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2-27 11:1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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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市交通运输中心工作,开拓创新、强化服务、拓宽筹资融资渠道,全面规范财务管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配套制度,为全市交通运输工作提供优质、安全、高效的资金保障。
二、主要工作
(一)优化服务措施,全面完成费收任务
严格执行税费征收政策,认真落实“绿色通道”惠民政策,优化服务措施,健全服务体系,提升服务水平,大力挖掘费收潜力,堵漏增收,确保规费征收任务全面完成。
(二)强化财务管理,提升服务保障能力
1、制定预算管理制度,加强预算资金监督
强化预算约束力,规范预算编制方法和程序,促进预算资金管理规范化,做到制度理财。一是建立部门预算审核机制,强化预算管理手段,构建交通预算“一盘棋”的管理模式;二是建立预算执行情况报表和财务数据上报制度,实现对交通专项资金收支情况的实时监控;三是建立季度预算执行分析例会制度,加强各单位预算执行和财务管理方面的经验交流,针对在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及措施;四是积极推行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高财政管理绩效。
2、加大协调力度,改善理财环境
积极协调财税部门,争取财政部门对交通部门的资金支持,政策支持和服务支持,落实交通建设地方配套资金。努力争取事业单位实行绩效工资后基本支出增支部分的资金来源。加强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联系,积极向上争取政策,了解专项资金动态,为本部门争取资金提供有效信息。
按照《市政府公路债务化解方案》要求,积极协调财政部门落实化债资金,做好债务化解工作,确保全市公路债务化解工作按计划正常进行。
公开、公平、公正地分配和发放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确保惠民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3、加强制度建设,夯实财务工作基础
以规范财务管理为主体,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覆盖资金筹集、预算执行、资产管理、财务监督的财务制度体系。建立制度落实的责任机制,推动各项工作有效开展,用制度管钱、管事、管人。各单位要做好会计基础工作,巩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工作成果,及时准确完成各项会计、费收报表。票证管理符合上级要求。市局将结合治庸问责活动,抓好任务工作目标考核,完善考核制度,推进精细化管理,提升财务管理水平。
4、加强资产管理,健全资产管理制度
2013年交通事业单位资产已全部划转到地方财政管理,各单位要在资产清查的基础上,对资产实行精细化管理,结合我市财政资产管理规定,建立和完善资产管理制度,优化资产配置,严格政府采购,加强资产收益管理使用,规范资产使用及处置行为,确保国有资产安全有效使用。
5、认真执行新会计制度,全面提高核算质量
组织财务人员参加多种形式的业务培训,提高财务人员业务素质,确保各单位严格按照新制度进行会计核算,提高交通运输会计核算质量,提升会计基础工作水平。市局按规定在2014年执行新的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和会计制度,同时对局直事业单位新会计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三)贯彻执行“八项规定”,大力压缩“三公”经费
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配套出台的《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公务接待费、差旅费、会议费和培训费等一系列管理办法和《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处分规定》,加强“公款”支出管理,确保“公款”支出合法、合规、合理,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做好经费支出信息公开支出准备工作。
一、力争早日启动实施都九高速公路建设
目前,都九高速公路走向已确定,设计招投标及地勘设计工作全面结束,已进入工可立项阶段。为此,我局将竭尽全力做好项目启动过程中一切协调和对接工作,力争该项目早日启动实施。
二、继续推进都中公路升级改造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交通主管部门的大力关心和支持下,通过各乡(镇)、各部门的通力配合,都中公路升级改造工程高速推进。目前,全线砂石路面已完成,水泥砼路面已完成27.5公里。我们将继续做好协调工作,确保2013年全线竣工通车。同时抓好公路两侧绿化工作,将都中公路打造成生态示范样板路。
三、抓好航运公司改制扫尾工作
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航运公司改制工作自2012年6月26日正式启动以来进展顺利。目前,企业清产核资、职工查档、公房住户拆迁、社医保测算等工作已全面完成,待县政府下拨改制资金即可进行职工身份置换工作。我们将继续做好航运公司改制后续完善工作,为保持企业持续稳定,解决职工后顾之忧作出应尽的努力。
四、统筹兼顾抓好农村公路建设
1、尽快启动中南、土化、芗枫、苏流公路改造。
2、抓好农村客运网络化连通工程建设,争取2条客运网络公路通客运班车。
3、继续加大村组公路争项目跑计划力度,力争逐年把已施工未立项的水泥公路消化掉。
五、抓好综合服务站和港航服务中心建设
努力完成综合服务站和港航服务中心建设,确保2013年底竣工投入使用。
六、加强农村公路养护和路政管理
1、按照县道县管、乡道乡管、村道村管的公路分级管、养模式,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管、养新机制,在加强农村公路管养上求得新突破,取得新进展;
2、加大公路养护力度,抓好路面坑槽填补、边沟清理、路肩培护、杂草清除等日常养护和公路绿化工作,保障路面安全畅通;
3、加强路政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各界爱路护路的意识,使在公路两侧的红线区内乱搭乱建、乱挖乱占等侵犯路产路权的不良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七、加强交通安全监管工作
确保交通领域安全形势稳定,不发生重特大交通安全责任事故。一是加大渡口安全管理和资金投入力度,确保渡运安全;二是尽职尽责抓好水陆交通运输尤其是道路客运安全的指导、协调督查工作,最大限度地杜绝和减少运输安全事故的发生;三是抓好交通工程建设安全,确保不发生施工安全事故。
八、竭尽全力做好招商引资工作
一是以更加开拓的精神,更加有力的举措努力完成县委、县政府下达的招商引资年度任务,力争争先进位;二是全力做好已引进招商项目的跟踪服务工作,努力营造亲商氛围。
九、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执政能力
一是加强班子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重大问题由班子集体研究决策;二是加强班子成员团结,努力营造团结和谐的共事氛围;三是加强廉政和勤政教育,努力打造一支肯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勤政廉政的交通团队。
一、指导思想
2016年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认真学习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决战五年、公铁水空、创新融合、立体交通”总目标,按照“四个全面”战略部署,坚持“五大”发展理念,围绕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出发点,以深化改革、依法治安为统领,以打造“平安交通”为抓手,全力开展安全监管各项工作,杜绝重特大事故、杜绝因行业监管不作为而引发的各类责任事故,保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目标
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杜绝因行业监管工作不到位而导致的一次死亡3人(含3人)以上的安全责任事故;确保完成市局、市政府下达的安全工作目标,安全工作居于市局和市政府安全目标考核前列。
三、工作要点
(一)提高认识,牢固树立红线意识
指出,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要始终把这条“红线”印刻在头脑里,落实到行动中,坚守生命高于一切的理念,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重大的发展问题、民生问题来对待,坚持走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道路,坚决守住安全生产这条红线。正确处理速度质量效益的关系,做到抓发展首先抓安全,抓安全首先抓法治,把落实新《安全生产法》以及交通行业法律法规、行业规范标准贯穿到生产、经营、管理的全过程,以底线意识筑牢安全防线。
(二)忠诚履责,全面构建安全责任体系
新《安全生产法》明确了行业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地位。各行业管理机构、各交通运输企业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自觉摆正安全与发展的关系,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责任体系,四大处站、港口、质监、局农路办等行业管理机构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严格按照新安法、交通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行业规范等规定,履行行业直接安全监管职责,抓好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交通运输企业要把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作为根本,必须知责明责,全面负责,认真履责,落实好“五个全覆盖”,切实做到安全责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不断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三)依法治安,坚持严格规范执法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法律的尊严在于自觉遵守和严于执法。这就要求行业监管人员要严格在法律的框架下开展工作。法定职责必须为,不能不作为,否则就是违法,就是失职;法无授权不可为,不能乱作为,否则也是违法。要着力推进安全监管方式方法创新,健全完善监管机制,加强“先照后证”改革后安全生产工作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实现依法、规范、精准、高效监管执法。各行业管理机构要依照各自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行业标准规范等规定,科学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并编制相应具体的现场检查方案,依法开展安全监管,始终坚持“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采用“四不两直”方式,通过打非治违、暗查暗访、警示教育、通报约谈、经验交流“五个不间断”,督促企业切实抓好隐患排查整改,以铁的纪律、铁的面孔、铁的手腕,严厉打击交通安全生产领域的非法违法行为,实行安全执法闭环管理,确保隐患整改到位,遏制事故的发生。要严肃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通过严查非法违法行为,建立事故严查、问责和曝光倒逼机制,促使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深刻反思,回到依法生产经营的轨道上来,也让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受到警示,引以为戒。
(四)突出重点,狠抓隐患排查治理
要建立风险分段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推动安全生产关口前移。要巩固“六打六治”专项整治行动成果,继续深化道路客运、危化品和易燃易爆物品运输、水上交通安全和公路水路工程施工安全、港口、危化品码头等交通重点领域的打非治违。一是企业要全面推行安全总监制度、安全生产承诺和报告制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隐患排查整改的主体是企业。企业要经常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至少每月一次),对所有岗位、重点部位、重要环节进行全面仔细排查,隐患排查治理要梳理、建档、造册,并及时落实措施整改,将检查及整改情况在企业内公示并上报局安委办、行业管理机构。二是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各行业管理机构要对企业进行分类管理,细化隐患排查的标准,明确各类企业安全生产的具体要求,督促行业内企业落实隐患整改措施,对重大隐患治理实施有效监管,建立安全隐患台帐和销号制度,分级挂牌督办重大隐患。三是完善安全考核奖惩机制。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坚持安全工作目标风险保证金制度,实行安全生产和重大事故风险“一票否决“。各单位要加大安全绩效在单位考核中的权重,增强绩效考核的约束力。鼓励和支持职工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鼓励社会公众举报监督,对发现、排查、举报事故隐患有功的人员给予奖励和表彰。
(五)充分准备,强化应急救援
应急处置至关重要,应急处置能力是国家治理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进一步加强救援能力建设,健全完善应急救援协调联动机制,切实提高事故的防范能力和救助的及时性、有效性。
1、要建立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各单位要根据本辖区、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监管部门预案,必要时要进行专家评审、政府批准。要突出企业班组、重点岗位,编制完善各类应急处置要领、现场处置方案和专项处置措施,提高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用性、操作性和行业监管与企业预案的衔接性,同时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应急演练。
2、要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各单位要根据相关规定建立专兼职救援队伍,并加强与安监、公安、消防救援队伍的沟通协作,发挥社会救助力量的作用。要建立完善应急救援专家库,开展应急救援培训教育,提高应急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以及从业人员尤其是一线员工的应急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3、要配齐配足应急救援装备。各单位要根据本单位应急救援助职能,加大投入,配齐配足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并有效地发挥作用。
4、要强化应急救援现场处置工作。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生命至上”和“不抛弃、不放弃”的理念,在事故发生后应启动应急预案,在确保救援人员安全的前提下,精心组织,科学施救,及时全力以赴救助遇险人员,保护财产安全。
一、强化应急管理预案体系建设
(一)规范应急预案编制工作。按照总体预案、专项预案、现场处置方案三级设置,做好相关预案衔接和动态管理,细化制订岗位应急手册,加强应急预案体系规范化、电子化建设,研究交通应急救援社会协作联动机制,切实提高应急工作能力和水平。
(二)完善修订应急预案。做好预案修订和完善等工作,各单位要每半年一次(上半年5月份,下半年11月份)对预案数据进行更新调整,根据要求做好《市公交车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和《内河水上交通突发重特大事件应急预案》修订工作。
二、强化应急管理工作基础保障
(一)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加强专业应急队伍与兼职应急队伍、志愿者队伍相结合的交通基层应急队伍建设,力争年底基本建成适应基层公路水路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对处置需要的应急队伍。建立健全应急专家队伍,完善专家信息共享机制,完善专家参与应急工作的机制,开展专家会商、研判、培训和演练等活动。
(二)加大经费保障力度。编列应急资金年度预算,设立突发事件应急工作专项资金,加强专项资金和经费的使用管理,研究社会应急救援补偿机制,确保经费保障到位。
(三)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和管理。建立规模适度、布局合理、管理规范、运行高效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健全应急物资装备信息化管理制度,为应急处置提供有力保障。
三、强化应急处置技能提升
(一)拓展应急管理宣教形式。积极开展交通运输应急宣传教育进机关、进单位、进站场、进工地、进家庭“五进”活动,通过多媒体、宣传栏、内部网站、板报等平台,利用讲座、培训和专业技能竞赛等形式,抓好日常应急教育,提高交通从业人员应急防范意识和业务技能。
(二)扎实开展应急演练。结合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工作特点,年内重点组织开展水上应急处置、恶劣气候路桥抢修抢通、车辆运力紧急调度、公路水运工程防坍塌防高空坠落、车辆消防逃生、停车站场车辆紧急疏散、危险品运输应急处置等科目应急演练,演练可采取实战演练和模拟推演的形式,通过演练提升交通应对突发事件能力。
四、强化应急管理平台建设
(一)落实专人维护管理。各单位要以应急管理平台建设为契机,落实专人负责应急管理工作,负责本部门应急管理工作的信息收发、日常管理、检查维护及数据更新等工作。
(二)做好数据分类上传工作。各单位要开展应急资源普查,及时将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物资储备、应急管理专家、应急预案和突发事件案例等相关信息及时上报,实现应急资源统一管理。
五、强化应急管理日常工作
(一)严格应急工作情况报送。各单位要明确专门部门和人员负责本单位应急工作情况的报送,对倾向性、预警性信息及时汇总、分析、研判和报送,不得信息倒流、迟报、漏报和误报。每季度第一个月5日前向市局应急办报告上季度应急工作情况,主要包括突发事件发生起数、伤亡人数、经济损失、应急处置、特点分析、趋势研判、对策建议等内容。重大突发事件按突发事件处置规定及时上报。
(二)严格履行应急值班值守职责。各单位要做好应急值守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严肃值班工作纪律,主要领导和分管应急处置工作的负责同志确保24小时联络畅通,确保能及时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深刻领会和全面贯彻对安全生产的系列指示,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工作要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严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各级领导干部和交通运输企业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学习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和动态;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细化落实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加大安全生产在单位绩效管理、社会综治平安、精神文明建设中的考核权重。(各单位共同落实)
二、继续深入推进“平安交通”创建活动
深入实施“平安交通”主题创建活动。继续大力开展“平安车船”、“平安渡口”、“平安高速”、“平安公路”、“平安场站”、“平安工地”、“平安楼院”等创建活动,全面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持续推进我区交通运输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开展“平安交通”试点示范和经验交流活动,突出“平安交通、人人有责”为主题的“平安交通”建设宣传,使“平安交通”主题宣传入机关、入校园、入企业、入场站、入岗位。加大“平安交通”安全文化建设力度,引导和推动全社会重视、支持和参与交通安全生产工作,促进全区“平安交通”建设。(局安监股牵头,各单位共同落实)
三、持续推进全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综合整治三年行动
继续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开展交通运输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闽交安[2012]46号)和《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综合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莆交安监[2012]81号)要求,推进六方面目标任务落实。
(一)坚决遏制重大及以上道路运输责任事故,内河水上交通不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建设项目不发生较大以上责任事故,各项安全生产责任指标有效控制在区政府下达的指标范围内。(运管所、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分别牵头落实)
(二)持续提升公路安全通行条件,服务百姓安全出行。按年度计划实施国省干线安保完善提升工程、农村公路安保工程和危桥改造。(局建设股牵头落实)
(三)深入开展道路运输安全整治
1、加强农村客运安全工作,落实农村客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要求落实2014年新增、更新农村客车任务,符合通车条件的建制村开通客车率达100%;确保农村客运企业及所属车辆100%层层签订责任状,确保责任到人、责任到岗。严禁农村客车夜间(晚上10点至凌晨6点)在达不到安全通行条件的三级以下山区公路通行。(运管所牵头落实)
2、持续加强长途客运和包车客运安全管理。继续深入开展“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严格道路客运源头管理,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规定;深化“安全带—生命带”活动。加强道路客运企业安全管理。进一步做好凌晨2-5时客车停车休息和长途客运接驳运输工作。严禁非接驳客运车辆凌晨2-5时在我省境内运行。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长途客运接驳运输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试点企业、车辆、驾驶员管理,确保接驳运输工作顺利、有序开展。严格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包车客运管理的通知》,加强旅游包车客运市场安全监管。同时进一步做好“包车客运管理信息系统”运行工作,确保旅游包车市场安全、稳定。(运管所牵头落实)
3、进一步强化重点营运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监管使用,规范卫星定位监控服务平台。贯彻落实《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全市新增省际班车、市际班车、旅游客车、出租车、危货车和农村客车合格卫星定位装置安装率达100%;卧铺客车安装车载视频装置率达100%,重点营运车辆在线率达80%以上。(运管所牵头落实)
4、加强公交企业安全监管。落实公交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要求完成建设公交站场任务;完成新增更新清洁能源、新能源公交车任务,提升公交安全服务水平。(运管所牵头落实)
5、健全和完善治理车辆超限工作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大超限运输治理力度,公路超限率下降至4%以内。(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牵头落实)
(四)强化内河水上安全监管。加强渡工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改善渡工队伍结构,确保实现内河渡工培训率、渡工持证上岗率和客渡船救生消防设施设备配备“三个100%”。渡工每年不少于4小时的安全培训完成率100%。进一步加强台风、洪水、大雾等恶劣天气期间内河交通预警预防工作;加强企业资质安全检查,引导企业安全、有序经营。(运管所水管股负责落实)
(五)强化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监督
落实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五项制度”和项目现场安全管理达到“8个100%”,建立健全“一月一督查、一季一分析”长效机制。按要求落实每月对辖区所有在建项目检查覆盖率达100%、重大隐患合同段复查率达100%和对全区重大隐患的抽查率不少于50%。严格执行新建、改建、扩建交通工程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健全参建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和失信惩戒制度。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情况必须与项目计划安排、资金补助挂钩。全区平安工地达标率100%。按要求组织参加全省施工项目安全人员继续教育。(局建设股负责落实)
(六)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回头看”工作
组织开展全市交通运输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系列检查活动,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针对检查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和问题,加大整改力度,进一步推进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净化安全生产环境,有效防范和减少各类交通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促进全区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局安监股牵头,各单位共同落实。)
四、保障重点时段、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和安定稳定工作
(一)切实做好春运、“两会”、“清明”、“五一”、“十一”等重点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周密制定安全生产保障工作方案。针对小型客车免费通行收费公路的四大节假日时段,及时更新应急预案,确保安全畅通。全面加强重点时段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运管所、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建设股、交司分别落实。)
(二)加强防汛防台、冰冻雨雪、寒潮大风气候下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防范工作,主动与气象、交警等相关政府部门的沟通协作,及时预防预警。按照《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交通运输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的通知》(莆交安监[2012]94号),进一步规范突发事件报送程序。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加强应急值守,强化应急救援准备,全面增强应急反应能力和指挥协调能力。(建设股、安监股分别牵头,各单位共同落实。)
五、继续开展“打非治违”、重点监管名单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
(一)以长途道路客运、旅游包车和渡口渡船、水上客运以及危险化学品运输为重点,继续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专项行动,坚决打击交通运输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存在的非法违规顽症痼疾,着力构建“打非治违”长效机制。健全与公安、安监部门的协作,开展联合执法。(运管所、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分别牵头落实)
(二)按照《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点监管名单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要求,进一步细化落实,强化重点企业、车辆和驾驶人的监管力度;加强督促各单位贯彻落实《交通执法安全监管工作规范》,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职责。(运管所、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按职责分别落实)
(三)加强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危险货物管理等领域的研究力度,探索建立风险源数据库。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系统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闽交安[2012]80号)和《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系统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莆交安监[2013]1号)要求,全面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继续强化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运管所、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建设股、交司分别落实)
(四)加大汽车租赁企业监督力度,严格按照《省道路运输条例》及《省汽车租赁行政许可工作规范(实行)》要求,加强汽车租赁企业资质审查,严禁不符合规定的企业和车辆参与汽车租赁行为,规范使用《省汽车租赁合同(范本)》,切实履行租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运管所、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分别落实)
六、积极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及信用体系建设
继续开展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考评工作,在巩固创建成果的基础上,由三级向二级的提升工作。在推进全区交通运输系统企业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建设中,全区交通运输部门要充分做到“四个结合”:一是与全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点监管名单管理工作相结合;二是与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公路水运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管理标准化、高速公路运营标准化等标准化建设相结合;三是与全区交通建设市场信用考核管理工作、客运驾驶员“不适岗”名单公布制度等行业工作规范相结合;四是与全区交通运输系统绩效管理考评、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绩效考核等工作相结合。(局安监股牵头,各部门共同落实)
七、做好交通运输行业安定稳定工作
深入开展单位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和全系统清剿火患行动;全面落实“平安楼院”建设要求。各项安全防范指标全面控制在市综治委下达的指标范围内。严格实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问责制和一票否决机制。一要持续关注税费改革等涉及人员分流安置转岗工作,积极协助地方政府做好相关政策的宣传解释,防止越级上访事件的发生。二要重点抓好出租汽车、公交汽车等行业稳定工作,切实按照职能要求,深入行业一线开展调研,慎重对待重大决策、重要事项的出台,及时了解、掌握交通运输行业在平安建设中出现的问题,认真研究对策措施,避免引发不稳定因素。(局办公室、法制办分别牵头,各单位配合落实。)
八、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培训教育
(一)突出培训重点。加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强化新进人员、转岗人员的技能教育,重点强化实际操作和现场安全培训,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各单位按照工作要求分别落实)
(二)注重改进宣传报道方式。突出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培训教育、应急演练方面的工作报道,组织安全生产先进人物报道。积极向省、市安委会报送安全生产新闻素材。注重正面宣传和反面宣传相结合,探索群众教育方法。(各级各单位共同落实)
九、深化安全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切实增强我区交通运输安全工作的动力和活力
(一)完善体制机制。明确交通运输内部安全管理综合部门和专业部门的职能,明确道路水路运输和城市客运等方面的安全管理责任,明确市、县(区)各级安全监管职能。落实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保障安全生产和应急工作投入。(局安监股牵头、各单位分别落实)
(二)规范安全监管行为。按照法制政府建设要求,坚持依法行政,认真履行交通运输安全管理和监管职责;建立科学的安全监管方式和程序。进一步规范交通行业安全生产检查活动。规范明确安全检查内容、检查标准、检查形式,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检查专家库,选取有经验的检查人员开展安全检查工作,避免各类安全检复、交叉,确保安全检查工作落到实处。(局安监股牵头,各单位分别落实)
(三)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按省厅计划加快建设省-市-县三级联网的安全生产与应急管理信息系统,重点推进区级平台建设。进一步理顺应急信息报送机制。探索依托该系统建设全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数据库。(局安监股牵头、局办公室配合,各单位共同落实)
一、深入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营造良好的交通法治环境
1、突出抓好四中全会精神的学习宣传。
全面落实市局、县委县政府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会议精神。充分利用各类普法阵地、平台、普法载体等,在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开展四中全会精神专项宣传活动,引导广大群众深刻理解和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交和法治交通建设,特别是关于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一系列新布置、新要求,培育法治理念,塑造法治信仰,不断增强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努力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2、突出抓好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宣传教育。
大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重要意义、基本经验、基本构成及基本特征,使广大职工充分认识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治根基;突出宣传宪法确立的国体政体、领导核心、指导思想、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公民的权利义务等主要内容,不断增强广大职工的宪法精神和宪法意识,在全系统形成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良好氛围。认真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不断助推参与宪法进万家等专项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3、突出抓好服务社会、创造公平公正公开的法治环境的交通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通过宣传强力推进政务公开,实现阳光政务。全面公开交通各项政务,特别是与社会公众关系密切的交通行政管理政务,落实执法公示制度。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应诉案件,推行公开办案,“阳光复议”,保障申请人行政复议参与权。积极开展文明执法活动,结合便民和公正公平的主题,各单位有针对性推出本单位的文明措施。通过宣传和坚持不懈的努力,树立“执法为民、让人民满意”的交通执法形象。着力规范案件复查(复核)审核工作,积极化解社会矛盾。
二、深化重点对象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法律素养
4、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思维。
贯彻执行县委组织的领导干部学法尊法工程。坚持和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将宪法法律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列为必修课,组织领导干部、公职人员进行学法用法考试,切实增强以考促学的实际效果。建立完善交通系统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不断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5、强化青年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
以年轻人为主要对象,大力开展青年干部职工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不断夯实青年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根基,为交通事业培养懂法守法的合格后备人才。
6、强化交通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管理能力。
认真贯彻《省企业学法用法评考办法(试行)》,把交通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学法用法与企业法治实践有机结合,总结推广企业守法诚信体系建设经验做法,开展中小型企业防范法律风险普法活动,不断提升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诚信经营、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三、以上级考核文件精神为抓手,进一步提升法治宣传教育质效
7、组织“六五”普法工作在交通系统全面实施。
按照市局和县委县政府转发的“六五”普法考核验收办法,制订本系统考核方案。全面部署“六五”普法工作,通过“面上普查与重点抽查、平时检查与综合考评、展示成果与整改落实”相结合的多方式,督促指导交通系统“六五”普法工作。各单位要加强人员配备,保障经费投入,建立建全台帐,确保期终考核顺利过关。
8、在交通系统全面落实全覆盖工作部署。
认真贯彻落实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全覆盖推进会议精神,学习推广扬州全覆盖工作模式,在交通系统形成机制完善、功能互补、优势叠加、协同推进的法治宣传教育全覆盖运行体系。
9、继续组织交通执法部门深入开展基层法治实践。
按照中央、省、市、县法治建设的要求,积极探索基层普法新模式,培育新亮点。组织交通执法部门走向基层,走进群众,送法到船头、送法到车头、送法到地头,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和自我监督,不断夯实法治创建基础。
四、强化交通系统法治宣传建设,进一步扩大法治文化渗透力和感染力
10、加强交通法治文化作品创作。
每年各单位要积极参与上级布置的法治征文、法治新闻、法治作品征集活动,抽调有水平、有素质的专业人才,给予充足的时间,投入足够的经费,创作、挖掘一些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有机统一、深受群众喜爱的法治文化精品力作。
11、推进交通法治文化阵地建设。
进一步推进交通法治文化阵地的多样化、系列化、规模化建设,做好“群众满意基层站所”、“群众满意服务窗口”创建工作。精心打造先进富有特色的行政法治文化品牌,重点加强窗口服务单位的法治文化建设。
12、开展交通法治文化惠民活动。
建立健全交通法治宣传机制,“12.4”国家宪法日、春节、3.8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老年节等节日和6月安全月,组织进行法制宣传活动。深入开展“法律六进”,通过在基层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文化活动,鼓励基层群众积极参与法治实践,不断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有效性和针对性,营造基层法治创建工作的浓厚氛围。
五、加强交通法治宣传队伍建设,进一步构建普法人才储备体系
13、加强交通普法专业队伍建设。
引导各单位各部门按照人员齐、素质高、结构优的要求,着力打造一支忠于职责、勇于创新、善于协调、精于落实的普法专业队伍。
14、加强交通普法骨干队伍建设。
抓好普法骨干队伍的遴选、培育、管理和推荐,通过集中教育、跟班带训、岗位锻炼等方式,不断提升普法骨干队伍的知识化、专业化水平。
一、加快推进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
1.统筹推进法治交通建设。制定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四中全会精神推进全省交通运输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施意见》及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开展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大调研,总结评估2015-2020年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情况,全省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情况报告。
2.健全交通运输法治建设工作机制。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及时研究部署解决法治交通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推动落实法治政府部门建设领导责任制,完善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法治述职制度,建立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法治建设评价和法治谈话制度。各单位法制工作机构要发挥参谋助手作用,牵头组织协调推动法治交通建设各项任务落实。
3.积极为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提供法治保障。全面贯彻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依法全力做好当前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关于依法做好多元化解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中矛盾纠纷工作的意见》和《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依法加强野生动物运输管理工作的通知》等,完善疫情防控相关制度规定,加强交通运输疫情防控和野生动物运输的执法监管力度,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积极做好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中的法治保障工作。
4.提升行政决策水平。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全面履行政府部门职能。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事关交通发展全局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应当经过广泛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必经程序。进一步提高参与度,切实发挥好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队伍的积极作用。
5.基本建成法治政府部门。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依法治省、依法行政等各项任务要求,建立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责任清单,实行销号管理,确保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部门。坚持以创建促提升,积极开展行业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力争更多交通运输部门创建成为示范单位。
二、完善交通运输法规制度体系
6.加快重点领域立法。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计划,配合做好《省港口条例》和《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修订及宣贯实施工作,开展《省航道条例》等立法调研论证。做好《省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实施情况检查和立法后评估工作。
7.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推进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实行“三统一”管理,加强文件备案监督。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实行目录动态化管理,根据立改废情况及时作出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三、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
8.健全权责清单调整机制。构建权责清单制度体系,健全动态调整机制,及时完善交通运输部门权力运行监管细则。按照国办审核印发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全面梳理、规范和精简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最大限度减少不必要的行政执法事项。
9.深入推进简政放权。以全面贯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省实施办法为契机,持续开展创优营商环境提升行动,持续压减行政审批事项。深化“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全面推进交通运输审批事项告知承诺制,积极推进交通运输道路和水运领域电子证照场景应用,加强省政务服务中心交通窗口建设,提升服务效能。
10.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做好“互联网+监管”平台数据对接,提高监管效率。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巩固省事中事后监管平台应用成效,制定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健全抽查工作细则和工作指引,深化部门联合抽查监管。扎实推进“信用交通省”创建,完善信用评价考核机制。加快构建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重点监管为补充、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11.加强对民营经济的平等保护。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积极开展不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交通运输地方性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通过开展执法检查和案件评查,服务民营经济改革发展。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2.加快推进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继续深化省级改革,推进交通工程质量监督执法职能整合和省高速公路路政支队转隶尽快到位。督促指导市县加快推进改革,确保6月底前完成综合执法机构挂牌,9月底前完成综合执法队伍组建。加快建立适应综合执法需要的业务协作、信息共享、案件移送、沟通协调等运行机制和制度体系,适时启动统一执法服装和执法标志、执法证件换证以及执法系统调整等工作,夯实基层执法工作基础。
13.持续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落实《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开展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形象提升三年行动,积极推进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四基四化”建设。创新执法案卷评查方式,实行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做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工作。
14.全面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制定《省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运输非现场执法程序规定》,规范非现场执法行为。开展部省共建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省级项目二期建设,完善拓展系统功能,积极推动部省执法数据信息交换共享,不断提升综合执法和人员管理信息化水平。
五、继续组织开展“七五”法治宣传教育
15.深入学习贯彻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将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与交通运输改革发展稳定的实践紧密结合起来,贯彻落实到子行业、全过程、各环节。把深入学习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通过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专题讲座等方式,抓好各级领导干部和全体执法人员的学习培训,做到学懂弄通做实。
16.深入推进普法宣传工作。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现普法责任制清单全覆盖,抓好宪法法律和新颁行业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贯彻。打造交通运输法治宣传品牌,创新普法宣传新机制新方法,利用信息化、网络化推进“交通运输法治宣传+”,培育行业法治文化,让法治成为全体交通运输从业者的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
17.扎实开展法治培训工作。认真落实党组(党委)中心组集体学法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制度,办好法治专题培训班。以交通大讲堂为阵地,举办法治专题讲座,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六、不断完善法治监督保障体系
18.强化行政权力监督制约。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化廉政风险防控。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强化内部监督,重视社会监督、舆论监督,重视网络舆情、网络问政,及时依法处理群众举报投诉和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形成对权力行使的监督合力。
19.做好复议应诉工作。依法受理行政复议申请,规范案件审理程序,提升案件办理质量。加强行政应诉工作,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制度,支持人民法院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做好行政复议与诉讼的报告、分析和研判工作,强化对基层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的指导监督。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切实抓好企业治乱减负工作,州交通运输局高度重视,把减轻企业负担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继续由局成立的企业治乱减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日常工作,明确了工作职责,制订了工作方案。并结合交通运输工作实际,加大减轻企业负担工作力度,针对企业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以点带面,标本兼治,切实抓好企业优质服务,积极开展惠企工作,不断为企业发展提升交通运输环境。
二、抓好公路“三乱”专项治理巩固工作
一是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坚持“政府统一领导、小组协调联动、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以“深化治理、巩固成果、防止反弹、常抓不懈”为总体要求,继续深化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制定了《2014年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实施意见》,对今年开展治理公路“三乱”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同时加强了监督检查,在“五一”、“十一”等重要节假日期间,对辖区重点路段的涉路站(卡)、点进行了暗访。并于今年5月组织人员对“公路三乱”进行了重点检查,通过重点检查和明察暗访,我州各站点都符合规定要求,无公路“三乱”行为。
二是规范治理超限超载工作。加强治超点规范化建设,按照有关规定,规范行政许可,提高工作效率,杜绝不合理收费,巩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成果。
三是完善和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惠民政策。继续落实对整车合法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免收通行费的政策,确保“绿色通道”高效畅通。
三、切实减轻道路运输企业负担
一是认真落实国家对出租车、城市公交车和农村客运车辆的财政补贴政策。截至10月底,全州共足额发放国家燃油补贴资金3287.97万元,其中:城市出租车1807.31万元、城市公交车740.13万元,农村客运班车740.53万元,切实减轻了道路运输企业负担,维护了运输市场的稳定。
按照2013年全市交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市交通局2013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总体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强基础、抓规范、严管理、重服务”为主线,以“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全面推进“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进一步促进全县交通运输安全发展。
二、工作目标
杜绝渡口死亡事故;杜绝港口、码头死亡事故;杜绝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重大道路客运责任事故;控制客运车辆责任事故死亡率0.5人/百车以内;防范一般和较大的道路客运责任事故。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继续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
1、继续深化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违法从事交通运输生产、经营和建设行为,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车船、非法夹带危险品运输的行为,加大车辆超限超载的治理,加强信息化建设;加强源头治理,严把从业人员、运输工具(含生产工具)、企业关,探讨建立交通运输行业联合执法机构,提高安全监管执法效能,对违法营运车船和从业人员、公司实行告诫制和“黑名单”制;加强现场执法监督,完善执法监督手段,确保执法到位;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严厉打击瞒报事故行动。各交通运输企业要加大内部安全生产全过程的跟踪,筑牢安全生产现场管理防线,依法依规开展安全管理行动,严禁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
2、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一是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确保春运、“两会”、世博会、亚运会、“十一”和季节性气象灾害期间的交通运输安全稳定。特别是要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集中开展全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对重大隐患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并建立隐患整改评价制度。二是大力开展危化品运输治理行动,对全县危险品运输车辆安装GPS的情况进行一次抽查,重点加强上海世博会期间的危险品运输治理。三是继续开展农村公路危桥、“两船”和渡船渡口治理行动,大力开展“平安工地”建设,进行交通建设施工防范坍塌、坠落事故的专项治理,加强对已查出安全隐患的治理,确保治理效果。
3、开展宣传教育行动。继续开展多种形式的宣教活动,特别是要加大对一线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的宣教力度,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举办安全培训班,有针对性地对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企业从事安全管理的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对从事交通运输安全监督管理的专业人员、企业的安全管理人员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开展公路、水路交通救援的应急演练,并组织一次行业、企业分管领导到外地参观学习安全管理经验。
(二)加强安全基础建设
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行业企业要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机构、人员的配置,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和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探索建立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安全监管机构和企业的安全责任链,并建立与之配套的激励约束机制,加大安全工作考核力度。加强客运站安检设施建设和提高城市公交安全监管水平。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安全监管装备配备工作的通知》,加强安全设施设备投入。对危险品运输、公共客运和渡船渡口进行普查,建立相应的数据库。对全县公交车的营运安全进行调研,查找公交车安全营运风险隐患,制定安全保障措施,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继续抓好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制度的落实,开展安全绩效评估,鼓励加大安全投入,改善安全生产工作条件。
(三)加强农村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
落实《关于加强农村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对农村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调研,摸清农村道路客运和渡船渡口的安全现状,建立健全农村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管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监管人员,加大安全生产基础设施设备的投入,解决目前农村交通运输安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四)加强应急管理工作
1、完善应急管理工作制度和各项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和专家队伍,要加大应急救援物资和装备的投入,形成统一指挥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