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2-27 11:14:50
引言:易发表网凭借丰富的文秘实践,为您精心挑选了九篇实验室管理制度范例。如需获取更多原创内容,可随时联系我们的客服老师。
2、实验室内一切供水、供电线路管道的固定装置均由水、电工装修,任何人不得擅自拆卸移动。
3、要求控温、控湿的实验室内,应注意观察情况,发现不合要求,应立即采取措施。
4、严禁不了解仪器性能、使用方法者接触精密仪器。
5、实验室内严禁吸烟,对室内有易燃品、易爆品、腐蚀性物品等的实验室更应加强管理,严格按实验规程操作。
6、实验人员应该注意安全,在工作期间不能擅离岗位。
7、实验工作中仪器设备发生故障立即采取措施停止使用,填写使用记录,待故障排除后再使用。
8、实验完毕后和下班离室时应切断电源(必需通电的除外),水源、气源、清理实验场所,并关熄照明电、电风扇等,关好门窗。
9、样品保管人、资料保管人应妥善保管样品和资料,谨防虫蛀、霉变和遗失。
10、工作人员对发给的实验钥匙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不得转借,更不得私自配制。
高校实验室管理制度所涉及的内容,不仅仅是实验室的日常维护管理,还包括实验室教学秩序和实验室安全管理等。正确分析高校实验室管理涉及的内容,对于高校实验室管理制度的完备性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一)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
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指的是对于实验室中摆放和储存的仪器设备进行的日常管理,包括清洗、维护、维修、更换、购置等。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是实验室管理的基本工作,只有保证仪器设备的正常,实验室才有发挥其作用的能力。
(二)实验室的人员管理
实验室的人员管理,指的是实验室工作人员的管理工作,涉及工作人员的任命、裁撤、培训等。实验室的管理工作主要是由管理员来进行的,实验室的人员管理可以实现对于管理员的素质的提升和责任心的培养,是实验室实现管理长效机制的建立中不可缺少的部分。
(三)实验室的资金管理
实验室的资金管理,是指在实验室管理过程中,对于国家给实验室拨发的资金或者学校为实验室建设提供的资金的管理。实验室资金管理的效果,决定了实验室的资金能否用到实处,能否把实验室资金转化成实验室的软实力,提升实验室的实践研究能力。
(四)实验室的教学管理
高校实验室的重要功能之一,就是提供教师对于学生实践教学的场所,这个过程会使实验室对很多学生开放,很有可能造成仪器设备的损坏。因此,实验室的教学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于实验室在教学实践过程中仪器设备的保护和实验室实验能力的提升,都具有重要作用。
(五)实验室的安全管理
实验室根据不同的种类,基本都有一定的危险性,尤其是一些化学实验室,很多化学试剂有毒性或者易燃易爆,一些生物实验室的动物传染病、寄生虫病等,也具有很大的危险性,所以对于实验室的安全性问题,必须妥善处置,合理制定制度来确保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顺利进行,保证实验中管理人员和实验人员、科研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二、高校实验室管理制度的完备性提升策略
在了解实验室管理制度涉及的范围和内容后,可以通过制定相应的策略科学提升实验室管理制度的完备性。高校实验室管理制度完备性的提升,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完善高校实验室的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高校实验室的仪器设备管理制度的完善,可以借鉴一些成功的案例,通过吸取其合理的经验来进行。通过分析一些管理制度较为先进的高校实验室,可以发现,对于高校实验室仪器设备的管理,首先要制定合理的基本制度,然后在实际管理过程中根据发生的问题及时改进,尽可能达到仪器设备管理制度的更加完善。在这里提供出的参考思路为:在实验室中配备专门的具有一定仪器设备管理能力的管理员,将日常的仪器设备管理工作交给管理员全权负责;对实验室仪器设备的日常管理工作,应当定时派人进行监督,对于管理员工作的不足,应该提醒其及时进行改进;对于实验室仪器设备的维修、更换、购置应当制定完备的流程但要避免流程过于复杂,应当保证办事效率;对于实验室的相关档案数据也应当进行专门管理,形成制度。
(二)完善高校实验室的人员管理制度
高校实验室中的各种仪器设备都是较为精密的,因而要求高校实验室的管理人员应当具有一定的专业技能,具备相应的实验室仪器设备的操作能力,熟练掌握实验室仪器设备的维护方式,这样才能够对高校实验室进行合理、科学的管理。另外,对于实验室管理人员的工作能力也应当制定考核制度,及时淘汰不负责任或者管理能力严重不足的管理人员,对于一些专业技能相对较低的管理人员,应当对其在上岗之前进行适当的培训工作,由于实验室管理工作的专业性,所以必须要求实验室管理人员能够掌握相应的专业能力。
(三)完善高校实验室的资金管理制度
高校实验室应当实现专款专用,要绝对避免实验室资金的浪费和中饱私囊。因此,应当制定完善的规章制度来规范实验室资金的开支。实验室的资金应当制定合理的开支计划,按照计划来使用实验室资金进行实验室的相关仪器设备的购买和实验室的建设工作,由专门人员制定实验室的财务报表,而由上级进行审批和审核,使实验室资金的去向更加公开、透明化,以此增强资金的使用效率。
(四)完善高校实验室的教学管理制度
需要在实验室进行实验教学的老师,应当提前和实验室的管理人员联系,一方面确定实验室为学生和老师开放的时间,另一方面,实验室管理人员可以在实验课开始前为同学们准备好相关的仪器设备,保证实验课的顺利进行。另外,对于实验课上损坏了实验室仪器设备的人员,应当制定合理的赔偿措施,使实验室的仪器设备损失能够得到及时的补偿。当然,实验室管理人员也应当在实验课开始之前,就对相关仪器设备的使用向同学们进行明确的介绍,以免由于学生对于仪器设备不了解,出现设备操作不当、导致仪器设备被损坏,甚至引发安全事故的现象。
(五)完善高校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制度
高校实验室的安全管理是必须引起相关管理人员和实验室使用人员注意的,一旦疏忽很有可能造成人身安全问题。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应当制定明确的规章制度,张贴在实验室的醒目地点,包括实验室相关危险设备、试剂、仪器的使用要点,实验室日常使用的危险隐患,实验室火灾预防知识和灭火器的使用知识,实验室应急处置的相关方法等。
三、结论
为保障实验室的安全,保障师生正常安全使用,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和《常用化学品贮存通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一)
实验室安全要求
1.
实验室要有总电源控制,化学、生物、科学实验室配备水槽、三联水嘴。
2.
教师能对实验室电源进行总控及分组控制,有漏电保护开关,工作指示灯,220V交流输出。有短路过载和自动断电及复位功能。
3.
每间实验室、保管室要配置2个及以上的干粉灭器,化学实验室要配备排风扇3台以上。
4.
实验室有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并粘贴上墙,做到管理有序。
5.
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必须有专人保管,设备运行时,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6.
在做化学、物理、生物等实验时,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岗。特别是做完化学、生物等实验时,废气、废水、废渣要妥善处理,不得随意乱放乱倒乱扔,不得污染环境卫生,防止学生将实验品带出实验室。
7.
对实验室的安全检查,要求下课时必须切断电源,熄灭火源,关好门窗和水龙头,清理桌面、地面,消除隐患。
8.
如发生事故必须及时上报,不许隐瞒不报或拖上延报,重大事故要立即抢救,同时保护好事故现场。
(二)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
1.
危险化学药品必需危险物品专柜存放,专人管理。化学品出入库有登记。
2.
有毒物品的使用应严格控制,实行双人双锁的管理制度,有使用的记录、领用人的签字。
3.
易燃、易爆、有有毒害的实验用危险化学品,一律储存在专用仓库里,由实验员专人收放、保管。
4.
严格按物品的种类分库储存,严禁把起化学变化效应的危险物品存放在一起。
5.
严禁把遇水、受潮、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的化学危险物品与桶装的易燃液体存放在露天、潮湿漏雨和低洼容易积水的地方。
6.
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必须随用随领,剩余部分要及时送回专用仓库,并详细登记领取人的姓名、部门、种类、数量、用途等,严禁发生被盗、丢失、流散、泄漏等情况。
7.
爆炸品、剧毒物品一律储存于专用仓库,专用仓库必须建立安全防护设施,并严格执行双人收发、双人记帐、双人双锁、双人运输和双人使用的“五双”管理。
8.
未经学校安全主要负责人许可,不得任意出售或借用易燃、易爆与毒害物品。
9.
加强对氯酸钾、过氧化氢溶液、金属钠、钾等易制爆化学品和丙酮、硫酸、盐酸等易制毒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发现遗失、被窃等应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
经调查发现,大部分油田油品实验室因受到理念、经费的约束,缺少健全的废弃物管理制度和处理设方法,对废弃物的处理还停留在简单处理、集中存放、缺少监测的阶段。作为油田系统科研重要基地的油田油品实验室,只有解决好废弃物处理的问题,才能更好地为石油产业的健康发展做贡献。
2油田油品实验室废弃物管理制度的建议
2.1配备必要的废弃物处置设施,建立健全的废弃物档案
对各类废弃物应配备专门的处置设施,如单独的废液排放管道、通风净化装置等。由于各类实验大不相同,废弃物类别和性质不同,废弃物应分别设有专门的收集装置,并贴上标签注明其成分等,为后续的处理提供便利。废弃物的存放要考虑兼容性,以免发生反应,必要时应采用各种技术手段进行处理,使之无害化。实验室应有健全的废弃物处置档案。档案中应详细记录废弃物的基础数据,并对废弃物的污染等级、存在隐患等进行记录。应分析并记录废弃物处理前后的成分,以确保其处理的结果达标,必要时上线废弃物信息管理系统。上级单位应努力构建环境管理体系,增加资金投入,推动与各环保科研机构的合作,共同开展废弃物管理体系、技术的研究,帮助实验室引进新体系、新技术。
2.2对废弃物进行实时监测,建立实验室污染应急处置预案
除对已产生的废弃物进行处理以外,还应对即时产生的废弃物进行监测,对废弃物的处理不当或泄露情况进行预警,如在排水管道装设pH计对废水pH值进行监测,使用空气分析装置等,对实验室出风口空气质量进行监控。必要时可以上线自动化监测系统。如目前大庆油田已经上线的污染源在线监测管理系统的相关技术,也可以应用在实验室中[1]。在监测的基础上,建立污染应急处置预案并加强相关教育培训,充分提高全体人员的安全意识,确保一旦出现废弃物泄露导致的污染事件,能及时有效地控制污染。
2.3改进实验室条件,合理设计实验
对于容易产生各类高污染废弃物的实验,应进行实验室隔离和特殊管理。如对于使用易挥发试剂和容易产生有害气体的实验,尽量设置单独的实验室。对于部分实验,可改进实验中的条件,包括改进实验方法、实验装置和实验试剂。例如,改进实验工艺,采用无毒无害的天然原料代替有毒有害的化学试剂。又如采用改进的密闭容器进行实验或采用微型实验的方法,可以有效防止废弃物泄露[2]。
3各类废弃物的处理方法
3.1废气的处理
实验室产生的废气主要包括试剂和样品的挥发物、实验过程的中间产物等。中间产物主要是涉及蒸馏、燃烧等油品理化性能实验产生的气体,如油化剂有机氯、有机硫含量实验产生的无机氯、无机硫气体,又如某些油品沸点实验产生的气化的有机物和残炭实验产生的无机气体,部分实验还会产生金属蒸汽和飘尘[4]。目前,大多数实验室只是在有简单净化装置的通风橱内进行实验,这只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室内空气质量,并且可能污染环境。因此,应当对实验室的通风装置进行改造,采用多种处理技术对废气进行综合处理后再排放。目前实验室废气处理的技术主要有氧化法、生物法、吸收法、吸附法、燃烧法等[5],除了吸收法、吸附法以外,设备价格比较昂贵。在实验室改造时,应当针对实验产生废气的成分,结合多种技术手段并安装配套设备,争取最大程度上实现对废气的处理。例如,一般的实验室的主要废气即有机和无机气体混合物,可以采用“催化氧化法+活性炭吸附+燃烧法+酸碱液吸收法”组合式工艺进行处理,先对有机物成分进行催化氧化后用活性炭物理吸附,再使用燃烧装置,使残余的有机物转化为无机物,最后喷淋酸碱溶液,吸收各种无机成分,从而起到全面净化废气的作用,且设备价格比较合理[6]。对于产生大量金属蒸汽和飘尘的实验,还应增加旋风、袋式等工业处理程序,将金属和飘尘分离出来[7],改造的成本较高。
3.2废液的处理
实验室废液的来源主要是实验产生的残液、多余的样品、洗液等。这些废液化学成分比较复杂,除了含有各类有机和无机成分外,还可能含有重金属离子等有害物质。一般的实验室对无毒废液稀释后直接排放,并对部分成分单一的废液进行回收,对成分复杂的废液依照成分储存在不同的废液箱中,或经过简单处理直接排放,虽然可以有效阻止不同废液的二次反应,但仍可能引发泄露或挥发性污染。为了提高废液的安全性,应当采用一些更先进的技术对废液进行处理,尽可能去除废液中的有害物质。对成分单一的废液可以采取酸碱中和法、萃取法、蒸馏法、吸附法等,对于难以降解的重金属等有害物质,可以采用处理效果更好的离子交换法、微生物法、膜过滤法等一般环保实验室采用的方法[8]。对于成分较复杂的废液,应当综合使用多种方法处理,目前已有机构设计出采用上述多种方法的实验室废液处理工艺,可以实现废液的综合处理[3]。
3.3固体废弃物的处理
实验室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残余的固体实验样品、实验产生的残渣以及废弃的实验用品,如废弃仪器设备、器具、电池等[9],相较废气和废液,固体废弃物难以即时处理,目前实验室较多采用混合存放、长时间存放、统一搬运处理的方法,存在一定的风险。因此,应当对固体废弃物进行预处理。对于部分实验用品可以回收再利用,如电池碳棒可以作为电解实验的原材料,浓酸碱试剂瓶清洁后盛装普通试剂,都有效减少了废弃物,节约了材料。细菌培养等生物性试验产生的废弃培养基,应采用高温或化学法杀菌处理[3]。含有有毒有害物质、易挥发的固体废弃物,由于难以保证在存放过程中是否会造成泄露,应及时由专业部门统一处理,不可长时间存放。一些低毒低腐蚀性的化学品,经过简单处理可以直接混入生活垃圾。废旧仪器应尽可能地回收,实在没有回收价值的统一搬运处理。有条件的实验室,可以采用固体废弃物即时处理技术,例如,中国科学院兰州化学物理所已研发出的化学实验室固体废弃物处理设备[10]。
4结语
为保障油田油品实验室的正常工作、人身安全,减少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应当完善现有的管理制度,通过加强管理、实时监测、改进实验等方法,实现废弃物的安全管理,并针对废弃物的成分,采用相应的技术设备,以实现各类废弃物的妥善处理。在以上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资金不足、改造困难、人员执行率差等实验室自身问题,以及现有技术瓶颈、法律法规不够完善等社会性问题,需要有关部门继续努力,推出相关政策,加大对相关科研单位的扶持力度,笔者亦将进一步研究,寻找行之有效的解决办法。
【参考文献】
【1】张雪,孙晓雷,王健.大庆油田污染源在线监测管理系统实施及应用[J].油气田环境保护,2010,20(04):45-47+59.
【2】王仁祺,戴铁军.基于废弃物的微型化学实验与循环经济研究[J].绿色科技,2012(08):105-108.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兽医实验室是指隶属于各级兽医主管部门,并承担动物疫病诊断、监测和检测等任务的国家级区域兽医实验室、省级兽医实验室、地(市)级兽医实验室和县(市)级兽医实验室。
第三条国家实行兽医实验室考核制度。兽医实验室经考核合格并取得兽医实验室考核合格证的,方可承担动物疫病诊断、监测和检测等任务。
兽医实验室考核不合格、未取得兽医实验室考核合格证的,该行政区域内动物疫病诊断、监测和检测等任务应当委托取得兽医实验室考核合格证的兽医实验室承担。
第四条农业部负责国家级区域兽医实验室和省级兽医实验室考核,具体工作由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承担。
省、自治区、直辖市兽医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地(市)级兽医实验室和县(市)级兽医实验室考核工作。
第五条兽医实验室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能力承担本行政区域及授权范围内的动物疫病诊断、监测、检测、流行病学调查以及其它与动物防疫相关的技术工作,为动物防疫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二)实验室建设符合兽医实验室建设标准,具有与所承担任务相适应的实验场所、仪器设备,且仪器设备配备率和完好率达到100%;
(三)具有与所承担任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熟悉实验室管理法律法规标准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比例不得少于80%;
(四)从事动物疫病诊断、监测和检测活动的人员参加省级以上兽医主管部门组织的技术培训,并培训合格;
(五)建立与所承担任务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体系和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并运行正常;
(六)近两年内完成上级兽医主管部门规定的诊断、监测和检测任务;
(七)建立科学、合理的实验室程序文件,严格按照技术标准、实验室操作规程和有关规定开展检测工作,实验室记录和检测报告统一规范;
(八)建立健全实验活动原始记录,实验档案管理规范,整理成卷,统一归档。
第六条具备本办法第五条规定条件的兽医实验室,可以向农业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申请兽医实验室考核。
第七条申请兽医实验室考核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兽医实验室考核申请表一式两份;
(二)近两年年度业务工作总结;
(三)现行实验室质量管理手册;
(四)保存或者使用的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名录;
(五)实验室平面布局图;
(六)实验室仪器设备清单和实验室人员情况表;
(七)其他有关资料。
第八条农业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进行审查。经审查,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农业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应当组织进行现场考核;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应当通知申请单位在5日内补齐。
第九条现场考核由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兽医主管部门从兽医实验室管理专家库中抽取的专家考核组负责。
专家考核组由3-5人组成。专家考核组应当制订考核方案,报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兽医主管部门备案。
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兽医主管部门应当提前3日将考核时间、内容和日程等通知申请单位。
第十条现场考核实行组长负责制。组长由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兽医主管部门指定。
第十一条现场考核采取以下方式进行:
(一)听取申请单位的工作汇报;
(二)现场检查有关实验室情况:
(三)查阅相关资料、档案等;
(四)对实验室人员进行理论考试和技术考核;
(五)随机抽取所检项目进行现场操作考核,可采用盲样检测或者比对的方式进行,考查检测流程、操作技能和检测结果的可靠性;
(六)按照实验室考核标准逐项考核。
第十二条在现场考核过程中,考核专家组应当详细记录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和不符合项,并进行评议汇总,全面、公正、客观地撰写考核报告,提出评审意见。评审意见应当由专家考核组全体成员签字确认;有不同意见的,应当予以注明。
评审意见分为“合格”、“整改”和“不合格”三类。
第十三条专家考核组应当在现场考核结束后10日内将评审意见和考核记录报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兽医主管部门。
第十四条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当在收到专家考核组评审意见之日起20日内提出考核建议,并报农业部审查。农业部应当在收到考核建议15日内作出考核结论。
省、自治区、直辖市兽医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专家考核组评审意见之日起15日内作出考核结论。
第十五条对考核“合格”的兽医实验室,由农业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兽医主管部门颁发由农业部统一印制的兽医实验室考核合格证。
对需要“整改”的兽医实验室,申请单位应当在3个月内完成整改工作,并将整改报告报农业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兽医主管部门,经再审查或者现场考核合格的,颁发兽医实验室考核合格证。
对考核“不合格”的兽医实验室,应当在6个月后按照本办法的规定重新提出考核申请。
第十六条申请单位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农业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兽医主管部门提出复评申请。
农业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兽医主管部门原则上实行材料复评,必要时进行实地复核,提出最终考核意见。
第十七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兽医主管部门应当将考核合格的地(市)级和县(市)级兽医实验室情况报农业部备案。
第十八条兽医实验室考核合格证有效期五年。有效期届满,兽医实验室需要继续承担动物疫病诊断、监测、检测等任务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内申请续展。
第十九条取得兽医实验室考核合格证的兽医实验室,应当于每年1月31日前将上年实验室工作情况报农业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
第二十条取得兽医实验室考核合格证的兽医实验室,实验室条件和实验能力发生改变,不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由原发证部门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满后仍不符合要求的,撤销其兽医实验室考核合格证。
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兽医实验室考核合格证的,由原发证部门撤销兽医实验室考核合格证。
撤销兽医实验室考核合格证的,应当予以通报。
二、根据任课教师实验计划安排编制好各年级的实验教学计划。及时编制仪器设备补充计划报学校审批购置。
三、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应按国家统一要求分类、编号、入帐,做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必须建立《仪器设备总帐》、《仪器设备分类帐》、《低值易耗品明细帐》等管理帐册。在帐务管理中,应做到“记帐及时、流程规范、准确无误”。
四、仪器设备的存放应分门别类,科学有序,定橱定位,排列整齐,取用方便。橱有编号,橱窗设卡(橱窗卡),物卡一致,帐卡相符。
五、仪器设备的保管应按仪器设备性能注意做好防火、防尘、防潮、防霉、防蛀、防腐蚀、防变形、防碎裂、防磁等工作。化学药品要按化学特性要求存放,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要单独存放在专用的安全柜中,专人保管,双人双锁,细纱固定,定期查看,及时添液。药品与仪器应分室保管。
六、仪器设备借出或归还后,要及时清点、检测、擦净、归位,发现短缺、损坏,要按有关赔偿规定处理。教师因教学需要借用仪器,用后应及时归还。为保证实验教学的需要,教学仪器一般不予外借,如遇特殊情况,教职工借用仪器须经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后,实验室才能借出,借用时间不得超过三天。外单位借用仪器须经校长批准,时间不得超过一周,过期不还,实验室工作人员应主动与借用单位联系收回,并对借用者给予一定的处罚。一切仪器的领用、借出和归还均须办理有关手续,并由实验室工作人员验收、检查。领用药品应通过实验室工作人员记录消耗量。领用危险药品时,领用教师、两名管理人员共同在危险药品专用册上签名,并严格控制数量,注意使用安全,剩余药品及时归还。仪器药品不准带回宿舍或其它地方供私人使用。
七、仪器设备借用、使用、损坏、维修必须及时记录。各种仪器设备要定期维护保养,使其处于随时可使用状态。实验室应设有《借物登记簿》、《危险品领用登记簿》、《实验教学情况记录簿》、《实验教学情况统计簿》、《仪器设备损坏维修登记簿》、《仪器损耗、报废记录簿》等簿册。严格执行报废规定,实验教学过程中属正常损坏且不能修复的仪器,或经长期使用性能达不到实验要求且不能修理的仪器,应予报废。因工作失职、违反操作规程而造成的仪器损坏或丢失,应照价赔偿。对故意损坏仪器者除照价赔偿外,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罚。仪器发生故障,实验室工作人员要尽可能及时加以排除,或送交专业部门维修,以确保其处于完好状态,对维修过的仪器要认真填写好仪器维修单,存入仪器质量档案。
八、加强档案资料的管理。实验室应做好财产帐务、教学业务、技术资料(说明书等)、文件资料(计划、总结、报表、申购报告、上级文件等)各类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年末按档案管理模式,分类装订,装盒存放。实验室工作人员如有变动,应在学校领导的主持下,办理移交手续,手续存入实验室管理档案。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市级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的建设和运行管理,确保实验室健康有序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验室是全市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开展高水平应用基础研究的科技创新基地,是聚集和培养高层次科技人才的摇篮,是开展学术交流的重要窗口。
第三条实验室的主要任务是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战略目标及学科发展优势,结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以应用基础研究为主,为解决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提供战略性、基础性、前瞻性的知识储备和科技支撑;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和水平,增加科技成果有效供给,凝聚、稳定人才队伍,培养学术带头人。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实验室实行统一管理。洛阳市科学技术局(以下简称“市科技局”)是实验室的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实验室建设和管理的方针、政策和规章,促进实验室的建设和发展;
2、编制和组织实施实验室的总体建设规划和发展计划,制定和实验室建设项目指南;
3、制定实验室建设发展的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指导实验室的建设和运行;
4、批准实验室的建立、重组、合并和撤销,组织对实验室进行考核评估和总结交流;
5、安排确定有关经费;
6、推荐申报国家级和省级重点实验室。
第五条依托单位是负责实验室建设和运行管理的具体实施单位,主要职责是:
1、具体组织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和开放运行工作,为实验室提供技术支撑、后勤保障、配套条件和资金;
2、引入竞争机制聘任实验室正副主任、学术委员会正副主任及委员;
3、配合市科技局做好实验室的认定工作,做好对实验室的考核评估工作等;
4、根据学术委员会建议,制定实验室研究方向、年度目标任务和工作计划等并报市科技局备案,解决实验室建设与运行中的有关问题。
第三章申请与审批
第六条实验室按照“统一规划、有限目标、公开公平、择优支持”的原则进行建设。实行“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机制。
第七条申请承担实验室建设的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1、研究发展方向符合我市经济与科技优先发展领域,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关系密切;
2、学科特色突出,在本领域具有国内先进水平或省内领先水平,承担并完成了国家和省市重大科研任务,拥有一定数量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技术成果、发明专利或专有技术;
3、学术水平、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等方面有较强的竞争力。学术水平较高、学风严谨、开拓创新精神强的学术带头人(有省级以上学术荣誉称号或博士学位的高级研究人员)不少于2人;实验室主任是本学科领域市级及以上学术带头人,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研究队伍结构合理,固定研究人员不少于10人;
4、已经具备一定规模的科研实验条件和工作基础,其中实验室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拥有的科研仪器设备基本能满足科研实验的要求,其总值(原值)不低于300万元;
5、能为实验室提供相应的工作经费、后勤保障、学术活动等配套条件,能保证建成后实验室的运行。
第八条实验室可依托高水平的科研机构、大学和具有原始创新能力的科技型企业或机构进行建设,鼓励由高校、科研机构和优势企业采用多元投入、多点依托模式共同组建实验室。鼓励有条件的申请单位建立具有二级法人地位的实验室。
第九条实验室建设的立项、审批程序:
1、符合实验室建设项目指南并符合第七条要求的单位,可编写《洛阳市市级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书》,向市科技局提出申请。
2、市科技局对申报建设的市级重点实验室进行初步审查,组织专家评审。评审通过后,申报单位应编写《洛阳市市级重点实验室建设计划任务书》,报市科技局。
3、市科技局审批《洛阳市市级重点实验室建设计划任务书》。《洛阳市市级重点实验室建设计划任务书》是实验室建设项目据以验收、考核的重要文件,具有行政约束力。
4、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完全自筹或大部分自筹经费建设实验室,同等条件下可优先立项。
第四章建设与运行管理
第十条实验室建设期间,可以采取“边建设、边运行、边开放”的方式,建设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实验室在建设期间,依托单位应保证实验室人员的相对稳定,依托单位应定期向市科技局报告建设进展情况。
市科技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实验室建设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对与原建设计划要求不符的,将要求其限期改进,终止下拨经费直至撤销立项并追回拨款。
第十一条实验室建成后,应向市科技局提出验收申请,市科技局组织验收专家组按《洛阳市市级重点实验室建设验收标准》要求进行验收,对通过验收的实验室授予牌匾。
第十二条对不能按计划验收的实验室,市科技局组织调查小组,协调解决问题,并视具体情况,采取必要措施做出调整,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三条实验室实行依托单位领导下的实验室主任负责制。实验室主任负责实验室的科学研究、人员聘用、人才培养及实验室日常管理等工作;其产生办法是:由依托单位推荐,经市科技局同意,由依托单位聘用;其资格条件是: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与团结协作能力,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五十岁。实验室主任任期为3年,每年在实验室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届内不在岗时间累计不得超过12个月)。
第十四条实验室须设独立的学术委员会。学术委员会是实验室的学术指导机构,其主要职能是审议实验室的目标、任务和研究方向,审议实验室的重大学术活动和年度工作计划等,学术委员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学术委员会一般由5-10名市内外具有高级职称的优秀专家组成,其中依托单位的专家不超过总人数的三分之一,中青年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一。学术委员会任期3年,由依托单位聘任,报市科技局备案。
第十五条实验室实行课题制管理和人员聘用制的人事制度。依托单位按实验室所设学科,根据精干高效的原则核定实验室的固定人员编制,通过按需设岗、按岗聘用、竞争上岗,由实验室主任公开聘用;为促进科技人员的流动和学科的相互渗透,实验室固定研究人员不应超过参加研究工作人数的三分之二;实验室要采取有效措施稳定技术队伍,保证实验室的开放与运行。
第十六条实验室应加大开放力度,积极开展对外合作与学术交流,根据研究方向设置开放基金和开放课题,吸引市内外的优秀科技人才从事科学研究工作,要注意吸收和培养优秀青年科技人员,并努力引进有成就的出国留学、进修人员回国参加工作。
第十七条实验室应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对实验室完成的研究成果均应署实验室的名称。
第十八条实验室的大型科学仪器和设备须加入市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共享服务平台,参与协作共用,以充分发挥仪器设备的作用。
第五章变更与调整
第十九条市科技局根据学科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以及实验室实际运行状况,调整实验室布局,对实验室进行重组、合并和撤销等。
第二十条实验室确有需要更名、变更研究方向或进行调整重组的,须由实验室主任提出书面报告,经学术委员会讨论和专家论证,依托单位审核后,报市科技局批准。
第六章经费与资产管理
第二十一条经市科技局批准建设的实验室,市科技经费一次核定,分期拨付。经费使用应根据《洛阳市市级重点实验室建设计划任务书》的要求安排。鼓励企业和社会资金参与实验室建设。
第二十二条市科技经费主要用于实验室仪器设备购置,大型仪器设备升级改造,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并接受市财政局、市科技局等有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第二十三条由市科技经费购置的仪器、设备等固定资产实行单独挂牌登记制度,依托单位和其主管部门无权处理。
第二十四条实验室的经常经费由依托单位解决。实验室通过自己工作质量和研究水平的竞争获得科研经费资助。
第七章评估考核与奖惩
第二十五条实验室投入运行后,实行动态管理。市科技局制定《洛阳市市级重点实验室评估考核规则》,每年对实验室进行考核。考核分为优秀、良好、较差三等。
按照奖优罚劣的原则,根据考核结果,对在学术上或在促进科技进步方面对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大贡献、能够积聚人才、考核成绩优秀的实验室,在同等条件下将优先承担各类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对管理不善、绩效较差的,要求限期改正。连续两次考评为较差的实验室将取消其市级重点实验室资格并酌情追回已拨资金。
2.保持实验室的清洁、整齐,不随地吐痰,实验室中的废纸、火柴等必须放在指定容器中,实验完毕后按教师要求清洗仪器,做好各项清洁工作,仪器、药品安放整齐,桌面、地面保持整洁。
3.进入实验室后,未经教师允许,不得擅自玩仪器、药品,实验前,在教师指导下检查仪器药品,如有缺损,及时报告教师。
4.保障实验安全,杜绝事故发生,严格遵守实验操作规程,听从教师指导,按时完成实验,不得乱倒实验废液,不得擅自做规定以外的实验,取用药品,不得超过规定用量。 本文由第 一·范 文 网WWW.kt250.Com整理,版权归原作者、原出处所有.../
关键词:管理制度 实验室管理 高校 动手能力
实验是科学研究的基础,实验室是培养和造就科学家的摇篮。高校实验室既是培养和造就现代高科技的摇篮,又是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地,实验教学不但是对理论教学和学生所学知识的检验和补充,而且还能提高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因此,加强实验室建设,改革传统落后的实验管理制度,探索适应现代社会发展需要的高校实验室管理制度,是当前实验管理的重要任务。
一、高校实验室管理与实验教学的现状
近年来,由于高校办学规模的扩大,实验设备不能满足实验课教学的需要,实验教学学时明显减少,因此,实验课的教学质量呈下滑的趋势。据社会调查和用人单位反馈,扩招前毕业的大学生的质量普遍优于扩招后毕业的大学生,特别是在动手能力方面,前者普遍优于后者。应该承认,招生规模的急聚扩大与师资建设、实验室建设、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等产生了矛盾,给高校的教学质量带来了消极的影响,特别是给实验设备的增加、实验师资的配备、实验教学手段和方法的革新以及实验场所的安排带来了冲击。同时,落后的实验课管理制度也制约了教学质量的发展。毕业生质量差主要体现在动手能力差,反推之说明实验教学质量差,说明实验装备差,教学手段落后,实验室管理落后,师资力量差。理工类高校培养的是应用型人才,不仅要会说,而且要能做,高校要培养出符合于社会发展的创新人才,除要加强理论教学和实验设施的建设外,还要从实验教学的管理制度上下工夫,创新实验教学的管理,提高实验设备的利用率,最大限度的发挥现有实验设备的效益。
二、高校实验室管理与教学的改革措施
1.推行实验课程学分制
按照实验课教学计划,每门专业实验课程,必须明确给出学分,增加实验学分的所占比例,建议占专业理论课程学分的1/4,如:一门专业课总学分为5分,该课程的实验可占1.25学分,理论教学占3.75分,才能算该门专业课修满了学分,这样可以有效地防止学生产生重理论、轻实验的思想,而且有利于提高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
2.建立严格的实验课程考核制度
既然实行课程学分制,就要建立相应的考试考核制度,对学生的专业课程的实验进行考评,考核可以用以采用以下两种方法进行:
(1)考试。实行抽签制的现场实验考试。将学生所学专业课的所有实验混合装入签箱,由学生抽取。每个学生按抽签的内容,进行实验考试,时间2小时,由实验教师现场阅考平分。实验课考试实行百分制。
(2)考核。采用现场考核评分制。所谓现场考核评分制,即在每次实验课中对学生所做实验进行现场考核评判,并给出学生该专业实验课的学分。为什么不用实验报告进行考核呢?这是因为实验报告学生可以相互抄录,即使不上实验课的学生也可以做出优秀的实验报告,反映不了学生的真实成绩。
3.建立实验课签名制度
学期开始,由教务处将学生班级名单发给实验教师。上实验课时,承担实验教学的教师对学生进行点名,做完实验,学生签名后才能离开实验室。这样可以规范学生的行动,上课不能迟到早退,实验必须做完。现在的实验课是学生想来就来,不想来就不来。这是学校管理制度上的问题。如建立实验签名制、实验学分制、实验考试制后,这种现象即会自然消失。
4.建立实验教师任课制
理论课程学的教师根据教学进度和课表,负责给出实验教学周次和课次时间、实验内容和要求,由实验教学教师负责完成具体的实验课教学任务。这样责任分明,也有利于各自的工作。这就要求理论课教师和实验课教师良好配合,根据教学计划合理安排理论课教学和实验教学。实验教学也应备课,以备回答学生实验课中提出的与实验有关的理论性问题和实验中出现的实践性问题。显然,这就要求实验教学的教师不仅要懂实验方法与技能,还要有深厚的理论功底,而这正是高校实验师资配备所缺乏的。实验教学可以不实行坐班制,实验备课与准备、实验教学与设备维护,由实验教师根据理论教师安排的时间自主完成。这既要求高校实验室必须配备高水平的实验教学教师,同时也要求高校必须改革现行的实验体制,赋予实验教师予同等的地位、同样的使命,打破教师系列编制与实验系列编制的概念。
5.改验证性实验为设计验证性实验
高校现行实验模式,基本上采用的是验证性实验模式,我校也不例外。老师画好样,学生照葫芦画瓢,即老师确定好实验科目,实验室设计好实验,学生只须按设计好的实验线路(如数字逻辑实验)搭接好线路,再按给出的操作步骤操作,验证该实验的正确性即可。这种模式严重地阻碍了学生设计能力及创新思维能力的发挥和动手能力的提高,学生学的是书本上的死知识,不能将知识活用。这种验证性模式必须改革成设计验证性模式,由教师给出实验课目,学生自主设计并在实验课中自己动手完成该实验课目。这样,既能提高了学生的设计能力,又能提高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创新思维能力。
6.合理安排实验课时
高校的教学安排有一种倾向,就是理论课时越来越多,实验课时越来越少。有些高校的院系,甚至存在压缩实验课时、延长理论课时的倾向。在专业课方面,理论课与实验课同等重要。高校应为社会培养既懂理论又会实干的人才,这种人才才是合格人才,才会为社会所接受。为了提高学生的思维能力、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才有些专业课程的理论教学课时应缩短,实验课时要相应延长。当然,每门专业课课时,都应从提高学生理论水平和设计能力、动手能力、创新能力出发,合理安排理论与实验教学课时,或延长,或缩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