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01 16:3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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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明确目标,全面推进镇(街道)司法所建设
(一)工作目标
按照“坚持建设、管理、工作并重,全面加强司法所建设和管理”的要求,年基层司法所建设要在“务实、务好、务强、抓弱”上下功夫。全区7个司法所30%以上的要配备副科级司法所所长;90%的有2间(或50㎡)的独立办公用房;由于我区今年有社区矫正任务,原则上要求司法所要达到3人以上;司法所装备建设全部达到“五个一”:即一部电话、一台电脑、一台打印机、一部摩托、一部数码相机。司法所业务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全区培育创建2个“十佳司法所”。
(二)具体措施
1、3月份在全市基层司法工作会议之后,传达贯彻全国、省厅、市局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全区司法所建设工作。
2、继续抓好省委常委会《会议纪要》等3个文件的贯彻落实,上半年区组织一次检查,并配合市局组织一次督查。
3、重点抓好二个规范化司法所建设,培育和创建二个“十佳司法所”,区局拟配合市局拿出一定的经费补助和鼓励基础比较好、工作做得实、领导重视的镇(街)一同抓好二个“十佳司法所”的创建工作,参加市上半年组织召开的现场会,推介司法所制度上墙、档案管理、工作做实的经验与做法,下半年工作展开,年底区局组织初评,并报市局参加评比。
4、7月底前区局要组织全区调解员集中培训一次。
二、夯实基础,继续进一步开展人民调解“十百千万”示范活动
(一)工作目标
“十百千万”人民调解示范活动,年内全区要确保完成第二批示范单位的创建、考评和命名工作;培育、创建二个“十佳调委会”。
(二)具体措施
1、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制定年人民调解“十百千万”示范示范活动实施方案并抓好落实。
2、结合今年第二季度,省综治办、省高院和省司法厅联合召开全省人民调解工作会议之际,全区人民调解工作要突出抓好规范化建设和有效开展社会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工作。
3、加强培训工作。区局在7月份前抓好全区的直属、村居和村居以下的调解人员培训。
4、抓好人民调解员的报酬落实。
5、年底组织评选二个参评市“十佳调委会”和人民调解工作表彰大会先进单位和个人。
三、突出重点,狠抓矛盾纠纷排查调处
(一)工作目标
全区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调处率要达100%,人民调解成功率要达到95%以上,行政调解结案率要达到90%以上,司法调解结案率(含撤案率)达到45%以上。全区实现“四无”的村居、社区达70%以上。
(二)具体措施
1、今年组织不少于二次全区矛盾纠纷集中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和一次落实化解矛盾纠纷“十项机制”的情况督查。
2、每月召开一次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分析例会,例会要做到规格提升、成员扩展、形式多样、务实性好、针对性强,例会情况通过编发通报和社情动态专刊上报下发。
3、区局拟于~月份出台和运作社会矛盾纠纷联调联动机制,全区要充分发挥各级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矛盾纠纷“月例会”和巡回调解工作平台及“多元化”调解的作用,会同各成员单位和整合社会其他调解资源,切实抓好抓实每月的社会矛盾纠纷督办件,调解率达100%,办结率达90%以上。
四、紧密协作,狠下功夫,全力抓好社区矫正试点工作
(一)工作目标
坚持“改革创新、以人为本、社会参与、维护稳定”的原则,开展全区的社区矫正工作,不断提高工作水平,确保矫正对象不漏管、不脱管,重新犯罪率控制在1%以内。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全面推广。
(二)具体措施
1、成立全区社区矫正试点工作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和规章制度,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机关负责组织实施,法院、检察、公安等相关部门紧密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分工、规范工作职责,确保社区矫正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成效。
2、按照社区矫正的工作流程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的衔接和教育矫正。拟于3月底前和市局一道专题研究社区矫正的规划和实施工作,并于3月15日前做好情况汇报和各种建章立制工作。5月前配合参加市局组织相关人员到省内或省外工作比较好的单位进行实地考察学习,取人之长、补己之短,确保该项工作顺利开展。
3、年内社区矫正试点工作,要按照“依法规范、积极稳妥”的方针,试点工作的重力要下在“组织构建、制度建立、保障明确、排查摸底、交接清楚、矫正有效、档案健全、宣传到位、考核奖惩”等重要环节上。
五、求真务实,尽力做好安置帮教工作
(一)工作目标
继续推进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四化”建设,突出信息管理软件运行、重点对象的帮教管控、低保政策落实、职业技能培训四个重点,增强工作实效。全区刑释解教人员帮教率达到95%以上,安置率达90%以上,重新违法犯罪率控制在3%以内。
(二)具体措施
1、组织年度刑释解教人员的集中排查活动,进一步摸清底数,特别是要摸清严重暴力犯罪刑释人员等重点对象的去向,防止脱管漏管。
2、拟于第三季度前,配合市局在全区开展一次对刑释解教人员进行“送温暖,沐阳光”活动,突出在于思想上帮教、生活上帮困、就业上帮助、生产上帮扶。具体是:司法局领导带头对帮扶对象进行“一帮一”,以期解决最实际的困难;在条件许可下,会同劳动保障、工商、税务等部门组织一期刑释解教人员的技术技能、就业安置等业务培训;会同民政部门,争取条例低保条件的刑释解教人员纳入低保对象;会同劳动保障、工商、税务、共青团、妇联等部门指导、帮助无业人员就业。
3、巩固和发展已有的安置帮教实体(基地),全区重点培值2个安置帮教工作典型,通过典型示范作用,进一步推动安置帮教工作上水平。
六、创新机制、深入开展法律服务工作
(一)工作目标
创新基层法律服务“四进”长效机制,基层法律服务所担任镇(街道)政府常年法律顾问达到80%以上,协助司法所调解矛盾纠纷20件以上,为农民购销合同把关有效率达100%,在外来务工作人员较多的镇(街)、基层法律服务所要及时办理涉及外来务工人员的案件。
(二)具体措施
1、继续深入开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主题实践活动,重点培植“四进”典型1个,督促基层法律服务所办理1—2件实事。
2、积极创新基层法律服务“四进”方式,建立长效机制、学习仙游县和秀屿区“148”法律服务经验。
一是认真吸取“1?31”重大火灾的惨痛教训,深入查摆分析我市农村消防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从思想上保持清醒头脑和高度戒备;
二是通过现场观摩大嶝街道山头社区开展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总结推广农村基层如何开展消防工作的经验做法;
三是进一步贯彻去年底召开的全省农村消防工作会议精神,回顾近二年来我市农村消防建设情况,部署今后一个时期我市农村消防安全工作。刚才,我们现场参观了山头社区试点工作成果展示,听取了社区新农村消防建设试点工作经验介绍,很受教育,也很受启发。社区开展农村消防工作的经验值得大家学习和借鉴,他们在实践中总结出“管、建、治、学”四个字和四点体会的经验符合农村消防工作实际,可学,可行,可用,实实在在,希望全市各村(居)认真学习借鉴山头社区的经验做法,推进农村消防工作的深入持续开展。
刚才,市公安局傅副局长总结了近年来我市农村消防工作的情况,对下一步工作做了全面的部署安排,我都赞成,请各区、各部门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再强调几点意见。
一、要充分认识加强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的重要性
应当肯定,自年市政府下发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的通知,对做好我市农村消防工作做出部署这两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市农村消防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农村火灾形势总体平稳,没有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
二是农村火灾隐患得到持续的整治,特别是“三合一”场所的整治效果明显;
三是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得到加强,各级政府对农村消防设施投入逐年加大;
四是农村消防监督管理力度进一步加大。
但是,我们也要看到,全市农村消防工作发展不平衡的问题仍然比较明显,存在的一些问题仍然比较突出,表现在:农村消防工作整体推进仍然比较缓慢,与其他地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一些基层领导重视不够,责任不落实,制度不健全,组织不完善,消防基层工作薄弱,特别是在农村经济建设快速发展,各类致灾因素大量增加的情况下,消防工作滞后的问题日益凸显;在农村违规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现象仍然比较突出,火灾隐患还大量存在,火灾高发态势没有得到根本遏制。可以说,当前农村消防安全形势依然不容乐观。
加强农村消防工作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的一项十分重要而又紧迫的任务。
第一,它是推进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客观要求。又好又快,“好”字当头,这个“好”字不仅是科学发展,也包含安全发展,而且必须以安全为前提,只有安全发展了,才称得上是科学发展,称得上又好又快。
第二,它是维护广大农民根本利益的客观要求。俗话说,“水火无情、人命关天”。农村消防安全直接关系广大农民生命财产安全,一旦发生重、特大恶性火灾事故,不仅直接给农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损失,给受灾群众造成难以弥补的痛苦和损失,甚至可能造成因灾而返贫。在去年“1.2”前埔古楼火灾中,一名年轻母亲和不满周岁的儿子同时遇难。这起惨痛的火灾造成了家庭悲剧。如果连人的生命安全都得不到保障,更谈不上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
第三,它是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根本要求。一旦发生火灾,不仅会给人民生命财产带来损失,处理不当,还会引发社会矛盾,直接影响社会稳定。
第四,它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题中应有之义。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不仅仅是农村、农民物质上的富裕,同时更需要一个安居乐业、安全文明的环境。一个良好的农村消防安全生活环境,是保障农民安居乐业的最基本的条件。同时,完善新农村建设的基础设施也包含了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因此,加强农村消防工作,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组成部分。总之,各区、各部门务必要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清做好农村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加强农村消防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按照今天会议的部署要求,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讲求实效,扎实推进我市农村消防工作。
二、要认真解决制约农村消防工作的突出问题
农村消防工作涉及诸多方面,影响大,涉及面广。从当前农村消防工作的情况看,责任不落实、设施滞后、经费不足、队伍薄弱,已经成为制约农村消防工作的突出问题。因此,各区要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着力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要落实责任。做好农村消防工作,关键在落实责任制。各区、各镇(街)政府、各相关部门要在落实责任上下功夫,用力气。主要领导对消防安全工作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亲自抓,亲自管,亲自参与。各区政府要逐级建立健全农村消防安全责任制,通过自上而下签订工作责任状,把农村社区消防工作任务逐级落实到基层。防止出现消防工作越到基层越没有人管的现象。各镇(街)要把加强农村消防工作作为党委、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纳入年度工作责任目标考核内容,健全行政领导负责制,细化工作措施,重视长效机制建设,强化督促检查,特别要督促辖区内企业认真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员工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各公安基层派出所要充分发挥农村社区警务室的网络优势,将农村消防工作融入警务工作,开展防火检查,履行监督职责,尤其要担当起消防监督执法职责。各村(居)要整合综治、计生、义务护村队等几支队伍的资源,加强消防宣传、劝导、巡查工作,切实从根本上解决农村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问题。
二要强化基础。就是要加强农村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这是当前农村消防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从目前的情况看,不少农村地区道路狭窄、市政消防水源不到位、灭火器材缺乏,消防基础设施薄弱问题已十分突出。各区政府要按照《实施意见》要求,将农村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政府任期目标,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确保统筹安排、协调发展。要多渠道加大农村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力度。要将居民住宅及乡镇企业的消防安全布局、消防通道、消防水源建设纳入乡镇总体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中,并与村容村貌的治理改造同步实施;各镇(街)、社区要结合新农村建设,加快消防道路、水源建设,力争使消防车能通到每个村组;凡设有自来水管网的村原则上要设置消火栓,配备消防器材,市政消防水源不能到位的农村,要充分利用农村地区天然水源的优势,因地制宜设立消防车(泵)取水口,修建消防水池,确保消防用水,提高消防供水能力。各区政府要把农村社区消防规划编制、消防水源、消防车道建设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予以保证。
三要建好队伍。各区要将义务消防队建设作为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的重要一环。原则上,农村各镇(街)都要建立一支消防队伍,具体由各区根据各镇(街)实际情况确定,个别镇改街消防站未能覆盖的街道也要建立消防队伍,可以是专职的,也可以是兼职的,还可以一专多能,并定期组织训练。各村(居)委会根据实际建立兼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或志愿消防队。组建消防队是一项硬任务,各区要立即着手协调筹划,抓紧实施。同时要引导和鼓励大中型企业、扶持村镇个私民营企业建立义务消防队,并通过厂村联防机制,弥补农村消防力量不足。公安消防机构要加强对各类地方消防力量的业务指导和考核考评,派出所要抓好乡镇消防队伍的业务训练、日常管理和灭火指挥,保证发挥应有的战斗力。
四要治理隐患。就是要着手建立农村火灾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通过定期组织排查,集中整治,督查验收,及时消除隐患,尤其要坚决遏制和防止可能造成群死群伤事故的安全隐患。当前,要认真吸取“1?31”重大火灾事故教训,迅速在全市农村全面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改工作,重点要抓住农村社区易燃易爆场所、竹木加工作坊、液化气经营点展开大排查,督促企业整改火灾隐患。各区尤其要重点抓住“城中村”、私房出租,加大火灾隐患整治力度,对“三合一”、“多合一”场所,要盯紧不放,坚决整改,不能满足消防安全要求的,要坚决取缔;通过农电改造,规范农村电气线路;要充分发挥村级组织的作用,通过普查、互查和巡查的方法,做好村民住宅的防火安全工作;针对农村青壮劳力外出务工的现状,社区居委会要有计划地入户巡查,开展安全用火、用电、用气教育,帮助留守人员消除家庭火灾隐患。公安派出所要落实三级管理,在加强“九小”场所管理的基础上,将监督触角向农村个体私营企业及村、组、户延伸,减少失控漏管。要加大执法力度,对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要及时查处,决不能姑息迁就。
三、要全力确保农村消防安全各项工作的落实
农村消防工作关系农村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关系百姓的安居乐业。各区政府要加强农村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政府在消防工作中的龙头作用,在夯实农村消防工作基础上下功夫,用力气。
一要加强领导。抓好农村消防工作,领导重视是关键。会后,各单位与会同志要尽快向党政主要领导汇报,并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具体贯彻实施意见。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听取汇报,组织研究,提出要求,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落实,及时协调解决农村消防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各相关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责和农村工作的特点,认真履行监督、指导、宣传等职能,推动农村消防工作的开展。各级公安、消防部门作为牵头部门,要抓好面上的检查指导工作;公安派出所要抓好广大城镇和农村的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工商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农村消防安全环境整治工作,对未经消防审核、验收的项目企业,在申领有关证照时严格把关,取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法企业;司法行政部门要将消防法律法规宣传纳入普法教育;教育、文化、广电等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做好农村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安监、农业、民政、综治等部门也要结合各自职能协同抓好农村消防工作。通过多方努力,齐抓共管,使农村消防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抓出实效。
二要加大宣传。消防工作,宣传先行。各级政府要加强对消防宣传工作的领导,协调宣传、广电、文化、教育等部门广泛开展农村消防宣传活动,不断改进宣传教育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地向居民群众宣传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常识,提高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素质。要推广消防夜校的做法,充分利用农闲时节,组织村民学习消防常识。各类新闻媒体要积极配合,定期播发和刊登消防常识及公益广告,报道消防工作动态,曝光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为农村消防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消防部门要结合“三下乡”、普法宣传,加大消防知识进农村力度。要根据农村消防宣传教育特点,把《农村消防知识读本》发放到农户、村民手中,真正把消防宣传的触角延伸到农村每个角落。
三要督查考评。各区要将农村消防安全工作列入各级领导的任期目标,按照《农村消防工作考评标准》,加强考核评比和督促检查,与经济指标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指标同制定、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建立起农村消防工作监督、考评、问责机制。各区每半年检查考核一次,市里每年年终开展一次考评,考评结果要进行通报,确保农村消防工作扎实推进。
一、深入学习贯彻、总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强化坚守安全生产最后一道防线的意识
党的十以来,、总理站在全局和战略高度,对安全生产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特别提出了发展绝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红线”思想、应急处置能力是国家治理能力重要组成部分的科学论断,为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注入了强大精神动力、提供了科学理论指导。
(一)深化宣贯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要采取举办培训班、组织专题研究、编发学习教材等方式,把学习贯彻活动引向深入,推动应急管理工作全面落实。坚持舆论导向,组织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系统、行业管理部门和有关企业负责同志,撰写发表学习体会文章。开展面向企业和广大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强化应急意识,落实主体责任,注重把应急管理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工作的全局中筹划部署、组织实施。加强应急管理宣传队伍建设,建立应急管理网评员和评论员制度,充分利用各类媒体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应急管理工作的氛围。
(二)开展警示教育,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底线思维。坚持把别人的事故当成自己的事故来对待、把过去的事故当成今天的事故来对待、把小事故当成大事故来对待、把隐患当成事故来对待,编印近年发生的一些典型生产安全事故案例,深刻剖析和吸取因处置不当造成次生衍生事故的教训,认真查找在应急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不断改进安全生产应急准备工作。制作宣传警示教育资料,采取多种形式,突出重点对象,广泛组织实施,确保应急处置警示教育效果。
(三)强化理论创新,积极引领应急管理工作向前发展。加强应急管理基础理论和应用理论研究,探索新形势下做好应急管理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新措施。积极构建具有我国特色的应急管理理论体系,有重点地确立一批理论研究创新课题,集中力量攻关,形成研究成果,指导工作实践。加大与党校、行政学院等高校及科研院所合作,为理论创新提供智力和人才支撑。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以下简称应急指挥中心)将汇聚各方面理论创新成果,并适时召开研讨交流会,推动应急管理理论创新工作深入开展。
二、认真落实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加快推进应急管理工作法治化进程
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努力建设与之相适应的应急管理工作法规政策标准,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全面提高应急管理工作法治化水平。
(一)积极推动以《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条例》为重点的法规制度建设工作。坚持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教训指导《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立法实践,搞好顶层设计,细化法律制度,进一步明确应急管理工作在安全生产法制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在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指导下修改完善条例,适时组织现地调研,召开专家论证会议,做好立法审议保障工作。研究制定应急管理工作规章和标准建设框架。指导山东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监管监察部门选择1-2个不同领域的重点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标准化建设试点。研究制定全国高危行业、重点区域、重点领域的生产安全风险评估指标体系和办法。
(二)深入开展应急管理工作执法检查。创新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执法检查实践,加强属地监管,强化执法监督,规范执法内容,加大惩处力度,推动应急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开展以规章制度建立、应急预案管理、应急培训演练、队伍建设、应急装备配备、应急救援资产监管等为重点的执法检查工作。建立完善企业应急管理违法违规信息库,公开向社会曝光一批非法违法典型案例,形成有力震慑。年内,应急指挥中心研究制定应急管理工作执法指导意见,组织部分地区开展1-2次应急管理工作互查互检活动,推动执法检查落实。
(三)深化应急管理专项整治行动。针对煤矿、危险化学品、油气管网等重点行业领域和化工园区、工业园区、开发园区在应急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持续开展以“六打六治”为主要内容的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深入贯彻落实煤矿安全“双七条”规定,积极参与全国煤矿隐患大排查活动,督促煤矿按标准配备和更新应急救援装备,实现所有煤矿应急管理措施全覆盖。按照“四不两直”要求,建立国家、地区、行业领域协同联动机制,筹划组织应急管理工作督导检查、暗查暗访活动,保持持续推进的有利态势。
三、加大改革创新力度,进一步强化和拓展应急管理工作职能
紧紧围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深化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改革的总体布局,推动应急管理工作创新发展,转变思想观念,强化职能建设,充分发挥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的组织协调和综合监管作用,积极适应安全生产工作新常态。
(一)深化应急管理工作改革创新。坚持在省、市、县、乡镇(街道)、行政村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级五覆盖”框架内建立和完善应急管理工作责任体系,加大应急管理工作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考核权重。在地方安全生产领域改革体制内加强省级、地市级应急管理机构建设,推动应急管理工作向基层延伸。总结推广广东大亚湾化工园区应急管理创新试点工作经验,围绕提高指挥协调、救援处置和应急保障能力,完善化工园区、工业园区、开发园区应急管理工作模式,强化统一领导,优化资源配置,深化协调联动,探索建设市场化、专业化应急服务新模式。
(二)编制“十三五”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规划。抓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十二五”规划落实工作,并对其实施情况全面总结评估。坚持把应急管理工作纳入安全生产总体规划中统筹谋划、同步推进、协调发展,认真编制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十三五”规划,明确目标任务、重点工程和重大政策措施。组织中央企业研究提出具有示范引领作用和战略发展意义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建设项目,编制完成中央企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十三五”规划。
(三)推动应急管理工作“三同时”建设。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应急产业发展的通知精神,围绕提高安全生产监测预警、预防防护、处置救援、应急服务能力,完善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场所应急设施设备配置标准和各类应急救援基地、队伍的装备配置标准,推动安全生产应急设施设备装备与建设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应急指挥中心将协调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研究制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三同时”建设的落实措施,确保各项建设有序推进。
四、大力开展应急知识和技能培训,全面推动应急管理工作进基层、进企业、进班组
坚持重防范、抓治本,创新培训思路,丰富培训内容,大力提高应急管理人员的指挥能力、应急救援队伍的实战能力、企业一线员工的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实现重点行业领域应急知识和技能培训全覆盖。
(一)推动应急管理人员分层级培训。按照分级负责、分类实施、全员培训的原则,加强省、市、县、乡镇(街道)和行政村应急管理人员岗位培训工作,普及应急知识,提升应急能力。加强煤矿、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培训和考核规章制定工作,进一步规范培训目标、内容、标准和方法。应急指挥中心将分期组织省级和重点地市级应急管理机构负责人进行培训;根据工作需要,组织部分应急管理工作人员赴国外参加专项培训。
(二)深化应急救援队伍专业培训。依法加强各类应急救援队伍专业培训,突出矿山、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伍指战员培训,提高应急救援队伍专业技术能力。充分发挥国家级应急救援基地的功能和作用,广泛运用模拟仿真、实战化演练等新技术改进培训手段、创新培训方式、提高培训质量。应急指挥中心将按照《矿山救护规程》的要求组织开展矿山应急救援队伍培训工作,并对省级矿山应急救援管理机构、矿山救援大队的培训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三)加强应急知识普及和面向企业一线员工的应急技能培训。大力开展生产安全应急知识普及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应急知识竞赛活动,提高全民应急意识。依法推动企业落实对从业人员的应急技能培训要求,突出重点岗位和班组、车间等一线从业人员的应急处置技能培训,熟练掌握应急处置措施,提高对生产安全事故先期处置和自救互救能力。
五、加强应急预案管理,强化应急演练工作,不断增强应急准备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进一步强化应急预案“平时牵引应急准备、战时指导应急救援”功能,优化预案编制,严格管理制度,推进实战化演练,真正把应急预案落实工作抓细、抓实、抓到位。
(一)加强应急预案管理。严格规范应急预案分级属地监管和行业管理责任,着力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实现政府和企业、以及行业领域间应急预案的有机衔接,确保应急预案专业、简明、标准、实用。总结推广中石化集团天津分公司、神华集团神东公司应急预案优化工作经验。推动矿山、危险化学品和油气管网行业领域完成预案优化工作,实现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应急处置卡全覆盖。修订颁发《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研究制定《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规范》。
(二)抓好应急预案落实。大力推动应急预案向应急实践转化工作,认真落实应急预案所明确的指挥机构、责任分工、救援队伍、装备器材和应急物资储备等措施,建立应急预案定期培训制度,并及时根据应急救援工作需要修订和完善应急预案。推动将应急预案工作纳入中央企业安全生产业绩考核范围。举办应急预案培训班,提高应急预案管理人员业务能力。
(三)组织实施以基层为重点的实战化应急演练活动。坚持面向基层、贴近实战、注重实效抓好应急演练,切实发挥应急演练在检验预案、磨合机制、完善准备、锻炼队伍中的作用。研究制定应急演练规章制度,建立政府和企业应急演练定期上报机制,推动企业实现应急演练制度化、经常化、全员化。加强应急演练基础研究,推动开展由第三方评估应急演练工作。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广泛开展示范性应急演练工作。
六、狠抓应急处置能力建设,确保有效应对生产安全事故与灾难
坚持科学施救、安全施救,优化队伍布局,强化科技支撑,落实应急处置制度,完善应急保障机制,全面提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能力。
(一)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体系。按照专兼结合、优势互补、功能综合的要求,完善以专业救援队伍为主、社会救援力量参与的应急救援体系。加强对铁路、高压电网、粮食仓储和远洋油气开采等领域的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指导,突出油气输送管道应急保障体系和长江流域及内河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保障能力建设,建立事故灾难心理辅导专家志愿者队伍。加快推进国家化学品事故应急体系建设。应急指挥中心将会同安徽省安全监管部门组织开展依托社会志愿者和相关资源建设应急救援队伍的试点工作。
(二)加强应急救援技术装备和信息系统建设。加强对两批“四个一批”项目管理,组织推荐第三批“四个一批”项目申报,编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装备和技术攻坚目录,征集、推广和遴选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关键技术科技项目。积极推进省、市级安全生产应急平台互联互通建设,强化应急指挥大厅、应急指挥车和移动应急通信设备功能。组织实施基于云服务的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应急联动与智能决策系统建设项目,开展国家安全生产应急平台体系应用及建设趋势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