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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企业“融资难”的局面是多种因素造成的,既有民营企业自身发展不足的原因,也有金融制度和政策限制的因素。
首先,部分民营企业信誉、形象欠佳,使银行对民营企业态度冷淡。我国早期的民营企业是在传统体制的边缘和缝隙中成长起来的,经营者多为工人、农民、小商贩或供销人员,很多是政策催生,他们缺乏现代企业经营者的理念,执行的是家族垄断的产权制度、隐私式的财务会计制度、任人惟亲的人事制度和家长式的治理制度,企业形象先天不足。从财务来看,不同程度地存在资料不全、数据失真、信息失实的问题;从抵押来看,明显薄弱;从经营手段审视,粗放、技术落后、设备陈旧。甚至一些民营企业为急于完成资本原始积累而不择手段,从而失去诚信,败坏了民企整体信誉。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焦璞先生提供了一个数据,60%以上民营企业的信用等级是3B或者3B以下的等级,银行难免对其谨小慎微,贷款自然举步维艰。
其次,我国金融业市场化程度低,民营企业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受到方方面面的限制。我国现行证券市场设立的初衷,主要是为了解决国有大中型企业面向社会公众直接融资问题,入市门槛较高。2005年10月通过修订的《证券法》和《公司法》规定,企业发行股票上市时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企业发行债券时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一般民营企业,特别是广大中小型民营企业是不能进入现行证券市场直接融资的。
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问题最终仍然需要以市场化的方式解决,因此,完善资本市场,引导资金资源的有效配置,是为民营企业拓宽融资渠道的重要方式。私募股权基金的出现,无疑为民营企业融资提供了新的工具。
私募股权投资,简称PE(PrivateEquity),是指按照投资基金运作方式,直接对非上市实业企业进行的权益性投资,在交易实施过程中附带考虑将来的退出机制,即通过上市、并购或管理层回购等方式,出售持股获利。在我国,私募股权基金也被称为产业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将产业投资基金定义为“一种对未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和提供经营管理服务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投资制度,即通过向多数投资者发行基金份额设立基金公司,由基金公司自任基金管理人或另行委托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资产,委托基金托管人托管基金资产,从事创业投资、企业重组投资和基础设施投资等实业投资。”私募股权基金一般投资期限较长,投资期限通常为3~7年,所以说它是民营企业融资的最佳途径之一。
首先,私募股权基金的迅速壮大为民营企业融资提供了先决条件。近年来,通过各方面的努力,《信托法》的颁布,《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合伙企业法》的修改,基本消除了各类私募股权基金及产业投资基金设立与运作的法律障碍,发展私募股权市场的条件有了很大的改观。资本市场监管机制的不断完善,信息披露和监管更加透明,以及创业板即将设立,使大批机构投资者不断涌入到直接股权投资市场中来。目前,在私募股权基金中,不仅有凯雷、软银、鼎辉、清科等国内外著名私募股权基金的身影,保险公司、社保基金等从资产配置和提高收益的要求考虑,也开始进军私募股权投资领域,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从探索综合经营提高竞争力的角度,在政策逐渐放宽的情况下,积极开展直接股权投资试点,甚至丰富的民间资本也积极地参与到私募股权基金的运作中来。经过近一年多来的暴发性增长,中国的私募股权基金拥有的资金规模已经很大,大规模的资金为民营企业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提供了丰富的资金来源。
关键词:并购融资信托融资资产证券化
企业融资方式和融资顺序的选择是并购融资必须面临的~项重要决策。从中国上市公司的融资情况看,与美国等发达国家“内部融资优先,债务融资次之,股权融资最后”的融资顺序正好相反,中周企业并购融资呈现出明显的反向选择性,表现为忽视内部融资、对股权融资相对偏好和对债务融资的轻视状况。
一、并购融资渠道狭窄,融资方式单一
中国企业目前的并购融资主要的融资渠道集中在内部融资、贷款融资及发行股票融资几个方面。内部融资对于企业来说,可以减少融资成本及并购风险,但在当前企业普遍存在资本金不足、负债率过高的状况下,融资数量是十分有限的。为并购提供贷款的融资渠道目前仅限于商业银行,但由于受到贷款用途的限制(不能进行股票交易),一般也只限于非上市企业并购中使用。西方企业的并购融资活动,由于金融工具的不断创新使得混合性融资工具和一些特殊融资方式尤为盛行。除了贷款、股票以外,企业在并购中大量使用认股权证、可转化债券、杠杆收购以及卖方融资等方式,并将多种融资方式加以组合,增加了并购融资的来源。中国目前由于资本市场发展尚不完善,很多融资:具基本上还没有应用,有待于发展创新。
二、资本市场体系不完善,并购融资中介机构作用未能有效发挥
影响中国企业并购融资的很大一部分原因是由于资本市场体系不完善,对于融资渠道的限制首先来源于证券市场发展状况的制约,除了立法限制以外,还受到其他一些因素的影响。例如中国目前股市规模很小,资金供给充裕,使得股价规模过高,因此要想通过直接的二级市场收购往往要付出很高代价,股权交易难以实现。与此同时,由于中国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不合理,流通股数量少,比例小,仅占总股本的l,3左右,人为增大了并购融资的资金需求量。这种情况下,对于并购企业而言,往往要付出高于非流通股转让方式数倍的并购成本。融资数量的增加,并购成本的提高也对并购企业在二级市场上融资造成了很大的影响。
三、充分发挥现有并购融资方式的优势
1.定向增发新股作为支付手段。定向股(TargetedStock或TrackingStock)是美国20世纪90年代兴起的一种新的公司重组方式,定向股是对多元经营公司所发行的普通股中的一种,一个公司可以拥有两到三个以上的定向股。采用定向增发方式收购上市公司对于资本市场可谓是益处多多,它不但拓宽了上市公司的融资渠道,还可以规范上市公司的重组。但是,和发行新股一样,定向增发新股也会改变企业的股权结构。因此,在企业决定是否使用这种方式时,应该综合考虑下列因素:一是并购企业的股权结构;二是每股收益率的变化;三是每股净资产的变动;四是财务杠杆比率;五是当前股价水平;六是当前的权益报酬率。以尽量避免对原有股东权益造成不利影响。
2.信托融资。与传统的融资方式相比,采用信托筹集并购所需资金有其独特的优势:首先,由于并购方在获得资金的同时其负债并没有相应的增加,因此用信托融资来解决资金筹集问题能够优化并购方的财务结构;其次,当并购方拥有良好发展前景的项目而缺少并购所需资金的时候,通过资源配置的结构性重组就可以将不可流动的资产转化成具有高流动性的现金,从而解决了并购所需要的资金问题;其三,利用信托“结构性融资”特点,将信托财产“出售”给信托公司,以信托财产为信用核心进行融资,不失为并购融资的新渠道,从而能够极大地推动并购活动的进行;其四,信托融资为并购方筹集并购所需资金提供了一个相对宽松的政策环境,并购方掌握了融资的主动权,就可以最大限度地利用信托融资完成并购计划。在整个融资过程中,信托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预测和信托财产的价值评估两个关键环节将决定整个信托融资并购过程是否能够顺利完成。
四、开拓新型并购融资渠道
1.分期付款下的或有支付卖方融资。企业并购中一般都是买方融资,但当买方没有条件从贷款机构获得抵押贷款时,或是市场利率太高,买方不愿意按市场利率获得贷款时,而卖方为了出售资产也可能愿意以低于市场利率为买方提供所需资金,买方在完全付清贷款以后才得到该资产的全部产权,如果买方无力支付贷款,则卖方可以收回资产。这种方式在美国被称为“卖方融资”(SellerFinancing)。
比较常见的卖方融资即通过分期付款条件下以或有支付方式购买目标企业。它是指双方企业完成并购交易后,购买方企业并不全额支付并购的价款,而只是支付其中的一部分,在并购后的若干年内,再分期支付余下的款项。但分期支付的款项是根据被收购企业未来若干年的实际经营情况而定,业绩越好,所支付的款项也越高。从融资的角度来看,这一支付方式无异于卖方即被收购企业向购买方企业支付了一笔融资。由于购买方企业在未来期间的实际支付款项须视被收购企业的经营业绩而定,这种支付方式实质上是一种“或有支付”(ContingentPayment)。或有支付进行并购同企业通过其他融资渠道获取资金进行并购最终的效果是相同的。越来越多的换股交易中使用分期付款方式下的或有支付进行卖方融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利用这一方式避免股权价值的稀释。:
【关键词】中小企业;融资;解决途径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中小企业得到了迅猛的发展,对我国国民经济的贡献率不断提高,中小企业在促进经济增长、创造就业机会、增加农民收入、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等方面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是,最近几年,我国中小企业的发展面临着很大的困难。尤其影响我国中小企业进一步发展的最重要的因素是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狭窄、融资数量少、融资结构不合理、融资成本高。如对工业增加值贡献率不到30%的国有企业占用了70%以上的银行贷款,但创造了70%的国民生产总值的非国有企业只获得30%的银行贷款。如果这种现象得不到充分改善,中小企业将难以持续快速发展,会直接影响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
1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分析
从以上融资的现状分析可以看出“融资难”已经严重制约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究其根源,既有中小企业自身的原因,也有银行管理制度方面的原因,更有国家政策方面的原因。
1.1企业自身原因
(1)中小企业资本规模小,信息观念淡漠。中小企业经营规模小,生产技术水平落后,产品结构单一且科技含量低,抵御风险能力差,经不起原材料或产品价格的波动,经营风险较大。加上中小企业信誉不高,信用观念淡漠,导致银行放贷慎之又慎。不少中小企业信息披露意识不强,财务管理水平低下,信息缺乏客观和透明。此外,个别中小企业还恶意抽逃资金,拖欠帐款、空壳经营、悬空银行债权,造成信贷资金流失,严重损害了中小企业的整体信用水平。
(2)中小企业财务制度不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会计信息失真,造成银行与企业信息不对称,为中小企业融资增加了难度。椐调查,我国中小企业50%以上财务制度不健全,许多中小企业的经营管理者自身素质较低,缺乏应有的财务管理知识,对重大的财务决策全凭自己拍脑袋来决定,管理非常混乱。同时,企业为了应付监督部门的检查,还要准备两套帐,甚至多套帐,这样,企业很难提供准确的会计信息资料,银行也无法摸清企业的真实面目,增加银行对企业贷款的风险。
1.2银行方面的原因
(1)体制政策上的失衡直接影响银行贷款与直接融资的渠道。我国金融机构仍以四大商业银行为主,银行业的高度垄断与产业的高度垄断相一致,导致四大银行只愿给国有企业贷款。这主要是企业与国有银行在所有制上的差异,造成银行与企业之间制度障碍。此外,国家还规定对银行的逾期、呆帐等不良贷款实行追究制,因此银行方面对中小企业的放贷自然多一份谨慎和小心。现行的《证券法》对上市公司的严格要求,“主板市场”的上市公司主要是国有大型企业,针对家庭式企业,尤其是非国有科技企业的“二板市场”的缺失,基金组织及其其他形式的融资尚处于初建阶段,使得中小企业直接融资的渠道很难实现。
(2)信息不对称影响银行与企业之间的关系。银行作为资金的提供者并不能亲自参加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它与资金的使用者(中小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就带来了矛盾和问题。通常,中小企业资金在经营管理状况方面比银行拥有更多信息,因此,中小企业就有优势在合同签订的过程中或事后的资金使用过程中损害银行的利益,使银行承担过多的风险。由于中小企业与大企业在经营透明度和保证、抵押能力上的差别,以及贷款规模导致管理成本上的差异,使银行缺乏为家庭式中小企业提供更多融资服务的动力。
(3)缺乏与中小企业相匹配的中小金融机构。在我国目前的银行组织体系中,还缺乏专门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的政策性银行,虽然我国已有遍及城乡的中小商业银行如农村信用社、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等,但由于他们没有得到政策性融资权,自身问题还没有解决,无法满足中小企业贷款需要。一些中小金融机构从成立开始,并未从国有企业的体制中解脱出来,经营管理水平不高,发展能力不足,从而减弱了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金融体制的改革是相对滞后的,从计划经济延续下来的金融结构不合理的问题仍然没有彻底有效地解决,抑制了中小银行、民营银行发展。
(4)中小企业通过发行股票和债券融资渠道也不畅通。我国《公司法》规定申请股票上市的条件: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500万元,上市公司股东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等等,这些硬性条件将中小企业拒之门外,阻碍着中小企业通过资本市场进行融资。我国《公司法》还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发行债券其净资产不得少于600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净资产不得少于3000万元,并且有实力雄厚的企业担保,不允许企业私募发行,这一系列条件也限制中小企业通过发行债券融资的空间。
1.3政府部门的原因
政府部门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不够。政府部门仍然保留着计划经济的观念,长期以来,国家扶持政策一直实行向大企业倾斜,尽管这些年来国家政策有所改变,但并没有发生实质性的变化。特别是国家现阶段对国有企业实行大规模的优惠政策,而对中小企业仍然不能享受这些优惠政策。
在我国,中小企业虽然采取了差别利率、两免三减或第一年免征所得税等税收优惠政策,但由于中小企业是小规模纳税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本应享受的优惠政策往往实际最终无法实现。
2解决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途径
由于融资难,涉及企业、银行、政府三方,因此,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需要三方的共同努力。
2.1规范中小企业内部管理,全面提高企业的综合素质
(1)要明晰企业的产权,建立股份合作制。积极稳妥地推进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只有企业的产权明晰,经营者才对自己的行为和企业未来的发展负责,企业的信用才有可能建立起来。根据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和中小企业自身的特点,大力推进股份合作制,促进中小企业的改革。通过产权转让、股份制改造、租赁、拍卖等多种方式,加快放开搞活中小企业的改革步伐。在改革中鼓励员工自愿入股,增强员工对企业资产的关切度,为企业的发展开辟新的融资渠道。
(2)规范企业财务制度,提高财务管理水平。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企业的财务、会计制度,不做假帐,建立完善的财务报表体系,提高企业财务状况的透明度和财务报表的可信度。积极清偿银行的债务和应付款项,建立企业的信用制度,提高企业的信任水平。
(3)加强企业内部管理,提高企业的信用等级。通常情况下,A级以上信用级别的企业,金融机构才能考虑其融资申请,因此企业要树立良好的企业法人形象,杜绝不良信用记录,提高企业还款的信誉程度,大力开拓产品市场。同时还要建立一整套信用等级评估制度和指标,积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尽快构筑信用体系。
2.2金融机构的自我完善
(1)金融部门应根据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合理配置金融资本,不应以所有制性质去导向市场。在金融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充分利用利率的杠杆作用,对市场的金融贷款进行市场调节。如根据中小企业要求信贷时间短,数额小,频率高的特点,就可以适当提高利率,从而摊低自己的信贷成本,使中小企业也免去了不必要的奔波和民间高利贷的拆借。另外,商业银行应开发更多更新的金融服务项目,提高为中小企业的信贷服务效率,为中小企业提供相关的信息咨询服务,帮助中小企业健康财务管理制度。
(2)多种融资方式共同发展。继续扩大我国股票市场的规模,尽快设立创业板市场,规范直接的企业产权市场,在促进国有大企业上市的同时,允许符合上市条件的中小企业进入资本市场。同时还要解决上市公司股份中尚不能上市流通的国有股、法人股的流通问题,实现股权的全流通,尽快推进我国创业板市场的建设。创业板主要要看企业发展的潜力,这样为中小企业尽早进入国有企业创造条件。
(3)积极培育和发展债券融资市场,大力发展我国投资基金市场,促进中小企业科研开发的创新能力。为了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应理顺债券发行审核体制,逐步放松规模的限制,扩大发行额度完善债券担保的信用评级制度,支持经营效益好、偿还能力强的中小企业通过发行债券融资。此外还应大力发行包括可转换债券在内的各类企业债券,积极探索资产证券化、房地产抵押贷款证券化等方式。大力推进以开放式基金为主的证券投资基金的发展,丰富基金品种,引导储蓄流向投资。同时还要大力发展创业投资基金。
(4)建立健全为中小企业服务的银行体系,专门为中小企业服务。大力发展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中小金融机构,加快中小金融机构的建立。中小金融机构一般了解地方基层,能够利用当地的信息了解本地中小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这样中小金融机构在为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支持时,具有信息和交易成本低的优势。中小金融机构与中小企业的共同发展两者能够相互促进、相辅相成。
2.3政府应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对中小企业融资的支持力度。
(1)政府部门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采取一系列政策措施,中国人民银行1998年5月6日下发了《关于改进金融服务、支持国民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商业银行设立中小企业信贷部,积极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服务;1998年6月20日颁发了《关于进一步改善对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意见》,提出了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8条措施;1998年10月19日下发了《关于扩大对小企业贷款利率浮动幅度的通知》,决定扩大对小企业贷款利率的浮动幅度;1999年11月17日,颁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对小企业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提出了进一步强化和完善小企业金融服务的10条措施;国家也成立了中小企业司,2003年《中小企业促进法》通过并实施,它标志着我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正式走上规范化和法制化轨道。以上举措对帮助我国中小企业获得资金来源,扶持中小企业起着积极的效果。
(2)完善我国对中小企业资金的扶持政策。政府部门主要以税收优惠、财政补贴、贷款援助等方式给予资金上的支持。税收优惠是国家通过降低税率、税收减免、提高固定资产折旧等优惠条件,以减轻中小企业的税收负担;而财政补贴是政府通过鼓励中小企业吸纳就业、促进中小企业科技进步和鼓励中小企业出口等方式给予的财政援助;政府帮助中小企业获得贷款的方式有贷款担保、贷款贴息、政府直接的优惠贷款等等。
总之,要真正有效地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需要经过政府、企业、银行三方的共同努力,创建一个融资渠道多样化、社会信用完善的社会经济环境,为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一个宽松的融资环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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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小外贸企业自身存在的问题
1、中小外贸企业经营能力不强。当前河北省绝大多数中小外贸企业以家族式管理模式为多,缺乏现代化管理模式。所有权和经营权划分不清,财务管理不规范,产权概念模糊,经营粗放,产品附加值低,市场开拓能力和抵御风险能力弱。尽管经营灵活,但是对于针对信贷评级提供贷款的银行,这些特点导致省内商业银行较少为中小外贸企业提供服务,这大大减少了企业的外部融资。2、中小外贸企业可以抵押的资产较少。目前,抵押贷款的抵押率,土地、房地产一般为70%,机器设备为50%,动产为25%,专用设备10%。由于河北省大多数中小外贸企业固定资产少,流动资产变化快,无形资产难以量化决定了企业可以用来抵押的资产少。河北省中小外贸企业大多没有建立起自己的品牌和商誉,而这些是企业主要的无形资产。造成了无论是通过以银行为主要形式的间接融资还是以发行债券或股票为主要形式的直接融资都难以进行。
(二)银行等金融机构对中小外贸企业融资的限制
1、商业银行对中小外贸企业的“惜贷”现象严重。当今,河北省商业银行贷款片面的向少数大型企业集团倾斜,同时对中小金融机构和民间金融活动严格限制,这无疑会造成河北省中小外贸企业融资渠道狭窄。在全部信贷资产中,河北省中小企业所获得的比率尚不到30%,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信贷总量的70%都流向国有大中型企业,只有不到30%流向了占经济总量70%以上的中小企业,流向中小外贸企业的资金就更少。2、银行对中小外贸企业的准入门槛过高。银行要求贷款企业必须提供实物作为抵押,由于银行可以接受的抵押物十分有限,一般仅包括房产、存单等。但是,中小外贸企业通常处在发展初期,固定资产有限,即使运营良好也难以提供抵押,可以提供的担保物又往往不符合银行的要求。不仅如此,银行还要审视企业是否具有持续盈利的能力、良好的财务状况、企业所属的行业是否具有成长性和稳定性以及发展前景。因此,河北省许多中小外贸企业被挡在了银行贷款的门外。3、省内银行贸易融资业务品种单一。随着河北省对外贸易的蓬勃发展,越来越多的中小外贸企业投入国际市场,它们迫切的需要灵活、快捷的融资业务来实现资本的流动性并增强自身的竞争力。而省内银行开展的贸易融资仍然是以信用证结算与融资相结合的传统方式为主,如:减免保证金开证、出口打包贷款等,或者是几种简单融资方式的组合,较为负责的业务如保理业务、福费延业务则开展有限。
(三)宏观环境对中小外贸企业融资的制约。
国家在实施产业政策时更多地考虑政治和经济双重因素,政策层面上以重点大企业为主,而对于中小外贸企业发展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另外,省内商业银行至今无法通过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掌握企业的实际信息或动态信息,河北省中小外贸企业也无法对其信用额度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进而影响了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信用状况的客观评估,造成了信用歧视。
二、河北省中小外贸企业融资难解决对策建议
(一)中小外贸企业自身水平的提高
1、完善中小外贸企业内部管理体系。河北省中小外贸企业必须加强自我约束,规范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确保企业的各项经济活动和财务收支在国家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允许的范围内进行。河北省中小外贸企业要杜绝经营上的短期行为,壮大经营的实力,促进企业规模经营和规模效益,实现可持续发展。与此同时,要加大技术投入,根据市场情况实时调整产品结构,充分发挥其自身潜力,提高其营业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2、提高业务人员素质。河北省中小外贸企业要对业务人员进行国际贸易、国际金融、法律等相关知识的培训。注意吸纳国际贸易、金融、法律等方面的高素质人才。在了解银行贸易融资产品情况下,增加扩大融资渠道。另外,从业人员需要对客户进行分类,增加对信用的管理监控,建立本企业主要客户的数据信息库。通过掌握的客户信息状况对客户进行管理,避免可能发生的风险。
(二)银行等金融机构服务的改进措施
1、提高对中小外贸企业的贷款额度。银行贷款的条件应该以还款能力为出发点,不应把企业规模大小和所有制作为首要条件,对于那些有市场、有效益、内部管理严格的中小外贸企业,应当适当放宽对抵押担保的要求,对于合作记录良好的中小外贸企业,还应该考虑适当信用担保方式,以减轻中小企业担保压力,帮助中小外贸企业快速发展。2、适当放宽河北省中小外贸企业融资门槛。河北省商业银行应适当下调个人经营性贷款的利率上调幅度。例如,当中小外贸企业主用自己的固定资产作为抵押物,向银行申请贷款时,如果自身资信条件好,贷款利率下浮。但享受这些优惠措施的前提是企业本身的财务很规范,能让人感觉到企业的经营水平很好,企业订单和市场前景都不错。而且,企业主本人的资信条件也很优秀,对企业有明确的规划,不会贸然的出击不熟悉的领域。3、扩展省内银行贸易融资业务品种。省内银行要能够适时向中小外贸企业推荐合适的业务品种,发挥理财顾问的作用,满足中小贸易企业开展正常进出口业务的贸易融资需求。此外金融机构要积极创新金融产品,对传统产品,要办出新意。如打包贷款业务,不只局限于信用证业务下,要逐步扩展到脱手和出口发票融资,进口业务方面可采用转开信用证、备用信用证等业务形式,满足中小外贸企业的多方面融资需求,促进河北省中小外贸企业的发展。
(三)从宏观环境方面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1内源融资。在我国中小企业融资方式中内源性融资占主导地位,但其总体状况却不尽人意。首先.我国中小企业依赖于内部人融资的程度很高。企业内部股东的亲朋好友和企业内部股东提供的初始资本以及随后追加的资本起了主导作用。其次中小企业利润分配过程中留利不足自我积累意识差。中小企业内部利润分配中多存在短期化倾向,缺乏长期经营思想自身积累意识淡薄,在利润分配上几乎近于”分光”。
2间接融资。中小企业由于经营规模的限制以及我国资本市场的不完善和不成熟,其间接融资过分集中于银行贷款。在国有商业银行加强金融风险防范的形势下中小企业间接融资困难重重。首先,银行贷款数量少。由于中小企业自身的不足国有商业银行更倾向于将贷款发放国有大型企业致使中小企业从银行获得的贷款比例远低于其对国民经济的贡献比例。其次.信用担保制度不健全使中小企业融资难。中小企业普遍存在经营规模小固定资产少等特点因而银行贷款需要第三方提供担保。最后为中小企业服务的金融机制不健全没有专门的金融服务机构。
3直接融资——股票融资和债券融资。近几年随着中小板的发展为中小企业开辟更为广阔的融资渠道然而我国的股票融资机制还存在这许多的不足之处。首先IPO审核时间长、不可预测。虽然我国证券发行上市采用了核准制但仍以实质审核为主基本无法确定能否通过发审委的审核。其次发行上市门槛高、层次较单一。虽然深交所设立了中小企业板块但与主板市场的区别不大只向多层次市场迈出了很小的一步。此外,我国债券市场的发展远落后于股市和银行信贷市场的发展其不发达程度在交易市场上表现突出1995年~1999年股票交易额占交易额的8356%,债券占1644%其中企业债券仅占233%。由于我国实行“规模控制.集中管理.分级审批”的规模管理方式,中小企业很难通过发行企业债券来获取资金。
二、我国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成因分析
我国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因素主要分为内部原因和外部原因两种情况。
1内部原因
(1)中小企业有较大的财务风险。净收益理论认为企业债务融资的成本比股权融资的成本低企业的加权平均资本成本率会随着企业债务融资和股权融资的选择不同而发生变化企业更多地利用债务融资增加债务资本比例,会提高财务杠杆比例降低加权平均资本成本率企业的市场价值相应提高。由此中小企业为了求得较低资本成本会尽量保持较高比例的负债。然而较高的负债水平,必然会使企业还本付息压力增大从而导致较高的财务风险。
(2)中小企业信用道德风险高。与大企业相比中小企业信息透明度低而且大多缺乏抵押品金融部门对中小企业的贷款依赖于中小企业的“软信息”,因此发生道德风险的可能性更高。而且中小企业通常自有资本较少,面临更为激励的市场竞争亏损和破产的可能性更大。由于破产成本低自身没有更多的商誉价值因此中小企业比大企业发生道德风险的可能性更大.破产逃债的动机更强,这在中小企业的融资的实践中也得到了充分证明。
(3)权益资本成本过高。以权益资本的形式在资本市场上融资要求融资规模大这样与筹集到的大规模资金相比.发行费用微乎其微。而中小企业所需资金的规模一般偏小.发行费用相对来说很大,导致其在资本市场上等资难。
2外部原因
(1)中小企业融资的所有制歧视。长期以来.我国在资金配置方面存在着所有制歧视因素,融资渠道被国有银行垄断,银行贷款完全为国有经济服务。改革开放后,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长期计划经济思维模式不可能一下子随着经济体制变革而发生实质性变化,这个转变需要更长的过程。国有银行垄断了资金市场的绝大部分份额资本市场处于政府控制之下,这些金融机构主要为国有大中型企业提供资金中小企业只能从银行得到很小一部分贷款。
(2)过度的金融管制。在市场不完全条件下金融机构不可能满足所有人借款人的请求而会进行信贷配给。在金融过度管制下金融监管当局对金融机构风险控制的更为严格并且金融机构对风险也会更加敏感由于中小企业的信息不对称与信息不透明更加严重从而它的风险也就会最高,从而中小企业将成为金融机构进行信贷配给的首要对象,甚至会拒绝给中小企业提供信贷服务。
(3)中小金融机构发展滞后.制约了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从中小企业资金需求结构上看中小企业对长期资金需求最为迫切金融机构即使给予贷款多为短期一般在1年以下这种短期资金只能作为企业流动资金运用而对于企业长期资金周转和长期发展投资资金则无法满足。另一方面由于目前我国中小金融机构数量过少实力和规模也不大使得中小企业的间接融资受到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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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中小企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融资制度的建设是中小企业能否存续发展的必要前提。随着中国加入WTO,我国的企业将与外国的中小企业在国际舞台上正面竞争,因此,正确对中外中小企业的融资制度进行必要的比较,发展我国的中小企业的融资制度是推动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的必要途径。
[论文关键词]中外企业;融资制度;融资方式
一、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状况分析
尽管我国理论界和现实经济实践中没有形成真正的融资制度概念,但从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的现状基本可以归纳出我国中小企业融资制度的现状:从政策目标看,我国的中小企业融资制度的目标主要是就业目标,目的是稳定社会经济秩序,经济发展和技术创新都在次要地位,并未充分重视;从融资体系看,银行是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的主要机构,财政以被动方式对国有中小企业资本金进行补充(当影响到中小企业生存);从融资方式看,间接融资是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的主要形式;从风险控制看,中小企业融资风险没有一个完善的释放和控制体系。
二、国外中小企业融资制度分析
(一)美国中小企业融资体系的主要构成
1.政策性金融机构。美国中小企业管理局(SBA)是美国对中小企业进行间接融资扶持的主要政策性金融机构。
2.商业性的融资机构。在美国,由于受到法律限制,地方商业银行必须将融资额度的25%左右投向中小企业,除了商业银行以外,互助基金也是中小企业的重要融资渠道,个人和中小企业投资入股形成的这种机构,可以看作合作社,主要为成员提供贷款,储蓄是贷款的先决条件。
3.风险投资公司。之所以将风险投资公司与政策性金融机构和商业性金融机构分开,是因为风险投资公司的性质介于政策性与商业性之间。美国的风险投资公司的特点是:勇于对新建企业投资,在首次公开招股的企业中,约有1/3是风险投资公司的投资对象。
(二)日本中小企业融资体系的构成
1.政策性的融资机构。日本中小企业金融公库、国民金融公库、环境卫生公库、商工组合中央金库以及中小企业信用保险公库均为中小企业政策性金融机构,它们具有不同的分工。目的和宗旨都是为保证中小企业获得充足资金。
2.商业性的融资机构。在日本,从20世纪80—90年代开始,商业银行逐渐向中小企业增加贷款发放,到20世纪90年代初,对中小企业融资额度占融资总额的65.8%,比20世纪8O年代增加了25个百分点,以后随着泡沫经济的破灭,该比率略有下降。除了商业银行体系,日本也有专门为中小企业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即互助银行、信用金库等,这些金融机构的特点是:地方性强;互助、合作性质强。
(三)美国中小企业的主要融资方式
1.进入金融市场进行直接融资。与其它国家中小企业资金来源结构比较,美国中小企业发行有价证券(公司债券、股票)的比例最高。美国中小企业长期资金的供给主要来源于公司债券,短期资金则依赖于银行信贷。这与美国资本市场的发达程度不无关系。
美国的公司债券发行市场发展较早,规模较大,企业筹资的顺序为公司债券、股票、银行贷款,债券发行的比例大大超过银行融资。这是因为:除商业银行、公共事业外,企业发行债券的原则比较自由,在法律上对发行债券形成的负债总额不作限制;可发行债券种类多,中小企业能够方便地发行资信评估低等级或无等级债券;企业与作为主承销商的证券公司对发行总额、发行条件进行协商,即可作出发行决定。
中小企业由于受企业形态、组织规模、股东人数、资本金规模等各种条件限制,其股票往往不能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但具有一定规模的中小企业仍可以在柜台市场进行交易。柜台市场相对于组织严密的证券交易市场而言,通常被称为非组织的市场。柜台市场的主要经济功能有:非上市企业可以通过将其股份在柜台市场上公开出售以获得资本,增加资本金;为一些在证券交易所下市的企业提供一定期间的流动性。
美国的中小企业股权融资主要通过柜台市场。中小企业柜台市场包括:通过计算机中心。把各证券公司用通信网络相联系的NASTAQ系统;柜台交易市场主要由全美证券协会(NASD)管理。在该协会开发的NASrAQ系统上登记的企业,分为NMS和SMALLCAP。引入NASTAQ系统以前,主要由PINKSHEET传播股价、成交量等信息,1972年引入NASTAQ系统之后,实现了买卖自动化,大大提高了处理能力,市场规模也迅速扩大,成交量仅次于纽约证券交易所,居全美国第二位,并在美国、日本、新加坡等国实现了网上挂牌交易。
风险投资公司对中小企业提供的融资,从本质上是一种股权融资。但是,风险投资公司融资与一般上市融资存在区别:首先,风险投资公司通常仅对创业或者发展期的中小企业提供融资,而上市融资的中小企业一般已经进入成长期;其次,风险投资公司获取的股权通常比较集中,有改变中小企业治理结构的要求,会要求对中小企业的实际控制权,而上市后新增的股权一般比较分散,不会影响原管理层的实际控制权;最后,风险投资公司所获取的股权一般暂时不会流通,待进入柜台市场或正式上市后才会流通。2.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间接融资。商业银行体系仍然是美国中小企业的最重要资金来源之一。商业银行主要为美国中小企业提供短期流动资金。
(四)日本中小企业的主要融资方式
1.间接融资。日本中小企业是以银行信贷为主要资金来源筹措长短期资金的。日本的中小企业自有资本比率平均为l3%,只相当于大企业的60%左右,而对金融机构的贷款依存度又比大企业高得多。
2.直接融资。日本中小企业的直接融资方式也有债券融资和股权融资两种,不过,占主导地位的是债券融资。在日本,中小企业一般只具有发行私募债券的资格和能力,私募债券由于透明度低,不利于保护投资者利益,被认为是不正规的债券。
柜台市场在日本称为店头市场。1991年,日本也开始启动本国柜台市场网上交易系统(JASTAQ),但在市场规模、股票流通性方面都不如美国。美国和日本的柜台市场,对经济的差异影响迥异,美国新经济可以说是NASTAQ独力支撑的。对高科技的发展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日本柜台市场与美国的区别在于:首先,管理机构管理的侧重点不同。美国注重资金分配的市场效率性,强调企业信息的公开性、规章制度的透明性和公正性,强调投资者自己负责的原则,从而以较低的管理成本管理市场。日本侧重于行政指导,规范市场行为,严格控制进入柜台市场的标准,以此达到保护投资者的目的。其次,它们登记基准方面的实质性不同。日本店头市场的登记基准形式上虽与美国NASTAQ中以小规模企业为对象的SMALLCAP相近,但其实质基准远远高于形式标准。再次,企业进入柜台交易的目的不同。由于企业公开发行股份的第一目的在于筹措资金,而NASTAQ的各种费用大大低于纽约证券市场,因此,美国有大量的已经具备进入纽约证券交易所资格的大企业仍然留在NASTAQ的NMS柜台市场中。在日本,只有在东京、大阪证券交易所一部或二部上市的企业,才能得到公众的信任。进入一部或二部,通常必须从店头市场开始。最后,投资者观念不同。在美国,证券持有者主要是家庭经济和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个人金融资产中50%以上是投向证券和非法人企业的,其中股票约占69.9%。这种敢于冒险的投资态度,给柜台市场带来了活力。而在日本股市上,个人投资者所占股份只有23.5%,其余均为金融机构、事业法人等掌握,对高风险的柜台市场,个人投资者很少。
日本以美国的中小企业投资法为蓝本,于1963年制定了中小企业投资育成公司法。成立了三个由政府、地方公共团体以及民间企业共同出资的中小企业投资育成公司。对于有助于产业结构高度化,或有助于加强产业国际竞争的中小企业,经过认定以后,该公司实行股份投资,给以经营、技术上的指导,并把企业一直扶持到能在证券市场上市筹资。日本的风险投资公司的特点为:几乎不参与创建企业的投资,对创建l0年以上的中小企业的投资约占2/3,对创建未满5年的企业的投资仅占16%;参与企业投资的几乎都是证券、金融机构下属的子公司型投资公司;融资比投资多;从投资领域看,非高新技术产业占较大比率。由此可见,日本的风险投资公司尽量避免风险,力求将失败率控制在最低程度。
三、中外中小企业融资制度的比较
(一)融资体系的比较
从直接融资看,我国中小企业的债券市场和股权交易市场发育不足,造成了中小企业融资过于依赖间接融资体系;从间接融资看,中小企业的政策性融资还未建立,直到1997年担保机构才刚刚发育,所以,商业银行体系承担了全部中小企业融资重任,这是不正常现象;从商业银行体系的运作看,四大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并不适应中小企业融资的要求,因此,需要改革。
(二)融资方式的比较
到目前为止,我国股票市场的流通股总市值还不到GDP的20%,债券市场也受到严格的金融管制,中小企业难以通过直接融资渠道获得资金。从间接融资看,中小企业主要通过抵押和担保手段向商业银行融资,并且,难以得到政策性的担保支持,融资手段的单一,造成了中小企业的融资困难。
(三)融资风险控制系统的比较
论文提要:本文介绍了国外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制度的几个典型类别,并在此基础上简单分析了这些融资制度的特点及缺陷。
在各国扶持中小企业的措施中,一些国家出现了政府专为中小企业设立的融资担保制度。根据政府做法的不同可分为两类。一:类是政府建立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由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担保,从而获得银行贷款;另一类,由政府出面干预银行的信贷方向,并规定了银行向中小企业贷款的比例。
一、政府主办型的融资担保机构
由于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制度涉及产业政策、公共利益、就业水平及技术创新等各方面,需要多方协调合作,非个别企业或组织所能设立,因此,大多数国家采取政府出面的方式,为银行提供向中小企业贷款的担保,以鼓励银行向中小企业贷款。采用这种方式的以美国、日本、德国为代表。
(一)美国:政府机构性质的小企业管理局提供中小企业融资担保
1.融资担保主管机构——小企业管理局。美国政府针对占国内企业数量99%的中小企业,设立了小企业管理局(SmallBusine,~Adminstm—tion,下简称sBA),负责管理中小企业。SBA是联邦政府的机构,主要职能是执行和管理小企业担保贷款计划,并于年终向国会听政会报告年度计划的执行情况和提出下一年度预算申请。对于符合贷款资格的中小企业,SBA可提供高达90%的贷款担保,其贷款额一般在l5.5万美元之内,即使贷款超过此数,也可提供高达85%的保证。此外SP,k经常举办各种商务研讨班,为小企业提供创业准备、计划拟定、公司成立、行政管理、商业理财等多方面的咨询,保证了企业使用贷款资金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2.融资担保方法——美国小企业贷款担保计划。该计划1997财政年度为5万多家小企业新提供担保贷款约llO万美元。该计划的特点是:(1)中小企业信贷保证计划的资金由联邦政府直接出资,国会预算拨款。具体执行和管理是SBA;(2)依法执行计划。美国的<小企业投资法>(Sma~BusinessInvestmentAct)对该计划的四部分贷款(7a计划、微型贷款计划、注册开发公司贷款计划、小企业投资公司计划)的用途、条件、担保金额和费用、利息标准和政府执行机构的职能等,都作了明确和详细的规定。政府主要通过担保来支持金融机构向中小企业贷款。除此而外,只对少数减灾项目和贫困地区的特殊企业给予少量直接贷款;(3)美国政府参与的担保体系是一级担保机构,在各地设立分支机构。
3.SBA与贷款机构的关系。参加担保计划的主要是私营的金融机构。这些贷款机构是按照自愿与政府选择相结合的原则加以确定的。实施时由贷款机构自主决定是否贷款和是否申请政府担保。SBA并不干预贷款机构的贷款决策,但对贷款机构进行分类,并有权决定是否为贷款机构提供担保。SBA根据贷款机构的小企业贷款经验和业绩,将参与贷款计划的贷款机构按水平高低依次分为三类:首选、注册、普通。
4.融资担保计划运作的特点:(1)严格明确借款企业资格:必须是符合中小企业标准的企业(按就业人数和营业收入分行业定义),必须有一定比例的权益资本,尤其是新建企业,业主必须注入一定比例的资本金;要求企业的现金流量(而非利润水平)不仅能够偿还担保贷款,还能够偿还所有债务;企业必须有足够的流动资金保证企业正常运转;要求企业和业主提供一定数量的贷款抵押品。(2)定向分类管理。该计划在小企业的资金应用方面限制不能用于投饥性用途,特别不能用于投资房地产,不能用于再贷出,不能用于代销和传销、非赢利和与企业经营无关的活动。(3)政府担保程度高。通常情况下,100万美元以内的贷款担保金额为5o%,最高可达总额的70%;10万美元以内的贷款,担保比例最高可达总额的8O%。论文
(二)日本:地方担保与政府再担保的双重融资担保方式
日本的中小企业贷款担保主要依靠全国的52个地方信用保证协会。这些协会根据1953年颁布的<信用保证协会法>成立,其资金的70%由地方公共团体出资,30%由地方金融机构出资,凡是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可以提出借款承保申请。信用保证协会在承诺保证前进行信用调查,调查的要点是经营者本人的信用、该企业的前景、偿还能力、金融机构的支持度,然后决定是否承诺保证。借款金额大、超过500o万日元的须提供房地产、有价证券等担保物。等到承保后,金融机构向申请贷款的中小企业提供贷款,但贷款用途仅限于周转资金和设备资金所需。信用保证协会在承保后,每年要向承保的中小:业收取0.5%或1%的保证费,用于弥补风险损失和日常经营开支。当借款企业不能如期还款时,保证协会代为向金融机构支付本息并接收相关债权及担保物,以后由该中小企业向保证协会偿还。
在地方信用保证协会之上,全国范围还设有中小企业信用保险公库。该公库主要由政府出资组建,负责向履行还款义务的信用保证协会支付保险金,保险金额为信用保证协会代替中小企业还款额的70%一8o%。若信用保证协会代偿后收到中小企业的还款时,还应向保险公库按保险金额返还。
信用保证制度帮助中小企业以适当的成本筹措资金,同时促进了金融机构实现贷款资产的优质化。1997—1998年,利用信用保证协会的保证获得贷款的企业比例从4.4%上升到8%,被保证的债务余额达29000亿日元。其中,由信用保证协会代替偿还率只有1.4%,实现了企业发展和融资安全的双重目标。
(三)德国:提高企业偿贷能力并提供必要的备用融资担保制
针对中小企业净资产基础薄弱偿还能力不足和抵押不够的问题,德国采用以下办法保证企业的基本偿贷能力,并为中小企业提供必要的融资担保。
1.通过净资产援助项目加强净资产基础。所谓净资产援助项目是指:新创立企业获得的贷款可替代净资产,不必进行担保;一旦发生不能偿债情况,该项贷款作为净资产的替代负有全部偿债义务;另外该援助项目还有长期的(20年)补贴利率和一定的贷款免偿等额外优惠政策。德国的一些经济研究机构认为,这种特殊的净资产贷款是帮助中小企业发展的关键融资因素,使新企业失去偿债能力的危险明显减少,而且在没有产生长期补贴的情况下,合格创业者的数量也有增长。这种净资产贷款做法,已经被瑞典、芬兰和土耳其等国家效仿。
2.净资产援助项目增强了企业的清偿能力。在企业初始阶段,清偿能力低下是普遍现象。刨业者没有足够的资金储备,债权人对企业信任感尚未建立,但同时企业又必须支付工资薪金和履行供货合同。因此,贷款能否长期使用和利息支付能否推迟就成为企业存亡的关键。净资产贷款援助项目符合以上两点要求,:顷目贷款周期长,同时贷款前两年无息,即使从第三年开始,其利率也要比相关银行贷款低得多。
3.净资产援助项目与地方担保银行提供必要的融资担保。在德国,援助贷款由作为转贷银行的地方银行提供,地方银行获得低息贷款,并承担债务拖欠的全部风险。为了克服风险,地方银行可通过净资产援助项目为贷款申请40%或50%的债务免除。同时,如果转贷银行认为债务免除仍不充分,转贷银行可以向当地的地区担保银行申请相当于80%债务金额的担保,作为所需贷款的辅助担保。这里的担保银行既不保存货币,也不实施贷款,因此,从概念上讲,担保银行并不是银行。担保银行在法律形式上是私人有限责任公司,其实际地位如同银行,原因在于按照德国银行法和贷款机构法的规定,提供担保是银行的义务。担保银行对资金的需求量很大,因而,高效的银行体系是担保银行开展业务的前提。
二、政府强制型中小企业贷款计划
亚洲国家的政府一般具有较强的宏观经济指导能力,借助这种能力对银行贷款臼乞方向加以控制,可以直接产生对中小企业融资的效果。但这种强制信贷的方式容易干扰正常的银行信贷活动,降低银行资产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菲律宾于l991年颁布《中小企业》。该将银行对中小企业的放贷业务量强制规定在5%一10%。从1992年到1997年,共发放了1l00亿比索贷款,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菲律宾中小企业的融人资金。但是政府强制投入的资金效率低下,中小企业贷款还贷率还不到50%。在这种情况下,菲律宾成立了中小企业担保基金会,即从政府强制放贷转向以市场为导向的基金担保制度。基金会的宗旨是鼓励私营部门尤其是私营银行向中小企业提供贷款。如今,基金会已成为业务广泛的担保机构,覆盖了除住宅建设和纯贸易活动之外的其它行业。基金会担保有其侧重点,主要放在中小企业市场的战略项目上,与其它政府和私营担保机构互为补充。
除中小企业担保基金会外,菲律宾还成立了中小企业发展委员会,负责协调发展政策的公布与实施。委员会制定的基本政策和设计方案等信息传递到银行和中小企业等担保机构中去,同时,通过各类工商会组织各种论坛和研讨会的宣传,使中小企业理解设计方案和意图,从而更容易获得贷款担保。
以上介绍了各国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制度。可以看出:政府参与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砥目,都有比较明确的政治目标:(1)政府的担保计划都明确规定了担保对象的规模及性质,被担保企业都要符合政府规定的中小企业标准;(2)明确重点支持那些通过正常融资渠道不能获得贷款和融资,主要是没有足够抵押品,又有发展潜力的中小企业;(3)各担保计划都因地制宜地规定了担保重点,明确规定不给投机活动提供担保。此外0还有相应的分散和规避风险措施(如规定担保比例等),金融机构广泛参与其中(虽然是政府参与的担保)。
中小企业融资论文范文一:中小企业财务管理融资问题分析
摘要:中小型企业的发展受到严重制约的主要原因是受到了外部和内部环境缺陷的影响,尤其是在没有给予财务管理部门应有的重视,有些财务相关的功能不能发挥主要有企业资金的分配、计划和运用,这就导致了企业的抗风险能力相对较弱,企业的生命周期短和长期生存能力不足。本文第一部分概述了中小企业的概念及财务状况,第二部分提出了目前大部分中小企业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第三部分提出相对应的中小企业财务管理的对策:构筑完整适用的融资体系,加强应收账款及供应链管理,提高企业资金管理水平。
关键词:财务管理;中小企业;融资
财务目标在中小企业中的特性是多样性的,但是中小企业管理者并没有研究多样性这一特征,大部分自然形成的居多。打个比方说:企业解决家庭就业的时候就会将平衡家庭人员的利益为目标;构建企业客户的时候一般企业都会选择与客户建立同一种目标。形成不同的公司在不同时期具有不同的目标,对企业目标科学取舍,建立持续发展的财务管理目标,以不同的时间和不同的条件为基础。管理者总是认为重要的是要增加企业收入,往往忽视了财务管理的重要性。当增加销售应收账款时并不考虑可不可以收回,如果能够收回,也不会考虑企业资金能否满足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资金不足也可以让企业倒闭,因为债务人无法偿还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重整或者破产,申请人民法院进行清算。资金管理不善将增加企业的融资成本,使企业失去投资机会等问题。只有认识到财务管理的重要性,才能去解决财务管理的问题。
一、中小企业的概念及中小企业的财务状况
中小企业是市场经济环境中最有活力,同时也是数量最多的,但它也是有经济风险的主题,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力量。与同行业的大企业相比,中小企业在人员规模、资产规模和经营规模等方面相对较小,但由于其体积小,中小企业灵活地寻求生活在市场上,唯一与大企业相差的地方就是小企业的再生性强。目前,微型和小型企业中小企业也爆发了。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不同行业中小企业设定的标准也不同,随着经济的持续发展和多态变化的特点。中小企业的每一个阶段,每个国家的中小企业都有不同的分类标准。一般分为两类:一是定性的,根据企业的经济特征和控制方式进行定义,从本质上反映的特点是企业的组织结构和经营方式,另一种是定量,通过一系列指标根据企业的大小定义,这种定性更直观。如工业企业的分类类别的标准小于2000,那么中小企业员工人数较少,或销售额小于3亿元,总资产4亿元或更少。与其他国家的标准相比,中小企业规模的实际数量是相对较高,但相对较低的资本和营业额的大小,反映了我国的基本国情是有更多的劳动密集型的中小企业。从表2中资产负债率的指标显示可以看出中小企业的普遍偏高。2014年的数据显示,小型企业比大型企业的数据资产负债率与指数相比高很多,但是从长期负债来看,中小企业占相对较小的份额,因此这些更高的短期公司借款在这种情况下也增加了这些企业的财务风险。
二、中小企业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1.融资难问题
中小企业融资是一个全球性的问题,如果大企业决定融资的话,那么,金融机构会主动设法投资给大型企业。但是如果中小企业想要融资的话就非常困难,因为金融机构都嫌贫爱富。所以融资就出现了以下问题:首先,支持融资政策的力度不强。第二,缺乏实际操作性和执行力,实现政策的角度分析执行者主要是金融机构为自己的风险考虑,实施的是嫌贫爱富的控制策略。他们认为中小企业的发展前景差,偿债能力弱,中小企业贷款的不良贷款形式突出;从他们自己的角度来看,中小企业不重视财务管理和融资,公司财务状况出现不满足贷款需求。第三,融资渠道单一或经常选择内部融资。
2.资产管理不当,财务控制薄弱
(1)存货管理混乱
由于中小企业的人员数量少,管理者同时身兼数职管理多个部门,财务管理不严格导致资金占用量大,却大对生产和销售环节的专业性控制,从采购到生产再到销售都是一个人说了算,没有人第二个人从付款收款到办理入库手续这个全过程进行监督。没有人控制采购、无监督销售、库存损失严重的存在账目差异,这些问题存在于很多中小企业,它反映了存货核算流动比率高,存货周转减慢,导致企业的损失无法估量。在正常情况下中小企业的流动资产总额都是40%-50%股票基金,公司一般不注意库存管理,看看多少钱绑在库存,如果企业库存严重堆积就会造成严重的流动性紧张,由于有很多积压的资金,就造成了现金流有一些困难,在一定程度上扰乱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那么对于库存控制带来的财政困难一般都很难解决,同时长期的瓶颈限制了企业的发展。一些中小企业只看到眼前的利益,没有看到长远发展的需要,忽略了客户管理,我们没有销售收入,不做成品的实际结转库存,收到的钱不记录,导致资金体外循环,使存货账面价值大于实际数量,造成账务不符。
(2)应收账款管理不善
公司财务部负责应收账款的发生和收回,公司的销售部则主要负责公司应收账款和到期催收的应收账款。在应收账款方面主要存在的问题包括:首先,信贷政策缺乏一致性。其次,会计制度不合理。第三,没有足够的措施来处理坏账。
(3)现金流量管理失控
对于现金管理方面的主要问题有两个,分别是出现较为严重的公款私存和缺乏核查的现金支出流程。
三、优化中小企业财务管理的对策
1.构筑完整适用的融资体系
(1)政府方面
从中央到地方,我们不断推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对策,但是中小企业融资的问题依然没有得到彻底的解决。总而言之,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是一项长期任务,政府应该继续开发符合实际的一系列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
(2)金融机构
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需要深化金融改革。金融机构应该改变对中小企业的歧视,并结合中小企业的特殊情况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建立和完善有效的中小企业信贷支持系统,提供基于网络的、三维的、个性化的金融产品和服务。首先,关注中小企业信贷,开发有效的信用体系,组织专门的信贷基金发展中小企业贷款授权。其次,金融机构应该逐渐减少审批流程,降低贷款条件,同时扩大从资产的范围。最后,应该加强中小企业财务会计违规行为的惩罚,解决资产结构不合理的现象,提高盈利能力,降低对中小企业的财务指标要求。
2.加强应收账款及存货管理,提高企业资金管理水平
财务管理混乱是大部分中小企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尤其是资本管理不规范,会计和库存管理混乱,严重干扰了企业的决策分析,严重阻碍了企业正常的发展。中小企业可以根据市场情况,使用各种销售方法来销售产品,如信贷、市场营销,等等,还可以通过减少库存,加速资本的回报等方法。中小企业要根据行业的需要加强采购、销售、库存和其他成本控制方面的管理,以达到节约成本提高竞争力的目标。首先,优化采购流程。任何商业活动是为了获得最大的利润,为了实现这个目标,一个非常有效的手段就是降低成本。其次,通过对资金的利用提高运作效率。应该改进现金管理制度。中小企业应该提高企业的现金收益,从而达到节约企业流动资金的目的。最后,我们必须加强对存货的管理。减少库存积压,使大量被占用的流动流动起来,企业的采购和管理不但会有相关的费用和库存挤压,同时也会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因此,企业应确保业务的正常运行的前提下,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计算最优库存,所以尽可能降低企业的库存成本。提高资本管理:加强内部财务管理,加强应收账款管理,引入供应链信息系统,建立从仓库到财务部门和供应链可以共享库存的信息共享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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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融资论文范文二:中小企业融资困境及原因分析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中小企业从小到大,从少到多,从弱到强,逐步成长为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中小企业在资源配置、经济增长、扩大就业、创造税收、社会稳定等方面的作用越来越显著,对社会的贡献度已经超过大型企业。但是,融资困难在我国中小企业中普遍存在,阻碍了其快速、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一、我国中小企业融资困局
1.直接融资困难
直接融资是指货币资金供给者和货币资金需求者之间直接发生的信用关系。相对于间接融资而言,直接融资具有使资金需求者获得长期资金来源、引导资金合理流动、推动资金合理配置、加速资本积累的杠杆作用,还具有使社会生产规模迅速扩大、推动资金(资本)积累和国民经济发展的特点。但我国企业上市标准高,要求严。能上市的企业多是规模大、技术成熟、管理规范、驾驭市场能力强、经济效益好的大型企业。大多数中小企业离上市要求相差甚远,只能“望市兴叹”,徘徊在资本市场之外,直接融资受到限制。
2.间接融资不畅
我国非公有制中小企业依赖企业内部人员融资的程度很高,企业内部股东及其亲朋好友为企业提供的初始资本和后来追加的资本起着主导作用。事实上,企业内部股东提供的资金有许多来自股东以个人名义从“灰市”上借来的资金,这是中国非法集资、地下钱庄活跃的重要原因。公有制中小企业资产负债率比较高,这些债务中,除了一部分以相互拖欠货款为表现形式的强制性商业信用外,很大一部分表现为以银行贷款形式存在的债务。这些贷款很多是地方政府以行政干预手段要求国有银行发放的贷款,因为政府是这些企业的股东。中小企业的内部积累和强制性银行贷款,虽然解决了企业的一部分困难,但不能从根本上缓解企业发展对资金的需求。我国中小企业获得银行贷款难度很大,虽然表现出逐年递增态势,但份额依然太少,增加速度远低于中小企业增长和发展的速度。中小企业申请贷款的拒绝率远远高于大型企业,贷款期限短,贷款形式单一,主要是抵押贷款,融资成本高,同期贷款利率高于大型企业。
3.政府扶持力度不够
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所具有的特殊地位和作用,使其在世界各国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中扮演着极为重要的角色。经济发达国家和地区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主要目标是通过政府支持,改善中小企业经营环境,促进中小企业组织结构和产品结构合理化,加速实现中小企业现代化,从而实现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目标。党的十以来,我国修订完善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政策,以促进中小企业健康、持续、科学发展。从总体上看,我国已初步建立了全面的较为系统的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体系框架,政策优惠面基本涵盖了各行业、各类型、各所有制的中小企业,包含了中小企业经营的主要环节,这对我国中小企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政府虽然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政策支持体系框架,但很多政策、法规还只停留在文字上,尚未真正落到实处。如《中小企业促进法》相关条文显示的资金支持占很大比重,但目前的财政政策资金存在资金规模不够、体系不健全、结构不合理等问题。有些专项资金设立晚,尚处在探索阶段,政策支持力度不够均衡。许多针对中小企业的优惠政策,中小企业却无法享受,客观上造成政策歧视,形成对中小企业的不公平待遇。我国目前有些城市虽然成立了中小企业担保局,运用财政担保手段增大对中小企业的投融资力度,拓宽投融资渠道,但制度很不健全,机构数量少,工作机制还没有理顺,运作管理方式还有待进一步完善,所以业务很少,甚至有些地方还没有开展工作。
4.风险投资不完善
我国的风险投资制度是伴随金融市场的发展而产生的,时间短,不完善,机构投资者很少将资金投入到中小企业。西方发达国家投入到中小企业的风险投资主体是天使投资,天使投资是指具有一定资本金的家庭、个人、企业,对有发展潜力和市场前景的初创企业进行直接的早期资本投入的一种民间投资方式。在国外,天使投资已经非常成熟,在企业早期或种子期投资中,投资额在25万美元以下的有84%来自风险投资。我国天使投资方式刚刚起步,政府没有相关的法律保护,市场经济规则还不完善,广大中小企业的信用还有待提高,因此,大部分中小企业无法获得天使投资。
二、中小企业融资困难原因分析
1.从宏观制度分析
我国对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积极作用认识不足,对中小企业发展缺乏积极的可持续的制度设计,相关支持和鼓励政策2000年以后才陆续出台,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常常发生变形,束缚了中小企业的发展。
(1)中小企业融资缺乏政府的政策扶持。多数发达国家对中小企业融资都采取了扶持政策,例如德国对大部分中小手工业企业免征营业税,日本的“中小企业金融公库”被政府授权向中小企业提供优惠贷款,美国《1952年小企业法》规定:每年政府采购中必须有25%的份额面向中小企业。发达国家的这些措施都对其中小企业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我国在金融方面,迄今还没有专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各种优惠政策往往倾向于国有大型企业,而忽略了众多中小企业的需要。
(2)政府对中小企业的政策有失公允。由于长期受计划经济影响,政府的某些政策对中小企业有失公允。企业外部融资途径主要有两种:银行贷款和利用资本市场融资,而我国资本市场的门槛太高,广大中小企业望而却步,只能依靠银行贷款。我国资本市场主要服务于国有大中型企业,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条件中小企业无法满足。受传统思想影响,地方政府在推进企业上市时主要考虑大型企业,顺序是国有大型企业优先于中小企业,国有企业优先于非国有企业,评判的依据主要是量而非质,而中小企业数量众多,单体规模小,很难通过股票和债券募集资金。随着中小企业的快速发展,中小企业创造的税收已经成为地方政府的重要财政来源,而地方政府对中小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要么没有,要么制定了执行不到位,索取多,反哺少,造成中小企业承担的税费负担较重,自身造血机制无法有效形成,资金缺乏,严重影响中小企业长期稳定发展。
(3)中小企业发展缺乏完善的法制环境。我国正处于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尚未形成健全的金融法规体系,尤其是关于中小企业融资的法律法规尚付诸阙如。对中小企业融资的日常管理主要是依据国务院授权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各项政策规定,这些政策文件不同于法律,也没有形成完整的体系,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弹性很大,无法发挥明显的对中小企业金融支持的作用。尽管我国政府在改革开放后颁布实施了一系列政策,为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提供了一定的保障,但总体来说,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的法律法规还很不完善。
(4)政府没有设置管理中小企业的统一机构。中小企业发展需要政府给予特别的扶持,其中最为基础的环节就是建立统一的专门机构,来具体实施政府的政策主张,这是西方发达国家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所取得的成功经验。表2详细列明了各国中小企业机构设置状况和主要职责。而在我国,中小企业多头管理,有好处都管,无利益都不管,这些管理机构缺少专一性,且职能多有交叉重复,容易产生权责不清的现象,不利于对中小企业的统一管理。
2.从商业银行角度分析
发放信贷资金的金融机构主体是商业银行,商业银行是特殊企业,开展资产、负债、中间业务和其他创新业务,为经济社会提供服务,获取利润。商业银行拥有业务经营所需要的自有资本,依法经营,照章纳税,自负盈亏,坚持“安全性、流动性、盈利性”三原则,经营目标是追求利润最大化。从各类商业银行获取贷款是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的主要途径,然而多种原因造成商业银行不敢或不愿大力支持中小企业。
(1)企业和银行之间信息不对称。资金需求者对自身经营状况比较了解,而资金供给者———商业银行不参与企业经营管理,对企业实际财务状况、市场前景、发展规划、资金使用方向等信息掌握不全面,不深入,盲目发放贷款,金融机构的风险就会增加。中小企业贷款总量多,规模小,风险大,贷款成本高,银行不愿意向其提供贷款。
(2)银行的“惯性思维”造成中小企业贷款难。长期占主导地位的国有银行的目标客户主要是国有企业和大型企业,服务时间长,业务流程熟悉,所以银行非常乐意为国有企业和大型企业提供贷款。开拓中小企业市场,银行觉得相对陌生,服务理念、服务流程、服务内容等需要重新探索,一些制度和机制要创新,风险就会加大。为了追求利润,弱化风险,各商业银行普遍将信贷风险和信贷人员待遇挂钩,实行责任追究制。信贷人员为了自身利益,会减少风险大、业务成本高的中小企业的贷款量。
(3)金融机构服务水平低。受体制机制和理念影响,银行服务内容、方式、水平总是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不能同步和超前调整。相对于大型企业,中小企业规模小,负担小,机制灵活,对市场反应快,业务更新快,资金需要量大。但由于资产数量少,资信差,抵押物少等原因,银行对中小企业的资金供给远远小于其需求。
(4)银行贷款类型简单。商业银行贷款类型通常分为四类:信用、担保、抵押和质押贷款。为了防控风险,实际操作中商业银行过分倚重抵押方式贷款。由于各种原因,中小企业往往有效抵押物少,但又需要银行及时提供融资。我国专业担保制度和担保体系目前还处在初级阶段,不能为广大中小企业提供有效担保。导致中小企业贷款只好“曲线救国”,贷款主体本应是法人,不得已改为自然人。这样就造成银行贷款规模受到限制,无法满足中小企业对资金量的需求。
3.中小企业自身原因分析
(1)经营管理水平低。我国中小企业的经营管理在很大程度上是不规范的,管理水平低。在企业内部,制度不健全,管理混乱、粗放,浪费严重。生产领域,专业化分工差,市场不稳定。中小企业研发投入少,科学管理意识淡薄,生产、管理、决策等随意性大。这种情况同样体现在人事管理方面,通常中小企业采取家族式管理,员工与企业主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员工缺乏培训,流动性强,难以留住水平高的职员。在财务管理方面,中小企业没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主要依靠企业家自己进行管理。员工素质提升慢,专业知识少,各种过程监督不到位,信息反馈不及时,缺乏长远规划,导致中小企业生命周期短。
(2)人力资源缺乏。企业的发展,关键在人才。中小企业人力资源匮乏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企业家素质低,二是企业员工素质低。据调查,中小企业的企业家达到大学程度的不到10%,好多是初中以下文化,大部分企业家本人素质欠缺,经验和能力不够,不能适应市场竞争。中小企业普遍缺乏统一的与企业发展相匹配的人力资源规划,普遍没有接受“以人为中心”的管理理念,员工仍被看成是“手段人”,在组织结构、参与管理、信息沟通等方面,职工处于被动地位,能力和积极性远未得到充分发挥。
(3)诚信观念不强。相对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中小企业普遍成立时间较短,尤其是资金少、技术低的低门槛行业,企业生命周期短,数量多,在银行审批业务时,每笔业务的流程是完全相同的,业务成本较大。一些中小企业由于主客观原因,行业内出现风吹草动,资金链就会出现问题,不能及时还本付息,造成不诚信现象的出现。
三、化解中小企业融资困局的对策
化解我国中小企业融资困境是一个系统工程,不能一蹴而就。在借鉴发达国家经验的基础上,政府要不断健全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企业、金融机构和政府共同发力,建立完善的管理机构,制定科学的发展战略,构建适合我国中小企业特征的融资体系。
1.企业要增强内在融资能力
中小企业一定要规范内部治理结构,按照公司法建立规范的企业法人制,在董事会中引进外部董事,建立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之间的制约协作机制,树立公正、规范的企业管理形象。必须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强化财务管理,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另外还须严格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切实履行借款合同,保持良好的信用,建立良好的银企关系,为企业融资创造条件。
2.建立多层金融服务体系
广大中小企业在促进就业、增加劳动者收入、促使行业充分竞争等方面有显著作用,成为经济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应大力支持,采取多种措施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随着我国资本市场逐步完善成熟,大型企业将会更多利用低成本的资本市场进行融资。随着经济社会形势变化,尤其是金融改革的深入,国家将会逐步弱化对金融机构的保护,商业银行必须面向市场,准确定位,不盲目,不跟风,实现差异化、人性化服务,金融监管部门也需因地制宜地引导商业银行确定合理客户目标。针对中小企业,政府可以建立专门政策性金融机构,对于诚实守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发展前景的中小企业进行金融扶持,简化手续,创新融资方式。信息不对称是中小企业贷款难的内在原因,可以利用信息技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防范银行潜在风险,建立和谐的银企关系和信用担保体系,此体系可采用“政策性基金,市场化运作,法人化管理”原则。政府应当对担保机构和担保业务进行宏观指导并加强管理,尽量避免和防止过多行政干预。
(一)浙江省政府方面因素分析
政策性银行业务涉及中小企业范围小。到目前为止,浙江省的政策性金融机构还没有专门服务于中小企业的。而现有的政策性银行能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的业务也不多,扶持力度相对不够。例如,国家开发银行提供的贷款对于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很小,绝大部分都集中在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上;农业发展银行,更多的针对农产品方面的金融支持,服务范围狭窄,即使能够提供贷款,对中小企业的贷款力度也很小:进出口银行的业务主要是在一些进出口、海外投资服务等,所涉及到一般都是大型企业,对中小企业的作用并不大。如果,有专门针对中小企业的政策性银行,可以为其提供保障,有利于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
(二)浙江省金融机构方面因素分析
1.直接融资渠道狭窄。浙江省中小企业基本上绝大多数都不能达到这一要求,特别是对于很多加工业企业而言。其次,股票市场融资要求企业明确的财务审核制度,财务报表真实准确,财务状况清晰,而浙江省中小企业往往不具备这些要求。
2.金融机构设置不合理。中国当前是在经济发展期的特殊时期,金融市场不完善,银行的进入和退出机制尚不健全,所以很大程度上制约了中小型金融机构的发展。相比于更大的金融机构,中小型金融机构与中小企业存在着更加紧密的关系,它更适合服务于中小企业。
3.银行的经营制约中小企业融资。当前信贷管理原则是基于大中型企业建立的初期,对于不同类型中小企业并没有明确的划分不同治理机制。中小企业对于资金需求的特点是“急、少、频”,即资金需求急,需求量不大,而且贷款的期限较短。而银行审核一笔贷款时间长,审计程序、担保程序复杂。商业银行更倾向于与国有企业或者集体所有制企业进行业务往来,这与银行的经营理念是分不开的。
二、缓解浙江省中小企业融资困境的对策
(一)浙江省中小企业自身应对策略
1.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提高企业自身的信用。企业要建立清晰的财务制度,财务报告要真实、准确地反映出企业的经营情况,有利于金融机构和政府部门能够更好的了解企业状况,提升企业信用等级,有利于企业贷款。在强化企业内部管理的同时,中小企业也要加强信用文化建设,培养专业性人才,企业文化是企业发展的核心,树立企业良好的信用形象,这样银行借款给企业才会比较有信心,推动企业的生产力,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率。
2.拓展融资渠道,关注融资租赁。浙江省中小企业主要通过利润留存、银行贷款以及民间借贷的方式获得企业运营或者项目投资所需要的资金。其实,企业应该拓展其融资渠道,增加其融资成功的机会。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中出现的困难,推进中小企业成功转型升级,浙江省中小企业不妨将融资租赁作为一个重要的融资方式,可以开展中小企业融资租赁试点工作。
(二)浙江省政府方面应对策略
1.完善中小企业的相关法律。在贷款担保实行、货款管理及财政税收等方面,浙江省应出台具有鲜明地域特色并符合国家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具体规定的可行性有利于维护浙江省中小企业发展的合法权益。
2.筹建政策性中小企业信贷银行。政策性中小企业信贷银行是指用来扶持处于成长阶段的中小企业,主要是解决融资难问题。其资金来源可按照多样化和市场化的方式进行募集,银行实行股份制,使股东拥有与优先股股东相似的收益权,并采取贷款企业的所有权与贷款企业的收益权相分离的方式,如此一来,政策性银行的所有权和有效的政策执行就不会被影响。如果政策性中小企业信贷银行可以按照这样的模式发展,使资金来源与资金使用实现市场化,可以改善政策性银行金融债券发行困难的现状,还会减轻财政方面的压力。
3.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政府应该加大对信用担保机构的扶持力度。可以由政府出面建立一有个权威性的信用评估机构,或者也可以对现有的评估机构进行改造;建立中小企业信用平台,利用政府本身所具优势,通过工商、税务、海关等部门,搜集中小企业数据信息;加强中小企业本身的信用管理,可以出台法律对中小企业的行为进行约束,以及加强企业家个人的信用管理。
4.合理引导民间资本流动。民间融资是浙江省中小企业的非常重要的融资渠道,所以对于民间资本流动加强管理非常有必要。温州市试点改革设立了全国第一家民间资本管理公司,以及进行了一系列的金融改革,对资本的监管和借货利率的控制,使资本管理更加有效。
(三)浙江省金融机构方面应对策略
1.针对浙江省中小企业的特点建立相适应管理体制。到目前为止,商业银行的管理条例中没有针对中小企业的特别规定,大部分的中小企业都不能符合商业银行的贷款条件,浙江省是非常典型的中小企业大省,可以先在浙江省建立专门针对于中小企业管理体制的试验点,使其能够在更短的时间能满足融资需求,也可以完善商业银行的管理制度,对双方而言是双赢的结果。
2.针对浙江省中小企业的特点进行金融产品的创新。鼓励推广动产、存货、应收账款质押的金融信贷业务,鼓励开发专利权、著作权、商标等无形资产的质押。银行可以要求中小企业对所要贷的款项提供保险,这样既有利于降低银行贷款收回的风险,中小企业也可以通过较低的门槛、较低的成本获得贷款。
3.针对浙江省中小企业的特点建立适当贷款利率制度。建立一个合适的贷款利率制度非常有必要,并且可以因地制宜。针对浙江省中小企业活跃的地区,当地的商业银行可以加大对中小企业贷款的积极性,适当扩大对中小企业货款的浮动利率区间,以此来增强企业抵御风险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