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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关于原军工总公司改组为集团公司后总部工作人员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统筹有关问题的函》(委人字〔1999〕93号)收悉,为妥善解决改组后的军工集团公司总部工作人员养老保险问题,经研究,现将有关问题函复如下:
一、关于参统时间。同意各军工集团公司自批准成立之日(1999年7月1日)起,按照北京市政府1998年第2号令的有关规定参加北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请尽快到北京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办理有关参保手续。
二、个人帐户补建。为保证职工离退休后的养老待遇不因养老保险制度的改变而降低,按照北京市有关规定,职工需补缴1992年10月至参统前个人应缴纳的养老保险费。
三、新老制度的衔接。为做好政策衔接工作,保证新老制度平稳过渡和军工队伍的稳定,同意你单位提出的参照国家经贸委管理的10个国家局所属242个科研机构管理体制改革时国家给予的优惠政策执行的意见。即你单位参统前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的退休费计算办法(简称原办法)与北京市统一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并轨,采取逐步过渡的办法,过渡期为5年。具体为:过渡期内退休的职工,在计算其退休费时,可用原办法与全市统一办法比较,原办法高于统一办法的部分,采用加发补贴的办法解决,补贴标准逐年递减,所需费用从统筹基金中支付,具体补贴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北京市关于调整原行业统筹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比例及并轨方案〉的通知》(京劳社养发〔1999〕26号)的有关规定执行。2004年后退休的职工,执行全市统一的养老金计发办法。
关键词:保险公司 财务风险 风险控制
我国保险公司在经历了市场化、入世等重重考验后,自我发展的能力得到很大发掘,但是随着市场竞争的激烈和进一步的发展,国内的保险业正在面临更多的挑战和风险,其中,公司内部的财务风险管理和控制是一个重要方面,鉴于其在保险公司中的作用非常重要,因此必须加强对这方面问题的考察和解决,以进一步提升保险公司财务风险管理控制的能力。
一、国内保险公司财务风险控制面临的挑战和原因分析
(一)综合经营的发展方向增加财务风险
综合经营给保险公司带来巨大收益的同时,也埋下了众多巨大的风险源。因为保险公司目前作为专门操作风险业务的企业,其自身的负债结构就带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如果再从事更多的高风险业务,如信用交易等,就可能将风险放大。因此,虽然综合经营是大趋势、发展大方向,但是如果没有雄厚的资金实力和偿付能力,保险公司就不应该走全能型金融机构改革之路,公司必须根据自己的业务范围和金融特长确定合理的综合业务拓展边界,这也是综合经营的安全性要求。
(二)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存在风险隐患
随着竞争的日益激烈,为了抢夺更多市场份额,目前绝大多数的保险公司普遍存在重业务数额、轻管理和质量效益的问题。这种过度的竞争导致公司内部产生了一定的混乱。因为保险公司一般采用逐层授权的管理机制,管理的理念是“以保费论英雄”、发展的方向是规模第一、效益第二,这种理念发展出来的企业文化就是对内部财务风险不重视、内部控制不到位,不能建立长效科学的财务风险监控管理机制。
(三)业务控制漏洞积累风险
在承保、核保、保全、查勘、理赔等业务各环节过程中,或多或少会存在一些漏洞,这些漏洞如果被客户或者内部人员操作利用,就可能导致公司赔付上升、造成直接损失。比如为了加快发展,一些保险公司进入新业务领域或者新地区,过度扩张致使经营成本上升,且对风险管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这往往是新入者不可能完全避免的。按照我国《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应当具有与其业务规模相适应的最低偿付能力,但实际上的业务漏洞众多,保险公司的财务风险是远远高于这种偿付能力的,这也决定了财务风险将长期存在。
二、加强保险公司财务风险控制的措施和合理化建议
保险公司的财务风险管理工作意义重大,作为一个连续性较强、牵涉面较广的工作环节,必须全面开展相关方面工作,方能有效做好财务风险控制工作。
(一)加强产品创新
要改变保险公司粗放型的发展模式道路,不能仅仅依靠价格抢占市场,而要将业绩的增长点放在提供差异化的服务和独特的经营模式上,具体表现为产品的创新和营销的创新,推出满足市场需要的保险和金融服务。对此,保险公司一要加强市场调研工作,发现客户的真实需求、同行业竞争者的发展策略和具体产品定位,再此基础上创新产品和服务。比如针对广大农村市场,就要求研发出能够符合农村消费水平的医疗险、养老险等。二是要加大创新工作的投入力度,因为我国保险业发展较晚,竞争不充分,已经形成了寡头格局,后果就是大公司不重视产品研发、中小保险公司没有足够财力和人力进行研发,所以为了以后长远竞争考虑,无论大小公司都要正确把握自己的核心竞争力在什么地方,从而能够积极筹集创新资金,适时适度引入外部资金,不断加大创新力度,使得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更为突出。三是充分利用各方资源合力推进产品创新工作。产学研合作机制是新产品和服务的良好孵化器,要将保险公司和学界联合起来,创造出具有中国特色的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险产品,让整合后的资源创新更具活力。
(二)利用财务杠杆提高保险资金运用效率
保险公司的资金运营能力是直接决定公司负债、盈利能力的最重要因素之一,因此,公司必须能够合理利用这些资金辅以财务杠杆,充分提高保险资金运用效率,从而提高自身资本运转能力、负债能力和盈利水平。一是要积极拓展保险资金的运用途径,应该注意把握市场机会,积极投资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力求最大限度拓展资金运用渠道二是加大对资金使用的管控,公司应该建立健全保险资金运用托管制度和监督机制,对风险及时有效科学地加以识别,并采取多种措施加大监管力度和提升外部约束力。
(三)完善再保险体系
再保险是防范风险的有效措施和良好的制度保证,也对规范保险公司的各种业务行为、控制内部财务风险有帮助。为此,笔者建议,一是要全体重视再保险,将再保险上升到战略的高度加以考虑,并结合市场和内部管理制度对再保险充分利用。二是加大人才和资金投入,和高校合作培养更多的内生性人才,与国际化、多元化的经济市场接轨。三是强化法律支持,制定更多关于再保险方面的法律法规,以迎接外资再保险公司的挑战和内部管理困境。
(四)加强动态监管
对保险公司而言,抵押债券和含有提前赎回权的债券等资产己经无法通过静态监管来防范和控制随之而来的风险,而动态监管这一方法可以从产品研发阶段开始分析、预测风险,使风险的不可控程度降低,从而使管理者能有效的防范和控制风险。因此,加强动态监管是我国保险业发展的重要途径和必然选择。
参考文献:
[1]叶柏松,高淑娟.财产保险公司财务管理体系探讨[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下旬刊). 2011(12)
[2]吴宇熙.试论保险公司财务运营效能评价与监督体系的构建和实施[J].上海保险. 2011(12)
[3]金鑫.财产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问题研究[J].时代金融. 2011(06)
[关键词] 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内部审计
[中图分类号] F239.4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 - 0194(2013)05- 0027- 03
1 保险公司内部控制概述
保险公司内部控制是指由保险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与全体员工共同建立并实施的,旨在实现公司经营管理目标,有效保障资产的安全完整、财务报告与信息披露的真实可靠,从而确保公司依法合规经营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和机制。由于保险公司经营业务的特殊性,其内部控制一般包括承保控制、理赔控制、投资控制、销售控制、客户服务控制、资产接触控制、偿付能力控制、会计控制、信息系统控制、再保险与其他风险管理工具控制。
内部控制属于保险公司的基础性管理工作,并贯穿于其经营活动的各个环节。随着保险市场与资本市场、货币市场的结合越来越紧密,保险公司不仅面临自然灾害与意外事故的风险,还受到投资环境与货币政策等风险因素的影响。内部控制作为保险公司防范风险的第一道防线,科学、系统的内部控制制度是保险公司提高风险控制能力的关键,不仅有利于深化保险体制改革,促进我国保险机构经营观念与体制的转变,还能进一步规范保险市场,从而整体提升保险业的经营管理与服务水平。
2 我国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分析
2.1 保险公司内部控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的动力不足,水平参差不齐。金融机构的内部控制是金融市场健康运行的基础与前提。然而,我国保险公司开始正确认识和着手内部控制建设主要源于外部的推动因素,即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内部控制行政法规的不断颁布和国际资本市场的监管压力,公司自身强化内部控制建设的意愿则比较薄弱。虽然外部因素有助于保险公司正确审视自身内部控制制度的缺陷,并且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公司的管理水平,但是监管部门的作用越突出,越反映出保险公司自身建设内部控制动力的不足。此外,我国各保险公司的内部控制水平参差不齐,整个寿险行业的内部控制水平高于财产保险行业,大型保险公司的内部控制水平比中小型保险公司好。
(2)公司的内部控制建设滞后于其业务发展,没有形成健全的内控体系。保险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同样包括控制环境、风险识别与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和监督5个要素。当前我国大部分保险公司重点关注控制活动方面制度与措施的制定,而没有全面落实5项要素,没有将内部控制覆盖到各个部门和渗透到各项业务过程与操作环节,更谈不上形成一个立体交叉、多角度、全方位的风险预防监控体系。尤其一些中小型保险公司,由于规模不大、对内部控制的重要性认识不够、人员配备不足,单位内部存在不相容职务兼职的现象,从而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内部控制的有效运行。
(3)保险公司尚未建立科学、有效的问责机制。切实有效的问责机制是保障和落实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必要条件。我国大多数保险公司缺乏对业务操作失误的有效问责机制,责任追究往往流于形式。例如,对有明确内部控制制度却没有严格执行的人员没有追究相关责任;对实际工作中没有要求员工严格执行内控制度的管理者没有追究相关责任;对因疏忽造成的检查疏漏没有追究监督检查者的相关责任。
2.2 保险公司内部控制薄弱的原因分析
(1)保险公司的治理结构尚不完善。虽然我国大多数保险公司已经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各专门委员会等公司治理结构的框架,并制定了专门的议事规则,但仍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4个方面:①董事的专业化水平普遍不高,缺乏履行选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战略决策和监督公司经营等主要职能的能力。②主要由大公司聘请的独立董事难以站在客观公正的角度独立发表意见,从而很难代表中小股东的利益。③有些保险公司董事会、股东与管理层之间的分工制衡机制尚不完善,董事长、总经理的权责不明确。④公司监事会的监督职能严重弱化。
(2)保险公司组织结构的设置不够科学。组织结构为保险公司整个内部控制提供了一个活动框架,但我国保险公司在组织结构的设置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例如,公司没有严格按照业务运作程序设置部门与岗位,没有明确规定各岗位的职责与权限,没有健全的监督制约机制,没有明确关键岗位、特殊岗位和不相容职务的控制要求等。
(3)保险公司人力资源状况不佳,很大程度影响了内控的执行效果。人力资源状况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内部控制的执行效果,如果企业员工的综合素质不高,内部控制的执行就会流于形式。保险公司人力资源状况不佳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单位没有对员工进行定期培训教育与评审导致员工的综合素质普遍不高;二是由于保险业的快速发展使专业人才数量不能满足行业发展的需要,缺乏复合型人才。
(4)内部审计功能没有得到有效发挥,外部市场监督体系尚不完善。受人员与成本的限制,或由于没有正确认识内部审计的重要性,一些刚成立不久的保险公司没有建立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有些保险公司虽然设立了独立的稽核部门,内部审计人员却很少,并且仅仅从事一些必要的常规审计与离任审计,从而不能有效发挥内部审计的监督作用。此外,我国相关的监管机构和法律规范尚不完善,往往只通过处罚解决发现的问题,并未从根本上解决内部控制问题。
3 构建科学、完善的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对策
针对当前我国保险公司内部控制中存在的上述问题,笔者认为应当从优化公司的治理结构与组织结构、强化人力资源管理、完善内部控制监督机制等方面出发,构建科学、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增强保险业的综合竞争实力以促进其实现可持续发展。
3.1 优化公司的治理结构
一方面,优化保险公司的股权结构,如,引入国际战略投资者以发挥国际资本的监督作用,推进公司的规范上市以发挥资本市场的监督功能,推行员工持股计划,将企业与员工利益紧密联系。另一方面,不断强化董事会的功能,进一步完善独立董事提名、选聘、激励约束机制和评估制度以明确独立董事的作用、权利和责任,实行董事长与总经理职责分开。此外,保险公司还应确定以年薪制为主体的激励性报酬体制和以股票与期权为主的长期激励机制,完善所有者与经理人员的委托契约关系,不断强化董事会与监事会对经理人员的监督。
3.2 优化公司的组织结构
保险公司在组织结构设置时要关注权力与责任的制衡,确保组织机构、管理部门和业务管理岗位之间的相互监督与相互制约。例如,某财产保险公司强调行政和业务的双向管理,即公司总经理在行政管理上行使直接决策权,但涉及风险选择和业务决策时则由业务垂直管理的部门决策,从而明确了各岗位的权力责任以进行有效的责任追究。此外,保险公司还应加强对核保权、核赔权、核单权、查询权、报账权和法人授权等工作的系统权限管理,根据相关人员的级别分别授权,细化业务流程,并将流程与权限写入操作系统,从而增加管理工作的透明度。
3.3 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以强化人力资源管理
一方面,保险公司应建立科学、有效的人力资源管理机制,提高单位员工雇佣、训练、待遇、业绩考评与晋升等政策的合理程度,从而最大限度调动员工的工作热情与创造性。另一方面,企业应根据自身特点和需要建立完善的约束激励机制,使核心职工更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从根源上消除弱化内部控制的动机。
3.4 不断完善公司的内部控制监督机制
保险公司应通过设置审计委员会、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部,健全内部控制监督体系,从而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监督与服务职能,切实提高审计的地位及其工作的独立性与权威性。此外,企业应根据内部审计工作的职能、具体内容和工作量确定审计人员的数量与编制,并不断强化内审人员的职业道德、公司文化和业务技能方面的培训,并推行资格考试制度,从而全面提升内部审计的作用。
4 结 论
随着保险市场与资本市场、货币市场的结合越来越紧密,保险公司面临的风险越来越复杂。内部控制作为保险公司防范风险的第一道防线,对保险公司的经营管理具有重要作用。因此,建立科学、系统的内部控制制度是保险公司提高风险控制能力的关键,并有助于加速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的进程。
主要参考文献
[1]晋晓琴.全面提升我国保险公司的内部控制水平——解读《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基本准则》[J].商业会计,2011(12).
关键词:财产保险公司 分支机构 内控监管 政策
内部控制是公司内部的管理控制系统,财产保险公司完善的内部控制是保证公司能够依法经营和稳健发展的基础,也是保障保险监管部门对财产保险公司实施各项监管措施的条件。财产保险公司的内部控制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工作,公司本身和保险监管部门都需要协同合作,各尽其责。
一、财产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内控管理的特点
首先保险公司总公司具有完备的制度作为前提,绝大多数的分支机构都要以总公司的制度为基础,在本机构中设立具体的内部控制管理细则,包括理赔、客服、承保、保全等各领域的各部门和岗位,都要有明确的管理标准和管理职责。其次是分支机构应将总公司的战略目标和相关制度落到实处,或将其分解或转化成符合本机构的考核指标,在实际管理工作中严格执行总公司的制度。第三是分支机构应建立起内部稽查体制,使公司内部审计能够发挥应有的作用,分支机构要加强稽查力度,并且逐步构建机构内风险预警系统的框架,进一步保证本机构经营管理的科学性和合法性。
二、财产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内控监管的现状
尽管财产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的内控管理达到了一定的程度,但是就其整体现状来说,还是存在不少的问题。
第一,财产保险是一门经营对象为风险的行业,也是现代金融体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保险行业的风险是无法控制的,保险公司也是一种负债经营,所以保险公司建立有关风险防范和化解的内部控制机制是非常重要的。但是目前很多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的风险管理能力都不够强,还未设立专门的机构风险预警系统,而且没有分析和评估机构经营管理每一个环节的风险情况,对其中出现的风险无法及时提出应对办法。也有一部分公司虽然对已存在的分支机构加强了风险管理,但是在没有进行风险评估的前提下就开发新的分支机构或者新业务,给公司的整体发展带来了很大的风险隐患。
第二,虽然陆续了一系列的内控监管措施,并且所涉及的财产保险公司经营活动越来越细,也越来越严密,但是我国保险监管委员会的工作重点还是在总公司。对于分支机构的内控监管工作主要交给派出机构,即各保监局,保监局一般都是按照保监会所指定的内控监管原则来开展工作。而实际上我国各个地区的财产保险市场情况各有特点,甚至一个保险总公司的各分支机构都是各有差别的,所以保监局在具体实施内控监管时要对保监会的原则予以细化和深化,使其适应当地的财产保险市场和保险公司的具体情况。
第三,因各种因素的影响,财产保险公司的内部控制建设无法达到保险监管部门提出的内控建设标准。大部分的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都认识到了内控建设的重要性,但是顾虑到机构的市场竞争力等,总有很多保险公司或机构不在内控建设上真正下工夫,自然就会导致公司内部控制出现漏洞,甚至出现违法违规现象。所以说,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的内部控制建设虽然是公司内部的事务,是一种自律行为,但是实际上它是一个市场问题,离开了外部的监控和约束是无法实现的。因此监管部门要给予公司正确引导和规范,制定各项内控监管措施以推动公司内部控制建设。
三、加强财产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内控监管的原则
要完善财产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内控监管,首先要明确的是内控监管并不意味着完全取代公司的内部控制,其目的是促进公司分支机构的内部控制建设,所以在制定内控监管制度时要注意以引导公司分支机构加强内控建设为主,监督公司严格执行预期内控制度标准。其次是要在内控监管中坚持实际出发的原则,要结合该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的内控建设实际情况,分析其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找出其中科学有效的措施,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改进内控监管和内控建设的方法。第三是要注意全面性和预见性原则,这就要求对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做出正确的风险评估,找出其薄弱环节和风险大的环节,提前做好防范准备。同时还要对整个财产保险公司的经营和管理进行监控,以全面系统的内控监管来推动公司的内部控制建设。
四、完善财产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内控监管的对策
(一)明确保险监管部门对产险公司分支机构内控监管职责
由于财产保险公司分支机构本身的内部控制薄弱问题,才是引起内控执行力层层减弱和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的根本性因素。所以保险监管部门只对市场上已发生的问题进行查处是不够的,还要加强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监管,查处公司内部控制中存在的漏洞,才能真正规范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的运营,并且规范整个保险市场和保险行业。具体来说:
1.保险监管部门可以制定区域性的内控指导文件和监管准则等,使区域内产险公司分支机构的主要负责人能够提高对内部控制的重视,积极主动地发现本机构内部控制建设中所出现的问题,并寻求解决和改进的方法。
2.保险监管部门还可以制定出具体经营行为的最低行业标准,以强制性的方法促使产险公司分支机构的内部控制达到这一标准,否则就以信息披露或行政处罚等手段来督促各产险公司分支机构对本机构薄弱环节的改进工作,以保障投保人的权益,维持区域内保险市场的秩序,促进保险公司和保险市场的可持续发展。
3.此外,保险监管部门还可以作为财产保险总公司与其分支机构之间的沟通桥梁,将总公司内部控制不当对分支机构经营产生的影响,和分支机构对总公司决策的疑问和矛盾等,反馈给财产保险总公司。
(二)加大保险监管部门对财产保险总公司的监管力度
监管部门对财产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的内控监管不能与对总公司的监管分离开来,保监局在完善对产险公司分支机构的内控监管时,要多寻求保监会的指导,并将保监局的工作经验上报给保监会。同时保监会要加大对财产保险总公司的监管力度。
1.促使总公司建立完善的管理体系
只有总公司的治理结构和管理体制达到了一定的程度,其分支机构才能做好机构内的管理工作。为此,财产保险总公司可以实施分级授权管理、垂直管理和分类管理等模式,使各级分支机构的职责和权限清晰,并且能灵活变动,形成安全高效的管理结构。在核保、核赔和财务工作人员中开展切磋、沟通、竞赛、上下查、互查、联查等监督活动。
2.促进总公司建立完善的分支机构考核指标体系
首次要转变以往单一的业绩考核指标,从效益、规范和诚信等方面综合考虑,不仅仅只反映保费的规模变化,还要把赔付率、应收保费率、投诉率、人员留存率和理赔服务效率等内容全部反映出来。其次要综合考虑短期绩效和长期绩效,比如说在分支机构领导团体不变的情况下,业绩考核指标可以包括上一两年的业绩情况。
3.促使总公司提高内部稽查的独立性
分支机构的稽查工作应该由总公司垂直管理,可以在各机构设置稽查部门,并由总公司统一考核稽查部门负责人员的专业素质、专业技能、综合素质等,稽查部门人员要有一定的流动性;总公司制定明确的稽查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确保分支机构稽查部门能够依照规章制度开展工作;鼓励分支机构创新稽查方式,以提高稽查审核的效率,对于违法违规行为按规定给予处罚,保证稽查工作的实际效用。
(三)确保产险公司分支机构内控监管的有效性
有效性监管是产险公司分支机构在落实监管部门提出的相关制度基础上,对其市场行为的重要监管内容,监管部门要将有效性监管完全融合到规范保险市场秩序工作中去。
1.完善分支机构内控效果评价指标体系
监管机构要安排出专门的检查人手来对每一个产险分支机构进行记录和监测,并根据不同的分支机构的规模、诚信、效益等建立合适的评价指标,通过这些指标来评价区域内分支机构的内控效果。
2.提高内控信息收集技术水平
首先建立分支机构定期上报内控建设情况的制度,分支机构要把内部审计等报告定期上报给监管部门;还可以召集各分公司及其分支机构负责人定期召开报告会、座谈会、专项调研等活动,掌握各公司和分支机构的内控建设理念和执行情况等;定期进行市场调研、收集投诉,或者进行现场稽查等,准确发现公司内控中出现的问题。
3.探索创新内控监管制度
监管部门要不断探索创新对分支机构的内控监管制度,比如说建立分支机构分类监管体系,灵活运用内控效果评价指标等评估分支机构的经营风险;对内控体系出现问题的机构加强监管,加大保险监管的透明度,实行监管信息披露等制度,运用行业自律和公众的监督力量来促使公司改进内控工作。
五、总结
总之,针对财产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内控监管存在的问题,监管部门在遵循内控监管原则的前提下,可以从明确监管职责、加大对财产保险总公司的监管力度、重视有效性监管等方面来完善对产险公司分支机构的内控监管,杜绝违法违规现象,促进保险公司和保险行业的积极稳健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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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宋志伟.公司内部控制与外部监管关系研究――基于保险公司监管现状的讨论[D].北京交通大学,2010.
关键词:财产保险行业;内部控制;问题及改善
一、财产保险公司内部控制的意义
财产保险随着当前人们收入的提升逐渐有更多经济效益,保险公司的数量也越来越多。在这样的情况下,财产公司必须保证自己的发展,从而才能在激烈的竞争中存活下来。因此,财产保险公司加强自身内部控制水平是提升自己综合实力最好的方式之一。提升自身的内部控制水平能够有效提升财产保险公司资产安全性,同时能对财产保险公司未来的发展有一定的促进作用,并且对财产保险公司的战略性有一定的保障。除此之外,保险公司内部控制活动的进行能够对财产保险公司的发展进行一定的风控,促进保险公司的良性发展。尤其是在当前财产保险公司市场竞争激烈的情况下,保持更加良性的发展是促进保险公司进步的重要手段[1]。
二、财产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
(一)内部控制与产品创新结合不足
保险公司的产品随着我国社会的发展在不断变化,当前很多保险销售与互联网进行结合,对保险行业的发展创造了巨大的发展空间。在这样的情况下,保险公司的产品在不断发生创新,其中电话投保、微信投保等层出不穷,极大丰富了当前财产保险公司的产品种类。因此,当前的保险行业市场较为活跃,客户满意以及体验的工作越来越重要,导致当前的保险行业内部存在很多变化。但是在其中存在一个非常大的问题就是内部控制和产品的创新之间无法很好的进行结合。其次,在财产保险公司内部很多公司的领导层存在控制意识薄弱的现象,导致财产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后无法和财产保险公司内部工作进行有效结合,最终造成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存在脱节、无人执行等情况[2]。
(二)内部控制弱化,公司文化建设存在问题
内部控制需要法律部门对内部控制的制度进行审查,确保在符合法律的情况下实施内部控制工作。当前很多财产保险公司内部缺乏有效的法律机构,导致很多内部控制建立在一种盲目的基础上,部分甚至超出法律允许的范围,对财产保险公司长期的发展来说存在一定的害处。其次就是在保险公司的发展过程中,公司文化也是非常重要的一环,其中在保险公司的发展过程中,良好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有效帮助企业进行文化的建设,企业文化也能同时帮助内部控制有效进行建设,二者之间的关系是相辅相成的。但是在现实中往往财务保险公司过于重视员工的绩效,导致在企业文化的建设中存在一定的问题,更不用说在内部控制方面。导致财产保险公司财务部门对内部控制也往往持有应付的态度,自然财产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制度难以建立。
(三)内部审核没有发挥应有作用
财产保险公司在内部往往设置内部审核的部门,一方面对财产投保的问题进行审核,另一方面则对企业内部财务方面的问题进行审核。在审核的过程中,此类部门将更多精力放在对外审核上,导致内部控制审核极其松懈,其中不合理的现象没有及时得到制止。同时,在财务内部控制实施的过程中,部分工作人员利用自身职权以权谋私。由于缺乏足够的审核机制,导致内部审核工作很难进行。尤其是随着当前信息技术的发展,导致财产保险公司的财务工作很大程度和网络有一定的关系,造成财务管理工作很难满足当前的要求,导致内部控制工作难以进行,对公司的发展也造成一定的影响。除此之外,财产保险公司内部的审核往往是对业绩进行考核,造成很多非市场部门的员工在工作的过程中积极性较差,存在滥竽充数的现象,对财产保险公司的发展造成一定的障碍。
(四)财产保险公司缺乏风险评估体系
风险评估体系建立在内部控制中,但是当前很多财产保险公司在内部控制上缺乏有效的风险评估体系,对财务的使用、财产的监管等都存在一定的问题。同时对保险公司未来的发展缺乏科学的预估,导致在财产保险公司发展的过程中一旦遇到意外情况就会造成大量的损失。同时缺乏风险预估的能力,让很多财产保险公司遇到问题的过程中处理效率低下,造成企业发展陷入一定的困难,使财产保险公司发展受到限制。
三、优化财产保险公司内部控制的措施
(一)增强财产保险公司内部控制意识
随着社会的发展,当前保险业务办理也在发生着变化,尤其是当前信息技术的成熟导致很多财务办理可以在网络上进行。要求财务人员能够对财务内部管理进行有效提升,确保内部管理能够和财产保险公司推出的产品进行有效契合,同时网络平台的搭建能让更多信息和保险公司进行交流。尤其在保险公司中需要对投保公司进行风险分析,能够利用网络信息技术进行。同时,财产保险公司内部也能通过网络信息技术对自身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实施,保证自身的发展。
(二)强化内部控制制度
内部控制的强化应该是自上而下进行,因此在内部控制的过程中应该增强财产保险公司决策层的内部控制意识,从而让企业对财产公司内部控制建立初步的认识,由高层保障内部控制制度的实施。除此之外,内部应该加强财务人员的领导,以财务人员为首完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同时在内部控制实施的过程中增强企业文化,让企业文化与企业内部控制制度之间形成相互促进、相互完善的情形,并且在内部控制制度实施的初期对违法内部控制制度的人员严肃处理。这样才能提升内部控制的公信力,让内部控制制度能够更好的在企业内部进行实施。加强法律部门对内部控制制度的监督,内部控制制度需要在法律制度下进行完善。尤其是财产保险公司面对的是投保公司以及个人的保障,一旦出现问题影响范围非常大。所以,内部控制在实施的过程中应该做到谨慎,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面对投保人的期待。
(三)加强内部审核的作用
增强财产保险公司内部审核力度,主要对预算管理以及资金进行审核,甚至财产保险公司应该建立独立的审计部门。审计部门应该直接由高层领导,这样能够具备足够的权威性。同时增强审计部门人员的综合素质,在审计工作进行的过程中能够对被审计部门的工作提出有用的建议。同时审计部门应该具备过硬的专业素质,这样在审计工作进行中才不会出现因为自身专业不过关而导致的事故。除此之外,审计人员应该更多从公司外部进行聘用。这样有两方面的好处,第一,审计人员与内部工作人员没有利益方面的牵扯,因此能够在审计的过程中做好审计工作。第二点就是新工作人员能够对公司有更加客观的认识,从而找出其中存在的弊端,彻底解决企业中存在的问题。同时,企业内部增强监督工作后能够制定有效的措施,从而制定合适的奖惩制度,让企业的员工在工作中能够激发工作的积极性,为企业创造更大的价值。
(四)建立风险评估体系
财产保险公司风险评估体系非常重要,由于财产保险公司主要是其他公司财产,预算以及风险评估等进行分析,很多情况都是在意外之下发生的,增强自身内部控制能让自身拥有更强的财产保障能力,在面对问题时财产保险公司也能快速做出反应。因此,建立风险评估体系首先需要对财产保险公司内外情况有充分的了解,并对自身的财产进行合理管控,对预算进行科学分配,让自身的财务处在一个较健康的状态[4]。这样才能让财产保险公司面对更多风险,使自身有更好的发展。
集团化企业具有下属公司多、资产规模大、经营范围宽、发展速度快等特点。原有的保险业务由各下属单位开展:自行选择保险公司进行投保、出现事故自行协调保险公司理赔。随着规模的壮大,资产总额不断攀升,该种保险模式的弊端逐渐暴露:首先,各下属单位选择保险公司途径多数采用统一招标,这一途径交易环节较为复杂,各公司需要耗费一定的人力物力进行招标筹划及评选工作,进而增加了保险业务的管理成本;其次,各公司自行分散投保无法形成规模效应,在与保险公司进行价格谈判时没有足够的话语权,议价能力很弱;最后,保险公司只对各公司采用常规的理赔服务,无法享受“设立专项服务小组、开通理赔绿色通道”等大客户团体服务及为集团化企业定制更为适合的升级险种覆盖范围等增值保险服务。
综上,现行的保险管理模式不仅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同时无法得到最优的保险服务,而且最主要的是保险费用居高不下,在此种情况下,很有必要实施一定措施提高保险服务质量,降低保险成本。
二、主要做法
经过前期对各单位的资产情况、先前保险安排情况以及相关风险状况等情况进行一系列的调研工作,综合考量各方面因素,初步确定达成解决上述问题的方法:将原先的分散投保变更为集团统一投保,搭建统一保险平台,进而形成规模优势,降低保险成本的同时提高保险服务体验。
搭建统一保险平台优势主要体现于:首先,有利于统一管理和运作,充分保障资产安全。统一安排保险使集团化企业下属单位采用统一的保险条件投保,将大大方便对下属单位保险事务的统一管理和运作。同时,还可以避免各单位因保险期限各异而需在不同时间办理续保;其次,有利于获得较优惠的承保条件。集团化企业下属单位统一投保,总体保费规模增大,因而有较多机会取得优惠的承保条件;再次,有利于获得优质的保险服务和理赔服务。统一安排保险便于保险公司对集团化企业制订“总对总”的保险服务计划,做到量身定做、专人负责,切实开展各项配套的保险服务工作。
(一)系统内部进行统一保险调研。由集团总部牵头组成“统保项目小组”,对下属各单位的资产情况、先前保险安排情况以及相关风险状况等情况进行调研汇总,并依据下属单位的反馈信息,探讨搭建统一保险平台的可行性并统筹规划初步的统一保险和基本操作流程。
(二)确定保险方案和保险招标资料
1、流程概述
(1)评选工作小组:评选工作小组成员建议由7名评委和2名监审组成。
(2)确定比选文件:完成“保险比选文件”。
(3)比选文件:将比选文件分发给符合条件的参选人。采购将选择大中型保险公司进行合作。
(4)评选:评选工作由评选工作小组主持,邀请所有参选人参加。
(5)评审:评选工作小组根据规定的评审办法,对参选方案进行评审和比较,对参选人进行现场打分。
(6)预中选人:综合得分第一名的单位为预中选单位。
(7)确定中选人:与预中选人达成合作意向后,即确定中选人。
(8)签订合同:各法人单位与保险公司签订合同,并由保险公司出具保单。
2、比选项目(险种)。经由评选工作小组共同商讨后,确定本次比选保险的具体险种。
(1)评选办法:综合评分法。评选采用综合评分法。对于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参选人的参选文件,按照百分制进行综合评议打分。最终得分排名第一位的参选人为预中选单位。①预中选单位:根据评选委员会对参选人评审、排序,排名第一名的确定为预中选单位;②中选单位:比x人与预中选单位达成合作意向,经比选人确认的预中选单位为中选单位。
(2)初步评审。以下评价标准均为强制性条款,参选人只有全部符合以下条件,才能通过审查,否则其报价将被拒绝,不再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①参选文件按规定密封,并按规定时间送到指定地点;②被授权单位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③按比选文件要求提供了授权委托书正本;④参选文件由参选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齐全,并加盖校对章;⑤在参选文件中针对同一险种、同一标的只有一个报价。
(3)详评。详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各参选文件进行量化比较。综合评分法是指将评审内容分类后确定评分因素,评委根据评选标准细则对各评分因素进行相应的打分,最后以所有评委累计分值的平均值得分最高者为预中选单位。
①评分标准、评选委员会通过对各参选单位递交的参选文件中涉及的这几个方面进行综合评比,最终根据参选人最后得分高低排名确定预中选单位。
②评选标准细则
法定承保能力(满分5分)。本项目主要考核参选人对每一危险单位,即对一次保险事故可能造成的最大损失范围的自留责任,即法定承保能力=(资本金+公积金)×10%。承保能力额度越高说明该公司的业务承接能力越强,对该项目越有利。
自动承保能力(满分5分)。自动承保能力=自留额+协议分保金额+合约分保金额。自动承保能力额度越高说明该公司的业务承接能力越强,对该项目越有利。
偿付能力(满分5分)。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通过对各公司的偿付能力充足率进行评分评比。根据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2008年第1号令《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第37条相应规定执行。
项目报价(满分40分)。项目报价的评价以本次比选项目的保险方案的保险费(即总报价)为评标依据。本次比选以上一年度保费总额下浮一定比例作为基准报价,参选人报价低于或等于基准报价为满分40分,参选人报价每高于基准报价1%扣0.2分。
服务方案(满分10分)。服务方案主要考查各参选单位对本次比选项目的保险服务承诺。
项目承保经验(满分10分)。主要考察各参选人最近三年承保的集团化企业项目承保经验。参选人承保经验越充分,则越有利于本项目的实施。
项目理赔经验(满分10分)。主要考察近三年各参选人对单独或首席承保的集团化企业财产险项目理赔的情况。
有竞争性优惠条款(5分)。有竞争性优惠条款的评价以对本次比选项目能够提出实质性竞争者,将由评委根据给予的优惠力度酌情打分。
保险方案的完善(5分)。保险方案的完善是对本比选项目的保险方案提出实质性改进,在不额外增加保费的条件下,扩大保险责任,降低风险,由评委酌情打分。
现场陈述(满分5分)。参选人对本公司的公司情况、项目经验和贡献、服务内容等进行综合阐述,时间不超过5分钟。
(4)定选。根据评选委员会的评选结果并结合整体情况,比选人与预中选单位达成合作意向,经比选人确认的预中选单位为中选单位。
(5)中选通知。比选单位依程序办理备案手续后,以《中选通知书》的方式通知中选单位,未中选单位不另行通知。
(6)编制评选报告。评选委员会负责编制评选报告,评选报告应包括:比选工作情况、评选工作情况、评选结果、评选委员会签字。
三、实施效果
(一)大幅降低保险费用,创造直接经济利益。通过搭建统一保险平台,有效形成规模优势,提高对保险公司的议价能力,保险公司为争夺作为大型保费客户的集团也倾向于进行价格竞争。此外,以上述流程采购保险只需通过一次招标就能完成,交易环节大幅减少,不仅有效降低了集团化企业管理成本,保险公司也因节省了展业成本而更乐于为集团化企业提供优惠的保险费率。
(二)提升理赔服务体验,体验VIP客户模式。保险统一集中管理后,保险公司将集团化企业设定为VIP客户并提供更多的保险增值服务。保险公司建立了“总对总”服务机制、设立专项服务小组、开通理赔绿色通道、提供防灾防损检查等服务,极大地提升了保险服务体验。
四、下一阶段主要工作
(一)制定集团化企业财产保险管理办法。要求所属分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相对控股公司必须参加统一保险。
为了做好保险保障基金的缴纳工作,根据《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保监会令2004年第16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保险保障基金专门帐户
中国保监会在中国工商银行开立了财产保险公司保障基金和人寿保险公司保障基金两个专户。财产保险公司、综合再保险公司和财产再保险公司应将保险保障基金缴入财产保险公司保障基金专户,人寿保险公司(含养老金公司)、健康保险公司和人寿再保险公司应将保险保障基金缴入人寿保险公司保障基金专户。帐户的具体信息如下:
户名:中国保监会财产保险公司保障基金专户
帐号:0200096829000088881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南礼士路支行
户名:中国保监会人寿保险公司保障基金专户
帐号:0200096829000066618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南礼士路支行
二、保险保障基金缴纳额的确定
(一)对《管理办法》施行前,各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公司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截至2004年末累计已提取的保险保障基金,应在今年内分批缴入保险保障基金专户。在2005年3月31日前应将累计提取额的50%缴入保险保障基金专门帐户,剩余的50%部分在2005年12月31日之前缴清。
(二)《管理办法》施行后保险公司提取的保险保障基金,实行按年计算,分季预缴。保险公司应当在每季度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预缴工作。
(三)季度预缴额按照以下方法确定:
1.上年度经营期满一年的,以上年度保险保障基金提取额的四分之一作为本年度的季度预缴额;上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一年或在本年度开业的,实行定额预缴,每季度预缴额为2万元。
2.对2004年1月1日前已经开业经营的寿险公司,在根据前款规定确定2005年度的季度预缴额时,“上年度保险保障基金提取额”应使用以《管理办法》为基础计算的模拟数,即先假设《管理办法》从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计算出2004年度保险保障基金的应缴纳额,然后以此应缴纳额的四分之一作为 2005年度的季度预缴额。
3.如果某家保险公司按上述办法确定的预缴额与实际应缴额差异较大,中国保监会可单独核定该公司的季度预缴额。
(四)保险保障基金缴纳额计算到“千元”,千元以下部分不用缴纳。
三、汇算清缴
【关键词】保险实务;实践教学;实践技能
在保险业全面放开、迅速发展的情形下,众多保险公司如雨后春笋般涌现,保险行业被喻为21世纪国民经济发展中的“朝阳产业”。
一、人才供应与行业发展需求不协调
据统计,中国保险业正以平均每年30%以上的速度飞速发展,保险业大量需要多层次、多类型的展业、精算、承保、理赔、查勘、管理和投资等环节的高素质技能型保险人才。据中国保监会调查显示:保险人才供需比例为1:4。2010年仅中国人寿对本、专科学历人才需求总量达到35万人左右,其中专科20万人。
保险专业人才成为了一种稀缺资源,各家保险公司纷纷大张旗鼓地招兵买马,甚至不惜展开“挖角”大战。然而面对众多受过专业教育的高职保险实务专业毕业生,保险公司却热情不高,除了销售岗位以及极少的培训岗位外,保险公司提供的职位寥寥可数。原因在于各家保险公司对学生们在专业知识、口头表达能力、人际交往、从业经验与实践技能等方面均提出较高要求。高职保险实务专业毕业生虽然有系统的理论知识,有工作的热情和活力,但是从微观和宏观上都缺乏对保险行业的把握,在保险行业及其注重的实践技能等方面相当欠缺。
二、保险实务专业实践教学存在问题
1.师资力量薄弱,教师实践技能不高
我国保险专业教育曾有20年真空期,多数高职院校的保险实务专业起步晚,师资力量稀缺;专业规模不大,师资储备不足,仅有的几名教师每学期同时上多门专业课,繁重的备课与教学任务挤占了教师精力,难以深入保险业界进行实践学习与实战训练,教师实践能力差,教学脱离实际的现象很普遍;有的教师是从经济、金融甚至是法律等专业经过跨专业学习转型而来,或者通过自学与短期培养匆忙上马,没有系统地学习保险,没有保险从业经历,自己也是一边教一边学,难以从专业全局出发,系统地传授实践技能;有的教师有过短期的从业经历,由于时间短暂,没有全身心经历,对保险公司经营管理认识不深刻,本身实践技能不高;这样的师资条件,培养出的学生实践技能水平是可想而知的。
2.教育理念与业界需求不匹配,学生不适应业务发展需要
保险实务专业是实务性较强的学科,所培养的高职学生除了需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外,还应该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教师对学生职业发展教育,重视“高薪教育”,忽视“挫折教育”;实践教学,对“内勤岗位”实践开展得多,“外勤营销岗”实践开展得少。经过这些教育,学生将未来的就业岗位定位在内勤岗位上,在校内实践学习和企业实训时,学生自我主动训练不够,导致对保险产品知识掌握不够丰富,保险营销技能欠缺,缺乏处理保险实际业务的能力。调查显示,学生对保险实务专业校内教学组织的总体评价是:教学组织强化理论教学,弱化实践训练;对于保险行业很重要的“陌生拜访、营销话术、产品解读、保单填写、销售促成”等关键技能缺少必要的训练。
从课题组对保险公司调研情况来看,财险与寿险公司对内勤人员学历要求普遍在本科学历之上;进入当地2年以上的公司内勤岗位基本无空缺;新进入的公司对员工学历要求也是本科以上;高职学生基本没有机会直接在内勤岗位而必须从营销岗位开始工作,工作内容、工作环境、工作待遇与在学校接受教育形成的期望有天壤之别,学生们在没有心理和技能准备的情况下,置身于营销岗位激烈竞争之中,承受巨大的压力,自然不能适应行业发展要求。
3.学生实践学习不主动,实践技能没有真正提高
学生在实践学习过程中,有学习的热情,向往岗位工作;进入企业实践岗位,又不愿意以主人翁身份主动工作,进入不了工作状态,仅仅限于完成实践指导教师交办的任务。
校外实践时间安一般选择在保险公司半年与年终考核之际,公司内外勤人员工作任务繁重,学生参加实践既能全面了解公司运作,也能参与很多关键事务处理,应该可以得到全面锻炼。而这段时间也是学生参加英语等级考试的准备时期,部分学生患得患失,重视校内考试,没有重视学校安排的实践学习。
在安排学生实践学习时,保险公司本着对学生安全负责与防止带来经营管理风险的原则,一般将学生安排在学校附近网点的内勤岗位实践,不安排学生从事外勤实践。学生对各自将来的职业定位在内勤岗位,反而又对学校与保险公司处于安全考虑和学生将来发展考虑而安排在内勤岗位实践不配合,一味希望提高将来自己不会从事的保险营销技能,从而在实践结算错失许多学习保险产品知识、提高实践技能的机会,其实践技能没有真正得到提高。
三、实践教学改革思考
在未来较长的一个时期,保险业依然人才短缺,保险公司依然会求贤若渴,特别是高级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优秀的营销人才仍然是稀缺资源。如何改变人才供不应求和供不适求同时存在的局面,是保险行业、教育界以及广大学生需要共同面对、合力解决的问题。
1.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升教师实践技能
专业教师储备不足,仅仅组织教师进行理论学习是不够的,也不能适应高职教学需求。有必要组织专业教师走出去在保险公司长期兼职,熟悉市场运作、业务上岗流程与规范,熟悉保险产品与事务处理;安排教师利用寒暑假在保险公司进行内勤岗位实训,熟悉保险企业经营管理流程与岗位任务;鼓励教师在取得保险人资格证书后,在保险公司外勤岗位进行顶岗实践锻炼,掌握保险产品营销技巧,熟悉理赔事务处理,提高实践技能。
通过兼职和实训,取得行业最新数据,为科研提供真实依据;在外勤和内勤岗位上取得真实案例,为组织教学提供丰富的现实资料;课内教学将不再是纸上谈兵或闭门造车,教学组织会更加贴近企业实际,教学效果会更有实效,教师教学会更加具有生命力
2.充分利用实训基地,提高学生实践技能
“最真实的职教情景,最有效的职业教育资源不是在学校,而是在企业”。加强实训基地建设,并充分有效地发挥实训基地功能,在“相互支持,互惠双赢”基础上持久合作。
将懂业务、会操作、有实践经验的保险公司员工请进来,作为辅导员或客座教师,对学生进行行业氛围与理念熏陶,指导实践教学,引导同学自主进行准保险人“魔鬼训练”与“晨会”;引进财险与寿险理赔实务讲座,引进新产品推介进校园活动,让学生在讲座与活动中,拓宽知识面,增强处理保险现场事务的能力;教师主动参加企业保险产品研发;参与保险企业风险防范研究;为保险公司开拓的针对学生团体保险提供推广与营销支持。
学生在教学时间参加校内学习,寒暑假在保险公司进行实践学习;根据教学实训安排分三阶段在保险公司进行专项实训,提高职业技能;在第三学期实训阶段组织学生参加保险人职业资格考试,第四学期挂职保险公司进行保险营销实务,走出校门即能上岗胜任工作。
3.创新教育理念与教学方式,培养学生综合素质
结合学生认知心理与保险行业成长规律,对学生进行全面客观的教育,强化诚信教育,有意识地进行就业教育与挫折教育,培养学生健康的人格;引导学生理性认识岗位工作,有从基层做起的心理准备;要求学生尽可能多地参加保险公司的实习,积累工作经验和待人处世的方法;指导学生做出现实的职业规划,着眼于实际,有从基础性工作做起的准备,做懂理论、有技能、讲诚信、综合素质过硬的新时代保险行业员工。
结合保险行业经营管理实际状况,在专业课程教学设计与组织过程中,教学内容针对实际工作,强化营销课程,融入“陌生拜访、顾客心理分析、展业技巧、签单、理赔、核查、回访”等业务工作,督促学生自我训练,更好地锻炼综合素质。
校内教学管理突破常规,将保险实务专业与其他专业进行差别管理,组织学生按照保险公司经营模式召开晨会,感受行业气氛,解读保险产品,锻炼语言表达能力,提升沟通技巧;第一学年每周安排一个上午时间组织学生参加保险公司晨会,熟悉保险产品,感受行业气氛;周六参加保险公司产说会与新产品推介会,周末与保险公司员工一起进行市场调研与客户拜访,掌握展业技巧,锻炼心理抗压能力。在组织学生取得保险人资格证书后,允许部分综合素质高的学生加入保险公司从事保险营销工作,逐步积累经验,再带动全班同学选择保险公司从事保险营销,全面提高专业技能,为顺利上岗就业打好基础。
顺应保险市场的发展需求,提升教师综合素质,提高学生实践能力,是高职保险实务专业良性发展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参考文献:
[1]冯文丽,赵凯.我国保险人才供求的“两难矛盾”及“保险教育创新”[J].全国商情:经济理论研究,2009(23):84-86.
[2]景海萍.基于工学结合的高职保险实务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探析[J].教育与职业,2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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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李明,李丞北,付荣辉.保险市场人才需求与保险教育问题研究[J].经济技术协作信息,2010(12):5.
[4]邢秀芹.我国高等院校保险专业教学改革探析[J].当代教育论坛,2009(9):65-66.
关键词:工作流程;职业岗位;承保理赔
金融保险专业根据岗位实际需求,采用灵活的实践教学形式,充分开展行业授课、顶岗实习,学生参与实战经营;以岗位需求为出发点,岗位所要求的素质为重点培养目标,培养素质全面,适应力强,具有团队合作精神与诚信、敬业的良好职业素养,掌握保险基本知识,具备保险公司、保险中介公司实务经营能力与基本技能,能在保险公司、保险经纪公司、保险公估公司、保险公司从事业务拓展、查勘定损、核保核赔、客户服务等实务工作的高素质高技能人才。
一、培养目标及就业岗位
培养素质全面,适应力强,具有团队合作精神、创新精神和诚信、敬业的良好职业素养,掌握保险基本知识,具备保险业务经营能力与专业技能,能在保险公司、保险中介公司从事业务拓展、查勘定损、核保核赔等实务工作的高素质高技能保险一线人才。
工作岗位及主要工作任务如下:
(一)保险营销 工作任务有:1.开拓客户,确保销售目标的达成;2.进行增员招聘、团队建设、业务辅导;3.协助客户进行理赔、给付、保全变更等服务;参加公司安排的各项业务培训。
(二)保险承保 工作任务有:对承保标的进行筛选、对承保标的的费率或者价格进行确定、对客户提出的问题进行详细的解答等。
(三)保险理赔 工作任务有:确定理赔案件、查审证明和资料、核定保险责任、履行赔付义务。
(四)保险客户服务 主要工作任务有1.通过电话、电邮、柜台等多种方式为客户及人提供投保、理赔等方面的专业咨询及业务处理;2.负责保单及相关材料的纸制文档及电子文档的档案管理工作;3.记录、跟进客户及人的诉求,转呈相关部门落实客户需求。
(五)综合内勤 工作任务有1.帮助业务员解答与条款与契约相关问题;2.按照业管规则进行保单填写与初步风险核保;3.负责与业管部门进行保单、产品资料交接;4.负责发票等重要有价证券的管理。
二、职业岗位要求分析
按照保险公司的工作流程设计专业岗位分别有:保险营销、保险、保险承保、保险理赔、保险客户服务、综合内勤岗位等。
(一)保险营销
是开展业务,特指保险公司的业务人员开展保险业务。保险营销岗位工作要求:1. 开拓客户,确保销售目标的达成,正确选择保险营销渠道;2. 掌握社交技巧方法和营销手段,对保险商品进行促销;3. 正确计算保费;4.具备沟通协作、服务创新的能力;5. 协助客户进行理赔、给付、保全变更等服务;具备团队合作意识。对应开设课程主要有《保险营销技巧》、《保险客户心理》、《保险营销礼仪》、《保险产品分析》。
(二)保险
保险岗位要求:1.依据确定目标市场的调研目的,用问卷、电话、访谈等方法进行调研;2.能与被调查对象进行有效沟通;能用准确、精练的语言表述保险条款的内容,熟悉保险的专业知识和一切客户可能提出的相关问题的解答。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详尽、准确、通俗易懂地解释保险条款。具备较高语言表达能力和分析问题的能力;3.灵活运用营销和社交技巧、方法;4.能用电脑进行文字输入,并熟练使用office软件;5、能按照公司的要求填写固定格式的投保单,并建立相关数据档案;能按照保险公司和银行的要求开立保费帐户;按照保险公司要求领取保单和收据;及时交给客户并介绍收据的作用和理赔程序、变更告知和理赔通知;6.具有金融财务知识注重降低成本、提高效益。能正确计算保险费;会在银行开立账户;7、时刻遵守职业文明礼仪规范;语言规范,举止得体;8、能吃苦、耐劳,有持之以恒精神、工作踏实、认真、谨慎,积极主动;具备客户至上的服务意识;9、具备团队合作意识;具备抗挫折能力;具备及时总结自己工作、改正错误、补救失误的能力;10、遵守相关法律(保险法\民法通则),有商业道德,保证最大诚信。需要取得《保险从业资格证书》。
(三)保险承保
将投保单资料输入保险公司内部计算机承保系统;搜集风险信息,进行风险识别、评估和控制;根据核保政策对投保人提出的投保申请进行审核;决定是否承保并做出承保决策;缮制保险单证
保险承保岗位要求主要有:1.熟悉保险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政策;2.较全面地掌握保险基础理论、核保专业知识;掌握保险条款、保险合同、实务处理方法及基本原理,熟悉保险核保业务管理的政策、流程及服务标准,并能正确贯彻执行核保方针、政策及制度;3.熟练运用办公系统软件,掌握统计和量化分析方法;4.具有良好的表达能力、较强的沟通能力;5.具有敏锐的观察能力和分析判断能力,有团队合作精神;6.具有较强的风险意识和风险识别、评估和控制能力;7.人寿保险要求具备一定的医学知识,财产保险要求具备一定的机动车辆相关知识(车险)、进出口贸易相关知识(水险)等。
所开设课程主要有《保险承保》。
(四)保险理赔
保险理赔岗位要求了解保险理赔的相关知识;能够协助理赔员为客户提供理赔服务。
1、掌握接报案、查勘、定损的方法,及时进行手工登记立案。
2、根据立案通知书,及时登录未决赔案,准确选择出险原因,准确录入预估赔款金额。
3、收集或催收有关索赔单证。
4、缮制理赔案卷,对于拒付的案件,能够做到向客户合理解释拒付原因,并能妥善处理与客户的纠纷。
5、及时通知客户领取赔款。
6、按有关规定装订、保管理赔案卷。
7、按月编制理赔业务报表说明;编制季度、半年、全年理赔分析报告。
所开设课程《人身保险理赔》、《财产保险理赔》。
(五)保险客户服务
保险客户服务岗位要求有:
1、建立客户关系管理系统,对客户信息进行整理、分析。
2、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以客户满意为目的的为客户服务。
3、多次沟通,稳定并拓展客户,做好后续跟踪服务。
4、运用互联网、电话、传真、信函等多种途径与客户沟通。
5、熟练运用office等办公自动化软件,业务系统操作熟练;具有较好的团队合作意识,工作主动性较强。
6、有较好的服务意识和沟通技巧,聆听能力、理解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较强。
7、坚守保险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工作认真、责任心强、抗压能力强。
所开课程有《保险客户服务》等。
(六)综合内勤
综合内勤岗位工作任务有出单及核对保单,提醒外勤续保、录入与存档业务相关的资料、配合内勤主管进行单证整理对应开设课程《计算机基础》、《保险客户服务》、《保险产品分析》、《保险承保》、等。
三、学习领域构建
校外实训大致包括:一是到保险公司业务管理中心、财务中心、客户服务中心实地演练,熟悉业务操作流程;二是到各类保险标的责任事故现场、汽车修理厂等,培养现场查勘、核定赔偿责任、分析理算保险赔款的能力。三是到保险公司营销部参加晨会、夕会、业务培训,随保险业务员走访客户,掌握陌生拜访、约访、条款解释、拒绝化解、业务谈判、促成签约等营销技巧。
参考文献:
[1] 陈俊杰;《高职院校金融保险专业建设探析》;中国商界(上半月);2010年0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