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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检查工作方案优选九篇

时间:2023-02-28 15:56:38

引言:易发表网凭借丰富的文秘实践,为您精心挑选了九篇安全检查工作方案范例。如需获取更多原创内容,可随时联系我们的客服老师。

安全检查工作方案

第1篇

一、 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指导教育系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认真执行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及时、全面、有效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强化校园安全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防止和减少一般事故,杜绝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为实现20xx年度我校安全工作目标提供有力保障。

二、范围、内容、方式和职责

(一)排查治理范围

中心校所辖7所学校校园及周边环境。

(二)排查治理内容

全面排查治理校园及周边环境的安全隐患,以及学校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规章制度、设备设施、事故防控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包括:

1、对学校安全管理制度的建设和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学校安全领导机构是否健全;责任制度、检查报告制度是否完善落实;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管理工作体制、机制是否健全;学校应急预案是否建立并完善;学生心理危机干预机制是否健全和落实。

2、对学生安全教育和培训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落实情况,开学初、放假前进行安全教育的情况,法制副校长的指导情况,组织学生开展紧急疏散和逃生演练情况,学校教师安全培训开展情况,学生自救互救能力培训开展情况,以及安全教育是否做到教师、课时、教案三落实。

3、对学校的危房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学校对闲置不用的校舍是否采取措施进行封闭并设置警示标志;学校安全档案建设是否完备。

4、对学校防火安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消防设施、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电线老化更新情况等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5、对学生交通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6、依据《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卫生管理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学校的卫生设施、餐饮设施、日常饮用水、自备水源及二次供水设施(包括饮用水设施)的管理情况,食品卫生许可证领取情况,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等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学校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管理工作。

7、对学校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锅炉、体育场地与器材等重要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放射物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质存放设施,以及学生食堂、宿舍、厕所等重要场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8、对学校校园周边环境进行全面检查。重点配合有关部门检查学校周边的流动摊贩以及影响师生的治安状况、道路交通和经营场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9、对类学校应对自然灾害和次生灾害的防范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学校是否针对自然灾害建立相应预案,

(三)排查治理方式

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做到“四个结合”:

1、排查治理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坚持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各学校安全工作特点和相关专项整治工作结合起来,突出工作重点,狠抓薄弱环节,解决影响安全工作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2、排查治理与安全检查相结合。以全面排查治理,保证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以加安全检查力度,保证排查治理工作有效开展。

3、排查治理与基础建设相结合。要加快校园标准化建设,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相互补充、相互促进,推进隐患排查治理的全面化、经常化、制度化。

4、排查治理与加强应急管理相结合。要在排查治理工作过程中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并结合学校应急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体系。

(四)职责分工

1、中心校成立安全领导小组,各校均要成立安全领导小组,校长为学校第一安全责任人。

中心校安全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杨万仕

2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学校校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

三、工作目标

(一)进一步落实学校隐患排查主体责任。学校安全领导组要对学校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现场督查,及时排查本校的安全隐患。

(二)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重大隐患报告督查等相关制度,建立重大隐患动态监控数据库,形成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三)排查发现的隐患得到及时整改。隐患排查要全面,不留死角,排查出的隐患整改要彻底,不能造成新的隐患;确实难以及时完成整改的重大隐患要100%落实相应措施,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四、工作措施

(一)全面实施排查,及时整改隐患。学校要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及时进行隐患整改,切实落实措施,并建立和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台帐,防范事故发生。

(二)建立信息平台,及时统计报告。学校统一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帐,明确工作范围,掌握工作进度,科学统计分析,汇总重大隐患,落实工作责任,为专项行动有效开展及长效机制建立提供信息技术保证。

(四)实践总结提高,构建长效机制。边排查治理,边总结经验,完善规章制度,提高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科学性、系统性、有效性,构建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学校务必高度重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在分管范围内精心组织;要结合本校安全工作实际情况,成立相应组织,迅速作出工作部署,制定全面、科学、具有操作性的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要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资金和技术装备保障。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要按照排查治理范围和内容的要求,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做到重点时期抓“早”,重点学校抓“紧”,重点隐患抓“治”。要通过深化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治理各类安全隐患,坚决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2篇

一、专项治理的意义

近年,一些餐饮场所燃气泄漏爆炸事故频发,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造成这些事故的主要原因:一是部分餐饮场所对燃气泄漏爆炸危险性认识不足;二是安全投入不到位,作业现场防火防爆等安全设备设施不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不及时;三是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不力,从业人员缺乏燃气防爆安全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现象严重;四是部分地区对餐饮场所燃气防爆安全工作重视不够,安全监管职责不清、存在薄弱环节和漏洞,打击和取缔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措施不力等。

我场餐饮场所虽然不多,但多位于人员密集场所,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因此,有必要对餐饮场所集中组织,燃气安全专项治理,从而建立长效机制,防范和遏制餐饮场所燃气事故的发生。

二、目标任务

本次治理的范围是使用液化石油气的餐饮场所,主要目标任务是对存在燃气安全隐患的餐饮场所责令整改,要求必须使用有充装资质的气瓶,从而消除隐患,提高餐饮企业的安全。

(一)有以下情形的餐饮场所,一律依法取缔:

1、在地下、半地下使用燃气的;

2、相关证照不全的。

(二)使用液化石油气的场所,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库存液化气总量超过100千克时,应当设置专用气瓶间。

2、正使用的液化气钢瓶和备用钢瓶应分开放置或用防火墙隔开。

3、放置钢瓶的房间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和使用明火。

4、钢瓶减压器正常使用年限为5年,密封圈使用年限为3年,到了期限应立即更换并记录。

5、钢瓶供应多台灶具的,应当采用硬管连接、固定。钢瓶与单台灶具连接使用软管的,应当用卡箍紧固,软管的长度控制在1.2米至2.0米之间,且没有接口,橡胶软管应当每2年更换一次,若软管出现老化、腐蚀等问题,应当立即更换;软管不得穿越墙壁、窗户和门。

6、应当使用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供应企业提供的燃气钢瓶和液化气。

三、时间及工作安排

1、调查摸底阶段(4月12日至4月17日)

场安监站摸清全场使用液化气的餐饮场所并建立基础台帐。

2、自查自改的阶段(4月18日至5月底)

各餐饮场所应对照本实施方案进行认真自查自改。

第3篇

一、指导思想

结合“安全生产年”深化隐患排查工作,通过开展用电安全检查,消除各类用电安全隐患,加大事故防控力度,进一步增强从业人员安全用电意识和提高企业安全用电管理水平。

二、检查范围

检查范围为工矿商贸企业,各类工程在建项目,以铸造、有色金属及其他高耗电企业为检点。

三、工作分工

根据各有关部门、工作片的职责,按照属地为主,条块结合原则。

(一)上坛、桐塘工业区块的工业企业用电安全检查由经发办牵头负责;

(二)西山工业区块的工业企业用电安全检查由棠溪工作片牵头负责;

(三)集镇范围商贸企业用电安全检查由综治办牵头负责;

(四)各类工程在建项目用电安全检查由村镇办牵头负责;

(五)各行政村范围内工矿商贸企业、各类工程在建项目用电安全检查由各工作片负责;

(六)其他行业用电安全检查,按照要求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

四、检查安排

1、6月22日——7月3日,各有关部门、工作片参照《用电安全检查表》进行检查并落实整改。

2、各有关部门、工作片按照要求做好检查记录,并在7月3日前把检查情况汇总上报镇政府。

五、检查要求

1、广泛发动,全面排查

各有关部门、工作片要加强对用电安全检查工作的领导,统一部署,协调行动,并广泛发动各级基层安全管理人员和电工专业人员参与用电安全检查工作,扩大检查覆盖面。

第4篇

通过开展信息安全检查工作,进一步落实信息安全责任,增强全员信息安全意识,认真查找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和安全漏洞,有针对性地采取管理和技术防护措施,促进安全防范水平和安全可控能力提升,预防和减少重大信息安全事件的发生,切实保障信息安全。

二、检查范围

信息安全检查的范围包括县市区卫生局和市直医疗卫生单位。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系统安全检查,按照国家保密管理规定和标准执行。

三、检查内容

(一)信息安全管理情况

按照国家信息安全政策和标准规范要求,信息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信息安全主管领导、信息管理机构和工作人员履职情况,信息安全责任制落实及事故责任追究情况,人员、资产、采购、外包服务等日常安全管理情况,信息安全经费保障情况等。

(二)技术防护情况

网络与信息系统防病毒、防攻击、防篡改、防瘫痪、防泄密等技术措施及有效性。重点检查事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对部门或行业正常生产生活具有较大影响的重要网络与信息系统的安全防护情况,包括技术防护体系建立情况;网络边界防护措施,不同网络或信息系统之间安全隔离措施,互联网接入安全防护措施,无线局域网安全防护策略等;服务器、网络设备、安全设备等安全策略配置及有效性,应用系统安全功能配置及有效性;终端计算机、移动存储介质安全防护措施;重要数据传输、存储的安全防护措施等。

(三)应急工作情况

按照国家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预案要求,建立健全信息安全应急工作机制。重点检查信息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制订、修订情况,应急预案演练情况;应急技术支撑队伍、灾难备份与恢复措施建设情况,重大信息安全事件处置及查处情况等。

(四)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重点检查信息安全和保密形势宣传教育、领导干部和各级人员信息安全技能培训、信息安全管理和技术人员专业培训情况等。

(五)安全问题整改情况

重点检查以往信息安全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包括整改措施、整改效果及复查情况,以及类似问题的排查情况等,分析安全威胁和安全风险,进一步评估总体安全状况。

四、检查方式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的原则,信息安全检查工作以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市直医疗卫生单位组织自查为主。同时,市卫生局将会组织专业技术队伍对部分重点单位和重要系统进行安全抽查。

(一)安全自查

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市直医疗卫生单位统筹组织安排本地和本单位的信息安全自查工作,制定信息安全检查实施方案,印发检查部署文件,明确自查范围、责任单位、工作安排及工作要求等相关内容,并认真组织实施。自查工作完成后,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市直医疗卫生单位要对本地卫生系统和本单位检查情况进行全面汇总、总结,填写检查结果统计表,认真梳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评估安全风险,撰写检查总结报告。

(二)安全抽查

1.抽查任务

市卫生局将组织专业技术队伍对部分县市区卫生局和市直医疗卫生单位进行抽查,抽查单位和时间另行通知。

2.抽点内容

(1)现场抽查内容。重点检查被抽查单位自查工作组织开展情况,2012年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网络架构、安全区域划分的合理性,网络边界防护措施的完备性,服务器、网络设备、安全设备等的安全策略配置、应用系统安全功能配置及其有效性,重要数据传输、存储等安全防护措施。专业技术队伍应对重要设备和应用系统进行安全技术检测,深入挖掘安全漏洞,采用人工方式对安全漏洞的可利用性进行验证,帮助排查安全隐患,分析评估安全风险。

(2)外部检测内容。通过互联网对被抽查的网站系统、业务系统等安全风险状况进行外部检测,包括安全漏洞、网页篡改、恶意代码情况以及近年来安全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等,验证被抽查系统安全防护措施的有效性。

五、时间安排

(一)自查时间安排

自查工作自本工作方案印发之日起启动,2013年9月23日结束。

(二)抽查时间安排

市卫生局牵头组织的抽查工作自9月23日起启动,9月30日前完成。

六、信息报送

(一)请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市直医疗卫生单位于2013年9月23日前向市卫生局上报检查总结报告,以及《地方/行业信息安全检查结果统计汇总表》(卫生局填报本地区卫生系统汇总后数据,医疗卫生单位填写本单位数据)、《信息安全检查结果统计表》和《政府部门信息安全管理工作自评估表(试行)》等相关材料。

(二)报送方式。报送材料纸质版至市卫生局办公室,电子版请通过省卫生厅集群办公OA系统发送至市卫生局。如填报内容,请按照保密要求通过机要方式传送。

(三)在自查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或出现因检查工作导致的跨地区、跨部门或跨行业安全问题时,应及时向市卫生局和本地信息化管理部门报告。

七、有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市直医疗卫生单位要把信息安全检查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检查责任,建立并落实信息安全检查工作责任制,明确检查工作负责人、检查机构和检查人员,安排并落实检查工作经费,保证检查工作顺利进行。

(二)注重源头,深入检查

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市直医疗卫生单位要全面细致开展检查工作,注重采用技术检测等手段,深入查找安全问题和隐患。认真统计与填报数据,确保检查工作不走过场、不漏环节、不留死角。要高度重视检查中发现的苗头性、趋势性问题,全面系统地分析研究解决,从源头上遏制和消除安全隐患。

(三)即查即改,确保成效

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因条件不具备暂时不能整改的问题应采取临时防范措施,保证系统安全正常运行。各县市区卫生局应及时把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通报给相关单位,督促相关单位组织风险研判、并落实整改措施,对于逾期未进行整改的单位将予以通报。

(四)密切配合,加强指导

各县市区卫生局应加强与同级信息化主管部门的沟通合作,组织专业技术队伍对检查工作进行技术咨询和指导,不断提高检查

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承担抽查任务的专业技术队伍和被抽查

单位应加强沟通,做好配合工作,保障信息安全抽查工作的顺利

开展。

第5篇

一、工作重点

这次大检查活动,要以乳制品、葡萄酒、花生油、肉制品、果蔬、水产品等“名、优、特”产品和蛋白饲料原料为重点品种,以食品生产企业、种植养殖基地、农产品集中收购网点、大中型商贸企业、“食品安全示范镇街”创建单位为重点部位,以控制有毒有害物质为重点目标,不论所有制性质,不论规模大小,都要按照国家禁用或限用的有关标准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无一遗漏地进行全面检查,并做到谁检查谁签字,谁签字谁负责。

二、目标任务

要通过这次大检查活动,促进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农业标准化示范区使用违禁农药问题得到根本解决;蔬菜、果品农药残留超标率及检出率进一步下降;杜绝违规生产、销售和使用5种高毒农药;出厂肉品检验合格率、病害肉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出口高风险食品农产品使用的原料全部来自检验检疫备案的种植养殖基地;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得到有效遏制;辖区内蛋白饲料生产企业现场检查率、奶牛饲料生产企业产品抽检率、生产使用自配料的规模化奶牛养殖场(户)检查率达到100%,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100%持证生产、100%建立原料进厂检验、生产记录、产品留样、产品出厂检验等制度,查出的违禁添加三聚氰胺的饲料原料和饲料产品100%销毁。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对农业投入品的安全检查和专项整治。杜绝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兽、渔)药和其他化学物质,严厉打击经营剧毒、高毒、高残留农(兽、渔)药和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的违法行为。对辖区内的饮料生产、经营企业要逐一进行排查,其中蛋白饲料原料生产企业及使用蛋白饲料原料的饲料生产企业进行重点整治,派出专人进行监管,所有蛋白饲料原料未经检测合格,一律不得出厂;对在饲料中添加三聚氰胺等有害化学物质及违禁药物的,要依法严惩;对怀疑有问题的产品,要立即责令停止生产、使用,对已销售的产品要立即全部召回,并进行抽样检测,在确保无质量问题的前提下方可生产和销售。对奶牛养殖场(户)的自配饲料进行全覆盖监测,依法严肃查处违规使用有害化学物质的养殖场(户)。

(区农发局牵头,区海洋与渔业局及有关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配合)

(二)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安全检查和专项整治。对食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进行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坚决取缔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食品生产许可证等违法生产加工企业,加大对获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抽查力度,对抽查不合格企业严肃处理,对复查不合格或抽查仍不合格的坚决依法吊销生产许可证。继续开展生猪屠宰加工行为专项整治,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不法行。严格食品市场准入,组织开展强制检验和专项抽查,建立完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使用添加剂备案制度。

(市质监局分局牵头,市工商局分局、区卫生局、区农发局及各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配合)

(三)加强对流通领域的安全检查和专项整治。严格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落实食品质量市场准入、交易和退市的各项制度,加大食品批发市场、小食杂店监管力度,严厉查处无证照经营、超范围经营食品及经销过期变质、有毒有害、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水产品使用违禁药物或化学物质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售假问题突出的市场,切断假货流通渠道,摧毁假货集散地。加强对农村食品进货渠道和农村集市的管理,推进“食品安全示范镇街”建设。开展饲料产品质量专项检测,特别是对蛋白饲料原料营销环节,要加大检测密度,提高检测频率,坚决杜绝在饲料中添加三聚氰胺等有害化学物质和违禁药物的行为。

(市工商局分局牵头,区农发局、区海洋与渔业局及有关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配合)

(四)加强对餐饮的安全检查和专项整治。规范餐饮单位原料索证管理,对验收不合格的原料或产品,应退回或作销毁处理,并做好记录。开展食品原料专项检查,严厉查处采购、使用病死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或非食品原料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防止不合格食品原料和有毒有害物质进入餐饮业。

(区卫生局牵头,市质监局分局、市工商局分局及有关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配合)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10月4日—5日)。召开“大检查活动”领导小组会议,部署工作任务。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建立健全组织,制定具体检查和整治方案,部署安排工作。广泛宣传开展检查和专项整活动的重要意义,调动群众参与检查和专项整治活动的积极性。

(二)集中检查、整治阶段(6日—23日)。各有关部门、单位根据大检查活动的目标任务,对相关经营主体进行拉网式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逐一提出整改意见,督促限期整改。对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严肃查处,决不姑息。通过打击、整治、帮扶、规范,切实解决检查和整治中发现的各种问题,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三)验收阶段(24日—31日)。区政府根据“大检查活动”要求及各有关部门、单位确定的检查和专项整治目标,组织人员进行考核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全区开展食品饲料安全大检查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食药监局分局,负责组织协调全区大检查活动。各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机构,集中领导、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研究制定具体的食品饲料安全检查实施方案(10月6日前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并迅速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定期将检查和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通报工作进展情况,总结经验,曝光典型案件。

(二)形成工作合力。各有关部门、单位既要各司其职、各负责其责,又要互相支持、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坚持重心下移、关口前移,深入一线开展工作,确保组织到位、检查到位。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要严厉打击;对跨地区的制假售假案件,要及时报上级部门组织协查;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采取果断措施进行整改,确保大检查活动取得实效。各行业协会要加强行业自律,组织企业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维护行业经营秩序,配合政府开展检查和整治活动。

第6篇

一、工作目标

在2013年春节前,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突出重点,通过对我县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的生产、经营、使用全过程开展安全大检查,重点打击制售假劣药械、非法经营、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有效的切身利益,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安全、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

二、检查时间

2013年1月22日—2月8日。

三、检点

(一)突出重点区域。着重加强农村、城乡结合部以及偏远地区监管对象的检查力度。

(二)突出重点企业。以医疗机构、批发企业和零售企业为重点,抓好日常管理薄弱、整改尚未到位、违法行为较多、信用等次较低的监管对象的监督检查,重点监管对象检查覆盖率要达到100%。

(三)突出重点品种。重点加强对品、、生物制品、血液制品、中药注射液等高风险药品以及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骨科植入物等高风险医疗器械的检查。结合节日消费特点,着重加强对含麻黄碱复方制剂、广告药品、基本药物品种、滋补类中药材中药饮片和防寒防冻药品的检查。根据省、市局要求,切实做好节日期间保健食品、化妆品的日常监管、市场巡查和风险监测工作。

(四)严查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在节日期间制假售假、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挂靠经营、出租证照经营药品、医疗器械以及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医疗器械等违法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局食品药品安全节前大检查领导小组,同志任组长,其他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药械监管科、药械稽查科、保化监管科要联合开展全县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化妆品节前检查工作,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确定重点企业、重点内容和检查人员,确保大检查取得实效。

第7篇

通过开展信息系统安全检查,掌握全局信息安全总体态势,发现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推动局及下属事业单位进一步健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完善信息安全保障技术措施、提高信息安全防护能力。

二、检查范围和内容

对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信息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检查。

检查内容包括:局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自行运行维护管理以及委托其他机构运行维护管理的办公系统、业务系统、网站系统以及部分终端设备等,检点为公共服务业务系统和门户网站。详细内容参见《2012年度市地震局机关信息系统安全自查情况报告表》。

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系统保密检查工作,按照国家保密管理规定执行。

三、检查原则

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统筹安排、突出重点、明确责任、注重实效。

局机关各处(室)信息系统安全检查,由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

下属事业单位信息安全检查工作由台、中心自行组织开展。

四、检查形式及时间安排

信息系统安全检查以自查为主。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应于7月2日至7月6日完成本年度信息安全自查,应按照《2012年度市地震局机关信息系统安全自查情况报告表》逐项检查,并核对准确度。局办公室应于7月10日前完成《2012年度市地震局信息系统安全检查工作报告》的撰写和报送市信安办工作。自查结束后,要尽快消除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时刻绷紧信息安全这根弦,全面迎接7月中旬市政府信息系统安全检查小组的抽查。

五、工作要求

(一)局及下属事业单位应将信息系统安全检查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检查工作机制,落实检查工作经费,确保检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请局办公室于7月10日前,将自查工作总结(纸质文档和电子光盘)报送市信安办(纸质材料需盖章)。

第8篇

通过全面、深入开展“两节”餐饮食品专项检查,确实落实各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减少与杜绝食物中毒及食品污染事故发生,确保我县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检查对象

我县境内的所有餐饮服务单位,包括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食堂、酒店、宾馆(含餐饮)、茶楼、快餐店、小吃店、饮品店、农家乐、休闲山庄、夜市摊点等。重点整治对象为学校、幼儿园食堂;集中聚餐(含举办年夜饭、团圆饭餐饮单位);旅游沿线餐饮服务单位。

三、检查内容

1、餐饮食品安全领导小组与制度、应急预案。

2、餐饮服务人员体检及办理健康证明、培训合格证等情况。

3、食品卫生许可证是否到期以及新办理餐饮许可证情况。

4、各餐饮服务单位“防蝇、防尘、防鼠、防腐、防虫”等设施以及餐饮具清洗、消毒情况。

5、餐饮服务人员的个人卫生以及食堂加工操作。

6、粮油、肉制品、调味品、食品添加剂、集中消毒餐饮具等食品及食品用(工)具采购索证索票及台帐登记情况。

7、餐厨废弃物处置情况。

8、城乡同建同治开展情况。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4年12月15日至22日)

充分利用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充分宣传餐饮食品安全重要性。

(二)排查整治阶段(2014年12月23日至2015年1月14日)

我局在此阶段将组织执法人员对全县各餐饮服务单位实施监督检查,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各餐饮服务单位务必认真落实各项食品安全措施,积极排查食品安全隐患,确实整改到位。

(三)处罚阶段(2015年1月15日至2月24日)

此段我局将对逾期整改不到位或者拒不整改的餐饮服务单位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情节严重者将在新闻媒体予以曝光,构成刑事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人员分工

(一)、成立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餐饮监管股,负责上传下达以及资料收集整理、信息上报等工作。

(二)、现场检查小组

1、第一组:

2、第二组:

3、后勤保障:

六、纪律要求

1、执法人员必须统一着冬装执法服,亮证执法;

第9篇

一、指导思想

按照省、市工作总体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落实铁路道口安全监管责任为核心,以隐患排查治理和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为主要任务,全面开展安全管理督导检查,狠抓薄弱环节,集中解决影响铁路道口安全管理的突出问题,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坚决防止铁路道口事故发生,确保全市铁路道口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职责分工及检查范围

市经信局成立铁路道口安全检查小组,负责全市所有支线铁路道口安全检查日常工作;检查的范围是:全市辖区内所有支线铁路道口及专用线道口、监护道口、无人看守道口和铁路桥涵。

三、检查方式

自本检查方案实施起,每月市经信局将对全市辖区内所有支线铁路道口及专用线道口、监护道口、无人看守道口和铁路桥涵开展不定期抽查;每个季度完成对全部铁路道口的检查,并对查处的问题进行复查、跟踪督办。

四、检查内容

1、道口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各企业有人、无人看守道口及监护道口的标牌和警示牌及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道口作业人员是否标准规范、岗位职责是否明确;道口故障应急处理及事故应急预案是否完备,道口台账规章制度是否齐全。

2、道口设备、标志情况。重点检查道口铺面、警示标志是否齐全、清晰、完整;道口栏杆是否标准;道口信号、通信设备、自动报警设备运转是否良好。

3、道口作业人员标准情况。道口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经过培训,年龄身体状况是否符合要求,业务知识技能是否掌握,是否掌握道口故障应急处置知识。

4、重点道口安全防护设施情况。对道口周围设置不符合标准或周边环境不良的安全防护措施情况检查,尤其是道口设置在公路的坡道、弯道上,道口两侧视线不良,相关企业是否采取相关措施。

5、道口故障应急处理情况。落实“先防护、后处理”的措施,监护人员是否落实和按照有关要求,采取防护措施,预防道口事故。

6、道口通行环境整治。对铁路道口附近道路交通秩序整治情况,是否制定铁路道口附近道路交通秩序整治防范事故措施。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监护道口企业及监护人员要充分认识开展铁路道口安全的重大意义,成立安全检查领导小组,加强领导、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制定铁路道口检查实施方案,并按照方案组织力量进行常规全面检查,预防道口安全事故发生,确保铁路道口安全畅通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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