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01 16:31:50
引言:易发表网凭借丰富的文秘实践,为您精心挑选了九篇社区主任履职报告范例。如需获取更多原创内容,可随时联系我们的客服老师。
初步形成常委会代表工作格局,为进一步发挥好代表主体作用完善了机制,夯实了基础
本届以来,在历届市人大常委会努力探索实践的基础上,常委会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机制,基本形成了由常委会统一领导,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及各部门分工负责,人事代表工委统筹组织协调,市与区县、乡镇人大和社区(街道)人大代表联络室上下联动,人大代表踊跃参与的代表工作格局。
常委会对代表工作进行统一领导,将之作为常委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基础性工作,紧紧围绕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重点,明确代表工作要求。本届以来,修订了代表法实施办法、代表议案规定、代表书面意见规定等地方性法规,制定、完善了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制度、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代表书面意见督办制度、代表专题调研制度、代表履职学习制度、代表参与制度等,统一部署代表集中视察、主任会议督办、代表履职经验交流等各项工作。
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及各部门分工负责落实具体工作,形成代表工作合力。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结合工作重点,发挥各自的专业优势和工作特点,为代表广泛、深入、全面、积极地参与工作搭建平台,真正将代表当作“主角”而不是“点缀”,邀请代表参加常委会立法、监督、调研等各项工作;认真办理代表提出的议案和书面意见,研究并汲取代表提出的真知灼见,保护好代表履职的积极性,发挥好代表的主体作用;为代表履职提供支持和服务,增强代表履职针对性和实效;常委会工作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从经费保障、信息服务、学习组织、会务安排、后勤服务、意见传递、安排参与等多方面为代表知情、参与活动、依法履职创造条件、提供服务保障。
人事代表工委根据代表工作机构的职责要求,将为代表履职提供服务保障作为自身工作的“生命线”。在常委会的领导下,认真做好统筹组织协调工作,按照常委会的要求,谋划和组织好需要多个委员会和部门通力合作的活动,保持与代表的联系沟通,加强同各委员会和部门的协调,保障代表履职活动有序开展。
市与区县、乡镇人大和社区(街道)人大代表联络室上下联动,夯实代表工作基础,深化代表履职效果。开展市人大代表联系区县人大代表、区县人大代表联系乡镇人大代表,社区(街道)代表联络室和乡镇人大为辖区内各级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服务,为代表密切与人民群众联系的政治要求转化为法定义务提供保障;各区县人大常委会、乡镇人大和各社区(街道)代表联络室积极发挥贴近基层、贴近实际、贴近群众的优势,丰富代表小组活动内容,组织安排代表专题调研、代表联系社区等活动,使代表活动深入基层,更为扎实有效。
代表踊跃参与、积极履职,有效发挥代表主体作用,是常委会代表工作格局的出发点和归宿。五年来,代表共提出了157件议案和4957件书面意见;3000多人次代表参加专题调研,形成106篇有情况、有分析、有可行性意见和建议的调研报告;共有4万多人次代表参加了常委会、各专门委员会和区县人大组织的视察、调研、执法检查、听证会、论证会、座谈会等履职活动。2010年以来,代表每年集中开展两次联系社区活动,反映了数千条群众诉求,并积极推动有关问题的解决落实。
常委会代表工作格局对常委会代表工作水平的提高起到了非常大的推动作用,为代表积极依法履职创造条件,有力保障了代表履职活动的有序开展;广大代表的履职意识不断增强、履职能力不断提高,也促进了市人大常委会职能作用的有效发挥。
“全覆盖”设立社区(街道)人大代表联络室,进一步保障和深化代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
随着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推进,人大代表参与国家事务管理的影响力越来越大,人民群众对人大代表的要求和期待也越来越高。人大代表能否全面深入地了解社情民意,能否深入基层积极依法开展履职活动,是开展代表工作非常重要的着力点。从2004年开始,本市先后有12个区在社区(街道)探索建立代表联络服务机构。市委高度重视在本市社区(街道)设立代表联络服务机构工作,2010年12月24日正式批复了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的报告,同意在全市统一设立社区(街道)人大代表联络服务机构。2011年4月,市人大常委会下发《关于推进和规范本市社区(街道)设立人大代表联络服务机构的实施意见》,明确了人大代表联络室的性质和职责。2011年6月底,全市有社区(街道)建制的15个区99个社区(街道)全部统一挂牌设立了人大代表联络室,不仅从体制机制上填补了本市社区(街道)层面没有代表工作机构的空白,进一步完善了常委会代表工作格局,也为各级人大代表闭会期间开展履职活动提供了可靠和规范的服务保障。截至2012年一季度,全市各人大代表联络室基本实现了人员配备、经费保障和场所配置“三落实”。一年多来,市人大常委会两次组织召开本市社区(街道)人大代表联络室工作专题会议;举办了两期代表联络服务机构负责人培训班。
代表联络室的规范设立和有序运行,使人大代表在社区基层履职出现了可喜的“五个变化”:人民群众找代表更便捷了,向政府职能部门反映问题的渠道更畅通了;代表履职的信息更多了,履职的底气更足了;市人大代表与区人大代表的联系更紧密了,市人大代表的议案和书面意见更贴近实际、针对性更强了;代表小组活动与社区中心工作结合更紧密了,社区(街道)经济社会建设更有推力了;代表书面意见的办理和反馈,更及时更有效了。
改进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督办代表书面意见工作,进一步督促解决落实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
本届以来,市人大常委会不断完善代表书面意见办理的相关法规、制度和机制,积极创新主任会议督办代表书面意见的方式。2009年以来,由原来一位分管副主任带队督办几件重点书面意见,改为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各位副主任分别带领相关委员会和提出书面意见的代表,到承办代表书面意见数量较多的单位进行督办,进而围绕本市中心工作、常委会重点工作和代表、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聚焦部分专题进行督办,不断增强督办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朱言文介绍,之所以赶在第一次常委会会议举行之前就召开学习会,是因为新一届区人大常委会受命于长宁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学习抓紧抓早,有助于常委会组成人员尽早做到思想准备、知识准备、工作准备,尽快“进入角色”,为新一届人大工作开局起步打下坚实基础。
学习会上,“老委员”和盘托出履职经验。顾天天,长宁区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委员、代表工作室主任。曾在区政府部门任职的他坦言不必因为被监督者都是“老熟人”而拉不下情面,因为人大和“一府两院”都在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只是分工不同,人大行使监督权,推动“一府两院”恪尽职守,就是履行好了自己的法定职责。吴勇当过两届常委会组成人员,本身从事经济工作的他尤为关注预算审查和监督。他认为,每位常委会组成人员结合自身专业特长作审议发言,就容易讲到点子上,也是提高常委会审议质量的一条“捷径”。
在传授经验的同时,“老委员”也分享了自己的思考,希望“新委员”能在继承经验的同时,有所创新突破。比如,代表联系社区是帮助代表知情知政的有效平台,若能研究出一套更科学、更高效的代表联系选民的机制,通过这一平台,每年推进解决几件居民呼声较高的事,将有助于提升人大在群众心目中的威信和地位,也有助于代表联系社区活动持续地开展下去。又如,以往区人大常委会较多地开展执法检查、听取“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等工作监督,今后可以在加强法律监督,如规范性文件审查方面进行适当的探索。
“新委员”感到,当选常委会组成人员不仅多了一项职务,更是添了一份责任。身为团区委书记的陈颖委员一直心系百姓,她认为,选民将权力委托给区人大代表,区人大代表又将权力委托给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肩负着“双重委托”的她更有义务做好“民意代言人”。徐振宇委员认为,作为决定地位,人大工作者有所作为,才能彰显人大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地位。在卫生系统工作的许荣委员感到,要在发挥专业优势的同时,努力站在区级层面思考问题,还要拓宽视野,对其他领域的专业知识有所涉猎。
新闻链接
年1月,我当选________市第____届人大常委会委员,____年____月因工作调整到____区人民政府任职,按相关规定免去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近两年来,我不忘使命,牢记人民的重托,积极履行代表职责,在真实反映社情民意,积极参与地方国家事务管理,切实为民办实事等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下面我将近两年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不断加强学习,抓好能力提升。为了使自己能更好地履职,我积极参加市里组织的各类学习活动,深刻学习领会党的十精神和重要讲话精神,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保持较强的道德水准,工作上能廉洁奉公,严格要求自己。精研细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大量翻阅学习了相关法律法规和人大相关的报刊杂志,提升了自身的综合素质,增强了依法履职的责任感、使命感,提高了群众意识、权力意识、法制意识、服务意识、代表意识、监督意识,为履行好代表职责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积极参加活动,认真履行职权。作为一名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和代表,我积极参加每年的市人代会和市人大常委会,认真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一府两院”和市政府相关部门的工作报告,投好“神圣的一票”,闭会期间我参加的活动有:每两个月一次的市人大常委会以及市人大各专委会安排的工作汇报座谈会、专题调研、专题询问、视察活动、执法检查、学习培训、监督评议等计26次,内容涉及省安全生产条例落实、闽侯县安置房建设与回迁、地方税收保障、社区矫正、残疾人权益保护、、供水管理、校安工程、车辆和驾驶人管理等多项关系民生的问题,并切实做到人到、心到、口到。在依法履职中,努力做到工作有能量,发言有质量,建议有份量。
徐汇区18名市、区人大代表联合对旧区改造和旧住房综合改造工作开展专项视察调研。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代表们听取了区建交委和房管局的工作情况汇报,针对目前政府在旧区改造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瓶颈提出,要深入发动群众,依靠群众更深更实地做好群众工作;更加科学合理、公平公正制定改造方案,坚持阳光透明操作,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进一步发挥代表的资源作用,利用律师协会的专业力量化解签约难等问题;尽量缩短动迁基地平地周期节约动迁成本,探索多渠道筹融资。(卢义耀)
闸北人大视察教育现代化建设推进情况。4月11日,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杨惠德一行实地视察了上海市大宁国际小学。在随后举行的座谈会上,针对区教育局所作的区教育现代化建设推进情况的报告,区人大代表建议,要加大教育改革和教育经费使用管理力度、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进一步加强学校“体教结合”工作、探索现代教育理念与教学实践的有效统一。杨惠德主任指出,区教育系统要以十精神为引领,充分认识发展教育的重要性;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核心,大力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以效益最大化为目标,完善教育经费支出评价体系。(乐善娟)
青浦人大启动“履职为民、共促发展”主题实践活动。4月16日召开的主题实践活动动员会下发了《关于在区人大代表中开展“履职为民、共促发展”主题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明确主题实践活动将横跨四个年度,贯穿代表一届履职,分为宣传发动、组织实施、总结表彰和成果运用四个阶段,围绕工作制度建设、服务保障代表知情知政、代表密切联系选民等关键环节,区镇上下联动,层层部署推进。(孙文萍)
普陀人大召开主任会议,听取区政府关于本区清真副食品供应和安全管理情况的汇报。提出牢固树立“民族宗教无小事”思想,高度重视清真副食品供应和安全管理工作;努力满足本区少数民族居民的基本需求,确保清真副食品的供应、安全和符合清真要求;积极培育和拓展清真副食品供应渠道,做到丰富品种、提升档次和方便购买;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加强沟通,创新方法,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推动本区清真副食品行业健康持续发展。(龙伟平)
1个办公室+3项制度=履职保障
1个办公室
今年4月梅陇镇成立了人大办公室,作为镇人大的常设机构,新成立的人大办公室配正副主任各1名,工作人员2名,实体化运作,使人大工作日常办事、办文、办会更加规范有序。据介绍,成立办公室是为了加强人大工作制度化、机制化建设,相较之前只有人大主席、副主席和一个秘书的架构,新成立的办公室配备了充足的人员,有能力为代表们提供更好的服务保障,协助代表们在闭会期间更好地履行职责。
3项制度
与成立梅陇镇人大办公室的举措相适应的,还有一系列镇人大代表制度的形成和完善,它们将镇人大代表的权利和职责加以规范,有效提升了人大代表的履职实效,夯实了人大工作的基础。
基层人大履行监督职责,很大一部分取决于对问题调查研究的深度。为此,镇人大制定《人大代表专题调研制度》,每年为人大代表遴选问题比较突出的专题调研课题,涉及全镇经济社会、重大民生和社会稳定等,最终由人大代表形成调研报告,向政府提出议案及意见、建议和批评,监督政府改进工作。今年,镇人大就物业管理和社区服务站管理服务等七个课题进行了调研。
与《人大代表专题调研制度》同时出台的还有《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制度》和《人大代表接受选民询问制度》,首次将“每届代表至少进行一次口头述职、每年进行一次书面述职、履职优秀的人大代表向人代会述职”等要求制度化,方便选民了解自己选出的人大代表都在“忙什么”、“做什么”,使基层代表工作更加公开透明。制度还明确规定选民可以近距离就自己关心的问题向具有一定知情权的代表进行询问,不仅使选民充分了解代表的工作情况,同时也进一步促进了基层人大代表的主动履职。
为了让每一位镇人大代表不再做“会议代表”、“名誉代表”,不再仅限于“举举手”、“投投票”,梅陇镇人大从机构设置和制度建设入手,为代表履职提供支持和保障,使代表能更有效、更积极履职,使人大代表的作用发挥得更加充分。
优秀表率+责任倒逼=与时俱进
优秀表率
梅陇镇人大充分发挥履职优秀代表的表率作用,以此带动全镇人大代表并推动代表整体履职水平的不断提高。根据《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制度》的要求,在7月16日召开的梅陇镇四届九次人代会上,区人大代表刘辛培向全体镇人大代表及列席邀请人员作了述职报告。这份报告涵盖了其履职四年来的认识体会和开展工作的具体方法,对与会代表起到了实务培训的作用。
责任倒逼
在刘辛培代表向全体镇人大代表述职的报告中,我们还看到了关于向相关职能部门提交书面意见后主要负责人的态度及落实办理情况的详细描述,这实际上对所涉及的职能部门产生了巨大的倒逼压力,同时也使每位代表感到一份重大的责任和使命。
审之有据 议之有理
沈立群代表平时工作十分繁忙,日程经常排得很满,但对执行代表职务的事情他却毫不含糊。他总能处理好本职工作和代表履职之间的关系,提前认真做好参加市、区人大各类会议和活动的“功课”。用他的话说,人大代表履职要做到“三步曲”,即:事前,认真阅读材料,全面把握信息,明确主题要旨;事中,仔细倾听情况,主动参与讨论,发表中肯意见;事后,关注工作进展,跟踪作出评价,积累相关资料。
在他的办公室书橱里,有一个柜子是专门摆放人大有关书籍、每次人代会会议材料等。在沈立群代表眼中,人大代表履职的主阵地是出席市人代会、审议好大会各项议案、报告,这既是人大代表的权利,更是当好人大代表的责任。
为了审议好“一府两院”工作报告,切实做到审之有据、议之有理,每年走进人代会会场前,他都会与单位同事、社区群众广泛交流、听取各类意见,并将保存在书橱柜子里上年度的“一府两院”报告拿出来进行对照,看看年初制定的经济指标、工作任务等是否完成,然后紧扣要点,做好审议的“功课”。
作为来自市国资系统的代表,沈立群代表高度关注上海经济发展,特别是上海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重点工作。每年市人代会分组讨论,他都积极建言献策,并以每年数据变化来证明他的建议,他还积极报名参加关于国企改革发展的专题审议会议,并事先作好书面发言准备。每次审议中,沈立群代表都深切表达出对上海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关切,对保持有质量、讲效益、可持续发展的期望。每次发言,他观点鲜明、数据翔实、论据充分、表述精炼,得到全组代表的认可。
立足本职 发挥作用
产权市场,是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经济资源市场化配置的平台,产权市场无论在构建要素市场的宏观层面,还是在实现资产流动的微观层面,都占有不可或缺的地位。自2001年1月任现职以来,作为国内各省市唯一一家产权交易市场专司监管职能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沈立群代表带领团队,秉承“在发展中求规范,在规范中谋发展”的工作理念,借鉴国际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先进理念,探索国内产权交易市场的发展途径,在构建市场体系、建立制度规则、促进资本流动、落实监管措施、提升市场化服务功能、引导产权经纪行业发展等实践中取得了大量创新性成果,为确立上海产权交易市场在全国的领先地位发挥了积极和重要的作用。
沈立群代表多年从事产权交易监管工作,具有十分丰富的工作经验,他以恪守职责的工作状态、勤奋好学的进取精神、实事求是的研究方法、独到深刻的思想观点,对不断完善产权交易工作的体制、机制,推动产权交易发展作出了重要的贡献。他是《上海国资》杂志产权交易专栏撰稿人,十多年来他与《上海国资》有着每月不见不散的“约会”。2009年,他参与国务院国资委制定《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工作。2011年,记载他对上海产权交易工作真实思考和理性探索的一书《产权市场步履的回音》出版,字里行间充溢着他和团队对产权市场的热情和执着。
正如沈立群代表所说,人大代表是一项非常神圣而有意义的工作:“当选人大代表后,使我有机会代表选民向政府传递呼声、发表主张,同时对我本身的工作也产生很深的影响,促使我在工作中考虑问题更加全面、制定方案更加切合实际、提出改革措施更加符合发展的要求和人性化的需求。”记得今年年初市人代会上审议预算草案报告和预算草案时,沈立群代表就指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数据比较单薄,应当从国有企业的国有资本数额、经营状况、资本收益和支出等方面列出详细的名目,便于代表审议。他的建议得到了政府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当代表们普遍关注国资改革有关问题时,沈立群代表就会向大家详细介绍有关背景、现状和将来发展趋势;当有代表所在单位遇到这方面的问题时,沈立群代表总是热心帮助、出谋划策、主动服务指导。
倾听民生 建言献策
虹口区很早就开始实行市区人大代表结对联系、共担履职之责。2006年当选市人大代表以来,沈立群代表结对联系的一直是凉城代表组代表。他谦虚谨慎,非常有亲和力。他常说,作为一名人大代表,就要当好人民群众的代言人,多联系群众,更多地了解和体察基层群众需要解决的问题和困难。多年来,除了每年参加市人大的阅信、了解民情外,沈立群代表还和虹口区人大凉城代表组保持密切联系,这让他有了在市人代会上高质量地审议报告和议案的底气。他和结对的5位区人大代表一直保持着联系,区人大代表也会将选区居民反映的涉及民生的意见建议及时地与沈立群代表沟通,并总会得到很好的反馈。
常委会靠前指挥 激发代表履职热情
代表主题实践活动贯穿代表一届履职,区人大常委会认真探索创新工作举措,不断激发代表履职热情,努力发挥常委会作为代表机关、权力机关的作用,充分发挥代表推动发展的主体作用。
在新制订和修改的有关“代表向选民报告履行代表职务情况”、“保障人大代表执行代表职务”、“闭会期间代表和代表小组开展活动履行职责的规定和办法”等相关制度中,常委会细化了代表履职规范,强化了对代表的服务保障和监督,为代表履职提供了制度保障。常委会注重让代表全面了解青浦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政府重点工作情况,组织全体人大代表分组进行知政性视察,视察内容覆盖了本区医疗卫生设施建设、食品安全监管、农业与农村工作、宗教场所管理、消防安全以及综合经济发展和二、三产业发展情况;另外,每季度组织一次代表听取政府分管领导有关重点工作情况通报,为代表执行职务、发挥作用作好了铺垫。区人大常委会还重视提高代表督办书面建议的能力,组织人大代表对今年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和闭会期间149件代表书面建议中的重点建议办理情况进行检查,对不满意件的重新办理工作进行检查,对书面建议承办大户单位进行检查、对归类解决采纳的书面建议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此外,区人大常委会还及时指导镇、街在村、居建立人大代表工作站,为代表接待选民建立平台,密切代表与选民的联系;组织代表旁听法院对新类型案件的审理、调研社区检察室成立情况,组织代表参与人大常委会对政府专项工作的调研,使代表深入了解“一府两院”工作情况;另外,还请代表参与进行6项专题调研课题,提升代表履职能力。
区镇人大上下联动 代表活动蓬勃开展
全区八个镇、三个街道区人大代表小组积极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创新代表履职思路,拓展代表履职渠道,既有规定动作,又有自选动作,以“人大月月有活动,代表人人都参与”的方式,层层部署推进,把代表主题实践活动引向深入。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年度监督计划,今年3月以来,全省人大上下联动,深化对法院、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职、公正司(执)法情况的监督。省人大常委会对此十分重视,召开视频会议进行专题部署,常委会各位副主任分别带队到各市进行专项检查,推动了司法监督的深入开展。内务司法委员会认真拟定工作方案,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地公检法司机关和相关部门的情况介绍,征求人大代表、律师和基层群众的意见,了解社区矫正、刑满释放人员的反映,实地察看执法办案场所,及时将调研情况以口头和书面形式逐个向公检法司机关作了反馈。各市、县(市、区)人大根据统一部署,扎实开展了各具特点的深化司法监督工作。全省公检法司机关周密部署,落实措施,自查自纠,务实推进,积极配合人大监督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今年深化司法监督工作的主要特点
(一)把握了指导思想的一贯性。本届以来,省人大对公检法司机关陆续开展了修改后的刑诉法执行情况的监督、规范执法公正司法情况的监督。今年,根据省委、省人大主要领导的要求,对公检法司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职、公正司(执)法情况深化监督。在连续三年的专项监督中,每年确定一个主题,循序渐进,由浅入深,全面促进我省的司(执)法工作更加规范公正,把握了司法监督指导思想的一贯性,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对公检法司机关的要求和期待。
(二)把握了工作推动的协同性。全省人大系统和公检法司机关对深化司法监督工作协调联动,配合默契。省人大内司委深入多地开展调研,先后召开三次全省人大内司工作座谈会进行专题研究,并通过实地检查、工作简报等形式,指导各地把握节奏,协同推进。省法院、检察院和公安厅、司法厅分别运用案件评查、专项督察、执法考评等方式,指导各地开展自查自纠,边查边改。与此同时,各市、县(市、区)制定方案,深入推进,在贯彻省人大部署要求的同时,结合本地实际,坚持多措并举。杭州市将深化司法监督与反贪反渎、经济犯罪侦查等专项监督工作相结合;宁波、舟山市与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工作相结合;温州市突出立案和执行两个重点问题、金华市突出主要业务部门和基层庭队所两个重点对象开展监督;湖州市专门组织了关注公正司法、代表一线视察活动;嘉兴、衢州市深入市县司(执)法基层单位逐个听取意见;绍兴、丽水市列出问题清单进行“健康体检”;台州市早谋划早部署,严格督促自查自纠工作。各市人大工作各具特色,效果逐步显现。
(三)把握了深化监督的创新性。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各级人大以发现问题、梳理问题、指出问题、督促整改问题为重点,深入推进司法监督工作。情况反馈后,公检法司机关普遍认为,指出的问题实事求是,客观实在,对推进公检法司机关依法履职公正司(执)法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表示认真整改。二是改进调研方式。既有面对面听取公检法司机关的汇报,又有背靠背征求纪委、政法委、等部门的意见;既直接听取律师、基层干部群众、企业家代表的意见建议,又深入实地了解监狱服刑人员、社区矫正人员、看守所羁押人员的反映,获取了大量第一手资料,增加了调研的实效性。三是把握关键环节。在调研的基础上,内司委分别上门召开座谈会,向公检法司机关主要领导当面反馈调研情况,对成绩充分肯定,对问题直接指出,意见建议实实在在。公检法司机关向常委会的专项报告,不讲常规工作,而是就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向常委会作报告,随后进行满意度测评,目的在于进一步促进整改。
(四)把握了代表参与的广泛性。全省人大在深化司法监督工作中,注重发挥省、市、县三级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广泛征求代表意见建议,积极邀请代表参与调研活动。省人大内司委在代表履职平台上向省人大代表发函征求意见,并对征集到的意见进行认真梳理和吸收。每次调研活动,都邀请当地三级人大代表参加座谈会,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广大代表对深化司法监督工作也给予了大力支持,有的省人大代表全程参与了省人大内司委在当地组织的调研活动。
(五)把握了问题整改的实效性。省人大内司委向省公检法司机关反馈意见后,省法院、检察院、公安厅、司法厅即认真研究,有的当场作出分工,有的专门召开党委会和全省电视电话会,研究整改举措,分解落实任务。反馈至今不到2个月,整改工作初见成效,对一些能够整改的问题立即进行了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问题也落实了责任,列出了计划。深化司法监督工作开展以来,省法院、省检察院联合出台了法官检察官从严管理七条规定;省法院开展了千名律师民主测评活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依法保障律师执业的措施意见》;省检察院围绕涉案款物清理、律师会见制度落实等重点问题,对11个市检察院和20个县级检察院进行了专项督察;省公安厅修订完善了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实施办法;省司法厅会同公检法出台了《关于社区服刑人员收监执行若干问题的规定》等。
二、公检法司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职公正司(执)法的基本情况
(一)主要成效
调研中,各方对近年来公检法司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职、公正司(执)法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
1.队伍素质有提升。公检法司机关重视加强对司(执)法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和教育引导,不断提高队伍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通过“三严三实”等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司(执)法工作人员强化纪律意识,积极践行司(执)法为民宗旨。加强廉政警示教育,督促司(执)法工作人员严守铁规禁令,切实改进作风,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2.制度建设有深化。公检法司机关重视制度建设,努力把司(执)法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切实规范司(执)法行为。结合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法院系统探索建立科学量化的案件质量监管机制,针对办案涉及的各个环节,自动生成办案数据 “体检表”,运用大数据分析办案中可能存在的问题。检察机关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积极推广客观性证据审查模式,转变司法工作人员办案方式,规范办案行为。公安机关围绕“又好又多”执法办案体系,以执法规范化工作为抓手,规范执法行为。司法行政机关及时出善有关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罪犯奖惩考核办法等规章制度,指导执法实践。
3.司(执)法公开有推进。省法院高度重视“阳光司法”,连续几年请第三方机构对全省各级法院司法公开工作进行评估,并公布结果。在中国社科院2015年中国司法透明指数评估中,浙江省高院、宁波市中院、宁波海事法院均列全国高级法院、中级法院和海事法院榜首。检察机关着力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检察”机制,推进互联网上案件流程信息公开、终结性法律文书公开等机制,邀请人大代表和社会公众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推动检务公开。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积极推行警务公开、狱务公开,开发执法办案信息公开查询系统,方便群众及时了解执法办案信息。
4.司(执)法保障有加强。公检法司机关通过加强硬件设施和信息化基础设施的建设,强化司(执)法保障,规范司(执)法行为。法院系统扎实推进“浙江法院互联网+审判”改革项目,“点对点”网上查控财产执行机制、网上司法拍卖机制、数字化法庭改革等多项措施,已经运行。检察机关加强办案工作区建设,完善同步录音录像设施,用技术手段规范自侦工作。公安机关大力推进办案功能区建设,不断规范办案区的设置、管理、使用。司法行政机关全面深化智能化现代文明监狱建设,对监管区域、执法岗位的视频监控实现了全覆盖,同时积极推进县级社区矫正指挥中心和执法大队建设,不断完善监管教育帮扶体系。
(二)主要问题
调研中,各方也反映了公检法司机关工作人员在依法履职、公正司(执)法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省人大内司委针对公检法司的具体情况,分别作了梳理,经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已当面作了反馈。归纳来看,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
1.司(执)法理念有待进一步端正。一些基层司(执)法工作人员仍然存在重实体轻程序、重打击轻保护、重办案轻规范、重口供轻其他证据的问题,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司(执)法理念还需要进一步转变。少数司(执)法工作人员为民服务意识还不够强,工作不够细致,作风不够深入,律己不够严格,影响群众对司法公正的认识与认同。少数司(执)法工作人员执法不够严格,程序不够规范,简单就案办案,办案社会效果不佳。
2.严格、规范司(执)法有待进一步加强。一是有的公安办案人员调查取证不够细致,证据收集保存不够全面规范,有的基层公安机关办案工作区使用不够规范,有的对律师执业权利的保障还不够到位。公安协辅警人员数量众多,素质参差不齐,问题反映较多,影响了公安整体形象。看守所对入所羁押人员以健康为由拒绝收押的情况依然存在,有关方面对此反映强烈。二是有的基层检察人员在办理自侦案件时,没有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正常的休息时间,同步录音录像规定的执行还不够严格,职务犯罪案件律师会见难的问题反映也较多。三是有的法院立案登记标准的执行不够统一,立案难现象依旧存在。民事执行工作意见反映比较集中,法院的案件执结率与群众的实际感受相差较大。四是有的基层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理念还有待进一步转变,社区矫正工作措施手段还较为单一。此外,基层对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考核工作反映也比较多,有的为了完成考核任务,忽视执法过程的规范,影响执法质量。
3.廉洁司(执)法的标准有待进一步提高。公检法司机关经过多年努力,采取多种措施强化管理,加强廉政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调研中大家也提出,公检法司机关队伍庞大,管理难度大,面对日益复杂的社会环境,廉政风险也不容忽视,少数司(执)法工作人员身份意识欠缺,与当事人交往过密,办理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的情况依然存在,有一定数量的司(执)法工作人员因违法违纪受到刑事和行政处分。据省检察院提供的数据,2013年至2015年6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查处公检法司机关工作人员涉嫌职务犯罪163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62人,渎职侵权犯罪101人。公检法司机关内部也各自立案查处了一定数量的违法违纪案件,涉及、失职渎职、违反工作纪律、违公德等几个方面。
三、进一步推进依法履职公正司(执)法的意见建议
(一)进一步提升队伍素质。规范和公正是司法工作的永恒追求。要切实加强队伍教育管理,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法治的队伍。一是提升思想理念。要继续深入学习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继续深化“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大力提升队伍的政治思想素质、法治理念和宗旨意识。二是提升司(执)法能力。要继续加强法律和业务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队伍的职业化、专业化水平,转变执法理念,提高办案能力,要切实加强对下指导,认真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和新类型案件,提高解决疑难复杂问题的能力,加强人才梯次配备,促进队伍良性发展。三是提升职业道德。要加强教育引导,树立法律信仰,增强职业荣誉感。要从严管理队伍,牢固树立底线和红线思维,严格防止与当事人、律师的非正常接触,严格约束业外活动,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要认真剖析违法违纪案例,举一反三,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队伍。
(二)进一步强化制度落实。通过多年的努力,公检法司机关各项工作的制度日趋完善,关键还是要狠抓落实。一是加强制度学习,要通过学习让每个人对各项制度了然于胸、内化于心。二是规范制度落实,要切实增强制度的可操作性,同一事项要尽量统一做法,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执行异化。三是强化落实责任,要建立健全制度落实责任制,执行不力的要严肃追究,以切实强化制度执行力。四是强化监督推动,要通过内外部监督机制,切实推进制度落实。
(三)进一步深化监督管理。要按照中央的要求,结合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推动体制机制完善,提高工作实效。严格落实司(执)法责任制和内外部人员干预执法办案登记报告等制度,加强监督制约,高标准严要求,切实规范司(执)法权力的配置和运行。一是要完善内部监督管理机制,加强上对下的监督管理,落实后置环节对前置环节的监督制约,实现司(执)法的全过程留痕。要认真研究考核评估工作,科学设定考核内容,消除消极因素,发挥积极作用。二是要完善公检法司机关之间相互监督制约机制,按照刑诉法规定要求,建立健全相互间科学的配合和制约机制。三是要进一步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敢于监督更要善于监督。四是要健全制度、畅通渠道,自觉接受外部监督。
(四)进一步完善工作保障。要通过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建立完善的执业保障体系。进一步加大科技投入,深化信息化建设,向科技要人力要效率,切实提高执法办案质量和水平。积极稳妥推行员额制改革,切实防止骨干人才流失,稳定队伍,有效缓解案多人少的矛盾。进一步关心关爱队伍,提高待遇,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切实增强队伍凝聚力,做到事业留人、待遇留人、感情留人。进一步加大对公检法司机关工作的正面宣传,让公众了解、理解、支持公检法司机关工作。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大力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为公检法司机关的工作营造良好的外部司(执)法环境。
____区人大常委会深刻领会省、市、区委全委会精神,严格按照区委加强“三基”建设提升执政水平工作部署,以“三基”建设为重要契机,着力激活人大工作活力,有效提升工作水平,全面推动人大工作创新发展。
以“两个强化”,夯实基层组织。一是强化党支部的建设。常委会机关党支部根据支部人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召开党员大会对支部班子进行了改选,选举产生了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党支部新一届支部班子成员。进一步加强了对机关全体党员的教育管理,组织全体党员深入学习了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系列讲话精神,和进一步增强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不断强化服务人民群众的宗旨意识,不断提升服务代表的水平,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二是强化对各镇办代表工作的指导。为进一步提升彭家寨镇人大主席团和各街道党工委代表联络组的工作水平,区人大常委会坚持把指导各镇办人大工作列为常委会主任会议关注的重点工作之一,及时指导各镇办制定工作计划、依法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工作,并注重在联系指导中发现问题、研究对策,帮助解决工作中的难点问题。各镇办在常委会的指导下,全部建立了人大代表履职档案,如实记录代表出席人代会和参加活动、履行职责的情况。还建立了《代表联系选民登记卡》、《代表为选民办实事登记本》、《代表接待选民登记本》等工作制度,确保了代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以“三个完善”确保基础工作。一是完善“人大代表之家”的基础设施建设。为筑牢“人大代表之家”这个平台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在已向各代表之家拨付经费近40万元的基础上,又为各代表之家配备了相应的学习书籍和开展工作的必需品,代表之家的硬件设施的不断完善,为人大代表履行职务、联系选民提供了必要的保障。二是完善常委会制度建设。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常委会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依法开好人代会、常委会会议和主任会议。区人大常委会统筹安排、扎实开展会前学法和专题研讨活动,对列入常委会会议的议题,坚持事前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确保审议意见切实符合实际。先后起草制定了《城西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暂行规定》、《城西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提高常委会会议质量的意见》和《城西区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办法》等规章制度。三是完善监督机制。坚持把督办代表建议意见作为保障代表权利、督促“一府两院”改进工作的重要途径。近年来,常委会以解决问题为导向,从完善督办机制、增强督办效果入手,首次采用督办会的形式加强了对代表建议意见的督办。重点挑选承办代表建议意见多,涉及民生问题集中的部门,采取面对面沟通的方式进行,参会的部门负责人当场对建议意见的办理情况给予答复,并对待办和办理不到位的原因做出说明和解释。督办会的召开,有效地促进了代表建议意见办理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提出的62件代表建议意见均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完毕,办复率达到100%。
以“四个提升”加强基本能力。一是加强业务理论学习,提升自身素质。常委会始终把学习作为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理论素养、履职能力和增强政治责任感的重要途径。通过中心组学习、专题讲座、支部学习、机关集中学习等形式,学习领会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市、区委重要会议精神,认清形势,明确任务,努力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的履职意识和政策理论水平。同时围绕监督法、代表法和新时期人大工作的新要求,开展专题讲座,坚持在议题审议、执法检查前进行以相关法为内容的法制讲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的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得到一定提升。二是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提升履职能力。常委会从把握调研重点、提升调研能力、灵活调研方式三个方面下大力气,进一步提高调研工作质量。选择关系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重点调研课题,深入农村、社区和相关部门扎实开展调研,通过走访调研,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实地考察等形式,广泛收集各方面的资料和建议意见,力求全面、真实、准确掌握第一手资料,确保了调研更加客观、精确和科学。其中,《城西区关于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调研报告》被区委选作优秀调研报告上报至省、市相关部门。三是加大宣传工作力度,提升工作水平。为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人大信息宣传工作,全面系统、及时有效地宣传人大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成效,推动常委会机关和各镇、街道代表联络组工作,增强西区人大工作的凝聚力、影响力。常委会高度重视人大新闻宣传工作,在省、市各级报刊杂志刊登反映我区人大工作动态,加深了社会各界对西区人大工作的了解。2014年荣获西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宣传工作一等奖。四是密切联系代表,提升代表履职能力。通过密切常委会领导班子与人大代表的联系,及时了解代表履职情况,向代表介绍常委会工作开展情况,听取代表对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的意见和建议;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和参加调研、
视察,使代表及时掌握区情民意,不断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为使代表及时了解和掌握“一府两院”工作动态,常委会将“一府两院”重点工作情况常态化。代表知情知政渠道不断拓宽,有效地发挥了人大代表督政议政的作用。(编辑:华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