潜在环境教育的因素很多,日常教学中要把它科学地、巧妙地渗透各章节的教学之中。潜移默化中使学生明白,为了人类自身的生存,就一定要保护环境,爱护我们赖以生存的家园。由于初、高中学生化学储备知识不一样,所以进行环保教育要有针对性,不可一视同仁。
比如对于刚刚接触化学的初中学生,要尽可能多举些事例,以生动、活泼的形象教育为主,适度地进行环保教育,借以提升学生学习化学的兴趣。初中阶段主要应抓住以下四个方面进行环保教育:学习“空气组成”的知识时,除了给学生讲述大气的主要污染物,大气污染的来源和危害,还列举了1995年6月20日我国上海市发生的“光化学烟雾”事件和日本“四日气喘病”等污染事件;在学习“氧气”后利用教材对“臭氧”的介绍,指出空调等的使用,已造成大气臭氧层的破坏,导致臭氧层空洞的出现,致使癌症发病率增加,严重地威胁人类的健康和生命,直接威胁人类的生存。还利用卫星拍摄的南极上空臭氧空洞的照片,以及环境污染对人类造成危害的漫画等,形象地告诉学生保护环境的迫切性和重要性。教材有关“碳及其氧化物”的知识学习后,给学生介绍“温室效应”的形成、事实、危害。在讲《水》一章时,淡水资源的危机、水体的污染便可蕴涵其中:1980年在发展中国家约有3/5的人很难获得安全用水,约有18亿人由于使用受到污染的水而遭到疾病的威胁。从全球来看,淡水资源短缺,分布又不均匀,而水污染又在进一步加剧,造成淡水供需矛盾尖锐。这样尽可能地让学生认识到污染给人类造成的极大危害,使学生从中体会到保护自身生存环境的重要性。
对于高中的学生,教学上应结合他们的认知特点,在各知识点的讲解中引入环境科学领域中新信息,调动学生学习化学的积极性,并注意把知识性教育与环保共寓一体,学生的环保意识就会点点积累,逐步深化。如讲述高中化学教材中“硫及其化合物”时,列举一些事例比如国外的海湾战争、伦敦烟雾事件等。为了引起学生对自身生存环境的关注,又列举80年代以来我国南方重庆、贵阳等工业城市大面积的“酸雨”以及1994年重庆市连续的“四潮黑雨”事件;2005年全国二氧化硫排放量比2000年增加了27%。并趁热打铁与学生共同分析酸雨的危害、形成,启发学生的抽象思维,学生甚至自发地寻找消除措施:有的同学就提出改农村的分散取暖为集体取暖。最后采用近几年的高考题中有关“酸雨”的题目,在测试题中进一步加深学生的印象。在化学教材中还有很多知识点可跟环保教育紧密结合,如:氮的氧化物、电镀、电解、金属的冶炼等。抓住时机把环保教育穿插于课堂教学,让学生了解环境问题的前因后果及相应的解决办法,关注这些问题,培养学生的环境忧患意识。二、环保教育应与化学实验有机结合
化学是一门以实验为基础的科学,在化学实验教学中,也应重视环保教育。据了解,按教学大纲要求,中学需做的化学实验比较多,其中有毒的实验占一半。而绝大多数的学校没有废水回收装置,所以结合化学实验进行环保教育则显得优为重要。
初中学生刚接触化学,必须指导学生要严格按照实验操作的程序,正确地闻气体、取药品。虽然所做实验毒性不大,但为了加深学生的环保意识,在没有废水回收流程这一前提下,每次学生实验都提供一个回收仪器,对收集的废液稍作处理后再行排放。实验结束后把仪器洗涤干净放回原处,擦洗干净实验台面。这样从一开始就让学生养成良好的习惯,受到直观的环境保护的教育。比如做硫在氧气中燃烧的演示实验时,强调硫的用量并在集气瓶中事先放入少量碱液教材在对学生进行环境保护意识教育的同时,也注意改进实验装置,以吸收实验中所产生的有毒气体。例如,改进铜片与硝酸反应的实验,改铜片为铜丝,采用蘸有Na2CO3溶液的棉花来吸收反应所产生的SO2等有毒气体,使这些气体尽量不外逸,以改善学生实验的外部环境,增强学生的环保意识。
高中有些实验毒性较大,国家提出居民区大气的有毒物质21种,中学化学实验室里就有14种。。所以不论是演示实验,还是学生实验,动脑设计环保实验则是重要的一个环节。比如采用全封闭装置制取溴苯:改进铜片与硝酸反应的实验装置,采用蘸有Na2CO3溶液的棉花来吸收反应所产生的SO2等有毒气体,使这些气体尽量不外逸,以改善学生实验的外部环境,增强学生的环保意识。在制取有毒气体时,要强调尾气吸收的重要性,使学生养成一个惯性思维:凡是涉及气体的制备就应考虑尾气的处理。对于学生实验要尽可能采用微型化学实验(如氯气的性质实验),即对常见实验仪器进行微缩,对常用试剂给出限量。这样既节约了药品,又减少了废液、废气、废渣的产生和排放。总之,通过改进一些实验装置,不仅可收到良好的实验效果,还可把化学实验与环境教育有机结合,进一步增强学生的环保体验。
三、充分利用课外科技活动,推进学生的环保行动
论文关键词:国际贸易 环境保护
一、国际贸易与环境保护的冲突
为了经济发展要追求最大限度的贸易自由,为了可持续发展的环保目标要限制或禁止某些国际贸易,两者之间存在冲突。亚历山大o基斯说:”在国际贸易与环境保护的关系中存在着两个对立的趋势:一方面是为了环境保护控制某些国际贸易的愿望,另一方面是为了自由贸易取消所有贸易障碍的愿望。”所以,国际贸易与环境保护的冲突表现为下面两种具体的形式:
(一)国际贸易对环境保护的限制影响
当代世界各国都在努力寻求贸易自由,减少各种各样的贸易障碍,以提高人类的生活水平和根据可持续发展的目标最佳地利用世界资源。贸易自由化可以促进世界经济的发展,贸易自由化要力求扫清各种贸易障碍。但贸易自由化的放任自流则会造成生态资源的过度开发,使生态环境遭受严重的破坏。其主要表现是:
首先,发达国家利用大国优胜和不合理的国际经济旧秩序,推行环境殖民主义,发展中国家出口以初级产品为主,这是建立在对其国内资源的高强度开发甚至掠夺性开发的基础上,是用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作高昂代价换来的,而发达国家却以低于实际资源价格的(即没有考虑环境资源价值)的市场价格购买初级产品。
其次,新一轮环境侵略将使环境安全面临新的威胁,长期以来,一些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转移污染和危害环境的工业,设备,产品和有害废物,进行环境侵略(也称生态侵略,生态殖民)。随着国际贸易自由化和经济全球化,发展中国家遭受环境侵略的可能性大大增加。
(二)环境保护对国际贸易的制约
正是由于贸易自由带来了新的环境问题,所以整个国际社会都试图在贸易中考虑环境保护,来协调好贸易自由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具体来讲,是在贸易规则中考虑相关环境因素,在环境规则中对与环境有关的贸易进行规定、限制,甚至禁止一定的国际贸易。这样,环保措施在实现其环境保护目的的同时,对国际贸易必然构成一定的障碍,其主要障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环境保护对国际贸易构成的法律障碍
首先是国际法中与环境有关的贸易规则。这类条约以促进贸易自由化为目的,在规定贸易规则的同时考虑了相关环境因素。最为典型的是gatt第20条。其次是国际法中与贸易有关的环境规则。这类规则以保护环境为目的,规定了影响环境的有关贸易规则。
2.环境保护对国际贸易设置的经济障碍
第一,课征环境进口附加税。进口国以保护环境为理由,对某项产品的出口,除征收一般进口关税外,还另外加征税款。第二,绿色壁垒。它是进口国以保护国内的环境,人民和动植物的健康和安全为目的而采取的各种措施,这些根据wto,gatt的相关规定的条款制定的措施在一定程度上成了限制和约束国际贸易的隐蔽壁垒。第三,环境贸易制裁。即一国针对另一国违反国际条约而采取的强制性贸易制裁措施。
3.各国环境保护对国际贸易形成的行政障碍
各国为保护本国环境会制定一系列环境管制措施,环境管制是指为环保目的而采取的贸易限制措施。各个国家实施环境管制的主要措施包括:第一,以保护环境为名,征收环境进口附加税。第二,采用强制性措施,限制或禁止进口,其依据是进口产品的生产制造方法不符合本国的环境要求。第三,推行国际标准,即对未达到国际组织制定的环境标准的产品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第四,政府环境补贴。即政府以政治原因或经济原因(如因经济困难商无力支付污染防治费用)而对厂商进行环境补贴。因此,国际组织和各个国家制定的环境法规和贸易规则构成了环境管制的法律基础和依据。随着环境贸易政策的增多,环境管制措施日趋多样化,由此引发的贸易问题也日益增多,从而对国际贸易的发展提出了挑战。
二、国际贸易与环境保护冲突的实质
(一)利益的冲突
环境保护与贸易自由化的目的不能同时达到是一种表面上的冲突,更深层的冲突是南北国家之问的冲突;是南北之间在经济发展水平、环保水平上的差异所造成的冲突;是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在经济利益、环境利益上的冲突。发展中国家尚处于工业化的过程中,希望扩大对外贸易特别是出口贸易以推动本国经济的发展。尽管过量开发自然资源可能破坏环境,但这些国家迫于贫困很难为了保护自然环境而放弃出口收入。另外,它们对环境保护的意识还很淡薄,环境法规极不健全,环境标准相对低下,且无力支付改善环境状况的高昂费用。发达国家已完成工业化过程,环境污染的一度加剧,公众环境意识的提高,迫使这些国家逐步完善其环境法规,在产品的生产、加工、运输、销售的各个环节都有相关的环境标准和环境措施。所以,环境与贸易之问的冲突其实是不同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环境意识基础上的不同利益的冲突。
(二)规则的冲突
国际上环境与贸易争端日益成为焦点,案例之多,种类之多,是空前的。这里还有一一个重要的原因,便是打规则仗,各种各样的规则为争论的各方所援引。而规则的模糊性、规则的不协调正是造成冲突的重要原因。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各自的环境标准截然不同(其中发达国家的环境标准相对严格),难以协调,从而导致发达围家与发展中国家在追求环境保护与追求贸易自由上矛盾更趋尖锐复杂。问题的复杂性还在于,保护环境是目前国际社会的人趋势,将环保措施纳入到周际贸易的目标和规则中,发达国家的这一行为似乎代表了历史发展的大趋势,但发达国家同时又运用各种规则中的例外规定来为自己辩解,规则的原则性、模糊性为其援用提供了一定的便利。这就需要国际社会从全局考虑问题,综合考虑问题的各个方面,以求规则的协调统,减少因规则不协调引起的纠纷,加强规则的可操作性和明确性。
三、国际贸易与环境保护冲突的协调
㈠国际贸易与环境保护冲突的法律协调途径:
1.不断完善国际法
首先,赋予发达国家更多的国际义务。根据圈际环境法上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赋予发达国家在环境保护上更多的义务和责任。各国负有保护全球环境的共同责任,但存各国之间,丰要是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之间,这个责任的分担不是平均的。一方面,发达国家要对一些对环境有重大影响物质的生产、排放进行控制,率先采取相关措施,列出时间表,而适当给予发展中国家一定的宽限期。另一方面,发达国家应当在技术、资金上给予发展中国家额外的资助。所幸的是,这些已经在一些国际性的条约、协定中有所体现,也引起了同际社会的共同关注。
其次,标准的协调。我们应当寻求产品标准的协调。产品标准的高低表明一国在制度选择上是环保优先还是贸易优先。环保优先会阻碍贸易,贸易优先会降低某些国家的环保水平,所以,在全球范围内,产品标准的协调也显得尤为重要。
2.国内法与国际法协调发展,在协调环境与贸易关系上,除了国际法的完善,各国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的国内法也应作相应调整,把国际法、多边协议的内容以国内法的形式规定下来,履行国际义务。保护环境不能以经济”零增长”为代价,应当在参与经济全球化的过程中实现发展与环保的双重目标,所以要完善环境贸易法规,在环境立法中积极考虑外贸行为,在外贸立法中考虑环境管理;推广”清洁生产”工艺和技术,开发绿色产品,发展环保产业;推广实施iso 14000国际标准;制定和完善外商投资法规:等等。通过这‘系列措施协调好环境保护和国际贸易的关系,达到环保水平和贸易自由的共同提高。
3.完善解决争端机制,环境与贸易的冲突源于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利益的冲突,且这种冲突短时期内不会消失。环境保护与贸易自由表面目的的不一致和根本目的的一致性,环境与贸易之间不可分割的联系决定了这两者必然会发生交叉和冲突,并最终协调融为一体,但这个协调过程也是漫长的。所以,现阶段,一旦发生冲突,还是要有相对完备的救济机制,妥善解决环境.贸易纠纷与争端,促使两者走上良性循环,在发展经济的同时保护好地球环境,实现全球的共同繁荣和可持续发展。
(二)国际贸易与环境保护冲突的经济协调途径:
首先,广大发展中国家要立足于本国,加强彼此之间的团结合作,积极开发环境无害技术,环保工业产品,实行倾斜扶持政策,发展绿色经济,以科学技术为推动力,应用清洁生产技术,资源节约技术等等,来协调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同时要抓住机遇,加强与发达国家繁荣交流合作,借鉴吸收其先进技术与经验,争取早日达到发达国家的水平。
其次,改变旧的、不平等的国际经济秩序,建立新的,平等的国际经济秩序。只有本着建立新的,平等的国际经济秩序和新的,全球伙伴关系的思想,各国共同努力,调整现行多边国际贸易制度与多边环境条约之间的关系,贸易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和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才能实现,因此发达国家应从技术,资金,人力等方面伸出援助之手,使发展中国家在内外因素的双重作用,迅速走出生存经济状态,提高其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发展中国家要积极参加国际社会有关贸易与环境问题的会议,争取与发达国家一起制定公平合理的环境贸易政策,措施,保证其透明度,以免形成新的贸易壁垒,或不利于其本国的环境保护。
最后,尊重各自的国情,区别各国不同的经济发展状况,环境保护与自由贸易之间的冲突在许多场合下,其本质上都是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利益冲突关系。作为发达国家,其已经渡过了发展与积累的阶段,在经济上处了二有利地位,因此,在面临环境危机时,对环境问题有更多的倾向性措施,甚至不惜减慢发展的速度。而在发展中国家,其正在进入艰苦的发展阶段,甚至有些国家还在为国民的温饱问题苦苦挣扎,因此生存才是其第~要事,面对环境问题其往往心有余而力不足。因此,在解决环境保护与自由贸易冲突时,要充分尊重不同国家的实际国情,充分考虑发展中国家的特殊情况。
论文摘要:公民环境权利是环境保护的基础,同时也是环境保护的目的和手段。公民环境权利问题越来越受到国际社会的理论关注,而且不少国家的法律做出积极回应。倚重行政环境权力而轻视公民环境权利是我国现行环境保护法律体制的基本特点,这很不利于我国的环境保护。我国环境保护法律应当确立公民在环境保护中的主体地位,并且具体确认公民的环境权利。法律确认公民环境权利应当两条进路并行:与环境保护的公权力结合和与传统私权利融合。
公民的环境权利(或称为公民环境权)是指公民拥有享有良好环境的权利,通常包括环境使用权、知情权、参与权和请求权。它区别于:(1)公民、集体或国家对环境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权;(2)国家在环境保护过程中拥有的立法、行政和司法的权力;(3)私法上与环境保护相关的所有权、人身权和相邻权;(4)传统人权理论中的生存权和发展权。在当今国际社会,公民的环境权利作为一项新兴的基本人权而受到广泛关注。本文试图说明,我国现行环境保护法律体制存在倚重行政环境权力而轻视公民环境权利的弊端;为实现我国环境的有效保护,我国法律应当具体确认公民的环境权利;法律确认进路应两路并行:与环境保护的公权力结合和与传统私权利融合。
1环境保护中公民环境权利问题的提出
立法出于技术考虑,并不必然在法律规则中既对要素(假定条件、行为模式、法律后果)做出规定又对所要保护的权利内容进行宣称。如我国《民法通则》(文中涉及的法律法规均为简称)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该规则就并未对国家、集体和公民享有财产权及其内容进行表述。一般地,这样简洁的表述在司法实践中并不会产生理解上的困难,因为这样的表述不言自明或者是在另外的法律条文中对所要保护的权利及其内容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在这些法律规则的背后,存在着一张清晰的权利谱系。然而在权利规定比较模糊的时候,法律规则实现对权利的保护则无疑会受到一定的影响,我国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正面临着这样的问题。
我国从1978年首次在宪法中规定“国家保护环境和自然资源,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以来,经过近30年的发展,我国形成了包括宪法、环境保护基本法、环境资源法、环境保护专项法、环境保护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性规章、环境标准、国际环境保护公约以及刑法、民法相关规定在内的庞大灼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并从“国家保护环境”出发,衍生出了与环境保护相关的一系列行政权力和义务。在我国实行的是各级政府对当地环境质量负责,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监督管理,各有关部门依照法律规定实施监督管理的环境管理体制。环境保护方式呈现出了以政府管制为主的特征。在政府管制的模式下,政府对于环境保护享有广泛的权力,宏观上包括制定和完善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引导经济结构调整,制定环境保护的规划、目标和计划,制定环境保护的标准并监督执行,进行跨行业、跨部门、跨区域的协调等。微观领域包括环境行政许可权,环境行政处罚权等等。政府通过行使环境权力,对环境违法主体科以相应义务,从而达到保护环境的目的。此外,国家公权力还通过刑事手段介人环境保护,我国97刑法第六章第六节“破坏环境资源罪”的规定就是重要的体现。
在政府控制的模式下,相对于国家的环境权力而言,我国公民环境权利的规定则显得薄弱并且模糊不清。政府权力介人环保领域,并没有明确以保护环境权利为目的。如《环境保护法》的立法目的是“为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社会主义现代业化建设的发展”(第1条)。这里的“保护环境”和“保护环境权利”虽然密切相关但是并不相同,前者从实用主义出发,以解决实际问题为目的,而后者以价值目标为导向,事实上是环境保护的基础,也是目的和手段。我国从宪法到具体的行政法规,没有专门对环境实体权利做出明确的规定,因此有学者认为我国对于公民环境实体权利的规定是“隐形规定”。对于程序性权利,除了受到环境侵害的诉权以外,我国《环境保护法》还规定有检举控告权,《环境影响评价法》和《水污染防治法》规定在一定条件下享有知情权和建议权④,但都并不完善。此外,尽管有一些权利与环境保护密切相关,并在实践中发挥着保护环境的作用,如所有权、人身权及相邻权等的正面规定,但这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环境权利,因为其主旨并不是保护环境法益。传统民事权利制度对于环境保护力不从心,尽管现代民法理论中的财产权、人格权及侵权理论都在发展,但它们离环境保护的要求相去甚远。如北京市某建筑工程公司在施工中因产生大量噪声、震动和粉尘,严重影响了周边四户村民的正常生活,四户村民向北京市某区人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害,但某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以“不属民事审判范围”为由,驳回了原告要求被告“停止侵害”的诉讼请求。
2公民环境权利对于环境保护的意义
环境权利为人类一直自然地享有,并不随着法律的改变而改变,因此也可称为一项自然权利或基本人权,其正当性是不证自明的。随着工业革命带来了严重的环境污染,人类开发利用环境的财产权与享有良好环境的权利产生冲突,才引起了现代意义上公民环境权利的关注和讨论。即便是在这种冲突中,公民环境权利的正当性也是不容质疑的,问题的关键在于如何确定这种冲突中各种权利的位阶关系和如何协调冲突。美国当代著名学者彼得·S}温茨(PeterS.Wenz)教授在《环境正义论》一书中写到,“倘若发生冲突,财产权至少在某些时候应该做出让步”,“人权如此重要,不能为了更小的目标而妥协。例如,人们不应该为了他能够拥有更廉价的电力而遭受癌症的痛苦”。
就公民环境权利与环境保护的关系来说,公民环境权利是环境保护的基础,同时也是目的和手段。政府权力对环境保护的广泛介人,有着深刻的合理性,环境外部的不经济性⑤和为避免环境的公地悲剧⑥都需要政府权力的介人才能予以克服。在国家,环境保护的行政权力固然来源于宪法的授权,但最终来源于民众的授权。可以说,权力都是直接或间接源于公民权利。英国早期启蒙思想家托马斯·霍布斯(ThomasHobbes)在论及国家的起源时认为,人类是为了避免“一切人对一切人的战争”的自然状态才“把大家所有的权力和力量付托给某一个人或一个能通过多数的意见把大家的意见转化为一个意志的多人组成的集体”,这个个人或集体就是者,即霍布斯所说的“利维坦”。继后的英国政治思想家约翰·洛克(JohnLocke)同样认为,“开始组织并实际组成政治社会的,不过是一些能够服从大多数而进行结合并组成这种社会的自由人的同意。这样,而且只有这样,才会或才能创立世界上任何合法的政府”。这些思想后来为1776年美国《独立宣言》所采纳,《独立宣言》宣称“我们认为以下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造物者赋予他们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为了保障这些权利,人们才在他们之间建立政府。而政府之正当权力,是经被统治者的同意而产生的”。时至今日,各国宪法基本都确立了“在民”,这是各国政府及公权力存在的合法性依据。我国宪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因此,在权利与权力的关系上,权利是权力的来源和基础,权力为保护权利而存在。环境保护的行政权力,同样地来源于公民所具有的环境权利,公民环境权利是环境权力存在的正当性所在。从这个意义上讲,公民环境权利为政府参与环境保护提供合法性的基础,环境保护应以保护公民环境权利为目的。
公民环境权利不仅为政府参与环境保护提供合法性的基础,也是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合法性基础。近年来,我国因环境问题引发的以年均29%的速度递增,人民群众改善环境的迫切性与环境治理长期性的矛盾突出,环境问题已成为引发社会矛盾的“焦点”问题。这种非制度化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属于公众参与的非常态,由于非常态的公众参与表现为组织的非程序性,动机的多层次性,性质的复杂性,行为的非理性以及后果的消极性,对国家的稳定和社会发展有诸多的消极影响。公民有了法律上确认的环境权利,就可以依据环境保护的权利实施相关行为,可以要求义务主体为或不为一定的环境行为,在受到侵害时可以获得法律上的救济,同时也明确了公众环境保护行为正当性的边界。因此,公民环境权利的确立对于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具有重要的意义。
公民环境权利不仅是主体参与环境保护的合法性基础,而且在实际运行中起着对公权力的制约作用。在公共选择理论看来,政府在提供大多数(包括清洁环境在内的)共用品和服务方面是低效的,表现为浪费、冗员和低生产率,在行政权力介人市场的时候,可能还存在权力寻租的问题。政府低效的原因在于,政府是有自身利益的社会主体。在公共选择中,实际上并不存在“根据公共利益进行选择”的过程,而只存在各种特殊利益之间的“缔约”过程,社会上并不存在所谓的政府所追求的公共利益。从公共选择理论上讲,权力需要制约。从政治文明的发展来看,权力的制约问题可分为三个阶段,即以权力制约权利阶段、以权力制约权力阶段和以权利制约权力阶段。以权利制约权力,是指公民用自己的法律权利制约政府权力,以防止政府权力的变异和滥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和社会整体利益!。环境保护是利益冲突比较集中的领域,政府可能会为了地方经济发展而不顾环境保护,也可能会为利益集团的利益而牺牲环境利益,加上政府行为的低效性,公众参与环境保护以权利制约权力就显得尤为重要。
3域外公民环境权利考察
公民环境权利主要是由各类国际会议和文献倡导的。1970年国际社会科学评议会在东京发表的《东京宣言》提出,“我们请求:把每个人享有其健康和福利等要素不受侵害的环境的权利和当代传给后代的遗产应是一种有富自然美的自然资源的权利,作为一项基本人权,在法律体系中确定下来”。1972年6月在斯德哥尔摩召开的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通过了《人类环境宣言》,该宣言表达了这样一种信念:人类有在一种能够过尊严和福利的生活的环境中,享有自由、平等和充足的生活条件的基本权利。1973年在维也纳欧洲环境部长会议上制定的《欧洲自然资源人权草案》中,环境权被认为是新的人权并将其作为《世界人权宣言》的补充。1986年作为地区性人权文件的《人类与人民权利非洲》第24条规定,所有人民应该享有能够适合他们发展的一般的令人满意的环境权利。1987年2月国际环境法专家组拟订的《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法律原则建议》指出:全人类对能满足其健康和福利的环境拥有基本的权利。1989年《哥斯达黎加促进和平与可持续发展的人类责任宣言》在序言中写到:认识到国际社会确认人类有在保障尊严和福利的环境中生活的基本权利。1991年《关于国际环境法的海牙建议》确立了这样一个原则:国家应该承认对于确保健康、安全和可持续生存与精神福利的个体与集体的基本环境人权。1992年《里约环境与发展宣言》宣称,人类享有以与自然相和谐的方式过健康而富有生产成果的生活的权利。1995年国际自然保护同盟起草的《环境与发展国际公约草案》第十二条规定:缔约方努力逐渐全部实现任何人对环境的权利以及为了其健康、福利和尊严的足够的发展水平。
在全球化的对环境权的呼吁中,部分国家以宪法的形式确立了公民的环境权利。如1980年《智利共和国宪法》第3章第19条规定:“所有的人都有权生活在一个无污染的环境中”。1980年《秘鲁政治宪法》第2章第123条规定:“公民有保护环境的义务,有生活在一个有利于健康、生态平衡、生命繁衍的环境的权利”。1987年《菲律宾宪法》规定:
“国家保障和促进人民根据自然规律及和谐的要求,享有平衡的健康的环境的权利”。1993年《俄罗斯联邦宪法》第42条规定:“每个人都有享受良好的环境和获得关于环境状况的信息的权利,都有要求因生态破坏导致其健康或财产受到损失而要求赔偿的权利”。1993年《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宪法》第12条规定:“共和国公民有享受有益于生活和健康的环境的权利”。据统计,全球有四十多个国家即全球五分之一的国家通过的宪法或法律中都规定了环境权。其中,20世纪70年代以后通过的宪法和宪法修正案都没有忽视这一权利。
除了宪法的规定外,部分国家还在环境保护的法律或法规中确立了公民环境权。如1979年美国《国家环境政策法》规定:“国会认为,每个人都应当享受健康的环境,同时每个人也有责任参与对环境的改善和保护”。1998年《法国环境法典》规定:“有关的法律和法规明确规定每位公民均有权拥有一个有益于健康的良好环境,并且由他们确保城市和乡村地区之间的平衡与协调发展”。2002年《俄罗斯联邦环境保护法》第11条第1款规定:“每个公民都有享受良好环境的权利,有保护环境免受经济活动和其他活动、自然的和生产性的紧急状态引起的不良影响的权利,有获得可靠的环境状况信息和得到环境损害赔偿的权利”。
综观国外公民环境权利的文献,我们可以发现:(1)非官方领域对于公民权利的呼吁或宣称对于公民环境权利在法律上的确立起着巨大的推动作用。这既反映了现代工业社会环境问题的严峻态势,也反映出了公众对于环境保护所蕴含着的巨大热情和力量。(2)公民环境权利是一项基本权利,这一过去自然就获得和享有的利益在受到侵害过后,开始寻求法律的保护,在传统的人权内容不能涵盖环境权利内容的情况下,不少国家直接将公民的环境权利明确写人了宪法当中,丰富了基本权利的内容。公民环境权利也主要是被规范在宪法当中,是作为一项基础性权利而存在的。(3)环境权的表述上各个界定并不相同,反映出了内涵的丰富性,但其权利主体上并不包括国家,权利内容并不包括主体对环境的开发和利用。因为国家对于环境保护具有的是权力和职责,与环境权利相去甚远,而对环境的开发和利用属于传统财产权规定的范围,环境权利是与环境保护的需要相联系的。
4我国公民环境权利的法律确认进路
环境权利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这一权利在现实地受到威胁和侵害的时候,需要法律的确认和保护。我国面临的环境保护的形势是严峻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超过环境承载能力,流经城市的河段普遍受到污染,许多城市空气污染严重,酸雨污染加重,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危害开始显现,土壤污染面积扩大,近岸海域污染加剧,核与辐射环境安全存在隐患。生态破坏严重,水土流失量大面广,石漠化、草原退化加剧,生物多样性减少,生态系统功能退化。发达国家上百年工业化过程中分阶段出现的环境问题,在我国近20多年来集中出现,呈现结构型、复合型、压缩型的特点”。环境保护面临的严峻形势与制度层面公民环境权利的缺失有关,公民环境权利是环境保护的基础、目的和手段。在相对单一的环境行政管制方式下,公民的环境权利诉求未能充分实现,环境保护组织不发达,司法权力保护环境的成效不明显(环境公益诉讼难以得到支持)。因此,我国确立公民环境权利,既是正本清源明确环境保护的真谛,也是环境保护的现实需求。
公民环境权利的确认是一项系统工程,要达到有效调动社会力量以及司法权力参与到环境保护中来,切实实现公民环境权利的有效保护,我们认为,在宪法确认以公民享有良好环境为内容的公民环境权后,可沿着两条进路对公民环境权利进行细化。一是与环境保护的公权力相结合,在以权力保护环境的立法中注人公民环境权利的内容。这些权利主要包括:(1)环境知情权。即公民对环境状况、国家的环境管理状况以及自身的环境状况等有关信息获得的权利。(2)环境参与权。即公民拥有参与国家环境管理的预测和决策过程,组成环保的团体,实施公益性环境保护行为等权利。(3)环境行政请求权。即公民的环境权益受到侵害后可以向环境行政部门请求保护的权利。对公民环境权利进行细化的另一进路是与传统私权相融合,将公民环境权利在私法上进行规定。这一类公民环境权利主要包括:清洁空气权、清洁水权、清洁产品权、环境审美权、环境文化权、户外休闲权、避免噪声污染权等。超级秘书网
在美国开发中西部进程中,有两个大规模集中开发的时期:一是1860-1890年,这一时期开发西部的主要动力来源于皮货贸易、土地投机以及奴隶主庄园的扩张。二是1930-1970年,在大规模开发时期内,美国联邦政府陆续出台了有关中、西部开发的法律和政策,极大地加快了美国中西部地区的农业开发的速度。
19世纪中叶,美国联邦政府为了鼓励西部农业开发者,除制定了灵活多样的土地开发政策外,还陆续颁发了《沙漠土地法》、《鼓励西部植树法》等法律。以法律和政策的形式明确了只要在西部地区植树、种草或修筑灌溉沟渠达到一定面积和一定时间,就可以免费或低价获得一定面积的土地。这些法律和政策的实施,促进了美国西部的土地开垦和农业的发展。从1836年到1985年,美国中西部新开垦的耕地面积为2.45亿英亩,相当于原有耕地面积(1.6亿英亩)的1.53倍。随着耕地的增加,粮食产量倍增;玉米由1934~1938年期间的平均每年1061.3万t,增加到1989年的1亿9120万t,增加了约17倍;小麦由1934~1938年期间的平均每年389.5万t,增加到1989年的5540.7万t,增加了14.2倍;大豆由1934~1938年期间的平均每年23.3万t,增加到1989年的5244万t,增加了224倍。使美国成为世界主要的粮食出口国;美国主要畜产品的平均年产量:1961~1965年期间,肉类335.28万t,牛奶1139.9万t,鸡蛋78.4万t。到了1989年,肉类(不含鸡肉)、牛奶、鸡蛋的平均年产量,分别增加到1818.9万t、6543.2万t、397.4万t,分别比1961~1965年期间增加4.43倍、4.74倍、4.07倍。
但是,大规模的垦荒活动,在中、西部开发初期,一些农场主为了获得更加丰厚的农牧业利润,对那里进行了掠夺式的开发,使该地区的农地、水等自然资源遭到破坏,土地荒漠化加剧,生态失去平衡。
2农业生产与资源、生态环境问题
在美国,由于农业的开发而引起的资源、生态、环境问题,如,土壤侵蚀,水资源枯竭,盐害,水质污染,生态系统失衡,等等。
下面讨论在美国由于农业开发引起的土壤侵蚀、水资源枯竭、盐害、水质污染4个方面的资源与生态环境问题。
2.1土壤侵蚀
美国联邦农业部的最新调查研究结果表明:引起农业生产力低下的土壤侵蚀面积达6900万英亩,约占耕地总面积3亿4500万英亩的20%。土壤侵蚀主要发生在:长期不断地种植较单一的农作物的耕地,即不实行轮作、不实行休耕的农地,机械化大农场。此外,美国政府以往的农产品价格扶持政策、增加农户收入的各项优惠政策,导致农户以垦荒的途径扩大种植面积,增加农产品产量,维持较高水平的收入。
由于对土地、水资源的不合理开发利用,由于受风和水的侵蚀,美国全国的农地每年土壤流失量高达27亿-31亿t;造成容易发生土壤侵蚀的耕地面积达1亿1800万英亩。
2.2一些主要农业生产地区水资源枯竭
根据美国联邦农业部的统计资料:1949年美国可灌溉耕地面积为2500万英亩,到了1978年则增加到了5000万英亩,稍后减少到了现在的4500万英亩,其中包括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1200万英亩可灌溉耕地和1340万英亩地下水位下降的耕地,分布在北部平原、南部平原、丘陵地区、太平洋沿岸的17个州;例如,西部的加利福尼亚州中央的溪谷地区,地下水位的降低,已成为亟待解决的严重问题。另据美国联邦农业部的调查,1980-1984年,有1400万英亩的可灌溉耕地的地下水位每年下降0.5~5.0英尺。
2.3盐害
美国西部的干旱地区,是“灌溉农业区”,引起盐害的危险性极高。在这里不但有钠盐,还有钙盐、镁盐等各种盐类。加利福尼亚州受盐害最严重,加州的中部及南部帝国峡谷等主要农业区,降水极少,在那里若不进行灌溉,进行农业生产是不可能的。那里灌溉用水的水源是:地下水、圣礼河水、科罗拉多河水。因为科罗拉多河水含盐,加州中部、南部地区的土壤也含盐,所以,用含盐的水灌溉农田导致了耕地表面盐分过度积累,农作物因受盐害而枯死,耕地也逐渐变成了荒漠。现在,对此采取的对策是:用自动撒水器撒大量的水来希释盐分,使盐分流入地下。但是,这样做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因为时间一长,地下水盐分含量增高,当盐分含量高的地下水位上升到农作物的根系部位时,就会导致农作物枯死;或用盐分较高的地下水灌溉农田使农作物枯死。为解决这些问题,也曾采用抽水机抽取地下水的方法,来降低地下水位。但是,盐分较高的水,向何处排放?这一问题至今没有得到解决。例如,为降低地下水位,曾将盐分较高的地下水排放到Gustafson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该保护区发生了水鸟和水生植物受害事件,如水生动、植物生长畸形,以水生动物为食的水鸟因吃了这里的畸形动物也生长畸形,水鸟不下蛋,或生了蛋也孵不出小鸟。由于发生了这类事件,排水处于被禁止状态。如果在今后的10年中,这里仍禁止排放地下水,随着含盐分较高的地下水位的上升,将有100万英亩的耕作,因盐害而充耕,变为荒漠。到目前为止,含盐分较高的地下水的排放问题仍没有找到令人满意的解决办法。
2.4水质污染
由于农业开发、生产活动而引起的水质污染,是众多损害大而且涉及范围广的生态环境破坏问题之一。水质污染主要是由于农业生产活动而产生的地表土流失,这些流失的地表土沉积在湖底或河底,恶化有关动植物的生存环境;此外,美国的农民为扩大耕作面积,将湿地转化为农田,也使那里的动植物的生存环境受到破坏。就农业生产而言,大量使用氮和磷随地表水流失到河流及湖泊中,使河水及湖水产生富营养化问题,给动植物的生存带来负面影响;杀虫剂会使水生动、植物产生畸形,乃至死亡。据美国联邦农业部的调查资料显示:在美国,流入河流湖泊地表水的水质污染物约有50%来自农业生产活动,主要是由土壤侵蚀、水土流失造成的。其中有50%-70%为氮和磷,主要来源于耕地上的化肥与围栏育肥方式所聚集的家畜粪便。水质污染不仅使地表水质恶化,而且对地下水资源的水质也有重大影响。如果农业生产上使用的化学物质一旦污染了地下水,就会污染整个地下水水脉。地下水质污染,危及着农业生产地区人口总数的97%,占美国总人口50%的居民健康。因为,这些居民要饮用地下水,所以水污染问题的严重性是不言而喻的。
3美国的农业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对策
面对农业生产、开发资源环境带来的负面影响,美国联邦政府从20世纪80年代初期开始注重与农业生产、开发相关的资源、生态、环境的保护,制定了一系列旨在农业可持续发展的保护耕地、水等自然资源及生态环境的法规和长期计划,特别是联邦政府1985年制定的“农地保护计划”,大规模地实施退耕还草、退耕植树、或休耕;到1990年共将1亿1800万英亩的农地纳入,发挥了巨大的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
3.1农业立法与资源、生态环境保护
美国联邦政府于1985年修订了农业法,修订后的农业法的主要内容是:①为提高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和出口,政府对农民支付农产品出口补助金;②为减少农产品库存积压,扩大农户对农产品市场的选择权(交易条件、方式等);③通过实施农地保护计划(CRP),贯彻对农地进行保护的方针。此外,该法还包含了有关资源、环境保护的条款、草地保护、沼泽地保护等条款,制定这些条款的目标是:持续地提高农业生产的劳动生产率,保护土地和水等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为实现该目标,政府制定了长期性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计划,即与该法相辅相成。
1990年美国联邦政府再次修订了农业法。修订后的农业法的目标是:通过实施农地、水等资源的保护及水质改善、湿地的生态环境系统保护、食品安全性保障对策,以保证农业生产力的持续提高,保证向消费者供给“绿色”的农产品。为实现上述目标,在农业法中还增添了关于“持续农业”和推行新的耕作方法的条款。
修订后的《农业法》,沿袭了食品安全保障法的方针,增加了对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内容。该法的主要政策目标是:市场理论的应用;提高美国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特别是农地、水资源)。该法由9项条款组成,有关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条款是第2项和第7项。
3.2农地保护计划
就其内容来看,可以说是荒漠化防治计划。其主要内容是:针对农业生产给土地、水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带来的破坏,在容易发生荒漠化的地区,实行有计划的退耕还草、退耕还林及休耕(如种植以改良土壤为目的的豆科植物等),即在美国联邦农业部的监督下,对容易发生土壤侵蚀的耕地,实行为期10年的休耕或永久性退耕还草、退耕还林。同时,作为补偿,由联邦农业部每年向该计划的参加者(农户),支付一定数量的补助金(按每英亩一定的单价乘以退耕、休耕地面积的方法计算,并被称为地租,下同):联邦农业部退耕还草或退耕还林的农民支付树木和草的种植费用总额一半的补助金(一次性的补助)。
农地保护计划的主要目的是,减少容易发生土壤侵蚀的农地土壤侵蚀量,防止荒漠化蔓延。除此之外,还有以下五个较具体的目的:①通过农地保护计划的实施,长期保持美国农业的食品及天然纤维的生产能力;②减少由农业生产而产生的环境污染物质的数量;③改善水资源质量;④保护野生动、植物;⑤通过减少农作物种植面积的方法,抑制农产品生产过剩,通过总量控制来保证农户增加收入(稳定和提高农产品价格)。
根据联邦政府统计,1989年联邦农业部对大约6300万英亩容易发生土壤侵蚀的耕地实施农地保护计划管理,每年减少土壤侵蚀量达8亿t;到1990年,联邦农业部对容易发生土壤侵蚀的1亿1800万英亩耕地,实施农地保护计划管理。
在美国,实施农地保护计划管理,也不是一帆风顺的,常常会遇到阻力。例如,是参加会减少收入的农地保护计划(CRP)、还是维持以前那种较大耕作面积的农业生产活动之间进行选择时,农民更偏好后者。
在实施农地保护计划的区域内,如果农户不参加农地保护计划,则取消该农户享受政府扶持及参加联邦农业部“农产品计划”的资格。
到了1996年,最初实施农地保护计划的耕地(休耕、退耕还草、退耕还林)已经过了10年的保护期,也就是说已经失去了向农业部领取地租的资格,一部分休耕的农地可以从新进行农作物种植了。但是,拥有这些耕地的主人,必须严格遵守1985年及1990年修改后的农业法中有关农地保护的条款来耕作。否则,他们将不得不同农业部的“农产品计划”说“再见”了。那些退耕还草、退耕还林的农地,则永久地退出农作物的生产。
3.3防止水质污染对策
1987年美国颁布并实施的《水质法》、《水质净化法》,根据该法的规定,各地方(州)政府有义务每年向联邦政府报告关于缓解农业水源水质污染问题的对策及成果。1988年美国联邦农业部公布了“土壤、水资源保护全国计划”及“区域水资源水质净化计划”,并通过该计划的落实,管理着全国22个区域性水资源水质净化计划的实施。现在看来,全国各地的农地、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实践证明,上述各项法律和计划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3.4耕作方法的资源、环境保护对策
3.4.1可持续农业
所谓“可持续农业”,一般是指“能够持续地利用资源进行农业再生产或能够进行资源的再利用,把农药、化学废料的投入量控制在必要的最小限度,在实现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生产安全农产品(食品)的同时,保持较高水平的农业生产力和收益性的耕作方式及其农业管理体系。”
实现可持续农业的手段是:①改革现行的农业种植、养殖体系中不利于农地、水等资源保护的部分;②采用病虫害综合防治方式;③促进家畜粪尿等农家有机肥料及豆科植物等绿肥的利用;④实施保护农地、水资源的保护性耕作方式;⑤采用种植业和畜牧业相结合的复合经营模式。
通过上述手段来防止土壤侵蚀、荒漠化蔓延、水资源水质污染的目的,并且在保护农地、水等自然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进行农业生产,提供安全的(卫生的)农产品。
3.4.2关于“保护性耕作方法”
集约型持续单作经营方式农业,容易发生土壤侵蚀,导致农药使用量的不断增加、水质污染。
目前,企业对于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热情普遍不高[3]。因为缺乏校企合作方面的国家政策,校企之间责权关系不明确,而校企合作中产生的费用和风险却大部分需要企业承担[4]。环境保护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中也是如此。比如污水处理厂就存在非常危险的曝气池、二沉池等,接收学生参观尚存在学生坠落的风险,更别说长时间接收学生实习。而毕业生市场上,环境保护相关或相近专业的毕业生供应量确实比较大。可见,校企合作缺乏持久的推动力。
2环境保护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难点分析
2.1环境保护工作自身的特殊性不利于环保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开展
相比于其他工业行业,环境保护工作有其特殊性,这一特点是造成环境保护职业教育校企合作难甚至就业难的原因之一。首先,环境保护行业的工作领域非常分散。传统的车、钳、铆、电、焊、数控机床操作等专业,相应行业内企业的一个车间就需要大量的技术工人,学生比较容易实现订单培养,相应的顶岗实习、校企合作等也相对简单,企业有较高的参与人才培养的热情。而环境保护行业不是生产车间,企业中的环境保护岗位往往是环境治理工程、环境检测、环保设备维护和维修等工作,不会一次性需要大量的技术工人。比如说污水处理岗位,即便是污水处理厂,在岗的员工数量也比较少。分散于多个工业行业(比如啤酒、造纸、印染等行业)的单个污水处理站需要的人员数量就更少,而各个行业污水的处理方式又不尽相同,使得环境保护职业教育不容易实现人才的订单培养。努力争取的订单培养和定点实习,涉及的企业数量也非常多,使得学生的管理难度加大。即便在这种情况下,环境保护专业技术岗位被大量非专业技术人员占有的现象普遍存在,环境保护职业教育的毕业生在专业对口单位或岗位就业的比例不高。这种人才供需状况,造成了企业对环境保护职业教育毕业生的忽视。
2.2环境保护职业教育与行业发展疏离给环保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带来困难
我国的环境保护职业院校原来大都归口原国家环保总局管理,教育改革后,这些院校从行业脱钩,归到地方教育部门统一管理。加之环境保护的行业性质较弱,行政管理性质更明显,环保产业又体现出明显的跨专业、交叉性特性,使得环境保护职业教育与环境保护行业更为疏离。
2.3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下沉给环保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带来压力
目前,相比于土建、机械等热门专业,环境专业属于就业率和专业对口率相对较差的专业。而我国大部分综合院校争相开设环境保护相关专业,使得目前环境保护专业的本科毕业生较多。在国家大学毕业生就业压力普遍增大的背景下,环境保护专业本科毕业生的就业岗位逐步下沉,环境保护职业教育毕业生的就业状况则更为严峻。这样也使得企业关注目光更加集中于综合性本科院校,职业院校在社会上本就不受重视,环境保护职业教育的校企合作压力增大。
3破解环境保护职业教育校企合作难点的对策和建议
3.1尽快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开展环境保护
职业教育政校企三方合作因为环境保护行业的特殊性,校企合作在面临很大困难的前提下,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参与就成为了环境保护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有效实施的重要条件,甚至可以说是关键因素。对于环境保护职业教育来说,相比其他专业,政府的角色和作用都更加明显和重要,政校企三方合作才是环境保护职业教育科学发展的有效途径。在政校企合作中,政府的主要职能是完善政策、搭建平台、建立机制。3.1.1政府要完善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相关法律法规政府要完善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相关法律法规,配套具有可操作性的条例、细则,明确校企双方在校企合作中的权利和义务,详细规定双方的惩罚与激励条款。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联合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有关校企合作的可行性政策,促成环境保护职业教育校企合作,进一步提高环境保护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3.1.2搭建环境保护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平台2010年,环境保护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简称“环保行指委”)由教育部批准成立,由环境保护部牵头组建和管理,旨在通过行业指导,调动行业企业的积极性,共同推动职业教育的科学发展。环保行指委对环境保护职业教育而言,无疑将搭建一个政校企合作的纽带、桥梁和平台。3.1.3经费投入政府应建立健全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经费投入保障制度,多渠道筹措经费。3.1.4建立和完善环境保护行业任职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促进环境保护职业教育毕业生的对口就业,提高企业对环境保护职业院校的重视度,如国家可以规定招聘员工首先应从职业院校毕(结)业生和经过职业培训并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择优录用,环境保护岗位须持证上岗等。
3.2政校企合作平台的搭建和良性运转,推动环境保护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有效开展
搭建一个环境保护职业教育政、校、企沟通合作的平台,是政府支持环境保护职业教育、参与环境保护职业教育、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的基础。2010年成立的环保行指委,是由政府部门环境保护部牵头组建和管理的,这是由环境保护的行业性质较弱、行政管理性质明显的特性决定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任直接管理者,更加有利于环境保护职业教育“政府指导、行业引导、企业参与”办学制度的落实。更为重要的是,环保行指委应扮演好平台和桥梁的角色、专家角色、组织者角色、指导者角色、支持者角色[5],为推动环境保护职业教育的校企合作发挥应有的作用。
3.3建立政校企长效运行机制,保证环境保护
职业教育政校企三方的常态合作政校企长效运行机制包括政校企合作的激励机制、保障机制和评价机制。政校企合作的激励机制,除了上述政府主导作用中的政策法规引导激励校企双方共同培养人才外,还包括学校和企业建立完善的奖励激励机制。这些奖励激励机制,一方面调动了学校领导和教师寻求校企合作机会的积极性,另一方面还调动了企业技术人员指导学生实习实训、担任学校兼职教师、开展科研合作的积极性。政校企合作的保障机制包括资金保障、学生在企业实习的安全保障、政策法规保障、组织机构保障等多个方面,在细节上为环境保护职业教育的校企合作扫除障碍,提供保障。目前我国尚缺乏专门的校企合作项目评价和验收机构,评价效果不够客观科学,不利于校企合作的可持续发展[4]。政府和环保行指委应组建环境保护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评价和验收机构,研究制定环境保护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评价体系,进而客观公正地评价校企合作成果,为落实优惠政策和奖励政策提供依据。
4结语
关键词:道教戒律尊重生命保护环境
道教大约是东汉时期成长起来的中国宗教,依据先秦时代保护环境的思想对策以及中国传统文化“天人合一”的思想,从“道法自然”的角度出发,对保护环境作了多方面的规定。如《黄老帛书。姓争》说:“顺天者昌,逆天者亡;毋逆天道,则不失所守”。就是说顺应自然规律就会昌盛,违反自然规律就会灭亡,如不违反自然规律,就不会失去所生存的自然环境。天师道出示了禁止春天和夏天杀害生命的规定,《三国志。张鲁传》中载有天师道“又依月令,春夏禁杀”的规定。早期道教不戒肉食,后来受到佛教影响,逐渐改变了饮食结构和祀神斋供的内容,倡导并规定道士须素食,并俱改先前以猪、羊、鸡、鸭、鱼等动物作牺牲供品而为香花、水果、谷物等,后期道教对此不断加以总结,从戒律上形成一整套系统的尊重和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和措施。“所谓戒者,解也,止也。能解众恶之缚,能分善恶之界,防止诸恶也。”[i]也即戒乃禁止之意,归真之要。所谓律,指犯戒后的惩罚手段,律文是根据戒条而建立的。戒律对于修道之士来说,犹如渡海的舟辑。道教戒律具有宗教法律的作用,不是一般意义上的道德说教,更不是神话故事的宣传,而是实实在在的随时随地就可操作执行的律法,违犯了戒律,就要遭到处罚或者被革除教籍、轰出教门。上自大洞法师、三洞法师,下至清真弟子、俗家弟子,都须遵守。
第一:爱惜、尊重一切动物的生命是道教思想主旨之一。道教戒律中,始终把“戒杀生”作为主要大戒。因为道教认为一切血性之物,皆有灵性,即有道性,由于悟性有早、迟之分,所以修道阶次有快、慢之别。[ii]
六朝时的道经《太上洞玄灵宝智慧定志通微经》中的“十戒”第一戒便是:不杀,当念众生。刘宋道士陆修静在其《洞玄灵宝斋说光烛戒罚灯祝愿仪》中,把“守仁不杀,悯济群生,慈爱广散,润及一切”作为“十戒”的第二戒。其所撰《受持八戒斋文》,更以“不得杀生以自活”作为八戒清斋的第一戒。[iii]《初真十戒》第二戒:不得杀害含生,以充滋味,当行慈惠,以及昆虫。《说十戒》第二戒:不得杀生屠害,割截物命。除此而外,《洞神经》中“五戒”之第一戒说:目不贪五色,誓止杀,学长生。《无上秘要》卷四十九说:勿杀伤含气。《灵宝仙公请问经》中“太上十戒”之第七戒说:不得杀生祠祀六天鬼神。《升玄内教经》卷九所述“升玄九戒”之第四戒说:手不得杀害众生,跂行蠕动含血之属,皆不得杀。[iv]《老君说一百八十戒》中的第四戒规定:不得杀伤一切物命;第九十五戒规定:不得冬天发掘地中蜇藏虫物;第九十七戒规定:不得妄上树探巢破卵;第九十八戒规定:不得笼罩鸟兽。《中极戒》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不得热水泼地致伤虫蚁。[v]《老君说百病》有:探巢破卵是一病。刳胎剖形是一病。不但自己不杀生,即是别人杀生为了自己,自己也有责任不食,《老君说一百八十戒》中第一百七十二戒:若人为己杀鸟兽鱼等,皆不得食。第一百七十三皆:若见杀禽畜命者,不得食。
道教还反对惊吓、虐待动物。《庄子。秋水》一文中说:络马首、穿牛鼻,都是违背自然的东西。《老君说一百八十戒》中第一百三十二条规定:不得惊鸟兽;第一百二十九条规定:不得妄鞭打六畜群众;第四十九条规定:不得以足踏六畜。《中极洞真智慧观身大戒经》中“三百大戒”之第六十四条规定:不得惊散栖伏;第一百七十二戒规定:不得惊惧鸟兽,促致穷地;第三十四戒规定:不得鞭打六畜;第三十五戒规定:不得有心践踏虫蚁;第六十戒规定:不得便溺虫蚁上。
在“不杀生”的基础上,道教还积极呼吁救助动物,并作为戒律规定下来。《太上洞玄灵宝智慧罪根上品六戒经》中第三戒便说:人应当去抚恤死者,保护生命,救死扶伤,使得一切生命能够终其天年,不至于中途受伤或夭折。《六度生戒》第三戒:“含血之类,有急投人,能为开度,济其死厄,见(同”现“)世康强,不遭横恶”。第四戒:“施惠鸟兽有生之类,割口饲之,无所爱惜,世世饱满,常在福地”。即是说人如果能施以鸟类、兽类以恩泽,省下自己的口粮来饲养它们,而没有任何吝惜之意,那么,他的世世代代、子子孙孙就会幸福圆满;第五戒:“度诸蠢动一切众生,咸使成就,无有夭伤,见(同”现“)世兴盛,不履众横。”第六戒:“常行慈心,愍济一切,放生度死,其功甚重,令人见(同”现“)世居危得安,居疾得康,居贫得富,举向从心。”是说人如果能常怀慈爱之心,怜悯救济一切众生,放生度死,那么当他一旦遇到危险、疾病、贫困时就会转向平安、健康、富裕,人们都会向他学习。可见,道教是从一切生命皆有价值,从因果报应的角度劝诱人们救助动物一定会得到永久的福音的。
从“蚕女”的故事可以窥见道教戒律的绝对性,据《神仙传》:
蚕女者,当高辛帝时,蜀地未立君长,无以统摄,其父为邻所掠去,已逾年,唯所乘之马犹在,女念父隔绝,或废饮食。其母抚之,因誓于众曰:“有料父还者,以此女嫁之”。部下之人,唯闻其誓,无能致父归者。马闻其言,惊跃振迅,绝其拘绊而去。数日,父乃乘马归。自此,马嘶鸣不肯饮食,父问其故,母以誓之言白之。父曰:“誓以人而不誓于马,安有人而偶非类乎?”但厚其刍食,马不肯食。每见女出入,辄怒目奋击,如是不一。父怒,射杀之,曝其皮于庭,女行过其侧,马皮蹶然而起,卷女飞去。旬日得皮于桑树之下,女化为蚕,食蚕叶吐丝为茧,以衣被于人间。父母悔恨,念念不已,忽见蚕女乘流云驾此马,侍卫数十人,自天而下,谓父母曰:“太上以我孝能致身,心不忘义,授以九宫仙嫔之任,长生于天矣,无复忆念也!”乃冲虚而去。
这则故事实质上是教人如何对待动物(“牲口”),如何对待“誓言”。从道教天下生灵皆有灵性,皆可修炼成仙的理论来讲,“马”这个具有血气之性的生灵,它和人一样应该得到尊重,享有承诺,因此兑现“誓言”对马亦有效。既然是人违背“誓言”,那么,马就有权力发出抗议;既然人对马的抗议以诉诸武力来抵赖,那么,马自然也可以复求于武力来讨公平。以往研究道教的学者习惯于将此故事诠释为以忠孝说教,其实是非常片面狭隘的。这则故事的内涵在于教导人树立天地万物皆有灵性、皆有神灵住持的观念,人和万物具有同等的生命价值,人不可唯我独尊,“誓言”之类具有信义、约定、法令性质的承诺适用于宇宙间所有生命,人所发任何“誓言”无论何时何地都必须兑现,不得有违,否则将遭到惩罚。这则故事告诉人们所有动物和人一样的生命尊严和生命价值,并从中凸显出律法的至上性。
道教这一思想以及相应的戒律规定是非常可贵的,一般中国人除了信奉人为万物之灵外,其它则皆不足挂齿。虽然所谓的君子亦讲好生之德的话,但“食不厌精”的圣人在鱼与熊掌之间并不避讳对熊掌的偏爱。没有山珍海味不能称作帝王宴席。“国骂”当中以“畜生”、“禽兽”、“剥皮”、“抽筋”为曝光率最多的字眼,以此比喻卑贱、凶残。动物的价值大概只在可供“食肉寝皮”、“脏腑入药”以兹对人补养,现今又多了“谋皮发财致富”的路子,濒临灭绝的珍稀动物的毛皮堂而皇之地竞相市场。翻看中华美食记载,竟然是猩唇、猴脑、豹胎、熊掌、驼峰、野驴蹄、野驼蹄等等。今人几乎品尝不到这类古人的珍馐了,就以穿山甲、果子狸、猫头鹰、猕猴脑来替代了,还有食马、狗、猫等与人类亲近动物的野蛮习惯。保护环境,提高民族的文明与教养,不能不对这种野蛮的饮食习惯进行改变。
第二:爱惜、尊重植物的生命。道教认为植物和人一样具有生命灵性,在某种特定的环境下,它也能够修炼成仙。如传说中的花仙、树仙、桃仙等,在古代人们将桃木、苇草、荆棘、艾草、薰衣草等植物赋予神秘的力量,认为它们可以辟邪驱瘟,故挂在门窗、墙角。后来对植物的崇拜进一步加深,便出现了掌管农作物的神――社神、稷神、神农氏。其实将植物奉为神的现象很多,如道教十大洞天三十六小洞天七十二福地都有古树、神树、神草,所以在道教戒律中对植物亦加以保护。道教最早的经典《太平经》专门对禁止烧山林作了理论阐述:
天上急禁绝火烧山林丛木之乡,何也?愿闻之。
然,山者,太阳也,土地之钢,是其君也。布根之类,木是其长也,亦是君也,是其阳也。火亦五行之君长也,亦是其阳也。三君三阳,相逢反相衰。是故天上令急禁绝烧山丛木,木不烧则阴中。阴者称母,故倚下也。[vi]《太极真人说二十四门戒经》中的“二十四门戒”第十八戒规定:人不能无故采摘花果,毁坏园林,否则就会下地域,受吞铁丸之苦。《老君说一百八十戒》中的第十四条要求:不得烧野田草;第十八条要求:不得妄伐树木;第十九条要求:不得妄摘草花。《妙林经二十七戒》中也有“不得烧野山林”的规定[vii].《中极洞真智慧观身大戒经》中第六十一条说:不得无故砍伐树木;第六十七条说:不得以火烧田野山林。
不毁坏树木花草的同时,道教还主张培植植物,去植树造林,营养花圃,美化环境,所以道教的洞天福地均为葱葱郁郁,青绿草被,大部分道教宫观均留下了历代高道大德们栽种的古树,古木参天,绿树成荫,花团锦绣。青城山天师洞内的张天师手植银杏,江西南昌西山万寿宫内的许真君手植古柏等,已经成为名迹胜物。对此道教戒律中有明文规定,《太上洞玄灵宝智慧罪根上品六戒经》中的第九戒即说:边道立井,植种国林;教化童蒙,与人为善。
第三:积极保护人类和动植物、微生物及一切生命所赖以生存的生命环境。人类和动植物、微生物及一切生命所赖以生存的环境主要指大气、土地资源、水资源等,这是一切生命的源泉,破坏之就等于断子绝孙、自掘坟墓。道教早就认识到了这一点,早期道教经典《太平经》中已明确反对人们乱凿土地、乱掘河川,伤害大地母亲的恶劣行为。当然,这也是跟道教的神仙信仰分不开。道教的形成与中国古代自然神崇拜、多神崇拜分不开,天地万物皆有神灵是道教的基本信仰,道教所塑造、所信仰的神仙,如后土娘娘,五岳大帝,三官、四渎神真等,均与气、水、土有关,因而竭力维护天地神、土地神、江河湖海神的威严、完整、安全自然是道教徒义不容辞的责任,因而道教戒律尊重和保护水土资源也是理所当然的。《老君说一百八十戒》中的第二十五条说:不得以毒药投渊池江海中;第四十七条说:不得妄凿地毁山川;第五十三条说:不得竭水泽;第一百条说:不得以污秽之物投井中;第一百零一条说:不得塞池井;第一百零六条说:不得便溺生草上及人所食水中;第一百三十四条说:不得妄开决陂湖。《中极洞真智慧观身大戒经》中亦有:不得以毒药投渊池江海中等规定。表明道教对人自己和动植物的生存环境抱以积极保护的态度,十分尊重和珍惜人类和其它一切生命所仅能赖以生存的地球环境。
结语
英国科学家莱奥波尔德(AidoLeopold)在《大地伦理学》一书中提出生态伦理学的主张,他认为:
(1)人类并非自然界的主人、统治者,而是自然界中极普通的一员。
(2)必须树立生态整体思想,只追求经济功利而不关心生态平衡的做法是极端错误的。
(3)要把权利这一观念从人类延伸到自然界的一切实体和过程,花草树木、飞禽走兽都有生存的权利,人类没有权利去践踏它们的这些权利。[viii]
道教在保护环境方面所制定传授的戒律,可资我们在保护环境方面作借鉴。
用终极价值、终极关怀来善待自然界中的一切生命,保护土地、水、空气的良性循环,保护与我们息息相关的任何生命事物,是必须的,但这种保护必须诉诸严格的法律来实施,不给任何人、任何势力集团以法外循私的“例外”。所谓靠启发民智,提高人的素质来唤醒环保意识,无疑是守株待兔、坐以待毙!恰如坐在即将喷发的火山口上的人,怎能将希望寄托在不知何谓火山喷发的愚人的拯救?等到他们观赏了火山喷发,地球已经毁灭。现在必须号召全世界各国政府、人民联合起来,为保护人类唯一的家园而战。也即:扩大联合国的权限,由其出面签订一种世界环保法律条文,由去下属的保护环境署监督实施,并赋予保护环境署以武装警察的权力,必要时,诉求常规武力强迫执行之
[i]见《洞玄灵宝玄门大义》
[ii]见唐。潘师正《道门经法相承次序》
[iii]见《云笈七鉴》卷四。
[iv]见《无上秘要》卷四。
[v]见《云笈七鉴》卷三九。
[vi]《太平经卷之一百一十八――禁烧山林诀第二百九》第六六八页。
[vii]见《云笈七鉴》卷三八。
[viii]参见李春秋、陈春画编者《生态伦理学》第7~8页。科学出版社1994年。
参考书:
〔1〕世界银行。1990年发展报告〔M〕。北京:中国财经出版社,1990.
〔2〕徐嵩龄。环境伦理学进展――评论与阐释〔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8.
〔3〕A.伊曼纽尔。我们的家园〔M〕。北京:中国环境出版社,1993.
〔4〕尚玉昌。生态学及人类未来〔M〕。北京:中国环境出版社,1992.
〔5〕〔英〕艾伦。科特雷尔。环境经济学〔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1992.
〔6〕〔美〕白吕钠(j.Brunhes)。人地学原理〔M〕任美锷、李旭丹译。北京:科学出版社。1990.
〔7〕〔美〕阿尔。戈尔。濒临失衡的地球〔M〕北京:中央编译局出版社。1997.
(一)民族特色文化被污染
凤凰古城吸引人的地方在于它的宁静、古朴、吊脚楼、蜡染等具有苗族特色的风土人情。如今,由于游客大量涌入,凤凰的街道每天都是熙熙攘攘,游人如织,不复往日的宁静。众多的当地居民拿出自己的绣花作品,更多的是镀银的或者根本就不含银的小饰品充当苗银来向客人兜售。在靠沱江边的客栈全是人为建筑的水泥板上树立着一根根的木头支撑着的吊脚楼客栈。蜡染也由以前的纯手工的制作到如今的电脑绘图漂染。老洞苗寨是凤凰最偏远的村寨,保留了最原始的风情,但从2005年通车后,游客在此不仅可以看到古老的苗族风情,甚至还能看到以当地的活人为景点的奇景。这一切说明当地居民为了获取经济利益,满足旅游者对苗族文化定位的需求,顺应旅游者的心理,不惜以损害民族文化为前提,使当地的民族文化受到严重破坏。
(二)环境污染严重
凤凰县的经济基础和技术水平相对落后,人们盲目地、过度地、简单粗放地开发旅游资源,这种急功近利、竭泽而渔的行为,使这里原本脆弱的生态环境遭受到严重地破坏。大量生活废水的排放,以及生活垃圾的产生,给古城的环境带来了严重的破坏。水质污染的直接原因是居民生活污水得不到及时处理就直接流入沱江造成的。在沱江边,游客使用过后的床单都是由客栈老板在江边使用木槌来捶洗的。在游客眼中,这是很富有民族特色的古色古香,却不知游客流通量的增大,使得床单的使用率增高,每天在沱江里清洗的床单带着丰富的泡沫在江水里漂荡。除了满足游客住宿需要,还有游客的吃,鸡鸭鱼肉大部分就在沱江里宰杀清洗,使水质变差。到了晚上,为了满足爱玩浪漫的游客的需求,当地的居民又拿着自己用纸折的河灯出来卖,这些河灯的制作不仅浪费纸,更重要的是还没等装在里面的蜡烛燃烧完,那些质量低劣的纸和蜡烛就会被河水打湿,沉入水底,导致水底躺着许许多多蜡烛的残骸。还有在沿江的好地段,酒吧一条街在夜夜笙歌,原本清净的地方每天晚上12点过后仍是热闹非凡。大量的游客来到古城观赏,使得古城喧嚣吵闹,使原本安静的小镇受到噪音的严重污染。
(三)视觉污染普遍存在
凤凰古城原本安宁、自然、古朴的街道上,现在竟然排列着大量以盈利为目的的商业店铺,出于商业需要,林立的广告牌、缤纷的霓虹灯已成为凤凰司空见惯的景象。在沿江两岸,家家户户悬挂着红灯笼,更有甚者在屋顶围墙装满霓虹灯,给人看到古城“五光十色”、“夜色斑斓”的景象。然而,由于产品质量不佳和缺乏及时维护,广告褪色和剥落,霓虹灯缺笔少字,让游客看来不免大煞风景。在古城区内过多的广告和霓虹灯,不仅遮挡了观赏视线,强烈的色彩刺激也加速视觉疲劳,在凤凰古城,这种“视觉污染”更会对旅游效果形成直接损害。
(四)原始建筑风格逐渐淡化
凤凰古城的魅力很大一部分来自于沱江边的吊脚楼群,但是现在的凤凰古城现代建筑和吊脚相互混杂,使原本很有特色的吊脚楼失去了原有的建筑风格。随着旅游业的发展,当地居民在得到了旅游者为他们带来的经济收益,为了有更好的条件接待旅游者,改善接待设施的做法没错。但是,由于缺乏规划和对古城建筑群的保护意识,使得新建筑的风格、材料、建筑结构等与传统建筑的风格差异很大,使古镇原有的建筑风格逐渐淡化。
二、凤凰古城应对旅游污染的对策
(一)注重对民族文化的保护
在对凤凰县旅游资源进行开发时,要注意开发与保护并重,不能厚此薄彼。防止开发过程中出现商业化、庸俗化、低品位的现象出现,在开发过程中尽量保持古城民族文化原始特色,切忌不可跟风模仿。为了保护民族文化,建立“民族文化基地”,对已经消亡或逐渐消亡、流失的苗族建筑、风俗习惯、音乐、舞蹈、信仰等民族文化遗产进行挖掘,收集和整理。
(二)加强环境治理
凤凰古城区在开发、利用时必须树立环境保护的意识,必须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目前,景区内大气污染、水质污染、噪音污染、垃圾污染、视觉污染、景观污染的现象较为突出,因此,对景区环境的保护和治理应从宏观和微观两大方面入手:宏观上要建立统一协调的管理体制、健全法制、加大管制力度;微观上对景区游客容量要科学限制,强化景区大气和水质监测标准,用行之有效的方法对景区垃圾进行处理,杜绝污染源。如明确地安排和妥善地处理旅游区生活用水和垃圾;制定有关法规、条例约束居民和游人,不准乱扔乱丢瓶罐、废纸等旅游废物;增强政府官员的主人翁意识和环境保护意识,将环境保护放在首要位置。
(三)坚持“整旧如旧”、“修旧如旧”的原则对古镇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
为了治理凤凰古城的视觉污染和保护传统建筑风格,凤凰古城政府部门应对古城区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拆除有碍古镇景观的不协调建筑物,对古城区内现代商铺进行迁移,对新建建筑坚持“整旧如旧”、“修旧如旧”的原则,使新建筑保持原有建筑的风格。同时,对沱江两岸的商铺进行治理整顿,规定他们用古城传统的照明方式来吸引游客上门,从而减少视觉污染。
(四)加强引导,提高当地居民和游客的环保意识
首先,从改变当地居民的生活方式入手。由于一直以来他们产生的生活垃圾污水是直接流入沱江,而现在随着旅游接待量的增大,使每日产生的垃圾污水成倍增加,如果不经过处理就流入沱江会严重影响沱江的水质。因此,对居民的排污应当出台相应的政策,例如,收取“排污费”等来提醒和限制居民少向沱江排污。在沱江清洗衣物的居民使用含磷洗衣粉会给江水带来极大的污染,因此,要强制居民使用无磷洗衣粉,控制含磷污水的流入量,防止水体发生富营养化。同时,通过各种渠道教育引导居民,使居民意识到环境质量的优劣关系到旅游区的发展,更关系到自身生活质量的好坏和子孙后代的生存发展。其次,提高游客的环保意识。在游客进入景区时通过导游对其进行环保教育,提高游客的环保意识。例如,可以在景区的显眼处,用适当的方式(如绿色的垃圾桶、仿木的提示牌)提醒旅游者不要乱丢垃圾、制造污染,为自己更为别人创造一个良好的旅游环境。
参考文献:
[1]宋进喜.西安市旅游开发的环境效应及环境整治建设[J].西北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2,(6).
[2]张维梅,熊国玲,张舒莉.凤凰县旅游资源开发初探[J].商场现代化,2007,(522):269-2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