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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民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精神,按照全国、全省以及全市民政工作会议的要求,以构建“体系更加完善、制度更加健全、方式更加多样、创新更加有效”的现代民政工作新格局为目标,切实发挥民政部门在民生保障和社会建设管理中的骨干作用,现就2014年全区民政工作要点安排如下。
一、主要指标
(一)基本现代化指标
1、和谐社区建设达标率:省级社区30%,市级社区50%。(责任科室:社区工作科、民政科)
2、新增养老机构床位780张,每千名老人拥有机构养老床位数24张。(责任科室:社会福利科)
(二)重点项目
完成泰州社会福利院一期工程建设。(责任单位:泰州社会福利院)
(三)重点工作目标
1、完善城乡低保自然增长机制,确保实现城乡低保救助标准一体化,城乡低保对象按400元/月每人进行补差。(责任科室:社福科)
2、做好80岁以上老年人尊老金发放及60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的核查与管理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对象全部发放到位。(责任科室:老龄工作科、优抚科)
3、规范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23家居家养老服务站达到2A级以上评估标准,确保每个街道有2个以上社区为60岁以上的老人提供日间照料服务。(责任科室:社福科、老龄科)
4、着力构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力争养老机构床位数增加65%以上。(责任科室:社福科)
5、进一步深化“一助一”扶优帮扶活动、落实重点优抚对象保障标准自然增长机制。(责任科室:优抚科)
6、加快社区两房建设,全年新增“两房”面积3000平方米。(责任科室:社区工作科)
7、完成城西街道九龙社区、引东社区,京泰路街道响林村、林南社区、十里铺等社区,苏陈镇夏棋社区、夏郑等社区区划调整。(责任科室:民政科)
8、继续开展村(社区)创佳争先、新社区达标建设活动,90%的社区建成到户管理体制。(责任科室:民政科、社区工作科)
9、加大对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监督,村(居)务公开率100%。(责任科室:民政科)
二、具体安排
(一)提升民生保障水平
低保标准城乡一体。按照城乡居民收入增长幅度调整低保标准,不断提高低保保障能力和水平,2014年实现城乡低保救助标准一体化,城乡低保对象按400元/月.人进行补差。通过社区信息系统平台的建设,实施多部门联动,建立低保报批、审核比对机制,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
保障五保老年人的生活。进一步落实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增长机制,切实保障农村困难老年人基本生活。通过多方渠道争取经费,对急待维修及改、扩建的敬老院进行整体规划,确保农村五保集中供养率达70%。
加强防灾减灾工作。修改完善镇街、村居《自然灾害应急预案》,新培育1个国家、2个省、10个市级防灾减灾示范村(社区)。综合利用农村、社区公共设施及其他公共场所,采取确认、修缮、新建等方式,建设城乡避灾场所,建成市、区、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应急系统。通过开展应急演练、应急知识宣传等系列活动,进一步提高(村)居民的日常防灾减灾能力。
建立健全低保边缘群体和特困群体的就医、助学、住房等帮困机制。开展特困群体的临时救助,根据物价涨幅情况,及时启动物价上涨动态补贴机制,确保困难群众生活不受影响。
加快推进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制度建设。有效落实老年优待政策,着重对尊老金发放人员实行动态管理,保证及时增减数据的准确性,确保尊老金有序发放到位。巩固和落实“三无老人”供养及孤儿养育标准增长机制,2014年散居孤儿供养标准达880元/月.人,并适时调整明确监护人、包扶人,确保孤儿健康成长。“三无老人”老有所养,供养标准达913元/月.人。积极创办福利企业,着力解决残疾人就业问题。建立覆盖全民的适度普惠型殡葬政策,将基本殡葬服务费免费范围扩大到全体居民。
(二)养老服务多元化投入
加快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建设。高标准建设泰州社会福利院,确保年底完成一期工程建设。强化服务功能,提升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并运用其辐射作用,带动镇街敬老院、老年公寓规范化建设,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机构建设。2014年,力争养老机构床位数增长780张。
开发居家养老服务功能。研究制定切合我区实际的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规范,充分发挥居家养老基础性作用,探索日间照料室等多种运行模式,并将成熟经验在全区进行推广,确保每个街道有2个以上社区为60岁以上老人提供日间照料服务。做好省、市A级、AA级、AAA级居家养老社会化服务站评估验收准备工作,2014年,全区有23个居家养老服务站完成AA级以上省、市评估验收。
加快养老服务网络平台建设。对“电子保姆”安装使用情况进行核实,健全完善相配套的社区服务制度,运用其信息网络平台,开展社会化、市场化居家养老服务。
加快养老服务队伍的建设。组织人员参加市养老护理员培训,养老机构管理人员培训率达70%以上。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加快养老服务人员素质及基本技能的培养,促进全区养老服务行业水平的提升。
完善镇街、村居老年活动中心运行机制。继续推行“以奖代补”的激励举措,积极引导专业社会组织参与老年活动中心建设,努力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
(三)双拥优抚扎实推进
完善优抚对象保障机制。积极开展走访慰问和“一助一”帮扶活动,继续完善“政策照顾、小病补助、大病互助、重病救助、慢性病疗养”五位一体的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体系。
加大符合安置政策退役士官的安置力度。提高安置岗位质量,确保安置率达100%。精心组织退役士兵技能培训,加强跟踪督察工作,在确保学员“双证”获取率、就业率达标的基础上,着力提高培训质量和退役士兵的就业能力。
拓展和丰富优抚对象精神抚慰举措。及时调整提高抚恤补助标准,建立重点优抚对象春节、“八一”等重大节日慰问制度,把对优抚对象的慰问关心制度化、常态化。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相关文件精神,逐步提高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
(四)社会管理方式不断创新
完善社区管理体系。优化社区规模布局,按照“走向合理、界线分明、规模适度”和2000-3000户设置社区规模的要求,做好涉农街道和九龙、罡杨、苏陈等镇新建小区的组建工作。继续在全区推行建立“一委一居一站一办一校”组织架构,全面推行社区网格化管理,以老社区创佳争先、新社区达标建设活动为抓手,过堂式推进,全区100%的社区建成到户管理体系。
推进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加大对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和维护经费投入,继续实施社区用房建设,完成新建小区社区服务综合设施的“排兵布阵”,改造老社区服务用房,增加社区服务功能,提升社区服务设施的利用率。确保社区用房标准不低于400平方米,办事大厅不小于50平方米,按照“三室三中心”的功能要求,采取新建、整合、置换等方式方法,合理配置资源。在空间布局上,尽量缩小办公面积,扩大居民活动空间。在功能设置上,优先为老年人、残疾人和青少年儿童服务。
加快建立“三社联动”机制。以社区为平台、以社会组织为载体、以社区工作者为支撑,着力推动社区各类服务主体建设,进一步健全多元开放的社区服务网络。做好社区社会组织登记备案工作,每个城市社区登记备案社会组织不少于5个,撤村建居新建社区不少于2个。
构建社区建设保障机制。深入推行社区工作者职业化管理,着力提高社区工作者管理、服务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适时招聘补充社区工作者,为2014年社区“两委”换届做好准备。加强社工人才队伍建设,以社会工作的专业化,提升社区服务水平,拓展社区服务内涵,切实满足各类人群的个性化需求。制定出台全区《村(社区)中心户长建设管理办法》,加快推进中心户长队伍建设。规范社区建设经费的使用,会同财政部门督促镇街(园区)将社区工作经费、人员报酬以及服务设施建设经费、社区信息化建设经费等纳入镇街(园区)财政预算。
(五)加强专项社会事务管理
深化村(居)务公开。完善基层民主自治长效监督机制,定期对村居开展巡查工作,认真落实《关于在全区各村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实施意见(试行)》文件精神,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在全区推行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机构和机制,确保村(居)务公开率100%。
提高社会事务管理水平。加大政府对社会组织的扶持力度,制定和推广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制度。继续开展平安边界创建活动,依法做好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完成城西街道九龙社区、引东社区,京泰路街道响林村、林南社区、十里铺社区,苏陈镇夏棋社区、夏郑社区区划调整。加强地名文化建设,提高地名公共服务水平。完成全国政区大典篇的编撰工作。巩固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成果,开展全国婚姻登记合格单位创建活动,打造婚姻登记服务优质品牌。做好清明期间文明安全祭扫和宣传工作,推进绿色殡葬,倡导生态殡葬和健康文明祭扫方式。
(六)大力推进现代民政
加强民政项目建设和管理。按照省民政厅“项目建设年”要求,在全区民政系统形成重视项目、抢抓项目、抓好项目的工作氛围。
一、常规工作抓落实
1、提高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城市低保达到每人每月410元,农村低保每人每月290元。农村五保分散供养标准年人均达到当地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的50%以上,集中供养高于分散供养标准800元以上,集中供养率达到65%。
2、规范医疗救助工作,完善住院救助、门诊救助、参合参险资助等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对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政策范围内的个人自付费用救助比例提高到60%,封顶线提高到不低于3万元。
3、建立临时救助基金专户,逐步实现经济困难地区按照人均不低于1元的标准筹措救助基金,妥善解决城乡困难群众的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
4、推进特殊困难残疾人救助工作,逐步实现残疾救助与低保、五保工作机制并轨。
5、提高防灾减灾能力,组织开展5.12减灾日宣传和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完善灾害应急响应机制,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6、全面落实国家规定的优待抚恤补助标准和义务兵家庭优待政策,确保各类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增长幅度不低于15%。深入开展重点优抚对象短期疗养和优抚医院巡诊活动,全年安排不少于1000人次时期参军的复员军人进行短期康复疗养。
7、全面提升烈士纪念设施管理和保护水平,指导刘老庄八十二烈士陵园创建国家级烈士陵园、区烈士陵园创建省级烈士陵园。
8、深化退役士兵安置改革,依法妥善安置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落实自主就业、自谋职业经济补助机制,提高士官一次性经济补偿标准,全面实现城乡一次性经济补助统一标准发放。继续开展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加强就业服务和创业指导,提高退役士兵就业能力。
9、实行市、县、乡、社区四级联动,继续推进和谐示范社区创建,实施社区管理服务信息化、社区工作者素质提升、社区工作载体建设“三大工程”。
10、扎实做好第十届村委会、第五届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通过先期试点、现场观摩、以会带训、举办论坛等方式,探索基层民政政治的新途径。抓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村”创建工作,加大薄弱村转化力度,确保村民自治的有效实现。
11、加强社会组织公信力建设、公益精神塑造和公共服务信息“三公”平台建设,健全社会组织监管体系。
12、深入开展全国等级婚姻登记机关创建活动,加强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推行免费婚姻登记。
13、加大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力度,深入开展“流浪孩子回校园”专项行动。加强流浪老年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流浪人员的救助保护,实现全市城区街头无流浪乞讨智障人员。
14、全面落实惠民殡葬政策,免除本地户籍无丧葬补助人员的基本殡葬服务费。
15、加快推进市辖区驻地镇改设街道办事处,引导现有15个城中村向新型城市社区转变。推进地名文化建设,指导区、盱眙县申报“千年古县”。
二、重点工作求突破
16、建立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机制,全面开展低收入家庭经济收入认定工作。
17、理顺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管理体制,明确机构性质、人员编制和经费。加强乡镇敬老院的建设与管理,以“三有、三能、六达标”为基本内容,认真排查整治薄弱环节,全面提升乡镇敬老院的服务能力。
18、开展自然灾害公共保险试点,逐步建立农村自然灾害保险制度,形成政府救助、社会捐赠和灾害保险有机结合的灾害风险分担机制。
19、大力发展社区居家养老。对新建小区参照小区幼儿园、物管用房、社区办公用房的办法配建一定规模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已建成小区,通过政府扶持引导,盘活存量资源,实现公共服务资源共享。建成3A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60个。利用现有优质公办医疗资源,探索开展老年人临终关怀服务。建设介护养老床位200张以上,积极推动公益性、社会化养老服务事业。
20、通过设立公益慈善宣传牌、组织经常性捐助活动、举办慈善晚会、评选“慈善企业”和“慈善家”等形式,打造慈善爱心互动平台,扩大慈善影响力,提升慈善组织公信力,引导更多的爱心人士参与慈善事业,促进慈善基金增长机制的建立,为社会救助提供更有力、可持续的补充。
21、创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推进社会组织孕育成长。鼓励、支持社会组织开展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公益创投,推动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开展向社会组织购买早期心理干预、社区文化娱乐、居家养老服务试点。
22、加大福彩销售发行力度,在主城区繁华地段设立爱心助残彩票点、街道社区设立即开票销售点,积极创造条件发展“中福在线”,力争全市实现福彩销售4亿元。
23、推进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加快县级救助管理机构建设,实施新安医院病房楼扩建工程,组建市军休服务管理中心,展开市殡仪馆异地迁建前期工作,开工建设市救灾物资储备仓库。
三、特色工作谋创新
24、编制《市养老服务事业发展专项规划》,发展社会养老服务,增加老年产品供给,推进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利用市福利中心现有土地资源,引导在淮开发企业投资养老事业,整合护理培训、医疗康复、物业家政、餐饮旅游等资源,打造养老产业,进一步提升养老服务水平。
25、利用信息化手段,推进志愿者注册,建立志愿服务情况查询、证明、志愿服务回馈激励机制,开展志愿服务信息收集、记载、永久性保存。
一、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1.持续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将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推进,深入学习贯彻对工作、对民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持续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
2.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按照市、区统一部署,贯穿全年,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做到“六个学出”:学出忠诚核心、学出信念信仰、学出辩证思维、学出为民情怀、学出忧患意识、学出昂扬斗志。
二、持续做好社会救助
3.巩固民政兜底保障成果。按照省、市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实施方案规定内容做好相关救助工作。保持兜底救助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继续实施低保渐退、收入扣减等政策。对基本生活陷入困难、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的困难群众,及时给予临时救助。加强对特困对象、低保对象、低收入家庭的动态监测,主动查找发现群众致贫风险,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救助范围。
4.不断提升社会救助能力水平。应用“天府救助通”智慧救助平台,推进办理无纸化、档案电子化。推动“天府救助通”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一卡通”平台,实现救助申请到资金发放闭环管理。
三、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5.不断完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协调好市老年养护院(社会福利院)项目建设。加强日照中心建设管理和运营。大力推进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建设,八角井街道做好养老服务综合体建设前期工作。开展“养老服务示范社区”评选,营造养老、孝老、敬老社会氛围。开展特困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八角井街道完成5户困难老人适老化改造。
6.做好“六保六稳”纪巡联动巡察涉及内容整改。对市纪委巡察提出的日间照料中心建设、运营存在的问题加快整改力度,确保按时完成整改。
四、加强未成年人关爱保护体系建设
7.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组织开展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宣传月活动和儿童关爱保护“政策宣讲进基层”活动。街道设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确保村(社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专人专岗。做好儿童督导员业务培训。
8.完善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做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精准认定精准保障,按时发放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实施“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项目,开展2021年度儿童关爱保护服务项目。
五、全面提升残疾人福利保障能力水平
9.不断提高残疾人福利水平。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落实重性精神病患者监护人以奖代补政策,落实贫因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
六、推进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
10.加强基层政权建设。依法完成第十一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选优配强村(社区)“两委”班子,开展好村(居)两委成员培训工作。
11.深化基层群众自治。全面建立村(社区)公共卫生委员会。指导村(社区)及时修订完善自治章程。完善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村(居)务公开制度。健全完善城乡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备案、加强村级民事代办、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红黑榜”等制度。推广罗江定向议事代表会议制度。
12.推进城乡社区治理。实践“党建引领+综合服务+综治保障+科技赋能”城乡社区治理新框架。深化清廉村居建设,以强化基层监督促进城乡治理。6月底前,完成修订居民公约(村规民约)。做好城乡社区治理试点示范项目,争创基层治理示范街道、示范社区。推进社区综合体建设。智慧社区建设全覆盖。
13.统筹协调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工作。细化制定符合经开区实际的“1+N”专项工作方案,按照方案要求谋深做实“后半篇”文章。
14.推进社会工作发展。开展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和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组织做好2021年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考试工作。推动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2021年,旌东街道建设一个社会工作服务站。
15.持续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深入学习和宣传《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出具办法(试行)》,指导志愿服务团体和组织真实、准确、完整记录志愿服务信息,无偿、如实出具志愿服务记录证明。推进城乡社区志愿服务站点建设全覆盖。
七、加强社会组织管理孵化
16.扶持社会组织发展。加强社区社会组织孵化培育,落实《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方案(2021—2023)》。配合有关部门持续开展社会组织涉企收费规范工作,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支持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基层治理和社会服务,促进发挥“四个作用”发挥。
17.加强社会组织监管。加强社会组织非营利监管,有序开展社会组织年检年报、等级评估工作。持续开展打击非法社会组织,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领域重大风险。
八、不断提升社会事务管理水平。
18.做好地名公共服务与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对接旌阳区做好行政区划界线勘定后地图资料成果工作,协助做好县、乡级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推动开展平安边界建设活动。做好市局安排的门牌管理服务工作,
19.做好殡葬工作。做好惠民殡葬补贴的审核发放工作,开展殡葬领域移风易俗,积极倡导绿色殡葬新风尚。
九、不断夯实民政基础提高民政服务能力
20.做好经开区“十四五规划”汲及民政项目。严格按照要求,与市上衔接,充分吸纳各方面意见建议,将民政相关项目纳入经开区“十四五”规划。
21.做好民政数据统计。做好民政信息数据汇总,不断提高民政统计工作准确性和时效性。做好民政统计数据单机版与网络版的衔接,确保数据统计质量。
22.不断提升民政政务服务能力。以智慧社区、智慧养老平台建设为契机,推进街道便民服务平台建设。深化民政领域“放管服”改革,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依法依规做好行权清单管理。主动参与大数据建设,推广应用“一网通办”“跨省通办”“川渝通办”。
十、守住民政领域安全底线
23.严密肺炎疫情防控。严格落实好“五有一网格”措施,指导社区加强疫情防控预案管理,督促小区落实《住宅小区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规范》。加大对受疫情影响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工作,引导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依法有序参与防控,鼓励城乡社区群防群治。稳妥推进重点人群疫苗接种工作。
20__年,全县民政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和省、市民政工作会议精神,突出县委、县政府“做美城区、做强产业、做优环境、做好民生”工作重点,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着力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充分发挥民政在社会主义建设中的骨干作用,致力打造人民满意的现代服务型民政。
19.加强队伍建设。注重提升素质,推进学习型组织建设,鼓励干部职工参加学历学位教育,加强民政职业技能训练和社会工作专业培训,提高从业人员职业能力水平;注重优化结构,统筹推进行政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及社会工作人才等“三支队伍”建设,优化人才队伍的年龄、学历和专业技能结构;注重基层力量,加强村级民政协理员队伍建设管理,延伸基层民政服务网络;探索在乡镇事务办公室加挂民政办公室牌子、村级民政协理员与涉农保险协保员兼职联动等办法,建立健全基层民政工作网络。
20.推进标准化建设。贯彻落实已出台的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积极开展民政标准研究;抓好民政标准化建设试点示范活动,争创省级民政标准化试点示范单位;开展民政标准宣传活动,适时举办标准化工作培训班;按照省厅部署要求,做好“金社工程”各业务系统推广运用工作;建设县视频会商系统,民政网站建设达标,落实网络基础设施和运行维护,提高工作效率,保障网络信息安全。
21.加强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完善“1263”机关党建工作机制,强化岗位廉政风险防控,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继续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抓好基层窗口创建行风示范单位活动;深入开展“攻坚克难促发展”、“创先争优”和机关党建“三级联创”等活动,培育和宣传民政系统先进典型,努力形成团结协作、求真务实、真抓实干、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树立民政干部良好形象。
22.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努力降低行政成本;抓好机关内部管理,完善制度,规范行为,深入开展创建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股(室)活动;落实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责任制,落实人防、物防、技防等措施,加强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安全防控工作;加强计划生育、机要保密、档案和网站管理等工作;积极做好包村工作,加强老干部服务管理;落实公共节能措施,确保实现节能目标。
2012年全市优抚工作要以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各项优抚法规政策,全面推进优抚事业发展,为党分忧、为民解愁,切实保障和维护广大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和切身利益,为建立和谐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一、认真实施“两项”工程
1、积极组织实施光荣院改扩建工程。肥东县光荣院作为市光荣院改扩建项目工程,列入全省2012年民生工程,要确保工程圆满完成。一是做好规划设计;二是按规定实行招投标;三是加强监管;四是合作协调。要加快工程进度,保证工程质量,加强光荣院等软硬件建设,全面提高优抚对象供养水平。
2、完成蜀山烈士陵园整体建设。要按照蜀山烈士陵园的总体规划,进一步做好蜀山烈士陵园上山甬道、车道和办公用房等基础建设,不断提高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功能。
二、全面落实“三项”政策
1、认真做好优待金发放工作。做好年度优待金测算和预算工作,及时纳入当地财政资金,及时发放,三县要按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规定,提高城镇义务兵优待标准。
2、及时按标准按时发放抚恤补助。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的抚恤补助标准,保障抚恤补助及时发放。
3、不断加强医疗保障。继续做好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工作,做到应保尽保,积极开展医疗补助,解决重点优抚对象医疗难。要通过落实各项优抚政策,切实保障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
三、切实做好四项基础工作
1、修订《市贯彻〈省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意见(试行)〉实施细则》。根据省厅修订的实施细则,结合我市实际,上半年修订我市的实施细则,各县、区同时完成本县、区医疗保障实施细则修订工作。
2、进一步规范评残工作程序。规范评残工作程序,严把“五关”,即受理关、材料关、核查关、鉴定关、审核关;严格评残公示,确保评残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提高评残申报的合格率。
3、严格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定补申报工作。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定补申报要符合《省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认定及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规定的病种,由村居委(社居委)、乡镇(街道)、县区民政局逐级上报,并到指定的市级医院体检核实病情。由县区民政局上报市局审批。
4、全面建立在乡重点优抚对象住房档案。各县、区要建立在乡重点优抚对象住房档案,档案内容包括政府帮助建设和维修住房的时间、资金数额、前后对比照片、文字记载等,做到一人(户)一档,规范管理。
四、积极推进五项重要工作
1、给予烈军属家庭挂光荣牌。今年在“八一”前以市、县政府名义对全市烈军属挂光荣牌。光荣牌格式由市民政局统一制定,费用由各县、区承担。各县、区要及时做好辖区烈军属的统计工作,确保烈军属家庭挂光荣牌工作按时完成。
2、开展烈士纪念建筑物维护工作。各县、区要在去年烈士墓立碑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成对分散烈士纪念建筑物调查摸底工作,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积极争取资金,进行维护改造,充分发挥烈士纪念建筑物“褒扬烈士、教育群众”的主题功能。
3、实施医疗补助“一站式”结算服务网络建设。上半年,三县首先建立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一站式”及时结算服务网络,今年底前城区全面建立。各县、区民政局要主动向县、区领导汇报,积极争取财政资金支持。
一、以“两型社区”建设为重点,不断提升和谐社区建设水平
1、积极开展“两型社区”试点单位创建活动。紧紧围绕全区“两型社会”建设的总体目标,结合我区实际,按照“政府主导,社企联手,全民参与,分类推进”的思路,以项目建设为抓手,紧紧贴近老百姓的需求,使“两型社区”建设真正成为“民心工程”,力争全区30%的社区在创建“两型社区”工作中取得明显成效。
2、进一步加强“三位一体”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加强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和社区服务站建设。全年确保完成4条街道社区服务中心、44个社区服务站建设。依托区、街社区服务中心和社区服务站,完善政府公共服务、社会中介服务和居民自助服务“三位一体”的社区服务体系。在全区社区大力普及志愿服务理念,发展志愿服务队伍,力争每个社区登记注册社区志愿者人数达到常住人口的9%以上,持续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每个街道至少形成3-5个特色服务项目,每个社区至少形成1-2个特色服务项目。
3、继续推进社区建设长效管理工作。完成易家墩街社区连片提档升级,继续坚持“红黄牌”制度,做到社区每周一自查,街道每月一复查,社区办一季一抽查,努力把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4、推进民政电子政务和信息服务网络建设。加强社区公共服务与管理系统(PSM)项目的应用和推广工作,实现与政府公共信息服务系统的对接,构建社区服务网络,做到资源共享。
5、认真落实全市社区建设会议精神。切实改善社区工作条件。按每100户20平方米的标准和每个社区最低不得少于200平方米的要求,利用多种方式,加快解决社区工作和居民活动用房不足问题。创新工作机制,社区服务站按照因事设岗、一岗多责的要求,整合社区资源,提高工作和服务效率。
6、加强基层自治组织建设。按照居委会组织法的规定,完成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适当扩大直选范围,直选社区占全区社区比例达20%以上。不断提高社区群干的素质,对全区当选社区成员进行分级培训,提高群干业务水平、依法办事能力和民主法制观念。
二、以和谐社会建设为目标,不断完善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体系
7、推进低保规范化管理制度建设。巩固低保规范化管理AA级创建成果,继续开展创建全国低保示范社区活动,在去年工作基础上,力争全区60%的社区达到示范社区的标准,切实做到制度健全,管理规范,公平公正,应保尽保。
8、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做好临时救济和专项社会救助工作。对低保户、边缘户等困难群众因病、因灾等突发性原因造成生活暂时困难的家庭,给予生活救助。组织好春节前“5个5”节日物资救助活动,帮助困难群众过好春节。落实区政府对1000户困难家庭的临时救助和308户特别困难户的物资救助,缓解他们的生活困难。进一步做好与低保相配套的教育、医疗、住房、供水、燃气、用电等专项社会救助工作,落实各专项救助政策。创新“慈善超市”运行机制,实施“慈善超市”规范化管理。
9、推进社会福利服务体系建设。采取帮扶措施,推进各类养老服务机构数量扩张、质量提高,探索社区居家养老办法,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加快区社会福利院新建收养大楼建设步伐。
10、加强福利生产的监管和服务。进一步规范福利企业管理,维护残疾职工权益,及时为企业和残疾职工解决实际问题,维护社会稳定。
三、以办实事为主线,不断深化双拥优抚安置工作
11、全面落实优抚政策。继续做好特困优抚对象“解三难”(住房难、医疗难、生活难)工作。城镇义务兵优待金兑现率100%,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款落实率100%。
12、深入开展双拥创建工作。按照《全国双拥模范城创建命名管理办法》,深入开展双拥创建工作,不断巩固和发展双拥创建成果。加大全区国防和双拥宣传力度,结合庆祝建国60周年和纪念建军82周年,组织开展有特色的纪念活动。加大为驻军办实事力度,切实为驻部队及广大官兵和随军家属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不断加大双拥典型和品牌培育、挖掘和宣传工作力度,提升双拥地位和影响。
13、积极稳妥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进一步加大自谋职业退役士兵技能培训力度,确保全区城镇退役士兵安置率达到95%以上,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率达到50%以上。
四、以依法行政为核心,不断提高社会行政事务管理的能力
14、大力推进社会组织的培育发展。依法加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社会组织登记合格率达100%。做好社会组织年检工作,依法查处非法社会组织及社会组织的违法违规活动。制定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计划,加快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力争实现80%社区拥有社会组织的目标。积极探索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新思路,在条件成熟的社区先行试点,保证社会组织正确的发展方向。
15、加强婚姻登记工作。坚持“严格、谨慎、高效、务实、和谐”的工作理念,规范登记行为,树立文明服务窗口形象。
16、继续做好地名、区域界线管理、收养、殡葬等项民政事务管理工作。
五、以“两型机关”建设为抓手,不断提高民政干部执行能力
17、加强思想建设。进一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教育干部职工以“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为己任,发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孺子牛精神,自觉践行科学发展观。
1、举办依法行政知识讲座。聘请法律知识专家,对全局干职工特别是执法人员进行培训。
2、建立学法长效机制。举办2期以上依法行政专题研讨班,领导干部集体学法不少于2次,机关干职工学法不少于4次,落实会前(党组会议、局务会、干职工大会等)学法制度。
3、建立依法行政培训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局学法用法长效机制,定期对执法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组织执法人员参与县政府法制办举办的培训班学习。
二、进一步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落实公众参与制度。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前,通过公布决策草案、座谈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民意,充分吸收各方意见,意见采纳情况及理由以适当方式反馈或者公布,明确需听证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
2、落实决策风险评估制度。凡是有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等决策事项,要重点进行社会稳定、环境、经济、可行性和可控性等方面的风险评估。
3、落实合法性审查制度。重大决策事项在会前应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能提交会议讨论、决策。
三、进一步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1、定期清理规范性文件。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对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特别是有碍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违规设定或变相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并根据清理结果做好相应的修订和废止工作。
2、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通过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座谈会、听证会、协调会以及在主要媒体上公布草案,广泛听取、采纳社会各界意见。积极引入专家、学者参与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加强法律咨询、认证,准确把握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增强规范性文件的可执行性和可操作性。
3、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申请审查、备案审查等制度。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必须通过县法制办“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才能作为行政管理依据。继续推进规范性文件信息化管理,做好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评估工作。完善社会公众提出的书面审查建议的办理流程,强化审查力度。
四、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
1、推进规范化执法。完善并严格执行执法程序制度,推进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工作,进一步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加强执法案卷评查,推行行政相对人评价制度。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行政执法的监督。全面推进行政执法指导案例制度。
2、加大重点工作的执法力度。加强殡葬改革、社会团体、社会救助等方面执法的指导和监督,落实行政执法反馈等制度,查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
五、进一步推进政务信息公开
1、大力推进信息公开。充分利用局公示栏、公示墙、QQ群、民政网站等信息公开平台,大力推进民政政策和法规、行政审批、操作规范和办事流程等为重点的信息公开。
2、明确责任主体。局信息公开工作由局办公室牵头,加强对各股室、二级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培训,全面提高民政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切实按要求落实责任。
六、进一步加强行政监督和问责
2、扎实推进法律“六进”活动。以深化法律“六进”服务科学发展为主题,结合民政部门实际,设计有特色、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载体。建立健全主题活动的推进措施,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完善标准,量化指标,加强考核,确保主题活动顺利开展。有效动员村(居)委会、社会组织等力量,利用节庆假日、纪念日等时机,多形式、多途径开展民政法制宣传工作。利用“政府门户网”、“三峡在线”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宣传教育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以党员干部法律知识宣传教育为载体,通过专家讲课、集中学习等形式,加强民政干部法律知识的学习培训,切实提高民政干部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
3、深入开展法制创建活动。指导各股室、二级单位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能力;配合司法部门指导各村、社区开展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社区的创建活动;以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为契机,大力宣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促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
4、依法指导第九届村委会换届选举。2015年是第九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年,利用法律进村入户活动之机,广泛深入地开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宣传,确保第九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依法依规,圆满完成换届选举工作任务。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十精神,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按照“一紧二增三保”(过紧日子,确保财政收入增长、确保向上争资增长,保正常运转、保重点支出、保民生)的原则,着力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增强财政发展活力;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高发展质量,壮大财政实力;调整优化支出结构,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保障改善民生;加强财政管理,提高理财水平和资金绩效,为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贡献。
二、目标任务
1、收支目标:确保全年财政总收入完成7.04亿元,增长8%,奋斗目标7.5亿元,增长15%;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5.65亿元,增长7.6%,其中财政切块收入目标数1.3亿元,下降1.6%;市本级预算安排公共财政支出7.7亿元,较上年增长10%。
2、工作定位:确保2014年度市财政局综合考评前三名,全市综合考评第一名,行风测评前三名。
三、工作要点
(一)立足经济发展,着力培植财源。
1、支持旅游发展股份公司的上市工作,帮助其规范财务管理,积极配合其上市材料准备等工作;支持片区开发,积极筹措开发建设资金,整合项目资金,盘活国有资产,推进片区开发。
2、加大招商帮扶力度。一是协调、配合企业办理工商、用地、环评等手续;二是帮助企业对接财园信贷通工作,启动“财园信贷通”试点工作2014年分别在瓷城工业园、新城区工业园上报,落实5至10家中小微企业“无抵押、无担保”融资贷款5000万元以上,帮助企业化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3、全力以赴向上争资,争取更大支持。建立和完善项目库。吃透上级政策精神,拓宽争资视野,打好“”牌,做好向上争资立项工作,确保2014年向上争资金额达到7384万元,增长24.5%,争资项目共计36个。其中预算科争资额完成1730万元,主要有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均衡性转移性支付、革命老区专项转移支付、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县转移支付、城市维护费、农村改水改厕等6个项目;行文科争资额完成240万元,主要有“张氏宗祠”维修经费、文化体育与传媒资金、档案馆数字化建设经费、校舍维修资金4个项目;社保科争资额完成550万元,主要有原省属农垦企业科级及科级以下退休干部生活补贴资金、原宁冈县国有企业改制历史遗留问题职工社保资金、2010至2012年度新农保和城居保省级专项补助资金差额部分、乡镇卫生院危房改造、社保培训工作经费5个项目;经建科争资额完成2800万元,主要有农村环境整治(含美丽乡村示范点)、淘汰落实产能中央财政补助、工口企业技术改造、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资金、产油大县奖励资金、地质灾害防治、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水处理项目、饮用水源地保护、涉农贷款及定向补助资金、进局机关工作经费等10个项目。农业科争资额完成1800万元,主要有现代农业、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支农资金整合奖补、扶贫开发发展、林业发展5个项目;乡财局争资额完成52万元,主要有财政所建设资金、一卡通工作经费2个项目;综合科争资额完成212万元,主要有彩票公益金支持公办养老机构、社区示范点、农村幸福院项目、校外活动场所改扩建及运转等4个项目。
(二)狠抓收入征管,强化收入质量。
4、建立税收征管检查长效机制。由市征管办牵头,对反映较大或存在明显税收流失情况的纳税对象,适时开展税收检查;全年对1—2个行业税收征管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建立加强税收征管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协税护税职责,按照科学合理的原则协助税收征管办加强税源调查,摸清全市税源,将财政收入分解细化,落实到各征收部门和相关协税护税单位,强化目标完成情况的监督和考核,充分调动各个方面抓收促收的积极性。
5、合理安排,科学组织收入均衡入库,确保完成全年财政收入目标任务;加强非税收入征管,确保财政切块收入任务的完成。
6、规范非税收入征管,加强土地出让金、门票收入和其他基金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土地出让收支行为,编制好土地和门票收支预算,在5月底前完成我市土地收储存量情况摸底。
7、加强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一是加强国有资产统一经营管理,严格按井府办发[2010]5号文件精神,加强监督检查,扎实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经营管理工作;二是加大闲置资产处置力度,在2009年国有资产清查的基础上,在3月底前提交一份国有闲置资产处置报告报市政府审批后,将现有的存量资产进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拍卖,实现国有资产安全完整、保值增值。加大资产清查力度,重点对片区、茨坪片区的国有资产进行清理,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力争实现国有资产处置收入1亿元;三是对工业企业实现国有企业退出机制,加大国有企业改制力度和已改制国有企业剩余资产整合处置力度,对符合条件进行工业生产的通过招商引入民资,对不符合条件进行工业生产的企业资产予以处置,最大程度减少国有企业资产的流失。
(三)优化支出结构,推进公共财政建设。
8、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积极履行职责,认真实施民生工程。一是足额安排各项民生工程配套经费,进一步加大对社会保障、农村、教育、科技、卫生、文化等民生工程的财政投入,确保各项民生工程政策落到实处;二是逐步提高城乡医保、城乡基本养老保险等补助水平,推进并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9、大力支持“三农”工作。加大财政资金整合力度,统筹安排预算内外资金、上级补助资金和结余结转资金,支持现代农业、美丽乡村、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和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全力推进罗霄山片区连片扶贫开发,统筹城乡同步和谐发展;继续夯实农业基础,大力发展现代农业,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加大美丽乡村建设及生态环境保护的投入,大力推进“绿色通道,森林城乡”建设,完善农村基础设施。
10、积极推进“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及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工作。一是做好村级项目资金和“一事一议”奖补资金的申报、监管、验收工作,确保项目档案管理数据真实,图片清晰,内容完整,11月底前完成决算验收工作;二是做好美丽乡村试点工作,按季向省市综改办报送建设进度报表,总结好试点工作的经验。
11、坚持厉行节约。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等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加强对各种公务费、会议费、接待费等财政支出的管理,在6月底前出台全市性会议费、接待费、差旅费管理办法。重点做好“三公经费”工作,坚持“过紧日子”的原则,从严控制一般性行政经费支出,勤俭办事,集中财力促发展,集中财力保民生,坚决抵制铺张浪费行为。
(四)深化财政改革,提高财政资金绩效
12、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强化预算约束,健全预算信息公开制度,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大力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工作。
13、进一步完善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强化预算单位公务卡执行力度。4月底前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做好财政资金动态监管的上线准备工作,拟对预算单位大额现金提取和从零余额账户将资金转入实有资金存款专户再使用等项目进行预警监控;简化资金拨付程序,提高资金拨付效率,4月底前下发修改后的《财政资金拨付规则》。
14、全面推行财政绩效制度改革。一是扩大政府采购公共服务范围,在6月底前建立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指导性目录。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对新城区、茨坪、龙市及乡村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园林绿化养护、公共文化等实行社会化运作,职能部门负责考核评估和验收。二是不断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全面提升政府采购监管水平,积极推进和完善电子化政府采购工作。三是严格执行财政投资评审制度,对政府投资50万元以上的新建项目、20万元以上的修缮项目全部纳入财政投资评审范围,并按照重点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四是扎实推进财政预算绩效评价制度试点工作,根据部门单位实际,在编制预算时,要求预算单位报送预算规模、执行时间、执行效果、资金流向、绩效目标等绩效评价指标。从2014年起,选择对建设局、环保局、体育局、教育局等20个部门开展绩效评价试点,着重从市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的50万元以上建设项目资金和20万元以上的修缮项目资金以及上级补助50万元以上的项目资金开展绩效评价。
(五)强化财政监管,提升依法理财水平
15、进一步完善财政监督体系,健全财政监督机制。于3月底前以政府名义下发《2014市财政监督工作意见》,切实加强重点民生支出、预算执行和重大财税政策执行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财政内部监督,提高财政管理水平。4月底、8月底前要对局属各单位、业务科室、中心财政所2013年下半年及2014年上半年财务情况、资金拨付情况进行内审并出具内审报告。
16、加强会计管理和夯实部门单位会计基础。2014年4月31日前完成对全市相关单位无证上岗的会计人员的清理工作,3月底组织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及财政系统内部人员对《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国库集中支付相关业务进行业务培训。8月至9月对预算单位会计基础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并由各业务科室选择3个预算单位进行2013年部门决算试点批复。
17、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一是建立健全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体系,建立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规范政府性债务举借程序,确保政府举债规模与偿债能力相匹配,切实防范政府债务风险。二是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和财政资金安全管理,继续加大财政暂付款的清理力度,对以前年度暂付款进行全面清理。三是做好乡村垫付农业税化债工作,4月底前完成系统录入,5月底前结束;四是加强监督和管理外国政府贷款资金的使用,把好政府外债项目的监督关,规范政府外债管理,减少财政支出风险。
(六)加强部门自身建设,提高财政服务能力
18、加强财政“两基”建设。一是强化财政基础工作。加强对财政人员的教育培训。2月底前制订《市财政局2014年度学习计划》,按照计划组织干部职工进行培训,不断提高财政干部综合素质;二是强化基层财政建设,制定《2014年中心财政所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考评办法》,细化量化各项考核指标,组织2期业务培训,提高中心财政所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力争打造一支科学化精细化的乡财队伍。
19、加强财政法制建设。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规范财政执法和监督,使财政管理沿着法制化轨道发展;按照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要求,全面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制订管理,健全财政部门的内部、外部制约和监督协调机制,推进公共财政阳光运行,提升财政公信力。
20、加强财政政策宣传。6月底前编制好“2014年公共财政政策宣传手册”,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等活动组织党员及干部职工至各乡镇开展“财政政策宣传活动”,现场为人民群众宣讲财政政策、解答问题,征求意见,发放“公共财政政策宣传手册”。
21、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财政运行的全过程,开展警示教育,“红包”专项整治工作,推进政务公开,加强源头控管,健全内部监督机制,确保财政资金安全以及财政队伍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