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2-27 11:1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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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活中,协议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协议书对双方的事务履行起到积极作用。想写协议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推荐的关于一些试用协议书,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试用协议书1甲方(公司名称):
乙方(个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国家劳动管理规定以及本公司招聘管理办法,甲方招聘乙方为试用员工,双方在公平、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试用期限为________个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乙方的工作岗位为________;试用期标准薪资根据转正后标准薪资的80%计算,金额为/月(RMB);试用期间业绩提成及工资发放,根据公司现行的管理制度执行。
三、试用期第一周为考察培训周,试用期未满一个自然月离职(含主动辞职和被辞退),考察培训周按零工资计酬。
四、试用期间,缺勤一律按事假计算,符合旷工则按旷工计算,并根据缺勤天数延长试用期。
五、试用期间,根据工作需要和乙方能力,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岗位进行调整。
六、试用期间,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并根据甲方工作安排,认真履行职责,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七、试用期间,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时,须提前一周通知甲方,若乙方在试用期间自动离职则甲方不予发放工资。
八、试用期间,乙方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经培训或调岗后仍不能胜任,以及发现乙方应聘材料弄虚作假,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者,甲方可随时停止试用并予以解雇,工资按乙方考察培训周以外的有效考勤计算。
九、试用期间,乙方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或因泄露商业秘密、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等行为,给甲方造成利益损失,甲方有权立即终止试用并予以解雇,乙方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十、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后,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乙方在试用期间表现优秀,可申请提前转正,并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10.1
试用期间,主要考核指标达到相应岗位标准的85%者,视为表现优秀。
十一、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将予以解雇或延长试用期;甲方对乙方的试用延长期不应超
过两个月,延长期内仍不合格者,公司应予以辞退处理。
十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试用协议:
12.1
行为触犯了国家的法律、法规而被追究刑事责任者。
12.2
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届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
排工作者。
12.3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达到残废标准一至四级者,应同时办理退职手续。
十三、乙方声明,乙方在签署本协议时,已知晓甲方的制度并愿意遵守各项事宜。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章后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五、签章生效:
试用协议书2本协议本着平等互利,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
甲方为 公司,乙方为 。
根据员工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试用期将于月日结束。
经部门主管及人事部调查考核,综合考核结果与实际表现,未能达到公司要求,因此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相关规定,延长员工试用期个月,直至年月日止,以作深入考核。
本协议均属双方自愿接受,并于本协议上签名确认,人事部留存备档。
本协议一式两份,员工本人一份,人事部留存一份。
甲方:公司 乙方: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试用协议书3协 议
甲方:
乙方:__医院 科室
为了使先进的医疗设施设备更好地造福患者,甲、乙现就某某医疗设施设备之使用达成如下约定:
一、甲方提供给乙方某某设施(设备等) 套(台),其规格型号为: ,产品配置为:。甲方确保其所提供的设施(设备等)及配套设施、试剂等符合国家质量标准,依法拥有医疗相关器械注册许可证,并拥有完整的知识产权。
二、甲方负责对该设施(设备等)安装、调试及正常使用以及维修、维护,并承担相关费用。
三、甲方负责对乙方工作人员进行操作培训,直至乙方人员完全能够使用该设施(设备等)为止。
四、甲方以优惠价向乙方提供相关试剂或其他相关维持本设施(设备等)正常运作的相关消耗品。
五、乙方在甲方的指导下对该设施(设备等)进行日常使用,包括提供与该设施(设备等)相匹配的场所,配备相应人员进行操作。该设施(设备等)因产品自身缺陷、安装调试之失误或火灾、水患等因素造成的损坏之后果,乙方不承担责任。
六、试用期内,乙方使用该设施(设备等)的收入,归乙方所有。双方均明确认为该收入系为维持该设施(设备等)日常运作之所需,并非乙方盈利所得。
七、因使用该设施(设备等)所造成的医疗纠纷由甲方负责,乙方负责协调。
八、甲方因违反上述第一条之约定而造成的纠纷概由甲方负责,甲方赔偿乙方的损失,并同时承担违约责任,支付给乙方违约金万元。因本条前述原因,乙方有权随时终止本协议。
九、本设施(设备等)试用期为__年,自 起至 止。期满后该设施(设备等)归由乙方所有,或双方协商决定该设施(设备等)之所有权归属。
十、因本协议而产生的纠纷,由乙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甲方:
乙方:__医院 科室
年 月 日
试用协议书4甲方:成都帝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的岗位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我公司所有员工的录用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后未达到公司试用标准的.员工,需对以下条款进行选择:
1.延长试用期
试用期满后未达到公司要求的员工与公司协商决定后,自愿延长试用期时间。甲方聘用乙方为延期试用期的时间为_______个月,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经双方平等协商,以共同遵守。
2.离职
试用期满后未达到公司要求的员工自动离职。
注:本协议的最终解释权归成都帝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
试用协议书5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__(先生/女士,以下简称乙方)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自愿和平等的原则,一致达成下列条款:
一、试用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二、工作岗位:在_________担任_________工作。
三、工作时间:每日八小时,甲方因生产需要加班,应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四、劳动报酬:依照按劳取酬的原则,乙方月收入不低于人民币_________元,该收入由_________等构成。
五、劳动纪律:试用期间乙方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员工守则。乙方如违反企业的规章制度,甲方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
六、合同解除: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可在不说明任何原因的情况下辞职,甲方无异议;但乙方辞职必须提前5天通知甲方,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试用期间甲方如发现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或不适宜甲方工作等情况的,可以随时终止试用,解除本合同,并不因此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一、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之全面理解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能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就可以随时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实践中,对于如何理解“不符合录用条件”存在分歧,产生分歧的原因是由于现行立法没有对“录用条件”进行解释。目前学术界对“录用条件”的理解存在“广义说”、“狭义说”。
广义说认为,劳动法中所指的“录用条件”,不仅包括用人单位在劳动力市场的招聘信息中所提出的条件(如年龄、身高、学历、职业资格证书等),而且包括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综合要求(如工作能力、个人品行、责任心、对企业的忠诚度等),即应对录用条件作宽泛解释。如果狭隘地理解“录用条件”的含义,不仅有悖于劳动法的立法本意,会产生法律逻辑上的错误,而且也不符合建立劳动关系这一过程的实际。
狭义说认为,劳动法中的“录用条件”,是指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明示的、考察劳动者是否可以与自己建立劳动关系的具体、详细的标准。它既包括用人单位在劳动力市场的招聘信息中所提出的条件,也包括在录用之前向劳动者明示的、具有可衡量性的具体岗位要求。需要说明的是,用人单位没有向劳动者明示的规章制度不能视为录用条件。狭义说限制了用人单位的任意性,更好地保护处于弱势地位的劳动者。笔者赞同狭义说。
二、适用“不符合录用条件”与“不能胜任工作”之异同
依据《劳动合同法》,在试用期内,如果劳动者不能符合用人单位的岗位要求或者说考核不合格,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有两条途径:1.以其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2.以其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这两种途径,除用人单位都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外,它们的实体条件、法律后果、法律依据是区别的(参见下表)。
从表中可以看出,在试用期内以“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劳动合同,相比于“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基本上是不需要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而后者过程烦琐且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因此,用人单位乐于以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也是很自然的。
三、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之操作
“录用条件”是基本属于企业自主决定的范畴。这是否意味着,用人单位可随意地以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否也!那么用人单位如何合法、规范地操作呢?笔者认为可从四个条件入手:
1.前提条件。用人单位在招聘劳动者前应制定出规范、详细的相应岗位的录用条件。如果用人单位缺乏详细、规范的录用条件,在仲裁或诉讼过程中就存在败诉的风险。
2.程序条件。笔者认为,这里的程序条件包括两个阶段的程序条件,分别是在录用前的程序条件和解聘中的程序条件。
录用前的程序条件,即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前应当将录用条件全面、详细地告知劳动者,以满足劳动者的知情权。为了证明用人单位履行了告知义务,用人单位可以将包括录用条件的材料交给劳动者,让劳动者签收。《劳动合同法》第八条对此作了规定。
解聘中的程序条件,即用人单位以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需要走好以下两步:第一,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这是《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给用人单位的义务;第二,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这是《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之规定,法律并未规定用人单位说明理由一定得采取书面形式,但从举证角度出发,建议采用书面形式,并且要求劳动者签收。
3.证据条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因此以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应由用人单位举证。笔者认为,用人单位需要提供的证据包括:(1)劳动者签收的包含录用条件的书面材料;(2)劳动者不符合用人单位明示的录用条件的证据材料;(3)事先通知工会解聘劳动者的书面材料;(4)劳动者签收的用人单位解聘劳动者时说明理由的书面材料。
4.时间条件。根据原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如何确定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请示〉的复函》之规定,如果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应当及时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否则,试用期满后,即使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也不能再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此外,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试用期,用人单位不能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四、《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草案)》第二十七条之评析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草案)》(以下简称为《实施条例(草案)》)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或者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作为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劳动合同。初见这一条文,似乎扩大的“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范围,但仔细分析,其中存在逻辑上的缺陷。笔者对这一条款评析如下:
1.试用期内患病(含非因工负伤,下同)是否属于不符合录用条件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之规定,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内(包括试用期内)患病,用人单位应当先给其不少于三个月医疗期。在医疗期满后,劳动者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时,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而根据《实施条例(草案)》第二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并结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试用期内患病属于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可以在医疗期满后直接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因此,试用期内患病适用不同的法律条文,会经历不同的程序并产生不同的结果。劳资各方都会从自己的立场出发而选择不同的法律条文,从而产生劳动争议,不利于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从逻辑上讲,上述法条不具有周密性。
此外,适用《实施条例(草案)》第二十七条之规定,可能会产生内在矛盾。因为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患病,当其医疗期(不少于三个月)届满时,多数劳动合同的试用期已满(因为不满三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超过二个月),而试用期满后不能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2.不能胜任工作是否属于不符合录用条件。同样,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之规定,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内(包括试用期内)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应当给劳动者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机会,之后仍不能胜任工作时,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而根据《实施条例(草案)》第二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不能胜任工作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那么用人单位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因此,试用期内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适用不同的法律条文,会经历不同的程序并产生不同的结果,可能导致劳资纠纷,不利于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综上,把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患病或者不能胜任工作,作为不符合录用条件而解除劳动合同,在理论上存在逻辑矛盾,在实践中容易产生新的劳动争议。因此,建议立法机关对其进行修改。
参考文献:
[1]石先广:劳动法律问题与实务操作[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7
一、推行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制度,拓宽选人用人的视野
实行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有利于破除部门、行业及身份的限制,扩大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视野,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透明度,防止靠关系、走门路、“跑官要官”等不正之风,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激发广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二、推行党政领导干部全委会投票表决制度,扩大干部任用工作的民主化
我区在全市率先实行了区级中层党政正职人选由区委常委会提名,区委全委会无记名投票表决通过制度,即“票决制”。
三、建立完善干部考核制度,扩大群众参与的范围
1.坚持实行干部考察预告制度和差额考察制度。干部考察前,提前将考察对象名单、考察组成员及联系方式、监督电话在一定范围内公布,方便群众反映情况,使考察的全过程都能接受群众的监督,同时,由于在干部选拔工作中推行差额考察,实现了好中选优,有效地防止了由于用人失察问题的发生。
2.坚持实行干部考察责任制度。对形成的干部考察材料,考察组成员要在材料后签名,对材料的真实性、客观性负责,对因考察不实、不细而影响正确使用干部的,考察组成员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3.坚持百分量化考核制度。把干部德、能、勤、绩、廉等五方面内容细化,每项又分为好、中、差三档,每档赋予一定的分值,实行百分制量化考核。从而为进一步选好用好干部提供了科学依据。
4.推行实践考核制度,为相关职位选任最合适人选。对通过笔试、面试进入考察范围的人选,在进行组织考察前,安排到相应基层部门,进行为期三个月的岗位实践,根据其实际表现,通过记实考核、跟踪考核、组织考察,确定在拟任职位上的最佳人选。通过实践考核考察任用干部,扩大了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充分体现了公开、公正和公平的原则,使一批理论水平高,实践能力强的干部走上领导岗位,较好地防止了把“高分低能”和“考试专业户”选进基层领导干部队伍。
四、推行干部任前公示和任职试用期制度,广泛听取民意,主动接受监督
多年来,我们始终坚持干部任前公示制度和新任副职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对拟提拔的干部,在常委会研究以后、正式任命之前,将干部的基本情况和拟任职务在区委、区政府、区人大、区政协和干部所在单位张贴公示,广泛听取干部群众的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间发现有重大问题的,暂缓任职,待查清后,视情况决定任职或取消任职。对新提任的副职领导干部,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由组织、纪检部门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正式任命,经考察不适宜任职的,取消任职资格。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招聘石峰区政务服务中心“一口式”受理窗口人员9名,田心街道社会治理网格化服务工作人员12名,合计21名,具体计划及岗位条件见《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原则和方法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三、招聘岗位职责
(一)政务服务中心“一口式”受理、前台接待、后台流转员岗位职责
1、咨询:承担各类公共服务和行政审批事务的政策咨询、接待服务、结果查询,发放告知单,分析办理事项;做好热线电话接听工作,对电话咨询和群众投诉做好相关服务和记录。
2、事务办理:按事项流程规范地受理、办理事项;做好与网格办中心流转人员的交接工作;负责印章的使用和保管;负责受理物料的存档。
3、发证收费:收取、发放各类事务办理中涉及的现金,开具发票;每天与财务人员做好现金交接,做到日清月结;发放各类卡证材料和事项办理结果物;负责对未当场办结的事务进行回复;
4、宣传政策。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的宣传。
5、计算机系统维护。负责计算机运行的日常管理维护等工作。
6、完成网格化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社会治理网格化服务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采集信息。做好网格内人口、房屋、车辆等基础信息采集工作,掌握单位、企业、门店等信息。
2、巡视排查。开展日常巡查,全面掌握社情民意,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上报社会不稳定因素至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站。
3、便民服务。走访重点服务对象,为老弱病残等特殊人群提供便民服务。
4、宣传政策。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的宣传。
5、协调工作。区、街道网格化中心受理员需负责区、街道网格化中心信息受理协调处理等工作。
6、计算机系统维护。区、街道网格化中心计算机专员需负责计算机运行的日常管理维护等工作。
7、完成网格化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招聘对象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报名需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政务服务中心“一口式”受理、前台接待、后台流转员报名条件
(1)以下条件需至少满足一条:本人为株洲市或株洲县户籍、直系亲属为株洲市户籍、本人或直系亲属在株洲有房屋、在株洲当地大学毕业未超过1年;
(2)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证明);
(3)遵纪守法,乐于奉献,能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5)年龄在20周岁至35周岁之间(1983年3月1日至1998年3月1日期间出生)。
(6)、能熟练操作电脑,熟悉office办公软件的使用。
2.社会治理网格化服务工作人员报名条件
(1)本人为石峰区户籍,或者有直系亲属为石峰区户籍。
石峰区机关事业单位、各街道、社区在岗临聘人员任职1年以上者(2017年3月1日前入职),不受户籍限制。
(2)遵纪守法,乐于奉献,能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年龄在20周岁至45周岁之间(1973年3月1日至1998年3月1日期间出生)。
(5)具备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6)能熟练操作电脑,熟悉office办公软件的使用。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三)、石峰区现有的政务服务大厅临聘人员参加政务服务中心“一口式”受理、前台接待、后台流转员报名,予以适当优先,具体优先措施见(五、招聘程序和步骤):
(四)以下人员群体报名社会治理网格化服务员,予以适当优先,具体优先措施见(五、招聘程序和步骤):
1.田心街道、社区下岗职工。
2.退役军人。
3.零就业家庭人员。
4.在石峰区各机关事业单位、街道、社区工作1年以上者(2017年3月1日前入职)。
5.低保或低收入家庭人员。
五、招聘程序和步骤
主要包括公告、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具体程序和步骤如下:
(一)信息
1.在石峰区政府门户网、石峰(微信平台)、钻石人力资源公司网站等媒体招聘公告。
2.在石峰区各街道、社区、村张贴招聘公告,招聘信息。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所需材料
1.公告时间:2018年3月7日
2.集中报名时间:2018年3月7日至3月17日,仅接受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及联系人:株洲钻石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株洲市天元区滨江南路蓝盾景园二期19栋302)
刘经理15570706706
易主管15273319884/28261037
赵部长13762336832(微信同号)。
4.报名材料
(1)提前填写好报名登记表(附件2);
(2)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或直系亲属户口薄和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提供3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的学信网认证报告;
(3)企业下岗人员提供所在企业开具的报考证明或所在社区居委会开具的相关证明,退役士兵提供证明其身份的证件,失业人员提供就业创业(就业失业)证,石峰区临聘人员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低保或低收入家庭人员提供低保证。
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书、资料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取消考试资格,并记录诚信档案。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资格审查
由株洲钻石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按下列程序进行资格审查:
1.毕业证书、年龄、户籍等方面审查。
2.体检审查(在录用名单确认后,同时进行体检)。
资格审查后,岗位招聘人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未达到比例的,经请示石峰区网格化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指导小组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符合报名条件者将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形式告知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代领准考证者需提供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逾期未领准考证者视作自动放弃考试。
(四)考试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考试方式。
1.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内容包括时事政治、判断推理、阅读理解、应用文写作、电脑基础知识、公共管理基础知识和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笔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为准;
(3)优先群体,给予笔试成绩直接加分的优先,具体加分情况见加分分类表(附件3)。
2.面试
(1)笔试结束后进行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
(2)面试为专业技能测试和岗位面谈。主要测试电脑实际操作,以及处理岗位职责内问题的能力;满分为100分,取平均分作为该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面试评委小组在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宣布成绩。
(3)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采用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处理。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优先;笔试成绩相同的,以笔试客观题成绩高的优先。
(4)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石峰区政府门户网及株洲钻石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
六、体检与考察
(一)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但综合成绩低于60分者不入围体检。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参照株洲钻石人力资源公司标准执行。
(二)体检合格者即确定为考察对象,用人单位将按照相关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石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石峰(微信平台)公示7个工作日。
八、岗前培训与聘用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统一参加由用人单位组织的业务培训。培训期间用人单位将对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行、学习态度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者,与株洲钻石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2年(2年期满后,根据劳动者的现实表现情况与实际工作能力可选择续签劳动合同)。第一次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间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解除劳动合同。在合同期内被聘用人员违反株洲钻石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劳务派遣员工管理制度》的,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九、待遇保障
(一)政务服务中心“一口式”受理、前台接待、后台流转员聘用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工资2800元/月;试用期满后基本工资2500元/月,绩效工资1000元/月,合计3500元/月。
(二)街道、社区网格化管理员聘用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工资2400元/月;试用期满后基本工资2000元/月,绩效工资1000元/月,合计3000元/月。
(三)年终考核为优秀等级的工作人员(按网格化工作人员总人数的20%评选),给予3000元/人/年的奖励。
(四)缴纳“五险一金”:工伤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和公积金。
十、纪律监督
整个招聘工作将严格按照有关纪律规定,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视其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十一、招聘及监督电话
(一)咨询电话:赵经理13762336832。
易主管15273319884/28261037。
刘经理15570706706/(微信同号)。
(二)监督电话:22629957(监察局)。
(三)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3:30—17:30。
十二、附则
(一)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株洲钻石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二)附件:
江北区文化馆是宁波市江北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下属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诚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工作人员1名。
一、招聘岗位说明
行政管理兼综合文字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作风正派,工作勤奋,身体健康;
2、户籍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内;
3、要求年龄45周岁以下(计算至2018年4月30日),性别不限;
4、设置1个岗位,文字兼群文调研,要求汉语言文学、新闻学等相关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5、具备一定的协调能力和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
三、其他
1、聘用以后的管理政策和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2、自公告之日起至3月25日止;按要求填写报名表并发至邮箱[email protected]
3、通过初步筛选确定初选名单后,直接通知入选者携带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证书以及其他相关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和近期正面彩色免冠一寸照片2张前来面试。成绩名列前3名的同志列为考察对象,由我馆进行综合考察。经审核,择优录用,电话通知。所有报名资料不再返还。
4、联系电话:87668249;联系人:蒋老师
四、有关事项
招聘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凡参加报名者,资料应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报名表a.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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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劳动合同书模板阅读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项。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类型为______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终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其中试用期_________.
二、工作内容和义务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岗位工作。甲方可依照有关规定,经与乙方协商,对乙方的工作职务和岗位进行调整。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并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
3.维护甲方的荣誉和利益;
4.忠于职守,勤奋工作;
5.履行保守甲方商业秘密,不得利用甲方的商业秘密为本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谋取不正当的经济利益。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的,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个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的,平均日和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标准工作时间。
执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_________工时制度。
第五条 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六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制定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甲方应按照国家或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七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劳动报酬
第八条 甲方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第九条 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乙方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甲方每月_________日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_________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_________元。
第十条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和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工资报酬。
第十一条 由于甲方的原因,使乙方不能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劳动的,甲方保证支付乙方的生活费不低于_________元。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当地人民政府关于社会保障的有关规定交纳职工养老、失业和大病统筹及其他社会保险费用。
甲方应为乙方填写《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按有关规定转移 .
第十三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起医疗期和医疗期满后关于本合同的办理,按照劳动部颁发的《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执行。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医疗和生活费用按照_________执行。
第十四条 乙方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等待遇按国家和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
六、劳动纪律
第十六条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规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工作制度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和职业技能。
第十七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八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九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的内容。
第二十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条 合同期内,甲方委派乙方到境内外甲方所属机构工作的,原有劳动合同仍然有效,但应和企业签订有关境内外工作的协议;经甲方批准,乙方到境内外非甲方所属机构担任一定阶段工作的,可由乙方与该机构签订有关协议。
第二十二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以欺诈手段订立本合同的;
3.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损失的;
5.泄露甲方商业秘密,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失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不能胜任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8.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9.劳动合同订立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三条 甲方按照第二十二条第7、8、9项的规定解除本合同时,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二十四条 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应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十五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第7、8、9项和第十四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经市、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4.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的职工;
5.复员退伍义务和建设征地农转工人中初次参加工作未满三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条 乙方欲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在乙方完成在手业务以及清理完所办理的债权债务的情况下,可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侵害乙方合法人身权利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4.甲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关系即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在本合同期满前_________天向对方表示续订意向。
第二十九条 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乙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终止。
八、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第三十条 甲方根据本合同第二十条、二十二条第7、8、9项、第二十四条解除劳动合同,应按劳动部制发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给乙方经济补偿。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并对乙方造成损害的,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并按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执行:
1.由于甲方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包括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
2.甲方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即招用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以及劳动合同到期后十日内未办理续订劳动合同手续的;
3.甲方违反《劳动法》的规定侵害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合法权益的;
4.违反《劳动法》的规定或本合同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三十二条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除要求甲方补足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外,还可以按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规定,要求甲方支付赔偿金:
1.克扣或者故意拖欠支付乙方工资的;
2.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3.支付乙方报酬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4.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本合同第三十条支付经济补偿的。
第三十三条 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第8项解除劳动合同,除给乙方经济补偿外,甲方应根据劳动部制发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发给乙方医疗补助费。
第三十四条 乙方有第二十二条第3、4、5项情形的,甲方除解除本合同外,可保留依法索赔的权利。
第三十五条 乙方不得在掌握甲方商业秘密的保密期限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自动离职,经协商解除合同后,亦不得在_________期限内自行或在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单位从事和原在职时相同或有关的经营活动。
第三十六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事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本合同约定或损失数额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七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条件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承但相应的经济赔偿。如果在公派境内外培训或出境实习后为甲方工作期限在_________年以内发生的,应赔偿甲方有关的费用。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_________.
十、劳动争议处理
第三十八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_________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
第三十九条 甲方以下规章制度_________对合同当事人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四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_________
员工实习期合同范本
甲方:
乙方:
甲方聘用乙方为试用期员工,试用期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经双方平等协商,现就试用期间的有关事项订立以下条款,以共同遵守。
一、乙方的岗位(工种)为: ,在试用期间,根据工作需要和乙方能力,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岗位进行调整。
二、在试用期间,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甲方的各项管理规定及制度,并根据甲方工作安排,认真履行职责,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三、乙方试用期工资为 元/月,甲方按月发放。加班工资按 /小时计算。
四、乙方在试用期内,考勤均由甲方按实际出勤状况和公司考勤制度执行。
五、乙方在试用期内,除工资外,本公司的任何福利待遇均已包含在试用期工资内。
六、乙方每月工资由甲方自上班之日起的次月30日前发放,若工资发放日恰逢周日或假日,甲方结合工厂实际情况逐日顺延发放。
七、在试用期内,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时,须提前一周通知甲方,协商解决,否则,将根据公司制度,由厂部按制度论处。
八、乙方如在报到后的第一月内提出辞职甲方将扣除招聘、培训费用共 后,按实际数额发放报酬。
九、在试用期内,甲方如认为乙方不能胜任工作或发现乙方应聘材料弄虚作假,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随时停止试用并予以解雇,工资按乙方实际考勤(或计件工资总额),依据公司制度及本合同相关内容(条款)结算。
十、在试用期内,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的管理规章制度的;或者故意或严重失职,给甲方利益造成损害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试用并予以解雇。乙方应对造成的结果予以相应的赔偿责任。
十一、在试用期内,因乙方泄露甲方商业秘密,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或因乙方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进行追偿。
十二、试用期满或试用期内工作突出并经考核合格者,将在当月内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 将予以解雇或延长试用期,但试用期最长不超过六个月(见公司用工制度)。延长期内仍不合格者,公司应予以辞退处理。
十三、乙方声明,乙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已知晓甲方的制度并愿意遵守各项事宜。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于 年 月 日起生效。
十五、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 乙方: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试用期劳动合同范本阅读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聘用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受聘方)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劳动管理规定以及本公司员工聘用办法,甲方招聘乙方为试用员工,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试用合同,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一、试用合同期限
试用期为________个月,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二、根据甲方的工作安排,聘用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工作岗位。
三、甲方聘用乙方的试用期月薪为________________元。试用期满后,并经考核合格,可根据平等协商的原则,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四、甲方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
a.有权要求乙方遵守国家法律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b.在试用期间,乙方如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规章制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的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赔偿,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c.试用期间,乙方由于个人原因所发生的疾病以及伤残等意外事故,乙方自行负责;
2.甲方的义务
a.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b.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能及公司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五、乙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乙方的权利
a.享有国家法律法规赋予的一切公民权利;
b.享有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可以享有的福利待遇的权利;
c.试用期间如变更单位,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双方协商终止试用合同;
2.乙方的义务
a.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当地政府规定的公民义务;
b.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手册、行为规范的义务;
c.维护公司的声誉、利益的义务。
六、甲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a.试用期间,乙方不能胜任工作或弄虚作假不符合录用条件,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
b.乙方有突出表现,甲方可提前结束试用,与乙方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七、乙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a.试用期满,有权决定是否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b.具有参与公司民主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权利;
c.反对和投诉对乙方试用身份不公平的歧视。
八、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原则处理。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经甲乙双方签章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
为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用人机制,更好地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根据我矿实际工作需要,矿党委决定在全矿范围内公推公选5名副科级领导职务拟任人选。
一、公推公选的原则
1、德才兼备、任人唯贤、注重实绩;
2、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3、群众参与、群众公认;
4、民主集中制。
二、公推公选职位及选拔范围
(一)职位
机电工区分管固定设备副区长2名;
机电工区分管供电副区长1名;
机电工区分管综采副区长1名;
综采队分管机电副队长1名。
(二)选拔范围
拟任人选在全矿相关岗位现任班长、车间主任、专业技术人员、机关部室有关管理岗位人员中产生,或曾经从事过所要选拔职位工作,有这方面管理阅历的现任班长、车间主任、专业技术人员、机关部室有关管理岗位人员中间产生。
三、条件、资格和岗位要求
在上述选拔范围内,凡是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具备下列资格和任职岗位具体条件者均可以报名。
1、工龄:五年以上矿龄。
2、职务:现任班长、车间主任、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含2年)。
3、学历: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学历(含中专),现任班长5年以上,学历可以适当放宽至高中(中技)。
4、年龄:196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
6、熟悉所选拔职位业务,具有所选拔职位的岗位工作经历,具备所选拔职位的专业知识,有一定的管理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管理工作经验。
四、公推公选的程序
1、公告
在全矿范围内公告,公布公推公选的职位、条件、基本程序等。
2、个人报名
(1)报名时间:2005年11月1日—11月15日。
(2)报名地点:政工部组织办公室(办公楼108房间)
(3)报名所需材料: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②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③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聘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④单位证明(需加盖党支部公章及党支部书记、行政主管签字),以及其他能证明自身能力、资历、业绩的资料;⑤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
(4)每人限报1个职位。
3、资格审查
矿公推公选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公示,确定产生人选,合格者进入民主推荐。
4、民主推荐
(1)第一轮民主推荐
在参选者所在单位召开全体职工会议或党员、职工代表、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会议(参加推荐的人数不得低于所在单位总人数的60%),对本单位报名参选者进行民主推荐(本单位报名人数较多的,最多只能推荐3名),按照得票数由高到低取足名额。
(2)第二轮民主推荐
由专业技术人员代表、各级领导干部代表参加推荐,按照1:3比例,根据得票数由高到低确定参加面试的名单。
5、面试答辩和民主测验版权所有
面试采取当场答题,情景模拟测试、现场答辩等形式,对应试者的基本素质、应变能力、表达能力、专业工作水平、实际工作经验等进行考核。矿成立面试评审小组,进行具体面试评审,考评者将根据选手情况,独立评分;同时,组织有关单位领导、专业技术人员、职工代表,旁听面试并进行现场测评。选手积分比例为:面试答辩占70%,民主测评占30%。
6、组织考察
根据面试答辩和现场民主测评的积分成绩由高到低,按照公推公选职位1:2的比例依次确定组织考察对象。矿将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人选的德才表现、专业水平、工作实绩、群众公认程度进行全面考察。
7、决定任用
差额考察结束后,根据对考察人选的考察情况,矿党委集体研究,确定聘用人员,并予以公示。
8、办理试用手续
公示结束后,经矿党委研究,按照干部管理程序决定任用人选,并在全矿范围内公示。任用人员上岗前,由政工部根据岗位需要进行岗前培训,任用人员试用期半年,聘用人员与矿签定试用协议,试用期间享受同岗位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察胜任者,办理正式聘任手续;不胜任者,取消试用期。回原岗或另行安排相应工作。
因工作需要,北海市银海区审计局办公室拟招聘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和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
(二)具有一定的口头表达能力和文字材料综合写作能力,熟练使用计算机及各类办公软件;
(三)专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中文、新闻、汉语言文学、行政管理等文科类专业和会计、审计专业优先,有相关工作经历优先。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二、工资待遇
经面试及综合考察后,视岗位需要确定聘用人选,聘用待遇1800元/月(含个人按规定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生活补助500元/月。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工资为转正后工资的80%),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签订正式聘用合同,享受生活补助并按国家要求购买五险。
三、报名方式及注意事项
网上报名
提交报名登记表(见附件)、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发送至邮箱(bhsyhqsjj @163.com)。符合面试要求的工作人员将电话通知面试,报名者接到面试通知后持有关证件原件前来核验。
报名时间:2018年2月27日至2018 年3月30日止
联系人:陈琳 ; 联系电话:0779-3228376
(三)注意事项
1.报名者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如弄虚作假,取消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2.报名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北海市银海区审计局负责解释。
附件:2018年北海市银海区审计局办公室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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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精选——建立严格公正的选聘机制
选聘好辅导员是建设“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辅导员队伍的基础。首先,高校领导要高度重视。成立辅导员选聘领导小组,按照“严格标准、精心挑选、优化结构、加强完善”的原则,严格辅导员队伍入口关、质量关,确保招聘的新辅导员站在高起点上。其次,要严格程序。辅导员选聘要参照国家选拔公务员的要求,进行笔试、面试、测评、全面考察等环节。笔试要注重考察辅导员的理论功底、文字水平和写作能力等;面试要重点考察辅导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等;测评和全面考察环节主要看个人简历及推荐材料,对其在原单位或者学校期间的政治素养、业务水平、组织协调、领导管理能力进行综合评价。再次,要坚持“三公”原则。一是招聘信息、名额、条件、聘用办法等要公开;二是做到笔试、面试、测评、全面考察成绩张榜公布;三是确保招聘的各个环节公开透明。最后,建立试用期制度。对新选拔的辅导员实行试用期制和任期制,试用期一般为一年,任期满方能转岗,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坚决解聘。
二、重培——建立完善可行的培训机制
加强对辅导员培训是提高辅导员综合素质和育人水平的重要方法。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培训。一是建立和完善培训制度。按照《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培训规划(2013-2017年)》文件要求,以促进辅导员专业化、职业化和可持续发展为导向,以构建完善的培训体系为基础,以提高培训能力为重点,以创新培训方式为手段,以提高培训质量为目标,制定适合本校实际的辅导员培训制度,有计划、有步骤、多渠道、全方位地开展辅导员培训工作。二是培训形式要多样。坚持岗前培训,定期与不定期的业务培训,理论热点培训,职业能力拓展培训,有条件的学校可以组织优秀辅导员到外校考察学习,交流经验,甚至出国进修深造。三是培训内容要实用。辅导员的培训内容要紧贴工作实际,如大学生党建工作培训,学生事务管理培训,心理健康教育培训。
三、严管——建立科学公正的考核机制
客观公正地考核辅导员队伍是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首先,高校要制定辅导员工作条例、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等制度,明确辅导员的工作目标、要求、内容和职责,落实工作责任制。其次,要明确考核主体。辅导员考核的主体应包括辅导员自身、学生、兄弟院系、所在院系和职能部门,职能部门应涉及学工部、学生处、团委、后勤、保卫、教务、财务等多个部门。再次,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指标。考虑辅导员工作的特殊性和考核的复杂性,辅导员考核一级指标应包括个人基本素质、工作岗位职责、工作绩效、加减分项目、一票否决项目等,二级指标应包括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学风建设、党团组织建设等。最后,考核结果要合理运用。考核结果不仅要及时全面地反馈给辅导员,让辅导员及时改正,不断完善,还要把考核结果与辅导员岗位津贴、职务晋升、评优评先挂钩。
四、善待——建立切实有效的激励机制
切实有效的发展晋升机制是激发辅导员队伍战斗力的根本保证。首先,高校要落实辅导员双重身份待遇。根据教育部24号令规定,辅导员可以按照专业技术系列评聘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学校要成立辅导员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小组,专门负责辅导员聘评工作。其次,高校要建立激励机制。通过物质激励、荣誉激励、晋升激励等手段,激发辅导员的工作热情。如通过举办辅导员职业技能大赛、辅导员沙龙、学生工作案例研讨会、优秀辅导员高级研修班等活动,为辅导员展示自我、交流工作提供平台。学校每年投入一定经费,设立思想政治教育资助专题研究项目,鼓励辅导员申报科研项目,深入开展理论和实践研究,推动辅导员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