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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期合同优选九篇

时间:2023-02-27 11:17:05

引言:易发表网凭借丰富的文秘实践,为您精心挑选了九篇分期合同范例。如需获取更多原创内容,可随时联系我们的客服老师。

分期合同

第1篇

购房分期合同范本

出卖人:XXX(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地址:联系电话:

买受人:身份证号:

家庭地址: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的原则,就所认购的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开发位于街的,现房出售。

2、甲方同意乙方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购买甲方开发的栋单元号,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单价为元/平方米,总价为元整。

3、分期付款方式

首付:

第二次与年月日付

第三次与年月日付

……

4、乙方应在本协议书签订后至年月日前,带齐相关资料到XXXX物管处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同时交清购房款,乙方交付的购房首付款无息转为购房款的一部分。

5、若乙方未在本合同第3条约定期限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则甲方有权将该物业另行出售,乙方购房首付款不予退还;甲方在本合同第3条约定的时间内,若将乙方所认购物业另行出售,则甲方双倍退还乙方所付购房款。

6、乙方保证本合同的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准确、有效。否则,因此造成的责任及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7、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8、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经双方盖章或签字即生效。双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本协议自动作废。

甲方:乙方(签章):

签订时间:年月日

关于购房分期合同协议书

出卖人:XXX(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地址:联系电话: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家庭地址: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的原则,就所认购的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开发位于孝感市火车站胜利街的阳光美苑物业,现房出售。

2、甲方同意乙方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购买甲方开发的XXXX栋单元号,建筑面积平方米,单价为元/平方米,总价为元整。

3、分期付款方式

4、乙方应在本协议书签订后至年月日前,带齐相关资料到XXXX物管处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同时交清购房款,乙方交付的购房首付款无息转为购房款的一部分。

5、若乙方未在本合同第3条约定期限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则甲方有权将该物业另行出售,乙方购房首付款不予退还;甲方在本合同第3条约定的时间内,若将乙方所认购物业另行出售,则甲方双倍退还乙方所付购房款。

6、乙方保证本合同的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准确、有效。否则,因此造成的责任及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7、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8、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经双方盖章或签字即生效。双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本协议自动作废。

甲方:乙方(签章):

签订时间:年月日

购房分期合同协议书阅读

甲方:

乙方:

鉴于:

1、双方业已对所售房产的全部信息作充分沟通和交流;

2、在乙方支付完毕全部房产款项后,双方依照本合同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按照该合同办理房产权证。

为此,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的基本状况

甲方将位于兰州市西固区西固中路478号“辰光金座”小区,房号为幢单元号房,面积为平方米商品房转让给乙方。

第二条计价方式与价款

1、双方同意按建筑面积计算房屋价款,该房屋单价为每平方米元(大写),总金额(大写)。

2、上述价款不包括交易、权证等所需的其他税金和费用,法规规定由甲方承担的甲方承担。

第三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1、协议签定后5日内乙方支付(大写),剩余款项于年月日前一次性付清。

2、上述款项全部结清后,双方在10日内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据以办理房产权证等相关手续。

第四条房屋交付

甲方收到乙方付款五日内,将符合本协议约定的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第五条违约责任

乙方如未按本协议规定的时间付款,应当按照逾期金额每日支付千分之五的违约金,逾期30日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第六条协议解除协议时相关事项的处理

1、因乙方逾期付款而导致甲方解除本协议,甲方只需书面通知乙方即可将本协议解除,而无需再经法律程序解决。

2、甲方于本协议解除后一个月内,将乙方已支付的购房款在扣除乙方应承担的的违约金(按总房价款的15%计算)及房屋折旧后,将剩余的款项返还给乙方。若乙方还造成甲方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进行赔偿,甲方有权直接将损失在上述款项中扣除。

3、本协议解除后,乙方应将房屋立即交付甲方。若乙方已对房屋进行了装修,在不损毁房屋的情况下能够拆除的,由乙方自行拆除,与房屋附着一体不宜拆除的归甲方无偿所有。

第七条其他约定

1、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处理。

2、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人:

第2篇

汽车分期借款担保合同范本

出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业务电话:_____________

买受方(乙方):_____________

1、_____________ ,户籍地:_____________ ,现在居住地:_____________ ,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

2、 _____________,户籍地:_____________ ,现在居住地: 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

乙方采取分期付款的形式向甲方购车,为此,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汽车品牌、型号、颜色、数量

乙方按自己的意愿选购 ____产 __________牌, 车型_____,发动机号为 _______,底盘号 __________,功率 kw_____,车架号 _____,外观为____ 颜色的汽车壹辆。

第二条 汽车价格和付款方式

1、汽车价格:

汽车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_____________元/辆(小写¥:_____________元),以上价格仅为 提货的裸购车款,并不含汽车因上牌、上路、营运等其他费用。

2、付款方式:应乙方的要求,甲方同意乙方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购买汽车,具体如下:

①首期付款: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足额支付汽车总价的 ___%的首付款,即人民币(大写) ____ 拾____万___仠 佰元整(小写¥:_____________元)。

②后续付款:乙方除首付款外的尚余购车款人民币(大写) 拾___万___仟___佰___元整(小写¥:_____元),分个月支付,自 ___年 ___月 ___日起每月支付金额 元直至乙方将尚余购车款付清为止,每月 __日前交至甲方。

3、由于乙方尚未支付的购车款,占用甲方资金按照有偿的原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资金占用费,资金占用费按每月 %的比例结算。即按乙方未付购车款总额乘以占用天数计付给甲方。

4、甲方收取乙方交付的款项,采取先结资金占用费再还购车款的结算方式,乙方提前交付购车款的,甲方应予以准许,资金占用费结算至乙方付清购车款的当月。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逾期支付尚余的购车款和资金占用费。

第三条 乙方在下列程序完成后提车

1、乙方携带本人、配偶的居民身份证及结婚证复印件(复印件须由甲方与原件核对),以及甲方认为需要的其他材料。

2、甲方审查上述材料的真实性并经核实后,甲乙双方方签订合同,乙方签署有关法律文书。

3、乙方付清首期车款、上牌税费、分期付款期间的保险费用等应付税费。

4、汽车所有的移动,包括提车途中、定制车箱、装修等工作均应由乙方负责,在此期间的风险责任(含交通事故),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汽车的质量、验收和交付方式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车,以生产厂家符合国家的全新整车技术质量标准,包括厂家产品出厂前对汽车的部分技术数据和结构变动未作声明的其他技术指标为准。乙方在收车单签字时未提出质量异议的,即视为乙方对汽车质量验收合格和交付。

2、乙方如购买已上牌使用的汽车,其质量和其他技术指标以实物为准。

3、汽车交付乙方后,不得再对该车的车况、配置、部分改装、规费标准收取等提出异议,也不得以此为由拒绝履行本合同或者相关合同的义务,汽车的灭失、毀损或等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

4、汽车的售后服务,按生产厂家的规定执行,甲方不承担售后服务的任何费用。

第五条 担 保

为确保乙方履行本合同规定之义务,双方约定采取如下( )种担保形式:

1、保证。乙方特请 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范围为:乙方尚欠购车款、应付资金占用费或利息、应付税收、保险费、违约金以及应由乙方承担的所有费用和因执行本合同所引起的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执行费、评估、拍卖等甲方为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乙方最后一笔应付款到期后的四年。

2、抵押:乙方提供本人或 所有的_____________财产为乙方全部债务提供抵押,当乙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及时支付购车款和资金占用费或利息以及各种税收、保险费用时,甲方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范围为:乙方尚欠购车款、应付资金占用费或利息、应付税收、保险费、违约金以及应由乙方承担的所有费用和因执行本合同所引起的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执行费、评估、拍卖等甲方为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抵押需办理登记的,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随上牌税费一次性向甲方缴清。抵押担保期限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乙方最后一笔应付款到期后的四年。

3、乙方如要求甲方为其购车提供担保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反担保,并另行签订书面反担保合同。

4、担保人在本合同签字或盖章的,即视担保或保证合同成立并生效。

第六条 汽车所有权归属和所有权的转移

1、分期付款期间,乙方未全部付清购车款和其他税费前,甲方保留汽车的所有权,本合同项下的汽车所有权必须登记在甲方名下,乙方享使用、经营和收益的权利。若乙方与他人有诉讼之争,也与该财产无关。

2、乙方在未付清全部购车款之前,有义务向他方声明所使用的汽车的所有权属于甲方的情况。乙方在使用和经营汽车时必须以自己的名义与他方建立动输合同关系,因使用汽车或者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任何亏损,或者造成第三方包括但不仅限于道路交通事故侵权损害,或者违法行为而被有关机关处罚等后果的,均由乙方独自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3、乙方按合同付清全部车款及其他相关的费用后,汽车的所有权归乙方,乙方应当在次月(也可协商时间)将汽车转籍过户至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单位或个人,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保 险

分期付款期间,为减少意外所造成的损失,乙方汽车必须按照国家规定投保第三者强制险和第三者商业险,并必须积极与保险公司沟通,使第三者商业险的投保金额最大化,甲方予以积极协助配合。其他险种必须根据银行按揭贷款的要求足项、足额投保。投保手续由甲方在办理汽车保险入户时统一办理,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保险单由甲方统一保管并代办理赔手续。

第八条 汽车转籍或转让

乙方在未付清全部购车款与汽车有关的各项费用之前,要将本合同项下的汽车转籍过户或者转让他人的,甲方有权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购车款及资金占用费。

第九条 特别约定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同意甲方不必再以任何方式告知乙方,甲方即有权采用自行或者委托他人或者通过法院等方式收回汽车,并授权甲方可将汽车进行任何的处置,处置汽车的价格均由甲方决定,乙方均予以认可。甲方处置汽车的所得的款项可用于直接偿付乙方未付清的购车款、各种税费(含收回汽车后发生的税费)和由此支出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因此造成汽车停运期间的任何损失和因收回、变卖汽车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执行费、评估、拍卖等甲方为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异议。如有剩余,退还给乙方,不足部分,仍由乙方承担。

1、利用汽车从事违法活动的;

2、逾期支付购车款和与汽车有关的各项费用达60天的;

3、未按本合同约定投保第三者强制险和足额第三者商业险的;

4、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汽车转让、转租、抵押等损害或可能损害甲方利益行为的;

5、乙方发生重大变故,致使合同难以履行的或其他严重影响甲方权益行为的;

6、乙方在未付清全部购车款和与汽车有关的各项费用之前,若造成汽车毁损责任事故,影响汽车价值或正常营运的。

第十条 其他约定

1、乙方同意甲方以本合同的汽车作为抵押物向金融机构办理贷款,贷款由甲方负责偿还。乙方以接收汽车的单据及甲方出具给乙方的收费票据为凭,自愿承担与贷款有关的费用。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项下的购车款及资金占用费付清和未作汽车过户登记之前,甲方对该汽车保留所有权,乙方只对该汽车拥有使用权和经营权。在此期间,乙方有义务向他方声明该情况,并以乙方的名义与他方建立动输合同关系,甲方与乙方仅发生汽车买卖关系,没有义务为乙方提供货运业务。双方也未就汽车的使用、经营进行任何合作、合伙等活动,没有从中收取任何利益。

3、在分期付款使用汽车期间,因乙方使用汽车发生意外事故致使汽车对第三人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法律和经济的责任,与甲方无关。但乙方应及时报告保险公司和甲方,甲方可以给予必要的协助。如乙方交通事故确需甲方派员处理,甲方可以予必要的配合,所需费用(含差旅费、律师费等)由乙方承担。

4、乙方在使用、经营汽车期间,汽车的保养、维修费用和营运中应交的税金、规费等全部由乙方承担。乙方使用汽车在营运中出现的货运纠纷,货物损失等问题,由乙方承担有关法律和经济的责任,与甲方无关。

5、当事人在本合同记载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为真实可靠。任何一方如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发生变更的,应在变更后的三天内,以书面的方式通知相对方。在没有变动的书面通知之前,所有通知、函件均以本合同记载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为准,通知或函件一经到达通讯地址,不论何种情况即视为送达。

6、甲乙双方签订的与购车的有关合同,包括但不仅限于向银行按揭贷款、借款、车辆代管合同、协议及委托授权书等均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有权选择分别履行或者合并履行。

第十一条 乙方逾期支付购车款的,按逾期应付额(本金)×3‰×实际逾期天数向甲方支付滞纳金。乙方逾期支付购车款超过30天的,除应支付滞纳金外,还应从逾期支付之日起计算,每逾期一天,按1%比例支付违约金。

第十二条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本着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方至少执两份,乙方执一份。本合同有效期自生效之日起至债权债务清偿完毕时终止。

甲方(公章): _____________乙 方(签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 乙 方(签章):_____________

委托人(签章):_____________

担保人(签章):_____________

财务登账盖章: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 年月日

分期付款购车合同书阅读

甲方(供车方):

乙方(购车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保证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号:第号

合同签订地: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丙三方经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分期付款购车合同。

第一条 购车的型号及数量

甲方向乙方提供质量合格(以厂方的质量合格证为准)的________________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汽车_________辆:

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颜 色:_____________

发动机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车架(底盘)号: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购车单价、方式、期限及金额

一、乙方所购汽车的总价为人民币( )元(大写)_______元,其中首付款为人民币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银行贷款人民币( )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元,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即向甲方支付首款元。

二、乙方所借的银行贷款还款期为个月,每月还款按购车方与银行签订的合同及还款明细表,向银行及甲方支付银行贷款本金及利息。

三、按银行及代收代付合作协议的要求,乙方需在每月18日前将每月应付(本金额)及利息交至银行。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如实提供购车的证明文件。

二、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拥有所购车辆的使用权。

三、乙方须按期如数向银行及甲方交纳车款、利息,如出现拖欠按购车方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规定须向甲方交纳有关费用,乙方到期还清本息后,车辆所有权转归乙方。

四、乙方对所购车辆购前已有损伤、质量问题不承担赔偿、维修义务。对所购车辆在使用期间出现的质量问题,应按厂方相关的三包条款处理,乙方不能以此做为拖欠车辆款的理由。

五、本合同设计的全部款项(含滞纳金)全部结清前,乙方不得将所购车辆自行转让、销售、出租、抵押、偿债。

六、当乙方客观上有危及所欠车款安全情况时(包括涉及经济纠纷的诉讼、交通责任事故、经济状况恶化等)应当在时间发生后三天内书面通知甲方,并保证所欠甲方车款本息的全部偿还。

七、为降低甲方风险,乙方须向甲方指定的保险公司投保,规定甲方及银行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保单正本和保险费收据复印件交由甲方存执,保险期限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乙方最后还款日止。

如发生全车失窃、报损或其他形式的灭失,乙方必须继续履行合同的义务(支付所欠车款、利息及滞纳金)并要将保险赔付通过保险公司一次性偿还所欠甲方的款项。其中,车辆损失保险的公司理赔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担(含保险公司不予理赔的车辆损失)。

乙方在车辆使用过程中,致使第三者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坏,并且不属于保险公司责任范围内的,由乙方负责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八、乙方应在提车后七日内上齐牌照,并将购车发票交还甲方同时携带行驶证原件及其复印件交甲方查验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在乙方未付清全部车款、利息及滞纳金等费用前,甲方拥有车辆的所有权。

二、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下述情况发生时,甲方有权随时随地收回车辆和对车辆做任何处理,已收取的款项不予退回。

1、乙方利用所购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将所购车辆转让、转售、转租、抵押、偿债。

3、乙方从事其他有损车辆所有者合法权益的活动。

4、乙方连续拖欠银行及代收代付款项二个月。

三、甲方不承担乙方所购车辆使用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四、在乙方缴纳首付款、保险费,办理完车辆抵押手续后,甲方应按双方约定的日期和地点为乙方办理提车手续,交付汽车,并为乙方提供车辆上牌咨询或服务,相关费用由乙方自理。

五、甲方协助乙方做好对用户的售后服务工作。

六、甲方在乙方付清全部车款及利息后,将购车发票交还乙方。

第五条 综合条款

一、接车方式及费用负担:

注:接车途中如遇交通事故、经济损失,属甲方代办的,甲方自负;属乙方自提的,乙方自负。

二、车辆验收标准及提出异议期限:按厂方规定、标准验收,并当场提出异议,车提回按厂方售后服务规定执行。

三、随车备品、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按厂方规定、标准,提车时当场验收合格。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均应承担违约责任(除不可抗力外),均应向另一方支付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均不得单方面变更、解约或退货,对本合同内容的任何修改、补充或变更,必须经甲乙双方及丙方签署书面协议方能有效。

乙方付清全部购车款本息和可能发生的滞纳金、违约金后,本合同自动失效。

第八条 经济担保

一、乙方配偶对乙方还款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二、丙方自愿为乙方购车作连带责任保证,不论发生什么情况,如果乙方未按照本合同要求按期交纳车款、利息及各项费用时,丙方将负责偿还乙方所欠甲方的全部款项,丙方有义务提供实际运营信息。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正文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附件:

1、 分期付款购车登记表

2、 分期付款明细表

3、 车辆交接清单

4、 借公司款项及相关约定

第十一条 本合同经甲方、乙方及丙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二条 如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担保人应无条件偿还债权人的债务。否则,债权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保险公司一份。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甲方将对以下单据进行保管:(1)发票正本; (2)保险单正本; (3) 购臵附加费用收据原件; (4)身份证复印件 ; (5)户口本复印件; (6)购车申请表 ; (7)购车合同书 ; (8)保证承诺书(不可撤销保证函); (9)抵押(质押)承诺书。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地址:

代表人: 代表人:代表人:

电话: 电话: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关于汽车分期付款合同

出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业务电话:_____________

买受方(乙方):_____________

1、_____________,户籍地:_____________,现在居住地: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户籍地:_____________,现在居住地: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乙方采取分期付款的形式向甲方购车,为此,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汽车品牌、型号、颜色、数量

乙方按自己的意愿选购____产__________牌,车型_____,发动机号为_______,底盘号__________,功率kw_____,车架号_____,外观为____颜色的汽车壹辆。

第二条汽车价格和付款方式

1、汽车价格:

汽车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元/辆(小写¥:_____________元),以上价格仅为提货的裸购车款,并不含汽车因上牌、上路、营运等其他费用。

2、付款方式:应乙方的要求,甲方同意乙方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购买汽车,具体如下:

①首期付款: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足额支付汽车总价的___%的首付款,即人民币(大写)____拾____万___仠佰元整(小写¥:_____________元)。

②后续付款:乙方除首付款外的尚余购车款人民币(大写)拾___万___仟___佰___元整(小写¥:_____元),分个月支付,自___年___月___日起每月支付金额元直至乙方将尚余购车款付清为止,每月__日前交至甲方。

3、由于乙方尚未支付的购车款,占用甲方资金按照有偿的原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资金占用费,资金占用费按每月%的比例结算。即按乙方未付购车款总额乘以占用天数计付给甲方。

4、甲方收取乙方交付的款项,采取先结资金占用费再还购车款的结算方式,乙方提前交付购车款的,甲方应予以准许,资金占用费结算至乙方付清购车款的当月。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逾期支付尚余的购车款和资金占用费。

第三条乙方在下列程序完成后提车

1、乙方携带本人、配偶的居民身份证及结婚证复印件(复印件须由甲方与原件核对),以及甲方认为需要的其他材料。

2、甲方审查上述材料的真实性并经核实后,甲乙双方方签订合同,乙方签署有关法律文书。

3、乙方付清首期车款、上牌税费、分期付款期间的保险费用等应付税费。

4、汽车所有的移动,包括提车途中、定制车箱、装修等工作均应由乙方负责,在此期间的风险责任(含交通事故),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汽车的质量、验收和交付方式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车,以生产厂家符合国家的全新整车技术质量标准,包括厂家产品出厂前对汽车的部分技术数据和结构变动未作声明的其他技术指标为准。乙方在收车单签字时未提出质量异议的,即视为乙方对汽车质量验收合格和交付。

2、乙方如购买已上牌使用的汽车,其质量和其他技术指标以实物为准。

3、汽车交付乙方后,不得再对该车的车况、配置、部分改装、规费标准收取等提出异议,也不得以此为由拒绝履行本合同或者相关合同的义务,汽车的灭失、毀损或等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

4、汽车的售后服务,按生产厂家的规定执行,甲方不承担售后服务的任何费用。

第五条担保

为确保乙方履行本合同规定之义务,双方约定采取如下种担保形式:

1、保证。乙方特请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范围为:乙方尚欠购车款、应付资金占用费或利息、应付税收、保险费、违约金以及应由乙方承担的所有费用和因执行本合同所引起的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执行费、评估、拍卖等甲方为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乙方最后一笔应付款到期后的四年。

2、抵押:乙方提供本人或所有的_____________财产为乙方全部债务提供抵押,当乙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及时支付购车款和资金占用费或利息以及各种税收、保险费用时,甲方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范围为:乙方尚欠购车款、应付资金占用费或利息、应付税收、保险费、违约金以及应由乙方承担的所有费用和因执行本合同所引起的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执行费、评估、拍卖等甲方为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抵押需办理登记的,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随上牌税费一次性向甲方缴清。抵押担保期限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乙方最后一笔应付款到期后的四年。

3、乙方如要求甲方为其购车提供担保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反担保,并另行签订书面反担保合同。

4、担保人在本合同签字或盖章的,即视担保或保证合同成立并生效。

第六条汽车所有权归属和所有权的转移

1、分期付款期间,乙方未全部付清购车款和其他税费前,甲方保留汽车的所有权,本合同项下的汽车所有权必须登记在甲方名下,乙方享使用、经营和收益的权利。若乙方与他人有诉讼之争,也与该财产无关。

2、乙方在未付清全部购车款之前,有义务向他方声明所使用的汽车的所有权属于甲方的情况。乙方在使用和经营汽车时必须以自己的名义与他方建立动输合同关系,因使用汽车或者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任何亏损,或者造成第三方包括但不仅限于道路交通事故侵权损害,或者违法行为而被有关机关处罚等后果的,均由乙方独自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3、乙方按协议付清全部车款及其他相关的费用后,汽车的所有权归乙方,乙方应当在次月(也可协商时间)将汽车转籍过户至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单位或个人,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保险

分期付款期间,为减少意外所造成的损失,乙方汽车必须按照国家规定投保第三者强制险和第三者商业险,并必须积极与保险公司沟通,使第三者商业险的投保金额最大化,甲方予以积极协助配合。其他险种必须根据银行按揭贷款的要求足项、足额投保。投保手续由甲方在办理汽车保险入户时统一办理,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保险单由甲方统一保管并代办理赔手续。

第八条汽车转籍或转让

乙方在未付清全部购车款与汽车有关的各项费用之前,要将本合同项下的汽车转籍过户或者转让他人的,甲方有权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购车款及资金占用费。

第3篇

质押人: (以下简称甲方)

质押权人: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遵循国家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以自有(本单位)车辆: 型号:

车牌号: 发动机号: 车架号:

作质物在乙方质押,向乙方借款人民币 元。甲方保证该车辆属本人(本单位)所有,在质押前未将该质物转让、抵押、质押、担保及依法保全等,无任何经济纠纷,如有纠纷甲方愿承担全部责任。

第二条:借款履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条:质押借款综合费率按月 % 计算。在乙方发放借款时预扣壹个月综合费用共计 元。其它各月均按月提前预交,借款利率按月 %计算,按月计收,即每月 元,逾期交纳综合费用及利息按借款金额日加收0.5%违约金。超五日甲方未交综合费及利息,乙方有权终止合同按规定处置质物。

第四条:甲方将质物相关品(详见质物清单)交由乙方占管,在质押期间甲方不得将质物及占管品挂失或转让、抵押、质押等权属转移行为。否则甲方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五条:质押期间质物交由乙方占管。因乙方原因造成质物丢失或损坏,乙方按评估值赔偿。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质物损坏及殃及部分,乙方不负赔偿。

第六条:如果甲方购置的车辆为分期付款车,甲方必须每月按期归还银行贷款,如果不能按期归还贷款发生的一切经济纠纷,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第七条:甲方保证在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偿还借款,如甲方不能按期偿还借款,甲方同意乙方处置质物或委托当地拍卖行拍卖。乙方处置质物所得款项,除收回借款本金、利息、综合费和可能发生的孳息、违约金以及扣除 处置质物所需费用外,剩余部分退还甲方,不足部分有权向甲方继续追偿。

第八条:甲方承诺声明:本合同质押物一旦发生被乙方处分,甲方无条件、无偿向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过户手续。

第八条: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证件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否则补办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本合同在甲方还清借款、利息、综合费用后,乙方将甲方提供的质物和证件等返还甲方。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十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第4篇

(二)贷款利息的计收:贷款人和借款人应当按照借款合同和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计息规定,按期计收或交付利息。贷款的展期期限加上原期限达到新的利率档次时,从展期之日起,按新的期限档次利率计收。逾期贷款按规定计收罚息。

(三)贷款的贴息:根据国家政策,为了促进某些产业和地区经济的发展,有关部门可以对贷款补贴利息。对有关部门贴息的贷款,承办银行应自主审查发放,并根据《贷款通则》有关规定严格管理。

(四)贷款停息、减息和免息:除国务院规定外,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决定停息、减息、和免息。贷款人应当根据国务院的决定,按照职责权限范围具体办理停息、减息和免息。

分期车辆抵押借款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借款人)

性别: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出借人)

性别: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本人生产或经营需要,向乙方申请借款,并以自有车辆作为抵押物,经当事方协商一致,乙方同意出借并签定本合同内容。

第一项借款事项

第一条借款内容

借款总金额:人民币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

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_____天。月利息_______.

第二条借款的支付及偿还

1.借款的支付:借款及抵押手续办妥后,乙方将借款金额一次性支付给甲方或转入甲方账户。

2.借款的偿还:本借款在到期日一次性还清本息。

3.甲方可以提前还款,但必须提前15天通知乙方。

第三条违约责任

1.如果甲方到期不能全额偿还本借款,则从逾期之日起,对未偿还部分加收/天的违约金,逾期超过十日的,视为甲方彻底违约,乙方可以解除本借款合同,要求甲方支付合同总借款金额2%的违约金;

第二项抵押事项

第四条甲方确认抵押资产为其本人所有,一切手续合法、有效,该资产在抵押前无任何经济纠纷和违法责任,否则甲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第五条抵押物事项

1.汽车种类及牌号:_______________

2.车架号:_______________

3.发动机号: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抵押物的保管

1.抵押物由乙方保管,在抵押期间,乙方无偿使用该车辆,保证该车辆无任何交通事故及违章。若是由于车辆自身原因或自然损坏,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车辆损失,免除乙方赔偿责任。

2.甲方必须连同与抵押车辆相关的钥匙、机动车登记证书、行车证、购车发票、购置税、养路费、保险单据、户口本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交由乙方或中间人保管。

第七条抵押物的处置

1.抵押期间,甲方对抵押车辆做出的任何处置均无效。

2.甲方如不能按时还款,自逾期天后,乙方则可以变卖抵押物以挽回损失,甲方同时签署《逾期变卖委托书》。

第八条抵押期间,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提前处置抵押物

1.借款人被宣告失踪,而其财产代管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2.借款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而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3.借款人死亡或宣告死亡而其财产合法继承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4.借款人不履行还款义务或有其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

5.借款人卷入或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

6.借款人变更住所。通信地址。联系电话等事项未在5日内及时通知的。

第三项其它规定

第九条费用的承担

1.如果甲方不能按期还款,在争取乙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展期。

2.有关抵押、借款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本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当事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其余在有关部门备案。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见证人:_______________

第5篇

诉讼时效是审判实践中经常遇到的问题,对此,虽然民法理论界和司法工作者作了许多的探讨,且在诸多问题上达成了共识,但对某些问题仍然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本文笔者拟对分期履行合同的诉讼时效问题谈点粗浅的看法,以求教于同仁。

对分期履行合同的诉讼时效问题有两种截然相反的观点:一是应从每次合同履行的期限届满之日起分别计算;二是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笔者赞同第一种观点。

一、笔者认为,确定诉讼时效首先应确定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民法通则》第137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在分期履行的合同中,义务人没有按照合同所约定的履行期间履行义务,就是一种违约行为,应从此时开始承担违约责任,因此,也就必然损害对方当事人的权利。按照《民法通则》第137条的规定,诉讼时效期间应当从此时开始计算。如果诉讼时效期间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开始计算,必然会得出义务人没有按照合同履行前几期的义务,并没有侵害对方当事人的权利的结论。这显然是不符合事实的。

二、分期履行的合同分别计算诉讼时效,有利于保护权利人的利益。持第二种观点的人的最重要的理由,就是分期履行的合同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最后履行期限届满开始计算,有利于保护权利人的利益。这种看法貌似正确,实际恰恰相反。因为当事人之所以签订分期履行的合同,最主要的原因是义务人无力一次履行合同所约定的义务,对权利人来说风险就已产生,此时就应采取相应措施,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扩大损失。反之,如果此时权利人不采取任何措施,直到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后,未向义务人主张权利,即使人民法院对前几期已超过两年期限的权利也予以保护,而这时义务人早已债务累累,已有的财产也可能被其他债权人执行,根本无力偿还债务,权利人的利益最终还是得不到保护。

三、分期履行的合同分别计算诉讼时效符合诉讼时效的立法本意。民法之所以设立诉讼时效制度,其目的就是为了督促当事人及时行使权利,避免使民事法律关系长期处于不稳定状态。而分期履行的合同,分别计算诉讼时效与这一立法本意相吻合。反之,如果分期履行的合同从最后一期履行届满计算诉讼时效,则必然导致权利人不及时主张权利,义务人不按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这不仅使法律关系处于不稳定状态,也不利于维护合同的严肃性。

第6篇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精选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今甲方(出卖人兼所有人)与乙方(买受人兼使用人)就产品分期买卖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本合同的标的物为_________ ,分期付款总额定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乙方可以依照下列规定支付款项予甲方:

(1)前款_________元。

(2)余款_________元。

(3)月息_________元。

第二条 乙方预付_________元予甲方,余款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每月_____日前各支付 _________元。

第三条 乙方可以就上述提供担保,于本合同成立时,以前条所载的金额与日期,开出支票_________张交付甲方。

上述支票的保管处理权限屑甲方,每次交付支票,即视为乙方偿还贷款。

第四条 甲方于本合同订立的同时,将_________产品交予乙方,并同意乙方对该产品的使用。

第五条 乙方若能支付第二条分期付款金额及其他应付的各项费用,须自支付日始以日息_________分支付甲方作为延迟损失金。

第六条 乙方须以正当的方式使用 _________产品,若有违反,甲方可立即解除本合同。

第七条 乙方连续两次未支付价款,并且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甲方可以请求乙方支付到期以及未到期的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乙方请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

第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甲方):_______________买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协议书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保证人(以下简称丙方):_________

上列甲乙双方就机器的买卖事宜,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 甲方向乙方保证,根据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将机器售予乙方,乙方买受。

第二条 买卖价款与付款条件规定如下:

(1)总金额人民币:_________元。

(2)付款方式:_________

a.于本合同成立时,即付预付款_________元。

b.余款_________元,在交货试机完成后,分二十期平均摊付。

c.分期付款的交付日期,以订金付日该月的次月开始,每月二十日之前截止。

d.为支付上述分期付款,乙方应与丙方以共同汇出的名义,汇出支票二十张付予甲方。支付日期订于机器交付之时。

第三条 交货的时间与方法规定如下:

(1)交货时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

(2)交货地点约定于乙方的_________工厂,应安装妥后,并先行试机。

(3)交货方法于试机完成后,甲方应将机器交付予乙方,乙方则须依第二条第(2)项第d款的约定,将二十张分期付款的支票支付予甲方。

第四条 机器的所有权暂由甲方保留,待乙方付清第二条的全部货款时,再将所有权移转予乙方。

第五条 机器交货之后,若因不可抗力的因素,而致机器毁损、遗失时,一切责任归由乙方负担。

第六条 丙方与乙方须连带对甲方保证,对本合同必须负担的一切债务(除货款债务外,包括毁损、赔偿债务)并负完全支付的责任。

第七条 乙方或丙方若发生下列事项,则与本合同有关的债务毋需通知催告,即自动消失,分期付款的利益,所有余款皆必需一次付清。

(1)乙方或丙方的支票无法兑现,或停止付款时。

(2)乙方或丙方因滞纳租税,或有破产、和解及其他类似判决上的情形的。

(3)就机器发生被依法扣押或先予执行等情形的。

(4)机器因乙的故意或重大过失,以致毁损、灭失的。

(5)乙方从未支付第二条的分期付款时。

(6)其他违反本合同的事项。

第八条 乙方应根据正确用法使用机器,并由优秀的管理人员负责保管。

第九条 乙方发生第七条情形的,即失去使用机器的权利,且该机器必须归还甲方。

第十条 若发生第九条的情形,甲方可对撤回的机器作适度的评估,并据货款与评估之间的差额作为损害赔偿金,联同已收取的货款,抵销债务,如有余额则退还乙方。

第十一条 甲方需保证机器的性能完全与说明书(如附文)相符,且交货后一年内自然发生的故障,甲方亦需负责修理。

第十二条 机器交货后经三个月的,除前条规定的情形外,甲方不负保证所有瑕疵的责任。即使交付后三个月内,亦只容许交换机器,因机器故障而发生的损害,甲方不负其责。

第十三条 有关本合同乙方的债务,期满后的赔偿金定为_________元。

第十四条 对于机器,乙方需为甲方办理由总货款扣除预付款的余额作为投保火险的金额,并为保险金请求权设置质权的手续,其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十五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

第十七条 甲乙双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至公证处办理公证事宜,认同本合同各条款金钱债务及机器给付义务并载明应径受强制执行。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出卖人(甲方)(签字):_________ 买受人(乙方)(签字):_________ 保证人(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有关分期付款购房合同

出卖人:XXX(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地址:联系电话:

买受人:身份证号:

家庭地址: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的原则,就所认购的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开发位于孝感市火车站胜利街的阳光美苑物业,现房出售。

2、甲方同意乙方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购买甲方开发的XXXX栋单元号,建筑面积平方米,单价为元/平方米,总价为元整。

3、分期付款方式。

4、乙方应在本协议书签订后至年月日前,带齐相关资料到XXXX物管处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同时交清购房款,乙方交付的购房首付款无息转为购房款的一部分。

5、若乙方未在本合同第3条约定期限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则甲方有权将该物业另行出售,乙方购房首付款不予退还;甲方在本合同第3条约定的时间内,若将乙方所认购物业另行出售,则甲方双倍退还乙方所付购房款。

6、乙方保证本合同的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准确、有效。否则,因此造成的责任及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7、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8、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经双方盖章或签字即生效。双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本协议自动作废。

第7篇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保证人(以下简称丙方):_________

上列甲乙双方就机器的买卖事宜,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 甲方向乙方保证,根据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将机器售予乙方,乙方买受。

第二条 买卖价款与付款条件规定如下:

(1)总金额人民币:_________元。

(2)付款方式:_________

a。于本合同成立时,即付预付款_________元。

b。余款_________元,在交货试机完成后,分二十期平均摊付。

c。分期付款的交付日期,以订金付日该月的次月开始,每月二十日之前截止。 d。为支付上述分期付款,乙方应与丙方以共同汇出的名义,汇出支票二十张付予甲方。支付日期订于机器交付之时。

第三条 交货的时间与方法规定如下:

(1)交货时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

(2)交货地点约定于乙方的_________工厂,应安装妥后,并先行试机。

(3)交货方法于试机完成后,甲方应将机器交付予乙方,乙方则须依第二条第(2)项第d款的约定,将二十张分期付款的支票支付予甲方。

第四条 机器的所有权暂由甲方保留,待乙方付清第二条的全部货款时,再将所有权移转予乙方。

第五条 机器交货之后,若因不可抗力的因素,而致机器毁损、遗失时,一切责任归由乙方负担。

第六条 丙方与乙方须连带对甲方保证,对本合同必须负担的一切债务(除货款债务外,包括毁损、赔偿债务)并负完全支付的责任。

第七条 乙方或丙方若发生下列事项,则与本合同有关的债务毋需通知催告,即自动消失,分期付款的利益,所有余款皆必需一次付清。

(1)乙方或丙方的支票无法兑现,或停止付款时。

(2)乙方或丙方因滞纳租税,或有破产、和解及其他类似判决上的情形的。

(3)就机器发生被依法扣押或先予执行等情形的。

(4)机器因乙的故意或重大过失,以致毁损、灭失的。

(5)乙方从未支付第二条的分期付款时。

(6)其他违反本合同的事项。

第八条 乙方应根据正确用法使用机器,并由优秀的管理人员负责保管。

第九条 乙方发生第七条情形的,即失去使用机器的权利,且该机器必须归还甲方。

第十条 若发生第九条的情形,甲方可对撤回的机器作适度的评估,并据货款与评估之间的差额作为损害赔偿金,联同已收取的货款,抵销债务,如有余额则退还乙方。 第十一条 甲方需保证机器的性能完全与说明书(如附文)相符,且交货后一年内自然发生的故障,甲方亦需负责修理。

第十二条 机器交货后经三个月的,除前条规定的情形外,甲方不负保证所有瑕疵的责任。即使交付后三个月内,亦只容许交换机器,因机器故障而发生的损害,甲方不

负其责。

第十三条 有关本合同乙方的债务,期满后的赔偿金定为_________元。

第十四条 对于机器,乙方需为甲方办理由总货款扣除预付款的余额作为投保火险的金额,并为保险金请求权设置质权的手续,其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十五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

第十七条 甲乙双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至公证处办理公证事宜,认同本合同各条款金钱债务及机器给付义务并载明应径受强制执行。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出卖人(甲方)(签字):_________ 买受人(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保证人(丙方)(签字):_________

第8篇

分期机动车辆质押借款合同范本

质押人: (以下简称甲方)

质押权人: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遵循国家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以自有(本单位)车辆: 型号: 车牌号: 发动机号: 车架号: 作质物在乙方质押,向乙方借款人民币 元。甲方保证该车辆属本人(本单位)所有,在质押前未将该质物转让、抵押、质押、担保及依法保全等,无任何经济纠纷,如有纠纷甲方愿承担全部责任。

第二条:借款履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条:质押借款综合费率按月 % 计算。在乙方发放借款时预扣壹个月综合费用共计 元。其它各月均按月提前预交,借款利率按月 %计算,按月计收,即每月 元,逾期交纳综合费用及利息按借款金额日加收0.5%违约金。超五日甲方未交综合费及利息,乙方有权终止合同按规定处置质物。

第四条:甲方将质物相关品(详见质物清单)交由乙方占管,在质押期间甲方不得将质物及占管品挂失或转让、抵押、质押等权属转移行为。否则甲方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五条:质押期间质物交由乙方占管。因乙方原因造成质物丢失或损坏,乙方按评估值赔偿。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质物损坏及殃及部分,乙方不负赔偿。

第六条:如果甲方购置的车辆为分期付款车,甲方必须每月按期归还银行贷款,如果不能按期归还贷款发生的一切经济纠纷,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第七条:甲方保证在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偿还借款,如甲方不能按期偿还借款,甲方同意乙方处置质物或委托当地拍卖行拍卖。乙方处置质物所得款项,除收回借款本金、利息、综合费和可能发生的孳息、违约金以及扣除 处置质物所需费用外,剩余部分退还甲方,不足部分有权向甲方继续追偿。

第八条:甲方承诺声明:本合同质押物一旦发生被乙方处分,甲方无条件、无偿向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过户手续。

第八条: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证件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否则补办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本合同在甲方还清借款、利息、综合费用后,乙方将甲方提供的质物和证件等返还甲方。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十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第9篇

[基本案情]曲从华是一位来自经济欠发达国家贫困县的农民,从农村走出来,想通过分期购买货车跑运输来改善其家庭的经济状况。2006年11月曲从华在河南万里集团公司周口富达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称周口富达公司)通过其员工张景涛订购一辆工程车,价款201000元。曲从华随后交纳首付款及其他各项费用139248元,并约定余款12万元通过银行按揭的方式支付。同年12月曲从华在张景涛的安排下,在一系列空白合同如《购车合同》、《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等文件上签了名。车提出来还没开到家,就出现了严重的质量问题,坏在返乡的路上。经周口市消协调解,周口富达公司才勉强同意给曲从华更换新的配件。后曲从华去了珠海搞汽车运输营运并按时支付分期付款。2008年4月,曲从华的车在珠海从事营运时,被万里集团雇佣的一伙人强行从车上撵下来,以欠车款为由强行将车开走,放置在许昌一家停车场里,曲从华向其交了三万元,想把车先要回来,但被告之还得再交5万元的扣车费、停车费,否则不可能拿回车。此时,曲从华已交了23万8千元之多,远远超出合同价款。后曲从华没有再交钱,车也去向不明。2009年1月曲从华被创兴公司诉至郑州高新区法院,要求判令曲从华支付购车款等计6万多元。法院审理后全部支持了创兴公司的诉求。

由于曲从华文化及法律素养不高,不了解分期付款购车程序,人又老实,导致在购车过程中被人欺骗,签订了大量的空白合同,购买了一台质量差的“三无”拼装工程车,且就这同一台车,出现了两份完全不同的购车合同,曲从华甚至不知道到底是谁将车卖给了自己?不明白为什么郑州创兴公司将自己告上法庭?2008年曲从华以维权名义,将其所受欺骗遭遇控诉至相关工商局、法院、公安局,但无一理会。2009年6月《半月谈》杂志以《吸干农民血汗钱的骗子公司何以如此嚣张》为题,报道了曲从华购车被骗的全部过程,该篇报道被新华网、大河网等数家知名媒体转载。后曲从华以侵权为由将周口富达公司、张景涛、河南万里运输集团、创兴公司等诉至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周口法院经审理后判决:万里集团公司退还曲从华的车,并赔偿扣车侵权营运损失47.2万元。万里集团公司不服该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一、法律评析

曲从华不服郑州高新区法院的判决,来我院申请抗诉。当我听取了曲从华哭诉以及在审查这起案件过程中,我完全被曲从华的遭遇震撼了,一位老实巴交的连话都说不利索的穷苦农民从一出现在不良商家面前,就成为商家的眼中的“猎物”,签订大量空白合同、领回一辆质量不合格的拼装车辆、强行被类似黑社会性质的专业收车队强行抢走车辆并索要巨额收车费、当了被告并被判决还款,一定要维护弱者的合法权益,一定要让错误的判决得以纠正,一定要让公平正义得到回归。这是我办理这个案件的最初出发点,我相信也将是最终结果。

本案涉及到多方当事人,各方当事人间都有一定的法律关系及其他利益关系,法律关系相对较为复杂。但是最关键的是,本案不是一个债务纠纷案件,而是一个担保追偿权的法律关系。曲从华是通过银行贷款和自己交纳首付款的形式已支付全部车款,车辆也交付给曲从华了,购车合同已经履行完毕。曲从华分期偿还的是银行贷款且我又对曲从华所交付的每一笔款,都进行了认真的核对,曲从华缴付的全部购车费用,也早已超过合同中车辆购车款。创兴公司因其在银行的保证金被扣,创兴公司向曲从华行使权利是一种担保追偿权,而不是债权人的债权。法院在此没有分清双方间的法律关系,定性错误由于一审法院一开始就将该案定性债务纠纷,注定原审判决成为一个错误的判决。

立案后我调阅了郑州高新区人民法院原审卷宗,并对曲丛华当时签订合同时的情形进行了调查,走访了周口市公安局、周口市川汇区法院等相关单位,认真查核卷宗内所有的证据材料,厘清了各方间的法律关系。经审查发现,原审判决书认定基本事实存在两个重大错误,对曲从华交纳首付款数额认定错误,对曲从华欠购车款本息及违约金的计算的认定错误。一审法院只是简单以购车合同所载明首付款为曲从华所缴付的购车首付款,对曲从华提交首付款证据而不予认定。创兴公司在银行没有放贷之前就向曲从华要求支付分期付款本金及违约金,实属不合理,不公平。2011年郑州市检察院对该案提出抗诉,郑州高新区法院经再审后,认为检察机关的抗诉理由成立,遂判决,撤销原审判决,并驳回创兴公司的诉讼请求。

二、办案感悟

曲从华一案虽然是个案,但从其遭受被骗的经历暴露出这个社会管理上的种种弊端与对人性道德良知与法律底线的拷问。在分期付款法律关系中,往往存在三方当事人,出卖人、买受人、银行。出卖人与买受人是买卖合同法律关系,买受人与银行是借款合同法律关系、出卖人与银行之间往往是担保合同法律关系。分期付款买卖合同中,汽车销售商与购车人需要签订一组大量的格式合同和法律文书,主要包括《分期付款买卖合同》、《担保与反担保合同》、《车辆挂靠合同》(或再与挂靠单位再签订一份“买卖合同”)、《 保险合同》、《借款合同》等。上述格式合同,对购车人客以众多的违约责任,而对汽车销售商则基本上不存在责任条款,购车人与汽车销售商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往往是严重不对等的、不公平的,但往往被法院认定为系双方自愿签订且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购车人多数缺乏法律知识,在如此众多、如此专业的格式合同面前,购车人多数可能连看也不让看就得签字,或虽然看了内容,但合同的条款基本上不会因为购车人的反对意见而更改,二者虽然享有平等的主体地位,实则严重不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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