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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机构市场工作计划优选九篇

时间:2023-02-28 15:56:52

引言:易发表网凭借丰富的文秘实践,为您精心挑选了九篇培训机构市场工作计划范例。如需获取更多原创内容,可随时联系我们的客服老师。

培训机构市场工作计划

第1篇

保障系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

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提高“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印发2021年度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皖人社秘〔2021〕88号)和市商改联办《关于印发宿州市市场监管领域2021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宿商改办字〔2021〕9号),市局研究制定了《2020年度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以下简称《抽查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抓好实施。

一、夯实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基础制度

各县、区人社部门要持续做好本辖区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两库”)精细化建设,将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分别按照行业类别、岗位资质等要素进行分类标注,并实行动态管理;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随机抽查工作指引和细则,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局有关科室、局属单位要按照《抽查计划》要求,指导县、区人社部门做好省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监管平台”)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两库”)完善工作,实行动态维护,确保精准监管。

二、规范制定年度抽查工作计划

各县、区人社部门要根据市局年度抽查计划,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本地区年度抽查工作计划,于4月30日前录入监管平台,在单位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并报市局政策法规科备案。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原则上应覆盖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中所有监督检查事项。除抽查对象基数过少或有特殊规定外,原则上一般检查事项的抽查比例不高于5%,重点检查事项的抽查比例不设上限,对属地要求采取全覆盖式检查的事项,应在计划中予以明确。各县、区人社部门制定抽查计划时,要加强内部沟通配合,统筹各项抽查事项;要主动联系其他执法部门,加大联合抽查力度,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防止重复检查。严格实行年度抽查工作计划管控,各县、区人社部门,局有关科室、局属有关单位自行组织对企业的执法检查,必须纳入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需要临时增设、暂停延迟或者取消实施的抽查任务,要及时公开公告。

局属有关单位要按照年度抽查工作计划明确的责任分工,牵头指导各县、区人社部门组织实施年度抽查任务。对于省、市级统一发起的抽查任务,要提早谋划具体实施方案,有序做好建库、摇号、派发、上传、公示等工作。

三、规范制定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

各县、区人社部门要按照《抽查计划》要求,主动会同其他相关部门研究制定联合抽查年度工作计划,明确任务名称、联查部门、抽查事项、检查对象、实施主体、责任分工、抽查基数和比例及时间安排等内容。联合抽查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配合部门,增加《抽查计划》外的相关部门参与。鼓励县、区人社部门将未纳入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的事项,进一步整合到部门联合抽查范围内。对于重点领域突发风险和情况,以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发起部门可以组织临时性联合抽查,补充纳入联合抽查年度工作计划,并向社会公开。

各县、区人社部门,局有关科室、局属有关单位要按照《安徽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实施办法》和市市场监管部门发起的年度联合抽查事项通知要求,主动会同市场监管部门研究制定“劳动用工管理情况检查”、“劳务派遣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检查”、“企业年度报告公示信息检查”等联合抽查事项年度工作计划,明确任务名称、抽查事项、检查对象、实施主体、责任分工及时间安排等内容,按照要求开展好联查行动。

四、规范有效实施双随机抽查

县、区人社部门,局有关科室、局属有关单位要按照年度抽查工作计划逐批次抽取检查对象,根据需要因地制宜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双随机抽取过程应通过监管平台操作,确保全程留痕。要根据监管实际情况采取实地核查、书面检查、网络检测等方式开展抽查,规范抽查流程,做好抽查记录,及时督促整改,提高监管效果。除依法依规不适合公开的情形外,各县、区人社部门,局有关科室、局属有关单位要在抽查任务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将抽查检查结果录入监管平台,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相关网站平台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加大惩处力度,产生的行政处罚信息应在7个工作日内归集至监管平台,记于相应市场主体名下。

五、强化信用风险分类管理

各县、区人社部门,局有关科室、局属有关单位要根据《安徽省企业信用分类监管暂行办法》和《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信用分类监管办法》,完善本地区、本单位信用分类监管的具体制度和措施。根据监管平台提供的企业信用状况,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等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中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科学设置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对守信企业,可以合理降低抽查的比例和频次,避免不必要的检查;对失信和严重失信企业,适当提高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实行严管和惩戒。

六、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区人社部门,局有关科室、局属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将“双随机、一公开”作为日常监管的基本手段,加快与各业务职能的整合融合,加强信息共享,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双随机抽查与审批许可、信用监管、重点监管的衔接。局有关科室、局属有关单位要强化对口业务指导和人员培训,加强信息化支持,切实提高基层履职能力和水平。市局将依托监管平台,适时对抽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跟踪监测。

请各县、区人社部门,局有关科室、局属有关单位严格按照抽查计划,及时完成抽查任务,并于2021年6月29日和11月29日前,汇总填写本地区、本单位«2021年度抽查任务开展完成情况统计表》(附件3),报送阶段性和全年抽查工作总结。市商事制度改革联席会议办公室将统计结果作为对各地各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联系电话:0557-3699829

 

附件:1. 全市人社系统2021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2.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

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3. 2021年度抽查任务开展完成情况统计表

 

 

 

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22日         

 

附件1

全市人社系统2021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序号

抽查任务名称

抽查事项

发起方式

抽查主体

(层级)

抽查

对象

抽查基数(户)和比例

抽查

目标数

抽查比例

抽查

时间段

备注

1

2021年度全市人社部门劳动用工管理情况检查

规章制度制定情况检查

市、县(区)两级自行组织发起

县、区人社部门(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机构及相关科室)

全市存续企业

辖区监管对象数在2000至10000家的按2%比例随机抽取。

60家

2%

2021年11月底前完成

 

劳动合同及招用工管理情况检查(已列入联合抽查计划,按联合抽查计划执行。)

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情况检查

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情况检查

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情况检查

工资支付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情况检查(已列入联合抽查计划,按联合抽查计划执行。)

2

2021年度全市人社部门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检查(除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外)

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检查(除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外)

市、县(区)两级自行组织发起

县、区人社部门(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机构、相关科室、各险种经办机构)

全市存续企业

2000-10000家。

60家

2%

2021年11月底前完成

 

3

2021年度全市人社部门人力资源市场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检查

人力资源市场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检查

市、县(区)两级自行组织发起

县、区人社部门(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机构、人力资源流动开发科)

全省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50家

5

10%

2021年11月

底前完成

 

4

2021年度全省人社部门职业技能培训与考核鉴定机构检查

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检查

市、县(区)两级自行组织发起

县、区人社部门(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机构、职建科、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全省职业技能培训机构

全省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

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40家。

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36家

4

4

10%

10%

2021年11月底前完成

2021年】1月

底前完成

 

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检查

5

2021年度全省人社部门劳务派遣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检查

劳务派遣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检查

市、县(区)两级自行组织发起

县、区人社部门(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机构及相关科室)

全省劳务派遣单位

全市约80家。

8

10%

2021年11月

底前完成

 

 

附件2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序号

抽查任务名称

抽查事项

发起方式

(牵头指导科室)

抽查主体

(层级)

抽查

对象

抽查基数(户)和比例

抽查

目标数

信用风险分类监管要求

抽查

时间段

备注

1

2021年度全市劳动用工部门联合抽查

工资支付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情况检查;劳动合同签订情况检查。

市、县(市、区)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发起,同级市场监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交通运输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市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支队及相关科室)

市、县(区)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市场监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部门。

辖区内建筑行业和相关用工企业。

辖区监管对象数在2000至10000家的按2%比例随机抽取。

60家

 

2021年4月至12月

 

 

 

附件3

 

2021年度抽查任务开展完成情况统计表

 

抽查任务

名称

任务开展完成情况

抽取检查企业数

(户数)

累计已完成抽查企业

(户数)

发现问题

(户数)

责令整改

(户数)

立案调查

(户数)

结果公示

(户数)

备注

 

 

 

 

 

 

 

 

 

 

 

 

 

 

 

 

 

 

 

 

 

 

 

 

 

 

 

 

 

 

 

 

 

 

 

 

 

 

 

 

 

 

 

 

 

 

第2篇

(一)建立健全再就业培训机构资质认定制度。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按照“条件公开、申请自愿、公平竞争、合理布局、择优认定”的原则,结合本地区再就业培训工作的实际,认定一批培训质量较高、社会信誉较好的再就业培训定点机构(以下简称定点机构),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就地就近参加培训。资质审核与认定的具体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部门确定。

(二)动员全社会力量开展再就业培训。要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级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包括劳动保障部门综合管理的技工学校、就业训练中心,教育部门综合管理的职业技术学校及大专院校,行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所属的教育培训中心,派、工商联所属的教育培训机构,工会、共青团、妇联开办的教育培训中心,劳动保障或教育部门审批的社会力量办学机构(2003年9月1日后为民办培训机构及中外合作培训机构)以及其他合法的教育培训机构,充分发挥资源优势,积极参与实施再就业培训。技工学校、就业训练中心要主动承担再就业培训任务,发挥骨干示范作用。

(三)参照以下条件,对申请定点机构的单位进行资质审核。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和就业政策,积极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就业准入制度,热心承担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任务;

2.具有开展下岗失业人员职业指导、实用技能培训、职业资格培训、创业培训以及其它与再就业相关知识教育所必需的师资、教学实习场地和设施设备;

3.专业和课程设置符合劳动力市场需求,培训方法和形式能够满足下岗失业人员弹性学习的需要;

4.规章制度健全,内部管理规范,社会信誉较好,基本没有学员投诉;

5.具有一定的培训规模和比较稳定的就业渠道,培训质量好,培训后就业率较高。

(四)做好定点机构资质审核与认定工作。劳动保障部门要成立由工会、企业、职业教育培训机构等方面专家参加的审核小组,审核申请报告,核查办学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劳动保障部门参考审核小组意见,作出是否认定的决定。

劳动保障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报告之日起两周内以书面形式作出决定,并送达申请单位。对批准为定点机构的单位,颁发“再就业培训定点机构”证书,并向社会公布;对不批准的,要说明理由。

已经开展资质认定并确定定点机构的地区,要推动定点机构扩大培训规模,提高培训效果;尚未进行资质认定的地区,要抓紧行动,在6月底前认定一批定点机构并组织实施培训。

(五)加强对定点机构的管理、指导和服务。要建立再就业培训效果评估制度,将培训合格率、培训后再就业率、创业成功率以及学员满意程度作为评估的重要标准,并向社会公布。对培训效果明显的定点机构,予以表彰和奖励;对效果不明显的,要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应取消其定点机构资格。要指导定点机构根据劳动力市场需求信息调整专业设置,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有效性。要进一步提高公共就业服务质量,为定点机构提供培训需求信息,并做好培训结业学员的就业服务。

二、建立和完善培训经费补贴与再就业效果直接挂钩的工作机制,提高再就业培训的有效性和经费的使用效果

(一)结合本地实际,普遍建立培训经费补贴与再就业效果直接挂钩的工作机制,根据培训合格率、培训后一定期限内的再就业率、创业成功率,对再就业培训定点机构进行经费补贴,提高培训的实际效果。

(二)加强分类指导。对于按照培训后实际就业人数对培训机构给予经费补贴的,应重点做好定点机构的组织发动工作,通过培训项目招投标,或指导定点机构开发定单式培训,加强培训与劳动力市场需求的衔接,并强化培训后的就业服务,提高再就业率。对于综合考察培训合格率和培训后的再就业率、创业成功率等指标,对培训机构给予经费补贴的,应进一步加强培训质量管理,并重点做好培训项目开发、职业指导和就业服务,切实提高培训效

果。

(三)有条件的地市,经向我部备案,可探索试行核发再就业培训券或个人垫付培训经费、再就业后由财政予以报销等多种灵活的方式,提高培训经费的使用效率。

三、全面推广创业培训与小额贷款等优惠政策整体推动的工作模式,提高下岗失业人员创业成功率

(一)从今年6月起,全国100个社区就业重点联系城市,应参照《关于在十个城市建立国家创业示范基地的通知》(劳社厅发〔2003〕5号)要求,制定工作计划,全面开展创业培训工作,对有创业愿望和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开展自谋职业和开办小企业培训,并为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和完成创业计划书的学员,优先提供再就业小额贷款担保。各地要组建专家队伍,加强对创业学员的开业指导,并提供创业项目信息和后续咨询服务。要大力推广创业培训与项目开发、开业指导、小额贷款、税费减免、跟踪扶持等“一条龙”服务的工作模式,提高下岗失业人员创业成功率。

(二)北京、天津、鞍山等10个国家创业示范城市要按照工作任务书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基地建设,完善工作机制,扩大培训规模,强化培训促进创业的效果,为全国创业培训工作积累经验,提供示范。今年,我部将为各地提供创业项目库光盘、创业促进工作流程、中国版《创办你的企业(syb)》教材、管理人员和师资培训、现场观摩经验交流等服务。

(三)有条件的地区,可申请建立远程培训辅导站点,组织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以及社会其他人员参加由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组织实施的远程创业培训项目。

四、强化监督检查,加大宣传力度

(一)定期检查、总结和通报再就业培训工作进展情况。各地应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再就业培训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采取对策。从今年下半年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按季汇总再就业培训任务完成情况,主要包括培训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实际效果、存在问题和对策措施等内容,在季度末15日内报我部培训就业司,并同时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通报。

第3篇

关键词:纳米比亚;职业教育与培训;政策

背景

纳米比亚全称纳米比亚共和国,原名西南非洲,地处南非高原西部,全国大部分地区海拔均在1000~2000米,北与安哥拉、赞比亚为邻,东面、南面与博茨瓦纳和南非相邻,西濒大西洋。纳米比亚国家建立的时间较短,自1990年3月21日宣布独立至今,只有16年的历史。

在过去的十多年里,纳米比亚面临经济形势的频繁多变,使职业教育与培训体制陷入重重困难,其经济格局的多变是由多种因素所致。重要工业领域或企业出现的培训不足直接导致技能型劳动力的大量缺失以及公共职业教育与培训体系中私人机构数量的减少。与此同时,初中入学率较低,10年级和12年级毕业生接受职业教育与培训的比例较小。总的来说,由于人力和资金来源不足,职业教育与培训体系的效率非常低,公共资源的利用率也较低。这就出现了一种状况,只有非常少的一部分年轻人能够接受职业教育与培训,而接受培训的人员中又有大部分由于种种原因未能完成培训,中途流失,这就使大部分公共教育机构的生均培训费用十分昂贵。

及时有效地解决培训、就业、经济和社会发展中所面临的问题,是当前政府面临的主要工作。目前政府已经有针对性地在以下几方面实施了行动和计划:(1)鼓励、授权私人培训机构开展培训;(2)成立纳米比亚培训局;(3)授予职业培训中心以管理权限;(4)对培训资金体制进行改革,建立培训税收体制用于技能开发的财政支持,根据培训实施的情况和效果给培训提供者、培训部门以资金支持;(5)对实施培训的地区和接受培训的学生数量大幅度提高,增加、改善培训机构的设施;(6)针对教育培训注重能力培养的特点进行课程改革;(7)建立和加强职业资格体系,对开展的学习和培训给予认证,同时加强社区培训中心、学校、职业教育与培训机构和高等教育机构之间的联系和合作。

为了满足企业和社区对人才的需要,纳米比亚政府制定了“2030远景规划目标”,建立一个行之有效的职业教育与培训体系是“2030目标”中的一项重要任务,“2030目标”中提到,为了提高劳动生产率,必须确保公共教育机构的建设,并要建立一个有效的、可持续发展的技能培训体系以解决青少年失业的问题。

2030目标

2030远景目标是国家实施多元化发展进程的一个综合表述,期望到2030年纳米比亚人民的生活质量能够得到较大的改善和提高,达到同等国家的水平,能够使所有可预防的传染性和寄生虫类疾病(其中包括艾滋病)得到安全有效的控制,人民的生活能够达到较高的水平,可以接受更好的教育、医疗和其他有效服务,使纳米比亚成为一个健康、食品充足、安全的国家,同时,使人民的寿命延长,人口增长率保持稳定。

2030远景规划提出要建立一个多样化的、开放的市场经济体制,着重强调在生产力建设过程中私立和公共部门中技能的需求与开发。生产力建设包括机构建设与重组、人力资源开发等,通过建立合理、稳定的政策环境,加速生产力建设进程,建立良好的法律体系、经济体制和社会准则,以此保证国家各项事业的发展,并且适当调节劳动力市场的供需矛盾,使其达到基本平衡,实现完全就业。

纳米比亚总统在“2030远景目标”的前言中曾提到:国家拟建立一套完全综合的、弹性化和高质量的教育培训体系,对纳米比亚人民进行培训,以使纳米比亚人民在迅速多变的全球化环境中占得先机。

因为纳米比亚将进入知识社会,生产技术与信息技术的变革在生产过程的各个方面随处可见,必须要增加生产性建设投资,商业部门和机构将会越来越依赖教育和培训机构为其培养专门人才。

纳米比亚在实现持续、稳步和有效发展的进程中,必不可少地要建立合作关系,这种合作关系包括政府与社会的合作以及政府的不同分支机构、私人机构、非政府组织、社会团体与国际组织的合作。

2030远景规划的目标(1)开发建立一个多样化的、高效的人力资源与机构体系,充分挖掘人力潜能,提供高效服务,使人力不仅在国内地区乃至国际上都具有较强的竞争力。(2)使纳米比亚由农业国逐渐向工业国转型,同时,在全球竞争中实现国家经济稳步、快速增长,改善纳米比亚人民的生活质量。

2030远景规划的战略决策(1)保持经济稳步、高效、可变性增长并具备较强的竞争性;(2)实现充分的、完全的就业;(3)为各级各类人员提供形式多样的教育;(4)在公共、私立以及政府与社会组织机构间建立良好的合作,共同完成政策的制定、计划的开发与实施等工作。

职业教育与培训政策目标教育和培训体系主要在初等教育与第三级教育之间进行。职业教育与培训的目标是建立一个与劳动力市场紧密联系的、有效的、持久的技能培训体系,对年轻人和成人进行技能培训,以提高他们的工作效率,促进个人发展,从而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和质量。

第4篇

一、指导思想 

围绕高校学生的就业需要,坚持以就业为目标,以市场为导向,实行政策引导,政府资助,开展针对性、实用性强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大学生就业所需的岗位技能水平,并提供相应的技能鉴定和技能岗位对接服务,以增强大学生技能来促进他们更多更好地实现就业。

二、目标任务 

2010至2010年3年内,组织在杭高校学生、以及有杭州户籍且未就业的大学生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并取得国家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同时,建立相应机制,实现职业培训与就业岗位的紧密对接,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

三、主要内容 

(一)开展职业培训,提高技能水平。要结合实际,采取本校培训、实训基地实训和培训机构培训等办法,积极开展职业培训。要结合人力资源市场需求,大力开展订单培训和定向培训,促进培训与就业紧密结合。要根据国家职业标准和用人单位岗位规范要求,强化职业技能培训,突出操作训练,提高大学生的岗位适应能力和职业技能水平。

(二)实施职业技能鉴定,提供技能水平认证服务。在各高校积极倡导实行毕业证和职业资格证的“双证”制度。对参加岗位实训和职业技能培训并有鉴定要求的大学生,由市劳动行政部门统一安排鉴定机构提供鉴定服务,对其职业能力进行客观评价。对参加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三)做好就业服务,促进技能岗位对接。各高校要积极为大学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提供定点机构和培训项目信息服务;要广泛开展职业指导,帮助大学生根据市场需求和专业设置特点,选择合适项目参加培训。要继续实施"技能岗位对接行动",面向大学生开展专项就业服务活动,加强就业信息、职业介绍、劳动保障事务、社会保险服务等工作,改进服务方式,切实帮助大学生尽快实现就业。

四、保障措施 

(一)加大工作力度,明确目标任务。各高校要进一步提高对大学生职业培训工作的重视程度,要根据在校学生落户杭州的意愿,制定职业培训工作计划,落实目标任务,逐步建立培训、鉴定和就业服务有机结合,促进大学生就业的长效机制。要引导大学生参加符合杭州产业升级和发展导向的、技术含量高和紧缺工种的职业技能培训,共同促进大学生就业。要将大学生职业培训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对学校就业指导部门实行业绩考核,定期进行督促检查。要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的沟通与合作,共同推动大学生职业培训工作。

(二)整合教学资源,完善职业培训网络。要动员我市具备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及各类教育培训机构积极承担大学生职业培训工作。劳动保障部门要按照"条件公开、平等竞争、合理布局、择优认定、社会公示和公布"原则,确定一批社会信誉佳、专业特色强、培训质量高、培训效果好的技工院校、职业院校、企业培训中心及民办培训机构作为技能培训的定点机构。要引导定点机构根据企业需要和市场需求调整专业设置及课程内容,实现技能培训与市场需求的有效衔接。同时,要加快杭州市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在2010年底面向在杭高校开展技能操作训练和技能鉴定服务。

(三) 积极开展定向、订单培训,有效促进大学生就业。

定向培训是指用人单位对拟招用的大学生,自行组织实施或由其委托定点机构组织实施的明确就业岗位的技能培训。定向培训项目由具有培训能力且经市劳动保障部门同意的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也可由用人单位委托定点机构组织实施。

订单培训是指定点机构针对单个用人单位需求人数较少,岗位较分散的实际,自行开发并经劳动保障部门同意后组织的明确就业岗位去向的技能培训;用人单位也可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用工需求,由劳动保障部门有计划地委托定点机构根据用人单位用工需求组织实施。

(四)完善补贴办法,健全培训效果评价机制。大学生参加定点机构组织的定向、订单培训和技能培训,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培训结业证书”,并首次在杭就业的,给予其培训鉴定费用的50%补贴,原则上不超过XX元/人。

参加培训取得当年杭州市公布的紧缺工种的“职业资格证书”,并首次在杭就业的,给予大学生本人培训鉴定费用的全额补贴。

第5篇

探讨档案职业培训质量保证体系,必然涉及谁来保证的问题。一方面,政府在档案职业培训方面要发挥经费支持、政策要求等多种作用;另一方面,需要专门的培训机构实施培训。此外,受训者所在单位还应该提供必要的时间和条件支持v此因素相对较小,可以不重点考虑w。因此,档案职业培训质量的保证者,就既包括政府v管理主体w,也包括培训机构v实施主体w。政府部门主要包括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等,其中档案行政部门是档案职业培训的直接主管部门。培训机构则主要包括各级档案干部培训教育中心、档案学会、设有档案学专业的高等院校、社会培训机构等。由于质量保证有政府部门和培训机构两个主体,而两个主体在作用和功能上是有区别的,因此,就保证主体这一维度,可以把档案职业培训质量保证体系分为以政府部门为主体的外部质量保证体系和以培训机构为主体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两种s外部质量保证体系包括经费、政策、制度、机构等保证体系,这个体系主要是行政管理层面的体系;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包括需求调研、方案设计、效果评估等实施过程及其管理的体系,这个体系是实施机构层面的体系。本文对两种质量保证体系及其相应的质量管理文件建设进行了探讨。

一、构建以政府部门为主体的外部质量保证体系

(一)加强法规建设。目前,我国继续教育的立法还不够健全,没有从法制上确立继续教育的地位。在档案继续教育方面,1997年国家档案局了《档案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此后,各省也都结合档案工作实际,制订了本地档案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方法。从内容上看,这些规定和办法主要是关于档案继续教育的性质、对象、教育内容等方面的基本规定,从效力上来看,它属于行政规章,其效力要低于行政法规。因此,国家档案局和有关政府部门应尽快建立健全档案继续教育的有关法律法规体系, 通过立法对各类档案专业人员在继续教育中的权利、义务、时间、内容、经费、保障措施等做出明确的规定, 使档案职业教育培训做到有法可依,真正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二)建立以市场为主导的档案职业培训机制。目前,我国档案职业教育培训由档案行政部门主导,各级档案干部培训中心承担档案职业教育培训职能,档案行政部门通过行政手段直接参与培训活动。这一培训模式是在我国长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曾发挥过积极作用,其优点是计划性好,便于集中资源办培训,缺点是社会化程度低,缺乏市场竞争机制。随着市场经济逐步确立和政府职能的加快转变,以及档案管理技术、方法、理念和手段不断更新,传统的主要以行政主管部门为主导的档案职业培训模式,在管理制度、运行机制、政策保障、教学方式等方面面临着不少新情况、新问题,教学质量表现不尽人意,较难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档案工作现实的需要。因此,要加快档案职业培训模式转变,改变传统的以档案行政部门为主导的档案职业培训体制与机制,向政府宏观管理指导下以市场为导向的档案职业培训模式与机制转变,培育档案职业培训市场,推进档案职业培训模式市场化和社会化。档案培训机构作为独立质量主体进入档案培训市场,平等竞争,以优质服务取胜。

(三)建立培训机构质量评估与资格准入制度。档案职业培训市场化和社会化,还须档案行政部门对培训机构、培训市场进行督导检查,政策引导。档案行政部门要建立培训机构质量评估与资格准入制度,设计一套科学的质量评估指标体系,对现有的档案培训机构的师资水平、办学条件、管理制度、学习效果等进行定期评估、认证,以确认其质量水平。对质量评估合格的培训机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颁发资格证明,准许其从事档案职业教育培训。建立档案培训机构退出机制,质量评估认证不合格的培训机构,档案行政部门应及时对其批评、警告,屡次未能合格的,撤销其培训资格。持续规范的培训质量评估和资格准入评审不仅可以从源头上杜绝不合资质的机构进入档案培训市场,还可促使培训机构加强自身建设,改善质量管理,提升培训质量。

(四)建立非终身制的档案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目前我国还没有建立档案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由于档案行业缺少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不仅影响了档案部门工作的专业化水平,还导致档案培训机构和参训人员缺乏提升培训效益和质量的压力和动力。从我国档案事业的发展状况来看,我国已经基本具备了推行职业资格认证的条件。国家档案局应将职业资格认证制度纳入档案立法范畴,制定档案职业技能标准或任职资格条件,并依据这些标准设计出具体的考核办法。档案工作者通过资格认证,就可获得档案职业资格证书。以再认证制度代替档案职业资格终身制,明确规定档案职业资格证书的有效期,过了有效期就要对档案职业资格证书进行再认证。认证机构依据申请者的专业工作经历、教育培训水平、专业学术活动、社会实践服务、学术写作成果、课程考试成绩等几方面情况进行考核评分,分数合格者就可以通过考核,再次获得资格证书。档案职业资格证书不仅体现了档案继续教育的成果,使参与档案继续教育并取得优秀成绩的档案工作者获得了资格证明,同时也是对档案培训机构教学质量的考核检验,促使培训机构改进服务提升质量。

(五)建立档案培训教师资格认证与持证任教制度。师资队伍建设,是档案职业教育培训质量保证的关键。建成一支以兼职教师为主,专、兼职教师相结合的师资队伍是符合职业培训特点的成功做法。我国档案职业培训的兼职教师主要是来自各级档案行政部门的专家型领导、来自高等学校的档案学教授、来自档案杂志社、档案学会的专家,来自档案工作一线的优秀档案工作者。这些兼职教师有较深的档案学术修养,但缺乏高水平教育技术和授课艺术,有的还不了解档案工作现状和实际情况。而档案职业培训的性质特点决定了教学人员应具有成人教育培训方面的经验,通晓培训内容,理解培训目标,具有足够的教学方法和学习过程的知识和技巧。因此,档案行政部门要建立档案培训教师资格认证与持证任教制度,加快步伐开展兼职教师的培训工作,兼职教师经培训考核后,凡符合任教条件的,由省档案局批准发给兼职教师证书,方可从事兼职教师工作。建立兼职教师进修培养、科学研究、考核管理、资格复审制度。档案行政部门建立兼职教师人才库,对档案兼职教师进行跟踪管理,定期对其进行考核和复审。

(六)加强档案职业培训教材建设。培训教材建设是档案职业培训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培训工作做得如何,培训内容是关键,培训教材是支撑点。档案职业培训应从上岗培训与继续教育培训两方面,根据不同层次培训对象设置课程体系、安排教学内容。档案行政部门应设立教材专项基金,用于教材的编写、出版、发行。由国家档案局组织档案教育中心、档案学会、高等院校的档案学知名专家学者成立培训教材编审委员会,负责教材的规划、编写、审核等工作。省市档案局根据本地区档案工作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编写出版教材参考资料,制作电子图书和多媒体课件。编写的教材应反映国内外最新档案学理论与工作实践最新成果,突出成人教育的特点,并符合受训者的实际需要。

(七)加强档案职业教育培训的科学研究。档案职业培训需要科学的理论指导,档案行政部门应通过课题立项、经费资助等方式组织研究力量开展档案职业培训科学研究,探讨档案职业培训的科学规律。研究探讨的主要内容包括:档案人员在职学习的动机、策略、规律;档案人员专业成长阶段划分,处于不同专业发展阶段的档案人员的发展需求、所面临的困惑和所关注的问题、期望得到的帮助等;档案职业培训的性质、目标、教材建设、教学方法、条件设施等。通过深入系统的研究,探讨档案职业培训的规律与特点,为我国档案职业教育培训提供科学理论指导。

(八)设立专项经费,提供发展保障。发展继续教育的关键问题是大力增加对继续教育的投入。国家应设立档案职业培训专项经费,地方各级政府必须明确界定档案职业教育培训的经费拨款项目和数量,并真正落到实处;参训档案人员所在单位可以分担部分培训费用,尽量减少参训人员个人所需承担的费用。

(九)完善档案职业培训激励机制。档案在职教育培训工作的根本持久力来自于广大档案工作者的认知度和自觉执行力。各级档案行政部门要建立科学的激励机制,激发广大档案工作者参加职业培训的内部动力。

1.让档案培训与单位和个人利益相关联。将档案职业培训与相关单位和个人利益挂钩,会产生直接的外部激励作用。建立档案人员培训考核、登记制度和学员学习档案,把档案专业技术人员每年接受继续教育、资格培训的情况及考核结果计入个人业务档案,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上岗任职、评级晋升的重要依据和必备条件。将档案部门工作人员参加教育培训的情况作为对单位档案工作年度评估的考核指标,与单位档案工作评级选优挂钩,必将激励档案部门领导和工作人员做好职业教育培训工作。

2.创设有利于档案专业人才成长的激励机制。为档案专业人才成长提供教育培训机会和实践锻炼平台,鼓励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工作人员攻读硕博学位,或者进修某一相关专业;逐步实施带薪进修制度和进修加薪制度。设立档案专业人才培养计划,遴选有发展潜力的中青年骨干人才进行有针对性的重点培养,为他们提供学术交流、科学研究、实践锻炼的机会,引导他们在档案工作中增长才干,成为优秀的档案专业高层次人才。加大档案科研工作的组织力度,设立档案科研专项经费。对热心档案业务研究的档案工作者要及时给予课题立项、经费申请等方面的扶持,促进档案工作者刻苦学习、努力实践,把自身潜能调动与开发出来。建立档案科研成果评审奖励制度,进一步提高奖励金额,扩大奖励覆盖面,对杰出的档案专业技术人才授予荣誉称号,以激励更多的人加入档案科研创新行列。

二、构建以培训机构为主体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

(一)预防为先,实施档案培训教学全过程管理。继续教育不同于学历教育,培训水平及学习成效不宜制定统一标准,难以进行量化考核,容易使继续教育流于形式,不注重实效。因此,仅仅依靠对培训结果的考核评价不足以保证培训教学的质量,必须对培训教学的全过程进行管理控制。档案职业培训教学过程包括需求分析、目标设计、方案设计、效果评估等环节,实施全过程管理就是要使影响教学质量的关键因素和关键环节始终处于受控状态。一方面以预防性的活动控制教学全过程,避免发生质量问题;另一方面,一旦发生失误时也能及时地作出反应,通过调整和改变教学质量监控措施,有效地纠正失误。

需求分析。为实现高水平的教育培训服务质量,必须首先调查了解学员的需求,并针对学员的需求进行培训项目的设计和开发。影响档案职业教育培训需求的因素很多,如我国档案政策调整变化及新标准出台,新科学技术在档案工作领域的应用,学员的岗位职能、行业背景、知识结构等等,都将影响档案职业教育培训当前和潜在的需求。需求分析可以针对不同行业、企事业单位或个人进行分析;需求分析的方法包括确定调查对象、问卷调查、客户访谈、专家咨询等。

目标设计。培训目标应基于档案职业培训的需求分析。确保档案培训项目有明确的目标群体,培训目标依目标群体的需求而设计。档案职业培训目标应涵盖档案理论知识、档案职业道德与价值观、档案操作技能。培训目标是教学内容和教学策略策划的基础,同时也是测评培训效果、提供信息反馈的依据。学员和教师应充分理解培训目标并了解如何达成目标。

方案设计。培训方案包含培训课程、教学方法、教学设施、时间安排等内容。教学内容应与培训目标相匹配。目标确定后,聘请培训项目领域中学术造诣较深、实践经验丰富的档案专家担任教师,由专家设计教学内容、方法、手段和时间安排等工作计划。培训内容可以由几门课程组成,应确保课程之间内容编排合理,逻辑层次清晰,每一门课程支持不同的培训目标。同时,培训内容应反映档案领域最新的研究成果,符合国家档案工作规范。教学方法应适用于目标群体,除了充分考虑成人学习的规律,还应考虑档案队伍中非档案专业学历比例大,人员流动频繁等特点;教学策略和教学方式多样化,满足不同学员的不同学习风格。无论采用何种教学方式,都应使学员有机会积极参与,使教师、教学内容及学员之间充分互动。

效果评估。学习效果评估是档案培训活动的必要组成部分,是培训项目研发的内容之一。培训结束后,要认真组织培训考核,形成培训成果,实现以考促学。培训目标决定对受训者采取何种方式进行学习效果评价。考核评价形式包括:口头考试、书面报告、培训机构内部组织或外部组织的标准考试、以及撰写考察报告、工作方案、研究论文与学习心得等。

(二)关键在学,强化主体积极参与和积极转化。培训是教学双方互动的过程,培训的效果取决于双方的共同努力。但教是外部条件,学是内在的根据,学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当前档案职业培训工作的一大特点,就是教育培训对象有着较高的文化程度和良好的知识结构,他们的学习具有自我导向、以丰富多样的人格化经验参与、以问题为中心、以追求实效为目的等特点。根据大量研究和实践的总结,笔者发现在档案培训中,学员的积极参与与积极转化是关键性因素。档案培训机构在教学与管理活动中,要充分尊重学员的主体地位,鼓励学员积极参与培训过程。积极参与主要反映在带着问题学习,带着问题思考,与教师互动,与同伴交流。积极转化体现在学员学以致用,及时地把自己所学所悟转化为档案工作的新理念、新技能,改进自己的工作,提升工作绩效。

(三)按需施教,加强档案培训的实用性和针对性。档案职业培训应与档案事业发展需求紧密相联,以档案工作需要来确定培训目标和方向。培训机构要重视培训需求分析,了解档案工作者最关心、最薄弱、最需要是什么,做到有的放矢。针对不同行业、不同层次、不同技能水准的档案人员设计相应的培训方案,使相应的学员得到相应的培训,让教与学相契合。一是更多采用专题培训模式。一次短期培训安排两三个专题,一个专题针对一两个实际问题,传授者说得清说得完,受训者也因学习内容“单一”而学得透。二是探索开展培训自学和远程教学。远程教学和分散自学可以由学员自行安排学习进度、学习时间,把握学习重点,让培训更具针对性。档案专业理论知识的培训适合远程教学和学员分散自学,问题研讨和技能培训适合现场集中授课。三是逐步加大实训教学力度。当前档案培训对技能操作的实训教学重视不够。档案培训现状是“应知”教学有余,“应会”培训缺失。应提高实训教学在档案培训中的比重,使之在档案培训中的课时比重达到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三十。

(四)以评促建,积极开展培训质量自我评估。运用科学的理论、方法和程序,对培训工作的全过程及其效果进行系统的评价,建立有效的回馈圈,是档案培训质量保证的重要方面。除了档案行政部门对培训机构进行评估监督以外,培训机构自我评估也是改进质量的重要手段。自我评估是以培训机构为主体,自己组织的对机构内部教学活动进行的各种评估。自我评估是培训机构内部教学质量保障和质量管理的重要基础。培训机构通过自我评估,能及时掌握自身培训工作状况,增强质量保证意识,有效达成培训目标。对培训结果评估的内容至少应包括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对学员的满意度进行评估;二是对学员学习结果进行评估;三是对培训教师的教学进行评估。除了对结果进行评估以外,对输入因素的质量作预先评估审核也很重要。对培训方案、培训课程、培训师资、培训教材、培训经费等因素,都应该组织档案专家按照一定标准进行审核评估,合格的才允许运行,不合格的进行修改调整。自我评估要制度化,评审后要有相应的改进措施,评估结果要与奖惩挂钩,实现以评促建、以评促改,提升质量的目标。

三、加强档案职业培训质量保证体系文件建设

质量管理(即质量保证)是通过文件和活动两种形式实现的。文件是承载质量内涵的文字表述和文本,包括制度、流程、标准、表格、记录单等。质量管理活动是依据文件、运用文件进行管理的活动,包括质量的规划、测量评估、控制改进等。因为质量管理活动离不开质量文件的引导,因此质量文件十分重要。当前,档案职业培训在质量文件建设方面比较薄弱、不够完备。因此,加强质量文件建设是完善档案培训质量保证体系的重要基础性工作。

档案培训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内容包括:①质量方针,是该组织总的质量宗旨和方向,比如有的定位于“培训高水平档案创新人才”;②质量目标,是管理层提出的在质量方面所追求的目标,比如学员满意度超过90%、课件提供率100%;③质量标准,它包括政府的政策制度和培训机构内部的质量标准,政府部门的政策制度包括:档案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实施办法、档案培训机构质量评估与资格准入制度实施办法、档案培训教师资格认证与持证任教制度实施办法等;培训机构内部的质量标准包括:培训方案质量标准、培训课程质量标准、培训师资质量标准、培训课堂教学质量评估办法、培训效果评估办法等;④质量信息,即培训活动各方面各环节的质量信息,诸如学员学籍卡、学员出勤率、学员成绩登记表、培训满意度、培训活动记录等。

第6篇

关键词:职业教育;体系特点,启示

中图分类号:G719.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09)10-0222-02

1 澳大利亚21世纪职业教育的体系特点

1.1 多元化的职业教育投资体系

进入21世纪以来,澳大利亚政府通过引进市场机制,建立起政府、企业、行业和个人间多元化的职业教育投资体制,使职业教育经费总额逐年增长。其中政府投入占60%,企业行业投入占30%,个人投资与学院自筹经费占10%。同时澳大利亚政府鼓励教育输出,吸引海外学生就读各级各类学校,对学校盈利部分实行免税政策。另外,澳大利亚政府全额投资建立了许多水准较高的实训基地,使学生通过专业技能训练适应职业岗位的要求,从而保证TAFE培养目标的实现。

1.2 完整的职业教育培训体系

澳大利亚十分重视职业培训,建立了相当完整的职业培训体系,每年为各行业150万以上的劳动人口提供各类培训,用于职业教育培训的经费约占国内生产总值的1.5%。澳大利亚规模最大的职业培训机构是技术和继续教育学院(即TAFE,Technical and Further Education)。作为职业教育培训的有力补充,澳大利亚还有许多社区培训机构、企业培训机构和私立学校。技术与继续教育学院(TAFE)主要承担全社会的职业教育培训,社区培训机构和企业培训机构主要承担员工培训、失业人员短期培训和其他较低层次的培训任务。私立学校自筹经费,以市场为依托,靠竞争来发展,不过它可以平等参与政府培训项目的招标,竞标成功也可获得政府的培训拨款。

1.3 与学历证书相衔接的职业资格证书体系

澳大利亚相继颁布实施了国家资格及认证框架、国家资格认可标准等,建立了全国统一的职业能力认证系统。各州的教育培训机构以及企业培训机构都必须按照统一标准进行培训考核,劳动者取得的资格也被各州各行业认可。这样既提高了培训质量,又有利于劳动力的合理流动。澳大利亚职业培训标准与能力考核标准是高度统一的,具有三个特点:一是标准统一,取得相同职业资格证书则表示劳动者具有相同能力;二是突出了能力要素,突出了现场的操作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三是学历教育文凭与职业资格证书相通,国家建立了与学历证书相衔接的、各行业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体系。

1.4 由企业、专业团体、学院和教育部门联合制订的课程体系

为了适应各行业和社区的需要,TAFE学院联合企业、专业团体、学院和教育部门设置了多种灵活的正式与短期专业技能训练课程,以满足各行业的人才需求。可供选择的不同程度的文凭课程、证书课程和短期课程高达1000多种。为了确保培养的学生能符合行业发展的要求,澳大利亚政府严格规范对课程设置的审批管理。TAFE专业课程的设置必须严格按照行业协会制定的职业能力标准和国家统一的证书体系标准。课程模块要根据相关岗位的技能要求和能力标准、根据产业发展需要以及企业团体提供的课程需求信息和就业市场反馈信息来决定。

1.5 全国联网的就业服务体系

澳大利亚联邦政府就业行业关系协会、家庭以及社区服务协会等提出总的就业指导思想和工作计划,各州政府的相应协会根据其总的思想,制定所管辖范围内的就业计划;对联邦政府就业政策中不适合本辖区的条款进行修订,同时在分析研究所辖地区行业发展以及人才需求情况的基础上,自主开发就业计划和项目。全国就业服务网(Job Network)有效地建立起行业部门与求职者之间的联系,利用分布在全国各地的工作网点,以及互联网和电话网等多种网络信息技术,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了一个统一的免费的就业服务系统。使求职者可以在任何一个地方迅速获得他所需要的就业和培训信息。

2 对我国职业教育发展的启示

2.1 采取多元化的职业教育投资

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要加大投资力度来支持和扩大学校职业教育培训,以满足我国经济发展对人才的需要。

2.2 企业、行业应加大职业教育与培训的合作参与力度

我国职业教育培训要在各个层面上与行业委员会、企业等建立密切而广泛的联系。国家应该设立职业教育培训管理局,负责协调政府和行业、企业的关系。并设立咨询委员会,为政府提供企业的需求信息,同时把政府的政策下达给企业。为了调动企业参与合作的积极性,企业可以为学徒支付较低的工资,其他的保险、福利、培训费等由政府支付。企业也可以通过对学徒的工作表现,来考察未来的员工,这样有利于企业招收到优秀的技术工人和员工。同时我国要加强立法,建立相关激励制度和政策,加以引导和规范,通过财政、税收等手段鼓励行业企业加入到职业教育与培训中来,吸纳社会优良资源,加快我国职业教育的发展。

2.3 建立国家统一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完善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衔接

建立全国统一的国家职业资格体系,作为职业资历、学分转换的主要参照,并为各类教育提供灵活的衔接方式・由于我国现行的职业资格证书不完善,职业资格证书缺乏权威性和社会认可度。因此必须改革国家现有的职业技术教育管理体制,理顺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建立健全全国统一的职业资格认证体系,为社会培养出适销对路的人才。同时,依据国家职业资格认证体制,制定学分互认制度,架起职业院校与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之间的有效衔接。

2.4 产学研合作教育

产学研结合,是职业技术教育发展的必经之路,企业在培养学生综合素质中具有独特的、不可替代的作用。企业为高职院校提供实训场所,参与实训指导,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必然对高职教育提出更高的要求和挑战,产学研结合是高职教育向前发展的有效动力。调动企业的积极性,搞好校企联合、产学结合,最重要的是,让企业积极参与专业设置,实训室安排、考核评估等教学活动,根据企业发展的需要,为企业培养出实用型人才。

第7篇

一、指导思想

(一)围绕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再就业和稳定就业需要,通过开展针对性、实用性强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下岗失业人员转业转岗所需技能水平,并提供相应的技能鉴定和技能岗位对接服务,以增强劳动者技能来促进他们更多更好地实现再就业。

二、目标任务

(二)20*至2010年5年内,对2000万(每年400万)下岗失业人员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培训合格率达到90%,培训后再就业率达到60%。同时,在全国300个城市普遍建立相应机制,实现再就业培训与技能鉴定的紧密衔接,提高技能岗位对接服务成效。

三、主要内容

(三)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高职业技能水平。要结合劳动力市场需求,进一步密切与用人单位的沟通和联系,大力开展订单培训和定向培训,使培训与就业紧密结合。要根据国家职业标准和用人单位岗位规范要求,强化职业技能实训,突出操作训练,提高下岗失业人员的岗位适应能力和职业技能水平。要结合本地实际,开发和选定适合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的技能培训项目。要根据下岗失业人员特点和需求,采取日夜校、长短班、送教上门以及远程培训等多种灵活的方式和手段,方便其就地就近参加培训。

(四)实施职业技能鉴定,提供技能水平认证服务。对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并有鉴定要求的下岗失业人员,各级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要主动提供鉴定服务,对其职业能力进行客观评价;对鉴定合格的,按规定发放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同时,要结合生产服务岗位需求和下岗失业人员特点,开展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工作。

对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通过初次技能鉴定、生活确有困难的,要落实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政策。

(五)做好就业服务,促进技能岗位对接。公共职业介绍机构要积极帮助前来求职的下岗失业人员参加培训提高技能,通过多种方式,公告定点培训机构和培训项目信息。要广泛开展职业指导,帮助下岗失业人员根据市场需求和自身特点,选择合适的培训项目参加培训。继续实施"技能岗位对接行动",面向下岗失业人员开展专项就业服务活动,加强就业信息、职业介绍、劳动保障事务、社会保险服务等工作,改进服务方式,切实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尽快实现再就业。

四、保障措施

(六)加大工作力度,明确目标任务。各地要进一步提高对再就业培训工作的重视程度,制定专项工作计划,落实目标任务,逐步建立培训、鉴定和就业服务有机结合,促进下岗失业人员技能再就业的长效机制。要将再就业培训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实行业绩考核,定期进行督促检查。要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的沟通与合作,共同推动工作。

(七)广泛发动社会,建立健全社会化的再就业培训网络。动员社会各方面,包括工会、共青团、妇联以及其他社会组织举办的教育培训机构积极承担再就业培训任务。按照"条件公开、平等竞争、合理布局、择优认定、社会公示和公布"原则,确定一批社会信誉佳、专业特色强、培训质量高、就业效果好的教育培训机构作为实施再就业培训的定点机构。引导定点机构根据市场需求调整专业设置和课程内容,实现技能培训与市场需求的有效衔接。有条件的地区可建设公共实训基地,面向社会开展技能操作训练和技能鉴定服务。

(八)完善补贴办法,健全培训效果评价机制。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各级财政促进再就业资金中落实培训和鉴定补贴经费,根据培训和鉴定的实际成本,合理确定补贴标准,对符合条件的人员给予相应的培训和鉴定补贴。进一步完善经费补贴与培训质量和促进就业效果挂钩的机制和办法。要根据培训合格率、职业资格证书取得率、就业率以及培训计划落实情况等对定点机构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和业绩考核。

(九)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图书图画等多种新闻媒体和介质,广泛宣传各级政府制定的培训就业政策,宣传提高职业技能对促进就业的重要性,宣传培训工作成效显著的教育培训机构的经验做法,宣传下岗失业人员参加培训后成功实现再就业的典型事例,引导更多劳动者参加培训,提高技能,实现技能再就业。

能力促创业计划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的要求,推动创业培训,以创业促就业,决定在"*"期间实施能力促创业计划。

一、指导思想

(一)围绕国家发展中小企业促进就业和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自谋职业的需要,广泛发动社会,面向下岗失业人员、青年学生、进城务工的农村劳动者以及社会其他群体开展创业培训,增强其创业能力和经营能力。同时,通过提供政策、资金、技术;信息等创业服务,为劳动者成功开业和带动就业创造更好的环境。

二、目标任务

(二)20*至2010年5年内,要对200万(每年40万)城乡劳动者开展创业培训,力争培训结束后3个月内开业成功率达到30%以上,半年内开业成功率达到50%,并实现1人创业平均带动至少3人就业的倍增效应。成功开业的企业中,稳定经营一年以上的比率达到80%。在全国300个城市普遍建立社会化、开放式创业服务体系,实现开业指导、项目开发、融资服务、创业孵化、跟踪扶持等"一条龙"服务。

三、主要内容

(三)实施创业培训,提升劳动者的创业意识和创业的基本能力。要组织具有资质的教育培训机构,针对劳动者自身特点和创业不同阶段的需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创业培训。推广"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SIYB)"等行之有效的培训模式。对于有创业意愿但尚未创业的人员,重点开展创业意识教育和创业基本知识培训,帮助他们创新观念,明确创业目标,掌握创业必备的专业知识,提高创业的基本能力。对于已开办企业的人员,重点开展企业管理方面的专业培训,提升其经营管理能力。要广泛采用案例剖析、角色扮演、互动教学、创业者现身说法等方式,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灵活性。要积极利用现代培训技术,开发适用于远程教学的多媒体教学课件,丰富培训的内容和手段。

(四)提供开业指导,帮助创业者掌握基本的开业技巧。要聘请一批有创业经验的企业家、经营管理专家以及政府政策部门人员组建创业专家队伍,为创业者提供指导和服务,使其掌握基本的开业技巧,并能运用经营策略和国家有关政策。要通过多种渠道,收集和开发一批投资少、见效快、市场发展前景好的创业项目,建立项目资源库,及时向创,业者推荐,指导其制定科学、适用的开业方案,帮助其成功开业。

(五)搞好创业孵化,提高创业者的实际操作能力。要争取政府有关部门支持,依托当地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或利用部分关闭破产企业的闲置厂房,建设一批相对集中的创业市场或孵化基地,为缺乏创业经验和经营场地的创业者提供一段时期的孵化,帮助其在场(基地)内完成创业见习,丰富创业体验,提高实际操作能力,为参与市场竞争,做强做稳做大企业奠定基础。

(六)开展融资服务,提高创业者的诚信意识和资金运作能力。要抓紧落实国家有关小额担保贷款的政策,为符合条件的人员及时发放贷款。同时,多渠道筹集资金,为创业者提供多种形式的融资服务。要结合信用社区建设,加强对贷款申请人的诚信教育,跟踪了解资金使用状况。逐步建立创业者诚信档案,提高其诚实守信、按期还贷意识。

(七)加强跟踪扶持,提高创业者的经营能力。要跟踪了解其所办企业运营和发展状况,针对经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供有针对性的咨询和指导,帮助其不断提高经营能力,改善经营状况。要建立创业指导中?协会),加强创业交流,沟通创业信息,开展结对互助活动,实现共同发展。

四、保障措施

(八)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目标任务。各地要进一步加大创业培训和创业服务工作力度,切实将其作为促进就业再就业的重要内容,统筹规划,并从各级财政促进就业再就业资金中落实创业培训所需经费。要结合地区实际,分解落实目标任务,强化目标考核和质量监控,以培训合格率、企业开办率、稳定经营率以及带动就业率等为重点,建立健全科学的创业培训绩效考评体系。国家创业示范城市和SIYB培训重点联系城市要率先在提高培训质量、扩大培训规模、树立培训品牌、实现能力促创业、创业促就业上做出成绩。

(九)密切部门合作,落实扶持政策。要密切与财政、工商、税务、银行、经贸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的合作,加强与企业界和中小企业服务机构的沟通与联系,共同搭建面向创业者提供服务的公共平台,使符合条件的人员及时享受到国家和地方政府出台的培训补贴、小额担保贷款、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不断改善和优化创业环境。

第8篇

一、财税政策扶持

1、在现代服务业发展资金中统筹安排服务外包专项资金,与中央和省级扶持资金配套使用。有条件的县、区、开发区要相应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本地服务外包产业发展。

2、对新设立的服务外包企业及服务外包人才中介机构、专业技术培训机构,市财政按其所缴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本市留成部分的50%额度予以奖励,奖励期限3年。

3、新设立的服务外包企业总部、地区总部,自建自用办公用房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50%奖励给企业;购买自用办公用房的,市财政按其所缴契税全额标准给予补助;租赁自用办公用房的,三年内市财政按房屋租金的15%给予补贴,租金补贴最高不超过企业当年纳税本市留成部分。

租房补贴资金在企业正常运行满一年后兑现。实际租赁价格高于同期房屋租赁市场平均价格的,以市场平均价格为基数计算。

4、对符合条件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按不超过企业工资总额的8%据实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对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离岸服务外包业务收入,免征营业税。

5、支持服务外包企业技术研发和自主创新。服务外包企业研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费用,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未形成无形资产的,在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6、鼓励服务外包企业进行技术转让和技术改造。对服务外包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技术转让所得,符合国家税收规定的,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购置并使用符合国家税收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和安全生产等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企业购进软件符合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可以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进行核算,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其折旧或摊销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2年。

7、支持服务外包企业引进先进技术和设备。对服务外包企业进口所需的自用设备,以及按照合同随设备进口的技术(含软件)及配套件、备件,依法免征关税。

8、服务外包企业年服务外包营业额达到300万美元,增幅超过30%,且在我市缴纳各项税收(含关税)同比增长30%的,奖励其管理团队15万元;服务外包企业年服务外包营业额达到500万美元,增幅超过20%,且在我市缴纳各项税收(含关税)同比增长20%的,奖励其管理团队30万元;服务外包企业年服务外包营业额达到800万美元,增幅超过20%,且在我市缴纳各项税收(含关税)同比增长20%的,奖励其管理团队50万元。

9、新引进的国内外知名服务外包企业总部或地区总部年薪收入10万元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前两年市财政按其所缴个人所得税本市留成部分的等额标准予以奖励;后三年市财政按其所缴个人所得税本市留成部分的50%标准予以奖励。

10、对以海关报关方式出口的纯软件产品,每出口收汇1美元给予人民币0、05元的奖励。

11、鼓励我市服务外包企业在国内外开办分公司或设立办事处。在境外投资10万美元以上单个项目的,按实际投资额的5%给予补助,最多不超过100万元。

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12、按照部、省、市共建协议,支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公共培训服务平台和公益性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维护。对本市服务外包示范园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发生的贷款利息,按照贷款利息的50%给予补助。

13、支持建立服务外包行业协会,充分发挥服务外包行业协会在行业内信息交流、中介协调、标准制定、规范自律、市场拓展、人才培训等方面作用。对建立服务外包行业协会的,给予启动经费补贴。

三、人才培训和引进

14、鼓励高等院校、职业学院和培训机构合作培养服务外包专业人才。支持高等院校、职业学院和培训机构合作实行“学分交换”,将服务外包实训课程纳入有关专业具体教学计划,加强服务外包专业技能培训,并根据高等院校、职业学院学分制收费标准给予学分补贴。具体办法依据省商务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共同商定的规定执行。

15、鼓励高等院校、职业学院建立服务外包人才培养基地。选择若干高校、职业学院,鼓励其在数据加工处理、软件设计编写测试、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金融证券、呼叫中心、物流等服务外包相关专业建立服务外包人才培养基地。支持安徽服务外包产业园和安徽服务外包人才培训中心成为中国服务外包人才培训基地。

16、支持培训机构建立服务外包人才定制培训基地。借鉴国际通行的人才培养理念和模式,支持服务外包人才培训机构与服务外包示范园、企业建立合作关系,按照国际服务外包企业人才使用标准开展人才定制培训,建设服务外包产业人才培训基地。鼓励培训机构开发符合合肥服务外包人才需求、适用的服务外包课程体系和培训教材。

17、当年获得中央或省级人才培训资金支持的我市服务外包企业,其获资金支持人员第二年仍在该企业工作的,市财政按其获资金支持人员每人不超过2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人才培训市级配套补贴,定向用于上述人员的培训。

当年获得中央或省级人才培训资金支持的我市服务外包培训机构,其获得培训资金支持并在我市服务外包企业就业的人员,第二年仍在原企业工作的,市财政按其获资金支持人员每人不超过5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人才培训市级配套补贴。

18、凡经我市有关部门认定的服务外包企业,每新录用一名大专以上学历员工从事服务外包工作,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市财政按照每人不超过2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培训支持;对符合条件的我市培训机构,其培训的从事服务外包业务人才(大专以上学历),通过服务外包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考核,并与服务外包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市财政给予培训机构每人不超过500元的培训支持。

19、鼓励引进国外服务外包高级管理和技术人才。推动海外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将服务外包紧缺急需的各类高级人才列入我市引智范围,享受我市有关引进人才方面的优惠政策,在居住、户籍、子女教育、就医、简化出入境手续等方面给予便利。

四、国际资质认证和知识产权保护

20、支持服务外包企业申请相关国际资质认证。对取得开发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CMMI)认证、人力资源成熟度模型(PCMM)认证、信息安全管理(ISO27001/BS7799)认证、IT服务管理(ISO20000)认证、服务提供商环境安全性(SAS70)认证及其它相关国际认证的服务外包企业,按财政部《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试行)办法》,给予不超过认证费50%的资金支持。资金支持额单个项目不超过50万元,累计不超过200万元。

21、鼓励服务外包企业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或产品。对服务外包企业专利申请费用、专利信息检索费用给予适当资金补贴。其中,对国际服务外包企业申请发明专利(含中国、国外)所需申请费、实审费,给予50%的财政补贴。

五、保障措施

22、加强服务外包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合肥海关、市政府办公厅、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文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统计局、市外办、市金融办、市外宣办、高新区、经开区、滨湖新区、合肥市服务外包行业协会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市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协调解决全市服务外包发展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事务。

23、放宽服务外包行业准入。对于不涉及前置审批的业务,工商部门要根据企业的申请,直接在其经营范围中核定服务外包的相关内容;对需要前置审批的,有关部门要简化审批程序,加快审批速度。在企业取得相关部门审批后,工商部门在其经营范围中核定服务外包的相关内容,以方便企业按照国际惯例承接外包业务。

24、积极为服务外包企业提供金融服务。推动我市各类贷款担保公司积极为服务外包企业提供各种形式的贷款担保。有条件的地方可以设立服务外包风险投资基金,联合境内外风险投资公司,共同投资孵化服务外包企业。鼓励服务外包企业通过资产重组、收购兼并和海内外上市加速发展。

25、服务外包企业可以实行灵活工作制。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服务外包企业可根据工作实际,对国际服务外包企业部分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26、支持编制全市服务外包产业专项规划,指导全市服务外包产业发展。

27、鼓励政府和国有大中型企业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将非业务优先外包给本地服务外包企业。结合“数字合肥”建设,促进政府和国有大中型企业信息化建设向专业化方向发展。

28、完善服务外包工作机制。建立服务外包统计制度,实行示范区、县、区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情况月报制度,按月向市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服务外包工作计划和进度表。建立服务外包示范区的考核机制,每年对服务外包工作取得突出成绩的示范区和个人进行表彰。

六、其他

29、本意见适用于在我市工商注册、税务登记、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服务外包企业和人才培训机构。

第9篇

以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实干兴赣”的总目标,立足全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实际,对省内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开展一轮旨在提素质、强能力、助发展的大培训,培养和造就一批坚决拥护党的领导,有抱负、有眼光、有社会责任感,懂经营、会管理、善创新的非公有制企业家和合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为全省非公有制经济更好更快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培训对象和目标

培训对象:主要为全省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重点是非公有制骨干企业主要出资人、中小微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各级商会组织负责人。

培训目标:全省各级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分级负责、共同实施,从2014年始至2017年结束,年均组织1万以上人次的学习培训。其中各县(市、区)每年培训不少于100人次,各设区市每年培训不少于200人次,省级培训不少于300人次。力争用4年时间,对全省非公有制骨干企业主要出资人、重点中小微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各级商会组织负责人普遍轮训一遍。通过培训全面提升全省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素质、经营管理能力等综合素质。

三、培训内容

主要培训内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政策及法规、经济形势分析、经营管理知识、企业党建、商会建设、赣商精神等。

四、培训方式

从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服务质量入手,紧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和企业的实际需要,采取短期培训与长期培训相结合,理论学习与创业辅导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培训活动,切实提高培训的质量和水平。

(一)采取以会代训等形式开展培训。加强与社会专业培训机构的合作,邀请有关领导、专家学者、知名企业家,围绕政策措施、经济热点、发展经验等内容,举办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论坛或形势报告会。其中,省级每年举办3场,各设区市、县(市、区)每年举办1—2场。具体工作由各级非公有制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别负责实施。

(二)依托党政培训机构开展培训。将非公有制企业培训工作列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的教学计划,每年各设区市、县(市、区)举办1—2期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商会组织负责人高级研修班,每期不少于50人,学习时间不少于5天。具体工作由各级工商联分别负责实施。

(三)依托省内外高等院校开展培训。利用省内外知名高等院校的教育资源优势,对全省具有良好发展潜力的非公有制企业开展教育培训。每年省、市、县各举办1—2期非公有制企业高级研修班,每期不少于50人。具体工作由各级非公有制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别负责实施。

(四)依托创业大学开展培训。充分发挥创业大学公益性培训平台的作用,坚持以学员企业诊断为主、以导师辅导为主、以开放式办学为主的培训模式,分产业、分区域开设一年制的培训班,每年培训1000人次。其中,省级班重点围绕产业上下游,对产业链上的供应商、生产商和渠道商等企业进行培训;市级创业大学重点对初创型、成长型中小微企业进行培训辅导。具体工作由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实施。

(五)依托园区优秀企业开展培训。采取定点、挂牌等形式,在全省工业园区选择管理先进、技术领先的优秀非公有制企业,建立一批企业管理实训基地,重点围绕生产现场管理、企业文化建设等内容,对企业部门经理、车间主任、班组长等中基层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每年培训1000人次以上,帮助非公有制企业提升中基层管理人员的素质。具体工作由各级工业园区主管部门负责实施。

五、实施步骤

(一)制定计划阶段(每年1—2月)

设区市、县(市、区)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领导小组依据本方案要求,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和每年度的教育培训计划,分级负责,逐级上报。

(二)组织实施阶段(每年3—11月)

各地须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具体组织实施,认真落实各项培训任务,建立工作台账,内容有培训方案、学员名单、教学内容等,并及时报送有关工作进展情况。省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将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将有关工作内容合理分解到成员单位具体实施,同时收集和汇总各项信息数据,协调工作中的问题,表彰先进,推广经验。

(三)检查评估阶段(每年12月)

省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科学合理的培训考核评估体系,培训情况和考评结果纳入全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综合考评。各地须及时组织学员对培训需求适配度、课程设计科学性、师资选配合理性、培训效果满意度等进行评估,不断改进和完善培训体系,提高培训质量。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对全省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进行教育培训,是促进全省非公有制经济科学发展,建设富裕和谐秀美的一项长期性、基础性工作。各级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领导小组要高度重视,把教育培训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深入调查研究,因地制宜,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和培训计划,积极稳妥地推进活动,下大力气解决教育培训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进一步加强与当地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联系和沟通,要明确负责培训的具体部门,责任落实到人,确保教育培训工作落到实处。每年12月31日前,各设区市将下一年度教育培训计划报省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2014年度教育培训计划请于2014年3月31日前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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