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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警剖析材料优选九篇

时间:2022-03-04 17:31:40

引言:易发表网凭借丰富的文秘实践,为您精心挑选了九篇辅警剖析材料范例。如需获取更多原创内容,可随时联系我们的客服老师。

辅警剖析材料

第1篇

一、严于律已,自觉加强党性锻炼,政治思想觉悟得到提高

到警务室工作以来,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工作积极主动,勤奋努力,不畏艰难,尽职尽责,,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力所能及的贡献。强化理论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自己又缺乏工作经验,所以只有不断加强学习,积累充实自我,才能锻炼好为人民服务的本领。这一年来,始终坚持一边工作一边学习,不断提高了自身综合素质水平。二、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始终保持虚心好学的态度对待业务知识的学习。

半年来,在所长及各位驻警民警的带领下,深入开展辖区大走访,辖区重点行业安全检查。调解辖区各类茅盾纠纷,及辖区积极配合民警开展各项工作,

三、存在的问题

回顾半年的工作学习,检查自身存在的问题,我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学习不够。当前,以信息技术为基础的公安科技迅速发展,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新知识新科学不断问世。面对严峻的挑战,缺乏学习的紧迫感和自觉性将不能适应新的要求。

二是在工作压力大的时候,有过畏难情绪,这是自己政治素质提高,也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解决不好的表现。

第2篇

1、学习劲头不足,理解水平不够

虽然平时也学习,但学习时间较少,学习内容不够全面、系统。对政策理论钻研不深不透。有时只注重实际工作有关的内容。对很多新事物、新知识学习掌握较少。在运用理论指导实践,促进工作上还存在一定差距。究其原因,主要是学习态度不端正,总认为理论的东西是务虚的,能了解大概就可以了,满足于一知半解。认为自己主要是管生产的,理论知识不必过多的研究。致使学习政策、理论的自觉性不高。有时放松对自己的要求和标准,满足于过得去、差不多。

2、全局意识不够,责任意识不足

有时在自身分管的工作方面投入精力多,在其他方面花费的精力少。尽管也倡导全局意识,但是在有些工作方面考虑问题还不够全面、细致。对班子成员提合理化建议和沟通上不够主动。总怕引起不必要的误解,影响班子团结。有时遇到棘手问题或多或少存在回避矛盾的想法。在思想意识上有待进一步增强。

3、开拓创新意识不强,有自我满足情绪

有时想着自己也是踏踏实实干了多年的干部,有时有吃老本的想法。在一定程度上放松了对自己的严格要求。缺少了以前那种敢拼敢干、不怕吃苦熬夜的艰苦奋斗精神。工作中创新不够,表现在工作作风上有时紧有时松的现象。工作标准上有时不够严格,不能尽善尽美。

4、勤俭廉洁上做得不够好

虽然能自觉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做到廉洁自律,不贪不沾。但是有时在思想深处也会掺杂着私心杂念。有利用工作之便吃点喝点的现象,有为分队班组多争取利益的想法。

二、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一定要发扬长处,改正不足把握机遇,创新理念,尽职尽责地做好本职工作。

1、把学习实践活动同自己的思想观念结合起来。

通过学习实践,加强理论学习,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念。破除有碍科学发展的旧观念。破除因循守旧的老规矩。以创新的观念思考问题,解决问题,树立正确的自觉意识和责任意识,大胆工作,努力搞好施工生产。

2、站在专业分公司新的起点上,增强主观能动性和责任感。

通过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逐渐认识到桥梁专业分公司在公司发展中的作用。作为分公司的一员,应把握好服从与服务,把分公司建设成为精专的桥梁队伍。坚持用科学发展的眼光,用务实的作风,再艰难的事,都有解决的办法和途径。只要我们持之以恒,就没有办不到的事,只要我们开动脑筋,就没有办不成的事,只要我们用科学发展的眼光,就没有办不好的事。

三、对班子的建议

第3篇

为贯彻落实“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切实加强理论学习,近期,xxx大队组织全体民、辅警召开"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集中学习会。我从查思想、查作风、查纪律、查管理等方面入手,针对自身现在存在的问题和以后可能会出现的问题进行了深刻的思考,下面将我自身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措施汇报如下:

一、存在的问题

(一)纪律作风建设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任务。公安队伍是一个大集体,集体中的每一个人都要有强烈的集体荣誉感。只有每一名警察严格要求自己,时刻牢记人民的嘱托和希望,才会在思想上解决作风不严谨的问题。铁的纪律是保障公安队伍强有力战斗力的坚强后盾。只有坚持不懈、持之以恒才会培养出一个人严谨的工作作风和纪律意识。

(二)对业务理论的学习不够,对业务知识的学习还不够充分。当前在国家实行“依法治国”大的战略目标下,全国范围内形成了良好的法律意识,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提高了,而作为执法者的我却不能利用更多的时间去学习、去提高,适应不了当前形式发展的要求,势必造成很多问题,势必会影响工作的更好开展。这就要求我们自己必须紧张起来,不断的充实提高自己的各项技能,以便于日后工作的顺利开展和高质量完成。

(三)组织纪律意识方面存在侥幸心理。我在以前头脑中总认为自己出不了什么大问题,对小问题重视程度不高。有句古话说的好,“千里之堤、毁于蚁穴”,所有大问题的产生都是有小问题开始的,所以不够重视小问题的态度是不正确的,侥幸心理的存在可以说是存在的安全隐患,今后必须加以克服。

(四)自我要求不严,开拓精神、创新意识不够,满足现状,未能充分发挥主人翁意识。在思想上缺乏积极进取的意识,对日常工作要求不高,甚至有些时候抱着得过且过的想法,片面认为只要平平安安就万事大吉,存在着“无过便是功”的思想,没有扎根基层,开拓进取的精神,与时俱进、勇于创新的作风还不够,由于这种麻痹思想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自己精神面貌,使得自己在工作上没有突出亮点。

二、今后工作中我应该注意和加以改进的问题:

(一)要多学习、勤动脑,不断扩大自己的知识结构。始终不放松学习,争取用扎实的理论知识武装自己的头脑,用深入的专业知识来解决工作中遇见的各种问题,更加灵活的解决工作中的各种问题。要勇于在工作中实践,立足本职岗位,积极借鉴别人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取长补短的来提高完善自身的工作和服务水平,时刻牢记“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工作宗旨。

(二)严格遵守“五条禁令”,提高安全意识,提高自我管理能力。对自身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和隐患及时加以消灭在萌发状态,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等群众反映强烈的作风问题,杜绝工作时间饮酒和酒后开车等严重违反“五条禁令”问题的出现时刻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

三、善于用新的思维、新的办法来分析解决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在工作中要勇于开拓创新,用过硬的业务水平来更好的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并且保证质量。

第4篇

一、存在的问题:

满足于一般性的学习,带着问题学、深入思考学做的不够,理论思维还需要进一步提高;开展工作中累积经验不足,对理论实践指导重要性认识不够。

工作作风不够实,精神状态不好、精力还不够集中,缺乏年轻人应有的性格特点和精神状态。日常工作中,缺乏只争朝夕、敢为人先的精神和气概。

二、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一)缺乏政治理论意识性,学习时缺乏思考存在着一定的片面性,学习的自觉性、积极性和主动性不足。

(二)理想信念不够坚定,在工作中遇到困难习惯从工作层面找原因,没有上升到理想信念高度剖析。

(三)、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容易放松对工作的要求,不能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三、整改和努力方向

不断学习,提高认识,增强拒腐防变的免疫力。我会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进取参加集体学习、团体讨论。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碟片,我明白他们手中的不义之财来自手中的权力,用他们的权力演绎了一场场淋漓尽致的权钱交易…..通过警示教育碟片,使我清醒地认识到身上担负的历史使命,提高自身法律法规的学习本事,加强思想改造,树立牢固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做到自重、自律、自警。

第5篇

在市局关于在全体警辅人员中深入开展“严明纪律、严肃作风、严肃形象”专项教育整顿的要求下,我结合自己的学习、工作,查找本身存在的问题,力求把问题找实、找深、找透。通过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把自己在工作、生活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查,自纠。边学习、边查摆、边整改、边进步。现将自查情况做一下汇报:

一、存在的问题

1、政治理论知识薄弱。主要表现在政治理论知识上学习不够,对党和国家的一些重要精神和政策不够关心,也没有认真的学习和领会,缺少一些基本的政治素质,不善于用政治的头脑思考题目,缺少政治敏锐性,特别是在平常工作中,缺少主动性和创造性,看问题和做事情比较片面,不利于本身工作的进步。   

2、工作作风还不够扎实。有时对领导安排的工作存在畏难情绪和急躁思想,对待工作有时只满足于完成领导交给的任务,经常只是根据布置的工作,说一步走一步,开辟意识还不够。缺少知难而上、排难而进的工作态度和果敢精神。

3、业务能力还不够过硬,在工作中常觉到自己所把握的业务知识的深度和广度不够,不能把理论知识和业务联系起来,业务能力的进步速度跟不上工作对我们提出的新的要求。

4、在工作中自我要求不够严格。主要表现在:对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学习不够,爱岗敬业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还做的不够,工作中只安于做好领导交代的任务和自己分内的工作,不够积极主动。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   

1、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深入,工作作风不扎实,以为工作只要过得往就行,没有养成好的学习习惯,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不强。

2、对知识的学习没有引发足够的重视,只满足完本职工作。对业务学习不够,业务上用的着就学一点,钻的不深。

3、有满足于一般的思想,致使了对相关的业务知识把握不全面。

4、对本身要求不严,致使了不能时刻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不能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规范自己,使工作作风和服务大局的意识达不到优良高效的要求。   

三、今后整改措施及努力方向  

1、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端正思想,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以高度的责任感、事业心,完成工作。   

2、改进工作作风,全面的分析自己,正确的定位自己,廉洁自律,乐于奉献,真正做到全心全意为人面服务。   

3、努力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加强本身业务素质,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做好每项工作。

第6篇

(一)重视德育工作,积极开展特色学校创建活动,狠抓师德师风建设。以上工作长抓不懈,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2、组织学习各项制度及法律、法规,同时结合本校实际,制定了《xx一中师德培训计划》、《xx一中教师道德规范》等各项规章制度,制度涵盖了岗位职责、教职工请假制度,教代会制度等,要求教师在平时的教学工作中时时严格要求自己,时时自我反省,做学生的表率。学校还同全体教职工签订了师德师风目标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了师德建设责任。同全体班主任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 ,要求班主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有效开展班级管理和学生德育工作。

3、学校多次召开教职工大会做出强调,要求教职工根据自己工作岗位,对工作作风、态度、教学质量、工作效率、乱收费、乱订教辅资料、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等情况进行自查自纠。 学校开展了师德师风家长、学生问卷调查,面对全体师生、家长和社会广泛开展“自下而上、由内到外”的征求意见建议活动,组织全体教师对照《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征求梳理的意见建议开展查摆剖析,形成了每个人的剖析材料。对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学校及时给予了处理、整改。 学校领导、教师进一步转变了工作作风,提高了办事效率,文明执教,优质服务于学生。乱收费、乱订资料、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训斥、刁难学生家长的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学校的师德师风明显好转,社会效益显著提高,学生、学生家长对学校、教师工作的满意度大幅度提高。

(二)多措并举,建设可持续发展的师资队伍,扎扎实实开展教学研究活动,完善教学质量监控评价方案,切实提高教学质量,胜利完成县局下达的二本以上达线率70%,一本以上41%的指标,考取重点名校学生数目大幅增加。

1、学校坚持以名师队伍建设为导向,抓好校本培训,建立了符合学校实际和发展需要的师资培养规划;教师个人也制定自我成长发展计划。各教研组开展丰富多彩的教研活动,同课任教师互相听课,备课组集体评课,遇到市、县大的教研活动,老教师带青年教师磨课,争取多上精品课,从而使xx一中教师的课在市、县产生了极好的影响。抓好教育科研,激活了教师队伍可持续发展的内驱力。教研组,备课组成为教研活动的核心,备课组活动“独立钻研、集体交流;因人而异,反思总结”成为xx一中教科研的一种特色。

2、学校实施精细化管理,有切合实际的提高教学质量的保证措施和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奖惩制度,积极参加并且多次承办市、县大型教研活动,分管教学的副校长,教导主任经常推门听课,中层领导全部兼课,积极参加各教研组的教研活动,2011年学校语文组、英语组共有两项省级课题立项。逐步形成了xx一中教学精细化管理的模式,那就是“三查两看”,查教案、查备课、查作业批改;两看就是看课堂教学效果,看学生问卷调查。

3.为了提搞教师的专业水平,学校每年派出大批教师参加市、县教研活动,积极鼓励教师主持或参与课题研究,撰写教学研究论文,交流师生的思想,营造浓厚的学术氛围。提倡年级组教师集体备课,加强学科间横向联系和纵向沟通,学校举办一年一次的教学开放周活动,每次都有大量外校教师来校交流,学校的教研工作进一步开展起来。扎实的教学管理, 2011年高考,学校本科达线稳中有增,二本以上达线率73%,一本以上达线率45%,重点院校录取率有大面积提高。

4. 严格执行国家和省颁课程方案,落实课程标准,根据市教育局课程安排表开齐课程、开足课时,重视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的开设。学校不以任何名目利用节假日、双休日组织学生有偿补课,即使是高三毕业班补课也严格按照规定执行。重视体育教育,学校每年举行一次运动会,认真完成《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上报工作和学生体检工作,学生体检率100%。

5.学校2011年初就制定出学期教育、教学工作计划、教科室制定教研组活动计划,教师学科教学计划、教学进度。教师严格按照教学计划教学,建立备课、上课、作业批改、辅导、测试与教学反思相结合的教学常规制度。教导处教学检查、教学实绩考核制度落实,有记载、有小结,每学期教学计划、教案、作业、试卷分析检查措施到位。学校精心组织教师参加各项竞赛、论文评选,充分展示了xx一中教师业务水平。学校成立了校本教研制度、计划,组织教师集体备课、相互听课,举办每年一次的教学开放周活动,主动承办市、县大型教研活动,学校学术氛围浓厚。

第7篇

关键词:企业;经营风险;控制对策

中图分类号:F27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4)03-0008-02

一个企业的赢利能力与其防范风险的能力是相辅相成的,没有规避风险、控制风险的能力,就不可能有赢利能力。这主要是因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本追逐利润,利润伴随风险;利润越高,风险越大。要想赢利就必须学会控制风险。企业经营风险产生于企业发展的各个阶段。经营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风险和收益风险。在筹办初期,企业存在创业的风险,如何规划企业的未来与发展方向将决定企业的命运;在企业投产后的经营过程中,各种各样的风险更是隐藏其中,资金风险、市场营销风险、新产品开发风险等,任何一环的疏忽和纰漏都会给企业带来极大的危害;在企业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中,授权风险、决策风险、内部牵制风险等,都对企业管理与控制提出了较高的要求,规避风险,防患于未然成为当今企业必须高度重视的问题。

一、企业经营风险形成的原因

1.企业内部形成的经营风险。按照企业的构成要素,企业所面临的风险可以分成以下几方面。由于构成企业的最基本要素是人、财、物和信息。风险也相应地分为:(1)来自于人的风险,比如人力资源流失的风险,主要包括关键岗位或关键技术人员的流失。(2)来自于财务的风险,即和企业筹资、融资以及经营现金流等相关的各类风险。(3)来自于物的风险,即企业的产品生产或销售的风险、物流体系的风险,设备运行和工艺风险等。(4)信息的风险。企业的经营决策,离不开对各种信息的有效处理。而企业的成功经营,离不开这四种要素有效地流动。四种基本要素,也构成了企业的全部资源。而四种要素中任何一种风险,都可能会导致企业经营陷入危机。一些企业管理者急于求成,在自身财力匮乏的情况下,多头举债融资办事,往往半途而废,项目失败后形成巨大的债务负担。有些企业盲目为其他一些经营不善的公司提供担保,一旦担保对象无力偿还,企业将附有连带责任,造成巨额损失。

2.企业外部形成的经营风险。在经济进入全球化的今天,企业所处的环境并非是静态的、封闭的,而是动态的和开放的。企业的外部环境分为政治经济环境、社会文化环境、技术环境以及人口。企业作为宏观经济的微观基础,首先必然会受到宏观经济的影响。其次,社会文化环境改变,对企业也会产生很大的影响。文化环境的改变,通常会影响企业的市场环境,且有着极强的渗透性。结合中国经营企业的自身特征,将中国经营企业面临的文化风险归类为精神文化风险、行为文化风险、制度文化风险和物质文化风险四个方面,并在分析各种风险的影响因素的基础上,初步建立评价指标体系。作为企业经营者,应该时刻关注企业外部与自身相关的各种新技术的变化,我们称之为技术风险。最后就是人口要素变化构成的风险。人口的变化,通常会影响消费者的构成。

二、企业投资风险控制对策

1.项目的优选是规避投资风险的关键。选择哪种项目进行投资,不仅仅是看项目的报酬率、给企业带来的利润,简单地比较一下哪个大就选哪个,而是要对投资项目进行充分、科学的考察,通过对大量调查资料的分析、比较、选择、评估,尽量使未来可能出现的各种不利因素测定在一种相对可以承受的范围内,进而减少投资风险。这个阶段应对项目的产业方向、政策范围、投资环境、市场前景、资金实力、管理水平等关键因素的可行性进行综合评价,力求所选项目最优。

2.组合投资是降低风险的重要手段。企业将资金同时投向不同的项目或企业不同的发展阶段、或几个投资者联合起来共同投资一个项目、或企业实行组合投资,优势互补,可以使企业各种生产经营能力平衡、配套,形成更大的综合能力,防御风险的能力就将大大增强,使企业的综合实力增强。所谓“船大经得起风浪”、“东方不亮西方亮”就是这个道理。

三、企业生产经营风险控制对策

1.科学采购。优质的原材料是保证产品质量的前提,原材料的好坏,直接影响到企业的优质生产,由于采购劣质原材料形成的“豆腐渣”工程,不仅影响企业的安全生产,并直接影响企业的声誉,影响到企业的生存。因此,企业必须从“源头”上把关,避免企业隐患和风险的产生。可以借鉴政府采购制度或直接参与政府采购,加强内部采购制度,杜绝采购业务中的不正当、腐败现象的产生,实现“阳光”采购。

2.优质生产。产品质量是企业参与竞争、依赖生存的重要因素,质量上的每一点疏忽,质量上的每一个纰漏,都会影响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影响企业的形象,甚至给企业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由于技术和管理,以及员工的责任心等原因,或多或少会影响产品的合格率和精品率,形成企业的潜在风险。要提高产品质量,关键的因素是提高科技含量,加强经营管理,同时严把质检关。各个名企业开拓市场的成功表明:市场相信科学,高科技是企业的生命线,提高产品科技含量是企业竞争的制胜之本,谁能最快占领当今科技的制高点,谁就有可能在市场竞争中觅得先机,就有可能在市场竞争中处于领先地位,立于不败之地。

3.安全生产。安全生产,是当今政府一再强调的头等大事,尤其是煤矿,化工和建筑等高危企业,当前这些企业出的安全事故接二连三,血的教训还在眼前,又一个血的教训发生了,叫人揪心。不仅使企业经济受损、声誉受损,更重要的是失去无数无辜老百姓的生命。这一个个血的教训发生,就是由于企业放松了对安全生产的管理,只顾当前的经济利益。因此企业应加强安全生产,加强内部管理,责任到人,防范胜于救灾,警钟长鸣,严于防范。

四、企业财务风险控制对策

1.树立风险意识。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独立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它必须独立承担风险。企业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时,内部条件和外部环境的变化导致实际经营结果与预期效果相偏离的情况是难以避免的。因此,企业必须树立风险意识,即要承认风险,正确认识风险,科学评估风险,预防风险发生。

2.建立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企业必须立足市场,建立完善的风险防范机制和财务信息网络,及时对财务风险进行预测和防范,制定适合企业实际情况的风险规避方案,通过适当的筹资规模和合理的筹资结构来分散风险。

3.在成本收益和风险之间进行权衡。在具体项目上,企业所采用的筹资风险决策法是:首先,在筹资成本相同的情况下,选择筹资风险最小的方案;其次,在筹资风险相同的情况下,选择筹资成本最小的方案;最后,在筹资风险小但筹资成本大的方案或筹资风险大但筹资成本小的方案中,根据管理者对风险的态度和筹资收益效用的大小,选择筹资风险和资金成本相对较小、筹资收益相对较大的方案。

4.保持合理的负债比率。负债经营虽然能获得财务杠杆利益,但同时企业还要承担由负债带来的筹资风险损失。为了在获取财务杠杆利益的同时避免筹资风险,企业一定要做到适度负债经营。企业负债经营是否适度,是指企业的资金结构是否合理,即企业负债比率是否与企业的具体情况相适应,以实现风险与报酬的最优组合。在实际工作中,如何选择最优化的资金结构,是复杂和困难的,对于一些处于高速成长时期的企业,因其生产经营好,产品适销对路,资金周转快,负债比率可以适当高些,对于经营境况欠佳,产销不畅,资金周转缓慢的企业,其负债比率应适当低些,防止因商业风险加大而增加筹资风险。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统计,目前中国企业资产负债普遍过高,一般在70%左右,有的在80%以上,为了增强抵御外界环境变化的能力,中国企业必须着力于补充自有流动资本,降低资产负债率,降低财务危机发生机率。

5.制定负债财务计划。根据企业一定资产数额,按照需要与可能安排适量的负债,同时,还应根据负债的情况制定出还款计划。如果举债不当,经营不善,到了债务偿还日无法偿还,就会影响企业信誉。因此,企业利用负债经营加速发展,就必须从加强管理,加速资金周转上下功夫,努力降低资金占用额,尽力缩短生产周期,提高产销率,减少应收账款,增强对风险的防范意识,使企业在充分考虑影响负债各项因素的基础上,谨慎负债。在制订负债计划的同时须制定出还款计划,使其具有一定的还款保证,并使企业负债后的速动比率和流动比率保持在安全区域。只有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降低风险,提高企业的盈利水平。同时,还要注意在借入资金中,长短期资金应根据需要合理安排,使其结构趋于合理,并要防止还款期过分集中,以减轻企业偿债压力。

6.建立短期财务预警系统,编制现金流量预算。由于企业理财的对象是现金及其流动,就短期而言,企业能否维持下去,并不完全取决于是否盈利,而取决于是否有足够现金用于各种支出。建立短期财务风险预警系统,首先是编制现金流量预算,现金流量预算的编制主要是通过现金流量分析来完成。通过现金流量分析,可以将企业动态的现金流动情况全面地反映出来。当企业经营性应收项目或存货大幅度减少时,则表明企业货款回笼情况较好,产品积压少,企业具有较强的经营能力;相反,当企业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小于净利润时,则应引起投资者的高度警惕,这种情况下,由于应收款项及存货的大幅度上升,将使企业经营能力下降,同时也易形成潜在损失。应收款项、应付款项及存货项目中的任何一项失衡,均会引起企业危机,可将这三个项目作为短期财务风险的警源。为能准确编制现金流量预算,企业应该将各具体目标加以汇总,并将预期未来收益、现金流量、财务状况及投资计划等,以数量化形式加以表达,建立企业全面预算,预测未来现金收支的状况,以周、月、季、半年及一年为期,建立滚动式现金流量预算。

第8篇

【摘 要 题】汉语言文字学

【关 键 词】形声字/形成过程/同族字/母文/类属标志

【正 文】

在讨论问题之前,我们先说明三点。这三点,也是我们讨论形声字形成过程的基础。

1.关于形声字的概念的问题。形声字,东汉许慎在《说文解字·叙》里早就给过“以事为名,取譬相成”[1]的定义。由此出发,人们一般认为,形旁(与词的意义相联系)和声旁(与词的读音相联系)组合成的字,就是形声字。这好像很简单,很明白的,再没什么分歧了。其实,这只是一个方面。还有另一方面,我们并没有充分地注意到,那就是,同样在《说文解字·叙》里,许慎还谈到了“形声相益”[2]的问题,这里包含着对形声字的另一要求,即形声字的形旁和声旁,要“相益”,要相辅相成。这一点看似废话,其实很重要。这反映了许慎对形声字特点的认识,也影响到我们现在对形声字的产生及其形成过程的认识。

形声字的这个特点告诉我们,作为一个形声字,其形旁与声旁两部分要“相益”,要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如果有一部分可有可无,那么这一个字还不是真正的形声字。如甲骨文中的“凤”字,大体上有两类写法:一类是画出凤的专形,作为象形字;一类是在专形的基础上加“凡”字注音。如果不考虑形与声“相益”而成的要求,那么加“凡”音的凤字就是形声字;但如果考虑到形与声两部分要“相益”、要相辅相成的要求,则甲文时代加凡音的凤字还不是形声字,因为,此“凡”旁在当时可有可无:有它,只起到示音作用;无它,仍是“凤”字,不影响表义。正因为如此,所以,甲文里的凤字有时加“凡”,有时不加“凡”,比较随意。所以,此时的“凡”旁,还算不上为形声字之声旁,只是一个注音符号而已。因而本文以为,只有具备了形与声两部分相益相成特点的字,才是真正的形声字,我们探讨形声字的形成过程,也就是讨论这种形与声两部分相益相成的形声字的形成过程。

汉字有个发展的过程,形声的观念、造形声字的自觉意识也有个形成的过程。在古人有了造形声字的自觉意识后,才有可能在这种意识支配下创造形与声两部分相益相成的形声字;没有成熟的形声理论自觉地支持造字实践,就不可能创造出形与声两部分相益相成的形声字。分析汉字结构在古文字阶段各个时期的发展变化,我们发现这种自觉意识的形成是有一个过程的。也就是说,形声字不是古人灵感一动,突然想出来、造出来的,而是在用文字记录语言的过程中,为困难逐渐逼出来的,是为解决文字运用中的困难而逐渐产生的。所以,这期间自然经过了一个从无意识到有意识、从不自觉到自觉的创造过程。

2.关于怎样观察汉字结构和形声字的问题。观察分析汉字及形声字,有两种不同的角度。一种是静态观察,就是不考虑汉字的来源,不注意其发展过程,不注意有关偏旁在历史上的功能和所负载的信息,只看最后的结果,甚至是只看现代汉字的最终形式。静态观察汉字的结果,就是把历史上不同时期形成的汉字压在一个平面上,根据一定的标准分类分群。这样划分出的形声字,就只能看到是形旁加声旁而成的字。其结果可能会把一些历史上原本不是形声字,而后世或由于讹变、或虽未讹变而由于已不明其本来面目的字,也当作了形声字,而且也看不到形声字的层次和变化过程。

另一种是动态观察,就是强调历史地发展地动态地看汉字,注重汉字及其结构的发展变化,注重汉字及其结构在发展变化中的层次性,注重了解字中有关偏旁在历史上曾经担负的责任,即当初赋予它的真正职责。由此才能看清楚形声字产生和形成的过程,才能看到一些形声字在历史上的本来面貌。

本文所采取的是后一种观察分析。

3.关于“字”的概念的问题。“字”的概念,这似乎更是无需讨论的了,但也有分歧,所以也得交代几句。我们在这篇文章里说的汉字,是指直接记录汉语言的成系统的符号。它有两个特点:(1)有约定俗成的、有一定社会性的形体;(2)与汉语言的词或词的一个音节相对应,有固定的读音,与特定的词义相联系。同样,下文所讲的假借字,也只是属于这种“字”的范围内的一种文字符号,是指本为A词造的字,如果把它作为表音符号,借来记录其他音同或音近的B词或C词的时候,这个字就是假借字。也就是说,我们强调的是假借字所借的那个形体已是文字,而不是未成为文字的记号或图画。我们之所以作这个限定,是由于有的学者认为假借字的出现早于象形文字[3],如果早于象形文字,那么它借什么呢?只能是借图画或记号了。图画或记号还不是字,那么它何以称为“借字”呢?因而,这种观点虽很有启发性,但还要有更多的证据来证明。也许有人会说,我们这样判定字也是一种以今律古,但是,我们认为,确立判断汉字初创阶段的字和非字的标准,只能是在现代语言学理论的指导下进行。

另外,需要说明的是,汉字不是一时一地一人所造,所以绝不可能用一种方法造好一类字,再造另一类字。更况在上古造字所用的所谓方法,当初根本就是非自觉性的,盲目的,所以,我们在文章中所说的形声字形成过程的有关阶段,只是叙述的先后次序,而并没有历史上发生的绝对的先后次序。

下面,我们讨论问题本身。

从现在能确认的古汉字来看,在汉字发展的历程中,就总趋势而言,较大范围的首先从图画和记号中跨出、与词结合而成为文字的应该是表意字,包括具体和抽象的象形字(大体上相当于裘锡圭先生所讲的象物字和抽象字[4])以及指事字、会意字等。但是,在表意字的基础上,形声字是怎样产生和形成的,则是很值得思考和研究的问题。

经考察现有的一些重要的古文字资料,我们认为,从表意字到形声字中间主要经历了“改造假借字的阶段”,“母文加上事类符号(类属标志)分化新字的阶段”,以及“在表意字上注音的阶段”;然后才改变了最初的无意识、不自觉的状态,发展到了有意识、自觉地创造真正的形声字的阶段。

一 假借字的产生及假借字的改造——在借字上加类属标志以指示联想词义的方向

汉字发展到改造假借字的阶段,在假借字上加事类标志,一般人以为这便是形声字,其实不是,这只是向形声字的一个过渡。

随着社会的发展,最晚在商代初年,华夏民族仅靠制造表意字来记录语言,已根本不能满足社会交际的需要了。而且,有些词特别是虚词用造表意字的方法根本无法为它们造字。再说,文字本来就是记录语言的符号,它的符号性质决定它并不要求字形一定要表示出所记录的词义来。古人造象形、指事、会意等表意字,也不过是让该类字在形体上尽可能与所记录的词有一种直观的联系,让字形尽可能有某种外形标志以唤起人们对所记录之词的联想而已。所以,古人自然没有必要,也不可能只造那些难造的表意字。因而,几乎是在造表意文字的同时,为了济文字数量不足之穷,为了克服其他方法产生新字不易之弊,人们就在运用文字的过程中,又从无意识到有意识地利用假借的方法,创造了新的同形、同音而异义的字即假借字。所以,孙怡让说:

盖天下之事无穷,造字之初苟无收叚借一例,则将遂(引者按:“遂”疑当作“逐”)事而为之字,而字有不可胜造之数。此必穷之势也,故以声而讬以事焉。视而不必是其本字也,而言之则其声也;闻之足以相喻,用之可以不尽。是叚借可以救造字之穷而通其变。[5]

人们利用假借之法为词配备字,起初也不是有意识地图方便,图省劲,更不是灵感一动想出来的简单办法,而是在使用文字的过程中,为困难逼出来的一种权宜之计。语言中已有某词,但文字中尚无为社会公认的约定俗成的记录该词的某字,于是在口语变为书面语(或把思想记录下来)的过程中,人们便不得不以语音为线索,借原有的同音字,来记录这个还没有用文字形成固定下来的词。对于这个被借的形体来说,它已不再是一个字了,而是两个同形、同音而意义不同的字了。

以假借之法造字,后人评价甚高,以为这已说明古人对音义关系有了一定的认识。其实不尽然,就借字人的主观动机而言,仅仅是以口语之音为线索,寻找了一个本记录着同音的A词的A字,借来记录与A词同音的B词而已。也就是说,让记录A词的A字兼起了B词的尚未诞生的代表字——B字的职责,并不是自觉的以音表义的。那时的古人对音义关系还没有自觉的明确的理性认识,没有让文字以音表意的意识,因而也不可能有借音表意的自觉意识。也就是说那时还没有成熟的假借理论来自觉的支持造字者的创造实践。

正因为如此,再加上:(1)上古汉语单音节词较多。单音节词多,则必然导致同音词多;同音词多,则在书面语言中用同形、同音的假借字易混淆,易有歧义。特别是当假借字在书面语言中所占比例超过一定的“度”的时候(有学者统计,甲骨文常用字中的假借字约占到了70%),这个问题就尤为突出了。因而,需要在假借字的字形上有所分别,才能满足当时书面语言交际的需要。(2)汉语方言太多。方言太多,则必然要求有一种超方言的文字(念法即使稍有差别,在书面上不影响表义,南人北人一看都大体能懂),才有利于交际,才利于满足政治上统一的需要。但是,假借字不能适应这种要求,这也决定它必须要加以改造。(3)文字的发展有其自身的规律。汉字已有了一个有一定规模的表意体系,新字的产生要受这个表意体系制约。而古人在文字上的正统观念又是喜欢在字形上有明显的示义的标志。所以,汉字便没有顺着这样一条线索发展:先同音假借,“然后逐渐淘汰同音字,留下几百个表音节的文字符号(引者按:即给每一种音节规定一些固定的表音节的字);然后再进一步,把几百个符号再加淘汰,只留下几十个表音素的符号。最后这些符号简化成为字母”(刘又辛《论假借》)[6],进而走上创造表音文字的道路。否则的话,汉字后来就不会增得这么多,一些借字就不会另造本字了,一些假借字就不会通过后加类属标志而产生新字了。

总之,用假借法造字,在古人自己看来,毕竟不以为是正统的方法,仅仅是作为不得已的应急措施或权宜之计的。古人在主观上并未认识到这是用表音的方法给词配备词,是造字的另一条路子:表意是让字形和词义联系,表音是让字音和词音联系。所以,古人的造字,也绝不可能停留在这种方法上,或者顺着这条线索,走上创造表音文字的道路;而恰恰相反,只能走上一条通过给假借字加注类属标志来改造假借字的道路。

在古人看来,假借彼字为此字和我们下文讲的用母文赅众义一样,同样有弊端:用母文之弊在于笼统而不具体,假借彼字为此字之弊在于不知所用为本字还是借字,表示的是本义、引申义还是借义。也就是说,由于假借的使用使得原来的一些字,以一个形体既载有本义、引申义还又载有借义,所要承担的语义和语音的范围太大了,易造成阅读和理解上的困惑。于是,古人想到了改造假造字以克服用假借字的弊病。他们所用的办法——正像克服仅用母文的弊端一样——加注类属标志,规定并外化假借字的意义,使同形、同音、异义的两个以上的字,成为同音、异形(加上了识别标志)、异义的几个字。这样就有效地区别了记录单音节同音词的同音同形字,使这部分同音不同义的字也有了一个不同的字形,解决了因假借造成的理解歧误问题。戴震说:“况古字多假借,后人始增偏旁”[7]。说的大体就是这种现象。例如:

1.某(〈谋〉文中“〈〉”表示词)之于谋

“某”字,金文作“”,是辅助象形字,本为“梅”字的初文。后由于语言里〈谋〉这个词没有代表字,人们便以语音为线索,借“某”字表〈谋〉义。这样,同形字“某”既记录了〈梅〉义,又记录着〈谋〉义,使用久了,则难明哪一义为借义,哪一义为“某”字的本义,不能明确区分词义的不同的概念,而且有时会造成阅读和理解上的困惑。于是,古人为了使文字各司专职,特别是为了使文字在外形上具有和意义相联系的明显标志,便在已记录了〈谋〉义的假借字“某”(〈谋〉)上,加注类属标志“言”旁为外部标志,表示这个“某”〈谋〉字是记录与“言”有关的〈谋〉义的“某”字(即假借字某),于是形成了“谋”字。由谋字形成之过程可知,其义在原借字“某”(〈谋〉)也。就是说,“谋”字中的“某”,在造字之初,主观上赋予它的职责是表意的,而不是表音的。

2.录(〈禄〉)之于禄

“录”字甲文作“”,本与〈禄〉义无关。甲、金文都借“录”字记录〈禄〉义,这样,“录”字便身兼几职,表义难明(因古汉语多单音节词)。于是,人们便以表〈禄〉义的借字“录”为基础,加类属标志“示”,表明此“录”字是记录与“示”有关的〈禄〉义的借字“录”。这样便产生了“禄”字,专表〈禄〉义。

3.瓜(〈狐〉)之于狐

“瓜”字,金文作“”,是个辅助象形字,义即〈瓜〉。后或借以表〈狐〉义(见“命瓜〈狐〉壶”铭文)。《金文编》按:瓜“孳乳为狐”。“命瓜即令狐”[8]。这样便有可能造成阅读和理解上的困惑。于是,人们在已表示了〈狐〉义的借字“瓜”(〈狐〉)字上加注类属标志“犬”旁,以表明此“瓜”(〈狐〉)字是表示与兽类有关的〈狐〉义的借字“瓜”。这样便产生了“狐”字,专表〈狐〉义。又秦印有“令狐得之”句,此“令狐”与金文之“令瓜”同,则可证“令狐”之“狐”是在借字瓜(〈狐〉)上加犬旁而形成的。

4.气(〈迄〉)之于迄

“气”,本表云气义,借表〈迄〉。如《卜辞通纂》五一二片:“气(〈迄〉)至五日丁酉……”[9]。《甲骨文字典》:气“读为迄,至也。”[10]石鼓文中已见“迄”字,可知其是由借字“气”(〈迄〉)加区别标志而形成的。

再复杂一点的,则如:

5.井(〈邢〉、〈刑〉)之于邢、刑

“井”,甲文写作“”,金文作“丼”,像水井之形,其本为水井之专字(或以为是井田之专字)。但由于在口语上“井”字读音与〈邢〉、〈刑〉等词音近。因而,在〈邢〉、〈刑〉等词还未造出代表字之时,“井”字便又先后借作〈刑〉的代表字或〈邢〉的代表字。《金文编》“井”字下按:“孳乳为邢国名”[11]。今甲盘铭文:“敢不用命,则即井〈刑〉”[12]。这样则至少一形而三字三义,用于文中,不能明确区分词义的不同的概念,理解困难难免引起误会。于是古人便想到了加类属标志,以所加类属标志为外部区别标志,用来外化字义,指示字义。在已表示了邢地意义的假借字“井”(〈邢〉)上再加注类属标志“邑”旁来外化、确指这个“井”(〈邢〉)字的意义与“邑”有关,是表示地名的。也就是说,“邑”旁的作用只是标志这个“井”字是表示地名〈邢〉的借字“井”,因此而有了“邢”字。在已表示了“刑罚”意义的借字“井”〈刑〉上再加注“刀”旁为标志,以外化、指示借字“井”〈刑〉的意义与“刑罚”有关,即是说,该“井”字是表示与“刀”有关的“刑罚”意义的借字“井”,由此而始有“刑”字,则“刑”字之意义在原借字“井”(〈刑〉)。就是说,“邢、刑”二字中的“井”,在造字之初,主观上赋予它的职责是表意的而不是表音的。

6.牟(〈〉、〈眸〉、〈侔〉)之于、眸、侔

“牟”字本义为牛鸣。由于口语上“牟”字所记录之〈牟〉词与〈〉、〈眸〉、〈侔〉三词音近,因而在〈〉等词还没有代表字的时候,便先后借“牟”记录之。例如:

贻我来牟(〈〉)。[13](《周颂·思文》)

盲:目无牟(〈眸〉)子。[14](《说文解字》)

德牟(〈侔〉)往初。[15](《汉书·司马相如传》)

后来,为了使各个借义在字形上均有所标志,便在已表〈眸〉、〈〉、〈侔〉之义的三个借字“牟”上,又先后分别加注了“目、麦、人”三个类属标志,以外化假借字之义,说明“牟”字原是分别表〈眸、、侔〉义的三个同形同音字,于是便形成了“眸”字,“”字,“侔”字。

7.为(〈譌〉、〈妫〉)之于譌、妫

“为”,甲文、金文都从爪从象,表示劳作之意。引申而有“作、造”义,即所谓“人为”也。老子所倡导的“无为”之“为”即“人为”义,与顺其自然相对。所以,《尔雅·释言》说:“作、造,为也。”郝懿行疏:“为者行也,成也,施也,治也,用也,使也。皆不出造、作二义。”[16]表“人为”义之“为”字,后加类属标志“人”旁而有“伪”字。《荀子·性恶》:“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17]“伪”,人为也,后天之努力也。《说文解字》:“伪,诈也。”[18]与《尔雅·释言》互证,则知此“诈”字或为后人误改,当为“作”。即今“矫揉造作”之“作”。但由于在口语上“为”字读音与〈譌〉、〈妫〉等词音近。因而,在〈譌〉、〈妫〉等词还未造出专字之时,“为”字便又先后借作〈讹〉的代表字或〈妫〉的代表字。例如:

“人之为言,胡得焉?”朱熹《集注》:“徐察而审听之,则造言者无所得而谗止矣。”(《诗经·唐风·采苓》)[19]

可见朱熹释“作”为“造言”,即“谗”。则知句中的“为”即“譌”之借字。《说文解字》:“譌,譌言也。”[20]《玉篇》:“妖言曰譌。”[21]“譌”字是由借字“为”加类属标志“言”旁而孳乳的,表义在“为”,“言”只是外在的标记而已。

“子在齐闻韶,三月不知肉味。曰:‘不图为乐之至于斯也。’”(《论语·述而》)[22]《韶》,虞舜之乐(yue),虞舜以“妫”为姓氏,“为乐”即妫乐(yue)。则知句中的“为”即“妫”之借字。《说文解字》:“妫,虞舜居妫汭,因以为氏。”[23]“妫”字是由借字“为”加类属标志“女”旁而孳乳的。

不独单音字如此,联绵字亦然。例如:

夫容——芙蓉 目宿——苜蓿

空同——崆峒

分付——吩咐 丁宁——叮咛

鹿卢——辘轳

(破折号之前者为先用的借字,之后者为后加上类属标志形成的字。下同)

这些双音节词,起初都是合借两个字而表示的,后来才加注了类属标志。值得注意的是,记录双音节词的两个假借字,有些往往不是同时加上类属标志的,而是先后加上的;而且后加类属标志的字,有些往往是由于同化作用而所加。这说明,这种类属标志是完全可以不加的。则可知其义在于原已记录了该词的原借字,而不在于类属标志。

以秦汉出土文献再证之,所得结论也基本上如上。

8.俞(〈喻〉、〈逾〉)之于喻、逾

先借“俞”表〈喻〉、〈逾〉等义。例如:

《银雀山汉简释文》0493号:胸中“(精)神俞(〈喻〉)……[24]

《银雀山汉简释文》3255号:驰车千乘兵绝苫俞(〈逾〉)[25]

后以借表〈喻〉、〈逾〉两词的两个同形字“俞”为母文,分别加类属标志而形成了“喻、逾”二字,而其义则在于两个原借字。即是说,“喻、逾”二字中的“俞”,在造字之初主观上赋予它的职责是表意的而不是表音的。

9.如直(〈值〉、〈置〉)之于值、置

先借直表〈值〉、〈置〉等义。例如:

《睡虎地秦墓竹简·法律答问》:或直(〈值〉)廿钱。[26]

又《睡虎地秦墓竹简·封珍式》:以此直(〈值〉)衣贾(〈价〉)。[27]

《睡虎地秦墓竹简·法律答问》:及盗不直(〈置〉)者,以律论。[28]

后分别加注类标志注明:一是表示〈值〉义的假借字“直”,一是表示与“网”有关的〈置〉义的假借字“直”。于是形成了“值、置”二字。“值”专表原由借字“直”表示的〈值〉义,“置”专表原由另一借字“直”表示的〈置〉义。

为节省篇幅,现再集中补充如下:

隹—唯 畐—福 兄—祝 巳一祀

才—在 土—徒 每—诲

(以上见徐中舒《汉语古文字字形表》,四川辞书出版社,1981)

胃—谓

兑—锐

发—废

孰—熟

番—蕃

屯一纯

化—货

皇—凰

台—胎

蜀—独

央—怏

巠—轻

疾利—疾莉

(以上见吴九龙《银雀山汉简释文》,文物出版社,1985)

朱—铢

可—何

叔—菽

豪—壕

司—伺

寺—恃

千—阡

者—诸

次—恣

义—仪

次一资

卒—萃

兑—锐

合—答

邯单—邯郸

(以上见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睡虎地秦墓竹简》,文物出版社,1978;马王堆汉墓帛书整理小组《战国纵横家书》,文物出版社,1976;银雀山汉墓竹简整理小组《孙子兵法》,文物出版社,1976;高明《帛书老子校注》,中华书局,1996;张震泽《孙膑兵法校理》,中华书局,1984)

对于上述诸例中由假借字孳乳的那些加类属标志的新字,如果我们割断它们和原借字的关系(割断这个联系,就不能看清新孳乳字的两部分的性质),把它们和全部汉字堆积在一起,压在一个平面上进行分析归类,自然以为他们是标准的形声字。所以,清末文字学家廖平在《六书旧义》中就说:

象声字,其初只如叚借,取声而已,无形属偏旁也,故以象声为名。叚借已久,后人于叚字依类加形,遂成本字。[29](引者按,形声字产生的途径绝非一种)

顾实在《中国文字学》中论及由假借到形声的过程时说:

故形声者,又与叚借同源也,相先后也。未加偏旁之前为叚借,既加偏旁之后为形声。其源远矣。[30]

高明在《古文字的形旁及其形体演变》一文中,论及由假借到形声的过程时也认为:

在假借字的形体中增添相应的形傍,以构成表达新词意义的本字,这就是最初的形声字产生过程。[31]

这种观点,现在基本上是一种强势观点,可我们觉得实在是怪事。未加偏旁之前是个假借字(与表本义的原字是两个同形而不同的字,非一字),有音有义(久借则约定俗成,也有了“形”),已经表示着这个未诞生的新字的意义,但是,突然加了一个偏旁,竟瞬息之间使它突然失去了意义,又突然摇身一变成为表示新字之音的纯声符了。这新加偏旁的作用也未免太神奇了吧。

在上面的讨论中,我们通过追溯、分析这些后出的加注类属标志的字的产生及形成的历史过程,已注意到了原借字与这些加标志的后出孳乳字的不同层次及血缘关系,已对这类后出孳乳字的两个组成部分的性质有所了解:一部分是个假借字,在音义上与加标志的后出孳乳字的音义有同一关系;另一部分是类属标志,是作为字义的外部标志的,只有辅助作用。因而,我们认为,这类历来被人们视为标准的形声字的字,在它当初诞生的时候,并不是形声字,只是一种借义外化字。它所谓的“声符”,当初实是个表示特定意义的假借字,造字时,主观上并不是把它用来作为表音符号的,给它的职责不是表音的,而是表义的。如上述的前几例中的谋、狐、邢、刑、、眸、侔等孳乳字,其核心成分是假借字某(〈谋〉)、瓜(〈狐〉)、井(〈邢〉)、井(〈刑〉)、牟(〈〉)、牟(〈眸〉)、牟(〈侔〉),在未加类属标志之前,它们已经表示了(谋、狐、邢、刑、、眸、侔)七词的意义,在意义上与后出的谋、狐、邢、刑、、眸、侔七字所表示的意义是等同的(孳乳字中核心成分的意义与该孳乳字的意义是相同的)。因而,在这些新孳乳的字中,假借字某(〈谋〉)等不为声符则明矣,是一个表义成分亦明矣;其后加的类属标志不表具体意义而只有外化、指示借义(即注明这是一个表示与该类属标志有关的词义的假借字)的辅助作用亦明矣;这些字当初并非有意造的形声字亦明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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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此,我们可以肯定地说,这类字根本不是在创造形声字的自觉意识支配下产生的字,而是在为原字加注与所表示的词义有某种联系的明显的外形标志的意识支配下所产生的字,即是在改造借字的意识支配下所产生的字,它的出现,纠正和扼制了汉字借音表义的某些偏差,进一步强化了汉字的表意性。过去有些学者以为,假借字上追加义符就是最初的形声字,形声字的产生标志着汉字在向表音化的方向迈进,其实不然,这种字的产生恰恰是在强化汉字的表意性。

总之,汉字发展到改造假借字阶段,即在一个有特定音义的借字上,加上具有显示或联想词义作用的事类符号的阶段,还不是有意识地造形声字。第一,因为自觉的行动往往以自觉的认识为基础,自觉的行动往往需要自觉的认识、自觉的理论的指导。而此时的形声理论还没有形成,人们还不可能有创造形声相依缺一不可的真正的形声字的意识。就是说,那时还没有成熟的形声理论来自觉地支持造字者造真正形声字的创造实践。第二,因为此时的“借字加上事类符号(类属标志)”的字,意义均在借字,事类符号只有标志和指示作用,对于表意来说,似乎还是可有可无的。但假借字改造的结果,对真正的形声字的出现有启发,尤其是当人们已不明文字的历史来源,看不到字的核心部分是个假借字的时候,往往只会看到这类字的一部分与字音有联系,另一部分与字义有关联,由此有可能启发人们自觉地创造这样的形声字。

这里我们需要强调这样一个问题。我们举证以上例子,只是想证明,一些词初用假借字,后来才对已记录了该词的假借字加以改造,追加了类属标志。这个后来追加的类属标志,起初只是一个可有可无的外在标志,真正记录词的音义的符号仍然是假借字。我们无意于证明某个词何时代用做假借字,到何时代假借字追加了类属标志。因为,要翔实地证明文字使用的时代性,不能靠传世古籍,需要连续性的出土数据及碑刻文字,而且还要大大增加本文的字数,所以,本文没有在这方面严格地纠缠。例如上述第“6”例来说,我们作如此解说,只是证明先用假借字“牟”,后用加类属标志的“、眸、侔”,并不在于要说明“、眸、侔”出现的具体时代(下文所引“共——供、恭、拱”等传世古籍材料,也是同理,后不再赘言)。我们之所以强调这个问题,就是由于我们在本文中虽然尽量使用出土文献,但是也使用了一部分传世古籍,而传世古籍使用文字的时代性是不一定可靠的。就以上述的“牟(〈〉、〈眸〉、〈侔〉)——、眸、侔”例来说,传世古籍《诗经》中未见“眸、侔”二字,但是《大雅·思文》的“来牟”又作“来”。比如许慎《说文解字》“来”字下引《诗》作“来”,而陆德明《经典释文》和朱熹《诗集传》都作“来牟”。虽然许慎在前而陆德明、朱熹在后,但不言而喻,这是个版本问题,不能说明“牟”、“”出现的具体时代。再结合《孟子》来说,《孟子》一书中出现“牟”、“侔”二字,但“眸”出现了5次,都在《离娄章句上》,如“存乎人者,莫良于眸子”[32];字出现了1次,如“今夫麦,播种而耰之”[33]。是不是“眸”、“”就是当时的用字,是不是由此就证明“眸”、“”二字就出现得很早呢?没有连续性的出土文献的排比,我们便不能轻易断定。再如,甲文已有“杜”字,但传世古籍《毛诗·豳风·鸱鸮》“彻彼桑土”[34]却不用“杜”而用借字“土”(《韩诗》作“杜”);金文已有“往”字,但传世《诗经·大雅·板》“及尔出王”[35]各家却不用“往”而用借字“王”。总之,要确证假借字和后出本字(该假借字后加类属标志而成)二者各自存在的时代性问题,我们要面对有许多复杂的文字现象。

二 母文类属字的产生

所谓“母文”只是相对后出孳乳字而言的。“母文”一般记录的是根词,后出孳乳字一般记录的是根词的引申分化义,即派生词。语言的变化是相对积极的,而文字要适应语言的变化,因而文字的变化是相对保守的;语言的变化是相对快速的,而文字的变化是相对滞后的,它需要尽可能保持一段时间地稳定,尽可能用旧字记录新词,包括派生词。这样,一段时期内语言和文字会形成相对的暂时的平衡与适应。但这个平衡与适应会随着时间的推移,因文字承载的词义信息量太大导致不能准确无歧的记录语言,传达信息,而打破旧的平衡,再寻求新的平衡。这个寻求新的平衡的过程,就是让文字适应词义的分化,在原来的记录本义或若干项引申义的字(母文)的基础上,通过追加若干类属标志分化出若干孳乳字,来分担母文的意义。这样分化孳乳字,过去认为是一种产生形声字的办法。但是,我们认为汉字发展到在母文上加事类标志(类属标志)而分化新字的阶段,一般以为这样所形成的字就是形声字。其实也不是,这也只是向形声字的一种过渡。

每一种造字方法的产生,从根本上说,固然与社会的进化和人类的认识、思维的发展以及由此引起的语言的变化有关,但是,就其发生的直接原因而言,则都是人们在使用文字记录语言的过程中,为困难逼出来的,都是为解决矛盾而逐渐产生的,而不是凭空想出来的。因而,总是有一个从无意识地运用到有意识、自觉地运用的发展过程。如:基于感知的象形的产生,固然与人们早期的直观思维有关,但直接原因则是为了克服写“文字画”的繁难;基于观察的指事,则是在克服象形难象其形或无法形象之弊的过程中产生的;注重于联系的会意,则是在济象形、指事无形可象、无事可指之穷的过程中而产生的。但是,仅靠象形、指事、会意这些方法造字还不行,还有许多解决不了的矛盾和困难。仅靠以这几种方法所造的原有的那些有限的字,来表示无限的不断孳乳、分化的词义,不仅困难,而且很难满足精确记录日益发展的语言的需要。于是,人们在制造表意字的同时,就开始用假借的方法造字了。同时,为了济已有的文字不能完全适应语言的发展及词义的孳乳分化、以致表义不明不具体之穷,于是人们便又想到了在原有的字(对孳乳字来说是母文)的基础上,先后加注与母文的特定意义(将要该孳乳字表示的特定词义)有关的类属标志来辅助母文表义,造出了一组一组的孳乳字来。这样形成的孳乳字,读音相同或相近、意义相通、字形相承,是一组同族字。同族字就是记录同族词而且必须具有共同文字发生源的字。

主要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母文的意义是由母文孳乳的一组“母文类属字”的核心义,后出的母文类属字的意义不过是母文的意义用于具体事物的扩大或缩小而已,即不过是母文意义的具体化、对象化而已。因而,在当初这些后出字还没有孳乳出来的时候,这个母文可以用来表示那些后出的孳乳字所表示的各类具体意义,只是从字面上看起来有时并不具体明确,在运用特别是在理解上有时不免产生歧义,引起误会。于是,人们便根据母文运用的不同对象,先后加注了确指具体事类的不同的类属标志,具体化对象化母文的意义,便产生了一族统一在母文意义基础上的意义相关、读音相同或相近又同从一母文的字。在这种情况下,类属标志只是辅的成分,不表具体意义,只有指事字义的作用,可救母文用于一些具体场合时义不确、不具体之弊。简言之,在这样的字中,母文是义核,事类符号只是标记或外在的标签,母文加标记而形成的后出孳乳字只是母文部分意义的分担者之一。例如:

1.共字之于供、恭、拱等孳乳字

“共”字,甲文多作“,金文多作“,均像两手奉器供奉之形,本义为“捧物敬献”之义。因而,在这个义核的基础上“共”字可以表示人的外部动作“供奉”义,人的内在行为“恭敬”义以及类似“捧物敬献”之状的“拱手致敬”义。例如:

《左传》僖公三十年:“行李之往来,共(〈供〉)其乏困。”[36]以“共”为“供”。隐公九年:“宋公不王”。杜预注:“不共(〈供〉)王职。”[37]《经典释文》:共“音恭,本亦作供。”[38]

《汉书·严助传》:“人徒之众足以奉千官之共(〈供〉)。”[39]颜师古注:“共读曰供。”[40]

《段注》也说:“《周礼》、《尚书》供给供奉字皆借共字为之。[41]

《诗·小雅·巧言》:“匪其止共(〈恭〉)。”《韩诗》则为:“匪其止恭。”[42]段玉裁说:“古之恭字或作共”[43]《经典释文》曰:共“音恭,本又作恭。”[44]

《左传》昭公十一年:“不道,不共(〈恭〉);不昭,不从。”[45]杜预注:“貌正曰共。”[46]“貌正”就是“恭”。

《银雀山汉简释文》0089号:“故五共(〈恭〉)五暴必使相错也。”[47]亦以“共”为“恭”。

《论语·为政》:“居其所而众星共(〈供〉)之。”[48]《经典释文》曰:“郑作拱。俱勇反,拱手也。”[49]

又《荀子·王霸》:“则天子共(〈供〉)己而已。”[50]杨倞注:“共读为恭,或读为拱,垂拱而已也。”[51]但是,梁启雄说:“天子得人来任众职,可以无为而治,只是恭敬己身就够了。”[52]强调以“共”为“恭”,似不如理解为以“共”为“拱”。

但是,仅用此一字表数义,在书面语言中,极不便于理解,易造成理解上的困惑。于是,人们在“共”字的基础上,根据所用的具体场合、表义的侧重点的不同,分别加注和所侧重的意义相关的类属标志来明义。加注类属标志“人”旁来具体化、外化共字的意义则为“供”字,表示人的动作,为“供奉”之义;加注“心”旁来具体化、外化共字的意义则为“恭”字,表示人的内心的活动,为“恭敬”之义;加注“手”旁,以具体化、外化共字的意义则为“拱”字,表示含有“恭敬”意义的双手的动作状态,为拱手之义。传统的文字理论由于是将汉字压在一个平面上进行分析的,因而便以这些后出的字为形声字,甚至以为古代用“共”字是假借。如上例《论语·为政》阮元校勘记:“按共正字,拱假借字。”[53]但是,我们通过历时的动态分析,从由“共”到“供、恭、拱”的分化过程可知:“共”当初在形成新字时绝非以声符的身份出现的,绝非用来表音的,而是表义的。人们主观上赋予它的职责也是表义的。

2.两之于緉、辆、裲等孳乳字

“两”,金文作“”。于省吾说:“(引者按:金文作“”)与两本属同字”。“两之初形,本象缚双轭于衡,引申之则凡成对并列之物均可称两。”(于省吾《释两》)[54]所以,《周礼·大宰》:“以九两系邦国之民”[55]。郑注:“两犹耦也。”[56]徐灏《说文解字注笺》:“凡双行者皆曰两,故车两轮、帛两端、屦两枚皆以两称。”[57]因知〈两〉本是成双的二,用“两”字表示。后〈两〉引申而为成对的事物的单位词,仍用“两”字表示,所以,最初作为车的单位词的〈辆〉和作为鞋的单位词的〈緉〉(屦一双也)、还有两面挡风的背心——裲裆的〈裲〉,都用“两”字表示。例如:

《诗·齐风·南山》:“葛屦五两。”[58]“两”义为〈緉〉。

《诗·召南·鹊巢》:“子之于归,百两御之。”[59]“两”义为〈辆〉。

《睡虎地秦墓竹简·金布律》:“十人,车牛一两,见牛者一人。”[60]“两”义为〈辆〉。

《广韵·唐韵》:“裆,两裆衣。”[61]“两”义为〈裲〉。《释名·释衣服》:“裲裆,其一当胸,其一当背也。”[62]王力《同源字典》按:“字本当作‘两当’、‘两裆’。”[63]

这样,便在字面上不能分别所代为〈緉〉、〈裲〉还是〈辆〉。有时难免造成理解上的歧误。于是,人们便先后在“两”字上分别加注了相应的类属标志,以事类归属其义,形成了孳乳字“辆、緉、裲”。自然,这些孳乳字之义在母文“两”后加的类属标志只是识别标志而已。

3、。

“”,《说文解字》:“所依据也。从从工。读与隐同。”[64]段注订为:“有所依也。”[65]按,“”当为从爪从又(手),像两手工作之形,犹“”字所从“”也。“工”为“巨”字初文,“巨”为“矩”之古字,即画方之工具。所以,从爪、从工、从又(手)会意,可表示“所依据也”,即工作有所依也。引申则义为一般的行为、思想等方面有所依据,不逾矩,即谨慎也。也就是,〈〉也。所以,又加心旁而孳乳为“”。《说文解字》:“,谨也。”[66]“谨,慎也。”[67]谨慎,即有所依据,、古今字。以()为母文加上类属标志而孳乳的同族字,其义核为“所依据”,字或从或从。例如:

(1)隐,《说文解字》:“蔽也。从阜,》“神农隐几。阖户昼瞑”[74]、《孟子·公孙丑下》“隐几而卧”[75],“隐”,亦依也。

(2),《广韵·隐韵》:“嶙,山兒(貌)。”[76]谓山山相依叠而隆高之貌。

(3),《广雅·释诂四》:“韫、围、装、包、,裹也。”王念孙疏证:“,亦韫也。……《广韵》云:裹相著(着)。”[77]《玉篇》:“裹也。”[78]裹、韫,亦谓相依附也。

(4)(),《汉语大字典》:“同‘({韵》:“{H1QA93.JPG},依人。,上同。”[80]《汉语大字典》据《广韵》定“”与“”为异体字,是也。实际上,“”也就是恻隐之专字,也就是一些文献中表示“哀也”(《广雅·释诂一》)、“痛也”(《大戴礼记·五帝记》孔广森补注)、“忧也”(《玉篇》心部)的“”的加形孳乳字。“”,就是恻隐;恻隐,就是心依于疾苦之人也。

(5),《说文解字》:“栝也。从木,隐省声。”[81]据徐锴《系传》,栝就是用以正邪曲之木的器具。《荀子·性恶》:“故枸木必将待栝烝矫然后直。”杨倞注:“栝,正曲木之木也。”[82]可见,之言依也,之取义仍在于言木与木相依也。

(6),《尔雅·释宫》:“栋谓之桴。”郭璞注:“屋。”[83]可见,“”即屋栋也。屋栋何以称“”,《释名·释宫室》:“,隐也,所以隐桷也。”[84]“桷”是屋椽,是一种方形的椽子。不难得出结论,“”仍取义于“依”,言是屋椽所依之木也。

(7)稳,《说文解字》新附:“……一曰安也。从禾,隐省。古通用安隐。”[85]段注在“”字下也指出,“稳”是俗字,本字应该是“”。安稳就在于“有所依也”,有所依则安稳。

(8)瘾(),《汉语大词典》据《玉篇》、《广韵》,以为其义为瘾疹,即荨麻疹。并以《医宗金鉴·痘疹心法要诀·瘾疹》:“发必多痒,色则红赤,瘾瘾于皮肤之中,故名曰瘾疹”为证[86]。其实,即使后来的“瘾癖”义,也是指对过去的生活、行为形成了依赖、依靠。

(9)讔,隐语。刘勰《文心雕龙·谐隐》:“讔者,隐也;遯辞以隐义,谲譬以指事也。”范文澜注:“讔,廋辞也。字本作隐。《晋语》五:‘有秦客度辞以朝。’韦昭注:‘廋,隐也。谓以隐伏谲诡之言,问于朝也,东方朔日,非敢诋之,乃与为隐耳。’”[87]

(10),《广雅·释诂二》:“絣也。”[88]《广韵·隐韵》:“,缝衣相著(着)。”[89]也就是《集韵·隐韵》所说的“缝衣相合。”[90]是指经缝合使布麻连属相依也。

(11),据《广雅》、《玉篇》、《广韵》,二字都指车声。王念孙《广雅疏证》在“……,声也”下疏曰:“故车声、雷声、崩声、群行声,皆谓之。”[91]因知其义为嗡声依依,连绵不绝。

这个例子虽然复杂,但是仍不难看出,在“隐、、、()、、、稳、瘾讔、、”诸字中,母文“”是义核,事类符号“阜、山、巾、心、木、禾、言、糸、石、车”等只是标记或标签,是在母文的基础上加类属标志形成的一组同族字。

再证之以出土文献:

4.敬之于警、儆

敬,《说文解字》:“肃也”。[92]即肃而不苟也。如《论语·子路》:“执事敬”,杨伯峻《论语译注》译为“工作严肃认真”[93]是也。因而,当初只用一个敬字,又可表示〈警〉义,也可以表示〈儆戒〉义。例如:

(1)《银雀山汉简释文》0488号:昼敬(〈警〉)夜敬(〈警〉),出入复遮,使士卒皆智(知)其法。[94]

(2)《睡虎地秦墓竹简·内史杂》:善宿卫,闭门辄靡其旁火,慎守唯敬(〈儆〉)。[95]

后来,为使字形上有明显的区别标志,在母文敬字上加相关的类属标志,以事类归属其义,造出了专字警、儆,而其义在母文“敬”也。

5.失之于佚、泆

失,《说文》:“纵也。”[96]纵者,放纵、放逸也。因而当初只用一个失字,又可表示〈佚〉、〈泆〉之义。例如:

(1)《银雀山汉简释文》1325号:先处战地而侍(待)战者失(〈佚〉)。[97]

又银雀山汉简《孙膑兵法》:是以静为动奇,失(〈佚〉)为劳奇。[98]

(2)《睡虎地秦墓竹简·语书》:乡俗失(〈泆〉)之民不止,是即法(废)主之明法殴(也)。[99]

后加注相关的类属标志造了专字佚、泆,分别表示(佚)、〈泆〉之义。而佚、泆两字义在母文失(〈佚〉、〈泆〉)。

第二种情况,母文由其具体义引申发展出一种一般的概括意义,可以用来概括表示有关的事物。于是;人们便在此基础上,加上能将母文的概括意义对象化、具体化的类属标志,使母文原来的概括意义具体化。例如:

1.并之于饼、骈、姘等

“并”字,引申而有“相合”之概括义。例如,《汉书·艺文志》:“凡五十五章并为《仓颉篇》”[100],师古注:“并,合也。”[101]因而,以具有此概括义的“并”,言于人则加注类属标志“人”旁而对象化,为“併”字。《说文》:“饼、竝也”[102];以“并”言于骨肉则注“骨”旁而对象化,为“骿”字。《说文解字》:“骿,并胁也。”[103]《左传》僖公二十三年“骈胁”下杜注:“骈胁,合幹。”[104]“骈胁”即骿胁也;以具有“合”的概括意义的并字言于马,则加注“马”旁对象化,为“骈”字,《说文》:“骈,驾二马也”[105];以并言于男女,则加注“女”旁而具体化,为“姘”字,《广韵·青韵》:“男女会合”曰姘[106](按,或曰《广韵》引《仓颉篇》作“男女私合曰姘”,然《青韵》中未见。)

2.成之于宬、盛、诚、、筬、晟、窚、墭及珹、等

《说文解字》:“成,就也。从戊,丁声。”“古文成从午。”[107]但据甲文来看,其字形主要为从戌从口(音围)。“口”(音围),代表城邑;“戌”,表示兵器,有守卫意。两者会意则表示该字的本义为以武力守卫的地方。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鼎部第十七说成“又为城。鲁骏碑阴:渤海高成。河间阜成。”[108](按,《故训汇纂》“成”下123“成通城”条之下,注明此条材料出于《经籍纂诂·庚韵》,误。)此二“成”字,均为〈城〉义,这是“成”表“城”义的一个很好的线索。但朱氏把它当假借看待则不妥。另“成”与“城”在《左传》文公十一年、《左传》昭公八年、《论语·颜渊》、《韩非子·外储说左下》、《韩非子·难三》等文献中互为异文(参《故训汇纂》“成”下125“成作城”条)[109],这也可能是“成”为“城”的古字的残存。后来可能是由于“成”的引申义比较通行的缘故,因而便促使“成”字又加类属标志“土”旁而孳乳出了“城”。从此,在表示城邑意义时,“城”行而“成”废。但一些从“成”的字,由于当初因“成”而得义,所以仍然保留了“成”的古义的一些遗迹,由此我们可以窥测到〈城〉这个词的词义特征。作为“城”必须有两个特点:一是围起来的一个有一定范围的呈环绕状态的封闭区域,二是这个圈起来的区域能聚拢并容纳所属的人、物、组织等。所以,《释名·释宫室》:“城,盛(cheng)也,盛受国都也。”[110]《说文解字》:“城,以盛民也。从土从成,成亦声。”[111](按,“成亦声”反证“成”本义当与“盛民”、“盛受国都”有直接关系,非“就”也。)这就是说,〈城〉这个词可以引申出两个相辅相成的概括义即两个特征:“容纳、承载”和“环绕”。以“成”的这两项概括义为义核,分别加上相关的类属标志,便孳乳出了两组读音相近、意义相通、字形相承的同族字:

(1)含有聚拢容纳、承载(盛cheng)义的“成”族字:宬、盛、诚、、筬、晟、墭等宬,《说文解字》:“屋所容受也。”[112]段注:“宬之言盛也。《广韵》无‘所’字。”[113]《广雅·释器》:“宬,。”王念孙疏证曰:“未详。”[114]《玉篇》“,宬也。”[115]即收藏物品的帐篷之类的器具,可见“宬”释盛物之处所无疑,含有聚拢容纳义。

盛,《说文解字》:“黍稷在器中以祀者也。从皿,成声。”[116]段玉裁曰:“盛者,实于器中之名也。故亦呼器为盛,如《左传》:‘旨酒一盛’。”[117]《玉篇》:“盛,在器也。”[118]《左传》桓公六年:“粢盛丰备”,孔疏:“盛,谓盛于器。”[119]无论是盛物,还是盛物之器,“盛”含有聚拢容纳义。

诚,《说文解字》:“信也。从言,成声。”[120]“信,诚也。从人从言会意。”[121]古文“信”或从二“心”会意。《尔雅·释诂上》:“允、孚……诚……,信也。”邢昺疏:“皆谓诚实不欺也。”[122]《易·乾·文言》:“修辞立其诚”,孔疏:“诚,谓诚实也。”[123]可见,古人所谓“诚”者,谓其言实而不虚也,言中容纳、承载(盛cheng)着事实:言中有心,言中有义,言中有物。

,《广雅·释亲》:“、颈……,项也。”[124]《玉篇》:“颈也。”(125]《广韵·庚韵》、《广韵·清韵》:“,颈也。”[126]“”之颈项义与“成”之承载义有何联系?原来古人虽有“颈在前,项在后”之相对分别,但是一般情况下“、颈、项、领”,甚至“脰”(dou)都可统称颈项(参《汉语大词典》第12册290页)。从“豆”得声之字,多有留止而承载之义,如“豆、梪、逗”等。“侸”字也不例外。侸,树立。《说文解字》:“立也。从人,豆声。读若树。”[127]《玉篇》:“,《说文》作侸,立也。今作树。”舍[128]所以,“”得义于承载(盛cheng)义,因为“”的作用就是承载(盛cheng)头的。

筬,盛物器也。《广韵·清韵》:“筬筐,编具。”[129]编具是指编织而成的筐类器具。《元史·孝友传一·萧道寿》:“萧道寿,京兆兴平人。家贫鬻筬以自给。”[130]

晟(晠),《方言》卷十三:“蕴,晠(晟)也。”钱绎笺疏:“晠(晟)与盛同。”[131]《广韵·劲韵》:“晟,器也。”[132]《集韵·清韵》:“晟,饭匮也。”[133]饭匮即盛物器具。当然,“晟(晠)”还有“明”义,如何理解,有待思索。

窚,《汉语大词典》:“藏书之所。”[134]

墭,《广韵·劲韵》:“堰器。”[135]“塸”与“瓯”同,瓦器也。《玉篇》:“墭盐器。”[136]可见“墭”是一种盛物的器皿。

(2)含有“环绕”义的“成”族孳乳字:珹、等。

城,《广韵·清韵》:“珠类。”[137]《集韵·清韵》:“美珠也。”[138]宝珠一般是圆形物。“珹”之取义可能在于它本身是圆环之物,成串后还是环形之状,而且是环绕于人的肢体佩戴的。

,《汉语大字典》据吴元满《泝原》订为“瞋”的重文[139],是也。瞋,《说文解字》:“张目也。”按,瞋目本为愤怒之状。因愤怒而嗔目则或使眼睛瞪如环铃,或使眼睛大张如侈口器皿。

但是,由于这些同一母文的母文类属字与母文义通,互相之间也义通,所以,当初他们之间还不能严分,每每混用,如“夗”及“苑、婉、眢、宛”等字在古书里多有混用现象。后人由于未注意到它们本同一母文而义通的问题,只把这种现象当作一般的形声字之间、形声字与声符之间的通假现象,因而对这种现象,特别是对后出的所谓“形声字”代所谓“声符”的通假现象很不理解。其实,原因就在这里:同一母文,其义本通。

这种母文类属字,早在甲、金文等出土材料中已经存在了。例如:

3.士之于牡、等

士字,甲文偏旁作“”,全文变作“”。古文字学大多认为它是男性的标志,因而引申其义,可以用来泛指雄性。后来由于“别异”规律的作用,人们以“士”字为母文,加注类属标志“牛”则为“”(金文作“”,讹士为土,为篆文从牛土声所本),义为公牛;加注“羊、豕、鹿、马”等类属标志,则为“”(《金文编》按:“从马不从牛”[140]),义为公羊、公豕、公鹿、公马。再后来,由于文字发展的“趋同”规律的作用,又并几个字为一个牡字,以该众义。《说文解字》:“牡,畜父也。从牛土声。”[141]已讹“士”为“土”,并以为是形声字。

4.匕之于牝、等

匕字,甲文作“”等形,金文或作“”,为籒文的初文,义为〈妣〉,本指女性。杨树达说:妣“盖初字止作匕,变体象形字也;继加义旁之女为此,象形增义旁字也;最后因匕比音近而字变为妣,则形声字矣。”“匕妣之初义,第为别于雌(引者按:原文作“雄”)牡之称名,初无生死之别。”(《释匕》)[142]故引申其义。可泛指雌性。后来也由于“别异”规律的作用,人们便以匕为母文,用于牛则加类属标志“牛”以对象化母文匕的意义,则为“”字,义为母牛;加注类属标志“羊、豕、犬、虎”等,则为“”(《甲骨文编》按:“或从羊”[143]、“”(《甲骨文编》按:“或从豕”[144])、“”等,义为母羊、母豕、母犬、母虎等。再后来,也由于“趋同”规律的作用,合众字为一牝字,以该众义。但《说文》第十部还保存了一个“麀”字,曰:“牝鹿也。”[145]则是很可贵的材料了。

5.之于、等

甲文有“”字,《说文》作“”,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曰:“一说坎也。”[146]《说文解字》:“坎,陷也。”[147]坎为名词,陷为动词,是坎之用。“”实为“臽”之初文。以“言于人,则加人旁对象化而作“”,即臽(后再加类属标志为陷,),表明此〈陷〉义归属于人;义归属于兽、畜,则分别加类属标志“、鹿、犬”而作“”。此文字之求别求异也;后语言用字趋同,又单用臽字赅众义。

6.网之于等

网字,甲文作“”等形,是捕鱼用具的专名,引申而为一切捕鸟、捕兽等网状用具的共名,所以《玉篇》说:“网,罗罟总名。”[148]后来,以网为母文,加注类属标志“兔”,将义归属于兔则为字(即罝之初文),义为捕兔之网;义归属于雉、虎、豕则加注类属标志“雉、虎、豕”为“”,义为捕雉之网、捕虎之网、捕豕之网。后也由于文字发展中“趋同”规律的作用,又并为一网字以表众义。

这种将母文的意义具体化或外化的造字方法,也影响到了后代,直到形声字出现之后,它仍然起着作用;因而便形成了与上述两类属字相类似的造字情况,即人们熟知的加形字或后起形声字。王筠在《说文释例》卷八中说:“字有不须偏旁而义已足者,则其偏旁为后人递加也。其加偏旁而义遂异者(引者按:指与原字分别表示了特定的意义),是为分别文;……其加偏旁而义仍不异者,是谓累增字。”[149]说的就是这种情况。其实,从发展的观点出发,历时地分层次地剖析这些字,考虑到原字与加偏旁之字的关系,我们认为,它当初也不是有意造的形声字。也是一种母文类属字。这类后出字,其义均在原字,后加之偏旁或为直观字义(对累增字来说)或为归属原字的有关意义于具体事类(对分别文来说)。兹不赘言。

对于上述两类母文加类属标志而外化其义的字,如果我们不以历史的观点看问题,不考察具体字的发展过程,不明母文与母文类属字的血缘关系,仅从现有的六书理论出发,平面地、横向地不分层次地分析问题,则这些字似乎就是形声字;但只要我们作些历史的考察,能注意到母文与母文类属字的关系。则会发现汉字发展到“母文加上事类符号”分化新字的阶段,也不是有意识自觉地造形声字。这样分化出的孳乳字,其意义仍在母文,母文原本就表示着后出孳乳分化字的意义。所加具体的事类符号,只有标志、指示作用,对于表义来说,可有可无。这类字既然从发生学(借用一下这个术语)的角度看不是形声字,那么,应该怎样对待它呢?我们主张把它从传统的六书中划分出来,姑且称之为“母文类化字”或“母文外化字”。研究汉字,就要尊重汉字的客观实际,在尊重汉字的客观实际的基础上,发现几书就是几书,只要合乎实际,可有三书,可有六书,也可有七书、八书。

不过,这种“母文加上事类符号”的字,其母文固然是用以表义的,但其读音正与孳乳分化字的读音相同或相近。所以认读这些分化字之时,往往可以读半边字,这种现象对人们造真正的形声字实在是一大启发。

三 由注音字到真正的形声字

汉字发展到产生注音字的阶段,在原字上注音,似乎就是造形声字,其实也不是有意识造形声字。因为这些字或只是给不易认读的字附注了音读标志,使易于认读,或只是给一些易引起误会的专形象形字,附加音读标志,辅助说明该字是读某音之物,以别于类似的专形字。这样的字意义完全是由原字表示的,注音偏旁与字无涉,可有可无。但后来发展的结果,它们在客观上成为形声字。

我们以为上述加类属标志的字不是形声字。同时我们也并不否认真正的形声字的存在,但形声字是后来才有的。因为汉字有个发展的过程。形声的观念、造形声字的意识也有个形成过程。汉字发展到改造假借字的阶段,真正的名副其实的形声字还没有产生。但是,经过母文类属这个阶段,形声字的产生便越来越具备了条件:(1)汉字是记录汉语言的符号系统,语言是读出来的,但它的符号——汉字本身却没有音读标志,认、读起来比较困难。特别是一些抽象的难字或形似的字易认错读错,于是人们便有可能想到设法密切语言和文字的关系,以排除困难了。(2)靠以事类归属母文意义的造字方法产生孳乳字,固然有其优点,可以救本义不具体或本义、引申义、借义难辨之穷。但是,受旧字的限制太多,产生新字也不很易,范围也仅限于同族字,而且仍没有专用的音读标记。所以,在数量方面仍穷于交际,在音读方面仍穷于标记。(3)母文类属字的母文固然是用以表义的,但其读音正与孳乳字的读音相同或相近,故在认读这些孳乳字的时候,往往可以读半边字(母文),这种现象对人们实在是一大启发。(4)人们能想到加类属标志以显示义,当然同样也可能想到在原有字的基础上加上一个常见的较简单的字(汉字往往以第一次所记录的词的音为自己的音)来表示音读的,以济音不明之穷。

这种在原字上注音的字,还不是有意识地造的真正形声字(形声相益),因为,这种字或只是给不易认读的字附注了音读标志,使易于认读。或只是给一些易引起误会的专形象形字(由于所代的物相似,字亦相似难辩)附上音读标志,辅助说明该形的字代表的是念某音之物,以别于类似的专形字(事实上,加注了音读部分,则字在形体上也有别了)。其义完全由原字来表示,注音偏旁加与否,与字义无涉。例如:

(1)字。甲文有作“者,《甲骨文编》在字下按:“不从凡,象形。”[150]但字在甲文中也有作“”者,显然是在象形字上加注了音读偏旁的,字义完全是由“”字来表示的,“”的作用仅是注音,与表义无关,可有可无。因而,这类字还不是形声相益的真正的形声字。真正的形声字的形符和声符是平等相益、相辅相成以表义的,少一不可。形符只能表示一个大共名,不能确定具体的意义;声符在表音的同时,又以其特有的声音规定了形符的具体意义。总之,二者的结合不是简单相加;而是一种能动的、化学反应式的结合。但是,后加音读标记的字则不然,它们的两部分并不平等。表义完全在原字,音读符号只是辅的音读标记罢了,不确定表义范围,有时可有可无。

(2)骆(骡)字,甲文作“”,是专形象字,与同类的马等的专形象形字难辨别。于是金文加音读标志“各”作“”(见“骡尊”铭文),但义仍在专形。

(3)鸡字,甲文有作雄鸡张嘴鸣叫状者,无疑是象形字;但也有在象形的鸡字上加注一个“系”字的,两者比较,则“系”显然是后加注的音读符号,与字义无涉。可能是为别于其他同类事物的象形字而加的。

(4)齿字,甲文作“”等,为专形象字。金文已在专形上加音读标志“止”作“”。则义在专形,音读标志不关字义。

值得注意的是,有些专形加音读标志的字,由于有音读部分的辅助作用,便渐渐变专形为泛形了。到这时,则这种字的音读标志的性质便有了变化,渐渐变成了声符,有关字义了。如“”字,当其专形凤变为泛形“鸟”时,这时的“凡”就起作用了。因为到小篆时,“”字去掉“凡”,就成了“鸟”而不是“”了。这时的“凰”字在客观上就是真正的形声字了。 这种在原字上加注与字义无关的音读标志的方法,也影响了后世,因而便也形成了一种与之相类似的情况,即后世说的转注字。此不赘述。

注音字固然不是真正的形声字,但汉字经过注音阶段,产生形声字已是水到渠成了:(1)原字上加音读标记,从主观上讲固然不是造形声字,但这已证明古人对音读问题已有了明确的自觉意识了,已要求汉字本身具有音读标志了。(2)加之看到母文类属字(特别是以借字为母文的类属字)中,母文这半边与整个类属字的读音相同或近,有认读半边之妙用,大受启发。特别是时已有可能看不到母文(借字)的表意作用了,只以为是表音的部分;而字的另一边(类属标志)所代表的事物正是与整个字的意义有某些联系的事物。这样便有可能启发人们创造一种真正的形声字。(3)这些附加的注音标志,原只是有则更好,无亦不伤表义,在这个意义上说,注音标志是可有可无的,这些注音字自然还不是真正的形声字。但是,这些字既已有注音标志(音读部分)为辅助,与语言相联系而区别同类事物,则物形的刻画已不需像原来那样细致认真——画出逼肖的专形,有些专形便逐渐改为泛形了。如上言的凤字的专形变作了鸟、骡字的专形变成了马等等。到这时这些字的音读标记的作用便起了变化,渐渐成了声符,已有关字义了。这便在客观上已成了形声字。赖音读以别于泛形,音读标志与泛形相益而表义,它再不是可有可无的了。因而,注音字给人们的最大启发是:看到了泛形加音符,既可相辅相成表示特定的义,而且又有音读。这样便有可能启发人们自觉地以形符加声符造形声字了。

总之,这种种情况表明,古人已发展了原有的注音意识,逐渐具备了造形声字的自觉意识(这是真正的形字产生的前提),于是,真正的形声字便随之产生了。产生的途径大体有两种:一种是一字原有几个相关的意思,靠加若干声符而分化出几个形声字来,分担了原字所载的部分意义。一种是造字的时候,同时取一形符、一声符而造的形声字。二者虽同属形声字,但并不完全相同:前者的声符最初还没有完全取得和原字(意符)平等的地位,不能平起平坐,只有别义的作用。不过,这种字一经产生,它的声符便渐渐不知不觉地取得了和义符平等的地位,它成了这个字不可少的一部分了;而后者则是标准的形声字,形声相益、相辅相成表义,缺一不可:以形符表示一个大共名,别于其他同声之字(所代为同音词),声符以其特定的音确定形符表示的事类中具有该读音的具体事物,以别于同类的其他事物。从字所记录的词的角度来说,是以声符之音联系一个同音词范围,以形符在同音词里确定一个与形符意义有关的特定的词。正像许慎说的那样:“以事为名,取譬相声”、“形声相益”者是也。这时的形声字,不管是哪一种,从造字的主观动机来看,声符本身不是用来表义的,交给它的任务从一开始就是作为表音符号用来表音的,它只有与形符结合了,才相互为用、互相配合记录了一个与形符意义有关、与声符的声音有直接联系的特定的词。

形声字的产生、形成,标志着汉字已经发展到了完全成熟的阶段。利用形声的方法造字,是万能的,既可以救文字数量不足之穷,又可以济音读不明、意义不确之穷。而且,形声字又是能产的,可以根据社会、时代、语言的变化和需求合理而科学地产生新字。

参考文献

[1] 许慎.说文解字[M].北京:中华书局,1963:314.

[2] 许慎.说文解字[M].北京:中华书局,1963:314.

[3] 王凤阳.汉字学[M].长春:吉林文史出版社,1989:387-414.

[4] 裘锡圭.文字学概要[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8:110-120.

[5] 《续修四库全书》编纂委员会.续修四库全书:一一[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28.

[6] 北京市语言学会.罗常培纪念论文集[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4:90.

[7] 戴震.戴震集[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73.

[8] 容庚.金文编[M].北京:中华书局,1985:509.

[9] 郭沫若.卜辞通纂[M].北京:科学出版社,1983:438.

[10] 徐中舒.甲骨文字典[M].成都:四川辞书出版社,1988:39

[11] 容庚.金文编[M].北京:中华书局,1985:350.

[12] 陈初生.金文常用字典[M].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1987:555.

[13] 高亨.诗经今注[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484.

[14] 许慎.说文解字[M].北京:中华书局,1963:73.

[15] 班固.汉书[M].北京:中华书局,1962:2604.

[16] 郝懿行.尔雅义疏[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386.

[17] 浙江书局.二十二子[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346.

[18] 许慎.说文解字[M].北京:中华书局,1963:166.

[19] 朱熹.诗集注[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73.

[20] 许慎.说文解字[M].北京:中华书局,1963:56.

[21] 顾野王.宋本玉篇[M].北京:北京市中国书店1983:168.

[22] 杨伯峻.论语译注[M].北京:中华书局,1980:70.

[23] 许慎.说文解字[M].北京:中华书局,1963:258.

[24] 吴九龙.银雀山汉简释文[M].北京:文物出版社,1985:39.

[25] 吴九龙.银雀山汉简释文[M].北京:文物出版社,1985:165.

[26] 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睡虎地秦墓竹简[M].北京:文物出版社,1978:161.

[27] 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睡虎地秦墓竹简[M].北京:文物出版社,1978:271-272.

[28] 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睡虎地秦墓竹简[M].北京:文物出版社,1978:161.

[29] 《续修四库全书》编纂委员会.续修四库全书:二二八[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140.

[30] 顾实.中国文字学[M].台湾:文海出版社,1970:246.

[31] 中山大学古文字研究室.古文字研究:第四辑[M].北京:中华书局,1980:45.

[32] 杨伯峻.孟子译注[M].北京:中华书局,1960:177.

[33] 杨伯峻.孟子译注[M].北京:中华书局,1960:260-261.

[34] 阮元.十三经注疏[M].北京:中华书局,1980:395.

[35] 阮元.十三经注疏[M].北京:中华书局,1980:550.

[36] 阮元.十三经注疏[M].北京:中华书局,1980:1831.

[37] 阮元.十三经注疏[M].北京:中华书局,1980:1734.

[38] 陆德明.经典释文[M].北京:中华书局,1983:223.

[39] 班固.汉书[M].北京:中华书局,1962:2784.

[40] 班固.汉书[M].北京:中华书局,1962:2785.

[41] 段玉裁.说文解字注[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105.

[42] 阮元.十三经注疏[M].北京:中华书局,1980:454.

[43] 段玉裁.说文解字注[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105.

[44] 陆德明.经典释文[M].北京:中华书局,1983:82.

[45] 阮元.十三经注疏[M].北京:中华书局,1980:2060.

[46] 阮元.十三经注疏[M].北京:中华书局,1980:2060.

[47] 吴九龙.银雀山汉简释文[M].北京:文物出版社,1985:8.

[48] 阮元.十三经注疏[M].北京:中华书局,1980:2461.

[49] 陆德明.经典释文[M].北京:中华书局,1983:345.

[50] 浙江书局.二十二子[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313.

[51] 浙江书局.二十二子[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313.

[52] 梁启雄.荀子简释[M].北京:中华书局,1983:147.

[53] 阮元.十三经注疏[M].北京:中华书局,1980:2463.

[54] 山西省文物局考古研究所.古文字研究:第十辑[M].北京:中华书局,1983:1-7.

[55] 阮元.十三经注疏[M].北京:中华书局,1980:648.

[56] 阮元.十三经注疏[M].北京:中华书局,1980:648.

[57] 《续修四库全书》编纂委员会.续修四库全书:二二六[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94.

[58] 高亨·诗经今注[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133.

[59] 高亨·诗经今注[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16.

[60] 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睡虎地秦墓竹简[M].北京:文物出版社,1978:58.

[61] 陈彭年.宋本广韵[M].北京:北京市中国书店,1982:159.

[62] 王先谦.释名疏证补[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4:254.

[63] 王力.同源字典[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359-360.

[64] 许慎.说文解字[M].北京:中华书局,1963:84.

[65] 段玉裁.说文解字注[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160.

[66] 许慎.说文解字[M].北京:中华书局,1963:218.

[67] 许慎.说文解字[M].北京:中华书局,1963:52.

[68] 许慎.说文解字[M].北京:中华书局,1963:305.

[69] 黄寿祺.楚辞全译[M].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1984:117.

[70] 丁度.集韵[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545.

[71] 曹寅.全唐诗[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1748.

[72] 曹础基.庄子浅注[M].北京:中华书局,1982:15.

[73] 陆德明.经典释文[M].北京:中华书局,1983:362.

[74] 曹础基.庄子浅注[M].北京:中华书局,1982:335.

[75] 杨伯峻.孟子译注[M].北京:中华书局,1960:106.

[76] 陈彭年.宋本广韵[M].北京:北京市中国书店,1982:259.

[77] 王念孙.广雅疏证[M].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84:130.

[78] 顾野王.宋本玉篇[M].北京:北京市中国书店,1983:500.

[79] 徐中舒.汉语大字典:第四卷[M].成都:四川辞书出版社,1988:2365.

[80] 陈彭年.宋本广韵[M].北京:北京市中国书店,1982:377.

[81] 许慎.说文解字[M].北京:中华书局,1963:123.

[82] 浙江书局.二十二子[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346.

[83] 郝懿行.尔雅义疏[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635.

[84] 王先谦.释名疏证补[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4:271.

[85] 许慎.说文解字[M].北京:中华书局,1963:146.

[86] 罗竹风.汉语大词典:8[M].上海:汉语大词典出版社1991:368.

[87] 范文澜.文心雕龙注[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58:271-278.

[88] 王念孙.广雅疏证[M].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84:59.

[89] 陈彭年.宋本广韵[M].北京:北京市中国书店,1982:259.

[90] 丁度.集韵[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358.

[91] 王念孙.广雅疏证[M].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84:186-187.

[92] 许慎.说文解字[M].北京:中华书局,1963:188.

[93] 杨伯峻.论语译注[M].北京:中华书局,1980:140.

[94] 吴九龙.银雀山汉简释文[M].北京:文物出版社,1985:39.

[95] 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睡虎地秦墓竹简[M].北京:文物出版社,1978:108.

[96] 许慎.说文解字[M].北京:中华书局,1963:254.

[97] 吴九龙.银雀山汉简释文[M].北京:文物出版社,1985:86.

[98] 张震泽.孙膑兵法校理[M].北京:中华书局,1984:194.

[99] 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睡虎地秦墓竹简[M].北京:文物出版社,1978:15.

[100] 上海古籍出版社,上海书店.二十五史[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529.

[101] 上海古籍出版社,上海书店.二十五史[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529.

[102] 许慎.说文解字[M].北京:中华书局,1963:164.

[103] 许慎.说文解字[M].北京:中华书局,1963:86.

[104] 阮元.十三经注疏[M].北京:中华书局,1980:1815.

[105] 许慎.说文解字[M].北京:中华书局,1963:200.

[106] 陈彭年.宋本广韵[M].北京:北京市中国书店,1982:175.

[107] 许慎.说文解字[M].北京:中华书局,1963:309.

[108] 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M].武汉:武汉市古籍书店,1983:869.

[109] 宗福邦.故训汇纂[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841-842.

[110] 王先谦.释名疏证补[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4:268.

[111] 许慎.说文解字[M].北京:中华书局,1963:288.

[112] 许慎.说文解字[M].北京:中华书局,1963:150.

[113] 段玉裁.说文解字注[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339.

[114] 王念孙.广雅疏证[M].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84:229.

[115] 顾野王.宋本玉篇[M].北京:北京市中国书店,1983:499.

[116] 许慎.说文解字[M].北京:中华书局,1963:104.

[117] 段玉裁.说文解字注[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211.

[118] 顾野王.宋本玉篇[M].北京:北京市中国书店,1983:301.

[119] 阮元.十三经注疏[M].北京:中华书局,1980:1750.

[120] 许慎.说文解字[M].北京:中华书局,1963:52.

[121] 许慎.说文解字[M].北京:中华书局,1963:52.

[122] 阮元.十三经注疏[M].北京:中华书局,1980:2569.

[123] 阮元.十三经注疏[M].北京:中华书局,1980:15.

[124] 王念孙.广雅疏证[M].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84:202.

[125] 顾野王.宋本玉篇[M].北京:北京市中国书店,1983:77.

[126] 陈彭年.宋本广韵[M].北京:北京市中国书店,1982:167-172.

[127] 许慎.说文解字[M].北京:中华书局,1963:164.

[128] 顾野王.宋本玉篇[M].北京:北京市中国书店,1983:50.

[129] 陈彭年.宋本广韵[M].北京:北京市中国书店,1982:172.

[130] 上海古籍出版社,上海书店.二十五史[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7748.

[131] 钱绎.方言笺疏[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4:763.

[132] 陈彭年.宋本广韵[M].北京:北京市中国书店,1982:411.

[133] 丁度.集韵[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239.

[134] 罗竹风.汉语大词典:8[M].上海:汉语大词典出版社,1991:442.

[135] 陈彭年.宋本广韵[M].北京:北京市中国书店,1982:411.

[136] 顾野王.宋本玉篇[M].北京:北京市中国书店,1983:32.

[137] 陈彭年.宋本广韵[M].北京:北京市中国书店,1982:172.

[138] 丁度.集韵[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239.

[139] 徐中舒.汉语大字典:第四卷[M].成都:四川辞书出版社,1988:2485.

[140] 容庚.金文编[M].北京:中华书局,1985:54.

[141] 许慎.说文解字[M].北京:中华书局,1963:29.

[142] 杨树达.积微居小学树林[M].北京:中华书局,1983:39.

[143] 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甲骨文编[M].北京:中华书局,1965:34.

[144] 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甲骨文编[M].北京:中华书局,1965:34.

[145] 许慎.说文解字[M].北京:中华书局,1963:203.

[146] 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M].武汉:武汉市古籍书店,1983:141.

[147] 许慎.说文解字[M].北京:中华书局,1963:288.

[148] 顾野王.宋本玉篇[M].北京:北京市中国书店,1983:298.

第9篇

当下,娱乐文化已经被提高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地位,也成为我们这个时代大众消费的主要精神产品。下面小编给大家整理的最新节目策划范文精选,但愿对你有借鉴作用!

节目策划范文1一、节目宗旨

1、提高内蒙古农业大学心理辅导与服务中心的知名度,扩大其影响力,将心理知识在同学中广泛传播;

2、加强学联心育部与各学院心育部以及大学生心理教育协会的联系,达到密切交流、充分配合的目的;

3、丰富校园广播的节目内容。

二、节目定位

1、节目形式:播读稿件、案例分析、访谈、交流、聊天、播放音乐等;

2、主持风格:幽默风趣、生动活泼、轻松自然;

3、话题选择:广大同学密切关注的、与大学生生活息息相关的话题;

4、预定效果:让广大同学走进心理辅导与服务中心,真正纠正“进心理咨询室就是有心理障碍”的错误思想。

三、节目要素

1、节目名称:心语阁

2、节目时间:西区每周三晚上6:00——6:40播出

东区每周五晚上6:00——6:40播出

3、节?a

href='//xuexila.com/yangsheng/kesou/' target='_blank'>咳嗽保汗悴フ境鲎殴悴ト嗽迸浜贤瓿山谀磕谌荩Я挠棵科诮谀砍鲎诺母涸鹑私薪谀考嘀疲科诮谀扛餮г撼龈涸鹑伺浜希ㄆ谘胩匮伪觥?/p>4、节目准备:学联心育部组织各学院心育部提前进行稿件的审核、整理以及音乐的筛选工作。

四、节目具体内容安排

设为六个栏目:《关注》、《双语心灵坊》、《心灵茶室》、《心灵稿约》、《心灵有约》、《心灵工作坊》

1、节目版头:主持人简单问候,如有特邀嘉宾则简单介绍自己,包括对听众朋友想说的话,本次节目的主要内容等。

——二分钟左右

2、进入《关注》栏目。

介绍国内外有关心理方面的重大新闻。

——五分钟左右

3、进入《双语心灵坊》,为响应我校广大蒙族学生的需求,在《心语阁》中将心理知识、心理新闻、心理健康文章蒙文播报的形式奉献给广大蒙族学生.

——十分钟左右

4、进入《心灵茶室》栏目。

分析一些与大学生生活密切相关的案例。可以穿插心理测试、有关心理健康方面的幽默风趣的小笑话等。

——十分钟左右

5、进入《心灵稿约》栏目。

播读各院选送的优秀文章以及《心窗报》的优秀文章选读。

——十分钟左右

6、进入《心灵工作坊》栏目。

介绍内蒙古农业大学心理辅导与服务中心及学联心育部一周的工作并简要的进行总结。

——五分钟左右

7、进入《心灵有约》栏目。

介绍中心的预约电话,咨询地点,心语热线,心桥信箱,心桥邮箱等。

——三分钟左右

8、进入节目的尾声。

主持人和听众朋友们问候告别,再一次关注本期节目的主要内容,提醒听众朋友下次的节目播出时间。

备注:

1、在节目制作过程中,各学院心育部配合学联心育部准备足够的材料及稿件。

2、广播站设专门播音主持人配合完成此节目。

3、各学院心育部积极调动各班级心育委员,提前进行材料、稿件的筛选。

可以以学院的名义对播读的优秀稿件进行加学分奖励。

4、在各栏目播出期间适当的穿插音乐,主持人灵活掌握。

5、如有特邀嘉宾则将节目内容改为“与特邀嘉宾面对面”的访谈形式。

内蒙古农业大学学生会心育部

__年10月

“心语阁”广播节目策划书

节目策划范文2背景环境:

一、背景分析:当下,娱乐文化已经被提高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地位,也成为我们这个时代大众消费的主要精神产品。单调的戏曲节目,已不能再吸引大众的眼球。

二、企划动机:就目前为止,戏曲类的节目,大多生存艰难。唱念做打,选段演唱都已过于守旧,难以将戏曲推广。信、周杰伦都曾在歌曲中加入戏曲演唱,让人耳目一新。将戏曲与流行音乐或与多种艺术表演形式的结合将是节目组重点打造的对象。《相约花戏楼》之我爱唱戏就是建立在这一宗旨之上。让戏曲不再枯燥,老少咸宜。

节目设定:

一、节目名称:《相约花戏楼》之我爱唱戏

二、节目类别:全民参与的一档戏曲歌唱节目

三、节目主旨:推广戏曲,弘扬传统文化

四、节目目标:为喜欢戏曲者提供展示自身素质和实现自我价值的机会

五、节目定位:为喜欢戏曲以及多种形式结合的大众提供平台

六、节目形态:年纪性别不限、曲终不限,个人或团体参加比赛,并有观众参与的互动型录播节目

七、节目内容:推陈出新,凡是参赛者表演曲目,必须经过再加工,戏曲与单种艺术形式或多种艺术形式相结合。

节目点评,此阶段有两部分组成。首先是场上观众对参赛者的表演发表意见;然后由现场嘉宾做点评。

观众打分,评委的点评以及观众自身的判断,对参赛者的表演进行评价,采用10分制。

评委打分,综合参赛者的表演进行打分,

由主持人宣布最后结果,每期设立两个晋级名额,晋升半决赛。

八、节目特色:融戏曲与多种艺术表现形式于一身,发掘戏曲的传统魅力。

九、节目风格:睿智 轻松

十、主持人串联风格:有才气,稳重之中不失幽默

十一、节目长度:60分钟每期

十二、单集节目构成:片头;参赛者vcr、参赛者亮相、比赛进行、评委点评、加分题、最终决定

十三、播出时段:暂定

十四、播出次数:暂定

十五、节目集数:21集。前16集为预赛,17-20集为半决赛,21集为决赛。

十六、单集晋级安排:前16集每场设立两个晋级名额,17-20集每场设立一个晋级名额,21集决出总冠军。

十六、参赛者节目安排:为增加节目的可看性,可对参赛者表演的节目,由专业人士进行适当的辅导和修正。

十七、参赛者服装以及化妆安排:由专业人士对参赛者进行指导,提升节目整体形象。

节目宣传:

网络媒体:通过安徽卫视网络战略合作伙伴搜狐网、安徽电视网、新浪网、百度贴吧进行宣传。将单集参赛者具有可看性的表演视频上传到安徽电视网播客、优酷视频等各大门户视频网站。

平面媒体:在省内具有知名度的平面媒体上整版宣传,如《新安晚报》等

电视媒体:在节目播出前以及播出中,安徽电视台给与一定时间段宣传。安徽卫视的各综艺节目中,可有主持人进行介绍《相约花戏楼》之我爱唱戏。

摄制要求:

一、主持人:马滢、阿进

二、节目顾问:戏曲名家、艺人、知名人士等

三、节目要求:节目不得过于郑重其事,要既有气氛又能够令人感受到传统文化,使观众感受到比赛的趣味性

四、整体目标:节目播出时段,可以赢得绝大多数电视观众。

五、制播周期:暂定

六、工作人员设置:暂定

节目策划范文3[关键词] 法制 法治

[关键词释义]

法制是一个静态的词汇,是一国现行的全部法律制度的总称。

法治则是一个动态的词汇,指“依法治国”,用法律的手段来治理国家。

由于实现法治离不开健全的法律体制,因此,“法治”一词也包含着“法制”的含义。

一、背景分析

法治是现代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的一个核心特征,是当代中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现代化、向现代市场经济与民-主政治过渡所必须尽快解决的重大现实课题。自党的__大确定“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基本治国方略、启动了从人治到法治的伟大变革后,法律在中国社会生活中的地位不断提升,其作用也越来越大,法治已经成为中国现代社会的显著特征之一。然而,我们同时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由于数千年人治传统和封建礼教的深远影响,中国老百姓的法律意识水平还普遍低下,中国旧体制下形成的不合理的司法机制也同飞速发展的社会变革格格不入。要彻底扭转顽固的传统的人治观念,在全社会建构起“法律至上、权利平等、权力制约、权利本位”的法治思想体系,真正实现法治,仍需漫长而艰难的法制建设。

在这样的社会历史背景之下,作为党政宣传喉舌同时又是最具影响力的大众传播媒介---电视台,就应当扛起普法的大旗,充分利用舆-论传媒优势,积极推进社会进步。这也是我们电视工作者责无旁贷的历史使命。

从电视节目的现状和发展走势上看,以普及法律、弘扬正气为主要宗旨的电视法制节目一直活跃在我国电视舞台上,发挥着举足轻重的社会教育与舆-论引导作用.特别是这些年,随着国家法治化进程的不断深入,电视法制节目更是如雨后春笋般焕发出蓬勃的生机和活力。纵观中央电视台及各省市电视台,优秀的电视法制节目都已成为各台的“顶梁柱”,收视率呈现逐年攀升的良好态势;有些省级电视台譬如黑龙江电视台、湖南长沙电视台甚至开办了独立的政法频道。在法治化程度不断提高的当代中国,我们完全可以大胆地预测:顺应时代需求和人民呼声应运而生的电视法制节目,其收视前景“明天一定会更加美好”。

泉州电视台目前在三个频道固定播出的与法有关的节目有《现在开庭》、《警方时空》和《交通警报台》,虽然这三个栏目在开办之初,都曾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和较高的收视率,但几年下来由于墨守陈规、不求创新,节目无论从形式上还是内容上都已变得十分单调刻板,逐渐丧失了对观众的吸引力。再者,由于这三个栏目都是我台与其他单位(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泉州市公安局、泉州市交-警支队)联办的节目,所以,在每一期节目的报道手法、题材选择尤其是宣传导向上,我台创作人员都不能不遵照联办单位的意思,根本没有独立的创作自由。在这样的情形下,要让节目实施舆-论监督、真正贴近百姓,几乎是不可能的。

综上所述,在法治化已经大势所趋的当前时代背景下,我台必须重视并加大电视法制节目的改革创新,充分发挥普法教育的传媒效应。

二、栏目宗旨

基于上述背景分析,我们策划在整合原有法制节目资源的基础上,创办一档由多版块、互动式的大型电视法制栏目----《法治连线》。

之所以在栏目名称中使用“法治”一词,而不用“法制”,是因为“法制”仅指一国现行的法律制度,而“法治”作为表明依法治国的动态概念不仅包括了创制并遵循法律制度即“法制”这一静态概念的全部含义,还代表着“法律至上、权利平等、权力制约、权利本位”这样一种深邃的现代法学理念。我们拟开办的这档电视法制节目就是要力求突破宣传法律法规的传统模式,更侧重于引发人们尤其是掌握权力的政法工作人员对“法”这一社会事物的思考和分析,让科学先进的法治思想逐步深入人心。

《法治连线》的栏目宗旨是:普及法律、推动立法与监督执法、弘扬法治精神,推动国家法治化进程。同时,考虑到法治与德治从来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社会主义法治的实现离不开社会主义道德体系的建立,所以,《法治连线》栏目还将注重法与德的融合,寓德于法、以法明德,大力弘扬社会正气、倡导科学理念,在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的同时加强对老百姓尤其是青少年的道德教育和引导,力争使节目成为贯彻落实党和国家“依法治国、以德治国”这一基本治国方略的优秀精神产品。

三、栏目定位

找准栏目的定位,才能找到创作的突破口。

《法治连线》的定位有两个基点:

1.立足于法,传达法治理念。

法是电视法制节目的根本,是创作的立足点。离开了法,电视法制节目将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栏目要紧跟国家法治建设的步伐,扣紧社会热点,从法律和道德的视角观察社会现象,揭示报道对象所蕴含的法律与道德价值,着重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努力提高受众的法律水平和道德素质。

2.加强人文关怀,凸现地域特色。

泉州电视台只是区域性的城市电视台,无论是资金设备还是人才资源,都无法与省台相比,根不用说中央电视台了,因此,在栏目的发展定位上绝不能盲目“攀比大台”,而必须扎根地方现实,办出地域特色。只有这样,才能使节目真正与当地群众打成一片,为广大电视受众所认可和接受,从而取得最佳的宣传效果。新办的《法治连线》将加强人文关怀,密切关注发生在我市老百姓身边、与他们生活息息相关的新闻事件及事件当事人的前途命运,并不断强化服务功能,增强节目的互动性,多为泉州本地市民和外来打人员提供及时准确的法律帮助,把普法教育的宣传效果落实到实处。

四、栏目要求

立足新闻性、突出思想性、增强服务性、加大监督性、提高可视性、不断社会化。

1.新闻性:指栏目的选题首先应具有新闻价值,即真实准确、时效性强且为我市百姓普遍关注,它已经是或者至少可能成社会的热点。

2.思想性:指栏目在传达事件表层信息之外,尤其要加入理性的思考和解说。

以社会主义法律和道德这两种特殊的意识形态为报道准则去把握选题、关注人物,在客观报道的基础上依据法律或道德的尺度对新闻事件做出分析和评价,正确引导舆-论,把报道内容提升到理性的高度。

3.服务性:指在进行普法教育与道德指引的同时,尽可能多地为广大市民提供有针对性的免费法律服务,为群众排忧解难,帮助他们认识并寻求到解决纠纷的正当渠道。

4.监督性:指充分发挥新闻媒体所特有的舆-论监督功能,对一切偏离法治轨道和道德准则的社会丑恶现象进行曝光、鞭挞,尤其要对司法机关和行政部门的法律执行情况实行监督,促进我市司法公正和执法公平。

5.可视性:首先,栏目的选题应当与老百姓生活息息有关,为老百姓所普遍关注,而且题材内容要尽可能生动曲折,尽可能包含多一些的故事情节。

其次,在节目创作中应当巧妙地融入人文关怀,关注案件背后的真-相及当事人的情感命运,善于挖掘出枯燥深奥的法律条文中所蕴含和折射出的人文精神,以真实、真诚和真情感染观众。此外,还应综合运用各种报道手法和电视元素,不断更新美化栏目的外包装,增强节目的视觉美感和整体表现力。

6.社会化:指在确保节目质量、完成播出任务之余,加大栏目的宣传推广工作,要经常与有关部门合作开展与栏目宗旨相关的社会公益活动,并注重开发相关系列产品(如集结作品出版音像制品和案例点评书等),全方位打造栏目品牌,提高栏目的社会知名度,更好地发挥法制教育与道德引导的社会功能。

五、栏目形态

1.表现形式:为了捕获最具表现性的张力、把节目从表面信息传播的窠臼解脱出来,以取得最佳的普法效果,《法治连线》栏目将不拘泥于当前电视法制节目创作领域所流行的“外景加演播室、案件加点评”这种单一节目模式,尝试开设五个形态不同、风格迥异的独立版块,广泛采选立法、执法、司法及法律实务等诸多法治领域内的题材,并综合运用连续报道、系列报道和现场直播等多种报道手法,让五个版块在形成各自特色的基础上发挥整体宣传合力,共同把普法主题作“厚”作“深”。

必要时还可借助戏曲、小品、摸拟现场等表现手法来展现新闻事件、传递法律知识,从而增加节目的趣味性,做到寓教于乐。

2.传播方式:随着观众法律水平的不断提高和自我维权意识的增强,传统的专家点评式的单向型传播方式由于重在说教、缺乏交流正逐渐丧失其原有的吸引力。

鉴于此,《法制连线》将引入互动型传播方式,由栏目派出律师直接到现场与来电来信投诉的观众见面,解决他们碰到的实际困难。这种让节目直接走进受众的双向交流方式,必将使法制教育更贴近群众,更易于他们所接受。此外,在互联网日益普及的今天,栏目还将借助互联网这一高科技传播渠道,通过节目上网、开设网上热线等途径,进一步密切节目与观众之间的沟通与联系。

六、栏目设置及相应的选题

《法治连线》拟定在整合原有联办节目《警方时空》和《交通警报台》的基础上,设立五个独立成篇又相互贯通的节目版块。每周五期,每期为一个固定的版块,节目长度均为10分钟。这五期节目统一包装、统一主持人,但内在形态却完全不同。

1.周一版块----“举案说法”:以新近发生在我市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和教育意义的一个典型案例或社会热点事件为报道对象,从法律和道德的视角去观察和分析事件当事人的命运,深层剖析事件背后蕴涵的深刻法律或道德价值。

该版块主要采用“案情报道+专家点评”的制作模式,但根据选题的性质可综合运用场外调查、演播厅访谈等其他表现手法。

2.周二版块---“律师随行”:以观众来信来电咨询的法律问题或投诉的与法有关的社会焦点事件为报道对象,通过栏目派出随行律师这一特殊形式到现场面对面地向老百姓介绍法律知识,帮助他们排忧解难。

该版块将采用纪实手法,跟踪拍摄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的整个过程。

3.周三版块---“法律咨讯”:把握法治进程,传递最新最快的法律信息,让受众及时了解我市、我省乃至全国法治建设的现状,掌握最新出台的重要法律法规。

该版块以主持人在演播厅口播的形式,用轻松通俗的语言把同属于一个主题的法律咨讯有机地串联起来,深入浅出地向观众传递法律知识。

4.周四版块---“交通警报”:展示泉州交通建设成就、宣传交通法规、曝光违章车辆和交通事故,促进市民交通安全意识的提高。

5.周五版块---“警方时空”:鞭挞刑事犯罪,弘扬社会正气,展现公安干警风采,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后面两个版块是由现有的法制栏目《警方时空》和《交通警报台》重新包装改编而成的,今后由联办单位负责采制。

七、栏目播出

首播:周一、周二、周三、周四、周五 12:25

重播:周一、周二、周三、周四、周五 22:25

八、栏目风格

平实不失严谨,鲜活不乏深度。重视人文关怀,突出文化品位。

九、栏目包装

1.片头一个,

长度15〃

2.宣传片一个,

长度20〃

3.五个版块的过渡片花各一个,长度10〃

4.“专家说法”的标版一个,

长度2〃

5.“相关链接”的标版一个,

长度30〃

6.“有奖征答”的标版一个,

长度30〃

7.片尾标版,

长度30〃

8.背景音乐

十、栏目可行性预测

首先,在法治化进程不断深入、民众自我维权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当代中国,电视法制节目同其它媒体的法制专栏一样,拥有着无可限量的发展前景。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

其次,在广电机构改革后,原有三家电视台已经整合为一个泉州电视台,扩版创办全新的电视法制节目有着比较充裕的人、财、物优势及独到的宣传优势。

第三,自**年起,我台陆续开办了《交通警报台》、《警方时空》和《现在开庭》等电视法制专栏,积累了创办此类节目丰富的工作经验,也已同我市政法部门和律师事务所建立起融洽稳定的合作关系,形成法制宣传的社会影响力,培养了一大批固定的收视群体。这些都无疑为《法治连线》的创办打下了良好的合作根基和群众基矗

第四、《法治连线》强调现场感,侧重案情现场报道,专家评案说法也不采用演播厅访谈的繁琐形式,而由出镜记者或者主持人在采访现场串联完成节目的篇章脉络,所以,制作成本不会很高。另外,由于节目中已有两个版块由联办单位负责采制,从整体而言,《法治连线》不会占用我台过多的人力和物力资源,它将以最少的成本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最大化。

综上几点,我们预测开办这么一档法制节目的成功率很高,它将大有可为。

十一、人员安排

制片人1名;

执行制片1名;

主持人1名;

3名编导;

3名摄像;

2名后期技术制作人员。

节目策划范文4节目名称:国庆阅兵的那些事儿

节目类型:电视访谈节目

节目长度:30分钟

播出时段:笔架山信息平台视频播放

选题背景:今年观看国庆大阅兵的人数创历史新高,反响热烈,随后关于大阅兵的报道是铺天盖地,许多看过的人都感触颇深,与阅兵相关的话题在网络上更是引发了热烈的讨论。

节目元素:把演播室做为主阵地,用录播的方式,以主持人引导,嘉宾访谈、视频画面相结合的“1+2”( 即一个主持人加两个被采访嘉宾)访谈节目。

节目构想:本期节目是以国庆大阅兵为切入点,话题围绕今年国庆阅兵展开讨论,想了解这次国庆阅兵在大学生这个群体当中有怎样的影响,因此请来两名在读的大学生担任嘉宾发表意见,主要谈论看完大阅兵的感想、知道的关于大阅兵现场的、背后的故事。对事件进行评论,以讨论的方式进行,在不与国家利益相冲突的情况下,实话实说,畅所欲言。

受众定位:

节目目的:通过这一期节目来告诉观众更多关于阅兵的事情,从而扩大观众的知识面,培养观众的爱国情操。间接的了解大学生对待国家举行此次阅兵的态度。

节目特色:这期节目是根据现有资源和条件做的一期针对韩园学生的访谈节目,围绕国庆阅兵这一热点事件,由大学生当嘉宾来讨论和评论,节目以朋友间谈话的方式进行,嘉宾表达的都是自己观点,这样的开放式的谈话让观众觉得更加具有交流感和亲切感,讨论的气氛更加活跃。

现场人员:导播一名,主持人一名,嘉宾两名。

嘉宾选择:一男一女(萧伟潮、李少琼)

李少琼,女,学校广播台、笔架山信息平台主要负责人,思维敏捷,观点新颖独特、语言组织能力强。

萧伟潮,男,广播台时政部编辑,表达清晰流畅,思维缜密,关心国家大事,对时事政治有深入的了解。

节目流程:

1先播一段视频引出,主持人先点评一下这次阅兵的创新和亮点,创造之“最”。

2.介绍嘉宾,进入访谈内容,先问嘉宾对阅兵的整体感受。

然后切入国庆阅兵的那些事。分为阅兵现场的事,阅兵背后的故事[如:包括阅兵村发生的事,老百姓(如:没被选上进行阅兵的人和一般的老百姓的故事,阅兵前的准备工作)]。中间穿插视频和图片, 主持人与嘉宾共同聊。

3.最后播放视频和图片(有关阅兵后的激动喜悦,社会各界的反响)主要突出普天同庆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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