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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完善企业标准化体系,创建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
1、发挥标准化协会、技术机构专业技术支撑的服务作用,围绕企业创建“标准化良好行为”工作,指导企业开展标准化体系自我评价,完善标准化体系文件,促进企业做好创建标准化良好行为基础性工作。各分局要掌握本地区规模以上企业底数,引导企业建立较完善的企业标准化体系,建立健全食品、鸭业系列产品、盐化工、煤化工、农副产品标准体系,力争2013年前,我县五大支柱产业均建立较完善的企业标准化体系。
2、对已列入省局“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试点尚未申请确认的试点企业,分局、科共同帮促试点企业按照GB/T19273-2003的规定,企业自评,对有条件的企业,请市局审查后,及时报省局申请确认。
3、大力培育企业标准化专业人才。配合省、市局组织规模以上企业重点是省标准化良好行为试点企业标准化人员参加省局下半年举办的“企业标准化体系”培训班,参加市局组织的中小企业“如何开展企业标准化工作”培训班。加强对标准化良好行为工作骨干人员的培训,从标准化基础性工作开始加强指导和帮助企业建立体系。
二、大力推进采标工作,提高企业产品竞争力
4、按照省、市局的部署,突出对中小型企业采标的引导,组织企业标准化专业技术人员积极参加省局上半年组织的苏北片中小企业采标辅导。
5、推进“一地一品”采标,对具备条件的企业及时为其采标,带动区域性采标的长足发展,确保采标数增加20%以上,为顺畅产品出口提供保障。
6、加强采标技术性指导,充分发挥标准化技术机构作用,随时跟踪国际标准变化情况及相关领域的发展动态,同时加强对国外先进标准中涉及知识产权的查询,既帮助企业及时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又可避免因知识产权问题而产生一定的影响。
三、加大农业标准化工作力度,促进现代农业发展
7、以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目标,加强农业标准示范推广。围绕农业龙头企业和出口基地相结合,着手新一轮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培育,着力抓好“国家优质肉鸭养殖标准化示范区”的建设,积极申报胡寨、沛城镇的设施长茄为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和杨屯镇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为省级农业标准化工作站试点。
8、围绕发展现代高效农业,特色农业,出口农业,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突出生产规模化、经营产业化、服务社会化,强化标准体系建立。组织申报《无公害费菜生产技术操作规程》为省级农业地方标准,《无公害蒜苗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和《无公害肉鸭养殖技术规程》为市级农业地方标准,加强项目申报前的审查,注重标准质量,有效转化农业科技创新成果。
四、实施服务标准工程,打造商贸物流旅游品牌。
实施服务业名牌战略,集中培育发展一批质量水平高、覆盖面广、具有市场竞争力的服务名牌企业,增强服务业的综合竞争力。
9、抓好我县“邮政农资物流连锁配送服务标准化”试点单位的实施和考核。
10、培育发展行政服务中心服务标准化建设,组织劳动力出租、公共安全等主管单位积极申报省级服务标准化试点,促进服务标准的示范推广。
五、加快循环经济标准化步伐,促进企业节能减排
11、按《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指导意见》和国标委文件要求,将我县龙固工业园区申报成为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项目。
12、抓好与《节约能源法》相配套的46相国家标准的宣贯,按照省、市局有关“优先安排节能、节水、节材、资源综合利用、降低排放、清洁生产等先进技术转化为标准的项目立项”的要求,引导在资源减量投放使用、资源再循环利用,节能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效的企业,将节能减排先进技术转化成技术标准,积极申报省级节能减排地方标准。
六、加快自主创新标准化步伐,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引导、支持企业通过技术研究,开发相关技术,获取技术专利,确立技术规范、将专利技术纳入技术规范,形成行业标准,在其他企业中推广。
13、加快知识产权与标准的有机融合。宣传贯彻《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地方标准,规范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活动,推动企业更好地创造、获取、维护、运用及保护知识产权。
14、积极引导具有核心技术优势的企业标准向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转化。指导有条件的企业填报国家标准项目建议书和标准草案,努力使一些关键产品的企业标准上升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重点引导我县申请制定“远红外桑拿房”产品国家标准项目。
七、深化技术标准战略实施,为科学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进一步增强我县企业的标准化意识,建立适应我县经济发展的标准化管理体系和运行体制,完善标准化服务体系,探索标准化研制的创新机制,营造政府高度重视,企业积极参与投入的良好氛围,全面提升我县标准化工作水平,促进经济快速、协调、健康发展。
15、加强指导协调我县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机构工作。密切联系、跟进我县已经组建成立的“全国农业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排灌设备和系统分技术委员会”标准化技术机构的工作进度,了解掌握其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内容和进度并协助做好宣传上报等工作。
一、推进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体系构建
1、全面推动区政府形成清除非法生产、使用特种设备监管死角的“街道查找报告,质监督促查处”的工作机制,并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监察中发现的重大隐患问题。
2、大力推进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切实履行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主动申请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做到“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电梯使用单位“六落实”达98%以上;继续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先进单位”表彰活动。
3、每季度召开特种设备安全例会,分析情况,研究问题,确定重点,制定措施,落实责任,形成纪要;建立特种设备安全隐患举报奖励机制;制定特种设备要事督办制度和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制度,进一步推进安全监察与检验责任落实。
二、进一步完善特种设备动态监管体系
4、继续推进组织体系建设。分局要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节能监管工作正常开展提供良好条件,安全监察科内保证3名持证人员从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并争取今年再培训3名以上持证人员,并保持队伍的相对稳定;确保将区网格化管理员队伍、街(乡、镇)安全监管员均成为特种设备安全协管员,并随着安监系统监管队伍建设一并推进,使有特种设备使用的社区或村有特种设备安全协管员;做好协管员的专业常识培训,切实发挥好协管员队伍的“信息员、宣传员”作用。
三、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体系
5、修订完善区特种设备应急处置预案;分局要督促指导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制订完善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督促重点监控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开展1次预案演练,至少组织1次事故应急救援示范演练。
6、制定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管理制度,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认真查明事故原因,严格制定防范措施,严肃查处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事故调查结案率100%;分局要因地制宜聘请专家组,要发挥好专家在应急处置、隐患整改方案论证和事故调查中的作用。
四、认真做好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7、认真做好“旅游黄金周”、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要节日、夏季、冬季等的安全监督检查和节日期间领导巡查制度,抓好重点设备、重点领域、重点场所以及近两年发生过事故的相同特种设备类型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规范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坚决督促隐患的整改消除,防止特种设备事故发生。
五、严格特种设备安全“准入”、“准用”制度
8、强化新装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和使用登记的监察力度,严格特种设备使用注册登记(检验合格标志)制度,力争注册登记率达100%,积极探索建立有效的流动式起重机械注册登记、检验工作监管机制。场(厂)内机动车辆使用、监管步入常态化。
9、确保全面超额完成市绩效目标任务,在用锅炉、压力容器、电梯、游乐设施的定期检验完成率达到98%以上;在用起重机械、场(厂)内机动车辆的定期检验率达到96%以上;在用气瓶定期检验率达到95%以上;Ⅰ、Ⅱ类重点监管设备定期检验率达到100%;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监督率达到100%。
10、严格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要加强特种设备使用现场的监督检查力度,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六、针对薄弱环节继续开展专项整治
11、继续开展全面清扫安全监管死角的专项整治。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要加强工商贸企业特别是新建园区厂房监管,严肃查处非法制造、安装、使用等违法行为。
12、继续开展以气瓶报废更新为重点的专项整治。加大超使用年限液化石油气钢瓶报废更新工作力度,督促充装单位11年10月前加速报废旧钢瓶及购置新钢瓶,11年10月1日全面禁用螺栓瓶;开展工业气瓶的专项整治。
13、再次开展快开门式压力容器专项整治。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要与市锅检所密切配合,对使用快开门式压力容器单位的设备联锁保护装置以及安全使用管理状况进行逐一排查,对经限期整改仍不符合法规标准要求的设备坚决封停。
14、继续深化小型锅炉专项整治。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要与市锅检所密切配合,对在用小型锅炉,尤其是居民密集区小型服装企业的锅炉安全使用管理状况进行逐一排查,对不符合安全规范的小型锅炉要坚决停止使用;对新安装的小型锅炉要严格监管。
15、继续开展以“六落实”为重点的电梯专项整治。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要推进、配合区政府开展老旧居民住宅电梯的更新改造工作。
16、开展天然气储气井专项整治。督促有关企业改造老井符合新标准,督促有关企业按时完成定检工作,严格操作规程,相关人员持证上岗,及时排查隐患,确保加气站安全运行。
七、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宣传教育
17、认真做好“安全月”、“质量月”的宣传活动,组织免费培训企业管理人员100人,组织编印通俗易懂、形式生动、内容实用的宣传册、宣传画,广泛发放与张贴于设备使用场地,广泛宣传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程标准、安全知识和节能知识,增强社会安全和节能意识。
18、充分利用特种设备政务专网,及时更新相关信息,进行正面的宣传引导;通报质监部门查处隐患保证安全的事例,公开曝光严重违反国家特种设备安全法规的行为。
19、组织1次对协管员的特种设备安全基本常识培训。
八、开展特种设备节能监管
20、按照国家法规规范规定,开展锅炉节能监管,启动锅炉能效监测,对使用单位的锅炉能效不符合国家法规标准的实施行政执法。继续开展“锅炉房安全节能管理达标”的评定与表彰,进一步推动锅炉的节能。
21、做好节能知识培训,大力推广节能新技术,积极推行新建项目集中供气、老旧设备更新改造,提高设备运行效率。全年完成2台锅炉的节能服务和2台电梯的节能改造。
一、开展食品抽检及落实监督后处理工作
配合省、市局开展监督抽查,积极争取抽检经费,力争做到全覆盖,强化对抽检结果分析及运用,做到发现一个隐患、杜绝一个问题,对不合格产品快速反映、处置得当、监督有效,严格落实不合格品整改、处罚、停产、退市等相应制度。
二、抓好风险排查和专项整治工作
结合县域食品生产企业实际,及时收集相关风险监测信息,开展风险研判,部署风险排查工作,对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及存在较高风险食品企业重点监管,进一步消除安全隐患。开展食品添加剂、酒类、食用植物油、酱腌菜、肉制品、调味品、标签标识以及节假日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肃清我县食品生产安全环境,防控行业性、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
三、严格生产许可证证后监管,督促企业自觉强化管理
以食品生产许可证年度审查、换证及取证工作为抓手,通过严把初审门槛、严格符合性审查、严格落实后处理等举措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通过发现隐患问题严肃整改、发现违规问题严厉惩戒、发现重大问题严格退出准入等举措,推进企业自觉加强管理,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企业管理软环境及硬件配备。
四、推进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大食品生产企业诚信体系建设
加大对食品生产企业从业人员培训,通过普及《食品安全法》等食品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固化企业从业者诚信生产意识。继续推行食品生产企业承诺制度,大力宣传诚信企业模范典型,切实提高企业诚信自律水平,探索推进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建立企业诚信档案。
一、围绕建设文化强县,加强妇女儿童思想政治教育
1.按照县委加快建设文化强县的要求,以开展理想信念、民族精神、时代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核心,以弘扬妇女“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为重点,引领广大妇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2.以“三八维权周”、综治宣传月等为契机,加强《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劳动法》等有关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增强妇女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
3.继续开展“四有”、“四自”教育和相信科学、反对的警示教育活动,深化社会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坚持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妇女,用先进的典型激励妇女,提高妇女参与意识、发展意识、竞争意识。
4.加强对女工的培训,积极创建“巾帼文明岗”,提高女工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业务素质,使女工在工作岗位上充分发挥聪明才智,为质监事业新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围绕促进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
1.做好女职工保健知识和性(疾)病预防的宣传教育工作、特殊疾病保险工作、健康普查普治工作,为女职工办实事、办好事。
2.积极参与“大调解”工作,深入了解妇女群众中的不稳定因素,做好疏导解释工作,及时排查处理矛盾纠纷,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3.加大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力度,全面推动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进机关,做好妇女人才培养和女党员培养工作,为发挥妇女才干营造良好的政策舆论环境。
三、围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开展和谐家庭创建活动
1.不断丰富和发展“五好文明家庭建设”等活动,倡导以德治家、文明立家、平安保家、廉洁守家,整体推进家庭文明建设、家庭助廉活动,营造家家争和谐、户户创和谐的良好氛围。
2.继续开展家庭教育宣传实践活动、亲子互动活动,促进家庭道德教育,帮助家长提高素质,更新家庭教育观念,促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四、围绕建设“温暖之家”,丰富女工文体生活
1.深化“农村留守妇女儿童关爱行动”,采取结对帮扶、献爱心捐款等形式,组织发动妇女积极关爱孤、残、贫和留守儿童群体,协助解决事关妇女儿童民生的突出问题。
一、加强法治宣传,推进食品药品监管法治文化建设
1、继续深化宣传活动,构建大宣传格局。结合药监《六五普法规划》继续开展好“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进万家”活动。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12.1”药品管理法施行纪念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及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周等有声势、有影响的主题法治宣传活动,重点进行食品药品法律基本知识、饮食用药安全知识宣传;巩固宣传阵地,组织食品药品宣传志愿服务队通过食品药品安全知识“七进”活动,发放法律法规宣传资料,进行饮食用药安全咨询、清理家庭过期药品等,为人民群众提供切实的法律和药学服务;继续开展“聚焦食品药品安全”专栏和“食品药品安全与文化同行”主题宣传活动,扩大宣传的覆盖面。
2、加强监管相对人法治培训。对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流通、使用单位管理人员开展法治培训,培养监管相对人诚信守法、依法经营的自律意识,提高他们依法生产经营管理的水平。
3、广泛开展法治文化活动。一是开展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以现有党员活动室为依托,加强机关学法阵地建设,完善法治教育宣传栏、机关学习园地,确保每人一套法律知识读本、在办公场所、机关周边设置法治名言、警句、格言,教育机关工作人员带头学法用法,依法办事,依法行政;二是结合文明单位创建,发掘和宣传文明执法典型,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充分考虑当事人实际情况,将严格执法与人性化操作结合起来,提高执法效果,打造执法文化品牌。
二、注重队伍自身建设,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1、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人员学法制度。领导干部带头学习以宪法、基本法律及食品药品监管法律法规为重点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并纳入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内容,不断提升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加强专业法知识学习,重点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行政强制法》、《刑法修正案(八)》等新颁布法律法规的学习和运用;以行政执法证申领、注册工作为契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进行培训考核,提高他们的理论水平和知识储备。
2、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重大案件集体讨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公开等制度,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权限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坚决杜绝超越职权、。
3、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行政执法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后才可取得执法资格并持证上岗、亮证执法。
4、创新行政执法方式。认真研讨执法中的疑难问题,积极探索更为和谐、有效的执法方式和手段。推行全程说理式执法、执法事项提示、行政监管劝勉、轻微问题告诫、重大案件回访等柔性执法方式。结合“黑名单”制度,强化体系建设,促进法治建设的不断完善。
三、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强化内部行政问责。继续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试行)、《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试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使制度真正落到实处,切实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侵权要赔偿”。
2、健全外部监督制约。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司法监督,拓宽人民群众监督渠道,主动接受新闻媒体等社会机构对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进行监督。
3、完善法制监督机制。一是把好案卷审核关,对执法案件的调查、审理、处罚等程序层层把关,确保执法案件的内部审查落实到位;严格对照“十看”进行内部审核;没收违法所得或涉案物品价值以及罚款金额在2万元以上的行政处罚案件一律提交局案审会审理。二是落实行政执法考核评议工作,积极开展局机关内部的行政执法考核评议,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行政行为。
4、实施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接受社会监督。一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主动、及时、准确公开应该公开的政务信息,特别是抓好重大突发事件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公开;完善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和监督保障等措施。二是大力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完善局网站的便民服务和网上办事功能。三是完善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系统功能,打造精品权力库,加强电子监察和法制监督,提高权力运行质量。
四、维护稳定,做好行政争议预防和化解工作
1、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工作。通过加强宣传和强化权利告知引导当事人通过行政复议渠道,依法表达诉求、维护权益。认真贯彻《行政复议法》和《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切实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2、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对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诉讼案件和政府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要认真进行答辩,按规定提交被诉行政行为的依据、证据和其他有关背景材料,指派人员积极出庭应诉。加强与法院、监察、政府法制办、等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沟通、交流,积极做好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工作,依法行使诉讼权利,自觉履行诉讼义务,认真执行法院判决和裁定。
3、促进“两法衔接”工作。主动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的沟通联系,明确移送工作程序,努力在涉刑移送立案标准上求得共识,建立药监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平台,进一步促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
一、基本思路
2015年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工作,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2015年全区安全生产工作意见为统揽,以贯彻落实新《安法》为契机,以安监执法队伍标准化建设为抓手,以“打非治违”为重点,充分发挥监察执法职能作用,推动安监执法工作和队伍建设上台阶。
二、工作目标
按照区安监局的统一部署,高标准完成年度监察执法计划和其它各项工作任务,努力实现:监察执法计划完成率100%,举报案件处置率100%,行政处罚案件到期结案率100%,行政复议维持率和行政诉讼胜诉率100%。
三、工作措施
重点抓好“五依法、三着力、三加强”的落实。
(一)贯彻落实依法治安
一是依法执行新《安法》。要利用执法检查、综合督查、事故调查和“安全生产月”活动等时机,采取上门宣讲、警示约谈等形式,广泛宣传新《安法》和即将修订的相关安全生产法规、规章;要严格按照新《安法》执法,营造和保持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推动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是依法推进标准化建设工作。按照新《安法》规定及《市纳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通知》(泸纳府办函〔2014〕169号)要求,全面推进企业标准化建设工作,全区危化品、非煤矿山、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等行业领域企业及规模以上工贸企业2015年底前全面达标。要把标准化建设工作作为专项工作进行督查,制定督查方案,落实执法人员予以推进。
三是依法开展“打非治违”。要把“打非治违”专项斗争,作为安监执法队伍的“主业”和经常性工作,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坚持原则,较真逗硬,依法查处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瞒报生产安全事故、非法生产经营建设、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设项目“三同时”不落实以及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四是依法查处生产安全事故。要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高标准地完成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在事故调查的及时、准确、严谨上下功夫,在总结事故教训、以事故推动工作上见成效。
五是依法规范执法办案。要不断完善执法办案相关制度规定,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进一步提升执法办案质量,提高执法办案规范化水平;积极学习并应用《安全生产监察执法管理系统》,逐步实现执法办案信息录入、统计、共享和文书生成自动化,提高安监执法工作的信息化水平。
(二)抓好队伍全面建设
一是着力加强能力建设。制定落实年度全员培训学习计划,采取全员学、全员讲、全员考的形式,狠抓自身能力建设,确保培训学习效果落实;适时召开年度安监执法工作座谈会,交流经验,取长补短,促进共同提高;积极参加业务集训、比武竞赛、案卷评查等竞赛性活动,激发安监执法队伍抓好自身能力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强委托执法工作,推动安监执法重心下沉、关口前移。
二是着力推动达标创建活动。要按照《全市安监监执法队伍标准化建设标准》的要求,查漏补缺,增添措施,深入推动我区安监执法队伍标准化建设工作。要把创建达标作为今年安监执法队伍建设的硬性任务,在2015年第三季度必须通过达标验收。
三是着力提高执法保障条件。要清理、归建、到岗安监执法人员,到岗率达到80%以上;要按照规范化执法的要求,积极改善执法办案装备,力争设立案件询问(审理)室、档案(装备)室。
(三)落实监察执法责任体系
一是加强执法办案责任追究。要进一步健全岗位责任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相关责任制度,做到责任落实到岗、落实到人,杜绝失职渎职行为;要切实落实行政执法过错案追究制度,凡存在执法办案过错和“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不认真、不具体、不负责”的,要一律依纪依规予以追究责任。
二是加强监督检查。要严格落实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的相关要求,办理案件一律同步上网运行,主动接受纪检监察。
三是加强自身教育管理。要进一步完善例会、学习培训、执法计划、日常管理、统计台账、档案管理、信息报送等内部管理制度规定,努力建立规范有序的工作秩序;要认真组织落实党建、党风廉政、行政效能、政风行风、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树立和维护安监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
四、工作要求
一要提高对安监执法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从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适应国家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依法治安的高度,正确认识安监执法工作的重要性和现实意义,切实加强对安监执法工作的领导和支持,采取有力措施推动安监执法工作和队伍全面建设。安监执法队伍要增强使命感和紧迫感,主动作为、创新工作,加强请示汇报和沟通协调,高标准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充分发挥安监执法队伍依法查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监督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突出队作用,监察同级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政府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重要助手作用,检验反馈安全生产行政许可、行政管理成效的有效途径作用。
1、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强化年”四次重点行动及各类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排查整治事故隐患,抓好各时期、各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2、加强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监管。在企业春节后恢复生产时期及汛期,分别开展非煤矿山专项检查,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七不准”等相关规定和制度,全面落实以“七防”为重点的防范大事故措施。地下矿山要建立完善的机械通风系统,输电线路通过易燃可燃材料部位必须有安全可靠的防护装置,进一步完善“六大系统”。
3、加强危险化学品行业安全监管。要在夏季炎热季节、汛期及冬季天气寒冷时期,分别组织开展一次专项检查,对照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四十一条禁令》要求,加强生产现场、职工培训、动火作业、设备检修以及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方面的检查,杜绝事故发生。化工企业要认真落实《省化工装置安全试车工作规范》和《省化工装置安全试车十个严禁》,严格执行试生产方案备案制度。
4、加强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监管。4月初组织开展一次专项检查,严厉查处临时零售许可证到期后仍然进行经营活动的行为;四季度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执法检查,并按计划组织开展“烟花爆竹百日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重点查处非法生产、非法储存及无证经营等行为。督促生产批发企业做好生产工艺和安全设施改造工作,严格生产企业扩建、批发企业扩容的建设标准和措施要求,对烟花爆竹流向进行综合监管。
5、加强冶金有色和机械、轻工等工商贸领域的安全监管,组织开展煤气发生炉、冶金、造船、机械加工等行业等专项整治活动。加强受限空间作业、粉尘空间的安全管理,落实作业现场通风、照明、警戒、应急等措施。
6、加强职业安全健康的监管。按计划开展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估,按照《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做好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工作。引导、督促企业采用有利于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不断改善企业的作业环境和生产条件,严格落实个体防护制度,为职工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一季度开展劳动防护用品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对非煤矿山、化工、冶金、电力、制造加工业等行业劳动防护用品使用企业和劳动防护用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执法检查。
7、严格行政许可和项目审查,把好工业生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审查关。
8、按“四个不放过”要求,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二、强化基层基础建设,推进安全生产源头治理
9、推行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各中队对监管区域内监管对象安全生产状况逐一进行摸底,登记造册。
10、继续开展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批发、烟花爆竹生产批发企业按照新标准全部达标,工商贸行业至少10家企业达到三级以上安全标准化水平。
11、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认真做好第十一个“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做好《职业病防治法》等新修订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
12、组织好安全生产培训。2月份进行非煤矿山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3月份组织镇办安全生产监管人员业务培训及全市部分企业职业病防治法律和业务知识培训,3、4月份组织危险化学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11月份组织烟花爆竹零售人员培训,加大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力度。
13、开展“安全社区”创建活动,年底前建成市级安全社区6个,其中4个达到市级安全社区标准,力争建成省级安全社区1个。
14、做好监察大队争创首批标准化大队工作。
15、开展“局长与镇办党政领导面对面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加大安全监管”活动,听取镇办对安全生产工作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提升镇办领导抓好安全生产的意识。
16、开展“局长与高危行业企业负责人面对面谈安全防事故”活动,局长与企业负责人进行座谈,摸清企业底细,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
17、完善安全生产信息平台,实现与重点监管企业视频互联。
三、加强机关建设,提高队伍依法履职水平
18、开展好“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
19、做好机关文化建设,积极参加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组织的运动会、机关志愿者等活动,继续做好党务公开,局图书室、党员活动室投入使用。
20、2月份开展“我向局长谈看法、提建议”活动,针对全局存在的共性问题,表达自己看法,提出意见、建议和解决的办法。
21、3月份开展“机关学习月”活动。
22、积极开展各项创先争优活动,对涌现的先进按奖励办法予以奖励。
23、做好包村联户及为民办实事工作。
一、开展法律“进机关、进学校”活动
1、切实做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不断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局机关干部职工和各校领导班子要带头学法,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放在首位,把教育“当家法”作为学习重点,深入宣传。坚持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坚持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宣传《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做好教体系统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工作,强化依法行政观念,完善依法行政体系,不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水平。
2、着力做好教职工的法律素质提高工作。坚持把法律法规知识纳入教师上岗培训、教师资格考试的重要内容,实行严格的准入制度。做好“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教育活动,搞好教育法律普及,做好与社会公共利益,公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组织广大教职工积极参与相关部门组织的普法知识培训、竞赛、法律知识考试等活动,努力提高广大教体工作者的法律素质。
3、扎实做好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各中小学校要继续发挥课堂教育在法治教育中的主渠道作用,通过开设法律常识课、专题讲座和利用政治课、思品课、社会课等途径和渠道,落实中小学法治知识课程,把法治宣传教育渗透到学校教育教学过程中,坚决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各级各类学校要结合实际,广泛开展校园法治文化活动,举办专题讲座、报告会、案例分析会、知识竞赛、学法征文、中小学生法治宣传教育“手抄报”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鼓励开展“成人礼”宪法主题学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好“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5.12”全国防灾减灾日、“6.26”国际禁毒日、“11.9”全国消防日、“12.4”全国法治宣传日、“江淮普法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反等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师生安全法治意识,扩大宣传教育效果。
4、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的作用。认真贯彻落实市教体局、市综治办、市司法局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法治副校长配备工作的意见》精神,抓好学校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邀请法治副校长为学校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多提建议、多出主意。切实做到法治副校长进校园、进教室、上讲堂,联系学校实际,结合学生特点,有针对性地为学校师生讲好法治课,通过典型案例,搞好普法教育,增强法治意识,提高法律素质,通过学法、懂法、用法、守法,帮助青少年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每学期法治副校长给师生上法治课不少于2次。
二、严格规范执法行为
1、努力转变行政职能。健全和完善行政决策制度,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继续清理行政许可项目。贯彻落实《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政务信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加快推进办事公开,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利的服务。
2、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减少行政执法层次,减少多头执法、多层执法、重复执法。坚持执法与服务并重、处置和疏导相结合,积极运用行政指导、行政奖励等执法方式,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坚持合法合理的处罚原则,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3、进一步畅通监督渠道。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司法监督,注重接受社会舆论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开通政务专线电话和电子信箱,搭建经常稳定的沟通平台,及时听取公众对教育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三、加快依法治教步伐
1、大力推进依法治校。学校要建立完善符合法律规定、体现自身特色的学校章程和制度,依法办学,从严治校,认真履行教育教学和管理职责。尊重教师权利,加强教师管理。保障学生的受教育权,对学生实施的奖励与处分要符合公平、公正原则。
2、深入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依法治校是构建和谐教育,建立现代学校制度的重要内容,对促进教育改革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校要切实加强领导,转变观念,认真做好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普遍提高学校依法办学水平,促进学校又好又快地发展。
3、完善监督问责机制。坚持督政与督学并重、监督与指导并重,加强义务教育督导检查,开展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督导。强化对政府落实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情况的督导检查。主动接受和积极配合各级人大对教育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和强化社会监督。
四、强化保障措施
1、进一步落实领导责任制。各校要切实承担起普法和依法治教工作的责任,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落实领导责任制,确定专门机构和专人负责普法和依法治教工作。要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不断创新方法与载体,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形成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局面。
围绕一个中心(质量强县),严把二个安全(特种设备运行安全、产品质量安全),确保两个到位(执法监管到位、综合服务到位),狠抓五大建设(服务窗口形象建设、执法队伍素质建设、依法监管水平建设、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党风廉政和作风建设),以保障安全为基,以服务发展为要,以提升能力为根,以促进和谐为重,为加快推进我县经济转型升级,提升质量效益,提供坚强有力的质量技术保障,为“加快创建全省科学发展样板区、加快融入省会城市群经济圈”做出更大贡献。
二、工作重点
(一)围绕经济转型升级,深入推进质量强县
1、立足我县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全面落实“质量强县、名牌兴企”战略,积极帮助企业完善质量管理体系,提高质量管理水平。继续推进国家、省、市长质量奖创建活动,大力开展名牌和省服务名牌的培育和监督工作。力争争创名牌5个、服务名牌1个。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质量强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作用,尽快形成贯彻质量强县战略各部门联动的良好格局,全面推进质量强县战略的实施。
2、发挥部门资源优势,抓好标准化基础建设。积极引导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力争在有竞争优势的领域分别制(修)订国家标准1-3项,行业标准1项;继续开展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创建工作,争创3A级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1家;加大标准信息服务工作,做好企业标准登记、备案工作;条(代)码的新办、年审、换证、变更等工作。
3、关注民生,计量惠民,推进诚信计量,建设和谐城乡。组织加油机、电子计价秤、燃气表、热量表等人民生活密切相关计量器具和部分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的专项整治和监督抽查,加大计量执法力度,强化执法推动作用。组织落实《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规范》;加强能效标识监督;加强对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保护、行政执法等方面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确保量值准确传递,维护公平和谐的消费环境。
(二)围绕依法监管,严把特种设备安全和工业产品质量关
1、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严把全县特种设备运行安全关。严格落实各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借助《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的实施,加大打击特种设备违法行为力度,进一步提高设备使用登记率、人员持证上岗率。扎实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确保发现一处隐患整改一处隐患,针对个别监管难度大的特种设备及区域性问题,积极向当地政府汇报,联合相关部门,形成合力,做到隐患整改到位。进一步落实企业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继续抓好企业“两主动”工作,进一步完善特种设备动态监管体系。定期分析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实施特种设备风险研判,进一步完善特种设备风险预警体系和应急预案演练机制。
2、严把工业产品质量安全关。严格执行《产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认真按法律法规要求对全县产品质量进行依法监管,落实定期检验和执法抽查制度。抓住重点地区、重点产品、重点问题,以执法促监管,保障区域产品质量安全;加强对电线电缆、家用电器、建筑材料、儿童用品、劳防用品等民生工程的执法打假和专项整治。
3、严把食品安全关(食品监管职能划转前)。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核心,解决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突出问题为目的,切实履行好食品生产监管职责。继续加大开展食品监管执法和“无证”查处工作力度,进一步做好“市场准入”工作,强化不合格企业的后处理工作,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三)围绕经济健康发展,坚持依法行政、和谐执法
1、加强法制建设。深化执法责任制标准化工作,不断推进行政执法工作在阳光下运行,结合案卷抽查通报,促执法人员始终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全员法制培训,重点对执法人员、案审委成员、行政复议人员加强培训,着力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和工作水平,从源头做好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工作。
2、严格执法,从重打击质量违法行为。认真实行日常执法稽查,同时把重心向关乎国计民生的产品质量上倾斜,组织开展“查农资、保春耕秋播”和“查建材、保工程安全”等为主题的专项执法打假行动,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的产品以及无证生产和销售无证产品的违法行为。
3、认真受理群众投诉,积极查办违法案件。严格执法办案程序,做到有诉必接、有案必办、查必有果、果必公正。
(四)围绕优势产业,抓好检验检测能力建设
1、加强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积极做好产品定检和委托代检工作;继续加快建标立项步伐,计划新建6项计量标准,进一步增强计量检定实力;继续做各类计量器具周期检定工作,特别是对民用四表的检定、校准;做好电梯检验项目相关工作,争取2015年完成人员培训、设备购置、仪器检定、资质核准等工作。
2、加大科研创新力度。组织技术人员参加各类专业培训、技术交流、技术比武等活动。加强实验室建设与管理,鼓励专业技术人员积极开展科研项目研究,在科研成果上有所突破。进一步加大对企业的扶持力度,特别是在技术改进、新产品研发等领域的帮助。
(五)围绕改进工作作风,狠抓自身建设
1、大力加强服务窗口建设。努力规范各项工作,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
2、加强执法队伍素质建设。加强法律知识学习,提高执法队伍素质;规范执法人员行为,全面推行全过程依法行政,严格自由裁量权行使,坚决杜绝超越职权、、随意处罚等违法行为,全力提高质监部门依法行政水平。
3、加强作风建设。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县委、县政府系列文件精神,进一步改进文风会风,不搞形式主义,严控“三公”经费支出,狠抓工作落实,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效能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