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易发表网!

关于我们 期刊咨询 科普杂志

见义勇为事迹材料优选九篇

时间:2022-12-14 04:29:03

引言:易发表网凭借丰富的文秘实践,为您精心挑选了九篇见义勇为事迹材料范例。如需获取更多原创内容,可随时联系我们的客服老师。

见义勇为事迹材料

第1篇

20xx年11月7日上午10时30分许,犯罪嫌疑人张忠富因与仪化白沙菜场内熟食摊主郑云会(女)生意上的矛盾纠纷而产生报复歹念,他怀揣一把菜刀窜至郑的摊位前,掀翻郑的熟食摊,捣毁郑的炉灶后,举起菜刀对着郑云会砍去。郑抱头惊呼,向外逃命,这时张忠富对着郑的右大腿就是一刀,致使郑的右大腿外侧裂伤。见此情景,正在一旁摊位上切莱的金祥立即上前阻拦,高喝一声:“把刀放下!”张并没理会,继续挥舞菜刀追砍郑云会。金祥紧追几步,随手从地上捡起一根长约30至40厘米木棒向张扔去。张恼羞成怒,立即反转身来扑向金祥。金祥手无寸铁,边跑边退。穷凶极恶的张追上来向金祥左胳膊砍了一刀后,又向其头上砍去。金祥本能地用左手一挡,左手几乎被歹徒砍断,仅靠皮肤组织连接,顿时血流如注(后经医院诊断:左手共砍断肌腱21根,神经、动脉血管各1根)。在身受重伤的情况下,金祥并没被歹徒的嚣张气焰所吓倒,他无所畏惧,上前一把抱住张忠富,用臂弯将他摁倒在摊位台上。这时张仍在不停挣扎,舞着菜刀对着金祥乱砍。金祥的头部又被歹徒砍了三刀(刀口分别为2至4厘米)。此时在场群众群情激奋,及时报警并纷纷上前帮助按倒歹徒张忠富夺下菜刀,交给闻讯赶来的民警,同时将金祥急送医院抢救.

金祥见义勇为的先进事迹先后被江苏电视台、江苏教育台、江苏卫视、扬子晚报、扬州日报、扬州晚报等多家媒体宣传报道。

颜春山,男,1955年2月出生,扬州市四菱电子有限公司工人,1990年被单位派至公安机关从事联防工作,20xx年10月与歹徒搏斗牺牲。在这次大会上被追授“省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称号。

20xx年9月3日凌晨3时许,颜春山和同伴夜间巡逻时,发现莲花街坊综合楼工地上有人偷盗建筑扣件,4人遂向前包抄。颜春山冲在最前面。当窃贼正欲逃跑时,颜大喊“站住”,并拦住他们的去路。这时其中一名叫李玉喜的窃贼突然操起一根棍子朝颜春山的头部猛击,导致颜春山头部严重受伤,当即昏倒在地,后被闻讯赶来的民警和联防队员送往医院抢救。由于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于20xx年10月10日凌晨1时10分牺牲。

颜春山从事联防工作近15年,一贯认真负责,冲锋在前,共协助抓获犯罪嫌疑人300余名,协助破获各类案件500余起,深受辖区群众和民警的信任和好评。

赵国良,男,1956年11月出生,现为江苏油田钻井处工人,1989年4月被单位推荐在江都市公安局真武派出所任联防队员至今,在这次大会上被授予“省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称号。

20xx年7月20日凌晨零点15分左右,在江都市真武镇苏油路十字路口,一男歹徒手持菜刀连续砍伤摊主李士禾、徐小妹、仲崇勇三人。此时公安巡逻警车迅速赶至现场,赵国良随民警和队友冲下警车,围堵捉拿该男子。更加暴躁不安的犯罪嫌疑人突然又向女子黄玉兰追去,眼看就要追上的危急关头,赵国良眼疾手快,一把将离自己最近的黄玉兰推开,自己却被恶男一刀猛砍在头上,顿时血流满面。赵国良忍着巨痛叫吓傻了的黄玉兰快跑,自己却被歹徒第二刀砍中颈部,更多的血喷涌出来。赵国良毫不退却,双手死死抱住歹徒的双腿。这时,大家冲上来夺下歹徒手中的凶器,将其制服。黄玉兰脱险了,可赵国良的头顶部、下颏部、左侧后耳部、手腕处被连砍四刀,身受重伤倒在血泊之中,昏迷不醒,随即被民警和群众送往医院抢救,当地各界人士和人民群众纷纷自发前往医院看望。

赵国良在他人生命遭受侵害的危急时刻,挺身而出,舍身挡刀,勇敢与歹徒搏斗的先进事迹,被扬州时报、晚报连续登载,在扬州、江都引起强烈反响。

陈正海,男,1971年5月出生,宝应县泾河镇泾河社区居委会副主任,在这次大会上被授予“省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称号。

第2篇

第一条为了弘扬社会正气,鼓励见义勇为,维护社会治安,保障我县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县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见义勇为是指公民为保护国家、集体的利益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不顾个人安危,挺身而出,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或者在治安灾害事故中抢险救灾、救死扶伤的行为。

公民在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约定义务时的行为,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县行政区域内实施的见义勇为行为,适用本办法规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对见义勇为人员实行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

*、民政、教育、财政、卫生、社保等部门应当密切配合,做好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保护和救助工作。新闻媒体应当积极宣传见义勇为人员的先进事迹。

第二章见义勇为的确认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见义勇为行为是指:

(一)在国家、集体财产受到威胁时,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制止犯罪行为或设法救援,使之免遭或减轻危害事迹突出者;

(二)积极协助*机关、司法机关和保卫部门抓获重大犯罪嫌疑人事迹突出者;

(三)积极向*机关、司法机关和保卫部门揭发、检举、提供线索,破获重大案件事迹突出者;

(四)其他在维护社会治安、预防和制止犯罪行为中表现突出者。

见义勇为行为的确认由见义勇为奖励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

第三章申报程序和方法

第六条申报程序和方法

(一)由乡镇人民政府、*机关或见义勇为所在单位在行为发生之日起60日内(特殊情况可延长30日)负责整理见义勇为事迹材料,打印后经所属乡镇党委或乡镇综治委审查后报县见义勇为奖励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核实,办公室根据核实情况提出审核意见报基金管理委员会审批。

(二)公民跨县见义勇为的(含外地人员在我县),由见义勇为所在的乡镇或*派出所按本条第(一)项规定程序上报。

(三)县直单位报送材料,按属地管理原则,通过所属的单位党组(或支部)向县见义勇为奖励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报送材料。

(四)私营企业和个体户(含从事个体运输、文化娱乐、饮食、服务等行业的公民)的见义勇为事迹材料,报送前要经县、私营企业协会或有关主管行业审查后,方能报送。

(五)外来务工人员中见义勇为事迹的报送,有明确隶属单位的,须经用工单位审查批准。无明确隶属单位的,由见义勇为所在地*机关负责审核后,按程序报送。

(六)对应奖励的见义勇为公民,由见义勇为奖励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或综治办填报《休宁县见义勇为奖励申请审批表》,并在30日内将事迹材料和《休宁县见义勇为奖励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报县见义勇为奖励基金管理委员会。

第四章基金和基金会

第七条设立见义勇为奖励基金,虽见义勇为行为进行奖励。基金管理委员会设办公室,负责对见义勇为行为的核查、确认、奖励和基金的管理。

第八条见义勇为奖励基金管理委员会采取定期和不定期两种形式通过集中表彰、媒体表彰等方式进行奖励。一般情况下每年进行一次奖励。对重大见义勇为需要及时奖励的,奖励基金管理委员会及时给予奖励。

第九条基金的来源

(一)县人民政府拨款;

(二)接受县综治委各成员单位,机关、厂矿、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及个人的捐赠;

(三)通过将基金存入金融机构,购买短期债券等国家允许的各种途径增值。

第十条基金的用途

(一)对见义勇为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

(二)对见义勇为牺牲、伤残人员或者其家属的慰问;

(三)见义勇为基金管理委员会核定的其它开支。

第十一条基金的管理

(一)基金支出在壹仟元以上的,由基金管理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主持召开委员会会议审定;壹仟元以下(含壹仟元)的,由基金管理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共同研究审批。

(二)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每年向委员会报告一次财务收支情况,接受全体委员会的监督检查;

(三)基金的奖励管理情况,由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不定期地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五章奖励和保护

第十二条对事迹突出的见义勇为公民,经县见义勇为基金管理委员会研究,由县综治委、县见义勇为奖励基金管理委员会授予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事迹特别突出的授予见义勇为好市民荣誉称号,并给予物质奖励。

(一)在见义勇为中牺牲的,一次性发给奖金贰万元至叁万元。

(二)在见义勇为中负伤或因伤致残的,根据其伤残情况,一次性发给奖金伍仟元以下贰仟元以上的奖金。

(三)在见义勇为中虽未受到人身伤害,但对打击犯罪、抢救国家、集体财产,保护人民生命安全确有贡献的,视其贡献大小,一次性发给奖金贰仟元以下伍佰元以上的奖金。

第十三条对组织见义勇为事迹突出的单位,根据其事迹授予见义勇为先进集体称号,并给予壹仟元至壹万元的物质奖励。

第十四条对需要保密的见义勇为人员或者见义勇为人员要求保密的,有关单位应当给予保密。

对见义勇为人员及家属进行打击报复的,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第十五条*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对因见义勇为负伤需要就职的就近就医。医疗机构应当及时抢救治疗,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拒绝、拖延。

第十六条在见义勇为中负伤需要急救或者住院治疗的,免收挂号费、诊查费、输血费、检查检验费、床位费、抢救费、手续费。其它医疗费用按以下办法处理:

(一)由加害人依法承担;

(二)由受益人依法承担;

(三)由所在单位提供资助;

(四)不足或者见义勇为人员不能负担的部份,从见义勇为奖励基金中支付(支付金额不超过贰万元)。

(五)社会捐赠。

第十七条见义勇为负伤人员属于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工作人员或企事业单位职工的,按照工伤处理。

第十八条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招聘工作人员,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录用见义勇为受奖人员、见义勇为牺牲或伤残人员的直系亲属,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优先推荐。

因见义勇为受伤致残完全丧失劳动力的本县(户籍属于本县)见义勇为人员,其供养的直系亲属无劳动能力又无其它生活来源的,由见义勇为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按照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对见义勇为人员供养的亲属发给生活费。

第十九条见义勇为牺牲人员符合追认烈士条件的,由见义勇为奖励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配合民政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因见义勇为致残,符合办理社会残疾人证件的,有关部门应当优先办理。

第二十条见义勇为受奖人员、见义勇为牺牲或者致残人员的直系亲属从事非公有制经济的,税务、工商等部门应当优先办理生产经营手续,依法减免有关费用。

第二十一条教育部门对义务教育阶段、生活确有困难的见义勇为人员子女或直系亲属,应当免除学杂费。参加初考、中考的,同等条件下,县属中学应当优先录取,并减免学杂费;考取大中专院校的,由县见义勇为奖励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给予一次性学费补助。

第二十二条*、司法机关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属的保护。对需提供法律援助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3篇

20xx年安徽省见义勇为条例最新全文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弘扬社会正气,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见义勇为,是指不负有法定职责、特定义务的人员为保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人身财产安全,制止正在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或者救人、抢险、救灾等行为。

第三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和保护。

第四条 对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和保护实行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宣传表彰与物质奖励相结合。

第五条 全社会都应当支持见义勇为行为,尊重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工作,具体工作由同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构(以下简称综治机构)实施。公安、民政、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司法、教育等行政部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履行各自职责,做好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和保护相关工作。

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等行政部门和新闻媒体应当及时宣传见义勇为事迹。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见义勇为奖励和保护专项资金。省、设区的市和有条件的县(市、区)应当设立见义勇为基金会。

第二章 确 认

第八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确认为见义勇为:

(一)制止正在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的;

(二)扭送或者协助有关机关抓捕犯罪嫌疑人、逃犯的;

(三)抢救和保护国家、集体财产或者他人生命财产的;

(四)其他应当确认为见义勇为的。

第九条 见义勇为由行为发生地县级以上综治机构确认。

第十条 见义勇为行为人或者其亲属可以向见义勇为行为发生地的县级综治机构申报见义勇为。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人可以向见义勇为行为发生地的县级综治机构举荐见义勇为。

见义勇为没有申报人、举荐人的,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综治机构可以在调查核实和组织评审委员会评审后直接确认。

第十一条 申报、举荐见义勇为,自行为发生之日起六个月内,特殊情况下不超过两年,向行为发生地的县级综治机构提出,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和线索。

申报、举荐见义勇为,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见义勇为事迹材料;

(二)受益人、证人或者相关单位、个人提供的证明。

第十二条 县级综治机构在接到申报、举荐后,应当及时调查核实,组织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在六十日内提出是否确认的意见。

评审委员会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综治机构,公安、民政、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司法、教育等行政部门和政府法制机构的专业人员以及其他方面的人员组成。

县级以上综治机构对见义勇为进行调查核实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见义勇为的受益人应当如实提供见义勇为证据或者其他有关情况。

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综治机构对拟确认为见义勇为的,应当自拟确认之日起十日内,将见义勇为人员名单和主要事迹向社会公示。因保护见义勇为人员及其亲属安全或者因其他原因需要保密的,可以不公示。

未确认为见义勇为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告知申报人、举荐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四条 公示期间无异议的,县级以上综治机构应当作出确认决定,并书面通知申报人、举荐人及见义勇为行为发生地、见义勇为人员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综治机构和有关单位;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县级以上综治机构应当在调查后决定,必要时可以组织评审委员会再次评审。

第十五条 申报人、举荐人对见义勇为的确认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确认结论三十日内向上一级综治机构申请复核,上一级综治机构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复核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申报人、举荐人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三章 奖 励

第十六条 县级以上综治机构对已确认的见义勇为人员应当及时予以通报表彰、奖励。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事迹突出的见义勇为人员应当定期予以表彰、奖励,并授予荣誉称号。

见义勇为人员的事迹可以载入地方志。

第十七条 见义勇为荣誉称号包括见义勇为先进个人或者先进集体、见义勇为模范或者模范集体、见义勇为英雄或者英雄集体。

第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事迹比较突出的见义勇为人员授予见义勇为先进个人或者先进集体称号,给予一万元以上的奖励,享受同级劳动模范或者先进工作者待遇。

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对事迹突出、在本市范围内有较大影响的见义勇为人员,授予见义勇为模范或者模范集体称号,给予三万元以上的奖励,享受同级劳动模范或者先进工作者待遇。

省人民政府对事迹特别突出、在本省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见义勇为人员,授予安徽省见义勇为英雄或者英雄集体称号,给予五万元以上的奖励,享受同级劳动模范或者先进工作者待遇。

第十九条 因见义勇为牺牲的人员,由行为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发给上一年度本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三十倍以上奖励;因见义勇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由行为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发给上一年度本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二十倍以上奖励;因见义勇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由行为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发给上一年度本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十倍以上奖励。

第二十条 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应当对本单位的见义勇为人员予以奖励和保护。

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组织和个人对见义勇为人员进行奖励、捐赠。

第二十一条 表彰、奖励见义勇为人员应当公开进行,受表彰、奖励人员或者其亲属要求保密或者因其他原因需要保密的除外。

第四章 保 护

第二十二条 单位和个人对见义勇为负伤人员,应当立即送医疗机构抢救和治疗,并及时向当地综治机构或者公安机关报告。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当及时组织抢救和治疗,不得拒绝、推诿或者拖延。当地综治机构应当及时协调解决见义勇为人员的抢救和治疗费用。不能及时解决的,由综治机构从见义勇为奖励和保护专项资金或者基金中垫付。

第二十三条 见义勇为人员的医疗费、交通食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护理费、康复费、残疾辅助器具费、劳动能力鉴定费等其他合理费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由以下各方承担:

(一)由责任人、加害人或者其监护人依法赔偿;

(二)由社会保险机构按规定支付;

(三)由受益单位、受益人或者其监护人补偿;

(四)由所在单位补助。

通过上述方式未能解决的费用,由行为发生地县级综治机构从见义勇为奖励和保护专项资金或者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四条 见义勇为负伤人员符合工伤条件的,享受工伤保险的有关待遇;未被认定为工伤的,由民政部门按照《伤残抚恤管理办法》给予抚恤。

第二十五条 见义勇为牺牲人员,经相关部门认定为公(工)亡的,按照国家因公(工)死亡规定享受抚恤待遇;未被认定为公(工)亡的,参照因公(工)死亡规定享受抚恤待遇,抚恤金从见义勇为行为发生地县级见义勇为专项资金或者基金中支付;按照国家规定批准为烈士的,其遗属享受烈士遗属待遇。

第二十六条 因见义勇为牺牲、伤残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在按照规定给予最低生活保障的同时,见义勇为行为发生地、其户籍所在地有关部门应当给予适当补助;受益单位、受益人或者其监护人应当给予力所能及的扶助。

第二十七条 见义勇为负伤致残人员,不适合在原岗位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当为其调换适合的工作岗位,非因法定事由,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关系;没有工作单位的,由见义勇为行为发生地、其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县级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为其推荐力所能及的工作。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认定为工伤的,其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工伤有关规定妥善安置;其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生活不能自理且无扶养人扶养的见义勇为人员,由见义勇为行为发生地或者其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妥善安置。

第二十八条 见义勇为人员和因见义勇为牺牲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的配偶、父母、子女,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享有就业、保障性住房、入学等待遇。

第二十九条 因见义勇为致使本人或者亲属人身、财产安全受到威胁的,公安机关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予以保护;对见义勇为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应当及时依法处理。

第三十条 见义勇为人员及其亲属因其见义勇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财产损失请求法律援助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及时提供援助。

第三十一条 县级以上综治机构应当建立见义勇为人员档案和回访制度,协调有关部门做好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和保护工作,实行分类管理和跟踪服务,帮助解决其生活等方面的困难。

第三十二条 合法权益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得到保护的见义勇为人员或者其近亲属,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五章 经费保障

第三十三条 见义勇为奖励和保护专项资金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排。

第三十四条 见义勇为基金会的基金来源主要包括:

(一)同级财政拨款;

(二)募集收入;

(三)捐赠收入;

(四)其他合法收入。

鼓励社会力量向见义勇为基金会捐赠。

第三十五条 见义勇为奖励和保护专项资金或者基金应当用于:

(一)救治、表彰、奖励见义勇为人员;

(二)抚恤、补助、救助、慰问见义勇为人员及其亲属;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支出。

第三十六条 见义勇为奖励和保护专项资金不足以支付见义勇为各项费用时,由同级人民政府予以补足。

第三十七条 见义勇为奖励和保护专项资金或者基金的管理和使用应当接受同级财政、审计部门监督和社会监督,并定期公布使用情况。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医疗机构或者医务人员拒绝、推诿或者拖延救治负伤的见义勇为人员的,依法追究医疗机构和有关人员责任。

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非因法定事由,与见义勇为负伤致残人员解除劳动关系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责令改正,恢复劳动关系。

第四十条 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见义勇为人员的待遇以及相关费用不按照规定办理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对见义勇为负有受理、调查、确认职责的单位未按照规定及时受理、调查或者确认的,由其主管部门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第四十一条 弄虚作假、骗取见义勇为表彰、抚恤和奖励的,由原确认机关核实后,撤销荣誉称号,追缴抚恤金、奖金和其他相关费用,并依法给予处分。

第四十二条 国家工作人员在见义勇为确认、奖励和保护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尚未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第七章 附 则

第4篇

见义勇为个人先进事迹申报材料:

事情主人公,男,于1963年7月27日出生,家住得胜街10---123号,现是市有限公司在职职工。事情发生在11月4日早上8点10分左右,正好路过得胜街20号环城北路社区社区门口,看见一个30岁左右的中年女子在打电话,该女子电话讲完后1分钟左右,从西陵一路发现走过来一个手拿两块砖头30多岁的中年男子,砖头男指向打电话的中年女子问是谁,那个中年女子就指向旁边一男一女两位70多岁的老年男子说道,就是”他”,只见砖头男就一脚踹在70多岁的老年男子胸前,老年男子随即被踹倒在地上,动弹不得,这时已经引起了很多路人围观,社区主任任等几位同志也闻声赶了出来制止,并及时打110报警,旁边路人也不时有个别正义感强的劝架,其中有位60多岁的劝架男子也被砖头男一掌推倒在地,再也没有爬起来,紧接着中年男子好象还不解恨,又折回身将前面70多岁的老年男女分别又踢到,并用手中的砖头狠狠的砸向老年男子的头部,老年男子的眼镜当时就砸碎了,头部鲜血直流,而砖头男还在边跑边打,丝毫没有停住的意思,就在这关键时刻,一旁的出手相救了,只见他一把抱住砖头男并将其摔倒在地上,并死命将其抱住,在地上拉扯不让砖头男逃跑,可砖头男又用砖头砸向了,社区主任任同志的头部和腰部,导致他们都负伤了,就在这时砖头男在、社区主任任同志他们负伤的情况下逃跑了,可同志在满脑是血的情况下,顾不得疼痛就又朝西陵一路砖头男逃跑的方向追去,大约追了50米左右,他将砖头男追上了,砖头男看见华又追上了他,就又从地上捡了砖头砸他头部,华不顾个人安危一把扑了上去,两人一起倒地后将砖头男按住,压在身下,正在这时有个路人看见了及时出手帮忙,终于制服了这名砖头男,直到警察赶到现场把砖头男带去了派出所,事情才得以平息。签于同志一身正气,置个人安危和生命财产于不顾,帮助弱势群体,弘扬正气,见义勇为,精神可嘉,我社区特向上级有关部门申报同志见义勇为。此呈,请批示!

社区居委会20__、1、16

第5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充分发挥道德模范引领作用,通过推荐、评议日常生活中发生的感人事迹,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道德观、价值观,进一步促进好人好事不断涌现,推动全县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为加快建设富丽安康新聚强大的精神动力。

二、类别层次

推荐评选范围为在县民政系统工作的全体干部职工,身边好人榜共设置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勤劳节俭六个类别。各推评单位可视具体情况,推荐几类或全部类型的好人。

1.助人为乐型。长期坚持帮助无血缘亲缘关系的老幼病弱、鳏寡孤独以及其他困难群众;对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努力帮助排忧解难;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残、公共服务、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事业和公益活动。

2.见义勇为型。在公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挺身而出,设法进行保护和援救;勇于同正在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义务协助追捕犯罪嫌疑人或提供重要线索,为侦破案件作出贡献;在抢险救灾中,奋力排除险情,保护国家、集体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3.诚实守信型。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从事生产活动坚持质量至上,从事经营活动坚持信守契约,从事服务工作坚持优质规范,在合作者和服务对象中享有高度信誉;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实心做事,即使遇到困难,仍坚持信守承诺。

4.敬业奉献型。具有崇高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立足岗位,刻苦钻研,业务过硬,勇于创新,为民政事业发展提出重要建议;干一行、爱一行,尽职尽责、默默奉献,恪守职业规范,办事公道、服务优质,赢得群众广泛好评。

5.孝老爱亲型。模范践行家庭美德,孝敬父母,长期悉心照料体弱病残的老人,使他们享受人生幸福;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兄弟姐妹团结友爱,家庭生活温馨和谐;在家人亲属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患难与共。

6.勤劳节俭型。在工作、学习、生活中,始终坚持艰苦奋斗,勤俭持家,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不互相攀比,群众公认,广受各方好评。

三、实施步骤

每季度开展一次评选活动,每次评选两位好人,评选活动由局办公室负责组织,设立局机关道德评议会,采取个人自荐,同事推荐,组织推荐“三种”方式推选身边好人候选人,候选人在道德评议会上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推荐,得票多的两位被评选为本季度的好人,将好人事迹在单位公开栏的好人榜内上榜,要求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

四、宣传报道

各股室和下属单位要在本单位范围内开展身边好人事迹宣传,努力营造“评选好人、学习好人、宣传好人、争当好人”的浓厚氛围。要为当选好人建立档案,详细记录身边好人的善行义举。办公室负责好人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档案材料主要包括:事迹材料、新闻报道、影像资料、获得的荣誉称号、后续事迹等。要邀请电视台进行宣传报道好人事迹,要将每季度的好人评选活动上报县文明办。

五、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股室和下属单位要把开展身边好人评选、设立身边好人榜作为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创建全国文明县城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为建设“好人之城、幸福”凝聚力量。

第6篇

____今年31岁,是____县交通客运有限责任公司的一名出租车驾驶员。从事客运10多年来,他始终坚持传递人间正能量,用真诚服务大众,用热心帮助他人,积极参与无偿献血、组建爱心车队、拾金不昧归还失主、见义勇为护送患病儿童上医院,用点滴行动践行人间大爱,用自己的真心和热心赢得了广大乘客的好评。

拾金不昧,5500元现金归还失主

2015年8月20日中午13时左右,____在____县城四中附近载了4名乘客送到双山村后,返回县城准备吃午饭。多年的职业习惯,让他在每次下车时都顺便检查一下车况和车内是否有乘客落下的东西。他在检查车辆后备箱时发现了乘客遗忘的一个黑色手提包,打开提包后发现包内有不少现金。当时____的第一感觉是乘客肯定特别着急,于是他顾不得吃饭,马上开车把钱送到了县驻站办登记上交。

经县驻站办工作人员的清点,包内共有现金5500元。正当____上交完准备离开时,失主恰巧也来到了县驻站办。经过了解后得知,这位失主下车时没有拿发票,也没有记住车号,这笔钱是用来给家里老人治病用的救命钱。拿着失而复得的现金,失主当即拿出部分现金想要送给____以表谢意。____婉言谢绝了失主,他告诉失主作为出租车司机,在有偿服务大众的同时,更会努力为人民服务,拾金不昧是最基本的职业道德。

据了解,____2005年时主要跑夜班车,一次他在结束了一整晚辛苦的工作后,发现身上的钱全被小偷偷走了,他能体会到丢钱后的无助,从这件事后,他便一直保持着拾金不昧的精神。从业10年来,____上交乘客落下的现金近万元,手机从以前的西门子、诺基亚一直到现在的智能机共计100多部,从未对乘客的东西产生过私心。“如果拿了顾客丢失的钱,就丢失了一个人的良心。”____告诉记者。

见义勇为,挽回7月男婴生命

2015年9月17日,一名乘客带着7个月大的男婴从联城镇类家城子村坐上____的车,回常路镇娘家。上午10时许,男婴突然全身抽搐、口吐白沫,男婴的母亲急的慌乱大哭。____看到这一情况后,二话没说,第一时间开启应急闪光报警灯,在确保交通安全的情况下,用最快的速度把母子两人送到县人民医院,为抢救争取了时间,使患儿获得了及时的治疗,脱离了危险。

据抢救医生介绍,这名患儿如果再晚送10分钟,就很可能脑死亡或者偏瘫。整个抢救过程近2个小时,由于对患儿病情不放心,____一直在医院等候。中午12时左右,患儿获救后,____将母子两人送回家后才离开。这位母亲下车后拿出200元钱,非要给____表示感谢,但____只拿了正常车费,多余部分分文未取。事后,____得知,由于在送男婴去医院的路上时间紧迫,闯了一个红灯被计入违章,但____认为这样值得,因为抢救生命最宝贵。

爱心车队,爱心接送高考学子

“我们组织了60辆出租车组建了爱心车队,用我们自己力所能及的方式,倾心助力高考学子。”____说。高考是全社会广泛关注的大事,作为出租车司机,____积极联系其他出租车司机,并将组建爱心车队的事情向县交通部门进行了汇报。2014年,这支由60位出租车司机组成的爱心车队正式成立,县内所有考生在高考期间,凭“准考证”即可免费乘坐贴有“爱心车队”车贴标志的爱心出租汽车,使许多考生安全、便捷的到达了考场。同时,一些家境困难、行动不便或者居住地离考点较远等特殊情况的考生,还可以提前预约车辆,爱心车队根据具体情况提前计算路程时间,很好地解决了特殊考生的交通困难。一些考生由于考试压力大,忘记拿准考证,走错考场的事时有发生,为使每辆车都发挥最大的作用,化解各种突况,____将车队分为3组,一组20辆,两个考点每个点上20辆,剩余20辆以备机动,使每名乘坐的考生都顺利到达了考场。目前,我县出租车爱心车队已连续两年在高考期间免费接送考生,累计载考生500多人次。受出租车爱心车队的感染,一些家庭车辆也积极参与到爱心车队中来,受到了广大考生及家长的一致好评。在服务高考学子的同时,出租车爱心车队还致力于参加各项社会公益活动,去年,该车队自发组织为我县白血病患儿捐款2000多元,大大提升了出租车行业的社会认可度。

第7篇

一、知识改变命运,学习开创未来

"一个人可以没有文凭,但决不可以没有知识"在建筑公司打工时,他深感自己专业技能的欠缺,懂得了科学文化知识的重要性,于是在认真工作的同时考取了建筑施工员证书,质检员证书,又回村把村里的能工巧匠和身强体壮有文化的青年组织起来,组建了一支专业性非常强的队伍来到了县城,在建设中,他把多年学习积累的识图、施工、核算、管理等一套技术知识全部用到施工建设上来。他首先抓住工程质量不放松,把质量放在第一位,坚持按图纸要求,按工程规程办事。在施工中严格要求,严格把关,保证工程高质量,创建高质量的优秀工程。同时,处处以身作则,以一个施工队长的带头模范行为带好一班人,严格管理,精心施工,与工人们同吃同住同劳动。经过几年的艰苦奋斗,工程队终于在县城创下了口碑,有了好的口碑后,他信心更足了,眼光更远了,决心更大了。

二、惯于乐善好施,时刻不忘乡亲

作为一个农民的孩子许大勇,在打工创业成长的道路上,始终以帮助他人做好事为己任,做善事为至乐,不论是学生时代,还是在家乡务农、在城市打工创业。在十几岁时曾跳进大河里救落水儿童,扑灭邻居家蔓延的火势,长大后见谁有干不完的活都主动去帮,别人有困难他援助,乡亲们缺钱他资助,同村的孩子上大学他捐助,天灾旱情他争先捐助,一个在不断做好事中成长起来的人,救人于水火,雪中送炭,用自己的实际行为带给别人的幸福安全和快乐。

三、牢记父亲遗训,热心回馈社会

第8篇

建立机制、夯实基础。把“扬州好人”树起来

一群“扬州好人”之所以拉得出、叫得响,关键在于我们紧跟形势,服务大局,建立机制,打牢基础,推动典型宣传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

体现规范性。市委将“典型引路、推动全局”的本领作为领导干部必须增强的重要本领之一,并下发了《关于开展树典型学先进扬新风促和谐的意见》;市委宣传部先后两次颁发典型宣传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典型宣传培育机制、报批机制、宣传机制、学习机制,对典型分类、标准、定位、宣传方式、宣传时机等进行了规范。每推出一个典型前,都认真做好典型调研、考察、分析、论证、新闻报道、信息反馈等工作,深入挖掘典型的本质特征,对典型进行科学定位,把准宣传时机和宣传节奏,丰富宣传形式,确保典型宣传保持鲜活的生命力。目前,全市上下形成了多头并进、上下贯通、互相配合、齐抓共管的全方位选树体系。

凸显时代性。我市近年来涌现出来的一大批“扬州好人”,时代特色强,群众基础深,道德风尚高,宣传报道后群众认可度高、影响力大。比如:全国时代先锋典型、老刘应启,怀着“铁心跟党是我魂、为党分忧是我责、永葆本色是我求”的坚定信念,一直用精神激励着自己前行,人休志不休,职退色不退,为党工作,为群众解难,为社会分忧。在宣传中,我们既注意提炼升华“扬州好人”的精神内涵和时代意义,又注意运用群众的语言阐释深刻的道理,真正使典型宣传顺应时代潮流,拥有生活基础,体现群众意愿,使典型宣传工作体现时代性、富有创新性。

彰显多样性。近年来推出的“扬州好人”,坚持先进性要求与广泛性要求相结合,精心选择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扬州好人”。既有党员干部典型,也有普通劳动者,如新时期杰出女青年鲍宏艳、人民卫士曹波、见义勇为的好警察许强、舍己教人英雄严子相等;既有重大典型,也有凡人善举,如爱心助学好市民颜展红,家庭美德好妇女葛杏芳,扬州的“时传祥”颜礼高,孝老爱亲模范王坤等一批弘扬中华美德的普通百姓。这些典型分布于各条战线、各个行业。代表着不同的社会群体,作用辐射到各个领域,充分体现了“扬州好人”选树的多样性、可信性,提升了“扬州好人”宣传的亲和力、影响力。

整体策划、媒体互动,叫“扬州好人”响起来

在宣传工作中,坚持突出重点,精心策划,周密组织,认真实施,努力把“扬州好人”品牌做大做响。

集中宣传形成强势。能不能让“扬州好人”在社会上“响”起来,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好典型宣传战役,是一个关键环节。各大媒体通过消息、通讯、评论、特写、述评、侧记、图片、系列报道、追踪报道、专题片等多种形式,从不同侧面、不同角度围绕典型定位展开集中宣传,形成既各具特色、又整体一致的宣传战役。在集中宣传陈巧云方案的策划中,重点突出“十个一”:撰写一份综合性事迹材料,市委、市政府、军分区作出学习决定,拍摄一部陈巧云电视专题片,编出一本画册,组织编写一本《巧云故事》、《巧云心语》,排演一部扬剧《陈巧云》,准备一套音像资料,汇编一本宣传报道材料,创作一张宣传画,举行一系列先进事迹巡回报告会。

联动宣传形成气势。典型宣传特别是重大典型宣传,不仅要在本地宣传到位,更要及时向外推出,联合外地媒体,扩大知名度。通过上下联动、地区联动,打造“扬州好人”的品牌。在推出“二妹子”模范民兵班重大典型时,本市新闻媒体先行一步,多角度、全方位进行报道,积极配合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等20多家中央和省级媒体集中采访、报道,形成强大宣传声势。今年2月初,徐兆华先进事迹被发掘后,扬州日报、扬州晚报率先作了大规模的报道,引起了省委省政府和市委主要领导同志的高度关注,并多次作出批示。省委宣传部以重大典型规格。组织省10家新闻媒体集中采访报道。公安部网站特邀徐兆华作客,进行专访。新浪、中新网、搜狐等几十家网站对其事迹进行了首发或转载,形成了传统媒体与网络媒体优势互补、平面宣传与立体宣传有机结合的集中组合宣传,宣传声势大、持续时间长,收到了很好的宣传效果。

常态宣传形成声势。在宣传“扬州好人”时,我们注重常态宣传,把宣传“扬州好人”的目光投向基层,聚焦群众,善于从普通群众中发现善举、树立典型,让人们从身边凡人小事上看到不平凡的精神,近距离地感受到凡人善举的人格力量。在市级媒体上开设了“三创之歌”、“劳动者之歌”、“凡人善举”等多个专栏,常年宣传普普通通的“扬州好人”。近年来,重点宣传了十大杰出村官朱快乐、人民的好法官沈国民、马路指挥家吴杰、DNA技术专家沈高芳等一大批基层党员领导干部:宣传了人民卫士曹波,爱心大使陈琳等一批见义勇为的普通百姓。今年2月,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与扬州日报共同开设了“寻找身边的扬州好人”专栏。推出后社会反响极大。一个个身边的扬州好人被市民推荐上报。

开展活动、强化示范,使“扬州好人”热起来

发挥“扬州好人”的引领作用,关键在于通过开展多形式的学习宣传活动,让“扬州好人”热起来,让“扬州好人”品牌亮出去,使“扬州好人”崇高的理想信念和道德追求能够在人们的心中形成共振,成为建设新扬州的强大精神力量。

市委倡导。近年来,市委作出了向高仁林、刘应启、“二妹子”民兵班、陈巧云、朱快乐、徐兆华等“扬州好人”学习的决定和通知,多次举行先进事迹报告会。市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重大典型宣传,多次看望先进人物,接受上级新闻媒体采访,在先进典型报告会上作重要讲话。今年2月,徐兆华先进事迹宣传报道后,市委作出学习决定,市委书记季建业到礼区亲切看望徐兆华,市委、市政府组织先进事迹报告会,季建业同志在报告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扬州电视台现场直播,社会各界召开了多种形式的学习座谈会、研讨会,掀起了学习徐兆华的热潮。

第9篇

达源物业公司奥林d区管理处现有从业人员 人,其中职工有 人。主要担负着奥林d区的供水、供电、供热、供气、保洁、保安等项管理工作。今年以来,奥林d区管理处积极开展优质服务年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营造和谐文化 构建和谐家园

在全市物业系统“优质服务年”创建活动中,奥林d区管理处为切实提升物业服务水平,加速和谐小区建设进程, 从文体活动入手,多渠道构建文化和谐。

奉献节日文化大餐。为丰富住户们的业余文化生活,、奥林d区管理处成立了秧歌队、合唱团,每逢重要节日,积极组织文体活动,每次都让业主参与其中。今年“五一劳动节”前夕,奥林d区管理处配合达源物业公司在奥林中心广场隆重举办了“迎五一、庆奥运 ”激情广场大家唱活动,小区业主、达源物业员工组成6个方队整齐就座,1200多人观看了员工与业户的精彩表演。欢声笑语,歌舞联欢,好歌不断,好戏连台,为社区居民送上了一道丰盛文化大餐,受到了住户们的好评,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开展“树立物业新风尚”活动。 在这次主优质服务年活动中,奥林d区管理处为打造物业服务品牌,树立良好企业形象,在活动中积极倡导拾金不昧和见义勇为精神,极大提升了员工的思想和社会公德素质,好人好事,蔚然成风,拾金不昧,层出不穷。先后有三名员工共拣到物款价值9万多元全部交公。其中,奥林保洁队保洁员刘平一人拣到的款物就达8.8万元。

打四张牌,提升优质服务水平。

标准化服务做到位

为全面提升优质服务年水平,奥林d区管理处在物业服务中,从加强基础建设、注重细节管理入手,认真执行公司《综合管理服务标准》、《公共区域清洁卫生标准》、《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标准》,为更好地实行阳光服务,完善了业主档案,服务区域落实到人头,绘成图表上墙,服务承诺、服务内容上墙公开。为了把日常管理做精做细,使常规服务精益求精,奥林d区管理处严格执行岗位规范,包括形象规范、语言规范、行为规范等,从保安值班每晚几次巡逻到上门维修几分钟内到达,从客服人员接听电话的规范用语到保洁人员卫生清扫的干净程度,都都认真执行标准,让员工有章可循、有制可约,更好地指导工作实践。

亲情服务暖到家

我们在优质服务年活动中感到,业主是我们的衣食父母。对待业主要讲情感,不要讲情绪;要讲奉献,不要讲回报;要扑下身子做服务,不要抬起双手要功劳,要让他们真正感受到达源物业亲人般的关怀和温暖。为此,奥林管理处组建婚庆服务队,为全方位为业户提供亲情服务,自6月份起,奥林管理处从保洁队和保安队临时抽调10名员工,组建了义务婚庆服务队。该队由,保洁员起早为婚庆业户单元门口进行全面保洁,并在单元门口铺红地毯;保安员帮助婚庆业户燃放鞭炮,疏导婚庆车队,为新婚夫妇送上一束鲜花、一张贺卡。到目前,已为5家业户提供了婚庆服务,他们切实、温馨、细致的服务,进一步融洽了与业户的关系。

延伸服务尽到心

在优质服务年活动中,奥林管理处感到服务永无止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把为业主提供最完美的服务作为工作追求,延伸服务时间,延伸服务内容,延伸服务对象,做精做细物业管理工作,得到业主的广泛赞誉。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