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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职排查报告优选九篇

时间:2023-02-27 11:12:38

引言:易发表网凭借丰富的文秘实践,为您精心挑选了九篇履职排查报告范例。如需获取更多原创内容,可随时联系我们的客服老师。

履职排查报告

第1篇

为督促金融机构健全绿色贷款专项统计管理,夯实数据质量,根据人民银行的工作通知XX支行决定开展绿色贷款专项统计数据质量自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具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自查工作开展情况:

本次自查工作邮储银行桦川县支行高度重视,由零售金融部经理及相关人员成立专项排查小组。本次自查工作采用现场自查形式,本次排查的业务范围包括截至2021年6月30日全部企业信贷业务。

二、自查情况及自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通过自查我行共存量X笔企业贷款业务,合计金额X万元,贷款用途均为收购水稻及购买粮食加工原材料,没有涉及绿色贷款的业务,检查中未发现存在的问题。

三、下步工作安排:

1.广泛开展绿色信贷政策培训,让客户经理充分了解绿色信贷的要求,及时总结和宣传推广各地好的做法、好经验,发挥典型引路作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2.主动与企业对接,建立绿色信贷需求客户台账,确保应贷尽贷。严格落实制度,并在经营考评中适当提高绿色信贷考评指标权重。

第2篇

一、会议议定

(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1、同意局群教办制定的关于实践活动的各类实施方案,并将方案按程序送督导审核;2、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党组副书记、纪检组长同志牵头,监察室主任及局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工作;3、抽调监测站同志到办公室工作;4、由办公室编制专题学习资料并到农业印刷厂印制。同时要求局领导干部要带头按照局群教办工作安排参见活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认真对待,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二)监测执法业务用房建设问题

1、申请财政局拨付污水处理厂建设资金350万元,从其中借出150万元用于业务用房建设;2、由同志牵头、协助,向县政府申请举债,融资200万元,同时向县政府申请解决征地拆迁问题。

(三)局督办的10个问题排污企业专项整治问题

1、由副局长牵头,执法大队大队长具体负责,各片区负责人配合,形成专班对10个问题企业进行全面调查。2、10日内形成专题调查报告。3、对存在严重问题的企业及时立案查处。

(四)生态县创建工作

1、由副局长牵头,自然生态股股长具体负责,相关股室密切配合,速速制定方案,确定时间节点任务;2、财股负责做好后勤保障。同时强调生态县创建是市县下达我局的2014年目标任务,全局领导务必高度重视,强化责任,狠抓落实。

(五)污水处理厂筹建工作

1、由杨局长牵头,督促彭凯能源污水处理设施同时开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2、积极与省发改委和省环保厅对接,加快项目落地。

(六)领导干部AB角分工问题

1、由主任负责起草局领导班子成员AB角工作制度,明确AB角的具体搭配、AB角的履职方式、AB角的职责权限,AB角的履职程序。

(七)政务值班工作

1、由主任负责起草政务值班工作制度,确定每周值班领导、值班股室和值班工作人员;2、值班人员必须到岗到位、落实岗位责人,并准确填写值班工作记录表;3、若出现问题严格责任追究。

(八)股室、队、站负责人费用垫支问题

本着鼓励职工务实苦干的前提,确因工作需要,在不超过标准的前提下,经请示分管领导同意,可以产生生活费,其费用由股室、队、站负责人垫支。

(九)养殖区划、及规范养殖工作

由书记牵头,污控股周军股长负责,结合相关法规制定方案。

(十)一季度开门红工作总结、二季度相关工作安排

1、由杨主任牵头,各股室负责人提供相关资料,制成PPT,经局长审核后上报;2、各股室就二季度开门红工作及时制定计划,扎实推进。

(十一)县城饮用水源应急预案完善工作

由队长负责,要求自来水公司落户,并抄送各级领导。

(十二)乡镇饮用水源地划区保护问题

由生态股负责,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发到各乡镇,并作为环保工作目标考核重要内容

(十三)排污费收取工作

由副局长负责,及时规范收费程序,依法依规收费。

(十四)环境突发事故应急演练工作

(十五)环保工作一岗双责任工作

由王局长牵头,队长负责起草环保一岗双责目标责任书,送郭楠副县长审核后发各乡镇。

由王局长牵头,制定环境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方案,待局讨论通过后,开展演练活动。

二、会议传达

(一)主任传达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

要求:

1、各股室、队、站要就水、电、气等进行全面排查。

2、由杨主任牵头,康德军和负责对全局安全隐患进行拉网式排查,提出书面排查报告,经局长审批后,全面落实整改。

3、各股室、队、站负责人要定期组织本部门职工召开安全会议,提高职工安全防范意识,杜绝发生一切安全责任事故。

第3篇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未办理竣工验收或备案历史遗留项目处理意见的通知

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东城、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吸取“葛宇路”道路名牌事件经验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工作,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于2017年10月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未办理竣工验收备案项目调查摸底工作的实施方案》(京建发﹝2017﹞430号),组织开展了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未办理竣工验收或备案项目排查工作,现将有关处理意见通知如下:

一、项目排查情况

(一)总体情况

按照《关于开展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未办理竣工验收备案项目调查摸底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全市20个市、区有关部门(包括市住建委综合服务中心、市监督总站、市公用站、17个区住建委)对2016年12月底前已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未办理竣工验收或备案的工程项目进行了认真排查。根据各部门排查报送的数据,经统计,全市已办理施工许可手续但未办理竣工验收或备案的工程项目共约5630项。

(二)具体情况

根据各单位排查报送的未办理竣工验收或备案项目清单,进行分类汇总,大致原因可归为以下6类:

1.因停工烂尾、停建灭失未能办理竣工验收工程项目

此类工程项目数约164项,占总数的3%。

2.因未通过规划验收未能办理竣工验收工程项目

此类工程项目数约550项,占总数的10%。

3.因未通过消防验收未能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工程项目

此类工程项目数约200项,占总数的4%。

4.因不具备出具监督报告条件,未能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工程项目

该类是指工程项目已通过规划验收、消防验收,但由于不具备出具监督报告条件,导致工程未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具体包括:监督机构责令整改尚未完成、已组织竣工验收未通知监督机构、建设单位不组织竣工验收等。此类工程项目数约3051项,占总数的54%。

5.已出具监督报告未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工程项目

该类是指监督机构已经出具了监督报告,但由于建设单位未按规定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此类工程项目数约703项,占总数的12%。

6.因其他原因未能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工程项目

该类是指由于上述原因之外其他问题,导致工程未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具体包括:未开工建设、工程款存在结算纠纷、建设单位联系不上、建设项目部分单体未完工等。此类工程项目数约962项,占总数的17%。

二、处理意见

(一)处理原则

针对排查出的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未办理竣工验收或备案项目,按照职责分工、依法依规、妥善处置、分类处理的原则,提出以下处理意见:

一是对已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停工烂尾工程项目,具备复工条件的,由施工许可管理部门牵头协调推进复工手续的办理。

二是对因未通过规划验收未能办理竣工验收的工程项目,按职责分工,由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分别将相关项目清单移送规划验收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三是对因未通过消防验收未能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的工程项目,按职责分工,由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分别将相关项目清单移送消防验收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四是对因不具备出具监督报告条件,未能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工程项目,由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依法处理。

五是对已出具监督报告未能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的工程项目,由竣工验收备案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六是对因其他原因未能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的工程项目,由相关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依据工程具体情况依法处理。

特别是对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的工程项目,由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严格依法处理。

(二)处理职责

市住建委工程质量管理处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此次处理工作;制定处理指导意见;组织相关部门研究疑难问题的解决方案;向市城管委移送相关未办理竣工验收或备案手续的工程项目清单;向市监督总站移送相关未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的工程项目清单;研究建立健全竣工验收备案工作长效管理机制。

市住建委法制处负责就处理工作中有关问题给予法律法规及政策方面的业务指导和合法性审查。

市监督总站负责按职责分工,依法查处相关竣工验收或备案违法违规行为;向规划、消防等部门移送相关未办理竣工验收或备案手续的工程项目清单。

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按职责分工,依法查处相关竣工验收或备案违法违规行为;向规划、消防等部门移送相关未办理竣工验收或备案手续的工程项目清单。

三、处理工作要求

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此次排查出的未办理竣工验收或备案历史遗留项目多、处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各部门要提高对处理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加强领导,并指定专人具体负责,确保处理工作顺利展开。

二是切实履责,依法处理。各部门在处理工作中要切实履职尽责,依据处理意见,结合相关工程项目具体情况,制定详细处理方案,明确具体工作计划,依法依规、扎实细致开展处理工作,确保处理工作取得实效。

三是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各部门在处理工作中要密切配合、相互支持,按照工作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对处理中难度大的事项要积极加强沟通协调,集中力量研究解决办法,切实履职尽责。

四是认真总结,及时报送。各部门要结合处理工作,系统总结分析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工作中存在问题原因,研究解决的办法和措施。请各部门于2018年11月底前将处理相关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送市住建委工程质量管理处,处理工作将列为2018年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质量工作考核内容。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

竣工验收及备案工作是工程建设法定程序,把好竣工验收及备案工作关口,对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工程质量安全具有重要作用。市住建委将对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健全竣工验收及备案工作长效机制。

一是加大法律法规宣贯力度,增强竣工验收及备案意识。在工程办理质量监督注册时,主动向建设单位宣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关于竣工验收及备案的规定,使其了解掌握竣工验收及备案的相关制度要求,增强主动进行竣工验收及备案的意识。

二是加强对竣工验收及备案工作的提示督办,建立健全联动机制,优化竣工验收及备案工作管理模式。在监督竣工验收时,督促建设单位在工程验收后15日内及时申请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同时督促各参建单位配合建设单位完善相应的手续。进一步建立健全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市区联动机制,加强同规划、消防、档案等部门联动,形成监管合力,切实加强竣工验收及备案工作管理。

三是进一步完善竣工验收备案信息统计和通报制度,实现竣工验收备案动态管理。市区竣工验收备案管理部门进一步加强竣工验收备案信息统计和通报工作,通过对所有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进行统计分析,及时掌握、了解竣工验收备案工作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并研究相应的解决办法,加强竣工验收备案工作情况的动态管理。

四是研究建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定期排查制度。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每年组织开展竣工验收备案专项排查活动。一是属地排查,各级竣工验收备案管理部门按照所辖范围开展自查,建立自查台账,对未依法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的工程项目进行督促整改,并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提出具体工作措施,形成排查报告报市住建委;二是督查抽查,在属地排查的基础上,市住建委组织竣工验收备案工作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竣工验收备案工作制度、办理程序、档案资料管理、专项排查资料和信息通报管理等情况。市住建委将对排查及竣工验收备案情况进行全市通报。

五是推进竣工验收备案管理信息化建设。进一步优化我市竣工验收备案管理系统,加强竣工验收备案信息数据委内委外共享互通,实现竣工验收备案网上统一申报、数据自动流转、信息高效审核、结果实时打印的管理目标。

六是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强化社会舆论监督。各级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部门要加大对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工作的执法检查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未依法组织竣工验收、未及时办理验收备案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惩处,并纳入信用评价体系,对拒不整改、情节恶劣的,要进行全市通报批评和媒体曝光,通过加强执法检查和社会舆论监督,督促相关单位切实落实竣工验收及备案法定责任。

第4篇

按照XXX要求,XX党委现将意识形态风险隐患排查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加强对意识形态的领导。

成立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隐患全面排查和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能职责,落实人员责任,加强学习教育,引导全体干部职工要充分认识开展风险隐患全面排查和集中整治的重要意义,建立意识形态工作长效机制,即查即改,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将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领导小组严格履职尽责,对排查发现的问题,狠抓整改。对工作不落实,排查整治不力,敷衍作假的,进行通报批评;对发生责任事故的,严格追责问责。

(二)隐患排查情况。

一是严格党员干部纪律约束。加强对全体干部职工特别是党员干部的管理和教育,教育党员干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抵制生活中、朋友圈的各类谣言,严禁在手机朋友圈造谣传谣,对在公共场合中发表同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非议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及重大决策部署,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依法严肃查处。

二是加强舆情监控。成立网络舆情应对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涉及卫生计生领域的重大舆情监控,对可能涉嫌发生重大舆情的,相关科室要第一时间介入,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迅速展开舆情事件调查和处置工作,及时掌握舆情动态,加强舆情会商和研判预警,控制舆情态势,严格把握信息工作。

三是管控好信息传播途径。加强本系统内外网管理,严禁利用内外网、传播各类损害意识形态安全的信息,通过增加监控软件、硬件防火墙等设备,截断传播途径,发现相关隐患及时处理。

四是管控好信息审核关。加强对意识形态领域各类信息的审核和把关,及时发现问题和隐患,切实把控好“出口关”。

(三)总体评价

总体判断,XX能够深入学习贯彻XXX精神,坚决贯彻落实XX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署,强化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深入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形势。通过对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分析认为,目前意识形态领域形势总体向上向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比较到位。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坚强有力,中心组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和普及、网上舆论阵地管控、对外宣传和基层文化阵地建设、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等意识形态工作领域取得明显成效。

二、存在问题

个别部门、人员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有些人认为意识形态工作离我们距离尚远,无需操心;有些领导干部忽视了意识形态工作的协调发展,在理论武装、干部教育等方面投入不足,把大量的时间、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到业务工作中,在意识形态方面的投入较少;管理不到位,不善于研究解决意识形态领域出现的新问题、新现象。

三、改进措施

(一)勇于担责,补齐责任短板

要“高处”发力。全面贯彻落实《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建立同心同向、同频共振的工作格局。

(二)夯实基础,补齐保障短板

要加强制度建设,推动已有规章制度落细落小落实,确保意识形态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高效落实。要配齐配强宣传委员、宣传干事,加大培训力度,通过全员轮训、专项进修等方式,提高基层宣传干部业务素养。

第5篇

2015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和《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改进和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行为,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的非法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促进全乡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通过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计划的实施,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全乡实现零事故目标,力争全乡安全生产高危领域和重点监管单位的监管面达到100%;违法行为查处率100%;高危行业事故隐患整改率100%。

(一)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精神。根据国发〔2010〕23号、国发〔2011〕40号和省市文件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提出的全面系统的要求,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和培训,把文件精神贯彻到各有关单位和企业。

(二)强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一是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八行业企业、建筑施工企业等重点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检查覆盖面达到100%;二是事故隐患整改复查率达100%;三是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率达到100%;四是重大危险源监控率达到100%;五是非法违法行为查处率达到100%。

(三)强化政府和部门监管责任意识。指导乡安委会成员单位按照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原则开展工作,督促其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提高各部门“依法监管、责任法定”的法制意识。

(四)广泛开展群众性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认真组织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等活动,不断创新活动内容、形式,打造富有吸引力和感染力的安全文化活动。

(五)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依法严厉打击工矿商贸领域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我站在岗人数3人(其中1人兼内勤),根据《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的规定,我站从事安全监管执法人员数量确定为3×90%=2.7人。

1、总法定工作日的确定(645天)

总法定工作日=法定工作日×执法人员数量=(全年天数-全年法定假日)×执法人员数量=(365-126)×2.7=645天

2、其他执法工作日的确定(212天)

其他执法工作日=实施行政许可工作日+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日+举报查处工作日+参与有关部门组织的执法行动工作日+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报告的工作日+有关报告、制度、安全措施的备案工作日+开展机动执法工作日+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日+上级安全监管机关安排的工作任务工作日=20+24+40+20+32+20+20+24+12=212天。

(1)实施行政许可(20天)

工作日=延期企业5家×2人×2天=20天。

(2)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日的确定:上年度事故为“0”。

(3)举报查处工作日的确定(24天)

工作日=查处举报案件数×参与调查处理人数×调查处理天数=6×2×2=24天。

(4)参与有关部门组织的执法行动工作日的确定(40天)

工作日=参与执法行动次数×执法人员人数×每次所需天数=10×2×2=40天

(5)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报告的工作日的确定(20天)

工作日=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次数×排查报告参与人数×每次完成报告所需天数=5×2×2=20天

(6)有关报告、制度、安全措施的备案工作日确定(32天)

工作日=报告、制度、安全措施数量×每次所需天数×执法人员人数=4×4×2=32天

(7)开展机动执法工作日的确定(10天)

因工作的不确定性,按全年总工作日的3%安排,需用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规定比例=645×3%=20,开展机动执法工作日为20天。

(8)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日的确定(20天)

工作日=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次数×所需工作日×执法人员数=2×5×2=20天

(9)上级安全监管机关安排工作任务工作日的确定(24天)

工作日=安排任务次数×参加人数×工作天数=6×2×2=24天

(10)生产经营单位网上申报隐患审核工作日的确定(12天)

工作日=审核天数×审核人员数=12×1=12天。

3、非执法工作日的确定(325天)

非执法工作日=机关值班天数+学习、培训、考核、会议天数+病事假和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天数+参加党群活动天数=108+115+12+50+40=325天

(1)机关值班天数的确定(108天)

工作日=值班天数×值班次数×值班人数=3×12×3=108天

(2)学习、培训、考核、会议天数的确定(115天)

学习16天,培训30天,考核9天,会议60天。

(3)病、事假(12天)

(4)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天数的确定(50天)

(5)参加党群活动天数的确定(40天)

4、执法检查工作日的确定(108天)

执法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645-(212+325)=108天

(一)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11家

(二)一般监管行业企业4家

(三)重点监管非煤矿山企业5家

采取“一听、二看、三查、四反馈”:一听企业阶段患排查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二看企业安全生产内务资料台帐;三查企业现场安全管理情况;四反馈检查结论意见。根据需要可聘请相关行业专家参加检查。

1、我站对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八行业等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执法检查,执法检查安排:

今年执法检点放在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行业,行业分布情况如下:烟花爆竹生产企业10家;非煤矿山生产企业5家;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1家;八行业4家;共计20家企业。

2、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及基本情况,对以下生产经营单位适当增加监督检查次数:违章违规作业的;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上年度发生伤亡事故的;有新建、改建、扩建和资源整合项目的。

(三)拟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时间安排、工作日(共108天)(详见附表1)

①10家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每年每家检查4次,每家次0.5个工作日,每次3人,安排10×4×0.5×3=60个工作日。

②5家非煤矿山生产经营单位每年每家检查4次,每家次0.5个工作日,每次3人,安排5×4×0.5×3=30个工作日。

③1家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每年每家检查4次,每家次0.5个工作日,每次3人,安排1×4×0.5×3=6个工作日。

④4家八行业生产经营单位每年每家检查2次,每家次0.5个工作日,每次3人,安排4×2×0.5×3=12个工作日。

(四)执法检查的主要内容和重点事项

对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备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全面检查。一般情况下,对不同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内容应当具有针对性。可以重点检查下列事项:

1、依法取得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情况;

2、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的情况;

3、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4、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

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

6、从业人员(尤其是特种作业人员)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

7、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情况;

8、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9、对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10、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11、企业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12、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13、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14、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的情况;

15、负责人、管理人员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情况;

16、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有关应急演练、预案备案的情况;

17、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企业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

18、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19、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如根据相关规定,对本站直管的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行业企业的消防安全进行检查,同时通过检查综合监督消防主管部门依法履职情况,并向消防主管部门通报)。

(一)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依法定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要科学合理地具体设计并严格规范现场执法环节、步骤,切实做到流程清楚、要求具体、期限明确、文书正确。

(二)规范自由裁量行为。要严格依据安监总局《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实行行政处罚。

(三)规范记录与完善案卷。要严格执法程序,切实规范监督检查记录,充分完善各类行政执法案卷。

(四)本计划实施中,如需对执法计划进行重大调整,并符合《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规定条件的,应当在作出决定之日起30日内重新履行报批和备案手续;执法计划进行部分调整或者变更的,应当及时制作有关文件,存档备查。

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规范检查行为,确保工作质量:

(一)检查工作实行责任负责制,检查人员对监管执法检查情况负责;

(二)进入生产经营单位的检查人员必须是两人或两人以上,并将检查内容告知被检查单位;

(三)检查人员应明确检查路线或检查场所,

现场检查计划,认真做好记录,并将检查结果告知被检查单位,由被检查单位现场负责人签字确认;(四)检查人员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应督促被检查单位立即予以纠正或下达责令整改指令书,并对整改的情况进行复查;

第6篇

一、工作目标

通过层层有效的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化工企业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强化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力度,杜绝“三违”现象,提高化工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治理和消除安全生产隐患,使企业的本质安全水平得到全面提升。

二、检查对象

1.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所有化工企业。

三、检查内容

(一)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化工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情况。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包括:

1.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的机构建设和监管力量的配置情况。

2.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履职情况,安全投入是否得到保障,是否建立安全费用财务账户并做到依法提取专款专用,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等。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进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

(四)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的发放、监管及台账建立情况。

(五)企业自查主要内容:

1.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善和执行情况,特别是企业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和分管安全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情况;

2.企业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完善和执行情况,重点检查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3.隐患排查治理的进展情况和排查治理的台账建立情况;

4.安全投入保障情况;

5.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依法培训持证上岗情况;企业其他从业人员培训合格上岗情况;夜间和节假日企业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值班制度的执行情况。

6.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罐区等重大危险源安全设施、设备(液位、压力、温度控制报警和可燃、有害气体泄露报警)是否齐全,监控责任、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7.应急管理情况。是否制定事故应急预案,是否进行定期演练,应急救援器材、设施是否完备,是否采取了事故状态下防止清净下水外排污染的措施。

四、检查方法

1.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听取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化工企业百日督查专项行动、隐患排查治理及检查、自查工作情况的汇报,查阅相关文件、纪录和资料。

2.深入基层,现场检查。采取按计划安排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基层和化工企业进行实地检查。随即抽查化工企业的比例不低于企业总数的三分之一。

3.查找问题,限期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对发现的重大问题和隐患要责令企业停产整顿;对隐患排查专项行动中查出的重大隐患尚未消除的,要求企业整改工作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

4.反馈意见,提出要求。检查结束后向被检查单位通报检查情况,指出问题,提出建议和要求,并向所在地政府反馈检查意见。

企业自查要系统排查,技术力量弱的企业可依靠中介机构、行业协会等社会力量或聘请专家协助排查。

五、时间安排

宣传发动阶段:9月27日前。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确定责任领导,落实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召集辖区内所有化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开会,进行宣传、发动。

自我检查阶段:9月28日-10月4日。各企业组织力量进行自查,自查报告于10月5日前报辖区政府;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根据检查内容的要求,对政府管理行为进行自查。

各镇(开发区)的工作方案、自查报告和企业自查情况汇总于10月6日下班前报区安委办。

镇级检查阶段:10月5日-10月10日。各镇、开发区对辖区内的所有化工企业进行全面检查,检查的覆盖面要达到百分之百,对每个企业的检查要留有记录,并在10月11日前将检查情况书面报告区安委办。

区级抽查和迎接上级督察阶段:10月11日-12月10日,区安委办将组成检查组到各镇、开发区进行检查,检查面不小于所查辖区重点化工企业的二分之一。同时,迎接上级的督查。

六、大检查领导小组及成员

组长:万子牛

成员:邱劲松、杨虎林、何小荣、凌志清、吴新财、陆水林、吴胜荣、包连山、陆连江、陆建荣、钱峰。

七、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和开发区要高度重视,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明确责任,要认真研究制定检查工作方案,对辖区内的化工企业要召开主要负责人会议,把《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安委办〔*〕24号)和《*区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实施方案》贯彻到各企业,认真督促化工企业搞好自查,并注意台账、资料的收集和归档,以备上级检查。

第7篇

就基层政协组织而言,在立足岗位践行科学发展观过程中,要在明确岗位职能,提升履职水平,突出为民宗旨上下功夫。

转换好角色,明确职能定位,开展恰当的相关活动。政协组织的领导很多是从党政部门转岗而来,初到政协组织任职,或者是不适应这个组织的议事程序和特点,感到工作节奏没有原来那样快捷,话语落实没有/!/原来那样通达。一个人担当某个角色时间长了,就会形成思维定势和处事习惯。而经历简单的人担当新职,又会左顾右盼,比高量低。入了政协门,就是政协人,就要适应和遵守新岗位的规则和要求。明其职后再尽职,才是科学的,才会少走弯路,得心应手。政协章程明确规定了政协组织的性质、地位和职能,新老政协领导和成员都要在不断的学习实践中,找准工作的落脚点和着力点,继承传统,开拓创新,切实做到“轻松不放松”、“宽松不自由”、“帮忙不添乱”。

利用好载体,释放自身能力,积极有效地履行职能。基层政协组织和委员,要通过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不断提升自己的工作能力和水平,要有本领,多干事,出实绩。撰写调查报告和提案,反映社情民意,是政协委员履行职能的主要载体和重要手段。要使调研报告科学、深刻、可鉴,使提案高远、合理、可行,使社情民意反映准确、及时、可信,需要下大力气,花苦功夫。能否做到,是衡量一个委员称职不称职\优秀不优秀的重要标准。结论在调查之后。要充分发挥“五官”的功能,多跑、多看、多问、多听、多思,然后再动手。不要为了图数量,偶尔听到一星半点信息,不经核实,马上反映。要不炒馊饭\少放马后炮。对涉及民生的提案,也不能要求都由政府包揽。委员的能力和水平还要体现在反复和坚持上。政协组织不是立法机构,不是行政部门,不能要求我们的每个主张、每项建议都能“立竿见影”。何况有的主张和建议可能不成熟完善,有的带有前瞻性的主张建议需要经历较长时间的决策实施过程。只要是符合实际的主张和建议,就不抛弃,不放弃,通过不懈努力,终究会开花结果。

选择好重点,发挥组织优势,为民多办实事。以人为本的核心是以民为本。民生问题从总体上说是大事,但又是由一件件具体的小事聚集起来的。同样一件事,在一些领导眼中可能是小事,但在普通的当事人心里可能是大事。交通要道中的一个窨井盖,背街小巷里的一盏路灯,温室大棚内的一个技术难题,有人帮助解决了,受益者会把它上升到党和政府关心群众生活的高度,久拖不决又会被斥之为不顾群众冷暖安危。事实上大事小事是相对的,解决了一件件小事情就会变成大成绩。解决民生问题的主角是党委和政府。基层政协组织和委员,就是要注重发现那些党委和政府没有注意到,或者已经注意到但没有来得及考虑,或者已经考虑了但还没有具体的方案和办法的问题,通过排查摸底分析,拿出切实可行的解决预案,或供党委和政府决策参考,或跟踪督察。在基层,既不要光喊科学发展观不干事,也不是做了每件事都能及时贴上科学不科学标签。有作为才有条件谈科学不科学。只要做到及时、合理、有益、高效,就是科学的,至少是基本科学的。

第8篇

贷款业务的合法合规性:检查公司类贷款在受理、调查、审批、发放、贷后管理等业务流程环节是否符合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内部控制制度、业务规范和经济活动原理。

存款业务的合法合规性:检查公司类存款业务关键控制环节内部控制是否健全有效,操作是否合法合规,查找公司类负债业务内控薄弱点,加强银行审慎经营和管理,从而保障我行资金安全。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次检查的组织领导,保质保量完成检查任务,分行决定成立检查工作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主管领导)

成员单位:合规部、公金管理部、营业部、风险部。

此次检查由合规部主办,公金部、营业部、风险部协办。

主办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接受组长的工作安排;负责起草检查方案、检查报告等文件;编制检查工作有关的各种记录;就参加的检查事项编制检查工作底稿;审核协办部门出具的自查报告,协助组长严把检查质量关和控制检查风险。

协办部门主要职责包括:接受组长的工作安排;收集、分析本条线各种资料;按照检查方案的要求开展自查工作;无保留地报告检查发现的问题和典型经验;就参加的检查事项编制工作底稿;负责提出合理、准确的检查建议;编制自查报告,整理检查书面和电子档案资料等。协办部门需指定专人负责此次检查工作。

三、检查范围

(一)检查时间

2007年9月26日――9月30日。

(二)检查期间

2007年6月28日――2007年8月31日。

(三)检查事项

此次检查事项为对公存款和对公贷款。具体涉及的业务种类有:公司类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议存款、协定存款、同业存款,公司类流动资金贷款、表外授信业务等。

四、检查程序和方法

(一)程序

1.成立检查组,9月26日前;

2.制定检查方案,9月26日前;

3.召开检查前动员及工作部署会议,组织方案学习,9月26日下午;

4.业务自查,各条线管理部门在9月30前完成本部门的自查工作;要求各条线主管部门认真排查,认真梳理;

5.初步评估,对高风险事项进行重点抽查;

6.检查情况汇总形成检查报告,其中各条线同时形成各自的自检查报告,10月8日——10月12日;

7.通报检查结果,10月15日前;

8.检查资料整理归档,10月15日前。

(二)检查方法

此次检查主要采用现场检查方法,检查人员应审阅相关业务档案,复算利息收支等资料,可以采取回放监控录像、穿行测试等方法检查操作人员对操作流程的遵循程度。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周密部署。各条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检查工作,结合本部门业务检查制度要求进行梳理,严格按检查程序执行检查,不走过场。

(二)全面排查、及时上报。各条线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检查方案确定的检查内容进行地毯式排查,不能留空白点和死角。各条线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案件线索,要在第一时间向检查组报告,对迟报、瞒报者,一旦发现将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将问题描述清楚纳入检查报告中。

(三)加强领导、认真履职。因此次检查时间紧、检查面广、业务量大,要求各条线主管部门负责人要恪尽职守、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地组织好本部门的自查和排查工作,确保检查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此次检查质量将与各部门年终考核挂钩。

六、检查指导

(一)公司类存款业务

1.开户管理

重点检查:

(1)客户开户资料(包括印鉴卡)是否真实、合法,开户手续是否齐全,预留印鉴是否真实、合规;是否存在为不具备开户条件或开户手续不全(不符合规定)的客户开立账户的情况;是否存在虚设账户情况。

(2)开立账户是否遵守双人经办并经会计主管签字的制度,是否建立开销户登记簿并及时登记。

2.账户使用

重点检查:

(1)定期存款是否真实,存款余额是否正确,是否存在银行私自挪用单位定期存款进行账外经营的问题;是否存在将账户资金用于结算、支取现金情况;定期存款提前支取的手续是否完善、合规。

存款证实书的保管、使用、收回是否符合规定,是否与定期存款笔数、金额一致,是否存在资金不到位虚开存款证实书问题。

(2)活期存款账户余额是否真实,存款账户之间的资金往来是否合规合法;支付账户资金时,使用的印鉴与预留印鉴卡是否一致。

(3)单位通知存款、单位协定存款、保证金存款、应解汇款等账户存款是否真实、合规;是否存在单位账户违规转移资金进行账外经营以及截留、挪用客户资金的问题。

透支账户是否合规合法,是否存在挪用存款进行账外经营的问题。

(4)出具的存款证明是否真实、合法,是否存在资金不到位虚开单位存款证明等问题。对银行造成损失的是否按照一定的处理程序进行责任追究。

(5)是否及时清理睡眠户。已转入营业外收入的睡眠户支取时是否审核存款人出具的身份证、介绍信及预留印鉴。

(6)协助办理查询、冻结、扣划手续是否完备,是否经会计主管审核确认,有关法律文书是否妥善保管。

3.对账管理

重点检查:对账工作是否指定专人负责;是否做到双人对账;收回对账单是否真实、合法;出现不符账项是否在规定时间内查明原因,并做出相应处理;是否建立对账工作登记簿,将对账情况等进行登记。

4.账户变更、撤销

重点检查:账户变更、撤销手续是否符合制度规定,客户提交的资料是否完整、真实、合法,有无缺失客户签署同意的文件或法律文件;有无未结清债务销户;有无存在账户手续费漏结或结计错误;售出的重要单证是否收回处理。

5.结息管理

重点检查:是否按照制度要求进行结息,是否存在错记、漏记、多计利息以及其他结息不真实的情况;利率是否符合人民银行规定,是否存在高息揽存现象。

6.授权管理

重点检查:在账户开立、账户使用管理、账户变更、账户撤销等业务操作环节中,是否存在违反操作规程、未经授权审核的情况;是否有超权限批准授权或超出最高限额批准授权的现象。

7.日常管理

重点检查:

(1)印鉴卡管理

①印鉴卡的领用、保管。印鉴卡是否作为重要空白凭证进行管理;领用空白印鉴卡是否验明领用人身份,并办理签收登记手续,是否存在代领、多领空白印鉴卡现象;在用印鉴卡是否专人保管、定期核对,作废印鉴卡的销毁是否符合规定。

②印鉴卡的使用。存款客户在印鉴卡上的签章是否合规,是否存在以单位名称与印鉴簿预留印鉴不一致的账户;会计主管是否审核预留印鉴并在各联印鉴卡上签字;预留印鉴卡的核对是否做到换人、换卡(正、副卡)对全部印鉴折角验印。采用电子验印识别系统验印的,核对印鉴时,是否经过换人录入复核后方可入账;采用支付密码的,支付密码与印鉴是否同时相符。

③预留印鉴变更、挂失手续是否完善,作废交回的印鉴卡和新启用的印鉴卡是否真实、合法。

④预留印鉴账、实、物是否相符。

(2)其他重要单证管理

与公司类负债业务有关的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定期存单、支票、汇票等重要单证是否按照重要空白凭证进行管理,其账、实、物是否相符,其领用、保管、使用和作废手续是否齐全。

(3)信息披露诚实性

会计核算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存在人为调整报表、调整存款等行为;总账、明细账与会计报表各项目之间存款数据是否一致,勾稽关系是否平衡,有无较大差异。

(二)公司类贷款业务

1.申请

(1)借款人是否符合我行信贷准入条件

(2)借款人提交的材料是否完整、真实

2.调查评价

(1)是否进行客户调查评价,调查是否实行了双人调查制

(2)《客户信用评级报告》内容是否全面、真实

(3)是否进行了担保评价

(4)担保评价报告是否对担保单位进行了全面调查,并进行了详细具体的综合分析;是否对抵押物、质押物进行全面调查,对其合法性、有效性和充分性进行分析;担保评价报告反映的担保信息是否真实

3.审批

(1)贷款审批流程是否清晰、是否存在减程序、逆程序、越程序进行贷款审批的问题

(2)上会审批程序是否符合规定

(3)是否在额度内进行贷款审批

(4)是否在权限内进行贷款审批

(5)有无违规发放信用贷款

(6)是否未向关系人发放优惠条件贷款

4.发放

(1)贷款发放是否按规定程序进行,有无未经审批发放贷款或先发放贷款后审批

(2)是否存在未落实审批条件发放流动资金贷款,有无未落实审批条件中的要求即发放贷款;有无未落实有效的保证手续发放贷款;有无擅自变更审批条件发放贷款

(3)是否按照统一文本签订了借款合同,合同要素是否齐全,有无影响法律效力的问题

(4)贷款支用时,是否按合同约定的用途用款,有无贷款用途明显违反合同约定而允许客户提款

(5)贷款期限是否符合规定

(6)贷款执行利率是否符合规定

(7)是否进行信贷登记

5、保证

(1)保证能力是否充足

(2)保证期限与贷款期限是否匹配

(3)是否落实担保、抵押、质押等有关手续

(4)抵、质押物权证是否按规定保管

6、贷后管理

(1)是否定期走访借款单位、担保单位,收集和分析贷后有关情况,是否定期查看抵、质押物

(2)贷后检查内容是否全面,反映信息是否真实,是否按规定时间开展贷后检查,贷后检查报告是否已经信贷主管审阅并签字

(3)对逾期贷款是否每季发送书面催收通知,中断诉讼时效

(4)对逾期贷款是否落实专人管理,积极催收

(5)是否制定了具体措施催收不良贷款

(6)对经各种措施催收确数无法收回的贷款,是否按照规定申报呆账贷款核销,申报程序是否合理

(7)是否加强对已核销贷款的管理,继续进行追讨

(8)是否定期进行贷款五级分类,贷款五级分类认定是否准确、合规

(9)是否按规定管理信贷档案,档案资料是否齐全。贷款抵押权证类资料保管是否符合规定。

7、会计核算

(1)贷款是否在规定科目内核算,核算金额是否正确

(2)不良贷款是否在规定科目内核算,核算金额是否正确

第9篇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整治“两非”专项行动,进一步健全党政负责、部门配合、群众参与、标本兼治的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问题工作机制,在全社会营造男女平等、关爱女孩、维护妇女权益和禁止“两非”行为的良好氛围,为实现“十二五”时期出生人口性别比下降目标创造条件。

二、工作安排

1、落实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区人口计生委作为牵头部门要积极协调区卫生局、公安分局、区食药品监督管理局、区妇联等部门召开工作协调会,进一步强化工作职责。在区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小组的领导下,成立由姚建中主任任组长、束长云、陈静芝副主任任副组长,各中层干部任组员的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小组,宣传法规科作为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实施、督查、案件处理等,确保专项行动有序、有力、有效。

2、统一培训,强化职责意识。9-10月份,区人口计生委要组织本委系统内的执法人员和计生人员学习“两禁止”法律法规,交流执行“两禁止”规定情况,进行职业道德警示教育,培训率达100%。上述人员均逐人撰写履职情况报告,并签订拒绝“两非”行为承诺书。

3、强化宣传,营造打击“两非”的舆论环境。要在人口网站开辟专栏,公布举报电话,通过报纸、电视、网站等媒体集中宣传专项行动的意义,引导教育群众;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编印《简报》,并积极向省、市《简报》投稿。利用宣传载体,在世代服务中心、人口计生宣传廊、生育文化路、生育文化园、宣传橱窗等展开整治“两非”专项行动的宣传,要开展整治“两非”专项行动专题宣传,使专项行动的意义深入人心。

4、排查漏洞,健全完善工作机制。积极配合区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小组于9、10月份分别对2008年以来落实制度进行情况进行自查自纠。要对人口计生服务机构落实凭证、定点引流产手术情况;人口计生服务机构落实终止妊娠药品销售、使用相关规章制度情况;人口计生服务机构落实B超管理、孕情检查报告制定情况;二胎跟踪管理服务惩罚责任制的制定情况等进行排查,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

5、落实整改,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年底,要对自查和市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举报线索进行分类,依法从快从严处理。对涉案的人口计生服务机构,一经查实,依法对单位负责人和直接主管人员给予降级、撤职等行政处分;对违规违法的要开除公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进一步规范监管制度。针对突出问题,完善日常管理制度。加强定点凭证引流产制度;出生、引产、死产婴儿统计报告制度;使用单位管理等制度等。

三、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要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建设小康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治理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历史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此项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要加强领导,迅速行动。要切实履行法定职责,按照每个阶段的工作要求,将专项行动重点任务落到实处,不走过场。区人口计生委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召开一次联席会议,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存在问题,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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