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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资金来源及额度。鼓励我市企业帮助*发展经济的政策性引导资金,从深圳市经济合作发展基金(以下简称经合基金)中安排,额度为每年市财政安排给基金资金总额的十分之一,当年额度用完即止,剩余额度不滚入下一年资金额度。
第三条资金投放方式及适用范围。主要采取贷款贴息、搬迁补贴、农业专项补贴三种方式。
第四条资金投放适用范围及标准,除按《规定》执行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同时符合贷款贴息、搬迁补贴、农业专项补贴
条件的,只能申请其中一项;
(二)农业专项补贴生产项目为:蔬菜、生猪、肉鸡。
奶牛、造林、果树、水产;
(三)农业专项补贴标准为:蔬菜每年每亩补贴200
元,且每年补验种植面积不超过5000亩;生猪每年每头补贴50元,且每年补贴生猪总数不超过1万头;肉鸡每年每只补贴1元,且每年补贴肉鸡总数不超过IO万只;奶牛每年每头补贴2000元,且每年补贴奶牛总数不超过500头;造林每年每亩补贴40元,且每年补贴面积不超过2万亩;果树每年每亩补贴50元,且每年补贴面积不超过1万亩;水产每年每亩补贴250元,且每年补贴面积不超过3000亩;
(四)深河两地合作企业,深圳企业的投资额须在51%
以上;
(五)深圳企业在*必须合法拥有(或租用)相对稳定的生产经营场地(土地、厂房、商用房等)
第五条申请企业需上报的材料:
(一)《深圳市企业帮助*发展经济政府政策性引导资金申请表》一式2份,市行业主管部门、市经合基金办公室各1份;.
(二)企业项目所在市(县)政府扶贫办项目证明书;
(三)申报企业及项目的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资格证照书、企业章程、项目合同书、在*征地证明或租地(厂房)合同等材料,还需根据申报不同类型资金,分别报送以下材料:(1)贷款贴息类:银行贷款合同、银行扣息凭证、上年度项目财务报表;(2)搬迁补助类:发生搬迁费用凭证;(3)农业专项补贴类:商品销售合同、项目规模和已投入资金有效证明。
第六条申请审核程序:
(一)农业项目向市农林渔业局申报,经市农林渔业局初审后,报市经合基金办公室;其他项目直接向市经合基金办公室申报;
(二)经合基金办公室组织专家及相关部门人员进行实地考察论证,提出项目及资平安排意见,送市贸工局审核后,报经合基金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
(三)经合基金办公室将企业及补贴项目名单向社会公示(报纸、政府网),并向*市反馈核实,七日内确认无异议后,经合基金办公室向企业办理资金划拨手续。
证券发行是证券市场极为重要的活动,具有基础性作用。证券发行监管正是针对这项证券市场重要活动进行的监督和管理。首先,证券发行作为整个证券市场的入口,是证券市场的基础。对证券发行进行监管意味着对证券市场的入口进行把关,是防范证券市场风险的重要措施。其次,证券发行上市是公众公司与非公众公司的分界线,一旦证券发行上市,其投资者就从可的发起人扩散到不特定的公众。保护投资者利益是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强对证券上市的监管可以预防和惩治违法违规行为,更加有效地保护公众投资者。
证券市场经历了十多年的飞速发展,有效地发挥了资源优化配置的基本功能,取得了可喜的成就。同时,我国证券市场的问题也日益积累,存在众多的重大缺陷。从“红光股份”、“东方锅炉”到“银广夏”、 “蓝田股份”、“通海高科”,证券市场违规案件频频爆出。这些案件的共同问题是,企业造假往往在发行上市之前就已经存在。因此,规范市场,尤其是发行市场,成为证券界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我国实行的是主承销商推荐、证券监管机构核准的证券发行审核制度,目前正在积极探讨推行证券发行保荐人制度。证券内核制度 是规范券商推荐企业的重要制度,是证券发行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防范证券市场风险的第一道屏障。由于证券行业的复杂性,监管主体过于单一,容易造成监管成本高、效率低。事实上,证券市场确实存在政府监管所不能触及的“死角”,政府监管不能解决所有的市场问题。在我国整个证券监管体系中,券商内核是中介机构自我规范的充分体现,符合我国关于在集中统一监管下加强自律的证券管理和政策的要求,不仅是主要的一环,而且其作用日益受到重视。
内核制度的背景与现状
一、内核制度的产生
1999年12月2日,为进一步提高证券发行工作的质量,防范证券发行风险,促进证券公司更好地履行勤勉尽责的义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精神,中国证监会《关于成立证券发行内核小组的通知》 .这是第一个关于证券发行内核的具体规定,同时也奠定了证券发行内核制度的法律基础。该通知明确要求具有主承销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内部成立证券发行内核小组,并且具体规定了内核小组的职责、组成及相关的要求。
2001年1月31日,为了促进证券公司的规范发展,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维护证券市场的安全与稳定,依据《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要求建立严密的内核工作规则和程序,不断提高发行申报材料的编制质量,确保证券发行文件不存在严重误导、重大遗漏、虚假和欺诈。2001年3月17日,为进一步规范证券公司从事股票发行主承销业务活动,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从事股票发行主承销业务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与上市公司再融资的规范监管结合起来,从而为证券公司统一首次发行和再融资业务提供了基本指引。这些都是证券发行内核的重要依据。严格地说,证券发行内核制度的产生是在我国实施核准制之前,而强化于核准制之后。证券发行内核制度的建立,有利于提高发行审核的质量和效率,强化中介机构的责任和作用,防范和化解证券发行风险,为建立股票发行核准制打好基础。正是证券发行内核、证券上市辅导制度和信息披露制度的相继建立,构建了我国实行核准制的法律体系和制度平台,为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内核制度的性质
内核制度是中介机构的自我规范,是自律的充分体现。20世纪90年代以来,各国在继续加强政府监管的同时,越来越重视自律监管。美国在坚持以政府监管为主导的同时,致力于建设“金字塔式”的证券监管体制,“监管金字塔的基础是政府监督之下的自律” .因为政府监管机构由于管理行为性质所限制,其监管难以涉及证券市场方方面面;而且单凭监管机构的力量无法应对复杂常变的证券市场。我国推行核准制正是适应了证券发行市场化和国际证券市场重视自律监管的发展趋势。
值得特别一提的是,这次变革使得责任和风险向市场分散,而不是沿袭过去的行政权力在政府机构之间的转移,整个发行机制完全由过去的“行政本位”转向“市场本位”,让市场发挥资本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监管部门的目标将实现由过去的多目标向集中的监管目标转移。监管部门不应该也没有必要介入应该由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律师、师等市场中介机构承担的事务中,也没有必要代替投资者进行实质性判断。监管者的角色主要是关注市场主体的行为是否合规,关注投资者、筹资者及其中介机构之间的市场运行链条是否健康。内核制度的相关法律规定正是在这样的指导思想下相继出台。
在这个意义上说,监管部门将在更高层次上来监管这个市场,市场效率得以提高,市场创新得以保持,市场得以积极地促进增长和企业家精神的培育。在实现发行制度的改革后,证券发行审核彻底改变了由政府部门或监管部门做实质性判断的一元化审批机制,体现出多元化、流程化的特点,核心就是要加强中介自律的作用。因此这场变革必然对中介机构的执业素质提出更高要求,这个要求就是要实现执业的集约型、职业化转变,从业人员做到敬业、专业和职业化。可以讲,实现集约型、职业化的转变,既是核准制对投行业务的内在要求,也是证券市场业务的应有之义。因此,内核制度是在法律的要求和规范下,券商为保护自身利益和减少市场风险而建立的证券发行项目审查制度,也是内控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内核制度的组织保障
多层次的监管与风险防范体系逐步形成,内核制度作为监管体系的一部分,被赋予发行风险防范“第一道防线”的称谓。随着政府部门从股票发行推荐人的角色中退出,以及股票发行上市保荐人制度的逐步推行,监管部门利用制度安排,把发行的选择权和推荐权交给券商,还券商在证券发行过程中的本来面目,将券商推到发行风险防范的最前沿。各券商在获得前所未有的发行主动权的同时,也必须建立严格的内核制度以控制发行风险。制度的有效执行总是有赖于组织机构的保障。因此,内核小组的成立和专业审查部门的设置成为内核制度建设的重点。
一、内核小组的组成和职责
在《关于成立证券发行内核小组的通知》之后,具有主承销商资格的券商相继成立了“内核小组”,一些正在申请主承销资格的券商也根据业务需要,提前成立内核小组。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公司内核小组主要由证券业专业人士组成,并保持成员的相对稳定。内核小组一般有8~15名成员。公司从实际出发,主要参照下列要求确定具体人选:(1)公司主管投资银行业务的负责人及投资银行部门的负责人是内核小组的当然成员;(2)公司内核小组成员中应有熟悉法律、财务的专业人员;(3)公司内核小组中应有至少2名从事过3家以上公司发行上市工作的人员;(4)当然,公司内核小组可聘请本单位之外的专业人士,如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专业人士辅助其审核工作。
南方证券在《关于成立证券发行内核小组的通知》颁布之后,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筹建内核小组,并制定相关的公司规定,如《南方证券有限公司证券发行内核工作规则》和《南方证券有限公司内核工作规程》。南方证券内核小组于1999年12月成立,主要包括公司领导、内核部负责人、投资银行业务总部负责人、国际业务总部负责人、债券业务总部负责人、具有相关资格和从业经验的专业人士及外聘的律师、会计师等。内核制度建设和内核小组的成立受到公司领导的高度重视。总裁亲任内核小组组长,副组长由主管一级市场业务的副总裁担任。
《关于成立证券发行内核小组的通知》对内核小组的性质和职责做出规定。内核小组是公司参与证券发行市场的内控机构,也是公司与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部的直接联系机构,其职责是:负责对拟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发行申请材料的核查,确保证券发行不存在重大法律和政策障碍;负责填制证券发行申请材料的核对表,确保发行申请材料具有较高的质量;负责代表发行人和公司与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部进行工作联系,组织对有关反馈意见的处理;公司内核小组应定期对内核小组成员、公司其他参与证券发行的人员以及发行人的有关人员进行风险,并开展法律、法规以及专业知识的培训,不断提高公司执业水平。
南方证券对内核小组的性质和职责进行了细化。内核小组是公司参与证券发行市场的内控机构,在公司经营班子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负责对发行申请材料的核查。其具体职责是:(1)负责对拟向中国证监会等主管部门报送的发行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保证券发行不存在重大法律和政策障碍,并做出是否推荐的决议;(2)对发行申请材料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确保发行申请材料具有较高的质量;(3)负责对所推荐的发行人回访情况作总体评价,对其回访报告进行确认;(4)结合实际制定并修订公司内核小组工作规则,报公司批准实施,并报中国证监会职能部门备案;(5)负责定期对公司证券发行人员进行风险教育,开展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专业知识的培训,不断提高执业水平;(6)公司授权的其他事项。
二、内核专业审核部门及职责
就内核小组而言,存在一些不足。首先,内核小组成员并非专职,多为公司各业务部门的负责人,在时间上并不能完全保障对项目的审查。其次,内核工作是以会议讨论的形式来完成对项目的审查,作为项目审查的最后一道工序,内核会议行之有效,但是,对于内核会议前期的工作指导和监督以及在非会议期间的相关工作多少有些乏力。鉴于证券发行内核的重要性和审慎性,以及基于工作效率和规范运作的考虑,各大券商在成立内核小组的同时或随后,为了工作的需要,成立了专业审核部门,作为内核小组的常设机构。
专业审核部门的设置,是公司内部控制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形成有效的内部运行制约关系,符合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关于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必须遵循健全性原则、独立性原则和相互制约性原则的规定。专业审核部门在不同的券商名称并不相同:光大证券设立内核小组办公室;广发证券设立质量控制部;华泰证券设立投资银行管理总部;天同证券成立质量监控室;平安证券成立项目管理中心。名称虽然不同,但我们可以看出,这些部门是对项目的质量进行审查、评价、监督和管理的,实际上都是内核专业审核部门。南方证券2001年8月成立内核小组办公室,作为内核专业审核部门由公司负责一级市场的副总裁直接领导。2002年6月,为便于内核专业审核部门的对外联络和工作开展,内核小组办公室更名为内核部,作为独立部门由公司总裁直接领导。
南方证券内核部是负责公司内核小组日常工作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包括:(1)项目申报材料的初审,并出具书面初审意见;(2)回访报告及相关材料的预审;(3)就审核中的问题与项目人员沟通;(4)为确保发行申请材料的质量,内核小组及内核部应当加强对发行申请材料制作的日常指导和全过程的质量监控。内核部可随时对审核的企业进行实地考察;(5)必要时,代表公司与中国证监会进行工作联系,组织对反馈意见的处理;(6)起草、修订和完善一级市场业务的内控制度;(7)内核小组的日常事务等等。
内核专业审核部门对项目进行初审,是内核小组判断的主要依据之一。因此,内核专业审核部门对人员的要求也很高。首先,专业审核人员必须具有丰富的投资银行经验。证券发行上市是一项系统工程,往往需要经过较长的时间,并且有纷繁复杂的各项工作。项目内核一般都是在准备上报中国证监会之前由项目人员按照程序提出内核申请,往往必须在很短的时间内完成。如果不熟悉投行业务,很难在很短的时间了解整个项目并做出相对客观的判断。南方证券内核部的人员都是来自于投资银行部,一般至少从业五、六年,具有丰富的业务经验。其次,专业审核人员必须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实行核准制之后,企业选择和推荐的责任从政府转移到券商,券商的责任十分重大,内核受到高度的重视。券商要求在会计师和律师等中介机构的基础之上做出专业判断,因此,内核被称为“专家”审核。
内核制度的程序要求
内核小组对项目的内核是通过召开内核会议的形式完成的。当然,内核会议的前期和后期都有相应的工作。任何工作都必须有程序加以保障,这也正是内核制度的核心所在。中国证监会对内核程序有一定的要求:(1)证券公司须结合实际制定内核小组工作规则,工作规则应载明内核小组的宗旨、职责、人员分工和自律要求,以及内核小组的决策程序及工作流程。(2)公司内核小组要同参与证券发行的其他有关中介机构及发行人保持业务沟通,做好协调工作。(3)凡报送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部的发行人申请材料及有关书面意见,须经内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集体讨论,并经参加讨论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
一、内核前期准备工作
公司投资银行业务总部、国际业务总部、债券业务总部应于每年6月30日和12月30日前,将下半年或次年上半年计划内核的储备项目及回访项目的名单按预计完成顺序在内核部备案,并根据项目变动情况及时更新。对于各个需要内核的项目,提交项目内核申请30日前,投资银行业务总部、国际业务总部、债券业务总部先将发行人基本情况报内核部,以便有充足时间深入考察和了解发行人情况。
二、内核申请的提出
内核申请由相关业务总部的项目组提出,经部门领导审批同意后,申请内核的项目人员须将按标准目录备齐的拟申报材料、项目问题清单、部门负责人的审批意见及项目人员承诺函,由所在部门总部综合人员一并报内核部。经审核,所有需要审查的材料齐备后,内核部向项目所在部门出具《内核材料签收单》。
三、内核材料的初审
内核部及外聘专家须在收到材料7个工作日内向项目人员提供初审意见,项目人员须按照《内核初审意见答复》的格式,对初审意见做出书面答复,并将版发至内核部信箱。内核部根据项目组书面答复的情况确定是否安排该项目上会。如果不安排上会,内核部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告知项目组及所在业务总部。安排上会的,内核部在内核会议5个工作日前将申报材料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形式报送内核小组成员审核,以保证充裕的时间审核材料。
四、内核会议的召开
内核小组审核方式以召开内核小组会议集体讨论为主。每次会议最多可审核三个项目,以保证内核质量。内核会议安排由内核部请示内核小组正、副组长确定。会议日程确定后,由内核秘书向内核小组各成员、申报内核的部门发送《内核会议通知》。参加内核会议的人员包括:内核小组成员、内核部有关人员、项目组成员。非经内核小组同意,其他人员不得列席会议。内核会议对公司发行项目进行审核,是内核工作的核心。为保障内核的有效性和公正性,内核会议应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方可召开:一是有三分之二(含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参会;二是组长、副组长中至少一人参加;三是内核部总经理、外聘专家参加。
内核会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议程:(1)内核小组组长或副组长主持会议;(2)项目人员介绍审核材料的概要、及整改情况;(3)内核部发表初审意见;(4)各内核成员分别发表意见并进行充分审议;(5)项目人员应逐一听取并回答内核小组成员提出的问题,接受必要的询问,并做出相应解释,同时进行详细记录,以便会后据此进行书面答复。(6)项目人员退场后,内核小组成员对项目进行表决。(7)公布表决结果。
内核会议表决以投票方式做出,投票采用记名方式,每一成员享有一票表决权,以体现公平;同时,为控制风险,内核规章规定,内核小组组长享有一票否决权,如果内核小组组长认为项目的推荐可能对公司构成较大风险,可以行使否决权。表决结果分为:通过、暂缓表决、不通过三种。表决不通过的,可申请复议,但若复议未通过,半年内该项目不得申报内核。内核会议可做出决议,函告拟发行人,本公司将不再承担推荐责任。
内核会议作为内核小组的主要工作应当进行记录,以备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审查和调阅。
五、内核会议后期工作
内核会议之后,项目人员将内核会议上所提问题参照《内核初审意见答复》的格式进行书面答复,在两日内发至内核部电子信箱。项目经内核小组审核通过后,由内核部负责填写《核准项目简表》报董事长签署意见。经董事长同意后,内核部向项目所在部门出具《内核审议结果通知单》,项目人员凭此办理申报材料的签章、发文事宜。材料上报证监会后,项目组应派专人及时跟踪和汇报进展情况,并将证监会的审核意见及相关答复报内核部备案。
内核的与标准
一、内核材料的内容
从项目分类上看,内核证券发行项目包括首次发行(IPO)、上市公司新股发行(增发和配股)、可转换债券的发行,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项目和证券公司经营范围内的各类项目。当然,回访报告也是内核小组审查的主要内容之一。
发行项目内核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1)《部门审批意见书》;(2)《项目人员承诺书》;(3)项目申报材料。按照《项目申报材料目录》的要求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内核部电子信箱,同时报送书面材料两份。没有电子版的文件须在目录中注明,并按顺序报复印件。(4)项目问题清单。项目人员应将该项目存在的问题按重要性顺序列成清单,如实报告公司内核小组。回访报告内核材料包括但不限于:(1)《部门领导审批意见》;(2)《项目人员承诺书》;(3)《关于××××股份有限公司的回访报告》;(4)回访工作底稿。
二、内核的标准
关于内核的具体判断标准,内核小组主要是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关于发行的规定,《证券公司从事股票发行主承销业务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附件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主承销商核对要点》、附件三《主承销商关于上市公司新股发行申请文件核对表》和附件四《主承销商关于股票发行回访报告必备内容》的具体要求以及中国证监会的其他相关规定。但是,由于《公司法》、《证券法》的规定较为原则,而《证券公司从事股票发行主承销业务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附件中的内容又十分繁多,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主承销商核对要点》而言,就有400多个核对内容。因此,在、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要求的指引下,证券公司制定一套适合的标准不仅可能而且必须。审核标准既要能提高工作效率,又能对项目做出客观的判断。
三、内核重点关注的问题
南方证券在实践的基础之上,了内核项目存在的问题,经过和综合,归纳出内核时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五个方面:
1.重组改制。包括:(1)改制设计时没有把主体资产放进股份公司;(2)重组时资产与收入分割不配比;(3)重组后集团公司的无收益资产过于集中,其持续经营的能力较弱;(4)进入股份公司的资产评估增值过大,与其盈利不配比;(5)股份公司成立时现金折股过多;(6)在重组设计中有增加关联交易的倾向。
2.关联交易。包括:(1)关联交易占收入和利润比重过大,超过50%;(2)关联交易的价格缺乏合理性,关联交易的协议价格应有同行比较及合理、可信的说明;(3)缺乏减少和消除关联交易的具体、目标、时间和措施;(4)股份公司产品销售的主要对象是集团下属各个销售分公司,且多为应收款;(5)关联协议过于简单,协议中没有关注折旧的方式、货币的时间价值、加入WTO后的不确定因素,无形资产及对未来客货流量的测定;(6)关联的协议利润与返还利润,应有明确的时间期限和现金收入。
3.财务问题。包括:(1)应收账款大幅增长,超过了销售额增长的比率,每股现金流过低;(2)应收账款中应收关联公司的较多(包括应收大股东的);(3)应收款占股份公司资产的比重过大;(4)八项计提中,部分没有执行计提的理由不充分,政策不稳健;(5)对未来利润预测过高,依据不足,缺少同行业的比较分析及供销协议;(6)每股收益过低;(7)负债率偏低,没有充分利用财务杠杆效应。
4.募集资金。包括:(1)缺乏依据说明股份公司对资金的需求;(2)前次募资尚未投完或尚未产生效益;(3)募资准备跨行业投资,转型风险披露不足;(4)对项目可行性的阐述,缺乏对产品技术的成熟度、市场的潜力、竞争对手,现有的人力资源、异地管理的能力、国内外同类产品比较等的阐述;(5)募集资金投向与产业特征不符,如软件所募资金过多投入固定资产。
5.其他方面。包括:(1)股份公司产品单一,市场狭窄,过度依赖大股东,以关联交易为生存基础;(2)发行风险。发行定价过高或上下限定价过宽,发行;(3)进入股份公司的土地远大于实际使用的土地;(4)土地租赁协议设立时没签,在申报材料前才签;(5)股份公司成立后,原企业没有注销,还继续对外签协议;(6)董事会权限内所决定的对外投资数额较大;(7)“三分开”问题没解决;(8)有职工持股的问题。
四、量化标准——项目内核质量评价
一般证券公司在内核部和内核小组中会制定具体的项目质量标准,规范一点的,会制定项目评级办法。南方证券为加强公司项目管理,提高公司上报证监会承销项目的质量,提高对证监会规定的发行通道的使用效率,保证公司利益最大化,正在制定《项目内核质量评价办法》对申报内核逐一评级,并将项目评级结果作为公司确定向证监会推荐承销项目顺序的依据。
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中国证券业协会对券商的检查表明,自核准制实施以来,券商在转变承销业务观念和完善内核制度等方面已取得了实质性的进展,但同时仍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如内核工作流于形式,申报材料不能如实反映所推荐企业的情况,推荐企业的经营不稳定,上市后即出现亏损或业绩滑坡等。因此,内核工作需进一步加强,必须将风险控制意识切实落实到基层,加强风险控制部门的组织保障。
一、忽视项目质量的观念依然存在
在额度制下券商已经形成了比较稳定的业务模式,旧体制的漏洞使得项目的自身质量受到忽视并且形成具有惰性的制度,更新观念需要一定的时间。当然,中国证监会认识到仅有“事前监管”是不够的,没有足够的“事后处罚”无以推动投资银行业务水平和风险控制能力的整体进步。在管理层和市场的双重压力下,如果忽视内核,很可能遭遇严厉处罚和被市场淘汰的命运。因此,券商必须尽快转变观念,适应核准制的要求,真正重视内核,在制度建设、组织框架、人才结构等方面进行变革,以提高项目质量,维护公司利益,化解市场风险。
二、服务与监管的冲突问题
从监管体系上来看,内核是自律监管的重要体现,内核制度是对整个证券发行业务的监管。而就产品的生产程序而言,内核作为质量控制,是一般商品采购、生产、质检、销售中的一个环节。内核制度是为证券发行业务服务的。如果单是强调其监管功能,可能使公司项目不能上报,失去盈利机会;如果过于强调服务功能,则可能放松对公司承销风险的控制。两者在形式上存在一定的冲突,但是,实际上两者的出发点和目标都是一致的,服务是为了公司能增强盈利能力,监管是为了公司的声誉和责任,是以公司的长远利益为重,都是为了公司的利益着想。关键的问题是内核小组和内核专业审核部门应该保持独立性和公正性,严格对项目的质量把关,同时树立服务意识,更多地深入业务现场,及时对项目人员进行指导和纠偏。南方证券在强化监管的同时,也建立了现场服务制度,如专业审核人员现场考察指导,在项目所在区域召开内核会议等,将监管与服务有机地结合起来。
三、内核的形式问题
根据上文分析,内核普遍是在证券发行项目上报中国证监会之前的一段时间进行,主要是进行材料审查和后端控制。首先,我们知道,材料审查对于项目的了解是较为抽象的,许多问题在书面材料中不能体现,因此,仅仅采用材料审查不够全面。其次,对于项目的后端控制也存在一定的弊病,往往无法对项目进行一定的筛选导致项目的泛滥。有些项目经过项目人员的自身判断后就进场工作,经过长期的人力、物力的大量投入终于准备申请发行,但却因项目存在的缺陷在内核时就被否决。显然,风险是得到排解了,但是如果因为没有严格的立项制度而造成项目失败,则是对公司资源的极大浪费。
因此,对于上述两个方面的弊端,我们提出:(1)内核工作应注重材料审查与现场考察相结合。南方证券专业审核部门根据发行业务部门报备的计划内核的储备项目情况,结合发行市场的实际状况,在发行淡季或公司通道占满的时候对尚未内核或已经内核的项目进行实地考察。一方面深入了解企业情况,与项目人员交流沟通,另一方面总结经验,提高自身素质。(2)内核工作应当从控制后端扩大到全程监督。当然,全程监督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无力,成本很高,但是,一般认为应当将立项纳入专业审核部门的业务范围。平安证券的项目管理中心就是这样运作的。项目管理中心直接参与项目的立项、评估以及策划上市等一系列工作。项目管理中心超越了程序式的、被动式的综合管理,积极主动地审核管理项目。
四、内核专业审核人员素质的提高问题
传ipo将重启
@经济观察报: 【ipo重启时间或超预期 60家已拿批文】有消息人士称,有60家企业已经收到批文。而在2月末,市场也曾传言ipo将在4月重启。当时证监会负责人曾表示,“ipo财务专项核查是对所有在审企业的一次反馈意见的回复”,市场解读为ipo的重启与否取决于企业的具体情况。
@曹山石: 【国信证券给证监会化解ipo堰塞湖送上份大礼】3月22日,隆基股份悄悄发业绩修正公告,因受累无锡尚德破产,2012年亏损5400万。按证监会规定,上市当年即亏损,暂停保荐机构资格3个月,撤销项目保荐人资格。如此一来,国信手头66个再审企业应当全部撤掉材料。国信一家为ipo送上上任厚礼,肖钢会笑纳不?
@财经网: 【ipo大考倒计时 全国最牛打印店昼夜开工】 ipo自查进入倒计时模式,投行、企业和监管机构都进入全员备战阶段。掌控中国拟ipo企业申报材料打印业务90%的荣大印务制定了应急预案。投行人士抱怨,客户临时希望转到荣大打印材料,被告之本月单间早被抢空,“能捞到张桌子就不错了”。
@浙商创投华晔宇:浙商创投年会,深交所上海中心主任杨永本介绍ipo动态,他说,ipo的闸门不会一直关着,春天应该不远了,拟上市企业要坚定信心,更要实在地做好准备。
@刺维猬在投行:盼望着,盼望着,自查的日期近了,荣大像过节一般热闹起来。投资银行家们都像刚睡醒的样子,欣欣然张开了眼。山朗润起来了,水涨起来了,太阳的脸红起来了。中信、国信、广发、平安、招商,你不让我,我不让你,都开满了花赶趟儿。红的像火,粉的像霞,白的像雪。闭了眼,树上仿佛已经满是发行批文。
@股侠猫哥: 【ipo主动撤单者不足一成】3月22日,证监会最新的ipo申报企业情况表显示,目前已有47家ipo企业离开ipo排队名单。但与排队企业的总数841家相比,主动撤单的企业不到10%。在目前仍然排队的企业中,创业板有307家,主板和中小板534家。
银行股暴跌
@范剑平:【a股暴跌七大原因】一、银监会重拳治理银行理财产品,银行股暴跌;二、“国五条”细则陆续出台,地产股受压;三、中信证券净利6年新低,券商股跳水;四、中央禁酒致白酒股低迷;五、证监会放行平安260亿可转债;六、ipo或下月重启;七、对市场化改革会不会再放空炮有疑虑。
@财新网: 【银监8号文挑战银行股上涨逻辑】周四(3月28日)早盘,受到银监会3月27日公开的“8号文”的影响,银行股全线下挫。分析师表示,8号文会产生倒逼银行清理资金池产品的效果,银监会本意是希望规范业务,但在执行的过程中,也给银行带来了提高管理成本等实际困难。
@扬韬:兴业银行半天成交50亿元,可能意味着银行股行情中期结束。2012年12月5日,兴业银行以全天25亿元的天量上涨6%,拉开了这一轮行情的序幕。到本轮行情终结前,民生银行实现了股价翻番。28日兴业银行爆天量而冲击跌停,显示有较大规模资金正杀跌出场。这或许是银行股本轮行情结束的标志。
@暸望东方周刊:【大盘暴跌,银行股跳水!缘自银监会整顿理财产品?】银监会宣布要清理资金池理财业务,其目的在于控制“影子银行”风险,使得银行理财业务更加稳健,进而推动其业务转型。银行理财资金目前已达到数万亿元,并且还在不断膨胀。受此影响,今日银行板块全线皆墨,个股沦陷,兴业、平安等银行股一度触及跌停。
@巨丰投顾: 【研报:银行股迎来最佳介入时机】实际上银行有近9个月时间可以完成将理财单独建账与核算,我们认为银行会在年底前将理财产品的管理规范完毕,原来债权到期结束后可不续做,这样对资本计提的要求基本可以规避。
一、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1-5月份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及1-6月份预计完成情况
市委、市政府下达给我县的科技发展考核指标共有六项内容,1-5月份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如下(括号内为市政府下达给我县的跨越发展考核指标):
1.全社会研发投入支出占GDP比重达2.25%(全社会研发投入支出占GDP比重,确保2.2%,争取2.25%);
2.百亿元GDP专利授权数为122件(百亿元GDP专利授权数,确保292件,争取329件);
3.百亿元GDP发明专利申请数为64件(百亿元GDP发明专利申请数,确保152件,争取158件);
4.全县高新技术产业产值达52亿元(高新技术产业产值,确保115亿元,争取125亿元);
5.新增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目前已申报第一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9个,暂无获批消息(新增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数,确保8个,争取10个)。
预计1-6月份,全社会研发投入占GDP的比重将达到2.25%,百亿元GDP专利授权146件,百亿元GDP发明专利申请76件,全县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将达到65亿元,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9个。
(二)1-5月份特色工作、创新举措和亮点事例
1-5月,县科技局按照全市有影响、有位置的总要求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为我县科技进步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1.申报省级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6个,其中3个进入现场考察(全市共4个)。
2.开展今年全市唯一的省知识产权“正版正货”示范街区创建工作,目前已将金石农机农资机电城申报材料上报省知识产权局。
3.申报第一批省级高新技术产品10个,获批9家,占全市获批数的一半;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9家。
4.初步建立企业信息库,为项目的培育和历史资料查询建立共享平台。
5.探索省科技成果转化风险补偿专项资金贷款项目,助推小微企业创新发展。
6.开展国家火炬计划特色产业基地金湖石油机械特色产业基地复核工作。
7.申报国家创新人才推荐计划项目3个,省创新创业团队项目1个,省创新创业人才项目13个,企业博士集聚计划项目8个。
8.开展企业技术难题征集,组织企业参加市政府与常州大学签约仪式,现场签约3家。
9.组织企业参加省知识产权标准化创建工作,配合市局开展专利执法检查。
10.申报省农业支撑项目4个,苏北富民强县项目4个(全部公示)。
11.全县申报省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48个,预计获批30个,获批扶持资金1200万元。
(三)主要工作
1、注重早启动,紧抓项目申报不放松。
针对去年未能完成县下达向上争取项目资金任务,未能获批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未能圆满完成国家高企申报任务的情况,我们从年初开始,就瞄准预定目标,狠抓项目培育、申报不放松。一是广泛宣传,广而告之。通过新闻媒体公开征集各类项目源,共征集项目源36个。二是分片包干,协同配合。逐个企业了解情况,上门辅导,最大限度的帮助企业争取项目扶持,对全县160余家列统企业做到户户到,对小微企业做到有求必应。截至目前,已申报省级以上各类计划项目48个,其中:国家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9个,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6个,省社会发展项目8个,省工业支撑项目9个,省农业支撑项目4个,预计获批30个,获批扶持资金1200万元。
2、注重助提升,为企业科技创新添活力
(1)产学研合作更加突出实效。
俯下身子,深入企业听取企业对产学研合作、技术难题攻关等需求,使企业与院校的对接更直接、更有效。3月,组织企业参加市政府与常州大学签约仪式,现场签订产学研合作协议3家。4月,组织参加省人才办在武汉、成都等地举办的人才对接峰会,寻求合作机遇。开展企业技术难题征集活动,共征集各类技术难题16项,6月中旬我县企业将就这些技术难题与南京理工大学集中对接。到目前为止,全县已有金石集团、红光仪表等70家企业与全国近60家高校院所建立了产学研合作关系,不少企业与高校的合作已经开始了实质性的联合创新。1-5月份,申报国家创新人才推荐计划项目3个,省创新创业团队1个,创新创业人才项目13个,企业博士集聚计划项目8个,产学研联合创新项目3个,科技副总项目9个,签署合作协议30项。此外,还配合县人才办开展人才招引和科技镇长团工作。
(2)高企培育更加突出引导。
积极开展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加快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一是精准解读政策,加强带动引导。仔细研究国家政策规定,通过专题培训、印发资料、走访调研等方式,让企业进一步了解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和政策,调动企业申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强化服务意识,一对一指导申报。会同财政、地税等部门主动上门帮助收集材料,整理技术档案、精心测算考核指标,手把手地编写申报材料,增强企业申报高新企业成功的信心和决心。三是建立高企后备库。通过上门走访、调查摸底,根据企业的专利、成长性、创新性等,筛选出有条件、有潜力的企业,建立全县高新技术企业后备库,并根据企业的特点,制定培育方案。上半年,已申报第一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9家,7月底还将申报第二批共8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省级高新技术产品10个,获批9个(全市共16个)。此外,县科技局还认真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截至目前,2013年度研发项目加计扣除共备案18家企业、40个项目,预计减轻企业负担2亿余元。
(3)研发机构建设更加注重长效。
一是推动科技型企业孵化器建设,深化与沈阳自动化研究所的合作,进一步推进物联网中心建设,借力科技镇长团平台、充分利用省内高校资源,全力推进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升级。二是对三年内申报获批的市级以上研发机构进行“回头看”,对重申报、轻建设的研发机构提出整改意见。三是对今年新申报研发机构从严把关,保证质量。上半年,共申报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5家、重点实验室1家、研究生工作站2家(已公示)。截止目前,我县共有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已有14家,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9家,大中型企业均已建立不同层次的研发机构,列统企业研发机构覆盖率接近75%。
3、注重促创造,知识产权工作亮点纷呈。
县科技局积极开展企业知识产权宣传及执法保护工作,深入企业调研指导。一是组织开展专利申报。年初,局领导带领相关科室同志,深入企业对专利申报情况进行调查,邀请专利事务所专家走进企业,对专利申报进行一对一的专门指导,鼓励企业积极申报专利。二是开展企业知识产权标准化创建工作。今年,新参加企业知识产权标准化创建备案企业5家,组织10家企业参与评选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示范先进单位。截至目前,全县共参加备案企业33家,其中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26家,13家企业通过了省知识产权局组织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示范创建”绩效考核,其中优秀单位4家。三是创建省知识产权“正版正货”示范街区。组织金石农机农资机电城开展“优质商户”评选活动,签署“正版正货”承诺,帮助创建申报省知识产权“正版正货”示范街区。四是推动专利成果的实施转化。申报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6个,3个进入现场考评,申报省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3个。五是加强知识产权人才培训。参加省专利执法培训2人,参加省知识产权工程师培训14人。六是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开展知识产权宣传,营造鼓励发明创造,尊重和依法保护知识产权的社会氛围。
4、注重顾大局,尽力做好中心工作。
上半年,县科技局在认真开展科技工作的同时,还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总体要求积极做好全县中心工作,服从服务于全县发展大局。一是开展招商引资。先后到武汉、苏南、浙江等地开展招商引资活动。目前,已有2个在谈项目。二是开展各项创建。主要是综治平安、小康指标、三城同创、生态县建设、软环境建设等。三是参与秸秆禁烧工作,确保责任场圃没有一个火点。四是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认真做好各项规定动作,选好自选动作。目前,各项工作都在有序开展中。
(四)存在问题及原因
上半年,科技局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专利申请量未达到序时进度要求。原因是今年市里下达的任务数较去年有较大幅度的增长,加之企业自主创新意识有待加强。二是优质项目源偏少,能够符合项目申报条件的不多。主要是培育和发展不够充分。三是招商引资成效还不明显。
二、下半年工作计划
下半年,我局将按照县委、县政府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全年目标任务,以助转型、促发展为己任,努力推进全县科技创新,认真履行好科技部门的工作职责,为全县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努力。
(一)工作思路
深入贯彻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县的工作中心,充分发挥科技部门在推动自主创新、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科学技术普及方面的职能作用,努力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二)具体目标:
到年底,县科技局必须要完成的主要目标是:全年全社会研发投入支出占GDP比重达2.2%,争取达到2.25%;百亿元GDP专利授权数达292件,力争329件,百亿元GDP发明专利申请数152件,争取达到158件;全县高新技术产业产值达115亿元,力争达到125亿元;新增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8个,力争10个。
(三)拟实施的重点工作
1.力争获批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1个;
2.开展苏科贷项目试点,完善县级科技计划体系,助推小微企业发展;
3.开展创新型试点县建设工作;
4.申创省知识产权“正版正货”示范街区;
5.组织2次产学研对接活动
6.通过国家火炬计划特色产业基地金湖石油机械特色产业基地复核。
(四)主要措施:
一是继续组织项目申报,助推科技型企业创新。围绕我县支柱产业的做大做强、新兴产业的加快发展,继续开展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新申报国家火炬计划1-2项,市成果转化项目3项,市农业支撑项目4-6项、工业支撑4-6项,力争全年获批省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30项,其中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1项,争取项目资金1200万元以上。
二是深化产学研合作,着力培育高新技术产业。进一步深化与南京理工大学、北京化工大学等高校的产学研合作,举办产学研对接活动2次,签约项目35个。新申报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8家,市高新技术企业10家;国家级重点新产品1-2个,省级高新技术产品30项,市级高新技术产品12项。
实施四年的证券发行保荐制度行至变革前夜。
1月14日,证监会发行部有关官员在出席相关会议期间透露,修订后的新制度将提高保荐机构准入门槛、严格限制联合保荐;并赋予保荐机构管理保荐代表人的权限、强化保荐代表人退出机制;另外,创业板将放宽保荐人签单数量的限制。
这一新制度将在2004年2月1日实施的《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基础上修订,并有望于2008年三四月间出台。记者获悉,2007年下半年,证监会就此走访了21家券商,同时向47家券商发出书面征询函,听取这些机构对完善保荐制度的建议。
对新制度坚持市场化发行的总体方向,投行人士评价积极。对限制联合保荐等新的监管原则,业内亦产生争议,认为将加剧证券业两极分化,近三分之一保荐机构或被淘汰。由保荐机构监管保荐代表人的制度设计,亦被认为或将有损保荐代表人的独立性。
「保荐机构准入门槛提高
与《暂行办法》相比,新制度最大变化在于提高了保荐机构的准入门槛。投行人士表示,这有利于强化投行内控,在投行内部形成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机制。
《暂行办法》规定,券商获得保荐人资格需达到两个条件。首先,必须是综合类券商,其次,拥有保荐代表人应不少于两名。而目前综合类券商的提法已被《证券法》废除,故新制度将引入注册资本与净资本指标。同时,保荐机构的保荐代表最低人数将从两名提高至四名。
根据证监会统计,目前,保荐代表人数量不足四名的保荐机构只有七家。自2006年“新老划断”以来,上述七家券商仅完成两个发行项目。
业内人士分析,行业门槛提高后,上述七家券商或将丧失保荐资格。同时,保荐代表人的争夺将加剧,拥有六名以下保荐代表人的19家券商同样面临被淘汰的风险。
这意味着新股保荐的市场份额将进一步向优质券商集中。WIND资讯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07年12月12日,去年共有116只新股上市,其保荐业务被39家保荐机构瓜分。也就是说,在目前具有保荐机构资格的66家券商中,有27家券商2007年保荐业务为零,占比达40.9%。
而在获得保荐业务的39家保荐机构中,前五位的机构合计保荐了61家新股,占总数的52.59%。其中,国信证券、中信证券和平安证券的保荐家数最多,分别达到15家、12家和11家。有13家保荐机构仅保荐了1只新股,9家保荐机构保荐了2只新股。
对于中小券商争夺保荐代表人的现状,一位大型券商高管表示,排名靠后的小券商需慎重考虑,“高薪保牌”意义究竟有多大,“小而全、不挣钱”是否值得。他认为,保荐制度的改革有利于券商进一步细分,向专业化方向发展。
「联合保荐受限
对于过去证券发行过程中通用的联合保荐方式,新制度将从严控制。
证监会发行部处长李明透露,鉴于在证券发行上市的持续督导阶段,存在联合保荐方互相推诿责任问题。今后,原则上将不再允许联合保荐。
目前,融资规模较大的发行项目,半数以上以联合保荐方式进行。自2006年5月新股发行重启以来,如中国银行(上海交易所代码:601988)、工商银行(上海交易所代码:601398)、中国国航(上海交易所代码:601111)等大型IPO项目,均以联合保荐方式发行。而在2007年十大IPO项目中,有八家以联合保荐方式进行。其中,中国石油(上海交易所代码:601857)、建设银行(上海交易所代码:601939)、中国平安(上海交易所代码:601318)、交通银行(上海交易所代码:601328)由三家投行联合保荐。
2006年,由中金、中信、银河三家联合保荐承销的中国国航上市后,一度破发,被业内指为联合保荐承销不力。一位投行人士介绍,此前的一些上市联合保荐,确曾出现过责任不明、互相推诿的情况,并被证监会官员斥为“三家不如一家”。
部分投行人士认为,联合保荐是市场自发选择的结果,取消联合保荐是逆潮流之举。“且不说影响投行收入,对动辄数百亿元的大型项目,或两地上市项目,单个投行难以完成保荐承销。”
香港证券发行制度中允许联合保荐方式,但规定必须有一个机构与香港证监会沟通,如出现问题则联合方同时处罚。业内人士表示,内地也完全可以通过这一方式追究保荐责任,不必因噎废食。
事实上,证监会2006年5月30日的《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下称《准则》),从九个方面详细规定了保荐人必须开展的工作,以及工作的方法、程序等,细化了证券法规定的保荐人连带责任和“有罪推定”式的责任追究制度。“法规已近完善,关键在于严格执法。否则,保荐人尽职调查不系统、不规范、个人经验色彩浓的状况仍难有改观。”一大型券商高管表示。
记者获悉,此次取消联合保荐的同时,证监会亦留有“绿色通道”。
“考虑到一些保荐机构的特殊情况,如果完全禁止联合保荐,不利于券商直接投资业务的发展,因此我们准备允许保荐机构在可能与发行人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下,可采取联保方式。”李明表示,保荐人与发行人存在一定比例的股权关系时,可采取联合保荐。但仅限定两家保荐方。
据悉,随着券商直投业务的放开,保荐机构与发行人之间存在股权关系不可避免。根据《暂行办法》,“保荐机构及其大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发行人的股份合计超过7%时,保荐机构不得推荐发行人证券发行上市”。
新制度规定“保荐机构与发行人存在股权关联情况”达到一定比例可采取联合保荐,且另一家联合保荐方必须和发行人没有股权关系。据悉,这一比例可能从原来对关联持股7%的规定下降到5%。
即便如此,业内估计,新制度仍将对直投业务较多的中信证券造成较大影响。而中信证券董事长王东明曾经私下表示,“宁可损失一些保荐项目,也要做直投” 。将直投项目运作至上市,贡献的利润必然远远大于保荐利润。
「谁来监管保荐代表人
保荐代表人的监管和退出,也将成为新制度的重要改革内容。
证监会将赋予保荐机构对保荐代表的执业监管权。“如发现保荐代表人尽职调查工作日志严重缺失或有重大遗漏问题,未参加尽职调查工作或者尽职调查不彻底不充分,保荐机构可以具函,要求证监会撤销其资格。”李明说。
新制度亦将要求保荐机构建立健全辅导制度、工作底稿制度。保荐机构须指定专人定期检查保荐代表人尽职调查工作日志,对保荐代表人作出年度考核评定,并将此考评在年度执业报告中上报证监会。
李明表示,为提高保荐业务质量,证监会将制定新的现场检查制度。对保荐机构从事保荐业务情况,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现场检查。
2007年,证监会共走访了21家券商,意在摸清保荐制实施情况并详细了解券商对《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的执行情况。结果发现,各券商执行工作底稿的水平差距大到“足以令人吃惊”的程度,“因此,我们将在2008年出台工作底稿制度,确定一个基本要求。”李明说。
此前,证监会发行监管部副主任王林曾表示,2007年,在证券市场筹资额大幅上升的同时,发行保荐机构专业服务水平与市场要求之间存在差距。保荐机构在推荐企业发行上市过程中存在五大问题,如企业上市条件不成熟、申报材料信息披露不完备、制作申报材料粗糙、申报过程中公司重大事项与发行部缺乏沟通以及部分机构擅自修改申报材料等。
王林也表示,2008年将加强现场检查工作,也可能从市场中请部分专业机构参与调查,“如果发现严重遗漏,未参与尽职调查或者尽职调查不充分,保荐代表人资格将被撤销,以净化队伍。”另外,证监会也将出台《保荐业务内控指引》《保荐业务内控标准》等配套文件,以强化保荐机构内控机制。
有券商表示,上述措施有助于加强监管,提高保荐代表人的业务水平。亦有反对意见称,由保荐机构监管保荐代表人,将令后者丧失独立性。
业内人士认为,与律师、会计师等职业类似,保荐代表人亦应以自律处罚及违规处罚为主,而非行政处罚。出现重大过失时,应加重违规处罚成本,否则,难以收到处罚效果。据悉,保荐人制度实施以来,曾发生涉嫌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的江苏琼花(深圳交易所代码:002002)事件,而证监会仅对两名保荐人作出取消三个月保荐资格的初步处罚。
“保荐代表人的退出机制,应该是违规者即退出行业,根据一方意见、数种指标强制退出,对整固行业队伍、提高专业服务水平并无益处。”一位券商人士说。
「创业板放宽签单量
1月16日,中国证监会主席尚福林在全国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上表示,争取在今年上半年推出创业板市场,这是监管层首次明确创业板推出时间。新修订的保荐制度将以创业板为试点,尝试突破原有的“双签制”。
所谓“双签制”即一个发行项目必须有两名保荐代表人联合签名,并且保荐代表人不得同时承接其他发行业务。
业内普遍认为,一个融资项目周期少则半年,多则数年。“双签制”将保荐人绑定在一个项目中,一定程度造成资源浪费,也拉高了企业上市成本。因此,投行界对突破“双签制”颇为期待。
据悉,此次证监会考虑在创业板放松保荐人签单数量限制。如试点成熟,亦有可能向主板推广。
此前,有人士认为,由于创业板的推荐风险较主板更大,应该实行较主板市场更为严格的保荐人制度。李明则表示,创业板保荐与主板保荐在尽职调查、辅导等业务流程及全面协调上完全一致。真实性问题亦并无区别。“虽然创业板规模小、利润低、风险大,但对保荐机构来说,你可以不为它的业绩作保证,但你不可以造假。”
按主板保荐制度规定,公司 “上市当年即亏损”或“上市当年利润下滑50%”,将追究保荐人责任。对于创业板,保荐人对公司“上市当年即亏损”将不再负责。
郭熙敏此前就任于国信证券投行业务部执行总经理,曾保荐炭黑生产和销售企业龙星化工(002442.SZ),电脑针织机械研发生产企业宁波慈星股份(300307.SZ),两家企业均已成功上市,近期保荐家居装饰企业东易日盛也已通过发审会,但尚未公布上市时间。
此次意外事件在投行圈内引起轩然大波,也为持续高负荷工作的投行界人士身体健康敲响了警钟。
然而,这在投行业界内已并非首例。据公开信息,2011年1月,中金农业食品行业研究助理在家中猝死,年仅25岁;2012年5月,中信证券法律部高级总裁因脑溢血猝死,终年34岁;5月底,东海证券资产管理部原总经理龚小祥因病去世,年仅39岁。2009年至今,国内投行界有超过7位人士英年早逝,一个个年轻的生命再次向外界宣告其工作强度大、压力大而日益凸显的身体健康问题。
目前,国际大型投行越来越多地将业务定位于资产管理、企业兼并收购等业务,未上市企业承销只是其营业收入中的一部分,而国内投行主要营收则仍集中于传统的证券发行承销、经纪等业务,因此拟上市企业的保荐业务便成为投行利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据证监会最新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8月9日,国内A股有758家企业排队上市,面临越来越多的拟上市企业,证监会对企业申报材料审核日益严格,各券商间激烈的竞争,给券商保代人员增加了更多工作量的同时,也带来了更大的工作压力。
2011年11月,证监会宣布对胜景山河保荐机构平安证券及保荐代表人尽职调查不完善、不彻底,对公司销售及客户情况核查不充分等责任予以处罚,对平安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对保荐代表人林辉、周凌云采取撤销保荐代表人资格的监管措施,这是证监会史上首次开出如此严厉的罚单,在业界足以引起充分的警示作用;同时,对保代工作也提出了更为严格细致的要求,一旦出现相关财务或法律相关问题,保代承担全部责任。
保荐代表虽在业界以高薪而被人艳羡,但其背后的付出和承担的责任也的确不是普通人能够承受的。在国内,保荐人不但要承担上市保荐工作中的行业尽职调查工作,而一旦公司上市后业绩大幅变脸,出现相关财务或法律问题,甚至出现被借壳等情况,投资人往往更多地将责任归咎于保荐代表。
与国外投行业内人士相比,国内保荐代表人不但要成为集法律、财务、行业相关知识于一体的综合型人才,并且承担了更多不属于自己工作问题的责任范畴。
高负荷与高压力的背后,对员工的后续补偿变得格外重要。如谷歌在今年年初推出了一项新福利:如果员工不幸去世,其配偶还能在未来10年享受到去世员工的半数薪酬;他们未成年子女还能每月收到1000美元的生活费直至19岁成年。除了半数薪酬,配偶还能获得去世员工的股权授予。
2、6月25日—29日,举办“母亲素养工程”首期骨干培训班,宁波大学女子学院承办。参加首期骨干培训班的有妇联系统家庭教育工作者、社区家庭教育工作者、家长学校校长、各地家庭教育骨干共85人。
3、6月26日、28日,市妇联主席伊敏芳先后参加了慈溪、余姚两市的巾帼示范村创建现场会,并对全市创建“巾帼示范村”工作进行指导。
4、7月3日-5日,省妇儿工委办主任陈美云一行3人来我市就妇儿工委及办公室工作、组织实施妇女健康促进工程情况和提高婚检率,预防出生缺陷等工作进行调研。
5、7月5日上午,与人事局联合举办第二届巾帼人才专场招聘会,158家企业进场,900多人达成就业意向,其中女企业家协会会员单位15家进场招聘。市妇联主席伊敏芳、副主席杨建军和市人事局副局长孙国茂出席招聘会。宁波各大媒体对招聘会进行了报道。
6、7月6日—7日,与团市委、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市体育局联合举办“联通杯”宁波市第一届家庭乒乓球大奖赛。方燕副主席参加开幕式,杨小朵副主席参加颁奖仪式。
7、7月10日,在北仑召开全市“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现场推进会暨表彰会。市委政法委副书记蒋朝栋、市妇联主席伊敏芳等有关领导出席会议,各县(市)区“平安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负责人、部分受表彰代表及北仑区街道、社区负责人共160人参加会议。会议还表彰了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
8、7月11日上午,市人大、市妇联组织召开我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立法座谈会,邀请宁波大学、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和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婚姻法专家参加。
9、7月15日,接待全国妇联书记处书记甄砚、妇女发展部部长崔郁和省妇联副主席赵玲等一行人来我市调研“巾帼示范村”创建工作。调研组在市妇联主席伊敏芳、副主席杨建军等人的陪同下,实地考察了全国“巾帼示范村”创建试点单位——奉化滕头村,并了解了我市开展“巾帼示范村”的总体情况。
10、7月16-17日,在宁波大学女子学院举办宁波市第五期巾帼文明岗负责人培训班,有60名“巾帼文明岗”负责人参加培训。
11、7月16日-20日,参加中澳合作国家级反对家庭暴力研讨培训班,市妇联在大会作题为《共筑防线反家暴密切配合促和谐》发言。
12、7月18日—19日,召开宁波市妇联系统半年度工作会议暨县(市)区妇联主席读书会。市妇联主席伊敏芳作工作报告,市委党校张荣昌教授作总书记6·25中央党校讲话精神辅导讲座。
13、7月27日,召开团体会员负责人座谈会,交流上半年工作,部署下半年工作。
14、推荐12个单位(妇女组织、社区)申报省来料加工突出贡献单位评选;完成“十一五”期间4个省“妇字号”农业示范龙头企业、3个“双学双比”科技示范基地、2个妇女领办的示范性专业合作社、2个“三八”绿色示范基地、12个“妇字号”示范农家乐的推荐工作。
15、完成宁波市来料加工情况调查,我市共有来料加工点814个,从事来料加工妇女24028人,具有一定规模的来料加工经纪人95人;完成对宁波市“妇字号”农业龙头企业、“双学双比”基地和妇女专业合作组织普查工作;完成上半年全市妇联系统培训农村妇女劳动力情况统计,截至6月底,我市共培训农村妇女7.38万人。
16、启动宁波市第二届“十佳创业女性”评选工作。
17、巾帼建功活动:对10个“巾帼文明岗”进行现场指导;调整宁波市“巾帼文明岗”义务监督员;继续做好“巾帼文明岗”创建指南(第二册)的材料收集、编写工作;对《浙江省志愿服务条例(草案)》提出修改意见。
18、做好全市“巾帼示范社区”试点单位的汇总工作,全市有17个社区正在开展重点创建。
19、编印女企业家协会通讯录。
20、申报第五轮市级文明机关创建,并在市妇联机关进行创建动员。
21、6·26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市妇联组织人员为在市公安局强制戒毒所戒毒的妇女举办讲座和提供咨询服务,并送上800份法制教育宣传资料。
22、完成半年度分析。今年1-6月,全市妇联系统共接待来信来访来电1128件,其中来信49件,来访773件,来电306件,结案率为98%以上;本月共44件,来访29件,来信1件,来电14件。
23、做好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652号提案《关于做好关心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的建议》协办意见的答复工作。
24、组织3名干部参加国务院妇儿工委办举办的7月15日—27日的妇儿工委办专兼职干部业务培训班。
25、做好市政府妇儿工委成员单位领导及联络员的重新确认工作;县(市、区)妇儿工委办公室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干部配备、经费拨付情况的统计上报工作。
26、文字材料:我市参加省妇联半年度工作会议交流材料;省妇儿工委办来甬调研的汇报材料;“组织实施省妇女健康促进工程项目”向市政府汇报的材料;市妇联党风廉政建设汇报材料;文明机关创建申报材料;上报生态市建设半年工作总结及计划任务完成书。
27、认真做好作风建设年活动工作:下发关于认真做好作风建设年活动第二阶段工作的通知;制定第二阶段工作计划;召开作风建设年活动第二阶段工作部署会;对征集到的有关作风建设的意见建议进行梳理归类;组织每位干部对照总书记倡导的“八个方面良好风气”,写出作风自评材料。
28、开展全国第六届文明家庭、省文明家庭、省学习型家庭及省级先进协调组织评选活动。
29、市妇联被评为全国先进妇女组织、全国“美德在农家”活动先进集体。
30、推荐、上报省妇联27户省级绿色家庭;生态市建设特色工作经验材料;“社会和谐与妇女发展”论坛研讨论文5篇;
31、完成出国考察材料,上报市外办、市委组织部、市纪委,并向机关全体干部进行汇报。
32、完成市委组织部下发的市妇联本级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调研问卷及相关表格,审核各县(市)区妇联的问卷及相关表格,并统一上报。
33、完成对宝韵幼儿园的年度考核,完成考核材料并上报党组。
34、向市人大提出人大地方立法和执法检查工作的建议。
35、参加市直机关工会会议,上报市妇联工会工作总结。
36、在宁波大学女子学院的指导下,舟山市首期心理咨询师培训班开班,29人参加。
37、做好宁波市妇联系统三大网站的维护工作。做好市妇联OA网维护、公积金年审、档案管理,财务、车辆、文印室管理等日常工作。
39、做好组织、人事、党建等工作;审核目标考核奖。
市妇联八月份工作计划
1、继续开展作风建设年第二阶段活动:组织开展评议;制定整改方案,在一定范围内向干部群众公开,接受监督评议,并上报市“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筹备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现场会。
3、努力推动女性进村两委会班子比例的提高。
4、完成农村党员远程教育直播课堂有关任务,组织各地收看。
5、赴余姚举办一次以养兔女能手为主要对象的“巾帼致富科技下乡行动”。
6、编印第一期《宁波市女能手信息之窗》,为“双学双比”女能手协会聘请常年法律顾问。
7、着手编印宁波市“城乡携手共建新农村·百千万活动”宣传折页。
8、组织市“双学双比”协调小组成员单位领导考察部分“妇字号”农业龙头企业和“双学双比”示范基地。
9、发文调整宁波市级“巾帼文明岗”义务监督员队伍。
10、筹备第二轮维权志愿者的招聘工作。编辑女性维权资料。
11、完成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草案第四稿,召开相关政府部门、基层组织座谈会,并形成起草说明和解释依据。
12、组织举办妇联系统预防艾滋病骨干培训班。
13、8月中旬,妇儿工委将对各县(市)区实施两个规划情况进行一次督导检查。
14、加强市妇儿工委及妇儿工委办的制度建设和规范管理,起草《宁波市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年度考核办法》。
15、制订我市妇科疾病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全面落实每2年一次的妇女病普查工作。
16、做好*度宁波市发展研究重点课题《构建和谐社会与两性平等和谐发展研究》的申报工作。
17、开展*年妇女报刊征订工作。
18、继续筹备市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协调小组扩大会。
雷电灾害是最严重的自然灾害之一。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高层建筑物不断增多,电气化、微电子技术应用日益普及,雷电隐患也随之增加。盱眙地处丘陵山区,属多雷区,年平均雷暴日为37.8天。2009年,我县共发生了20多起雷击事件,其中造成2人死亡,部分建筑物和设备遭到损坏。其中夏季强对流天气发生频繁,剧烈的气流运动导致小区域内闪电次数特别集中,因此夏季6月至8月成为雷电灾害的高发期,雷击事故最多。从4月至8月县气象局开展的防雷安全大检查情况来看,部分企业存在防雷管理不到位、防雷设施不完善、安全隐患多等情况。一旦遭受雷击,将不可避免地出现设备损坏,甚至造成人员伤亡等安全生产事故。
为贯彻党的十关于加强防灾减灾体系建设、提高气象灾害防御能力的要求,县政府连续下发了《盱眙县气象现代化建设实施方案》和《盱眙县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县政府对防雷安全高度重视,成立了县防雷减灾工作小组,要求进一步加强防雷减灾工作和新建项目的防雷源头管理。县气象局按照“程序从简、费用从低、服务从优”的原则,简化经济开发区企业建设项目的申报材料和办理环节,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并将办事程序、申请材料、标准和政策依据汇编成册向社会公开,提高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做到公平公正服务。
该县气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等法律法规,严格依法办事,将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多方面做好经济开发区企业防雷安全服务工作:
切实搞好防雷检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理念,严格做好防雷检测工作。在常规检测中,凡是有安全隐患一定向对方说明其危害性,并提出合理化整改措施,待对方整改后再次检测,直到合格为准,从不怕麻烦。在新建项目检测中,依据施工图纸切实做到分楼分层逐步分段检测,对隐蔽工程尽量做到有相关照相记录。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防雷服务,严格依据相关行业标准及有关防雷规范进行检测,认真对待每个检测记录,不留安全死角。
依法审批。在防雷行政审批中,严格按照县审批中心要求在规定时限内依法办结。对不及时办理相关手续进行施工的项目,气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主动上门服务,帮助其协调办理,直到办结为准。
积极消除安全隐患。对下发《整改通知书》的单位,在整改期限内严格督促整改。结合省、市、县安全大检查活动,积极加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检查,尤其是易燃易爆场所和重点建设工程的安全隐患排查,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加强科普宣传。积极参加宣传教育活动,将防雷知识印成宣传单送到广大群众手中,每年不少于2次、发放宣传资料数千份,切实提高全社会防雷安全意识,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
随着对经济开发区建设项目防雷管理工作的进一步规范,该县气象部门将从源头上有效减少新建工程项目的雷电灾害隐患,从而有力推进全县的防雷安全工作,真正把“平安盱眙”创建工作落到实处,为经济开发区快速发展创造更为有利的防雷安全环境。
自从4月18日证监会公布首批28家IPO预披露公司名单,IPO预披露进入常态化,近期,IPO预披露更新速度明显加快。IPO预披露制度是本轮新股发行体制改革明确提出的一项新措施。根据证监会去年11月30日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中明确规定“受理即披露”,把审视信息披露文件的时间留给市场的同时,还要求预披露内容不得随意更改,审核中若发现自相矛盾之处将中止审核,涉嫌虚假记载的立案查处,查实的三年不受理发行申请。
业内人士表示,拟IPO企业预披露时点大幅度提前,使这些企业的情况暴露于阳光下的时间大大拉长。这也意味着,拟上市企业自受理之日起,即需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准确完整负完全的法律责任,将更多接受来自舆论和投资者的审视,这对中介机构、发行人而言,各尽其责、避免造假上市的压力大幅提升。
尽管预披露到最终的新股发行还有一段时间,但依旧让市场感受到不小的压力,毕竟,IPO再度重启已经进入倒计时。
5月9日,中国证券业协会修订后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同时的还有其配套细则《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备案管理细则》以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业内人士表示,协会的《自主承销业务规范》对主承销商在新股发行期间的路演、发行定价、配售等行为提出了强有力的约束条款。
粤京苏浙占据六成江山
数据显示,截至5月12日,已经更新IPO预披露的拟上市公司已有319家,其中深交所创业板99家,深交所中小企业板75家,上交所主板145家。
从拟上市公司的地区分布看,发达省市依然占据主体地位。其中,广东省数量最多,为56家,北京、江苏、浙江紧随其后,均为43家。上述四省市合计拟上市公司185家,占全部公司数量的近六成。
预披露公司数量超过10家的省份还有上海、四川、福建、山东和安徽,分别为26、14、12、11、11家。宁夏、、江西、贵州则没有拟上市公司预披露。
广发、招商、国信、华林成保荐机构四大赢家
从319家IPO公司的保荐机构分布来看,广发证券、招商证券数量最多,均为18家,国信证券以15家紧随其后,而从平安证券挖来大量保荐人的华林证券则以14家的数量排在第四位。上述四家公司无疑是IPO盛宴中的最大赢家。数量超过10家的保荐机构还有华泰联合证券、中信证券、安信证券、国泰君安证券、齐鲁证券、海通证券、中金公司等。
此外,一些中小券商和新兴投行也在此次IPO盛宴中有所斩获,例如东方花旗证券(4家)、中德证券(4家)、中航证券(4家)、华英证券(3家)。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先前的原因,平安证券未能出现在保荐机构的名单之中,错失了此次IPO盛宴。
从拟上市公司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分布来看,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所服务的公司数量最多,占据绝对优势地位。
律师事务所方面,国浩律师集团、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等律师事务所服务的拟上市公司数量最多。
医药、文化传媒、信息技术、新材料有看点
在已经预披露的公司中,医药、文化传媒、信息技术、新材料等行业公司数量较多,值得投资者重点关注。
医药板块是此次IPO大户。包括品牌知名度较高的浙江莎普爱思药业、黑龙江珍宝岛药业、福建广生堂药业等公司榜上有名。此外,老百姓大药房连锁等医药连锁企业也出现在预披露名单之中。
文化传媒板块中,既包括传统出版、报刊领域的读者出版传媒、新华文轩出版传媒、南方出版传媒,也包括影视类及相关产业公司上海电影、广州金逸影视传媒、万达电影院线以及新文化领域的深圳华强文化科技集团等。在传统媒体被“唱衰”的今天,如何给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合理定价也是市场关注的一大热点话题。
信息技术方面,包括迈普通信技术、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上海金桥信息、上海中信信息、四川迅游网络科技、湖北盛天网络技术、北京腾信创新网络营销技术等企业,基本覆盖信息技术产业链各个传统及新兴领域。
新材料是指那些新近发展或正在发展之中的具有比传统材料的性能更为优异的一类材料。新材料板块也是此次IPO中比较重要的板块,包括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天津利安隆新材料、深圳王子新材料、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苏州斯迪克新材料科技、广东红墙新材料等公司。
不乏知名企业现身
此轮IPO预披露企业中,不乏知名品牌,例如安徽九华山旅游、会稽山绍兴酒、上海来伊份、万达电影院线、长白山旅游、上海晨光文具、春秋航空、广州天创时尚鞋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