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易发表网,期刊咨询:400-808-1701 订阅咨询:400-808-1721

关于我们 期刊咨询 科普杂志

信用社信贷员履职报告优选九篇

时间:2023-02-28 15:56:43

引言:易发表网凭借丰富的文秘实践,为您精心挑选了九篇信用社信贷员履职报告范例。如需获取更多原创内容,可随时联系我们的客服老师。

信用社信贷员履职报告

第1篇

社团贷款是由一个农村信用联社牵头,多个联社参与联合向一个或几个企业而发放的贷款,这种贷款形式既能缓解企业融资难问题,并深受企业欢迎,又能有效促进农村信用社的贷款营销,目前已在各地农信社大力推广。但社团贷款往往是存在发放的金额大,贷款周期比较长,风险也相对集中等特点。如何防范和化解社团贷款风险,确保信贷资金绝对安全,笔者提出以下几点建议和风险提示。

一、要密切关注借款企业组织结构和外部环境变化的影响。各成员社特别是牵头社要加强与借款企业的法人代表、高管人员及股东联系,及时掌握企业内部高管人员的人动情况,关注企业在项目建设、投资规模、扩大生产中是否存在与有关方面或部门之间的矛盾纠纷,项目及产品是否与市场相适应。审慎评估企业组织机构、人动等内部管理变化对信贷资金造成的风险,切实督促规范企业内部员工和股东关联交易和控制行为,企业若实施分立、股权转让、并购、资产重组等资本动作活动和企业内部组织结构高管人员变化等重大事项,要求企业事先征得社团贷款牵头社和成员社同意。要认真排查企业所在地某些公职人员腐败行为有可能对企业开发的项目或产品造成的影响,客观分析当地政府对项目产品开发政策支撑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充分估计当地社会经济环境变化对信贷资产营运带来的风险。

二、要密切监控借款企业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借款企业必须在农村信用社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及专用账户,所有自有资金、信贷资金、产品销售收入和往来资金实行封闭运行,严禁将产品销售及货款收入隐匿存入他行。农信社要选派一名或多名思想好、业务素质高的人员作为驻企业专管信贷员,独立参与企业财务、经营管理决策。借款企业重大财务决策、费用开支和现金流量必须要征得专管信贷员同意,同时,要加强对驻企业专管信贷员的履职考核。建立企业信息对称制度,要求企业定期向各成员社报送财务报表,及时通报企业发生的重大事项或有关重要不是信息,各成员社要及时掌握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及其变化情况。严格落实分期还款计划,根据企业产品销售收入和还贷能力,不失时机地将其收入作为归还贷款的主要来源,在未归还贷款前,不得允许企业转移资金扩大规模、退股和分红。

三、要密切掌握借款企业项目开发和生产经营进度及经济可行性。跟踪企业开发产品项目进度,测算项目资金来源,确保项目开发及生产的资金支撑,掌握在国家对企业有关产品开发的政策变化和市场销售行情,动态分析企业开发的产品项目、售价和市场需求情况,审慎估算其收入、成本和利润等财务情况,测算经营收益是否达到预期目的,预测企业的产品销售收入是否与还款计划、还款期限相匹配,确保企业第一还款来源充足。

四、要密切加强社团贷款成员社沟通和尽职管理。一是牵头社和成员社都负有贷款风险管理的职责,牵头社要制定社团贷款管理办法,落实贷款调查、审查、审批、发放和贷后管理及收回责任,协调成员社与借款人关系,密切信息沟通。牵头社要加强企业抵押物管理,确保抵押合法、足值的有效。成员社不应只依赖于牵头社做出的信贷评估,还应自行对借款企业的信用状况及其可接受的风险情度进行独立的评估调查。二是除牵头社进行社团贷款的管理外,其他成员社也要依据实际情况,对社团贷款进行定期的检查和监控,如发现贷款有异常情况,应及时通报牵头社,要求借款企业及时采取包括增加抵押品在内的等各项措施,防止贷款出现重大风险。三是由牵头社组织或者成员社提议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社团会议,对出现或有可能出现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和信誉风险等各类风险,建立相应的风险管理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四是设立风险触发点,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前移风险关口,力争风险早发现、早报告、早防控。五是各成员社要按照银监部门要求将出资额控制在规定比例和限额之内,预防和减少信贷资金风险。

第2篇

一、农村信用社操作风险的表现

由于内外部经营环境以及一些历史渊源,农村信用社在日常业务经营的各个环节或多或少存在这样或那样的操作风险,但最为普遍、影响较大的还是会计和贷款操作风险。

1、会计操作风险

由于农村信用社点多面广,机构分散,办理的业务额小、量大,且工作人员偏紧,一些地方还存在一人多岗等现象,因而在日常业务操作过程中,内部规章制度不能得到有效贯彻落实,内部制衡监督体系不健全、内控制度的功能和作用发挥不充分、人为简化业务操作流程,有意无意地弱化和降低了内控机制的效能和作用,因而容易诱发各类风险。

现象一:信用社人员编制不足,人力资源配置不合理,对一些岗位缺乏应有的监督制约,有些内部短期交接不规范,从登记的书面交接记录看,交接内容笼统简单不具体,缺少监交人,交接责任不清;一些信用社、分社内勤人员执行会计制度不到位,对业务凭证、账表不换人复核,重要空白凭证购入、出库、使用、销号一人经手,在目前农村信用社内部人员配备不尽合理,业务交接频繁的状态下,缺乏有效监督和制约,潜在一定的风险。

现象二:现场稽核检查发现, 部分临柜人员对操作系统知识了解甚少,只能应付一般性操作,对于主动预防高科技犯罪未能从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视。一些临柜操作人员制度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淡薄,不能做到人走机退,人离章收,计算机操作密码不能定期更换,个别员工使用简单密码甚至直接将密码交付他人使用,将个人感情和对同志的信任无限扩张,凌驾于制度之上。由此可能引发经济案件。

现象三:综合网络上线后对存款实名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个别员工不能严格按制度流程操作,违规为没有带身份证的储户编造证件号码、办理定期储蓄存款提前支取业务时不按规定核对有效身份证件、在证件不齐全的情况下办理挂失手续。某信用社在办理储户张某储蓄存款业务时,随意为其编写身份证件号码,导致真实的身份证持有者马某不能在辖内信用社办理储蓄业务,引发纠纷。

现象四:一些信用社的储蓄临柜人员,不按规定流程操作,不重视凭证审核,经办的储蓄存、取款凭证要素不齐,有些没有储户签名确认,有些签名与储户姓名不符,又无有效身份证件号码;有些信用分社、储蓄所在主社调取现金时出具的凭证既无预留印鉴又无经手人签字,使会计凭证失去了其应有的证明作用和法律效力。

现象五:随着柜员制运行模式在农村信用社逐步推行,原有的“双人临柜,换人复核”核算方法已不适应业务发展需要,单人单机单岗是柜员制的特点,在目前信用社监督机制滞后,事后监督岗位缺失的情况下,有的信用社要求会计经理兼职对柜员办理业务进行复核,由于其自身工作繁忙,复核工作力不从心,只能简单的汇总装订。因而,柜员制尚缺乏真正有效的监督,靠的只是员工的自觉和自律能力,如若再不加强对柜员库存现金、重要空白凭证管理等,单人操作形成的风险就会聚集和凸显。

2、贷款操作风险

农村信用社贷款操作风险是农村信用社体制变迁中长期累积的结果,既有历史遗留的,也有信用社缺乏稳定的内外经营环境造成的,既有贷款操作不当引起的,也有主观因素造成的,但总的来看,不遵守规章制度,不严格按业务流程操作形成风险的居多。

现象一:在信贷检查时发现,部分信贷人员岗位职责履行不到位,贷前调查不深入细致,仅听借款人的自我介绍,对借款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和资信状况、担保人的担保能力等情况缺乏深入实际的调查评估,贷前调查报告内容简单,不能全面如实反映借款人的基本情况和信用程度,没有真正发挥贷前调查的作用;贷时审查不严格,重形式轻内容,信贷员、农贷会计相互依赖,责任不清,柜台监督简单化,使一些违规违纪贷款在个别社屡禁不止。某信用社信贷人员对熟人郭某冒用李某的贷款证、身份证等手续办理贷款3万元,不坚持贷时审查制度,会计人员发放时也没有认真核对借款人的身份证件,贷款发放后信贷人员没有跟踪检查贷款使用情况,季度清收利息找到李某时,被告知其相关证件早已丢失,贷款一事本人根本不知情,信贷员再去找郭某时,该郭以做生意为名长期外出不归,导致此笔贷款形成风险。

现象二:个别信贷员对到逾期贷款催收力度不够,电话催收多,上门催收次数少,有些催收通知书没有借款人签名,有些没有书面催收通知书,使贷款法律时效丧失;有些贷款随着时间的流逝,由于信贷人员催收不及时,使一些思想不健康的借款人信用观念发生质变,进而出现逃废信用社债务的现象。1998年某信用社给个体户朱某发放周转性贷款30万元,贷款初期该贷户清息及时,信用观念良好,随后几年历任信贷员放松了检查和催收,其按季度清息也变成按年清息,后来逐渐发展到既不还本又不付息,无奈之下信用社诉至法院,由于信贷人员催收时没有下发书面催收通知书,法院审理时,朱某辩称最后一次清息行为不是自己所为,是信用社为延续法律时效垫付的利息,该贷款诉讼时效已过,法院要求双方再出示新的证据以做出判定。

现象三:信用社办理的个别抵押贷款不合规。1997年某信用社给私营企业主

庞某办理房产抵押贷款40万元,其房产登记抵押及财产共有人承诺均由该庞提供,信贷人员未认真核实相关资料,未要求财产双方当面书写抵押承诺书并亲笔署名,后因其经营亏损无法还贷,经多次催收无果,信用社依法,法院审理后认定,贷款事实清楚,借款主合同合法有效,庞某应归还借款,但抵押合同不合法,信用社无权对抵押房产进行处分,理由是贷款之前该庞夫妻已协议离婚,抵押房产划归其妻所有,该庞的抵押行为属于侵权,导致信贷资金沉淀。

现象四:综合业务网络上线后,全面加强了对贷款的授信授权控制约束,超权、跨区、垒大户等违规贷款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但个别信用社工作人员为发放人情跨区贷款,放弃制度原则,对涂改的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地址不加核实就办理贷款,后任信贷员催收贷款时才发现借款人不是辖内居民,仅从信贷资料看手续齐全无任何瑕疵,如果不采取上门核对的办法难以发现此类跨区贷款。

由此可见,会计、信贷工作中的种种违规操作引发的风险不容轻视。

二、操作风险成因简析

事实证明,操作风险已成为制约和影响农村信用社合规经营、稳健发展的重要因素,分析成因,寻找积极有效措施进行防范已刻不容缓。从客观实际看,信用社的服务对象主要是“三农”,具有面广,居住分散,存贷款业务金额小,笔数多等特点,加之在一些信用社由于受人员配备限制,兼职兼岗现象短期内难以避免。但从主观上看,操作风险形成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对风险认识不足,防范意识不强。近年来,尽管加大了员工对规章制度和业务操作流程的学习培训力度,但由于部分员工进社后培训时间短,对业务操作流程一知半解,只能是干中学,学中干,没有真正弄清一些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的内涵,使不规范的操作和错误观念在“传、帮、带”的过程中得以延续。同时,重经营、轻管理的思维模式忽视了对全员的风险意识教育,放松了法规制度的学习,造成员工对操作风险认识不全面,合规经营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淡漠,隐含着一定的道德风险和操作风险。

2、内控机制有效性不足,内部管理不规范。个别信用社主任不重视自身政治业务学习,政策制度观念不强,履行岗位职责不到位,自身带头违规违纪,没有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对员工的违规操作行为不能进行及时纠正。目前,对柜面业务操作的现场监督主要依赖于信用社主任及会计经理,会计财务部门进行的业务检查和稽核部门的稽核活动存在着明显的滞后性,进行深入细致全面的检查频率有限,对风险评估和预防难以做到防患于未然。同时由于内部控制机制缺乏激励性,不能有效调动员工做好操作风险防范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某种程度上放纵了不遵守规章制度的行为,使业务操作风险无法得到有效的防范与控制,使纠改难现象在个别社长期存在,最终形成风险和隐患。

3、业务主管部门检查监督职能弱化,稽核部门势单力薄

目前情况下,联社业务部门把主要精力放在抓业务经营上,对自身负有的检查监督职能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对全辖业务的规范化操作定期开展有效的现场检查频次不足,而稽核部门由于人员配备有限,兼职过多等原因,不能保证稽核工作的有效时间,对信用社进行稽核检查的深度和广度还不够,这种状况难以适应信用社业务发展的需要,不能有效地抑制和防范操作风险的发生。

三、防范操作风险的对策

从目前农村信用社的风险和成因看,防范农村信用社操作风险的关键是落实责任和强化内控制度执行力,从培育合规意识入手,通过加强操作风险教育、完善内控制度、强化制度执行力,实施严格的奖惩机制等举措,实现有效防范操作风险的目标。

1、以人为本,建立合规文化,增强从业人员的责任意识。各种操作风险是与人的意识和行为分不开的,因此,一要积极开展政治思想教育、职业道德和荣辱观等教育,使全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高尚的职业操守,构筑严谨的道德防线;二要积极开展法制教育和风险预防教育,不断提高法律政策水平,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使全员真正树立依法合规经营理念,加强对员工的规章制度、操作技能等方面的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综合素质,构筑严肃的法制防线;三要实行严格的岗前培训和末尾淘汰制度,提高员工对内部控制的认识和自我约束、相互监督的能力,构筑严密的内控防线,确保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

2、建立长效机制,规范操作流程。完善内部责任体系,实施扁平化管理,减少中间环节。一方面通过授权、授信明确各部门、各信用社的职责、权限和责任人。另一方面要强化对各部门、各岗位履职尽责的绩效考评机制建设,形成一个分工合理、团结协作、规范高效、责任明确、相互牵制的整体,进一步完善违规行为和失职行为的责任追究体系,督促各个岗位、各个风险控制环节发挥作用,使每项业务的开展都处于相应的内部控制部门监督制约之中。实行基层社主任定期交流,会计经理定期轮岗,员工适时交流,重要岗位强制休假等制度,将各种引发操作风险的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第3篇

一、农村信用社操作风险的表现

由于内外部经营环境以及一些历史渊源,农村信用社在日常业务经营的各个环节或多或少存在这样或那样的操作风险,但最为普遍、影响较大的还是会计和贷款操作风险。

(一)会计操作风险

由于农村信用社点多面广,机构分散,办理的业务额小、量大,且工作人员偏紧,一些地方还存在一人多岗等现象,因而在日常业务操作过程中,内部规章制度不能得到有效贯彻落实,内部制衡监督体系不健全、内控制度的功能和作用发挥不充分、人为简化业务操作流程,有意无意地弱化和降低了内控机制的效能和作用,因而容易诱发各类风险。

现象一:信用社人员编制不足,人力资源配置不合理,对一些岗位缺乏应有的监督制约,有些内部短期交接不规范,从登记的书面交接记录看,交接内容不具体,缺少监交人,交接责任不清;一些信用社、分社内勤人员执行会计制度不到位,对业务凭证、账表不换人复核,重要空白凭证购入、出库、使用、销号一人经手,在目前农村信用社内部人员配备不尽合理,业务交接频繁的状态下,缺乏有效监督和制约,潜在一定的风险。

现象二:现场稽核检查发现,部分临柜人员对操作系统知识了解甚少,只能应付一般性操作,对于主动预防高科技犯罪未能从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视。一些临柜操作人员制度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淡薄,不能做到人走机退,人离章收,计算机操作密码不能定期更换,个别员工使用简单密码甚至直接将密码交付他人使用,将个人感情和对同志的信任无限扩张,凌驾于制度之上。由此可能引发经济案件。

现象三:综合网络上线后对存款实名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个别员工不能严格按制度流程操作,违规为没有带身份证的储户编造证件号码、办理定期储蓄存款提前支取业务时不按规定核对有效身份证件、在证件不齐全的情况下办理挂失手续等,都会引发纠纷。

现象四:随着柜员制运行模式在农村信用社逐步推行,原有的“双人临柜,换人复核”核算方法已不适应业务发展需要,单人单机单岗是柜员制的特点,在目前信用社监督机制滞后,事后监督岗位缺失的情况下,有的信用社要求会计兼职对柜员办理业务进行复核,由于其自身工作繁忙,复核工作力不从心,只能简单汇总装订。因而,柜员制尚缺乏真正有效的监督,靠的只是员工的自觉和自律能力,如若再不加强对柜员库存现金、重要空白凭证管理等,单人操作形成的风险就会聚集和凸显。

(二)贷款操作风险

农村信用社贷款操作风险是农村信用社体制变迁中长期累积的结果,既有历史遗留的,也有信用社缺乏稳定的内外经营环境造成的,既有贷款操作不当引起的,也有主观因素造成的。但总的来看,不遵守规章制度,不严格按业务流程操作形成风险的居多。

现象一:在信贷检查时发现,部分信贷人员岗位职责履行不到位,贷前调查不深入细致,仅听借款人的自我介绍,对借款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和资信状况、担保人的担保能力等情况缺乏深入实际的调查评估,贷款前调查报告内容简单,不能全面如实反映借款人的基本情况和信用程度,没有真正发挥贷前调查的作用;贷时审查不严格,重形式轻内容,信贷员、农贷会计相互依赖,责任不清,柜台监督简单化,使一些违规违纪贷款在个别社屡禁不止。

现象二:个别信贷员对到逾期贷款催收力度不够,电话催收多,上门催收次数少,有些催收通知书没有借款人签名,有些没有书面催收通知书,使贷款法律时效丧失;有些贷款随着时间的流逝,由于信贷人员催收不及时,使一些思想不健康的借款人信用观念发生质变,进而出现逃废信用社债务的现象。

现象三:信用社办理的个别抵押贷款不合规。

现象四:综合业务网络上线后,全面加强了对贷款的授信授权控制约束,超权、跨区、垒大户等违规贷款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但个别信用社工作人员为发放人情跨区贷款,放弃制度原则,对涂改的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地址不加核实就办理贷款,后任信贷员催收贷款时才发现借款人不是辖内居民,仅从信贷资料看手续齐全无任何瑕疵,如果不采取上门核对的办法难以发现此类跨区贷款。

由此可见,会计、信贷工作中的种种违规操作引发的风险不容轻视。

二、操作风险成因简析

事实证明,操作风险已成为制约和影响农村信用社合规经营、稳健发展的重要因素,分析成因,寻找积极有效措施进行防范已刻不容缓。从客观实际看,信用社的服务对象主要是“三农三牧”,具有面广,居住分散,存贷款业务金额小,笔数多等特点,加之在一些信用社由于受人员配备限制,兼职兼岗现象短期内难以避免。但从主观上看,操作风险形成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对风险认识不足,防范意识不强

近年来,尽管加大了员工对规章制度和业务操作流程的学习培训力度,但由于部分员工进社后培训时间短,对业务操作流程一知半解,只能是干中学,学中干,没有真正弄清一些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的内涵,使不规范的操作和错误观念在“传、帮、带”的过程中得以延续。同时,重经营、轻管理的思维模式忽视了对全员的风险意识教育,放松了法规制度的学习,造成员工对操作风险认识不全面,合规经营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淡漠,隐含着一定的道德风险和操作风险。

(二)内控机制有效性不足,内部管理不规范

个别信用社主任不重视自身政治业务学习,政策制度观念不强,履行岗位职责不到位,自身带头违规违纪,没有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对员工的违规操作行为不能进行及时纠正。目前,对柜面业务操作的现场监督主要依赖于信用社主任及会计负责人,会计财务部门进行的业务检查和稽核部门的稽核活动存在着明显的滞后性,进行深入细致全面的检查频率有限,对风险评估和预防难以做到防患于未然。同时由于内部控制机制缺乏激励性,不能有效调动员工做好操作风险防范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某种程度上放纵了不遵守规章制度的行为,使业务操作风险无法得到有效的防范与控制,使纠改难现象在个别社长期存在,最终形成风险和隐患。

(三)业务主管部门检查监督职能弱化,稽核部门势单力薄

目前情况下,联社业务部门把主要精力放在抓业务经营上,对自身负有的检查监督职能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对

全辖业务的规范化操作定期开展有效的现场检查频次不足,而稽核部门由于人员配备有限,兼职过多等原因,不能保证稽核工作的有效时间,对信用社进行稽核检查的深度和广度还不够,这种状况难以适应信用社业务发展的需要,不能有效地抑制和防范操作风险的发生。

三、防范操作风险的对策

从目前农村信用社的风险和成因看,防范农村信用社操作风险的关键是落实责任和强化内控制度执行力,从培育合规意识人手,通过加强操作风险教育、完善内控制度、强化制度执行力,实施严格的奖惩机制等举措,实现有效防范操作风险的目标。

(一)以人为本,建立合规文化,增强从业人员的责任意识

各种操作风险是与人的意识和行为分不开的,因此,一要积极开展政治思想教育、职业道德和荣辱观等教育,使全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高尚的职业操守,构筑严谨的道德防线;二要积极开展法制教育和风险预防教育,不断提高法律政策水平,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使全员真正树立依法合规经营理念,加强对员工的规章制度、操作技能等方面的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综合素质,构筑严肃的法制防线;三要实行严格的岗前培训和末位淘汰制度,提高员工对内部控制的认识和自我约束、相互监督的能力,构筑严密的内控防线,确保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

(二)建立长效机制,规范操作流程

完善内部责任体系,实施扁平化管理,减少中间环节。一方面通过授权、授信明确各部门、各信用社的职责、权限和责任人。另一方面要强化对各部门、各岗位履职尽责的绩效考评机制建设,形成一个分工合理、团结协作、规范高效、责任明确、相互牵制的整体,进一步完善违规行为和失职行为的责任追究体系,督促各个岗位、各个风险控制环节发挥作用,使每项业务的开展都处于相应的内部控制部门监督制约之中。实行基层社主任定期交流,会计经理定期轮岗,员工适时交流,重要岗位强制休假等制度,将各种引发操作风险的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第4篇

一、工作中的主要作法和取得的主要成绩

(一)勤于学习锻炼,慎于品行修养,始终致力于做德更高、业更专、行更正、艺更精的信合人。

一是注重和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注重学习是我多年来养成的一个比较好的习惯,除继续加强对分管工作中涉及的监察、审计、法律事务等方面的有关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外,不间断地加强对财务会计、信贷管理、风险管理等业务知识的学习和巩固,及时加强对计算机知识和信用社新业务知识的学习和更新。同时认真学习各级制发的管理制度及相关法律文件,通过不断的深入学习,不仅充实和更新了自己的知识库容,而且开阔了思路,更新了观念,增强了自己的创新思维能力和自主创新能力。

二是注重和加强实践能力的培养。一直坚持承担工作任务时把自己当作一名普通的工作人员,在承担工作责任时把自己当作一名勇于负责的主管领导。实际工作中,小事放权放手,但件件都及时督办和查问结果,大事都主动参与和承担。如在查办寨河信用社会计挪用资金违规违纪问题时,带领稽核审计部、财务会计部和监察部的工作人员到寨河信用社核查账务、调查取证、座谈询问、分析情况,为处理本次违规违纪提供了详实依据;在查办举报信用社信贷员和分社负责人违规办贷问题时,抽调联社不良办、风险管理部、监察部及基层信贷员组成贷款核对小组,带队进村入户上门核对贷款,找村干部和村民调查了解,与社内职工座谈情况。在案防工作过程中,带领案件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到基层营业网点对内控制度执行、会计核算、信贷管理、安全管理等方面逐项检查。通过这些具体工作,不仅深入了解了基层实际工作情况,以便更有针对性地做本职工作,同时,也进一步锻炼了实践工作能力,丰富了实践工作经验。

三是注重和加强金融理论的钻研。每年我都结合工作实际,通过调研后撰写一些专业理论文章,用以总结和指导工作。,我根据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开展情况,通过认真调查分析,撰写了《农户小额是考验》调查报告,被第4期《新金融》刊载。同年《一策解“三难”“多赢”促发展》一文,被《中国农村金融创新与实践》收录。

四是注重和加强政治品格的锤炼。,我利用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进一步加强自己的党性锻炼和品格锤炼,整个活动的每个环节都认真参与,按照活动的安排进行了学习和深刻地自我剖析,并在活动中撰写了数万字的学习笔记。通过积极参与这次教育活动,使得自已在政治上更加成熟和稳重,品格上更加坚强和耿直。

五是注重和加强领导艺术的累积。除了向身边的同志学习领导艺术外,还经常留意书籍、网络上介绍的一些比较经典的领导艺术类案例。

(二)加强内控建设,坚持从严治社,始终致力于做内控理念的传播者和严密内控的践行者。

总理曾经说过,对于银行而言,相对于资本充足率,严密的内控制度更有意义。一年来,在加强内控建设和落实上,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狠抓了促制度落实的制度体系建设。从规范操作行为的层面上来说,现行的基本制度基本能够覆盖业务经营活动的各个层面了。但在工作中发现有些制度根本上就得不到很好的落实,责任追究不及时不到位,经过认真的调研和分析,我参与起草了《崆峒区农村信用社违规贷款责任认定处理暂行办法》,对强化全区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规范信贷管理行为,增强信贷人员责任意识,提高信贷资产质量,促进了促制度落实的制度体系的建设方面起到了良好作用。

二是树立了“内控严密、管理严谨、处罚严厉”的基本内部控制理念。在工作中我总结出,要防范操作风险,在制度建设和落实层面,不仅要有严密的制度,严格落实制度,还要严惩违规行为。因此,我倡导树立“内控严密、管理严谨、处罚严厉”的内控理念,并在稽核审计工作中实践推行,这种从严治社的思想,也因此得到了较大范围的认可。

三是践行了严密的内控和其他各项工作制度。在工作中我能认真学习和遵守各项内控和工作制度,如省联社制定的《员工违反规章制度处罚办法》反复学习了好几遍,并且在文件中做了很多标记,其他有关制度我也利用时间进行了认真的学习并能严格遵守。

四是督导了各项内控制度的有效落实。我们主要通过开展一系列的审计和内控评价来督导内控制度的落实。组织了高管人员离任审计,开展了案件专项治理活动,陪同省联社、省联社办事处、银监局现场检查等。以这些活动为载体,认真查找问题,认真组织整改,认真分析不足,认真总结教训,认真制定措施。

(三)积极履行职责,指导做好内控监督工作,加强联系,优势互补,实施有效监督。

联社党委是崆峒区农村信用社的政治核心,所以,监事会的日常工作注重定期或不定期向联社党委报告,重要事项取得了联社党委的理解、协调和支持。同时,监事会作为联社的监督机构,与银监部门、联社内部稽核部门,共同构筑了较为完善的科学、规范监督体系。

一是建立和完善稽核审计部门内部工作运行机制。首先制订了稽核审计部年度工作计划,建立健全了《序时稽核登记簿》、《专项稽核登记簿》、《来信来访查处登记簿》,对稽核时间、区间和责任人进行详细登记,落实责任,以备查考。其次建立了查处情况及时反馈工作机制。本着对理事会负责的基本要求,我们将每个项目的稽核检查结果及时向联社班子成员和职能部门(理事会、经营班子)汇报和反馈,以促进领导管理决策和部门指导服务的针对性,提升我们的经营管理水平。同时实行稽核审计情况定期通报制,即对稽核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查处的典型案例定期通报,做到查处一事,警示全区,督促辖内各网点查缺补漏,纠正偏差,完善不足,以促进全辖农村信用社经营管理工作符合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要求。并对案件专项治理、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实行了专档管理。

二是有效地开展了稽核审计工作。指导稽核审计部围绕联社重大决策和中心任务,突出财经纪律严肃性、信贷资金安全性和经营管理合规性,认真履行稽核审计职责。全年组织开展稽核审计项3项3次,即:实施了花所信用社等4个网点的会计决算工作真实性专项检查;对全区44个营业网点中14个信用社、15个信用分社和联社营业部进行了序时稽核,稽核检查覆盖面70.5%;根据人员调动和岗位调整情况,及时开展了24名信用社主任、副主任和4名联社部门经理的离任审计,以及岗位轮换的105名信贷、会计、出纳人员的岗位轮换手续移交工作。共查出并认定责任违规贷款49笔817.69万元,违纪资金8.96万元,提出稽核建议8条,下发稽核审计整改意见书25份,下发稽核审计处罚决定25份,为全区农村信用社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保障。

(四)查防结合,认真开展了案件专项治理工作,保持了对各类违规行为严处的高压态势。

初,因班子换届,联社调整了案件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本着暴露风险、加强管理,坚决遏制违法违规行为,防止各类案件的发生的基本原则,5月份,制订了《崆峒区农村信用社案件专项治理深度排查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排查人员、排查方式、排查内容、排查责任和工作要求,9月份案件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对辖内网点的贷款、存款、金库尾箱、印证押卡、查询对账、“九种人”等重点业务、重点环节、重点人员进行了风险排查。在10月12日全区农村信用社工作会议上,对案件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了专题。安排,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案件专项治理工作的安排意见》,根据不同岗位职责分级明确了案件专项治理工作重点岗位、重要环节、重点人员的排查内容、排查频率和案件排查责任,为构建案件防控的长效机制奠定了基础。通过加强了纪检监察和案件防控工作,对信用社会计、信用社柜员挪用资金违规违纪问题的3名当事人和负有管理责任社主任进行了责任追究,给予了党纪、行政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

(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做好和纪检监察工作。

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行业自律工作中,按照省联社党委的党风廉政建设以及纪检监察责任制的要求,每年年初联社党委及时与和各信用社(分社)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基层各信用社能够按照责任制的各项目标规定,认真对照学习落实。经检查大部分信用社、支部书记都能在各种会议上强调和警示教育全体员工拒腐防变,杜绝一切行业不正之风,凡一经举报,联社都及时调查核实、处理和回复。通过反腐倡廉,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和责任制的落实,全体党员职工基本上无违纪问题,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较以前相比都有了很大的改进和提高,信用社在农民群众中的作用发挥和形象建设都得到了充分肯定。

对工作从维护农村信用社行业新形象的高度进行认识,以服务大局为重,把群众的切身利益放在首位,在法律法规的规范和引导下,尽量避免与群众利益发生冲突。坚持依法办事、按政策办事,把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解决问题上。对来信来访者的合理要求从关心和爱护的角度出发,站在对方的立场上考虑问题,尽力帮助解决困难;能解决的案件尽快解决,不能解决的讲清道理,说明原因,并及时向上级汇报,对于有些者的要求不合法或反映的问题与事实不符的,通过耐心细致地解释和说服疏导,使上访群众心服口服。努力把问题和矛盾化解在一线,防止事态向恶性衍变,造成越级。,按工作“首问责任制”的要求,查处省联社卡中心电话投诉4起、省联社网站投诉1起、办事处投诉1起、区联社电话投诉12起、群众来信来访3起。对9名责任人做了相应的经济处罚,并责令相关责任人做出深刻书面检查,为全区业务发展营造一个安全稳定的经营环境。对客户举报材料、信件的处置做到了专簿登记,有阅批,有查办记录和查处结果。2010年,针对全区农村信用社金融服务工作现状及工作现实要求,提议并成立了监察室,专司监察工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今后努力的方向

回顾一年多来的工作,荣辱得失在心。总结成绩的同时,也非常清醒地认识到自己还存在很多方面的缺点和不足,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还没有有效地促成形成系统防案的观念,在案防工作中条块分割的情况仍然比较突出,部门孤军作战、“一边倒”的情形没有多大的改变。

二是还没有促成内控理念和风险文化得到员工的普遍认可,全员主动防案的意识明显不足,被动发案的可能仍然存在。

第5篇

信贷发放工作基本概况

信贷发放程序

申请与受理。借款人依据相关规定向信用社提出申请,信用社贷款调查岗对借款人的基本情况及项目运营可行性进行初步调查。对同意受理的申请,借款人填写书面借款申请书,同时提供借款人基本情况资料和担保资料。

贷款调查。贷款调查至少由2名贷款调查人员履行尽职调查,内容包括:调查借款主体的情况、借款人及相关关系人的情况、贷款拟投向情况、还款来源情况、贷款担保情况等。调查结束后,调查人员撰写尽职调查报告,如实反映调查情况,作出初步评价,交贷款审查岗进行风险评价。

风险评价与审批。信贷审查岗组织实施对贷款的风险评价。包括对借款主体、申请额度和期限、还款来源、贷款担保的评价等。贷款审查岗对风险评价作出评价结论后,提交贷款审批岗审批。

合同签订与管理。经审批同意发放的农户贷款,与借款人及担保人协商签订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等相关信贷合同,同时执行借款合同的面签制度。个人借款信贷合同按照相关要求进行统一编号,并按合同编号的顺序做好登记工作。

发放与支付。信用社统一由农贷会计负责个人贷款的审核认定,由内勤柜员负责个人贷款的发放工作。借款人本人持身份证和借款合同到柜台办理贷款支取业务。

贷后管理与回收。信贷人员定期对借款人的履约情况及信用状况、生产经营项目的运营情况、宏观经济变化和市场波动情况、贷款担保变动情况等内容进行检查和、分析和管理,直至贷款本息收回。

农户小额信贷发放情况

目前,敖汉联社共有31个营业网点,其中25个网点开办了信贷业务,基层信贷客户经理97人。鉴于经济形势错综复杂及信用环境变化,近年来信用社在信贷管理方面对信贷安全性偏好加重。近三年来信贷保证方式变化明显,抵押贷款占比明显提高。全旗农村信用社2012~2014年发放贷款分别为173283万元、185891万元和243524万元。

农户小额信贷投向

2014年,敖汉旗农村信用社累计发放贷款317059万元,其中累放各类涉农贷款296260万元,占比93.4%;涉农贷款投放量站全旗80%以上。根据数据显示,敖汉旗农户小额资金的60%投向农户种植业、养殖业等项目。

信贷发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信用社内部存在问题

信贷人员存在问题。一是信贷人员主动营销意识差,受信贷人员年龄结构、知识结构、技术水平等因素影响,在新形势下开展信贷营销的能力存在不足,坐门等客现象普遍存在,目前有大部分信贷需求是通过客户主动上门或电话沟通方式得以发放,员工主动“送贷上门”营销的信贷额度较小,竞争意识、生存意识淡薄。二是信贷人员“吃拿卡要”现象不同程度存在。虽然信用社推行了多年的“阳光放贷”政策,并在近两年开展了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但仍然不同程度存在“吃拿卡要”、“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严重影响了农村信用社的声誉和形象。三是存在信贷员惜贷惧贷现象。一方面,随着信用社对信贷资产质量要求的提高,以及金融风险防范意识不断增强,信贷员更加偏好于信贷资产的安全性管理,不愿意冒险,对一些可贷可不贷或者具有一定风险的贷款采取宁可不贷,也不冒风险的做法或力图减少风险,尽量少贷,一定程度造成申贷农户获得的贷款额度不足。另一方面,部分信贷人员放贷思想陈旧,认为农户信用意识低,又受贷款终身责任追究制的影响,有的信贷人员怕担风险,缺乏对农户信用情况的深入调查,放贷款的积极性不高,这给信用社农户小额贷款的发放工作带来极大阻力。

信贷产品存在问题。一是贷款期限不合理。目前,部分信贷员还沿袭旧的传统,对农业生产贷款的约期是“春放秋收冬不贷”,这种状况不但使得一些农户对中长期生产项目不敢多投入,而且抑制了农民使用贷款的积极性,同时也不利于信用社的发展。二是贷款手续繁杂,信贷申请、审查、审批、发放等操作环节冗长、信贷档案资料较多,特别是涉及担保的,借款人和担保人有可能三五成群,拖家带口的情形,且需车接车送,无形中增加了借贷成本。三是贷款利率较民间借贷利率高,敖汉地区民间借贷盛行,利率在1分甚至以下,且借贷手续简便,甚至口头借贷即可,而信用社贷款利率高于1分,且手续繁杂,不利于理顺地区金融服务。

服务模式存在问题。一是评级授信不严格。信贷人员在评级授信过程中,存在为了让亲戚朋友、左邻右舍能够贷到款、多贷款,而不认真执行评定标准,人为提高授信额度的情况。并且由于认识上的偏差,部分信贷人员不是按照要求和标准进行评定,而是根据印象、经验随意填写调查报告,给后阶段的贷款管理及回收留下极大的风险隐患。二是信息不对称致使信用风险隐患大。根据对不良贷款情况的摸底情况看,许多不良贷款是由于对客户的真实信息掌握的不彻底,更新的不及时所导致的,甚至出现借名冒名贷款,不良贷款的增加,挤占了信用社的可用资金,影响了信贷发展能力。三是信贷人员重复劳动,影响工作效率。由于缺乏对客户信息的积累,信贷人员履职或轮岗时,对所包片客户信息需要重新调查。而由于敖汉地区幅员较广,人口较多,有的村组距信用社的网点达四十几里,信贷人员每人担负着2-3个自然村的信贷服务工作,因此工作量较大,不能做到快速、及时地为农户提供金融服务。

信用社外部存在问题

民间借贷盛行。调查中发现,敖汉旗不同于区自治内其他地区,也不同于赤峰市内各旗县,民间借贷市场较为活跃。这里提到的民间借贷是指狭义上的民间借贷,即公民之间依照约定进行货币或其他有价证券借贷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在敖汉地区,往往由于个人家庭暂时资金周转需求,不向金融机构借贷周转,而是在亲戚、朋友、邻里间进行资金周转,甚至一度有“没有信用的人”或“借不到钱的人”才去金融机构借贷的说法,同时由于利率较低、手续简便而较为盛行。例如丰收乡三家村,共有400户、1860口人,今年5月末在信用社借款的有27户,占比6.75%,而有过民间借贷周转经历的农户达60%以上。参与民间借贷的有以下几种类型:一是用款时间短,可能今天借明天就能还,属于临时周转。二是借款金额小,三五百、一两千,兴师动众去信用社借款不划算。三是“有门子”的人,亲戚朋友、左邻右舍有闲钱,能够借到钱的人。四是讲信用的人,即使借款金额较高,但由于长期生活交往中建立了较好的信用,也能借到款。民间借贷的盛行,要求信用社在信贷手续和贷款利率等方面做出突破。

信用环境恶化。调查中发现,一方面由于过去客户风险意识普遍淡薄,部分贷户将贷款借出后转借他人现象存在,导致在催收贷款过程中相互推诿,转移有效资产,即使有还款能力也存在观望心理,恶意破坏和信用社之间的信用关系,导致部分到期贷款不能按期间收回。另一方面,存在部分贷户受信用环境中不良因素的影响,相互攀比不讲信誉,存在逃废金融债务行为。以四家子信用社为例,2008年为化解易燃易爆安全隐患,政府强制关停了四家子镇全部烟花爆竹企业,部分企业主及投资人员失去收入来源,无法按期偿还信用社贷款本息。部分有偿还能力的贷户存在观望心理,相互攀比不讲信誉,恶意逃废金融债务。截至5月末,四家子信用社不良贷款余额2523万元,其中属于烟花爆竹类不良贷款达1000余万元,占比39%。作为地方骨干金融企业,配合政府做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既能够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同时又能为信用社发展带来实实在在的效益。

同业竞争加剧。目前,信用社的主要收入来源是存贷款利差,可以说信贷市场是信用社发展的动力源,但农村市场新的进入者正加速抢占农村信贷市场。敖汉旗内金融市场活跃,截止目前敖汉旗内包括工行、农行、中行、建行、包商银行、邮储银行、村镇银行、信用社共8家金融机构、63个金融网点,小贷公司4家、融资性担保公司2家。至2014年全旗各家金融机构贷款余额45.49亿元,同比增长28.07%,小贷公司发放支农贷款2.49亿元,鑫桥、吉敖两家担保公司发放担保贷款0.45亿元,信用社2014年贷款余额24.35亿元。多家金融机构竞争的格局已经形成,信用社独占农村市场的局面已经一去不返。同时互联网金融迅速发展,对信用社的信贷经营形成潜在的冲击。网贷公司使客户突破了时间和网点限制,虽然短时间内不会对信用社造成致命冲击,但从长期来看利用互联网开展信贷投放必然成为主流。信用社是以农牧户为主要服务对象的金融机构,一旦失去农村市场,那么信用社的生存发展都无从谈起,所以当前信用社必须最大限度占有市场信息,抢占市场份额。

敖汉旗农村信用社富民信用工程开展情况

敖汉联社开展的富民信用工程,是将“农户电子信用信息系统”与自治区联社研发的“富民一卡通”循环贷有机结合起来。此项工程集农户信用信息收集存储、信用评级等多种功能于一体,能够为有效解决当前农村信用社信贷发放过程中存在的内外部问题提供一揽子解决方案。敖汉联社计划到2016年末,在全旗范围内评定信用户7万个,信用村23个,信用乡(镇)5个。同时实现建档覆盖率和授信覆盖率两个100%目标,从根本上解决贷款两难问题。

信息准确,授信科学合理

信息采集内容丰富,具体实用。敖汉联社为信贷人员配备了移动终端设备,采集信息时客户经理进村入户采集农户基本信息,并直接录入到移动终端设备,直至导入信用社的农户电子信息系统。目前,采集信息内容共涉及5大类108项,按信息属性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农户的财务信息,用以判断农户的还款能力;另一类是农户的其他社会信用信息,如在其他金融机构有无不良信用记录,是否孝敬父母,邻里关系是否和睦,等等,用以判断农户的信用状况和还款意愿。

与其它地区不同的是,敖汉联社富民信用工程电子信息系统不仅采集和收录普通的、一般的结构化信息(数字化数据,例如信息主体的年龄、出生日期、婚姻状况,等等),而且还包括复杂的非结构化信息(非数字化数据,例如信息主体的房产照片、口头声明,面谈录像,等等)。尽管这增大了信息采集和系统开发的难度,但同时也增加了数据库的“含金量”,有助于更加全面、直观、立体的反映信息主体的全貌。

建档评级标准严格,动态调整。敖汉联社结合实际需求,聘请了第三方科技公司专门研发了农户信用评级模型,并成功将其嵌入到富民信用工程电子信息系统之中。客户经理将采集到的农户信息导入到富民信用工程电子信息系统后,系统将会自动生成农户电子信用档案,并对农户进行信用评级。同时为及时、动态反映农户信用状况,敖汉联社要求信贷人员对农户电子信用档案实行按季更新,并可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以确保信用评级的准确性和实用性。根据农户的信用档案,信用社可以及时准确评估农户的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从而提高放贷效率,降低信贷决策风险。 操作简便,化解借贷难题

富民信用工程搭载“富民一卡通”循环贷,提升了农户信贷的安全性、便利性和可获得性,与传统农户贷款操作方式相比,“富民一卡通”具有四个方面的革命性优势:一是简化办贷手续。农户“富民一卡通”贷款采用“一次核定、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周转使用”的循环授信模式,在授信额度和期限内,持卡人只需凭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到信用社柜台三五分钟即可获得贷款,办贷款像存、取款一样手续简便。二是实行通借通还。“富民一卡通”持卡人可在内蒙古农信系统任意网点办理借款和还款业务。只要不出自治区,持卡人可就地就近选择农信社网点办理借款和还款业务,极大地方便了偏远地区和经常外出的借贷农牧民。三是降低借贷成本。“富民一卡通”贷款实行“贷时起息、还时止息”,按实际天数计息,提前还款不加罚息,允许借款人自主选择还款方式,持卡人可以“今天还,明天再借”,最大限度减少持卡人因信贷资金闲置而造成的利息损失,大幅降低农牧民融资成本。四是防范道德风险。“富民一卡通”贷款实行“批量授信”、“柜台办贷”和“阳光作业”,等于在信贷人员和借款人之间设置了一道“隔离墙”,彻底阻断了办贷过程中各种不正当的利益输送,解决了“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和“吃拿卡要”问题。

制度配套,切实让利于民

富民信用工程启动实施后,敖汉联社同时推出了农户“富民一卡通”贷款“二增二优三放宽”的政策,最大限度让利于民:

“二增”:即增加涉农贷款规模,加大涉农贷款投放力度,确保涉农贷款增量高于上年同期,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增加最高授信额度,基础授信最高限额由原来的5万元提高到10万元,以满足农户日益增长的信贷需求。

“二优”:即贷款优先,打破“春放秋收冬不贷”的传统农户贷款管理方式和信贷规模限制,单列信贷投放计划,农户“富民一卡通”贷款实行常年常态供应,让签约农户随时都能贷到款。

利率优惠,农户富民卡贷款,一年期以内月执行利率不超过8‰,低于全市农户保证担保贷款平均利率近4厘,其中使用支农再贷款发放的农户“富民卡”贷款,加点幅度不超过5个百分点。

“三放宽”:即贷款用途放宽,贷款用途不再局限于传统种养业,农户建房、购车均可申请办理富民卡贷款。贷款期限放宽,农户富民卡贷款最长授信期限为2年,并逐步试点将信用等级为一级的信用户最长授信期限放宽至3年。担保条件放宽,农户富民卡贷款,不限定担保人身份、人数和担保品范围,试行一段时间后,将逐步取消担保,为农户发放免担保的信用贷款。

政企共建,培育诚信体系

敖汉联社积极协调旗委旗政府、各乡镇党委政府,指导各村两委班子,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和出台了一系列褒扬诚信的奖惩措施,大力培育诚信意识。例如:各村组评定低保户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信用等级高的农户;被评为诚信个人的农民,免费乘坐旗内公交车;禁止失信者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各类评选表彰活动;取消严重失信者村民委员会候选资格,等等。

为发挥农户评级授信的导向激励作用,提升农户诚信意识,对不同信用等级的农户实行差别化的信贷政策。对存在严重不良信用记录(包括逃废债、涉黄、涉赌、涉毒、参与组织群体上访、闹访等不良行为)的农户,纳入“黑名单”管理,终身不予授信支持;对信用状况良好的农户,适度提高授信额度、延长授信期限、条件成熟后,还将适度降低贷款利率,从而营造褒扬诚信惩戒失信、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风尚。

改善服务,增强发展实力

第6篇

【关键词】贷款 借名 冒名 法律 责任

一、借冒名贷款的两种基本情形

众所周知,借冒名贷款的基本特征是:借款人与实际用款人不一致。基于借款人或实际用款人行为可以划分为两种情形:一是借款人以自己身份证件办理贷款后直接交给实际用款人使用或转贷第三人(实际用款人);二是实际用款人基于合法或非法的原因占有借款人身份证件,并以借款人身份证件办理贷款。

在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从事贷款申请审核、审批、发放贷款岗位的人员包括:信贷员、信贷外勤主任、身份二次核查人员(俗称贷款记账员)、信用社主任以及为放款办理存折或借记卡的人员,我们称其为“从事信贷管理工作的人员”;被借用或冒用身份证件或身份信息的人因为在表征上与信用社之间是债权债务关系,因此我们称其为“借款人”或“名义借款人”;实际用款人往往是除借款人以外的人,我们称其为“实际用款人”或“第三人”,在实践中大量的实际用款人为信贷管理人员。

二、借款人与实际用款人主观和客观行为及责任

第一种情形中:借款人以自己身份证件办理贷款后,直接交给实际用款人使用或转贷第三人(实际用款人)。根据借款人主观与客观行为,有三种情况:(1)如果借款人借款时属于正常使用贷款目的,获取贷款后交给他人使用,借款人擅自改变贷款用途显然是民事上的违约行为,银行应提前解除合同要求借款人偿还贷款本息,属于民事纠纷。(2)如果借款人获取贷款后转贷给他人使用,并约定利息,所得数额达到一定追诉标准,则涉嫌非法转贷牟利犯罪。(3)如果借款人办理贷款的根本目的就是为了帮助实际用款人获取信贷资金,即借款人事前与实际用款人共谋,以自己的身份获取贷款再给实际用款人使用,则借款人与实际用款人涉嫌骗取贷款的犯罪。

第二种情形中:实际用款人基于合法或非法的原因占有借款人身份证件,并以借款人身份证件办理贷款的情形中,根据借款人主观与客观行为,有三种情况:(1)实际用款人基于合法原因(如委托其办理某些事项等)占有他人身份证件,借款人未对证件用途做约定,实际用款人以此身份证件办理贷款,属于典型的冒用身份,但是借款人由于未约定身份证件用途而存在一定过错,或者放任了对方滥用其身份证件的行为,因此民事责任分担不同,而实际用款人依然涉嫌骗取贷款犯罪。(2)实际用款人以借用、租用、购买手段获取身份证件,办理贷款,借用、租用、购买身份证件均属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的行为,名义借款人与实际用款人应该负行政责任;如果名义借款人知道其借用、租用、购买身份证件是办理贷款,则为提供帮助行为,应依据情节确定与实际用款人相同的刑事责任。(3)实际用款人以盗用、骗用、胁迫手段获取身份证件办理贷款,显然借款人不知情,则实际用款人负刑事责任。(4)实际用款人事先告知名义借款人利用其身份信息获取信贷资金,名义借款人知情并提供帮助。

三、信贷管理工作人员主观和客观行为及责任

我们知道在借冒名贷款产生过程中除了借款人与实际用款人之外,还有从事信贷管理工作人员,包括:信贷员、负有审核职责的人员、负有审批职责的人员。其责任应该在上述情形中根据其主观故意或过失并结合其行为确定其责任。

第一种情形中:借款人以自己身份证件办理贷款后直接交给实际用款人使用或转贷第三人(实际用款人)。(1)如果从事信贷管理工作人员完全不知情,且借款人提供的资料完全符合规定,则属于被蒙蔽,而无法律责任。(2)有证据证明,从事信贷管理工作人员依据贷前审查职责,根据日常经验判断应当知道,借款人以自己身份证件或身份信息办理贷款是为帮助第三人获取资金或日后转贷第三人,但由于疏忽大意未准确辨识,信贷管理工作人员未尽到贷款审查职责应负行政责任,并涉嫌违法发放贷款罪。(3)从事信贷管理工作人员,违反信贷管理操作规程,致使防控环节失效,而未能辨认则承担加重的行政责任,并涉嫌违法发放贷款罪。(4)从事信贷管理工作人员,在贷款申请、审查、发放环节不知情,但是有证据证明其在贷款发放后的贷后检查过程中知情而没有及时报告,应当视同知情,如果从事信贷管理工作人员知情后进行了报告,但是相关人员未做适当处理,则相关人员承担相应责任。(5)从事信贷管理工作人员,在贷款申请、审查、发放环节明知借款人以自己身份证件或身份信息办理贷款是为帮助第三人(第三人包括从事信贷管理工作人员本人)获取资金,而违规为其办理贷款,则涉嫌违法发放贷款、挪用资金等犯罪。

第7篇

关键词:农户信用;信用体系;发展建设

中图分类号:F832.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4392(2007)08-0056-03

一、沧州市农户征信体系建设的现状

(一)农户征信体系基本框架

沧州市农户征信体系建设始于2002年的“信用 乡(镇)、信用村、信用户”(以下简称“三信”)创建活动,迄今已历时5年。多年来,由政府牵头,农村信用社主导,基本形成了一个以农户小额贷款为核心载体,以“三信”创建为主要形式,以信用户经济档案和借还款信息为主要信息平台的农户征信管理和服务模式。之后,在全辖统一研发推广的农户小额贷款前台化操作系统,更是把所有信用户基本识别信息、经济信息和借还款信息纳入计算机,实行电子化管理,为小额贷款的审查和管理提供了方便。随着个人征信系统的成功运行,沧州市农村信用社作为首批试点,成功接入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入库个人信用信息47万余户。迄今为止,沧州农户征信体系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农户小额贷款前台化操作系统和个人征信系统统一构成了农户征信体系的雏形框架。

(二)农户征信体系建设初具规模

截止2006年末,沧州市全辖共有乡(镇)175个,行政村5576个,农户123万个。2000年初,沧州市农村信用社对全辖所有农户基本情况和信贷需求进行调查摸底,除去鳏寡孤独、在外务工以及少数拒绝摸底的农户以外,全部建立了信用档案。在此基础上,通过评议审核,至2006年末,累计创建信用乡(镇)35个,信用村2052个,信用户39.6万个,分别占全辖的20%、36.8%和32.2%,使农户征信体系涵盖的范围迅速扩大。

(三)以农户征信体系建设为依托的小额贷款对农村经济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农户征信体系的发展,搭建了农村信用社与农户之间的交流平台,初步解决了农村信用社与农户之间信息不对称问题,为信贷决策提供了信息保障,促进了小额贷款的长足发展。截止2006年末,全辖农户贷款余额为74亿元,占信用社全部贷款的50.1%,为农村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通过信用乡、信用村、信用户的评选,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改善,加快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进程。

二、农户征信体系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现有农户征信体系规模较小,涵盖范围较窄,不能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要

首先,以农村信用社小额农贷操作系统和个人征信系统中农户信息为基本框架的现有农户征信体系规模相对较小。沧州市共拥有农户123万个,32.2%的入库率涵盖面很窄,尚有很大部分农户的信息不能进入到征信范围之内。

其次,入库信息只有农户基本识别信息和借还款信息,除此以外诸如农户的完税信息、守法信息、财务管理信息、产品质量状况、盈亏状况和个人违约情况等方面则没有完整记录,不能提供查询服务,信息采集范围相对狭窄。

再次,由于农户提供原始资料有误、信用社录入差错和信息更新不及时等多方面原因造成已入库信息失真现象较为突出,使征信系统的功能打了折扣。

第四,目前农户征信信息与城镇居民征信信息全部纳入个人征信系统,采用统一的信息采集方式、采集范围、信用记录和报告方式,不能充分体现农户信息采集和应用的特点。

(二)农业生产属于弱质产业,抗风险能力差,农民增收困难,资金承载能力差,使征信体系建设的基础先天薄弱

征信体系建设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的必然要求和产物。以信用环境的优化来提高资金的承载能力和盈利水平并最终服务于社会经济建设是我国征信体系建设的根本目的。但是,目前农村经济对资金的吸纳能力较差,从根本上弱化了农户征信体系建设的现实意义。

首先,农业是受自然条件影响最大的产业,风险不确定。每逢遭霜雪雨和病虫等自然灾害,就会导致农作物减产歉收,甚至绝产绝收。如梨枣种植作为沧州市的传统特色产业,却长期难以打破“涝梨旱枣”、靠天吃饭的一般规律,可见自然条件对种植业的影响程度。

其次,农村工商业大多属于家庭作坊式的初级产业,无论从规模、技术含量还是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等诸多方面与现代企业相比都有很大的差距,发展潜力小,缺乏竞争力,资金承载能力差。

再次,农业有效需求不足的问题也在逐步显现。一般农户从事农业生产,资金需求很小;经营情况较好、信用程度较高的专业种养殖户和私营企业由于完成了前期创业,资金需求降低;信用不好、经营较差的农户的资金需求虽然比较旺盛,但肯定不会得到支持,因此,农村信用社目前出现了类似于国有商业银行“贷款两难”的问题,资金有效需求不足。再加上农业保险至今缺位,风险补偿机制尚未建立,在一定程度上恶化了农业的弱质基础。

(三)部分农民信用缺失、观念老化、把握市场的能力差造成农户征信体系建设的主体弱化

农户、农民、农村经济组织是征信体系建设的主体,其信用意识、素质水平、经营能力等直接决定着征信体系的建设和完善,因此主体的弱化是制约农户征信体系建设的主要因素。

首先,“日出而作,日落而息”、“量入为出”、“勤俭持家”已经成为农村居民的传统生活模式,“自给自足”、“小富即满”的消费观念占据主导地位,生活传统,观念老化使得众多的农村居民对征信体系的建设漠不关心。有些经济基础较为殷实的农户怕露富,更是拒绝信息的采集。

其次,很久以来,较低的文化层次和相对封闭的生活环境使得农民的经营能力得不到提高,难以适应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在农村表现最为突出的一点就是无论干什么,只要眼下市场好,就会“一窝蜂”地一拥而上,违背市场经济规律,造成后续市场供需错位,产品降价滞销,“谷贱伤农”的悲剧屡屡上演,长期的增产不增收使得农民对市场失去信心,对征信体系的建设期望值也降低。

再次,诚信缺失、信用环境欠佳使农户征信体系建设任重道远。近几年来,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生态文明村建设等的推进,以及诚信宣传、“三信”创建、法律维权等措施的实施,农村信用环境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改善,但是受一些小农意识、市场经济反面事例影响,失信事件也是屡见不鲜。主要表现一是农民信用观念差,主动归还贷款意识欠缺,大部分农户贷款到期都要信用社催收;二是对信用社开展的“三信”放款有扶贫认识,如果经营的好就还,经管的不好就不还。由于农民搞种植、养殖、办企业总是“一窝蜂”,所以一旦遭遇自然灾害或者市场行情逆转,就会造成普遍亏损,失信也会“一窝蜂”。如某信用社2000年提供贷款20.5万元,支持一个自然村发展大棚蔬菜种植,由于受气温等条件影响,蔬菜质量不好,销售受阻,第二年有很多农户停止种植,贷款到期后催收,农户相互效仿牵制,拒不还款,至今未收回;三是“三信”创建过程中,由于很多农民缺乏诚信意识,提供虚假信息,造成农村信用社有相当数量的摸底数据失真。从统计数据反映,截止 2006年末,沧州市农村信用社发放农户贷款余额74亿元,不良贷款余额9.1亿元,占比达到12.3%。

(四)农村信用社作为农户征信体系建设的主力机构势单力薄

近些年来,随着国有商业银行从农村金融市场的逐步淡出,农业发展银行政策性业务逐步萎缩,农村信用社成为支持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户征信体系建设的主力军。从2000年“三信”双摸底(即对资产和资金需求全面调查摸底)至今的农村个人征信体系建设,农村信用社在人力、物力以及技术保障等各方面的相对薄弱已经突出地显现出来。

首先,人员总量与工作量矛盾。沧州市农村信用社目前拥有员工4655人(含临时工),信贷岗位工作人员885人,而全市农户数量为123万个。在双摸底工作中,平均每个信贷员要面对1390个农户,从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到村民评议、评审组评议、公示、挂牌、发放资信证,建立信用户信息档案数据库,对有需求的信用户发放贷款并进行贷后管理,资信证还要每年一检,其工作量之大是难以想象的。农村信用代办站撤销后,共工作量更是呈数倍增加。

其次,人员素质与工作质量矛盾。一方面,农村信用社从业人员学历层次相对较低,技术人才、专业人才较少。沧州。全辖信用社系统现有工作人员中,本科及以上398人,专科1999人,高中及中专1914人,初中及以下344人,科技人员61人,农村信用社成立之初就形成的子弟较多、裙带关系复杂的痼疾至今没有完全消化。另一方面,农村信用社属于地方性金融机构,核心技术攻关力量薄弱,科技创新、业务创新能力差,因此,在现代金融飞速发展的今天,人员素质相对落后的问题更加突出,极大地制约了农村信用社的发展,也制约了农户征信体系建设的进一步完善。

(五)外部保障措施不力,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农户征信体系的进一步完善

首先,农户贷款担保难的问题非常突出。一是专业农户、农村经济组织、农村工商企业、龙头企业没有统一的信用评级,缺少具有担保能力的担保机构;占用土地属于租赁性质,没有抵押资格;厂房、设备、产品等抵押品变现难。这些都造成农户贷款寻保难。二是目前大部分农户贷款属于自然人担保和农户联保,联带担保责任追究难,而且有很多农户找不到担保人。

其次,法制保障不能到位。主要表现:一是法律法规建设滞后,从20世纪90年代初至今,我国信用制度建设已有10多年了,除90年代出台了与企业相关的诚信法规(如《合同法》)外,其正规范公民特别是农民个人信用管理,保护农民信用利益等专门的信用管理法律还是一片空白。二是法律维权威本较高,相反失信成本则偏低,农村信用社依法收贷得不到有力的司法保证,农村信用社胜诉后,执行不到位或根本得不到执行致使欠贷不还者有恃无恐。

三、进一步完善农户征信体系的框架设计

(一)确定农户征信体系的涵盖范围。农户征信体系的农户应该是一个较为宽泛的大农户概念,不仅包括世世代代以传统种植养殖为主业的农民,而且应该包括近些年发展起来的专业种植养殖户、农村工商企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采集信息包括个人基本身份识别信息、家庭成员基本信息、经营情况及其家族成员主业信息、盈利情况、人品素质、完税情况、守法情况、银行借还款及银行卡使用情况等,且农户个人信用信息要与所经营的实体信息和家族关系相关联。

(二)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农户征信体系建设是一个系统而庞大的工程,需要各方真正提高认识,各负其责。一是应以地方政府为主导,从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切实改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解决“三农”问题的高度去认识农户征信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大力倡导,积极推动。二是明确人民银行牵头,组织做好后续各项工作。《中国人民银行法》赋予人民银行管理社会征信业的职能,从履职和发挥一方金融核心作用,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角度出发,人民银行各级分支机构要在现有征信系统的基础上,根据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和农民的特点,创新思路,积极研发,提供信息平台和技术保障,为深化农户信用体系建设竭尽服务。三是农村信用社依然是征信体系建设的主力军,要发挥其扎根农村,点多面广,人熟路通的优势,在已有的“三信”摸底档案的基础上,拓宽信息采集的宽度和广度,最大限度地丰富农户征信体系的内容。

(三)根据征信范围,采取切实有效的方式进行广泛的宣传发动。农民群众是征信宣传的主要对象,由于农民多年以来生活在经济文化都相对封闭落后的农村,征信宣传要从农民能够接受的角度出发,采取喜闻乐见的形式,如张贴横幅标语,海报,现场咨询,举办专题文艺演出等,深入乡村,深入田间地头,贴近农村,贴近农民,广泛开展宣传,帮助民众牢固树立“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道德观念,使征信建设深入人心,切实为农民群众所接受。

(四)以个人征信系统为依托,建立统一的农户信用信息数据库。从信息采集、上报、更新、管理以及信用评级入手,规范信用报告的查询及异议处理,保密管理,突出农户征信体系特色,切实符合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发挥防范金融风险的作用。

课题主持人:赵继放

主笔人:张国贞 张云亭

第8篇

关键词:合规风险管理;机制建设。

中图分类号:F830.61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6-1428(2007)11-0086-02

收稿日期:2007-08-10

作者简介:郭(1959-),男,高级经济师,现供职于浙江南浔农村合作银行。

一、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合规风险管理机制建设的难点和不足

风险管理是商业银行经营的核心,合规管理作为银行风险管理的重要内容,不仅是银行实施有效内部控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更是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内在需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因其经营理念、管理机制、制度执行等方面与股份制银行相比存在较大的差异,在合规管理机制建设中还面临着一系列的困难和不足,主要体现在:

1.对合规经营理念认知度不高。一是未真正树立“合规创造价值”的经营理念。一些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倚重于业务发展速度、规模,不重视发展质量,没有将依法合规作为一项价值增值活动,最终可能因为产生合规风险损害自身社会声誉和形象,影响业务发展。二是未真正树立“主动合规”的合规管理理念。一些管理人员对高风险点没有定期进行排查,在外部监管、行业管理部门检查发现问题后,以种种理由推卸责任,未积极主动进行整改。一些员工只知道要求这样做,而不知道为什么这样做。三是未真正树立“合规人人有责”的合规文化理念。合规文化氛围缺失,“以信任替代管理、以习惯代替制度、以情面代替纪律”的不良文化盛行。

2.合规风险管理机制不健全。一是合规主体职责不明确。董(理)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合规部门决策、监督、执行、操作职责不清;合规部门与业务部门、风险管理部门、审计部门职责交叉,操作人员职责不明确。二是合规风险管理体系不健全。一些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未设立独立的合规管理部门,合规人员配备仅作点缀或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三是合规风险报告线路不明确,一些导致合规事件的可疑情况和潜在风险没有得到及时有效的控制。

3.制度执行不力。一是制度的健全性受到质疑。一些机构整章建制缝缝补补、东拼西凑,甚至为健全内控制度而制订制度,照抄照搬,没有将制度与自身经营管理实际情况结合起来。二是制度执行有效性不足。一些机构对制度制定后执行情况缺乏监督反馈机制,使一些问题屡查屡犯,没有得到彻底的解决。三是没有有效的问责机制。一些机构对基层建立了严格的问责制度,而对高级管理人员则“刑不上大夫”;一些高管人员担心严格实施问责制度后,将存在的问题表面化、案件化。

二、深化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合规风险管理机制建设的建议

1.要将合规建设与完善公司治理结合起来。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作为一家独立的法人机构,合规组织体系建设与国有银行分支机构相比要求更高。要在明晰“三会一层”合规管理职责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合规部门的独立性,明确合规部门和其他部门的职责划分,合理配置合规资源,通过有效的公司治理强化合规管理的有效性。首先,明确“三会一层”合规管理职责。董事会对各项经营活动的合规性负最终责任,着重从战略层面批准合规政策,确定合规基调;董事会下设的风险管理委员会作为日常合规管理工作的内部监管部门,及时向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监事会定期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合规管理职责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并对合规风险管理的有效性作出评价。经营管理层负责合规政策的细化和实施。其次,设立独立的合规管理部,明确合规部门与业务部门、审计部门、其他风险管理部门的关系。为确保合规风险管理部的超脱性、独立性和权威性,合规管理部直接向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汇报工作。业务部门对本条线经营管理的合规性负首要责任,审计部定期对合规管理部履职情况进行评价。风险管理部与合规管理部在风险管理上各有侧重,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充分的沟通与合作。

2.要将合规建设与加强制度建设结合起来。规章制度是规范各类经营活动和行为的基本要求,是内控体系建设的关键环节。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对合规风险的系统性防范刚刚起步,需要根据自身发展要求尽快制定合规政策、合规手册或合规标准,特别是针对每一合规风险点风险防范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规章制度,保证合规经营。一是开展对规章制度的后评价,确保制度合规。在清理检查原农村信用社时期的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上,按照最新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规则精神,开展对规章制度的后评价。二是加强风险点排查,确保规章制度覆盖所有风险点。要将授信管理、内控操作环节、案件高发部位作为合规风险排点,认真开展合规风险点排查工作,并在修订制度时补充完善对合规风险点的控制措施。三是建立正向激励制度,加强合规绩效考核。合规绩效考核可分为三个层次:对员工,将合规操作作为岗位责任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与基础工资挂钩;对分支机构,按检查发现的违规操作的概率、操作风险损失率、不良资产率对各支行进行考核,并按考核结果确定风险管理等级,分支机构负责人基础年薪可根据不同的风险管理等级拉开差距;对合规员,由内部审计部门定期进行审计评价。

3.要将合规建设与加强流程管理结合起来。合规机制的营造过程,本身就是对业务和管理流程的整合和优化。从全面合规角度分析,一些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业务流程具有明显的缺陷,主要体现为:一是贷款审查形同虚设。一些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以审贷同时完成方式发放贷款,未设立专职审查岗,往往发生客户骗信贷员、信贷员“骗”主任(行长)现象。二是重块状管理,轻条线管理。与股份制银行相比,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信贷管理基本上以支行为单位实行块状管理,一些支行重业务发展轻风险管理,使合规风险比较突出。三是信贷人员素质良莠不齐,信贷操作随意性较大,操作流程中存在较大的漏洞。流程管理一直是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短板,要以推进合规风险管理为契机,对原有流程全面进行梳理,积极整合信用审批流程,推进前中后台分离,加强事前的合规风险管理。

4.要将合规建设与打造强势执行文化结合起来。合规建设不能停留在口号上,更不能仅仅满足于从制度到制度。合规风险管理的基点要放在每笔业务上、每个从业人员的经营管理行为上,要通过不断的检查、反馈,评估各项违规行为是否得到及时有效纠正。同时,要加大奖惩力度,促使员工树立“倡导合规、惩处违规”的价值观。积极将合规文化建设融入企业文化建设之中,通过有计划、分层次地开展全员培训,使员工清晰认识到合规管理职责边界,知道“做什么”、“怎么做”,形成“合规创造价值”、“全员主动合规”的良好氛围,使合规真正成为每一位员工的行为准则和自觉行为。

5.从完善合规措施入手,建立合规长效机制。为加强合规风险防范,要在管理上进行创新,健全完善合规管理措施。一是引进经济资本管理,建立健全资本约束机制。通过经济资本的分配和配置,促使各支行把更多的资源配置在风险可控、占用资本少、收益高的业务上,确保了发展质量。二是实施强制休假、岗位轮换制度。实践证明,员工对环境的熟悉程度越高,发生合规风险的概率越大。

参考文献:

[1]廖忠华.对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建立合规风险管理工作的思考[J].西南金融,2006;(6)

[2]上海银监局课题组.中资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机制建设研究(上)[J].新金融,2005;(6)

[3]上海银监局课题组.中资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机制建设研究(下)[J].新金融,2005;(6)

[4]中国银监会.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指引.2006;(10)

相关文章
相关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