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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幼儿园申报材料优选九篇

时间:2022-10-21 02:17:57

引言:易发表网凭借丰富的文秘实践,为您精心挑选了九篇民办幼儿园申报材料范例。如需获取更多原创内容,可随时联系我们的客服老师。

民办幼儿园申报材料

第1篇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幼儿教育管理,大力提升办园质量,促进全县各级各类幼儿园健康发展,根据《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及《四川省幼儿园办园基本要求(试行)》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创建县级示范性幼儿园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充分认识创建县级示范性幼儿园的重大意义

创建示范性幼儿园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举措,它对全面提高幼儿园保教质量,推动幼儿教育事业发展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扎实抓好县级示范性幼儿园的创建工作,是实施“四百工程”的必然要求和有效途径,各地要高度重视示范性幼儿园的创建工作,将创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科学规划,落实方案,统筹安排。要争取当地政府和领导的支持,积极创造条件,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好示范性幼儿园的创建工作。

二、申报对象和条件

(一)申报对象:(1)全县所有公办幼儿园,包括单设小学、九年一贯制学校附属幼儿园。(2)全县所有经教育局审批具有办园资格的民办幼儿园

(二)申报条件:(1)申报的幼儿园必须符合《四川省幼儿园办园基本要求》的规定(见附件一),(2)申报的幼儿园必须*到《*县示范性幼儿园评估细则》(见附件二)的各项指标。(3)申报的幼儿园必须独立成园,在园幼儿人数*200人以上。

三、申报和评估程序

(一)县级示范性幼儿园的评估验收从2009年起实施。凡符合条件的幼儿园每年4月申报,教育局每年10月进行评估验收。

(二)申报“县级示范性幼儿园”的单位应认真对照《*县示范性幼儿园评估细则》进行自查,自查合格后形成自查报告,向教育局提出申请。申报材料包括:幼儿园申请报告、自查报告、自查得分表,所有材料一式两份交县教育局教育股,同时上报电子文件到教育股。

(三)县教育局根据申报材料,组织专家评估组对符合条件的幼儿园进行实地评估。*到《评估细则》要求的,由县教育局认定、公布,并授予“*县示范性幼儿园”称号。

四、相关要求

(一)从2010年起,凡申报市级以上示范性幼儿园(含市级)的,必须是“县级示范性幼儿园”,已评估认定为市级示范性幼儿园的单位,不再申报县级示范性幼儿园。

(二)幼儿园的收费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凡创建成为县级及以上示范性幼儿园的按照不同等级核定收费项目和标准。

(三)县级示范性幼儿园的评估认定实行弹性管理,不搞“终身制”。三年复查一次,复查不合格者,限期整改,整改期满仍不合格的,取消其“县级示范性幼儿园”的称号。

第2篇

第一条本办法所称民办幼儿园,是指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个人单独或联合,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依法设立的,面向社会招收学龄前儿童,对其进行保育和教育的学前教育机构。

第二条为了加强我市民办幼儿园管理,促进全市幼儿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维护民办幼儿园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黑龙江省民办幼儿园设置标准(暂行)》,以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民办幼儿教育事业属于公益性事业,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对民办幼儿教育实行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

第二章管理体制

第四条民办幼儿园的管理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原则。

第五条市教育局是幼儿教育的主管部门,主要负责贯彻实施国家相关的政策和规定,制定和组织实施幼儿教育的发展规划,审核认定幼儿园办园资格,颁发办园许可证,对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定级管理,组织培训幼儿园的师资,审定、考核幼儿园教师的资格,规范教材征订,统一收费标准等。同时具体负责幼儿园的日常管理、业务指导、检查、考核、师资培训等工作。

第六条市卫生局要贯彻落实有关儿童卫生保健工作的法律法规,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的规定,规范对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的管理,具体负责全市幼儿园卫生许可的审核认定、饮食卫生的督查,卫生保健及常见病防治知识的宣传和指导,教师、幼儿健康的体检等工作。

第七条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对全市幼儿园安全进行监管,对园舍、设施进行安全鉴定,督促存在安全隐患的幼儿园进行整改,责成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幼儿园停办。

第八条市交警部门主要负责幼儿园接送车辆的管理,要将民办幼儿园的接送车辆纳入客运车辆的户籍化管理,切实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加强对驾驶员资质的审定和安全法规的教育。

第九条市公安、消防部门主要负责全市幼儿园周边治安环境的整治和消防安全检查,督促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幼儿园进行整改。

第十条市财政、物价部门主要负责对全市幼儿园的收费进行管理和督查。已取得办园许可证并办理登记手续的幼儿园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办学成本合理确定收费标准,报市教育局、市物价局备案并公示。

第十一条市广播电视局主要负责协助市教育局对全市幼儿教育发展情况,通过艺术活动和广播、电视等宣传媒体及时进行宣传报道,接受社会舆论监督。

第十二条民办幼儿园要严格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第十三条市民政局主要负责对已经过市教育局审批取得办园许可证的幼儿园进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

第十四条市规划局和建设局在审批小区新楼房建设设计、规划中必须带有一定规模的幼儿园用房。

第十五条实行幼儿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由市教育行政部门牵头,市卫生、安监、公安、交警、消防、财政、物价、广播电视、劳动和社会保障、民政、规划、建设等部门参加的幼儿教育联席会议制度,通报、协调、解决幼儿教育事业发展中出现的问题,促进全市幼儿教育事业稳定健康发展。

第三章举办条件和审批程序

第十六条幼儿园的审批由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

第十七条举办幼儿园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幼儿园的设置符合市教育发展规划;

(二)幼儿园设置在安全的区域内,周围无污染源,无危险和安全隐患;

(三)有符合国家教育方针的办学宗旨,有符合规范的园名,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四)有必备的办学资金、稳定的经费来源;

(五)幼儿园的园舍、场地、设施、设备以及卫生、安全状况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

(六)有合法的幼儿园组织章程、组织机构,有符合国家要求的教职工队伍;

(七)有根据国家和省、市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课程方案以及课程教学计划;

(八)举办民办幼儿园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十八条申请举办幼儿园,应向审批机关提供下列材料:

(一)幼儿园申办报告及审批申请表;

(二)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

(三)资金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四)拟聘任的工作人员的相关资格证明(学历证明)文件;

(五)拟办幼儿园的章程草案和发展规划(包括办学宗旨、课程计划等);

(六)拟办幼儿园的建筑平面图,各功能室分布图、设施、设备计划配置情况说明及场地使用权证明;

(七)幼儿园住宿床位在50张以上的托儿所、幼儿园需经市公安消防部门安全检查,并出具《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

(八)市卫生监督所颁发的《卫生许可证》(有幼儿用餐的幼儿园);

(九)健康检查单位提供的工作人员健康证明书;

第十九条幼儿园审批程序。

举办者向市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报告,并填写《*市幼儿园审批申请表》。对申请的幼儿园实地考察,由主管局长在《*市幼儿园审批申请表》上签署意见。意见分为两类,完全具备条件的可签署“同意注册”;条件不完全具备,但符合安全要求的可签署“同意筹设”,所有举办者都必须按申报材料的要求提供实证式材料(打印或复印)。

教育行政部门根据申办者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批。对具备办学条件,达到设置标准的给予注册登记,颁发办学许可证;对不完全具备条件,但符合安全要求的发给筹设批准书。

幼儿园凭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和筹设批准书,到市民政局进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然后到市物价局办理备案登记后方可招生。

第二十条未经审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幼儿园(班)。已经开办但未履行登记注册和申报审批手续的,由市教育行政部门责令其停办,对拒不执行决定的,市教育行政部门可会同市公安、卫生、物价等相关部门联合执法。非法办园造成的一切后果由非法办园者承担。

第二十一条民办幼儿园停办应在停办前两个月到原审批机关办理停办手续。变更法定代表人、园名、地址,应报审批机关核准。未经审批机关核准同意,不得随意停办幼儿园或变更法定代表人、园名、地址。

第四章管理与监督

第二十二条民办幼儿园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幼儿教育法律、法规和规章,遵循学龄前儿童的年龄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坚持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幼儿实施体、智、德、美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其身心健康和谐发展。民办幼儿园不得进行和参与宗教或迷信活动。

第二十三条民办幼儿园应当建立卫生保健、校车接送、安全防护等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食品卫生、传染病预防、园舍设施设备、消防安全、儿童接送、安全教育等工作的管理,严防各类责任事故的发生。

第二十四条民办幼儿园出现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师生伤亡等重大事故,市教育、卫生、公安等相关部门应当立即采取紧急救护措施,并及时向市人民政府报告。

第二十五条民办幼儿园的园名应规范,不得使用带有宗教色彩和迷信含义的字词,不得冠以“国际”、“中国”、“中华”、“全国”等字样。未经市教育行政部门认可,不得冠以“双语”、“艺术”等字样。

第二十六条民办幼儿园使用幼儿学习和活动的教材、手工操作教材和音像资料,必须严格按照市教育部门的要求征订,严禁使用盗版教材。

第二十七条民办幼儿园要按照国家要求聘用教师、保育员、医务员和其他工作人员,凡学历不达标的,幼儿园应督促他们参加学历培训,尽快取得相应学历。

第二十八条民办幼儿园应当接受卫生部门的业务检查和指导,认真做好入园儿童和在岗员工的体检、卫生、消毒、防疫、儿童营养等各项工作。

第二十九条民办幼儿园应向家长开具行政事业性收据。民办幼儿园收取的费用主要用于教学活动和改善办学条件。

第三十条实行由教育行政部门牵头,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对全市幼儿园进行督导和评估的年检制度,对年检不合格和擅自办园的幼儿园采取强制措施,坚决予以取缔。同时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

第五章园长与师资队伍

第三十一条民办幼儿园的举办者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的有关规定,与教职工签订符合法律法规内容的集体劳动合同,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依法保障教师的工资福利待遇,并为教职工办理法律法规要求的各种社会保险,按规定缴纳住房公积金。

第三十二条民办幼儿园实行园长任职资格和教师资格制度,其任职条件参照公办幼儿园的有关规定执行。民办幼儿园聘任的园长报审批机关核准,聘任的教师和工作人员报审批机关备案。

第三十三条市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民办幼儿教师纳入公办幼儿教师的在选聘、选优、表彰、职称评定、培训、考核、晋级、业务活动等方面实行同等待遇。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四条幼儿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整改,并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退还所收费用后没收违法所得,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未经登记注册,擅自招收幼儿的;

(二)园舍、设施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安全标准,妨害幼儿身体健康或威胁幼儿生命安全的;

(三)教育内容或方法违背幼儿教育规律,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

(四)教学条件明显不能满足教学要求,教育教学质量低下,未及时采取措施的;

(五)管理混乱严重影响教育教学,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

(六)不按教育行政部门要求征订教材,使用盗版教材的;

(七)违反国家规定聘任教师的;

(八)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办学许可证的;

(九)擅自变更幼儿园名称、类别、地址、法定代表人的;

(十)擅自分立、合并幼儿园的;

(十一)提交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骗取办学许可证的;

(十二)恶意终止办学,抽逃资金的。第三十五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或个人,由教育行政部门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罚款的行政处罚,或者由教育行政部门建议有关部门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的;

(二)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制作教具、玩具的;

(三)侵占、破坏幼儿园园舍、设备的;

第3篇

20xx年最新安徽民办幼儿园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民办幼儿园的管理,促进我省民办幼儿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维护民办幼儿园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以及国家其他有关的法律、规章,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民办幼儿园,是指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个人单独或联合举办,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依法设立的,面向社会招收学龄前儿童,对其进行保育和教育的学前教育机构。凡在本省行政辖区内举办的民办幼儿园,均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民办幼儿教育事业属于公益性事业,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我省对民办幼儿教育实行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

第二章 管理体制

第四条 民办幼儿园的管理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原则。

第五条 安徽省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全省民办幼儿教育工作的统筹协调和宏观管理。市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辖区内民办幼儿教育工作的管理、指导和督察。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辖区内民办幼儿园的管理和业务指导,其主要职责是:贯彻实施国家相关的政策和规定,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本行政辖区内民办幼儿园的发展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地方性管理规章,对民办幼儿园实施日常管理、业务指导和工作考核。各级人民政府其它有关行政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协同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民办幼儿园进行管理。

第六条 民办幼儿园的日常管理,城市市区由幼儿园所在地的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县城及以下地区由县教育行政部门指定辖区内乡镇中心校(园)负责。乡镇中心校(园)应当在县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乡镇民办幼儿园日常的管理、业务指导、检查、考核、师资培训工作。

第七条 民办幼儿园的管理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民办教育管理办公室、基教、人事、计划、财务、教研等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其中,民办教育管理办公室负责核发民办幼儿园办学许可证,配合基教部门对民办幼儿园实施管理;基教部门负责民办幼儿园的管理和业务指导;人事部门负责民办幼儿园师资队伍的管理、培训、考核和资格认定;计划、财务部门负责民办幼儿园的发展规划、布局制定、财务监督及有关数据的统计工作;教研部门负责民办幼儿园的业务指导和教育教学研究工作。

第八条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和指导民办园的卫生保健工作,负责对民办园卫生保健工作人员进行上岗前卫生保健知识的培训和考核,对儿童家长进行儿童卫生保健、营养、生长发育及常见病防治知识等方面的宣传、指导和咨询。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卫生行政部门检查、指导民办园的卫生保健工作。

第九条 根据政策规定,民办幼儿园及其职工应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参加所在地的社会保险,按照规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依法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举办条件和审批程序

第十条 民办幼儿园的审批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

第十一条 举办民办幼儿园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幼儿园的设置符合本省和所在市、县(市、区)教育发展规划。

(二)幼儿园设置在安全的区域内,周围无污染源,无危险和安全隐患。

(三)有符合国家教育方针的办学宗旨;有符合规范的园名;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四)有必备的办学资金、稳定的经费来源。

(五)幼儿园的园舍、场地、设施、设备以及卫生、安全状况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

(六)有合法的幼儿园组织章程、组织机构,有符合国家要求的教职工队伍。

(七)有根据国家和省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课程方案以及教材选用意见制定的课程教学计划和教材选用计划。

(八)举办民办幼儿园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举办民办幼儿园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十二条 申请举办民办幼儿园,应向审批机关提供下列材料:

(一)幼儿园(班)申办报告及审批申请表;

(二)规范的幼儿园名称和首届幼儿园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

(三)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

(四)拟聘任的工作人员的相关资格证明;

(五)拟办园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

(六)拟办幼儿园的章程草案和发展规划(包括办学宗旨、规划目标、教育教学原则、招收对象和范围、师资队伍构成、课程计划、拟使用的教材等);

(七)拟办幼儿园的建筑平面图、各功能室分布图、设施、设备计划配置情况说明以及场所使用权证明;

(八)公安消防部门提供的消防安全审核意见;

(九)县级及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共同颁发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合格证》;

(十)健康检查单位提供的工作人员健康证明书;

(十一)审批机关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第十三条 民办幼儿园的审批程序:

(一)举办者向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民办教育管理办公室提出申请,同时提供本办法第十二条要求提供的有关实证式材料。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学前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布局要求以及申办者的条件进行审批。

(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民办教育管理办公室负责受理举办者的申请,并牵头会同基教、人事、计划等有关部门共同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初审合格后,由民办教育管理办公室牵头会同基教部门对幼儿园进行实地考察。考察合格,经上述两个部门共同签署意见后,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发给筹设批准书。筹设工作应在3年内完成。筹设期间,幼儿园未取得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幼儿园卫生保健合格证》的,须持筹设批准书到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由卫生行政部门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共同考核。幼儿园未经消防安全审核的,须持筹设批准书到当地公安消防部门申请消防安全审核。审核合格,由举办者向民办教育管理办公室提出正式设立申请,民办教育管理办公室牵头会同基教部门对幼儿园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发给办学许可证,并告知同级民政、税务、物价等有关部门。筹设工作超过3年的,应当重新申报。具备办学条件,达到设置标准的,可以直接申请正式设立,并应当提交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材料。

(三)民办幼儿园的审批情况由民办教育管理办公室负责及时通告基教部门,以便基教部门及时对新批的民办园实行管理和指导。

(四)民办幼儿园凭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到民政部门进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然后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后方可招生。

第十四条 未经审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幼儿园(班)。已经开办但未履行登记注册和申报审批手续的,由教育部门责令举办者按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限期补办有关手续。对不符合办园条件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整改。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由教育行政部门予以取缔。对拒不执行教育行政部门处罚决定的,教育行政部门可会同公安、卫生、物价、税务等有关部门联合执法。非法办学造成的一切后果由非法办学者承担,其招收的幼儿,由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监督非法办学者妥善安置。

第十五条 停办民办幼儿园,应在停办前两个月到原审批机关办理停办手续。变更举办者,应报审批机关核准。变更法定代表人、园名、地址,应报审批机关审核同意后,到登记机关变更登记。未经审批机关核准同意,不得随意停办幼儿园或变更法定代表人、园名、地址。

第四章 管理与监督

第十六条 民办幼儿园为社会公益事业,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与公办幼儿园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民办幼儿园依法享有办学自主权,在法律允许和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范围内,自筹经费、自聘人员、自主管理。

第十七条民办幼儿园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幼儿教育的法律规章,遵循学龄前儿童的年龄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坚持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幼儿实施体、智、美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其身心健康和谐发展。民办幼儿园不得进行和参与宗教或迷信活动。

第十八条 民办幼儿园应当重视安全工作,对幼儿在园期间的安全、健康负责。民办幼儿园应当建立卫生保健、安全防护制度,加强对食品卫生、传染病预防、园舍设施设备、消防安全、儿童接送等工作的管理,严防各类责任事故的发生。民办幼儿园出现重大问题或师生伤亡事故,应当及时向属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或政府报告。

第十九条 民办幼儿园的招生简章和广告,应报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民办幼儿园不得与其招生、教育、管理等行为不相符合的虚假信息与广告。

第二十条 民办幼儿园的园名应规范,具有教育意义,不得使用带有宗教色彩和迷信含义的字词,不得冠以国际、中国、中华、全国、安徽、安徽省等字样。未经市级或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可,不得冠以双语、艺术等字样。

第二十一条 民办幼儿园应当接受当地卫生机构的业务检查和指导,认真做好入园儿童和在岗员工的体检、卫生、消毒、防疫、儿童营养等各项工作。

第二十二条 民办幼儿园应当按照国家以及当地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根据办学成本合理确定收费标准,报属地县级物价、税务、民政和教育部门备案并公示。民办幼儿园收取的费用主要用于教育教学活动和改善办学条件。

第二十三条 民办幼儿园应当到当地主管地税机关办理税务登记,接受税务管理,申请领购税务发票,依法纳税和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民办幼儿园收费时,必须开具税务发票。民办幼儿园应当加强财务管理,遵守财经纪律,要按照国家《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要求规范会计核算,做到帐目公开,主动接受物价、税务、教育等部门的监督检查以及家长的监督。

第二十四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民办幼儿园的领导和管理,将民办幼儿园纳入到当地基础教育的统一管理之中,实行统一规划,统一部署,统一检查,统一考核。在日常的检查评估、教育教学、教研活动、评优选先、业务培训、评等定级等工作中,应当与公办幼儿园同等对待。民办幼儿园应当主动接受教育部门的领导、管理和业务指导,并积极主动参加教育部门组织的学习、会议、培训、检查等活动。

第五章 园长与师资队伍

第二十五条 民办幼儿园教职工实行聘任(用)制。民办幼儿园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的有关规定,依法同教职工签定聘任(用)合同,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依法保障教师的工资福利待遇。

第二十六条 民办幼儿园实行园长任职资格和教师资格制度,其任职条件按照同级同类公办幼儿园的有关规定执行。民办幼儿园的园长、教师和工作人员,由举办者按国家规定的有关任职资格要求聘任(用),但必须报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或乡镇中心校(园)备案。园长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参加岗位培训,并取得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第二十七条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乡镇中心校(园)应当将民办幼儿教师纳入公办幼儿教师的统一管理之中,保证他们在选聘、选优、表彰、职称评定、培训、考核、晋级、业务活动等方面享受公办幼儿教师的同等待遇。民办幼儿园可参加县级教育部门组织的教师 专业技术职务评定,其职评数不占公办学校指标,所需经费由参评幼儿园自行承担。

第六章 表彰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八条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或个人,由教育行政部门或有关部门予以表彰奖励:

(一)改善办园条件成绩显著的;

(二)保育教育工作成绩显著的;

(三)幼儿园管理工作成绩显著的。

第二十九条 民办幼儿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视情节轻重,给予其限期整改、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的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登记注册,擅自招收幼儿的;

(二)园舍、设施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安全标准,妨害幼儿身体健康或幼儿生命安全的;

(三)教育内容或方法违背幼儿教育规律,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

(四)教学条件明显不能满足教学要求,教育教学质量低下,未及时采取措施的。

第三十条 民办幼儿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退还所收费用后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擅自分立、合并民办幼儿园的;

(二)擅自改变民办幼儿园名称、层次、类别和举办者的;

(三)虚假招生简章或者广告,骗取钱财的;

(四)管理混乱严重影响教育教学,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

(五)提交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骗取办学许可证的;

(六)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办学许可证的;

(七)恶意终止办学、抽逃资金或者挪用办学经费的;

(八)违反国家规定聘任、解聘教师的。

第三十一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或个人,由教育行政部门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罚款的行政处罚,或者由教育行政部门建议有关部门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的;

(二)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制作教具、玩具的;

(三)侵占、破坏幼儿园园舍、设备的;

(四)干扰幼儿园正常工作秩序的;

(五)在幼儿园周围设置有危险、有污染或者影响幼儿采光的建筑和设施的。

第三十二条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乡镇中心校(园)应当加强对民办幼儿园的日常检查和监督,对其办学条件、办学行为、教育教学以及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应当及时提出整改意见,责令其限期整改。对问题严重的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应坚决予以取缔。

第三十三条 教育、税务、物价等部门应当加强对民办幼儿园财务行为的检查和监督,对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民办幼儿园对幼儿实施收费的行为,或已取得收费许可证,但收费不提供合法票据的行为,应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4篇

为了营造科技创新型建设氛围,贯彻《全民科学素质纲要》,加快科普示范城区建设步伐,推动我区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的开展,培养青少年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青少年的科技素质,鼓励优秀人才的涌现。按照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组委会通知“为贯彻落实建设节约型社会、创新型国家的精神,2015年第30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主题为《节约、创新、发展》的要求”,为了把此项活动办成我区的特色和精品项目,经庐阳区科学技术协会、区教育局、区中小学科普工作者协会研究,拟在2014年11月份,举办庐阳区第十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庐阳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庐阳区科学技术协会、庐阳区教育体育局、庐阳区中小学科普工作者协会及相关学校。

庐阳区第十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组织机构:

主席:黄|

副主席:姜鸿杰刘芳王翠英

执行主席:殷硕景董召奎谷云岳彩莲

大赛执行:闫如成邹磊

大赛组织协调:王碧波尹亮鲍妮娜

“创新大赛”组织委员会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共同协商组成。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庐阳区青少年科普协会(区电化教育馆408室)。

二、大赛宗旨:建设节约型社会、创新型国家

三、大赛主题:《节约、创新、发展》,科幻画不单设主题。

四、大赛参加范围:庐阳区范围内职业学校、高中、初中、小学及幼儿园的在校学生和民办机构辅导的学生。

五、活动内容:竞赛活动包括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竞赛、优秀科技实践活动展览、优秀论文评比和科学幻想画比赛等。

1)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面向所有中、小学生。

2)参加发明创造比赛的作品应是青少年自己选题、自己设计、自己制作。评选委员会依据作品的科学性、先进性、实用性评出优秀项目。

3)科学论文要求青少年自己选题、自己研究、自己撰写;参加科学讨论会的论文可以是中小学生在科技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中完成的调查报告、实验报告、研究报告等。评选委员会依据论文的科学性、先进性、实用性评出优秀论文。

4)创新方案设计的参加者是中学生,它要求青少年运用现有的知识、通过收集和检索获得的信息,经过调查、走访、分析、论证以及研究性学习,对重大现实问题可能设想的解决方案,或对未来科技发展和社会进步可能实现的新进步、新形态、新形式、新概念、新产品和新服务进行设计和创作。

5)创新方案设计的参加者是中学生,它要求青少年运用现有的知识、通过收集和检索获得的信息,经过调查、走访、分析、论证以及研究性学习,对重大现实问题可能设想的解决方案,或对未来科技发展和社会进步可能实现的新进步、新形态、新形式、新概念、新产品和新服务进行设计和创作。

6)竞赛类作品要求

1、每名申报者在一届大赛上,只能申报一项科技创新成果竞赛项目(包括集体项目)。

2、申报者所申报的项目必须是2013年7月1日后完成的。

3、申报书不能与研究报告等其他申报材料装订在一起,否则视作不合格申报。

4、查新报告:所有参赛项目应提供查新报告,其中技术发明要提供专利查新报告。查新报告的格式会在申报表中体现。选手必须对类似论文或项目进行检索,并说明自己的项目与他人的论文或项目相比有哪些创新之处。

5、评审标准。作品按照自主选题、自己研究、自己撰写、科学性、创新性、实用性的要求。具体见《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章程》。

6、科技辅导员创新项目应附说明项目原理、用途、改进点等的材料和项目实物照片。

六、活动要求:学校要加强对青少年科技活动的领导,认真做好宣传发动,组织和实施。要围绕主题,以立足普及、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创新实践为原则,广泛开展活动。

七、参赛要求

1、严格规范竞赛工作。坚持“自己选题、自己设计和研究、自己制作和撰写”的“三自原则”,坚持“科学性、创新性、实用性”的“三性原则”。

2、注重能力培养。注重青少年科学探究和创新实践基本能力的培养。倡导青少年主动进行研究性学习,主动探索身边的科学问题。鼓励和发掘青少年质朴的原始创新意识。强调和提倡青少年主动发现、自主研究、自主创新。

3、作者人数规定。同一项目(竞赛项目)的作者不得超过两名,否则不予申报,两名作者的项目视为集体项目,集体项目按10%的比例参评。一个项目的辅导老师不得超过两名。获奖项目只表彰第一辅导员。

4、科幻画作品要求

1)作者要求:5—14周岁的少年儿童。

2)作品要求:

①、参评作品要求符合主题,充分体现科学幻想;

②、参评作品一律在规格为38M×54M纸或其它材料上绘制,不需装裱;

③、作品形式可以是油画、国画、水彩画、水粉画、钢笔画、铅笔画、蜡笔画、版画、粘贴画、电脑绘画等画种,作品风格及使用材料不限,但不包括非画类的美术品、工艺品;

④、参评作品仅限个人作品,即由作者本人独立完成的作品,不接受集体作品;

⑤、参评作品要注意构想的独特性、新颖性。抄袭他人作品,一经发现将被取消参评资格。

3)评审标准:按照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统一要求。

5、科技辅导员竞赛要求

1)每名申报者在一届大赛上,只能申报一项科技创新成果竞赛项目(包括集体项目)。

2)申报者所申报的项目必须是从当年7月1日往前推不超过两年时间内完成的。

3)申报书不能与研究报告等其他申报材料装订在一起,否则视作不合格申报。

4)科技辅导员创新项目应附说明项目原理、用途、改进点等的材料和项目实物照片。

5)查新报告:所有参赛项目应提供查新报告,其中技术发明要提供专利查新报告。查新报告的格式会在申报表中体现。选手必须对类似论文或项目进行检索,并说明自己的项目与他人的论文或项目相比有哪些创新之处。

八、申报材料:

1、科幻画:科幻画原件、申报表一式2份,一张张贴于作品背面,一张用回形针附在作品上。

2014年9月15日前,科幻画申报材料、汇总登记表(同时报送电子版),逾期不接受申报。作品资料请自行留存,作品不退。

2、学生竞赛项目:作品1份、申报书1份、查新报告1份(同时报电子版,每个作品建一个文件夹,文件名称:学校+项目名称)。

3、教师竞赛项目:作品1份、申报书1份、查新报告1份(同时报电子版,每个作品建一个文件夹,文件名称:学校+项目名称)。

4、学生科技实践活动:作品1份、附件1份(电子版同时报送)。

九、专家评委:为了提高我区青少年科技创新的水平,本届大赛由庐阳区科学技术协会和庐阳区教育体育局组织专家评审,并将邀请安徽省青少年活动中心、在肥科研院所专家和市科协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比赛进行评审。

评委会顾问:黄|(庐阳区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姜鸿杰(庐阳区区委常委、科协主席)

刘芳(庐阳区区委常委、副区长)

王翠英(庐阳区政府副区长)

评委会主席:董召奎(庐阳区科协常务副主席、科技局局长)

殷硕景(庐阳区教育体育局局长)

评委会副主席:岳彩莲(庐阳区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谷云(庐阳区科协委员、科技局副局长)

评审组组长:徐楠桔(省科协青少年活动中心副主任、安徽省青少年创新大赛组织成员之一)

郑军(科协青少年活动中心二室主任兼、安徽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项目负责人)

评审组评委:韩德民(安徽大学中文系教授、省动物学会常务理事、安徽省青少年创新大赛专家评委)

孙怡宁(中科院合肥智能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安徽省青少年创新大赛专家评委、合肥市青少年创新大赛专家评委、安徽省青少年机器人大赛评委)

王刚(合肥市第一中学生物教研组组长、高级教师,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优秀科技辅导员)

十、作品评审方式:采取专家评委评审,并提出修改意见。

十一、作品征集对象:庐阳区区域内的中、小学和幼儿园及职业学校、民办学校的所有在校学生。

十二、表彰奖励:区级竞赛根据不同项目设置作品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和优秀社会实践奖,另设优秀辅导奖和优秀组织奖。

十三、奖项设置:

1、科技创新特等奖(包括科技论文、发明制作、科学幻想画、社会实践):共100名

2、科技创新一等奖(包括科技论文、发明制作、科学幻想画、社会实践):共150名

3、科技创新二等奖(包括科技论文、发明制作、科学幻想画):颁发获奖证书

4、科技创新优秀组织奖6名

5、优秀科技辅导员:中、小学10名

十四、活动依据:依据庐阳区《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科普教育工作的意见》和《庐阳区中小学科普工作考评标准》的要求开展本次活动。我们将庐阳区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学校的参与率作为对学校科普工作考评重要条件之一。

十五、工作日程安排:

1、筹备:2014年6月15日至11月30日;

2、2014年10月15日成立第六届创新大赛组织机构;

3、2014年11月18日上报作品;

4、2014年11月22日专家评审组对作品评分;

第5篇

一、评选标准

依法治校是提升学校品质、建设品质学校的基础性、全局性工程。其核心是建设现代学校制度,构建学习型组织。学校文化建设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程就是制度文化建设。建立共同愿景,创新内部治理结构,完善制度体系建设,理顺决策、执行、监督、保障等环节,强化学校、家长、社区良性互动是建设品质学校的基本保证。评选标准分领导工作机制、规章制度建设、组织管理架构、民主管理机制、教师权益保障、学生权益维护、法制宣传教育、办学行为规范等八项。

凡年以来有下列属一票否决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本次评选:

(一)学校内部出现重大违法违纪行为的;(二)学校管理制度与依法治校基本要求相违背,办学活动、管理秩序混乱,造成较大影响的;(三)发生严重侵害教师、学生合法权益的事件,在校内或社会造成较大影响的;(四)发生应当由学校负主要责任的重大安全和学生伤害事故的;(五)以虚假材料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称号的;(六)发生其他与示范校称号严重不符的情形的。

二、评选对象和申报方法

市级依法治校示范校评选范围为我市行政区域内全日制小学、初中、高中及市属高校。

本次申报以推荐和自荐两种方式进行。各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对照评选标准,从本行政区域依法治校先进单位中择优向市教育局推荐(区域中小学校〈不含幼儿园〉数不到30所的最多推荐1所,超过30所的可推荐2所,超过80所的可推荐3所,学校数以《—学年初市教育事业概况》为准,详见附件2)。各地要在充分体现示范性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各级各类学校,可适当推荐在依法治校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民办学校。符合条件的市属高校和直属学校,可直接向市教育局申报。

所有参加评选的学校应以校长(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在规定时间内向市教育局报送申报材料一式15份,材料内容应包括:学校基本情况(包括近五年来的获奖情况)、对照评选标准的自评情况、学校依法治校工作的主要成效或成功经验。材料应简明扼要,字数控制在1万字以内。学校还应根据评选标准做好相应台帐,以备检查。对于评选标准中有关“校务公开”、“平安校园”等内容,参评单位不必为迎接本次检查评比重新制作台帐,可以直接使用专项检查的台帐资料,实现同类材料的通用,以减轻不必要的负担。

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应向市教育局报送推荐报告,推荐报告每校一份,内容应包括该校依法治校工作开展的基本情况、主要特色及其在本地的示范作用、推荐意见等。

各地各校应保证申报和推荐材料的真实准确,如发现存在与申报材料不符的事实,将取消有关学校的评比资格,情节严重的予以通报批评。

三、评选程序

本次检查评比由市教育法学会邀请教育界、法学界有关专家等成立评选小组,对候选学校依法治校工作的整体情况进行评估和审核。评选小组将在审阅申报材料的基础上,综合评定参评学校依法治校的整体情况,并签署评估意见。评选小组还将对候选学校进行实地检查并听取汇报。市教育局将根据评选小组评估意见综合评定依法治校示范校。

市级依法治校示范校名单将在市教育城域网公示一周。公示期间被提出异议的学校,市教育局将组织人员调查、核实。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调查核实不存在不符合评选条件的学校,由市教育局授予“市依法治校示范校”称号,并予以表彰。

四、复查程序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定期复查依法治校示范校的要求,在开展第四批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的同时,市教育局将对第二批省级、市级依法治校示范校进行复查(名单见附件3中加粗字体)。复查采取自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第二批省级、市级依法治校示范校要对照评选标准进行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对辖区内的第二批省级、市级依法治校示范校进行复查,并出具复查报告。市教育局将组织人员,结合第四批依法治校示范校候选学校实地检查进程,对第二批省级、市级依法治校示范校的复查工作进行抽查。复查中发现有属前列一票否决情形之一,并经核查属实的,取消“市依法治校示范校”称号。

五、时间安排

申报截止期为年3月19日(周五)。第四批市级依法治校示范校申报材料、推荐报告及第二批省级、市级依法治校示范校自查、复查报告,请于年3月19日前报市教育局政策法规处(附电子稿)。

实地检查的具体日程安排在申报工作完成后另行通知。

第6篇

第一条 为完善教师资格制度,健全教师管理机制,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结合云南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是对教师入职后从教资格的定期核查。中小学教师资格实行5年一周期的定期注册。

第三条 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对象为:云南省公办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含其他行业所属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进修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成人教育的学校和幼儿园在编在岗教师(含派驻民办学校的公办教师,以下简称教师)。依法举办的民办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成人教育的学校和幼儿园及其他教育机构(包括各级教研机构、电化教育机构和少年宫)教师的定期注册工作暂缓。

第四条 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应与教师人事管理工作紧密结合,将严格教师考核和促进教师专业发展作为重要的工作目标。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应坚持以人为本、科学规范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客观体现教师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和工作业绩情况。

第五条 云南省教育厅主管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县级及以上地方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按照人事隶属关系或属地化管理原则负责本地区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组织、管理、监督和实施。

第二章 注册条件

第六条 首次注册合格,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与任教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

(二)被聘用为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

(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达到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师德考核标准。

(四)首次任教人员须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其他人员须在申请注册前一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第七条 注册时,对于低证高聘、高证低聘以及一人多证、科证不一等特殊情况,按下列办法执行:

(一)低证高聘,即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试点工作开始前已经在编在岗的教师持有低学段教师资格证书在高学段任教的(包括持有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书在其他学段或岗位任教的),可对所持有的教师资格证书给予注册合格结论,并限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或调整到相应学段任教。教师资格首次注册后低段高聘时间不得超过规定年限。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试点工作启动后,各地各校对新聘任教师不得再“低证高聘”。

(二)高证低聘,即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书在低学段任教的,视为具有与任教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可对所持有的教师资格证书进行注册。

(三)一人多证,即对持有两种及以上(小学、初中、高中或中职)教师资格证书的,且现在小学、初中、高中或中职任教的,在一个注册周期内,申请人只能自行选择与现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最相应的一种教师资格进行注册。

(四)科证不一,即现任教学科与所持教师资格证书上任教学科不一致的,可对所持有的教师资格证书进行注册。

(五)对拥有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教师在普通高中学校任教的,或拥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的教师在中等职业学校任教的,可相互通用。

第八条 首次注册合格后,满足下列条件的,定期注册合格: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达到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师德考核标准;

(二)一个注册周期内每年年度考核获合格以上等次;

(三)每个注册有效期内完成不少于国家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360个培训学时;

(四)身心健康,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暂缓注册:

(一)注册有效期内未完成国家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培训学时的;

(二)中止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工作一学期以上。但经所在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进修、培训、学术交流、挂职锻炼以及遵从国家法律执行的病休、产假等情形除外;

(三)一个注册周期内任何一年年度考核不合格。

(四)教师资格暂缓注册者原则上给予两年过渡期,待达到定期注册条件后,可重新申请定期注册:

1.因未完成规定的培训学时暂缓注册的,应在过渡期内参加相关培训,补齐学时并取得合格证明;

2.因中止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工作一学期以上暂缓注册的,在过渡期内,恢复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工作一年后,由所在学校进行考核,提交年度考核合格证明;

3.因某一年度考核不合格暂缓注册的,应在过渡期后,由学校组织考核并取得考核合格证明。

教师资格暂缓注册者在两年过渡期满后,仍未达到注册条件的视为注册不合格。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注册不合格:

(一)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师德考核评价标准,影响恶劣;

(二)一个注册周期内连续两年以上(含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

(三)依法被撤销或丧失教师资格的。

第十一条 注册有效期内依法被撤销或丧失教师资格者,注册有效期自动终止。

第三章 注册程序

第十二条 取得教师资格,初次聘用为教师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之日起60日内,申请首次注册。

第十三条 教师经首次注册合格后,应当在定期注册有效期满前60日内,申请办理下一次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定期注册实行网上申请。

第十四条 教师资格定期注册须由本人申请,所在学校集体办理,按照人事隶属关系或属地化管理的原则报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注册。

第十五条 申请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式2份;

(二)《教师资格证书》原件;

(三)中小学或主管部门聘用合同原件(复印件需加盖所在学校公章);

(四)所在学校出具的师德表现证明;

(五)定期注册周期内5年的各年度考核证明;

(六)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教师培训证明;

(七)所在学校出具的身心健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证明,经中小学或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病休的,须提供病休证明。

教师申请办理首次注册的,应当提交上述(一)(二)(三)(四)(七)项材料,同时提交上一年度考核合格证明或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暂缓注册后重新申请的人员,还应提交情形消失证明或者有关情况改正补齐证明。

第十六条 定期注册不收取教师和学校任何费用。

第十七条 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在受理注册申请终止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给出注册结论。

第十八条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申报材料的初审,提出注册结论并公示7天;州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申报工作的复核;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通过网络对注册申请进行终审,并在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中填报注册结论及有关信息。省直管县的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试点工作暂时也是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申报材料的初审,提出注册结论并公示7天;州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申报工作的复核;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通过网络对注册申请进行终审,并在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中填报注册结论及有关信息。

第十九条 受理注册的教育行政部门根据省教育厅终审意见公布注册结论,并在申请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和《教师资格证书》附页上进行注明盖章。《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份存入个人人事档案,一份由受理注册部门归档保存。

第四章 罚则

第二十条 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教师资格注册的,视情况暂缓注册或注册不合格;已经注册的,应当撤销注册。

第二十一条 所在学校未按期如实提供申请人定期注册证明材料的,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二条 教育行政部门实施定期注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对不符合教师定期注册条件者准予定期注册的;

(二)对符合教师定期注册条件者不予定期注册的。

第二十三条 注册范围内的教师无故逾期不申请定期注册,按照注册不合格处理。

第二十四条 注册不合格的教师,不得继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可结合事业单位岗位进行调整。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在首次注册或定期注册当年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教师,应注册至退休年度。已退休人员不参加注册。

第二十六条 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先在试点地区实行,待时机成熟后逐步在全省实施,具体时间与步骤由省教育厅确定。

第二十七条 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人对定期注册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提出申诉或者行政复议。

第7篇

(一)申请者资格

1、申请举办教育机构的单位,应具有本市的法人资格。公民个人举办,应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联合举办教育机构的,应通过有效的章程或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协议,并确定其中一方为主办者。

(二)办学条件

1、全日制学历教育机构

⑴必须有自己的教育教学场地和校舍。开办注册资金为首期建校资金的三分之一。

⑵其设置标准参照同级公办学校设置标准。

2、非学历教育机构

⑴注册资金:举办冠名为“中心”的教育机构注册资金在40万元以上;举办冠名为“学校”的教育机构注册资金在80万元以上;举办冠名为“学院”的教育机构注册资金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注册资金须存入审批机关指定的银行,在教育机构存续期间不得抽资,也不得挪作他用。

⑵允许举办者以自有办学场所的房产、教学设施、仪器设备和土地使用权等与办学有关的财物作为办学出资,但所占比例不得超过注册出资最低额度的40%,同时需要经具有评估资质的中介机构依法进行评估,提供相关合法有效的证明。

⑶教学场地:有固定、独立、相对集中的校园和校舍。不得租用转租的场所或租用民用住房等不适合办学的场所申请办学。如租用现有的校园或其他适合的建筑用房从事教学活动,租期不得少于3年,并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契约。

a、凡举办冠名为“中心”的教育机构,须具有4间以上标准教室及相应的办公场地和必须的附属用房,其校舍建筑总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有一定数量的图书资料和与教育培训相适应的教学设施和设备。

b、凡举办冠名为“学校”的教育机构,必须具有独立校园面积15亩以上,6间以上标准教室及相应的办公场所和必须的附属用房,其校舍建筑总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配置先进教学用计算机不少于30台,图书资料不少于5000册。

c、凡举办冠名为“学院”的教育机构,必须具有独立校园面积30亩以上,校舍建筑总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并按生均10平方米递增)。配置先进教学用计算机至少60台;语音室至少配备语音设备40座;图书资料不少于10000册,报刊、杂志不少于30种。

⑷校长(负责人)须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水平,具有教师资格证和5年以上教育教学经历,管理能力强,年龄在70周岁以下,并能坚持正常的专职工作。

⑸配备专职管理人员:“中心”不少于3人;“学校”不少于6人。

⑹有胜任所设培训项目教学任务、具有教师资格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职教师,原则上每个项目应有一名以上专职教师,专职教师不得少于教师总数的1/4,且总数:“中心”不少于5人、“学校”不少于10人。

⑺办学担保:有资产额超过教育机构注册资金的本市工商企业作办学担保,签订担保协议,出具担保单位法人相关证明,以及担保单位最近一个月的合法有效的资产评估报告书,每年年检时要提供担保单位的最新情况资料(年度财务报告,通过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等)。

3、独立性原则

由企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举办的教育机构,必须确保教育机构独立运作,具体为四个独立,即独立法人、独立校舍、独立核算、独立师资。

(三)机构名称

教育机构只能使用一个名称,名称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教育机构名称由四个部分组合而成。即:**市+字号(两个以上的汉字组成)+领域(教育培训内容)+机构组织形式(专修、进修、培训学院〈学校或中心〉)。

二、审批程序

(一)申请举办教育机构须递交的材料:

1、办学申请报告。主要内容如下:

⑴介绍机构举办者(组织法人或公民个人)的基本情况;

⑵简述办学主要理由、办学宗旨、层次、培养目标、教育项目、教育对象、办学规模、经费筹措、办学形式等;

⑶阐述教育机构内部的管理模式、管理结构及岗位责职;

⑷介绍已经创造的办学基本条件(教学场所、教师、资金、设备、设施)。

2、设立教育机构的可行性报告(主要阐述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拟办教育项目在本市的教育市场中的情况分析,特色介绍以及为保证教育实施的基本条件,办学方案等)和三年发展规划;

3、拟办教育机构的章程(包括办学宗旨、培养目标、办学范围、组织管理等);

4、举办者的自然状况资格证明文件(单位或团体举办的提供法人批件或执照;公民个人举办的提供身份证、学历与职称证书的复印件、个人简历、户口所在地的户籍和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证明等材料);

5、拟任校长或主要负责人资格证明材料(聘用协议、专任人员证明书、身份证、个人简历、学历文凭、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个人无其它职业证明或声明材料、原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地街道、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政治思想表现和业务能力的综合评价材料等);

6、拟开设专业或培训项目的教学计划与相关课程的教学大纲;

7、拟办教育机构的资产及经费来源证明文件(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资产评估及验资报告);

8、拟办教育机构的场所证明材料(产权证明、租赁协议、产权人身份证明等);租用中小学校校舍的,须出具市教育行政部门同意的租赁证明;非学校校舍作为教学用房的,须有消防和房屋质监部门的安全合格证明;有食堂的教育机构须提供卫生合格许可证;

9、财会人员资格证明(身份证、学历文凭、专业职称证书、会计上岗证);

10、拟聘专任教师及专职管理人员的资格证明材料(聘用合同、专任人员证明书、身份证、个人简历、学历文凭、专业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个人无其它职业证明或声明材料等);

11、教育机构的行政、教学、财务等管理规章制度。

12、办学担保资料:担保书、担保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身份证,以及担保单位最近一个月的合法有效的资产评估报告书。

13、联合办学的,应出具经公证机关公证的联合出资协议书或经公证的联合办学合作协议,并确定其中一方为主办者。

14、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及基本情况。决策机构一般由5人以上组成,其中1/3以上的人员应当具有5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设董(理)事长1人。法定代表人由董(理)事长或校长(负责人)担任。在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得担任任何形式的决策机构成员。

15、申请举办民办幼儿园、托儿所等学前教育机构的,须提交《江苏省学前教育机构登记注册证书》。

16、审批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审批程序:

1、申请。由主办者递交申请报告,汇报办学设想,提供教育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料。

2、受理。举办者按规定提交齐备的资料后,由教育行政部门发给《**市民办教育审批登记表》,教育行政部门以收到填好的该表之日起为正式受理日期,并发给民办教育受理通知书。教育行政审批部门分别于每年的3至4月,7至8月为申报材料受理月。

3、审核。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地教育发展规划、人才需求、学校布局、专业设置等情况,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核,对教学场地进行实地考察,并在三个月内作出批准与否的书面决定(如申请筹设教育机构则在三十日内作出批准筹设与否的书面决定)。教育行政审批部门分别于每年的5至6月和9至10月为审批月。

4、试办。获得审核批准试办的教育机构,由审批机关颁发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临时办学许可证,试办期一般为一年。试办期内不得变更任何项目。

5、转正。试办期满前,举办者主动向审批机关提出转正申请,并形成书面材料汇报一年的试办情况。审批机关对教育机构一年试办的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评估,符合转正条件的,准予转正,并发给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的办学许可证。经评估不符合转正要求的,责令其限期转正或停止办学。不按时提出转正申请的,则自动取消办学资格。

(三)办学前所需办理的其他手续:

1、一般应到民政部门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手续。

2、到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进行办学项目收费备案。

3、到地税局进行税务登记,领取收费税务票据。

4、筹设期内,不得招生办学。

三、办学管理

(一)广告管理。教育机构需招生广告的,按广告法及省教育厅、无锡市教育局有关招生广告管理的规定,到审批机关办理广告备案手续。

(二)教育机构不得以营利为目的,财务管理参照事业单位的会计制度进行核算。

(三)教育机构不得将教学任务承包给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采用分成的方式私分办学积累。

(四)每年的年度检查前可以提出新增培训项目或变更其它项目的申请,在年检中一并审批,其它时间一律不受理增加培训项目或变更其它项目的申请。

(五)教育招生广告有关规定

1、教育机构在新闻媒体招生广告,必须经办学主管部门审核,并经市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方能。

2、学校招生广告时,校名必须使用全称,即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有类别、层次和行政区域的校名,不得增删。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不得在广告中出现“国际”、“中华”、“中国”、“江苏省”等字样。

3、招生广告的出证权限:大专院校的招生广告,由国家教育部或省教育厅出具证明;高中段学校的招生广告,由市教育局出具证明;义务教育段以及其他各类非学历教育的招生广告,由县(市、区)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证明。

4、广告中有“中×合作办学”、“颁发××国外教育机构的证书”、“美国××大学MBA课程”等内容的,应出具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的证明。

5、招生广告内容必须真实、合法、清晰、明白,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含有不科学的表示教育效果的断言或保证;不得有教育合格率或颁发证书比例的许诺。

第8篇

全面开展“两城四县”联创工作

同志们:

昨天,全县三级干部大会刚刚召开,今天接着又召开全县创建工作会议,这是春节以来的第二个全县性大会,这充分说明县委、县政府对创建工作的高度重视。会议主要目的是总结去年省级文明县城创建工作,表彰创建工作中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动员全县上下乘势而上,全面开展创建国家级卫生县城、省级园林县城和国家级生态县、全国科技富民强县示范县、省级教育强县、省级双拥模范县“两城四县”联创工作,明确新任务,落实新举措,形成新合力,力争在4年内实现“两城四县”创建目标,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再上新台阶。这里我讲四个方面的意见:

一、肯定成绩,总结经验,坚定做好“两城四县”工作的信心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把创建省级文明县城作为打造城市品牌、提升城市形象和综合竞争力的有效载体,以优化发展环境、提升城市品位、提高市民素质、改善人民生活质量为目的,扎实开展各项创建工作,特别是去年4月8日全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动员大会召开之后,全县上下紧紧围绕建设文明常山、创建文明县城目标,齐心协力,攻难克坚,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以全省总分第三名的成绩,顺利通过省考核组的验收,一举夺得省级文明县城的荣誉称号,尤其值得一提的是我们的书面台帐被省专家称为示范性台帐。这里凝聚着全县人民团结奋战的心血和汗水,这不仅是对常山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的肯定,也是对我县三个文明建设和全县广大干部群众甘于奉献、不怕困难、勇争一流的精神高度肯定。在此,我代表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向为创建工作作出积极努力的广大干部群众表示衷心的感谢!向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

回顾近几年的创建工作,我们觉得以下几个方面的经验值得总结和推广:

1、领导重视、落实责任,是成功创建省级文明县城的前提。县委常委会议、县委书记办公会议、政府常务会议多次听取创建工作汇报,对创建工作进行研究部署。为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县里先后召开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动员大会、领导小组扩大会议和电视直播大会等会议,激发了广大干部群众抓创建,广大市民参与创建、支持创建、融入创建的积极性,全县上下形成“一盘棋”的创建工作格局。为进一步强化领导,县委、县政府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抽调骨干人员组建创建办,下设政务环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人文环境、生活环境、生态环境和创建活动7个专项工作组,各部门、有关乡镇也建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强化了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县创建办把测评体系中的37项指标128项内容290条具体标准,逐一分解到各有关部门、单位,并与职能部门一一签订责任书,各专项工作组及各部门、单位也对照责任书的要求,进行细化、分解,落实责任,层层签订责任书,真正使各项创建任务落实到位、责任到人。

2、强化宣传、营造氛围,是成功创建省级文明县城的关键。一是依托新闻媒体开展宣传。县电视台开设了“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和“三衢热线”专栏,跟踪报道创建动态,曝光日常生活中的不文明行为,并在重要时段播出公益性广告和创建标语;《今日常山》简报开设了“同心共创省级文明县城”专栏,对创建活动进行全方位报道,做到每期都有创建内容;《常山宣传网》设置了创建市民热线,接受市民投诉。二是部门合力宣传。县文明办牵头在县电视台开办了文明市民电视学校;县教育局开展了“打造文明学校,构建和谐校园”活动;县文广新局举办了“激情红五月”、“夏之夜”等文化活动;县妇联、团县委向驻城各中小学发放公开信2万余份;天马镇各社区依托宣传栏、黑板报以及文艺演出等形式,广泛宣传创建工作;县创建办组织了创建省级文明县城知识竞赛,全县共有5000余人参加,大大提高了市民对创建工作的知晓率。三是创新宣传载体。在县城入城口和主要街道醒目位置设置大型公益广告宣传牌和宣传条幅广告;在公交车、出租车及县城主要路段围墙上制作宣传标语;在各社区楼道“便民牌”上书写创建宣传标语、市民守则及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等内容;依托县移动

公司、联通公司,给全县5万多手机用户发送创建宣传短信;县创建办发放宣传书籍20__余册,编发《创建简报》60多期、《创建特刊》20__0余份,通过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宣传,市民对创建活动的知晓率接近100,主动参与创建的意识不断增强,全县上下形成了强大的创建合力。3、上下联动、全民参与,是成功创建省级文明县城的基础。在创建过程中,县四套班子领导多次走上街头,率先垂范,带头动手搞卫生、抓交通秩序,开展专项督查检查,多次亲临创建第一线,进行现场办公,解决热点、难点问题;县创建领导小组正副组长分别率队到县城主要街道,给沿街经营户分发创建宣传资料,进行面对面的宣传;县人大、政协多次组织代表、委员视察创建工作,听取创建工作汇报。各单位也结合各自的实际,依托联动创建日等载体也积极参与到创建中来,认真搞好联系路段的环境卫生。社区、城中村也把创建工作摆上重要位置,认真抓好分工包干区域内的各项任务落实。广大市民、个体工商户等群体也主动参与到创建中来,出智出力,扫好自家门前雪。通过领导的带头示范、部门的积极参与、市民的主动配合,全县建立起了上下联动、全民参与、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创建工作网络。

4、重点突出、措施到位,是成功创建省级文明县城的保证。市容市貌整治、市场秩序整治、交通秩序整治、餐饮业整治等方面问题是创建工作的难点,也是重点。我们按照区别对待、分类指导的原则,强化工作举措。比如在市容市貌整治中,注重发挥机关干部、青年志愿者、社区居民的作用,先后发动10多万人次,动用20__多辆车对城区大街小巷的环境卫生及乱搭建、乱涂画、占道经营等违章行为进行清理,使城区“脏、乱、差”现象得到明显改变;在交通秩序整治中,重点对车辆占道乱停放、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违章行驶、行人违章通行、人力三轮车聚堆待客、车辆沿街随处上下客等违章行为加大了处置力度,同时,对主要街道实行24小时巡查管理;在城区餐饮业整治中,采取堵与疏相结合,对无照经营或证照不全的坚决进行打击,对证照齐全但环境污染大、排放不达标又严重影响市容市貌的店面进行彻底整治,整个活动中有297家餐饮业进行了整改并达到要求,这既维护了社会稳定,也提升了我县餐饮业整体卫生水平,实现了“双赢”。

5、注重创新、狠抓落实,是成功创建省级文明县城的保障。创新是开展工作的动力,也是创建工作的生命力。在创建工作当中,我们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创新工作机制和工作方式。在工作机制上我们探索建立了“五联三查两日”创建工作机制(五联是指思想教育联抓、环境整治联搞、社会治安联防、社区服务联建、文化活动联办,三查是指卫生状况周检查、领导小组半月检查、主要领导月抽查,两日是指联动创建日、创建督查日)。在工作方法上我们探索出设立楼道“便民牌”、推行社区“楼道例会”以及执法部门超时、错时上班制等一些好的做法。二是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先后下发了《常山县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常山县城区家禽家畜管理办法》、《常山县城区住宅物业管理办法》等10多个有关城市管理的规章制度,完善城市主要路段挂联制度,强化城市管理上的制度保障。三是注重创建特色。开展了“八街两带两小区”建设,通过示范街、示范小区的建设,不仅提升了城市品位,完善了城市功能,形成了创建亮点,而且还在整个创建中起到以点带面的示范作用。

6、立足基层、以人为本,是成功创建省级文明县城的重点。社区是创建工作的基层,也是重心所在,只有社区的文明,才有整个县城的文明。近年来,县里高度重视社区工作,强化了社区人员、经费、场所保障,有力地推动了社区各项工作的开展,6个社区都被评为文明社区,其中省级1个、市级2个。在抓好社区工作的同时,我们也把市民素质提高放在重位置来抓,扎实开展市民思想道德教育、法制宣传教育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等活动,让广大市民在创建中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在市民思想道德教育中,以实施《常山县公民道德建设实施意见》为载体,认真开展文明社区、文明家庭、十佳文明市民等评选活动,以先进典型带动人、影响社会。在法制宣传教育中,以实施“四五”普法为载体,重点抓好领导干部、司法执法人员、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以及青少年的法制教育,整体提高了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制意识和法律水平。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以构建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思想道德教育网络为载体,深入开展阵地工程、精品工程、绿网工程、净化工程、帮护工程“五大工程”,有力促进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

这些经验,是我们在这次省级文明县城创建中积累的宝贵财富,也是我们开展“两城四县”创建工作的重要经验。各部门、单位一定要总结好、发扬好、利用好,使之得到不断丰富和完善,为“两城四县”创建工作打下坚实、良好的基础。

在肯定成绩、总结经验的同时,我们还应清醒地看到,常山无论与发达地区相比,还是与群众的期望相比,都还有一定的距离,主要是:市民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受财力所限,城市基础设施还须进一步完善;城市管理水平需进一步提高;城市品位有待进一步提升,城市特色有待进一步凸显,等等,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因此,获得省级文明县城的荣誉不是终点,而是向更高目标迈进的新起点。

县委十届十四次全会提出,从今年起开展“两城四县”创建活动,这是县委、县政府在深入调查研究基础上作出的科学决策,这不是搞形式,更不是无的放失,而是进一步巩固创建成果、提升城市品位、改善人民生活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的有效抓手,是发展所需、形势所迫、民心所向。全县上下必须要有志在必得的信心和决心,全身心地投入到“两城四县”创建活动中去,做好打硬战、打持久战的准备。

二、明确目标,把握原则,有序推进“两城四县”联创工作

开展“两城四县”创建活动,工作涉及面广、时间跨度长、工作要求高,必须明确目标,把握原则、注意方法、有序推进。要紧紧围绕实现跨越式发展,与全省同步提前基本实现现代代的目标,用

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理念来统领创建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完善机制,整合资源,齐抓共管,努力把常山建设成为有竞争力、有品位、有实力的山水园林城市。根据县委、县政府的研究,“两城四县”创建工作的总体目标是:从20__年开始,争取在4年时间内,实现“两城四县”目标。具体要求为:力争20__年实现省级教育强县目标;力争20__年实现全国科技富民强县示范县目标和省级双拥模范县的创建目标;力争20__年实现国家卫生县城、省级园林县城、国家生态县的创建目标。为实现上述目标,工作中必须把握以下原则:

一要统筹规划,整合资源。“两城四县”是一个有机整体,是一个系统工程,要切实做好统筹文章,以“两城四县”的内在联系提高创建工作的效率、降低创建工作成本。每项创建工作必须放到全局的层面来分析研究,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切实提高创建工作的关联度,增强创建工作的协调性,真正做到“两城四县”联创。

二要着眼长远,有序推进。“两城四县”是一项长期性工作,要克服一蹴而就的“突击”思想,防止一哄而上的盲目行为,把创建工作与其他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把长远目标与阶段任务结合起来,制定完善的总体方案和年度实施计划,每年抓几个重点,集中力量予以突破,稳扎稳打,递进式推进。

三要创新机制,强化基础。“两城四县”是一项群众性、社会性的活动,要坚持创新机制、标本兼治,着力在提高群众素质、加强城市管理等基层基础工作上下功夫,着力在探索解决热点、难点问题的长效机制下功夫,努力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明确、管理高效的创建工作体系,使创建工作始终保持生机和活力,不断巩固扩大创建成果。

四要狠抓落实,务求实效。“两城四县”是一项为民办实事工程,决不能搞形式主义,要扎扎实实地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以群众欢迎不欢迎、赞成不赞成、满意不满意为标准,紧紧围绕群众关注的突出问题,坚持从具体问题抓起,分类指导,逐个解决,力求在完善功能、强化管理、塑造特色、提升品位上有较大突破,让广大群众在创建中真正得到实惠。

三、着眼长远,夯实基础,扎实开展“两城四县”联创工作

“两城四县”工作涉及面广、内容多,要抓住共性问题,共同研究解决,以提高创建效率,降低成本,要围绕完善功能、提升品位,理顺体制、健全机制,加强教育、提升素质三个方面,着力夯实创建基础。

一要围绕完善功能、提升品位,努力塑造城市特色。要按照“沿江改造,北展西进”思路,不断推进城市路网建设,加快构建“三街三环三入口、一江一溪一公园”的城市构架。要把建设特色文化县作为“两城四县”联创活动的重要内容来抓,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加快建设“柚都石城”。要进一步完善城区公交、供水、供电、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争取早竣工、早使用。要继续抓好“八街两带两小区”建设,彰显城市个性,努力塑造城市形象。要创新投入机制,加快卫生、体育等公益事业建设,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

二要围绕理顺体制、健全机制,着力强化城市管理。城市管理是优化城市秩序的根本保证。首先,要在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上下功夫。要进一步完善社区物业管理体制,围绕理顺关系、下放事权、强化功能的目标,加快推进社区物业管理步入市场化和社会运作轨道。要进一步理顺社区管理体制,充分发挥社区在城市建设、管理中的主力军作用。要进一步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其次,要在从严整治上求突破。要针对城市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一定规模的突击行动,开展各类专项治理整顿,重点要抓好市容市貌、交通秩序、社会治安、市场秩序、文化市场、城市环境等六大方面的整治。第三,要在基层建设上求实效。创新载体,扎实开展文明行业、文明机关、文明单位、文明社区和文明家庭等精神文明创建,努力提高基层文明创建水平。

三要围绕思想教育、道德建设,着力提高市民素质。群众是创建的主体,创建工作能否顺利推进,创建目标能否实现,最终取决于市民素质。要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为抓手,加强教育、引导,不断提高市民素质。一要扎实开展公民道德教育和实践活动。大力普及公民道德规范和“六不”行为规范,大力弘扬新时期常山精神,积极开展“改陋习、树新风、创文明”活动。要继续深入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大力培养“四有”新人。二要扎实开展“信用常山”建设。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着力构建诚信守法的社会秩序。三要深化学习型城市创建活动。创新载体,积极营造“人人学习、时时学习、处处学习”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突出重点,克难攻坚,确保“两城四县”联创工作取得实效

今年是“两城四县”全面启动之年,又是省级文明县城创建成果巩固之年,也是国家级卫生县城、省级双拥模范县等创建工作的申报年,创建任务十分繁重。各乡镇、部门尤其是职能部门要按照目标要求,对照创建标准,找准薄弱环节,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全力推进,力求在创建中硬件少失分,软件不失分,创出特色多得分。

1、省级教育强县。创建省级教育强县,重点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大力度:(1)要加大教育强乡镇创建力度。强化投入,加快硬件设施建设,争取20__年有5个乡镇达到省级教育强乡镇标准,20__年有4个乡镇达标,力争在申报前60乡镇达到省教育强乡镇;(2)要提高标准化学校比例。建一批强校,力争20__年县职业中专达到省一级职校,20__年常山一中达到省一级重点中学,85的中、小学达到标准化学校的要求;(3)要加大教育装备的投入。加快建设一批多媒体教室,加强中小学校计算机的配备,提高现代教育技术装备程度,不断改善办学硬件条件;(4)要加强乡镇中心幼儿园和成人学校省定标准化建设,力争达到省定标准;(5)要加快学校布局调整,努力改变学校规模小、布点散、教师年龄老化、基础薄弱的现状。县教育局要对照省教育强县和教育强乡镇的标准,找准差距,明确措施,抓好落实。

2、全国科技富民强县示范县。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是国家加强县(市)科技工作、促进农民增收致富、推动县域经济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创建全国科技富民强县示范县的重点有以下几个方面:(1)如何有针对性地引进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先进适用技术成果,在示范推动的基础上,向企业和农民辐射推广,使技术成果为农民增收和企业发展的有效动力;(2)如何立足常山优势,以重点科技项目为载体,培育和发展县域特色支柱产业,推动中小企业向集群发展,培育县域经济新的增长点;(3)如何开展面向广大农民、企业职工的实用技术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科技素质和技能,培养一批农村致富带头人和专业技术人员。县科技局要尽早谋划,认真准备,提前上报

申报材料,力争今年在省里立项,20__年实现创建目标。3、省级双拥模范县。创建省级双拥模范县,重点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1)要加强国防教育,强化公民国防观念,做到讲政治、讲国防;(2)要加强党管武装工作,增强全民国防意识,提高做好双拥工作的自觉性;(3)要在拥军政策上,坚持优先解决部队干部、复员退伍军人,做好随军待业家属的就业安置和军队干部子女的入学入托问题,优先解决部队建设中遇到的各种困难,优先解决属于政府承担的各种经费。县民政局必须在今年启动创建工作,力争20__年达到创建目标,并通过申报验收。

4、国家级卫生县城。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的重点是要建立卫生长效管理机制,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和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消除危害人民健康的各类环境因素,通过创建,力争在改善城市卫生面貌、提高居民卫生意识上有新突破,力争在乡、村两级卫生状况上有新改观,在各类疾病的预防与控制上得到新加强。创建国家卫生县城计划用3—4年时间,前2年为打基础阶段,后2年为实施阶段。由于国家卫生县城是3年申报一次,因此,今年必须完成申报工作,20__年争取通过市里考核,20__年争取通过省里考核,20__年力争通过国家卫生县城的确认。国家卫生县城的考核验收采取暗访的形式,难度相对较大,县卫生局、县爱卫会必须切实按照考核标准,抓好组织实施。

5、省级园林县城。创建省级园林县城重点要抓好三项工作:(1)加强城市绿化的规划管理,严格执行绿线管制制度,确保绿化建设用地;(2)加快城市重点区域绿化建设步伐,重点抓好常山江两岸的绿化建设;(3)实行社会绿化达标责任制,确保公园绿地、居住区绿地、交通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的建设任务落到实处。通过创建,力争在提高城区绿化水平、凸现城市特色、营造舒适环境等方面再上新台阶。省级园林县城的创建实行申报制,每两年开展一次评审,县规划建设局必须在今年启动创建工作,20__年全面组织实施,20__年巩固省级园林创建成果,力争20__年正式通过申报评审。

6、国家级生态县。创建国家生态示范县,重点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1)要加快推进我县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大力发展生态工业,推行清洁生产。严格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管理制度,坚决控制新建项目的排污总量,严肃查处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城市环境规划的严重污染建设项目,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生产污染;(2)抓好农业产业化进程,大力发展生态农业。以区域资源优势为依托,加快建立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高度统一的现代农业经济体系;(3)[找材料到文秘站 -网上服务最好的文秘资料站点]以发展生态旅游为方向,整合资源,营造特色,努力把旅游业培育成我县新的经济增长点;(4)按照“以城带乡、以乡促城、城乡结合、共同发展”的原则,积极推进生态镇建设,全面推进城乡经济、环境一体化进程。国家生态县建设周期相对较长,县环保局要按照考核标准,制定详细的创建规划,力争在20__年全面完成国家生态县的创建目标。

第9篇

近年来,农村学生在重点高校中的比例逐年下降,大量通过高考的农村学生进入高职、大专院校读书。在就业寒冬中,研究生挤占本科生就业岗位,本科生挤占高职专科生岗位,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倒逼高职专科生岗位的现象,使得缺少社会关系和创业资金的农村高职、大专毕业生难以求职就业……

重庆万名考生放弃高考的背后

茆琛 李龙

据重庆市招生自考办公室的统计,2011年,重庆有上万名高中毕业生放弃高考,其中有不少来自农村学校。

在重庆部分区县采访时记者获悉,当前高职、大专院校毕业生“就业难,收入低”是农村学生弃考的重要原因之一。

这一现象,刺激着即将参加高考的农村学生。重庆市涪陵区一名农村教育工作者告诉记者,面对当前竞争激烈的就业形势,不少农村学生自认考不进名牌大学,读高职或高专可能找不到理想的工作,还不如早打工,早挣钱。

涪陵区一名弃考考生告诉记者,有的职业院校每学年收费8000元,相当于父母一年的收入。假如自己把钱用了,弟弟读书怎么办?当记者告诉她进入大学可申请助学贷款时,她反问说:“如果毕业就不了业,拿什么还?”

在采访中,不少学生家长跟记者算起“教育账”:培养一名大学生,一般要14年,义务教育阶段以外的教育投入至少5万元。现在大学生就业难,起薪按照2000元计算,除去生活费,每月存款500元,至少8年才能将教育投入“挣回”。即使年收入在5万元左右,收回成本也要5年。而教育投入最多的是大学阶段,孩子考不上好大学,真不如早点就业。

“过去我们上大学的时候,班里农村的孩子几乎占到80%,甚至还要高,现在不同了,农村学生的比重下降了。这是我常想的一件事情。”新华社2009年1月初播发了国务院总理的署名文章,这是文中的一句话。

从全国范围来看,目前城乡大学生的比例分别是82.3%和17.7%。而在上个世纪80年代,高校中农村生源还占30%以上。也就是说,农村孩子在大学生源中的比例,30年来几乎下降了近一半。

到底是谁把农村的孩子早早地拦在大学门外?这个问题确实值得思考。本来经济社会发展了,农民收入逐步提高了,农村孩子上学的机会多了,但事实却是他们上高职、上大学的比重下降了。一项研究显示,随着学历的增加,城乡之间的差距逐渐拉大――在城市,高中、中专、大专、本科、研究生学历人口的比例分别是农村的35倍、16.5倍、55.5倍、281.55倍、323倍。

毫无疑问,这是一个相当危险的信号。对于穷人来说,教育是改变贫穷现状的一个根本途径,因为教育可以缩小贫富差距,可以让所有人站在一个公平的起跑线上,可以推动不同社会阶层之间的人员流动。但是倘若我们的教育特别是高等教育,不断地拒绝穷人,无异于在剥夺他们改变自己命运的机会,如此就容易陷入穷人越穷、富人越富的恶性循环。

当然,农村大学生比重的下降,其中有30年来城市化的结果。那些曾经是农村户籍的学生,在城镇化过程中,变身成了城镇居民,如此此消彼长,比例自然会变化。而就业难也是导致农村大学生比重下降的另外一个原因。不菲的学费,读完大学了却突然发现工作是那么的难找,出于最现实的考虑,很多农村家庭难免会重拾“读书无用论”的观念。

而在这些表象的背后,农村大学生比重下降折射的是教育资源的分配不公,是城乡差距的日益扩大。我国独特的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决定了农村在教育设施和教育投入上的远远落后。当城市集中大批优势教育资源,从师资力量到教育设施,大办示范性高中时,农村学校却不得不面临着师资流失短缺、教学设备严重不足的困难。再加上我们的教育表现出了向精英化倾斜的趋势,逐步冷落低收入贫困群体。教育一旦患上“嫌贫爱富病”,则意味着越来越多的农村学生不得不止步于高校校门之外。

英国哲学家培根说过:“只要维持公平的教育机会,贫穷就不会变成世袭,就不会一代一代世世代代地穷。”如何维持公平的教育机会?首先要做到教育资源的均衡化,其次要增加农民的收入、加大对农村的教育投入,如此才可能抑制农村大学生比重的下降。

农村生VS城市生,出路何在?

熊丙奇

重点大学中农村生源比例逐年下降,再次引起社会关注。清华大学人文学院几位本科生在清华2010级学生中做的抽样调查显示,农村生源占总人数的17%。可那年的高考考场里,全国农村考生的比例是62%。《南方周末》发问:穷孩子没春天――寒门子弟为何离一线高校越来越远?

数据显示,我国农村孩子占高校新生的比例,其实在逐渐提高,从1989年的43.4%到2003年的与城市生源比例持平,再到2005年达到53%。而在重点大学,农村学生的比例却不断滑落,比如,北大农村学生所占比例就在过去20年间从三成落至一成。

农村孩子上大学机会增多,而在重点大学中的比例却下降,他们中很多人上的是二本、三本和高职高专。教育数据公司麦可思的研究显示,2009届大学毕业生中,来自农民与农民工、产业与服务业员工家庭者,就读“211”院校的比例分别为38%、22%,低于在生源中分布的比例,分别为40%、25%。

笔者注意到,对于重点大学农村生比例下降,舆论给予高度关注,分析其原因,呼吁从教育公平出发,重视这一现象,但是却对农村生更多读高职高专、三本这一现实关注不够。现在舆论讨论农村生离高校越来越远,难以“知识改变命运”,进一步理解,就是当下只有考上名牌大学、重点大学才有改变命运的可能,而考上一般大学,就几乎像没有考上大学一样。其实,就是重点大学提高农村生比例,也无法总体改变农村生会更多读高职高专、三本、二本的情况,针对这一现实,如何提高高职高专、三本和二本学校的教育回报率,在眼下可能比关注重点大学的录取比例更迫切。这才是问题的症结所在。

在我国,读一本重点大学的教育回报率无疑是最高的。首先,这些大学获得国家的投资多,因此学费相对来说比较低,一些人士分析农村学生为何读高职高专,列举理由称高职高专学费低,这显然不了解各校的具体学费情况,可以说,北大、清华的学费标准在全国高校内是最低的,反而一些民办高职高专的学费却很高,这是严重的质量与学费倒挂。

其次,一些民办高职高专、民办独立院校和本科院校,根本没有获得国家任何投资、补贴,也无社会捐赠渠道,办学完全靠学生学费收入。为了维持学校的运转,不少学校严重压缩办学开支,比如放长假,减少学校的实验、实训课,让学生到校外自找实习机会等,学生在校内获得的教育很少,教育呈现“空心化”趋势。

再次,我国的人才评价体系,还十分看重“人才”的学历,一些用人单

位在招聘中,甚至包括大学自身在内,对求职者提出三个985的要求,即要求本科、硕士、博士所读学校,都是985高校(985大学因为是在1998年5月提出的,所以称为“985大学”,是与211大学基本同类的全国重点大学)。这种学历要求,就把其他一般学校的毕业生的发展道路堵死了。

这也就是说,家庭相对富裕的城市孩子,用较小的学费投入,上名牌大学,获得更大的教育回报;而家庭贫寒的农村学子,却要用更大的学费开支,上一般学校,得到较低的教育回报。这种严重不公平的局面,伤害的不仅是这批学生,还有农村家庭的教育希望。目前的统计数据,关注的是农村高中毕业生升大学的比例,还没有把初中毕业放弃升高中,以及没有初中毕业就辍学打工的农村孩子计算在内。

分析起来,造成重点大学教育回报率高的主要因素,并非学校本身的教育质量、教育特色,而是一系列的制度,包括教育等级制度(通过各种计划把大学分为985、211、一般本科)、拨款制度以及用人制度。而正是这些制度,使高校之间竞争不平等,造成一般本科、高职院校,尤其是民办院校,办学十分困难,由于政府投入少、社会支持不多、用人单位就业歧视,读这些学校,教育回报率显然就要低。

农村生上大学的问题,背后其实是大学公平竞争的问题,在计划体制、等级教育框架之下,不要说农村生,就是整体教育、大学发展,以及城市学生的大学路都越走越窄,当初的大学独木桥,变为现在的名校独木桥,而名校教育质量的每况愈下,已让一些城市学生选择逃离国内高考和国内高等教育。因此,解决这一问题,如果纠结在农村生和城市生重点大学的比例问题上,将无法走出困境,而只有打破现在的计划体制,消除造成学校不平等发展的教育制度和就业制度,促进高校平等竞争,这才是我国教育的出路所在,也是农村生的出路所在。

大学老师还是学生的榜样吗

李吉明

“教授”VS女高中生,谁是“受害者”?

大学之大在于大师之大。即使社会、教育体制出现问题,假如大学校园还有大师,那么我们今天的大学生也许不必如此埋怨教育。而这也是为何我们常常怀念民国的大学,民国的清华北大。正如网上流传的史上最牛的毕业证,就因其导师是民国的四位大师:梁启超、王国维、陈寅恪、赵元任。但这样的证书还有吗?没有,因为已经没有大师了!何止没有大师,连合格的教师都在日渐减少――

在丽江古城,北大教授王学明(化名)和高中生小丽(化名)邂逅,当晚就开房成为情人,两人年龄相差26岁。随后小丽数次来京,在宾馆或对方家里和王学明幽会,还在一次回程途中烫伤双脚,从而与高考失之交臂。因王学明承诺帮她找学校上北大,小丽义无反顾地跟他好了两年,终究未能圆大学梦。2011年4月,小丽再次要求上大学未果,便以伤害对方家人相威胁,向王学明索要30万元,两天后被情人带来的民警拘捕。小丽因涉嫌敲诈勒索罪,已被检方批捕。(2011年8月22日《京华时报》)

一个是父母都是农民、家中经济贫困却迫切渴望进入北大求学的农村女高中学生,一个是具有北大教授头衔、有妻室有孩子、好色荒的高龄男子,两者相差26岁却演绎了一出畸形的大戏,而更为戏剧的却是故事的结局:北大教授王学明因遭遇诈骗而成为了“受害者”,小丽则因涉嫌敲诈勒索罪已被检方批捕。

对于此种结局,北京警方想必是站在法律的角度按照“敲诈勒索”的罪名实施批捕行为的。但它不仅没有得到公众的满意,反而激发出了网友更强烈的探究热情,甚而还引发了一种“法律偏袒北大教授”的愤怒。

王学明从道德上的施害者变成法律上的受害者,小丽则从道德上的不幸者沦为法律上的嫌犯。这固然是寒门学子为命运寻找捷径的一种必然结局,但教授是什么?既然教师曾被誉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那么北大教授就应该是“工程师”中的“工程师”了。然而,王学明作为“工程师”中的“工程师”,不仅玩弄了一个女高中生,居然还敢以“受害者”的名义要求警方给予“人身保护”,可见“叫兽”到了何等地步。

2011年8月28日,北京大学宣传部证实,经校方调查,近日《北大教授指控情人敲诈30万》报道中涉及的报案人确系该校教师。目前该教师已被停止教师工作,解除教师职务。伴随媒体曝光,有网友开始“人肉搜索”该男教授的姓名,一些知名教授也被列入猜测范围。有知情人表示,这位教授十分普通,网上猜测的那些名字都不正确。当记者求证该教授的所在院系和具体姓名时,北大宣传部有关负责人没有透露。

讳莫如深,不知何故?

“古稀六人举报组”PK“长江学者”,请你下马

6名老教授,岁数加在一起超过400岁,最大的已八十多岁。他们硬是凭着自己的一股“牛劲”,把一名在校内叱咤风云的“长江学者”拉下了马――不为别的,就因为跟学术造假“过不去”。

2007年12月2日,退休在家的西安交通大学退休副教授陈永江收听广播,听到西安交大能动学院教授李连生申报的教育部科技进步一等奖正在进行公示,项目是“往复式压缩机理论及其系统的理论研究、关键技术及系列产品开发”。“李连生根本没学过这个啊”,他的第一感觉是“其中有鬼”。

随后,陈永江和郁永章、杨绍侃、冯全科、屈宗长等6人碰头,他们都是我国压缩机研究领域的资深专家,当时其中4人已退休,冯全科和屈宗长在职。

6人从此踏上漫漫的举报路。谁也没想到,这一走就是3年。

他们从学校科研处获得了该奖项的申报材料后,发现问题不少。“如把上海压缩机厂1965年的大型机身整体铸造技术,说成是他开发的;沈阳气体压缩机厂研究者申报的‘4M50型压缩机研制’项目在1998年就已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三等奖,却被说成其研究成果。”

2008年1月2日,几位教授向校方递交了书面举报材料,却石沉大海。2008年2月底,苦盼回复的6人接到通知,校方将与他们交换意见。2月26日,分管科研的副校长、校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和科研处副处长前来商谈。

会谈最终却不欢而散。陈永江回忆说,校方有领导当时传达了几个意思:一是当前高校弄虚作假成风,这件事要是被捅出去,不仅西安交大丢脸,整个中国学术界都会丢脸;二是西安交大地处西部,科技排名在全国能排到16名,很不容易,不要因为内讧坏了招牌;三是学术之争,校方希望能从中调停。

“当时说,如果你们愿意退出,马上举手,回头说明也行,还为时未晚。如果是为了钱,我们可以转达李连生,让他把教育部一等奖匀给你们一些。”

“我觉得这对我们是一种羞辱。”陈永江说。

2008年3月17日,6位教授联名递交第一封公开举报信。

事情远没有结束。这个造假奖项让6人不免猜疑李连生之前的奖项。他们顺藤摸瓜调查发现,早在2003年和2005年,李连生所获陕西省科技进步一等奖和国家科

技进步二等奖也存在造假嫌疑。2008年7月13日,“六人小组”向学校呈递第二封举报信,将矛头指向李连生所获的这两个重量级奖项。

“我真是气晕了。李连生的技术明明没有给企业带来任何经济效益,反令企业严重亏损,导致国有资产流失。但就是这一年却以此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这真是个天大的笑话。”

能得知企业的经济效益状况,则有几分“运气”成分。陈永江说,在6名老教授中,杨绍侃曾任陕西省科委(现为科技厅)副主任,因此跟相关部门比较熟。在其帮助下,3人的委托律师在工商部门取得了一份资产评估报告书,李连生的谎言因此被揭穿。

一项仓促上马的技术,缘何能一路畅通,顺利斩获两个奖项?李连生的硕士、博士生导师郁永章表示,当时李连生请来的两名院士跟他比较熟,“专家鉴定基本上是走过场,再加上当时公司效益情况并未对外披露,也没有人去调查。所以就一路绿灯了。”

2010年3月20日,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报道了6位教授实名举报李连生造假一事,激起强烈反响。次日,校方认定李连生存在严重学术不端行为,并决定取消其教授职务,解除教师聘用合同,教育部亦作出撤销李连生“长江学者”称号、追回奖金的决定。

2011年2月10日,有媒体披露科技部发文撤销李连生、束鹏程等人的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这是中国首次因学术造假撤销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奖项目。至此,6人长达3年的漫漫举报路终于画上句号。郁永章认为,这显示了国家对打击学术造假的决心。

但对于这样的处理结果,老教授们不是很满意,只能算“阶段性胜利”。陈永江说:“李连生利用奖项获得很多利益,一大串头衔都与此有关。只是收回证书和奖金就完了吗?这相当于小偷偷了别人的东西,光让他把东西还回来就行了吗?”

大学生,从心出发,起来自救!

阮俊华

寄望于中国教育体制的改革,显然是远水救不了近火。寄望于大学老师成为学生的榜样,已然也不太现实。但无论如何,今天仍然有机会让学生有所作为。即使今天大学封闭,教师不能为人师表,全球的网络化,也为你打开了另一扇门,例如美国名牌大学的公开课,便为学生提供了世界上最好大学的教学资源。这何尝不是另一座“大学”……

一名教师发帖称“这个时代寒门再难出贵子”,这条帖子在网上引起热议。作为大学教师的一员,我持反对意见――寒门过去出贵子,现在应该出贵子,未来更要出千千万万的贵子。

在探讨这个问题之前,我们有必要先界定一下什么是“寒门”,什么是“贵子”。所谓“寒门”,我理解为没有特别关系背景的普通人家,同时家境清贫;而何为“贵子”,这就涉及到社会价值观的问题,有人说“贵子”是那些考上名牌大学的学生,也有人认为“贵子”是财富自由、事业成功的人士,还有人把“贵”和“权”直接联系在一起。纵观大部分的评论,对于“贵子”的界定都是从物质的角度来体现的,我把其称为外在的“贵”。

“贵子”的“贵”更应该是一种内在的人格力量和精神品质,贵在积极进取、乐观向上的心态,贵在敢闯敢干、永不服输的勇气,贵在专注做事、坚持梦想的恒心,贵在感恩他人、回报社会的精神。如果一个人拥有了内在的“贵”,那么拥有外在的“贵”只是时间问题;而如果一个人缺失了内在的“贵”,外在的“贵”也只会是一时的。

日本经营之父松下幸之助曾经谈到他的成功之道:“我获得成功,很大程度上是受到上天的眷顾,他赐给我三个恩惠,让我受益无穷。第一个恩惠,我家里很穷,穷到连饭也吃不起。托贫困的富,我从小就尝到了擦皮鞋、卖报纸等辛苦的滋味,并以此得到了宝贵的人生经验。第二个恩惠,从一出生,我的身体就非常孱弱,托孱弱的福,我得到了锻炼身体的机会,这使我人到老年仍身体健康。第三个恩惠,就是我的文化水平低,因为我连小学都没毕业。托文化水平低的福,我向世界上所有的人请教,从未怠慢过学习。”

松下幸之助的成功告诉我们,内在的人格力量和精神品质可以改变人生轨迹,在别人眼中的磨难与困苦变成了松下幸之助眼中的财富与恩惠,同样的事物因为心态不同产生了完全不同的效果,决定了是你去驾驭生命还是生命驾驭你。人生多坎坷,世上存不公。有的人向现实妥协,放弃了自己的理想和追求,在抱怨中度过余生;而有的人没有低头认输,勇于面对,敢于追求自己的幸福。请记住,与其抱怨黑暗,不如点亮蜡烛,重新审视我们的过去,调整我们的心智模型,培养自己内在的“贵”,才能成为真正的贵子。

很多高智商的青年学生很难走得很远,原因就是太注重外在的“贵”,被钱和权迷惑了双眼,却忽视了内在品质的塑造和培养,很容易功利性的选择自己所认为最需要的事情,很难充满热情并执着的坚持去做一件有意义但却需要长期付出的事。

所以对于出身寒门的同学,我希望引导他们去寻找自己喜欢并愿意付出一辈子的事业,学会专注和持之以厘。微博上的一段话说得很好,“如果你一天做一件事情,说明你是一个能做事的常人;如果你一个月做一件事情,说明你是一个有点想法的人;如果你一年做一件事情,说明你是一个想干大事的人;如果你十年只做一个事情,说明你是一个非凡的人;如果你一辈子就做一个事情,那你一定是一个伟人!”,一个人现在的贫富以及所站的位置并不重要,关键是所朝的方向并为之不懈努力。

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我也在努力思考为更多寒门学子创造更好的发展平台,成全更多青年学生的彩虹人生。“绿色浙江”让更多的青年学生包括不少寒门学子成为一名很有社会责任的环保志愿者,在NGO大平台上磨炼自己、挑战未来,实现自己人生价值,甚至可以实现自己的伟大人生;“求是强鹰实践成长计划”让更多青年人有机会接触到知名浙商,以导师带学徒的方式着力培养大学生创业和就业的实战能力,不少导师也希望能更多帮助寒门学子,开阔了他们的视野和交际圈,使他们在与导师面对面的交流中学习到了如何为人处事,更为可喜的是不少学生在这个平台中找到了自己的人生方向,开始了自己的创业征途;“紫领人才培养计划”更是注重学生内在品质的塑造和领导力的提升,打造的就是内在的“贵”,卓尔不群,超越自我。

“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内“贵”才能外“贵”,内心的强大才是真正的强大。教育改革不可能一蹴而就,怀念民国的大师也不能帮助自己改变什么。当此之时,我们更现实的选择,只能是通过自身的努力,寻找其它可能的途径来提高自身的水平。真真正正地去在任何一种环境下读好书,学好知识,知识依旧能改变命运。

当我们有能力帮助别人的时候,我们要学会回报社会,成为推动社会进步、引领社会公平正义的一股力量,公忠坚毅,能担大任,主持风气,转移国运,这才算你真正无愧于“我的大学”!

十三钗,她们来自哪里?

陆姝 金慧妍

在某网站做的一项关于电影《金陵十三钗》的观影调查中,约38%的观众认为该片中表现最出色的演员是扮演玉墨的新人倪妮,甚至超过了贝尔的24%。“玉墨等十三钗乔装学生替女孩们赴宴”则以35%的支持率获选最催泪桥段。

“倪妮”这个名字的百度指数也大幅提升,而饰演男一号的好莱坞大明星克里斯蒂安-贝尔的同期指数仅为倪妮的六分之一。事实证明,张艺谋捧出的新“谋女郎”再次激起了大众强烈的兴趣和好奇心。

为什么倪妮能成为玉墨?“十三钗”里还有谁?她们是怎么被选中的?她们又来自哪里?

“玉墨”倪妮:梦想原是去外企

原始身份:中国传媒大学南京广播学院主持人系学生

目前:签约新画面

《金陵十三钗》中,玉墨是影片中的绝对女一号,需要讲南京话和英文,形象气质都要符合剧本中“秦淮头牌”的感觉,还要和男主角克里斯蒂安一贝尔有大量对手戏,这对任何一个新人来说都是巨大的挑战。

根据张艺谋提出的对“玉墨”的要求,几位副导演把南京城数十所高校、近百所中小学翻了个遍,海选的群体超过了2万人。影片副导演蒲纶当时在中国传媒大学南广表演系挑选学生时,倪妮正好不在学校,老师觉得她很不错,便推荐给剧组。蒲纶对她的第一印象是“雪白的皮肤,齐肩长发别在耳后,一件淡粉色的衬衣却穿出温婉的书卷气,她不卑不亢,舒展而热情,一笑两只弯弯眼,又甜又好看,还带着点妩媚,瞬间让我想到了宋慧乔。”于是引荐给张艺谋,在经过一番小测试之后,便基本定下是倪妮。

“老师把我推荐给了剧组,于是我就去试试了。”此前,她从没想过当演员。倪妮说,学播音主持的她梦想是进入外企工作,“我从大一开始就去一些外企实习,这也是我英语比较好的一个原因。”

张艺谋在为影片做宣传时坦言,因为各方面要求多,实在选不到人,所以倪妮是当时唯一的玉墨备选人,算是孤注一掷、赌了一把,“如果开机了她还没做好,那就崩盘了呗,不是她(倪妮)垮,而是整个电影就了,后果不堪设想了。”对于这些,倪妮坦言并不知道自己是作为玉墨的唯一备选人,“当时我培训的时候,我以为跟其他人一样,就是作为备选吧,但是我没有想过是玉墨的备选,也没想过是唯一的,我都不知道这些,以为是跟大家一样的。”

如今倪妮已经与新画面签约,虽然“谋女郎”的头衔让她多少有些压力,但她表示不会因此放弃更多尝试。

红菱在《金陵十三钗》中戏份颇重,也是玉墨的死对头,一直和玉墨争头牌,看到玉墨贝尔扮演的假神父也忍不住争风吃醋,演活了一个小事上市侩,大事上豁达、真性情的秦淮女子。她尖酸刻薄,得理不饶人,还和女学生为争浴室对骂,但在最后关头却第一个站出来愿意跟玉墨一起代替女学生去给日本人“献唱”。

“红菱”张逗逗:陪练突然转了正

原始身份:北京电影学院表演系毕业

目前:签约新画面

生活的中的张逗逗却一脸学生气,和电影中完全判若两人。她毕业于北京电影学院表演系,可谓科班出身,毕业之后参加了一些儿童剧的演出,没有太多其他的经历,最初是作为倪妮培训的辅助老师,帮她搭搭戏。“倪妮进组后,因为她不是学表演的,我帮着她学习一些表演上的技巧,后来导演看我们很投缘,于是就把红菱这个分量很重的角色给了我。”

“怡春”韩熙庭:曾想当老师

原始身份:2005年毕业于亚视演艺学院,后于美国攻读工商管理学位

目前:签约新画面

出演怡春的韩熙庭最早是在山东省艺术学校舞蹈专业念中专,大学的时候在演艺学院学了表演专业,后来又出国深造了一段时间,回国后进入演艺行业成为一名平面模特。从履历上来看,韩熙庭年龄偏大,2005年就已大学毕业。她说:“我在美国念完书回来,最想做的是幼儿园老师或者做投资。”《金陵十三钗》选演员那会儿,韩熙庭有个朋友在经纪公司上班,知道副导演在到处找演员,就把她资料送了过去。副导演看了平面照片觉得还不错,于是就通知她去录了个VCR,结果她进了组。

“美花”孙佳:“丑小鸭”因胖入选

原始身份:江苏戏剧学院学生

目前:回校念书

“十三钗”中给人深刻印象的还有胖乎乎的“美花”。学戏曲的孙佳坦言自己能入选很惊讶:“当时剧组来学校挑人,几乎所有同学都去了,去面试的都是非常漂亮的女孩,胖胖的我就像只丑小鸭。”但就是因为胖,整个学校就只有孙佳被选上了,她出演的美花也成为《金陵十三钗》中最有喜感的人物。在剧组里,孙佳还被要求增肥:“首映式时,佟大为走过我身边还说,美花怎么又胖了,我只好默默地低下了头。”其实生活中的孙佳没有影片中那么老气,学生味十足。

“香兰”白雪:北电高考状元

原始身份:高考生

目前:北京电影学院表演系学生

香兰是“十三钗”中命运最悲惨的一个,她偷偷溜出教堂,不幸被日本人发现虐死。扮演者白雪是江西人,入选时正在备考北京电影学院,之后以第一名的成绩被录取,与《家有儿女》里的张一山和杨紫是同学。

“小蚊子”袁杨纯子:刚考完六级

原始身份:南京大学金陵学院财务管理专业学生

目前:继续学业

“十三钗”中有一位身材娇小的女子,整天抱着白色小猫,她就是南京女孩袁杨纯子扮演的“小蚊子”。袁杨纯子的专业是财务管理,跟表演完全沾不上边。副导演臧溪川在南京选演员时,被这个19岁的单眼皮女生吸引:“她很有南方女子的秀气,而且总是叽叽喳喳的,与影片中有仇必报的小蚊子形象比较符合。”

虽然袁杨纯子在戏中表现出色,但她对娱乐圈并不感冒。她告诉记者:“不做演员,我继续去做财务。”结束首映后她就匆匆赶回南京,因为2011年12月17日,她要考六级英语。

“豆蔻”李敏:已是名文艺兵

原始身份:南京师范大学2006级主持人系学生

目前:酒泉卫星中心军官

片中豆蔻和小伤兵不多的戏分,已能充分显示她的灵秀与娇俏。豆蔻的扮演者是南京师大播音主持专业2006级的李敏,学校时是校话剧团南国剧社的成员,话剧小品演了不少。剧组联系她拍电影时,她已经大学毕业入了伍,到酒泉做了一名文艺兵。有记者辗转联系到李敏,她告诉记者,她现在是酒泉卫星中心的一名军官,虽然是文艺兵,但因为部队里的纪律,她不能接受任何采访。

其他钗:以艺术院校的学生为主

在《金陵十三钗》中,有名字的“谋女郎”其实只是少数,还有许多默默无闻,她们只有一个共同的名字“秦淮女人”。大部分都是艺术院校的在校学生,或者刚毕业一两年开始从事艺术方面的工作。

周梦乔:京艺术学院的学生,和倪妮一样学播音主持专业。是唯一没有经过报名、初选而被选中的“十三钗”。刚进剧组的时候她只是一个助手,工作就是以南京话配合小演员试戏,没想到因为表现好,最后成为“十三钗”中的一员。

周羽:南京人。在“十三钗”中,周羽算是最有表演经验的了,2007年从南京艺术学院毕业后,她参与了电视剧《美女如云》、《李白》、

《心理魔方》等剧的拍摄。

顾璇:毕业于中央戏剧学院,之前参演过电影《歌舞青春》,还在《丑女无敌》第三季里饰演阿黛尔。也就是说,如果《丑女无敌》的女一号李欣汝不是因为泄密被开除,《十三钗》里将会有两名“丑女”。

苏小妹:辽宁人,原为芭蕾舞演员,现在中央戏剧学院表演系,在中戏进修的时候被副导演通知试戏而被选中。

邓莉:现为上海戏剧学院音乐剧班2010级学生。

李纯:上海芭蕾舞团演员,目前就读于北京电影学院表演系。在北影建校60周年校庆时,“演出结束后师哥窦骁找到我说导演想要我去试戏,于是我抱着试一试的态度去试了戏,接着就收到副导演的通知,要我进组开始准备《金陵十三钗》的演员培训。”

钱柳吟:3岁开始做小演员,毕业于北京电影学院2007级表演系,目前在加拿大继续求学。

对话“头牌”倪妮

记者:你是什么时候知道自己要演玉墨?

倪妮:在集训开始的时候知道的。

记者:什么时候觉得自己可以胜任这个角色了?

倪妮:我觉得这个角色挺难的,而且我本人跟她这个角色差距还挺大的。不能说能胜任吧,我一直都觉得我还需要经过更多的培训才能够达到要求。我觉得我能做的就是提高自己。

记者:你觉得最难的在什么地方?

倪妮:因为我本身是学播音主持专业的,可能因为职业差异吧。有的时候主持人想法就会比较客观,比较理性,很多情况下是有所准备的。但是当演员很多东西都是即兴的,需要你非常地感性,非常地敏感,去跟着你的情感去走。所以我在练习的时候会有杂念,会想很多,这样表演出来就非常地假,说白了就感觉我是刻意做出来的。我觉得对我来说这一点改正是挺困难的。

记者:第一场戏拍的是什么?

倪妮:我们一帮姐妹走进教堂的那场戏。

记者:印象最深刻的一场戏?

倪妮:我觉得印象最深刻的是姐妹们去商量顶替学生的那场戏。

记者:成为“谋女郎”对你意味着什么?

倪妮:我觉得“谋女郎”这样的说法其实是对导演的一种尊重和肯定,我觉得并不是说我们就达到了那样的一个高度。我们都还是新人,我们还有很多地方需要去学习,需要去努力。我觉得别人把我们称之为“谋女郎”,其实是给我们树立了更大的一个目标,会有压力。但是我觉得这也是一种动力吧。

记者:你平常有什么休闲娱乐吗?

倪妮:在家里,睡睡觉,上上网,看看电影,看看书,跟普通人是一样的。

记者:你们同学或者是朋友会不会问你们很多问题?问什么?

倪妮:会,这是不可避免的。哎呀,你拍电影了?以前怎么没发现你有这样的潜质?你是怎么会被选上什么什么的?毕竟他们这样也是关心你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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