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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易发表网凭借丰富的文秘实践,为您精心挑选了九篇幼儿园环境整治方案范例。如需获取更多原创内容,可随时联系我们的客服老师。
支持单位:《中国现代教育装备》杂志社
《学前教育》杂志社
一、征集创设方案的目的
幼儿是通过与环境的相互作用开展活动和进行学习的,互动性强、充满童趣、具有教育意义的环境既是幼儿园文化建设最为外显的条件,也是提高幼儿体质、培养认知能力、丰富感性经验的关键因素。
《北京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正在实施,北京市政府将通过加大投入、扩大资源、改善条件等措施来加强公办幼儿园的建设,确保学前教育健康发展。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计划,北京市教育技术设备中心联合《中国现代教育装备》杂志社、《学前教育》杂志社,面向全国一线幼儿园教师、设计研究机构和玩教具生产企业及社会各界征集幼儿园教与学环境创设方案,旨在为幼儿园建设积累案例与素材,为研究制定北京市幼儿园建设与配置标准提供研究资料,为实施幼儿园达标工程建设提供指导和评价依据。
二、方案范围与内容要求
1.方案范围
幼儿园教与学的环境布局内容丰富,此次征集以幼儿园局部环境的布局搭建方案为主,包括:
(1)室内外游戏活动环境创设方案;
(2)室内外健康与生活环境创设方案;
(3)室内外科学环境创设方案;
(4)室内外艺术环境创设方案。
2.方案内容要求
(1)方案设计理念与依据
以遵循幼儿的身心健康发展规律和培育幼儿的体质、能力为出发点,结合当前幼儿教育、幼儿心理和幼儿生理特点的研究理论,说明不同类型环境创设方案的理念和依据。结合不同年龄阶段幼儿能力发展特点,说明方案设计、功能设置、环境布局、资源配置的原因。
理念与依据的描述要符合当前主流教育观念和理论。要针对学前教育小学化倾向和当前幼儿园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结合我国目前学前教育实践经验和现实要求进行方案创设。
(2)功能设置
从可提供教育内容和训练内容、开展的活动主题以及可以达到的能力目标、安全保障、卫生条件等方面描述各类型环境创设方案的功能。
功能设置要求明确具体,要能说明按此方案建设,能培养或者锻炼幼儿哪些方面的技能或者能力,能对幼儿产生哪些方面的影响。
(3)环境布局
环境布局设计要根据娱乐、教学活动内容对设施、设备、资源、空间进行合理规划,整体考虑教学环境中地面、墙面、立体空间在教育中的作用,符合安全性、环保性、适应性、科学性、便捷性等要求。
环境布局设计要有较强的互动参与性、教育性并充满童趣,最好能动态变化。
(4)活动资源
根据活动方案的设计理念、功能要求,列出完成教学活动内容所需要的设施、设备、图书、软件资源和各种玩教具。
各种资源应与设定的教育教学目标相适应,同时应符合幼儿的使用特点,符合安全、环保、卫生要求,注重材料的多功能与可变性。
(5)活动案例
活动案例要求主题明确,思路清晰,活动过程要能充分发挥环境、设施、设备以及其他资源的整体作用,注重幼儿在活动过程中的参与性与发展性。
三、方案征集、刊登与评选
1.征集对象
(1)幼儿园园长、教师
(2)幼儿园设计研究单位
(3)高校科研院所
(4)玩教具生产企业
(5)其他社会各界人士
2.刊登办法
凡由《中国现代教育装备》杂志征集、约请的稿件,经外审专家推荐,可在本刊学前教育栏目中免费刊登,并加以点评,以便改进和推广方案,不愿公开发表的作者请事先予以声明。稿件发表即付稿酬,企业宣传除外。
3.评审及奖励办法
由主办方聘请知名专家进行评审,对优秀创设方案颁发奖金及证书,获奖者还可受邀参加“2013年第三届北京教育装备论坛”,并获奖方案。
4.省略, 邮件主题注明“方案征集”字样。
五、著作权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突出践行科学发展观,结合实际,整治校园及周边道路安全环境,为的教育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排查安全隐患,落实整治措施,增强安全意识明显提高,杜绝校园及周边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三、组织领导
成立镇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干部为成员,办公室设镇安监站、负责专项整治日常工作。
四、工作重点
1、开展对辖区内,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及周边范围进行安全隐患大排查,对存在隐患需要整改的立即整改,对暂时整改有困难的明确监管责任,严防死守、尽快落实,对达不到安全要求的校园设施,无论对学校有多大影响,都必须停止使用,予以拆除。
2、加大安全工作宣传力度,加强当地群众及学生的安全教育,把安全防范知识纳入学校的教学中,在社会各界广泛宣传学校安全教育,齐抓共管,夏秋重防溺水,冬季重防火,春季重防传染病,全面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能力和应急能力。
3、强化安全责任落实,健全安全责任制度。严防学生下河塘洗澡、玩水,做好学生途径河流的护送工作。禁止学生携带烟花爆竹,火柴等易燃物品进校,保证不出任何事故。
4、卫生防疫站切实做好学校、幼儿园周围摊点的整治工作,杜绝“三无”和过期变质的食品进校园,监视传染病疫情动态,加强疫性报告,踏实做好预防工作。
5、公安派出所应将学校列入重点保护区,配合学校做好防抢防盗事故的各项工作,协助安监站人员做好周边道路安全环境整治,全面打击黑车非法营运,排除道路安全隐患。
五、方法步骤
专项整治行动从年4月1日开始至年6月30日结束,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4月1日—4月15日)由中心小学,镇安监站对全镇所有学校幼儿园开展安全大排查。
(20XX——20XX学年
第X学期)
(本文档共
【
1
】页/【
42
】字)
单位
姓名
20XX年X月
幼儿园安全教育宣传月活动方案
今年X月X日是第二十X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为增强我园师生安全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确保我园持续安全稳定,我园组织开展202X年安全教育日主题教育,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我安全,我健康,我快乐。
二、活动安排
(一)
开展安全主题教育系列活动。
1.
围绕教育主题,结合幼儿园实际,通过国旗下讲话启动安全教育日主题教育,把安全教育渗透到幼儿的一日活动中,有针对性地开展系列安全教育活动。
2.
请交警队来园进行上下学交通安全、饮食卫生安全讲课,真正做到安全知识入脑入心,进一步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避险能力。
3.
将安全教育纳入教学计划,结合实际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
(二)
组织一次应急疏散演练
1.
组织一次全园范围的应急疏散演练。要切实增强演练的实效性,确保演练中师幼的安全。演练后及时进行总结分析,及时发现并解决演练中存在的问题,不断幼儿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2.
使每一名教职工和幼儿都熟记疏散路线,在遇到紧急情况时能够安全、快速撤离。
(三)
悬挂横幅、幼儿园网站和家园互动等方式,对我园安全工作的有效经验和做法进行一次集中宣传,通过宣传营造积极的舆论氛围,推动全社会共同关心幼儿园的安全工作。
(四)
开展隐患排查整治。
1.
结合安全主题教育,不断完善安全工作制度。我园对幼儿园的户外活动场地,食堂以及消防、避雷、用水、用电等设施安全的隐患排查工作,及时整改,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2.
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幼儿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
三、活动要求
(一)
园领导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安全教育日活动的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认真制订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活动方案,并对活动方案操作的安全性进行充分论证,认真做好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确保幼儿演练安全。
(二)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依据县委、县政府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着力解决我镇校园周边区域管理中存在的学习环境、生活环境、治安环境、卫生环境隐患,净化校园及周边环境,为全镇中、小学及幼儿园创新发展和师生身心健康提供环境保障。
二、整治范围和目标
集中对全镇范围内中小学、幼儿园周边环境进行综合整治。通过整治,使校园周边区域内的社会不良现象得到改善,治安状况保持良好,校园内部安全管理规范有序;校园周边200米以内的营业性娱乐场所得到清理整治,文化环境得到净化;校园周边区域内的乱摆乱卖、卫生死角得到清理,卫生环境整洁有序,校园周边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三、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为了加强我镇学校周边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特成立了整治工作领导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教委办公室,由教委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职责:
1、定期对全镇中小学校园内安全隐患进行巡查。对校园内外的不安全隐患及时解决和治理。
2、加强对学校食堂设施、食品安全的检查,督促各学校切实改善食堂卫生条件,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对学校食堂和校园周边食品、饮品等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防止假冒伪劣、过期、失效、变质食品流入校园对学生身体健康造成危害。
3、检查学校门卫、值班、值周及“三防”措施情况,是否有缺岗、顶岗现象,以及出入校门制度落实情况。
4、对校园周边餐饮、美容美发等营销场所的管理,严格开业申请、证照管理、前置手续审查等程序,对手续不全、非法经营者予以依法取缔。加强对学校周边娱乐场所的整顿。加强学校周边营业网吧清理整顿,取缔影响学生学习的黑网吧。
5、对学校周边的流动摊点进行彻底取缔与整治。
6、对学校门通管制,确保学校门口道路畅通。对校园周边道路和学生上、放学集中通行的路段,设置符合国家标准的警示标志。在上下学期间,要组织专人在学校门口进行值勤,维护正常的交通秩序。清理整治学校周边路段乱停乱放车辆的行为。严防学生乘坐拖拉机、三轮车、报废车、拼装车、无“安全标识”车。
7、靠近村庄的学校,坚决取缔校园周边“三大堆”现象。
8、加强校舍设施维护管理工作,消除校舍安全隐患。
五、、措施要求
此项工作由镇政府统一领导,各有关部门及学校协同配合、齐抓共管,采取统一计划与属地管理相结合,地方监管与学校自我管理相结合,清理取缔与整治规范相结合,治理违章与改善设施相结合,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的五个结合的办法,把综合整治的每个环节抓紧抓好。
(一)提高认识,宣传造势。综合整治校园周边环境,是落实省、市、县领导有关指示要求、集中解决校园周边环境突出问题的迫切需要,是镇委、镇政府构建和谐社会、加强文明乡镇建设的重大举措,是净化育人环境、深化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的治本之策。各责任部门,要广泛进行思想发动,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教职员工、在校学生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大意义,积极参与和支持校园环境整治工作。要大力开展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学生、文明业主创建活动,为综合整治工作创造良好氛围。
(二)落实任务,明确责任。各责任部门和各相关单位要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做到定部门、定领导、定任务、定标准、定时限,层层分解细化,明确目标责任。要充分发挥各有关部门、学校在整治工作中的主力军作用,把综合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坚持集中整治与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政府统一部署,部门各司其职,条块联合行动,着力做到食品安全监管常态化、经常化,专项整治全员化、制度化,目标任务具体化、刚性化,坚决杜绝学校食品安全事件发生,确保广大师生饮食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落实学校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实校园及周边食品摊点日常巡查制和责任制,取缔校园及周边食品制假售假窝点及无证无照食品摊点、小餐桌,有效预防和控制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发生,进一步提高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切实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促进平安校园建设。
三、整治内容
针对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按照全覆盖、高密度、多频次的要求,扎实开展好专项整治行动。
(一)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的检查。重点检查学校食堂是否实施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落实食堂管理制度及责任制,食堂的硬件建设是否达标,食物原料及食品添加剂的购进渠道及索证验收、贮存,废弃食用油脂的处理是否符合有关规定,从业人员是否持有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加工环境、食堂餐饮清洗消毒、防护措施等情况。着力打击非法采购和使用劣质食用油,违法使用添加剂和使用不合格调味品等违法行为。
(二)加强对学校(幼儿园)内部及周边食品商店的检查。一是查证照持有情况,从业人员必须人人有健康证;二是查食品来源、进货渠道和进货台帐记录,做到件件能溯源;三是查食品质量,严厉打击经营假冒伪劣食品、有毒有害食品、过期变质食品和“三无”食品等违法行为,做到不合格食品件件销毁。
(三)加强对学校周边小餐桌、流动摊点、餐饮店的检查。对小餐桌和固定场所的经营户检查证照的合法性、食品加工经营情况和原料来源、进货渠道,以及是否存在使用有毒有害、腐烂变质等原料和无检验合格证明的肉类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对学校周边流动食品摊点经营户督促其按要求办理相关证件,入室经营;对流动摊点、无证照小餐桌、餐饮店由卫生、工商、城管、公安、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联合坚决予以取缔。
四、责任分工
(一)卫生部门承担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做好整治方案拟定、信息收集、活动开展情况督查和总结上报等工作。
(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学校(幼儿园)食堂及周边饮食店的食品安全检查。
(三)教育部门负责对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促各学校(幼儿园)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四)工商部门负责校园及周边食品商店经营的食品安全整治。
(五)城管执法部门负责学校周边流动食品摊点取缔工作。
(六)公安部门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食品安全整治的各项任务,对销售假冒伪劣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涉嫌犯罪的案件立案查处,并对以暴力、威胁等方式阻碍机关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行为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各街道、开发区、管理区对辖区内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各项整治行动,督促辖区内学校(幼儿园)做好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扎实开展流动摊点、小餐桌的清理取缔工作。
五、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摸底排查阶段(5月10日前)。各检查组要抓紧开展调查摸底,建档造册,查清学校周边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一是摸清所有学校的数量、分布情况,二是查清所有校内食堂和商店的数量、食品安全状况及存在隐患,三是查清校园周边食品经营户(含小餐桌)的数量,四是查清校园周边无证流动摊点的数量,并对其进行教育,劝其歇业、改行,限期改正。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5月11日-20日)。各检查组根据方案要求,集中行动,齐抓共管,采取有力措施,重点解决突出问题,全面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制售假劣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对现场检查存在问题责令改正的单位,要进行复查,确保改正到位,对无证无照的流动摊点、小餐桌坚决予以取缔。
第三阶段:巩固提高阶段(5月21日-25日)。集中整治行动结束后,各监管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能,反复进行巡查,确保不反弹、不复发。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不定期进行督查,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树立典型,以点带面,使整治效果得到巩固。各检查组要将整治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于5月23日前报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汇总后报区政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部门各单位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把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作为当前食品安全工作的重点。为加强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区长、区食品安全委员会主任任组长,区卫生局局长、食品安全委员会副主任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两个检查组,一组由区卫生局牵头,区教育局、工商分局、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各抽调一名业务人员参加,城管执法分局、公安分局各抽调两名工作人员参加,具体负责街道、街道、经济开发区各学校(幼儿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检查工作;二组由区教育局牵头,区卫生局、工商分局、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各抽调一名业务人员参加,城管执法分局、公安分局各抽调两名工作人员参加,具体负责街道、街道、街道、山生态经济发展区、综合项目区各学校(幼儿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检查工作。
由于历史上自然形成的原因,我村居住较集中,人口密集,村庄内主巷道狭窄,两侧断墙残壁,路面破损。一到夏天,臭气熏天,两侧的露天粪坑、垃圾、草堆、乱搭乱建,随处可见,脏、乱、差现象较为严重。水面水花生、漂浮物也经常到处都是,水质受到了严重的污染,使村民的居住环境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影响。
自2011年11月份开展村庄环境工作以来,我村抢抓契机,以为民办实事为突破口,紧紧围绕“六整治、六提升”目标,按照综合治理、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逐步到位”的原则要求,在溱潼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相关部门、单位的大力支持、帮助下,着力实施了村庄环境整治工作。经过前期一段时期的工作,村容村貌有了一定的改观,基础配套设施建设有序推进,村庄环境整治工作初见成效,为我村创建省三星级康居乡村奠定了基础。
精心组织 强化领导
村庄环境整治工作涉及面广、综合性强,是一项系统工程。面对形势,我村成立了以村支书为组长的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组织领导和方案的实施。领导小组下设三个实施小组:
(1)宣传教育组。由村支部副书记任组长的五名同志组成。具体负责动员,发放公开信1500份,做到环境整治家喻户晓,使全村村民人人要达到参与村庄环境整治活动中去的要求,通过会议、广播、专栏等多种途径宣传教育,使党员干部达到积极行动并带领带动广大群众参与,使广大村民认识到村庄环境整治是一件为民办的大好事,是全体村民大家的事,从而形成党员干部、全体村民齐动手,人人都是村庄环境整治责任人的良好局面。也只有全民参与,才能顺利达到整治的要求,为全面达到整治效果扫除了思想障碍。
(2)环境整治组。由村委会副主任任组长的五名同志组成。具体负责村庄路道及周边绿化的管护、道路和田间乱堆乱放的清理、村庄内公共厕所的整改、水面漂浮物的打捞、露天粪坑的取缔等方案的具体落实。
(3)矛盾协调组。由村治安民调主任任组长的七名党员干部组成。具体负责环境整治过程中涉及对象矛盾的处理,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理。让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环境整治工作得以顺利开展。
立足自我 明确要求
(1)获得村干部支持。按照村庄环境整治的各项要求,我村通过召开村两委会,统一干部的思想认识,签订环境整治责任状,成立环境整治实施小组,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落实到位。
(2)赢得领导的支持。村庄环境整治工作是项涉及群众利益的工作,面广量大,矛盾错综复杂,在遇到重大困难和矛盾时,我们一定要有信心、有决心,通过依靠和发动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思想,去解决建设中的困难和矛盾。针对突出矛盾和困难,要及时汇报情况,赢得上级领导的支持,确保村庄环境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3)争得上级财力的支持。针对村庄环境整治工作资金投入大的情况,我村为加大资金筹措的力度,村领导小组发动社会各方力量。在取得多方支持的同时,借助市里帮扶及相关单位,筹措资金,使各项工程有了可靠的保障。具体做到了“三个一点”。
一是“民集一点”:就是引导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采取村民共整、共治、共建、共享措施,在群众自愿的基础上,实施受益村民共同集资建设。同时对在外能人、有钱老板回归的机会,让他们多多支持家乡建设。
二是“村筹一点”:村里进一步完善村民“一事一议”民主议事制度,压缩其他支出,按轻、重、缓、急,分步实施建设费用的投入。
三是“上争一点”:通过争取上级的补助,从而解决一些公共设施建设资金的困难,使村庄环境整治工作的资金来源多样化,常态化。
在村庄环境整治过程中,我们重点围绕建、整、拆、包、清、栽六个字上因地制宜地进行了落实,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建”:建幼儿园东侧与老实验小学西侧停车场2处;建化库池1处;建垃圾中转站和垃圾车停车棚各1座;建2组泵房1座;建洲城新区污水池1座。
“整”:对村东西、南北两侧河道2000米护堤进行整治;整治村庄内水冲式厕所3座;整修村庄内破损路面1.8公里,并做好排水设施;整修路灯56盏。
“拆”:拆村内主干道两侧违章建筑26处;拆除涉及路道拓宽户18户;拆除泰东河两侧猪场4座、房屋2座。
“包”:包村庄内主干道清洁工2名;包村庄内公厕清洁工1名;包村庄内垃圾清理工2名;包村庄垃圾运输工1名;包村庄内主河道水面清理工14名。
“清”:清理村庄内主干道两侧露天粪坑89个、乱堆乱放草堆265个;清理村部东西、南北两侧河道淤泥3200米;疏浚泰东河周边河道8条;冲填沟塘土方9.3万多方。
为了进一步加强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安全、住宿生安全、交通安全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解决我县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和校园周边环境整治的存在问题,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创建“平安校园”为目标,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为切入点,抓好各项安全制度、安全措施的落实,重点排查整治中小学、幼儿园在交通、校舍、食品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健全防控体系,堵塞安全漏洞,落实工作责任,不断提升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水平,努力创建平安校园。
二、工作重点
(一)校舍安全。
对于经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为C、D级危房,且未能得到改造的中小学校舍,一律停止使用;对新出现的存在安全隐患校舍全面排查,及时修复,暂时无力修复的危房,要及时封存,严禁教职工和学生进入危险区域,防止房屋倒塌等安全事故发生。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配合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应急管理局。
(二)消防安全。
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XX市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等消防法律法规和规定,强化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对学生宿舍、教职工宿舍、校外学生租住点、图书馆、实验室、教室等人员密集场所的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保证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有效,定期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配合单位: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应急管理局。
(三)在建项目施工安全。
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加强教育项目建设施工安全管理,施工区域要按照规定设置防护网、隔离带、警戒线,施工人员要配备安全防护设施,施工现场必须封闭,确保师生安全。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配合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应急管理局。
(四)交通安全。
加强师生用车管理,使用本校校车的,司机、车辆必须证照规范、齐全。组织学生外出考试、比赛、汇演、勤工俭学、实验、实习、参观、研学旅行等需要使用经营性包车的,应选择有经营资质的客运企业承担运输任务,配备合格的驾驶员和合法的客车执行运输任务。驾驶人员必须证照齐全,经验丰富。学校要在外出前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对师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组织纪律教育、劳动安全教育等,并配备学校领导和足够的教师带队,办理相关保险手续,保证外出活动安全顺利。严禁学校租用农用车、拖拉机等不符合规定的交通工具组织师生外出活动。积极配合公安交管部门,在学校门前道路设置交通警示标志、斑马线、上下学时段要有教师值班,公路沿线、交通要道附近学校积极协调交警部门,在上下学时段保证有交警疏导交通、建立临时停车位等。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交警大队。
(五)食品安全。
加强学校食堂管理工作,保证食品安全和饮用水安全。加强对食堂从业人员资格审查和卫生体检工作,进行岗前培训。与卫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密切配合,从食品的采购、运输、存储、留样,到学校食堂是否符合卫生标准等每个环节实行完整的过程监控和检查。同时,做好预防流感和各种传染病工作。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配合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督局。
(六)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安全。
除教学、生活、工作所需外,校区不准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和运输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管理人员,须经过专项培训,培训合格,方可上岗。
教学用危险品要有专用仓库或橱柜储存,实行双人双锁管理,并配备相应的消防等安全器材,制定防范措施落实专人负责,完备出入库手续。教学用危险品的领用,必须有两人以上,由领用人填写领用申请表,经单位第一责任人批准后方可领用,当天领用当天使用,并有详细的实验用量记录,由实验室负责人签字备查。
学校要做到学生宿舍检查经常化,严禁学生携带管制刀具,一经发现立即收缴。学校不准将房屋、场地出租给他人从事影响教学秩序及师生安全的经营活动,尤其不准出租给他人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生产储存及经营。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配合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
(七)重点部位安全。
校内各安全重点部位(门卫、教室、食堂、宿舍、实验室、仪器室、财务室、计算机室、多媒体教室、配电室、锅炉房、图书馆、阅览室、体育馆、礼堂、小卖部等),都要有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责任人、安全管理人、岗位安全员。重点部位是安全管理的重中之重,在落实常规化管理制度和措施的同时必须要做到:每日巡查、每月检查、安全设施和器材必须在位完好、档案详细、有细致可操作的应急预案。对要害部门和重点部位,学校要落实人防、物防和技防措施,有条件的学校应配备技术先进、质量可靠的监控设备,防止因管理不善发生失火、失窃、中毒等事故。同时,严肃查处学生携带管制刀具等危险器械进入学校,坚决杜绝校园暴力事件的发生。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
(八)校园及周边安全。
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校园(幼儿园)等周边地区的治安管理工作。协助公安部门严厉打击扰乱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和危害师生安全的流氓团伙和黑恶势力。配合有关部门对校园周边的道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进行综合整治,尤其是对各种事故易发的重点时段、重点路段和重点部位进行彻底整治。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清理整顿校园周边的非法网吧、书摊、小卖部、歌舞厅、游戏厅、录像厅、流动饮食摊点等场所。
加强少年儿童人身安全和防拐骗安全教育,开设安全教育课堂,层层签订学生安全责任书(教育局、学校、班主任、家长)。督促和要求教师严格遵守《教师法》、《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严禁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以真心、耐心和爱心教育学生。同时,提高公安、教育、人社等部门的联合执法力度,及时查处有关违法违纪问题,切实保障适龄少年儿童的人身安全。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文广旅体局。
(九)重大集体活动安全。
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责任意识,认真做好每一环节的安全防范工作,严防交通意外等重大伤害事故的发生。学校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社会公益劳动等大型校内外集体活动,都应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同意。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县公安交警大队。
(十)校园网络安全。
建立校园网络安全领导小组,加强校园网络安全设施建设和管理制度建设,加强值班,及时删除网上各种有害信息,确保校园网络安全。未经宣传部门和教育局审核同意,各学校、幼儿园不得在网上短视频、微电影、快手、抖音、美篇等网络作品。因相关作品引起严重后果的,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和者责任。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配合单位:县委网信办、县公安局、县文广旅体局。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安全教育。
进一步加强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师生安全教育工作,通过举办安全教育主题报告等多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开展安全教育,增强师生自我保护能力,提高安全意识。
(二)加大宣传力度。
要充分利用校园广播、校报、宣传栏、黑板报、主题班会、演讲活动、知识竞赛活动等多种方式,校园安全工作向学生、家长、社会宣传,形成全方位的工作格局,争取家长和社会的支持,形成共同参与的良好局面。
(三)加大排查力度。
进一步加大部门联合执法和专项检查力度,建立完善以学校日常自查为主,定期和不定期检查、重点和一般检查、专项和综合检查相结合的工作制度,齐抓共管,力求实效。
(四)完善联防机制。
加强教育、公安、交警、交通运输、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部门和所在镇及派出所的协调联动机制,形成安全整治工作合力,开展综合治理,净化校园周边环境,防患于未然。
(五)加强应急演练。
坚持开展中小学生逃生演练活动,建立“指挥统一、反应灵敏、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
(六)做好排查整改。
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不断完善学校安全隐患台账管理制度,规范检查内容程序,注重检查实效,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七)强化学校“三防”工作。
进一步完善学校安全保卫人防、物防、技防设施,提高学校“三防”配备合格率、使用率。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学校主要负责人为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各校及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校园安全工作,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履行安全工作责任,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各学校校长要亲自抓,落实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职责,各校对检查排查出的隐患,要及时整改或上报,确保师生安全。
(二)加强安全培训。
各校及相关部门结合实际,通过组织参加各级培训班、交流学习、岗位练兵、网络培训等多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开展校园安全培训。要扎扎实实搞好校园安全教育活动,以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带动全社会安全意识的提高。同时,各学校要加大对新进教职员工、重要岗位工作人员的安全培训力度,提高安全管理、安全事故防范、应急事故处置能力,要加强对学校各类从业人员的安全、法制和心理健康教育。
(三)深化宣传教育。
宣传部门及各学校要加大对校园安全工作的学习宣传力度,形成政府、学校、社会共同参与的安全工作格局。
一、制定完善各类应急预案,组织实际演练。坚持规范性、科学性和实效性的原则,加强了《教育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教育系统反恐怖应急预案》等各类预案的制定。目前,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共建立或完善应急预案2356个,并按统一要求,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演练,今年以来,共举行消防、防洪、防震和防践踏等应急演练900余次,通过实际演练,极大地提高了广大师生应对突发事件的自救自护能力。
二、积极开展各类安全检查专项整治活动,确保取得实效。一是贯彻落实了《关于提供各市中小学幼儿园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以及农村中小学校车管理工作情况的紧急通知》要求,对全市中小学幼儿园交通安全教育和校车管理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重点整治了没有校车资质车辆作为校车运营现象和校车超速、超员、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10月份顺利通过了省公安厅、省教育厅对我市中小学幼儿园校车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情况的联合检查。二是在市防汛工作部署会议结束后,立即对全市教育系统防汛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开展了以防震、防雷、防汛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整治活动,对所有校舍特别是处于低洼地、水库、塘坝下游、山体附近和矿区沉降区的校舍进行了鉴定排查,根据普查情况,制定规划并进行了整改。三是根据《关于加强学校及周边建筑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号)要求,组织开展了学校及周边建筑安全隐患排排查整改工作,共排查整改了建筑安全隐患68个。
三、加大了学校及周边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检查整改工作力度。根据市政府《关于市政府召开安全生产“九项专项整治”活动情况汇报会的通知》(号)要求,共组织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院校进行了6次自查。同时,加大了抽查力度,绕预案演练、校舍安全、防汛、防火、交通安全、卫生安全等7项重点任务,进一步细化《全市学校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制定了《安全大检查评分标准》,先后4次组成检查组对市直各学校进行了拉网式检查,对各县(市)区进行了抽查。下发了隐患整改通知单,明确整改项目、责任人和时限,并委派专人跟踪督办。据不完全统计,共排查整改各类安全隐患160个,保障了师生生命财产安全,12月份圆满迎接了省综治委对我市学校及周边环境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检查,得到了省综治委检查组的高度评价。
根据《绍兴市爱卫办关于印发绍兴市2013年爱国卫生工作总结和绍兴市2014年爱国卫生工作要点的通知》(绍市爱卫办〔2014〕5号)要求,今年我区灭蚊、灭蝇工作将接受绍兴市爱卫会的复查验收。为确保“灭蚊、灭蝇先进城区”复验工作有序开展,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提高人民群众的环境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为宗旨,围绕复查达标工作目标,通过广泛发动、全民动员、认真组织、科学指导、标本兼治,使城区的蚊蝇密度始终控制在国家允许标准之内,确保“灭蚊、灭蝇先进城区”复查工作顺利达标。
二、组织机构
成立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区府办分管主任和区卫生局、百官街道、曹娥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区直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局,下设四个专业工作小组,负责复查达标的宣传、指导、督查、保障等具体工作事宜。各重点部门和百官街道办事处、曹娥街道办事处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其他部门单位确定专职人员负责灭蚊、灭蝇工作。各社区、行政村等单位也要建立由3——5人组成的灭蚊、灭蝇专业队伍,负责做好本辖区范围内灭蚊、灭蝇工作的摸底调查、药物统计、登记造册、检查考核等工作,确保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继续推行除“四害”市场化消杀模式,城区除“四害”消杀实行市场化招标,对城区范围内的公共区域外环境、“五小行业”、沿街店铺、重点工地及重点单位开展消杀服务,区爱卫办采取不定期抽查、集中督查等措施,了解灭蚊、灭蝇效果,提高消杀服务质量。
三、区域范围与重点场所
1.区域范围:城区东至区计生指导站,南至城南中学(南复线),西至春晖立交桥(329国道),北至三环线,总面积约16平方公里。在此范围内的所有单位、社区、行政村、个体工商户以及公园、河道、下水道、垃圾站(箱、房)等环境,均属灭蚊、灭蝇实施对象。城区规划扩大部分为灭蚊、灭蝇防护区。
2.重点场所:灭蚊重点场所是指积(存)水处、下水道、建筑工地、废品存放处等需要综合治理环境卫生的特殊场所。灭蝇重点场所为城区宾馆、酒家、饭店等饮食行业和食品、粮食、酿造、水产、肉食加工、农贸区场、个体工商户等服务行业及垃圾箱(房)、垃圾中转站、厕所、下水道、园林绿化带、河道等。
四、实施标准
通过全方位、大面积的多次灭杀,要求大幅度降低城区蚊、蝇分布密度,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一)灭蚊具体标准
1.居民住宅、单位内外环境各种存水容器和积水中,蚊幼及蛹的阳性率不超过3%。
2.用500ml收集勺采集城区大中型水体中的蚊幼或蛹阳性率不超过3%,阳性勺内幼虫或蛹的平均数不超过5只。
3.特殊场所白天人诱蚊30分钟,平均每人次诱获成蚊数不超过1只。
(二)灭蝇具体标准
1.重点单位有蝇房间不超过1%,其它单位不超过3%,平均每阳性房间不超过3只;重点单位防蝇设施不合格房间不超过5%;加工、销售直接入口食品的场所不得有蝇。
2.蝇类孳生地得到有效治理,幼虫和蛹的检出率不超过3%。
五、工作任务与职责
(一)主要任务
1.集中开展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及时清理卫生死角,彻底消除蚊、蝇孳生地,保持城区卫生清洁度。
2.规范生活垃圾袋装化及收集、运行环节。
3.食品生产经营行业、个体饮食摊点、单位食堂等特殊行业,设置完善的防蝇设备,落实灭蝇措施。
4.以化学喷杀为主,同时采用拍、粘、诱等物理方法,在全社会全面开展蚊蝇消杀工作。
(二)职责分工
遵循“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责任单位承担相应的工作职责。
1.区爱卫办:统筹协调,统一安排,具体负责制定计划、牵头协调、督促检查、资料汇总、迎检考核。
2.区委宣传部:组织各新闻单位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动员全社会人人动手、消灭蚊蝇。
3.区财政局:负责灭蚊、灭蝇经费的保障落实。
4.区经信局:负责城区各中小企业的灭蚊、灭蝇工作,做好环境整治、垃圾袋装及食堂防蝇设施的督查工作。
5.区教体局:负责城区学校、幼儿园的灭蚊、灭蝇工作,做好环境整治、垃圾袋装及食堂防蝇设施的督查工作。
6.区建设局:负责抓好公共卫生设施的建设和改造,环境的整治和保洁,落实垃圾袋装化管理工作,定期清洗垃圾桶、垃圾房。在做好日常消杀工作的基础上,配合专业消杀公司做好城区垃圾处理厂、垃圾中转站、下水道、公厕、公园及公共绿地等的灭蚊、灭蝇工作(经济开发区下水道、公园、公共绿地等灭蚊、灭蝇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配合做好)。
7.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对各汽车站、客运车辆的灭蚊、灭蝇工作,做好环境整治、垃圾袋装及防蝇设施的督查工作。
8.区水利局:负责城区河道及两岸的环境整治及灭蚊、灭蝇工作。
9.区文广局:负责文化市场、娱乐行业和各影剧院的灭蚊、灭蝇、环境整治、垃圾袋装工作;配合专业消杀公司做好小网吧、小歌舞娱乐场所的灭蚊、灭蝇工作。
10.区卫生局:负责灭蚊、灭蝇技术方案的制定和技术指导,蚊蝇密度监测、评价、抗药性试验等;负责医疗卫生单位的灭蚊、灭蝇工作,做好环境整治、垃圾袋装及防蝇设施的督查工作。
11.区市场监管局:负责食品及粮食加工场所、大中型餐饮单位、医药商店、农贸市场、商店、超市及其他监管对象的灭蚊、灭蝇工作,做好环境整治、垃圾袋装及防蝇设施的督查工作;配合专业消杀公司做好小餐饮店等“五小行业”及沿街店铺的灭蚊、灭蝇工作。
12.区城管执法局:配合专业消杀公司做好乱搭乱建地段及公共环境地段的灭蚊、灭蝇、环境整治、垃圾袋装工作。
13.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行政中心、市民中心的灭蚊、灭蝇工作,做好环境整治、垃圾袋装及食堂防蝇设施的督查工作。
14.区服务业发展局:负责大中型商场、美容美发店、旅馆招待所的灭蚊、灭蝇工作,做好环境整治、垃圾袋装及防蝇设施的督查工作。
15.区建管局:负责城区范围内建筑工地的灭蚊、灭蝇工作,做好环境整治、垃圾袋装及食堂防蝇设施的督查工作。
16.区粮食局:负责粮库、粮油店的灭蚊、灭蝇工作,做好环境整治、垃圾袋装工作。
17.区旅游局:负责星级酒店的灭蚊、灭蝇工作。
18.区供销总社:负责所属农批市场、水果批发市场的灭蚊、灭蝇工作,做好环境整治、垃圾袋装、防蝇设施的督查工作。
19.区国土局:配合专业消杀公司做好尚未落实单位的待开发地段的灭蚊、灭蝇等工作。
20.铁路上虞站:负责火车站的灭蚊、灭蝇工作及环境整治、垃圾袋装、防蝇设施的督查工作。
21.广电总台、上虞日报社:开辟专题、专栏,进行灭蚊、灭蝇工作及相关健康知识宣传。
22.百官街道办事处、曹娥街道办事处:做好各社区、行政村和下属企事业单位的灭蚊、灭蝇组织管理工作;对各社区、行政村和下属企事业单位的灭蚊、灭蝇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对城郊结合部的旱厕、露天粪坑进行整治,开展居民小区及防护区内卫生整治;配合环卫部门实施垃圾袋装化管理,清除蚊、蝇孳生地。
各部门单位要搞好环境卫生,及时清运垃圾,清除蚊蝇孳生地,食堂要配置灭蚊、灭蝇、防蝇等设施设备。各星级宾馆、饭店、酒家及车站候车室要做到绝对无蝇及室内外无蚊蝇孳生地。
六、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4年5月)
1.建立健全各级除“四害”工作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成立专兼职除“四害”工作队伍。
2.做好调查摸底工作,制订灭蚊、灭蝇工作实施方案和技术方案。
3.广泛发动,全民动员,开展宣传教育,逐级签订灭蚊、灭蝇达标责任状。
4.选择药械,进行药效试验,落实灭蚊、灭蝇工作经费等。
5.编发灭蚊、灭蝇宣传资料,开展灭蚊、灭蝇技术骨干培训。
(二)实施阶段(2014年6月至8月)
1.加强垃圾袋装化管理。
2.各部门单位、社区、村开展环境整治工作,清除卫生死角和蚊蝇孳生地。
3.灭蚊、灭蝇达标区和防护区的所有单位、场所统一时间,统一药物,实行五次大面积喷杀。第一次喷杀在6月10日左右,以后每隔20天定期喷杀一次。
4.在大面积统一喷杀的基础上,各单位、家庭要坚持日常喷杀工作,原则上隔天进行一次。
5.开展达标自查,制订巩固方案;做好资料、数据的汇总工作。
(三)验收阶段(2014年9月)
1.9月上旬,百官街道办事处、曹娥街道办事处及有关职能部门组织对下属单位进行复查。对复查不合格的及时整改,合格后将达标考核验收情况报区“灭蚊、灭蝇先进城区”复查达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9月中旬,区“灭蚊、灭蝇先进城区”复查达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对百官街道办事处、曹娥街道办事处和有关职能部门灭蚊、灭蝇工作进行达标复查验收。未达标的单位要及时整改,直到达标。
3.9月中下旬,区“灭蚊、灭蝇先进城区”复查达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整理灭蚊、灭蝇资料,汇集成册,报请绍兴市爱卫会考核验收。
七、管理考核
灭蚊、灭蝇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区“灭蚊、灭蝇先进城区”复查达标工作领导小组与百官街道办事处、曹娥街道办事处和区直有关部门(单位)签订工作责任书;街道、部门与所属企事业单位、社区、行政村等签订工作责任书。在复查达标验收中,凡发现蚊、蝇密度超标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限期达标,必要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对复查达标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给予表彰和奖励。
附件:上虞区“灭蚊、灭蝇先进城区”复查达标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上虞区“灭蚊、灭蝇先进城区”复查达标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方 静
副组长:钱宏伟 区卫生局
夏万土 百官街道办事处
杜永刚 曹娥街道办事处
杜秀丽 区府办
成 员:区委宣传部、经信局、教体局、财政局、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文广局、广电总台、卫生局、市场监管局、城管执法局、机关事务管理局、服务业发展局、建管局、粮食局、旅游局、供销总社、上虞日报社、国土局、铁路上虞站、百官街道办事处、曹娥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分管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局,卫生局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下设四个专业组:
宣传组:组长:王胜坚 宣传部
成员:章亚芳 疾控中心
赵忠夫 百官街道办事处
夏湘浓 曹娥街道办事处
技术组:组长:方海平 疾控中心
成员:余晓峰 疾控中心
李 军 疾控中心
谢凯蕾 疾控中心
督查组:组长:陈亦明 卫生局
成员:糜大雄 百官街道办事处
章来兴 曹娥街道办事处
过 政 建设局
余 权 市场监管局
陈建夫 交通运输局
孙卫国 教体局
徐建栋 卫生局
杨国权 卫生监督所
后勤组:组长:糜大雄 百官街道办事处
成员:吴丽萍 曹娥街道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