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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美学思想优选九篇

时间:2023-02-16 02:5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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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美学思想

第1篇

【论文摘要】:罗伯特·舒曼在失去了成为一名钢琴家的机会之后,他并没有因此而放弃音乐,更没有因此而影响他对音乐的贡献。音乐美学是一门古老而又年轻的学科,是美学与音乐学相结合的一门交叉学科,是具有哲学性质的音乐基础理论学科。舒曼则主张"感情论"具有特定的美学内容,带有浪漫主义思潮的深刻烙印。

音乐是一种善于表现人对现实生活的心理感受,尤其是情感态度的艺术。19世纪音乐艺术在浪漫注意思潮的影响下进入了“情感美学”,这个时代由崇尚理性转向崇尚情感。舒曼以一句格言概括了这个时代的普遍心理:“理智有时会错误——感情却不会错误”。

一、音乐美的特殊规律—音乐美学

“科学意义上的美学和音乐学,是随着近代人文及社会科学的发展,在18世纪下半叶才开始出现的,而作为它们下属分支的音乐美学这门学科的建立当然是在此之后。”音乐美学是一门古老而又年轻的学科,是美学与音乐学相结合的一门交叉学科,是具有哲学性质的音乐基础理论学科。1750年,德国的哲学家亚历山大·鲍姆加敦出版了以“美学”为名的美学专著第一卷,这是他首次以“美学”为名出版的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书。1784年,德国音乐学者丹尼儿·舒巴尔特首次将“音乐”和“美学”这两个概念结合起来,自此产生了“音乐美学”这个术语。

自从音乐美学这个学科被独立起来,由于人们对此的认识角度和研究角度不同,出现了各种各样的观点。虽然人们各执一端,但是这些研究成果都从各个角度丰富了关于音乐美学的理论,为我们能够更好的认识音乐美学提供了重要的基石。在西德摩塞尔的《音乐百科词典》中这样表述过音乐美学这门学科的属性:“音乐美学是一般美学的一个部分……可以按其来源,将音乐美学分为主要两派:哲学家的音乐米学,他们从中的思索出发,也探求音乐;音乐家的音乐美学,他们从他们的音乐出发,力图达到一个总的思索—这是由于本身不同的立场区别所形成的结果……”而日本的神保常彦在《标准音乐词典》里又曾这样表述过音乐美学的属性:“音乐美学,作为关于音乐的美学方面的研究,与一般美学相对而言,可以算是一种特殊的美学。另一方面,当人们把音乐学按体系和历史进行划分时,则又可以将音乐美学看做是按体系划分的音乐学中的美学部门。”虽然上述的对音乐美学的解释不尽相同,但对属性的认识却是一致的,强调了它作为音乐艺术的特殊性。

音乐美学涉及的内容也相当的广泛,主要有三大体系:音乐美的本体、音乐的审美经验和音乐美的价值,音乐美学与哲学、音乐学、心理学、社会学、人类学、教育学都有着密切的关系。音乐美学的研究方法有很多,哲学的思辩方法是音乐美学的基本研究方法,而心理学、社会学以及形态分析学的研究方法对于音乐美学研究则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音乐美学是美学的一个分支,同时又是音乐学的一个组成部分,它是从美学的角度来研究音乐的本质、音乐的构成、音乐的创造、音乐的鉴赏、音乐的价值的一般规律的。”

二、音乐美学中的“感情论”

在西方十九世纪以前的漫长发展的历史过程中,关于音乐美学的探讨大多是在哲学的领域中进行的,从十九世纪起,发生了明显的变化,音乐美学领域被哲学家独占的时代结束了,音乐家开始进入这个领域,而德国的音乐家舒曼是勇敢地进入这个领域的先行者。

情感论音乐美学作为欧洲一种源远流长的音乐美学流派,成为十九世纪最主要的音乐美学思潮。情感作为音乐的内容,决定了在音乐中的重要地位,舒曼就将情感论音乐美学的取向表达的非常鲜明,他说:“只能够发出空洞的音响,而没有适当的手段来表达内心情感的艺术乃是渺小的艺术。”在西方的音乐美学史中称舒曼是个“感情论”者。因为在舒曼大量的音乐评论文章里都贯穿着“音乐是感情的表现”这样的一个观念。舒曼身为浪漫主义时期的一位音乐家,常常把现实同幻想对立起来,在艺术中为自己创造一个幻想的世界,用以抒发自己的感情,在幻想的世界里寻找精神上的寄托和感情上的慰籍。用舒曼自己的话说就是:在艺术的幻想中寻找现实的幻想的代替物。在舒曼强调的感情表现及其所具有的幻想因素之中,有很强烈的主观性。“这不仅表现在他的音乐别注重个人内心生活和感情世界的发掘,而且更体现在题材本身常常同他个人的生活经历和感情体验有直接的关系。爱情往往在这种经历和体验中占有特殊的位置。”舒曼的声乐套曲《妇女爱情与生活》是他艺术歌曲中的重要作品,其情感论音乐美学特征是显而易见的。音乐与诗歌相结合的审美取向。舒曼的艺术歌曲大多是以德国浪漫主义诗人的诗作为歌词的。舒曼将音乐与这些诗歌结合的天衣无缝。正如很多人描述的:“这些歌曲的音乐与诗歌的结合达到了水融的程度。他对诗词的敏捷而直接的洞察力,使他的歌曲形式富于变化、表情亲切,旋律热情而富表现力。”“也许由于舒曼有着更高深的文学修养,他在歌词选择方面非常注重诗歌本身的艺术性,他希望通过音乐的手段,使诗歌焕发出了更加动人的诗意情趣来。”《妇女爱情与生活》这部声乐套曲体现了浪漫主义时期注重音乐情感内容并将音乐情感作为音乐审美的美学观。

19世纪是各种音乐体裁极大发展的一个世纪。“舒曼的‘感情论’美学是在德国浪漫主义思潮影响下的产物,它在很大程度上同这个思潮有血缘关系。然而,可贵的是舒曼的美学思想并没有完全被浪漫主义所束缚和被它所俘虏。舒曼不但在许多方面克服了浪漫主义的某些消极因素,而且还能有所突破,同新的文艺潮流相接近。”

三、舒曼认为的音乐

“在舒曼看来,一部有价值的音乐作品必须是高尚的思想感情内容同独创的艺术形式的结合。”那到底音乐应该发挥什么样的社会作用,什么样的音乐才是好的音乐呢?舒曼坚持认为“音乐决不是供人娱乐,供人在茶余饭后消遣解闷的东西。它必须是一种更高尚的东西。更高尚的东西是什么呢?用舒曼的话来说就是能”照明人类心灵的深处”的东西,能提高德国人的思想”,能像贝多芬的音乐那样以“伟大的思想启导我们国家”的东西。这正是舒曼对于音乐的社会作用的理解和要求。无非是要求音乐应该具有真正能触动人们内心感情的、具有高度思想性的内容。对于艺术形式的要求,舒曼指出:“艺术家必须上升到卓越的精神高度,把掌握技术性普遍知识不当作目的,而只是当作一种必须具有的手段。”

舒曼之所以对音乐有他自己独特的见解,在他的创作里有很多让人难懂的东西,甚至他的一系列关于音乐的评论都那么生动泼辣、尖锐犀利。问题大概就在于他的性格,他是那样一个自由而孤独的人,他的所有音乐创作都是来自与灵魂的创作,他的音乐美学包含着明显的唯物主义因素。社会在向前发展,人们对音乐艺术的认识也在不断的深化、改变,然而,舒曼对于音乐的高度思想性艺术性的要求,对于我们以后研究音乐美学还是具有很现实的历史价值的。

参考文献

[1]帝姆·道雷.《舒曼》,江苏人民出版社,1999.

[2]李斯特.《李斯特论肖邦和舒曼》,音乐出版社.1962.

[3]张前.《音乐美学教程》,上海音乐出版社,2002.

第2篇

关键词:《乐记》;音乐美学思想

《乐记》,由汉武帝时河间献王刘德及毛苌等人所作,是我国古代一部非常重要的音乐理论名著,它奠定了中国古典音乐美学的基础。《乐记》大致形成于汉代,其关于音乐美学的两种基本观点,来自于两个重要的思想来源:《易传》与《荀子》。它以朴素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为基础,论述了有关音乐的本质,及音乐创作的目的;音乐与政治、社会等的关系及音乐审美的过程,在我国美学发展史上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乐记》是中国古代的一部音乐美学理论方面的名著,也是中国古代音乐美学理论的概述,具有鲜明的民族性与时代性。《乐记》中,既有“采”前人思想部分,也有自己新“作”的部分;既从儒家思想出发批判其他各家,又根据统治者需要总结各家。

《乐记》的美学观是以礼教为核心的功利主义,特别强调音乐的教化功能。它既不是现实主义,也不是表现主义。此美学思想以荀子的性恶论为前提,人性本恶的观点也是《乐记》思想来源——《荀子》美学思想的出发点。在我国音乐美学思想发展的历史中,《乐记》是第一部最系统的著作,也是最有影响的一部著作。它对后世音乐美学思想的研究、探讨与发展起到重要的作用,对整个中华民族音乐美学思想体系的形成和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一、“感于物而动”的音乐本源论

音乐的本源,是音乐思想方面的最基本的问题。《乐记》提出了“感于物而动,故形于声”的命题。“感于物而动,故形于声;声相应,故生变,变成方,谓之音;比音而乐之,及干、戚、羽旄之乐”1。音乐不是人类先天就有的,而是后天产生的,但音乐所表现的情感及内涵,是人的本性所特有的,而不是外物影响后的产物,外物的作用是使固有的感情激动起来,而不是使人产生感情,并表现于音乐之声。也就是说,人的性情不是固定的,音乐也不是人的性情的自然流露。这肯定了人的性情受外界事物的影响而发生变化,这种变化用声音表现出来,便形成了音乐。

《乐记》认为,音乐的本源并非是心,而是“天”,因而抓住了音乐的本质,这是一种客观唯心主义的音乐本源论。

二、“乐者,心之动也”的音乐表现对象的特征

《乐记》说“乐者,心之动也”,可见它既承认音乐具有客观性,又强调音乐的主体性,蕴含着音乐所表现的不是外在的事物本身,而是主体的感受与体验。音乐虽也具有一定的客观性,但其本质却不是客观性而是主体性,这就比荀子更准确地把握了音乐表现对象的特征。

三、“声音之道,与政通矣”的音乐社会性特征

《乐记》中有“乐动于内礼”“动于外”的说法,科学地论述了“乐”与“礼”的不同作用。“动于内”是强调“乐”对人的教育和感化作用,“动于外”则强调“礼”可以规范人的行为举止。在《乐记》中,礼与乐是密不可分的整体。如同与刑、政一样,属于社会体制的礼与乐之不可分离是因为二者同属社会体制。礼与乐的功能是“所以同民心而出治道也”,因此,礼与乐常常被相提并论,它们在培养人性与规范人心等方面均具有不同的作用。

强调音乐的社会功用是《乐记》的一个重要特点。这一作用归结起来,便是“和”字。从个人到天下,从天下到整个宇宙,音乐都能起到“和”的作用。“乐和民性”“乐者敦和”“君子反情以和其志”,是说音乐有着陶冶性情,平复心境的功用。正如此,《乐记》主张“致乐以治心”。《乐记》的美学思想中,特别看重对培养人的品德,并提出“和乐”有利于人的良好品德的培养,“乐”则可败坏人的德行。因此,对于音乐本身来说,德是根本。

四、“天人合一”的音乐美学思想

“天人合一”,是一种以“气”沟通天与人,使天与人相互感应,能直接改变自然万物,并直接决定社会、政治的“天人合一”——“天人感应”的思想。这种思想的认识论基础是“万物之理以类相动”,把握了某些自然规律,认为宇宙是一个完整的体系,故其思想有一定的客观依据。但《乐记》夸大了这层含义,将它用在一切领域,又荒诞地将人、社会与自然现象等同。《乐记》中的“气”既具有“生命”的内涵,又具有道德的属性,且与艺术直接联系,涉及音乐的本源,音乐的创作、表演与欣赏,音乐与自然及社会的关系,音乐中的主客体关系等方面,具有深刻的美学意义。

五、结语

《乐记》为中国音乐美学史作出了重大贡献,但也存在严重的局限性,如过分强调音乐与伦理道德、社会政治的关系,而不把音乐当作审美的对象,使音乐沦为礼的附庸等。但是,总的来说,《乐记》在音乐的起源、功用、创作等方面的许多推测与论断,具有人类社会的普遍价值与普遍适用的真理性,开创了我国古代音乐美学的系统研究。

《乐记》是儒家音乐美学思想的集大成者。它问世后不久便被收入《礼记》,成为经典,成为了占据统治地位的音乐美学思想。

参考文献:

1.陈四海.中国古代音乐史[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25.

2.吴钊,刘东升.中国音乐史略[M].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1993.36.

第3篇

关键词:孔子;音乐美学;思考

作为我国儒家学派的创始人,孔子不仅学识广博,思想内涵丰富,在音乐美学方面也有很深的造诣。他以仁释乐,以乐树人,充分认识到音乐在育人方面的重要意义,从音乐之道总结出治国之略,其美学思想至今具有深远影响。研究孔子的音乐美学思想,对于继承和发扬历史文化传统,发展今天的音乐美学事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孔子的音乐审美标准

“中和之美”是孔子在音乐审美标准方面的重要主张。“《关雎》乐而不,哀而不伤”(《论语・八佾》),这是孔子对《诗经・关雎》的评论,他认为艺术在表现情感时应注意哀和乐的适度,既不能“过”,也不能“不及”,努力寻求二者之间的平衡。孔子在总结以往艺术历史和审美经验的基础上,提出“美、善、文、哲”的辩证统一,将“中和”作为典礼用乐的基本要求贯穿到艺术表现情感的全过程。按照这种“中和”的美学思想,音乐艺术可以反映人们的痛苦和欢乐,但表现的情感应有节制,无论是内在思想还是外在形式,都应保持一种理性,避免情感的激烈和外露,倡导含蓄、适度、节制,以维持社会存在与个体身心的均衡。

孔子“中和”的审美标准要求对立因素在审美对象中应和谐、统一,既强调艺术在表现形式上的完整性和协调性,又重视艺术在情感表达上对个体乃至整个国家产生的深远影响。艺术通过与政治的结合,对社会起到和谐与稳定的作用。在中华民族几千年的艺术发展史中,这种“中和之美”的音乐审美标准成为独具民族特色的美学原则,在中国美学史上影响深远,贡献巨大。

不可否认,这种“中和之美”的音乐美学思想也存在一定的弊端,比较突出的是主张体现中和之美的雅、颂之声,对民间流行“俗乐”的抵制和反对。孔子在回答弟子颜渊关于如何治理国家的问题时,说道:“行夏之时,乘殷之辂,服周之冕,乐则韶舞。放郑声,远佞人。郑声,佞人殆。”(《论语・卫灵公》)这里的“郑声”,并非邪、丑恶之意,而是指过度、放纵,不合中庸之道,失却了“温柔敦厚”之旨,因而遭到孔子的排斥。一定程度上来说,孔子贬斥郑声新乐的思想是漫长社会中看不起民间新文艺,把戏曲、小说视为不登大雅之堂的低贱之作的重要根源之一。这种思想显然是片面的,使音乐审美走向了一条排挤民间音乐的狭隘之路,限制了中国音乐的全面发展。

二、孔子关于音乐内容与形式关系的认识

在孔子之前,一些思想家已探讨过“美”与“善”,即对于审美感受的追求和社会政治伦理道德要求之间的矛盾问题,对此一直争论不休。对于音乐内容与形式的关系,孔子提出“叩其两端而竭焉”(《论语・子罕》)的思想方法,主张音乐是“美”与“善”的完美结合,主张音乐应当“尽善尽美”,这是第一次对音乐的内容和形式进行了区别和统一,对美善结合、和谐统一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子谓《韶》尽美矣,又尽善也;谓《武》尽美矣,未尽善也” (《论语・八佾》),这是孔子关于音乐应“尽善尽美”思想最好的例证。此处的“美”主要指形式较美、乐声动听,“善”主要指内容妥善、安排合理。我们知道,尧舜禹是被儒家所推崇的典范,而《韶》又是歌颂舜之乐,所以在孔子看来,《韶》乐既在审美上做到了“尽美”,又在道德伦理上做到了“尽善”,是“美”与“善”完美结合的典范;而周武王以武力商纣的暴虐统治并夺取天下,《武》作为歌颂武王之乐,虽然在音乐形式上已“尽美”,但内容表达上却并非“至德”,所以是未“尽善”的。应当指出的是,虽然孔子把伦理道德关系作为自己审美学说的核心,强调以社会价值论为主的音乐批评标准,但他并没有因为《武》“未尽善也”就忽视了其音乐艺术的本体价值,而是明确区分了音乐的“美”和“善”,揭示了并非作为善的对应物或等价物而存在的音乐之美,充分肯定了美的独立意义。

“子语鲁大师乐,曰:‘乐,其可知也。始作,翕如也;从之,纯如也,如也,绎如也,以成。’”(《论语・八佾》)这里的“乐其可知也”强调音乐的可知性,更多的是对音乐内容的理解,“始作”“从之”“以成”代表音乐的前奏、展开和尾声,分别从乐音结构形式和运动形式的角度来感悟整个作品,把握音乐的特殊本体和特殊之美。事实上,音乐美学与其他一般美学一样,应先把客观存在的作品本身作为问题的中心,孔子从音乐的欣赏体验中感受到音乐美有其特定的材料作为载体。孔子以“善”和“美”来评价音乐,承认音乐的艺术性和思想性,形成了人类历史上最早的音乐审美标准之一,这无疑是对美的本质认识上的一大飞跃,在中国音乐美学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三、孔子对音乐社会功能的认识

孔子对音乐的社会功能也有深刻认识,他认为“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论语・阳货》),这是论诗的功用,也是论乐的功用,是孔子对文学作品社会作用的看法。充分认识到音乐有“兴观群怨”的作用,孔子就积极地去宣传这种作用,他提出“移风易俗,莫善于乐,安上治民,莫善于礼”,这是一种兼及个人、教育、治国的思想,充分反映了孔子对音乐社会功能的认识与重视。孔子对音乐社会功能的认识非常深刻,他主张用音乐协调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以及个体与社会的关系,并从塑造培养人格和观察认识社会的角度来看待音乐的作用,这在音乐美学史上有着深远影响。正如学者所言,孔子关于音乐的“兴观群怨”说是他对艺术、音乐所具有的、独特的社会功能的总结和提炼,既总结了前人的经验,又有自己独特的创造,在我国美学史上具有开创性意义。

“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论语・泰伯》),这是孔子关于音乐对人的教育作用的思想主张。“兴于诗”指修身应从学习诗歌开始,强调诗歌教育作用的重要;“立于礼”强调一个人的理想志向应符合当时的社会伦理规范,用礼的精神来约束自己的行为;“成于乐”是说最后的完成在乐,主张“乐”以“成人”。可见,孔子非常重视音乐在社会教育中的作用,把“成于乐”视为教育的终极成果,认为音乐能从道德上感化人,在人格培B、人性发展上有重要的意义。孔子崇尚“乐”,是因为孔子时代的教育是“礼乐并重”“礼乐相承”的,修身不能离开礼乐,“乐”与“礼”一样,在社会文化中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

尽管孔子的音乐美学思想只是通过一些零散的语录记载,但他提出了很多独到而精辟的观点,尤其是关于音乐社会教育作用的论述非常深刻。孔子提出的音乐应“尽善尽美”的美学原则,开启了我国艺术批评标准的先河,在音乐美学史上具有重要的开创意义。

孔子的音乐美学思想及其倡导的“礼乐”制度,从本质上来看是统治阶级长久治理的一种手段,最终目的是维护周王朝的统治,他把人的思想、观念、行为都限制在“礼”的规定上,必然束缚音乐,使之远离人民,异化为统治手段、政治工具。对此,我们必须科学分析,批判继承,促进当前音乐美学研究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李道琳.孔子音乐思想的美学思考[J].安徽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2).

[2]邓东.孔子音乐美学思想的要点[J].山东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1).

第4篇

在《庄子》哲学中,“真”、“善”、“美”是统一的,它们都是统一于精神自由的审美境界上。并且以“美”为最高。而“真”必须是“顺性命之情”的。所以,《庄子》的“求真”也是为了“求美”,无“美”也就无所谓“真”,“求真”是追求一种自由自在的精神境界。《庄子》认为,个体人格的自由的实现不仅是“大美”,而且是最高的“德”、“善”,其“善”是包含在其最高的“美”(大美)之中的。“夫得是(指‘游心于物之初’),至美至乐也。得至美而游乎至乐,谓之圣人。”(《田子方》),这一“至美至乐”的境界也就是极高的艺术审美境界。

《庄子》继承了《老子》的自然观,主张“法天贵真”,即效法自然,珍贵本真,反对一切违反自然本性的“人为”,反对束缚人性、违反自然的儒家礼乐思想。庄子哲学思维上“法天贵真”的思想是整个庄子思想的精髓,这对他的音乐美学思想同样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一、《庄子》音乐美学思想的根源

“礼者,世俗之所为也;真者,所以受于天也,自然不可易也。故圣人法天贵真,不拘于俗”(《渔父》)。所谓“法天贵真”,就是顺应自然,尊重事物的发展规律,即自然无为的“道”,这种“法天贵真”的思想表明,《庄子》不仅以自然为美,而且以自然为真、为善。“法天贵真”崇尚道的音乐、自然之乐,崇尚“大朴不雕”的天然美,就是为了否定那些假、恶、丑的世俗礼乐,而追求真、善、美的理想之乐。

“法天贵真”――极度崇尚自然是《庄子》美学思想也是其音乐美学思想的根源。它认为“无声之中独闻和”、“金石不得无以鸣”,否定“彰声而声遗”的世俗礼乐,肯定“不彰声而声全”的“道”的音乐,极度推崇自然:它借有焱氏之口称颂“充满天地,苞裹六极”的《咸池》之乐,把“天籁”看作音乐的最高境界,更是崇尚自然。

这里表明了两个显著的特征:一是自然。《齐物论》中把声音分为三种:“人籁”、“地籁”、“天籁”,即是指人为的乐音,风吹草动的声音,完全自然的音响。“天籁”就是“吹万不同,而使其自己也,咸其自取,怒者其谁耶”(《齐物论》),即声音之所以千差万别,是由于各个窍空天然的差异所致,不是其它外部因素。所以“天籁”也就是自然,它是《庄子》的哲学与美学的重要范畴,是《庄子》所提出的最理想的美的形态,是音乐美的最高境界。二是大全。《庄子》推崇“天地之大全”(《田子方》),认为“有成与亏,故昭氏之鼓琴也;无成与亏,故昭氏之不鼓琴也”(《齐物论》)。对这几句话,郭象有很好的解释:“夫声不可胜举也。故吹管操弦,虽有繁手,遗声多矣。而执口鸣弦者,欲以彰声也,彰声而声遗,不彰声而声全。故欲成而亏之者,昭文之鼓琴也;不成而无亏者,昭文之不鼓琴也。”(转引自蔡仲德:中国音乐美学史p160)。“彰声而声遗”,其美是片面的,不可靠的,世俗礼乐就是如此,这是《庄子》所否定的;“不彰声而声全”,其美是全面的,可靠的,这是道的音乐特点,是《庄子》所要肯定的。《庄子》认为这种自然而大全的音乐才是真美的音乐,才是至美至乐的音乐。

二、《庄子》的音乐美学思想。

1、至乐无乐(天乐)

所谓“至乐”,也就是真正的快乐,在于得到“至美”。而得到“至美”的途径,则在于无为、“心斋”“坐忘”(指在意识中丧失了自觉意识),即忘却自身的得失祸福,忘却世俗的仁义礼乐,与道(自然、无为)合而为一,这就是“至乐无乐”。

“果有乐无有哉?吾以无为诚乐矣,又俗之所大苦也。故曰:‘至乐无乐,至誉无誉。’”(《至乐》)在此,《庄子》说“至乐无乐”其实与老子“大音希声”有异曲同工之妙,认为“至极的欢乐在于‘无乐’”。在《庄子》看来,“同乎无欲,是谓朴素”(《马蹄》),美的音乐是一种与“道”的属性相应的、具朴素之美特征的无声无形之乐,也就是所谓“天乐”。

《天运篇》记有皇帝对北门成谈《咸池》之乐:以四季的变化为主题,奏者用乐音的动态特征,通过强弱大小等力度,音色的高低明暗虚实等特征,着重描写了自然界在季节变化中所体现出来的物种的丰富性、连续性以及主宰自然变化之不可抗拒的力量之美。说其作为“天乐”,是“听之不闻其声,视之不见其形”。它表现的是自然和谐的主题,是对音乐形象及其特点的描绘,描写了音乐欣赏全过程的一种审美心理活动。正因为此,北门成在听“天乐”时才会感到迷惑不解。

《天运》篇是继《左传・襄公十九年・季札观乐》后最有影响力的描写音乐审美活动的文章,是最早的见诸于文字的探讨音乐的内容与结构形态、运动形态、音乐的表现力、音乐审美的心理特征、崇高感等一系列重大美学问题的文章。《天运》篇对黄帝的《成池》之乐,对演奏音乐的地点、音乐的内容、音乐的演奏形式及演奏效果进行的阐述,更反映了《庄子》理想中的自然而大全的道的音乐思想与美学观。

《庄子》提出“言者所以在意,得意而忘言”(《外物》)、“心斋”――“无听之以耳而听之以心,无听之以心而听之以气……虚而待物”(《人间世》)、“坐忘”――“堕肢体,黜聪明,离形去知,同于化通”(《大宗师》)等命题,要求审美主体忘掉自身、忘掉功利,超越个人的生理感官,用心灵去感受、体验、想像,达到与自然融为一体、物我合一的自由审美境界,认为音乐的真意不在声音本身,而在于声音之外,如:弹琴就是为了求得弦外之意趣,重视音、意之关系,以心手俱忘、回归自然、天人合一为其最终目标.并从创作、演奏、欣赏等各个角度、各个层面体现出对弦外之音、音外之意的追求。

2、“中纯实而返乎情”与“民之常性”

主张人复归其自然本性,而摆脱儒家儒制法规的约束。在《缮性》中谈到合乎其社会理想的“乐”时说,“中纯实而返乎情,乐也。”这是以人内心纯朴自然情性的复归作为“乐”的实现,反映出《庄子》对世俗的有声之乐是有所肯定的――认为音乐应该合乎人的纯朴本性,并表现这种纯朴本性,要求音乐表达人之自然情性,而不应拘于人为的礼法。“民之常性”即“织而衣,耕而食,是谓同德;一而不党,命日天放”(《马蹄》)。《庄子》把音乐与这样的人性联系起来,它否定世俗的礼乐,是因为它认为礼乐不合“民之常性”,束缚“民之常性”,使人们“无以反其性情而复其初”;它肯定某些有声之乐,则是因为他认为这些音乐“有当于人之心”,合乎“民之常性”;它提出的“中纯实而反乎情,乐也”更是明确主张音乐要表现“民之常性”,明确认为音乐的本质就在于表现人的自然性情。

基于此,《庄子・大宗师》所载子桑“父邪,母邪?天乎,人平”的悲歌在音乐审美中就不但实现了对情的肯定,而且实现了对悲乐的肯定,《庄子・让王》中提出的“鼓琴足以自娱”的命题,则强调了音乐的娱乐作用、审美作用。

以自然纯真为美,是庄子美学思想的重要方面。“民之常性”是中国音乐美学史上第一次把音乐与人性联系起来,具有非常重要的历史意义。

3、“无言而心悦”

在音乐审美中,《庄子》对感性上获得的情感体验和听觉感官上的把握给予了否定,因为这种感性的体验与把握缺乏精神上的体验。它认为“须精神之韵,心术之动”、“无言而心悦”,才是真正构成对“天乐”的审美,也就是说要在音乐审美中用心去领悟其玄妙幽微,而不是靠耳目感官去承接感性上的体验。

虽然绝对排除感性体验在音乐审美中的功能作用是不客观现实的。但它提出的“无言而心悦”,亦即重视内心感受的精神性审美愉悦的倾向,对后人有很大影响。这恐怕也是后人重视《庄子》审美思想的主要原因之一。

三、结语

如果说《庄子》的音乐美学思想,用“至乐无乐”来概括,还不如用“法天贵真”更恰当:“至乐无乐”只反映了《庄子》“无为”、“心斋”、“坐忘”等音乐美学思想消极的一面;“法天贵真”却同时还反映了《庄子》音乐美学思想中积极的一面,它崇尚自然,认为音乐美的本质是表现“民之常性”,音乐美的准则是自然、朴素,音乐美的功用是抒性,娱乐人心――这就是《庄子》发展、改造了的道家音乐美学思想。

第5篇

【关键词】道;无为;音声相和;大音希声

在我国古代美学思想发展史上,儒家美学思想以其宏大的思想体系,对音乐诗歌绘画都产生了广泛深远的影响。而作为道家的代表人物老子则著成了一部古代哲学的伟大著作――《老子》。

老子处于春秋晚期,这时候齐桓、晋文的霸业早已过去。王室衰微,王纲不振。“天下无道,戎马生于郊”,i “朝甚除,田甚芜”。ii列国争雄,百姓生活困苦,使得老子产生消极避世的想法。老子的思想中其核心概念是“道”。它没有形象、声音,看不见摸不着,是一种感官上不能知觉的东西,也无法用言语描绘它。事物是有生有灭,变化发展的,而“道”没有生灭、增减,是永恒不变的。老子通过对“道”的阐释,将矛盾普遍性及矛盾双方互相依存及互相转化思想贯穿了起来。他认为世间的一切都有联系,相辅相成,对立而统一。对立的双方还可以互相转化,并由此建立起一套具有实践意义的处世哲学。老子通过讲述赤子之无知、无欲、无为,凡人之有知、有欲、有为,圣人之无知、无欲、无为,而最终体现他自然无为的思想。在这种丰富的思想体系下,老子也提出了有关音乐方面的论述。

《老子》五千余言,涉及音乐的只有四处。分别是:第二章“音声相和”,十二章“五音令人耳聋”,三十五章“乐与饵,过客止”,四十一章“大音希声”。虽论述不多,但思想意义却极为丰富。这其中,“音声相和”与“大音希声”构成了老子音乐美学思想的主要组成部分。而“五音令人耳聋”与“乐与饵,过客止”中的“音”和“乐”多引申为具有感官刺激的声色享受,指违背自然之“道”之音,靡靡之音。故这其中老子对其所持的反对态度,并非是对音乐艺术和审美的否定。所以为更好的理解老子的音乐美学思想,有必要准确解读“音声相和”与“大音希声”。对“五音令人耳聋”与“乐与饵,过客止”也做简单剖析,更多地了解老子的整体哲学思想,对理解把握其音乐美学思想也大有帮助。

《老子・二章》云:“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已;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已。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盈,音声相和,前后相随,恒也。是以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万物作而弗恃,功成而弗居。夫唯弗居,是以不去。”

本章提出了美丑观,善恶观。认为一切美丑、善恶等相对之名只有在比较之下才能产生。如果从更高的角度或另一个角度来看,这些分别或者根本不存在,或者有其相通相济的地方。所谓“以道观之,物以贵贱;以物观之,自贵而相贱;以俗观之,贵贱而不在已。”(《庄子・秋水》),iii也便是这个意思了。例如昼和夜,在中国是昼的时候,在美洲刚好是夜,这是空间的限制。民国以前,满族是异族,民国以后,同为中华民族,这是时间的限制。老子在向我们阐明这个道理之后,更进一步告诉我们,对于一切相对的事物:美丑、善恶、有无、难易、长短、高下、音声、前后等,都要淡然处之不要妄分是非,不要庸人自扰。

那么什么是老子所说的“音声”呢?《说文》:“音,声也。生于心,有节于外,谓之音。宫、商、角、徵、羽,声也;丝、竹、金、石、匏、土、革、木,音也。”iv《礼记・乐记》说:“凡音之起,由人心生也。声成文,谓之音”。v依据上述,笔者认为“声”是一个表外的东西,是自然存在的,是粗糙的。“音”是由人内心迸发出的,经过人的大脑思维所发出的感情。结合之前美丑、善恶等相对的词语,不难理解这里的“音声”也应该是一对相反相成的概念。《说文》有指“金、石、丝、竹、匏、土、革、木”即为音,这是我国古代的八音之器,那这里的“音”便是指艺术加工的产物,即加工了的自然之声。五声“宫、商、角、徵、羽”各成一声,无调和及无所谓之美感。在世俗之人看来,前者和谐,是美;后者不和谐,是丑。这便是“音声”的相对之意了。

把“音声相和”放回老子的第二章中,我们不难看出,老子所讲的不仅仅是“音”与“声”的相对,更重要的是强调“音声”的相互依存,相互转换和相互统一的关系。“音”必须依赖“声”而存在,无“声”之“丑”,显不出“音”之“美”。“音”与“声”是两个相反的矛盾,心理之声与物理之音的相和,离不开有规律的组合运动,这样才会产生音乐美感。例如有的歌唱家本身音色不是很好,但在对歌曲进行处理时适当融入了自己的内心情感,以情带声弥补了自身不足。人的发声器官发出的自然之声与内在的体验音完美结合在一起,所发出的声音就是精华。最后回归到老子“自然无为”的中心思想体系中,“音声相和”就是要告诉我们,音乐之美感在于自然而然的真情流露,也在于符合自然之规律的组合统一。任何的妄为造作只会屈其美感。

《十二章》云:“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田猎令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令人行妨。是以圣人为腹不为目,故去彼取此。”

第6篇

关键词:现代音乐美学;4分33秒;无声之乐

在20世纪这个新的音乐思潮竞相涌现的年代里,音乐美学得到了长足发展,但是音乐的自律和他律依然是美学界议论的焦点。音乐自律论也被称之为形式主义音乐理论,它是18世纪和19世纪西方音乐美学理论中的两大流派之一。这一流派以奥地利音乐理论家爱德华•汉斯立克为代表,他在《论音乐的美》一书中认为:音乐的美是一种不依附、不需要外来内容的美,音乐只是乐音的运动形式,情感的表现不是音乐的内容,音乐也不是必须以情感为对象,音乐不描写任何情感。实际上,汉斯立克主张音乐的美来自于音乐本身,与其表达的情感和内容无关。音乐的原始要素是和谐的声音,它的本质是节奏。音乐他律论也可以称作音乐的情感论,这一流派认为:音乐是人类情感的表现,它受某种外在规律——人的情感的制约。情感是音乐表现的主要内容。这两种流派都出现了许多著名的音乐家,情感论的音乐家数不胜数,比如浪漫时期的诸多音乐家,而到了二十世纪,自律论的影响迅速膨胀,他们的代表是表现主义音乐时期的音乐家及在其后出现的序列音乐、偶然音乐,拼贴音乐等。本文就偶然音乐及其代表人物做一下浅显的讨论。

在二十世纪末,偶然性音乐占据了一个重要地位,它摆脱了序列式的控制走向了更大的自由,然而就在这自由中,它形成了一系列的偶然创作原则,这些原则生动地体现在了对偶然音乐有着浓厚兴趣的作曲家作品中。约翰•凯奇就是最具代表性的先锋派作曲家。

1952年,约翰•凯奇上演了他的两部惊世之作——在纽约上演的无声音乐《4分33秒》和在黑山大学举行的集体行为艺术,开始声名大噪。“4分33秒”是一段虚无的演奏时间,但设计得有板有眼:演奏家走上台,在钢琴前坐下,打开琴盖,静坐,过了33秒,关上琴盖又迅速打开,静坐,再过2分40秒,再次关上琴盖又迅速打开,仍静坐,再过了1分20秒之后,演奏结束。虽然在当时已见怪不怪的纽约,人们的反应还是如预料中一样异常激烈。观众在前33秒保持安静,在之后的2分40秒开始礼貌得低声嘀咕,最后的1分20秒是“绝对的热闹”,响起一波一波的愤怒喧哗,然后闹翻了天。大部分现场观众的反应是被耍弄,上当了,有一小部分则冷眼旁观,还有更小部分似乎有些领悟。从来没有玩世椰偷的行为波及到庄重的音乐厅里,即使在约翰•凯奇之后也没有发生过。演出的轰动效应令《4分33秒》成为二十品世纪一首众所周知的音乐作品。即便是在如今的回顾中,《4分33秒》也早已被认为是“二十世纪的文化里程碑”了。

一、音乐的存在方式

首先,音乐是一门音响艺术,从古希腊到古罗马,经过漫长的中世纪到文艺复兴,然后再到音乐发展的高峰时代古典和浪漫时期,音乐形式也从它的一度创作到三度创作(从乐谱、演奏到欣赏),都是通过一定有组织的乐音诉诸人们的听觉,使欣赏者获得某种审美享受,从而完成它特定的表达意图,这条规则千百年来一度如此,甚至到了20世纪上半叶,音乐发展的轨迹虽然有些改变,但是其基本的音响形式还是保持不变。凯奇创作了被认为是“二十世纪的文化里程碑”的无声音乐“4分33秒”,其创新性无可置疑,但是它违背了音乐感性材料的基本属性。

1、非自然性—创造性

我们认为,每一部音乐作品所发出的音响都是经过作曲家静心思考所创作出来的,而这些音响在自然界中是绝对不存在,换句话说,音乐的音响都是非自然性的,是一种创造性的音响。没有创造性的因素,任何声音都不可能变成音乐。《4分33秒》具有创新性,演奏家静坐而不演奏,对此,观众在前33秒保持安静,不知所措的耐心等待,在之后的2分40秒开始低声嘀咕(主要是出于礼貌的原因),后来就有人咳嗽,最后的1分20秒是绝对的热闹,音乐厅里响起一波又一波的愤怒喧哗,简直闹翻了天,整个观众席充满了因迷惑不解而产生的各种音响。而“这部作品的音乐便是由观众制造出的各种噪音以及与此同时观众席以外的所有声音构成[1]”。由此可见,它违背了千百年来音乐必须具有乐音音响的材料,完全由各种噪音构成的音乐作品是立不住脚的。

2、非语意性和非视觉性

音乐和语言一样,它们都是用声音来表达的,但是它们所表达的意义却完全不同。语言具有一种约定性的语义,是一种约定俗成;而音乐却不同,它仅是限定在艺术的交往中,其乐音本身没有明确的含义,所以它是非语义性的。同时,它又和舞蹈艺术不同,从它的物理形态来看,音乐仅仅是具有一定的频率、一定的振幅和一定的波形的声音在时间中先后或同时发响的组合体。这个组合体没有可供视觉感受的形、色、状,因此它是非视觉性的,凯奇的《4分33秒》中,演奏家仅仅坐在钢琴旁,琴盖打开又合上等动作,恰恰给了一种视觉的景象,这是不符合音乐逻辑的。

二、偶然音乐带来的影响

在现代的艺术领域中,其种类可谓繁多,但是还都是沿着欧洲艺术发展的逻辑而来的,但是受《4分33秒》的影响,整个艺术界都受到了启发,比如音乐界把一首多声部的经文歌的曲调、歌词、内容,语言等毫不相干的东西拼贴在一起,绘画界在20世纪六七十年代也出现了那些脱离了规定的绘画或雕塑的艺术,如环境艺术、身体艺术、偶发艺术等,这些流派脱离了画布和通常做雕塑的材料,从而成为了一种行为、一个事件、一个姿势、一段文字,或随便拿任何东西如几根树枝、几张纸、一块石头随便拼凑如画,这些作品可谓“美轮美奂”。又如在激进派的作品《苹果》中,演出者一人拿一个苹果上台对着手里的麦克风大咬大嚼,扩音器里送来一片咀嚼声。在《滴的音乐》中,用一口大锅,把一杯水慢慢滴进去,大家坐着听滴水声等,中国著名青年作曲家谭盾则也创造出了许多稀奇古怪的音乐,可谓技法花样翻新,层出不穷,但却不能给人以美感;使气氛荒诞诡秘,弥漫野气,远离现实人生,使听众不知所云。他在中央音乐学院举办的一次座谈会上说:“现代音乐创作比的不是作曲技巧,而是比音乐观念。”他们的这些观念被认为是音乐向自然的回归,但是如果艺术是这样回归的,那么对艺术将是毁灭性的打击。

三、结论

尽管艺术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创新也很有必要,但是,脱离艺术的本体去谈创新是不理智的,他最终只会阻碍艺术的发展,如果巴赫能够想到这些创新,把音乐引向自然,那么我们就再也听不到美妙的音乐了,也不会出现贝多芬和莫扎特这样的音乐家了,我们只能看到演奏家静静地坐在乐器的前面而不出任何声响,或者只能听到滴水声和鸟鸣了,看到的绘画也只是几只树枝和几块石头而已。超级秘书网:

参考文献:

1、TheNewGroveDictionaryofAmericanMusic,第1卷,伦敦MACMILLAN出版有限公司1986年出版,第336页。

第7篇

一、李贽的主情音乐思潮

李贽是明朝中期的启蒙思想家,也是中国三大启蒙思想家之一。他和嵇康一样有着坚强的反名教、追求自由的精神,《焚书,读律肤说》一书集中体现了他的音乐美学思想。他的理论以童心说为基础,他认为一切美与艺术都必须要绝假纯真,最初一念之本心,要具有独创性和个性的彰显。他的美学思想纲领是:以自然为美强调内容上不被天和礼束缚,形式上不被成规制约而能自由发展。提出发于情性,由乎自然以反抗儒家思想倡导的发乎情,止乎礼的音乐美学思想。李贽还针对琴者,禁也,所以禁止邪,正人心也。提出琴者,心也。琴者,吟也,所以吟其心也的说法,主张把琴由禁欲主义之工具转变为自由抒发性情之手段。他既肯定和继承儒家思想中关于音乐表情特征的思想,反对道家的无情和禁欲主张,又继承发扬了道家法天贵真,越名教而任自然的批判精神,反对儒家思想禁锢人性,禁锢音乐的礼制。主张解放音乐个性自由地表情达意,他继承先秦时期业已有之的音乐可以沟通天人的说法和音乐可以陶冶人的情感、性格的合理科学的音乐心理思想。同时,李贽也继承儒家和的音乐思想,提出琴贵和,育性情之说。指出琴和关键在于:音意和 ,指音和,弦指和,并且进一步指出辩之在指,审之在听的原则。肯定听觉与心理之间的关系。李贽的音乐美学思想作为古代音乐美学思想的最完美体现,从其主张来说仍然没有跳出我国古代以儒道两家为思想主体的音乐美学思想范畴。但是从其所处的时代来看,他所提出的抒发真性情,形式自由,内容创新的主张,反映了在君主专制强化,资本主义萌芽出现的新的历史条件下,明清音乐美学思想在封建文化总体走向衰落背景下的一次回光返照。

二、徐上瀛的音乐美学思想

第8篇

关键词:传统美学思想儒家道家墨家

中国传统音乐源远流长,包含诸多审美品格,其美学思想博大丰富。丰富的音乐美学思想,对中国民族传统音乐体系的形成产生了极其重要的影响。中国民族传统音乐体系在与西方所谓专业音乐体系的对照与比较中,呈现出了鲜明而特有的审美特征。纵观整部美学史,我们不难发现,中国音乐发展其问出现过入、道、墨、法、佛、阴阳等诸多美学流派,但大体都被儒道两家所包融、吸收而失却独立存在的价值,儒道两家美学思想从先秦产生至今,始终贯穿音乐发展中。

一、儒家音乐美学思想:善、和

儒家的音乐理论对音乐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给予充分的肯定。孔子认为思想的审美朴素之美,简朴之美,含蓄之美,是自然与人心的交融,主张在音乐审美中保持一种“和”的情感态度。孔子曾评价《关雎》“乐而不,哀而不伤”。他认为,音乐审美中的情感态度及其表现是中正平和的,也应当是适度的,有节制的,这同他的“中庸”哲学思想是一致的。荀子认为音乐在动荡年代可以鼓舞前方将士英勇善战,而在和平环境中又能使人们以礼相代。在音乐内容与艺术形式上,儒家的音乐理论把内容的“善”“和”放在第一位,而艺术形式的美,则放在第二位。中国传统的音乐审美以“和”为中心,对我国的音乐家发展有着极深远的影响。儒家的音乐理论还把音乐家艺术看成是一种认识真理的途径。

《乐记》是儒家的音乐家美学思想的代表著作。《乐记》论述了音乐的本源:“凡间之起,由人心也:人心之动,物之使用使然也,感于物而动,故形于声。”音乐是由间组成,其根源是由于人的思想感情受到外界事物的激动,“物动心态”,是原始唯物主义反映论的观点。《乐记》提出了自己的音乐美学思想,如书中写道:“是故德成而上,艺成而下,行成而先,事成而后。”(《乐情篇》)。就是说,作品的思想内容是主要的,技艺是次要的,品德的修养是首要的,事情的完成是次要的这就给我们一启示:在当代的音乐教学中,专业的音乐人才固然需要但通过音乐教育培养、扩展音乐素质,具有一定的艺术修养更为重要。

孔子(公元前511——公元前479)孔子是春秋时代的伟大思想家、政治家和教育家,作为儒家学派的创始人,孔子是中国音乐、文化史的重要代表人物之一。他的音乐思想主要集中在《论语》中。孔子在政治上主张“以政以德”,提倡“礼治”,重礼、乐的政治作用,强调音乐从道德上能感化人。他曾说:“移风易俗莫善于乐,安上治民莫关于礼”。孔子认为音乐的思想性和艺术性是“善”和“美”。凡合于所谓仁德者为善,表现平和中庸者为美,形成了人类历史上最早的音乐审美标准之一。推崇以歌颂舜的文德为内容的《韶》乐为尽善尽美的艺术,把表现武王伐纣的《大武》评为尽善未尽美的艺术。孔子认为音乐家反映人们的痛苦和欢乐情感要有节制,不应该超越中庸之道的论理准则。强调形式与内容要统一,推崇“乐而不,衰而不伤”的雅乐,不喜热情奔放或具有反抗精神的民间俗乐“郑卫之声”,“恶郑声之乱雅也”,带有封建统治阶级的政治偏见。

荀子(约公元前313——公元238年)荀子在哲学上主张性恶论”,认为人的生性的恶习的必须教育才能变善,因为更加强调礼乐教育的重要性,是人的必然需要。他主张音乐从实际出发,并随着时代前进而发展变化,但在音乐思想上仍有崇雅贬俗倾向。

二、道家的音乐美学思想:自然、天人合一

道家音乐美学思想自诞生之日起,就与中国的音乐文化揉合到了一起,它的核心是自然、虚静,渴望达到“大音希声”的境界。道家倡导“天地之和”的思想。老子崇尚朴素自然,追求平和;庄子认为主客体和谐产生美感,以内心纯朴自然性情的复归作为乐的实现,用乐调调和阶级矛盾,追求人类平衡,认为合乎其理想社会的乐,是具有自然无为,平和恬淡属性的“乐”。

道家学派以老子和庄子为代表,他们也不提倡音乐,甚至是否定音乐。老子的思想具有很多辨证的观点,如“福兮祸所倚,祸兮福所伏”。

老子在(《道德经》第十六)在政治上他主张“无为而治”,对统治阶级主张无为,对被统治阶级主张无知,因此,他反对一切欲望,而声音、颜色、味道正是引起人们欲望的根源,他说:“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道德经》第十二)所以要统统取缔。

而庄子对社会上的一切都不感兴趣,希望能够过一种“虚静恬淡,寂寞无为”的理想生活,因此他对一切科学文化艺术都是抱着一种排斥、否定的态度,他说:“五音乱耳,使耳不聪”,(《庄子·天地》)对音乐也是采取了完全否定的态度。

道家既然崇尚清静无为,爱好当然在题材上就偏重于山水美,它的“天人合一”观必然向往宇宙和人的合一,历史上凡道家思想浓厚的人,大多是超然物外的知识分子,他们或寄情山水、自然或借助于自然景物来自我观照,琴曲《梅花三弄》就是一首代表性的作品,她借用了梅花的自然属性,钢筋铁骨的性格,不畏严寒的精神,隐喻知识分子的人格美,用清虚朗畅的泛音,三次出现梅花主题B,穿插A、C、D音乐作为烘托陪衬。梅花的洁身自好,清雅高旷,是作者对人格美的物(乐)化表现,此曲是一首小型套曲,后部带有戏剧性,似梅花笑绽枝头,笑弄风霜,其韵昧令人回响不遗。道家不仅主张自然之美,而且追求境界无限,因此在音乐上就追求“神余言外”和“弦外之音”。同一时代一首咏梅诗句,可和此曲对照,衔霜当路发,映雪拟寒开(南朝梁、陈人何逊)。这首乐曲使我们不仅可以见到道家崇高自然,更可以体昧到道家主张自然和人的统一,以自然观照人是道家的“天人合一”观的组成部分。

三、墨家的音乐美学思想:非乐

墨子(约公元前468——前376年)。与儒家的音乐思想相对立的乐派墨子名,生于鲁国。伟大的思想家、博学的学者和政治活动家。他在音乐上竭力反对儒家以礼乐治天下的主张。墨子禁止音乐。墨子再三强调:“为乐,非也!”意思是,“从事音乐活动是不应该的啊!”

第9篇

论文摘要:中国传统音乐源远流长,包含诸多审美品格,其美学思想博大丰富。丰富的音乐关学思想,对中国民族传统音乐体系的形成产生了极其重要的影响。本文主要介绍中国传统音乐美学思想当中的儒家、道家、墨家的美学思想。

中国传统音乐源远流长,包含诸多审美品格,其美学思想博大丰富。丰富的音乐美学思想,对中国民族传统音乐体系的形成产生了极其重要的影响。中国民族传统音乐体系在与西方所谓专业音乐体系的对照与比较中,呈现出了鲜明而特有的审美特征。纵观整部美学史,我们不难发现,中国音乐发展其问出现过入、道、墨、法、佛、阴阳等诸多美学流派,但大体都被儒道两家所包融、吸收而失却独立存在的价值,儒道两家美学思想从先秦产生至今,始终贯穿音乐发展中。

一、儒家音乐美学思想:善、和

儒家的音乐理论对音乐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给予充分的肯定。孔子认为思想的审美朴素之美,简朴之美,含蓄之美,是自然与人心的交融,主张在音乐审美中保持一种“和”的情感态度。孔子曾评价《关雎》“乐而不,哀而不伤”。他认为,音乐审美中的情感态度及其表现是中正平和的,也应当是适度的,有节制的,这同他的“中庸”哲学思想是一致的。荀子认为音乐在动荡年代可以鼓舞前方将士英勇善战,而在和平环境中又能使人们以礼相代。在音乐内容与艺术形式上,儒家的音乐理论把内容的“善”“和”放在第一位,而艺术形式的美,则放在第二位。中国传统的音乐审美以“和”为中心,对我国的音乐家发展有着极深远的影响。儒家的音乐理论还把音乐家艺术看成是一种认识真理的途径。

《乐记》是儒家的音乐家美学思想的代表著作。《乐记》论述了音乐的本源:“凡间之起,由人心也:人心之动,物之使用使然也,感于物而动,故形于声。”音乐是由间组成,其根源是由于人的思想感情受到外界事物的激动,“物动心态”,是原始唯物主义反映论的观点。《乐记》提出了自己的音乐美学思想,如书中写道:“是故德成而上,艺成而下,行成而先,事成而后。”(《乐情篇》)。就是说,作品的思想内容是主要的,技艺是次要的,品德的修养是首要的,事情的完成是次要的这就给我们一启示:在当代的音乐教学中,专业的音乐人才固然需要但通过音乐教育培养、扩展音乐素质,具有一定的艺术修养更为重要。

孔子(公元前511——公元前479)孔子是春秋时代的伟大思想家、政治家和教育家,作为儒家学派的创始人,孔子是中国音乐、文化史的重要代表人物之一。他的音乐思想主要集中在《论语》中。孔子在政治上主张“以政以德”,提倡“礼治”,重礼、乐的政治作用,强调音乐从道德上能感化人。他曾说:“移风易俗莫善于乐,安上治民莫关于礼”。孔子认为音乐的思想性和艺术性是“善”和“美”。凡合于所谓仁德者为善,表现平和中庸者为美,形成了人类历史上最早的音乐审美标准之一。推崇以歌颂舜的文德为内容的《韶》乐为尽善尽美的艺术,把表现武王伐纣的《大武》评为尽善未尽美的艺术。孔子认为音乐家反映人们的痛苦和欢乐情感要有节制,不应该超越中庸之道的论理准则。强调形式与内容要统一,推崇“乐而不,衰而不伤”的雅乐,不喜热情奔放或具有反抗精神的民间俗乐“郑卫之声”,“恶郑声之乱雅也”,带有封建统治阶级的政治偏见。

荀子(约公元前313——公元238年)荀子在哲学上主张性恶论”,认为人的生性的恶习的必须教育才能变善,因为更加强调礼乐教育的重要性,是人的必然需要。他主张音乐从实际出发,并随着时代前进而发展变化,但在音乐思想上仍有崇雅贬俗倾向。

二、道家的音乐美学思想:自然、天人合一

道家音乐美学思想自诞生之日起,就与中国的音乐文化揉合到了一起,它的核心是自然、虚静,渴望达到“大音希声”的境界。道家倡导“天地之和”的思想。老子崇尚朴素自然,追求平和;庄子认为主客体和谐产生美感,以内心纯朴自然性情的复归作为乐的实现,用乐调调和阶级矛盾,追求人类平衡,认为合乎其理想社会的乐,是具有自然无为,平和恬淡属性的“乐”。

道家学派以老子和庄子为代表,他们也不提倡音乐,甚至是否定音乐。老子的思想具有很多辨证的观点,如“福兮祸所倚,祸兮福所伏”。

老子在(《道德经》第十六)在政治上他主张“无为而治”,对统治阶级主张无为,对被统治阶级主张无知,因此,他反对一切欲望,而声音、颜色、味道正是引起人们欲望的根源,他说:“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道德经》第十二)所以要统统取缔。

而庄子对社会上的一切都不感兴趣,希望能够过一种“虚静恬淡,寂寞无为”的理想生活,因此他对一切科学文化艺术都是抱着一种排斥、否定的态度,他说:“五音乱耳,使耳不聪”,(《庄子·天地》)对音乐也是采取了完全否定的态度。

道家既然崇尚清静无为,爱好当然在题材上就偏重于山水美,它的“天人合一”观必然向往宇宙和人的合一,历史上凡道家思想浓厚的人,大多是超然物外的知识分子,他们或寄情山水、自然或借助于自然景物来自我观照,琴曲《梅花三弄》就是一首代表性的作品,她借用了梅花的自然属性,钢筋铁骨的性格,不畏严寒的精神,隐喻知识分子的人格美,用清虚朗畅的泛音,三次出现梅花主题B,穿插A、C、D音乐作为烘托陪衬。梅花的洁身自好,清雅高旷,是作者对人格美的物(乐)化表现,此曲是一首小型套曲,后部带有戏剧性,似梅花笑绽枝头,笑弄风霜,其韵昧令人回响不遗。道家不仅主张自然之美,而且追求境界无限,因此在音乐上就追求“神余言外”和“弦外之音”。同一时代一首咏梅诗句,可和此曲对照,衔霜当路发,映雪拟寒开(南朝梁、陈人何逊)。这首乐曲使我们不仅可以见到道家崇高自然,更可以体昧到道家主张自然和人的统一,以自然观照人是道家的“天人合一”观的组成部分。

三、墨家的音乐美学思想:非乐

墨子(约公元前468——前376年)。与儒家的音乐思想相对立的乐派墨子名,生于鲁国。伟大的思想家、博学的学者和政治活动家。他在音乐上竭力反对儒家以礼乐治天下的主张。墨子禁止音乐。墨子再三强调:“为乐,非也!”意思是,“从事音乐活动是不应该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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