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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领导:
(一)县局成立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成立片区考评工作督导组,分组人员名单附后。
二、考核方法
(一)年考人员按照人社〔2013〕10号和牧发〔2013〕14号文件要求,认真填写年度考核表、撰写年度个人工作总结(包括工作中所取得的成绩、收获,存在的不足、下一步工作的打算等)。
(二)考核形式:
⑴乡镇站:在县考评督导组与乡镇分管领导主持下召开职工会开展基本考核和工作绩效考核。开展职工个人作自我总结发言、职工之间互评、5~8名管理服务对象参会测评、乡镇参会分管领导填写专门考评表格对职工分别进行综合评价、县局督导组对照牧发〔2013〕14号文件对每位职工进行绩效考核逐项打分并同时进行民主测评、县局督导组人员填写单位年考意见暂不确定考核等次。绩效考核打分表和民主测评资料交由县局年考领导组确定最终绩效考核分数(分数扣减需明确具体扣分项目及理由)并无记名投票确定优秀等次人员。工作借调人员,在调入单位进行考核。
⑵局机关、站所人员:常规考评由各站自主开展,程序与乡镇站职工考核相同。优秀等次人员的确定,由全局职工、乡镇站站长开会采取无记名投票计分制。
⑶全局综合评定:乡镇站和局属职工互评后,再由考核组召开民主测评大会进行综合评定。综合评定实行民主测评投票打分,民主测评票分a、b、c三类,a类由局长、副局长填写,每票优秀记9分、称职记6分、基本称职记3分、不称职记0分。b类由考评领导组、督导组全体成员填写,每票优秀记6分、称职记3分、基本称职记1分、不称职记0分。c票由一般职工填写,每票优秀记3分、称职记2分、基本称职记1分、不称职记0分。
⑷优秀名额分配:根据文件规定,除副科级以上实职领导由组织部考核,今年畜牧兽医系统参公人员优秀名额2人,事业人员优秀名额6人(其中乡镇站4人、局直属站所2人)。无记名投票不能多投,否则作废。投票实行现场统计并计算分数,按得分多少确定“优秀”等次人员。
三、考核内容
(一)工作态度:包括出勤情况、遵章守纪情况、服从工作安排情况,学习业务技术和政策法规情况。。
(二)工作能力:能否运用知识和技能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工作中出差错的频率、出错的严重程度和影响程度。
(三)工作成效:参考所承担的工作完成、获奖情况,专项业务工作完成情况、乡镇党政领导的评价等。
(四)政治纪律:对不服从站长工作安排且经批评教育拒不改正的职工,年度考核可在证据充分、事实清楚的基础上给予基本称职的考评意见。
凡考核评定为基本称职者,按县人社局和财政局联合通知取消年终一次性奖金。凡事业人员考核为优秀者,县畜牧兽医局一次性给予奖励现金400元。
四、督查指导:
县局3个片区督导组分别到各乡镇站督查指导年度考评工作,各乡镇站在召开考评会之前须先与县局分片负责督查指导人员联系。督查指导组在主持职工年度考评结束后,集中向局考核领导小组汇报考评情况并上交资料。
200年年度考核工作已开始,为了搞好200年年度考核工作,按照思党办发[200]135号文件要求,结合本镇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
切实加强对200年年度考核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组织机构,制定合理的考核方案,客观公正地对每个干部职工一年来的工作,从德、能、勤、绩等四个方面进行量化考核,作出实事求是的评价,真正反映每个干部职工的工作实绩。为此,镇党委、政府决定成立200年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效能建设办公室负责。
二、量化考核标准
1、民主测评,本镇200干部职工年度考核机关事业单位、股级干部、一般干部进行测评。按股级干部占50%,一般职工占50%,综合评分,测评结果作为评定考核等次的主要参考依据。优秀等次比例范围内的总评分要达90分以上;称职或合格的总分要达到70至89分;60分至69分,为基本称职或基本合格;59分以下为不称职或不合格。三、按照思党办法[200]135号文件要求,对乡镇“七站八所”的年度考核,本着谁主管谁考核的原则
以本镇管理为主的农业服务中心,林业站、畜牧站、水产站、水利站、乡企站、文广站、计生站、移民站、财政所、村管所、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所、安监站。股级干部和一般职工的考核结果须征得主管部门同意并形成一致意见,乡镇和主管部门考核意见不统一时,必须报告县考核委员会。
四、优秀等次的评定:
200年年度考核优秀等次评定:由镇效能建设目标考核办公室,按单位5人以下推荐优秀候选人1人,10人以下推荐优秀候选人2人,10人以上推荐优秀候选人3人。股级干部优秀候选人必须是年终效能建设目标考核单位前10名的。报党政联席会通过,然后召开全镇职工大会对优秀候选人进行选优。按党政系列事业单位股级干部考核总人数的12%,评定优秀等次人数,一般干部按党政系列事业单位考核总人数的12%评定优秀等次人数。
五、凡下列情况,不能评定为“优秀”等次
1机关工作人员一年内被效能告诫一次的。
2干部职工《平时考核记实手册》无领导月评或季评的。
3干部职工《平时考核记实手册》记录不完整、不规范,在记录时间上没有连续性,脱节现象较大的。
4把《平时考核记实手册》当作笔记本,不按规定和要求记录,在考核记实手册上查不到一年工作完整记录的。
5加强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对按文件要求应参加培训而未参加培训的。
6迟到10次旷工1天,病、事假30天的。
六、年度考核工作操作程序:
1、被考核人个人总结,填写《考核年度登记表》。
2、主管领导采取个别谈话或召开会议等不同形式,在广泛听取干部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被考核人的《记实手册》记录情况,平时考核和被考核人的个人总结,进行综合分析,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意见。
3、考核小组审定被考核人的考核等次并对评定为优秀、不合格或不称职等次人员予以公示7天。
4、考核结果与被考核人见面,被考核人签名。
5、被考核人对考核结果如有异议,于5日内可直接向考核领导小组提出复核,考核领导小组5日内提出复核意见书面通知被考核人,如复核结果考核对象仍不服的,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或同级政府人事部门申诉。
七、年度考核工人的时间安排:
200年12月17日发放年度考核表及200年考核记实手册,收集200年年度考核表及200年考核记实手册。
200年12月26日——30效能建设目标考核小组对单位进行效能建设目标考核,对年度考核人员进行量化测评。考核小组累计量化测评情况。单位推荐优秀候选人。
200年1月1日-6日考核领导小组评定等次情况,对优秀候选人报党政联系会进行公式。
200年1月8日-9日召开全镇职工大会,对优秀候选人进行测评选优,10日考核领导小组对优秀等次人员报党政联系会通过进行公式。
一、指导思想
本年度考核评定工作,在局党组的领导下,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的原则,以工作人员实绩为主要依据,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以保证考核、评定工作的准确性、合理性。达到进一步强化规范管理,提高本系统工作人员政治素质的目的。
二、组织领导
成立局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xxx任组长,xxx任副组长,xxx、xxx、xxx、xxx、xxx、xxx为成员,xxx具体负责考评工作的实施。
三、实施方案
根据x组人联字(2005)xx号《关于做好2005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的精神,考核领导小组统一对县非税局、农税局(包括契税站)、县财政局各股室xx人(包括内退人员x人、2005年7月以后退休人员x人)、乡镇财政所xxx人工作人员进行考核,乡镇财政所人员由县农税局负责提供考核资料和优秀人员推荐名单。实行领导和群众考核相结合,定性和定量考核、年度考核和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相结合。
1、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各乡镇财政所全体干部职工,将个人年度考核表于2005年12月25日前上交局人教股。
2、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各乡镇财政所要认真地对本单位的责任制进行自查,并对照局机关目标管理责任书和乡镇财政所目标管理责任书,认真负责地提供与之相关的考核资料,于2005年1月5日前分别上报局人教股和县农税局。
3、2006年元月8日上午召开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会议,审核股室、局属各单位目标管理责任制评分、各乡镇财政所目标管理责任制评分,以及农税局推荐的乡财政所优秀人员名单xx名(其中优秀所长x人,优秀预算会计x人,优秀专管员x人)。[]
4、2006年元月10日上午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大会,学习x组人联字(2005)01号文件,局领导通报各股室责任制考核情况,并进行民主评议推荐局机关优秀候选人员不少于x名(不含财政局长、党组书记),紧接着开局考核领导小组会议,根据民意测评,推荐优秀候选人名单xx名,其中在职领导限x名,然后再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推荐优秀对象x名,其中局领导x名。如果县局获全县2005年双文明一等奖,则优秀对象按县局总人数的15%即xx名确定(含局领导x名),根据投票结果,最后报局考核领导小组认定。
一、指导思想
本年度考核评定工作,在局党组的领导下,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的原则,以工作人员实绩为主要依据,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以保证考核、评定工作的准确性、合理性。达到进一步强化规范管理,提高本系统工作人员政治素质的目的。
二、组织领导
成立局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__x任组长,__x任副组长,__x、__x、__x、__x、__x、__x为成员,__x具体负责考评工作的实施。
三、实施方案
根据x组人联字(20__)__号《关于做好20__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的精神,考核领导小组统一对县非税局、农税局(包括契税站)、县财政局各股室__人(包括内退人员x人、20__年7月以后退休人员x人)、乡镇财政所__x人工作人员进行考核,乡镇财政所人员由县农税局负责提供考核资料和优秀人员推荐名单。实行领导和群众考核相结合,定性和定量考核、年度考核和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相结合。
1、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各乡镇财政所全体干部职工,将个人年度考核表于20__年12月25日前上交局人教股。
2、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各乡镇财政所要认真地对本单位的责任制进行自查,并对照局机关目标管理责任书和乡镇财政所目标管理责任书,认真负责地提供与之相关的考核资料,于20__年1月5日前分别上报局人教股和县农税局。
3、20__年元月8日上午召开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会议,审核股室、局属各单位目标管理责任制评分、各乡镇财政所目标管理责任制评分,以及农税局推荐的乡财政所优秀人员名单__名(其中优秀所长x人,优秀预算会计x人,优秀专管员x人)。[本文出自文秘站网-]
4、20__年元月10日上午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大会,学习x组人联字(20__)01号文件,局领导通报各股室责任制考核情况,并进行民主评议推荐局机关优秀候选人员不少于x名(不含财政局长、党组书记),紧接着开局考核领导小组会议,根据民意测评,推荐优秀候选人名单__名,其中在职领导限x名,然后再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推荐优秀对象x名,其中局领导x名。如果县局获全县20__年双文明一等奖,则优秀对象按县局总人数的15%即__名确定(含局领导x名),根据投票结果,最后报局考核领导小组认定。
一、指导思想
本年度考核评定工作,在局党组的领导下,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的原则,以工作人员实绩为主要依据,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以保证考核、评定工作的准确性、合理性。达到进一步强化规范管理,提高本系统工作人员政治素质的目的。
二、组织领导
成立局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xxx任组长,xxx任副组长,xxx、xxx、xxx、xxx、xxx、xxx为成员,xxx具体负责考评工作的实施。
三、实施方案
根据x组人联字(2005)x号《关于做好2005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的精神,考核领导小组统一对县非税局、农税局(包括xx站)、县财政局各股室xx人、乡镇财政所xxx人工作人员进行考核,乡镇财政所人员由县农税局负责提供考核资料和优秀人员推荐名单。实行领导和群众考核相结合,定性和定量考核、年度考核和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相结合。
1、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各乡镇财政所全体干部职工,将个人年度考核表于2005年12月xx日前上交局人教股。
2、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各乡镇财政所要认真地对本单位的责任制进行自查,并对照局机关目标管理责任书和乡镇财政所目标管理责任书,认真负责地提供与之相关的考核资料,于2004年1月5日前分别上报局人教股和县农税局。
3、2005年元月x日上午召开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会议,审核股室、局属各单位目标管理责任制评分、各乡镇财政所目标管理责任制评分,以及农税局推荐的乡财政所优秀人员名单(其中优秀所长x人,优秀预算会计x人,优秀专管员x人)。
4、2005年元月x日上午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大会,学习x组人联字(2005)x号文件,局领导通报各股室责任制考核情况,并进行民主评议推荐局机关优秀候选人员不少于x名(不含财政局长、党组书记),紧接着开局考核领导小组会议,根据民意测评,推荐优秀候选人名单xx名,其中在职领导限x名,然后再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推荐优秀对象x名,其中局领导x名。如果县局获全县2005年双文明一等奖,则优秀对象按县局总人数的15%即xx名确定(含局领导x名),根据投票结果,最后报局考核领导小组认定。
一、建立定期学习培训制度。派驻期间,指导员统一纳入乡镇干部学习培训规划,按时参加乡镇党委组织的每月一次夜学及其他的理论和业务学习。同时,要积极指导并督促执行好所驻村建立健全每月一日的党员活动等制度。
二、建立交流反馈制度。县、乡镇党委分别建立每季一次和每月一次的指导员工作例会,认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相互交流经验,共同探讨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的办法。县属涉农部门主要领导要参加县里组织召开的指导员工作例会;乡镇主要领导要参加乡镇组织召开的指导员工作例会。各农村工作指导员每月要向所派驻乡镇党委和派出单位书面汇报思想、工作、生活等情况。
三、建立工作帮扶制度。派出单位要按照“干部作代表,单位作后盾,主要领导负总责”的要求,明确联系领导,并把指导员派驻村及乡镇作为挂钩联系点,单位主要领导每两个月至少一次到联系点进行调研、指导,并在资金、技术、信息等方面提供力所能及的帮扶;乡镇领导班子成员每人挂钩联系1-2名农村工作指导员,同联系对象保持经常性联系,帮助解决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协调并指导开展农村工作,加强同农村工作指导员派出单位的联系和沟通。
四、建立约访群众制度。农村工作指导员要经常走家串巷入户,做到“五必到五必访”(自己所驻村召开决定重大事项的村两委会、党员大会、村民代表会必到;村里发生重大突发性事件必到;村里重要经济活动必到;村里落实上级党委政府的重要工作必到;村干部要求帮助解决问题必到和村里的困难户、示范户、党员户、村民代表户、老干部户必访),及时了解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每位指导员一般每年要走访所驻村农户一遍。同时,为方便联系,各指导员要将姓名、工作职责、联系方式及电话等内容在村务公开栏上公开或制成便民联系卡发放到各户,随时接受群众的约访。
五、建立廉洁自律制度。农村工作指导员在派驻期间要自带铺盖,伙食费用自理,在农户搭伙用餐要按所驻乡镇的有关规定交伙食费,不得扰民。要严格执行“三条禁令”(严禁上班时间上网聊天及玩游戏;严禁在办公场所打扑克、搓麻将;严禁在执行公务过程中接受当事人宴请和礼品),做到“五个不得”(不得在所驻村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各种费用;不得用公款吃请;不得收受所驻乡镇、村发放的各种补贴、有价证券;不得在所驻乡镇、村廉价购买物品和土特产;不得参与有损党员干部形象的活动)。要自觉服从乡镇党委的领导,自觉执行各级组织的决定,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组织安排或下村后擅自返回,经教育不改的,视情节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六、建立考核奖惩制度。农村工作指导员的考核由日常管理、年终考核和群众评议三部分组成。
日常管理。农村工作指导员的日常管理以乡镇为主,派出单位搞好协助,工作与原单位脱钩。各指导员要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每月驻村时间不少于20天,非节假日离开派驻乡镇、村要书面请假,2天以内的由乡镇党委审批、备案;请假3—5天的由乡镇党委审批,报县农指办备案;请假5天以上的由县农指办审批。县农指办将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各指导员的出勤和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检查情况及时进行通报。
年终考核。由乡镇党委根据农村工作指导员的职责和派驻村的实际情况制定考核细则,并由乡镇党委与农村工作指导员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年度考核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县级选派的干部由县农村工作指导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乡镇党委组织考核,乡镇驻村干部转为指导员的由乡镇党委负责考核;考核时,先由农村工作指导员根据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办法进行工作总结和自评,再由乡镇党委组织考核,在此基础上,县农村工作指导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县属部门下派的指导员进行复核、审定。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县脱贫攻坚迎考工作会,主要目的是贯彻落实全省脱贫攻坚现场推进会、全市脱贫攻坚迎考工作会精神,总结2016年全县脱贫攻坚工作情况,研究部署年度考核工作,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刚才,XX同志传达了省、市会议精神,xx同志全县对脱贫攻坚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并对2016年度迎考工作作了具体部署,希望大家认真领会,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再强调几点意见。
一、务必坚持实事求是,不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
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开展以来,全国各地都高度重视,动用了大量的社会资源,投入了大量的人、财、物,各种宣传铺天盖地,各级督查检查密集进行,打赢脱贫攻坚战势在必行。大家在思想上要认识到,精准扶贫不是一般的事务性工作,而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如果我们不提高政治敏感度,不实事求是,全力以赴,不杜绝“数字脱贫”、虚假脱贫,年度脱贫攻坚任务就不可能按期完成。根据省、市考核办法,年底考核要进行抽查与核查、第三方评估,特别是第三方评估将委托有关科研机构和社会组织进行,考核组很容易通过电子数据的比对发现问题,弄虚作假、搞“数字脱贫”的行为都将会被发现。各乡镇、各部门、各驻村工作队务必端正态度,坚持实事求是的精神,扎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以硬功夫迎接省、市考核。
二、务必加快帮扶项目落实,确保完成年度帮扶任务
考核在即,各单位可以盘点一下今年落实了多少项目、投入了多少资金、完成了多少任务。现在省市马上就要对我县进行考核了,但很多单位仍有很多帮扶任务没有完成,有些相对贫困村投入的资金寥寥无几,教育扶贫、医疗救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保障兜底、转移就业、危房改造等政策也还没有落实。各单位要深入分析各项考核指标,对照考核指标列明需要落实的工作清单,明确仍需落实的具体工作任务,明确各项工作完成的时间节点,倒推各项工作的落实。谁的任务没有完成,在谁的环节出了问题,谁就要承担责任。特别是县民政局、卫计局、人社局、社保局、教育局、住建局等今年必须落实相关帮扶政策的单位,如果你们的行业责任没有落实,年度任务没有完成,影响了全县的考核成绩,县委、县政府将严格进行问责。
三、务必进一步强化督查检查,建立年度任务完成情况周汇报制度
县扶贫督查组一定加强考核的督查工作,对工作推进缓慢、成效不明显、影响考核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要在全县进行通报批评,县委、县政府将直接追究相关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责任,决不能让少数单位拖了全县精准扶贫工作的后腿。为及时了解全县扶贫工作进展情况,促进年度考核工作顺利完成,10个乡镇和16个“1+N”行业责任单位要在每周五上午将工作最新进展情况报送县扶贫办,再由县扶贫办汇总报至县委、县政府,这个进展情况我也要看。
四、务必高度重视廉政建设,清清白白做好扶贫工作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县农牧、林业、水利、国土和司法等部门派驻到乡镇的在岗在编和非在编工作人员(以下简称派驻乡镇工作人员)。
第三条派驻乡镇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县委、政府的重大决策和工作安排,切实履行工作职责,认真完成乡镇党委、政府和派驻部门交办的工作任务,向群众提供政策法规宣传、科技服务和信息服务,解决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中的困难和问题,维护农村发展与稳定。
第四条派驻乡镇工作人员实行乡镇党委、政府和派驻部门双重管理,以乡镇党委、政府管理为主,部门协助管理。
第五条乡镇党委、政府负责派驻乡镇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考察、考核、考勤、奖惩、后备干部推荐及日常管理等。
第六条派驻部门负责派驻乡镇工作人员的人事关系、工作调动、工资调整、交流使用、职务任免、职称评定、岗位设置和各类业务培训,对派驻乡镇工作人员负责人的配备调整提出建议、做好后备干部培养、提出系统内干部交流建议等。
第七条规范干部职工调动及交流工作。派驻乡镇工作人员的调动程序为:由本人提出申请,派驻部门根据工作实际和干部队伍现状,在充分听取乡镇党委、政府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干部交流方案,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相关手续。
第八条派驻部门在任免派驻乡镇工作人员主要负责人时,必须征得乡镇党委、政府同意。
第九条严格执行干部职工请销假制度。派驻乡镇工作人员纳入乡镇干部考勤管理序列,由乡镇党委、政府负责考勤,执行乡镇干部请销假制度。请假3日以内由所在乡镇批准;请假3日以上由所在乡镇同派驻部门沟通后批准。对不履行请假手续的给予诫勉谈话,对旷工或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全年累计十日的给予停职待岗,累计超过三十日的予以辞退。
第十条加强干部外出管理工作。派驻乡镇工作人员外出考察、学习、培训、洽谈项目时,经所在乡镇党委、政府同意,由派驻部门向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告。外出学习、培训的干部职工,在返回后一周内向所在乡镇党委、政府和派驻部门提交个人书面总结。
第十一条派驻部门和派驻干部所在乡镇党委、政府组成联合考核组,负责对派驻乡镇工作人员的考核工作。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发放结合,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第十二条派驻乡镇工作人员实行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制。主要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考核。
第十三条对派驻乡镇工作人员的考核实行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考核组按照目标责任书的工作任务、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分别进行考核打分,形成派驻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考核分,服务对象根据平时服务情况对考核对象进行测评打分。考核组按照“361”制,汇总派驻部门、乡镇党委、政府和服务对象考核分,审核并形成初步考核结果。考核结果作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主要依据,连续两年年度考核末位的,实行停职待岗;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合格的,予以辞退。
第二条乡镇自聘工作人员一律实行合同聘用制,不列入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序列,不属行政事业编制人员。
第三条乡镇负责与本乡镇所属自聘工作人员签定聘用合同,明确工作职责、权利和义务,并由市人事劳动部门办理鉴证手续,合同期满后根据考核结果予以续聘或解聘。
第四条乡镇自聘工作人员由乡镇负责统一管理和使用,工作岗位由乡镇根据工作实际需要统一安排和调配。乡镇自聘工作人员不担任行政职务。
第五条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乡镇自聘工作人员的工资为670元/月,由市财政拨付至乡镇统一发放,自*年1月起实行,以后根据海南省调整我市最低工资标准作为基数再浮动40%,重新确定工资水平。在此基础上,各乡镇可根据实际给予自聘工作人员部分生活补助,并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
第六条按照《劳动合同法》和省有关社会保险规定,乡镇自聘工作人员按我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60%标准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五项社会保险金(缴纳标准如与国家规定相抵触,按国家规定执行),乡镇自聘工作人员工资标准高于我市社会平均工资标准的60%,按实发工资标准计缴,单位部分由市财政负担。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乡镇按月向征收机关申报,个人应缴纳部分由乡镇从自聘工作人员工资代为扣缴。
第七条实施严格的考核管理制度,考核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
第八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
第九条在年度考核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确定为"不称职":
1.连续旷工超过15天或一年内旷工累计30天;
2.业务素质较差,难以适应工作岗位要求,不能有效履行职责,或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的;
3.因工作失职或渎职,造成重大事故或恶性事件发生的;
4.不服从领导,不服从工作安排,严重扰乱工作秩序,造成不良影响的;
5.,侵犯群众利益,损害党群干群关系的;
6.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造成严重后果或违纪受到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
7.被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有期徒刑或缓刑的,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第十条年度考核情况存入乡镇自聘工作人员个人档案,由市委组织部统一建档管理。乡镇自聘工作人员每年上报年度工作总结。对当年考核不称职的,按合同规定予以解聘,对考核为优秀的,由乡镇给予一定的物质或精神表彰奖励。
第十一条实行考勤登记和诫勉谈话制度。乡镇自聘工作人员实行上班签到考勤,乡镇每季度将考勤记录报送市委组织部备案。同时对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及时进行诫勉谈话,并报市委组织部。
1.工作时出勤不出力,对工作不负责的;
2.不服从领导工作安排,办事拖拉,工作不按要求完成的;
3.上班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违反工作纪律的;
4.一年内连续旷工3至15天或累计5至30天或累计请事假超过30天的;
5.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或违内纪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